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他被告知九点三十分上楼,并守在自己的门口监视。原因是,预计空幻之人首度上场的时间,即在不久之后;事实上,空幻之人出场迟了些。注意这里的矛盾之处。米尔斯听到的是九点三十分,而曼根却是十点钟!理由很明显,因为楼下必须有人作证,访客确实是从大门进来,证实杜莫的说法。不过,曼根可能会对此访客心存好奇,他说不定会盘问空幻之人……除非葛里莫先戏谑的告诉他,访客很可能不会来,或者,说访客不会在十点以前抵达。总之,目的是降低曼根的警戒心,甚至还得让他犹豫的够久,好让空幻之人走过起居室,并且顺利上楼;而万一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就把曼根和萝赛特反锁于室内。” “至于其他人:安妮外出,德瑞曼嘛,给他一张演奏会的票便可打发,伯纳比当然在打牌,贝特斯去剧院。于是,魔术舞台已经清好场子,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九点钟之前(大概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屋子,他由地下室的通道,直接来到大街。不过,麻烦之事自此开始降临。大雪已经下了好一阵子,这情形和原来的计划相反。但葛里莫却不在乎。他自认可以把事情摆平,然后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届时大雪仍在飘落,他离去所留下的足迹自然会被掩盖;而且稍后的计划——访客被判定从窗户垂荡逃逸——也不会引起为何没留下足迹的疑窦。无论如何,这个计划对他事关重大,绝不能就此罢手。” “他离家时,身上带着无法追踪的老式科尔特手枪,总共就装了两颗子弹,我不晓得他戴了什么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浅黄色的大衣,上头还点缀着亮眼的花呢小斑点。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几号。买它的原因是,一来,没有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万一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人料到是他。他——” 哈德利突然打岔。 “等一下!那件会变色的大衣呢?变色这事可比外出杀人发生得早。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能否请你忍耐片刻?一旦说到魔术的最后一幕时,答案自然会揭晓;这也是魔术的一环。好啦,去见佛雷是葛里莫此行的目的。他应该和佛雷相谈甚欢了一会儿。他可能这么说:‘老弟,你得搬离这鬼地方!你现在可以优哉游哉,无需工作了;让我来帮你打理一切。干脆,这些没用的飞舞你就扔了,搬来跟我住如何?你写张字条,告诉你的房东,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给他啦!’拉里拉杂扯这么多,你们瞧,目的就是要佛雷写给房东那张语焉不详的字条:‘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发现佛雷身亡,手边又有把枪,那张字条自然被视为自尽的遗言。”菲尔博士倾身向前。 “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枪口直接堵在佛雷胸膛,然后面带笑容的扣下扳机。”“当时,他们俩在那栋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过了,那墙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坚实。房东又住在老远的地下室里,他老先生是卡格里史卓街上,最没有好奇心的人。他对枪声根本充耳不闻,更别提枪口是紧贴着佛雷的胸膛发射,声音自然会低沉些。计划中,此时离尸体被发现的时刻,应该还有一阵子;而且绝对在黎明之后。于此际,葛里莫会做什么?杀了佛雷后,他会用枪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轻微的伤痕,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子弹深入体内——从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们知道,此人拥有蛮牛般的体魄,以及恶棍似的胆识。接着,他把枪置于佛雷身边,冷静又急速的以手巾或棉布缠绕伤口。伤口势必位于大衣内面,且划过衬衫;下一步即是用胶布包扎,然后等待时机到来,以便回家进行他的魔术秀,借此伪装佛雷曾到此一访。如此一来,从佛雷开枪射他,随即回到卡格里史卓街,在用同一把枪自杀等等,没有任何验尸法官,会对这些说法起疑。我讲的够清楚吗?此案就是这样被倒行逆施了。” “葛里莫的‘计划’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计行事,这将是一桩精巧的谋杀;我甚至怀疑,届时我们能否识破佛雷并非自杀的诡计。不过,整个计划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个难题:万一有人目睹到佛雷的访客——不必认出是葛里莫,只要有人看见便行—— 那么事情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此时自杀的推论,遂难以成立。街巷甚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仅有一处,大门就在烟草店旁边。而葛里莫穿的大衣极为炫耀,他以前还穿它来此勘查环境(对了,前些日子,那烟草商杜勃曼看过他在此处闲荡)。后来,他发现难题的解决之钥,就在伯纳比的秘密公寓里。”“你们想想,若有人知道伯纳比在卡格里史卓街有间公寓,那么此人非葛里莫莫属吧? 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还怀疑他作画是别有用心。葛里莫不但心存猜疑,他还跟踪伯纳比。一个人若有着莫名的危机意识,他一定会随时提高警戒。他当时知道那间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萝赛特有公寓钥匙。于是乎,当时机成熟,构想成型后,他便去萝赛特那儿偷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和佛雷的住所,正好都在卡格里史卓街的同一侧。那里的房子是并排而建,连屋顶也是紧密相邻;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顶上,跨过矮围墙,便可从巷尾一路直达街头。何况,两人刚好都住在顶楼。回想一下,去伯纳比公寓的时候,你们还记得,顶楼套房的出入门,是在楼梯旁边吧?”哈德利点头示意。 “是的,没错。楼梯尽头还有个短梯,可通往屋顶上面的天窗。” “正是如此。还有,佛雷房间的外头,也有个驻脚台,踏上去即够得到天窗,由此便可登上屋顶。葛里莫要到卡格里史卓街,一定是走后巷——从伯纳比公寓的窗户,我们看过那条巷子——所以才没在街上现身。他走进后门(就像伯纳比和萝赛特一样),直上顶楼,再从那儿爬上屋顶。然后他沿着每层楼的屋顶行走,来到了佛雷的住处,再由天窗着地,就是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去自如。此外,他也很清楚,当晚伯纳比一定在别处打牌。” “就在这时候,事情出了状况。他必须赶在佛雷回来前,先到佛雷的住处,因为不能让佛雷怀疑他为何要踏着屋顶而来。不过我们知道,佛雷早就有所怀疑。谁叫葛里莫居然要求佛雷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索回来——葛里莫需要这绳索,作为捏造佛雷借此逃逸的假象。或者是,在过去的几天中,佛雷曾看到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闲晃;说不定还见着他在屋顶上闪躲回避,并快速往伯纳比公寓走去,因而佛雷认为,他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之处。” “九点整,在煤气灯照明的房间里,两兄弟碰头了。他们谈些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且也永远不会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葛里莫平息了佛雷的疑虑;谈话气氛变得宾主尽欢,以前的过节仿佛不复存在;葛里莫是谈笑风生,并说服佛雷写张字条给房东。这时候——” “你所说的我通通没有意见,”哈德利含蓄的说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些事?”“葛里莫跟我们说过。”菲尔博士说道。 哈德利闻言后,双眼直瞪着他。博士继续说: “确实如此。我突然发现自己犯下的错误时,当下我就明白了。你们也会如此的。且让我们继续。” “佛雷写完字条,穿戴帽子和大衣,准备要离去;因为葛里莫要让情况看起来,像是佛雷从外头回来后,再开枪自尽,换言之,是要制造佛雷刚从葛里莫府邸回来的错觉。他们俩正要动身,这时葛里莫倏然出手。” “或许佛雷潜意识里仍有防备,或许他曾转瞬间冲向门口,因为他自知不是葛里莫的对手,也或许两人发生扭打缠斗;这我们都不得而知。总之,佛雷突然转身背向葛里莫急于脱困,而持枪抵在佛雷大衣上的葛里莫,此刻却犯下可怕的失误。他开枪了,但那子弹却未打中正确位置。原本应该一枪穿心,结果是击中左肩胛骨下侧。两件枪击案虽是一前一后,但此枪伤和后来让葛里莫致命的伤口,几乎完全雷同。枪伤虽然严重,但都不至于当场毙命。同样的死亡模式,却先后发生在这对兄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啊。” “佛雷应声倒地,毫无招架之力,而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不然葛里莫可能马上再动手了结掉他。但在那一刻,葛里莫一定惊骇得乱了方寸。就是这样,他的全盘计划已毁于一旦。