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人马-11

“两年以前,他家乡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故,那时他才懂得了这个道理。他县里第一所用砖头盖的学校忽然倒坍了,因为砌的是腐败政治的砖块。十来个孩子给压死,变残废。而他像受到上帝圣光感召一样深深地懂得了齐心协力大家得益,赤手空拳一事无成的道理。唉,你们都知道这个故事。他在用烂砖头造学校的时候就跟政治展开斗争;不过他输了,学校坍了。然而这件事情促使他思考问题。他相信从此以后的情形会大不一样。“因为他和烂砖头作过斗争,人们现在把他当作朋友了。有些城里的头面人物听说了,就坐着又大又神气的高级轿车来到他爸爸的农场对他说,他们要他出来竞选州长。”我推推萨迪的胳臂。“你看他是不是会——”“住嘴。”萨迪恶狠狠地说。我朝台上威利背后的达菲望去。达菲面有忧色。他满脸通红,胖乎乎的圆脸直淌汗水。他显得很忧虑。“啊,他们对他这么说了,”威利不停地讲着,“而这个乡下人信以为真。他暗自思量,认为他也许能进行一番变革。他有自知之明,但他想他不妨试试。他是人,是个乡下人,他跟我们山里人一样,相信即便是最不起眼最贫穷的家伙也能当州长,只要公民们认为他有当州长的本事和魄力。“那些穿条子裤的家伙去看望这个乡下人,把他哄得晕晕乎乎。他们说麦克默菲是个软骨头,是个没有能力、无用的人,而裘·哈里逊又是市政府的傀儡。他们希望这个乡下人能出头露面,组织个正直的政府,好好治理一番。他们是这么对他说的。可是——”威利停了下来,右手高举讲话稿向天空挥舞——“你们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 他们是裘·哈里逊雇的下手和马屁精。他们要找个乡下人来竞选州长以便抢掉拥护麦克默菲的乡下人的选票。我以前想到过这一点没有? 没有。没有,因为我听信了他们的甜言蜜语。要不是站在那儿的那位好心的女人,我不会知道事实真相的——“他指指台下的萨迪——”要不是站在那儿的这位女人——“我捅捅萨迪说,“老姐,你的饭碗要丢了。”“幸好站在那儿的这位好心的女人很正直,很光明正大,把下流无耻、熏得上帝直作呕的真相告诉了我。”达菲站起身子,迟迟疑疑地想朝前台走过来。他忧心忡忡地连连目视乐队,仿佛想传递信息让他们奏起音乐。他又望望人群,好像想说些什么。最后他走到威利身边,对他说了两句话。他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不过,他话没讲完,威利就朝他开火。“瞧! ”威利大吼一声。“你们瞧! ‘' 他挥动右手,使劲攥着讲话稿的右手。”这就是加略人犹大(出卖耶稣的门徒)。那个马屁精,专搞阿谀奉承的人! “威利向着达菲挥动右臂,手里紧紧抓着那份尚未宣读的演讲稿。达菲想要开口,可他根本不予理睬,他只是一味向着连连后退的达菲挥舞他的演讲稿,同时高喊,“大家看看他! 大家看啊! ”达菲一边往后躲闪,一边朝着乐队挥手,大声高喊,“演奏! 演奏! 快奏《星条旗永不落》。”可是乐队并未奏乐。达菲转向威利,威利在他面前更加用力地挥舞演讲稿,大声喊叫,“大家看! 快看裘·哈里逊的傀儡! ”达菲大叫“撒谎”。他向后闪身,企图躲避谴责他的手臂。我不知道威利本意如何。反正他干了。他并不足真的把达菲推下台去。他只是让达菲在台的边缘跳起舞来,一种柔弱、无力、茫然不知所措的、动作缓慢的慢节拍舞曲,伴奏是像风车似地围着一张脸旋转的一双胳臂,这张吃惊的脸活像一个蛋白奶油被挖出一个洞的牛奶鸡蛋排;达菲的嘴巴就是这个洞,只是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全场五英亩场地内汗流浃背的人群鸦雀无声。