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之舞》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5

“州政府的档案记录上可不是这么回事。”  “唉呀,去他的州政府档案。警察以猥亵罪名进去逮他的时候,他还是那家店的店员。莱韦克是个法国人,我猜警察可能是为了一些海报或相片之类的抓他。你还不明白?”  “他贩卖色情刊物?”  “安德烈奥蒂没告诉你?”  “他只告诉我犯罪条款。”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点,还可以发现更多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时代广场有一个很大的扫黄行动。那是选举前夕,市长希望看起来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选出来的市长是什么样的人。”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哦。耶稣基督,要是让我选择当市长还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会说:‘快把绳子给我吧。’好了,言归正传,在那次行动中,他们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员,搬走所有的色情杂志,甚至还为此召开联合记者会。少数几个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结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销了。”  “而且连色情杂志都物归原主了。”  他大笑,“还有一大堆放在哪个不知名的仓库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纪也没人会发现它们。当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选回去增加警员们的闺房乐趣了。”  “真让人震惊。”  “对,我就知道你会有这反应。不,我不认为他们会归还被査抄的物品。前几天我们局里抓到一个街头毒贩,把他关起来,他老兄居然装腔作势问我们可不可以把毒品还给他。”  “少瞎扯了,乔①。”  ①乔是约瑟夫的昵称。  “我发誓是真的。后来尼克森跟他说:‘听好,莫里斯,如果我把“东西”还给你,那我就要用侵占罪来抓你。’你知道的,尼克森只是吓他。结果那个混蛋竟然说:‘不,老兄,你不能这样做,你用什么名义抓我呢?’尼克森说你说的‘名义’是什么意思?告诉你我的名义就是我亲手把他妈的‘东西’交到你手上,又亲眼看你放进口袋里。莫里斯说不,这种罪状不会成立,没有人可以因为那样而关我,我溜得掉。你知道吗?我想他是对的。”  约瑟夫把那家在时代广场上,莱韦克曾经工作、被捕的店址给了我,在第八大道百老汇那一带,正好就在迪尤斯。光看门牌号码就已经知道是哪儿了,所以我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不知道他在那里工作过一天还是一年,要査是不可能的,就算有人愿意帮忙,我看谁也说不出个确切答案来。  我重新翻阅一遍,跷起双腿,往后靠了一会儿。当我合上双眼,脑海中又闪过了在马佩斯看到的那个男人的影像,一个慈父,温柔地抚着他孩子的头发。  我一定过分注意这个小动作并且把它夸大了。影片里穿黑色橡胶衣的男人到底什么长相,我一无所知。也许,那个小男孩看起来酷似影片中的少年,而我的记忆就因此被唤醒了。即便是同一个人,难道凭着追査一个死掉的倒霉蛋身后快要褪色的蛛丝马迹,就能把他找到?  碰到他们是上星期四在拳击场中,今天都已经星期一了。如果男孩真是他儿子,整件事都是清白的,那么就算我在瞎掰。但如果不是,那一切也已经太迟了。  假如他决计要取那男孩的命,并让他的血渗流进地上的排水孔,现在很可能已经下手了。  可是为什么又要带他去看拳赛?也许他想和那个男孩共同创作一个小小的心理剧。又或者他想延长时间,慢慢等他的猎物进入情况。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电影里的少年看起来一无所惧,即使是被绑上了刑台也不在乎的原因吧。  如果那个男孩已经死了,那么我是一点忙也帮不上,就算他仍然活着,我也一样不能为他做些什么。因为距离足以指认那个穿橡胶衣的男人还有好几光年那么远,而我进展的速度却和蜗牛一样慢。  截至目前为止,我所有的线索只是死人一个,而这个死人又告诉了我什么?他叫莱韦克,死后留下一盘录像带,内容是一个穿橡胶衣的男子虐杀了一个少年。莱韦克死得很惨,可能并不是死于普通的背面狙击,这种事在那个区里多得是。莱韦克在色情刊物店工作过。这在档案中査不到,他很可能做了好几年。可是格斯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像是个有正常工作的人。  我从电话簿找到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在对方的答录机里留下话,然后抄起外套直奔阿姆斯特朗酒吧。  我进去时,他已经坐在吧台边了。他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蓄山羊胡,戴玳瑁框眼镜,穿棕色灯芯绒外套,手肘处缀有两块皮制补丁,吸着一支烟管弯弯曲曲的烟斗。这一身打扮如果回到他老家巴黎,坐在左岸咖啡馆里品尝一杯餐前酒,看起来会非常相称。只是他现在坐在四十七街上的酒吧里喝着加拿大苏打,就显得极不相衬。  “曼尼。”我说,“我刚才在你答录机里留话。”  “我知道。”他说,“刚进家门时答录机还在录音。你说会到这里来等我,我就直接转身出门,连外套都不用穿,因为根本还来不及脱掉,而且我住的地方离这边比较近——”  “所以你先到了。”  “正是,找个桌子坐吧?看到你真高兴,马修,总觉得见你见得不够。”  以前我把第九大道上吉米的酒吧当成第二个家的时候,我们两个几乎天天碰面。曼尼·卡里奇是那里的常客,通常一待就一个多小时,有时一整晚都泡在里面。他曾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CBS)做技术人员,就住在街角。他从来不多喝,来阿姆斯特朗是为了要解决三餐或是喝杯啤酒什么的,更重要的是,来这里找人聊天。  坐定之后,我叫了咖啡和汉堡,然后便开始互相问候近况。他告诉我他退休了,我说我听说了这个消息。  “工作量还是和退休前一样多,都是自由接活。有时帮以前的雇主做,有时替任何愿意雇用我的人。要接多少工作都行,同时又可以按月领退休金。”  “说到CBS——”我说。  “我们说到CBS了吗?”  “呃,我们现在就说。我跟你打听一个人,几年前你可能认识,他在那里工作过三年,一九八二年秋天离职的。”  他从嘴里取下烟斗,点点头,说:“阿诺德·莱韦克。他终于还是跟你联络上了,我还怀疑他会不会打那通电话呢。你干嘛一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打电话给你,但为什么——”  “你先说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因为那时他需要一个私人侦探。我在一次拍摄工作中遇到他,呃,这已经是六个月前的事了。”  我心想,应该还要再久一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提起来的,他问我能不能推荐一个私人侦探给他,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认识一个人以前是干警察的,就住附近。然后我报出你的名字,又说一时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只知道你住西北旅馆。你现在还住那儿吗?”  “是的。”  “你还做那一行吧,我把你的名字给了别人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我说,“感谢还来不及,不过他始终没给我打电话。”  “是吗?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马修,我确定几乎已经过了六个月,如果到现在他都还没有给你什么消息,我看你也别指望了。”  “放心,我不会。”我说,“而且,我敢说一定超过六个月了,因为去年五月他就死掉了。”  “你说什么?他死了?”他说,“他还年轻,虽然太胖了一点,也不至于如此啊。”他喝了一口啤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被杀了。”  “天哪。他怎么被杀的?”  “很明显是被人袭击致死的。”  “什么很明显,我看事情另有蹊跷。”  “反正被人击杀这事本身的疑点就很多,可是警方并没有怀疑其他原因。莱韦克的死跟我在手上办的案子有关联,或至少有一点可能性。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私人侦探?”  “他没有说。”他皱皱眉头,“我跟他并不是很熟。刚进CBS时,他既年轻又热诚,职位是技术助理,属于摄影小组的一员,他在CBS并没待太久。”  “一年吗?”  “按我说还不到三年。”  “他为什么不做了?”  他扯着他的山羊胡子,“依我判断是公司要他走的。”  “你记不记得是什么原因?”  “一开始我不知道,不过照英国人的讲法是,他已经留下了污点。这个年轻人实在不怎么样,他长得像个发育过剩的呆子。这种字眼我很少用,但他就是那个样子,而且好像还有一些个人卫生方面的毛病。比如说隔很久才刮一次胡子,或是两二天也不换套干净衣服,长的又胖。有些人也跟他一样胖,还是可以照常工作,至于阿诺德,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后来他就一直打零工?”  “嗯,至少最后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我自己也有好些年都到处兼差,可是我们只一起工作过一次。我想他大概混得还不错,起码外表看起来他可没少吃一餐。”  “他在时代广场的色情刊物店做过店员。”  “你知道吗?”他说,“这一点我相信,那种工作挺适合他的。我总觉得他这人有一点邪门,有一点颓废,又有一点要死不活的。我可以想象,某个人偷偷摸摸进了那家店,和站在柜台后面的阿诺德搭讪,一边搓着手,一边给你一个狡猾的眼神——”  他突然打住。“老天,那个人都死了,看看我还这么缺德说人家。”他划了一根火柴,重新点燃手上的烟斗。“我把他说得活像是在邪恶的实验室里帮忙创造科学怪人的助手一样。嘿,其实他还真适合。正如我圣洁的母亲忠告我的,人们总是肆无惮忌地批评死人,因为他们没办法回嘴。”第11章  “嘿,这件事情有一点邪门。”伊莱恩说,“他在跟你取得联络之前便死于非命,然后又死不瞑目地从坟墓里爬出来向你告阴状。”  “你怎么这么说?”  “不然怎么解释呢?他死的时候房里留一盘录像带,被房东太太连同其他的一起拿去卖掉——”  “她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她把带子卖给录像带店,又有人从店里租走那盘带子,接着找上了你,这和我刚才那个邪门的说法又有什么差别?”  “我、曼尼、莱韦克、威尔·哈伯曼还有录像带店,全都住这附近,这就像把针丢进一小堆干草堆里,范围缩小了很多。”  “嗯。你怎么解释这种巧合?上帝冥冥中安排了一切?”  “是有人这么说。”  在阿姆斯特朗跟曼尼道别之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她说好像要感冒了,一整天都没力气,全身酸痛,还直打喷嚏。“那些可恶的细菌们,鬼鬼祟祟的。”她只有吃大量的维生素C和喝热柠檬水。  “你觉得莱韦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整件事情中他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想他应该是摄影师。拍那种影片,一定还得有第四个人。它不像那种家庭录像带,只要把摄影机固定好走到前面表演就行了。影片中的摄影机是移动的。此外,焦距还推近拉远,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两人都同时出现在镜头内,摄影机还同时四处动以便拍到所有动作。”  “我倒没注意,当时我被发生的惨剧吓呆了。”  “你只看过一遍,我后来又多看了两遍。”  “所以精彩的部分你都没错过。”  “莱韦克有摄影背景。他曾经在广播公司做了三年小职员,后来独立接些案子,又到时代广场的一间色情刊物店当店员,还在科克竞选市长期间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被捕。如果你要找人拍色情电影的话,他应该是合理的人选。”  “可是你会让他把你杀人的过程拍下来?”  “也许他们付费很高,不需要顾虑这一点。或者说,这并不是预谋的。一开始他们只想让那个孩子受点罪,但是没料到后来他们干红了眼。这并不重要,反正那个孩子是死了,片子也拍了。”  “而且他还把它录在另一盘录像带里。”  “应该说是把它‘藏’在一盘带子里。根据赫塔·艾根的说法,公寓里的录像带全部都卖给了菲尔·菲尔丁。