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图-现代推理悬疑小说-13

莎克丝本能地把方向盘向左猛打,巡逻车立刻失去了控制。帮帮忙!她恳求轮胎,一定要咬住、咬住、咬住!但那柏油路面因为连日的酷热已经变得松软,加上又覆盖着一层露水,巡逻车就像一艘水翼艇般在路面上滑溜过去。巡逻车的尾部以八十公里的时速刮上了奔驰车的车头,随着一声巨大的碰撞声,奔驰560把巡逻车整个右后半部齐崭崭地撞断了,黑色的现场鉴证工具箱飞向空中,散裂,里面的工具全撒落在街上。路人纷纷找地方隐蔽,以防被四下横飞的金属、塑料和玻璃碎片击中。安全气囊猛地张开,又很快瘪了下去,把莎克丝吓了一跳。她急忙用手遮护住脸部。巡逻车从停在路边的一排车辆上翻过,撞上一个报刊亭,又翻滚了好远才停住,报纸和证物袋漫天飞舞,像一个个小伞兵一样陆续降落地面。莎克丝被安全带系住,倒悬着挂在驾驶座上,视线也被垂下来的头发遮住了。她擦掉被划破的前额和嘴唇上流出的血,想解开安全带。安全带绑得很紧。沸热的汽油流进车里,刺激得她的手臂瘙痒难耐。她从背心口袋拿出折叠刀,弹开,割断安全带。下落的时候,差点被自己的刀子刺中身体。她躺在车里,喘着粗气,被汽油味呛得直咳嗽。来吧,姑娘,快出去,离开这部车子!车门被卡死了,后半部也扭结成一团,无法通过。莎克丝开始用脚猛踢车窗,但这辆车的玻璃是踢不破的。她缩回脚,用力踢向前挡风玻璃,除了差点扭伤自己的脚踝外,一样没有效果。用枪!她摸摸臀部,手枪已经从枪套中滑出,不知掉到车里什么地方了。她感到灼热的汽油不断地滴落在她的手臂和肩膀上,不禁有些慌乱,伸手在散落在车顶的纸张和鉴证工具间匆匆翻检。她看到那把沉甸甸的葛拉克手枪就在车顶灯旁。她把枪拣起来,对准侧面的车窗。开枪吧,车外没有人,看热闹的人还没有围上来。但她又犹豫了。开枪射击会不会引爆车内的油气?她决定赌一把。她举着枪,尽量远离她已经被热油浸透的制服,扣动了扳机。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2)29莎克丝一连开了五枪,在玻璃上击出一个星状的图案,但即使如此,坚固的通用汽车玻璃仍好端端的没碎。她又开了三枪。困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她的耳朵都被枪声震聋了。但至少汽油没有被子弹引爆。她再次用脚去踹玻璃。终于,窗玻璃碎裂成无数蓝绿色的细小颗粒,像瀑布般向外泻去。她刚刚从巡逻车里爬出来,车子就轰然一声炸成一团火球。莎克丝脱掉身上的外衣,只剩下T恤,把浸透了汽油的制服和防弹背心连同耳机麦克风丢到一边,尽管感到脚踝仍隐隐作痛,她还是奋力朝教堂大门跑去。闪过从里面仓皇逃出的教友和唱诗班,她冲进教堂,一楼大堂已经是浓烟密布,就在前面不远的一块地方,一股股烟雾从地板下滚滚涌出,不久就冒出了火苗。牧师突然出现了,他被浓烟呛得满脸是泪,咳个不停,背上背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妇女。莎克丝帮助他把妇人抬到门口。“地下室在哪里?”她问。他咳得很厉害,不停地摇着脑袋。“在哪儿?”她大叫着,一心只想着卡罗拉·冈兹和她的小女儿。“地下室?”“在那边,但是……”地下室入口在已经燃烧起来的地板另一端。烟太浓了,莎克丝几乎看不清入口。一面墙壁倒在他们面前,后面上了年头的旧栅栏和桩柱也已经折断,带着火星和热气呼啸着坠入烟雾弥漫的房间。她犹豫了一下,作势就要往地下室的入口冲。牧师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等一等,”他打开一个柜子,取出一筒灭火器,拉掉安全栓。“我们走。”莎克丝摇摇头。“你不要去,留在这里检查一下还有没有其他人。告诉消防队员,说地下室有个警察下去救人了。”说完,她掉头朝地下室冲去。只要你移动……她跳过猛烈燃烧的地板,但是因为烟雾的影响,她估错了到墙边的距离;墙比她预想得要近,使她一头撞上了护墙板,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后倒,她就地打了个滚,头发撩过火焰,有几绺烧了起来,焦糊的恶臭差点呛得她背过气去。她拍灭头发上的小火苗,用手撑地想站起来,但地板被下面的火焰烤灼得异常脆弱,在她双手的重压之下塌陷下去,她的脸部差点撞在面前的橡木地板上。她急忙抽回双手,但还是感觉到地下室的烈焰已在她的手掌和手臂上舔过一遍。她从破洞边缘爬开,仍然挣扎着站起来,伸手摸向地下室大门的把手。但突然,她停止了动作。不行,要想想清楚!在打开门之前先感受一下大门的温度。如果里面过热,一把氧气送进温度极高的房间,它就会猛地燃烧起来,向后扑噬,烧焦你的屁股。她摸了摸木头,感觉像焦炭般烫手。然而,她又想:除了打开这扇该死的门,我还能做什么?她往手心里吐了几口口水,以最快的速度抓住门把转开,在手掌还没被烫伤之前及时松手。地下室的大门猛地敞开了,一团浓烟裹挟着火苗冲了出来。“下面有人吗?”她边喊边往楼下跑去。下面的楼梯已经着火了,她用灭火器喷了一点二氧化碳压住火势,纵身跃入阴暗的地下室。她踏断了最下面的两阶楼梯,整个人向前扑去,她及时伸手扶住栏杆,才没让自己的双脚折断,但灭火器却脱手而出,咣当一声滚落在地上。莎克丝从断裂的楼梯缝中抽出双脚,眯着眼睛向烟雾中看去。烟雾会往上跑,所以地下室里烟还不算太浓,但在她的周围,到处都是熊熊燃烧的火焰。灭火器滚到一张燃烧着的桌子底下。别管它了!她朝烟雾中奔去。“有人吗?”她喊道。没有回答。这时她想起823号嫌疑犯使用过水管胶带,他喜欢让人质无法发出声音。她踹开一扇小门,探头望进锅炉间,里面另有一道门通向外面,但已被燃烧的杂物灰烬堵死了。在那扇门旁边有一个燃油桶,四周包围在火焰中。这个油桶不会爆炸。莎克丝想起在警校纵火课上学到的知识,燃油不会爆炸。她应该冲过去踢开那些灰烬,把门打开,清理出一条逃生路线,再回头去找那个女人和女孩。看着油桶四周窜升的火焰,她犹豫了。它不会爆炸,不会爆炸。她开始向前移动,缓缓地靠近那扇小门。它不会……燃油桶突然像加热过的汽水一样爆开了,油桶中央裂开了一道大缝,燃油喷射而出,形成一道巨大的橘红色的火柱,霎时间在地面形成一个火池,朝着莎克丝这边流涌过来。不会爆炸,没错,但它燃烧起来也真他妈的欢呢!她往后一跃,退出门外,紧紧把门关上。这条逃生路线就这么完了。她退回到楼梯边上,不住地咳嗽着,弯低身子,寻找任何卡罗拉和佩妮可能留下的痕迹。