“你在克鲁兹家找到了蒂勒里的东西吗?” “对啊,没半点可疑之处。我是说连音响上的编号都没错,不过,他还是死不承认。你是说这有什么新鲜的,是吧?‘哦,这音响是我在酒吧里跟一个人买的,可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们就跟他说,当然啦,米格利特,我们相信你的话,但是在你偷东西的地方,有一个女人被砍得惨不忍睹,你知道吗?那他只好承认东西是他偷的,但是,他说他在蒂勒里家里没见到那个死人。” “那他知道有人被杀了吗?” “当然,只是他不承认是他杀的。报纸上写了,是不是?他一会儿说他没看过这条新闻,一会儿说他不记得地址,你知道那些人的供词一天到晚变来变去。” “你们什么时候发现赫雷拉也涉案的?” “他们好像是表兄弟还是什么的。赫雷拉住第五、第六大道间的四十八街,也就是在公园附近。反正他住在附近一间有家具的公寓里。现在他们两个都在布鲁克林区的拘留所里,直到被移送为止。” “他们两个都有悔改之意吧?” “那当然,没有才奇怪。”他露齿微笑。“他们就是那种标准混混,一天到晚混帮派。一年半以前,他们两个都因为抢劫被起诉,但是法官因为罪证不足放掉他们。”他摇了摇头,“你就是得照他妈的狗屁规矩做事。不管了,反正他们逃过这一关了。第二次,他们又动手抢劫了,律师跟法官商量了半天,叫他们承认非法闯入民宅,最后还判了个缓刑。第三次,罪名是一样的,但是,证据却莫名其妙不见了。” “不见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见了,还是放到别的档案里面去了。对这两个警局常客来说,真是难得一见的奇迹。你希望这两个家伙死在牢里吧?” “这两个人还真干了不少抢劫案。” “好像是这样。一天到晚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在警察局进进出出:入室盗窃,摸走一部音响,然后上街兜售,换五块十块过日子。克鲁兹比赫雷拉更糟。赫雷拉有时还打打零工,去帮人运运杂物、送送午餐,赚几个小钱混日子。可是我记得克鲁兹始终是无业游民。” “他们两个以前都没杀过人吧?” “克鲁兹杀过。” “哦?” 他点了点头,“为了个女人,他在酒吧跟另外一个人干了一架。” “报纸上怎么没登这个消息?” “这事没闹上法庭,罪名也没成立。有很多证人都说是死者先拿破酒瓶找克鲁兹的。” “克鲁兹拿什么凶器?” “刀。克鲁兹说那把刀不是他的,也有人说是其他人把刀扔给他的。当然,没人知道是谁把刀扔给他。我们没办法用私藏凶器的罪名来起诉他,凶杀案也只好不了了之。” “克鲁兹通常身上有凶器吗?” “通常他上街的时候身上肯套件内衣就很不错了。” 那是我从德鲁·卡普兰那里拿到一千五百块后的第二天下午。那天上午,我买了一张汇票寄长岛赛奥西特去。同时,把八月份的房租、酒吧里的账单清掉。最后,我还搭BMT线到日落公园去遛了遛。 日落公园当然在布鲁克林里,位置大概是在区政府西边,湾脊区上方的绿木公墓的西南边。这些年来日落公园附近盖了不少高级住宅,许多年轻的白领为了躲避曼哈顿高昂的租金,翻修了附近的房子,使得这个区域一跃成为高级住宅区。不过在当时,那批新贵还没找到这个地方。当地居民大致以拉丁裔和斯堪的纳维亚裔为主。大概先搬来的是波多黎各人,稍后就是挪威人。不过,人口比例从欧陆慢慢移向岛国,肤色从浅到深的变化很明显。只是这个过程是在好多年里慢慢进行的,改变并非一夜之间。 到六十八街前,我还在第四大道上逛了逛。这里是布鲁克林的商业区,我还不时东张西望找教堂。这里的房子很少超过三层楼,不管我怎么走,圣迈克尔教堂那个高达两百尺的圆顶好像都很遥远。 我一直向北,现在已经在第三大道上了。我走在右边的街道上,抬头就是高架快速道路。到克鲁兹家前,我在几家酒吧里混了一会儿,只是想使自己融入当地的气氛里,而不是想问什么问题。我进去不是点波本,就是要杯啤酒,速战速决。 米格利特·克鲁兹跟他祖母住的地方,倒还跟诺伊曼描述的差不多。附近真有几个大型的空地,其中一个有围墙,其他的可以任人来去,地面上则散落了许多橡胶制品。有几个孩子在被火烧过的大众甲壳虫汽车里打闹。在第二、三大道间,比较接近第二大道的地方,有四栋三层楼的楼房,拼成扇形,立在最北边。这排建筑物两边的房子都拆得差不多了,剩下几面朴素的砖墙,不过上面却点缀着涂鸦之作。 克鲁兹住的地方很接近第二大道,离河边也很近。入口处的磁砖跟油漆都已经剥落。墙边有六个信箱。信箱上的锁被敲开过,又被修好,痕迹还清清楚楚。门外没有电铃,大门上也没有锁。我打开门,往上爬了两层。