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成员

《女孩不可实现之梦:婚礼的成员》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1(1)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归附。弗兰淇成了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六月的树有一种炫目的亮绿色,但再晚些时候叶子就变得发暗,小镇也黑下来,在太阳的烈焰下皱缩成一团。起初弗兰淇还四处走动,干这干那。镇里的人行道在清早和晚上灰扑扑的,中午的太阳为它们上了光,水泥路面仿佛在燃烧,闪亮如玻璃。最终人行道烫得让弗兰淇难以下脚。她老给自己惹麻烦,她私底下的麻烦是那么多,觉得还是待在家里为好——家里只有贝丽尼斯?赛蒂?布朗和约翰?亨利?韦斯特。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边,把同样的话说上一遍又一遍,于是到了八月间,那些话变得有声有调,听起来怪里怪气的。每到下午,世界就如同死去一般,一切停滞不动。到最后,这个夏季就像是一个绿色的讨厌的梦,或是玻璃下一座死寂而荒谬的丛林。然后,在八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改变了,改变突如其来。下午一片空白,弗兰淇一直在困惑,她还是想不明白。“真古怪,”她说,“就这样发生了。”“发生了?发生了?”贝丽尼斯说。约翰·亨利在一旁听,安静地看着她们。“我从没这么迷惑过。”“可你迷惑什么?”“整件事。”弗兰淇说。贝丽尼斯回应道:“我想你脑子准是被太阳烤糊了。”“我看也是。”约翰·亨利轻声说。弗兰淇自己几乎也要承认。当时是下午四点,厨房四四方方,寂静而灰暗。弗兰淇两眼微合,坐在桌边,心里想着一个婚礼。她看到一座静静的教堂,奇怪的雪花沿着彩色的窗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哥哥,他的面孔被一团光亮所取代。新娘也在那儿,拖着长长的白色裙裾,这位新娘同样也没有面孔。有些事情,关于这场婚礼的,给了弗兰淇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看着我,”贝丽尼斯说,“你嫉妒了?”“嫉妒?”“嫉妒你哥哥要结婚?”“没有,”弗兰淇说,“我只是从没见过像他们俩那样的人。今天看着他们走进来,感觉很怪。”“你就是嫉妒,”贝丽尼斯说,“去照照镜子。看你眼睛的颜色就知道。”水池上方有一块水汽蒙蒙的镜子。弗兰淇照了照,但她的双眼是一贯的灰色。这个夏天她长得这么高,简直成了一个大怪物。她的双肩很窄,两腿太长,穿着一条蓝色运动短裤,一件BVD汗衫,赤着脚。她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剪了没多久,短得还未两边分开。镜子里映像扭曲,但弗兰淇知道自己的模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边。“哦,”她说,“他们俩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我只是搞不懂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有什么事情,你这傻瓜?”贝丽尼斯说,“你哥哥带着他想娶的姑娘,今天回家来跟你和你爸爸吃了顿饭。他们打算这个星期天到她在冬山的家举行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不过如此。你到底在烦什么?”“我不知道,”弗兰淇说,“我打赌他们每一分钟都很快乐。”“那我们也找点乐子吧。”约翰·亨利说。“我们找乐子?”弗兰淇问,“我们?”他们重新在桌边坐下,贝丽尼斯为三人桥牌发牌。从弗兰淇记事起,贝丽尼斯就是厨娘。她很黑,肩膀很宽,个子很矮。她一直说自己是三十五岁,说了至少三年了。