823号嫌疑犯会不会改变游戏规则?他是不是临时决定放弃地下室,而把人质藏到了阁楼上?哗嗒。她马上抬头,看见一根巨大的橡木梁柱,嗤嗤地冒着火焰,正从她的头顶上方笔直地坠落下来。她尖叫一声,急忙向旁边跳开,却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后背重重地摔落在地上。她仰面朝上,眼睁睁地看着那根巨柱直接朝着她的脸部和胸口砸了下来,出于本能,她抬起双手阻挡。随着一声巨响,梁柱落在一张主日课儿童的椅子上,距离莎克丝的脑袋只差几英寸。她从梁柱底下爬出,掸掸身子站起来。穿过晦暗不明的烟雾,她茫然地四下打量。不行,她突然醒觉,我不能再失去另一个受害人。她咳嗽着,转身面对火焰,跌跌撞撞地走向她还没有检查过的下一个角落。她往前没走几步,突然有只腿从档案柜后伸出来,绊了她一下。她张开双臂,脸朝地倒下,差点跌进一汪熊熊燃烧的燃油中。她猛地向侧面一滚,抽出手枪,发现自己瞄准的是一个惊慌失措、正挣扎着想从地上坐起来的金发女子。莎克丝撕掉那女人嘴上的胶带,女人吐出几口黑乎乎的黏液,干呕了几声,声声都很重,像垂死的声音。“卡罗拉·冈兹?”女人点点头。“你女儿呢?”莎克丝喊道。“不……不在这里。我的手!被铐住了。”“没时间了,我们赶快离开这里。”莎克丝抽出折叠刀,割断卡罗拉脚上的晾衣绳。就在这个时候,她看见在对面墙边的窗台上,有一个正在被逐渐烧融的塑料袋。那是罪犯故意留下的线索!告诉他们那个女孩藏在什么地方。她正要向那个塑料袋奔去,突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锅炉间的小门塌了,燃油桶向房间里喷出六英尺长的火柱,瞬间吞没了那个塑料袋,把所有证物烧得一干二净。莎克丝呆呆地望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听见那个女人的尖叫声。现在整座楼梯都烧起来了。莎克丝从还在冒烟的桌子下面拉出那瓶灭火器,灭火器的手柄和喷嘴都烧化了,金属瓶身也热得无法用手抓。莎克丝拔刀割破身上的制服,撕下一大块布缠在手上,提起灭火器的颈部,奋力扔向燃烧的楼梯顶。灭火器摇晃了两下,像一个站立不稳的保龄球瓶,然后顺着楼梯向下滚落。莎克丝拔出葛拉克手枪,在那个红瓶子滚落到楼梯一半的时候,瞄准开了一枪。灭火器发出一声巨响爆开了,红色的筒身碎裂四散,呼啸着从她们的头顶飞过。瓶中的二氧化碳和干粉爆出蘑菇形的云雾,瞬时间把楼梯上的火焰扑灭了大半。“走!”莎克丝叫道。莎克丝承受着那个女人一大半的重量,两人相互搀扶着,一次跨上两级阶梯,冲出地下室的门口,进到教堂一楼的火海中。她们紧贴着墙边,跌跌撞撞地奔向出口。这时,她们头上的彩色玻璃窗爆碎了,原本绘有耶稣、马太、圣母玛利亚和上帝形象的玻璃,此时化成了无数颗炙热的颗粒,像热雨般直落在这两个弯腰逃生的女人背上。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3)30四十分钟后,莎克丝已经包扎缝合好身上的伤口。因为吸足了纯氧,她感觉浑身轻飘飘的,像吃了迷幻药。她坐在卡罗拉·冈兹身旁,望着教堂在大火后的残景。事实上,这座教堂已经烧得不剩什么了。只有两面墙壁还矗立着。尤其奇特的是,三楼有一部分地板,笔直地插在地下室堆积成新月状的灰烬和残块中。“佩妮、佩妮……”卡罗拉口中呼唤着女儿的名字,然后又开始干呕起来,吐了几口唾液。莎克丝把她的氧气面罩蒙到卡罗拉的脸上,自己往后一靠,觉得既虚弱,又疼痛。她看了看刚才用来擦去脸上血迹的毛巾。这块毛巾用酒精浸过,原本是棕色的,现在已让鲜血染成粉红色。她的伤势不算严重,额头划破了一道口子,手掌和胳膊上有几处二度烧伤。然而,她的嘴唇再也不会完美无缺了,在车祸中,她的下嘴唇被深深地豁开一道伤口,需要缝上三针。卡罗拉的问题是吸入了过多的浓烟和手腕骨折。医护人员用石膏临时固定好她的左手腕,用绷带吊在她的脖子底下。她低着头,咬紧牙齿说话,每次呼吸都像是沉重的喘息。“那个杂种。”一阵咳嗽。“为什么……是佩妮?这究竟是为什么?她只是个三岁的孩子!”她用没受伤的那只手的手背拭去愤怒的泪水。“也许他不想伤害她,所以才只带你一个人来教堂。”“不,”她激动地吼道:“他才不在乎她。他是变态!我从他看我女儿的眼神里就看出来了。我要宰了他,我他妈的一定要宰了他!”愤怒的话语到最后变成了一阵剧烈的咳嗽。莎克丝又下意识地用指甲去抠自己已被烧伤的指尖,疼得缩了一下身子。她掏出笔记本。“你能描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吗?”在一阵阵啜泣和嘶哑的咳嗽声之间,卡罗拉断断续续地叙述了自己被绑架的经过。“你要我替你联络什么人吗?”莎克丝问:“要不要给你丈夫打个电话?”卡罗拉没有回答。她缩起双脚,用膝盖顶着下巴,整个人蜷成一团,剧烈地咳嗽着。莎克丝用被烧伤的右手搂住卡罗拉的肩膀,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我丈夫……”她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望着莎克丝。“我丈夫已经死了。”“哦,对不起。”卡罗拉刚服了镇静剂,有点昏昏欲睡,一个护士走过来,扶她到救护车里休息。莎克丝一抬头,看见莱昂·塞利托和杰瑞·班克斯正从烧毁的教堂那边朝她跑来。“天啊,警官,”塞利托望着满目创痍的街道。“那女孩呢?”莎克丝点点头。“还在罪犯手上。”班克斯问:“你还好吧?”“死不了。”莎克丝瞥了一眼救护车。“那位被害人,卡罗拉,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也没有地方住。她到这里来是为联合国工作的。你能帮她打几个电话吗,长官?看看他们能不能为她安顿一下?”“那当然。”塞利托说。“罪犯布置的线索呢?”班克斯问。他摸了摸右额头上的绷带,痛得缩了一下。“没了,”莎克丝说。“我看到它了,就在地下室里,但来不及拿到手,大火一下子就把它烧光了。”“糟糕。”班克斯喃喃地说:“这下我们上哪儿去找那个小女孩?”他会用什么方法对待那个女孩?莎克丝走回到那辆倾覆的现场鉴证车旁,找到耳机,戴上。她本打算呼叫莱姆回答,但又突然犹豫了,摘下耳机扔到一旁。他还能对她说什么?她看看教堂。在没有现场的地方,你还能怎么进行现场勘察?她双手叉腰,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教堂余烟未尽的断垣残壁。