楼梯间里有烧菜的味道,老鼠以及小便的臭味。其实所有的旧公寓里,都有这股说不出来的气息,死老鼠跟便溺的痕迹到处可见。知道这点之后,你会发现克鲁兹住的地方也不算太差。 克鲁兹祖母住在顶楼。地方倒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里面有圣母的画像和一个点了蜡烛的祭坛。不过在我面前,这位老太太是绝口不说英文的。 我敲了敲别的房间,没人应门。 但我还是在这栋建筑物里到处看看。二楼,住克鲁兹正下方的,是一个瘦得要命的波多黎各女人,养了五个不到六岁的小孩。客厅的收音机跟电视机同时打开,厨房还有一台收音机在响。五个孩子没一个安静的,其中至少有两个在同时大哭大叫。那个女人倒相当合作,可是她不太懂英文,而且那种情况下,谁也没有办法专心听你说话。 另一边就没人应门了。但是我听到里面有电视机的声音,所以我死命地敲。门终于开了。一个胖得出奇、只穿了一件内衣的人给我开了门,他一声不吭往里面走去,好像知道我一定会跟上来似的。他带我穿过几个堆满旧报纸和空啤酒罐的房间,来到了前厅。他坐在摇椅上,继续看他的运动节目。他电视机的颜色已经不正常了,荧光屏上的记分表一会儿是红色,一会儿又是绿色。 他是白人,有一头长发,以前大概是金色的,现在已经变成了灰色。从他那硕大的身材来看,实在很难估计他的年龄,不过我想大概是在四十到六十之间。他有好几天没刮胡子了,内衣跟床单更是好几个月没换了。他很臭,他的公寓更臭,不过,我还是留在那里问了他几个问题。我刚进去的时候,见他身边半打装的啤酒盒里还有三瓶,但是没一会儿他就喝光了,接着,他光着脚又到冰箱里去拿了半打。 他说他姓伊林,保罗·伊林。他从电视上知道克鲁兹的事,觉得很难过,但并不意外。他告诉我,他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以前还不错,住在这里的人很规矩,尊重自己也尊重邻居。但是现在坏分子搬进来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这里跟动物园没两样,”他告诉我,“你不会相信的。” 安杰尔·赫雷拉租的房间在一栋四层楼的红砖楼房里,一楼有投币式洗衣机。两个快三十岁的年轻人在那里鬼混,从褐色袋子里拿出一罐罐啤酒往嘴里倒。我问了问赫雷拉住哪里。他们觉得我是警察,从他们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不相信我,两人都耸耸肩,不过,其中一个人告诉我到四楼去找找看。 除了你可以想到的各种气味之外,空气中还有一股大麻的味道。一个黑黑瘦瘦但眼睛却极明亮的妇人站三楼入口处。她身上围条围裙,手里拿了一大捆西班牙文报纸。我问她赫雷拉住在哪里。 “二十二号。”她指着楼上说。“可是他不在家。”她的眼睛紧盯着我,“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知道。” “那你就该知道他不在这里,门也锁上了。” “你有钥匙吗?” “你是警察吗?”她的眼神突然变得很锐利。 “我以前是。” 她笑得很大声,倒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你怎么啦?被开除啦?因为所有的坏人都被关进牢里,所以你们就没事可做了,对不对?你想进赫雷拉的房间?来吧,我带你进去。” 看管二十二号房的是一把毫不起眼的廉价锁。她试了三次,才找到正确的钥匙。她打开房门,放我进去。天花板上装了一个电灯泡,用一根线充当开关,屋里有一组简简单单的床架。她走了进去,把窗帘拉开,让些许光线透进房间。 我从窗户望出去,又在房间里转了转,打开柜子,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柜子上有一幅镶了相框的照片,还有几张快照。照片里有两个不同的女人,几个孩子。有一张照片是一个男人穿着浴袍在海滩上晒太阳,背后是起伏的波浪。我拿这张照片给那女人看,她告诉我说,那个男人就是赫雷拉。我在报上看过赫雷拉,可是他在这张快照里好像是另一个人。 她又告诉我那个女的是赫雷拉的女友,而另外一张则是赫雷拉在波多黎各的老婆和孩子。那个女人跟我保证,赫雷拉以前是个好孩子。他很有礼貌,房间也整理得很干净,他喝酒很节制,也不会在半夜把音响开得很大。赫雷拉非常喜欢他的孩子,从来不忘记寄钱回波多黎各。 第四大道上大概每隔一条街就会有一家教堂。我到的时候这几家教堂都没开门,就连我想去的圣迈克尔教堂也不例外。我是那种只要碰到教堂就要进去缴税的人,至于是什么教堂我倒不在乎。