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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之女巡警之女(12)莱姆还在思索着那条蛇的含义。它会告诉他们地点吗?和第一美以美教堂火灾有关联吗?就算响尾蛇是曼哈顿土生土长的动物,但都市开发早就充当圣巴特里克(SaintPatrick,第一位到爱尔兰传教的基督教传教士。据说爱尔兰在未接受基督教信仰之前,是一座毒蛇盘踞的岛屿,直到圣巴特里克登岛后,才将这些毒蛇驱逐出岛。因此人们尊奉他为爱尔兰的守护神。——译者)的角色,把它们从这座岛上驱除干净了。嫌疑犯莫非想在“蛇”或“响尾”的字面上玩文字游戏?突然,莱姆觉得自己想明白了。“这条蛇是冲着我们来的。”“我们?”班克斯笑了。“它是一记打脸的耳光。”“打谁的脸?”“所有追捕他的人。我认为这是一个玩笑。”“我可不怎么笑得出来。”莎克丝说。“可你当时的表情确实蛮可笑的。”班克斯打趣说“我想,我们的表现比他预期的要好,这让他很不开心。他一定是气得发疯,才会用这条蛇来误导我们。汤玛士,请在一览表上加上一笔:他想愚弄我们。”塞利托的移动电话响了,他打开手机,回答说:“埃玛宝贝,你查到什么了?”他一边点头,一边在纸上做着记录。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对大家说:“是出租车的失窃记录。艾维斯公司上周有两辆车在布隆克斯区的分公司被盗,一辆车在中城被盗,这些车都可以排除在外,因为颜色不符,分别是红色、绿色和白色。国际出租公司没有车辆失窃。赫兹公司被偷了四辆,三辆在曼哈顿,失窃地点分别在下东区、中城和上西区。其中两辆是绿色,还有一辆——这辆有可能——是棕色的。不过,另外有一辆银色的福特汽车在白原市被盗,我认为应该就是这辆车。”“赞成,”莱姆说:“白原市。”“你怎么知道?”莎克丝问:“莫娜莉说车子可能是银色,也可能是灰棕色。”“因为我们这位先生住在市区,”莱姆解释说:“如果他要偷像汽车这样明显的东西,会尽可能地远离他的安全巢穴。就是这辆福特车,你说呢?”塞利托又向埃玛询问了几个问题,然后抬起头。“福特金牛座,今年的新款式,内装是深灰色的,车牌号码无关紧要。”莱姆点点头。“他会改装的第一个东西就是车牌。你替我谢谢埃玛,要她先去睡一会儿,不过别离电话太远。”“有新发现了,林肯。”梅尔·库柏叫道。“什么东西?”“那些胶状物质。我正在检索资料库,比对它的品牌名称。”他盯着屏幕说:“搜索结果……我看看,这东西绝大部分与‘远离烦恼丝’相吻合,是市面上销售的一种直发剂。”“这种东西根本不管用,但对我们倒很有帮助。可以让我们把目标锁定在哈莱姆区,你们说呢?把教堂的数目缩减到最小。”班克斯把三份本地报纸的宗教广告栏快速地浏览了一遍:“我数了数,共有二十二座教堂。”“最早开始做礼拜的是什么时候?”“有三间在8点开始,六间在9点,一间在9点半,剩下的都在10点或11点。”“他一定会选择最早开始礼拜的其中一间。他已经给我们好几个小时去寻找答案了。”塞利托说:“我已经通知豪曼重新集结紧急应变小组的队员了。”“要不要也找戴瑞?”莎克丝说。她想起他一个人站在外面街角的孤零零的身影。“关他什么事?”塞利托嘟囔着说。“哎,让他加入也好,他一心想逮住那家伙。”“帕金斯说他可以随时支援。”班克斯也说。“你们真的想让他来?”塞利托皱着眉头问。莎克丝点点头。“是的。”莱姆同意了。“好吧,他可以率领联邦安全保卫小组。马上派人分头到这三家教堂去,盯住所有出入口。但是告诉他们别靠得太近,我不想把嫌疑犯吓跑。也许我们可以在他开始下手时逮住他。”塞利托接了一个电话。他抬起头,闭上眼睛。“我的上帝。”“坏消息来了。”莱姆喃喃地说。塞利托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点点头说:“总部接到911报案电话,报案人是中城公馆饭店的值班经理。他说有位妇女带着小女孩,在勒瓜迪亚机场打电话到饭店,说她们马上搭出租车抵达。但已经过了很长时间,这对母女迟迟没有出现。由于现在所有媒体都在报道这起绑架案,所以他觉得有必要赶紧报告警方。那位妇女名叫卡罗拉·冈兹,从芝加哥来。”“妈的,”班克斯愤怒了。“还有一个小女孩?应该把街上所有出租车都拦下来,直到抓住那混蛋为止。”莱姆感到非常疲倦,头痛得要命。他想起有一次在一家炸药工厂勘察犯罪现场时的情景。一些制造炸药的硝化甘油流了出来,渗进一张扶手椅里,莱姆在检查这条线索时,被硝酸熏得头痛欲裂。