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成员-2

“不,”她说,“我不觉得她有趣。”“我也不觉得。”贝丽尼斯说。“哼!”约翰·亨利争辩道,“她就是有趣。”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5)“如果想听我的实话,”贝丽尼斯说,“展会里面那群家伙只会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个个都算上。”弗兰淇在镜子里望着贝丽尼斯,终于嗫嚅地问:“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你?”贝丽尼斯问。“你觉得我会长成一个怪物吗?”弗兰淇低声问道。“你?”贝丽尼斯又问一次,“怎么会,当然不会,我相信上帝。”弗兰淇好受了些。她侧过脸看看镜中的自己。时钟缓缓敲响六下,她说:“那,你觉得我会长得好看吗?”“有可能。如果你把脚上的硬茧锉掉一两寸的话。”弗兰淇左脚站立,慢慢在地上蹭右脚的前脚掌,她感到皮下扎进了一根刺。“说正经的。”她说。“我想等你胖一点儿就会很棒。你还得听话学乖。”“可是在星期天之前,”弗兰淇说,“我就想把自己弄好一点,出席婚礼。”“想改变就要整洁。把胳膊肘搓干净,好好收拾打扮一番,就会蛮好的。”弗兰淇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转过身来。她想着哥哥和新娘,胸中兀自发紧,化解不开。“我不知道怎么办好,能死掉就好了。”“啊,那就死吧!”贝丽尼斯说。“死吧。”约翰·亨利细声细气跟了一句。世界骤然停顿。“回你家去。”弗兰淇冲约翰·亨利说。他紧绷着大膝盖站着,邋遢的小手扶在白色桌子边,没有动。“你听清楚了。”弗兰淇说着,恶狠狠地瞧着他,伸手抓起炉子上方挂着的煎锅。她追着他绕了桌子三圈,然后追过前厅,一直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了一声:“回你家去!”“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贝丽尼斯说,“你坏得没边,还不如死了。”弗兰淇打开通向她房间的楼梯的门,坐在下面的台阶上。厨房死气沉沉,怪异而阴郁。“我知道,”她说,“我要一个人静静坐一会儿,好好把这一切想一想。”就是在这个夏天,弗兰淇开始为自己是弗兰淇感到厌恶和腻味。她恨自己,她成了一个闲人,一个终日泡在厨房的废物点心:又邋遢又贪心,心地又坏,情绪又差。除了坏到不配活着之外,她还是个罪犯。如果警察知道她所做的事,她将会受到审判,并锒铛入狱。而弗兰淇并非生而是个罪犯,或者一个大废物。在今年四月以前,在那以前的所有日子,她也是一个普通人。她是一个小圈子的成员,是七年级学生,周六的上午帮父亲干活,每到下午都会去看场电影。她不是那种会担惊受怕的人。在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不过并不是因为怕黑。这一年的春季漫长而费解。事物发生改变,弗兰淇却不明所以。平淡苍白的冬季过后,三月的风将窗玻璃吹得砰砰作响,蓝天上白云縠纹缕缕。这年四月来得迅速而轻悄,树木的新绿是那么活泼鲜亮,浅淡的紫藤花将开遍小镇,随后花瓣便无声无息地四散凋零。有些东西,和这些绿色的树、四月的花有关,让弗兰淇伤感。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但正是这种愁思,让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这座小镇。她留心战争的消息,想着外面的世界,并打点好箱子,准备上路。然而她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处。