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骨头-【美】艾丽斯·西伯德

可爱的骨头原著:艾丽斯·西伯德本书讲述:一个少女,生前死后,打动人心的成长故事;一个家庭,天上人间,感人至深的刻骨亲情;在凡间的生者与在天堂的死者,面对悲剧,重获心灵自由的非常历程。以浓浓深情探索家庭之爱、男女之爱,富含幽默、智慧、希望以及一种神秘的魅力,《可爱的骨头》是继《廊桥遗梦》以来,又一本超越种族、国家、年龄、性别,感动无数读者的家庭亲情小说。第一部分一生不断地受到伤害我姓沙蒙,听起来就像“三文鱼”,名叫苏茜。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我被谋害时不过十四岁。七十年代报上刊登的失踪女孩照片,大部分看起来都和我一个模样:白种女孩、灰褐色头发。在那个年代,各种种族及不同性别的小孩照片,还没有出现在牛奶盒或是每天的邮递广告上;在那个年代,大家还想不到会发生小孩遭到谋杀之类的事情。妹妹让我迷上了一个名叫希梅聂兹的西班牙诗人,我在初中毕业纪念册上特别选抄了他的一句话:“如果有人给你一张画了格线的纸,你就不要按着格线书写。”这句话表达了我对四周中规中矩的一切,诸如教室之类建筑物的轻蔑,听来深得我心,所以我选了这句话。更何况,我觉得选用一句名诗人的话,而不是某个摇滚歌手说的蠢话,让自己感觉上比较有学问。我是国际象棋社及化学社的成员,在黛敏尼柯太太的家政课上,我每次都试着烧菜,结果总是把菜烧焦。我最喜欢的老师是伯特先生,伯特先生教生物,他喜欢抓起我们要解剖的青蛙、小虾,假装让它们在上蜡的铁盘上跳舞。顺带一提,谋杀我的凶手不是伯特先生。请你别把接下来每个即将出现的人当成凶手,但问题就在这儿:你永远料不到谁会出手杀人。伯特先生参加了我的丧礼,而且哭得很伤心。(请容我插一句:全校师生几乎都出席了丧礼,其实我在学校从来不是个万人迷。)他的小孩病得很严重,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因此,当他说了笑话,自己笑个不停时,虽然这些笑话早在我们选修他的课程之前就已过时,我们依然跟着大笑。我们有时还强迫自己跟着笑,目的只为了让他高兴一点。他的女儿在我去世一年半后也离开了人间,她得了血癌,但我在我的天堂里从未见过她。谋杀我的凶手是我家邻居,妈妈喜欢他花坛里的花,爸爸还向他请教过如何施肥。凶手先生认为蛋壳、咖啡渣等传统肥料比较有效,他说他妈妈都用这些传统方式施肥。爸爸回家之后笑个不停,他开着玩笑说这人的花园或许很漂亮,但热浪一袭,八成臭气冲天。但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可没有热浪,那天飘着雪,我从学校后面的玉米地抄近路回家。冬天天黑得早,那时天色已晚,我记得地里的玉米秆被人踩得乱七八糟,田间小径也变得更不好走,细雪有如一双双小手,轻飘飘地覆盖大地。我用鼻子呼吸,直到冷得不断流鼻涕才张嘴吸气。我停下来,伸出舌头尝尝雪花的味道,哈维先生就站在离我六英尺之处。“别让我吓着你。”哈维先生说。在灰暗的玉米地里,他确实吓了我一跳。离开人间之后,我想起当时空气中似乎飘来淡淡的科隆香水气味,但我却没有多加注意,或许那时我以为气味来自前面的房子。“哈维先生。”我打了招呼。“你是沙蒙家的大女儿,对不对?”“是的。”“你爸妈还好吗?”虽然身为长女,在机智问答中也时常占上风,但我在大人面前依然觉得不自在。“他们很好。”我说。虽然觉得很冷,但他是个大人,再加上他是邻居,又和我爸爸谈过肥料等事情,所以我还是站在原地不动。“我在附近盖了些东西,”他说,“你要不要过来看看?”“哈维先生,我觉得有点冷,”我说,“再说我妈希望我在天黑前回家。”“现在已经天黑了,苏茜。”他说。我当时若察觉出异样就好了。我从未告诉他我叫什么,我想或许爸爸曾提过我,我爸总喜欢跟大家说我们小时候的臭事,他觉得说说无妨,他只想借此表达他多疼我们。有些爸爸喜欢把小孩三岁时的光身子照片放在客人用的卫生间里,我爸就是如此,感谢上天,他放在那儿的是妹妹琳茜小时候的照片,最起码我躲过了这样的臭事。但他喜欢跟大家说我的另一件臭事,他说琳茜刚出生时,我非常忌妒小妹妹,有一天他在另一个房间打电话,从他站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走到沙发旁边,爬到摇篮旁,试图在琳茜的头上撒尿。我爸把这件臭事告诉我们的牧师和邻居史泰德太太。史泰德太太是心理医生,我爸想听听她的分析,而且还不只这样,每次只要有人说“苏茜真有意思”,我爸就重复这个故事,每次都让我觉得很难为情。“什么有意思!?”我爸总回答说,“让我告诉你这个小孩多有意思。”说完他马上兴高采烈地重复“苏茜在琳茜头上撒尿”的故事。事实上,爸爸从未向哈维先生提过我们,哈维先生也没听过“苏茜在琳茜头上撒尿”的故事。事发之后,哈维先生在街上碰到妈妈,他对妈妈这么说:“我听说了这个不幸的悲剧,真是太可怕了!您女儿叫什么来着?”“她叫苏茜。”妈妈勉强打起精神回答,提到我的名字让她心情沉重,她天真地希望心头的重负终有一天会放下,殊不知她始终挥不去心中的阴影,终其一生不断地受到伤害。第一部分痛失爱女哈维先生像大家一样对她说:“我希望他们早点捉到这个混蛋。您痛失爱女,我真替您难过。”他说这话时我已经在天堂,我气得四肢发抖,不敢相信他竟然如此大胆无耻。“这人真不知羞耻。”我对弗妮说,弗妮是天堂指派给新成员的辅导老师。“没错。”弗妮回答,简简单单两个字就表达了她的观点,在我的天堂里,大家就是这么坦率,没有人多说废话。哈维先生说,过去看看花不了多少时间,所以我跟着他走进玉米地深处。没有人从这里抄近路到学校,所以此处的玉米秆很少遭人践踏。我的小弟巴克利曾问妈妈为什么镇上的人都不吃地里的玉米。妈妈告诉小巴克利说地里的玉米吃不得,妈妈说:“玉米是给马吃的,人不吃玉米。”巴克利接着又问:“狗也不吃吗?”妈妈回答说:“不。”巴克利继续追问:“恐龙也不吃吗?”他们就这么一问一答,持续了好久。“我盖了一个简单的地洞。”哈维先生说。他停下来,转身盯着我。“我没看到什么地洞啊。”我说。我察觉到哈维先生的眼神非常奇怪,自从我长成少女,摆脱小时候胖嘟嘟的模样之后,一些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曾用同样的眼神看我。但当时我穿着宝蓝色的带帽外衣和紫黄色的喇叭裤,这副模样通常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哈维先生戴着金边眼镜,此时,他透过小小的镜框盯着我。“你再仔细看看。”他说。我本应该找条路逃开,但我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弗妮说这些问题都是白问:“当时你没逃开,没逃就是没逃,别再多想了,想再多也没用。你已经不在人间,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再试试看。”哈维先生说,他边说边蹲下来敲敲地面。“那是什么?”我问道。我耳朵都快冻僵了。我妈在圣诞节帮我织了一顶杂色的帽子,上面还镶了一个绒球和一对铃铛,当时我没有把帽子戴在头上,而是塞在外衣口袋里。