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中尉的女人

正文 中译本前言  《法国中尉的女人》已译为世界大部分主要语言。由于刘宪之、蔺延梓先生及百花文艺出版社的努力,现在它又有了中译本,对此我甚感欣慰。遗憾的是我对当代中国知之甚少(尽管对其古代诗人和哲学家还略知一二),因此,很难说我的故事中的人物和背景对当今的中国人民来说,是否过于遥远。不消说,中国人民懂得,十九世纪的英国是一个极富侵略性的国家,它不仅对外不讲自由,对内亦无自由可谈。实际上,我的小说的主题就是写在这样一个毫无自由的社会里,一个地位卑贱的女子是怎样获得自由的。争取自由并不是谋取私人利益的事情,也并不仅仅是与社会相抗衡的问题。我曾说过,自由不应视为个别人的事情。只有靠许多人的共同努力和相互理解,自由才可能取得。  这部小说因写了好几个可能的结局——一个以悲剧结尾,一个是以喜剧结尾,等等——而变得引人注目。有人指责我,说这一技巧“扼杀”了欧洲的传统小说。不过我以为,真实生活本身充满了各种解释,有不同的发展趋势。生活并不是从一开始便固定了的故事,它不象铁道那样只能有一个固定的旅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的历史就证实了这一点。  约翰·福尔斯  一九八五年  ------------------  正文 第01章  放眼西眺,  烟波浩渺。  日晒雨淋,  伫立首翘。  孑孑孤影,  日驰天遥。  胜境何在?  天涯海角。  ——哈代①《谜》  --------    英国国土在西南方伸出一条腿。腿背面有一凹处,叫作莱姆湾。莱姆湾是这一带最大的海湾。海湾一带的那片陆地叫作“莱姆里吉斯”,这是一个古老而不引人注目的名字。在莱姆湾,东风是再叫人讨厌不过的了。  一八六七年三月末的一个上午,狂风怒号,侵人肌骨。这当儿,却有一男一女沿莱姆里吉斯码头走了过来。对这一双男女的行色与关系,明眼人一看便可猜出几分。  码头近处的防波堤至少在过去的七百年来一直是老样子。对土生土长的莱姆人来说,那防波堤不过是沿海边蜿蜒曲折的堵灰蒙蒙的长墙①,仅此而已。事实上,由于码头远离镇子,恰似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远离雅典城一样(当然按城市和港口的规模来讲是差得很远、不好相比的),因此,莱姆人似乎对它是不屑一顾的。自然,因为有时实在看不下去,莱姆人几个世纪以来还是花了不少钱来修缮防波堤。但是,对一个不计较纳税而且很有眼力的人来说,莱姆里吉斯码头却是英国南海岸最美丽的海边壁垒。它之所以受到重视,倒不仅是因为象导游手册上说的那样,它散发着英国七百年来的历史气息,因为英国战舰就是从这儿启航去迎击西班牙无敌舰队的②,因为蒙默思公爵③就是从其侧面登陆的……最重要的是,它是民间艺术的一块瑰宝。  它既简单又复杂,既粗犷又雅致,既有细腻的曲线又有大笔浓抹,象亨利·莫尔④和米开朗琪罗⑤的绘画作品似的。它清新,生机盎然,尽善尽美。我这样讲是不是言过其实了?或许是吧。不过,我的话是经得住检验的,因为从本书故事发生的那一年至今,码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当然莱姆镇已有了很大改变。倘若你立在海边向内陆望去,这种检验就失之公平喽。  --------  ①莱姆里吉斯码头附近是一条石砌的防波堤,统称“theCobb”,在本书中,码头和防波堤经常混用。另外,莱姆里吉斯指一个地区,莱姆镇是这个地区的小镇,本书中也经常混用。  ②1588年,英国舰队击败了称雄一时的西班牙无敌舰队。  ③即詹姆斯·司各特(1649—1685),是查理斯二世的私生子。1685年,詹姆斯二世继承王位以后,他在英格兰西部起兵叛乱,失败后被杀。  ④亨利·莫尔(1898—?),英国画家、雕刻家。  ⑤米开朗琪罗(1475—1564),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著名画家。  不过,要是你在一八六七年,象刚才讲的那个男子所做的那样。向北方和内陆眺望,映入你眼帘的却是一片和谐景象。有十几所房屋和一家小小的造船厂座落在码头与内陆的交界处,如风景画似的错落有致。造船台上摆着一只小帆船的骨架。越过倾斜的草地向东半英里,是莱姆镇上茅草加石板的屋顶。莱姆镇在中世纪曾名噪一时,但从那以后便日渐衰落。西面是当地叫做克立夫斯崖的灰色峭壁,静静地矗立在遍布鹅卵石的沙滩上。蒙默思正是从那儿开始了他的愚蠢行动。再往远处的内陆方向望去,可以看到连绵不断的悬崖峭壁,映掩在茂密的树木之中。单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说防波堤确实象是最后一道壁垒,它阻止了海崖西部严重的水土流失。我说这话也是可以得到证实的。在那一带,当时并看不到有什么房屋,就是今天,远处海滩上也不过只有几间孤零零的破旧茅屋。  由此看来,当地人并不难看出(当时也的确有一个人在望着),那一男一女都是外乡人。他们都是高雅人物,不会因为怕冒一点风寒而放弃欣赏码头风光的大好时机。不过,那个在旁观察的人如果把他的望远镜焦距调得更近一点,他就会发现,那一对儿似乎对默默地一起散步更感兴趣,而对莱姆镇那些沿海的建筑物却不以为然。而且他一定还会注意到,这两个人不仅有高雅的兴致,也有高雅的外表。  那年轻姑娘穿着入时。一八六七年还吹着另一股风:人们对女裙衬架和大女帽开始感到厌恶了。透过望远镜,可以看到她穿着一品红的裙子,裙子很瘦,紧紧地捆在身上——而且还很短,因为厚厚的绿色外套下面裸露着一双雪白的脚踝,在码头的护墙上姗姗地移动着。带网的发髻上面戴着一顶卷边低平小帽,小帽的边上插着一束精致的白鹭羽毛——未见过大世面的莱姆妇女当时觉得这种头饰款式很不顺眼,她们至少还得再过一年才敢于尝试。那个男子个头稍高,周身上下穿着浅灰色衣服,一只手里拿着大礼帽。他刮掉了腮边胡了——一两年前,英国男性最佳时尚的公断人就说过,这种举动有些庸俗,也就是说,外国人会感到滑稽可笑。今天看来,我们必定感到那年轻女子衣服的颜色十分刺眼,可是那时因为刚刚发明了苯胺染料,所以衣服都是大红大绿的。再说,其他方面的陈规陋习紧紧地束缚着妇女们的一举一动,于是作为一种补偿,妇女们希望穿大红大绿的刺激性颜色,而不愿谨小慎微地去穿得素净淡雅。  那位持望远镜的人最感莫名其妙的,大概是站在蜿蜒、暗黑的防波堤上的另一个人影。那人站在防波堤靠海的尽头,看得出是倚在一门古代的炮管上。那炮管倒竖着,权作系缆柱。那人周身着黑,风吹动着她的黑衣服,可是人却木然不动,只管向大海望去,颇似一尊海事遇难者的活纪念碑,一个神话中的影子。  ------------------  正文 第02章    一八五一年,英国人口中十岁以上的女性人数约为8,155,000,而男性人数仅有7,600,000。很明显,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少女如果命定要结婚当母亲的话,男子的数目显然是不足以匹配的。  ——诺矣斯顿·帕克①  《维多利亚鼎盛时期人俗录》    我要张起银帆驶向太阳,  我要张起银帆驶向太阳,  我那虚假情人会哭泣悲伤,哭泣悲伤。  一旦我离开,我那虚假情人会哭泣悲伤。  ——西乡民谣“西尔维离开时”      --------    “蒂娜,亲爱的,咱们已经拜了海神。假如咱们现在向回走,背对海神,他是不会怪罪的。”  “您的骑士风度尚显不足。”  “请问,此话怎讲?”  “我原以为,您会乘机大大方方地挽着我的胳膊,多在这里呆一会儿呢。”  “咱们都变得娇气十足了。”  “因为咱们现在不是在伦敦啊。”  “象是在寒冷的北极,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  “最好是走到防波堤的尽头。”  于是,那男子带着无可奈何的神色,冷冷地朝陆地瞥了一眼,似乎这是他最后一次向陆地眺望,再也不回来了。然后,他转过身去,两个人继续朝防波堤走去。  “我想听听,上星期二您和家父是如何商定的。”  “关于那个令人愉快的夜晚,您姨妈已从我这儿把每一个细节都探听去了。”  那女子蓦地站住,两眼直盯着他。  “查尔斯!请注意,对别人您尽可以打马虎眼,但对我,您这样粘粘糊糊,态度不明,那可不行。”  “我的宝贝儿,如此说来,咱们怎能以神圣婚姻的形式粘糊在一起呢?”  “请把这种低级的笑话留着,到您的俱乐部里去说好啦。”她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催着他向前走。她说:“我收到了一封信。”  “呃,我担心您可能收到了。是令堂来的?”  “我听说出了点事儿……在码头上。”  查尔斯本想发火,但转念一想,又改变了主意。他们向前走了几步,他才说道:  “我承认,令尊跟我之间在哲学问题上发生了一点口角。”  “您那样就太不老实了。”  “我认为那样做正是老实的表现。”  “那么,你们谈了些什么?”  “令尊居然认为,应当把达尔文装进笼子,送到动物园的猴子房去展览。我想讲一些关于达尔文理论的科学论据给他听,但怎么也说服不了他,简直是对牛弹琴。”  “您怎么能够——您又不是不知道父亲的见解。”  “我非常尊敬他。”  “其实是您非常恨他。”  “他的确说过,倘若有人将自己的祖父说成是猴子,他是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的。其实,回想一下,他总会记起,我的‘猴子’是有爵位的。”  她边走边朝他望了一眼,然后莫名其妙地把头扭向一边。她每次认真起来,都要摆出这个姿势。他们虽然已经订婚,但在她看来,当时订婚中碰到的最大障碍恰在于此。她的父亲是位富翁,不过她的祖父却是位布商。而查尔斯则不同,他的祖父是位从男爵。她轻轻地勾住查尔斯的左臂,查尔斯握了一下她戴着手套的手,微微一笑。  “亲爱的,咱们两人的婚事反正已经定下来了。您畏惧令尊,那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我要娶的是您,而不是他。您别忘了,我是个科学家。我写过一篇专论,因此也算是科学有吧。哎,别这么笑,您要是不听,我就把时间全花在化石的搜集和研究上,而不用在您身上。”  “我大概还不会嫉妒化石吧。”她有意停顿一下。“因为您踩着化石走了至少有一分钟,却未曾看它们一眼。”  他赶紧低头搜索,猛地伏下身。防波堤上有些部分是用带化石的石头砌的。  “天哪!您看这个,氢氧钙石。这种化石一定是从波特兰鲕状岩演化来的。”  “要是您还呆在这儿不走,我就要惩罚您,把您送到一家采石场去干一辈子。”听到这话,他笑着乖乖地站起来。“怎么样,我把您领到这儿来,够味吧。看吧。”她把他带到石墙旁,那儿砌着一排平整的石头,可以作为台阶往下走。  “还记得简·奥斯丁的《劝导》吧?在那本小说里,奥斯丁就是让马斯格鲁夫跌倒在这些台阶上的。”  “真够浪漫的了。”  “绅士们都是浪漫的……在那个时代。”  “现代的绅士们就不浪漫,而是讲究科学了么?咱们冒险向下走走怎么样?”  “等回来的时候吧。”  他们又继续朝前走。这时,他看到防波堤的尽头站着一个身影,而且他看出那是位女性。  “天哪,我原以为那是个渔夫呢。可那不是个女人么?”  欧内斯蒂娜眯起眼睛望了望。她那灰色的眼睛长得很美丽,可惜是近视,只能看到一团黑影。  “她是不是挺年轻?”  “太远了,看不请。”  “不过,我可以猜出那是谁。一定是那位可怜的‘悲剧人物’。”  “悲剧人物?”  “这是个绰号。她的绰号多着呢。”  “还有些什么?”  “渔民们给她起了个下流绰号。”  “我亲爱的蒂娜,您可以肯定——”  “他们称她‘法国中尉的……女人’。”  “噢,那么人们就都不理她,她也就只得到这儿来消磨时光,是吗?”  “她……有点神经错乱。咱们往回走吧,我可不想靠近她。”  他们停住脚步。查尔斯注视着那个黑影。  “这倒满有意思。那个法国中尉是什么人?”  “一个男人呗。据说她已经……”  “爱上他了?”  “比这糟得多呢。”  “那么是他甩掉了她?有孩子吗?”  “没有,据我所知没有。都是些传言。”  “可是她在那儿干什么呢?”  “人们说她在那儿等着他归来。”  “噢。就没有人关心她吗?”  “她算是波尔蒂尼夫人的佣人。我们去她家拜访时,从没见到这个佣人,但她确实住在那儿。咱们往回走吧。我看不清她是什么样子。  他笑了笑,没有动。  “要是她向您扑来,我就当您的保镖,显示一下我那微弱的勇气。走,去看看。”  于是,他们向前走去。那女人站在一根系缆柱旁,帽子拿在手里,头发紧紧地裹在黑大衣的高领子里。那件黑上衣四十年前还算时髦,这时看来则是不伦不类了,活象斗牛士穿的大衣。她的裙子里没有衬架,但很明显,那并非是因为她不了解伦敦的时髦风尚,只是忘记未用罢了。查尔斯故意大声说了句什么,以便让她知道有人来了。但是,她却一动不动。他俩又向前走了几步,从侧面看清了她的面容,发现她的两眼正直勾勾地望着遥远的天际。蓦地,一阵大风骤起,查尔斯连忙抱住欧内斯蒂娜的腰,惟恐她被吹倒。那女人扶在系缆柱上的手握得更紧了。  风势稍缓,查尔斯便立即走上前去。至于此举的原因,他自己也糊里糊涂,大概是教给欧内斯蒂娜怎样来表现勇敢吧。  “您这位女士,我们不能看着您身处险境而不告诫一声,风再大一点,您会——”  她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或者说,查尔斯觉得是她盯了自己一眼。查尔斯对这第一次见面久久难以忘怀。难忘的并非是那张脸上意料之中的东西,而是意料之外的印象。在他们那个时代,最受推崇的女人面容是文静、柔顺、腼腆。那张脸不象欧内斯蒂娜的那么漂亮。不论什么时代,也不管用什么样的审美标准衡量,那确实不是一张漂亮的脸蛋儿。但那却是一张令人难忘的脸,一张悲凉凄切的脸。那张脸上所流露出的悲哀,正象树林中所流出的泉水一样,纯净、自然、难以遮拦。那张脸上没有矫揉造作,没有虚情假意,没有歇斯底里,没有骗人的面具,最重要的是,没有神经错乱的痕迹。神经错乱、疯狂只属于那茫茫的大海,那一望无际的天涯。那种自作多情的悲哀,正如泉水淙淙而流的本身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要把它从沙漠中汲出来就不自然了。  事后,查尔斯总觉得那一眼具有穿透一切的力量。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指目光本身,而是指它的效果。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被对方看成了面目可憎的敌人,被一眼看穿,活该被刺透、被消灭。  那女人默默不语。她回头看的时间充其量不过两三秒钟,随后便转过身,照旧盯着南方。欧内斯蒂娜扯了扯查尔斯的袖子。他转过身,朝她耸耸肩,微笑一下。快走出码头时,他说:“要是您刚才没讲那些窝囊事该多好啊。乡间生活的弊病就在于此。人们对彼此的隐私都了如指掌,没有神秘色彩,没有浪漫情调。”  当时欧内斯蒂娜挖苦他说,他只懂得科学,哪里懂什么轶闻趣事。  ------------------  正文 第03章    另一个应加以考虑的因素是,每一生物的主要机体组织部分都是由遗传造成的;因此,尽管每一生物在自然界适得其所,但它们身上的许多机体结构与现在的习性并无直接的密切关系。  ——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    在我们历史上的所有年代中,聪明人自然会选择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做一个年轻人。  ——G·M·杨格①《时代风云录》      --------    用过午餐后,查尔斯回到他白狮旅馆的房间里。他对着镜子,呆呆地望着自己的脸,他的思路混混沌沌,难以理清。他感到脑袋里有说不尽的神奇东西,感到心里隐隐约约有种挫败感。这种心情与防波堤上发生的事毫无关系。真正使他烦恼的倒是以下这些事情:在特兰特姨妈家吃午饭时,他只讲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对有些事情他故意避而不谈,但做得又过于显眼;自己潜心于古生物学研究,但这种学问是否是自己的用武之地,他感到没有把握;欧内斯蒂娜到底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而自己是否真正理解她,这他也吃不准;他感到百无聊赖,无所事事——他最后发现,产生这种情绪的原因,是他必须熬过一个漫长、阴郁的下午,而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个威胁。那时毕竟是一八六七年,而他刚刚才三十二岁,他对人生的思索已经够多的了。  虽然查尔斯喜欢把自己看作是一位热爱科学的青年,而且,倘若他能听到关于飞机、喷气发动机、电视、雷达等未来科学发展方面的情景,他也不会过于惊奇。但是使他目瞪口呆的,可能是当代人跟他那个时代的人对时间本身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我们这个世纪里,最糟糕的大概就是觉得时间不够用。我们之所以有如此的感觉,倒不是因为我们对科学有一种无私的偏爱,也并非出自我们智慧的本能,而是我们要将社会的聪明才智与万贯财富用在提高效率的方法上——似乎人类的最终目标不是向完美的人性迈进,而是为了得到完美的、闪电般的时效。可对查尔斯、对几乎他所有的同代人和社会显贵来说,人世间的时间是无限缓慢的。对他们来说,问题不是计划时间以完成需要做的事情,而是想方设法找点营生,以消磨那漫长的悠悠时日。  当今为了谋取财富而产生的常见病之一是精神分裂症,而在查尔斯那个时代,通病之一却是百无聊赖。