但是这话说不通,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手边一定会有一些有别于出租电影的录像带。他是一个对老片特别着迷的电影狂,所以一定常常从电视上录东西,他自己的一些作品或色情电影应该也有备份。此外,他手上应该还有许多空白录像带,以备不时之需。”  “你认为她说谎?”  “不,没有。我在想当他曝尸在西四十九街的小巷中体温逐渐冷却时,有人曾到他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处去过。他的手表、皮夹都不见了,看起来像是遭人抢劫,可是他的钥匙也不见了。我想杀他的人一定把钥匙拿走,到他公寓里把不是出租电影的录像带拿走了。”  “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全都搬走呢?”  “也许他们不想看《马耳他之鹰》的三个版本。那些没贴标签的和自制录像带大概已经多得搬不动了吧。明明不是你想要的东西,干嘛花力气去搬?”  “他们要找的东西就是被我们看到的那一盘吧。”  “嗯,也许他还替穿橡胶衣的男人拍过其他东西,而且都有拷贝。可是这一盘他却特别慎重藏起来,不仅录在出租的电影带子上,还让原来的电影先演十五分钟才开始录。如果有人快速检查这些录像带,那么他只会看到《冲锋敢死队》,然后把它扔一边去。”  “你那倒霉的朋友一定吓坏了,他和妻子正在看李·马文与与其他的敢死队员冲锋陷阵,忽然间——”  “正是。”我说。  “为什么他要这么小心把那部色情电影藏起来呢?”  “因为他很怕,这也极可能是他问曼尼打听私人侦探的原因。”  “但在他打电话给你之前——”  “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了没。跟你通电话前我和曼尼谈过,他回去翻了去年的日历,可以确定他和莱韦克的对话是四月的第三个礼拜,因为他记得他们一起做的工作。但是莱韦克一直到五月九日才被杀。可能他还问过别人意见,或打电话给别的侦探,也可能最后他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  “他要怎么处理?寄匿名信威胁人家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也许他拍过的色情电影不只这一部,而他要威胁的也不是那个穿橡胶衣的,杀害他的或许另有其人,可能他想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打。反正他又不是我的客户,这件凶杀案也不该我去调査。”  对街的大楼里有灯光闪烁。  我说:“穿橡胶衣的男人是谁更与我无关,我真正的工作是调査瑟曼那家伙,可是我什么正事也没干。”  “如果这些事情彼此有关联就好了。”  “我也这么想过。”我承认。  “所以呢?”  “我可不能光指望这种巧合。”  她又说了一些话,然后开始打喷嚏,“希望不是流行性感冒。”  我说我明天会过去看她,要她继续吃维生素C、热柠檬汁,她说她会,虽然实际上她一点也不相信那些东西会有什么用。  我坐在那儿,对着窗外发呆。那天晚上天气逐渐变冷,有下雪的可能。我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有一个叫迪克·特平的人,专干拦路抢劫的勾当,令人费解的是,在那时代他居然是个传奇人物。  八点差一刻,我打了几个电话试着联络加林德兹,他是个年轻画家,专为警方画人像。我和伊莱恩曾去找他,试图描绘出那个恐吓要杀掉我们的人。我告诉他有点事想请他花个一两个钟头帮忙,他说上午比较有空,于是我们便约好上午十点在西北旅馆大厅见。  八点半我到圣保罗参加聚会,结束后便直接回家。我以为今晚可以早点上床睡觉,可是却一坐坐了几个钟头。我读了几则割喉杀人事件,嫌犯都被处以绞刑。然后我便把书放下,直愣愣地瞪着窗外。  三点钟。我终于睡了。  那天晚上没有下雪。  雷·加林德兹准时出现在旅馆大厅。我们一起到楼上我房里坐下。他把公事包搁在床上,拿出素描簿、软芯铅笔和软橡皮擦。  “昨天晚上跟你聊过后,我能想象出上次你要我素描那个人的样子。你抓到他了吗?”  “没有。不过也不需要再找,他自杀了。”  “这样啊?那你就没机会拿他和素描比比看了。”  其实我比了,不过我不想说出来。  “那张素描画得真的非常像,很多人看了之后才认出他来的。”  他面露得意之色,“你还跟那位女士联络吗?我还记得,她的住处,整个色调只有黑色和白色,可以眺望到河水的窗景,是个美丽的地方。”  “我不但跟她联络,还常常来往。”  “哦,是吗?她真是个亲切的小姐,应该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吧?一个人一定是心碎了才会搬出那里。”  我说她仍住那里,“而且你上次画的素描她还留着。”  “我上次画的素描?就是那男人的画像?”  “是啊,被裱起来挂在墙上,她说全世界都忽略了这类的艺术——疑犯素描。所以在我复印之后,她就把原版裱起来挂墙上了。”  “别开玩笑了。”  “真的,我发誓。原本是挂客厅,后来我要她挂到厕所去,要不然每次坐在客厅里都会觉得他在盯着你看。不骗你,雷,她找了一个精致的铝制画框,还配上不反光的玻璃。”  “哇,这种事我从没听过。”  “呃……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  “我想也是。不过,听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因为她是个很有品味的女人。我还记得她墙上的那一幅画。”说着他便开始描述挂在窗旁那幅抽象画。我说他的记忆力真好得惊人。  “艺术嘛,你知道,是我老本行啊。”他有点羞涩地转过头去。“好了,你今天要我画谁?一个真正的大坏蛋是吗?”  “一个坏蛋和两个孩子。”  事情进行得比我想象的顺利。虽然我只在录像带上看过那个少年,又从来没近距离端详那个男人和小男孩,却对他们三个都有鲜明的印象。因为我曾经这么专注地观察他们并且在脑海中急切地思索着。当然雷所提供的图像练习也帮了大忙。可是就算没有那些练习我也照样描述得出来,不需要很费力就能勾勒出他们的脸。我要做的只是闭上双眼,那些脸孔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不到一小时,他就把我脑中所见的影像画成三张八又二分之一乘十一寸的素描画像。那就是我在拳赛观众席看到的男人,坐在他身边的那个小男孩,和另一个被虐杀而死的少年。  雷和我配合得很好。有时他的画笔似乎能够洞悉我的思维,抓取住一些言语无法形容的印象。而那三张素描多少也反映出那三个人感性上的特质。男人看起来面露凶光,小男孩看起来很脆弱,而那个已经死去的少年则一副在劫难逃的样子。  