我最常捐钱给天主教堂,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们开门的时间最长。但是现在圣迈克尔教堂的大门紧锁,就跟那些清教徒一样难以亲近。 两条街外,在杂货店和健身房之间,有一座圆顶的小教堂。憔悴的耶稣悲伤地被钉在十字架上。圣坛前,有两排板凳,两个枯槁的黑人妇女缩在一起,不动,也不说话。 我溜到里面,在椅子上坐了好几分钟。我早就把我这笔收入的十分之一准备好了。我很乐意把这一百五十块捐给他们,我觉得这种感觉跟把钱投资到一家信誉卓著的公司一样。但是我实在想不出不起眼的方法来达成我的心愿。这里没有募捐箱,也没有一个明显的标记告诉我要把钱捐到哪里去。我不想大张旗鼓找来执事人员,当面把钱交给他,也不想把钱放在椅子上,免得被不相干的人捡走。 出来的时候,我并不觉得比走进去的时候更穷。 那天下午我待在日落公园。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工作,也不知道这么做对汤米·蒂勒里到底有什么好处。我在街上漫步,在酒吧里鬼混,我不刻意找什么人,也不想问什么问题。 在第四大道东边的六十街上,我发现一家黑幽幽的啤酒屋,名叫菲约德。墙上挂的都是船上的装饰,还有一面不大协调的明尼苏达维京人足球队的三角旗。不过看得出这地方的布置着实花费了一番工夫跟时间。在吧台的一端有一台黑白电视机,声音开得非常小。许多老头就坐那里,默默地喝着苦啤酒,不大说话,静静等待时光流逝。 离开那里之后,我随手招了一辆脏乎乎的出租车,请他送我到湾脊区殖民路。我想看汤米·蒂勒里居住的以及他妻子死在那里的房子究竟长得什么样子。可是我不记得确切地址,殖民路一路上都是砖造的公寓,但我记得汤米住的是独门独栋的洋房。公寓之间,的确见到几栋洋房,但我既不知道号码,也不知道它在街道的哪一边,我只好跟司机说,请他开到最近有人被刺死的那栋房子去,司机却不知道我在胡说些什么,更担心我会出其不意地伤害他。 我想我是有点醉了,不过,在返回曼哈顿的路上,我觉得好多了。那个司机其实并不想拉我,只是他开价十块钱,我一口答应,他也只好勉为其难。我往座位上一靠,一点劲都提不起来。他开上高速路,路上见到圣迈克尔教堂高耸的圆顶,我问他那座教堂是不是二十四小时开放,他没搭理我。我闭上了眼睛,等我睁开,车已经停在旅馆前面。 前台有我两通留言。汤米·蒂勒里打了两通电话找我,并且要我回话。斯基普·德沃也找了我一次。 现在打电话给汤米未免晚了点,甚至打给斯基普都有点晚。反正够晚了,就让这个晚上这么过去吧。第九章 第二天,我又到布鲁克林走了一趟。地铁过了日落公园,我还留在车上,一直到湾脊大道我才下车。地铁出口正对面就是为玛格丽特·蒂勒里举行葬礼的殡仪馆。她现在埋在往北两里远的绿木墓园里。我往北远眺,看看她这辈子走的最后一段路。然后我往西进入湾脊大道,向河边走去。 在第三大道上,我朝左边望去,远方是连接布鲁克林跟斯塔滕岛的维拉扎诺桥。我再往前走去。这里的环境比我前几天见到的社区好多了。到了殖民路,我向右转,这次总算是找到蒂勒里家了。我在离开旅馆之前,特地查了查地址,所以这次没有在街上乱逛。其实那天晚上我曾经见过这栋房子。 房子是用砖和木头作为建筑主体,有三层楼高,就在奥尔斯公园东南角的对面,隔壁有一幢四层楼的红砖公寓。蒂勒里的家有一个很宽敞的阳台,上面是铝制的遮雨棚,屋顶铺了沥青,尖尖耸起。我爬上台阶,按了按门铃,里面响起一组四个音符组成的铃声。 没人应门。我扭了扭门把,门紧锁着。这种锁对我来说,实在不堪一击,只是我没理由把锁弄开。 房子左边有一条车道,往前走,一直通到侧门和车库。两道门全都锁上了。抢匪打破了侧门的玻璃,但是,现在那个洞已经用一个有波浪纹的厚纸板补上,还用金属的胶带固定了一下。 我穿过马路,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我又站在对街,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蒂勒里家。我脑中浮现的是当时的景象:克鲁兹跟赫雷拉如果开车的话,我还真不知道他们能把车停在哪里。停在蒂勒里家的车道,让里面的人看不见他们,而他们又可以很轻易地破门而入?还是停在街上,遇到状况的时候,比较好逃跑?还是那时车库门没关,蒂勒里的车也还没开回来,所以他们索性把车停了进去?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把车停在车道上,也不会引人怀疑了。 