不消说,对一八四八年的革命浪潮以及此时已消声匿迹的宪章运动①的回忆给那个时代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但对许多人——包括查尔斯——来说,最有意义的事情莫过于那遥远的抗争早已烟消云散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是繁荣昌盛的时期,这是毋庸置疑的。工匠,甚至普通的劳工,都富裕起来了,这就使革命的可能性大为减少,至少在英国是这样。人们已把革命抛到了九霄云外。当然喽,查尔斯不可能知道,正巧在那天下午,那位大胡子的德国犹太人正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悄悄地工作着,而且他在那灰色墙壁的图书室内的工作将结出鲜红的果实。要是您当时把这一果实以及后来它那涤荡一切的效果预先向查尔斯描述一番,他是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的——尽管如此,一八六七年三月过后的六个月,《资本论》第一卷还是在汉堡问世了。  --------    查尔斯之所以不象多数人那么悲观,还有他个人的多种因素。他的祖父,即那位从男爵,属于乡村绅士中的第二类人:他们喜欢猎取狐狸,痛饮红葡萄酒,收藏人间任何有学术价值的东西。他的祖父平生喜欢收藏书籍,谁知到了晚年,竟对石头发生了兴趣,于是不惜血本,连家人也动员起来,挖掘他在威尔特郡的那三千英亩土地上并不妨碍耕作的座座土丘。他拚命搜集钙石、古糙石、燧石等各种石头,发掘新石器时代的各种古墓。待到他的大儿子继承家产后,却拚命搜集起古代战争的袖珍战利品和纪念品来,那劲头跟他老子一样狂热,真是一脉相传。遗憾的是,老天爷惩罚了这个儿子,当然也可以说保佑了他,叫他至今还没娶妻。老人的小儿子,也就是查尔斯的父亲,继承了大宗产业,土地和金钱,应有尽有。  查尔斯的父亲一帆风顺,一生只遭受一次灾殃——年轻的妻子去世,刚出生的女儿同时夭折。那时,查尔斯才刚满一周岁。查尔斯的父亲咬紧牙关,强忍悲痛,一心扑在抚养儿子,即使不能说他给了儿子伟大的爱,至少是在精神和肉体上使他受到了一系列严格训练。总的说来,他除了喜爱自己以外,最喜爱的是他的儿子。他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售出,精明地购买了铁路股票,糊涂地扔进了赌场(他不是向上帝而是向阿尔迈克赌场去寻求安尉)。从他的生活方式看,他好象不是出生在一八○二年,倒象是在一七○二年。他一生主要的任务就是享乐。他一八五六年归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享乐过度。查尔斯成了唯一的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老子日趋减少的财产(纸牌赌博吞没了他的铁路红利),而且到头来还要继承伯父的大宗财产。当然,一八六七年,尽管他的伯父恢复了痛饮葡萄酒的家风,但还没有走上黄泉之路的征兆。  查尔斯喜欢伯父,伯父也喜欢他,不过他们的这种感情在彼此交往中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查尔斯虽然经常遵照伯父的吩附去打猎,射杀鹧鸪、野鸡什么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射狐狸。那倒不是因为狐狸这种猎物无法食用,主要原因是他对猎人们那种难以言传的残忍十分厌恶。更叫他的伯父不满的是,他不喜欢骑马,倒情愿步行。真是不可思议。要知道,对一位绅士来说,步行作为一种消遣,只有在瑞士的阿尔卑斯山才得体,实际上他并不反对骑马,只是他生来就热爱自然,对不能近距离、安闲地观察自然而痛恨不已。不过有一次他交上了好运。那是多年前的一个秋天,一只奇异的鸟儿正在他伯父的一块麦田边上跑着。他举枪把它打死了。当他发现自己打中的是一只什么样的鸟儿,而且知道那是一种稀有品种之后,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有些恼火,因为这种硕鸨在英国索尔兹伯里平原上已濒临绝种的境地,他打死的这只鸟儿是最后的几只之一了。可是他的伯父却喜不自禁。那只鸟儿被剥制做了标本,放在温斯亚特庄园各厅的玻璃罩里,象一只杂种火鸡,就那么永远朝玻璃罩外面呆视着。  他的伯父总是向来访的乡绅们喋喋不休地大谈这只鸟的来历,人家都听腻了。每当他想到要废弃查尔斯的继承权时——事实上他一想到继承权的事儿就火冒三丈,因为他的庄园最终还是应由男性来继承的——他便站在那儿望着查尔斯的不死鸟,就又恢复了他作为伯父的慈爱心肠。怎么会产生了废弃继承权的念头呢?这都怪查尔斯。他没有每星期一次给伯父写信。再说查尔斯有个怪僻,常常喜欢整个下午泡在漫斯亚特庄园的图书室里,而他的伯父却是极少到那儿去的。  而且,查尔斯还有比这更严重的过错呢。当初在剑桥大学读书时,他在一年级倒勤奋好学,颇有长进,背了不少经典,并且信奉国教,在国教的三十九条教规下签了字,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算得上是难能可贵的。可是到了二年级,他渐渐误入歧途。终于,在伦敦一个雾气浓重的夜晚,他突然发现自己色迷迷的搂抱着一个赤条条的女人。他懊恼万分,挣脱那个伦敦下层社会女人的浑圆双臂,一头扎进教堂里忏悔起来。事后不久,他向父亲宣布,他希望去当牧师。他的父亲闻言惊恐不已,对这种大逆不道别无它法,只好把这邪恶缠身的逆子送往巴黎。谁知到巴黎后,他童贞顿失,在这条路上就愈走愈远。同时,正如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他有意识地密切注意宗教问题。查尔斯看出,当时英国国教改革中的所谓“牛津运动”①表面上颇有些诱惑力,骨子里不过是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而已。他才不愿意谨小慎微地将典型的英国气质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国气质一半是讽喻现实,一半是遵从传统,也就是说一半是要消极,一半是要安逸。他后来返回伦敦以后,粗略研究了当时的十多种宗教理论,结果一无所获,最后变成了一个响当当的不可知论者。生活中并没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圣经》。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许成为一位自然神论者,甚至泛神论者。他有时为了陪伴别人才去做礼拜天早祷,但他是很少单独前往的。  --------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恶的城市里混了六个月后,回到了英国。三个月后,他的父亲一命归天。查尔斯将贝尔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顿街一座不大的寓所里。一个年轻的单身汉住这样的寓所倒更合适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仆、一名厨子和两名侍女。有他那样的社会关系和巨大财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仆人未免过于寒酸,但他自己倒觉得没有什么不便;再说,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游山玩水,也用不着多少仆人。有时他也偶然命笔,写写边远地区的游记,投给流行杂志。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游九个月,有位雄心勃勃的出版商居然约他写一本书,但查尔斯觉得写出来未免“有失身份”①,再说写书这玩意儿必然要集中精力,劳心费神。他踌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决定作罢。其实,他近十年来就是一直这样举棋不定。  --------    虽说查尔斯在发展缓慢的维多利亚时代随波逐流,但他本质上并非是个绔绔子弟。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个了解他祖父癖好的人,这才知道当初老人为什么夜以继日地监督着一伙懵懵懂懂的乡下人大挖石头;这件事,只有他家里的人才视为笑料;而实际上,别人都把查尔斯·史密逊爵士尊崇为对罗马人征服英国以前的时期进行考古的先驱。大英博物馆里至今还珍存着他收集的文物。查尔斯不知不觉地发现,自己的性情倒很象祖父,而不象祖父的两个儿子。近三年来,他越发觉得自己对古生物学热心起来,最后打定主意,干此一行。他经常到地质学会走走,参加各种学术讨论会,还经常手拿楔形榔头,挎着收集包,兴致勃勃地离开温斯亚特庄园,外出收集标本。