库柏电脑的荧光屏闪动起来。“电子邮件。”他说着按键调出邮件,仔细阅读。“他们已经把紧急应变小组收集来的玻璃纸样本全做过偏光测试了。他们认为,我们在珍珠街现场的骨头里找到的那一小块碎片,是来自夏普瑞超市。那块碎片与这家超市使用的最为接近。”“很好,”莱姆说,歪头指向墙上的一览表:“划掉其他连锁店和超市,只留夏普瑞,看看还剩哪些地点?”他看着汤玛士用笔一个个划掉图表上的店名。最后剩下四个: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剩下的地点分别在上西区、西村、切尔西区和下东区。”“但他也有可能到任何地方的夏普瑞超市买这些东西。”“哦,他当然可以,莎克丝。他可能在到白原市偷车时,顺便买回这些东西,或者在去克里夫兰探望他老妈的时候。不过你要知道一点,当嫌疑犯觉得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的时候,就会懒得再去处处掩盖痕迹。最笨的——或者说最懒的——甚至会把还在冒烟的手枪往他们家屋后的垃圾车里一扔,就出去寻欢作乐了;稍微聪明一点的,会把枪装在水泥料桶里,丢进地狱门;更精明的,会悄悄溜进炼钢厂,把枪丢进五千度高温的熔炉里。不错,我们这位嫌疑犯是很精明,但他就像有史以来世界上所有的罪犯一样,也一定有他的局限。我敢打赌,他认为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寻找他或他的藏身地,因为我们会全身心地投入到他刻意设计的线索上。显然他错了,这正是我们最终会找到他的原因。现在,让我们抓紧时间看看,能不能离他的巢穴再接近一点。梅尔。你在上一个受害人的衣服上,有没有什么发现?”然而,潮水几乎把威廉·埃弗瑞特衣服上的所有东西都冲刷干净了。“你说他们发生过打斗,莎克丝?嫌疑犯和那位埃弗瑞特先生?”“也算不上什么打斗,埃弗瑞特只是抓住他的衬衫而已。”莱姆咂了一下舌头。“我一定是太累了。刚才应该想到叫你刮刮他的指缝,虽然他泡在水里,但总还能……”“在这里,”她说着,举起两个小塑料袋。“你刮过了?”她点点头。“但为什么会有两个袋子?”她先举高其中一个,然后又举起另一个。“左手,右手。”梅尔·库柏大笑起来。“林肯,我看即使是你也想不到要把左右手分开装吧?真是一个好点子!”莱姆咕哝说:“区分左右手,也许会有一点儿刑事鉴证价值吧。”“哈哈,”库柏仍笑个不停。“莱姆这么说,表示他也觉得这个想法很漂亮,只是惭愧自己没有早点想到。”库柏接过袋子检查。“里面有一些砖头碎屑。”“排水管附近没有任何砖块。”莎克丝说。“碎屑很小,上面还沾有什么东西,不过我看不出来。”班克斯问:“有没有可能是来自牲畜场的坑道?那里不是有很多砖块吗?”“全都拜我们这位安妮·奥克丽(AnneOakley,19世纪末的美国女神枪手,随马戏团巡回演出,生平事迹曾被拍成电影《飞燕金枪》。——译者)所赐。”莱姆脱口而出,又带点歉意地对莎克丝点点头。“不过,别忘了,在她拔出左轮手枪一通狂射之前,嫌疑犯早就离开了。”然后他皱起眉头,发现自己的身体绷得太紧了。“梅尔,我想用显微镜看看这些砖屑,你有办法吗?”库柏过来检查了一下莱姆的电脑。“我想应该可以联上。”他先用一根缆线插入复合式显微镜的影像输出端口,另一端接上自己的电脑。然后,他打开那个大手提箱,翻找了半天,取出一根又粗又长的灰色缆线。“这是传输线。”他连接起两台电脑,把一些软件传到莱姆的康柏电脑上。五分钟后,莱姆就能在自己的屏幕上看到库柏在目镜中看到的东西了。莱姆仔细审视着这些在屏幕上被放大到巨大的砖末,大声笑了出来:“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看到附着在砖末上的那些白色的斑点了吗?”“那是什么东西?”塞利托问。“看上去像胶水。”库柏猜测。“没错,来自清洁滚筒。真正小心的罪犯,会用这种东西把他们身上可能残留的痕迹清除干净。但是它也有反效果,就是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粘剂从滚筒上脱落,粘在衣服上。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这些砖屑是来自于他藏身的巢穴。他身上一直沾有砖末,直到埃弗瑞特揪住他时,把它们嵌到自己的指甲缝里。”“这些砖末能告诉我们什么线索呢?”莎克丝问。“这些砖块很老,而且价格昂贵——便宜的砖块因为添加了填充物,很容易渗水。