她的头发分开,编成辫子,抹了油紧贴着头皮,脸孔扁平安详。贝丽尼斯只有一个地方不妥——左眼是一颗浅蓝色的玻璃。它在她安静的黑脸上向外恣意地直瞪着。她怎么会要一只蓝色眼珠,那不是凡人能想明白的。她忧郁的右眼是黑色的。贝丽尼斯牌发得很慢,遇到扑克被汗粘在一起就舔舔大拇指。发牌时约翰·亨利每一张都看。他敞着胸,白色的胸脯湿湿的,脖子上用细绳拴着一只小小的铅驴。他是弗兰淇的近亲,她的亲表弟。这个夏天他要么和她一起吃饭,打发白天的时间,要么就和她共进晚餐,度过整个夜晚。她没法把他打发回家。他看上去不像已经有六岁了,却长着弗兰淇所见过的最大的膝盖,并且总有一边上面结着痂,或者贴着纱布,都是他自己摔倒擦破的。约翰·亨利有一张眉头紧皱的白白的小脸,架一副金丝边小眼镜,每一张牌都看得很仔细,因为他正输着,欠贝丽尼斯五百多万。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1(2)“我叫1红心。”贝丽尼斯说。“1黑桃。”弗兰淇说。“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这是我要叫的。”“嗯,那你不走运,我先叫了。”“啊,你这蠢货!”他说,“这不公平!”“别吵,”贝丽尼斯说,“老实说,我看你们都是乱叫,根本没什么好牌。我叫2红心。”“我没吵,”弗兰淇说,“我无所谓。”事实确实如此:那天下午她玩桥牌,就和约翰·亨利一样,不过是碰到什么就出什么。他们坐在厨房里,这丑怪的厨房让人意气消沉。墙壁上约翰·亨利的胳膊够得着的地方,都被他涂满了稀奇古怪的儿童画,这给厨房蒙上一种异样的色彩,就像疯人院里的房间。现在这间旧厨房让弗兰淇浑身不舒服。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弗兰淇不知道,但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成一团,正敲打着桌子边缘。“世界真的很小。”她说。“为什么这么说?”“我是说突然,”弗兰淇说,“这世界变得真快。”“呃,我不知道,”贝丽尼斯说,“有时候快,有时候慢。”“对我来说很快。”直到昨天为止,弗兰淇还从不曾为一个婚礼费过思量。她早知道她唯一的哥哥,贾维斯,要结婚了。去阿拉斯加之前,他和一个冬山的女孩订了婚。贾维斯是一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近两年。弗兰淇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哥哥,他的面孔变得隔膜而变幻不定,就像看水底的一张脸。可是,阿拉斯加!弗兰淇不断地梦到它,尤其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地真切。她看到雪,看见冰冻的海洋,还有冰川。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离家到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自制的乳脂软糖,精心地包装,每一块都单独扎上蜡纸。想到她的糖会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就心中颤栗,眼前还出现哥哥在皮毛裹身的爱斯基摩人中间分发糖果的情形。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致谢信,里面夹着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有一段时间她几乎每周都给他寄糖,有时候不是乳脂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再没寄过钱来。偶尔,他写给父亲的短信会让她稍有不安。比如说,这个夏天他有一次提到自己游泳,蚊子很凶。这封信搅乱了她的梦境,但几天的混乱过后,冰洋和白雪又重回梦中。贾维斯离开阿拉斯加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名叫嘉尼丝·埃文斯。