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他们说。她关上门,但说话声还是从身后传来。她把脸靠在厨房门上,能听到低沉的声音轻柔地起伏。啊伊——啊伊。然后哈尼的嗓音从一片混杂的絮语中扬起,他问道:“我们进屋时你和弗兰淇怎么了?”她静心等待,耳朵紧紧压在门上,等着听贝丽尼斯将如何说。最终回答是:“不过是胡闹罢了,弗兰淇在犯傻。”她一直在听,直到他们离开。空屋子黑下来。通常夜晚家里就她和父亲两人,因为贝丽尼斯晚饭后直接回自己家。过去前屋曾被出租,是在弗兰淇九岁,她祖母去世的那年,租给了马洛夫妇。关于他们,弗兰淇只记得最末了那句说他们是粗人的评论。不过就在那一季,弗兰淇迷上了马洛夫妇和他们住的前屋。她喜欢趁他们不在的时候进去,小心地、轻手轻脚地翻东西——马洛夫人喷香水的瓶子,暗粉红色的粉扑,马洛先生的木头鞋架。一个令弗兰淇迷惑不解的下午过后,他们神秘地离开了。那是一个夏日的星期天,马洛夫妇房间的门开着,她只能看到房间的一部分,看到梳妆台的一角,还有搭着马洛夫人胸衣的床腿。但是静室里传出一种她听不懂的声音,她跨过门槛,只扫了一眼,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她冲进厨房,喊道:马洛先生在抽筋!贝丽尼斯急忙冲过前厅,但当她看到房间里面之后,只是鼓起嘴巴,甩上了房门。显然她将此事告诉了父亲,因为当天晚上他就说马洛夫妇必须得搬走。弗兰淇问过贝丽尼斯,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贝丽尼斯只说他们是粗人,然后加了一句,说屋里有某人在,至少他们应该懂得关门。虽然弗兰淇知道自己就是那个某人,但还是不解。那抽筋是怎么回事呢?她问。贝丽尼斯只是说:宝贝,就是普通的抽筋罢啦。从她的语气里,弗兰淇知道肯定有事情瞒着她。到后来马洛夫妇在她印象里便只是粗人两个,拥有之物自然也是俗物——这样,在她已经不再去想马洛夫妇以及抽筋的问题之后很久,只记得那个姓氏,以及他们曾租用前屋这么一件事的时候,她还是会把淡粉色粉扑以及香水喷雾瓶与俗人联系到一块儿。前屋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出租过。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3)弗兰淇走到前厅的帽架前,伸手将父亲的一顶帽子戴在头上,看着镜中自己丑陋的黑影。关于婚礼的谈话不知怎么全不对路,她下午提的都是错误的问题,而贝丽尼斯的回答不过是拿她取笑。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表,呆呆站在原地不动,直到黑影幢幢,让她想起鬼怪。弗兰淇来到房前的街道上,抬头向天。她嘴巴张开,一只手握成拳撑在屁股上。紫蓝的天空越来越暗。各种傍晚的语声从四邻传来,她还隐隐闻到洒过水的青草的清新气息。每天夜幕初临的时分,厨房里太热,她都会出门待一小会儿。她或者练习掷飞刀,或者在前院的冷饮摊坐坐,或者绕到后院去,黑暗中的葡萄架凉爽宜人。她还写剧本,虽然她已经高到无法在葡萄架下表演,而且戏服也全不合身了。这个夏天她写的剧本满目清凉——都是关于爱斯基摩人和冻僵的探险者的故事。入夜后,她便回到屋里。但这天晚上弗兰淇无心于飞刀、冷饮摊或剧本,也不想站着看天。因为她的心上还系着老问题,而且又和春天时一样,她感到害怕。她觉得自己应该想一些丑陋平凡的东西,于是把目光从夜空转向自家的房子。弗兰淇住在全镇最丑的一幢房子里,但现在她知道自己住不长久了。房子空荡荡的,很黑。弗兰淇转身走到街区的尽头,拐个弯,沿人行道向韦斯特家走去。约翰·亨利正在他家门廊栏杆上靠着,背后衬一扇点亮的窗户,让他看上去像黄纸上贴的黑色小纸人。“嗨,”她说,“真不知道我那位老爸几点才从镇里回来。”约翰·亨利没说话。“我不想一个人回到那黑咕隆咚的丑房子里去。”她站在路上,看着约翰·亨利,那句精妙的政论又回到脑中。她大拇指勾住短裤口袋,问道:“如果你打算为一场选举投票,会投给谁?”约翰·亨利又尖又脆的嗓门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说。“比如说,你会投票选C.P.麦克唐纳当这个镇的镇长吗?”约翰·亨利没回答。“会吗?”可她没办法逗他开口。有那么一些时候,无论你对他说什么,约翰·亨利都一言不发。于是她只好自说自话,无的放矢听起来便失了几分机巧:“嘿,哪怕他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票选他。”小镇渐渐沉入夜色,一片寂静。现在哥哥和新娘早已到达冬山。他们置身于远方的城市,把小镇抛在身后一百英里的地方。他们是他们,他们两个人在冬山,在一起。而她是她,独自呆在这老旧的小镇。相对一百英里的距离,有一个事实让她更失落,感觉更遥不可及——她意识到他们是他们,两人相伴;而她只是她自己,与他们分开,孤单一人。就在她为此烦躁不安时,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出现在脑中,她立即领悟,几乎就要宣布出来:他们是我的我们。昨天,以及此生的十二年中,她只不过是弗兰淇而已,她只是一个我,不论到哪里去、做什么事都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都有一个我们可以投奔,所有人都有,就只除了她。当贝丽尼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俱乐部的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谈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拴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除了一个或许说得上:就是由她和约翰·亨利以及贝丽尼斯构成的这个可憎的夏季组合——这个世上她最不想要的我们。如今这一切突然结束,都改变了。她的哥哥和他的新娘来了。仿佛她与二人的初见,触动了她内心深处早已知晓的一件事:他们是我的我们。这就是她感觉如此异样的原因所在:他们远去冬山,抛下她独自一人。老弗兰淇的躯壳被孤零零地丢在镇子里。“你为什么整个人弯成这样?”约翰·亨利叫道。“我好像有点疼,”弗兰淇说,“一定是吃错了什么。”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4)约翰·亨利还站在栏杆上,抱着柱子。“听着,”她最后说,“你到我家跟我一起吃饭过夜怎么样。”“不行。”他回答说。“为什么?”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伸展双臂保持平衡,像透窗的黄色灯光映衬下的一只小黑鸟。他一直没回答,直到安全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了句:“因为呗。”“因为什么?”他不吭声。于是她又说:“也许咱们可以把我的印第安帐篷支起来,在后院里睡。