对此,他的伯父以为大谬不然。在他看来,一个绅士去乡下,手里拿的最得体的东西应当是马鞭或猎枪。不过,退一步说,拿榔头和拎挎包总比到讨厌的图书室去读那些讨厌的书本好些。  而且,查尔斯对另一件事情也毫无兴趣,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黄缎带和水仙花是自由党的标记,这些东西在温斯亚特庄园被视为旁门左道,应受诅咒。老头子是保守党的虔诚信徒——而且对保守党的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他想让侄子竞选议员,可查尔斯总是婉言拒绝。他声称自己没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里他对格拉斯通①倒是极有好感。在温斯亚特庄园,格拉斯通却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这样,尊贵的家世和懒于社会事务的习性轻易地断送了对他来说本应是顺理成章的锦绣前程。  懒散大概是查尔斯最突出的特点了。他象自己的许多同代人一样,发觉那一世纪早期那种重视义务的风尚正转向对自我的关心;推动新的英国前进的力量已经不再是献身精神,而是一种把自己变成尊贵人物的日趋强烈的欲望。他知道自己有过于挑剔、举棋不定的毛病,可是究竟干什么好呢?在历史界,刚刚出了个麦考莱②,谁还能写出更好的史书?说到小说与诗歌创作,英国文学史上已是人才济济,再写点东西又谈何容易?在科学界,莱尔③和达尔文依然健在,谁还能成为一名有创见的科学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④和格拉斯通两个山头对峙,各霸一方,谁能与之争雄?  --------  ①W.E.格拉斯通(1809—1898),英国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国首相。他曾是保守党领袖,后来领导了新成立的自由党。  ②麦考莱(1800—1859),英国政治家、历史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极后的英国史》、《古罗马歌曲》等。  ③查尔斯·莱尔(1797—1875),英国地质学家。  ④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国政治家、文学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  读者们将会看到,查尔斯有好高鹜远的毛病。聪明的懒汉为了证明自己懒得有理,总是要好高鹜远的。总而言之,查尔斯有着拜伦式的游手好闲,却没有拜伦那些发泄情感的途径:作诗和寻花问柳。  虽说查尔斯对自己今后的前程心中无数,但他还是个讨人喜欢的青年。很遗憾,国外的游山玩水磨掉了一些他那极度庄重正经的外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把这种庄重正经叫作热情、道德严正、诚实等名目繁多的假名堂),当时作为一名英国绅士必须具有那种风度。乍一看,他的确有些玩世不恭,肯定受到旧的腐朽道德的侵蚀。可是在社交场合,他总是得到母亲们的青睐、父亲们的亲近和姑娘们的秋波。查尔斯对窈窕淑女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不顾惜使姑娘们和她们雄心勃勃的父母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的结果。于是他得了个清高、冷漠的名声。这一名声对他的行为不能说不是一种有益的报偿——到三十岁时,他在婚姻问题上还是象鸡貂求偶一样:嗅一嗅诱饵,然后转身离去,避开在他前进路上设下的婚姻陷阱中的钓钩。  伯父时常催促查尔斯早日考虑终身大事。可是,查尔斯动辄反唇相讥,说伯父也一辈子未婚,于是老头子就卡了壳,无言以对。在这种情况下,伯父便咕哝着说:  “我从来没找到过合适的女人呀。”  “瞎说,您从来就没有找过。”  “谁说我没找?我在你这个年纪时……”  “您只惦记着猎狗,只晓得什么季节去打野鸡。”  于是,老头子便满腹愁肠地望着眼前的葡萄酒发呆。他对自己未曾娶妻并不怎么感到遗憾,可是膝下无子,买了骏马、猎枪来给谁呢?这是最伤脑筋的事。他看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就要不留痕迹地消失了。  “我真糊涂,真糊涂。”  “亲爱的大伯,我可并不糊涂。别难过了。我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姑娘,但还没有找到。”  ------------------ 正文 第04章    遗下的都是完成的!哦,幸运儿啊,  离开人世,却留已竟姻缘一段  替他们作无声的应答——  韶华流逝,生活并非纷乱杂沓。  ——诺顿夫人①《加拉夫人》    英国多数上层或中产阶级的家宅下都有自己的粪池……  ——诺颖斯顿·怕克  《维多利亚鼎盛时期人俗录》      --------    波尔蒂尼夫人的府邸座落在莱姆里吉斯后面陡峭的山坡上,那儿视野宽阔,可以俯视远近的景物。那是摄政时期①建造的一所楼房,是波尔蒂尼夫人社会地位的鲜明写照。楼房的底层是厨房。从今天的标准来看,厨房的设备、卫生等条件之差,简直是不能容忍的。固然,在一八六七年,住在那幢楼房里的仆人可能非常清楚谁是他们生活中的暴君,但照我们今天看来,真正的恶魔必定是那宽大的厨房。厨房里光线昏暗,有三只炉子每天需要加煤封炉两次,捅旺两次。而且,要想有条有理地把这幢楼房里的家务搞好,就离不开炉子,所以炉子是万万不能熄灭的。不管是在酷暑盛夏的日子里,还是在刮着西南风的时候,那个恶魔总是吐着滚滚浓烟——那贪得无厌的炉膛总得喂饱啊。还有那墙壁的颜色!四堵墙壁哭叫着要淡颜色,要白色,可是它们反而变成了墨绿色——那种颜色里含有大量剧毒的三氧化二砷。好在仆人们对此一窍不通(说句良心话,楼上的那个暴君也不懂)。厨房间里非常潮湿,恶魔又吐出了那么多烟雾和油垢,不过这可能倒是件好事,至少那些致命的灰尘就不能飞起,难以逞凶了。  --------    在这块阴森森的领地上,当头目的是一位叫弗尔利夫人的女人,她是波尔蒂尼夫人的女陪伴。她身材瘦小,总是穿一身黑衣服。穿黑的原因与其说是守寡,不如说是习惯。她满脸阴郁,究其原因可能是她已看到无数可怜虫穿过她的厨房扬长而去了。男管家、男仆、园丁、马夫、上房侍女、打杂侍女——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波尔蒂尼夫人那么多的规矩,只得逃之夭夭。逃跑固然是一种丢人、懦弱的行为;可是,人家规定你每天六点起身,从六点半干到中午十一点,再从十一点半干到下午四点半,接着又从五点干到夜里十点,而且每天如此,这样,一个星期就得干一百多个小时,在这种情况下,谁还顾得了什么脸面和勇气?  据传,倒数第五个逃跑的男管家曾将仆人们的心情概括地对波尔蒂尼夫人说过:“太太,今天我宁肯呆在我那穷透了的家里,忍饥挨饿地过一辈子,也不想多在这儿呆一个星期了。”有些人很怀疑,谁能胆大包天,竟敢对那位令人敬畏的女人说这种话?但不管怎样,当那位男管家背着铺盖卷从楼上走下来,并声称他确实说过那话时,其他仆人们听了后心里是什么滋味,这是不难猜测的。  至于那个声名狼藉的弗尔利夫人何以能长久地受得住女主人的折磨,这在当地是一团谜。最可能的是,倘若老天有眼,她自己本来也可能成为波尔蒂尼夫人的。她的妒嫉心使她留了下来。再说,这所楼房里常常降临的灾难也使她高兴,满足了她的阴暗心理。总而言之,这两个女人都是后来虐待狂的老祖宗。相互容忍对彼此都有利。  波尔蒂尼夫人有两件恨事,或者说一件恨事的两个方面。一是恨脏——当然她有时对厨房间还是能高抬贵手的,因为那是仆人们住的地方;二是恨伤风败俗。在这两方面,哪怕是芝麻绿豆大小的事儿,也别想逃过她那鹰一般的眼睛。  她象一只硕大的秃鹫,在无限的闲暇中无休无止地盘旋着。对于第一件事,在人们的五种感官之外她又贡献了第六种感官。她能准确地发现灰尘、指印、污斑、怪味道、破布烂条以及浆洗不周的麻布等。在她家里,任何形式的不洁都在她痛恨之列。她可以毫不手软地解雇不洁的仆人。园丁进屋时手上有点土,厨子衣服上有点酒斑,侍女床下有点乱毛线头,一经发现,他们就得立即卷铺盖。  最可恶的是,除了在家里逞威风以外,她还在外面为所欲为。要是什么人礼拜天没有去参加早祷或晚祷,凡让她发现,她必得痛斥人家是极端的道德堕落。她勉强每月给女佣们一个下午的休息时间。有时侍女难得利用这点时间同小伙子外出走走,倘若她发现,这个侍女就要大祸临头;倘若堕入情网的那个小伙子竟敢偷偷地来莫尔伯勒府邸与那个侍女幽会,那么大祸也必定降临到他的头上,因为府邸内的花园实在是一个人为的大陷阱。