这时,她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嘶嘶嘘嘘,像是机械的转动声。她一开始没在意这个声音,直到看见塞利托停下拍打身上尘土的动作,楞在那里时,才引起她的注意。“不会吧?”塞利托低声说。她转过身向街道望去。一辆大型黑色房车停在一个街区外的路边,侧面的车门拉开,斜斜地伸出一块梯板,上面架着一个东西。莎克丝眯起眼睛,看上去像是拆除炸弹用的遥控机械车。那块梯板缓缓地降到地面,让那辆机械车开上人行道。她不禁放声大笑起来。那玩意儿原地转了半圈,开始朝他们移动过来。这哪里是什么拆炸弹的机械车,分明是一辆颜色红得像苹果一样的轮椅,让莎克丝立刻联想到庞蒂亚克出品的火鸟汽车。这辆轮椅是电动的,后轮比一般轮椅要小一些,座椅底下装有一个巨大的电瓶。汤玛士走在轮椅边上,不过轮椅却是由林肯·莱姆亲自操纵的。莎克丝注意到,莱姆是用含在嘴里的一根管子控制着轮椅,方式虽然十分怪异,但他驾控自如,很快就驶到她的面前,稳稳地停了下来。“好吧,我说了谎。”他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莎克丝叹了口气:“你是指你的背?你说过不能坐轮椅。”“我承认我说了谎,你有理由生我的气,艾米莉亚。赶快把气生完,我们好开始工作。”“你有没有注意到,当你心情好的时候,就叫我莎克丝,当你心情不好时,就叫我艾米莉亚?”“我现在没有心情不好。”他反驳说。“他真的不是这样,”汤玛士说:“他只是不喜欢被任何事情固定住。”他朝这辆特殊的轮椅点点头。莎克丝看看轮椅侧边,是“行动公司”制造的,型号叫“风暴箭”。“在他编造那些可怜巴巴的故事时,这辆轮椅就一直放在楼上的壁橱里。呃,在这一点上我可以算做他的帮凶。”“别那么多话,汤玛士,谢了。我道歉,可以吧?我、很、抱歉。”“他这辆轮椅买了好几年了。”汤玛士自顾自地说下去。“也早就学会了吹吸式控制法。这辆轮椅是用吸管控制的,他真的开得很好。还有,他总是叫我汤玛士,我永远也得不到被称呼姓氏的优待。”“我被人看得烦了,”莱姆实话实说:“所以才不再出门兜风。”他望望她嘴唇上的伤口。“你受伤了?”她摸摸嘴巴,露出微笑。“疼死了。”莱姆又看看旁边。“那你是怎么回事,班克斯?刮胡子刮到脑门上去了?”“我跑进着火的卡车。”年轻人笑着摸了摸头上的绷带。“莱姆,”莎克丝收起笑容,说:“这里什么都没了。那个女孩子还在他手上,但我却没有及时救出他留下的线索。”“呵,莎克丝,总会有东西留下的,别忘了罗卡德先生的法则。”“我看着它们着了起来,那些线索。就算还有别的东西留下来,也已经埋在成吨的灰烬下面了。”“那我们就去找不是他刻意留下的线索。我们一起勘察这个现场,莎克丝,你和我。来吧。”他朝吸管轻轻地吹了两口气,轮椅就向前移动了。他们走到离教堂还剩十英尺的地方时,莎克丝突然说:“等一下。”他把轮椅停下。“你变得粗心了,莱姆。要先把橡皮筋绑在轮子上,别让你的痕迹和嫌疑犯的弄混了。”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4)“我们从哪里开始?“我们需要一些灰烬样本。”莱姆说:“现场鉴证车后面有几个干净的油漆桶,你去找找看。”莎克丝从RRV的残骸里,找到一个铁皮桶。“你知道火是从哪里着起来的吗?”莱姆问。“知道。”“去采一些灰烬样本,大约需要一升左右。越接近起火点越好。”“没问题。”她答应一声,爬上一堵五英尺高的砖墙。教堂北侧就剩下这一堵墙了。她伏在墙上,朝脚下烟雾弥漫的洞穴里望去。一位消防队员喊道:“喂,警官,我们还没有检查到那一片,那里很危险。”“不会比我刚才在里面的时候危险。”她回答。她用牙叼住油漆桶提手,爬下墙进洞去了。林肯·莱姆望着她的背影,仿佛看见三年半前的自己,脱下西装,爬近市政府附近地铁车站的建筑工地。“莎克丝!”莱姆喊了一声。她回过头。“小心点。我看到RRV巡逻车的惨样了,我不想在一天内失去你两次。”她点点头,然后就从墙边上消失了。几分钟后,莱姆对班克斯吼道:“她在哪儿?”“不知道。”“我要说的是,你能不能过去看一看她的情况。”“哦,好的。”他走到墙边,低头向下张望。“里面乱得很。”“我当然知道乱得很,你看见她没有?”“没有。”“莎克丝?”莱姆喊道。坑洞中传来一声长长的木头断裂的声音,洞口升起一片尘土。“莎克丝?艾米莉亚?”没有回答。就在他准备派紧急应变小组下去时,他们听见了她的声音。“接着!”“杰瑞?”莱姆叫道。“我准备好了。”班克斯回答。一个油漆罐从地下室飞上来,班克斯连忙伸出一只手接住。随后莎克丝也爬出地下室,两手不住地在裤腿上揉搓,一副很痛的样子。“你没事吧?”她点点头。“好,现在我们检查通道。”莱姆指示说:“这附近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很多车辆来来往往,所以他要想把人质带进教堂,就得把车停在小巷里。那边就是他停车的地方,通过那扇门进入教堂。”“你怎么知道?”“想打开一扇锁着的门有两种方式——当然,不包括用炸药爆破——打开锁头或者拆卸铰链。这扇门是从里面栓死的,所以他只好拆下铰链的栓销。看,在他离开的时候,甚至都没费工夫把它们恢复原位。”他们从这扇门开始,一路勘察到教堂的后面,在他们的右侧,就是还在冒烟的教堂废墟。他们一次移动一英尺,莎克丝用珀利灯不停地扫视着鹅卵石路面。“我要找轮胎印,”莱姆说,“我想知道他把车停在哪里。”“在这,”检查路面的莎克丝说:“这里有轮胎纹,但不知道是前轮还是后轮。他也许是倒车进来的。”“胎纹清楚还是模糊?”“有点模糊。”“那就是前轮。”他对一脸迷惑的莎克丝笑着说:“你不是汽车专家吗,莎克丝?下次你上车发动引擎时,留意一下你会不会在启动前先打一把方向盘,看看轮胎的位置正不正。这就是前轮的胎纹总是比后轮模糊的原因。现在听好,那辆失窃的轿车是97年的福特金牛座,从车头到车尾全长195.5英寸,轴距108.5英寸,后轮中央到后备厢的宽度大约是45英寸。你把位置量出来,然后用吸尘器吸。”“少来了,莱姆,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我今天早上才查过资料。你拿到受害人的衣服了吗?”“拿了,指甲和头发也都采集了样本。莱姆,我还有一个线索:那小女孩的名字叫佩妮,但嫌疑犯却总是称呼她玛格,就像他管那个德国姑娘叫汉娜一样,还记得吗?”“你是说是他的另一个人格在这么做?”