他们一心观看达菲跳舞。他跳着跳着,掉下舞台。他摔了下去,半躺半靠地摔在主席台下。他的嘴巴仍然张得大大的。但他说不出话来,他没有力气说话了。可惜我没带照相机,不能把这一切都拍摄下来。威利连台边都不瞄一眼。“让这头蠢猪躺在那儿! ”他大声喊道。“让这头蠢猪躺在那儿。你们这些乡下人,听我讲话! 对,你们也是乡下人,他们也骗过你们大家,骗过上千次,跟骗我一样。他们以为我们就是这种人,专门上当受骗的人。哼,我现在倒要让有些人上当受骗。我要退出竞选。你们知道这又是为什么吗? ”他停住话头,用左手急速而使劲地擦一把脸上的汗水。“不是因为我纤弱的感情受到伤害。我并不难过。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因为我现在知道事实真相了。知道我早就该知道的一切。一个乡下人不管要干什么,他必须亲自动手,身体力行。那些坐高级汽车,讲漂亮话的人是不会帮他忙的。下次我再竞选州长的话,我要靠自己的力量出来竞选,我会要对方的命的。不过现在我要退出竞选了。“我退出竞选,我支持麦克默菲。上帝在上,我讲的有关麦克默菲的每一句话都是有根有据的,我还要说这些话,但是我将为他在州内奔走游说。我和别的乡下人,我们将彻底摧垮裘·哈里逊,让他在州里连个捕狗人都当不上。然后我们再来评价麦克默菲的所作所为。这是他最后一次的机会。到时候了,该说真话了,我要说真话。我要走遍全州把事实真相大自于天下。即使我得非法蹭车,偷骡子,我也要周游全州披露真相。不管是裘·哈里逊还是什么别的人物,没有人能阻拦我。因为我掌握真理,我——“我向萨迪凑过身子。“喂,”我说,“我得去打电话。我要进城去找架电话。我得把这一切打电话告诉家里。你呆在这儿,千千万万把发生的一点一滴都记下来。““好吧。”她心不在焉地说。“还有,散会的时候抓住威利把他带进城来。达菲肯定不会要你坐他的车了。你逮住那个傻瓜——”“傻瓜,去你的。”她说完又加上一句,“你走吧。”我走了。我沿着看台挤出人群,威利的嗓门震耳欲聋,把橡树上的枯叶都震得直往下落。我绕过看台,回过头来,只见威利扔掉讲稿——稿纸纷纷落在他的脚边——他捶打胸口,大声高呼他胸怀真理,不需要一字一句写成文字。他站在台上,四周都是讲稿纸,他一手高举,衣袖撩到胳臂肘处,满脸通红像个蹭掉皮的紫菜头:他脸上的汗水直往下淌,头发披到前额,眼睛瞪得老大,发出逼人的光芒,他酩酊大醉,像头怪叫的猫头鹰。他身后是红色、白色、蓝色,五彩缤纷的彩旗,头上是上帝的明晃晃、耀眼夺目、光芒万丈的青天。我走在砾石路上,搭上一辆卡车,请他们把我捎进城去。当晚,夜阑人静,火车载着达菲在星空下宁静的田野里奔驰回市( 毫无疑问,他回去向裘·哈里逊汇报一切) ;威利躺在床上蒙头大睡,他睡了好几个小时,火气消下去了。我坐在厄普敦市旅馆的房间里伸手去拿写字台上的酒瓶。我问萨迪.“要不要再来一点能让你无所顾忌、无所畏惧的玩意儿? ”“什么? ”她问。“你不肯听懂我一本正经地讲的是什么。”说着我给她倒了杯酒。“噢! ”她说,“我忘了你是位上过大学的人物。”对,我是一本正经上过大学的,不过我认为我在大学里并没有学到该学的i东西。威利说到做到。他走遍全州为麦克默菲游说。他没有偷偷摸摸不买票蹭车,也没有买骡子,更没有偷骡子。他开着一辆从旧货店买来的汽车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颠簸,在没过轮轴的灰土中行驶,下雨时陷在泥泞的黏土中只好坐在汽车里等一队骡马来拉汽车。他把一辆好好的汽车搞得不像样子。他站在学校的台阶上,从绸布店借来的箱子上、大车车座上、十字路口商店的门廊上。大声演说。“朋友们、乡巴佬们、傻瓜们、乡下人们。”他上身前倾,向着他们,望着他们,他会停顿一忽儿,让他们有时问想想这几个字。寂静中,人群开始骚动,他们被这些称呼激怒了。