这个陷阱非常人道——此处所谓人道,是说这个陷阱象大张着的嘴巴,但没有牙齿——然而,其力量之大,足以咬断一个人的大腿。波尔蒂尼夫人特别宠爱帮她设陷阱的那些残酷的仆人。这些人,她无论如何是不会解雇的。  若非生不逢时,这位太太准能在盖世太保那儿充当个角色。她有一套审讯的特殊本领,可以在五分钟内使最坚定的姑娘泪流满面。她是蒸蒸日上的大英帝国极度傲慢性格的缩影。她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就是她那完美无缺的一贯正确。她统治别人的唯一宗旨是:要对那些粗野的群氓痛加谴责,毫不留情。  不过,在她自己的阶层,在她的一个小圈子之中,她却是赫赫有名的慈善家。倘若你怀疑她的乐善好施,你的对手必定会摆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尊贵善良的波尔蒂尼夫人不是收留了法国中尉的女人吗?当然我几乎用不着说明,当时这位尊贵、善良的太太只听说过这个比较文明的绰号;比“法国中尉的女人”更加低下的绰号还有,只是她还没有听说过。  那件颇为轰动的事件发生在一八六六年春,正是我在小说中所写的时间背景的前一年。那件事与波尔蒂尼夫人生活中的一大秘密有关。实际上,那是一种不足挂齿的秘密:她深信存在着地狱。  当时莱姆镇的牧师在神学方面还比较开通。不过,对自己的收入来自何方,这位牧师也是心中有数的。莱姆镇的教堂不大,会众也不多,他在那儿供职混得还不错。他布道时颇有窍门儿,热情奔放,侃侃而谈。他使自己的教堂没有十字架、神像和装饰物,总之,没有天主教弊端的任何迹象。每逢波尔蒂尼夫人对他大讲自己对来生的看法时,他总是随声附和,不加争辩,因为他心里明白,手头拮据的牧师是不能与富裕的施主争辩的。波尔蒂尼夫人在金钱方面是有求必应,其大方程度跟她对家中十三个佣人的吝啬程度差不多。前一年冬天(就是第四次大霍乱袭击维多利亚英国的那一年),波尔蒂尼夫人偶染微恙,牧师便不断前去问候,其殷勤程度跟医生差不多。医生一再向她保证,她只是有点肠胃不适,决非是可怕的霍乱。  波尔蒂尼夫人并不是糊涂虫,相反,她处理实际问题时极为精明。正象她的舒适的现实生活是一个实际问题一样,来生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实际问题。她在卧室里躺着,一个可怕的数学问题一直萦绕在心头,使她不得安宁:上帝是怎样计算施舍的呢?是根据一个人已经拿出的量计算呢,还是根据一个人按能力应当拿出的量计算呢?已经拿出了多少和应当拿出多少,她比牧师清楚得多。她已经给了教堂一笔可观的数目,但要进入天堂非得拿出财产的十分之一不可,而她知道,那数目还差得多。当然她已经修改了遗嘱,保证所缺份额待她死后可以全部补齐。叫人不放心的是,万一读遗嘱时上帝不在场,听不到“全部补齐”这句话,那可怎么办呢?还有,在她生病期间,弗尔利夫人给她读《圣经》读的恰巧就是“寡妇的硬币”①那一节比喻,波尔蒂尼夫人总觉得,那个比喻对她太不公平。这件事深深地埋在她的心里,比她肠子里的大肠肝菌钻得还要深。有一天她的身体好了些,牧师面带忧色地前来看她,她便利用这一机会,仔细审查起自己的良心来。开初,牧师打算帮她解脱她的精神负担。  --------    “尊贵的太太,您这样想是危险的。造物主全知全能,眼明心亮,咱们不能怀疑他的怜悯——或公正。”  “话是这么说,要是主问我我的良心是否清白,我怎么回答?”  牧师笑了。“您应当说,您的良心是混沌的。上帝怜悯众生,宽大无边,定会——”  “别忙,要是他不宽大呢?”  “尊敬的太太,要是您这样说话,我就只好说您的不是了。  对他的怜悯,我们不能有丝毫怀疑。”  两人都沉默了。在波尔蒂尼夫人眼中,牧师好象是两个人似的。一个是地位低于她的下等人,吃喝要靠她,教堂各种活动的大部分费用要靠她,向穷人发放救济品也要靠她;另一个是上帝的代表,在他面前,她必须在心灵上向他屈膝。这样,她对牧师的态度往往是别别扭扭,前后矛盾,忽而居高临下,忽而屈尊奉迎。有时她会挖空心思想出句话来,使这两种态度兼而有之。  “可怜的弗德里克要是不死该多好,他一定会给我出主意。”  “那是自然的。不过,他的主意肯定跟我的差不多,您尽管放心好了。我知道他是位基督教徒。我说的话是完全符合基督教教义的。”  “他的死对我是个警告,也是个惩罚。”  牧师严厉地瞪了她一眼。“当心,亲爱的夫人,当心,对造物主的决断是不可妄加议论的。”  波尔蒂尼夫人改变了话题。对于她丈夫的早死,世界上哪一个牧师也没法向她解释清楚。这件事只有她和上帝知道。此事象一块黑色蛋白石一样,是一团谜。它有时闪闪发光,象是发出严肃的警告,有时又象是已付出的一笔赎罪款项,来清算她可能犯下的罪孽。  “我只是施舍,但还没有做好事。”  “施舍本身就是大好事呀。”  “我还不如科顿太太。”  这种突然的谦恭并没有使牧师感到惊奇。他从以前的材料中早就知道,波尔蒂尼夫人本人也深知自己在虔诚比赛中远远落后于科顿太太。科顿太太住在离莱姆镇几英里远的地方,平生以狂热的施舍名闻遐迩。她常常访贫问苦,是一个传教士协会的主持人,还创办了一所失身妇女之家。不过那个妓女收容所的教诲手段极为严厉,结果那些受益者一有机会便逃回那罪恶的深渊中去。当然,这一点波尔蒂尼夫人并不知道,正如她不知道比“悲剧人物”更下流的绰号一样。  牧师干咳了一声。“科顿太太是我们大家的榜样。”这句话简直是火上浇油——也可能有弦外之音。  “我也要去访问穷人。”  “那太好了。”  “只是那种访问总叫人丧气。”这一回,牧师没有帮腔。波尔蒂尼夫人接着说:“我知道这种想法是罪孽。”  “快别这么说,别这么说。”  “是的,是罪孽。”  接着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牧师在想着一个小时后的晚饭,波尔蒂尼夫人在想着自己的罪孽。过了一会儿,她想出了一个摆脱困境的折衷方案,用异乎寻常的、怯生生的口吻说:“您是否知道有什么女人,比方说某个好人陷入逆境……”  “我不大清楚您的意思。”  “我想找个陪伴,如今我写起字来感到挺费劲,再说弗尔利太太《圣经》读得也不好。要是有合适的人,帮我抄写和读经,我愿意叫她到我家来。”  “好吧,既然您有意,我就给您打听一下。”  波尔蒂尼夫人觉得她这一次是做善事,真正投入了基督的怀抱,不过她又觉得过于匆忙,于是便稍许退了一步,说:“在道德品质上,她必须是无可挑剔的。我不能不为我的仆人们着想。”  “当然,当然,尊贵的夫人。”牧师说着,站起身来。  “另外,她最好没有亲戚。亲戚有时怪麻烦的。”  “请放心,我给您找的人,保您中意。”  他握了握波尔蒂尼夫人的手,然后向门口走去。  “还有,福赛思先生,找的人可别太年轻了。”  他鞠了一躬,出了房间。刚走到一层楼楼梯的一半,他突然想到“法国中尉的女人”,便停住脚步。这时,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际,他在思考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念头呢?是一种与恶作剧不无关系的情绪?或是他在波尔蒂尼夫人面前长期虚伪(至少是不够坦率)的结果?不管怎么说,反正是一阵冲动使他转回身来,走回客厅,站在门口。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合格的人,她叫莎拉·伍德拉夫。”  ------------------  正文 第05章    啊,天哪,提这样的问题  又有保益?如果死亡  首先意味着生命了结,  那爱情,如果不是  在涓涓细流中戛然中止,  就是一种平庸的友情,  或是最粗野的色迷  在树林中肆意饕餮,  全不顾折断茎叶,  揉碎葡萄。  ——丁尼生①《悼亡友》(1850)  年轻人都急不可耐地要去莱姆。  ——简·奥斯丁②《劝导》      --------  ①阿弗瑞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诗人。他的代表作《悼亡友》是为了缅怀自己挚友亨利·哈拉姆早夭折而作的。  ②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  欧内斯蒂娜有着她那个时代的典型长相,即小小的下巴,椭圆形的脸盘儿,娇弱得象朵紫罗兰,至今人们还可以从当时的大画家菲兹①和约翰·利奇②的作品中看到这种脸型。她那灰色的眼睛和苍白的皮肤更增加了这种娇弱感。在生人面前,她会动人地垂下眼帘,看上去要是有什么男人贸然对她说句话,她便会立即晕倒似的。其实不然,她的眼角和嘴角都微微向上翘着,虽然象二月的紫罗兰的花香一样不易为人觉察,但她的这种神态确实表明,她决不会依头顺脑地屈从伟大的神灵——男人。或许,正统的维多利亚人会根据她这种微妙的表情把她看成难以驾驭的夏泼小姐③但照查尔斯这样的人看来,她却有着无限的魅力。  --------  ①菲兹是英国幽默画家H·K·布朗(1815—1882)的笔名,他曾为狄更斯的一些小说画过插图。  ②约翰·利奇(1817—1864),英国幽默画家。  ③夏泼小姐是英国作家萨克雷(1811—1863)的著名小说《名利场》中的女主角,她精明干练,工于心计,不屈不挠,但又品格低下,是个女冒险家形象。  特兰特姨妈家的房屋座落在布罗德街。查尔斯离开那儿后悠闲地踱了百来米步,回到自己下榻的旅馆,心事重重地(定了终身的恋人不都是如此愚蠢么?)登上楼梯,走进自己的房间,拿起镜子端详起自己的面容来。在这同时,欧内斯蒂娜寻了一个借口也回自己的卧室去,其实她是想透过镂花窗帘再看一看未婚夫。当然,她的确本来也想回自己的卧室去的。在姨妈家里,唯有这个房间还算说得过去。  她美滋滋地望着查尔斯走路的样子,望着他向特兰特姨妈的侍女脱帽致意的姿态。那侍女正巧外出有事,欧内斯蒂娜看到查尔斯向她脱帽,感到很窝火,因为那个侍女生了一双多塞特郡农民特有的滴溜溜乱转的小眼睛,面色红润,富有挑逗性。再说,打从订婚那天起,她就严格规定,查尔斯不得向六十岁以下的任何女人看一眼——谢天谢地,特兰特姨妈刚好超过一岁,不在禁区范围之内。欧内斯蒂娜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进卧室。这个房间是专门为她布置的,很合她的胃口,一副法国气派,家具之多与英国式的房间不相上下,只是稍许亮堂些,浪漫些。特兰特姨妈的其他房间则顽固地、不容他人置喙地大量保留着四分之一世纪前的风格。那简直是个博物馆,摆满各种物品,而且那种摆设方法叫人一下子既看不出有颓废的东西,也看不出有雅致的东西,它很能使人联想起乔治四世普林尼那种令人作呕的鉴赏力。  谁也不会讨厌特兰特姨妈。她那天真无邪、富于表情的面孔上老是挂着微笑。谁要是跟这样一张面孔过不去,那可真是太荒唐了。她有着一帆风顺的老处女所特有的、发自内心的乐观。孤独可能使人脾气乖戾,也可能教会人独立生活。特兰特姨妈年轻时处处为自己打算,到了老年却尽心竭力为别人着想。  谁知,欧内斯蒂娜却偏偏跟姨妈处处作对。她对五点钟不能准时开晚饭感到不满;对塞在其他房间里的那些单调的家具不满;对姨妈过分关心她的名声不满(这位姨妈居然不懂得未来的新郎和新娘希望单独坐在一起,单独去外出散步);欧内斯蒂娜感到最不满的是,她觉得自己本来就不应该到莱姆镇来。  欧内斯蒂娜是独生女儿。从出生那天起,她就不得不忍受每个独生子女都得忍受的痛苦——在无穷的娇惯之中过日子,而这种娇生惯养又是那样毫不放松,始终如一。从出生起,她的轻微咳嗽会召来医生;从身体发育开始,她稍微有点别出心裁,化妆师和剪裁师就前来为她服务。年复一年,她的轻微蹙眉会使父母暗中反躬自责。至于时兴衣着,室内新式装饰品,父母对她都是百依百顺。但有一样事情,不管她如何赌气,怎样抱怨,都无济于事,她得听父母的。那就是她的健康问题。父母深信她患了肺结核。他们因为嗅到底楼有潮湿气味便搬了家。有一次在外度假时,因某个地方一连下了两天雨,他们就赶紧离开那儿。住在哈雷街①的一半医生都给她检查过身体,但没有发现什么。她生来从没患过什么大病。她既没有嗜眠病,也没有慢性虚脱病。她可以——如果父母允许的话——彻夜跳舞,接着第二天整个上午打板羽球,也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尽管如此,她还是象蚍蜉撼树一样,无力改变把她视如掌上明珠的父母所因有的看法。要是他们能看到未来的情况就好了。欧内斯蒂娜比她的同辈人都活得长久。她生于一八四六年,死于希特勒入侵波兰的那一天!  --------    她的那些毫无必要的养生措施都是由父母安排的,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就是每年必得到莱姆镇跟姨妈住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她总是在冬天过后方才到莱姆镇换换空气。可今年不同,她被早早地打发到这儿,为的是养养身体准备结婚。英吉利海峡的阵阵微风当然对她有益无害,谁知她在莱姆下马车后总是愁眉苦脸,象是个囚徒来到了西伯利亚似的。莱姆镇社交界的风尚跟特兰特姨妈家的家具那样不伦不类。说到那些娱乐,对于熟悉伦敦最上等娱乐的一位大家闺秀来说,还不如没有倒好一些。她跟姨妈的关系,并非是人们所想象的外甥女跟姨好的关系。实际上她变成了英国的朱丽叶①,变成了淘气的孩子,而姨妈却变成了大脚板的保姆。要不是罗密欧前一年的冬天仁慈地降临到她的身旁,并且答应陪她消磨那难熬的寂寞,她准会抗命不从,逃之夭夭。至少她曾打算这样做。欧内斯蒂娜的坚强意志,超出了她周围的人,也跟她的年龄很不相称。好在她还能恰当地遵从传统习惯,而且与查尔斯一样,同样有着自我嘲讽的意识,有时她竟然还有幽默感,不然的话,她准会变成一个可怕的、宠坏了的孩子。她每次提到自己时,总是加上这么一句:“你这可怕的、宠坏了的孩子”——这样做倒是时时提醒了她,对她大有好处。  --------    那天下午她在自己的卧室里脱去外套,身着无领衬衫和衬裙,站到镜子前面。一时,她陷入了高度的自我陶醉和遐想之中。她的颈项与双肩恰与脸蛋儿相配,十分匀称。她的确非常漂亮,是她的圈子里少数几个漂亮姑娘之一。象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似的,她抬起胳膊,松散开头发。她明白,这样的举动似乎有点不大正经,是一种罪过,但她需要这样做,正象冬夜需要洗个热水澡、睡张暖和床一样。她想象着自己是个不正经的女人,例如一个舞女,一个女演员,想象着真正罪过的时刻该是什么样子。随后,如果你这时正瞅着她,你准会感到非常惊奇,因为她蓦地停止了扭动,不再欣赏自己的脸型,而是匆匆仰头看了看天花板,抽动一下嘴唇,急忙拉开抽屉,抽出一件睡衣来。  刚才她扭身看镜子的时候,顺便瞧瞧床头,于是,她的脑海里闪过性的念头,一种想象,一种赤裸裸的四肢被紧紧抱住的幻觉。她对那种事儿的实际情形一无所知,所以想象起来未免心惊肉跳。  久而久之,她偷偷地给自己定了一条戒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身体上产生性冲动的反应,使她想到那种事儿,她便在心里默默地说:“我无论如何也不干。”然而,人们尽可以把狼关在门外,狼却还是黑夜里在门外嚎叫。欧内斯蒂娜需要有个丈夫,需要查尔斯做她的丈夫,她也想要生儿育女。但是,要得到丈夫与孩子,就得付出她隐约感到神圣的代价,而这代价实在是高得吓人。  有时她感到实在迷惑不解,上帝为何允许人们将这种纯真的向往变成一种残酷的义务。她那时代的大多数妇女都有同感,男子也不例外。由此看来,若要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这一问题,必须抓住这一基本概念——义务。而在我们的时代,义务云云,就未免大煞风景了。  把狼的嚎叫平息以后,欧内斯蒂娜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日记簿来。日记簿的外面是一只摩洛哥皮包,用一把小金锁锁着。她从另一个抽屉里拿出一把暗藏的钥匙,打开金锁,抽出日记簿。她飞快地翻到最后一页。在那一页上,她写好了跟查尔斯订婚的日期,以及从订婚到结婚之间每一天的日期。每过一天,她就用整洁的线条把那一天的日期划掉,表示这一天已经过去。有两个月的日期已划掉,大约还有九十个日期未划。这时,欧内斯蒂娜从日记簿顶端抽出象牙头铅笔,迅速在三月二十六日这个数字上划了一下。实际上,这一天还有九个小时才结束,但她习惯上总是谅解自己的这一点不诚实。随后,她翻到日记簿的前面,或者说接近于前面,因为这簿子是别人在圣诞节送给她的,前十五页已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祝词之类的东西。这十五页后面有一空白页,上面贴着一小枝茉莉。她凝视了一会儿,低头闻了闻,松散的头发飘到日记本的那一页上。她闭上眼睛,试图再次想象那令人陶醉的日子。那一天,她会快乐得要死,高兴得泪流满面,幸福得难以形容……  这当儿,她听到楼梯上传来特兰特姨妈的脚步声。她慌忙藏起日记本,动手梳理她那柔软的金发。  ------------------  正文 第06章    啊,毛黛,无瑕的幼麋,  你又怎适合做一个主妇?  ——丁尼生《毛黛》(1855)      那天下午,当牧师再次来访时,波尔蒂尼夫人的脸上明显地带着一种冷漠的表情。她的两片腮帮子朝下耷拉着,象牛脖子下面的肉一样松弛,把两片嘴唇压得紧绷绷的。  “你提到的那个女人我没听说过嘛。”  牧师觉得碰了一鼻子灰。他想,倘若那个慈善的撒玛利亚人遇到的不是那个受伤的过路人,而是波尔蒂尼夫人,情况会怎样呢①?  --------    “我想您也许不知道,她是夏茅斯镇的姑娘。”  “姑娘?”  “是的。我不大清楚她的年龄,大概三十岁,也或许更大一点儿。我想还是不要乱加猜测为好。”牧师发觉自己在为缺席的被告辩护,可是他发现开局不利。“她的处境艰难,非常需要您的恩赐。”  “她受过教育吗?”  “受过。她受的教育是当家庭女教师,她以前也做过家庭教师。”  “现在呢?”  “据说她现在失业了。”  “为什么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  “我想,在我们进一步谈下去之前,我希望你先介绍一下她的情况。”  牧师便坐了下来,把他所知道的关于莎拉·伍德拉夫的情况告诉了她。为了见义勇为地拯救波尔蒂尼夫人的灵魂,他便拿自己的灵魂冒险,隐瞒了某些情节。  “那姑娘的父亲住在比敏斯特附近,是梅里顿勋爵的佃户。别看他是个不起眼的农民,为人却十分谨慎,街坊邻居都很敬重他。他为人很精明,谁也没料到他竟能使女儿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他去世了吗?”  “几年前已去世了。那姑娘便在夏茅斯镇的塔尔博特船长家当了家庭教师。”  “那位船长是否可以写封信,介绍一下她的情况?”  “亲爱的波尔蒂尼夫人,如果我没有理解错您先前讲过的话,咱们是在讨论恩赐问题,而不是雇佣问题。”她点了点头,就算是道歉,就连这样的道歉,对她来说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呢。“这样一封信当然可以弄到。她是主动辞职的。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您还记得那艘法国三桅船吧?它好象是从圣马洛启航的。去年十二月,大风不是把它刮到斯通巴罗崖下的浅滩上了么?您一定会想起,不是有三个水手被夏茅斯的人救起来了么?其中,有两人是普通水手,另一人是中尉。船一开始被撞破时,他的腿就给撞伤了。他抓住一块木头,被冲到了岸上。您一定从报纸上读到过这件事。”  “很可能。我对法国人不感兴趣。”  “塔尔博特船长本人是位海军军官,人很善良,便叫家人悉心照料这位……外国军官。那个中尉不会讲英语,莎拉·伍德拉夫小姐便被叫去当翻译,并且负责照料他的生活。”  “她会讲法语?”波尔蒂尼夫人对这一可怕新闻所表示的惊慌足以使这位牧师哑然失声。谁知那位牧师却若无其事,温文尔雅地鞠了一躬,微微一笑。  “亲爱的夫人,大凡家庭女教师都会讲法语。既然世人要求她们有些造诣,那又怎能迁罪于她们呢?好啦,咱们再说那位法国绅士。我很遗憾地说,他配不上绅士这个雅号。”  “福赛思先生!”  她绷起了脸,但绷得不很紧,惟恐这个可怜的人看了太紧张,吓得说不出话来。  “我得马上说明,在塔尔博特船长家并没发生过什么逾闲行为。真的,伍德拉夫小姐即使后来也没在任何地方有过逾闲行为。我听弗斯哈里斯先生说过的。对那桩事儿,他比我清楚得多。”他指的是夏茅斯镇的牧师。“可是那个法国中尉赚取了伍德拉夫小姐的爱情。他的腿伤好了以后,大家都说他乘车到了韦茅斯,只是在那儿顺便小住几天,想搭船回国。他走后两天,伍德拉夫小姐百般恳求塔尔博特夫人准许她辞职。听说塔尔博特夫人想要她说明辞职的原因,但是没有成功。”  “那么,塔尔博特夫人就让她擅自离职了吗?”  牧师巧妙地抓住这一机会,说道:“是呀——再蠢不过了。她是个糊涂虫。要是伍德拉夫找的是个好雇主,以后的悲剧本来是不会发生的。”他顿了顿,以便让波尔蒂尼夫人领会一下他话里有话。“简短捷说吧,伍德拉夫小姐到韦茅斯找到了那个法国中尉。她的行为当然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但据我所知,她在那儿是和一位堂妹住在一起的。”  “照我看来,即便如此,她也是不能饶恕的。”  “当然。不过,不要忘记她出身低微。在抛头露面问题上,下等人不象咱们那么谨慎。另外,我忘了向您说明,那个法国人事先已经跟她有了婚约。伍德拉夫小姐是抱着结婚的幻想去韦茅斯的。”  “慢着,他是个天主教徒吗?”波尔蒂尼夫人把自己看作邪恶势力包围之中的一位纯正的圣徒。  “他的行为说明,他毫无基督教的品行。不过他肯定对她说过,他在那个误入歧途的国家中,不幸跟我们是同一教派的人。过了些日子,他就回国了。他向伍德拉夫小姐保证,他一回到家,便找条新船马上回莱姆镇,跟她结婚并把她带走。他还撒谎说,他回来时便会提升为船长。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在等待着。很清楚,那个人是个狼心狗肺的骗子。他肯定曾在韦茅斯想对那可怜的人儿图谋不轨,而她那坚强的基督教信念向他表明,他的企图不过是一场梦想,于是他便扬长而去了。”  “那么,从那以后她怎么样了?塔尔博特夫人肯定不会再收留她了。”  “太太,塔尔博特夫人有点怪,叫人摸不着头脑。她竟主动提出把伍德拉夫小姐接回来。好啦,还是让我说说这件事的悲惨结局吧。伍德拉夫小姐并没有发疯,绝无发疯这回事。如果让她做什么事,她还是完全能胜任的。但是她患了严重的忧郁症。这当然与悔恨自责不无关系,但与她固执的幻想也有关系。她以为那个法国中尉是个正人君子,总有一天会回到她的身边来。因此,您可以看到她经常在咱们镇子的海边踯躅。弗斯哈里斯先生本人一直很关心她,向她说明她的希望是空中楼阁,并且还告诉她,她的举动不大合适。太太,说句不中听的话,她可能有点神经错乱了呢。”  接着是一阵沉默。牧师把自己出的主意交给了异教神——机会。他知道波尔蒂尼夫人正在打算盘。按照她的秉性,听到让这等人进入她的莫尔伯勒府邸,她应该是大吃一惊。好在还有上帝,说不定他会起作用。  “她有亲戚吗?”  “据我所知没有。”  “那么,从那以后她靠什么为生的?”  “太可怜了,据说就是靠点针线活。大概特兰特夫人一直请她做针线。但她主要靠从前的积蓄过日子。”  “如此说来,她有积蓄?”  看到她没有表示反对,牧师象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果您收留她,太太,她就算真正得救了。”这时,他打出了王牌:“或许——当然我无权对您的良心作出评判——  她反过来也能拯救别人呢。”  波尔蒂尼夫人仿佛突然看见一个令人眩目的超凡形象:科顿太太正用圣洁的双手将她推出天国。接着,波尔蒂尼夫人双眉紧蹙,瞅着厚厚的地毯。  “希望弗斯哈里斯先生能光临寒舍。”  一个星期后,夏茅斯的牧师弗斯哈里斯先生由莱姆的牧师陪同,来到波尔蒂尼夫人的大客厅里。他呷着非洲马德拉岛产的白葡萄酒,根据其基督教同行预先的提示,介绍了关于莎拉的许多情况,并且也省略了不少情节。塔尔博特夫人写了一封厚厚的情况介绍信,这封信固然帮了不少忙,但恐怕帮的倒忙更多些。因为她在这封信中没有严厉谴责家庭女教师的不端行为,这在波尔蒂尼夫人看来是很不光彩的。其中,有个句子特别令波尔蒂尼夫人光火:“法国中尉瓦格纳先生是位挺迷人的小伙子,再说,塔尔博特先生叫我关照您,海员的生活本来就是不检点的。”信上还说,莎拉小姐是一位“工作熟练、责任心强的教师”,“我的孩子们一直在深深地怀念着她。”波尔蒂尼夫人对以上这些话也不感兴趣。可是,塔尔博特夫人这种不过于苛求的态度和愚蠢的感情还是帮了莎拉一点忙,因为这等于是向波尔蒂尼夫人提出了挑战啊。  这样,莎拉便由牧师陪同前来参加面试了。一开始她就使波尔蒂尼夫人暗暗高兴。她看上去是那样的失魂落魄,被环境压得透不过气来。当然,她的模样儿令人怀疑——只有二十五岁光景,而不是“三十或更大一点儿”。不过,她满面阴郁,象个罪人,而波尔蒂尼夫人正是对这样的人才感兴趣。再说,她总是沉默寡言,也叫波尔蒂尼夫人觉得那是无声的感激。最重要的是,波尔蒂尼夫人厌恶仆人的鲁莽和主动,在这方面,她对被解雇了的许多仆人的举止还记忆犹新。按照她的说法,鲁莽者总是先主人而说三道四,主动者则能预见她的需要。那样的话,就会剥夺了她的乐趣——她喜欢责问仆人们为何不能预先知道她的需要。  随后,在牧师的提议下,她口授了一封信,由莎拉抄写。莎拉的书法漂亮,拼写正确无误。接着,她又出了一个狡猾的难题。她把自己的《圣经》递给莎拉,叫她诵读。至于读哪一段,波尔蒂尼夫人事先早有打算。不过,到底是读《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品行端正,遵守上帝法度的人必有厚福”),还是读《诗篇》第一百四十篇(“啊,上帝,请您拯救我脱离那个凶恶的男人吧”),她绞尽脑汁,举棋不定。最后还是决定叫她读前者,因为除了听听声音之外,还要当心一点儿才好,免得诗人的话过于打动读诗者的心弦,以生不测。  莎拉的声音深沉有力,带着乡下口音。乡下口音在当时倒也无妨,只是到了后来,有教养的斯文口音才变为社交的必要条件。而当时,上议院有许多人,乃至于许多公爵都保留着自己的乡音,谁也没对他们另眼相看。弗尔利太太的声音乏味得很,读起来疙里疙瘩,或许是因为有此一比,所以莎拉的声音一开始便博得了她的欢心,甚至还使她颇为动情。  “啊,上帝,我将永远铭记您的教诲!”莎拉读这一句的姿态也叫她赏心悦目。最后是简短的问话。  “福赛思先生告诉我,您对那个外国人还抱有希望。”  “我希望不要谈此事,太太。”  要在平时,若有什么女仆胆敢对波尔蒂尼夫人这样说话,那么,“最后的审判日”必然随之而来。