莱姆说:“我倒很想知道是谁的性格影响他去玩这种游戏。“我要把这扇门附近也吸一遍。”她宣布说。莱姆看着她——脸上划破了,头发乱蓬蓬的,有的地方还被火烧卷了。她先吸过门的底部,就在莱姆打算提醒她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时,她已经举起吸尘器,开始吸取门柱上的东西。“在他带人质进去之前,可能会先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她说着提起吸尘器走到窗口,搜集窗台上的东西。这正是莱姆准备提醒她的第二件事。莱姆听着吸尘器的呼啸声,渐渐地,眼前的事物模糊了起来,他坠入了过去,回到几个小时以前的现场。“我要……”艾米莉亚又要说些什么。“嘘——”他制止了她。就像他现在走上的这条路,就像他现在参加的行动,就像他曾交谈过的无数次的对话,莱姆此刻渐渐地深入到他的潜意识中。他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他不知道这是哪里,只发现这里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看见一个个头矮小的男人,戴着手套,穿着深色衣服,头上蒙着滑雪头套。他从那辆银色的福特金牛座轿车上下来,那辆车还带有清洁剂的气味,是一辆新车。那个女人——卡罗拉·冈兹——躺在后备厢里,她的孩子则被另外关在一幢用粉红色大理石和高档砖料建成的老房子里。他看见这个男人正在把那女人从车里往外拖。这一切如此清晰,简直像回忆一般。抽去铰链,拉开小门,把女人拖进去,捆好。他转身正要离开,又突然停了下来。他走到一处回过身就能清楚地看到卡罗拉的地方,就像昨天早上望着那个被他埋在铁轨边的男人一样,静静地望着她。他把塔米琼·柯法丝绑在房间中央的水管上,也是为了能清楚地看到她。但为什么?莱姆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看?为了确定被害人不会挣脱逃跑?为了检查他有没有在现场遗落下什么东西?还是……他猛地睁开眼睛,823号嫌疑犯那幽灵般的幻影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莎克丝!还记得柯法丝的现场吗?在你发现手套痕迹的时候?”“当然。”“你说他在看着她,所以才会把她铐在开阔的地方,但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现在,我领会了,他之所以要观看被害人,是因为他必须这么做。”因为这是他的本性。“你在说什么?”“快来!”莱姆含住控制管吸了两口气,让“风暴箭”转了个方向,然后又用力吹了一下,轮椅就开始向前移动了。他把轮椅开上人行道,用力吸了一下控制管,把轮椅停住,然后眯起眼睛四下张望。“既然他想观看被害人,我打赌他也一定想观看教堂里的这些信徒,从一个他自认为安全的地方,事后无须费力清除痕迹。”他的目光穿过街道,停在整个街区惟一最佳的观察点:教堂正对面一家餐馆的露天阳台。“就在那边!莎克丝,快去,把那里的东西都带回来。”莎克丝点点头,把一匣新弹夹装进葛拉克手枪,抓起一把证物袋、一对铅笔和吸尘器。莱姆看着她跑过街道,沿着阶梯一路仔细地检查上去。“他到过这里,”她大喊:“这里有手套痕迹,还有鞋印——磨损的部位和我们以前发现的一样。”太好了!莱姆心想。呵,这种感觉真的很爽。温暖的阳光、空气、围观者,还有令人无比兴奋的追逐。只要你移动,他们就逮不到你。好吧,如果我们动得更快,也许就能逮得到你。莱姆无意间瞥了一眼围观的群众,发现有不少人正在看着他,但有更多人,看的是艾米莉亚·莎克丝。她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搜索现场,当她回来时,手里提着一个小证物袋。“你找到什么了,莎克丝?他的驾驶执照?他的出生证明?”“金子,”她说,带着微笑。“我找到了一些金子。”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5)31“来吧,伙计们,”莱姆叫道:“我们这次动作要加快了,要赶在他还没把那个小女孩带到下一个现场之前。快点,快点!”汤玛士用一种平移搬运的方法把莱姆从风暴箭轮椅送回床上。他先让莱姆暂时平躺到一块滑板上,再小心翼翼地把他移送到克林尼顿大床上。莎克丝看着那辆轮椅被收进莱姆卧室的一间壁橱——就是上次莱姆让她放CD时,匆匆阻止她打开的那一间。莱姆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因为刚才的搬动,呼吸变得十分粗重。“这一次他留下的线索没有了,”他提醒在场的人:“我们无法判断下一个现场在哪里,所以,我们只好找最大的目标了——他藏身的老巢。”“你认为我们能找到吗?”莎克丝问。难道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莱姆心想,但没有说出口。班克斯匆匆忙忙地跑上楼梯,他还没在房间里站稳,莱姆就急急地问道:“他们怎么说?告诉我,快告诉我。”莱姆知道莎克丝找到的那一小点金子,想要库柏以现有的这些临时拼凑的设备辨别出它的成分,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于是他当时就派班克斯把证物送到联邦调查局的物证反应小组办公室,请他们协助分析。“他们说半个小时以后给我们答复。”班克斯说。“半小时?”莱姆不满地嘟囔道:“难道他们就不能把它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吗?”“他们已经排在最前面了。戴瑞亲自在那里督阵。你真应该看看他的样子。他命令所有其他的案子都往后靠,还说如果冶金报告不能以最快速度送到你手上,他就要他们好看。你能想象那幅画面,他简直把他们压榨得……你自己想象吧。”“莱姆,”莎克丝说:“冈兹女士还说了一些情况,也许很重要。嫌疑犯对她说,他可以放她们走,只要她同意让他削她的脚。”“削脚?”“把皮肤刮下来。”“剥皮。”莱姆纠正她。“哦。但不知为什么,他后来却没这么做。她说,到最后,看上去倒像是他自己迟迟下不了手。”“就像第一个犯罪现场——那个被埋在铁轨旁的男人。”塞利托说。“有意思……”莱姆沉吟着说:“我原以为他剥去被害人手指上的皮肤,是为了吓阻想偷戒指的人,但现在看来未必如此了。