婚礼的安排如下:哥哥打电报来说,他和新娘将于周五回到家中待上一天,婚礼于随后的星期天在冬山举行。弗兰淇和父亲会参加婚礼,去到近百英里以外的冬山。弗兰淇已经打点好了行装。她热切期待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那一天,但并没有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有想那个婚礼。因此在他们到访之日前一天,她只是对贝丽尼斯说:“我觉得这是一个离奇的巧合,贾维斯被派到阿拉斯加,而他相中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慢慢地又念一句,闭上眼睛,这个名字融入了阿拉斯加和冰天雪地的梦境,“我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我希望我已经离开镇子。”“星期天总会来。”贝丽尼斯说。“我很怀疑,”弗兰淇说,“我早就打算要离开镇子。我希望婚礼过后不用再回来。我希望我去别的地方,永远离开。我希望我有一百块钱,只管走人,不再见到这个小镇。”“我觉得你的愿望好像不少啊。”贝丽尼斯说。“我希望我是别人,反正不是我自己。”这事发生前的那一天的下午,和八月其他的下午一样。弗兰淇在厨房里闲待着,向晚时来到院子里。房后的紫葡萄架在暝色中暗影沉沉。她慢慢地走着。约翰·亨利·韦斯特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柳条椅里,交叉着腿,两手插在口袋中。“你在干什么?”她问。“想事情。”“什么事?”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1(3)他没有回答。这个夏天以来,弗兰淇要像往常那样钻葡萄架已经嫌太高了。其他十二岁的人还能在下面走来走去,做游戏,玩得很高兴。甚至一些矮小的成年女性也能在下面走动。而弗兰淇个头太大。今年她不得不像大人一样,只能在棚架外面溜达,采摘长在边缘的葡萄。她看着纠结的藤蔓,空气里有烂葡萄和尘土的气味。站在葡萄架边,暮色重重涌来,弗兰淇心中感到害怕。她不知道怕的是什么,但就是害怕。“我说,”她说,“你和我一起吃饭过夜怎样。”约翰·亨利从口袋里掏出他的小圆表,仿佛行不行得看时间。但葡萄架下太暗,他根本看不清上面的数字。“回家跟派特姑妈说一声。我在厨房等你。”“好的。”她害怕。夜空灰蒙蒙空洞洞,厨房的灯光在渐黑的庭院里投下方形的黄色光影。她记得自己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相信煤房里住着三只鬼,其中一只戴着银戒指。她跑上房后的阶梯说:“我刚刚叫了约翰·亨利来吃饭过夜。”贝丽尼斯正在揉一块做饼的生面团,将它扔在扑满面粉的桌子上,“我以为你烦他呢。”“我是烦他,”弗兰淇说,“但我觉得他好像很害怕。”“害怕什么?”弗兰淇摇摇头。“也许我的意思是孤单。”她最后说。“嗯,我会给他预备一小块面。”从暮色中的院子里回来,厨房显得火热、明亮而又奇怪。墙壁让弗兰淇难受——那些怪诞的图画:圣诞树,飞机,怪模怪样的士兵,花朵。约翰·亨利在六月某个悠长的下午,开始了他的第一幅创作,既然墙面已经毁了,无论何时,只要想画,他就继续画下去。有时候弗兰淇也画。起初她父亲为此暴跳如雷,但后来就叫他们尽情地把想画的都画出来,反正到秋季把墙壁再刷一遍就是了。但是夏日连绵不断,没有尽头,这些墙开始烦扰弗兰淇。这个晚上厨房看起来很是怪异。她感到害怕。她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觉得还是邀请他来的好。”于是晚上约翰·亨利拎着一只周末旅行袋来到后门。他穿着一套白色的表演服,鞋袜整齐,腰带上扣着一把匕首。约翰·亨利见过雪。他虽然只有六岁,但去年冬天到过伯明翰,在那儿看到了雪。弗兰淇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袋子给我,”弗兰淇说,“你可以先做一个小人饼。”“好。”约翰·亨利没有把玩面团。