开开心心地玩。”约翰·亨利还是不说话。“咱们是嫡亲表姐弟呀,我总是陪你玩,还给你那么多礼物。”静静地,轻轻地,约翰·亨利又从栏杆上走回来,用胳膊挽着柱子,站在那儿朝她看过来。“还想怎么样,”她喊道,“为什么不能来?”最后他终于说:“因为,弗兰淇,我不想。”“你这蠢货!”她尖声说,“我是因为你看起来又丑又孤单才叫你来的!”约翰·亨利轻巧地从栏杆跳下去,他清脆的童音朝她回应道:“怎么会呢,我一点儿都不孤单。”弗兰淇在短裤外侧擦着她汗湿的手掌,心里对自己说:转过身,回家去。可是命令无效,不知怎么她就是做不到转身就走。夜还不深,沿街的房屋都黑了,窗户透出光亮。黑暗积聚在树木的浓阴里,远处的影子参差零乱,阴森森的。但天空还没完全黑透。“我觉得不太对头,”她说,“安静得过分。我有一种特别强烈的预感。跟你赌一百块,就要来暴风雨了。”约翰·亨利在栏杆后面望着她。“一场很吓人很吓人的夏季风暴,还可能是龙卷风。”弗兰淇站着,等待夜的来临。就在这时有小号开始吹响。城里的某个地方,就在不远处,一只小号吹起了蓝调,曲调忧伤低回。某个黑人男孩吹响怨曲,是谁她无从知晓。弗兰淇僵直身子,头垂下,眼睛紧闭,就这样听着。曲调里有些东西,把春天的一切又带了回来:花朵,陌生人的眼睛,雨水。曲调低沉抑郁而悲伤。然后就在一瞬间,就在弗兰淇聆听的时候,小号跳入一段节奏摇荡的爵士狂欢。等到狂欢告终,号声变得细弱而绵长,随后又重新回到开始的蓝调,就像是在讲述那个纷扰不安的漫长的季节。她站在黑暗中的人行道上,心脏缩成一团,舒展不开,连带着膝盖也僵直了,喉咙发紧。然后,毫无预兆地,弗兰淇一时间还难以置信:就在那曲调刚要确定下来的时刻,音乐却结束了,小号声突然中断。就这么突如其来,小号骤然停止了吹奏。有一会儿弗兰淇难以接受,心中怅然若失。她悄声对约翰·亨利·韦斯特说:“他是停下来甩号里的口水。一会儿就弄好了。”但号声不再响起。一曲未终,戛然而止。心中的紧缩让她难以忍受,她觉得自己一定要做些什么,一些狂野粗暴从未做过的事。她握拳击打自己的头,但一点作用都没有。于是她开始大声地说了起来,起初根本没有注意自己在说什么,也不清楚自己要说什么。“我告诉贝丽尼斯,我要离开镇子远走高飞,她不相信。有时候,我觉得她实在是所有活物里面最蠢的那一个。”她大声抱怨,声音既突兀又尖利,有如锯齿。她只管说,每吐出一个字时都不知道下一个字会是什么;她听着自己的声音,但传入耳中的字字句句究竟是什么意思,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你想让那种大傻瓜明白些事情,就像对一块水泥说话一样。我不停不停不停地告诉她,我告诉她我得离开这儿,再也不回来,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她并不是在对约翰·亨利说话,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他。约翰·亨利从亮着的窗户前走开了,但还站在门廊上听,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去哪里?”弗兰淇没有回答。她突然呆立不动并安静下来。一种新的感觉来临了——她觉得自己心底里是知道方向的。她知道,而再过一刻那个地名就会在心中出现。弗兰淇握紧拳头,一边啃着指关节,一边等着:但她并没有费心搜寻那个地方的名字,也没有想着旋转的世界。她在自己心里看到的是哥哥和他的新娘。她的心在胸腔里挤得那么紧,她觉得它就要碎了。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5)约翰·亨利尖细的童音在问:“你想我跟你一起吃饭然后在帐篷里过夜吗?”她回答:“不。”“你刚刚还叫我去!”但她顾不上跟约翰·亨利·韦斯特争论,或回答他的任何问题。因为就在这一秒钟弗兰淇顿悟了。她知道了自己是谁,知道了该怎样走进这个世界。她紧缩的心突然舒展、分开。她的心分开,像两叶翅膀。再次开口时,她已胸有成竹。“我知道我要上哪儿去。”她说。他问她:“哪里?”“我要去冬山,”她说,“我要去参加婚礼。”她停下来,给他一个机会说:“可是,这个我早就知道。”然后她终于大声道出了那个出人意表的事实。“我要跟他们一起走。冬山的婚礼过后,不管他们要去哪里,我都跟着。我要和他们在一起。”他没说话。“我真是太爱他们俩了。我们三个哪儿都一块去,好像从出生起我就知道自己注定要和他们在一起。我真是太爱他们俩了。”说完这番话,从此不必再困惑和迷惘。她睁开双眼,夜晚已经真正开始。紫蓝色的天空终于黑透,星光斜照,暗影扭曲。她的心舒展如双翅。她从未见过夜色如此美丽。弗兰淇望进夜空的深处。过去的问题再次浮现——她是谁,她在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这一刻她会站在这里——当这些问题重现,她不再伤感,也没有苦于无从知晓答案。她终于知道自己是谁,并明白她将去向何方。她爱她的哥哥,还有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之一。他们三人将投身于这个世界,他们将永远在一起。终于,经历了一个惶惑的春天,和一个疯狂的夏天,她不再害怕了。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1)婚礼的前一天不同于弗·洁丝敏以往所知的任何日子。星期六她来到镇里,那些沉闷乏味的夏日过去了,整个小镇在她面前敞开,以一种新的方式接纳她。因为那个婚礼,弗·洁丝敏觉得眼见的一切都与她有关。在这个星期六,她是以一个突如其来的成员的身份,在镇里四处走动;她以皇后一般的姿态走在街上,与一切协调无间。这一天,从它最初的一刻起,世界好像已经不再与她隔绝,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被纳入其中。因此,很多事情开始发生——再没有什么教弗·洁丝敏大惊小怪,至少在这一天结束之前,一切都神奇地变得自然而然。在约翰·亨利的叔公,查尔斯大叔的农舍,她见过一头骡子蒙着眼,原地转了一圈又一圈,从甘蔗里榨出制糖浆的甜汁。从她夏天一成不变的行止看,老弗兰淇和那村骡可有一比,不外乎在十文店的柜台前流连,在电影院的前排坐着,或在她父亲的店里闲荡,又或者站在街角瞧大兵。而这个早晨一切迥然不同,她开始涉足一些此前做梦都想不到要进去的地方。其中之一,是弗·洁丝敏走进了一家旅馆——它不是镇上最好的,甚至连二流的也不是,但不管怎样,它是一间旅馆,而弗·洁丝敏已然登堂入室。不仅如此,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士兵,这又是一桩想不到的事,因为此前她从未见过他。就在昨天,如果让老弗兰淇像看巫师的魔镜一样,遥遥望见此番景象,她只会不相信地撇撇嘴。但这是一个什么事情都会发生的早晨,它的特异之处在于,新奇与平常的东西完全颠倒了。让她惊讶的并不是那些破天荒的事,那些早已熟知的事情才让她顿生一种奇特的诧异之感。这一天从她黎明醒来时开始。哥哥和新娘就像在她心房里睡了一夜,所以,她醒来后的第一个意识就是婚礼,第二个接踵而至的念头则与小镇有关。