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割下出租车司机的指头,带在身边到处跑;割伤那个德国姑娘的手臂和腿;偷窃了好多人骨和蛇骨;在折断埃弗瑞特的手指时放到耳边听……这和他看待被害人的方式有关。涉及的领域是……”“解剖学?”“完全正确,莎克丝。”“除了这名叫冈兹的女人。”塞利托说。“我的疑问是,”莱姆说:“他可以剥下她的皮,然后把她活着还给我们,但他却因为某种原因放弃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塞利托说:“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吗?不可能因为她是女人。或许因为她是从外地来的?但那个德国姑娘也一样。”“也许他不想在她的女儿面前伤害她。”班克斯说。“不至于,”莱姆微微一笑,说:“他可不会有恻隐之心。”莎克丝突然说:“可是她确实有一点和别人不同——她是个母亲。”莱姆想了想。“这点有可能。母亲和女儿,虽然还不足以构成放她们离开的理由,但他有可能因为这个才没有折磨她。把这点记下来,汤玛士,加上一个问号。”接着他又问莎克丝:“她有没有描述嫌疑犯的外貌?”莎克丝翻翻笔记本。“还是和以前一样。”她念道:“滑雪头套、瘦小身材、黑色手套,他……”“黑色手套?”莱姆看向墙上的便览表。“不是红色的吗?”“她说是黑色的。我问过她,但她十分肯定。”“以前也发现过黑色的皮革残片,是不是,梅尔?也许全都来自手套。如果真是这样,那红色的皮革又是从哪里来的?”库柏耸耸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找到过两块这种东西,所以应该是他随身的物品。”莱姆翻来覆去地查看证物袋。“我们还有什么其他发现?”“还有在教堂小巷里和侧门口吸起来的碎屑。”莎克丝把吸尘器里的东西拍落在一张白报纸上。库柏走过来,用放大镜仔细查看。“一堆废物。”他说:“大部分是土壤。有一点点矿物,云母片岩和长石。”都是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东西。“还有呢?”“还有一点腐化分解的树叶。就这么多,没别的了。”“冈兹穿的衣服上有什么?”库柏和莎克丝又打开一张白报纸,检视从衣服上刷下来的碎屑。“大部分还是土壤,还有几块石头样的颗粒。”“他把她关在他老巢的什么地方?准确位置?”“地下室的地上。据她说是土地。”“太好了!”莱姆叫了一声,吩咐库柏:“用火烧烧看。”库柏取了一些样本放入气相色谱分析仪中。他们耐着性子等待结果出来。终于,电脑屏幕闪动了几下,显现出月牙状的格子图案。“好了,林肯。很有趣,丹宁的含量很高,还有……”“碳酸钠?”“没这么神吧?”库柏笑了。“你怎么知道?”“18、19世纪的人把这种东西用在制革业上。丹宁酸用于保护兽皮,而碱用于修补。这么说,他的老巢应该在以前的制革厂区附近。”莱姆笑了起来,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他心想:你听到脚步声了吗,823号?我们已经到你背后了。他把目光落在伦道尔测绘的地图上。“制革的气味很难闻,没有人愿与他们为邻,因此被政府部门限制得很严。我知道在下东区有一些制革厂旧址,还有在西格林威治村——当年它真的是个村落,紧挨着城区边缘。在50年代,远一点的西区也有制革厂,就离我们找到那个德国女孩的牲畜场不远。对了,20世纪初的哈莱姆区也有制革厂。”莱姆瞥了瞥杂货店清单——上面列着卖出牛小腿骨的夏普瑞超市的位置。“切尔西可以排除,那里没有制革厂;哈莱姆也不可能,那里没有夏普瑞超市。所以,他的老巢应该在西村、下东区或中城西区——又是地狱厨房,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地方。”可是,这片地区的范围足有十平方英里,莱姆心里明白得很。他在从事刑事鉴证工作的第一天就已懂得,曼哈顿远比北森林更容易躲藏。“我们继续往下看。卡罗拉衣服上的石头是什么成分?”库柏俯身在显微镜上。“好了,找到了。”“传给我看,梅尔。”莱姆的电脑屏幕亮了,显示出一些碎石和晶体,看上去就像一颗颗璀璨的小行星。莱姆仔细观察这些颗粒。“转动一下方向。”莱姆要求。屏幕上有三种物质紧紧地靠在一起。“最左边的是大理石,粉红色,”库柏说:“和我们以前找到的一样。至于夹在中间的那层物质,是……”“是灰泥,另外一种是褐砂石。”莱姆大声宣布。“这是联邦时期风格的建筑,就像1812年兴建的市府大会堂。只有建筑物的正面使用大理石,其他部分则用褐砂石,这样做是为了省钱。的确,他们只有这么做,原本用做购买大理石的钱才能挪出来,流进承办者的腰包。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火场的灰烬。让我们找出引发这场大火的元凶。”库柏用气相色谱分析仪分析灰烬的样本。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曲线图。新近精炼的汽油都掺有制造厂家加进去的染剂和添加剂,只要嫌疑犯购买汽油的加油站没有把不同批的汽油混在一起,就能藉此追溯到单一的来源。库柏宣布,灰烬中的汽油成分与“汽油市场”下属加油站出售的汽油完全吻合。班克斯马上抓起工商企业名录查阅。“曼哈顿有六座这家公司的加油站,三座在下城,一座在第六大街休斯顿路口,一座在德兰喜,东503号。还有一座在十九街与十八街之间。”“十九大街太偏北了,”莱姆说,眼睛盯着一览表。“东区或西区,到底是哪一座?”百货超市,汽油……一个瘦长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房门口。“我还能参加这场聚会吗?”弗雷德·戴瑞问。“那要看……”莱姆回答:“你有没有带礼物来?”“喔,我这份礼物可不轻。”戴瑞说着,挥了挥手中饰有FBI碟形徽章的档案夹。“戴瑞,你又没有敲门吧?”塞利托问。“我没有这个习惯,你是知道的。”“快进来,”莱姆说:“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还说不大准,搞不清楚和那家伙有多大关系。不过,谁知道呢?”戴瑞读了一会儿分析报告的内容,然后说:“我们请物证反应小组的汤尼·法考尔——他让我向你问候,林肯——分析了你们找到的那个证物,结果显示是一小片金箔,可能有六十到八十年的历史。