我找了家餐厅,点了一盘米饭、豆子混合辣酱的杂食当午餐。那天下午我又跑到圣迈克尔教堂去,它终于开门了。我在角落的板凳上坐了一阵子,点了两支蜡烛,我的一百五十元终于如愿以偿丢进了募捐箱。 我做了点大家认为我该做的事。我在附近乱晃,见到门就敲,见到人就问问题。我又回到克鲁兹跟赫雷拉的住处附近。我跟很久没看见克鲁兹的邻居讲了好久的话,也跟赫雷拉同租一栋公寓的租户攀谈了几句。我又去找了一次诺伊曼,虽然他不在,但我跟局里的几个警察聊了起来,还跟其中一个出去喝了杯咖啡。 我打了几通电话,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到处乱逛,或是面对面跟人接触,东一点西一点,把我问到的东西记在笔记本上。我这么做好像也只是舒展情绪,打发时间,还得设法别让我问自己在干什么。我是搜集到不少零碎的讯息,但是却不知道到底澄清了多少真相。我越来越不知道我到底在找什么,也越来越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找。我只是觉得我做的已经足够对我自己、汤米跟他律师有个交代了,而且也不愧对那笔我已经花得差不多的费用。 那天傍晚,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准备回家。下了地铁,我走进旅馆,前台上有则给我的口信。汤米找我,还留了他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把便条放进口袋,晃到街角的酒吧,比利·基根跟我说斯基普找我。 “怎么全世界的人都在找我?”我说。 “有人找的感觉不错啊。”比利说,“我有个叔叔就被四个州通缉。你有个电话留言,我把它放到哪里去了?”他把那张纸条递给我。又是汤米·蒂勒里,不过这次换了一个不同的电话号码。“你要点喝的吗,马修?还是你只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你的留言?” 最近我到布鲁克林区去是很轻松的,多半是在面包店喝两杯咖啡,或是在杂货店里叫两瓶啤酒。我叫比利倒杯双份的波本,然后一口气倒进喉咙。 “其实我们也在找你。”比利说,“我们几个要去看赛马,也许你也想去。” “我有事情要做。”我说,“而且,我对赛马了解不多。” “如果你不玩得太过火的话,是很好玩的。”他说。 汤米留给我的电话号码是他在默里希尔旅馆的总机。他接了电话,问我能不能去他旅馆一趟。“你知道在哪里吧,就在三十七街和列克星敦大道街附近。” “我想我应该找得到。” “下面有一个小酒吧,非常安静,里面都是在布鲁克林混的日本商人。他们一杯接一杯,顶多会放下手里的酒杯,拍张照片而已。然后他们相对微笑,再干两杯。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的。” 我打车到那里。那地方果然跟汤米说的差不多。酒廊用厚厚的绒布遮住,屋内灯光昏暗,里面也多半是日本客人。汤米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见我走进去便朝我挥手,并且把我介绍给酒保。 他把我的酒杯拿到他的桌子上。“这地方很疯狂吧?”他说,“你看看那边,有那么多相机,我没骗你吧?我真不知道他们要那些照片干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替这些噼哩啪啦拍照的日本观光客弄个那么大的酒吧干嘛?” “相机里根本没有底片。” “很没劲吧,是不是?”他笑道,“相机里根本没有底片。全都是骗人的,反正他们可能也不是真正的日本人。我跟你说,跟公园隔一条街,有个地方叫蓝图,还有个像酒吧的地方,叫脏东西之类的,这两个地方我都很常去。但是我还是留在这里,因为我怕你找不到我。你觉得这里可以吗?还是我们要到别的地方去?” “这里很好。” “你确定吗?我以前没雇用过侦探,所以我一定要把他侍候得舒舒服服的。”他笑了笑,然后,突然变得一本正经。“我只是在想,”他说,“你究竟有没有……嗯……取得什么进展?” 我把我手上的东西,挑了一些告诉他。当我跟他提到酒吧斗殴案的时候,他顿时眉飞色舞起来。 “这很棒。”他说,“这够让他们难堪了吧?”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是个用刀高手啊,”他说,“他杀过一个人,而且还逍遥法外。天啊,这太带劲了。我就知道找你没错。你跟卡普兰说过了吗?” “没有。” “你该跟他提一提的。