我猜他藏身的地方如果不是公共机构,就是哪个富人盖的房子,年头至少在一百年以上,说不定还要更老。”“啊,又有新发现了。”库柏说:“又找到一块看起来很像手套碎片的东西。如果这副倒霉的手套继续崩碎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直接采集到他的指纹了。”莱姆的屏幕闪动了一会儿后,上面出现一小块皮革碎片。“发现有趣的地方了吗?”库柏问。“它不是红色的,”莱姆一边观察一边说:“和我们得到的其他碎片不同,是黑色的。拿去做微光谱仪检测。”库柏立即着手进行检测。不久,他用手拍拍电脑屏幕,说:“是皮革没错,但染料不同。也许它沾上了别的颜料,要不就是褪色了。”莱姆努力伸长脖子,想仔细看看屏幕上的那块碎片。突然,他发现自己不对劲了。有大麻烦了。“喂,你没事吧?”莎克丝问。莱姆没有回答。他的颈部和下巴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种类似恐慌的感觉,从他受伤的脊椎顶端发出,一直窜到头皮。接着,好像有谁触动了温度调节装置,他寒冷的感觉和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全消失了,他开始冒汗,汗水从他的脸上涔涔流下,浑身瘙痒难耐。“汤玛士!”他虚弱地说:“汤玛士,它又开始了。”接着,他大口地喘着粗气,头部的剧痛沿着颅骨内壁四下发散,烧灼着他的脸。他紧咬牙关,摇晃头部,试图用各种方法中止这难以忍受的折磨,可是,没有一样管用。他觉得房间里的光线开始闪烁不定,痛苦是如此的剧烈,他本能的反应就是逃避它,用自己多年不动的双腿快快跑开,远远逃离这种痛楚。“林肯!”塞利托吼道。“看他的脸,”莎克丝惊叫:“红得发亮了!”可是,他的手却像象牙一样惨白。他的身体,自第四脊椎骨这奇妙的纬度以下,全都变白了。莱姆的血液尽忠职守,拼命流向它们认为需要血液的地方,可它们得到的全是错误信息,因而一时间,全身的血液都涌向头部,撑涨脑部的毛细血管,让这些纤细微弱的血液通道随时面临爆裂的威胁。状况在一步步恶化。莱姆意识到汤玛士冲了过来,扯开克林尼顿床的床单;他还恍惚地意识到莎克丝也走上前来,那双明亮的蓝眼睛眯成一道细缝,正关切地望着他。在陷入一片黑暗之前,他看到的最后一幕是那支游隼,在受到房间里突如其来的骚扰干乱后,展开双翼飞离窗台,飞入这座城市空荡荡的街道上方的炽热空气中。第三部 巡警之女巡警之女(13)25莱姆一昏过去,塞利托第一个抄起电话。“先打911叫救护车,”汤玛士说:“再拨那边那个按键,快速拨号。那是我们的脊椎神经医生彼特·泰勒的电话。”塞利托照做了。汤玛士大喊:“我需要有人帮忙,谁来?”莎克丝离得最近。她点点头,上前一步。汤玛士架住已经失去知觉的莱姆的双臂,把他往床头拉高一点,然后扯开他的衬衫,露出苍白的胸膛,说:“其他没事的人都出去!”塞利托、班克斯和库柏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塞利托走在最后面,他反手把房门带上。汤玛士拿起一个米黄色的方盒子,顶端有开关和刻度盘,一条电线从里面伸出来,连接到一个扁平的圆片上。汤玛士把这个圆片放在莱姆的胸口,用胶带固定住。“横膈膜神经刺激器,可以帮助他保持呼吸。”他说着打开机器开关。当汤玛士拿出血压计绑在莱姆像雪花石膏一样惨白的胳臂上时,莎克丝第一次注意到,莱姆的身体几乎没有皱纹。他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但身体还像二十五岁的年轻人。“他的脸为什么这么红?看起来好像就要爆炸了。”“他就是要爆炸了。”汤玛士就事论事地说。他从床边的桌子底下拖出一个医药箱,打开,然后又继续测量血压。“神经异常反射……都是今天的压力造成的,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力。他一时无法适应。”“他一直在说他好累。”“我知道。是我不小心,没及早注意到。嘘……我得听一下。”他把听诊器戴到耳朵上,给血压计充气,然后慢慢放出。他眼睛盯着手表,两只手一动不动。“妈的,舒张压125,糟糕。”天啊,莎克丝心想,他快要中风了。汤玛士用头指指一个黑色的袋子。“把装降压药的瓶子找出来,然后打开一个注射筒。”在莎克丝翻找药品的时候,汤玛士揭开莱姆的睡衣,从床边抓起一根导尿管,撕开塑料包装,在导尿管的一端涂上凡士林润滑油,然后握住林肯苍白的阴茎,慢慢地把导尿管插进莱姆的尿道,手法干净利落。莎克丝打开皮下注射器,说:“可是我不会打针。”“我来。”