在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还能开枪射伤自己吗?如果不能,那是上帝保佑。但更糟糕的是,在子弹乍发,佛雷还未反应过来的那个当下,他曾开口大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也以为会有人闻声追赶过来。” “在这个紧张的时刻,幸好他还有足够的理智和勇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当时佛雷已动弹不得,正好手也横放在脸边。他连忙把枪塞进佛雷手中,并拾起那卷绳索。尽管出了差错,但计划还得照旧进行。而且他也很清楚,绝不能在浪费时间,也不能再发出枪声,以免别人听见。他急忙冲出房间。” “屋顶,没错!屋顶是他唯一的机会。他仿佛听到四处追赶而来的鼎沸人声;搞不好,记忆中匈牙利山脉下暴风雨肆虐中的三座恐怖墓穴,都瞬间苏醒过来了。在他的想象中,众人已发现他,并且冲过屋顶来追逐他。所以,他急奔进伯纳比公寓屋顶的天窗,然后躲入伯纳比幽暗的公寓里。直到此刻,他的机智才逐渐恢复……” “然而,在这段时间内,还发生了什么事?皮尔·佛雷伤得很重。但他的身体犹如铁打的一般,当年能在活埋中硬撑过来,现在也不例外。凶手已经走了,但佛雷绝不会就此屈服。他必须找人帮助,他得去……” “去找医师。哈德利,昨天你问我,为何佛雷要从街头走向另一端的死胡同。因为(如同你在报纸上读到)医师住在那里。后来,他也的确被送到那家诊所。他自知伤得极重,但他还未被击倒!他站起身,仍将帽子和大衣穿戴好。这时,枪还在他手中,他顺手把它塞入口袋,因为也许还用得着。他力求脚步稳定的走下楼,来到寂静无声的街巷。 看来枪声并未引起任何骚动。他走着……” “你可能会问,他为何走在街道正中央,而且足迹完整呈一直线?最合理的解释是,他并非要去拜访某人,而是他知道凶手一定躲在附近,他希望给凶手致命一击。他自认情况对他有利。在他前方,有两个人走得极快。他经过了有亮光的珠宝店,看到右前方的街灯……” “但是,同一时间里,葛里莫在干吗?他没听见追逐声,不过心里还是半信半疑。他不敢回到屋顶上察看。可是,且慢!假如已经引发什么骚动,他只要走到街上一看,马上便可分晓。他可以走下楼来到正门,往外窥看,望望街道,不是吗?不会有任何危险的,反正伯纳比的公寓根本无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并轻轻打开门,他的大衣未扣上,显然可见身上缠绕着绳索。他一打开门,门旁的街灯亮光全照在他身上,刚好面对着某人——这个缓慢走在街道中央的人,便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栋屋子里弃之而去的那个死人。而就在这最后一刻,兄弟俩又面对面了。” “在街灯的照耀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攻击目标。身心既痛苦又兴奋的佛雷,终于崩溃发狂,他毫不犹豫的放声大叫。他叫喊的字眼正是:‘这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他举起同一枝手枪发射。” “佛雷的最后一击,可说是竭尽所能。鲜血立即从他身上溢出,而他自己也明白。他再次尖声喊叫,原本试图往葛里莫身上投掷手枪(这时已无子弹),却脱手向后飞出,随即他就迎面倒地。两位老弟,这一枪,便是三位证人在卡格里史卓街听见的枪声;也就是这一枪,在葛里莫及时关门之前,已穿入他的胸口。” 三口棺材 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然后呢?”当菲尔博士中断叙述,并垂首皱眉时,哈德里催促着。 “理所当然的,三位证人都没看到葛里莫,”菲尔博士喘着气,停顿了许久才说道,“因为他未曾跨出正门,也未曾跨出门前阶梯,而且距离那死于荒凉雪地中央的男子,至少超过二十尺之远。佛雷已有伤在身,激动之下所引发的身体痉挛,益发让伤口喷血。因此,针对伤口所作的推论,全是白费工夫。凶器上面当然也没有指纹,因为它坠落于地,积雪便将指纹擦掉。” “一点也没错!”哈德利说到,沉稳的口吻像是发表声明,“完全符合所有的情况,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接着说吧,葛里莫后来呢?” “葛里莫藏身于门后。他知道自己胸口中枪,但自认伤势无大碍。比枪伤更恶劣的形势他都能幸存,现在这个算得了什么,何况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反正,结果都一样,他本来就准备在自己身上弄个伤口;照理说,他应该高声欢呼竟有这等好事。但他只觉得自己的计划全都毁了!(他如何得知,珠宝店的时钟走得太快?他甚至不知道,刚刚走在街上并向他开枪的佛雷,现在已经一命呜呼。当他以为运气已离他而去,哪晓得好运——拜珠宝店时钟之赐——就在他身边,但这一切,他又怎么能知道呢?)他只晓得,佛雷不会在楼上的小房间被发现,死因也不会是自杀。佛雷——也许命在垂危,但他还能开口说话——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身旁还有闻声而来的警察。葛里莫完蛋了。这下子,佛雷可不会保持沉默了,而葛里莫正一步步走向绞刑架,除非他能临危不乱,才可绝地逢生。” “枪声后的那一瞬间,这些怪念头一股脑儿地全涌上他的心头。他不能待在这阴暗的走廊。他最好检查一下伤口,并且确保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去哪里好呢?当然是楼上伯纳比的公寓。他爬上楼,打开房门,并且打开电灯。他身上仍缠绕着绳索……这东西没啥用处了。既然现在佛雷正在和警察打交道,想要伪装佛雷拜访过他,是不太可能了。他卸下绳索,随手便扔。” “接着是察看枪伤。黄色花呢大衣的里层沾满血迹。连大衣内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但这伤口影响不大,他有手巾和胶布,他可以自行止血,就像只在斗牛场上格斗的骏马。卡洛里·葛里莫是杀不死的,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着伤口格格轻笑。他心情笃定,而且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他动手自我疗伤(伯纳比公寓里的浴室,因此残留着血迹),并且试着集中心智思考。现在几点了?天哪!他耽搁太久了,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他得马上离开,趁着他们逮到他之前赶回家……他就这么一走了之,放任电灯亮着。当晚一先令的电力何时用尽,电灯何时熄灭,我们不得而知。总之,四十五分钟后,萝赛特看见灯光仍旧亮着。” “不过我猜,葛里莫一边赶路,一边脑子已经完全清醒。他会被捕吗?看来是无可避免了。是否有什么漏洞呢,即使是极渺茫的一线生机?你们瞧,不管葛里莫是什么样的家伙,他无疑是个战士。他精明狡猾,极具戏剧性,想象力丰富,习惯冷眼旁观,是个通晓人事情理的大恶棍,但是别忘了,他依然是个战士。你们知道,他绝非无恶不作的坏蛋。没错,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但我怀疑他是否下得了手杀害朋友以及自己心爱的女人。无论如何,真的无计可施了吗?其实,是有一个办法,不过可行性极低,几乎可说是没多大作用,但却是唯一的法子。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假装佛雷已拜访过他,并且在他家送了他一枪。枪还在佛雷手上;何况,葛里莫自己和他的家人,皆可作证他整晚并未外出!而且,他们还可以发誓看见佛雷真的来找他——虚虚实实,就让该死的警方去求证吧!有何不可?可是雪呢?雪已经停止下了,佛雷不可能留下脚印,而那条要栽赃给佛雷的绳索早就丢了。然而,他还是有一半的胜算,即使是个孤注一掷的赌注,也是最后能使出的手段……” “佛雷开枪射他的时间,约莫是九点四十分。所以他回到家的时间,应该是九点四十五分,或是再晚一会儿。进入房内如何能不留下足迹?简单!难不到这个体格壮硕如牛,身上枪伤又微不足道的人。(对了,我相信他原本伤得不重,如果他没有硬撑着干了些事,现在一定活得好好的,正等着绞刑伺候;待会儿你们就会明白。)他本来的计划是经由地下室前的楼梯,来到凹庭通道,再穿过通道门进入屋内。这该怎么做呢?连接凹庭与地面的楼梯,自然是覆盖了一层积雪。不过,通地下凹庭的楼梯就紧邻隔壁的房子,没错吧?楼梯底部的地下室门口不会积雪,因为上头有一个突悬的设计——大门前的阶梯是悬托的。如此一来,地下室通道门前就不会有积雪了。如果他可以下去而不留足迹……” “他可以的。他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走近屋子,装成好像是要去隔壁一样,然后直接从楼梯上面往下跳,双足着陆于那不会积雪的小空地。我还记得某人说过,在门铃响起之前,曾听到像是有人坠地的撞击声?” “若是这样,他就按不到大门门铃!” “喔,可以的,他按了——只不过是从屋内按的。他走进地下室门口进入屋子后,便上楼和等候他的厄奈丝汀·杜莫会合。随即两人开始变魔术。” “很好,”哈德利说道,“终于来到魔术的部分。它是怎么变的?你又如何知道它是怎么变的?” 菲尔博士坐回椅子,两掌手指尖轻轻互碰,仿佛正在整理思绪。 “我怎么知道的?嗯,第一个灵感是来自于油画的重量,”他懒洋洋的指着那靠在墙上且被划花的大型油画。“是的,就是那幅画的重量。本来觉得他无关紧要,知道我想起来……” “画的重量?哦,那幅油画,”哈德利咆哮着,“我都忘了。它到底跟这桩坏勾当有何相干?葛里莫想拿它干吗?” “哼,哈,是的,你知道,这就是我感到纳闷之处。” “但是那油画的重量,老天!它可没多重啊。你光凭一只手就能够举起它,甚至还可以悬空翻转它。” 菲尔博士奋起端坐。 “正是如此。你说得没错。我用一只手举起它,而且还将它旋转了一下……既然如此,当时为何需要两个壮汉——一个车夫,一个帮手——来搬它上楼呢?” “啊?” “是这样的阿,你也知道。葛里莫从伯纳比工作室搬走油画时,轻轻松松就把它拎下楼了。然而,到了下午,他带着同一幅画回到这里时,却得动用两个人来搬上楼。是什么原因,让这幅画突然变重了?油画并未裱上玻璃框——你自己也看到了。早上葛里莫买了画,下午他带画回家,其间他人在什么地方?它夹带了一个不是闹着玩儿的庞然大物回来。