这种东西他一定派得上用场。” 坦白说,我有点怀疑。第一,卡普兰根本用不着找侦探,他自己就有办法查到克鲁兹曾涉嫌杀人,但却没被起诉。第二,我也不认为把这种事提到法庭上有什么意义,卡普兰可能根本就不会搭理这种证据。卡普兰说,他要的证据是可以让他的当事人用不着上法庭的那种,我找到的根本就不够格。 “不管你发现什么都去跟德普说一声。”汤米再三要求,“或许你觉得那只是微不足道的事,但是,说不定他拼图里就少了那一块,你跟他一说,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破案的关键可能就是一个听起来完全不怎么样的讯息。” “我了解你的想法。” “每天打一通电话给他,把你弄到的东西告诉卡普兰好不好?我知道你说过你不写报告,但是每天用电话联络一次总没关系吧?” “那当然。” “很好。”他说,“非常好,马修,多弄点东西给我们。”他走到吧台,又拿回来一堆饮料。“你到我家去看过了?还喜欢吧?” “比赫雷拉和克鲁兹那里强多了。” “妈的,希望如此。你到我家外面看过了?” 我点了点头,“去感受了一下。你有钥匙吗,汤米?” “钥匙?你说我家的钥匙?当然有,我应该有一把我家的钥匙,对吧?你想叫我把钥匙交给你?”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天啊,好像每个人都到过那里了:警察、保险公司的人,更别提还有那两个小鬼。”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从其中挑出一把,递给我。“这把是开前门的。”他说,“边门的你要不要?他们就是从边门进去的,打破了一块玻璃,现在用厚纸板补上了。” “我今天下午看到了。” “那你还要钥匙干什么?把纸板移开,不就进去了?你进去之后,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好偷的,用个枕头套把它们全带出来。” “他们就是这么干的?” “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干的?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你看看他们,天啊,他们自己拍还不够,还要交换相机再拍。他们就住在这旅馆里,难怪到处是这种人。”他低头看了看,手轻轻扶在桌沿上。他小指上的那枚戒指被撞歪了,他把它扶正。“这旅馆不错。”他说,“但是我不能在这里住上一辈子,价钱天天涨。” “你什么时候搬回湾脊区?” 他摇了摇头,“我还要那个地方干什么?我们两个人住那里都嫌大,有时候,我会被我自己吓一跳,现在又加上这一层不愉快的回忆。” “你们当初为什么买那么大的房子?” “哦,以前那里不只住两个人。”他的眼神朝向远方,回忆起以前的点点滴滴,“那是我妻子婶婶的房子。她筹了一笔钱,把那地方买了下来。那时她丈夫刚过世,她手里有笔保险赔偿,而我们的宝宝要出世了,正好要找个地方住。你知道我们有个夭折的孩子吗?” “报纸上好像提到过。” “讣闻上有,是的,是我加上去的。是个男孩,叫詹姆斯。他不大正常,有先天性心脏病,心智发育也有问题,不到六岁就去了。” “你很难过吧,汤米。” “她更难过。在几个月之后,除了在家里见不到詹姆斯之外,我觉得这事也不全然是负面的。单单说那些复杂的医疗过程吧,你在家里是没法做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有时候医生还会把我拉到一边去跟我说,蒂勒里先生,你妻子真放不开这个孩子,将来有那么一天,我想她会痛不欲生的。他们早就知道他活不了几年。”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把酒杯又放了回去。“之后,我们一家就只剩下三口。”他接着说了下去,“我、玛格丽特跟她婶婶。她婶婶在三楼有一个房间,也有自己的浴室。那栋房子对三个人来说还是太大了点。我妻子跟她婶婶好得不得了,一天到晚在一起。老太太过世之后,我们曾经商量过搬家的事情。但是我妻子已经习惯那栋房子跟周围的环境了。”他深吸了一口气,但肩膀却沉了下去。“我还要那地方干什么?在屋里晃来晃去,一个车道就得整理个老半天。只要这事情平息下来,我就要卖掉那栋房子,在城里找个小公寓。” “你想住哪个区?” “我还没想过。格拉莫西公园附近好像不错,上东城也可以,要不就在漂亮的大楼里买套房子。反正我不要这么大的地方。”他闷哼了一声,“我也不能跟那个谁一起搬进去啊。