现在她离家在即,却古怪地觉得在这最后一天,小镇正向她发出召唤,等待着她。窗户泛上一片破晓时微凉的灰蓝,迈基恩家的老公鸡喔喔报晓。她飞快地起床,拧开床头灯,打开马达。困惑的是昨天的老弗兰淇,而弗·洁丝敏则不会再迷惘,她觉得婚礼是一件早已熟悉的事情。这变化一部分有赖于分水岭般的黑夜。在过去的十二年里,每当变化突然发生的时候总是伴随着疑虑;但一觉睡醒,第二天这变化似乎就不再突然。前年夏天,她和韦斯特一家到海边的圣彼得港去。第一个海滨之夜,看到藏着扇贝的灰色大海和空无一人的沙滩,她就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她随处走动,乜斜着眼睛,触摸每一样疑幻疑真之物。但这夜过去之以,次日一醒来,她就觉得好像已经熟识圣彼得港一辈子那么长久。婚礼也是如此。她再无疑问,开始关心其他事情。她坐在桌边,只穿着蓝白条的睡裤,裤腿卷到膝盖上,光着脚,右脚拇趾跷起,前脚掌点地抖个不停。她在想最后一天里要做的事。这些事有的说得出来,但还有一些既无法掰着手指逐件地数,也不能用文字在纸上列个单子。她决定从为自己做名片入手,弗·洁丝敏·亚当斯小姐,用娟秀的字体写在小卡片上。于是她戴上绿色遮光帽,剪下一些硬纸卡,在两只耳朵后面都夹了钢笔。可是她思绪不宁,转来转去想到了许多其他的事情,很快她又开始为上街做准备了。这天早上她精心穿上最好最成熟的衣服,那条粉红欧根纱裙,另外还搽了口红,洒上“甜美夜曲”。父亲习惯于早起,她下楼时他正在厨房里忙着。“早上好,爸爸。”她父亲名叫罗伊·昆西·亚当斯,拥有一家珠宝店,就在主街近旁。他咕哝一声算是回应她,因为他是一个成年人,每天三杯咖啡落肚后才能开腔说话。在开始将鼻子凑到砂轮上之前,他理应获得一点安宁和清静。弗·洁丝敏有一次夜里起床去喝水,听到他在房间里睡得很不安稳,而今天早上他的脸色白如乳酪,双眼发红而疲惫。在这个早晨,他的杯子搁在桌面上、烤炉顶,留下一个又一个棕色印迹,苍蝇们安静地在上面排成圆圈,因为杯托承不稳杯子,咔嗒作响,被他抛在一边。地板上洒了糖,他每踩一脚,碜牙的声音便使他的脸抽动一下。他穿了一条膝盖顶得鼓出来的灰裤子,蓝衬衣的领口敞开,松松地系着领带。六月以来,对父亲她一直暗怀着一种自己都不想承认的怨气——自从那天晚上他问她那老大不小还想和爸爸睡的笨瓜是谁——但现在她不再介意。一瞬间弗·洁丝敏好像是第一次看到父亲,不仅仅是此时此刻的他,还有过去的记忆在她心头缠绕交错。回忆,变幻着连翩掠过,使弗·洁丝敏站定身子,仰起头,不但是在这个房间里,而且从心底的某处,望着他。但有些话不得不说,当她开口时声音并没有不自然。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2)“爸爸,我得告诉你,婚礼之后我不回来了。”他倒是有耳朵,一双耳廓呈淡紫色的耷拉着的大耳朵,他只是没有听。他是一个鳏夫,母亲生她那天就去世了——而且,作为鳏夫,他有些自己的老习惯。有时候,特别是一大早,不论她说什么话,或者有什么新提议,他都听不见。于是她提高嗓门把话逼进他脑子里。“我要买礼服,还有婚礼穿的鞋子,还要一双粉红色的透明丝袜。”这回他听见了,想了一下,点点头算是同意。煮开的燕麦粉缓缓鼓出淡蓝色黏稠的气泡,她一边摆桌子,一边看着他,记忆浮现。冬天的早晨,结霜花的窗玻璃,热腾腾的炉子,她在桌上趁课前加紧演算算术题,父亲俯身在她头顶,帮她解决难点。他伸过来的棕色粗硬的大手。他讲解的声音。她还看到,幽蓝色的长长春夜,暮色中父亲坐在前门廊上,两脚搭着栏杆,在喝刚叫她从芬妮的小店买回的冰凉的啤酒。她看到他俯身在店里的工作台旁,将一个小小的发条往汽油里蘸,或者戴着放大镜,细细地研究一块打开的手表,边看边吹着口哨。回忆不期而至,回旋不定,每一幕都浸染着当时的色调。生平第一次,她回顾十二年的生活,将之作为一个整体,远远地观望。“爸爸,”她说,“我会给你写信的。”曙光已老,他在厨房里走动,像一个丢了东西,但又忘记丢了什么的人。她看着他,以往的怨气烟消云散,只余一片歉疚之意。她离家之后,只剩他独自一人待在家里,他会想她的。他会孤独。她想对父亲说抱歉,说爱他,但就在这时,他以一种要教训她时所特有的方式清了清嗓子,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原来放在后门廊工具箱里的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哪去了?”“那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弗·洁丝敏耸着肩膀站着,抬起左脚勾在右腿肚上,“我拿走了,爸爸。”“它们现在在哪里?”弗·洁丝敏想了想:“在韦斯特家。”“现在给我听仔细,”搅燕麦粥的勺子在他手里晃着,强调他的话,“如果你不明白事理,不知道有些东西不能碰——”他长长地给了她警告的一眼,才接下去说,“那就得好好教训你才行。从现在起给我规规矩矩,不然就得挨训。”他突然吸了吸鼻子:“面包烤糊了?”弗·洁丝敏出门的时候天还很早。柔和的曙光已经亮了起来,灰蓝色的天空清新润泽,像上色的水彩还没干透。明净的空气传出一股新鲜的味道,被太阳灼得焦黄的草叶上面露珠清凉。前面街边某家的后院传来孩子们的声音。她听到一群附近邻居家的孩子吵吵嚷嚷的叫声,他们在挖游泳池。这些孩子大小不一,高矮不等,什么成员都不是。在过去的几个夏季,老弗兰淇俨然镇子这一带泳池挖掘队的领队或首领——但现在她已经十二岁,心里清如明镜,虽然他们会挖开许多家院子,毫不怀疑最终那一泓碧水的出现,但结果一定是以一条又长又宽的泥水沟告终。现在,弗·洁丝敏走过自家院子,听着街那头传来孩子们的喊叫,可以想见他们聚在一起的样子——在这个早晨,她头一回对这喧闹声感到亲切,她被打动了。而且,很奇怪,一向讨厌的院子也让她有些许感动,仿若久别重逢。那儿,在榆树下,是她的冷饮小摊,一个能折叠的轻便小箱,可以拖着到处走,树阴伸到哪儿就摆到哪儿,还带一个小招牌,写着“露珠客栈”。桶装柠檬水摆在摊下,从前早上的这个时候,她通常光脚架在摊上坐着,脸上斜扣一顶墨西哥草帽——闭眼等待有人光顾,鼻子里闻着暖洋洋的浓厚的干草味儿。偶尔有几个顾客光临,她就会让约翰·亨利到A&P去买糖。但其他时候她会受不住撒旦的诱惑,自己将存货一扫而空。在这天早晨,小摊显得那么零丁易碎,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来经营它了。弗·洁丝敏想着这一切,就像是想起一件发生在很久以前并且已经永远结束的事。她冒出一个念头:明天以后,当她和贾维斯及嘉尼丝在一起,身处遥远的某地,她会回首往日,并——,弗·洁丝敏没有想下去,因为那两个名字在脑际徘徊,婚礼的喜悦油然而生,尽管是在八月天,也教她身子发颤。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3)同样,小镇的主街在弗·洁丝敏眼中,也像是阔别多年后再次相见,尽管她星期三才来回逛过一遍。一样的砖墙的商店,占地有四个街区之多,白色银行大厦,远处还有窗户众多的棉纺厂。宽阔的马路被一条细长的草坪从中分开,两边行驶的汽车不紧不慢,倒像是在观光。闪亮的灰色人行道,经过的路人,店铺上的条纹雨篷,一切全是旧观——然而在漫步街头的这个早晨,她觉得自己像个初次到访的游客一样悠然自在。