不然,葛里莫为何坚持非要包装油画不可呢?” “若说他利用这幅画作幌子,借机夹带某样东西上楼的话,这推论一点也不牵强。包装纸内是大有文章。这玩意非常大,宽七尺长四尺……嗯……” “那里面不可能藏了东西,”哈德利驳斥,“不然的话,我们会在这间书房里找到它,不是吗?而且,不管怎么说,这东西势必完全扁平,否则藏在包装纸里,一定会被注意到。什么样的物体会大到宽七尺长四尺,但厚度却薄到置于油画包装纸内能不被发现?什么东西的体积可以和油画一样庞大,却又可以让你随意把它变不见了?” “镜子。”菲尔博士说道。 众人震撼的良久说不出话来。随后哈德利猝然起身,菲尔博士则疲倦的继续说道:“只要顺着烟道将它往上塞入宽阔的烟囱里——我们不是都曾经把拳头伸进去——让镜子的一角顶住烟囱内弯折处的凸台,就可以偷天换日的让他消失。你根本不需要魔力,只要有一只强壮的臂膀就能办得到。” “你的意思是,”哈德利嘶叫着,“那是一个该死的舞台花招……” “一个全新的舞台花招,”菲尔博士说道,“只要你胆敢尝试,保准实用又精彩。现在,你们环顾这个房间。看到门了吗?在房门正对面的墙上,你们看到了什么?” “啥都没有,”哈德利说道,“我是指,在那面墙上,葛里莫撤除了一部分的书柜。现在那块空间是空荡荡的,除了镶板壁墙之外,什么都没有。” “完全正确。此外,从房门至壁墙之间的直线区域内,你们有看到任何家具吗?” “没有,全都清掉了。” “所以,假如你们找在外面走廊往书房里头看,不会看到家具,只会看到黑色地毯,以及后面一排没挂东西的橡木镶板壁墙?” “是的。” “那么,泰德,开门探头往走廊看,”菲尔博士说道,“外头的墙和地毯看来如何呢?”兰波当然清楚室外的景象,但他还是假装看了一下。 “没什么两样,”他说道,“护壁地板上铺了一层颜色单一的地毯,和这书房地毯是一样的,走廊上同样是镶板壁墙。” “正是!哈德利,”菲尔博士的声音依然是提不起劲,“镜子就在那边的书柜后面,你可以把它拉出来。昨天中午,德瑞曼在烟囱里面找到它后,就一直放在书柜后头。德瑞曼会突然中风,全是因为他奋力将高处的镜子抬下来。我们来做个实验。屋子里的人,应该不会上来打扰我们,就算有人要上楼来,我们也可以及时阻止。哈德利,你把镜子搬出来,并且放在房门内——位置差不多是你打开门(从走廊要进入书房,门是往室内右侧方向转开),门框的最外边缘向内旋转时,离镜子还有几寸的空间。” 刑事主任费了一番手脚,才将书柜后的东西推出来。它比服装店专用的回旋镜还大,事实上,这面镜子和房门比起来,长与宽皆多了好几寸。它的基底平放于地毯上,面对它时,其右侧设有大型的回旋基座,笔直的撑起整面镜子。哈德利好奇的端详它。 “把它放在房门内?” “是的。待会只要推开房门一点点距离,最多仅能看到几尺宽的缝隙……试试看!” “我懂了,不过你这么做……嗯,坐在走廊另一端房间里的人,也就是米尔斯,可以不偏不倚的在镜子中央看见自己的反影。” “看不见的。这个角度不行——门再关小一点,这样就够了;别恼火,先试我的法子——我不要房门倾斜成那样的角度。你会明白的。你们俩到米尔斯的房间就位,我来调整镜子。听到我的呼喊声后,你们再往这里看。” 哈德利嘀咕抱怨此事愚蠢至极,尽管如此,他还是满怀兴趣,尾随兰波离去。他们的目光始终避开书房,直到听见博士的招呼,两人才转过身来。 走廊是既阴暗又高耸,放眼尽是一片漆黑的地毯,直直延伸至尽头紧闭的房门。菲尔博士站在门外,他所摆出的架式,俨然像是举行掉塑像揭幕典礼的大胖子主席。他站的位置略偏门的右侧,背向靠着墙边,单手伸长触及门把。 “她要开始行动了!”他吆喝着,迅速的打开门——停顿片刻——又把门关上。“怎么样?你们看到什么?” “我看见房间内部,”哈德利回答,“或者我以为我看到这般景象。有地毯,还有后面那座墙。房间看起来似乎很大。” “根本不是如此,”菲尔博士说道,“事实上,你在镜中看到的是,你拿到门右侧延展而去的整片镶板壁墙以及地毯。这即是为何房间看起来似乎很大,你看到的是两倍长度的反影。你们知道,镜子的面积比门还大,由于房门是朝室内右侧方向打开,因此你们看不到门的反影。如果仔细观看,你们会瞧见门框上沿处有一行像阴影般的平行线条。那是因为门框上沿比镜子还低上一寸,遂无可避免得以入镜中。但是你们的注意力,会全集中在所见的物体上……你们看清楚我了吗?” “没有,你站的位置太过去了。你将手伸到门把上,而且背对着我们。” “没错。当时杜莫就是这样站着。解释整个机关手法之前,我们来做个最后的试验。泰德,你坐到桌后的椅子上,也就是米尔斯当时所坐的位置。虽然你的个子还比他高,但无损于这项说明。待会儿我会站在门外,房门会打开,我会看着镜中的自己。无论是从正面或背面,你都不可能把我认错;不过,我会随即产生明显的变化。总之,只要说出你所见之事即可。” 在鬼魅的朦胧光线中,房门敞开,气氛是怪诞得令人毛骨悚然。一个立于房门内的菲尔博士,居然和另一个站在门口的菲尔博士面对面相互凝视——身形一样凝固不动,表情则是吃惊骇然。“你们瞧,我没碰到房门,”一股低沉的声音响起。若光由反影中模糊的嘴形蠕动来判断,兰波很可能会赌咒是室内的那个菲尔博士在说话。镜子犹如一面回响板,将声音共鸣回来。“某人跨刀相助为我开门、关门,这人站在我的右方。我不曾碰到门,不然我的反影也会如法炮制。快说,你们注意到什么?” “为什么——其中一个你,看来特别高大?”兰波一边打量眼前的影像,一边说道。 “是哪一个?” “就是你自己,站在走廊上的那个。” “正是如此。一来因为你我之间有段相当的距离,不过最重要的因素是,你采取坐姿。对米尔斯那种身材的人而言,我看起来可说像是个巨人了,唉?哼,哈,是的。现在,如果我很快的闪身进入门内(假设我有如此矫健的身手),同时我右方的助手也配合我,并迅速的关上门,如此一来,在这个叫人眼花缭乱的幻觉中,门内人影似乎是要——”“跳到你面前来阻拦。” “没错。如果哈德利已无疑问,两位请过来看看其他的证据。” 他们俩再度回到书房内,哈德利将偏斜的镜子往后挪移,菲尔博士则一屁股坐入椅里,并且喘着气叹息。 “各位,我很抱歉。从米尔斯先生细心审慎,有条有理且精确无误的证词中,我老早就应该看出真相。我来试试能够重复他那精确的叙述。哈德利,帮我核对一下。”他绷着脸,用指关节轻敲自己的头。“好像是这样——” 她(杜莫)正要敲门,我惊愕的目睹有个高个子男人,尾随她直接上楼。她一转身,立刻看见他。她马上说了一些话……高个子男人毫不理会。他径自走向门口,不疾不徐的翻下大衣衣领,取下帽子放入大衣口袋…… “各位,你们懂了吧?他非得这么做,因为若要秀出室内的身影,他必须是穿着睡袍,所以反影不该戴帽,衣领也不可翻起。我实在很好奇,他的举动既然如此有条不紊,为何没有把面具摘下来——” “对了,面具呢?米尔斯说他未曾——” “米尔斯没看到他摘下面具。我们继续追随米尔斯的证词,待会儿我在告诉你原因。”杜莫太太高声嚷叫,畏缩地后退靠在墙边,然后迅速开门。此刻,葛里莫教授现身于门口—— “现身了!他的魔术就是这样变出来的。咱们这位思考井然有序的证人,令人难堪的全说对了。而杜莫呢?在这里她出现了第一个破绽。一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虽然面对可怕的陌生人物,但在她前面房间里的男人,是可以挺身保护她的,她不可能下的后退缩在墙边;她应该冲向房门寻求庇护才对。总之,再来看看米尔斯的证词。他说葛里莫没戴上眼镜(戴着面具,当然无法再戴眼镜)。但是我认为此时此刻,房间内的人把眼镜戴上,才是正常的反应。 葛里莫——依据米尔斯的说法——在这段时间里完全静止不动;他的表现像是个局外人,自始至终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接下来的证据,可以让凶嫌百口莫辩。米尔斯说道:”我当时的印象是,杜莫太太虽然靠在墙边直发抖,但在陌生人进房后,她却把门关上。我 还记得,她的手就放在球形门把上。“这太反常了!当时她还矢口否认,但米尔斯说的没错。”菲尔博士以手势示意。“我们就此打住,再多说也是无益。在这里,我碰到了棘手的难题:假如葛里莫是独处于室内,而且是直截了当走入书房,那么他身上的衣物哪儿去了?黑色的长大衣,棕色的遮檐帽,甚至那副假面具,都跑哪里去了?它们全不在书房里。然后我想起来了,厄奈斯汀的职业是为芭蕾歌舞剧缝制服装;我又记起欧洛奇讲过的故事;于是我就豁然开朗了——”“啊?” “葛里莫把它们全烧了,”菲尔博士说道,“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烧掉它们,因为它们全是纸制的,就像欧洛奇描述的魔术中,消失的骑马人身穿的那件制服一样。在壁炉里烧毁真正的衣物,是既费时又麻烦,他可不能冒这个险;他必须速战速决。他们必须可以撕碎或烧毁。而烧了这么大量、宽松的白信纸——全白的信纸——是因为要将底下的有色焦片掩盖起来。什么致命的文件!哦,天哪,想得出这种推论,我真该自刎谢罪!”他挥舞着拳头,“他如何一滴血迹、一点血污都不甩落地走到存放有密件的办公桌的抽屉那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得起火烧纸……他必须除去制造‘枪声’的碎裂物。” “枪声?” “别忘了,大家都认为这个房间里曾经发生枪击。当然了,证人听到的声音,其实是鞭炮发出的巨大噪声。你们知道,德睿曼为盖伊·佛克斯之夜储藏了一些玩意,教授自是从这里偷取而来。德瑞曼找到行踪不明的霹雳炮;我猜想,此刻他突然恍然大悟,也难怪他一直喃喃念着‘烟火’。这下可好,爆炸后的鞭炮碎片会全部飞散。这些碎片全是厚实坚硬的纸板,特别难以燃烧,但它们必须烧毁于壁炉里,或者混在那些纸堆中。后来,我果真找到了一部分。事实上,我们应该早就识破根本没子弹发射的诡计。现在的弹药筒,就像是那把科尔特左轮手枪,装填的是不冒烟的火药。你可以闻得到,但看不到。然而在案发当晚,即使窗户已经打开,书房里却仍有轻烟飘渺(鞭炮所遗留的)。”“啊,好吧,我们来复述要点!葛里莫穿的黑大衣,由皱纹纸构成。它颜色黑得像是睡袍,剪裁得也像睡袍,尤其是衣领翻下时,立即变成抹光发亮的正面翻领,看来更像睡袍。此外,遮檐帽业是纸制的,其上还连附着一张假面具——因此,只要摘帽的动作干净利落,便可顺手将帽子和面具一并折叠,再塞入口袋即可(可顺便一提,葛里莫要外出杀佛雷 时,真正的睡袍已在书房内准备就绪)。而这件黑色的‘制服’,当然更早的时候,曾被轻率的挂入楼下的衣柜中,” “不巧,那件黑大衣被曼根撞见了。机警的杜莫得知此事,待曼根前脚一走,她后脚便跟上来,火速将大衣移出衣柜,并送往安全的地方置放。所以拉,她压根儿没看到黄色花呢外套吊在哪儿。那时候,黄色大衣正在楼上伴随葛里莫,准备着稍晚要喝主人一起远征呢。不过,因为昨天下午黄色大衣被人发现吊在衣柜里,杜莫当然得辩称它一直都在那儿。