我记得我走过去,踩了踩哈维先生身旁的田地,冬天天寒地冻,我脚下的田地显得格外坚硬。“你踩到的是木头。”哈维先生说,“搭上木头,入口处才不会崩塌。除了入口处之外,地洞里其他东西都是泥土做的。”“什么东西?”我问道,那时我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也忘了他奇怪的眼神,我像在自然课上一样,心中充满好奇。“进来看看。”我笨手笨脚地跟了下去,等我们进入地洞之后,哈维先生也承认走进来不太容易。但我当时忙着看地洞里的烟囱,压根儿没想到进出地洞容不容易等问题。哈维先生在地洞里架了一个烟囱管道,如果他打算在洞里生火,烟雾可以从这里排出去。再说我也从未想过逃避任何人,在此之前,最糟的就是碰到怪模怪样的亚提。亚提的爸爸在殡仪馆上班,他喜欢假装带着一支装满防腐剂的长针筒,还在笔记本上画了好些滴出黑色液体的针管。“真够意思。”我对哈维先生说。那时即使他是我在法文课上读到过的钟楼怪人,我也不在乎,我变得像小孩一样。有一次我们带巴克利到纽约市的自然博物馆参观,他看到巨大的恐龙化石,着迷地说不出话来。我当时就和他一样,连我说的话都像小孩子:从小学之后,我就没有用过“够意思”这个字眼。“骗你就像从婴儿手里骗糖果。”弗妮说。我依然记得地洞的模样,往事历历,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事实上,在天堂的我们,每天都活在过去的记忆中。地洞和一个小房间差不多大,大概和我们家放雨靴、球鞋的储藏室一般大小,妈妈在里面摆了洗衣机和干衣机,储藏室不够大,干衣机只好放在洗衣机上面。我在地洞里勉强可以站直,哈维先生则必须弯腰驼背,他挖地洞时顺便沿墙挖造了一个凳子,他一进来马上坐到那上面。“随便看看。”他说。我惊讶地东张西望,他在凳子上方造了一个架子,架子上摆了火柴、一排电池和用电池的日光灯。日光灯是地洞中惟一的光源,光线像是鬼火,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架子上还摆了一面镜子、一把刮胡刀和刮胡膏,我看了觉得很奇怪,难道他不在家里刮胡子吗?但我转念又想,这个人有栋很不错的大房子,却在离家只有半英里的玉米地里挖了一个地洞,他八成不太正常。我爸曾形容像哈维先生之类的人:“他真是个怪人,没错,就是这样。”这话说的真好。我猜当时我只想到哈维先生是个怪人,这个地洞还不错,里面很温暖之类的事情,我想知道他怎么挖造地洞、地洞的构造如何,以及他从哪里学到这样的技术。第一部分世间最难过的遭遇莫过于此三天之后,吉伯特家的小狗发现了我的臂肘,它把臂肘叼回家,臂肘上还粘带着一根显而易见的玉米须,但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地洞。刚离开人间那几天,我恍恍惚惚,没有看到他忙得全身大汗拆下地洞入口的木板,把所有证物和我的尸块装进袋子里,惟独遗漏了我的臂肘。等我神智恢复清醒,能够观看人间的状况之后,我只关心我的家人,其他于我都不再重要。妈妈坐在门边的一张硬椅子上,她张着嘴,本来就苍白的脸上显出我从未见过的惨白,湛蓝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爸爸拼命地想找事情做,他要知道所有细节,也想跟着警察搜寻玉米地。感谢上帝,有个名叫赖恩·费奈蒙的警探非常帮忙,他派了两名警察带爸爸到镇上,请他指出平日我和朋友常去的地方,他们一整天都待在购物中心忙着认人。没有人告诉琳茜出了什么事,她已经十三岁了,应该能承受这个消息。四岁的巴克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实说,他始终无法了解这个悲剧。哈维先生问我要不要喝饮料,他就是这么说的,我说我得回家了。“有礼貌一点,喝瓶可口可乐吧。”他说,“我相信其他小孩一定会喝的。”“什么其他小孩?”“这个地方是为了邻居小孩盖的,我想大家说不定能把这里当成俱乐部之类的聚会场所。”即使在当时,我也不相信他说的话。我觉得他在说谎,但我想这样的谎话真是可怜,我想他一定很寂寞,我们在健康教育课上听说过像他这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没有结婚,每天晚上吃冷冻食品,他们生怕受到拒绝,连宠物都不敢养,我真替他感到难过。“好吧,”我说,“请给我一瓶可乐。”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苏茜,你不会太热吗?你把外衣脱下来吧。”我照办了。然后他说:“苏茜,你真漂亮。”“谢谢。”我说。他让我觉得很不自在,就像我的朋友克莱丽莎所说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尽管如此,我依然客气地道谢。“你有没有男朋友?”“没 有,哈维先生。”我说,我一口气喝掉剩下的大半瓶可乐,然后说:“我得走了,哈维先生,这个地方真不错,可是我得回家了。”他站起来,弯腰驼背地站在阶梯上,地洞里有六阶阶梯,这是通往外界的惟一通道,“我不知道你干吗觉得该离开。”我一直说话,这样我才不必面对现实;哈维先生不只是个怪人,此时他挡住了出口,他让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非常不舒服。“哈维先生,我真的得回家了。”“把你的衣服脱掉。”“什么?”“把衣服脱掉,”哈维先生说,“我要检查一下,看看你还是不是处女。”“哈维先生,我是。”我说。“我要确定一下,你爸妈会感谢我的。”“我爸妈?”“他们要确定你是好女孩。”他说。“哈维先生,”我说,“请让我走。”“你走不了的,苏茜,你是我的人了。”那个时代的人不太在乎体能状况,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叫有氧舞蹈,大家觉得女孩子应该娇柔一些,在学校里,只有那些疑似“假小子”的女孩才爬得上吊绳。我奋力挣扎,拼命抵抗,不让哈维先生伤害我。我虽然使尽全力,却依然不够强壮,我的力气根本比不上他。我很快就被推倒在地,在阴暗的地洞中,他压在我身上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眼镜在挣扎中被挤掉了。那时的我还相当清醒,我仰躺在地面上,身上压着一个全身大汗的男人,我被困在地洞里,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我想世间最难过的遭遇莫过于此。我想到妈妈。妈妈此刻八成看着烤箱上的计时器,她刚买了一个新烤箱,她喜欢上面附的钟,“我可以一分不差地计时呢。”她告诉外婆说,做母亲的没有不在乎烤箱的。她会担心,但她更气我放学不准时回家。爸爸把车开进车库时,她会跑进客厅,帮爸爸调一杯干雪莉酒,然后满脸怒气地说:“你知道这些初中生啊,”她会这么说,“说不定是春天发情喽。”“艾比盖尔,”我爸会回答说,“现在外面下大雪,怎么可能是春天发情?”眼看抱怨不成,妈妈八成会把巴克利拉进客厅,说:“去,跟爸爸一起玩。”然后自己匆匆躲回厨房,呷一口雪莉酒。第一部分他开始在我身上肆虐哈维先生想强吻我,他青紫色的双唇又黏又湿,我想尖叫,但我非常害怕,刚才的挣扎已经用尽了力气,根本叫不出声。