他在金箔上发现了少许的植物细胞纤维,因此,他认为这是从一本书上掉下来的。”“当然!这是书页边缘的金色涂料。”“他还发现上面有一点点油墨的痕迹。他说,请允许我直接引述他的原话:‘这和纽约市立图书馆用来盖在每本书末页的油戳并没有什么矛盾。’他说话很有趣吧?”“是图书馆藏书。”莱姆会意地说。艾米莉亚·莎克丝加上一句:“一本红色皮革封面的图书馆藏书。”莱姆看看她。“没错!”他叫道:“这就是红色皮革的来源。不是手套,而是他随身携带的一本书。说不定那就是他的圣经。”“圣经?”戴瑞问:“你觉得这种人还会有宗教信仰?”“我不是指真的《圣经》,弗雷德。再给图书馆打个电话,班克斯。也许这就是他鞋子磨损的原因——常在阅览室读书。我知道,这种希望不大,但我们现在已经没有更多选择了。我需要一份在过去一年里曼哈顿地区各家图书馆失窃的旧书清单。”“马上办。”班克斯一边抚摩着脸上的伤疤,一边把电话直接打到市长家里,毫不客气地请市长的私人秘书联络市图书馆的馆长,要他们马上提供警方需要的资料。半个小时后,传真机沙沙响起,吐出两页传真纸。汤玛士走过去,扯下这两页从市图书馆传来的信息。“哇,本市读者的手脚还真不干净。”他说着把传真纸举到莱姆眼前。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纽约各公共图书馆共有八十四本超过五年以上历史的旧书失窃,其中有三十五本是在曼哈顿区。莱姆逐条查看着这份清单。作者有狄更斯、奥斯丁、海明威、德莱塞……涉及的主题有音乐、哲学、红酒、文学批评、神话故事。这些书的价格都低得惊人,顶多值二三十美金。他估计这些书没有一本是最初的原版,但也许那些窃书贼根本就不懂这个。他一条条看下去。这本不是,那一本也不是。也许……接着,他找到了。《老纽约的犯罪》,理查·威尔·斯蒂芬著,旁特福出版公司1919年出版。这本书现在的价值是六十五美元,九个月前在位于德兰喜街的纽约市立图书馆分馆失窃。书籍资料上注明,书的大小为五乘七英寸,红色羔羊皮封面,大理石纹纸扉页,书页边缘镀金。“我要拿到这本书的副本,不管用什么方法。如果有必要,派人到国会图书馆去找。”戴瑞说:“这件事包在我身上。”百货超市、汽油、图书馆……莱姆必须做出选择。现在在外面待命搜查的人虽然不少,市警、州警以及联邦调查局各部门的人加起来有三百多,可是一旦要他们分散到下城的东西两区同时进行搜索,这点儿人手就显得不够用了。莱姆凝视着墙上的一览表。你的老巢是在西村吗?莱姆在心中默默地向823号嫌疑犯发问。你到东区买汽油和偷书是为了迷惑我们?还是你就住在那附近?你到底有多聪明?不、不,问题不在于你有多聪明,而是你到底觉得自己有多聪明?你到底有多少自信,认为我们绝对找不到罗卡德法则所说的,你必然会留下的蛛丝马迹?终于,莱姆做出了决定。“到下东区去,别管西村了。把所有人都调过去,所有豪曼的人,所有你的人,弗雷德。你们要找的是:一栋大型的联邦风格建筑物,将近两百年历史,外观是玫瑰红色的大理石,侧面和背面是褐砂石。这栋房子过去可能曾经做过官邸或公共建筑,有车库或马车房。最近几周有一辆福特金牛座汽车和一辆黄色出租车出入,这几天尤其频繁。”莱姆望望莎克丝。忘掉死者……塞利托和戴瑞正忙着打电话。莎克丝对莱姆说:“我一起去。”“我没指望你会做出其他的决定。”当楼下的大门关上时,莱姆喃喃地说:“一路平安,莎克丝,一路平安。”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6)32三辆巡逻车沿着下东区的街道缓缓驶过,每辆车里都坐着两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张望。一会儿后,两辆黑色马车出现了……他的意思是,两辆轿车。车身外没有标志,然而摆在左侧后视镜旁的警用探照灯,将他们的身份暴露无遗。当然,他已经知道他们正在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时间问题。但让他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烦不安的,是他看见有两个警察走下车,检查一辆停在滨河街上的福特金牛座轿车。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运输工具的?他知道偷车会冒很大风险,可是他认为赫兹公司要过几天才能确认车辆失窃,而且就算他们报案,警方也绝不可能把他和车辆失窃案联系在一起。嘿,他们还真有两下子。一个警察不怀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车子。集骨者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缓缓地把车子转上休斯顿街,融入街上一大群出租车中。半小时后,他已经把这辆出租车和赫兹公司的福特金牛座轿车都丢弃了,步行回到“老巢”。小玛格抬头望望他。没错,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许可以留下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长大。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一两次,然后便慢慢消退了。不行,这样会带来很多问题。何况,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几分怪异,似乎比她的年龄要成熟不少。她会记得他干了什么。呃,也许起初一段时间她会认为这只是一场梦,但总有一天,真相会突然跳出来。事情总是这样。抑制住这种想法,真相总有一天会揭露的。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类的灵魂,最终都会让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头,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会背叛。他在玛格身旁蹲下,撕去贴在她嘴上的胶带。“妈咪!”她高声哭喊:“我要妈咪!”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站在一旁,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精巧的头骨,看着她细瘦的手臂。