素描告以段落,他放下铅笔,叹了一口气说:“他们像是直接从你的脑子里迸出来似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只不过是坐下来画几张素描,这种工作我做了一辈子,但这次好像是我们一起把他们勾到纸上去的一样。”  “伊莱恩会说,我们在心理上是相联结的。”  “是这样吗?我隐约有个感觉,好像自己跟他们三个也有类似的联结,挺沉重的。”  我说这些素描正是我想要的,该付多少钱?  “哦,我不知道。上次你给我多少?一百块?我想这就够了。”  “上次才一张素描,这次你可是一口气画了三张。”  “唉呀,一张和三张还不都一样?都是一次就画完了,而且才花了我多少时间?一个小时罢了。一百块钱已经绰绰有余。”  我付了两张百元大钞给他,一开始他跟我推拒,我说多出来的钱是为了他的亲笔签名。  “原作是要送给伊莱恩的。”我解释,“我会把它们裱起来送给她,当作情人节礼物。”  “老天哪,情人节就快到了,不是吗?情人节……”他害羞地指着无名指上的金戒指说,“这个戒指是上次见过你们之后才套上的。”  “恭喜你。”  “谢谢。你真要我签名吗?其实你根本不用为了要我签名而多付钱,我已经感到很荣幸了。”  “把钱拿着。买些好东西送给你妻子。”  他笑了。在每一张素描上签下了名。  我陪他一起走下楼,他要到第八大道赶地铁,走到半路我便和他分手,转进街角的复印店去。趁他们把三张素描复印成几十份的同时,我到隔壁去喝咖啡配犹太圈饼。原画被拿到百老汇大道上的一家小画廊去裱框。然后我回旅馆,用橡皮章在复印本背后盖上我的姓名地址,将它们折好塞进夹克口袋,出门朝时代广场走去。  上次来迪尤斯时,正好碰上热浪来袭。这一次上迪尤斯来,则是刺骨的寒冬。我把双手插进口袋,又把扣子扣到脖子,早知道应该戴围巾和手套。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气象预报所说的风雪迟早要来临了。  除此之外,整条街看起来并没什么不同,站在人行道上的那一群小鬼虽然穿得厚多了,但那种衣服不见得可以抵挡这个季节的寒冷。他们试着运动保暖,但看起来都还是老样子。  我绕着那块街区走,一个黑人小鬼低声问:“抽烟?”我没有很快地摇头要他走开,反而勾勾手指,走到一扇门前,他即刻跟上来问我要什么。他说话的时候不太掀动嘴唇。  “我找TJ。”  “TJ。”他说,“如果我有的话一定会卖给你的,而且很便宜。”  “你认识他?”  “你说的TJ是个人啊?我还以为那是什么货呢。”  “算了。”  我转身要走,他拦住我说:“嘿,别这样,我们话还没说完,TJ是谁啊?他是个DJ吗?做DJ的TJ吗?还是什么?讲清楚点嘛。”  “如果你不认识他——”  “听到TJ,我就想起那个退休的扬基队投手汤米·约翰。嘿,老兄,你想从TJ那里搞到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更好的。”  我把名片递给他说:“叫他打电话给我。”  “他妈的,我看起来像他妈的呼叫器吗?”  接下来,我在这一区的其他地方又分别跟半打这类人打了交道。有些人说他们认识TJ,有些说不认识。可是这些人的话我一个也不相信。我甚至弄不清自己的身份是什么,不是一个潜在的剥削者,就是一个可能的牺牲品,是可以对他们破口大骂的人,还是一个只能自认倒霉的人。  想想其实也不一定非联络到TJ不可,求助于任何一个在迪尤斯游荡的孩子都行。不过这个TJ很能干,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地从我这个老街头浪子身上榨出五块钱来。如果我想花掉一张五元钞票,这街上到处都是乐于接受的流浪孩子。  况且他们都比TJ要好找多了。这个TJ现在大概没办法联络到吧?我有半年都没再见过他了。半年对这种人来说算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许他已经转移到城市的另一个角落去活动,也许找到了一份工作,也许跑到瑞克岛上去,或正在干什么正经事儿。  又也许,他已经死了。我根据这个可能性审视着这条迪尤斯街,此时此刻,在这条街上有多少年轻人能活到三十五岁?一些人会被毒品葬送掉,另一些人死于疾病,剩余的其他人呢?自相残杀吧。这种残酷的想法我可不愿意思考太久。现在待在这四十二街已经叫人够受的,如果你再往长远去想,简直令人不能忍受。  特斯特蒙之家的成立,是由一位圣公会教派的牧师收留流离失所的少年,并让他们在他切尔西的公寓打地铺而开始的。后来他说动了一个财主把一间离宾州车站不远的老房子捐出来,又靠其他捐赠者的帮助,才能够将两边的房子也都买下来。两年前,一位赞助人买下一栋六层楼的工业建筑并把它捐给这个机构。我离开四十二街之后,便径直往那里走去。一位灰头发、有着犀利蓝眼珠的女人向我介绍这个机构的历史。  “他们把这栋楼房叫新特斯特蒙之家,最初那栋当然就叫老特斯特蒙之家。乔尼尔神父正在东村处理另一项捐赠,不知道孩子们又会怎么叫它。剩下来的名字只有‘阿波克拉法’了,不过我觉得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太好记。”  我们站在这栋楼房的门口。门上标示着此地的规矩:欢迎二十一岁以下的青少年来住,大前提是不准携带酒、毒品或是武器,门禁时间从凌晨一点到早上八点。  希尔斯壮太太很亲切也很谨慎。这我可以谅解,因为她不知道我到底是一个捐赠者还是个惹麻烦的人。不管是哪一种,我都不想未经同意就擅自进去,虽然我既不带枪又不吸毒,可是很明显的我已经超过年限。  我把那两个男孩的素描画像拿给她看,不料她连看都不看便回答我:“这儿规定我们不允许透露谁在谁不在。”  “况且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看着我,“这两个孩子并不住这里。”  此时她终于看了素描。“这两张是画像啊。嗯,这倒是不太寻常。”  “我想至少有一个在这里待过,搞不好两个都待过,他们应该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吧。”  “失踪少年,”她把两张画像轮流交换着看,“也许甚至是两兄弟,他们是谁?”  “我正要查,可是他们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我都不知道。”  “他们怎么啦?”  “大的已经死了,小的现在处境非常危险。”我想了一下,“甚至比危险还糟糕。”  “比危险还糟?你是说他有可能命在旦夕?”  “大概是吧。”  她审视着我的目光,摇摇头说:“还有别的事情你没告诉我。为什么你只有画像而没有照片?不知道他们是谁你又怎么找呢?”  “有些事你大概不会想知道。”  “是啊,可是大部分的事我都已经知道了。斯卡德先生,我是一个拿报酬的雇员,可不是什么义工。