这一年弗兰淇开始关注世界。她并没有将之等同于学校里疆域清晰、色彩斑斓的地球仪。在她的意念中世界巨大、分裂而飘零,以一千英里的时速飞旋。学校的地理课本已经过时,世界的国家划分已经改变。弗兰淇通过报纸了解战争消息,但上面有太多的外国地名,而战争的发展又是那么迅速,她常常看不懂。在这个夏天巴顿追击德国人穿越了法国,俄国、塞班岛也同时在开战。军队和战争好像近在眼前。但不同的战役太多,数以百万计的士兵也难以在她脑中尽数浮现。她看到一个快冻僵的俄国大兵带着一杆冷硬的枪,面目黝黑,立在俄国的冰天雪地中。丛林覆盖的岛屿上,一个吊眼梢的日本鬼子在青绿的藤蔓间滑行。欧洲,被吊在树上的人们,蓝色洋面上逡巡的战舰。四引擎的飞机,燃烧的城市,一个士兵,头戴钢盔,发出笑声。有时候,这些关于战争以及世界的图景在她脑中盘旋,让她直发晕。很久以前她做出预测,要赢得战争的全面胜利还需两个月,但现在她不敢说了。她想当男孩,做一个海军陆战队员投身战争。她想象着驾驶飞机以英勇表现获得金质勋章。但愿望无法实现,这让她有时候心神不定,情绪低落。她决定给红十字会献血,一星期一夸脱。那么她的血将流淌于澳大利亚人,以及战斗中的法国人、中国人的血管中,遍布整个世界,由此她就会觉得自己像是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能听到军医说,弗兰淇的血最红、最强健,他们闻所未闻。她展望未来,看到自己与身上流淌着她的血的士兵在战后相会,他们会说她是救命恩人,他们不会叫她弗兰淇,而是叫她亚当斯。但为战争献血的计划没有实现。红十字会不接受,她年纪太小了。弗兰淇气疯了,觉得自己孤苦零丁,四处碰壁。战争和世界这两样事物,都太过动荡、太过浩大,都是那么让人想不明白。长时间地思索世界的事让她暗暗心惊。她不是怕德国人或者炸弹或者日本人,她害怕,是因为战争拒绝她的参与,因为世界似乎不知何故将她抛在了一边。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6)因此她深知自己必须离开小镇,远走他方。那年晚春慵懒甜腻,让人难以消受。那些个漫长的下午,无休无止,鲜花开放,绿色的香气令她胸中烦恶。这个小镇开始伤弗兰淇的心。以前纵使倒楣难过,弗兰淇也从不流泪。但就在这一季,很多东西都让弗兰淇有哭的冲动。有时她会清早出去,在院子里伫立良久,凝望日出的天空。此时仿佛有一个问题摆在她心上,而天空缄默不答。一些以前从不经意的事情让她难过:夜里站在人行道上看到的灯火,小巷深处传来的陌生的声音。她会凝神注视,或侧耳倾听,心中不知是些什么在慢慢凝聚,在暗自期待。但灯光将要熄灭,声音也会沉寂,纵然她继续等待,也不再有动静。她很怕这种情形,让她顿时迷惘,不知道自己是谁,她在这世上会变成什么样,为什么此刻她会这样站着,看着一点灯光,听着一点声音,或抬头仰望天空——孤单一人。她很害怕,胸口奇怪地发紧。四月的一个晚上,她和父亲准备上床睡觉。他看着她说了句话,完全突如其来:“这个还想跟老爸爸睡的、老大不小的十二岁长腿笨瓜是谁呀。”于是,她已经大到不能再和父亲同睡了,不得不独自睡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她开始对父亲心怀怨气,两人总是斜眼相看。她不喜欢待在家里。她在镇里游荡,所见所闻不知何故,总是只鳞片爪,不知所终,而她胸中的憋闷也一直挥之不去。她会胡乱找些事情来做,但结果总是做错。她给最好的朋友伊芙林·欧文打电话,伊芙林有一套球衣,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们俩一个穿上球衣,另一个披着披肩,一起去镇里的十文店。但这是一个错误,也并非弗兰淇真想做的事。苍白的春日黄昏过后,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息和花朵甜而涩的香气,傍晚被灯光点亮的窗,开饭时拖长声调的呼喊,烟囱雨燕在小镇上方成群盘旋,飞向不知在何处的巢窠,剩下空荡荡的天空愈发辽阔。