你知道,我说的是卡罗琳。” “哦?” “你知道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们天天都能在那里碰面。我在办公室里恐怕是洗不清了。”他叹了一口气,“但是,在事情没弄清楚前,我总不能跟她出双入对,招摇过街吧?” “那当然。” 然后我们谈到了教堂,只是我忘记我们是怎么谈到这个的,以及到底是怎么议论的。我只记得我们提到一点:酒吧至少有一点好处,营业时间要比教堂长得多了。“哦,他们也没办法,”他说,“晚上犯罪活动很猖獗。马修,在我们小时候,你几时听说有人偷教堂的东西?” “我以前就知道有人这么干。” “我知道,但是你是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这种事的?现在有一种新人类,不知道什么叫尊重。在本桑赫斯特,有一家教堂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 “怎么突然提到这个?” “我记得那家教堂在本桑赫斯特,很大,不过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好像叫圣什么的。” “这样说好像清楚了点。” “你不记得了吗?两年前,两个黑人小孩偷了圣坛上的东西,是个金烛台还是什么。不巧的是那家教堂是多米尼克·图托他妈每天早上都要去的地方。你知道图托吧?那个黑手党的头目,布鲁克林一半的地方都得听他的号令。” “哦,对。” “所以他放话了,一个礼拜之后,烛台还是不知什么东西就被送回圣坛了。不过,我记得是烛台。” “反正是个什么东西。” “而且偷东西那两个小鬼也消失了。”他说,“这是我听说的故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并不在场。我忘记这话是谁告诉我的了,不过我知道那个告诉我的人也不在场。” “你到底听到了什么?” “我听说他们把那两个黑鬼拖进图托的地下室,”他说,“把他们挂在肉钩上,”隔了两桌,相机闪光灯闪了两下。“活生生把皮给剥了下来。不过,这种事众说纷纭,你都不知道到底要相信谁。” “你今天下午真的该跟我们一块去的。”斯基普告诉我说,“我、基根跟鲁斯兰德坐我的车到马场去了。”他拖长了声音,不知道在学谁说话。“参加运动之王的竞技,用我们的血汗钱改良马的品种,的确不错。” “我那时候有事要做。” “其实我也应该干活的。基根他妈的口袋里都是一小瓶一小瓶的样品酒,每一场比赛开始前,他都打开一瓶灌到嘴里。他赌马都是看它们名字。里面有一匹很烂的马叫吉尔皇后,大概从维多利亚女皇登基之后就没赢过了。可是基根却因此想到六年级时他曾经疯狂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就叫吉尔,于是,他就赌那匹马了。” “偏巧那匹马就赢了。” “当然赢了。赔钱的比例是十二比一,基根只在它身上押了十块钱,他说他错了。我们问他什么东西错了。他说:‘她的名字叫丽塔,她妹妹才叫吉尔。我记错了。’” “比利做事就是那样。” “他整个下午都那样干。”斯基普说,“不是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是赌他女朋友姐妹的名字,他不知道开了多少瓶样品酒,起码喝了半品脱的威士忌。鲁斯兰德跟我,不知道,大概都输了一百、一百五,可是,基根他妈的单靠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赢了六百块。” “你跟鲁斯兰德是怎么挑马的?” “你知道,马场中常有那种老千。他们老是弯着腰,贴近你,好像要告诉你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似的。有时候他跟别人窃窃私语,人家就会告诉他一些内幕。那些人大概是他的同伙。” “你们就靠他的小道消息赌马?” “你疯啦?我们赌得很科学。” “你读说明书啦?” “我看不懂啊。我先观察大热门是哪几匹马,赔率降了多少,接着我走下去,看那些马小跑步,还有大便的情况好不好。” “很科学。” “那当然。你会把花花绿绿的钞票押在便秘的马身上?不过,千算万算,大概也有失算的时候。我赌的马……”他垂下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全都是笨驴子。” “基根的马却一路狂跑。” “你说的没错。那家伙用那种杂碎伎俩,打败了科学。”他的身体前倾,摸出一支香烟。