这即是变色龙大衣的由来。” “周六晚上,葛里莫杀了佛雷,自己也挨了一枪,然后赶回家,此后的发展,你们应该都了然于胸。魔术一开场,他和助手就碰上了大麻烦。你们知道,葛里莫迟归了。本来他预计在九点三十分以前归来,结果呢,他直到九点四十五分才回来。他耽搁的越久,分分秒秒就越迫近他告诉曼根客人来访的时间。这会儿曼根必是引颈以待访客的到来。危机已是一触即发,我可以想象得到,即使是沉着的葛里莫,这时也濒临发狂的边缘。他穿过地下室,和等候他的内应会合,然后往上疾走。那件里层沾上血渍的花呢大衣,被置入走廊衣柜里,有待事后再来料理——但永远没这机会了,因为他死了。杜莫缓慢的开门,伸出手去按门铃,并随即前来‘应门’,葛里莫则利用此空当着装。” “然而,他们终究是拖了太久。曼根还是出声招呼。葛里莫一慌张,脑子便周转不当。为了避免漏出马脚,他反而弄巧成拙,犯下大错。到那时为止,过程都还算顺利,他可不想被这穷小子的爱管闲事高的功亏一篑。所以他答道他是佩提斯,并且将起居室门上锁。(你们是否注意到,只有佩提斯的嗓音,和葛里莫一样低沉?)是的,这是个一时冲动所犯下的错误,但他就像是个橄榄球员,一心只想侧身切进射门区,并闪躲当下飞扑过来的手臂。” “魔术已经表演完毕;他孤身一人袋在书房里。上衣可能沾了血,不过反正杜莫会处理它,制服大衣里有原是衬衫,于是他解开衬衫,并且包扎伤口,他只要再锁上房门,穿上真正的睡袍,销毁纸制的制服,以及把镜子往上推入烟囱……” “但是,我再说一遍,这也是终局了。鲜血再次大量涌出。寻常人在受伤的情形下,根本无法承受它所经历的沉重压力。佛雷的子弹没杀死他。但当他企图——事实上,他以超乎凡人的审理办到了——抬高镜子塞入隐匿处时,他的肺脏犹如一个破损的橡胶套,被他自己活生生撕裂了。就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也即将落幕。随后他开始吐血,从他口中溢出的鲜血,宛若动脉被切断似的渲泄不止;他跌跌撞撞的推倒沙发,翻覆椅子,并且用尽最后的力气,蹒跚但顺利的点燃鞭炮。在历经恩怨情仇,隐姓埋名,以及阴谋计划后,他眼前的世界不再运转了,而是缓慢的变为黑沉沉的一片天。他试着大叫,却是办不到,因为喉头正涌出鲜血。就是在那一时刻,查尔斯·葛里莫突然领悟,在他艰苦的一生中,对于这最具震撼效果,而且是最后压轴的好戏的镜子魔术,他从未相信自己能有机会完美演出……” “阿?” “他知道自己回天乏术,”菲尔博士说道,“不过,奇怪的是,他倒是挺高兴的。” 飘雪落在街灯上,使得灯光又开始转暗。书房里寒气逼人,让菲尔博士的声音听来分外怪异。突然间,他们看到房门打开,一名女人挡在门口,脸上的扮相十分可怖。一张可怕的脸,一身黑色的装扮,但环绕在她肩上的,仍是那条追忆爱人的红黄色围巾。 “你们看,他招供了,”菲尔博士的语气,依旧是低沉单调,“他试着告诉我们真相:是他杀了佛雷,然后佛雷杀了他。我们却误解了,直到我从时钟获得灵感,弄清楚卡格里史卓街的案发经过,我才了解他的意思。老弟,你们懂了吗?想想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我兄弟干的。我没想到他会开枪。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房间的——’” “你的意思是,葛里莫所说的房间,其实是指佛雷在卡格里史卓街的住所?那间他把佛雷留在那儿自生自灭的房间?”哈德利问道。 “是的。后来,当葛里莫在街灯下开门时,他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击惊吓。你们回忆一下,” “这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我告诉你我兄弟是谁,免得你认为我在胡言乱语……”他会这么说是必然的,因为他以为没人认得佛雷。由此观之,检视他那番语焉不详,让人摸不着头绪的话语——当时他也听到医师宣告无望的陈述——其实他的用意,是想要对我们解释整个谜团。” “首先,他试着告诉我们侯华斯兄弟和盐矿山。接着他说道佛雷的死,以及佛雷对他做了什么。‘绝非自杀’,是指他在街上看见佛雷,因此伪装佛雷自尽的如意算盘就失败了。‘他没有使用绳索’,佛雷的确没用到,而那条绳索后来被葛里莫扔了。‘屋顶’,葛里莫指的不是自己家屋顶,而是他离开佛雷房间时所穿越的屋顶。‘雪’,雪停了却破坏他的计划。‘光线太亮’,哈德利,这句话是个关键!当他望向街道时,却发觉来自街灯的光线太亮;于是佛雷认出他,并且开枪射击。‘有枪’,甭说了,佛雷手上当然有枪。‘狐狸’,意味着面具,那顶他戴上的盖伊·佛克斯假面具。最后是‘不要责备可怜的——’,不是德瑞曼,他指的不是德瑞曼,我猜,这是他为某件事感到羞愧的最后歉意:他以前可没干过诈骗的勾当。‘不要责备可怜的佩提斯;我无意把他牵连进来。’”良久,众人皆默默无语。 “没错,”哈德利无精打采的同意,“没错,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油画上的刀痕是怎么回事?刀子跑去哪里了?” “关于油画上的刀痕,我想,那只是让魔术看来更加逼真的一项装饰罢了;油画是葛里莫划花的——这是我的猜测。至于刀子,老实说,我也不晓得。说不定葛里莫用完它,就放进烟囱和镜子放在一起。因此我们以为空幻之人备有刀,枪两种凶器。但它现在不再壁炉里的凸台上,我才昨天德瑞曼找到它是,便拿走了——” “这一点,”一个声音响起,“你就错了。” 厄奈斯汀·杜莫留步在门口,双臂交叉横放在胸前的围巾上,脸上却是充满笑容。 “你的推论我都听到了,”她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让我受绞刑,也许不行。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么多年来。我只知道,若失去了查尔斯,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刀子是我拿的,各位,我另有他用。” 她仍然面带微笑,眼眸则绽放骄傲的神采。兰波注意到她藏起双手。他看见她突然踉跄摇摇欲坠,正想伸手扶她,却迟了一步,只有眼睁睁看她迎面倒地。菲尔博士笨拙的离席起身,目光呆滞的望着她,表情和地上的女人一样惨败无血色。 “我又犯下罪了,哈德利,”他说道,“我再一次说对了真相。" 三口棺材 附录1 山羊的影子 一般介绍都会提到约翰·迪克森·卡尔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出版于1930年《夜行》(It Walks by Night),但实际上《山羊的影子》(The Shadow of the Goat)这部短篇才是卡尔真正的第一篇密室推理作品。这篇故事于1926年刊载在卡尔大学时期所参与编攥的《哈佛人》杂志上,和《夜行》一样都是法国警察局贝克林警官出场的案子。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不过却包含多个不可能犯罪,构思精巧,布局严谨,能看得出日後成为“密室之王”的影子。(ellry) 一 屋子里静悄悄的,烟草燃烧散发出的烟雾在灯周围盘旋。两个人正坐在那里沉思,不过这并非他们唯一的相似之处。他们都为别人的事而紧锁眉头、闷闷不乐。约翰·兰德沃恩爵士曾经效力于伦敦那处暧昧的地方,也就是人们所知的白厅(英国政府所在地——译注),也许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能对苏格兰场发号施令的人物。亨利·贝克林先生是法国警察当局八十六位官员之一,但是绝非其中无关轻重的人物。 大雾笼罩着的伦敦,高塔、脚步声,加上暗淡的轮廓,看起来变的越发古老。雾气令这间丰台宅邸房间的窗户模糊不清,宅邸位于舰队街一处偏僻之所,有时能看见带着恐怖假发的出庭律师边走边如击剑般挥动着手杖。屋子里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白色衬衫的领口已经解开了,抽着同样的雪茄——贝克林有着黑胡须,兰德沃恩的胡须则像烟灰般灰白。这产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一个三十多岁侦探的样子,一会儿变成了他六十岁时的样子。 他们的眼神都很忧郁。 “如果你告诉我你的故事,”约翰爵士说,“你最好和比利·盖瑞克说说,因为这是他的屋子,他很快就要来了。但是不用担心,他昨晚也在那里。” 贝克林点点头,无聊的抽着烟。 “我知道,我的朋友。当然,我没有正式的打电话给你——我不想让官方涉入这件事。好啦!昨晚靠近诺丁汉骏的沃克索普,朱尔斯·范格如先生被谋杀了。这就是我为何想见你的原因。” “那么,”英国人说,“我想不得不告诉你一个你也许不感兴趣的故事,除非你相信巫术。因为,你知道,那个唯一能杀死范格如的人必须在昨晚十点穿过一扇上锁的百叶窗。” “这消息是真的罗。哦,该死的!”贝克林焦躁不安。“这消息真荒谬,不过也很真实。我看见西里尔·默顿从唯一的门进入房间,门上了锁,而我盯着门。屋子只有唯一一扇窗户,还有窗栅而且百叶窗也锁上了。没有壁炉,也没有任何秘密通道;墙也是石头做的。的确如此。那是一个石盒。但是我告诉你默顿进去了——而且消失了。布兰登勋爵和盖瑞克,他们和我在人消失前后都搜查了那里,他们会证实我的话。接着一桩更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默顿被确信杀了范格如,他几乎还犯下了另一桩谋杀,那时我看见他在我眼前蒸发。我亲爱的先生,那是魔法,”他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至少,我认为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 贝克林先生站起来。雾蔓延近来,和香烟散发出的烟雾混合在一起;法国人颤抖着。他看上去蜷缩起来,非常疲惫。雪茄在他嘴边滑稽的突出来,他开始环顾这间屋子。 “我的朋友,我被打败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言辞激烈。“我被打败了!我想这件案子里有着不可能的谜团。但是除非我们能证明他有分身术,还进入一间上锁的屋子,那个可怜的福科就为被控谋杀。当然这些事件是有联系的!请告诉整个故事吧。” 约翰爵士坐回他的椅子。他紧锁眉头想着事情。 “很好。这是只是关于西里尔·默顿的开场白。给默顿一个假发,一把剑,他就能变成十七世纪的流氓——但是你必须给他一个假发。