这一季的黄昏拖得很长,弗兰淇已经绕遍了镇里的人行道,此时有一种伤感,爵士乐般的伤感,摇撼着她的神经,她的心抽紧,几乎停止跳动。因为无法摆脱心中郁结,她会惶惶然做些什么。她回家像疯子戴帽一样把煤桶顶在头上,绕厨房桌子转圈。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但做什么就错什么,而且完全与初衷不符。然后,这些傻事做完后,她会站着,厌恶而又空虚,在厨房门楣下说:“我真想把整个镇子捣个稀烂。”“呃,那就捣吧,别只是哭丧着脸站在这儿,去做呀。”而后麻烦开始了。她干了一些事,还将自己陷进麻烦里。她触犯了法律。并且在第一次以身试法后,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些违法的事。她从父亲的五斗橱抽屉里拿走了手枪,带着它满街逛,并在一片废弃的空地上开火射击。她沦落成为一个窃贼,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里偷走了一把三折刀。五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犯下了一宗秘密的、无以名状的罪过。在迈基恩家的车库,和巴尼·迈基恩一起,他们犯下一桩别样的罪行。到底坏到什么地步,她现在还不清楚。这罪让她的胃有一种痉挛似的恶心,她怕看所有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死他。有时候夜里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便计划着用枪射他,或在他两眼之间扎上一刀。她最好的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了佛罗里达,弗兰淇再没和其他人玩。长长的开满鲜花的春天结束了,小镇的夏天丑陋、孤寂而炎热。她想离开的心一天比一天炽烈:远走高飞到南美,好莱坞,或者纽约。但虽然她已经多次打点行装,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选哪一个地方,以及单凭一己之力怎样才能去到。因此她就待在家,困在厨房里。苦夏永无尽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高,是一个彻头彻尾好吃懒做的大废物,而且还坏得没治了。她害怕,但已和从前不同,只余下对巴尼、父亲,以及法律的畏惧。而就算是这些畏惧最终也消于无形。时日已过,迈基恩家车库里的罪行已经变得很遥远,除非做梦,早已忘记。她也不再去想父亲和法律的事。她在厨房与约翰·亨利和贝丽尼斯终日厮混,不再思考战争和世界。现在没有什么事能叫她伤感,她已不关心。她再没有独自于黑暗的后院仰望天空,她对声音和夏天里的动静无动于衷,夜里也不到街上游荡。她不让外界触动,什么都不在乎。她吃吃喝喝,写剧本,在车库边练习掷飞刀,在厨房桌上玩桥牌。每一天都与前一天雷同,除了更漫长。她对任何事都不动容。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7)因此事情发生的那个星期天(原文如此——译者),当哥哥和新娘到家后,弗兰淇知道一切都已改变。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在她身上又会发生什么事,她不知道。尽管她试着跟贝丽尼斯说,但贝丽尼斯也不懂。“这让我有种好痛苦的感觉,”她说,“想到他们就会这样。”“呃,那就别想,”贝丽尼斯说,“整个下午你什么都没干,净想着他们,念叨个没完。”弗兰淇坐在通向自己房间的楼梯底层,呆呆看着厨房里的空气。纵然是想来痛苦,她也还是要思忖这个婚礼的事。