我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一周工作六天,而且通常我是不休假的,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和三顿饭以及十块钱周薪,连烟都抽不起,所以我只好戒了。我通常把一半薪水捐出来。斯卡德先生,我在这里待了十个月,辞职就辞了三次。刚开始受训时,我跟他们说好要做一年,所以第一次辞职时我很怕会被臭骂一顿。我告诉乔尼尔神父说我再也做不下去了,他却说:‘玛吉,我真羡慕你,我常向上帝祈祷说真希望我也能辞职不干。’然后我说我改变主意了,‘我会继续做下去的。’‘欢迎你回来。’他说。”  “后来,我戒掉了尖叫,再后来我戒掉了哭泣。这并不是说从此我不会哭也不会叫,而是因为我生气所以会叫了,我悲伤所以会哭了。但每一次冷静下来,我又会决定要留下来。每天目睹的一些事情都会让我想冲上街去抓住每一个人然后摇醒他们,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每天我都会知道一些你所谓的‘我不想知道的事情’。你知道吗?老特斯特蒙之家三栋中的其中一栋房子,已经变成爱滋病患者的区域了。在那里的每一个男孩经病毒检验都呈阳性反应,他们都还不满二十一岁。有些人甚至无须离开这里,因为他们撑不到二十一岁就会死去。你想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对我说的?还有什么会比那更糟糕?”  我说:“我之所以会认为那个少年已经死了,是因为在一盘录像带上看到他和一男一女一起,影片最后,他们杀了他。至于那个小男孩,我看到他和影片中的那个男人在一起,所以现在他不是死了,就是陷入了绝境。”  “所以你就画了这些素描?”  “不是我,我连水彩都不会画,是请警方的画家画的。”  “我懂了。”她转过头去,“这种片子很多吗?拍那样的片子是不是真的很赚钱?”  “我不知道这类的小电影有多少,它们并不特别赚钱。拍这种片子的人完全是为了他们自己娱乐。”  “为了他们自己娱乐。”她摇摇头说,“希腊神话里有一个人物把他自己的子嗣给吞食了,叫做克洛诺斯,我忘了是为什么,不过确实有他自己的理由。”她的眼睛灼灼发亮。“我们正在吞食自己的孩子啊,这一整代的孩子们被白白地浪费、糟蹋、弃置不管。有一些案子甚至就是名副其实的‘吞食’。因为他们在恶魔的祭典中被当成祭品,煮熟之后吃到肚子里去。有些男人到街上把小男孩买回家,跟他们发生性关系之后再把他们杀掉。你说你见过这个男人,你看到他和那个小男孩在一起,你确实看到他了?”  “我想就是同一个。”  “他看起来正不正常?像不像个人样?”我拿素描给她看。  “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嘛。我最恨的就是那种相貌普通的人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来。我希望他们长得像怪物。为什么不呢?他们的行为简直禽兽不如,本来就该生得一副丑恶的模样。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知道。”  “乔尼尔神父说:‘我真羡慕你,我常向上帝祷告说真希望我也能辞职不干。’后来我想想,这句话其实很狡猾,他算准了这么说我会留下来。可是我觉得他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说到底这是事实,我也希望上帝能允许我放弃这个工作。”  “我懂你的意思。”  “是吗?”她又看了看画像,“这两个男孩我有可能见过。我认不出来,但有这可能。”  “那个少年你应该没见过,录像带十个月前就已经拍好了,那时你还没有来这里上班。”  她要我等一会儿,然后便走进楼房。我站在门口,一群孩子从外面进来,另一群孩子从里面出去。他们看起来都是正常孩子,不像四十二街上那些小鬼那么落魄悲惨。我不懂为什么这些看似平常的孩子会离家出走,跑到这个濒临毁灭的城市中闲逛。玛吉·希尔斯壮大概可以告诉我原因,可是我不太想听。  经常施暴的父亲,疏忽怠职的母亲,酒后暴力,乱伦。不用问我自己统统都想得到,没有人会从布雷迪·邦奇那种幸福家庭跑这里来流浪。  她回来时我正在重看一遍特斯特蒙之家的条规。没有人认识他们。她答应把画像留下来以便日后慢慢询问,我说那样很好,就又给她几张画像复印件。  “背后有我的电话号码,请随时联络。另外我再给你几张那个男人的画像,这样你就可以警告孩子们不要跟这个人到任何地方去。”  “我们教这些孩子不要跟任何人走,但他们就是不听。”第12章  “迈克尔·乔尼尔神父。”戈迪·凯尔特纳说,“我经常接到他的邮件,我看自由世界都收过他的邮件。他永远会寄给我新讯息,因为我寄过一次钱给他。‘只要二十五元,我就可以救一个小男孩。’募款的标题是这么写着,于是我就写啦,‘这里是五十元,帮我救两个吧。’然后跟我的五十元支票一起寄过去。你见过那个好心的神父吗?”  “从来没有。”  “我也没有,可是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在菲尔、杰拉尔杜还是欧普拉的脱口秀中,谈论成年男子拐骗迷失少年所造成的危险,还有色情行业如何扮演着推波助澜的淫秽角色,促进了剥削青少年的工业。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是我想,迈克尔呀,你是不是太沉重了点儿?因为我敢说那个好神父自己就是同性恋。”  “真的?”  “你知道塔卢拉银行总裁是怎么说的吗?‘亲爱的,我只知道他没替我口交过。’我好久都没听到他的消息,也好久都没在酒吧里看过他了。也许他还是个标准的独身主义者。虽说教派的神父不一定得单身,但他长得就像个同性恋,而且他那股劲儿也像。要他成天都在美少年里面打转,还得保证把裤子拉链拉紧,一定像人间地狱一样痛苦吧,难怪他对我们这些不再俊美的老男人说话都没好气儿。”  我第一次遇到戈迪是几年前我还在格林威治村査理街上的第六分局当警探时,距我搬来第十大道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戈迪在辛西娅酒吧兼差。辛西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老板肯尼·班克斯把它卖了,搬到佛罗里达南端的圣公会去。在那之前,戈迪和他合伙人搬到我住的这一区,顶下斯吉普·德沃和约翰·卡沙宾在第九大道上开的小猫小姐,开了一家小山羊皮手套同性恋酒吧。小山羊皮手套并没有维持多久。现在戈迪在一家地下酒吧工作。很早以前,在我还挂着金色警徽的时候,那里本来是个五金行,位于格林威治村西南角,介于克莱森和格林威治交界。多年前刚刚开张大吉的时候,他们管它叫比尔叔叔,不久之后又改头换面,叫卡拉米蒂·杰克酒吧,有点西部风味。  接近傍晚的午后,戈迪很闲,有一堆时间可以跟我闲扯淡,店里只有三个客人,我就是其中之一。