他们知道别人是这样称呼他们的,但从来没有人当着他们的面用过这些词儿。“对,”他说,“对,”他撇撇嘴说,“你们就是乡巴佬、傻瓜,你们不必因为我说了就生我的气。好吧,生气吧,可我还是要说,你们就是乡下人。而我呢,我也是乡巴佬。是啊,我是红脖子乡巴佬,因为我在太阳下干过活挨过晒。对,我是傻瓜,因为我轻信那些坐高级轿车的人的甜言蜜语。10啊,我吃了点甜头,就咽下了苦水。噢,我是个呆头呆脑的乡下人。我就是受他们利用来抢乡下人选票的乡下人。不过,我现在挺起腰杆站直了。狗经过训练都能用后腿站起来的。我已经学会了。我花了点时间,不过我学会了,现在我总算站起来了。“他俯身向着人群,大声问道,”你们呢? 你们站起来了吗? 你们学会了吗? 你们能学会吗? “他讲他们不爱听的话。他用他们不爱听的词儿称呼他们。不过,多半情形下,人群的愤怒与骚动会平息下来,而他身子前倾,瞪大着眼珠,他的脸庞,在炽热的阳光下或汽灯的红色灯光下,闪闪发光。人群聆听他教训他们要站立起来。你们一定要去投票,他说。这次要投麦克默菲的票,他说,因为你们可选的只有他。大家都去投票,大家齐心协力,让他们看看你们的本事。把他选上台来。然后,如果他干得不好,再剥他的皮。“对,”他前倾着身子说,“对,如果他的话不兑现,就剥他的皮。给我一把刀,我来剥他的皮。”去投票,他命令他们。给麦克默菲出点难题,他对他们说。他俯身向着人群说道,“你们这些乡下人听我说。好好听着,抬起头看看上帝赐予我们的千真万确的真理。如果你们这些容易上当受骗的傻瓜还有些头脑的话,如果你们还能明辨真理的话,这就是真理! 你们是乡巴佬。没有人会帮你们的忙。只有乡巴佬才会帮助乡巴佬。城里的人才不会来帮你们的。一切要靠你们自己,靠上帝。而上帝只帮助那些自己解救自己的人! “他就这样讲话,而他们站在他的面前,拇指钩着工装裤的背带,草帽拉得很低。他们眯起眼睛打量他,仿佛他是山谷对面或洞穴深处的某种怪物,他们闹不明白的离得太远看不清楚的一样东西,仿佛山谷对面,田野尽头的丛林突然一阵响动,从丛林里蹦出来的一样东西。他们眯着眼睛打量着他,嘴里咀嚼着烟草,沉着地、一板一眼地、不紧不慢地咀嚼着,仿佛这就是历史进程。时间,对一头猪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对历史也是如此。他们望着他;不过,你如果仔细观察,可以看到事物在起变化。他们静悄悄地站着,连脚都不挪动地方——他们有这种保持安静的本事。他们进城来,站在街的拐角,不说不笑,纹丝不动地站着,他们蹲在路边,声色不动地望着越过小山的大路——他们站在那儿,眼睛盯着站在他们面前大声疾呼的那个人。他们保持安静沉默的本事确实很大。但是他们的沉默有时也会中断,像绷得太紧的弦一样突然断裂。在丛林凉亭的福音布道会上,他们安安静静地坐在长凳上,突然有一个人会跳起来,高举双臂,大声高呼,“啊,耶稣! 我看见他的圣名了! ”也有人把手扣在扳机上,枪声响时,连他自己都吓一大跳。威利站在上面。他站在太阳底下,站在昏红的汽灯下。“你们想知道我有什么纲领。乡巴佬,这就是我的纲领。你们得好好记在心里,千万不要忘记。把他们高高地挂起来。把裘·哈里逊抓在手心里。谁挡你们的道,就把他一锤于打死。要是麦克默菲说话不兑现就狠狠揍他。谁挡道,就把他用锤子钉死。你们给我锤子,我就亲手来钉。把他们钉在谷仓大门上! 而且不要用鸡毛掸子赶走叮他们的绿头苍蝇! “这就是威利。是的,这就是那个同名同姓的威利。麦克默菲果然当选。威利起了大作用,因为根据记录,大多数选票来自威利活动过的地区。可是麦克默菲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威利。开始,他躲着威利,因为威利批评他,话说得挺尖锐。后来,威利真的挺起作用了,麦克默菲还是拿不定主意。终于,威利挺起腰板公开说,麦克默菲的手下人曾经提出要代他支付一切费用,但是他并没有接受。