一个我喜欢的男孩曾吻过我,他叫雷,是个印度男孩,他肤色黝黑,讲话带着口音。我不应该喜欢上他,克莱丽莎说雷的大眼睛睫毛半张,“怪得出奇”。但雷很聪明,也很和善,他装作没事人似的,帮我在数学测验时作弊。交毕业照的前一天,他在寄物柜旁边吻了我。夏天接近尾声,我们拿到毕业纪念册时,我看到他在他的照片下方“我衷心祝福某某人”的空栏里,填上了“苏茜·沙蒙”。我想他一定早有盘算,我还记得他干燥微颤的双唇。“不要这样,哈维先生,”我勉强出声,我不停地说不要这样,还不停地说求你了。弗妮说几乎每个人临死之前,都哀求地说“求你了。”“我要你,苏茜。”他说。“求你了。”我说;“不要这样。”我说;有时我两者合用:“求你了,不要这样”或是“不要这样,求你了”。这就好像钥匙明明不管用,还拼命拿着它开门,或是眼看着垒球飞过你直达看台,还不停地大喊:“我接到了,我接到了,我接到了。”“求你了,不要这样。”但他听厌了我的哀求,他把手伸进我的外衣口袋,扯出妈妈给我织的帽子,卷成一团塞进我嘴里。在此之后,我只能借着帽沿的铃铛,发出微弱的声响。他黏湿的双唇吻上我的脸颊、脖子,然后双手开始在我衬衫里向上摸索。我呜咽啜泣。慢慢地,我开始离开自己的身体,我开始升入空气与静默中;我哭泣,我挣扎,惟有如此,我才能麻痹自己。他没有找到妈妈在裤子侧面精心缝制的隐形拉链,便撕开了我的长裤。“你穿白色的内裤啊。”他说。我觉得身体不断膨胀,我似乎变成一片汪洋,他则在海面上随意大小便。我想到我为了哄琳茜和她玩的翻花绳游戏,此时此刻,我全身上下好像被缠绕在翻花绳的绳子里,不停地扭曲、翻腾。他开始在我身上肆虐。“苏茜,苏茜,”我听到妈妈大喊,“吃晚饭了。”他进入我的体内,他不停地呻吟。“今天晚上吃菜豆和烤羊肉。”我是一团灰泥,他是一支捣槌。“你弟弟又用指头画了一幅画,我烤了一个苹果派喔。”哈维先生逼我躺在他身下不要动,他还叫我听我们的心跳。我的心简直像兔子在跳跃,他的心则隔着衣物发出阵阵巨响。我们躺在一起,肢体互相碰触,我全身发抖,心中忽然清楚地浮现一个念头:他已经对我做出这种事,而且我还活着。就是这么回事。我还能呼吸。我听得到他的心跳,闻得到他的鼻息。周遭阴暗的地洞带着潮湿的泥土味,闻得出来这里是各种昆虫和小动物的住处。在这里,我喊再久也没人知道。我知道他打算杀了我。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已像是要死的小动物。“你为什么不站起来?”哈维先生边说边翻身到一旁,然后蹲下来俯身看着我。他的声音温和,带着一丝鼓舞,仿佛早晨晚起的情人;这是个建议,而非命令。我动不了。我站不起来。我没有动弹——就因为我不动?就因为我不听他的建议?——他就把身子歪向一边,伸手在放了剃刀和刮胡膏的架上摸索;他拿着一把刀回到我身边,刀身出鞘,锐利的刀锋发出阴森的笑容。他扯掉我嘴里的帽子。“告诉我你爱我。”他说。我微弱地重复一遍。结果还是落得一样的下场。第一部分我在人间的梦想刚到天堂时,我以为每个人看到的都和我一样:橄榄球球门竖立在远处,粗壮的女学生在投掷铅球和标枪,所有建筑物看起来都像六十年代兴建的高中学校。这些坐落在镇子东北郊的学校,校区内没什么花草树木,方方正正的整排教室散布在操场四周,教室的屋顶高挑,空间宽阔,看起来颇具现代感。我最喜欢青绿色与橙橘色相间的石板,费尔法克斯高中就有这样的石板地,我在世时经常缠着爸爸带我到费尔法克斯高中逛逛,我常想象自己在那里上课的模样。初中毕业之后,高中将是个全新的开始。等我上了费尔法克斯高中,我要坚持大家叫我“苏姗”,我要梳个披肩发,或是扎个马尾辫,我要有个让男生垂涎、让女生忌妒的身材。最重要的是,我要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好到大家不得不崇拜我,不然会良心不安。我喜欢想象自己受到像女王般的尊崇,而且还保护那些在学校餐厅受欺负的同学。有人讥笑克里弗·桑德斯走路像女孩子时,我会对那人狠狠地踹一脚;男孩子嘲笑菲比·哈特发育良好的胸部时,我会大声告诉他们大胸脯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其实菲比走过我身旁时,我也在笔记本的边缘偷偷写下“大胸部”、“厢型车”等字眼,当然我必须不经意地“忘记”自己也如此幼稚。我坐在车子后座,爸爸一边开车,我一边做白日梦,想到后来几乎得意忘形。我想象自己短短的几天就征服了费尔法克斯高中,说不定高二时还莫名其妙地拿到了奥斯卡女主角奖。这些就是我在人间的梦想。在天堂待了几天之后,我发现投掷铅球、标枪的运动员,以及那些在龟裂的柏油路上打篮球的男孩都有各自的天堂。我和他们的天堂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其中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我才能在我的天堂里看到他们。在天堂的第三天,我遇见哈莉,她后来成了我的室友。第一次见面时,她坐在秋千上看书。(我没问为什么高中里还有秋千,你要什么,就有什么,这就是天堂。秋千的座位可不是普通的木板,而是厚实的黑橡胶圈。荡秋千之前,你可以舒服地缩在橡胶圈里,或是在上面跳一跳。)哈莉坐着看书,书上的文字奇形怪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爸爸有时从“合发小馆”带肉丝炒饭回家,我在外带盒子上曾看过类似的文字。巴克利非常喜欢这家餐厅的名字,他每次都扯着嗓门大喊:Hot Fat!我现在知道什么是越南文,也知道合发小馆的老板赫曼·杰德不是越南人,我还知道老板不叫赫曼·杰德,这只是他从中国移民到美国时取的名字,这些都是哈莉告诉我的。“嗨,”我说,“我叫苏茜。”哈莉后来告诉我,她从电影《蒂芬尼早餐》里选了这个名字,那天她未加思索,脱口就说她叫哈莉。“我叫哈莉。”她说。因为她想说一口标准的英文,所以在她的天堂里,她讲话不带任何口音。我瞪着她的黑发,黑发闪烁着丝绸般的光芒,就像时装杂志里的广告所许诺的那样。“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道。“三天了。”“我也是。”我在她旁边的秋千上坐下来,我不停地转圈,将铁链缠绕成一团,铁链缠绕到顶端之后我才松手,秋千转了又转,过了一会儿才停住。“你喜欢这里吗?”她问道。“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们就这样成了好朋友。在天堂里,我们最单纯的梦想都会实现。学校里没有老师。我上美术课,哈莉参加爵士乐团,除此之外,我们不必进教室。学校里的男孩子不会偷掐我们的臀部,也不会说我们有狐臭。我们的教科书是《十七岁》、《魅力》和《时尚》杂志。哈莉和我有许多相同的梦想,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天堂也不断扩充。辅导员弗妮成了我们的良师。四十几岁的弗妮,年纪足以当我们的妈妈。哈莉和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想清楚,原来我们一直想要妈妈。在弗妮的天堂里,她勤奋工作,努力有了成果,也得到应得的感激。