他抬头看看她。“不过,你能不能……能不能过来做这个?我不想让导管扭曲打结。”“当然,没问题。”“你要戴上手套吗?”她戴上手套,用左手小心地扶着莱姆的阴茎,右手提着导尿管。她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摸过男人这个东西了。这里的皮肤很柔软,她不禁觉得奇怪——男人身体中心的这个部位,在大部分时间里竟然像丝绸一样柔细。汤玛士熟练地将药物注射进莱姆体内。“挺住,林肯……”远方传来了救护车的警笛声。“他们就快到了。”莎克丝望着窗外说。“如果现在我们没有把他救醒,他们来了一样没办法。”“药多久才会生效?”汤玛士望着毫无反应的莱姆,说:“应该已经生效了。不过,因为剂量太高,他可能会休克一阵子。”他俯身翻开莱姆的眼皮,蓝色的眼珠呆滞、无神。“情况不妙。”他又量了一次血压。“低压150。天啊。”“这会有生命危险。”她说。“噢,这倒不是什么问题。”“什么?”艾米莉亚·莎克丝被他的话吓了一跳。“他不在乎死。”他瞟了她一眼,似乎有点意外她竟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他只担心瘫痪的状况比现在更糟。”他准备打另一针。“他已经有过一次了,我是说中风,这才是真正让他害怕的事。”汤玛士弯下身子,又给莱姆打了一针。警笛声更接近了,同时伴随着汽车喇叭的鸣声。急救车一定是被街上的车流堵住了,那些开车的人从来不肯及时让路——这是这座城市最让莎克丝感到气愤的现象之一。“你可以把导尿管拔出来了。”她小心翼翼地抽出管子。“我该……”她用头点点尿袋。汤玛士淡淡地笑了一下。“剩下的事让我来吧。”又过了几分钟,救护车似乎没有任何进展。接着,一个声音通过扩音器大吼起来,随后警笛声才又慢慢接近。突然,莱姆抖动了一下。他的头轻轻摇动,又前后挪动了一下,调整好在枕头上的位置。他的皮肤已经不像刚才那样红得吓人了。“林肯,你能听见我说话吗?”他呻吟着说:“汤玛士……”莱姆浑身不停地颤抖,汤玛士赶快给他盖上毯子。莎克丝发现自己正在抚摩莱姆凌乱的头发。她抽出一张面巾纸,擦去他额头的汗水。楼梯口响起脚步声,两名身材魁梧的紧急救护人员出现在房门口,身上的对讲机还在沙沙作响。他们匆匆走进房间,检查莱姆的血压和神经刺激器。不一会儿,泰勒医生也赶到了。“彼特,”汤玛士说:“神经异常反射。”“血压呢?”“已经降下来了。不过这次情况很糟,舒张压一度达到150。”医生吓了一跳。汤玛士向紧急救护人员介绍泰勒医生,他们似乎很高兴能有专家在场,便主动退到一边,让泰勒上前。“医生。”莱姆虚弱地说。“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泰勒打亮手电筒,照射莱姆的眼珠。莎克丝留心观察医生的表情,发现他皱皱眉头,脸上闪过一丝忧虑。“用不着神经刺激器了。”莱姆喃喃地说。“你是说你的肺没事了,是吗?”医生面无表情地说:“呃,我们再让它运作一会儿,有什么关系呢?只是要看看接下来到底会怎样。”他看了看莎克丝,“也许你可以先到楼下等。”在泰勒俯身检查时,莱姆注意到,医生头发稀疏的头皮上结满了大粒大粒的汗珠。医生灵巧地掀开莱姆的眼皮,再次观察他的眼珠,然后又换到另一边。他准备好血压计,为莱姆量了量血压。他的眼神漠然,全神贯注于看似琐细实则关系重大的诊断工作中。“已经接近正常了。”他又问:“排尿情况如何?”“七百毫升。”汤玛士说。泰勒的脸色阴沉下来,瞪着汤玛士问:“你忘了帮他导尿?还是他喝水过量了?”莱姆也耷拉着脸说:“我们是有点分心了,医生。这一晚上太忙了。”经莱姆一提,泰勒环视四周,才惊讶地发现房间里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仪器,好像有人刚刚趁他不注意时偷偷搬进来的。“这是干什么?”“他们不让我退休。”泰勒满脸的不快突然化成了笑容:“是时候了。我劝了你好几个月,要你找点事情来做。对了,排便的情况如何?”汤玛士说:“大概有十二到十四个小时没排便了。”“你也太大意了。”泰勒训斥他。“这不是他的错。”莱姆为他辩解:“今天一整天,我这里都是满满一屋子人。”“我不想听任何借口。”医生立刻顶了回去。这就是彼特·泰勒,脾气比任何人都犟,即使像莱姆这样牛脾气的病人,在他面前也牛不起来。“我们最好凡事都小心些。”泰勒戴上手术用手套,俯身在莱姆身上,用手指在他的小腹上按摩推拿,刺激他麻木的大肠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汤玛士掀开毯子,铺好一次性纸尿布。