他独自承担一切开销。尽管他要大家选麦克默菲,但他不是麦克默菲的手下人。他说,即使他得把他爸爸的农场再抵押一次,( 这个农场只能再抵押这一次了,) 也要自己承担一切费用。是的,如果有人来找他,说他缺少两块钱,付不了投票税,他威利·斯塔克,就会用抵押他爸爸的农场所得来的钱替那个人交税。他就是这样身体力行,对自己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麦克默菲当选了。威利回到梅逊市当律师。他断断续续干了一年多,处理过一些偷鸡丢猪的案子,平息争吵,评断是非( 争吵对骂是梅逊县星期六晚上乡间方形舞会中的一项余兴节目) 。后来,州政府在阿卡木尔基河上建筑桥梁,钻探设备坍了,工人受了伤,还死了两三个人。好多工人来自梅逊县,他们请威利当律师。他把官司打赢了,在报上名噪一时。后来,梅逊县以西的阿卡木尔基县发现油矿。他经办石油公司和独立租借人之间的诉讼案。威利代表的一方打赢了。威利有生以来第一次拿到现钱,而且拿得还不少。这时期,我一直没有见到威利。我是在1930年他宣布参加民主党预选时才又见着他。不过,这根本不是预选,简直是一片混乱,是赛马、轻骑兵的冲锋(轻骑兵的冲锋原为丁厄生一首诗的标题。该诗描写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由于指挥错误,一队英国骑兵冲向俄国炮兵阵地,造成多人死亡。此处指竞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和星期六晚上凯西酒吧间后屋的酗酒狂饮的大结合。烟消云散时,墙上的照片荡然无存,连民主党也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威利,头发耷拉到脑门,汗水湿透的衬衣紧贴着肚皮,手里拿着宰肉刀,红着眼睛要杀人。这幅图画的背景是紫红色的,翻腾着白色怒云的天空和站在威利左右两侧的两个人,萨迪·伯克以及一个高高的人。他有些驼背,讲话慢条斯理,晒得挺黑的面庞带着忧伤的神情,还有一双梦幻者的眼睛。这个人叫休·米勒,是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拉菲耶特空军中队队员,法国英勇勋章获得者,他手脚干净,历史清白,心地纯洁,过去没搞过政治。多年来他一直是个安分守己的家伙,可是有人( 威利·斯塔克) 给了他一个棒球球棒,他居然攥紧棒把。他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又是司法部长。而萨迪·伯克依然故我,还是萨迪·伯克。山顶上当然还有其他人物。譬如说,有些人士曾经一度忠于裘·哈里逊,但是,他们发现裘·哈里逊不再能叱咤政治风云,他们必须另找新伙伴。而这个新伙伴偏偏就是威利。威利是他们唯一的靠山。他们考虑再三,决定还是投奔威利,随着乡下人水涨船高。威利倒来者不拒,接纳他们,结果还因此获得不少非乡野村民的选票。又过了一阵子,威利干脆连泰尼·达菲都雇上了。达菲或为公路局长,后来,在威利的最后一届任期内,还当上副州长。我常常纳闷威利为什么会要达菲。我从前常常问头儿,“你要那个笨伯干什么? ”他有时候笑笑不作解释。有时候他说,“他妈的,总得有人当副州长,他们都一个样儿。”可是有一次他说,“我要他是因为他能给我提个醒儿。”“什么? ”“他能让我想到一件我不想忘记的事儿。”“什么事儿? ”“有人对你甜言蜜语的时候,你千万别信他们的话。这个道理,我永远不想忘记。”原来如此。当年威利还是个微不足道的乡村律师的时候,坐着大汽车来对威利说好听话的就是泰尼这个家伙。不过,是这么回事儿吗? 这就是一切吗? 