“啊,天啊,我真喜欢这种生活。”他说,“我对神发誓,我天生就是过这种日子的人。我花半天时间照顾我自己的酒吧,花半天泡在别人的酒吧。偶尔,我挑个阳光普照的下午,亲近大自然,跟它的创造物沟通。”他的眼睛紧盯着我,“我真的喜欢。”他的眼神还是没放过我,“所以我只好付钱给那些王八蛋。” “你又接到他们电话了?” “在我们去跑马场前,他们打电话来提谈判条件。” “要多少?” “多得让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玩。如果你在马场赢了或输了百来块钱,那又怎么样?我赌得又不凶,但是,如果你一旦玩真的,那后果就很严重了。他们就是要玩真的。” “你打算付吗?” 他端起他眼前的酒杯,“如果卡萨宾按捺得住性子的话,我们明天要先跟那些律师、会计师见面,商量对策。” “然后呢?” “然后我想我们会开始磋商,再然后就一定是没有结果,最后,我们只好乖乖付钱。除此之外,律师跟会计师还会给我们什么建议?组织一支突击队,跟他们来一场都市游击战?你觉得律师跟会计师会给你这种建议吗?”他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火,没点着,他看了看,再点火,打火机终于迸出火花来,点着了。“我是部抽烟喝酒的机器。”他在烟雾缭绕中说,“我跟你说,我也不知道我在烦什么。” “一分钟前你还说你热爱你的生活。” “这话只有我说过啊?有个家伙买了辆汽车,他朋友问他喜不喜欢。他说:‘就跟上床一样。我为之疯狂,但没什么好骄傲的。’”第十章 第二天早上,在去布鲁克林前,我打了个电话给德鲁·卡普兰。他的秘书说他正在开会,问我能不能稍后再打去?我说没问题,四十分钟,我在日落公园下车之后,又打了个电话给他,但是卡普兰吃午餐去了,我跟他秘书说,我会再跟他联络。 那天下午我原本安排好跟一个姑娘见面。她跟赫雷拉的女朋友是手帕交。她长得就是波多黎各人的样子,脸上都是洞。她说,赫雷拉入狱的消息让她觉得很难过,但那样对她的朋友比较好,因为赫雷拉不会跟她结婚,两人之间终究是没有结果的。赫雷拉心里很清楚:他在波多黎各已经结过婚了。“他妻子想跟他离婚,但是他又不愿意。”那女孩说,“我朋友想替他怀个孩子,赫雷拉却不肯,他说他不可能跟她结婚。她到底能从赫雷拉那里得到什么?如果赫雷拉能消失一阵子,可能比较好,对大家都好。” 我在街角打了个电话给卡普兰,这次他在办公室。我拿出笔记本,把弄到的东西告诉他。坦白说,除了克鲁兹曾经因为杀人被捕以外,我提供的资料对案情没半点帮助。不过这件事他早就知道了,而且他很不留情面地告诉我:“这种东西好像用不着动用私人侦探才查得出来吧?”他说:“大家都查得到,这在法庭上是派不上用场的,不过,当然也不是完全没用。单凭你现在手上的那点东西,我们付给你的钱好像多了,希望你能再接再励。” 挂了电话之后,我完全没有了深入调查的力气。我过马路到菲约德啤酒屋去,喝了几杯酒。接着一个满头黄发、留两撇老鼠胡子的瘦小汉子,执意要跟我在电动玩具上玩一把。我跟店里其他的人都没有兴趣,所以他只好一个人玩得震天响。很明显,他是故意装醉,也许想要让别人觉得他并不好惹吧。嘈杂的噪音让我呆不住,我只好离开那儿,走到汤米位于殖民路的家。 我用他的钥匙打开了前门,走了进去,脑里却浮现出见到玛格丽特·蒂勒里尸体的幻想。当然,现场早在调查小组和摄影师离开后就被收拾得一干二净了。 我走进一楼的房间,发现有条走道可以通到厨房门口。我从厨房再走回到客厅,脑里模拟着赫雷拉和克鲁兹行进的路线,我想要了解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那时屋里当然有人。玛格丽特·蒂勒里在楼上的卧室里。她在干嘛?睡觉?看电视? 我爬上楼梯,脚底下发出咯吱声。那两个人在踩楼梯的时候,恐怕也很难不弄出声音来。如果玛格丽特·蒂勒里听到了,她会怎么反应?也许她以为是汤米回来了,于是跳下床来迎接他。也许她知道别人闯进来了,有的人能分辨出脚步声。只要察觉脚步声不对,这种人立刻会从睡梦中惊醒。 玛格丽待是在卧室中被杀死的。他们是爬上楼梯,打开卧室门之后,发现有个妇人畏缩在角落里,再把她刺死的呢?还是她出门迎接汤米,却撞上了两个陌生歹徒,脑筋一时没转过来的玛格丽特,下意识只觉得有人侵犯她的领域,怒不可遏,于是忘掉了所有的危险呢? 然后她顺手抄起一把刀,退回她的卧室,负隅抵抗。她正准备关门时,两人尾随而至,玛格丽特这才感到害怕,她放声尖叫,那两人原本是要叫她闭嘴的,谁知道—— 我脑里浮现的是安妮塔持刀退却的情景,仿佛置身我长岛寓所的卧室。 