她在世时是个协助游民和贫民的社会工作者,她在圣玛丽教堂工作,教堂只提供妇女和小孩膳食,弗妮负责接电话、打蟑螂,大小事情一手包办。有一天,一个男人到教堂找太太,他一枪射中弗妮的脸,弗妮当场毙命。第一部分我希望哈维先生以死赎罪在天堂的第五天,弗妮走到我和哈莉面前,她递给我们两杯青柠檬果汁,我们接过杯子,喝了果汁。“我来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她说。我望着弗妮笑纹密布的蓝色小眼睛,实话对她说:“我们好无聊。”哈莉伸长舌头,忙着看舌头有没有变绿。“你想要什么?”弗妮问道。“我不知道。”我说。“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行了。只要想得清清楚楚,而且明白理由,你的梦想就会成真。”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也不难;我和哈莉就这样得到了复式公寓。我不喜欢我在人间住的错层式房子,也不喜欢我爸妈的家具。我们家看得到邻居家,邻居家也看得到隔壁邻居,基本上,山坡上的每栋房子看起来都一样。哈莉和我的复式公寓看出去是个公园,还可以隐约看到其他房子的灯火,这个距离刚刚好:我们知道有其他邻居,但又不会离得太近。到后来我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特想知道在世时从不知道的事情。我希望能够长大。“活着才会长大,”我对弗妮说,“我想活着。”“不行。”弗妮说。“最起码我们可以观看活人吧?”哈莉问道。“你们已经这么做了。”弗妮说。“我想哈莉是说想看看凡人怎么过一辈子,”我说,“从出生看到去世,看看大家怎么度过一生。我们想知道他们的秘密,这样我们才能假装好过一些。”“你还是没办法体验到的。”弗妮明确地说。“谢谢你,聪明人。”我说,我们的天堂依然变得越来越热闹了。天堂高中里的建筑物和费尔法克斯高中的一样,只是多了通往各方的道路。“出去走走吧,”弗妮说,“你们会看到想找寻的东西。”因此,我和哈莉启程一探究竟。我们发现天堂里有个冰淇淋店,你点薄荷冰淇淋时,没有人会告诉你:“对不起,现在不是薄荷冰淇淋的季节。”天堂里有份报纸时常刊登我们的照片,让我们觉得自己成了大人物。因为哈莉和我都喜欢时装杂志,因此报上还出现了时尚名人、美女等真实人物。哈莉有时显得心不在焉,有些时候我去找她,发现她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时我就知道哈莉去了她的小天地,那里没我的份。每当这时我就想念她,我知道我们永远会在一起,但她离开一会儿,我居然还会想她,这种思念的心情有点奇怪。我希望哈维先生以死赎罪,也希望自己还活着,这是我最企盼的梦想,但却无法实现。天堂毕竟不是十全十美,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观看,认真期盼,说不定能改变凡间我所爱的人的生活。十二月九日接电话的是爸爸,自此揭开了悲剧的序幕。他告诉警方我的血型,还向警方描述我光洁的皮肤。警方问他我还有什么特征,他便仔细地描述我的脸部,讲到后来几乎说不下去了。费奈蒙警探没有打断爸爸的话,他还有一个非常悲惨的消息要告诉爸爸,却不知道如何开口。后来他终于开了口:“沙蒙先生,我们只找到一块尸体。”爸爸站在厨房里,悲伤令他忍不住颤抖,他怎能告诉妈妈这个消息呢?“这么说,你们无法确定苏茜已经死了?”他问道。“没有什么事是百分之百确定的。”费奈蒙警探说。爸爸就这么告诉妈妈:“没有什么事是百分之百确定的。”一连三个晚上,爸爸不知道该对妈妈说什么,或是怎么安慰她。在这之前,他们两人从来没有同时崩溃,通常都是一方安抚另一方,从来不曾同时需要彼此的慰藉。以前总有一方比较坚强,遇到难过的事,两人互相抱抱,比较软弱的一方便可感受到对方的力量,心情也会好过一点。他们从来不了解什么叫做“恐惧”,此刻才初尝“惊恐”的滋味。“没有什么事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妈妈喃喃自语,爸爸希望她听得进这句话,她也紧抓着这句话不放。妈妈知道我银手镯上所有小饰物代表什么,她记得我们在哪里买到银手镯,也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她列了一张表,毫无遗漏地写下我身上的服饰,如果有人在远处或大马路的偏僻地点发现我身上的东西,警方说不定能借着这些线索,找到杀害我的凶手。第一部分警方找到一块尸体我看着妈妈仔细地列出我的穿戴及喜爱的东西,心中充满温情,却又带着阵阵苦楚。她明知机会极为渺茫,却仍抱着一丝希望。她依然希望那些捡到卡通人物造型橡皮擦或是摇滚明星徽章的陌生人,能将这些东西交给警方。和费奈蒙警探通过电话之后,爸爸伸手握住妈妈的手,两人坐在床上,一言不发地瞪着前方发呆。妈妈麻木地紧握着手上的单子,爸爸觉得有如置身黑暗的隧道。过了一会儿,天上飘起雨丝,虽然他们都没说话,但我可以感觉到他们想着同一件事:下雨了,苏茜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在雨中;他们都希望我没事,安全地躲在一个温暖干燥的地方。他们不知道谁先入睡,两人筋疲力尽,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雨势忽大忽小,气温也不停下降,到后来下起冰雹,小小的冰球敲打在屋顶上,激起阵阵声响。他们被冰雹的声音吵醒,两人同时醒来,心中都充满了罪恶感。他们沉默不语,房间另一端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微弱的灯光中看着对方,妈妈失声痛哭,爸爸把她抱在怀里,用大拇指抹去她的泪痕,轻抚她的脸颊,双唇轻柔地盖上她的双眼。他们轻触彼此,这时我不再看着他们,而把视线移到玉米地,看看警方隔天早晨能不能在地里找到什么东西。冰雹打弯了玉米茎,也把小动物全赶进了洞穴。离地面不深的洞穴里住着一群我喜欢的野兔,野兔常跑到附近人家的花园里偷吃蔬菜,人们在花园里放了毒药,有时某只不知情的兔子把毒药带回家,结果在这个远离花园的洞穴里,整个野兔家族蜷伏在一起,静静地同归于尽。十日早上,爸爸把整瓶威士忌倒进厨房水槽里,琳茜问他为什么把酒倒掉。“我怕我会把酒喝光。”他说。“昨晚那电话是什么事?”我妹妹问道。“哪个电话?”“我听到你说星星爆裂的光芒,每次提到苏茜的笑容,你总是这么说。”“是吗?”“没错,听起来怪怪的,是警察打电话来,对不对?”“你要听实话?”“我要听实话。”琳茜肯定地说。“警方找到一块尸体,他们说可能是苏茜的。”琳茜觉得有人狠狠地朝胃部打了一拳:“你说什么?”“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爸爸试图解释。琳茜坐在餐桌旁说:“我觉得我快吐了。”“宝贝儿,你还好吗?”“爸,我要你告诉我:警方找到的是哪一部分的尸体,然后请你准备好,我八成会吐。”爸爸拿出一个大金属盆,他把盆子拿到桌边,摆到琳茜身旁,然后坐了下来。“好吧,”她说,“告诉我。”“警方说是一只臂肘,吉伯特家的狗发现的。”说完爸爸握住琳茜的手,正如先前所说,琳茜果然吐在那个闪闪发亮的金属盆里。当天上午,天气逐渐转晴,警察把离我家不远的玉米地围起来,开始进行搜索。