一会儿后,排便工作完成,汤玛士接手剩下的身体清洁工作。泰勒突然说:“这么说,你已经放弃那些荒诞的念头了?”他仔细盯着莱姆的眼睛。荒诞的念头……他指的是自杀。莱姆瞟了汤玛士一眼,说:“我有好一阵子没有想这码事了。”“那就好。”泰勒扫视着桌子上摆放的仪器设备。“你早就该这样做了,说不定警察局还会把你请回去上班呢。”“别指望我过得了体检这一关。”“你的头感觉怎么样?”“确切地说,就像有十几把大锤在敲。脖子的情况也一样。今天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有两次严重抽筋了。”泰勒走到床后,把手指按在莱姆的脊椎两侧。虽然莱姆从未见过自己背后的伤口,但他猜想,现在医生按住的地方,应该就是他几年前手术后留下的刀疤的位置。泰勒专业而又熟练地替他按摩,松弛他肩膀和颈部紧张的肌肉。渐渐地,疼痛感消失了。他感觉医生的拇指在他认为是他碎裂的第四脊椎的位置停了下来。形状像宇宙飞船、又像黄貂鱼的东西……“总有一天,他们会治好你的,”泰勒说:“总有一天。到那时,这种伤害比腿部骨折严重不了多少。相信我,我的预言肯定会成为现实。”十五分钟后,彼地·泰勒走下楼梯,加入到等在人行道上的那群警察中间。“他没事吧?”艾米莉亚·莎克丝焦急地问。“血压降下来了,现在只需要多休息。”相貌平平的泰勒医生,突然意识到和自己说话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性。他抚抚头上稀疏的灰发,朝这个女人纤细苗条的身材偷偷瞥了一眼,又赶紧把目光移向停在屋子前面的几辆巡逻警车,问:“他在帮你们办什么案子?”像一般警探面对普通市民询问案情时的反应一样,塞利托犹豫了一下,没有搭腔。但莎克丝猜想泰勒和莱姆的关系很近,就告诉他:“是绑架案,你没听说吗?”“出租车绑架案?电视新闻一整天都在播。这对他有好处。对他来说,投入工作是最好的事。他需要朋友,也需要生活的目的。”汤玛士出现在楼梯口。“他说谢谢你,彼特。呃,其实他没有说出这两个字,不过意思就是这个。你了解他这个人。”“他和我一样。”泰勒说,随后他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他还打算找他们谈吗?”“没有,他不想了。”汤玛士回答。然而,从他说话的语气,莎克丝感觉到他是在撒谎。她不知道他们指的是什么事,也不知道这件事有多重要,但她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第三部 巡警之女巡警之女(14)打算找他们谈?泰勒似乎也没有被汤玛士的谎言骗过,他说,“我明天会再来,看看他在做什么。”汤玛士谢过医生,泰勒便把背包背在肩上,沿着人行道离开了。汤玛士挥手指指塞利托。“他想和你谈两分钟。”塞利托迅速上楼,消失在莱姆的房门口。几分钟后,塞利托和汤玛士一起走出来,表情严肃地看着莎克丝。“轮到你了。”他说着,用头指了指楼梯。莱姆躺在厚重的大床上,头发散乱,脸已经没那么红了,手脚也不再像象牙那样煞白。房间里有刺鼻的内脏气味。床上的床单已经换成干净的,莱姆身上的衣服也再次更换过了。这一回,他的睡衣是绿色的,和戴瑞的西装颜色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睡衣,”莎克丝说:“是你前妻送给你的,对吧?”“你怎么猜到的?是结婚周年礼物……抱歉,刚才吓到你了。”他说,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他好像突然腼腆起来了,这让她有些难过。她想起她的父亲在斯隆凯特琳医院的手术准备室中的情景。那天他们送他去做探测手术,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醒来。虚弱有时比威胁更吓人。“抱歉?”她心里升起不祥的预感。“没有比这两个字更狗屁不是的了,莱姆。”他打量了她好一会儿,才说:“你们两个会做得很好。”“我们两个?”“你和莱昂。当然,还要算上梅尔,还有吉姆·鲍林。”“你是什么意思?”“我退出了。”“你说什么?”“恐怕我这台老机器已经努到头了。”“可是,你不能退出。”她挥手指着墙上那张莫奈海报。“看看我们已经找到多少关于823号嫌疑犯的信息,我们就快抓住他了。”“所以你们可以不需要我了,现在你们需要的只是一点点运气。”“运气?你知道他们花了多少年才抓到邦迪?又花多少年才抓到黄道杀手?还有狼人?”