事情不仅仅如此。她走到主街左侧的尽头,正沿右侧走回去时,有了更进一步的发现。这发现与那些她在街上遇到并擦身而过的许多人有关,有的她认识,另一些则全然陌生。一个黑人老头,在梆梆颤响的车座上挺直腰,神气地驱赶着一匹可怜的蒙眼骡子,向星期六集市驶去。弗·洁丝敏看着他,他也看着她,表面上仅此而已。但就在那一眼之间,弗·洁丝敏感觉到彼此眼中有一种全新的莫名的联系,就像他们互相认识——货车在街头隆隆驶过她身边,于电光石火的刹那间,她甚至看到了他家乡的土地,乡间小道,以及寂静的黑松林。而她也希望他了解自己——关于那场婚礼。走在那四个街区,同样的感觉一再地出现:与一位走进麦杜格商店的女士,一个在第一国家银行大楼门前等公共汽车的小个子男人,还有她父亲的一个名叫塔特·赖安的朋友。这是难以言表的感觉——后来当她在家试着向贝丽尼斯描述时,贝丽尼斯抬起眉毛,拉长声音嘲弄地说:联系?联系?但不管怎样,这种感觉确实存在——亲密的联系,像是对呼唤的回应。还有,在第一国家银行前的人行道上,她发现一枚角币,换作另一天这将是个大大的惊喜,但这天早上她只不过是略停了一下,把它在前襟上擦亮,然后放进粉红色钱夹。走在路上,走在清晨明丽的蓝天下,她心中的感觉前所未有,轻盈而又强大,一切全由自己做主。在一个叫蓝月亮的地方她第一次向人说起这个婚礼。一番转弯抹角之后她才来到蓝月亮,它不在主街,而在河边一条叫前街的路上。她在这附近出现是因为听到了猴子和耍猴人的手风琴声,于是立即跑出来找他们。足足一个夏天没有见到猴子和耍猴人,在她看来,最后一天的偶遇大有深意。她太久没有见到他们,有时候会想这两位甚至可能已经死了。他们冬天不来这里表演,受不住那时的风寒。十月他们就南去佛罗里达,直到温暖的春末才回到镇上。他们,猴子和耍猴人,还会漫游到其他市镇——但在记忆中的每个夏天,老弗兰淇都能在这条或那条林阴道上遇见他们,除了今年。小猴子很可爱,耍猴人也讨人喜欢。老弗兰淇一向喜爱他们,现在她急不可待想告诉他们自己的打算,让他们知道婚礼的事。于是,当她乍一听到手风琴喑哑模糊的乐声,便立即循声而往。音乐好像由河边的前街传来,于是她从主街转入小巷,急急忙忙找下去。眼看就要到前街,手风琴却停歇了。她上上下下打量整条路,但找不到猴子和耍猴人,周围一片寂静,他们无影无踪。也许,他们停在了某处门口,或某家商店——于是弗·洁丝敏慢下脚步,一副寻寻觅觅的神气。前街总是能吸引她,虽然这条路上有着镇里最小最破烂的商店。街的左边是仓库,从它们的夹缝间可以瞥见褐色的河水和绿树。右边有家店铺,牌子上写着军人预防保险用品,她常常疑惑它做的是什么生意。还有其他各色各样的小店:散发腥味的鱼肆,窗内一条孤零零的鱼置身在碎冰块之间,向外瞪着它惊愕的眼睛;一间典当行;一间旧衣店,狭小的门脸处挂满过时的外套,一排破旧鞋子摆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再有就是那个叫蓝月亮的地方。街面凑合着用砖修补过,在烈日下显出满腹不平之气。她沿着排水沟走,沿途有鸡蛋壳和烂柠檬皮。这儿不是什么好地方,但老弗兰淇以前不时喜欢来一趟。早晨和工作日的下午,这条路很安静。但到了晚间以及假日,街上会挤满从九英里以外军营来的士兵。相比其他街道,他们好像更偏爱前街,有时候这路仿若河流,流淌的都是褐色军服的士兵。他们一放假就来镇里活动,成群结队,兴高采烈地大声说笑,或者跟大姑娘一起在人行道上溜达。老弗兰淇总是看着他们,满怀嫉妒。他们来自全国各地,转眼间又会分散到全世界。在漫长夏季的黄昏,他们结伴而行——此时卡其布短裤、墨西哥草帽的老弗兰淇,只能一个人站在远处朝他们张望。遥远的异乡的口音和风情似乎盘绕在他们周围。她想象这些士兵所属的那一座座城市,遥想着他们将去的各个国家——而她却只能在这小镇一生受困。潜藏的嫉妒委顿了她的心。但今天早晨,她的心被一个冲动所占据:找人说说婚礼和她的打算。于是,她沿着灼人的街道,一路寻找猴子和耍猴人,她来到蓝月亮,突然想到他们也许会在这儿。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4)蓝月亮在前街的尽头,老弗兰淇常常在路边扒着纱门,压扁了手掌和鼻子朝里观望。顾客,大部分是士兵,有的坐在火车座里,有的在柜台边站着喝东西,还有的挤在点唱机周围。这儿有时候会突然发生骚乱。有一天下午较晚的时候,她经过蓝月亮,听到粗野的吼叫,还有类似酒瓶飞出的声音。她驻足不前,这时一个警察推推搡搡地押着一个人走了出来,那人一副狼狈相,双腿晃荡,鬼哭狼嚎,撕烂的衬衣上沾了血迹,脏兮兮的眼泪从脸上往下淌。那是彩虹旃那树开花的一个四月下午。不久囚车呼啸而来,可怜的犯人被扔进囚笼送往监狱。老弗兰淇对蓝月亮熟知底细,尽管从来没进去过。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她踏入,纱门上也没有锁或铁链。但她不须言传便知道那儿是孩子的禁区。蓝月亮是度假士兵和没人管的成年人的地盘。老弗兰淇只是挨着边转转,不曾有一次走进去。但今天早上,婚礼当前,一切都被改变,以往的那些老规矩对如今的弗·洁丝敏而言毫无意义。她不假思索,从街上一步踏了进去。那个红头发士兵就在蓝月亮,他将以一种令人始料不及的方式,成为整个婚礼前日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不过,弗·洁丝敏一开头并没有注意到他。她在找耍猴人,但那人不在。屋内除了那士兵,就只有站在柜台后的蓝月亮的店主,一位葡萄牙人。他被弗·洁丝敏选中,成为婚礼的第一位听众,原因不过是因为他近在眼前,而且最可能听她讲话罢了。从清新明亮的室外走进来,蓝月亮显得颇为幽暗。蓝色霓虹灯在柜台后暗哑的镜子上方闪亮,将人的脸染成一片惨绿。电扇缓缓摇头,扫过一阵阵暧昧的热风。在早上的这个时辰,这儿很冷清。室内排着火车座,但空无一人。房间的后部有一道亮灯的木头楼梯,通向二楼。这个地方散发着隔夜啤酒和新煮咖啡的味道。弗·洁丝敏向柜台后的店主人要了咖啡。他给她端上一杯,然后在她对面的凳子上坐下。这是一个愁眉苦脸、面色苍白的男人,有一张十分扁平的脸。他围着一条大大的白围裙,弓身坐在凳上,脚蹬横档,读一本浪漫故事杂志。讲述婚礼的欲望在她心中生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在脑子里搜索合适的开场白——要既成熟而又随意,这样才好开始两人间的对话。她开口时声音有点发颤:“真是个反常的夏天,不是吗?”一开始葡萄牙人好像没有听到,埋头继续看杂志。于是她提高声音又说了一次,当他的眼睛转向她的双眼,他的注意力终于被吸引住了。她提高音量继续说道:“明天我哥哥和新娘将在冬山举行婚礼。”她直奔主题,就像马戏团的小狗扑向纸环。随着叙述的展开,她的声音开始逐渐清晰,越来越明确而肯定。她说出她的打算,给人感觉一切早已决定,不容置疑。葡萄牙人歪着脑袋听着,黑眼睛外面套着烟灰色的眼圈,不时在脏污的围裙上擦他青筋满布、惨白潮湿的手。她说着婚礼和打算,他既未反对,也没表示怀疑。她想起贝丽尼斯,让一个陌生人相信你最美好的愿望就要实现,反而比说服自家厨房里的人容易得多。说出某些特定的字眼——贾维斯和嘉尼丝、婚礼和冬山——让她如痴如醉,以至于才讲完立即又想从头再说。