雨水、冰霜,再加上融化的积雪与冰雹,使整片玉米地泥泞不堪,但仍看得出有个地方刚被动过,警方由这里开始挖掘。根据后来的化验报告显示,那里的泥土多处混杂着我的血迹。警察不断地翻寻干硬的田地,试图找寻失踪的女孩,但越挖越觉得沮丧。在靠近足球场的地边,好几位邻居远远地站在警戒线的外边,他们看着玉米地里站了一群身穿厚重蓝色冬衣、手执铁铲和类似医疗器具的男人,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爸妈待在家里,琳茜在她房里,巴克利留在他朋友奈特家。奈特住在附近,接下来这一段日子里,巴克利经常待在他家。大家告诉巴克利说我去克莱丽莎家玩,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第一部分雷·辛格绝不是凶手我知道我的尸体在哪里,但却没办法告诉任何人,我只能悄悄观察,等着看大家会找到什么。当天傍晚,如同晴天霹雳一般,有个警察突然举起沾满泥土的拳头,高声喊叫。“快来这里!”他大喊,其他警察马上跑过去围住他。除了史泰德太太之外,其他的邻居都回家了。搜寻人员围着发现东西的警察,费奈蒙警探穿过拥挤的人墙,走向史泰德太太。“史泰德太太吗?”他隔着警戒线问道。“我是。”“你有个上学的小孩,是不是?”“是的。”“请跟我过来,好吗?”一名年轻的警员带领史泰德太太进入警戒区,他们穿过凹凸不平、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玉米地,走到大家站的地方。“史泰德太太,”费奈蒙警探说,“这个东西看起来眼熟吗?”他边说边举起一本平装小说《梅岗城的故事》,“孩子们在学校读这本书吗?”“是的。”她小声地回答,脸上血色尽失。“你介不介意我请问您……”他展开探讯。“九年级,”她凝视着费奈蒙警探湛蓝的双眼说,“苏茜今年九年级。”她从事心理咨询,向来自认能承受坏消息,也能理智地和患者讨论各种难以处理的问题,但现在她却发现自己扑倒在带她过来的年轻警察的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真巴不得在其他邻居回家时,她也跟着离开,现在和先生坐在客厅里,或是和儿子待在后院里。“谁是这门课的老师?”“迪威特太太,”史泰德太太说,“读了《奥赛罗》之后,孩子们觉得读《梅岗城的故事》轻松多了。”“《奥赛罗》?”“是的,”她说,史泰德太太知道一些学校的事情,这些讯息忽然变得非常重要,所有警察都在仔细倾听,“迪威特太太喜欢随时调整阅读书目,圣诞节之前,她决定逼紧一点,规定大家读莎士比亚的作品,她把《梅岗城的故事》当作奖品,如果苏茜有本《梅岗城的故事》,这表示她已经交了《奥赛罗》的读书报告。”这些讯息后来都得到了证实。警察打电话查证。我看着受到波及的圈子逐渐扩大。迪威特太太确实已收到我的读书报告,她后来把报告原封不动地寄还给爸妈,“我想你们一定想保留这份报告,”迪威特太太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深感抱歉。”妈妈难过得看不下去,所以琳茜把报告收了起来。我给报告起了“被放逐者:独行侠”的标题,“被放逐者”是琳茜的点子,我再加上“独行侠”三个字。琳茜在报告边缘打了三个洞,把每一页仔细手写的纸张夹进空白的活页笔记本,她把笔记本压在衣柜里的芭比娃娃盒下面,盒里放了几乎全新、让我眼红的红发安安和安迪娃娃。费奈蒙警探打电话给爸妈,他说警方找到一本笔记本,他们相信我遇害当天带着这本笔记本。“谁都可能有这种笔记本。”爸爸对妈妈说。两人又彻夜守候,“说不定这是苏茜哪天上学时丢掉的。”证据越来越多,但他们依然拒绝接受事实。两天之后,也就是十二月十二日,警方找到我在伯特先生课堂上的笔记。纸张上的泥土和周遭所采集到的泥土不符,因此警方研判纸张可能被小动物从命案现场叼到别处。伯特先生在课堂上讲了一大堆理论,虽然有些我多半永远无法理解,但我依然很尽心地在方格纸上做笔记。有只小猫踢翻了乌鸦的巢穴,这些方格纸的碎条就夹杂在树叶和细枝之间。警方仔细地挑出纸张,发现除了方格纸外,还有一些比较薄、易碎、上面没有格线的纸片。在自家树下发现我的笔记的女孩,认出那些纸张上的字有些不是我的笔迹,而是雷·辛格的笔迹。雷在他妈妈特制的稻草纸上,写了一些悄悄话给我,但我却没有机会看到他的情书。星期三上实验课时,他把纸条夹在我的笔记本里,他的笔迹,一看就认得出来。警方取回这些纸条,拼凑出我的生物笔记和雷·辛格的情书。一名警探打电话到辛格家找雷问话,他妈妈对警探说:“雷有点不舒服。”但警方从她那里得到了他们所要的消息。警探在电话里提出问题,她重复说给儿子听,雷听了逐一回答:是的,他写了一封情书给苏茜·沙蒙;是的,伯特先生请苏茜收小考考卷,他趁机把纸条夹在苏茜的笔记本里;是的,他曾说自己是摩尔人。雷·辛格成了头号嫌犯。“那个讨人喜欢的男孩是嫌犯?”当天晚上吃饭时,我妈问我爸。“雷·辛格人不错。”晚餐时琳茜语调平平地说。我看着我的家人,我知道大家都很清楚雷·辛格绝不是凶手。第一部分以凶杀案来侦办警方突然造访雷·辛格家,他们仔细地讯问雷,话语中带着强烈暗示。雷黝黑的肤色,以及愤怒的神情,再加上他美丽、颇具异国情调、莫测高深的母亲,更加深了警方的猜疑。但雷有不在场证明,一群不同国籍的学生可以证明他的清白。雷的父亲在宾州大学教授后殖民地历史,凶杀案发生当天,他在宾大的国际学生中心演讲,并鼓励雷当场讲述了自己的青春期经验。起初,事发之时雷不在学校,使警方把这点视为证据,将他当成嫌犯,后来警察取得一张参加“郊区生活:美国经验谈”演讲的名单,名单上四十五名成员都看到雷站在讲台上演讲,警方只好承认雷是清白的。警察站在辛格家门外,随手折断树篱上的小树枝,他们以为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就捉到了凶手,好像变魔术一样,凶手从高高的树上掉到他们面前,但结果却并非如此。虽然雷是清白的,但学校里已经谣言满天飞,同学们才刚刚开始接受他,现在所有的进展全被一笔抹杀。自此之后,他一放学马上回家,不再多作停留。这些事情让我急得发狂。哈维先生的绿色房子就在我家旁边,他在屋里裁剪尖型塔,拼建一座哥特式的玩具屋,我看在眼里,却不能把警察引进哈维先生家,心里真是着急。哈维先生看电视新闻,翻阅报上的消息,坦然地摆出无辜的样子,先前他心中曾经波涛汹涌,现在他已平静下来了。我试着从小狗“假日”身上寻求慰藉。我不让自己太想念爸爸、妈妈、妹妹和弟弟,但我告诉自己:想念“假日”没关系。我觉得想念家人等于默认自己永远不能和他们在一起,听来或许有点愚蠢,但我不相信、也不接受我已经和他们分开了。“假日”晚上待在琳茜身旁;每次爸爸开门,面对另一个未知的新情况时,它总是站在爸爸身旁;它静静地分享妈妈的悲伤;在大门紧闭的家中,它也乖乖地让巴克利拉扯它的尾巴和双耳。想念它,就如同想念亲人一样。泥土里有太多血迹。这些日子以来,陌生人不时上门造访。好心却显得不知所措的邻居,假装关心却毫不留情的记者。家里不时有人敲门,一听到敲门声,家人都得先麻痹自己,以免情绪受到影响。十二月十五日又有人敲门,这次爸爸终于接受了事实。敲门的是赖恩·费奈蒙和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察,这些日子以来,费奈蒙警探对爸爸一直很好。