“我们已经掌握了很好的线索,过硬的线索,你将沿着正确的方向一路追踪下去,你一定会逮住他的,莎克丝。在他们把你埋没在公共事务部之前,这会是你最后的杰作。我有个感觉,823号嫌疑犯正变得越来越自大,说不定这次在教堂就会逮住他。”“你看起来还挺好的。”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实际上,他的情况并非如此。莱姆笑了,但旋即又收敛起笑容。“我很累了,而且也受了伤。该死,我想我在医生认为不可能的地方受了伤。”“照我说的做,先睡一觉。”莱姆想用鼻子哼一声冷笑,但发出的声音却虚弱无力。莎克丝真不喜欢看到他这个样子。他干咳了两下,低头看看神经刺激器,又对莎克丝做了个鬼脸,似乎为自己不得不依赖这机器维持生命而感到难为情。“莎克丝……我不认为我们还有机会合作了。我只想说,你的前途一片光明,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好,等我们抓住那混蛋,我会再回来看你。”“一言为定。我很高兴昨天早上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是你。除了你,我不愿和任何人一起走格子。”“我……”“林肯,”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莎克丝转过身,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正好奇地环视房间,一一打量那些设备。“看来,这里好像发生过什么刺激的事。”“医生,”莱姆向那人打着招呼,脸上绽放出愉悦的微笑。“快请进。”他大步迈入房间。“我接到汤玛士的通知,他说情况很紧急,是吗?”“威廉·伯格医生,这位是艾米莉亚·莎克丝。”莎克丝明白,她在莱姆的世界中已经可以算是不存在了。不管他还有多少话没说——她觉得一定有,而且可能有很多——都只能留待以后再说了。她走出房间。汤玛士站在外面的走廊上,在她身后关上房门。这个年轻人,在任何时候都是那么彬彬有礼。他停顿了一下,向莎克丝点点头,示意她走在前面。当莎克丝走进户外热气蒸腾的夜色中时,忽然听到附近有个声音在招呼她。“对不起?”她转过身,发现彼特·泰勒医生一个人站在一棵银杏树下。“我能和你谈谈吗?”莎克丝跟在泰勒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几户人家。“什么事?”莎克丝问。泰勒倚靠在一面石墙上,又不自觉地用手抚弄了一下头发。莎克丝想起自己已不知道有多少次只用一个字或一个眼神就镇住男人。就像过去经常想到的那样,她心想:美丽是一种多么无用的力量。“你是他的朋友,对吧?”医生问她:“我的意思是,你和他一起工作,但同时你也是他的朋友。”“是吧,我想应该算是。”“刚刚走进去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谁吗?”“我记得他叫伯格,也是一个医生。”“他说过他从哪里来吗?”“没有。”泰勒抬头望着莱姆卧室的窗户,沉默了一会儿后,才又问:“你听说过忘川协会吗?”“没有。啊,等等……那是一个主张安乐死的团体,对吗?”泰勒点点头。“林肯所有的医生我都认识,但从来没听说过伯格这个人。我在想,说不定他是他们的人。”“什么?”他还打算找他们谈……这么说,泰勒和汤玛士的对话指的就是这件事了。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她感觉整个人有点轻飘飘的。“他……他以前很认真地谈起过这种事吗?”“恩,当然。”泰勒叹了口气,抬头望着灰暗的夜空。“当然谈过。”他低头瞥了一眼莎克丝的姓名牌。“莎克丝警官,我花了很多时间,试图打消他这个念头,几乎每天都在劝他。但是,我做现在这一行已经很多年了,我知道瘫痪病人的脾气有多倔强。也许他肯听你的话,哪怕只听近几个字也好,我在想……你能不能……”“可恶,莱姆!”她嘀咕了一声,转身就往回跑,把话说了一半的医生一个人扔在了人行道上。她奔回莱姆家的大门口,正赶上汤玛士出来关门,她从他身边推门就往里闯。“我把笔记本忘在上面了。”“你的……”“我马上下来。”当汤玛士转身追她的工夫,她已经冲上楼梯。汤玛士一定知道她在撒谎,因为他奔上楼时一步就跨了两级台阶。不过,汤玛士还是领先他很多,当她推开莱姆卧室的房门时,汤玛士才刚赶到楼梯顶。莎克丝直冲进去,把莱姆和那个医生都吓了一跳。医生正靠在桌子旁边,双臂交叉在胸前。莎克丝关上房门,扣上锁,逼得汤玛士在外面一阵狂敲。伯格转身面向她,皱起眉头,对她的举动大为不解。