葡萄牙人从耳朵后面掏出一支烟,没有点着,只是拿它轻轻在柜台上敲着。他的脸在霓虹灯光影中失真,显出一派惊讶之色。她说完后,他没有开口。婚礼的诉说仍在她心中回响,就像吉它琴弦发出的最后的和声久久不肯散去。弗·洁丝敏转身望向门口,外面亮晃晃的街道被门镶上方框,隔着纱门暗淡的人影沿途经过,脚步在蓝月亮里激起回声。“这感觉真怪,”她说,“在这儿住了一辈子,明天过后却再也不会回来。”这时她才注意到他,那个士兵,就是因为他,这漫长的最后一天最终将变得古怪离奇。过后回想时,她试图追忆起一些后来发生的荒唐事的先兆——但当时他看起来不过是一个普通士兵,与其他站在柜台前喝啤酒的士兵没什么两样。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除了一头红发,别无异常之处。他是从附近军营来镇上的千万士兵中的一个。但是,当她在蓝月亮昏暗的灯光下,凝视这士兵的眼睛,她意识到自己从未有过这样的目光。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5)在那个早晨,弗·洁丝敏第一次不感到嫉妒。他也许来自纽约或加利福尼亚——但她不嫉妒他。也许他正在去英国或印度的途中——她对此没有丝毫妒意。在那心乱的春天和昏惑的夏天,她带着一颗受困的心看着那些士兵,因为他们来来去去,而她则永远留守原地。然而现在,在婚礼的前日,天地迥然不同。她望着士兵,眼里不含丝毫的嫉妒和渴念。她不仅感觉到当天与其他完全陌生的人之间也会产生的那种不可思议的联系,还别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在弗·洁丝敏看来,他们交换的是友好而不羁的旅人之间的眼神,他们在途中停留,有了短暂的交会。这是一个长久的对视,随着嫉妒之情的消逝,弗·洁丝敏内心一派平和。蓝月亮里悄无声息,关于婚礼的话似乎还在轻声诉说。在这属于旅伴间的深长凝望之后,是那个士兵先移开了视线。“是的,”过了一会儿,弗·洁丝敏并不特意对哪一位说道,“我觉得真怪。就好像我应该在这最后一天,把我如果留在镇里一辈子——虽然我明天就走——会做的事全都做完。所以我想我还是赶紧行动的好。再会。”她最后一句话朝着葡萄牙人说,与此同时她的手习惯性地去举那顶墨西哥帽子,整个夏季只有今天没戴。然而手扑了空,举帽动作草草收场,她不由大为窘迫,飞快地挠了挠头,最后扫了一眼士兵,走出蓝月亮。这个早晨与此前她所经历的所有早晨都不相同的原因有几个。当然,首要一件是对别人讲述婚礼。曾经,在很久以前,老弗兰淇喜欢玩一个游戏。她走遍全镇——穿过北边有草坪的住宅区,还有简陋的工厂区,以及黑人聚居的苏格维尔——头戴墨西哥草帽,脚蹬高统绑带皮靴,腰上系着牛仔用的绳索,到处假装墨西哥人。我英语的不会——AdiosBuenosNoches西班牙语,意为:“再见,晚安。”——译注——AblaPokiePeekiePoo,她吱吱地说着假冒的墨西哥话。有时候会有一小群孩子聚过来瞧热闹,老弗兰淇自以为得计,得意到飘飘然——可是当游戏结束,她回到家,一种自欺欺人的沮丧就会把她紧紧抓住。今天的清晨让她想起了昔日玩墨西哥人游戏的时光。她到的是同样的地方,遇见的人——对她来说大部分是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但这个早上她没有愚弄别人,没有伪装自己。非但如此,她只想以真我示人。这种被人认识、被人了解的愿望如此强烈,以至于弗·洁丝敏忘记了阳光的暴晒,呛人的烟尘,以及走遍全镇的辛劳(至少有五英里路程)。关于这天的第二件事就是,久违的音乐突然在心里奏响——管弦乐小步舞曲的片断,进行曲,华尔兹,还有哈尼·布朗的爵士号——于是她穿着黑漆皮鞋的脚总是踏着某一节拍前进。这个早晨的最后一点不同之处,在于她的世界好像一分为三:属于老弗兰淇的前十二年,今天,以及未来他们三个名字以JA开头的人天涯相伴的所有日子。她一路走着,似乎老弗兰淇的魂魄,灰头土脸,眼神饥渴,无声无息地在不远处踽踽跟随;而关于未来的展望——婚礼之后的日子——像头上的天空一样无限延伸。区区一天光阴,却似乎与漫长的过去和美好的未来同等重要——正如合叶之于门扉。既然这是承接着过去与未来的一天,其特异与漫长在弗·洁丝敏看来也就理所当然了。就是以上原因,让弗·洁丝敏暗自觉得今朝与以往所有早晨截然不同。在这些林林总总的事实和感触中,最强烈的,莫过于那种被人了解并认可的冲动。在镇子北边靠近主街的一条林阴道上,她经过了一溜挂有蕾丝窗帘的出租屋,门廊栏杆后面的椅子上空无一人。最终她碰到一位正在打扫前院的女士。弗·洁丝敏以天气为开场白,把她的打算告诉了这位女士。和对蓝月亮的葡萄牙老板,以及后来遇到的那些人一样,她关于婚礼的讲述有前奏,有尾声,很像是一支歌的样子。首先,话一起头,她的一颗心便顿时沉静下来。然后,随着人名和计划娓娓道出,轻盈畅快的感觉越来越强。等到话题终了,她满心惬意。那位女士一直斜支扫把,听着她的话。在她身后敞开着光线幽暗的门厅,里面有一道没铺地毯的楼梯,左边有放信的小桌子,从这间阴暗的门厅里喷出热烘烘的煮芜菁的味道。浓烈的气味,昏暗的门厅,似乎与弗·洁丝敏的喜悦融为一体。当她望向那位女士的眼睛,便立即爱上了她,虽然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6)女士既没有反驳也没有指责。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到了最后,就在弗·洁丝敏转身要走的时候,她说了句:“嘿,这可真不一般。”但一阵轻快的管乐催动了弗·洁丝敏的脚步,她已兴冲冲继续赶路了。在一处有阴凉草坪的住宅区,她拐进一条内街,遇到一群人正在修路。熔化的沥青和滚烫的砂石发出刺鼻气味,拖拉机噪声震天,空气一片沸腾。这次弗·洁丝敏挑选的听众是拖拉机手——她跟着拖拉机,边跑边回过头看着驾驶员晒黑的脸孔,必须双手拢在嘴边喊话才能让他听见。就算如此,也不能确保他听得清,因为她说完后,他笑呵呵地朝她大喊了些什么,她也没听真切。在这里,在喧嚣和骚动之中,弗·洁丝敏将老弗兰淇的鬼影看得再真切不过——挨在这乱摊子边上,嘴里嚼着一大团沥青,一直蹭到中午,看着人家打开午饭盒。一辆很威风的大摩托车停在修路工人附近,走之前弗·洁丝敏艳羡地看着它,啐了一口唾沫在宽大的真皮车座上,然后用拳头认真地把它擦亮。这儿是镇子边上的高尚地段,有新盖的砖房,人行道沿路栽着鲜花,轿车停放在平整的车道上。但地段越好,出入的人越少,于是弗·洁丝敏又往镇里走回去。太阳熊熊燃烧,像一只炉盖压在头顶。她的衬裙湿腻腻粘在胸前,连欧根纱裙子也湿透了,不时地贴着身子。进行曲已经舒缓下来,换成一支如梦似幻的小提琴曲,放慢了她的脚步。踩着这样的音乐,她来到镇子的另一边,越过主街和工厂区,走进曲折破旧的厂区街道。在那呛人的灰尘和灰暗破败的棚屋中间,有更多的听众可以对之讲述婚礼的事。(在她游荡的路上,不时地有个细小的声音在她心里絮絮叨叨,那是过后知道了今天早上所有事情的贝丽尼斯。你就这样到处乱逛,这声音说,还跟陌生人搭话!我这辈子都没听说过这种事!贝丽尼斯的声音就这样嗡嗡叫着,就像被人听而不闻的苍蝇。)走过工厂区的穷街陋巷,她跨过了黑人和白人的居住区间看不见的界线。