一个是穿西装的老男人,坐吧台尽头,一边看报纸一边喝爱尔兰咖啡。另一个是个子矮壮的男人,穿着牛仔裤和方头黑皮靴,正在打台球。如同我在这市区里其他酒吧做过的事情,我把那几张素描拿给戈迪看,他看了摇摇头。  “很可爱,不过我一向对小公鸡没什么兴趣,虽然刚刚我那样评论迈克尔神父。”他说。  “肯尼不是很喜欢那种嫩嫩的小伙子?”  “肯尼根本就是积习难改。想当年我替他工作的时候不也鲜嫩可口?可是对他来说,我已经老得不值一看了,不过啊,这年头在酒吧里你也看不到小公鸡。马修,自从法定的饮酒年限从十八岁升高到二十一岁,情况便与你所知的过去大不相同啦。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如果身高够高,又拿得出什么假身份证,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许可以谎称自己十八岁蒙混过去。可是如果要假装二十一岁的话,就非得到十七岁不可,而十七岁,已经过了那种‘全盛时期’。”  “什么世界。”  “就是,不过很多年前我就决定不予置评了。我知道大部分孩子都很积极展现自己的魅力,有时甚至主动送上门去。可是我不管,我已经快变成上了年纪的老古板,反正跟一个小鬼搞性关系就是很缺德,不管那个小鬼是不是自愿的,反正就是不对。”  “我已经分不清楚什么是错什么是对了。”  “我还以为警察总是能够明辨是非。”  “是啊,这大概就是我不干警察的原因吧。”  “我可不希望这意味着我也不会干酒保了,我只懂这行。”  他抓起一张素描,一边看,一边扯自己的下唇。“据我所知,这年头那些往老男人身上贴的小鬼大都在街上混,像是五十街底的列克星敦大道啦,时代广场一定有,还有就是往莫顿街一直上去的桥墩,那些小鬼都在西街的河边晃荡,等着上那些嫖客的车。”  “来这边之前,我已经去过不少西街的酒吧了。”  他又摇了摇头,“那种地方是不准小鬼进去的,而且那些老色狼也不聚在那里,他们是那种‘桥墩’和‘隧道’型的人,坐在车子里四处搜寻,快活完之后就回家找老婆孩子。”他又往我的玻璃杯里倒了一点塞尔兹汽水,“有一家酒吧你应该去看看。不过要去就要拣很晚的时候,可不要在九点半或十点之前去。在那里不会发现年轻小伙子,但是你可能会碰到那些对他们很有兴趣的下流老头,就在第十大道靠近格林威治附近的第八广场。”  “那地方我知道,刚刚还经过,不过我不知道那是个同性恋酒吧。”  “外表当然不一定看得出来啊。那个地方是那些最热衷猎鸡的秃鹰们喝酒的地方,你不觉得店名就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吗?”我看起来一定是茫然的样子。“店名叫西洋棋。”他解释,“在第八广场,那是一个能让小卒变成皇后的地方。”  稍早时,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邀她一块吃晚餐,可是她婉拒了。不知是得了流行性感冒还是严重的伤风,把她整得无精打采毫无食欲,连看书的理解力都没了,她所能做的只剩下躺在电视机前打盹儿。我只好留在市区,在雪瑞丹广场的咖啡店里吃一点波菜派和烤马铃薯。然后到派瑞街上一家前门看起来像俱乐部的地方去参加聚会,在那里碰到一个以前在圣保罗教堂聚会认识的女人,她戒酒成功之后,便随着她男友搬到布里克街。现在她已结婚,而且看得出来有身孕了。  聚会结束之后,我步行到第八广场,酒保穿着一件有德国老鹰的上衣,看起来好像常去健身房。我告诉他卡拉米蒂·杰克酒吧的戈迪建议我来这里请他帮忙,并且把那些小男孩的素描拿给他看。  “你四周看一看,”他说,“能看到你要找的那种人吗?看不到吧。难道你没看见那个标示吗?‘未满二十一岁请离开’,那可不是光用来装饰的,是真的依法行事。”  “朱利叶斯酒吧也有那种牌子,上面说:‘如果你是同性恋,麻烦请离远一点’。”我说。  “我记得。”他说,这才开始热络起来。“好像只要谁稍微奇怪一点就会使他们的招牌蒙尘似的,但你又能指望这些‘艾薇·利格女王’如何呢?”他撑着一只手肘,“而你要找的,必须追溯到很久以前,甚至是在‘同性恋的骄傲’和‘石墙’这些风潮之前呢。”  “这倒没错。”  “好吧,让我看看,他们是兄弟吗?不,长得不像,但那股劲儿倒很像,我说得对吧。看到他们,总会令人想起一些有益身心的事情,比如说童子军健行啦、晚上裸泳啦、送报纸啦、跟爸爸在后院草地上玩球啦。嘿,我说话是不是像电视上的唐娜·里德脱口秀?”  他并不认识那些男孩,店里零星坐着的客人也都不认识,“我们真的不会让这些小家伙进来这里混,我们是到这里来抱怨这些小鬼头多没良心,为了讨他们高兴得花多少钱。呃?等等,这个人是谁?”当他看到第三张橡胶衣男人的素描时说,“我想我见过他,虽然没办法发誓,可是我想我见过这个男人。”其他有几个男人听到他这么嚷嚷,便凑近身子打量那张素描。  “你当然看过他啦。”其中一个人说,“你在电影里看到过,他就是吉恩·哈克曼嘛。”  “看起来是很像。”另一个说。  “那一定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天。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这绝对不是他,是吧?”酒保说。我说不是。  “干嘛要用素描,照片不是好认多了吗?真是的。”  “照片太老套了啦,我喜欢素描,这点子很新鲜。”另一个人说。  “得了,约翰,我们又不是在搞装潢,现在是在指认人犯,又不是在布置早餐的餐桌。”  另外一个男人,整张脸已经被爱滋毁了,说:“我见过这个男人。在这家店里看过,在西街上也看过,过去两年中,大概见过他五六次吧。其中一两次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  “她长什么样子?”  “像一只杜柏曼犬,从脚趾以上全身都穿黑皮革,高跟长筒靴,好像手腕上还套着钉有尖刺的皮铐。”  有人说:“搞不好那是他妈。”  “他们一定是在找寻猎物。”那个有爱滋的人说,“他们在找玩物。他杀了这些男孩吗?这是不是你找他的原因?”  这个问题叫我吃了一惊,不由地脱口说:“其中一个被杀了。”我说,“可是你怎么知道?”  “他们看起来就像凶手,”他简单地答道,“第一次看到他们俩,我就有那种感觉了。她是狩猎女神黛安娜,至于那个男的,我就不知道是哪号人物了。”  “克洛诺斯。”我接口说。  “克洛诺斯?嘿,挺适合他的,是吧?只是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我记得他那时穿着拖地皮外套,看起来像个盖世太保,那种半夜三点钟来敲你家门的那种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你看过那种电影吧?”  “嗯。”  “我那时在想,他们两个一定是杀人狂,四处找寻猎物,然后带回家去把他们宰掉。‘你少神经了。’