她回忆起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样子。那是早上十一点钟,房间里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安静,因为贾维斯进来时关掉了收音机。长夏之后,随着收音机夜以继日地喧哗,已经没有人再听得到它,而这从天而至的寂静让弗兰淇不知所措。她从门厅进来,站在门口,一看到哥哥和新娘,一颗心就如受电击。是他们俩共同在她心上造成了这种感觉,无可名状,但和春天时的感受一样,只是更尖利,更叫人猝不及防。那一模一样的胸口发紧,一模一样的不可理喻的恐慌,再次出现。弗兰淇百思不解,直到头晕脑涨,两脚发麻。她问贝丽尼斯:“你和第一个丈夫结婚的时候多大年纪?”弗兰淇苦思冥想之际,贝丽尼斯已经换上了周末的衣服,现在正坐着看杂志。她在等六点钟与她有约的人:哈尼和T.T.威廉姆斯。他们三人要去新都会茶室吃晚饭,然后一起在镇里逛逛。贝丽尼斯看书时嘴唇掀动,逐字逐句地读。听到弗兰淇说话,她的黑色眼珠就朝上看,但是,由于贝丽尼斯没有抬头,那只蓝玻璃的眼珠好像还自管自地看着杂志。这张两股视线分道而行的脸让弗兰淇感觉不安。“我十三岁。”贝丽尼斯说。“为什么你这么年轻就结婚?”“因为我愿意,”贝丽尼斯说,“那时我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再没长高过一丁点儿。”贝丽尼斯很矮。弗兰淇紧紧地盯着她看,然后问:“真的是结婚让你不再长高吗?”“当然了。”贝丽尼斯说。“我不知道有这种事。”弗兰淇说。贝丽尼斯结过四次婚。她的第一任丈夫叫鲁迪·弗里曼,一个泥瓦匠,四个人中她最爱也是最好的一位。贝丽尼斯的狐皮就是他送的,有一次他们还到辛辛那提去看雪。贝丽尼斯和鲁迪·弗里曼在北方看了一个冬天的雪。他们彼此恩爱,过了九年,直到那年十一月他一病不起。其他三任丈夫都很糟糕,而且一个比一个差,光是提到他们就足以让弗兰淇郁闷。第一位是个差劲的老酒徒。第二位为贝丽尼斯颠倒痴狂:他行事也疯狂,晚上梦见吃东西,结果把床单吞了一个角。这样那样的事情层出不穷,让贝丽尼斯惊惶不已,只好离开他。最后一位丈夫很可怕。他用指头抠出了贝丽尼斯的一只眼睛,又把她的家具偷走。她不得不去法院告他。“你每次结婚都戴面纱吗?”弗兰淇问。“有两次戴了。”贝丽尼斯回答说。弗兰淇停不下来。她在厨房里转着圈子,也不管自己右脚扎了刺,走得一跛一跛的。她的拇指勾在短裤的腰带上,汗衫又湿又黏。终于她拉开橱柜的抽屉,挑出一把长而锋利的切肉刀,然后坐下来,扎刺那只脚的脚踝架在左膝上。弗兰淇又瘦又长的脚板上坑坑洼洼,满是粗糙发白的疤痕,每年夏天弗兰淇都会踩好多次钉子。弗兰淇有着全镇第一硬的脚,能从脚底削下黄蜡一样的茧皮而浑若无事,换作别人会觉得疼。但她没有立即挑刺——她只是坐着,脚架在膝上,刀握在右手中,目光越过桌子,看着贝丽尼斯。“告诉我,”她说,“说说当时的情形。”“你明明知道!”贝丽尼斯说,“你自己看见他们了。”“还是跟我说说吧。”弗兰淇说。“我再说最后一次,”贝丽尼斯说,“你哥哥和新娘子今天上午很晚才到,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冲进来看他们。转眼间我就看到你穿过厨房冲回你的房间。然后你又穿着那件欧根纱的裙子下来了,嘴上的唇膏一寸厚,从左耳抹到右耳。再后来你们就只是在客厅里闲坐着。天很热,贾维斯给亚当斯先生带了一瓶威士忌,他们喝酒,你和约翰·亨利喝柠檬水。吃完饭你哥哥和新娘赶三点的火车回了冬山。婚礼将在这个星期天举行。就是这样,现在你满意了?”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8)“真让我失望,他们不能待久一点——至少过一晚也好。贾维斯离家这么久了。但我猜他们俩想尽可能久地在一起。贾维斯说他在冬山还有些部队的手续要办。”