但是莎拉说得极为坦率,毫无惧色,然而又十分恭敬,所以波尔蒂尼夫人也就有生以来第一次放弃了她训斥别人的大好机会。  “我不希望家里有法语书。”  “我一本也没有,连英语书也没有,太太。”  顺便提一句,她说的倒是大实话,因为她的书都卖光了。  “那么,你总应该有本《圣经》吧?”  姑娘摇了摇头。牧师连忙插话说:“这件事由我来办,亲爱的波尔蒂尼夫人。”  “听说你常去教堂?”  “是的,太太。”  “希望你能始终如一。不论我们身处何种逆境,上帝总会安抚我们的。”  “一定遵命,太太。”  这时,波尔蒂尼夫人提出了最令人难堪的问题,事实上,牧师原先已请求她不要提及此事。  “要是……那个外国人回来,你怎么办?”  可是,莎拉又一次做得恰如其分。她一声不吭,只是垂下头来,摇了摇。波尔蒂尼夫人此时心情极佳,把这一举动看作她无声的忏悔。  于是,波尔蒂尼夫人做了好事,决定雇佣莎拉。  当然,波尔蒂尼夫人没有想到问问莎拉:不如她严厉的基督教徒大有人在,但莎拉原先拒绝了他们所提供的工作机会,现在却偏偏来到她家,这究竟是为什么?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有两条:第一条是在波尔蒂尼夫人的住宅可以俯视莱姆湾;第二条更简单,她在人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钱财,不多不少,正好是七个便士。  ------------------ 正文 第07章    现代工业巨大的产量……可容纳越来越庞大的类似古代家奴性质的非产业性的雇佣工人队伍的存在,而且随着他们的自身繁衍,这支队伍将愈加庞大。他们包括了男佣女侍和门人老卒等。  ——马克思《资本论》      萨姆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洒满了查尔斯的全身。其实,这时正鼾声如雷的波尔蒂尼夫人也在她的卧室里做梦,巴望着她死后不多会儿,天堂的灵光会倾泻在她的身上。气候宜人的多赛特郡沿海地区一年中总有十来次这样的天气——气候不合季节,不仅仅是温和,而是从地中海吹来了阵阵热风,带来了光芒。在这种时候,自然界就有点乱了套。十一月份本应该冬眠的蜘蛛却在热烘烘的岩石上爬来爬去;画眉在十二月份歌唱;报春花在一月份开放;三月分的气候酷似六月。  查尔斯坐起身,脱下睡帽,吩咐萨姆打开窗子。他用双手支起身子,望着照进室内的阳光。前一天他那种隐隐不安的心情象天空的乌云一样吹散了。他感到暖洋洋的春风透过半敞着的睡衣搔抚着他的脖颈。萨姆正站在那儿磨剃刀,他随身带进屋来的铜壶热气缭绕,生意盎然,正象普鲁斯特①的作品给人的丰富联想一样。生活是那样愉快、安定、平静、丰富、井井有条。楼下铺满鹅卵石的街上,有人骑着马悠闲地朝海边走去。一股微风吹动着破旧的红色天鹅绒窗帘。在和煦的阳光中,即使破旧的窗帘看起来也很美丽。一切是那么美好。但愿世界永远如此,永远象此时此刻。  --------    楼下传来小蹄子啪嗒啪嗒的落地声,接连不断的咩咩叫声。查尔斯站起来,向窗外望去。街上有两个穿皱褶外套的老人,正面对面地站着讲话。其中一个是牧羊人,用牧人的弯柄杖斜撑着身子。十二只母羊和一大群羊羔慌慌张张地呆在街上。古代英国留传下来的这种衣着样式到一八六七年虽并非罕见,但已不多,看起来很别致。每个村庄里都还有十来个老人穿这种外套。查尔斯想,要是自己会画画就好了。的确,乡下真叫人陶醉。他转身对仆人说:  “说真的,萨姆,在这儿过这样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伦敦去了。”  “要是您老是站在风口上,先生,您就真的去不成伦敦啦。”  主人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查尔斯跟萨姆相处已经四年了,彼此都很了解,比那些理应更加亲密的家庭成员熟悉得多。  “萨姆,你又喝酒了。”  “没有,先生。”  “新房间好一些吗?”  “好一些,先生。”  “伙食也不错吧?”  “很对口味,先生。”  “这就说明问题了。你早晨总是闷闷不乐,不大吃东西,这样,吝啬鬼会高兴得唱起来呢。所以,你肯定是喝酒了。”  萨姆用拇指试试刀刃是否锋利。他脸色阴沉,那样子叫人怀疑他可能随时心血来潮,割断自己的喉咙,或者朝笑眯眯的主人喉咙上割一刀。  “都怪特兰特夫人家里那个当厨子的姑娘,先生,否则我根本不会……”  “请把那剃刀放下,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看到她了。她就在下面街上。”他翘起拇指,向窗外指了指。“她正在街对面喊叫呢。”  “她在喊什么?”  萨姆的脸色更加阴沉了,似乎就要大发雷霆。  “她在喊,‘你有没有扫烟囱的袋子?’”萨姆不高兴地停了一下,才又补说了“先生”。  查尔斯笑了。  “我认识那个姑娘。是不是穿灰裙子的那一个?是看上去很丑的那一个?”查尔斯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他说的姑娘就是前一天下午他向她脱帽致意的那一个。她身材丰满,长得俊俏,是莱姆镇可以为之骄傲的小东西。  “一点也不丑。无论怎么说也不丑。”  “啊哈,爱神丘比特对伦敦佬不大公平哟。”  萨姆忿忿地扫了一眼,说:“我讨厌她,混帐的挤牛扔婆!”  “萨姆,你刚才说‘混帐的’这个形容词,是道道地地的俚语嘛。你可能,正如你常常吹嘘的那样,出生在一个大酒店里吧,去那里的人是专说粗话的——”  “在一家大酒店的隔壁,先生。”  “这么说是靠近大酒店。但在这样愉快的日子里,我不准许你使用大酒店里的语言。”  “太丢人了,查尔斯先生。她的喊声被这个旅馆里所有的马伕都听到了。”所谓“所有的马伕”也不过只有两个人,而且其中一个又是聋子,因此查尔斯并不同情他。他笑了笑,做了个手势,示意萨姆给他倒热水。  “别生气啦,听话,给我去端早餐吧。今天早晨我自己刮脸。我要比平时多吃一份松饼。”  “好的,先生。”  可是当怒气冲冲的萨姆走到门口时,查尔斯叫住了他,手里还拿着肥皂刷子,就对萨姆数落起来。  “乡村姑娘胆子小,不敢对伦敦来的先生大人讲那样的粗话,除非她们被惹恼了。我很怀疑,萨姆,你大概性子太急躁了。”萨姆大张着嘴站在那儿。“要是你不快一点去给我端早饭,我就要毫不客气地踢你那倒霉的屁股了。”  门关上了,但并不是轻轻关上的。查尔斯对着镜子,朝自己的映像挤挤眼睛,随后板起面孔,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俨然是一副严厉的年轻家长的模样。接着,他看着自己做出的鬼脸,情不自禁地笑了。他平静下来,深情地注视着自己的面容。的确,他长得五官端正——宽阔的额头,胡子长得跟头发一样乌黑。因为脱掉了睡帽,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这反而使他看上去更年轻些。他的皮肤微白,但不象伦敦绅士们的那样白——在那个时代,经日光浴变成棕色的皮肤不被看作社会地位高和健美的象征,而是恰恰相反,被认为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仔细看来,这会儿查尔斯的脸有些发呆,前一天百无聊赖的感觉又微微向他袭来。回到旅馆,摘掉在社交场合那种一本正经的假面具以后,他的脸就显得天真无邪了。他长着典型的多利安人的鼻子,冷静的灰眼珠。从脸上明显地看得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自知之明。  对于他的面孔,人们可以作出多种不同的解释。此时,查尔斯开始往脸上涂肥皂。  萨姆比查尔斯年轻十来岁。由于年纪太轻,当仆人很不称职。再说,他常常心不在焉,争强好胜,虚荣心很强,自以为精明干练。他喜欢倚在个什么地方,嘴角里嚼着一根稻草秸或欧芹梗,在那儿说说笑话,混混日子。他常常冒充养马行家。有时候,主人在楼上喊他时,他却在楼下用筛子捉麻雀呢。  当然,凡是名叫萨姆的任何伦敦仆人都会使我们想起那个不朽的文学形象韦勒①。萨姆跟韦勒有着同样的背景,不过《匹克威克外传》已经问世三十年了。萨姆并非真心实意地爱马。他吹嘘自己是养马行家,这跟当代某些工人自以为对小轿车的性能、结构了若指掌一样,都是以此来显示自己社会地位的提高。萨姆甚至还知道韦勒这个人物,当然他没看过《匹克威克外传》,而是看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话剧时知道的。他居然也知道世道变了。的确,他那一代伦敦普通百姓的地位比过去提高了。诚然,他有时到马厩去看看,但那主要是向乡巴佬马伕和旅馆听差示威,来炫耀自己地位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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