我还这么骂自己。但现在证明我是对的吧?”  “是啊,”我说,“你是对的。”  我搭地铁到哥伦布圆环广场,回家路上顺便买了本上一期的《时代周刊》。前台没有我的留言,也没有什么信件。打开电视看CNN新闻,趁广告时间看报纸,看着看着,有一则关于洛杉矶毒枭的长篇报道引起了我的兴趣,便伸手把电视关了。过了午夜时分,电话铃响,一个很小的声音说着:“马修,我是巴黎绿的加里,这件事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要找的人刚刚进来,就坐吧台座位上。他也可能在我挂上电话之后喝完酒就走人,可是我猜他还会再待上一阵子。”  我已经把鞋子脱掉了,除此之外,随时可以出门。我也很累,昨晚又睡得很晚,可是,管他呢。  我说我马上过去。  搭出租车到那里大概总共花不到五分钟。可是走到在半路,我便开始怀疑自己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即便是去了又如何?难道就盯着那个男人喝酒然后再思考他到底是不是凶手?  当我开门进去时,这整件事就更荒谬了。整个酒吧里只坐了两个人:一个是站在吧台后面的加里,一个是坐在吧台前的理查德·瑟曼。厨房已经收工了,招待们在离开之前也把椅子都搬到桌子上。巴黎绿并不是那种开到很晚的酒吧,加里通常都在侍者离开之后便打烊回家。感觉得到他今天晚上是特别为了我才开这么晚。但愿今天晚上真的有所收获。  瑟曼在我走近时转过身来。有些人很少露出醉态,像米克·巴卢就是,他可以痛饮一大缸烈酒,而外表上除了那一对碧绿眸子的眼光稍稍紧了些,完全看不出异样。理查德·瑟曼刚好相反,只要看他一眼,你就知道他喝得差不多了。那双严厉的蓝眼珠散了神,脸的下半部好像有些肿胀,那张翘嘴的周围也松垮垮的。  他向我点点头,便继续喝他的酒。看不见他在喝什么,既不是他常喝的淡啤酒,也不是马丁尼。我挑了离他大约八到十尺的吧台边坐下,加里没问便替我倒了一杯苏打水。  “双份伏特加汤力水。”他说,“要记在你的账上吗,马修?”  他给我的根本就不是伏特加,我在这里也根本没挂什么账,在这个区域内,加里是少数既不想当演员也不想当作家的酒保,但他还是很有戏剧细胞。“也好。”我接腔,然后喝了一大口苏打水。  “伏特加是夏天的饮料吧。”瑟曼说。  “大概是。反正习惯了,我一年到头都在喝。”我附和着。  “汤力水是英国佬发明的,自从他们到热带殖民以后,就开始喝这玩意儿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清凉消暑?”  “错,是用来预防疟疾的,你知不知道汤力水是什么东西?它还有另一个名称。”  “奎宁水?”  “非常好。你喝了奎宁水后就可以预防疟疾了。你在担心会得疟疾啊?你看到蚊子在飞吗?”  “没有。”  “所以说,你根本就喝错酒了嘛。”他举起了杯子,“‘小男孩们喝红葡萄汁,男人们喝波尔多红酒,只有白兰地才配得上英雄。’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  “听起来像是只醉猫。”  “是塞缪尔·约翰逊。不过你可能以为他在大都会队当右外野手。”  “你说的是达里尔·斯特劳比里吧,他也爱喝白兰地?”  “老天,”瑟曼说,“我在这里干嘛?我到底是怎么搞的?”他把头埋在掌心。  我说:“嘿,高兴点,你喝的是白兰地吗?”  “白兰地和薄荷奶油,是一种鸡尾酒。”  难怪他一脸倒霉相。“是英雄喝的酒。”我说,“加里,再给我们这位老爹一杯英雄喝的酒吧。”  “我不知道还行不行。”  “没问题,你绝对可以再来一杯的。”  加里又给了他一杯酒,然后也再给我一杯苏打水,很快地把刚才那杯我几乎没碰过的苏打水给撤掉。我和瑟曼双双举杯,我说:“敬那些缺席的朋友。”  “天哪。”他叫道,“别那么说。”  “那这么说吧,敬犯罪。”  他的双肩萎顿,注视着我,嘴唇微微张开,他看起来欲言又止。可是后来他改变了心意,大大地吞了一口酒,烈酒下肚时他把脸挤一起,身体还抖了一下。他说:“你认得我是不是?”  “嘿,我们不已经算是老朋友了吗?”  “我是说正经的,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  我看着他。“等一下。”我说。  他在等我能否从他登报上的照片认出他来。我让他再等了一会儿,然后说:“马佩斯体育馆,星期四的拳击赛,对不对?”  “我不敢相信。”  “你就是摄影师,不,不对,你是在场里指挥摄影师的人。”  “我是电视转播的制作人。”  “是有线电视。”  “是的,五洲有线电视网,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免费请人家来看,结果却找不到人来填空位,甚至没有人知道马佩斯在哪里。离那里最近的地铁线是M线,住在曼哈顿的人却不知道去哪里搭,如果你是在那里见到我的,也难怪你会认得我,因为我们可能是在场唯一的观众。”  “这工作挺好的。”我说。  “你真这么认为,嗯?”  “有拳击赛可以看,又有漂亮姑娘的屁股可摸。”  “谁?切尔茜吗?她只是个贱货罢了,朋友,这点你一定得相信我。”他吞了一大口酒。  “那你到那里又是为什么?你是个不肯错过任何一场比赛的拳迷吧?”他问我。  “我那天去是为了工作。”  “你也是?你干哪一行的?记者吗?我以为所有报社的人我都认识。”  我给了他一张名片,他说上面怎么只有我的名字和住址,于是我把我还在替沃利可靠侦探社工作时的名片递给他,上面有可靠侦探社的地址电话和我的名字。他指着名片说:“你是侦探?”  “没错。”  “你那天到马佩斯是为了查案子吧?”  我点点头。  “那你现在在干嘛?也是办案?”  “喝酒、闲扯淡?不,他们才不会付钱让我来干这种事,我倒希望他们肯。如果他们真有这么好,我会告诉你的。”  我把那张可靠侦探社的名片收起来,把他正在看的那张留给他。他大声念出我的名字然后看着我,问我知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叫什么?”我说。  “我叫理查德·瑟曼,有没有一点耳熟啊?”  “当然有,瑟曼·芒森。”  “很多人都跟我提过。”  “自从那次空难事件之后,扬基队就大不如前了。”  “是啊,我自己也大不如前了,自从那次的灾难之后。”  “我不懂。”  “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我,“你刚才不是要告诉我,那天你去马佩斯做什么吗?”  “你知道的。”  “不,我不知道,所以才问你。”  “你不会有兴趣的。”  “开什么玩笑,私人侦探啊,大家梦寐以求的刺激工作,我当然有兴趣听。”他友善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酒保叫什么名字?”  “加里。”  “好,加里,再给我一杯白兰地,还有双份伏特加。