和工厂区一样,这儿有着同样的两间房的小屋,朽败的室外厕所,但这儿还有浑圆的楝树,繁茂的枝叶投下浓阴,门廊常常可见清凉的蕨类植物生长在花盆里。这一带她很熟悉,她一边朝前走,心头浮现出对这些熟悉的巷陌的记忆,那些属于很久以前,属于不同天气的回忆——惨淡寒冷的冬日早晨,连洗衣妇女的黑铁水壶下面的橙色火焰都在瑟瑟发抖,还有那些多风的秋夜。这时间,阳光刺眼,她与许多人相遇,并对他们说话,有些见过知道名字,有些则素不相识。关于婚礼的打算经过一次次的叙述,逐渐成形并固定下来,最终变得一字不可更改。到十一点半时她已经很累了,甚至心里的乐章也因疲惫而拖沓下来。让人了解真我的需要,暂时已获得满足,于是她回到了出发点——镇里的主街。这里的人行道被烈日白热的光烤得发亮,行人寥寥。她每次上街总要经过父亲的小店。父亲的商店和蓝月亮在同一个街区,但离主街只隔着两个门牌号,地段要好得多。这家商铺门面狭小,橱窗陈列着装在天鹅绒盒子里的精美珠宝。橱窗往后是她父亲的工作台,当你从人行道走过,可以看见她父亲正埋头干活。他的头俯在小小的手表上,褐色的大手悬空操作,像蝴蝶停落一般轻巧。你会发现他父亲是小镇的名人,他的模样和名字尽人皆知。而她父亲对此并不引以为荣,对停下来看他的人连眼都不抬。但是,今天早上他不在工作台上,而是在柜台后面,正把衬衣袖子放下来,看样子准备穿上外套出去。长条的玻璃展柜里面装着光彩照人的珠宝、手表和银器,店里有一股修手表用的煤油味儿。她父亲用食指从长长的上唇拭去汗珠,然后烦恼地揉着鼻子。“整个上午你到底去哪儿了?贝丽尼斯打了两次电话找你。”“我把全镇走了个遍。”她说。但他没有留心听。“我要去你派特姑妈家,”他说,“她今天收到一个坏消息。”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7)“什么坏消息?”弗·洁丝敏问。“查尔斯大叔死了。”查尔斯大叔是约翰·亨利·韦斯特的叔公,虽然她和约翰·亨利是嫡亲表姐弟,查尔斯大叔却不是她的血亲。他住在二十一英里以外,仁佛路旁一间绿树成荫的木头农舍,周围是红色的棉花地。他年纪老迈,抱病已久,有人说他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坟墓——他还总穿着拖鞋。现在他死了。但这于婚礼无关,因此弗·洁丝敏不过是说了句:“可怜的查尔斯大叔。太不幸了。”她父亲走到又脏又旧的灰色天鹅绒布帘后面去。布帘把小店一分为二:前面是较宽敞的铺面,后面是狭小的、积满灰尘的私人空间。帘后有一台水冷却器,一些摆盒子的架子,和一只大号的铁保险箱,钻石戒指晚上就锁在里面以防盗贼。弗·洁丝敏听到爸爸在后面走来走去,她小心地在橱窗后的工作台前坐下。一只手表,已经被分解,躺在绿色吸墨纸上。她的血液里有强烈的钟表匠人的遗传。老弗兰淇向来喜欢坐在她父亲的工作台前。她会戴上父亲的眼镜,上面架着放大镜,蹙着眉头忙活着,将东西往煤油里浸。车床她也去摆弄一番。有时候,道上的三两闲人会聚在一起,从街上朝她看。她想象着他们会说:“弗兰淇·亚当斯替她父亲干活,一星期挣十五元。她修店里最棘手的表,还和她父亲一起去世界林业人员协会俱乐部,瞧瞧吧,她给家里争了光,还是全镇的骄傲。”她一边眉头紧皱对着手表大做忙碌状,一边这样想象他们的对话。但今天她看着摊开在吸墨纸上的手表,没有去戴放大镜。关于查尔斯大叔的死,她有必要再说些什么。等父亲从帘后出来,她说:“查尔斯大叔一度是个重量级人物,这将是全县的损失。”这话看起来没能引起父亲的注意。“你最好回家去,贝丽尼斯一直在打电话找你。”“记住你说过我可以买一条礼服裙,还有袜子和鞋。”“到麦杜格店里去记账。”“真不明白为什么只因为麦杜格是本地的商店,我们就得总上那儿买东西,”她出门时嘴里嘀咕,“我要去的地方,有好多商店,都比麦杜格大一百倍。”第一浸礼会教堂塔楼上的钟敲响了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尖声鸣叫。街道静悄悄的,让人昏昏欲睡,就连那些在路边朝着街中央的草坪隔离带打斜停靠的车辆,也仿佛不胜劳累而睡着了。午间零星的几个路人,都紧贴着遮阳篷下收缩的阴凉行走。烈日晒得天空失色,强光下砖墙的商铺看起来干枯发黑。有一栋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远望去,仿佛是一栋砖房赫然正在融化。在这正午的沉寂之中,她又听到了耍猴人的手风琴。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的脚步,她不由自主朝它走去。这一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说再见。弗·洁丝敏沿路急赶,眼前浮现出他们的模样——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自己。老弗兰淇一向很喜爱那猴儿和耍猴人。他们彼此相像——都有一副赔小心的、探问似的表情,像是每时每刻都在担心出什么差错。事实上,那猴子倒真是几乎没有不犯错的时候。它跟着手风琴的伴奏跳完舞后,原本应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转着圈儿伸向观众。但它常常把事情搞砸,对着耍猴人而不是观众,又鞠躬又伸帽。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发了脾气,吱吱喳喳地责备起来。等他做出要掌掴猴儿的模样时,小猴子会吓得缩成一团,和他一起吱喳乱叫——他们面面相觑,带着一模一样惊慌愠怒的表情,皱巴巴的脸孔让人可怜。着了迷的老弗兰淇长时间地观看表演,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到处走,脸上也开始染上了一副同样的神情。现在弗·洁丝敏热切地想看到他们。手风琴嘶哑的乐声近在耳旁,虽然主街上没他们的身影,但也许再往前,下个街区的拐角处就是。弗·洁丝敏向他们赶去。快到街口时,传来另外一些声音,让她非常好奇地停下来细听。手风琴的音乐声中传来一个男人的争吵,和耍猴人的尖声呼喝。她还听到猴子也在尖叫。然后手风琴戛然停止,那两个声音都变得更高、更狂暴。弗·洁丝敏已经来到路口,这是西尔斯—罗伯克商店的转角。她慢慢走过商店,一转弯,看到了那奇怪的一幕。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8)面前是一条通向前街的狭窄的下坡路,在恣意的阳光下亮得耀眼。猴子和耍猴人站在人行道上,一个大兵在他们面前递出一把钞票——一眼看去有一百元的样子。大兵好像在发火,耍猴人也面色苍白,神情激动。从他们两人的争吵中,弗·洁丝敏推断出是士兵想买那只猴子。猴儿自己则瑟缩在一边,靠着西尔斯—罗伯克商店的砖墙。尽管是酷暑天气,它还穿着银纽扣的小红外套,小脸上满是惊恐和狂乱,就像一个人要打喷嚏时的模样。它可怜兮兮地一边发着抖,一边不断朝不存在的人鞠躬,向空气伸帽子。它明白那些怒气冲冲的声音是因它而起,觉得自己是罪魁祸首。弗·洁丝敏站在近旁,不则声地听着,想将乱局看出个究竟。突然间,那大兵一把抓住了猴子的锁链。猴子尖声嘶叫,没等她反应过来,飞快地沿她的腿和身子攀援而上,蹲伏在她肩膀,小小的猴爪抱住她的头。