他们走进屋子,他们现在对我家已经很熟,也知道妈妈认为大家在客厅里谈话比较恰当,警方若有话必须和爸妈说,大家在客厅里讲,琳茜和巴克利才听不到。“警方找到一样东西,我们认为是苏茜的。”赖恩小心翼翼地说。我可以感觉到他考虑再三之后开口,他知道爸妈一听到他的话,第一个念头一定是警方找到了我的尸体,确定了我的死讯,他必须把话说清楚,爸妈才不会这么想。“什么东西?”妈妈急切地问道,她双臂交握,等着听另一个微小却引人猜疑的消息。她很固执,警方找到的笔记本和小说对她都不具意义,她甚至觉得女儿少了一只手臂也活得下来,血迹再多也只是血,而不是尸体。诚如她丈夫所言:没有什么事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她相信这话是对的。但当警察举起装着我的帽子的物证袋,妈妈忽然崩溃了。她心头的最后一道防线开始动摇,她再也无法麻痹自己,拒绝接受事实。“啊,绒球。”琳茜说,她偷偷从厨房溜进客厅,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看到她溜进来。妈妈伸出双手,发出金属破裂般的尖叫,她如机械般顽固的心慢慢地破碎,似乎想在完全崩溃之前说出最后几句话。“我们对纤维做了测试,”赖恩说,“不管是谁诱拐了苏茜,他在行凶时似乎用了这顶帽子。”“你说什么?”爸爸问道,他周身无力,完全无法理解警方告诉他的事情。“凶手用这顶帽子阻止苏茜喊叫。”“什么意思?”“帽子上沾满了她的唾液。”穿着制服的警察说,他一直安静地站在一旁,到现在才说话,“凶手用帽子堵住苏茜的嘴。”妈妈从赖恩·费奈蒙手上夺下帽子,她亲手缝在绒球上的铃铛发出声响。妈妈颓然跪倒在地,她亲手为我编织的帽子平躺在面前。我看到琳茜呆站在门口,她认不出爸妈,也认不出周遭的一切。爸爸把好心的赖恩·费奈蒙和穿制服的警察带到大门口。“沙蒙先生,”赖恩·费奈蒙说,“我们发现大量血迹,下手的人恐怕相当凶暴,再加上我们讨论过的一些证据,我们必须假设你女儿已经遇害,我们打算把此事当成凶杀案来侦办。”琳茜偷听到她已经知道的事情,五天前爸爸告诉她警方找到我的臂肘,从那时她就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妈妈开始嚎啕大哭。“从现在开始,我们会以凶杀案来侦办。”费奈蒙说。“但我们还没有看到尸体。”爸爸依然不放弃希望。“所有证据都显示你女儿已经遇害,我真的非常抱歉。”那个穿着制服的警察一直没有正眼面对爸爸哀求的眼神,我怀疑警察学校是否教他们这么做。但赖恩·费奈蒙双眼直勾勾地面对爸爸的注视,“我晚一点再打电话给你们,看看大家情况如何。”他说。爸爸颓然地走回客厅,他伤心得没办法安慰坐在地毯上的妈妈,或是安抚呆站在一旁的妹妹,他不能让她们看到自己这副模样。他蹒跚地走上二楼,心想“假日”卧在书房的地毯上,他刚才还在书房看到它。等看到“假日”,他把头埋在小狗浓密的颈毛里,此时,他才让自己尽情痛哭。第一部分我为你的失去感到难过那天下午,爸爸、妈妈和妹妹蹑手蹑脚地走动,好像害怕脚步声会引来更多坏消息。奈特的妈妈送巴克利回家,她敲敲门,却无人应答,等了一会儿后她只好悄悄离开。虽然我家大门和左邻右舍看起来完全相同,但她知道屋里已起了变化。父母都不喜欢小孩吃零食,但此时她决定和巴克利一起犯规,她问巴克利想不想吃冰淇淋,然后两人一起去吃冰淇淋,吃得小弟晚上没胃口吃饭。四点钟时,爸爸和妈妈来到楼下的一个房间,他们从不同方向走过来,结果在同一个房间碰头。妈妈看着爸爸说:“我妈。”爸爸听了点点头,然后打电话给我惟一还活着的隔代长辈,琳恩外婆。妹妹孤零零地被抛在一旁,我真担心她会一时冲动做出傻事。她坐在她房里一张爸妈不要的旧沙发上,拼命告诉自己要坚强。深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尽量长时间地挺直腰板;缩起身子,让自己像小石头一样;把身体缩成一团,蜷在没有人看得到的角落。离圣诞节只剩下一星期,妈妈让琳茜自己决定是不是继续上学校,琳茜决定回去上课。星期一早晨,她在大家的注目下走向教室门口。“亲爱的,校长想找你谈谈。”迪威特太太悄悄对她说。琳茜开口说话,眼睛却没有看着迪威特太太,她趁机练习,希望自己能够视而不见地与人交谈。这是我第一次发现琳茜放弃了一些东西。迪威特太太是英文老师,更重要的是,迪威特先生是男孩们的橄榄球教练,他一直鼓励琳茜加入他的球队,琳茜也非常喜欢迪威特夫妇。但从那天早晨起,琳茜决定不再正视关心的眼神,只有面对那些她想吵架的人时,她才会直视对方。她慢慢收拾桌上的东西,她听到教室四处传来窃窃私语。她确定她离开教室之前,丹尼·克拉克对施薇亚·亨妮说了什么。她相信有人故意把东西放在教室后面,这样大家走到后面拿回东西时,才可以顺便和同学们谈论已经过世的姐姐。琳茜穿过走廊,她穿梭于成排的寄物柜中,小心翼翼地躲避可能碰见的人。我真希望能和她走在一起,边走边模仿校长走路的姿势和在校会上讲话的样子。每次在礼堂集合开校会时,校长总喜欢说:“你们的校长就像是一个有原则的朋友!”我每次都在琳茜耳边学校长说话,逗得她忍不住大笑。她很庆幸走廊上没什么人,但她一走进行政中心,马上面临秘书们同情的眼光。没关系,她在家中自己的房间里已经练习好了,她已装备齐全准备应付众人的同情。“琳茜,”校长凯定先生说,“今天早上我接到警方的电话,我为你的失去感到难过。”她直视着他,眼神有如激光般尖锐,“我到底失去了什么?”凯定先生觉得他必须直截了当地讨论这个悲剧。他起身走过书桌,带琳茜一起坐在学生们口中的“校长室沙发”上。后来校方对一些问题变得比较敏感,有人建议说:“沙发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在校长室里摆张沙发不太好,椅子比较恰当。”凯定先生听了之后才把“校长室沙发”搬走,换上了两把椅子。凯定先生和琳茜坐在“校长室沙发”上,我希望不管她多么生气,坐在这张大名鼎鼎的沙发上,仍会觉得有点兴奋。我不愿自己剥夺了她所有的快乐。“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凯定先生说,他真是尽了全力。“我很好。”琳茜说。“你想不想谈谈?”“谈什么?”琳茜问道,她露出爸爸所谓的“傲慢”神情,爸爸有时对我说:“苏茜,你别用这种傲慢的口气和我说话。”“你所失去的。”校长说。他伸手碰碰琳茜的膝盖,他的手有如烙印一般,烫了她一下。“我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她说,同时鼓起勇气,强作镇定地拍拍衬衣,检查一下衣袋。凯定先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年以前他和维琪·克兹谈话时,维琪哭倒在他的怀里,当时情况确实有点棘手,但现在看来,维琪·克兹似乎成功地克服了丧母的打击。当时他把维琪·克兹带到沙发旁,嗯,其实是维琪自己走到沙发旁,径自坐了下来,“我为你的失去感到抱歉。”话一出口,维琪·克兹马上像爆破的气球一样嚎啕大哭,他把她拥入怀中,她哭了又哭,当天晚上,他把西装送去干洗了。但琳茜·沙蒙是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她天资聪颖,学校选派了二十名天才生,代表学校出席全州“天才生研讨会”,琳茜就是其中之一。