在我看来,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头儿一定十分自豪,因为是他成全了达菲。他摧垮_ 『泰尼·达菲,但他又亲手扶植这位残兵败将,使他恢复人样。他看到泰尼华丽的穿着和金光闪闪的钻石戒指,就会想到这一切都是空架子,都是虚饰的门面,他只要弹弹小拇指,泰尼·达菲就会像一缕青烟消踪灭迹。想到这一切,他一定心花怒放。从某种意义上说,头儿让达菲东山再起正是他对达菲的报复。他那懒洋洋的、冷漠的、沉思的眼光只要扫上达菲一眼,大胖子达菲就会感到胸口一紧,心往下沉,因为达菲知道只要头儿稍稍动动小拇指头,他就会不复存在,连一缕青烟都算不上。从某种意义来说,达菲的成功是头儿成功的最终标志。然而,是那么回事吗? 我终于认为除了这一切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在某种奇怪的意义上,泰尼·达菲已经代表威利·斯塔克本性的另一方面。威利·斯塔克对泰尼·达菲的蔑视和侮辱正是一个威利- 斯塔克对另一个威利·斯塔克发自内心的、不很明确而又颇为强烈的蔑视和侮辱。不过,我是在很久以后,在曲终剧尽时才得出这个结论的。至于目前,威利刚刚当上州长,而人是不能预见未来的。当时,竞选还在进行的时候,我失业了。我一直在《记事报》写政治报道。我有一个专栏。我还算是个权威呢。有一天,吉姆·麦迪逊把我叫进办公室,让我站在写字台周围的绿洲,那黄绿色的地毯上。“杰克,”他说,“你知道这次选举中《记事报》走哪条路线? ”“当然知道。”我说,“《记事报》要选举山姆·麦克默菲,因为他作为政府领导政绩卓著,而且作为政治家他廉洁奉公。”他苦笑一下说,“它要选麦克默菲。”“对不起,我忘了我们是一家人。我以为我只管写专栏。”他的笑容消失了。他玩弄着桌上的一支铅笔。“我找你要谈的就是你的专栏。”他说。“谈吧。”我说。“你不能写得更生动活泼些? 这是大选,不是艾普华兹团(基督教卫理公会的青少年组织)的一次会议。”“是啊,这是一场选举。”“那你能不能写得更好些? ”“可惜我们宣传的是山姆·麦克默菲,他连块可以做绸钱包的猪耳朵都没有。实在没有什么可吹捧的。我已经尽力而为了。”他沉吟半晌又说,“就是因为斯塔克是你的朋友,你才——”“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很不高兴地说。“上次竞选以后,我根本没见过他。从我个人来说,我才不管谁当我们州的州长,谁是个多大的混蛋。不过,我是你们的雇员,虽然我坚信山姆·麦克默菲是个了不起的大混蛋,我写专栏时从来不流露——““你知道《记事报》的路线方针,”吉姆·麦迪逊望着嚼得湿漉漉的雪茄烟头一字一顿地说。那天天气闷热,电扇对着吉姆·麦迪逊,我半点风都吹不到。我的嗓子眼里直冒酸水,胃泛酸时的那种味道;我的脑袋嗡嗡的,像个籽儿直晃荡的干葫芦。我看看吉姆·麦迪逊,说了声,“好吧。”“什么意思? ”他问。“就这个意思。”我说完就朝门口走去。“嗳,杰克,我——”他把雪茄烟蒂放在烟灰缸里。“我知道。”我说,“你有老婆、孩子,你的儿子在上普林斯顿大学。”我头都不回地朝前走着。门外,过道里有个滤水器。我走过去,取了一只圆锥形的小杯,足足喝了十杯水才冲掉了嘴里的酸味。我站在过道里,一肚子的凉水,好像装了一个冰冷的灯泡。我可以睡到大清早,醒过来躺着不动,望着奶油色的阳光从窗帘的裂缝中透射进来。我的旅馆不是镇上最高级的,我的房间又不是旅馆里最讲究的。我胸口随着呼吸一起一伏,湿叽叽的床单粘在我赤裸的皮肤上,夏天里谁都光着膀子睡觉。我听见远处隆隆的街车和汽车的喇叭声,声音不响,时长时短,但连续不断,是一种粗糙、沙哑、烦人的噪音。有时候,我还听得见杯盏的碰撞声,因为我的房间紧挨着厨房。不时还传来黑人哼的一两句歌词。我可以老躺着,脑子像过电影似地想到人所需要的一一切:咖啡、女人、美酒、白色的沙滩、蓝色的水,然后让这些图像逐一消失。