事情在一瞬间发生,她完全吓呆了,僵在原地一动不动。争吵顿止,除了猴子还在吱吱尖叫,整条街鸦雀无声。那士兵目瞪口呆,犹自伸着他钞票满把的手。首先回过神来的是耍猴人,他对着猴子柔声讲话。又是一眨眼之间,猴子已经从她肩膀跳下,落在耍猴人身后背的手风琴上。他们俩走了。他们飞快地转过拐角,就在临转弯前的一瞬间,他们同时回首,脸上是同样一副色厉内荏的古怪表情。弗·洁丝敏斜倚砖墙,好像那猴子还站在肩上,鼻子里仍闻到它身上那一股酸酸的土腥味。她浑身哆嗦。士兵骂个不停,直到那一对儿从眼前消失。弗·洁丝敏这时才注意到,他长着红头发,就是那个在蓝月亮的士兵。他将钞票塞进口袋中。“它确实是只可爱的猴子,”弗·洁丝敏说,“但它那样爬到我身上,真让人头皮发麻。”士兵好像这才注意到她。他脸上的神情慢慢改变,怒气渐消。他看着弗·洁丝敏,从她的头顶,沿着她最好的欧根纱裙子,一路看到脚上的黑色浅口高跟鞋。“我猜你一定很想得到那只猴子,”她说,“我也一直想要一只猴子。”“什么?”他问道。然后又说:“咱们去哪儿?你跟我来还是我随你走?”声音含含糊糊,好像他的舌头是一块毡布,或者是用厚厚的吸墨纸做的。弗·洁丝敏大出意外。这士兵要和她结伴,就像在一个观光小镇上,一个游客遇到另一个游客。有那么一刻,她想起自己以前听过这种对话,也许是在电影里——而且这是一种套话,问答也有固定的套路。因为不懂合路数的回答是什么,她小心地问:“你往哪儿去?”“钩住。”他说着,胳膊肘伸向她。他们沿小路走下去,踩着正午自己缩小的影子。这士兵是那天唯一主动跟弗·洁丝敏说话并邀她同行的人。但是,当她开始讲起婚礼,却好像缺了点什么。也许是因为她在镇里逢人便说她的打算,现在已经可以获得满足。又或者是因为她感觉到士兵没有真的在听。他用眼角瞟着那粉红色纱裙,嘴边似笑非笑。弗·洁丝敏总是无法跟他步伐一致,尽管她很用心。他的腿好像松松地挂在身上,使他走起路来晃晃荡荡。“你从哪个州来,如果可以问的话?”她彬彬有礼地说。他回答前的那一秒钟,已足以让她跃动的思绪掠过好莱坞、纽约,还有缅因。士兵回答说:“阿肯色。”在联邦的四十八个州里,阿肯色是极少数从来没有特别吸引过她的州之一——想象遇到阻滞,立即调转方向,她问道:“你知道自己要去的是什么地方吗?”“只是随便逛逛,”士兵说,“我休三天假,出来放松一下。”他误解了她的问题,她问的是作为一个士兵,他将会被派往世界上的哪个国家。但是,她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的意思,他又说道:“前面拐角有一间旅馆,我住在里面。”他说着,眼光还停在她裙子打褶的领口上,又加了一句说,“好像我以前在哪里见过你。你到‘闲暇时光’跳过舞吗?”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9)他们沿前街走去,现在街上有了些星期六下午的气氛。鱼肆二楼,有位女士正在窗边擦干她的一头黄发,同时朝下面两个路过的士兵打着招呼。一个街头传教士,全镇知名的人物,正在街角向几个在仓库干活的黑人少年,以及一群骨瘦如柴的孩子们传教。但弗·洁丝敏无心于身边发生的事。士兵提到的跳舞和“闲暇时光”像童话中的魔棒一样触动了她的心思,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正和一位士兵结伴同行,他是那些漫游街头、笑语喧哗的,或者有大女孩儿陪伴的人们中的一个。往常他们在“闲暇时光”跳舞开心的时候,老弗兰淇已经上床睡觉。除了伊芙林·欧文,她还从没跟人跳过舞,也从未踏足过“闲暇时光”。而现在,弗·洁丝敏和一位士兵同行,在他心里,已接纳她参与那种前所未知的快乐。但她并不是一门心思地骄傲,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中午空气沉闷,黏稠有如热糖浆,棉纺厂染房里飘来的气味让人窒息。她隐隐听到主街上有手风琴在演奏。士兵停住脚步。“就是这间旅馆。”他说。他们停步在蓝月亮门前,弗·洁丝敏很惊讶地听到它被称为旅馆,她一直只当它是咖啡馆。士兵为她拉开纱门时,她注意到他有一点摇晃。从外面强烈的光线下走进去,她眼前先是一片炫目的红光,然后就是黑暗,过了片刻,双眼才适应了里面的蓝光。她跟着士兵坐进右边的一个火车座。“要一杯啤酒吧。”他说,不是在问,像是想当然地认为她会说好。弗·洁丝敏并不喜欢啤酒的味儿。有那么一两次,她偷偷从父亲的杯里尝过几口,酸涩难咽。但士兵没有给她选择的机会。“好的,”她说,“谢谢你。”虽然经常想起,并曾在剧本里写到,她却从未进过旅馆。她父亲住过几回,有一次还从蒙哥马利给她带回两小块旅馆里的香皂,她一直保留着。她带着新的好奇环视蓝月亮,骤然间产生了一种一本正经的感觉。在火车座里坐下时,她小心地抚平裙子,不让裙褶坐乱,就像参加晚会或者进了教堂。她正襟危坐,脸上显出很有教养的样子。不过蓝月亮在她看来,始终更像是咖啡馆,而不是真正的旅馆。她没看到那个愁眉苦脸、面色苍白的葡萄牙人。一个镶着颗金牙、笑眯眯的胖女人,在柜台后为那个士兵倒上啤酒。后面的楼梯上去也许就是客房,台阶上铺着长条的油毡布地毯,被一只蓝色霓虹灯泡照亮。收音机里一支快活的合唱队唱着广告歌:但丁口香糖!但丁口香糖!但丁!充斥啤酒味儿的空气让她想起墙后藏着死老鼠的房间。士兵端着两杯啤酒走回火车座。他舔舔流到手上的泡沫,在屁股上擦了擦手。等他坐下后,弗·洁丝敏开口说话,那声音对她来说全然陌生,新的——从鼻腔发出的高音,文雅而矜持。“你不觉得这很让人兴奋吗?此刻我们坐在这张桌子边,而谁也不知道一个月后我们将身在何地。也许明天军队就会把你派往阿拉斯加,就像我哥哥那样。又或者是法国,非洲,缅甸。我一点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大家都去阿拉斯加待上一段日子也好,然后再去其他地方。他们说巴黎已经解放了。依我看,战争下个月就会结束。”士兵举起酒杯,脖子后仰,吞下啤酒。弗·洁丝敏也喝了几口,虽然那味道让她讨厌。今天她不觉得世界飘零、分裂,时速千里,因此战争场面和远方的土地也不再飞旋得让她眩晕。世界与她从未如此接近。和士兵对坐在蓝月亮的火车座里,她突然看到他们三人——她自己、她哥哥,和新娘子——沿着海滩,漫步在阿拉斯加清冷的天空下。波浪凝成青碧的寒冰,在沙滩上层层堆叠。他们攀上阳光照耀的冰川,满目透凉的晶莹,一条绳索将他们三人紧紧相连,有朋友从另一座冰川用阿拉斯加口音喊着他们JA开头的名字。她又看见他们身处非洲,与一群布袍裹身的阿拉伯人一起,骑着骆驼在风沙中飞驰。缅甸则是森林蔽日,她在《生活》杂志中看到过图片。因为婚礼,那些遥远的地方,还有这个世界,仿佛尽数变得伸手可及:它们与冬山的距离之近,正如冬山之于这里。事实上,反而是眼前的现实,让弗·洁丝敏觉得有一点虚幻。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10)“是的,很让人兴奋。”她又说一次。士兵喝完了啤酒,用满是雀斑的手背擦擦嘴上的酒沫。他的脸尽管不胖,却显得肿胀,在霓虹灯的光影中油汪汪的。他有成千上万的雀斑,唯一让她觉得可取的,是那头鬈曲光亮的红发。他两只眼睛是蓝色的,凑得很近,眼白发青而浑浊。