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人马-13

我凝视着她,心想:啊,她快五十五岁了,可我得向她表示敬意。突然,我感到衰老,我的三十五年的生活经历突然显得无比漫长。我佩服她,不得不向她低头致敬。她一言不发,只是望着我。她还是那种神情,好像在说,“你有一样我想要的东西,我需要的东西,我一定得有的东西。”但她的神情还表示,“我有样东西要给你,我不告诉你是什么东西,现在不说,不过,我也有样东西要给你。”凹陷的面颊表示饥饿与渴望,闪闪发亮的眼睛表示允诺。两者同时发生。这实在是种本事。我喝干杯底的酒,把酒杯托在手里。她伸过手来,拿走杯子,然后一边看着我的脸色,一边把杯子放在桌上。接着她说:“唉,孩子,你看上去累坏了。”“我不累。”我说,我的倔脾气又上来了。“你累了。”她抓住我的袖口,拽我往她身上靠。我开始没有反应,只是听任她拉我的手臂。她并不使劲,但她望着我拉住不放。我不再抵抗,顺势倒了过去。我仰天躺下,头枕在她的腿上。我知道我会这样躺下的。她把左手放在我的胸口,大拇指和食指捏着我衬衣上的一颗扣子,不断转动;她的右手抚摸我的前额。她把右手放在我的眼睛上,慢慢地顺着前额向上抹。她的手总是很清凉的。从小我就记得她的手总是凉浸浸的。她好半天没说话,只是不断地抚摩我的眼睛和前额。我知道她会这么做的,她以前就一直这样,今后还会这样抚摩我。她有一种本事,能在时间的中央,在你的知识——岁月流逝的结果——的中央,制造一个小小的岛屿。她又说,“孩子,你累了。”其实,我并不累,但我也不是不累,疲劳与事物的现状毫无关系。过了一会儿,她问,“儿子,你干活卖力吗? ”我说,“马马虎虎。”又过了一阵子。“那个人——那个你替他干活的人——”“他怎么了? ”我说。她的手停在我的前额,我知道我说话的口气使手停住了。“没什么。”她说。“不过,你不一定非要为那个人干活。西奥多可以为你找到——”“我不要西奥多给我找工作。”我说着就想坐起身子。不过如果你仰天躺在一张深沙发里,头上还有一个人的手,你想要坐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她用手按住我的前额,俯下身子对我说,“别,别这样。西奥多是我的丈夫,他是你的继父。别这么讲话。他愿意——”“嗳,我跟你说过——”“别说了,孩子,别说了。”她又把手放在我的眼睛上,慢慢地往上顺着前额抚摩着。她没说别的话。但她已经说了她要说的话,她得重新制造那个小岛。也许她说那番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她有制造小岛的这种本事。总之,她又从头做,起,而且成功了。我们就这样呆着,直到前门砰的一声,过道里响起脚步声。我知道西奥多·默雷尔回来了,我又努力要坐起身子。可是即使在这个时候,在最后一分钟,她还是用手掌压着我的前额,等西奥多的脚步声走进了房间她才松手。我站直身子,自己觉得外衣皱皱巴巴,都跑到脖子上,领带也歪了。然而站在我对面的西奥多长着一撮漂亮的金黄色的八字胡,红润的脸颊,浅黄色的太妃糖似的头发紧贴着圆乎乎的脑袋,腹部微微隆起( 弯弯腰,你这个混蛋,天天早上弯腰摸地板一百次,你这个畜生,要不然,默雷尔太太不喜欢你了,你上哪儿混去?)。他漂亮的金黄色八字胡下的嘴巴张开说话时,有点大舌头,好像喝了一大口热粥。我母亲挺起胸膛迈着轻快的步伐一直走到年轻的经理跟前,年轻的经理用右手搂住她的肩膀,用漂亮的金黄色八字胡下面的嘴巴亲吻她。她抓住他的袖子,拽着他朝我走来。他说,“好啊,好啊,老朋友,看见你真太好了。戏法变得怎么样? 我们老练的政治家近况如何? ”“不错。不过,我不是政治家,我是人家雇佣的手下人。”“噢,”他说,“别逗我了。大家都说你跟州长要好得到了这种地步。”