他个子高,而且有着瘦削白皙的漂亮脸蛋,从他的脸上你可以如照镜子般的看见每一种表情,他的头发被剃掉了。在他成为演员之前,曾在德国学习,他丑陋的本性曾使得他和骑兵队员决斗过,因此在头上留下了疤痕。这个疤痕相当丑陋,即便是头发遮掩也无济于事。因此,他将头发剃掉。但是他的脸很漂亮,有着短短的黑胡须,不至于呈现可笑的样子。 “他是我们最好的演员。如果你在任何一部老派浪漫剧里看过他的表演,你就会知道此人有着古代的风度。他能将自己适应任何角色,这就是他的天才之处。他爱好巫术以及死亡艺术,为此他的图书室里尽是一些早已被人遗忘的书——埃及赫尔墨斯,Lillius,Geber,James Stuart,Cotton Mather的作品。 “这就是他买下那块地的原因。贝尔宅邸(Bell House,bell有钟的意思——译注)是一片广阔的庄园,曾经是舍伍德森林的一部分,距离范格如住的地方大约30英里。贝尔宅邸!你可以透过树梢看见钟楼,沉浸在月光中种着白桦的丘陵,风吹拂着树木。这在诺曼底人举着剑横扫英格兰的时候就建造了,大厅里总是发出叮当声好似鬼魂般的声音。那是一个肮脏、混乱的时代——教堂和恶魔让人们灵魂出窍,穿着盔甲的武士,脸上涂着血,莫名的恐惧——这是个充满这可怕气氛的屋子。因此,贝尔宅邸的护城河有20英尺深。 “我要告诉你关于西里尔·默顿办的宴会。那里有间宴会厅,有着彩色玻璃窗,里面点着蜡烛;我记得白色的衬衣,雪茄的烟味,人们笑起来时闪光的牙齿。令人感到模模糊糊的感觉。例如,我记得比利·盖瑞克和马德琳餐后在楼梯上的场景——也许因为马德琳是我的女儿;黑暗中的楼梯上,还有蜡烛。他们都是黄头发,像老萨克逊人一样的漂亮。他的姿势有点可笑,不过那就该是可笑:他亲吻了她的手。 “他们相爱了,我对盖瑞克特别感兴趣就因为如此。那个晚上我担心他。比利是朱利斯·范格如的外甥。那个老头更像是他的父亲,还把他立为既承认,范格如的敌人就是比利的敌人。这就是默顿为何不和这小子交往的原因,他讨厌范格如甚至达到了愚蠢的地步。他被迫邀请他,因为比利是我的客人,我是近邻无法视而不见。由于同样的原因比利不得不接受。整个晚上我都感到坐立不安。 “在吸烟室里的愚蠢辩论成为事件的高潮。人们围坐在热烘烘的壁炉旁边,全是男人的脑袋。比利刚从马德琳那里回来,心情愉快,不免狂妄自大起来。他抽这雪茄,嘲笑默顿,后者正用他喜欢的中实际魔术和布兰登勋爵和朱利安·阿伯先生争辩。他站在那里,背对着壁炉架,黑色的胡须,剃掉头发的脑袋,带着微笑进行争辩。 “‘我告诉你,’默顿说,‘盖索特·德·布瑞勒斯的书,1697年由巴黎麦若特出版的‘Contes du Diable’,副标题为‘Avec L’Histoire de L’Homme Qui Savait S’Evanouir’。其中提到一个人进入一间上锁的屋子然后彻底的消失。德·布瑞勒斯将他归结为巫术,其实这是可能的。而且这是一种完全可行的巫术。’ “朱利安·阿伯先生表示不同意。阿伯是那种怪异的英国绅士;不会反对帮助那些财政上陷入困境的人——而且充满兴趣。一个优雅的放债者。这人看上去不错,但是却心如盘石。他优雅的反对道:‘我亲爱的伙计——’ “‘胡说!’比利·盖瑞克打断道。‘胡说,默顿!’ “这是一次典型的聚会,一群乏味的地主们,他们总是对吃很感兴趣。单调,华丽,像老皮特(威廉·皮特1708-1778英国政治家领袖和演讲家,在七年战争[1756-1763年]时曾指挥其国内战事——译注)一样喜欢雄辩。布兰登勋爵就是其中的一员。 “‘先生,’布兰登勋爵说道,‘这实在可笑。’他蹒跚着走向火炉,摇摇手。 “‘不过,它发生了,’那个演员答道。‘还会再发生。’ “比利有点喝醉了。他暴躁的提出反对: “‘哦,默顿,你平常孤零零的一个人以至于没人与你作对。你的自以为是令我厌烦!如果你可以站在这儿并且说些严肃的东西——’ “‘这可以实现,’默顿轻声说道。‘我可以做到。’ “他喜欢看见这群乡绅脸露惊恐之色,笑着抽他的雪茄。 “‘默顿,你的意思是说你可以走进一间上锁的房间——一间真正上锁的房间——然后消失?’ “‘有活动门!’比利立刻插话道。 “‘没有活动门。我指我们去城堡里的一间石屋,你们锁上门窗,我能消失。就这样。’ “‘胡说!’比利重复道。 “‘想一下,’默顿说,‘以我之见,或者以一个主人之见,你的话太粗鲁了。’ “‘如果你问我的看法,’比利说,‘你的看法真是他妈的该死。’ “默顿发怒了,脸如同火焰一般。 “‘我们不再对你目前的行为喋喋不休;呆会再说。盖瑞克,你想和我赌一千英镑说我无法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吗?’ “‘哦,我说!’朱利安·阿伯叫道。‘别傻了。’他转向比利提出警告。‘你不要这样——默顿,我不允许——’ “‘你想干什么?’比利问道,他也生气了。‘少管闲事,先生!默顿,我很高兴看见你将自己变成一个傻瓜。我接受你的打赌。’ “‘如果默顿先生允许我参加,我也接受打赌。’布兰登勋爵说道。 “默顿笑了。 “‘还有别人参加么,先生们?’他随意的说着。” 约翰爵士停下来。贝克林已经坐下来了,正注视着他。英国人在他继续之前又点燃了一支雪茄。 “好啦,事情变的奇妙了,但确实如此。只有朱利安·阿伯先生没有继续看这场赌博。他说他不得不搭乘今晚的火车回伦敦,有点唐突的走了——” “去伦敦?”贝克林问道。“伦敦?抱歉;继续。” 这些话有点像叫喊。约翰爵士笑了。 “我必须承认,我很惊讶,但是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对劲。默顿利用演员般的优雅举止应付了这件事。我们不得不和女士们说,她们觉得这是个玩笑,但是坚持要看下去。有着超自然气氛的巨大的厅堂让他们的神经极度紧张;马德琳就喜欢这样。其他人尖叫着,像留声机放到尽头般逐渐的慢下来最后停止了。没有什么比那样不自然的声音更糟的了。 “默顿带着我们上楼。我们神情严肃,拿着蜡烛像游行队伍一般行进。城堡对我们来说太大了,月亮对我们来说又好远——它透过窗户跟着我们穿过每个大厅。默顿在一扇窗子那里停了一下,月亮从他头后照出他的轮廓;当他用烛台点香烟的时候他的脸突然亮起来,接着又消失不见了。轮廓扭曲起来好像那人正在跳舞。 “他引导我们走进一间很大的屋子,相当空旷,以至于你只能看见人们脸前抖动的蜡烛。尽头是一扇门,默顿将它打开。它连接着一段楼梯,墙是石头的,在顶端又是一扇们。在门口默顿停下来,他身后发出某种蓝色的光。 “‘就是这屋子。’他说,‘我想女士最好别进来。来吧,布兰登勋爵,约翰爵士,还有盖瑞克——查查看。我等会儿会进来。你们拴上外面台阶上的门,然后看着它。首先检查楼梯确信没有其他出口。’ “有人神经质的笑起来。默顿掐掉香烟,我们走上台阶,接着——” “等一下!”贝克林插话道。“不要描述;不要描述这间屋子。我会去瞧瞧,我想亲自感受。我不想先入为主。但是有一件事——那里有脸盆架么?” 约翰爵士沉重的眼皮突然睁开。 “是的!你为何这样问?脸盆架放在那里似乎很古怪……” “继续,我的朋友。” “那么,我们会说,那间屋子很大而且古怪。盖瑞克,布兰登勋爵和我检查了那里的每个英寸。没有蹊跷!石墙上的窗户有窗栅坚固的栏着。我们关上百叶窗锁了起来。接着我们说我们觉得可以了,布兰顿勋爵脸红红的,很迷惑。当我们出去时,默顿拦住我们。他站在桌子旁,蓝色灯罩里的灯光照着他,但是只有他苍白的手从阴影里突出来,把玩着一个小黑檀木……山羊。盖瑞克和他一样高大而且同样咄咄逼人,他说道:‘还有东西么?’ “‘布兰登勋爵,’默顿并不看他,回答说,‘我正在做一件危险的事。十五分钟以后进来看看吧!如何啊?’ “布兰登答应了——” “等一下,”法国人说。“你们检查了所有的抽屉吗?” “我亲爱的伙计,”约翰爵士不高兴了,“人不可能隐藏在一个桌子抽屉里,或者通过它逃脱。” “当然不会。好吧。” “我能记起的最后一件事是默顿站在桌子盘,把玩这小山羊雕像。好像他故意要我们注意那个雕像。 “也许。他也许是在给你们一个线索。” “哦,好啊!你怎么看?” “我不知道;这仅仅引起我的好奇罢了。你们下楼了?” “我们下楼了,是的。我在外面闩上楼下的门。接着开始了。我们发现我们把两个蜡烛留在默顿的屋子里。一群浮躁的、处于半惊吓状态的人围在一起,烛光摇曳。不安的笑声,人影晃动。我有一盏灯,保持在我视线之内。十五分钟有如慢慢无期。女人们说着话。但是我盯着门,布兰登勋爵也盯着,他就站在门前。我想我听见在屋子里的某处急急的脚步声,一度发出水流动的声音。最后发生了某件令我大吃一惊的事,就好像某人在黑暗中突然跳到你面前那种感觉。 “那是一种爆炸声,手枪在门内开火发出的恐怖声响。布兰登和他的随从快步跑到门那,甚至还没有人来得及大叫,‘时间到了!’喊声伴随着拉门闩的声音,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上了楼梯,我仍站在后面以确认没人超过那些已经进来的人溜进去。没有人这样做!我慢慢上前,检查楼梯,在我确认之后我到门口和他们汇合——” 突然,约翰爵士将拳头敲在椅子臂上。 “默顿没了!没有人离开上面的门;其他人站在门口,布兰登、盖瑞克和我检查了整个房间。我们处于疯狂之中。百叶窗闩紧了,窗栅没有破坏;事实上,窗栅上还有灰尘。默顿不在,也没有隐藏的门。某种武器曾在此开火,因为空气中有火药的微弱气味,但是我们没有找到武器。蓝色玻璃罩灯昏暗的点着,烟雾盘旋其上像是在挥动的手……但是,无论如何,我知道在我们进来之前,没有人进出那扇门!” 而且,正如此后证实的那般,约翰爵士所说完全属实。 二 灯光令屋子里浓浓的烟变成黄色的阴霾。贝克林和约翰·兰德沃恩爵士看上去都很不自然。贝克林说: “我的朋友,这样的陈述会在法庭上遭到耻笑的。我们现在不能证明什么——你不知道么?范格如死时,或是福科或是我——房子里另一个居住者——必有一人杀了他。范格如大约在十二点被刺死。默顿十点钟消失,对他来说驾车三十英里时间绰绰有余。没有比晚上驾车还要不引人注意的事了。那么,在十二点十五分或者差不多的时间,我打电话给你,因为我知道你住的离默顿家很近。这不是夜贼作案,因为范格如家没有东西遭窃;那晚唯一能杀死范格如的就是默顿,我想立刻核对一下他的行踪。如果我和你沟通的话,他的仆人就无法撒谎。你的男管家告诉我你在默顿家,还没有回来。我留下口信让你打电话——” “十二点十五分,”英国人插话道,“马德琳、盖瑞克和我正在回家的路上。在那时刻,默顿还没有出现。问题是:如果他只是开个玩笑,为什么他还不回来?我们在打消仆人的疑虑并离开之前等待了两个小时。直到临近一点半,默顿才回来。我们把故事续下去吧。告诉范格如的事。” “相当简单,我的朋友,我没有故事可说。你认识范格如。他的爱好是天文学;我不是指占星术,这就是默顿和范格如不合的起因。