她深吸一口气,“不知道婚礼之后他们去哪里呢。”“度蜜月。你哥哥会有几天假。”“不知道他们会去哪里度蜜月。”“呃,我只知道我不知道。”“仔细告诉我,”弗兰淇又说道,“他们看起来到底怎么样?”“看起来?”贝丽尼斯说,“嗯,跟正常人没啥两样。你哥哥是个一头金发、蛮帅气的白人小伙。那姑娘褐色头发,小巧好看,他们凑到一块儿,是一对儿很漂亮的白人小两口。你看见的,傻子。”弗兰淇闭上眼睛,虽然看不到他们两人的模样,但却感觉得到他们正离自己远去。她能感觉到他们两个人一起在火车上,不停地向前,离她越来越远。他们是他们,他们正离开她;而她是她,留在原地独自坐在厨房的桌边。但她的一部分已与他们同行,她感觉到这部分自己正脱身而去,远走高飞。渐行渐远,以至于她心中的烦恶久久不散;越去越远,留在厨房里的弗兰淇不过是落在桌边的一具老旧躯壳。“真古怪。”她说。她弯腰俯向自己的脚,脸上什么东西湿湿的,既像眼泪又像汗珠。她吸吸鼻子,开始剔脚上的刺。“你一点都不疼吗?”贝丽尼斯问。弗兰淇摇摇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有没有试过,有些人你见过之后回想起来只剩一种感觉,而不是模样?”“你是啥意思?”“我是说,”弗兰淇说得很慢,“没错,我看见了他们,嘉尼丝穿着一条绿裙子,一双很美的绿色高跟鞋。她的头发向上梳成一个髻,深颜色的头发,一小缕碎发散在外面。贾维斯和她一起坐在沙发上。他穿着棕色的军服,被太阳晒黑了,特别清爽。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然而就好像我想将他们看个完整,却不能够。我的脑子总是来不及,不能一下子把这一切全装进去。然后他们就离开了。这回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你会弄伤自己的,”贝丽尼斯说,“用根针挑就行了。”“我一点都不在乎我的老脚丫。”弗兰淇说。现在才六点半,下午的这个时刻像是一片片闪亮的镜子。外面不再有口哨声传来,厨房里一切静止不动。弗兰淇脸朝后门廊坐着,那儿的门上有个四方形的猫洞,开在角落里,旁边还摆着一碟薰衣草味的酸奶。三伏天刚开头,弗兰淇的猫就跑了。伏天是这样的:它是夏季最后的日子,通常了无新意——而如果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变化就会一直持续到伏天结束。做过的事不会不存在,犯下的错不会变成对。那个八月贝丽尼斯抓破右臂下侧的蚊子叮痕,结果它成了溃疡:在伏天结束之前不会愈合。两窝小飞虫选中约翰·亨利的眼角安居,尽管他总是眨眼摇头,这些虫子还是逗留不去。然后就是查尔斯不见了。弗兰淇没有眼见着他离家出走,但在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唤他出来吃晚饭,他没有现身,就此不见了。她找遍每个地方,还派约翰·亨利走街串巷叫他的名字。但这是三伏天,查尔斯一去不回。有些话每天下午弗兰淇都要对贝丽尼斯说,而贝丽尼斯的回答也总是千篇一律,现在这些话就像一支难听的曲子,被她们唱得烂熟。“如果我知道他跑到哪里去就好了。”“别再为那只骚包老野猫操心,我早跟你说了他不会回来。”“查尔斯不是野猫,他差不多是纯种波斯猫。”“有我那么纯哩!”贝丽尼斯会回答说,“你不会再见到那只老骚猫了,他是找朋友去了。”“找朋友?”“哦,当然。他在外面游荡,要找女朋友。”“你真这么想?”“那还用说。”“那,为什么它不带上朋友回家来。他该知道,如果能养他的一家子,我会高兴得不得了。”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9)“你再不会见到那只老骚猫了。”“如果我知道他跑到哪里去就好了。”就是这样,每一个沉闷的下午都会响起她们的对话,同样的措辞,拉锯一般你来我往,让弗兰淇觉得像是两个疯子在念念有词,刺耳难听。