他伸出两只并不瘦的、十分干净的、修剪得极为整齐的手指。“你不了解州长。”我回答说,“唯一能跟州长这种人要好得到这种地步——”我举起两只不太干净、修剪得很不整齐的手指——“是州长,还有偶尔在他需要有人按住猪仔让他宰杀的时候,跟万能的上帝要好一下。”“哼,他这样下去——”西奥多刚要开口。“坐下,你们俩都坐下。”我母亲吩咐道。我们坐下,接过她递给我们的酒杯。她打开一盏灯。我靠在椅子上,一边说,“是,”“不是,”一边打量这长长的房间。这是我最熟悉的房间,也是我不管怎么说,总会回来的房间。我发现房间里多了件新家具,原来放腰形写字台的地方放了一张高高的薛里顿式(托马斯·薛里顿(1751—1806) ,英国家具设计师。他设计的家具以优雅、简单著称)的中部凸出写字台。啊,那张腰形写字台现在一定搬到阁楼里,放到二级博物馆去了;我们则坐在一级博物馆里,而伦敦的博曼与希泽福德有限公司的账本上又添了一笔数目可观的收入。这个房间总有些新花样。我每次回家总要四处寻视,总要纳闷这次会有什么新变化,因为这问房间里有过无数件精选的钢琴、写字台、桌子、椅子,每一件都比以前的更精致,但每一件最后又总是送进阁楼,腾出地方摆新的更美好的。总之,这间屋子跟我当年记得的样子已经大不相同了,它正向着我母亲头脑中或新奥尔良、纽约和伦敦的家具商头脑中某种至善至美的理想境界前进。也许在她去世以前这间屋子会达到十全十美的境地,而她会坐在屋子里。那时她将是个干净利落的老太太,雪白的头发堆得高高的,优美的下巴颏下面松弛地垂着细白的皮肤,蓝色的眼睛不停地映着。她会举起一杯茶祝贺理想实现了。家具变了,里面的人也变了。很久以前,曾经有过一位矮胖健壮的男人,他个子不高,一头乌黑蓬松的浓发,金丝边眼镜架在鼻子尖上,背心扣子总是扣得不对头,背心上挂着一根挺粗的金表链,我挺喜欢揪这根表链的。后来他不见了。母亲把我的脑袋搂在她胸前,对我说,“儿子啊,你爸爸不回来了。”“他死了吗? ”我问道,“要给他举行葬礼吗? ”“不,他没有死。”她说,“他走了。不过,你可以当他死了一样,孩子。”“他干吗要走? ”“因为他不爱妈妈。所以他才走了。”“我爱你,妈。”我说,“我永远爱你。”“对,儿子,对。你爱你妈。”她说着把我搂得更紧了。于是,博学的律师走了。我当时大约才六岁。接着是位大实业家,又瘦又秃,上楼梯时呼哧呼哧直喘气。我问母亲,“罗斯爸爸走楼梯怎么老喘气。”“别瞎说,孩子,别说了。”“为什么,妈? ”“孩子,因为罗斯爸爸不舒服。”大实业家死了。他活得不长。于是我母亲把我送到康州去上学,她出洋去了。她回来时,又带了个丈夫。这是个瘦高个儿:穿白色西服,抽细长的雪茄烟,留一撮黑色的小胡子。他是个伯爵,我母亲成了伯爵夫人。伯爵坐在屋子里接待大家,他总是笑眯眯的,话不多。别人偷偷地瞥他一眼,他却直视别人的眼睛,笑起来那撇精心修剪的小黑胡子下面露出雪白的牙齿。没有客人的时候,他整天弹钢琴,要不然就穿着黑靴子、紧身白长裤外出骑马,赶着马跳篱笆,沿着海滩奔跑,直跑得那匹马浑身冒汗,喘息着,似乎马上就要倒地毙命。然后,伯爵进屋喝威士忌,抚摸着腿上的波斯猫。他的手不大,但很有手劲儿,他跟人握手时常常握得对方直皱眉头。行一次,我看见我母亲的胳臂上有四条并行的黑印。“妈,怎么了? 出什么事儿了? ”“没事,我自己弄的。”她把披肩拉下来,裹住胳臂。2伯爵叫柯韦律。人们说,“那个伯爵是个王八蛋,不过他实在会骑马。”他也走了。我有点遗憾,因为我喜欢伯爵。我喜欢看他骑马。于是,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家里没有男人。后来就来了这个年轻的经理。这家伙从呱呱坠地就是个年轻的经理,到别人给他梳洗殓葬的那一天还将是个年轻的经理。不过,他离死还远着哪;他才四十四岁。他在石油公司办公,赚点零花钱贴补每月的津贴,这活累不着他。