“莎克丝!”莱姆吼道。“我要和你谈谈。”“谈什么?”“谈你。”“晚点再说”“要多晚,莱姆?”她讥讽地问:“明天?下星期?”“什么意思?”“你要我预约时间吗?也许,下星期三怎么样?到时你有办法如期赴约吗?那时你还在吗?”“莎克丝……”“我现在就要和你谈,单独谈。”“不行。”“既然如此,我就只有来硬的了。”她说着走向伯格。“你被逮捕了,罪名是企图协助他人自杀。”接着便是“喀、喀”两声,手铐在空中划过一道银光,牢牢地铐在医生的手腕上。她猜想这栋建筑物是一座教堂。卡罗拉·冈兹躺在地下室的地板上。一道阴冷的光线斜射在墙上,照亮了一张画工拙劣的耶稣像和一堆发霉的圣经故事读本。房间中央摞着五六把小椅子,她想,大概是给主日学校的孩童准备的。她双手扔被铐着,嘴巴也被封住。那人还用一根四英尺长的晾衣绳,把她绑在墙边的水管上。离她不远有一张高大的桌子,她看到上面有一个大玻璃瓶。如果她能把玻璃瓶打破,也许就能用碎玻璃割断晾衣绳。桌子离她有一段距离,但她侧身躺在地上,扭动身体,像毛毛虫一样一点点地向桌子靠拢。这个动作让她想起了佩妮,想到她还小的时候,就像这样在她和隆尼之间来回滚动。她一想到自己的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那个恐怖的地下室里,就着急地哭出声来。佩妮、维尼熊、钱包。一时间,有那么一霎短暂的时刻,她垮了下来,只希望自己从没有离开过芝加哥。不,不能这么想!赶快停止这种懊悔的念头!这样做是绝对正确的。你这么做是为了隆尼,也是为了你自己。他会为你自豪。凯蒂已经这样对她说过上千遍了,她自己也深信不疑。再挣扎一下。她离桌子又近了一英尺。她头晕目眩,无法有条理地思考。她的喉咙因极度干渴而刺痛。空气中的真菌和阴湿的气味,也同样刺激着她的呼吸道。她又向前爬近了一点,然后侧身躺着,调整呼吸,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张桌子。看来似乎毫无希望。她心想,这样做又有什么用?她又想到,佩妮此时心里在想些什么呢?你这个杂种!卡罗拉心想,我一定要宰了你!她扭动身体,试图在地板上再往前挪动一些,但换来的却是失去平衡,背部直接着地。她张大嘴巴,很清楚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不好!随着响亮的一声“啪”,她的手腕折断了。她透过被封住的嘴巴发出一声尖叫,就昏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当她醒过来时,她感到体内涌起一股强大的反胃感觉。不行、不行、不行……她一吐就死定了。在嘴巴被封住的情况下,这是必然的结果。要忍住!忍住!可以的,你一定办得到。又来了……她干呕了一下,接着又一下。不行,忍住!她仰头伸直喉咙。忍住……忍住它……她做到了。通过鼻子呼吸,把心思集中在凯蒂、埃迪和佩妮身上,集中在那个装有她全部珍贵财产的黄背包上。她在心中注视着它,从不同的角度描摹背包的形状。她的整个一生都在那背包里,还有她的新生。隆尼,我不想夸张,我来这里全是为了你,亲爱的……她闭上眼睛,只想着:深呼吸。吸气,呼气。终于,反胃的感觉被压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她感觉好了一点,虽然折断的手腕疼得她不停地哭泣,她还是努力以毛毛虫运动向桌脚爬去。她前进了一英尺,又一英尺。她感觉“砰”地一声,脑袋撞上了桌脚。她总算碰到它了,不过也已无法再向前贴近一步。她把头前后摆动,用力撞击桌脚。她听见那个玻璃瓶在桌面上滑动,瓶中的液体洒溅了出来。她抬头往上看。桌面边缘出现了一小部分瓶身。卡罗拉把头尽量向后仰,又一次用力撞向桌脚。不好!她把桌子撞出了她能够得着的范围。那个瓶子摇晃了几下,还是留在了桌面上。卡罗拉想再把晾衣绳弄松一些,但已经办不到了。该死,哦,真该死!她绝望地抬头看向那个肮脏的瓶子,忽然发现瓶子里充满了液体,上面还漂浮着一个物体。那是什么东西?她又咯吱咯吱地扭动身体,往墙边退回一两英尺,然后抬头望去。好像里面有个电灯泡。不,不是整个灯泡,而只有灯丝和灯头,固定在一个底座上。一条电线从底座伸出,连在一个你出门度假时留在家里自动开关电灯的定时器上,它看上去很像……炸弹!她突然警觉,空气中有股淡淡的汽油味。不,不……卡罗拉拼命扭动身体,以最快的速度远离那张桌子。她退到墙边,绝望地哭泣起来。墙边有一个档案柜,可以给她一些保护。她用力把脚缩到柜子后面,在惊慌之中又猛然伸开,一下子使身体失去了平衡。