每次我拜访他家他都给我看一些新的防盗装置。他在屋顶上有一个大型天文台玻璃圆顶,一个开放的地方,为了防盗装置了坚固的栅栏,十英尺高还带电,围绕着整个屋顶上。房子不大,每扇窗户都有锁。两扇门上的锁也不可能复制出钥匙。想象一下,那地方就是个要塞。福科,一个强壮、笨拙的红发家伙是他新来的管家。我记得当我到达时出现在门口的他那僵硬的脸,头发翘向一边就如同逼真的假发一般——白色的圆屋顶奇特的耸向夜空,范格如的影子在其上晃动。 “就这样。在十一点中范格如检查了那地方,打开所有机关,锁上门。我们交谈着,但是他说在实验室工作好比他每夜的仪式。我不感兴趣,就去我的房间读书。那里能看到前面的楼梯。在十二点我读书感到累了,我准备去天文台向他要最后一支雪茄…… “范格如坐在天文望远镜前面,脸上呈现出麻木的笑容。他的胸口都是血,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被一把骨质刀柄的刀子刺中了。耀眼的灯光,苍白如山羊的脸,从他胸口突出来的黄色刀把,一切如沉睡般静寂。 “我叫来福科;搜查了屋子,门窗还是锁着。我们两人都没听见入侵者的声响。我们冷静的相互质问;接着我打了两个电话,给你以及本地警察。就这些,除了一点。在十二点三十分一个人摁门铃要求见范格如……”法国人突然加了句,“当我知道福科是一个新管家,我想是不是暗杀。现在毫无头绪,考虑到你所说的,除非……”他停下来,笑了笑。 “除非什么?” “除非,这样说,西里尔·默顿亲自洗清阴沟。这比一个暗示要来的多——” “贝克林,”英国人问道,“你得精神病了?上帝阿!” “等一下!请等一下!如果我继续下去你就脸上难看了。我的朋友,我认为这个事件的动机是钱。你认为谁会在谋杀后半小时摁门铃?是朱利安·阿伯先生。” 三 一阵冷风从被雾笼罩的走廊穿过开着的门吹了进来。贝克林仍旧弯身前倾,手肘着桌子,手指弯曲指向约翰爵士。第三个身影出现了,瘦高个,穿着大衣,走向他们。新来者摘下帽子,像上蜡般闪光的脸上两眼放射出神采奕奕的蓝色目光。眼睛直对着贝克林,如同来射枪射击般的咄咄逼人;它们有着可怕的吸引力。 “好啊,约翰爵士,”他嘶哑着说,似乎得了感冒。“这是来拜访的贝克林先生吧?我是盖瑞克,先生。好啊,英国为了那件该死的谋杀布下天罗地网了吧,准备开火了,是不是?” 他坐下来,颤抖着,把外衣一扔。他的膀子缠着绷带。 “我——我刚离开马德琳那里。她还在哭……” 出现了奇怪而紧张的沉默。接着亨利爵士焦灼的站起来,开始为火炉添柴。 “他无法忍受,”贝克林说。“我说的是……” “听到这话我很高兴,”年轻人回答。他们没有看他的脸。 “我的朋友,”法国人开口了,“看在上帝份上,我们要去找默顿。” 他停下来,但是这话就象咒语一般。接着他看看盖瑞克的膀子。“第二个受害者?他何时受伤的?” “大约一点半。先生,这是太不可思议了!你确信默顿是人么?” “冷静!”约翰爵士警告道。 “好吧……我要去上床。屋子里月光明亮,清楚的如镜子般。我正为默顿而发怒,刚好要去睡觉,此时我听见什么人在叫。” 约翰爵士停下来,手里拿着一根点燃的火柴。 “我在一扇对着天井的窗旁,”他说道。“我的屋子。我无法睡觉,接着我看见一个影子在一定。月光照在头上,很白。什么东西开始沿着常春藤爬向二楼的窗户,当我意识到那是哪个窗户时,我也知道那人是谁。我不禁大叫来警告盖瑞克——” “这救了我的命,”另一个人平静的说。“我在床上坐起来的时候,一个身影从窗台边爬上来,但是我们一个白色的头。而且,”他继续道,“它像是在跳跃,像一头山羊。它抓住我以至于从开着的窗子射来的灯光都被阻挡了;我感到床单被掀开,我的膀子突然痛起来,像是吸了乙醚般发昏、呕吐的感觉。我的膀子开始变的火辣辣的,但是我也打了他。不知何故他逃走了——约翰爵士,你确信没人从门口离开么?” “我发誓。听着,贝克林,这是最后的谜团。在我大叫之后,我跑出房间。在走廊中央我遇到了多塞特,那个给你带口信的管家。我没有解释,但是我告诉他赶快出去,如果有任何人想从窗口离开就阻止他。你不明白吗?如果我们算计好,我们就能抓到默顿!屋子的门嘭的开了,光射进来。当我到盖瑞克的门前,走廊上的灯很耀眼。在门后面是狂怒的喘息声和打斗的重击声;椅子掀翻了;某人开始跑动。门闩上了,可那不过是根脆弱的木头。我打开等,站在门口,立刻出现了一幅可怕的、静止如蜡像般的场景。比利全身沉浸在皎洁的月光下,拖着被单,膀子流着血显示还有生机。入侵者不见了!我叫来多塞特一起搜寻屋子。他回答说没有人从窗户离开。 “他从门走的!”盖瑞克激动的叫道。“当你们在我们面前打开门的时候,就在此前一会儿,我还感到他的存在。” 贝克林坐着,头埋在两手之间;约翰爵士站在火炉旁一动不动,举着一根烧焦的火柴。雾渗透如房间里,将灯光变得昏暗。 四 贝克林已经二十四小时没有睡了。如果某人听到约翰·兰德沃恩爵士和比利·盖瑞克昨晚的惊人叙述还无动于衷的话,那么第二天贝尔宅邸发生的某些事件就会令他感到些许怪异了。未曾刮过的脸,一顶被压扁了帽子像头盔一样扣脸上,他看起来像是早期的哥特人。有人曾在雾蒙蒙的早上看见他站在护城河的边上,他正用手杖戳着水。 英格兰不再被成为美好的英格兰,罗宾汉、落叶和鹅毛也一去不复返。如今就象诺曼底人一样无情。目前警察们在贝克林指挥下的工作还是毫无进展。在十一月的早晨,他们正趟过护城河。 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这座巨大无声的宅邸,只有少数几个仆人能让他询问。他们的主人还没回来,他们害怕起来想要离开。在他检查每个肮脏的角落之时,他听到沉重的脚步声。最后他上楼来到塔楼的屋子。下午,就在这儿他的人找到了他。 下午的阳光是一种令人讨厌的淡红色,光线像聚光灯般从窗户眼里投射入屋子。关着的门后是一个壁橱,贝克林早先检查的时候发现的,不过是空的。在房间中间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有格小小的山羊雕像,阳光投射在壁橱门上也呈现出一个巨大的山羊像。当约翰·兰德沃恩爵士打开门走进屋时,他仅看到阴影里的一线亮光,一旁是贝克林无休无止的雪茄烟发出的光亮。英国人颤抖着,一边摸着胡子。 “是你吧,贝克林?”他问道。“哦!什么鬼地方啊!我们能进来么?” “我想,”他身後一个声音说道,“没必要把我们从伦敦拉到这儿来!我昨晚就告诉了你想知道的任何事。”那是朱利安·阿伯,他推搡着约翰爵士;尽管他看上去很生气,但是他白色脸孔上没甚么表情。 “问题很严重,”贝克林回答道。“你们几个都想进来么?布兰登勋爵?谢谢你。还有盖瑞克先生。那是谁?”他神情紧张。 “马德琳坚持——”约翰爵士说。 “是我坚持要来!”一个声音证实了他的话,笑了起来。女孩看上去很瘦弱似乎能被风吹走一般,脸蛋很漂亮,或者说很可爱。她走向前。“我不能来么?你许诺给我们一个解答,我想听听看。” “约翰爵士,这不可能!”法国人突然说。 “我不会走的,”女孩说。“我和站在这儿的人有着同样的权利。” 贝克林注视着她;他的眼神在各位来访者身上移动。他们知道为什么了。那个屋子里有着可怕的东西。 “默顿在这儿!”贝克林说。 “这样——可怕。”约翰爵士开始语无伦次,神经质起来。 “出去,马德琳;请出去。我的上帝,你说什么?” “他在这儿,”法国人继续道,“他在这间屋子里。布兰登勋爵,站在门前。其余的请坐下,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动。” 在半黑暗之中,某人走起路来有些不稳。贝克林走向窗前。对着微红的光线,他们看见他高耸的鹰钩鼻和长着胡须的下巴组成的轮廓。他已经筋疲力尽;他肩膀耷拉下来,凝视着天空。 “这是个奇怪的案子,”他说。“这是唯一一个记录在案的某人利用凶手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案子。而且它呈现出很多奇怪的事情。例如,朱利安·阿伯先生的在谋杀之后出现在范格如的家——” “那个,”阿伯突然开口。“我告诉你我是在那里,我承认。但是这意味着什么?不能说就是我杀了范格如,这就是你所想的吧!我没有任何犯罪企图——” “当然没有,”法国人说,“但是这显示了什么?我知道,你会告诉我这不代表什么;现在我问你这代表了什么。”他没有从窗口转过身,但是他继续道。“午夜的入侵者的白头又代表什么呢?” “哦,那是默顿。”约翰爵士奇怪的看着他。 “你错了。白色的头正显示那不是默顿。” “你是说,”约翰爵士叫道,“默顿没有袭击盖瑞克?” “不是。默顿确实袭击了盖瑞克。” “那好,为什么默顿不从窗户进来?” “因为他死了,”贝克林轻声说。 突然沉默下来。他们全斗看着贝克林好像他疯了在胡言乱语。 “你会在你后面的壁橱里发现默顿的尸体,约翰爵士。”法国人继续道。他完全转过身,他再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提高声音,但是却有着恐怖的效果: “打开壁橱,盖瑞克。你的受害者之一就在里面。” 五 盖瑞克迟钝的看着他前面,他的手无目的的动着。其他人则一动不动。 “今早我们将尸体抬出护城河,”贝克林用平静的声音说道,“是你扔到那里的。打开门!” 盖瑞克距离崩溃只有一线之差。他低头看自己的脚。门下有一条水留下的痕迹。 “我——不能,”比利·盖瑞克低声说道。 “听着!你杀死了范格如。” “是的,我杀死了范格如。”回答就象是机械的声音。约翰爵士猛的坐下来,头埋在两手中。 “我需要告诉他们如何发生的么?” “不!” “但是我会,盖瑞克。你和默顿都欠朱利安·阿伯的钱。你们安排这场表演,你和默顿,因此按照你们的几乎,布兰登勋爵和其他人会下赌注五千英镑。实际上,当我知道没有一本叫‘Contes du Diable’书存在时我就看出了一些眉目!朱利安·阿伯不知道,这就是为什么他反对赌博,这样会导致你们两人陷入困境。你和默顿几乎一样高——约翰爵士这样说过——身材也差不多。当他进入屋子时,他戴上在抽屉里事先准备好的假发,化妆加上灯光达到了完美的效果。这就是他的天才之处!记得么,烛光!没有人检查它。也许声音上会出纰漏,但是你得了感冒,你现在还是感冒着,因此就变得容易了。当外面上了门闩,默顿完全准备好之后,他走上楼梯在那里等待着,无聊的对着下面门的墙。他开了枪空包弹,无疑是给守门者发出讯息。那时很暗,布兰登没有蜡烛,无法看见他身前或身后的东西,除了楼梯顶端门上的灯光。那些穿门而入者也仅感到人在挤压——默顿混到他们之中,扮成你上了楼。你此时已经溜出屋子;记得吗,约翰爵士从他离开塔屋之后就没看见你直到他进去搜查默顿时才再次看见你,而且他听见屋子里的脚步声。人们只注意锁着默顿的门而不会注意其他的门。没有人看见你出去。在剩下来的三个小时里默顿就成了你。 “但是当你默许默顿进行这场表演之时,你还有更深层的动机。