是啊,我跟所有这些人都一起在这间房间里坐过,博学的律师先生、大实业家、伯爵、年轻的经理,我看着家具不断更新。现在,我坐在客厅里看看西奥多又望望新买的那张薛里顿式的中凸写字台,心里想,不知道他们俩又能耽多久。我回家来了。我是那种总要回家来的人。夜间下了整整一夜的雨。我睡的是一张宽大舒适的老式双人床,一张来自别人家的大床。很久以前,我的房间里摆过一张白色的铁床,而母亲的房间里是一张宽大舒适的伯登家的老式红木大床;现在这张大床不够讲究了,已经送进阁楼。我辗转难眠,倾听着风雨抽打橡树和玉兰树叶子所发出的沙沙声。早晨,雨过天晴,阳光灿烂。我走出门口,看到黑色道路上一汪汪雨水,好像一片片云母。山茶树下,风雨打下来的白色、红色和珊瑚色的花瓣在黑油油的水窝里飘浮。有些花瓣的卷边向上,像一艘艘小船;它们的四周是飘浮的卷边向下的花瓣和盛满水沉在水里的花瓣。这一切构成一幅色彩绚丽的战场景象,仿佛一艘军舰向着某个令人眼花缭乱的、欢乐的、遥远的国土中的一队节日彩船及游览船发射了几发礼炮。台阶边上有一棵巨大的山茶花。我俯身撩起几片花瓣。雨水清凉,颇有寒意。我拿着花瓣,顺着汽车道来到大门口。我站在门口,紧握花瓣,遥望海滩。海滩边缘是一道处处都是被海水冲来的漂流物的白色沙滩,沙滩以外的海湾却是一片银色。可是中午时分,雨又下起来了,阴沉沉的天空下着毛毛细雨,连绵不断下了整整两天。当天下午,第二天上午和下午,我都穿上年轻经理的雨衣在绵绵细雨中散步。并不是因为我喜好散步,一定要到清新的空气里一吐肺中的污浊。而是因为散步似乎是我该干的事。第一天下午,我沿着海滩经过斯坦顿住宅——挂满水珠的树叶后面,住宅显得凄凉空虚——我走过他家到欧文家宅。欧文法官请我在炉前椅子上坐下烤火,打开一瓶精选的、马里兰出产的陈年威士忌酒,为我倒上一杯,并请我第二天去他家吃晚饭。但我只喝了一口酒,便起身告别,继续向前走去。我来到一个地方,那里没有什么房屋,只有灌木和密密集集的橡树,中间夹杂着一两棵松柏,偶而树丛中出现一块平地和一座灰色的窝棚。第二天我顺着海湾向上走去,经过街道,一直来到海湾边上一个半月形的小海角。那里的松树林一直延伸到白色沙滩边上。我踩着厚厚的松针从松树树阴下漫步走到白色的沙滩。沙滩上躺着一根烧焦的木头,木头湿了,黑色更浓。木头周围是湿漉漉的灰烬和黑色的漂流木的碎片,在白沙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乌黑。原来,人们还上这儿来野餐。是啊,我也曾来过这里野餐。我知道野餐是怎么回事。确实,我知道有一次的野餐是怎么回事。多年前,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安妮、亚当和我来过这里,但是那天并没有下雨。天黑的时候才下起雨来。那天天气闷热,没有一丝微风。我们向远处放眼眺望,越过海角,一直向海湾望去,我们看到水面渐渐上升,海天一色,越愈明亮,仿佛地平线不复存在。我们游泳,吃午餐,在沙地里躺着休息,又钓了一会儿鱼,不过运气并不好。这时乌云聚集,几乎布满整个天空,只有西边,松树林外还有一束光亮。海面一片平静,并无波涛,但由于天色忽然阴暗,水面突然变成黑色。远处,海湾尽处,衣带形的白色沙滩边上,树林呈黑色,不再是绿色的了。一英里外,靠近树林那边,停泊着一条小船,一条独桅船,在乌云、黑水以及黑色丛林的衬托下,白帆格外耀眼,扣人心弦。“我们最好上岸去吧,”亚当说,“要起风了。”“不忙,”安妮说,“我们再游一次吧。”“最好别游了。”亚当望着天空,拿不定主意。“来吧,游吧。”安妮坚持着,拽着他的胳臂。他继续观察天空,没有答话。突然,她放开他的手臂,哈哈笑着向水面奔去。她并没有直接冲进水面,而是沿着海滩向一个小海岬跑去,风把她的短发吹了起来,我看着她奔跑。她奔跑时,两手并不伸出来,只是胳臂肘略微弯曲,她的腿的动作既灵活又优雅,同时又有些笨拙,仿佛她并没完全忘却儿童的奔跑,但又没有完全学会妇女奔跑时的姿态。