他煞有介事地做着饼人,时不时地停一停,用小手扶扶眼镜,仔细打量自己的作品,就像一个小小钟表匠。为操作方便,他拉了一张椅子,跪在上面刚好够高。贝丽尼斯给他一些葡萄干,换了任何其他的孩子,准会黏得到处都是,但他只用两颗来做眼睛,但马上就发现太大了——于是他细细地将一粒葡萄干分作两只眼睛,再弄出两小点算是鼻子,然后还有一张咧开的葡萄干嘴巴。完工后,他在短裤的后屁股上擦擦双手。眼前摆着一个人形的糕饼,有叉开的手指,顶着帽子,甚至还拿着手杖。约翰·亨利做得十分卖力,面团变得脏兮兮、湿答答的。不过那是一个很棒的饼人,而且,事实上,它让弗兰淇想到约翰·亨利自己。“我还是先陪你玩儿吧。”她说。他们在厨房和贝丽尼斯一块儿吃晚餐,因为父亲来电话,说是要在他的珠宝店里工作到晚些时候。贝丽尼斯把饼人从烤炉里拿出来,他们看到它与其他孩子做的饼人一般无二——胀得那么厉害,约翰·亨利的劳作全然走了形,手指粘在一块,手杖成了尾巴一样的东西。但约翰·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瞧了瞧,用餐巾擦两下,便开始在它的左脚上涂抹黄油。这是一个炎热黑暗的八月夜晚。餐厅里的收音机几个台搅在一起:战争新闻夹杂着含混的广告,隐约传出一支轻音乐队的有气无力的曲子。收音机开了整个夏天,最终他们已经充耳不闻。有时候声音太大,吵得他们快聋了,弗兰淇就会关小一点。其他时间,收音机里音乐和人语彼此往来缠绕,到八月时节他们就不再理睬它了。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1(4)“你想做什么?”弗兰淇问,“要不要我读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儿别的?”“我想干点儿别的。”他说。“什么?”“我们出去玩儿吧。”“我不想。”弗兰淇说。“今晚好多人会在外面玩。”“你有耳朵,”弗兰淇说,“听到我说什么了。”约翰·亨利直着他的大膝盖站在那儿,然后说:“我想我还是回家吧。”“你还没过夜呢!你可不能这样吃完饭就跑。”“这我知道。”他安静地回答。收音机继续响着,他们能听到孩子们在夜色中玩闹的声音。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1)“可咱们出去吧,弗兰淇。他们好像玩得很开心呢。”“没有,他们没有,”她说,“只是一帮讨厌的傻小孩,没完没了地跑来跑去,大喊大叫,一点都不好玩。我们现在上楼收拾你的袋子。”弗兰淇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在房子上后加的卧廊,有楼梯向下通到厨房。房间里摆着一张铁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弗兰淇还拥有一台小马达,能开能关。这玩艺儿能磨刀,如果指甲够长的话,还能用来锉指甲。靠墙放着为冬山之旅准备好的行李箱。桌上有一部很旧的打字机,弗兰淇在它面前坐下,搜肠刮肚找可以写的信:但她无人可寄,每一封能回的信都已回复,甚至回过几次。于是她用一件雨衣盖住打字机,将它推到一边。“说真的,”约翰·亨利说,“你不觉得我还是回家好吗?”“不,”她回答说,没有看他,“你坐在那个角落里玩马达吧。”在弗兰淇面前有两样东西——一只淡紫色的贝壳,和一只里面有雪花的玻璃球,摇一摇能摇出一场暴风雪。把贝壳举到耳边,她听到墨西哥湾温暖的海浪冲刷之声,想起了远方长满绿色棕榈的岛屿。把玻璃球举到眯缝的眼前,白雪飞舞,天地茫茫一片。她想到了阿拉斯加,她登上一座寒冷的白色山岗,俯瞰远处冰雪覆盖的荒原。她看到太阳在冰面上映照出七彩虹光,听到梦幻般的声音,看到如梦的景物。无处不是清凉、洁白、轻柔的雪。“看,”约翰·亨利盯着窗外,“我想大女孩们正在俱乐部里开派对呢。”“嘘!”弗兰淇突然叫喊起来,“别对我提那些坏种。”附近有家俱乐部,弗兰淇不是会员。会员是那些十三岁、十四岁以至十五岁的女孩子们。星期六晚上她们就和男孩子开派对。弗兰淇认识所有的会员,今夏以前她还仿佛是这群人中的一个低龄成员,但如今她们成立了这个俱乐部,而她却不是其中一员。她们说她年龄太小,人又讨厌。每到周六晚上,她就能听到那揪心的音乐声,远远地看到那一点灯火。