表面上看这仅仅是为了赢得布兰登勋爵的赌注,并加以瓜分;因此你和默顿合作。可是你的真实动机是谋杀。你真正的动机是为你制造不在场证明,使得你开车去范格如家的时候却有在贝尔宅邸的证明。这是魔鬼般的聪明阿!你不会成为嫌疑犯,默顿为你制造了杀死范格如时在贝尔宅邸的假象。而且你想要默顿成为替罪羊!”他转向约翰爵士。“想一下,我的朋友!这个世界上谁唯一可能有范格如家的钥匙?阿,这人是范格如信任的人,这人是他的继承人!还有比这更符合逻辑的么?福科不知道,因为福科是一个新管家,我差一点没注意到就是因为你,约翰爵士,你发誓盖瑞克整个晚上都在贝尔宅邸。盖瑞克需要钱;因此他有理由要范格如死。获得了财富,而默顿会为此受到审判。但是因为默顿是确定他不在场证明的人,因此默顿也必须死,否则计划就要露陷。 “他怎么办?他自己进入范格如家,杀死他,再回来。同时扮演盖瑞克的默顿被迫和约翰爵士一起回家。他立刻去睡觉,想从窗口出去,回到贝尔宅邸,他计划在那里见盖瑞克,在天光大亮之前互换身份。啊,你没明白么?水边的打斗,盖瑞克要刺默顿,默顿和他争夺刀子,同时刺伤了盖瑞克的膀子。默顿死了,尸体被绑上了石块沉入水底。好了!警方会在贝尔宅邸搜查活着的默顿,但不会去护城河找死了的默顿。 “受伤的盖瑞克从贝尔宅邸回到约翰爵士的住处。当他穿过天井的时候约翰爵士看见了他,很自然的认为他是默顿,他没有想到默顿死了。黄色的头发在月光下变成了‘白色的头’;你们自己可以想象一下。盖瑞克听到约翰爵士警告的喊声;他知道他会被抓住,除非…… “接着,”法国人叫道,“这位巫术大师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啊,约翰爵士认为默顿正要攻击他;为什么假戏真唱呢,而且盖瑞克也无法解释他膀子上的伤,就让血流着吧。在约翰爵士进屋前大约需要四分钟。盖瑞克在黑暗中自导自演了一场打斗,编了一个奇妙的故事。脱离险境的同时他制造了另一次袭击,而这又记在默顿的帐上!” 六 紧张逝去,只留下灾难后的废墟。阿伯和约翰爵士尽量远离盖瑞克。整个精心策划的哑剧表演变得就像音乐厅里廉价、浮华的演出。这儿仅是一个犯了重罪的人。 贝克林做了一个疲倦的手势。“哦!”他咕哝着。“你们没有感到这有趣么,你们没有觉得这很巧妙么。它颠覆了小说的美好传统;不只因为我们粉碎了我们的英雄人物,而是没有戏剧性的把他套到故事的模式里而且自杀身亡。因为现实总比故事要无趣。先生们,你们生活在寓言中。你们了解什么?你们如何解释阿伯先生因为打赌一事恼羞成怒,离开贝尔宅邸去范格如的家要求偿付他外甥的欠债?” 约翰爵士心不在焉的戴上帽子。 “哦……”他没有看盖瑞克。布兰登勋爵打开门。他没有说话。他的脸上除了轻蔑没有任何神情。 朱利安·阿伯咕哝着。“你他妈的混蛋!”有点怀疑。一名巡官走进黑洞洞的屋子,走向盖瑞克。后者的紧张完全没有了;他瘫倒在地上,贝克林觉得他刚刚还听见他的呻吟声。法国人语气平和的说: “我们中没有人把自己想象为恶魔。默顿却这样想,因为他就像撒旦一样对随意变形,撒旦会在女巫安息日变成山羊的形状(这就是为何他令你们注意到山羊)……某些方面我们守旧派的人们认为那是信仰、荣誉和忠心。我们现在不相信了,约翰爵士。我们看到了年轻的另一面……这是我们最后的幻想,好似扮演是默顿的……我们现在不必再想他了,约翰爵士……” 现在屋子里还是黑漆漆的。其他人都在门边,除了马德琳·兰德沃恩。她努力安静下来,俯身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旁边,她跪下来,眼睛里含着泪。 “比利,”她说,“我不相信他们。我不相信他们!” 三口棺材 附录2 天空中的足迹 她从混乱的梦中惊醒过来;她凝视着白色的天花板一、两分钟,直到她能让自己相信:刚才的一切,只是一个梦而已。 那确实只是一个梦。 带着寒意的刺目的阳光从打开的窗户中倾泻进来。寒风吹动了窗帘,吹散了窗台上积的一层薄雪。这寒风给小小的房间带来了生气;桃乐丝.布朗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它似乎让血液的流动加快了。 一切都很正常。她处在乡村的小别墅里,那个她和父亲还有哈利曾下楼在附近结冰的湖上滑冰的地方;也许还能轻轻的滑一下雪,如果能依照天气预报下雪的话。雪确实下了。她本应为此感到高兴的,然而处于某些理由,窗台上的景象让她感到恐慌和震惊。 她一边在温暖的床上发抖,把衣服往上拉盖住了下巴;一边看着床边的时钟。她又睡过头了,父亲和哈利想必已经在等着她吃早饭了吧。她再一次告诉自己一切都很正常;尽管现在她已经全醒了,她仍知道那不是真的。昨天的不愉快感再一次笼罩了她:隔壁的托普汉姆太太,那个老泼妇、那个贼…… 那是唯一会破坏这个愉快周末的事。他们一直渴望着去滑冰:锋利的冰刀在冰上滑过时发出的声音、拐弯时留下的长长的划痕,直插入晴朗、寒冷的天空的榆树……但隔壁住着有着极坏习惯托普汉姆太太:她和她偷来的手表一起住在那里。她的存在破坏了一切。 别再想了!这样郁闷地想一点好处也没有。别再想了! 桃乐丝.布朗特振作起来,起床了。她去拿睡袍和拖鞋。但放在椅子上的并不是她的睡袍;那是她的毛皮大衣。地上确实有一双软皮拖鞋:那本来是哈利为她从美国带回来的,有着珠子装饰的,用柔软的鹿皮做的拖鞋;但现在那鞋底变得又冷又潮又硬,几乎要结冰了。这时下意识的恐惧感笼罩了她,并且难以驱除了。 她关上窗户,轻轻地走到浴室。有着白色亚麻窗帘和老旧木材味道的这所小别墅很安静,以至于她能听到楼下传来的声音;但只能听到嗡嗡声,分辨不出他们在说什么。她能听出哈利的又快又高的声调,父亲的稍慢和低沉的声音,但还有一个最慢、最低沉的声音不知道是谁。 出什么事了?她匆匆忙忙地洗漱,更衣。他们不但已经起来,而且已经在准备早饭了:她能闻到煮咖啡的味道。但她动作很慢:尽管她睡了9小时,她却感到神经衰弱、全身乏力,就像昨晚整晚没睡一样。 在猛地梳了一下她那棕色的短发后,顾不上涂脂抹粉,她匆匆忙忙地下楼去。到了起居室的门前她突然站住了。在她父亲和她的表弟哈利中间,站着本地的警察局长。 “早上好,小姐。”警察局长说道。 那个小小的起居室里的景象和人们脸上的表情是她终身难忘的。阳光倾泻进来,照在了亮色调的粗纺的地毯和石制的壁炉上。透过侧面的窗户,她可以看见20码开外的被雪覆盖的草坪,以及仅仅靠一道有门的高高的月桂树篱笆与草坪分隔开的,有着白色的耐久的木板墙的,托普汉姆太太的小房子。 在她进门时,屋内的谈话戛然而止;一阵警告似的震动侵袭了她。她惊讶地注意到屋内人此时的表情:他们快速且面色阴沉地周围扫视着,好像就算是个照相机也能让他们惊讶似的。 “早上好,小姐。”警察局长重复道,并且敬了个礼。 哈利.范特纳激动地插了进来。他原本就发红的脸色现在更红了;甚至连他那双大脚、宽阔的肩膀和小而有力的双手,看上去都激动不已。 “别说话,多莉[注1]!”他急切地说道,“别说话!他们不能强迫你说什么的,直到……” “我想,”她的父亲慢慢的开口道。他往下看,目光扫过鼻子、他的烟斗,以及其他的一切除了桃乐丝。“我想,”他清清嗓子继续说,“现在先别急着说,直到……”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先生。”警察局长梅森清了清嗓子,说道。“现在,小姐,很抱歉我必须问你几个问题。出于我的职责,我需要提醒你你有权不回答,直到见到你的律师为止。” “律师?我并不想见律师。为什么我要见律师?” 梅森局长意味深长地看了她的父亲和哈利一眼,像是要让他们记住这句话。 “是关于托普汉姆太太的一些问题,小姐。” “哦!” “为什么你会说‘哦!’?” “请继续吧。要问的是什么?” “我明白了。小姐,你跟托普汉姆太太昨天是谈过话吗?一场小小的争吵?” “是的,你完全可以这样说。” “我能问问争吵的具体内容吗?” “很抱歉,”桃乐丝说道,“我不能告诉你这个。这只会给那只老母猫一个起诉我诽谤她的机会!就是这样了!她到底跟你说了什么?” “噢,小姐,”梅森局长答道,他玩弄着一支铅笔并在他下巴上划了一道痕,“我想以她目前的状况她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事情了。她现在躺在吉尔特福德的医院里,头盖骨被狠狠地砸碎了。请勿把她的情况外传:她现在情况很不妙,生死只在一线之间。” 一瞬间桃乐丝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了,接下来则像是在很响地猛烈地跳着。警察局长直直地看着她。她强迫自己镇静下来,说: “你的意思是她出意外了?” “不完全是这样,小姐。医生说她被一个很大的玻璃纸镇砸了三、四下。你应该在她家的桌子上见过这个东西吧,嗯?” “你的意思不是……你的意思不是说那是某个人干的吧?故意干的?那是谁?” “呃,小姐,”梅森局长更加严肃地看着她,并且摆出一副清教徒的样子,鼻子上有一小块黑痣,“我决定告诉你,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那是你干的。” 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发生。她一边回想,一边观察他们:在日光照射下显现的哈利眼睛旁的小皱纹,他匆忙梳就的发亮的头发,他那松松垮垮只拉了一半拉链的皮夹克。她想着尽管他有运动员般的体格,但他看起来一点用也没有,甚至有点愚蠢。她的父亲,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她听见自己的声音: “但那太荒谬了!” “我希望如此,小姐。我真诚地希望如此。现在请告诉我,你昨晚上出去过吗?” “什么时候?” “昨晚上的任何时候。” “是的。噢,不。我不清楚……是的,我想我出去过。” “以上帝之名,多莉,”父亲说道,“别再说话了,直到我们找到律师为止。我已经给镇上打过电话了;我不想吓着你,我甚至不想叫醒你;这件事会有合理的解释的。它一定会有的!” 这不是她自己的感觉;这是她父亲的悲哀神色影响了她。笨重,半秃顶,总在担心着生意,总是在担心着世界上的一切,这就是约翰.布朗特。他的残废的左臂和黑色的手套紧紧夹在他身侧。他站在阳光之中,脸上写满了痛苦。 “我去看过她了,”他解释道,“一点也不好看,一点也不。我倒不是没见过比那更糟的情况,只是在战争中。”他指指自己的手臂,“但你还是个小姑娘,多莉。你不可能会干出那样的事。” 他的忧郁的声调似乎是在向她求证。 “请稍等一会,先生!”梅森局长提出,“现在,小姐!你告诉我你昨晚离开过这屋子?” “是的。” “在雪中?” “是的,是的,是的!” “你能想起具体时间吗?” “不,我想我忘了。” “告诉我,小姐:你穿的鞋子是几号的?” “4号。” “这真是一个很小的尺寸,是吧?”