她突然像警笛一样尖叫起来。他脱下手套,手指伸到她头上,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充满爱抚地落在女孩柔顺的头发上。(“在发生接触后九十分钟之内,指纹可以从皮肤上采到。但迄今尚没有人,能从人体的毛发上成功地采集到有效鉴证的指纹。”——《物证》,林肯·莱姆著,刑侦出版社,1994年第四版。)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楼,经过绘在墙上的工人、瞪眼凝视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画,走进这栋建筑宽敞的客厅中。他仰起头,侧耳细听屋外传来的一声轻响。又是一声,比刚才更响,像撞击金属的声音。他拔出手枪,匆匆奔向屋子后门,拉开门闩猛地向外一推,双手握枪站成射击的姿势。在屋外望着他的,是一群野狗。它们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转回到刚刚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枪插回口袋,回到客厅。他发现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视着外面的老坟场。在那里!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一袭黑衣,站在墓地上。远方的天空被高耸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东河上沿着外港停靠的帆船。集骨者觉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剧刚刚发生。也许是1776年毁掉百老汇大部分建筑的那场大火,也许是1795年吞噬爱尔兰人居住区的黄热病,或是1904年夺去上千名妇孺姓名,将下东区的德裔社区毁于一旦的斯洛克姆将军号游艇大火。或许,他感觉到的是即将发生的悲剧。几分钟后,玛格的尖叫声渐趋平静,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嚣:蒸气马达的轰隆声,马车铃铛的叮咚声,霰弹枪黑色火药的爆炸声,以及走在鹅卵石路面上的踢踢踏踏的马蹄声。他站在那里凝视着,忘记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玛格,只顾静静地望着游走在街上的幽灵鬼影。过去和现在。他出神地望着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个人迷失在不同的时光中。因此,他没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经悄悄地从他刚才没有关严的后门溜了进来。它们在客厅的门口望着他,只停留了一会儿,就转身悄无声息地跑进房屋深处去了。它们因嗅到某种气味而抬高鼻头,耳朵也因某种奇怪的声音而竖起。那是一阵隐隐约约、从它们身下某个地方升起的哭泣声。警方动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连哈迪男孩也分开了。班丁负责搜寻德兰喜街附近的五六个街区,而索尔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利托和班克斯每人负责一片搜索区域,而与此同时,数百名警察、FBI探员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户地寻找,不停地向人询问有没有见过一名瘦小男子、哭泣小孩、银色福特轿车,或是一栋正面是玫瑰红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废弃的联邦式建筑。什么?联邦式?你他妈的在说什么?……看见小孩?你问我在下东区见没见过小孩?喂,吉米!你在这附近有没有见过小孩?最近没有?有多近?什么,才六十秒?艾米莉亚·莎克丝正在舒展肌肉。她坚持要加入塞利托那个小组,搜索包括东休斯顿卖牛小腿骨给823号嫌疑犯的夏普瑞超市、卖汽油让他纵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窃《老纽约的犯罪》的图书馆在内的地区。但他们没发现半点线索。众人四散分开,像一群嗅闻着十几种不同气味的饿狼,每个人都挑了一大块区域做为自己的领地。当莎克丝开着全新的RRV巡逻车,赶赴下一个街区继续搜索时,和过去几天里在犯罪现场工作时经常产生的感觉相同,那种挫折感又出现了:有太多的证物、太多的地方需要搜索。在这炎热、潮湿的街道上,有数百条岔路和小巷,有上千栋房屋需要探察,而且都是老房子,想从中找出罪犯隐身的巢穴,无异于大海捞针,就像莱姆所说的,在天花板上找到一根被0.38口径手枪击发时的劲风吹落的头发一样渺茫。她很想仔细搜寻每一条街道,但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一想到那个被藏在地下、奄奄待毙的小女孩,她就不由得加快了搜索的速度。她开足马力在街道上奔驰,目光不停地左右移动,寻找那栋玫瑰色大理石外观的建筑物。让她感到两难的是:究竟应该开慢些,以免在仓促间错过目标,还是应该再快些,多找几条街?一栋又一栋,一个街区,又一个街区,然而,始终一无所获。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7)在大恶人斯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然而,斯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着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林肯·莱姆左手无名指微微动了一下,自动阅读器便把《老纽约的犯罪》葱皮纸的书页翻动一页。这本书是十分钟前由两名联邦探员送来的,功劳得归于弗雷德·戴瑞独一无二的办事风格。“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泰瑞·杜拜恩说的没错。