她档案中惟一的小问题是今年年初她带了一本黄色内容的小说《害怕飞行》到课堂上,结果受到老师的申诫。“想办法逗她开心吧,”我真想对校长说,“带她去看麦克斯兄弟的电影,试试看坐了会发出像放屁声音的椅垫,让她看看你那几件上面印着小魔鬼吃热狗的短裤!”我只能不停地说话,但凡间的人却听不到我说什么。第一部分我们都想念苏茜学校让每个学生接受测验,借此决定谁是、谁不是天才生,我常对琳茜说,虽然我有点不高兴自己不是天才生,但更让我恼火的是琳茜的金发。我们姐妹生来都有一头金发,但我的发色越来越淡,到后来变成一头不听话的灰褐发;琳茜仍是一头金发,而且闪耀着神秘的光泽,她是家里惟一地道的金发女孩。获选为天才生后,琳茜发愤图强,一心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优等生。她闭门苦读,而且专看重头书,我看《你在那里吗?上帝;是我,玛格丽特》之类的青少年读物,她则研读卡谬的《抵抗》、《反叛》和《死亡》,虽然她或许读不透这些作品,但她把书本带在身边,同学甚至老师们看了都对她敬畏三分。“我的意思是,我们都想念苏茜。”凯定先生说。琳茜默不作声。“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凯定先生试着安慰琳茜。琳茜面无表情地回瞪他一眼。“现在你得负起责任喽,”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琳茜始终保持沉默,让他觉得自己或许说中了什么,“你是沙蒙家惟一的女孩了。”琳茜依然毫无反应。“你知道今天上午谁来找我吗?”凯定先生一直保留这个大消息,他确定这件事一定能引发琳茜的反应。“迪威特先生早上来找我,他想组织一个女子球队。”凯定先生继续说,“你是其中的灵魂人物,他看到你表现得那么好,简直和他队里的男选手一样杰出,他觉得如果由你领头的话,其他女孩一定踊跃参加,你觉得怎么样?”妹妹的心房有如拳头般紧闭,她面无表情地回答:“据说我姐姐在离球场大约二十英尺的地方遭到谋杀,我想我恐怕很难在这里踢球。”这话说到了点子上!凯定先生目瞪口呆地看着琳茜。“还有什么事吗?”琳茜问道。“没事了,我……”凯定先生再度伸出手,他还抱着一丝希望,指望琳茜能够理解他的用心。“我希望你知道,大家都很难过。”“我第一堂课快迟到了。”她说。在那一刻,她让我想起西部片中的一个角色。爸爸喜欢西部片,我们父女三人常一起看深夜播出的影片,片中总有一个男人,开枪射击之后把手枪举到唇边,吹一口气,将烟雾吹向荒野。琳茜站起来,慢慢走出校长办公室,这是她惟一可以喘息的时刻,秘书们聚集在校长室外,老师们在教室里,学生们坐在课桌后,爸妈在家里,警察时来时往。她绝不崩溃,我看着她,感觉得到她在心里不断重复:很好,一切都很好。没错,我死了,但这种事情随时都会发生,人总是难免一死,不是吗?那天她走过校长室外面的办公室,她看起来好像在直视秘书们的眼睛,其实她看的是秘书们擦得不好的口红,以及她们的绉纱上衣。当天晚上,她躺在自己房间的地上,双脚伸到衣柜下方,做了十下仰卧起坐。然后翻身继续做俯卧撑,她做的可不是女孩子通常做的,而是迪威特先生教的陆战队操式:抬头、单手着地,或是两下之间合掌拍击。做了十下俯卧撑之后,她走到书柜旁取下两本最重的书,一本是大辞典,另一本是世界年鉴。她一手拿一本练习举重,举到手臂发酸才停下来。她只专注于自己的呼吸:吸气,吐气;吸气,吐气。邻居欧垂尔家有个阳台,我从小就羡慕他们家的阳台。天堂的广场上也有个大阳台,此时,我坐在阳台上看着满怀怒气的妹妹。我过世几小时前,妈妈在冰箱上贴了一张巴克利的画,图画里有条粗粗的蓝线,将天空与地面隔成两半。我死后的那些日子里,我看着家人在画前走来走去,到后来我相信天堂和凡间,真的有这么一条粗粗的蓝线,那是所谓的阴阳界,天堂与人间的地平线在此处交叠,色泽有如蓝紫的矢车菊、宝蓝的土耳其玉及湛蓝的天空,我真希望置身于这片深蓝之中。第一部分这就是我的晚祷我有些单纯的梦想,这些梦想通常也会成真。我想要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我要有小狗作伴。于是,在我的天堂里,每天早上会有各种大大小小的狗、在门外的公园奔驰,我一开门就看到这些快乐的小狗,有些瘦小多毛,有些强壮结实,甚至有些是无毛狗。比特犬在地上打滚,母狗的乳头膨胀、黝黑,拼命把小狗赶过来吃奶,一家大小快乐地在阳光下嬉戏。巴萨特矮脚长耳犬被自己的耳朵弄得磕磕绊绊的,小跑着在德国猎犬及大灰狗的脚踝间和京巴的脑袋边穿梭前进。哈莉拿出高音萨克斯风,在门外坐正,对着公园吹奏蓝调音乐,所有大灰狗都围在她身旁,坐在地上随着乐声低嚎。邻居们打开了大门,独居的女人或是有室友的女孩纷纷出来观望。我会走出大门,哈莉在大家热烈的呼声中,不停地再奏一曲。夕阳逐渐西下,我们穿着小碎花、斑点、条纹或是花色简单的睡衣和小狗随着乐声起舞,大家都非常高兴。我们追着小狗跑,小狗们也反过来追我们,大家绕着圈子追来追去,当明月高挂天际时,乐声告一段落,我们也停下来,静静地站着。此时,天堂里年纪最大的贝赛儿·厄特迈尔太太拿出小提琴,哈莉脚下打着拍子,吹奏萨克斯风,两人开始二重奏。她们两人一个年长而沉默,一个还不到青春期,乐声你来我往,交织出抚慰人心的欢快乐章。随着音乐起舞的听众逐渐走进屋内,乐声在空中回荡,哈莉终于示意厄特迈尔太太接手,沉默、严肃、上了年纪的厄特迈尔太太以一曲轻快的三拍吉格舞,画下了休止符。此时四下一片沉寂,这就是我的晚祷。第一部分我和人间最后的联系从天堂俯瞰人间,无论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怪怪的。你多半能想象得出,从这么高的地方向下看就好比站在摩天大楼上一样,地面上的东西看起来一定像蚂蚁一般渺小。除此之外,我们还看得见离开肉体的灵魂。哈莉和我经常仔细观察人间,我们的目光停留在一处又一处地方,目不转睛地盯上几秒钟,我们想看看在这个毫不起眼的时刻,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有时灵魂会飘过活人身旁,灵魂轻触活人的肩膀或面颊,然后继续飘向天堂。活人通常看不见死人,但人间有些人似乎清楚地感觉到周遭起了变化,有人会说忽然感到一阵寒气,还有些死者的伴侣从梦中醒来,赫然发现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床前、门口,或是轻飘飘地搭上公交车。这些都是活人与死人的偶然交会。离开人间时,我与一个名叫露丝的女孩擦身而过,她和我同校,但我们不是很熟。在我哭泣着离开人间的那个晚上,她刚好站在我飘往天堂的路上,我没办法不碰到她。我刚丧失了生命,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步,也没时间多想,在残忍的暴行中,我只希望赶快脱离这一切。当你跨过生死界线时,生命像一艘驶离岸边的船只一样,缓缓地离你越来越远;死亡则像一条绳索,你必须紧捉着它,随着它晃动,死亡终将把你带往他处,你只希望它把你带得远远的,离开这个充满痛苦的地方。我好像在牢里获准打一通电话的犯人,拿起电话却拨错了号码,结果让露丝·康纳斯承受了意想不到的后果。