在万分恐惧下,她知道自己即将再一次背部着地。不,别倒下,不要……她奋力稳住平衡,保持身体的绝对静止,就这样僵持了很长时间。她哆哆嗦嗦着想把重心往前移,结果还是摔倒了,身体重重地压在被反铐的双手上,已经折断的手腕承受不过如此沉重的负荷,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立刻传遍她的全身。值得庆幸的是,她再一次昏了过去。第三部 巡警之女巡警之女(15)26“不行,莱姆,你不能这么做。”伯格看上去有些紧张。莱姆原以为,凭他干这一行这么多年的阅历,像这样的突发状况应该见多了才是。对伯格而言,他最大的麻烦不是那些想死的人,而是那些想让所有人都活下去的人。汤玛士还在用力敲门。“汤玛士,”莱姆喊道:“这里没事,你不用管我们。”然后,他又对莎克丝说:“我们两个刚才已经说过再会了,破坏这种完美的道别真是太糟糕了。”“你不能这么做。”是谁走漏了消息?可能是彼得·泰勒。泰勒医生一定猜到他和汤玛士在说谎。莱姆看见莎克丝的目光瞟向桌子上的三样东西——白兰地、药丸和塑料袋。此外,还有一根橡皮筋,就和莎克丝现在还绑在鞋子上的一样。(他不记得有多少次,从犯罪现场回到家,发现布莱妮盯着他鞋子上的橡皮筋,是厌恶吗?“老实说,林肯,所有人都以为我丈夫买不起新鞋,不得不用橡皮筋固定鞋底。)“莎克丝,把医生的手铐解开,我不得不再一次请你离开这里。”她爆发出一阵大笑。“很抱歉。这是发生在纽约的刑事犯罪,检察官也会认定这是一起杀人案件,他一定会这么做。”伯格说:“我只是和病人讨论一下而已。”“所以至今为止,我只是以‘企图杀人’的罪名拘捕你。不过,我也许可以把你的姓名、指纹输入国际犯罪资料中心,查查看你还有哪些案底。”“林肯,”伯格立刻求救,有点慌了。“我不能……”“我们还是照计划进行。”莱姆说:“莎克丝,劳驾。”莎克丝跨开双脚,两手叉在苗条的纤腰上,俊俏的脸庞上一副蛮横的表情。“跟我走吧!”她冲着医生吼道。“莎克丝,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重要。”“我绝不会让你自杀的。”“让我?”莱姆被激怒了。“让我?我为什么要经过你的同意?”伯格说:“小姐……莎克丝警官,这是他的决定,而且是双方自愿的。林肯对这方面的认识,比我遇到过的所有病人都深刻。”“病人?我看是被害人吧?”“莎克丝!”莱姆叫了起来,语气里透着掩饰不住的绝望。“我费了整整一年的工夫,才找到有人愿意帮我。”“也许因为这是错的,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莱姆?在案子正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如果我再发作一次,一旦中风的话,我可能会失去与人沟通的能力。说不定我会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一动也不能动地躺上四十年。而且,除非我脑死亡,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帮我拔下维持生命的针头。至少,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表达我的决定。”“可是,你为什么要死呢?”莎克丝脱口而出。“为什么不呢?”莱姆回答:“告诉我,为什么不?”“这……”要在自杀这个话题上展开辩论,莎克丝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因为什么,莎克丝?”“因为这是怯懦的行为。”莱姆笑了起来。“你想辩论吗?莎克丝?你要吗?对,你说的好,‘怯懦’。这让我想起托马斯·布朗爵士(SirThomasBrowne,1605-1682,英国医师和作家,他的散文以文辞华丽著称。——译者)的话:‘当生存比死亡更恐怖时,活下去才需要真正的勇气。’勇气往往出现在无法克服的逆境面前……一句对活下去的经典描述。但是,如果这是事实,那么病人在手术前何必需要麻醉?为什么要有阿司匹林出售?为什么百忧解在美国是医生开得最多的药?对不起,和疼痛比起来,什么东西都比它好。”“可是你现在并不痛。”“你是怎么定义疼痛的,莎克丝?说不定什么感觉都没有的人,也会感觉到疼痛。”“你还能做很大贡献,在刑事鉴证领域、在历史知识上,没有人比得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