她的臀部还不丰满,因而两条腿的肌肉似乎有些松弛,迈步不够稳妥。我的目光追随着她,我发现她的腿细长优美。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突然转过身子,不是因为亚当发生任何声响,而是因为他太无动静了。亚当正瞪着眼看着我。我们四目相视时,他的脸刷地一下红了起来。他避开我的目光,仿佛有些发窘。他哑着嗓子说,“我来跟你比赛,”便拔腿追赶安妮。我也奔跑起来,他的两脚带起一阵阵细沙,落在我的身上。安妮已经在水里游泳了。亚当纵身入水,游得很快,远远地游在我的前面。他赶上安妮,又接着往前游。他是个游泳好手。他并不想游泳,但他现在要游出去,游得又快又坚定。我游到安妮身边,放慢速度,对她说,“你好。”她以海豹式的优美的动作高高地抬起脑袋,对我微微一笑,然后头朝下俯冲入水。她那小巧瘦削的双脚在水面上略一晃动,便落入水中。我赶上她时,她又潜入水中。我每次追上她,她都会浮出水面,对我一笑重又钻进水里。我第五次赶上她时,她不钻进水里去了。她轻巧悠闲地一扭身子,仰躺在水面,双臂外伸,两眼望着天空。于是,我也转过身子仰游,躺在离她五六英尺的水面上,我也仰望天空。天色更加阴暗,乌云是暗绿色、深紫色的,像葡萄成熟时的颜色。但是天空还是高高在上,黑云并未压得很低。一只海鸥掠过高空,在我的正上方飞了过去。乌云下面,白色的海鸥比白帆还要白。我可以清楚看见海鸥掠过天空。我想知道安妮有没有看见这只海鸟。我向她看,见她闭着眼睛,双臂仍然伸开,她的头发松散了,在水面上飘曳。她仰着头,抬着下巴颏,脸部显得十分平静,似乎睡着了。我躺在水面,她的身影在远处黑树衬托下显得分外清晰。突然,她掉过身子,并不是向着我的方向转过身子。她仿佛完全不理会我的存在,她转过身子向岸边游去。她游得很慢,简直有些迟钝了,但又显得轻松而不费力气。她纤细的双臂懒洋洋地、缓缓地、十分严格地一上一下,仿佛是睡梦中的不需费力的动作。我们还没游到沙滩,雨就下起来了。大大的雨点接二连三地溅进尚有光泽的水面。接着便是倾盆大雨,水面跟着消失了。我们走出水面,站在沙滩上,遥望正在向岸边游来的亚当,雨水鞭打着我们的身子。亚当离岸尚有一段距离。在他身后,南边海湾,闪电不时划破乌黑的天空,带来阵阵闷雷。有时,一阵暴雨横扫水面,把亚当也淹没了。安妮微微低着脑袋,沉思地望着他。她双肩微坍,双臂在平坦的胸前交叉,搂住自己好像她要发抖似的,她双腿并拢,膝部微微弯曲。亚当上岸了,我们收拾好东西,穿上湿凉鞋。我们在松树林里走着,我们的头上乌云翻滚,雷电交加,阵阵轰鸣,不时还有松树枝发出的尖锐的呼啸声。我们来到汽车跟前,上车回家。那年我十七岁,亚当和我差不多年纪,而安妮比我们小四岁。那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确切地说,是在美国参战以前。那是我永远不会忘却的一次野餐。我想,我那天才第一次发现安妮和亚当是两个独立的个人,他们的行为方式各有不同的特性、神秘与含意。也许我也在那一天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人。不过,我想谈的并不是这一点。实际情况是,自那天起我的脑海里就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形象。这个形象和很多我们见过的、记得的东西都大不一样。我们的心里很少有我所谈的那种真正的形象。这种形象会日趋显明,仿佛岁月的流逝非但没有销蚀它们的存在,却反而逐年逐月揭开一层层纱幕,展示我们最初只是模糊感觉到的含意。非常可能最后一层纱幕也许因为岁月不够漫长而尚未被揭开。