有时她绕到俱乐部后面的小巷,站在忍冬花的篱笆跟前。她站在巷子里,看着,听着。真长,那些派对。“也许她们会改变主意,邀请你。”约翰·亨利说。“那些狗娘养的。”弗兰淇发出一声抽泣,用臂弯抹了抹鼻子。她走到床边坐下,肩膀下垂,两肘支在膝盖上。“我猜她们已经传遍了全镇,说我有臭味,”她说,“那时我长疖子,涂了难闻的黑药膏,老海伦·弗莱彻问我发出的怪味儿是什么。啊,我不怕给她们一人一枪。”她听到约翰·亨利向床边走来,然后感觉到他的小手拍在后颈上,一下一下轻悄悄地拍着。“我不认为你有那么不好闻,”他说,“你很香。”“那些狗娘养的,”她又说了一次,“还有,她们说些关于结了婚的人的肮脏的鬼话。想想派特姑妈和尤斯塔斯姑丈!还有我自己的爸爸!那些肮脏的鬼话!她们以为我有多傻呢。”“你一走进屋子我就能闻到你,都不用看是不是你。像一百朵花儿。”“我不在乎,”她说,“我就是不在乎。”“像一千朵花儿。”约翰·亨利说,他潮乎乎的小手还在拍着她低垂的脖子。弗兰淇坐直身子,舔去唇边的泪珠,用衬衫下摆擦净了脸。她一动不动地坐着,鼻翼张开,闻自己的气味。然后她走到行李箱前,拿出一瓶“甜美夜曲”,搽了一点在头顶,又倒了一些在衣领里。“你也想来一点吗?”约翰·亨利蹲在打开的箱子边,她把香水洒在他身上,他轻轻打了个哆嗦。他想翻她的旅行箱,把所有东西都看个仔细。但弗兰淇只想让他囫囵看上一眼,不要他件件看个明白,知道自己有什么缺什么。于是她扣好箱子,把它推回去靠墙放好。“好家伙!”她说,“我打赌我用的香水比镇上谁都多!”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2)房间很安静,只有楼下餐厅的收音机传来絮絮低语。父亲回来好半天了,贝丽尼斯已关好后门走了,夏夜里孩子们的声音也沉寂下来。“我想我们应该好好玩一玩。”弗兰淇说。但根本没什么可干。约翰·亨利站着,膝盖挺直,两手背在身后,戳在屋中央。窗户上有飞蛾——灰绿色的、黄色的蛾子,在窗口拍打着,舒展翅膀。“这些漂亮的蝴蝶,”他说,“它们想进来。”弗兰淇看着柔弱的飞蛾扑闪翅膀抵在纱窗上。这些飞蛾每晚迎着她桌上的灯光而来。它们从八月的夜色中飞出,鼓翼紧贴在窗外。“它们这样飞来,”她说,“在我看是命运的讽刺。这些飞蛾飞到哪儿都行,却偏偏缠着这房子的窗户。”约翰·亨利伸手扶扶金丝边镜框,将眼镜架稳在鼻梁上。弗兰淇端详他扁扁的长雀斑的小脸。“把眼镜拿下来。”她突然说。约翰·亨利取下眼镜在上面吹了吹气。透过镜片,房间在她眼里变得扭曲游移。她把椅子推后,盯着约翰·亨利。他的两只眼睛周围都有一圈潮湿的白色印子。“我打赌你不需要这副眼镜。”她说。她把手放在打字机上:“这是什么?”“打字机。”他说。弗兰淇拿起贝壳:“这个?”“海滩上的贝壳。”“地上爬的小东西是什么?”“哪里?”他边四下里看边问。“在你脚附近爬的小东西。”“噢,”他说着蹲下身去,“啊,一只小蚂蚁。奇怪,它是怎么爬上这儿来的。”弗兰淇斜靠在椅子里,光脚交叉伸在桌面上。“是我的话,就把眼镜扔了,”她说,“你的视力比谁都不差。”约翰·亨利不说话。“这眼镜不合适。”她把叠好的眼镜递给约翰·亨利。他拿出一块法兰绒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架好,没有回答。“好吧,”她说,“随你便。告诉你是为你好。”他们上了床。两人背对背脱了衣服。弗兰淇关了马达和灯。约翰·亨利跪下做晚祷,悄无声息地祈祷了很久,然后在她身边躺下。“晚安。”她说。“晚安。”弗兰淇直直地看着眼前的黑暗。“你知道吗,我还是很难相信,这个世界在以大概一小时一千英里的速度旋转。”“我知道。”他说。“不明白为什么当你跳到半空,落下来的时候不在费尔维尤,或者塞尔马,或者五十里以外的什么地方。”约翰·亨利翻一个身,声音里睡意浓重。“或者是冬山,”她说,“我希望现在就出发去冬山。”约翰·亨利已经睡着,她听到他在黑暗中呼吸。现在,那年夏天的许多个夜晚她所盼望的事情已经实现。有人正陪她一起睡。她躺在黑暗里,细听他的呼吸,过了一会儿,用胳膊肘撑起身子。他小小的身体在月光下安睡,雀斑清晰可见,白色的胸脯袒露着,一只脚从床边耷拉下去。她将手小心地放在他肚子上,向他靠近一些。