我看到她站在伯特先生锈迹斑斑的菲亚特汽车旁边,我飘过她身旁,伸手碰了一下她的脸。我想在离开人间之前,再感受一次人间的温暖,这个普通少女的面颊是我和人间最后的联系。十二月七日早晨,露丝跟她妈妈抱怨说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境栩栩如生,感觉像真的一样。她妈妈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露丝回答说:“我正走过老师的停车场,忽然间,我看到一个苍白的鬼影,很快地从球场外面跑向我。”康纳斯太太边听边搅拌锅里的麦片粥,她看着女儿挥动着像她爸爸一样修长的手指,比比划划地述说梦境。“我感觉得到那是个女鬼,”露丝说,“她从球场上飘起来,双眼空洞,身上披了一件像轻纱一样的白色长袍。透过轻薄的纱布,她的五官若隐若现,我可以看到她的鼻子、眼睛、面颊和头发。”康纳斯太太从炉子上端下麦片粥,把炉火调低,“露丝,”她说,“你的想象力又开始作怪了。”露丝知道她最好闭嘴,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个有如现实一般的梦,即使过了十天,我的死讯传遍了学校,她也没有再说些什么。我的死讯像所有恐怖故事一样,讲的人越多,故事变得越可怕。同学们添油加醋,把事情说得比事实更恐怖。但细节却没人知道,比方说,凶杀案究竟怎么发生的?在什么时候?凶手是谁?大家众说纷纭,后来居然传出我的死和魔鬼祭祀有关,凶杀案发生在午夜,头号嫌犯则是雷·辛格。虽然百般尝试,我仍然无法传达给露丝一个强烈的信息,告诉她我那漂亮的银手镯在哪里。我觉得它说不定能帮助露丝解除内心的困惑。银手镯原本暴露在田野中,等着被人拾获,如果有人捡到它,认出它是什么,说不定会想到这是线索。但现在银手镯已不在玉米地里了。露丝开始写诗。既然她妈妈和比较愿意倾听的老师,都不愿意分享她这些晦暗的亲身经历,她只好用诗句传达事实了。我多么希望露丝能到我家里,和我的家人们谈谈,但除了妹妹之外,家人们绝对没听过露丝这个名字。露丝是那种上体育课大家挑选队友时,倒数第二个才被选中的女孩。上排球课时,每当球传向她,她只会站在原地发抖,任凭球掉在她身旁,队友和体育老师看了只好拼命忍住不作声。妈妈坐在门厅的直背椅上,静静地看着爸爸进进出出。爸爸精神紧张地忙里忙外,一刻也不放松地盯着妈妈、小弟和妹妹的行踪。与此同时,露丝从心里确定她在停车场看到的“鬼影”是我,她也悄悄做了些事情。她把以前的纪念册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用她妈妈做刺绣的剪刀剪下我在课堂上、化学社以及参加其他课外活动的照片。我看着她越陷越深,真替她担心。圣诞节前一星期,她在学校走廊上看到了一件事情。她看到我的朋友克莱丽莎和布莱恩·尼尔逊。布莱恩有个让女孩子看了目不转睛的厚实肩膀,但他的脸让我想起装满稻草的粗麻布袋,因此我叫他“稻草人”。他戴了一顶松垮垮的嬉皮帽,在学生抽烟室抽着手卷的香烟。克莱丽莎喜欢用天蓝色的眼影,妈妈看了颇不以为然,但正因如此,我相当欣赏克莱丽莎,她能做那些我爸妈不允许我做的事,比方说,挑染一头长发,穿流行的厚底鞋,放学之后抽烟。露丝走向他们,他们却没看到她,她抱了一大摞从社会学老师卡普兰太太那里借来的书,都是些早期的女性主义论述,她把书脊面向自己,这样大家便看不出她抱的是哪些书。露丝的爸爸是个建筑商,他做了两条弹性极强的书带作为礼物送给女儿,露丝把带子绕在怀中的书上,准备利用假期读完这些女性主义论述。第一部分一股淡淡的臭鼬味克莱丽莎和布莱恩正在格格地笑,他把手伸到她的衬衫里,他手伸得越高,她笑得越厉害。但她不停地扭动,后退,借此叫他不要太过分。露丝大多时候都是冷眼旁观,此时也不例外,她本来打算和往常一样低下头,目光移向他处,假装没看到什么地走开,但大家都知道克莱丽莎是我的朋友,所以她决定站在一旁观看。“亲爱的,别这样,”布莱恩说,“爱我一点点嘛,一次就好。”我看到露丝一脸厌恶地噘着嘴,我在天堂也做出同样的表情。“布莱恩,不行,不能在这里。”“那么,我们到玉米地里吧?”他压低声音说。克莱丽莎紧张地傻笑,但仍轻轻地用鼻子爱抚布莱恩的颈背。这次她还是说不行。在这之后,有人撬开了克莱丽莎的寄物柜。笔记本、胡乱塞在柜子里的照片、布莱恩背着克莱丽莎藏在她柜子里的大麻,全都不见了。露丝从未体验过吸了大麻神魂颠倒的滋味,当天晚上,她拿了她妈妈细长的褐色“摩尔100”淡烟,掏光里面的烟草,把大麻塞进去。她拿着手电筒坐在工具间里,边看我的照片边抽大麻,她抽得很凶,连学校的瘾君子也抽不了那么多。康纳斯太太站在厨房的窗子旁边洗盘子,她闻到工具间传来阵阵烟味。“我想露丝在学校里交了几个朋友。”她对她先生说,康纳斯先生喝着咖啡,坐在那里看晚报,工作了一天之后,他累得没精神多想。“很好。”他说。“我们女儿或许还有点希望。”“她向来都很好。”他说。当晚稍后,露丝摇摇晃晃地走进厨房,她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待得太久,再加上抽了八支卷了大麻的香烟,眼前几乎一片模糊。她妈妈微笑地看着她走进来,和颜悦色地告诉她餐桌上有个蓝莓派。过了好几天,把心思不再放在我身上之后,她才逐渐清醒过来,也才知道自己在神魂颠倒的情况下,居然一口气吃完整个蓝莓派。我的天堂里经常充满一股淡淡的臭鼬味,我在人间就喜欢这种味道。臭鼬味袭来时,入鼻的不但是一股呛人的臭气,我还可以感受到气味的力量。臭鼬受到惊吓才会发出这股强烈、弥久的臭气,隐约之中仿佛混杂着恐惧与御敌的力量。弗妮的天堂里充满了纯净的头等烟草味,哈莉的天堂闻起来则像金橘。我日夜坐在广场的阳台上观看,我看到克莱丽莎逐渐把我抛在脑后,在布莱恩身上寻求慰藉;我看到露丝在家政教室附近的角落或是餐厅外面靠近护理教室的一角,目不转睛地盯着克莱丽莎。刚发现自己能够随心所欲地看到学校发生的大小事情时,我像喝醉酒般地着了迷,我看到橄榄球助理教练偷偷地送巧克力给已婚的自然老师,也看到拉拉队队员使尽全力想引起某个坏学生的注意,这个学生不知道犯了几次校规,也不知道被几个学校开除,次数多到他自己都记不得。我还看到美术老师和他的女朋友在暖气间做爱,也注意到校长对橄榄球助理教练投以欣赏的眼光,我的结论是这个橄榄球助理教练是全校最阳刚的人物,但我实在不喜欢他方正的下巴。每晚走回复式公寓的路上,沿途会经过一排老式的街灯,我曾在舞台剧《我们的小镇》里看过这样的街灯,铁铸的灯杆顶端弯成一道弧形,上面悬挂着圆形灯泡。和家人一起看戏时,我觉得圆圆的灯泡像是一个发光的又大又沉的草莓,所以印象深刻。在天堂的街道上,我故意走到街灯的影子下,这样一来,我的影子好像刺破了一个个发光的大草莓,这是我回家途中常玩的游戏。一天晚上,看完露丝在做什么之后,我像往常一样踩着街灯的影子回家,半路上碰到了弗妮,广场上四顾无人,前方刮起一阵旋风,落叶随风旋转,缓缓上扬。我停下来看着她,目光停驻在她眼角和嘴边的笑纹上。“你为什么发抖?”弗妮问道。虽然天气阴冷,我却不能说自己因为天气冷才发抖。“我实在没办法不想妈妈。”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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