结束语是她对贝丽尼斯说:“我感觉所有一切都从我身边走开,丢下我。”然后她就把头埋在桌上,心中一片惶然。但这个下午弗兰淇突然打破了定例。她灵机一动,放下刀子,从桌边站起。“我知道要做什么了,”她忽然说,“听着。”“我听得到。”“我应该去报警。他们会找到查尔斯。”“我可不会做这种事。”贝丽尼斯说。弗兰淇用门厅的电话向警察描述她的猫。“他差不多是纯种波斯猫,”她说,“但毛是短的,很漂亮的灰色,喉咙上有一小块白斑。叫他‘查尔斯’就会过来,如果不行,换‘查林那’也许会成。我是弗·洁丝敏·亚当斯小姐,地址是格勒夫街124号。”她回去的时候贝丽尼斯在格格笑,笑声又尖又细。“喔!他们会派人来这儿,把你拷起来,拉到米勒奇维尔去。那些穿蓝制服的胖警察追着野猫满大街跑,一边喊着:哦,查尔斯!哦,过来,查林那!我的老天爷呀!”“嘿,住嘴。”弗兰淇说。贝丽尼斯在桌边坐下。她止住了笑,将咖啡倒一些到白瓷碟里放凉,那只黑眼珠转来转去,带着戏谑的神气。“还有,”她说,“我看不出愚弄警察是个多么高明的主意,不管是什么理由。”“我没有愚弄警察。”“你刚才还在那儿一清二楚留下名字和住址,如果他们想的话就可以来抓你。”“来呀!”弗兰淇生气了,“我才不在乎!我不在乎!”这一刻她突然不在意有没有谁知道她是个罪犯,“我才不管,让他们来抓我好了。”“我是在逗你呢,”贝丽尼斯说,“你的问题在于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了。”“也许我还是去坐牢好些。”弗兰淇绕着桌子走个不停,她能感觉到他们正在远去。列车北行,他们走了一里又一里,离镇子一远再远。北上带来的寒冷渗进空气,冬夜才有的黑暗也缓缓降临。列车蜿蜒向上隐没在山间,汽笛声大有冬天的肃杀之气,他们一里一里地远去了。他们俩传递一盒买来的糖果,打褶的纸托上面安放着一块块巧克力。他们看着窗外,一里一里驶入冬天。现在他们和镇子之间已经有了很长、很长的距离,很快就会到达冬山。“坐下,”贝丽尼斯说,“你搞得我神经紧张。”弗兰淇猛地笑了起来。她用手背擦擦脸,回到桌边。“你听到贾维斯说的话了吗?”“什么?”弗兰淇笑了又笑。“他们在聊投不投票给C.P.麦克唐纳。贾维斯说:嗯,就算这个无赖想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的票。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幽默的话。”贝丽尼斯没有笑。她黑眼珠向下一扫,骨碌到一个眼角,然后很快明白了这句笑话,视线又回到弗兰淇脸上。贝丽尼斯穿着粉红色的绉纱裙子,插有粉红色羽毛的帽子摆在桌上。蓝玻璃的眼珠映得她黑脸上的汗也泛着蓝。她用手抚弄帽子上的羽毛。“那你知道嘉尼丝是怎么说我的吗?”弗兰淇问道,“当爸爸提到我长了多少,她说她不觉得我高得过分,她说她十三岁以前就长得差不多了。她是这么说的,贝丽尼斯!”“好啦!没错。”“她说她觉得我高度正好,可能不会再高了。她说所有的时装模特和电影明星——”“她没说,”贝丽尼斯说,“我听到的。她只说了句你可能已经长到头了,没有再像你一样絮叨个不停。听你一说,别人还以为她是早就准备好了要为此大发议论呢。”“她说——”“这是你的一个大缺点,弗兰淇。有人不过随口评论一句,你就会在心里添油加醋,直到离原话十万八千里。你派特姑妈随口对克劳丽娜说句你气质不错,克劳丽娜就把这话传给了你。这没什么,该怎样是怎样。接下来呢?我发现你到处吹嘘,说韦斯特太太认为你气质全镇第一好,应该去好莱坞,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你没说的。听到哪怕一点点表扬你就夸大其辞,碰到不好听的你也是这样。事情总被你自己弄得面目全非。这大错特错了。”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10)“别跟我讲大道理。”