他的身子里面好像有一只小小的钟正嗒嗒地走,汗味和“甜美夜曲”混合,他闻起来像一小朵馊玫瑰。弗兰淇俯下身,舔了舔他耳朵后面,然后长吸一口气,把下颏抵在他汗湿的瘦肩膀上躺下,闭上双眼:此刻,有人在黑暗中陪着她睡,她没那么害怕了。第二天太阳早早把他们唤醒,白亮的八月的太阳。弗兰淇不能打发约翰·亨利回家。他看到了贝丽尼斯正在做的火腿,团圆饭看来会很不错。弗兰淇的父亲在卧室看报纸,然后要到镇上他的珠宝店给钟表上发条。“如果我那位哥哥不从阿拉斯加给我带一份礼物回来,我真会气疯的。”弗兰淇说。“我也是。”约翰·亨利附和道。她哥哥带新娘返家的那个八月的上午,他们在做什么呢?他们坐在葡萄架的阴凉里,谈着圣诞节。阳光猛烈地直泻,晃人眼睛,饱饮阳光的蓝鸟对着同伴啼叫呢喃。他们聊着天,语调渐渐低沉,同样的话重复又重复。他们就这样枯坐在阴凉里,打着瞌睡,那时候的弗兰淇还从未细想过某个婚礼。哥哥和新娘走进家门的那个八月的上午,情形就是这样的。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3)“啊,上帝!”弗兰淇叫道。桌上的扑克油腻腻的,斜阳照在院中,“这世界真是快。”“哦,别再说了,”贝丽尼斯说,“你心思不在牌上。”然而,弗兰淇还是有一部分心思在牌上的。她打出黑桃王后,黑桃是主牌,约翰·亨利扔出一张小小的方块2。她看着他,他正紧盯她的手背,好像一心巴望有拐弯的视线,可以绕过去看到别人手里的牌。“你有黑桃。”弗兰淇说。约翰·亨利把小铅驴塞进嘴里,眼睛看到别处去。“赖皮。”她说。“出呀,出你的黑桃。”贝丽尼斯说。这下他分辩道:“它给别的牌挡住了。”“赖皮。”可他还是不肯出,沮丧地坐着。牌局卡在他这儿。“快点。”贝丽尼斯催促道。“我不干,”他终于说,“这张是杰克。我的黑桃只有这张杰克了,我不想把它跟在弗兰淇的王后后面,我就不出。”弗兰淇把手里的牌扔到桌面上。“瞧!”她对贝丽尼斯说,“他连最基本的规则都不遵守!他还是个孩子!没救了!没救了!没救了!”“也许是吧。”贝丽尼斯说。“啊,”弗兰淇说,“我要烦死了。”她光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闭着双眼,胸口抵在桌边。油腻腻的红色扑克牌乱摊在桌上,这副样子让弗兰淇作呕。每天下午吃完饭后他们都玩牌。如果你肯去尝尝那些旧扑克,味道会是整个八月他们所吃的饭食的总和,再加上手汗的恶心味儿。弗兰淇从桌上扫开扑克。那婚礼明净而美好,如白雪一般,她的心都碎了。她从桌边站起来。“灰眼睛的人好嫉妒,这事千真万确,谁都知道。”“告诉过你我不是嫉妒,”弗兰淇快步在屋里绕圈子,“既然我没有嫉妒他们俩,就不可能嫉妒他们中的哪一个。我把他们俩合在一起看。”“嗯,义兄结婚的时候我就嫉妒了,”贝丽尼斯说,“我承认,约翰娶克劳丽娜的时候我威胁说要扯下她的耳朵。但你瞧,我没这么干。克劳丽娜耳朵好好的,和别人一样。现在我还挺喜欢她。”“J和A,”弗兰淇说,“嘉尼丝和贾维斯。这不奇怪吗?”“什么?”“J和A,”她说,“他们名字的前两个字母都是J和A。”“然后呢?那又怎样?”弗兰淇围着厨房桌子转了又转:“我的名字叫简就好了,”她说,“或者洁丝敏。”“我不明白你的心思。”贝丽尼斯说。“贾维斯,嘉尼丝,洁丝敏,明白了吗?”“不明白。”贝丽尼斯说,“对了,我今天早上听收音机说,法国人正把德国人赶出巴黎。”“巴黎,”弗兰淇机械地应了一句,“不知道改名字或者加个名字违不违法。”“不用说,违法。”“嗯,我不管,”她说,“弗兰淇·洁丝敏·亚当斯。”通向她房间的楼梯上有只娃娃,约翰·亨利拿起它走到桌边,抱在怀里摇晃。“你送给我时可是当真的。”他说。他掀开娃娃的裙子,摆弄里面有模有样的内裤和胸衣。“我打算叫她贝儿。”弗兰淇盯着娃娃瞧了一会儿。“不知道贾维斯是怎么想的,给我带回一个布娃娃。想想啊,竟然给我一只娃娃!嘉尼丝还想解释,说她把我想成了一个小姑娘。我还指望贾维斯带些阿拉斯加的东西给我呢。”“你打开礼物时脸色可真够瞧的。”这是个大个头的娃娃,红头发,黄睫毛,瓷眼睛能开能合。约翰·亨利抱着它,给它摆了个躺着的姿势,它的眼睛便合上了。他又拉它的睫毛,想让它睁开眼睛。“别这样!弄得我不自在。还有,别让我看见她。”