但是这个形象的明亮度日益增加,我们的信念日益坚定:我们相信明亮中富有深意,神话般的意义;没有这个形象,我们的生活只不过是扔在抽屉里,埋在忘记回答的信件里的一卷旧胶卷。那天在我的脑海中留下的形象是暗绿、深紫、乌云密布的天空下安妮躺在水面、两眼微合、面容平静、安详,同时一只白色的海鸥掠过高空。这并不意味着我在那天爱上了安妮。当时她还是个孩子。我爱她是以后的事情。但是,即使我没有爱上她,即使我从来没有再看见她,甚至即使我后来讨厌她,那个形象仍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头。我后来曾经一度不爱安妮了。安妮对我说,她不想嫁给我。于是,过了一阵子我便和洛伊斯结婚了。洛伊斯长得比安妮漂亮,是那种走在街上很有回头率的美人,我爱上了洛伊斯。但是我心中安妮的形象并未磨灭,而是随着纱幕的揭开愈加明亮,并且预示它还会变得更明亮。很久以后,在那个细雨连绵的早春的下午,当我走出松树林看到白色沙滩上烧焦的木头,我回忆起1915年暑天的一次野餐。我离家上大学前我们最后一次野餐的情景历历在目。我并没有远离家乡去上大学。我上的是附近的州立大学。“哎哟,孩子,”母亲说道,“你干吗不明智一些,去上哈佛或普林斯顿。”我母亲本是一个来自阿肯色斯州穷乡僻壤的妇女,现在已经很有长进,对第一流的高等学府颇有了解。“去威廉斯大学也不错。”她说。“大家都说那是个高雅的好学校。”“我中学上的就是你要我去的地方。”我说。“那儿可真是个高雅的学校。”“还可以去弗吉尼亚嘛。”她接着说,高高兴兴地望着我,对我的说话充耳不闻。“你父亲上的是弗吉尼亚大学。”“这不应该是你竭力推荐的理由。”我很得意我说了这句话。我已经形成习惯,跟她争论时一定要提到他出走一事。但她根本没听见。她一味地说,“如果你去东部的话,你夏天过来看我就更方便了。”“他们那边在打仗。”我说。“他们很快就会不打的。那时候你过来看我就更方便了。”“是啊。对你来说,你也更轻松一些,可以告诉别人我在哈佛念书,而不是什么他们从来没听说过的州立大学。他们连这个大学所在的州的名字都没有听见过。”“我只不过希望你去上个好学校,儿子,你可以交些好朋友。而且还像我说的,你夏天过来看我也方便些。”( 她又想去欧洲,因此对战争很厌烦。伯爵走了好一阵子了,他是在战前就走的,而她也要渡洋去欧洲。后来,在战后,她又去了,不过没有再找到什么伯爵。也许她发现嫁个伯爵代价太大了。她一直没有再度嫁人,只是在遇到年轻的经理时才又结的婚。)然而,我对她说我不想去好地方,不想交好朋友,我不去欧洲,也不要她的钱。不要她钱的这句话是我在争吵激烈时说漏了嘴。我是为了争口气充好汉才说的;但这句话影响极大,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不能改口,不能破坏已经产生的效果:她听了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我几乎把她打垮了。她大概从来没听到男人这样自信。她并不是没有劝过我,不过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拿定主意,决不回头。我上大学四年期间.曾经干百次责骂自己是个大傻瓜。我干过各种零工杂活‘,我替人打字,四年级的时候,我还去报馆工作,半工半读;我常想到,因为我读了一本讲男子汉大丈夫应该自己挣钱上大学的书,就把五千美金白白扔掉了。我母亲倒不是一文不给。圣诞节和我生日那天,她总寄一笔钱来。我便大吃大喝一顿,过上几天宽裕的日子,接着又回过头去干杂活,混饭吃,军队不要我。我的脚有毛病。3他打仗归来,兴高采烈。他当了炮兵上校,生活丰富多彩。他参军较早,有机会向德国人开炮,当然也经历了来自德军方面的炮火。在美国和西班牙的战争中,他随部队只开拔到佛罗里达。这一次,他如愿以偿,心满意足。