弗兰淇说。“我没有讲大道理,这是很严肃的事实。”“我承认有一点。”弗兰淇最后说。她闭上眼睛,厨房里非常安静,能感觉到心的跳动。她再开口说话时,声音细如耳语:“我需要知道一点,你觉得我表现得好吗?”“表现?表现?”“是的。”弗兰淇依旧闭着眼睛。“嗯,我怎么知道?”贝丽尼斯道。“我是说我的举止怎么样?我都做了些啥?”“你啥都没做。”“没做?”弗兰淇问。“没有。你只是像见了鬼一样,紧盯着那一对儿不放。然后,他们讲到婚礼时,你的耳朵就支棱起来,足有圆白菜的叶子那么——”弗兰淇伸手摸摸左耳。“才没有呢。”她懊恼地说。过了一会儿,她加了一句:“总有一天,你一低头,发现自己的大胖舌头被连根拔出来,摆在面前的桌子上,你觉得自己的心情会怎么样?”“说话不准那么粗鲁。”贝丽尼斯说。弗兰淇皱着眉凑到脚上的刺跟前。她用刀把刺挑出来,说:“只有我才会不觉得疼。”然后她又开始在屋里兜圈子。“我真怕自己没能留下个好印象。”“那又怎样?”贝丽尼斯说,“但愿哈尼和T.T.快点来。你让我不得安宁。”弗兰淇耸起左肩,咬住下嘴唇。突然,她坐下来,把脑门在桌子上撞得砰砰直响。“听话,”贝丽尼斯说,“别这样。”弗兰淇僵直地坐着,脸伏在臂弯里,紧握拳头。她的声音压抑而沙哑。“他们真好看,”她说道,“他们一定过得很开心。而他们就这样走了,留下我。”“坐好,”贝丽尼斯说,“规矩点。”“他们来了又走了,”她说,“他们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难过。”“哟!”贝丽尼斯终于说,“我可知道了!”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1)厨房很静,她的脚跟在地上连敲四下:一,二,三——梆!那只好眼睛黑溜溜的,满是打趣的意思。她用脚跟点地,等找到了节奏,便用低沉的爵士嗓音唱了起来:弗兰淇着了迷!弗兰淇着了迷!弗兰淇着了迷!为那个婚——礼!“停!”弗兰淇说。弗兰淇着了迷!弗兰淇着了迷!贝丽尼斯唱个没完,节奏抑扬起伏,就像发烧时脑子里一跳一跳的疼。弗兰淇昏头涨脑,从桌子上拾起刀。“你最好闭嘴!”贝丽尼斯突然顿住,厨房骤然缩小了,鸦雀无声。“你把刀放下。”“你看能不能让我放下。”她将刀柄抵在另一只手的掌心,将刀慢慢弯成弓形。刀身又韧,又尖,又长。“放下它,混蛋!”但弗兰淇站起来,仔仔细细地瞄准。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有刀在握的感觉让她的手停止了颤抖。“扔吧!”贝丽尼斯说,“你只管扔!”屋内静悄悄的。空荡荡的房子好像也在屏息等待。破空之声响起,刀扎在楼梯门的正中,发出一声钝响,刀身颤动不休。她不眨眼地盯着那刀,直到它完全静止不动。“我是镇上第一飞刀手。”她说。贝丽尼斯,站在她身后,没有答腔。“如果比赛,我一定赢。”弗兰淇从门上拔下刀子放在桌上,在手心啐了一口,然后搓手。贝丽尼斯终于开口:“弗兰西丝·亚当斯,你迟早会玩出火。”“我的偏差从没超过几英寸。”“你清楚你爸爸对在这房子里玩飞刀的态度。”“我警告过你不要惹我。”“你真不配生活在房子里。”贝丽尼斯说。“我不会在这个家待太久了,我要离家出走。”“那可谢天谢地,清掉了好大一堆臭垃圾哩。”“等着瞧吧,我要离开镇子。”“你觉着自己会到哪里去呢?”弗兰淇望了望房间的每个角落,然后说:“我不知道。”“我知道,”贝丽尼斯说,“你要去疯人院。那儿就是你要去的地方。”“不是。”弗兰淇说。她默然直立,环顾如鬼画符的四壁,闭起双眼。“我要去冬山,去参加婚礼。我以双眼向上帝发誓,我再也不会回来。”刀子飞出并扎在门板上嗡嗡颤动之前,她并不肯定自己会出手。就像她不知道自己会说些什么,直到话已出口。誓言像脱手的飞刀,刺入她的身体,瑟瑟抖动。话音如尘埃落地,她又补充一句:“婚礼过后我再也不回来。”贝丽尼斯将弗兰淇额前濡湿的刘海朝后拨,最后她问:“乖乖,你是认真的么?”“当然!”