她默默地点头。梅森局长合上笔记本,“好了,现在你能跟我走一趟吗?” 小别墅有个侧门。梅森局长没有用手指去碰门钮,而是转动了把手把门打开。突出的屋檐使得门前的两级台阶保持干净,但除此以外,一层薄薄的雪像石膏一样覆盖着从这里开始的整条小路,一直到那边那所关上了的房子。 雪中有两行脚印。桃乐丝很清楚这些脚印都是谁的。它们已经变硬,痕迹很清晰。一行像蛇行一样从这里的阶梯出发,通过月桂树篱笆组成的拱门,停在了托普汉姆太太的房子侧门外的阶梯上。另一行有着同样的轨迹——有点模糊,间隔变大了——很明显地那个人正在拼命地从那所房子往回跑向这边的阶梯。 那个无声的恐怖的迹象扰乱了桃乐丝的记忆。不是一个梦。她确实干了。在潜意识中她一直知道这一点。她还能记起别的事情:扣在睡袍外的毛大衣、湿的拖鞋里的碎冰块、在黑暗中盲目的乱闯。 “是你的脚印吗,小姐?”梅森局长问道。 “是。呃,是的,这是我的脚印。” “放松点,小姐,”梅森局长轻声道,“你看起来脸色发白。过来这边坐下;我不会伤害你的。”然后他的声调带上了怒意,也许是这个女孩呆滞、直率的态度刺伤了他作为公务员的自尊。“但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天啊,为什么你要那样做?难道是说,仅仅是为了砸开她书桌,拿走那些不值十镑的小玩意?而且还根本不试图在事后抹去自己的脚印?”他突然咳起来,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 约翰.布朗特的声音听上去带着讽刺。“很好,我的朋友。非常好。这是迄今为止你第一次显示出你的智力水平。我猜想你不会认为我的女儿疯了吧?” “我并没有这么想,先生。不过我听说那些小玩意是她母亲的。” “你从哪听来的?是你吗,哈利?” 哈利.范特纳拉上了夹克的拉链,紧紧地裹住了自己。他看起来试图在表现出:自己是个总被每个人所迫害的好人;他其实想与全世界为友,只要别人愿意的话。从他的容貌的细微变化中闪现出的诚挚让人难以怀疑他的良好目的。 “看过来,爸爸,老家伙。我不得不告诉他们;隐瞒事实是没有好处的。我是在看故事时知道这个的——” “故事?!” “嗯,你爱怎么称呼都可以。他们总在调查,而且他们把事情弄得更糟。”他试图让他的话被大家理解。“告诉你,局长,你们正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算是多莉跟托普汉姆太太为了珠宝的事吵了一架,就算她昨晚确实出过去,就算那些脚印是属于她的,这就能证明她袭击了托普汉姆太太吗?倒不是说你们的调查不充分,但那就不能是个小偷干的吗?” 梅森局长摇摇头。 “正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先生。” “那是为什么?我问你,为什么?” “告诉你也无妨,先生,如果你想听的话。你应该记得昨晚刚过11点就开始下雪了。” “不,我不知道。那时我们都睡了。” “好吧,那你可以相信我的话。”梅森耐心地跟他解释。“晚上一半的时间我都呆在警察局。雪是大概半夜里停的。你也可以相信这个,我们很容易能证明它的真实性。先生,你知道,托普汉姆太太直到半夜以后还活得好好的。我也知道,因为她打电话到警察局,声称她被惊醒,很紧张,觉得附近有个贼。因为这位女士总是这样子干,”他的表情有点严峻,“平均每个月三次,所以我并没放在心上。我想告诉你的是:她打电话的时间是12点10分,那时雪已经停了至少10分钟。” 哈利犹豫了。梅森局长继续耐心地说着: “你看出来了吗,先生?托普汉姆太太在雪停前并未受到袭击。在她的房子周围方圆20码,覆盖着干净、无暇、没有印痕的一层雪。唯一的痕迹,任何形式的痕迹也好,就是布朗特小姐已经承认了的——她的脚印。” 接下来他恼怒地提高了音量。 “这不像是任何其他人所能干到的。就算布朗特小姐不肯承认,我也绝对可以肯定没有别的人能做到。你,范特纳先生,穿着10号的鞋子;布朗特先生穿的是9号。穿着4号的小鞋子走路?啊哈!还要用钥匙开门,狠狠地砸那个老妇人的脑袋,抢劫她桌子里的物品,然后还要逃跑。如果雪上没有别的脚印或者是任何形式的痕迹,谁能这么干?谁可能会这么干?” 桃乐丝现在可以用另一个角度来思考了。她想起了那个用来袭击托普汉姆太太的纸镇。它就放在托普汉姆太太那乏味的房间里的桌子上,是个沉重的玻璃球,里面有幅风景画。当你晃动它时,里面会产生微型的暴风雪——这让袭击事件看起来更可怕了。她想知道自己是否在那上面留下了指纹。但是脑海中浮现出的是芮妮.托普汉姆的脸——芮妮.托普汉姆,曾是她母亲最好的朋友。 “我恨她!”她说道。接着,毫无征兆地,她哭了。 法恩斯沃斯.莫里斯-林肯.詹姆森法律公司的丹尼斯.詹姆森,猛地关上他的手提箱。当比利.法恩斯沃斯往办公室里看时,他正在穿外套和戴帽子。 “嗨!”法恩斯沃斯说,“准备去萨里[注2]解决布朗特那个案子?” “是啊。” “嗯,还相信会有奇迹,是吗?” “并非如此。” “那个女孩是有罪的,伙计。你应该清楚这点。” “这是我们的事务,”詹姆森说,“我们要为我们的客户尽责。” 法恩斯沃斯精明地看着他。“我从你的红脸颊中看到,唐吉诃德在你身上复活了。年轻的理想主义的骑士[注3]要把美女从痛苦解救出来,他发誓——” “我见过她两次,”詹姆森说,“我是有点喜欢她。但是,仅仅用一点点的头脑来想,我就已经不能理解他们竟然会把这样异乎寻常的罪名加在她的头上。” “噢,伙计!” “好吧,来看看这件事情。托普汉姆太太被人用一个玻璃纸镇砸了数下。那个纸镇上没有任何指纹,显示出所有的痕迹都被抹掉了。但是,在想到去细心擦拭掉她的留在玻璃纸镇上的指纹之后,桃乐丝却走回了她家,留下两行清晰得从数英里的高空都能看见的脚印。这合理吗?” 法恩斯沃斯沉思着。 “也许他们会说这个女孩失去了理性,”他指出,“先不管心理学那一套。你首先得解释客观的证据。神秘的寡妇孤身一人住在那所房子里,唯一的佣人在白天才来。现在只有一个人的脚印,而且只有那个女孩才能留下那样的脚印。并且,实际上,那个女孩也已经承认了。客观上任何其他人都无法进出那所房子。你打算怎样解释这一问题?” “我不知道,”詹姆森绝望地说,“我想先听听她自己的说法。有一样东西,似乎从来没人去倾听过,甚至从来没人关心过,那就是她对自己的看法。” 那天下午稍晚的时分,他在小别墅里见到了她。她动摇了他的想法的基础。 当他拐进大门时,一缕蓝色的微光照了出来,使得雪看起来变成了灰色。詹姆森在门前站了一会,盯着那排把这个屋子和托普汉姆太太的房子隔开的月桂树篱笆。那个篱笆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大概六英尺高,在大门处被修剪成了哥特式拱门的风格。拱门前面,站着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雨衣的大块头,凝视着被雪覆盖着的篱笆的上边缘。不知何故他看起来有点脸熟。在他的肘边,另一个男人,毫无疑问就是地方警察局长,正举着个照相机,闪光灯对着天空一闪。尽管离得太远,根本听不见什么,詹姆森却有个古怪的感觉:那大块头男人正在捧腹大笑。 哈利.范特纳——对他只有一点了解——在前门迎接詹姆森。 “她在那里,”哈利解释道,朝着面对着的房间点点头。 “呃……请不要打扰她,好吗?那些人到底在对篱笆干什么?” 他的目光穿越草坪盯着那边。 “打扰她?”詹姆森话中带着怒意。“我来这里,是为了尽可能的帮助她。难道你或者布朗特先生就不能支持一下?难道你真的认为布朗特小姐,在她的理性驱使下,干出了那些人所宣称的事情?” “在她的理性驱使下?”哈利重复了一遍。在怪怪地看了詹姆森一会后,他不再说话,突然转身,跑过了草坪。 然而桃乐丝,在詹姆森见到她的时候,并没有给人留下她已经失去理性的印象。他一直以来都很欣赏她的坦率,此刻这种坦率让他感到温暖。他们坐在家常的,生着火的房间里,旁边的壁炉上放着银质奖杯——显示出哈利在田径和体操上的能力,还有约翰.布朗特的战利品——那是早年在圣莫里茨[注4]获得的。桃乐丝本人也是个喜爱户外运动的女孩。 “给我的建议?”她说,“你的意思是,你要给我一些关于当他们来逮捕我时我该说什么的建议?” “是的,他们现在尚未逮捕你,布朗特小姐。” 她向他微笑。“我打赌我一定吓着你了,是吧?哦,我很清楚我陷得有多深!我猜想他们现在只是在搜集更多的证据而已。另外,有个新来的男人,叫做马彻的,是从苏格兰场来的。我真应为此感到荣幸。” 詹姆森坐直了。他现在知道为什么篱笆边那个大块头会让他觉得脸熟了。 “难道是马彻上校?” “就是他。相当好的一个人,真的。”桃乐丝答道,用双手捂住了眼睛。他能感到,在她轻轻的声调下,她的神经被触痛了。“然后他们就搜遍我的房间。他们没找到那些手表啊、胸针啊、耳环啊本以为是我从芮妮阿姨那里偷走的东西。芮妮‘阿姨’!” “这些我都听说了。但问题是:他们的目标是什么?手表、胸针、耳环?为什么不能是你从其他人那里偷的,而只能是她?” “因为那些不是她的东西。”桃乐丝说道,突然仰望,脸色发白,语速也变快了:“那些是属于我母亲的。” “小心周围。” “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桃乐丝说,“我想它们并不仅仅是手表、耳环这么简单。那只是个借口,是爆发的临界点,是事件的导火索。我母亲和托普汉姆太太是好朋友。当我母亲还在世时,总是纵容她,‘芮妮阿姨’这‘芮妮阿姨’那的。但我母亲想把那些小 饰物留给我,尽管它们不值钱。然而芮妮.托普汉姆‘阿姨’若无其事地就占有了它们,就像她占有任何她能占有的东西一样。我一直都不知道,直到昨天。 “你了解那种类型的女人吗?托普汉姆太太是个有魅力的女人:有贵族气派,富于魅力。凭着无所顾虑的魅力,她拿走一切她能拿到的,以及期望继续拿到的东西。我所知道的一个事实是她非常有钱,尽管我难以想象她是如何用这些钱的。她隐居在乡下的原因是她太吝啬,不敢冒风险去投资;而是选择在镇上挥霍。我从来就不能容忍她。我母亲死后,我就不用再纵容芮妮‘阿姨’了,尽管她觉得我应该继续那样。一切都变了。那个女人太喜欢说我们的闲话了!从哈利的债务,到父亲不景气的生意。还有我。”她停了下来,向他微笑。“我很抱歉给你造成了麻烦。” “你并没有麻烦我什么。” “但那的确很可笑,不是吗?” “‘可笑’,”詹姆森冷冷地说,“不是我应该用的词。那么你跟她吵架了?” “噢,一次辉煌的吵架,一次美丽的吵架。简直是所有吵架之母。” “什么时候?” “昨天。当我看见她带着母亲的手表时。” 她看着火堆,在那上面银质奖杯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