这本书的第十章“詹姆斯·斯奈德:集骨者”正是823号嫌疑犯作案的蓝本。他使用的手段相同——火、动物、水、蒸气,出没的地点也和斯奈德一样。他曾经潜入德国公寓寻找受害人,将那名德国游客和20世纪初的德国移民汉娜·高德史密特混为一谈,还称呼年幼的佩妮·冈兹为玛格,显然把她当成了被斯奈德杀害的玛格·奥康诺。书里有一张画得很拙劣的蚀版画,上面蒙着一层薄绵纸,画的是大恶人詹姆斯·斯奈德的肖像:他坐在一间地下室里,凝视着手中的腿骨。莱姆审视着伦道尔测绘的纽约地图。骨头……莱姆想起以前他曾经勘察过的一个犯罪现场。那一次,他被召到下曼哈顿的一处建筑工地,在那里施工的工人在地下几英尺深的地方挖出一颗头骨。莱姆一眼看出这颗头骨年代久远,便请来一位刑事人类学家介入这个案子。他们继续往下挖,果然找到更多的头骨和头颅。外表(·白种男性,个头瘦小·穿深色衣服·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滑雪头套?海军蓝?·深色手套·剃须水:布拉特牌·头发不是棕色·食指上有道深疤痕·穿休闲服·黑色手套)住所(·可能有安全的房子·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夏普瑞超市;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夏普瑞超市;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夏普瑞超市;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夏普瑞超市·老旧建筑,粉红色大理石·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官邸或公共建筑·联邦式建筑,下东区)交通工具(·黄色出租车·新款轿车·浅色:灰色,银色,米色·开出租车,可能是偷来的·赫兹公司,银色金牛座,今年最新型号)其他(·熟悉犯罪现场工作·也许有案底·熟悉指纹·0.32口径柯尔特手枪·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对“旧东西”极感兴趣·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略懂德语·特别钟爱地下室·双重人格·也许是牧师、政客、社工或顾问·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留下蛇骨羞辱警方·想剥被害人脚皮·称呼一位被害人“玛格”·母亲与小孩,对他有特殊意义?·《老纽约的犯罪》是他的范本?)经过一番研究,他们查出在1714年,曼哈顿曾发生过一次奴隶暴动。当时有很多奴隶和致力于废除奴隶制度的白人斗士被绞死在克雷特湖心的一个小岛上。以后,这座小岛就成为当地最常执行绞刑的地方,上面也有了几座公共墓地和乱坟岗。克雷特湖在什么位置?莱姆努力回忆,好像在中国城与下东区的交界附近,但确切的位置现在已很难说,因为在很早之前这个湖就被填平了,它以前是在……对了!他突然想到一件事,心脏开始砰砰狂跳。克雷特湖之所以被填平,是因为变得太脏造成污染,使政府认定它是危害市民健康的主要祸首。而当时最大的污染源,就是位于东岸的制革厂!莱姆现在使用自动拨号设备已经很熟练了,他没拨错一个号码,一次就拨通了市长的电话。市长的私人秘书说他正在联合国吃早餐,但莱姆一表明身份,这位秘书立刻改口说:“请等一下,先生。”没一会儿,市长就亲自接过电话,用塞满食物的大嘴说:“告诉我,警探,我们他妈的到底进展得怎么样了?”“我是5885号,完毕。”艾米莉亚·莎克丝冲着对讲机说。莱姆听得出来,她的口气十分焦躁。“莎克丝。”“情况不妙,”她对莱姆说:“我们好像不太走运。”“我想,我找到他了。”“什么?”“第六百号街区,东范布沃特街,靠近中国城那一头。”“你怎么知道?”“市长为我联络上历史学会会长,他们在那里有处考古遗址,一座旧墓园。遗址街对面过去曾是一家大制革厂,那一片也有很多大型联邦式建筑,我认为他就在那附近。”“我马上赶过去。”他从扩音器里听到一声轮胎与地面急速摩擦发生的怪响,接着是警笛的尖鸣。“我已经通知莱昂和豪曼了,”莱姆补充说:“他们正在赶往那里的路上。”“莱姆,”莎克丝急切的声音又通过扩音器传来。“我会把她救出来的。”噢,你有一副好警察的心肠,艾米莉亚,一颗敬业的心。莱姆心想。但你仍是个新手。“莎克丝?”他说。“什么事?”“我看过那本书了。823号嫌疑犯选了一个最坏的角色扮演,真的很坏。”她没答话。“我要说的是,”他说下去,“不管那个女孩在不在那里,如果你发现了他,而他有反抗的举动,你就射杀他。”“我们必须活捉他,他可以带我们去找那女孩,我们可以……”“不,莎克丝,听我说,把他射杀。只要他一拿起武器,一有抵抗的企图……你就当场射杀他。”静电噪音沙沙响了一阵,然后他听到莎克丝坚定的声音。“我到范布沃特街了,莱姆,你说的对,这里看上去就像他躲藏的地方。”十八辆没有标识的巡逻车、两辆紧急应变小组的厢型车和艾米莉亚·莎克丝的RRV,齐聚在下东区这条又短又荒凉的小街上。东范布沃特街看起来就像是在萨拉热窝。建筑大部分都荒废了,甚至有两栋被焚毁倒塌。在街道的东边有栋建筑。过去似乎曾经是一家医院,如今连房顶都塌陷下来。在它旁边的空场中央新挖了一个大坑,四周用绳索拦起,上面挂着“禁止入内”的警示牌,还盖有地方法院的印章。这里就是莱姆提到过的考古现场。路边的阴沟里倒着一条瘦巴巴的死狗,尸体已经被老鼠扯得稀烂。在街道另一侧的中间地段,有栋正面是大理石建材的房子,颜色带点粉红色,旁边附带着一座马车房,马车房的情况,似乎比范布沃特街上其他残破的出租公寓还要好一些。塞利托、班克斯和豪曼围聚在紧急应变小组的厢型车旁,这里已集合好十几名身穿防弹背心、手持M-16步枪的警员。莎克丝走过来加入他们。没向任何人请示,就径自戴上头盔,穿上防弹背心。塞利托说:“莎克丝,你不属于突击小组的人。”她一把扯下维可牢尼龙褡链,柳眉倒竖,怒目圆睁,瞪着塞利托。两人僵持了一会儿,他才不情愿地说:“好吧,但你属于后援梯队,这是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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