弗兰淇说,“你以为我站在这里发毒誓是在说大话吗?有时候,贝丽尼斯,我觉得让你认识一个事实,要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慢。”“可是,”贝丽尼斯说,“你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呀。你要走,又不知走到哪里去,这叫我怎么理解。”弗兰淇站着,将四面墙上上下下地看。她想着这个世界,它日行千里,飘流离散,旋转不止,此刻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快、更飘零、更广阔。战争场景蓦然在她脑中纷涌碰撞。她看到明媚的开满鲜花的岛屿,一片白浪扑岸的北方滨海土地。饱经战火的眼睛,士兵们疲软的步履。坦克,一架折翼的飞机燃烧着坠下沙漠的天空。世界每分钟转动一千英里,在战争的巨响中分崩离析。地名在弗兰淇脑中闪动:中国,比奇维尔,新西兰,巴黎,辛辛那提,罗马。她想着这巨大而飞旋的世界,直到两腿发抖,掌心冒汗,但还是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最后,她不再茫然看着厨房的四面墙壁,对贝丽尼斯说:“我的感觉真真切切,就像有人把我的整张皮给剥了下来。我希望能吃上些凉沁沁的美味巧克力冰淇淋。”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2)贝丽尼斯双手放在弗兰淇肩上,摇着头,眯起那只好眼,凝视弗兰淇的脸。“不过我对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当真的,”她说,“婚礼之后我不回来了。”一声响动,她们转身看到哈尼和T.T.威廉姆斯站在门口。哈尼,尽管他与贝丽尼斯有姐弟的名分,却长得并不相像——他几乎有点像个外国来客,比如古巴或墨西哥。他肤色较淡,近乎浅紫色,一对沉静狭长、油汪汪的眼睛,身体软绵绵的。兄妹俩身后站着T.T.威廉姆斯,他是一个大块头,很黑,头发灰白,比贝丽尼斯年纪还大,衣冠楚楚,扣眼上别着一枚红色的徽章。T.T.威廉姆斯在追求贝丽尼斯。他是个经济宽裕的黑人,开了一间黑人餐馆。哈尼身体孱弱,性情散漫。军队不招他,他便干着挖沙坑的活儿,直到挖出内伤,再也干不了重活。他们站着,三个黑皮肤的人,聚在门口。“你们怎么偷偷摸摸的?”贝丽尼斯说,“我一点动静都没听到。”“你和弗兰淇正忙着说事呢。”T.T.说。“我可以走了,”贝丽尼斯说,“已经准备好。不过走之前你们想不想喝上一点儿?”T.T.威廉姆斯看着弗兰淇,在门口磨磨蹭蹭。他很守礼,想取悦所有人,任何时候都生怕行差踏错。“弗兰淇可不是告密鬼,”贝丽尼斯说,“对不对?”弗兰淇根本都懒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哈尼穿着一套暗红色人造丝的便装,她说:“你穿的这身衣服很可爱,哈尼,从哪里弄来的?”哈尼能像白人教师一样说话。他的紫色双唇可以像蝴蝶翅膀一样迅捷轻快地张合。但他只用了一个黑人的方式来回答,一个从喉咙里发出的黑沉沉的声音,可能代表任何意思。“啊嗯。”他说。面前的桌上已经摆好了玻璃杯,还有装着杜松子酒的直发剂瓶子,但他们没喝。贝丽尼斯说着关于巴黎的什么,而弗兰淇却有另一层感觉,他们在等着她走开。她站在门里看着他们,不想走。“酒里想掺点水吗,T.T.?”贝丽尼斯问。他们三人围桌而坐,独余弗兰淇一个站在门口。“再见,各位。”她说。“再见,宝贝,”贝丽尼斯说,“忘掉我们聊的那些傻事。如果亚当斯先生天黑了还不回来,你就去韦斯特家,去找约翰·亨利玩吧。”“我什么时候怕过黑?”弗兰淇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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