多年来,他一直在绘制恺撒大将指挥过的战役图,制作古代和中古时期的石弩、弩炮、投石机、野驴骨(古代用驴颚骨做成的弩箭)和破城槌等模型。他觉得他花的工夫总算没有白费。是啊,至少对我来说,这些工夫没有白费,因为我小时候常帮他一起制作,这些东西都是神妙的、设计精巧的小机械。至少,对个孩子来说,这些东西都真了不起。这场战争没有白打,因为他有机会参观了阿里塞一圣一莱纳,恺撒打败维辛盖托里克斯的地方。他回来后的那年夏末,他把福煦(法国元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任法军参谋总长、协约国军总司令)、恺撒、潘兴(美国将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任美国远征军总司令)、海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军总司令)、维辛盖托里克斯(高卢人首领。公元前52年率领反罗马统治的起义,后为恺撒所击败),克里托格纳托斯、弗卡西维拉纳斯、鲁登道夫(德国将领),及伊迪思·卡维尔(英国护士,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德军杀害)都搞混了。他把我们做的石弩和投石机又都找了出来,掸去尘埃。可是他是个出色的军官,大家都说他很勇敢。他获得的勋章便是证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谈起法官这个英雄时,口气总很傲慢,因为那时候流行用这种语气谈论英雄人物,而我正是在这种思潮影响下长大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的脚有毛病,不能够参军入伍,连大学里的学生军训团都入不了,因此有些妒意。狐狸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是酸的。也许如果我参军了,情况便会大不一样。但是法官确实是个勇敢的人,即便他有奖章作证明。他还没获得勋章以前就已经表现出英勇气概。而他将再一次表现英勇。譬如说,有一次,一个经他手判决进监狱的人在埠头路上把他拦住,威胁说要杀了他。法官哈哈大笑,转身走开了。那个家伙掏出手枪,大声叫喊法官。他叫了两三次,法官扭过头来,看见那人拿着手枪朝他瞄准,他马上转过身子,一句话不说,向着那个家伙笔直走去,走到那人跟前。一把夺下他的手枪。至于他在战争期间的英雄业绩,我实在一无所知。那天晚上,我母亲、年轻的经理和我到法官家吃晚饭。战争结束了快十五年了,他又把那些陈年烂芝麻翻了出来。那天晚上,一起吃饭的有住在附近的巴顿夫妇、一个叫杜蒙德的姑娘——这位姑娘可能是专为我请来的——欧文法官,还有我们三个人。法官把弩炮等等又翻出来,也许是为了赞扬我;不过他一向喜欢向客人介绍火药发明以前人们打仗的各种方法。吃饭的时候,大家一直在回忆往昔,这也是欢迎我的表示:你回到从前呆过的地方,他们就要翻老账,谈往事,旧事重提。快吃甜点的时候,他忽然回忆起当年我常常和他一起做模型的情景。他起身到书房去取来一个大约有二十英寸长的石弩模型。他把甜点推到一旁,把石弩放在桌上。他略略抬起石弩的一端,用鼓轮上的曲柄把炮身摇到后面,其实他完全可以用手指头把炮身推到后座。他没有东西作炮弹。于是他叫黑人用人拿来一个小面包。他搿开面包,抠出一点面包心,搓了个子弹。但是他搓得不够好,于是他把子弹在水里泡了一下使面包粘成一团。他把子弹放进炮身。“好了,”他说,“这样就能发射了。”他扳了一下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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