他盯住她瞧,神情很怪,不像一位旅客看另一位旅客,却有一种同谋间心照不宣的意味。有好几分钟他没说话。然后,等他终于开了口,却听得她摸不着头脑,半点儿都不明白。她仿佛听到士兵在问:“这碟小菜是谁呢?”俚语中以“菜”指“漂亮姑娘”。——译注桌上并没有菜。她有几分不自在,觉得他的话含意隐晦。她想改变话题:“我告诉过你我哥哥也是军人。”但士兵好像没有听进去。“我敢发誓以前在哪儿见过你。”弗·洁丝敏的疑虑更重了。她意识到士兵以为她比实际年龄大,得意之中又有几分不安。她没话找话,说道:“红头发有些人不太喜欢,但却是我的偏爱。”她想起哥哥和新娘,又加了一句:“除了褐色和黄色以外。我总是想,上帝将鬈发浪费在男孩子身上实在是太可惜了,那么多女孩得顶着一头直得像拨火棍一样的头发走来走去。”士兵身子往前倾,依然盯着她看。然后他开始用手指学走路。两只手的食指和中指,在桌面上交替着向她走来。那几根手指很脏,指甲下面有黑色的污垢。弗·洁丝敏有一种感觉,奇怪的事情就要发生。就在这时,一阵乱哄哄的喧闹声传来,三四个士兵互相推推攘攘走进旅馆,一时间人声嘈杂,纱门砰然作响。士兵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下来,他扫了一眼其他士兵,眼里那副古怪的神色消失了。“那只猴子确实很可爱。”她说。“什么猴子?”不安进而变为感觉不妙。“嗯?就是那只你几分钟前想买的猴子呀。你怎么啦?”情形有些不对,士兵举起双拳抵在头上。他身子软下来,向后靠在椅背上,好像虚脱了一般。“啊,那只猴子!”他用那含混不清的嗓音说,“都是喝了那么多啤酒然后顶着太阳走路的缘故。我折腾了一个晚上,”他叹了口气,双手松开摊在桌子上,“我想我是累坏了。”头一遭,弗·洁丝敏开始盘算自己来这里干什么,不回家到底对不对。其他几位士兵围着楼梯口的一张桌子坐下,金牙女士在柜台后忙碌着。弗·洁丝敏喝完了她的啤酒,乳白的泡沫在空杯子里挂了一道花边。旅馆里闷热的空气突然让她感觉有点不适。“我得回家了,谢谢你招待我。”她从桌旁站起,但士兵伸出手,拉住她的裙子。“嗨!”他说,“别就这样走了,咱们得把今晚安排安排,九点钟来个约会怎么样?”“约会?”弗·洁丝敏觉得自己的头似乎变得又大又空,另外,啤酒使她的腿也感觉异样,她要摆布的像是四条腿,而不是两条。换作其他任何一天,而非今日,都几乎不可能有人想和她约会,更别说一位士兵。约会这个词本身便是属于大人的词汇,是年纪更大的女孩们用的。不过她的愉悦再次打了折扣。如果他知道她还不满十三岁,绝不可能约她,又或者根本就不会跟她搭茬。她感觉有一点恍惚,有一点不安。“我不知道——”“没问题的,”他怂恿道,“我们九点钟在这儿会合,然后可以去‘闲暇时光’什么的,你喜欢的是吗?九点钟到这儿来。”“好吧,”她最后说,“我没问题。”她又走在了炽热如焚的人行道上,骄阳的怒火下行人显得黝黑干瘪。旅馆的半个小时稍稍打乱了她的心情,过了一会儿才重新找回早晨对婚礼的感觉。但这并未费时太久,一到主街她的心情便已完全恢复。弗·洁丝敏遇到一个在学校比她低两级的小女孩,半路叫住她,告诉她自己的计划,还说了士兵约会的事,这回口气里不免有了几分吹嘘。那女孩陪她去买参加婚礼的礼服,花了一个小时,这意味着试穿了超过一打漂亮的衣裙。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1(11)但婚礼的心情得以重现的主要原因,缘于回家路上发生的一件事。那是视觉加想象产生的神秘幻觉。她正往家走,陡地全身一震,像有一把飞刀抖颤着刺在胸膛上。她定定地停在当路,一只脚还举在半空,一时间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侧后方有什么东西,在她左眼角的一点余光中飞快地闪过。惊鸿一瞥间,她看到刚刚经过的小巷里,有紧贴在一起的两个黑影。就因这仓促掠过的影子,眼角中的一点闪动,她脑子里突然跃出一幅哥哥和新娘的画面,明亮刺目如电光一闪。一如当时那一刻,她看到他们俩站在卧室壁炉前,他揽着她的肩。画面如此鲜明,弗·洁丝敏突然觉得贾维斯和嘉尼丝就在她身后的小巷里,她一瞥之间看到的就是他们——虽然她知道,而且很清楚,他们人在冬山,几乎一百英里之遥。弗·洁丝敏将悬空的脚落在路面上,慢慢扭头朝后看。耀眼的阳光中,一条狭窄幽暗的小巷夹在两间杂货店当中。她没有直接望向目标,不知怎么几乎有点胆怯。眼睛悄悄沿砖墙溜过去,她再次瞥见那两个紧贴在一起的黑影。她看到了什么?弗·洁丝敏愣住了。巷子里不过是两个黑人男孩,一个高些,手搭在矮个儿的肩膀上。如此而已——但角度和他们站立的方式,或者是他们的姿态,突然唤起了她哥哥和新娘的形象,让她大受震荡。在他们清晰而真切的幻象中,这个上午告一段落,她于两点钟回到家里。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2(1)贝丽尼斯上周一烤坏了一个蛋糕,今天下午就像蛋糕的中央部分。老弗兰淇很高兴那蛋糕做坏了,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因为她最喜欢烤塌了的蛋糕。她爱吃靠近中心处湿湿的、黏黏的、香味最浓的部分。她不明白为什么大人觉得这种蛋糕是失败之作。上周一做的是一块长方形大蛋糕,周边疏松,高高膨起,中间湿腻,彻底塌陷下去——在明朗轻快的早晨之后,下午空气稠重致密,一如那蛋糕的中心。而且,因为这是最后一个下午,厨房熟识的格调和氛围让弗·洁丝敏有了一种陌生的亲切感。两点钟她进屋时,贝丽尼斯正在熨衣服,约翰·亨利坐在桌边,用一根小管吹肥皂泡,他盯着她看了半晌,眼神又嫉妒又诡秘。“你到底跑哪儿去了?”贝丽尼斯问。“有件事我们知道可你不知道,”约翰·亨利说,“你知道是什么吗?”“什么?”“贝丽尼斯和我要去参加婚礼。”弗·洁丝敏正脱下欧根纱裙,听了这话大吃一惊。“查尔斯大叔死了。”“我听说了,但——”“是的,”贝丽尼斯说,“可怜的老头今天早晨去世了。他们要将遗体运到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去。所以约翰·亨利要和我们一起待几天。”既然了解到查尔斯大叔的死会在某种意义上影响婚礼,她便在脑子里给这件事腾出些地方。贝丽尼斯熨完了衣服,弗·洁丝敏穿着衬裙,坐在通向她房间的楼梯上,闭目凝思。查尔斯大叔住在乡间一栋树荫环绕的木屋里,已经老得啃不动玉米。今年六月他病倒了,从此变得百般挑剔。褐色皮肤的他躺在床上,日渐枯干,衰老到了极点。他抱怨说墙上的画挂歪了,于是他们取下所有的画——没有用。他抱怨自己的床放错了位置,于是他们又移了床——但也不是那么回事。然后他的嗓子坏了,他努力想说什么,但喉咙里像塞满糨糊,没人能明白。星期天,韦斯特一家去看他,带上了弗兰淇。她蹑手蹑脚走近里面卧室敞开的门边。他看起来像是棕褐色木头雕成的老人像,上面盖着一层被单。只有眼睛能动,但它们像蓝色果冻。她感觉它们会从眼窝里跌出来,像湿淋淋的蓝果冻一样滚下他僵硬的脸。她站在门口盯着他看——然后又踮着脚走了,害怕不已。他们后来终于弄清,他是在埋怨窗外射入的阳光照错了方向。但真正折磨他的不是这个,而是死亡。弗·洁丝敏睁开眼睛,抻了抻胳膊。“死是很可怕的事!”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