真是犯傻。 我走到梳妆台那儿,打开抽屉,看了看,又关上。她的梳妆台很长,却很矮。汤米有一个他专用的高脚衣橱,是法国乡村风味的式样,跟床、床头柜以及穿衣镜是一套。高脚衣橱里有一大堆汤米的衣服。 我打开衣橱。其实她可以藏在里面,只是会不大舒服。衣橱里的东西不少,就连架子上都是鞋盒子,满满的衣服自然不在话下。汤米可能带走了几套西装跟随身衣物,但他剩下的衣服还是比我所有的都多。 在梳妆台上有许多空香水瓶。我拿起一瓶,放在鼻端嗅了嗅,闻到一股铃兰的香味。 我在房间里停留了好长一段时间。有许多人在生理上很敏感,喜欢从凶杀案现场取走一点小玩意儿,也许他们是想从那些小东西揣摩出当时的情景,调整他们的感触。不过我很清楚,我自己不是那种看看衣物、家具,就能灵光一闪顿悟破案关键的人。气味是最能跟记忆挂钩的感觉,但是这股铃兰的香味,只让我想起我的一个姑姑也是用这种香水。 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在那里干什么。 卧室有台电视机。我把它打开,又把它关掉。她那时可能在看电视,所以直到歹徒打开卧室门,她才惊觉。但为什么他们没有听到卧室里有电视机的声音?如果他们知道家里有人,为什么不在还没惊动主人的情况下,迅速离开现场? 当然他们也可能想强奸她。他们大概没有动手,因为验尸报告没有提到这点,但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种意图。他们的性欲可能在残杀中发泄出来,可能转化成莫名的暴力,也可能…… 汤米也睡在这个房间,跟那个有铃兰香味的女士生活在这里。我在酒吧里认识他,我知道有个女孩常常躺在他的臂弯里,举杯痛饮,她的笑声常常回荡在酒吧里。我不知道他有这样一栋房子,有这样一个房间。 我在二楼房间进进出出。在二楼,我想是起居室,有许多镶着银框的照片,放在桃花心木外壳的音响上,里面有一张是他们的结婚照。汤米穿着半正式的礼服,玛格丽特一身白纱,手里拿着粉红白色相间的花。照片里的汤米苗条得要命,让人不敢相信他曾经这么年轻过。他剪了个小平头,在一九七五年这看起来相当怪异,更何况他还穿了一身礼服。 玛格丽特·蒂勒里——在拍照的时候可能还没冠夫姓,仍然叫玛格丽特·韦兰——当时是个高挑的妇人,五官分明。我看着她,心中在琢磨岁月在她脸庞上可能留下的痕迹。她的体重可能增加不少,大部分人都是那个样子的。 照片里的人我大多都不认识,我想是他们的亲戚吧,我没有看到汤米那个夭折的孩子。 我打开一扇门,发现里面是个储物室,另一扇门则通向浴室。还有一扇门通向三楼的楼梯间。我走进三楼的卧室,打开窗户,窗外的景色着实不错,可以远眺公园全景。我坐上摇椅,一摇一晃地看着殖民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公园里的棒球比赛。 我可以想象那个老太太就坐在这张摇椅上俯视她的世界。我不知道有没有听过她的名字,就算有,我也不记得了。我在想她究竟长什么样子,但我脑海里浮现的影像,不是我姑姑,就是其他年长女性的综合体。这位女士跟她的侄女都已经过世了,这栋房子空荡荡的,正在静待下一位主人。 想扫除蒂勒里家所留下的阴霾或是遗物并不容易。三楼,玛格丽特婶婶的房间只占三分之一,其他用来放置杂物。除了已经淘汰的家具之外,还有一些用来修补屋顶的柱子和厚木板。有的东西还用布盖着。杂物上都有薄薄的一层灰尘,可以在空气中闻到那种味道。 我又回到那个老太太的房间。她的衣服仍然留在衣橱里,盥洗用具在浴室里也还可以找得到。他们大概没用过这间房间,所有东西都原封不动。 赫雷拉在这位老太太还没过世前,曾经进来清理过杂物,我真不知道他拿走了什么。 我又坐回到那把摇椅上去。我的鼻端似乎仍然残存着灰尘和老太太衣服的气味,当然还有那一抹神秘的铃兰香味,而它现在正逐步侵占我嗅觉的全部领域。我有点腻了,真希望它能迅速消失。其实,我嗅到的可能是这股气味所勾起的回忆,而不见得是铃兰的香味。 对街的公园里,有两个孩子在传球,第三个孩子在他们之间跑来跑去,想截下那个球来玩,但是徒劳无功。我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只用手肘撑住全身的重量。不过在他们厌倦这个游戏之前,我已经不想看了。我让那张面对窗户的摇椅独自摇摆,穿过放置杂物的空间,下楼。 我又回到客厅,正在我猜测汤米究竟把酒藏在哪里的时候,有人在几码外清了清喉咙。 我动也没动。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