约翰·亨利把它放到后门口,回家的时候好带走。“她叫丽丽·贝儿。”他说。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4)时钟在壁炉上方的架子上滴滴答答走得很慢,还差十五分到六点。窗外明晃晃的太阳灼热依旧。后院葡萄架的影子已经浓得化不开。一切凝滞不动。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口哨声,是一支唱不完的忧伤的八月之歌。每一分钟都很漫长。弗兰淇又走到厨房的镜子前,看自己的脸。“我犯的大错就是剪了这个板寸头。我应该有一头长长的浅黄色头发,好出席这个婚礼。你觉得呢?”她站在镜子前,心里发慌。对弗兰淇而言,这是一个满心忧惧的夏天。有一种心慌可以趴在桌上用纸笔算出来。到这个八月,她已经十二岁零十个月,身高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穿七号鞋。去年她长了四英寸,或至少她是这样估计的。夏天里可恶的顽童已经对她叫喊:“那上面冷不冷呀?”而大人们的议论更让弗兰淇膝盖发颤。如果她长个儿长到十八岁,前面还有五年零两个月在等着。这样一算,除非她能想办法阻止自己,否则身高将超过九英尺。一位超过九英尺高的小姐是个什么样儿?她会是个怪物。每年初秋,察塔胡契博览会都会来镇上举办。十月展会在市集的场地上举行整整一周。有摩天轮,旋转飞人,镜宫——还有,怪人宫。怪人宫是一顶长长的帐篷,里面成行排列着一个个小隔间。花二十五美分进入大帐,然后就可以参观每个隔间里的怪物。在帐篷的后部还有特别展品,每一项要花一角钱。弗兰淇去年十月把怪物屋里的成员都看了个遍:巨人超级肥婆侏儒黑野人针头人鳄鱼男孩阴阳人巨人高逾八英尺,晃荡着一双巨灵掌,下颚松垂。超级肥婆坐在一张椅子里,身上的肥肉就像洒了粉的生面团,她还一直用手又拍又弄——隔壁是穿着花哨晚礼服的矮侏儒,踩着碎步扭扭捏捏地走。黑野人来自一个蛮荒的岛屿,他蹲在帐中,身边堆着积满灰尘的骨头,以及棕榈叶子。他还活吃老鼠。谁有不大不小的老鼠,展会就允许他免费参观野人的表演。所以孩子们随身带着老鼠,用结实的麻袋和鞋盒装着。黑野人把老鼠的头在他弯着的膝盖上一磕,然后撕开毛皮,嘎吱作响地狼吞虎咽,眼里闪着贪婪的光。有人说他不是真正的黑野人,不过是塞尔马的一个黑人疯子。不管怎样,弗兰淇不喜欢多看他。她挤过人群,去参观针头人,约翰·亨利整个下午都站在这儿。小针头人上蹿下跳,叽叽嘎嘎傻笑,向周围的人群说着粗话,缩了水的头大不过一只橙子,剃得溜光,只在头顶留下一绺头发,用粉色蝴蝶结扎住。最后一间永远人头涌动,这儿展出的是半男半女,一个阴阳人,也是科学上的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合而成——左边是男,右边是女。左边穿着半面豹皮纹衣服,右边是乳罩和亮闪闪的裙子。左边脸长着黑胡须,右边脸则白花花地涂着脂粉。两只眼睛同样地怪异。弗兰淇逛遍了整个大帐,每个隔间都看过。所有的怪物都让她感到可怕,因为她觉得他们都在向她偷偷张望,试图用眼神与她交流,仿佛在说:我们认识你。她很怕他们长长的怪眼,整整一年都忘不掉他们,直到今天。“我不知道他们结过婚,或者参加过婚礼没有,”她说,“那些怪物。”“你说什么怪物?”贝丽尼斯问。“博览会上的,”弗兰淇说,“去年十月我们看的那些。”“哦,那些家伙。”“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赚很多钱。”她说。贝丽尼斯回答说:“我怎么知道?”约翰·亨利撩起假想中的裙子,同时伸出一根手指点在自己大头的头顶,学针头人的样子绕着桌子又跳又舞。他说:“她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姑娘,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东西。你呢,弗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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