我说马修,那天你到底去马佩斯干什么?”  “你知道吗,”我说,“有意思的是,你可能帮得上忙。”  “这话怎么说?”  “是这样的,那天晚上你也在场,也许你见到过他,他就坐场边。”  “你在说什么?”  “那个我要跟踪的人。”我拿出素描来,小心不拿错张。“就是这家伙,他就坐在前面,还带着他儿子。本来明明跟得好好的,后来就跟丢了。你刚好认识这个人吗?”他看着素描,我看着他。  “这是画的嘛。”过了一会儿他说,我附和着说是。“是你画的吗?雷·加林德兹,不是你。”  “不是。”  “这素描你哪儿弄来的?”  “他们给我的,这样我才认得出他来。”我说。  “你必须跟踪他?”  “对啊,我只是去小便一下,回来就不见他人影了。他和那个男孩子都走了,好像我才一转身就消失了似的。”  “你为什么要跟踪他?”  “他们不会什么事情都透露给我的。你认得他吗?知不知道他是谁?他就坐在最前排,你一定看过他。”  “你的客户是谁?是谁叫你跟踪他的?”  “就算我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干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保密,你也知道。”  “少来了。”他打趣道,“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人,我能跟谁说?”  “客户是谁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踪他也完全没概念,相信我,跟丢了这个婊子养的还害我被臭骂一顿。”  “可以想象。”  “那你到底认不认得他,知不知道他是谁?”  “不,我不认识,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他说。  他说完后,不一会儿就离开了。我偷偷跟了出去,到十字路口过马路到靠近市中心的那一边,这样我就可以看着他往第八大道方向走。等到距离适当,我便直接尾随在后,不让他离开我的视线。他走进了他住的大楼,几分钟之后,四楼的灯亮了。  后来我又回到巴黎绿,加里已经锁门了,不过又特地为我开了门。  “干得真不赖,伏特加汤力水。”我说。“而且是‘双份’伏特加调酒。”  “还有‘挂在我的账上’。”  “嘿,我总不能一杯苏打水就收你六块钱吧?那样比较省事。还剩下一点咖啡,在我打烊之前要不要来一杯?”  我要了一杯,加里给自己开了一罐杜斯艾奎兹牌啤酒。我想付钱给他,可是他不理我。“我情愿这样偶尔客串一下第九大道的职业痞子,如果我拿了钱,那么就没有刚才一半过瘾了。就像那些女明星跟主教说的一样。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是不是他干的?”  “我确定他有罪,可是这一点我之前就很肯定,但目前没有找出比以前更充分的证据。”  “我偷听到一点你们的谈话,看你忽然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实在很神奇。转眼之间你就成了一个混酒吧的人,而且还在交易之中巧妙地让自己的身份若隐若现。我还以为我真的错把伏特加倒进你的杯子里了。”  “以前混酒吧混久了,记得那些动作并不难。”而且只要加点酒精搅一搅,从前那个上酒馆去买醉的人很快又会回来。我说:“就差这么一点,他就要把事情抖出来了。不知今天晚上是什么把他动摇了,反正他有话想说。也许根本就不该给他看那张素描。”  “原来你递给他的那张纸是素描。他把它拿走了。”  “真的吗?我看到他把我的名片留下了。”这时我才想起来。“当然啦,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都在后面。他认出来了,很明显。他的否认不具什么说服力。他认识那个男的。”  “搞不好我也认得。”  “我应该还有另一张复印件。”我掏了掏口袋,摊开折起来的素描,找到我要的那张递给加里,他把素描拎起就着灯光看。他说:“长得一副坏相,不是吗?有点像吉恩·哈克曼。”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真的吗?这一点我倒从来没注意过。”  我注视着他。  “他在这里的时候,我不是告诉过你,瑟曼和他老婆曾经跟另一对夫妇在这吃过晚餐吗?这就是那对夫妇中的那个男的。”  “你确定?”  “我确定这家伙带着一个女人与瑟曼夫妇至少吃过一次饭,可能还不只一次。如果他说不认识这个人,那他就是说谎。”  “你还说过,在他妻子死后,你看到他和别的男人在这里出现,是不是同一个人?”  “不是。是一个年纪和他相仿的金发男人,这个男人——”“他用指尖敲敲那张素描,“——年纪和你差不多。”  “而他和瑟曼夫妇来过这里。”  “这一点我很肯定。”  “那么那个女人呢?她长得什么样子你记不记得?”  “完全忘了。要不是有这张素描,我也没办法说出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可是你如果有她的画像的话——”  这我倒没有。我曾想过让雷·加林德兹画一张拳击场中那个举牌女郎的素描,但是记忆中她轮廓实在太模糊了。况且,我也不确定她就是影片里的女人。  我又让他看了两个男孩的画像,可惜他一个都没见过。“可恶。刚才我不是还挺行的吗?现在三个才中一个。要不要再来一点咖啡,我可以再烧一壶。”  那是个退场的好暗示,我马上说我也该回家了。“再次感谢你,我欠你一个大人情。任何时间,任何事,只要我帮得上忙,尽管开口。”  “别傻了。”他有点难为情,然后操起科克尼的口音说,“大人,小的只是尽力办事呗,要是放过一个宰掉老婆的人,那他下次还有啥事做不出?”  我对天发誓我是真的想回家,但是我那一双腿却偏偏有自己的主意。本来该往北,“它们”却带我向南走,又拐到西五十街的第十大道去。  葛洛根酒吧很暗,前面的铁门只拉上一半,里面有一盏灯亮着。我到门口,透过玻璃窗望去,还没敲门米克就看见我了。他过来替我开门,我进去之后再把铁门锁上。  “好家伙,”他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来。”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我还让伯克煮了三壶浓咖啡,就算准了你会来把它喝掉,所以一个小时前我就叫他走了。接着我把其他的人也赶回家,然后就坐在这里等你。怎么样?来杯咖啡,可乐,还是苏打水?”  “咖啡。我自己来吧。”  “别了,你坐下吧。”他薄薄的嘴唇泛起淡淡的笑容。  “啊,感谢主。”他说,“你来了我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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