像纸牌似地慢慢地从手上滑下去。也许我们要的东西就像纸牌一样。你并不真正想要这些牌,尽管你以为你要的是纸牌。你并不是因为想要牌而去要这张牌的,而是因为在一整套不由你作主的规则与价值体系中,在你参与其中的特殊的组合里,这张牌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假如你并没有参加牌赛。那么,即使你知道一切规则,纸牌本身毫无意义。纸牌看上去都一样。于是,我躺着,虽然我知道过一阵子我会起来的——并非我决定起床了,而是突然发现我已经站在房间中央了。同样,我会略微吃惊地发现自己在喝咖啡,换钞票,逗女人,饮酒,在水里飘浮。就像个得了健忘症的病人独自在医院里玩纸牌。对的,我会起床.给自己发一张牌。过一阵子我会起床的。不过,现在我躺在床上,知道我不必起床,我像一个经过一夜痛苦的反躬自问的圣人,沉浸于圣洁的空虚和幸福的疲劳之中。因为上帝与虚无有很多相似之处。不管你正视上帝,还是正视虚无,你肉体的感受是完全一样的。11大多数的晚上,我很早就上床。有时睡觉是件严肃的、完整的事情。你不睡了,为的是可以起床,但起床又是为了再睡觉。如此周而复始,反复循环。你会在大白天发现自己突然站停,等待,俯耳聆听。你像一个火车站里的小孩,你准备乘火车出远门,可是火车还没进站。你顺着铁轨向远处望去.但是望不见那一缕淡淡的黑烟。你烦躁不安,四处乱钻,但你会突然站直身子听起来。你一时还是听不见。接着,尽管你穿着出客的好衣服,尽管你母亲会气得要揪掉你的头发,你还是会跪在煤堆上,把耳朵贴在铁轨上,倾听那第一下几乎是无声的铁轨震动的轰鸣声。你先听见这种声音,好一阵子以后,天空中才会出现那一缕黑烟。你就是这样倾听期待着黑夜,在黑夜尚未降到地平线以前,就倾听着期待着。黑夜像巨大的黑色火车头喘着粗气轰鸣着向你驶来,黑色的车厢暂时刹车站住了,黑黑的、满脸油光的脚佚帮你走上踏级,嘴里不住地说,“是,先生,小老板,是,先生。”你在黑夜这个庞大的黑色的火车头尚未来到以前,就一直在倾听着、等待着。你在这种睡眠中,不再做梦。不过在你睡着的时候,你时时刻刻都知道自己睡着了,好像你在做一个漫长的关于睡觉的梦。睡眠中,你梦见睡觉,你睡觉,你做睡觉的梦,如此不断循环,无限延伸,直到睡梦的中心。我失去了工作以后,就这么吃了睡,睡了醒,醒了再睡,过了相当一段的时间。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这种情况以前发生过,发生过两次了。我甚至给它起了个名字:“大睡眠。”我离开大学以前,在我快要完成有关美国历史的博士论文的几个月以前,我曾经有过一次大睡眠。论文快要写完了,大家都说写得不错。打好的论文堆在桌上打字机旁。卡片盒也放在一旁。我早上起床,看见桌上的纸张和卡片,镇纸压得第一张纸都有些卷起来了。我吃完晚饭回屋来睡觉的时候,这些东西还照样摊在桌上。终于有一天我很晚起床,走出门去,不再回来,把它们留在桌上。另一次大睡眠发生在我走出公寓,洛伊斯要求离婚以前。可是现在既没有美国历史,又没有洛伊斯。只有大睡眠了。如果我起床的话,我便到处乱逛。我上影院,下酒店,去游泳,逛乡村俱乐部,躺在草地上观看两个大汗淋漓的家伙挥拍迎击一个在阳光下闪烁发亮的小白球。有时候,其中一个人是个姑娘,短小的白色裙衫在阳光下一闪一晃,随着褐色的大腿来回旋转,拍打着她的臀部。我去亚当·斯坦顿的公寓看过他几次。亚当是跟我在伯登埠头一起长大的家伙。他现在是第一流的外科专家了,人人都要他开刀,他忙得应接不暇。他还是大学医学院的教授,整天忙着写论文,不是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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