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之城-14

他婶婶是克里姆太太。我觉得在乡下都是这样。以前我都没问过他的姓氏。他跟我一样,睡过同一个的房间,睡在同一个草垫上,草垫里都是虫子。他婶婶说起那对绅士和小姐,来到这儿,秘密地结了婚,他立即就猜到他们是什么人,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就什么话都没说。他发现他们一起坐马车走了;又从他堂弟处——就是克里姆太太的大儿子,跟马车夫聊过的——搞到了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的名称和地址。  “我以为这是个大酒店,”他又说道——再次恐惧地看着周围,看着灯上的铁丝网罩,光秃秃的墙壁,窗户上的铁条。  三天前,他从克里姆太太家里跑出来,之后就睡在水沟里,篱笆根上。——“到了这儿,再想回去,”他说道,“也来不及了。我在门口说我找瑞富斯先生。他们在本子里查了查,说我说的肯定是他太太。这时候我记起李小姐一直都是什么样的女士;如果有谁会劝说瑞富斯先生提拔我,那就是她了。而现在——!”  他嘴唇又开始颤抖。真的,魏先生是对的:他一个男孩子,都这么大了,还这么哭哭啼啼的,实在太不象话了。换了别的时间,别的地点,一般的场合,我会亲手揍他一顿。可是眼前,我看着他泪如雨下,在我青肿绝望的眼里,这些眼泪着实好似许许多多的开锁工具和钥匙。  “查尔斯,”我探身凑近他,强作镇定,说道,“你不能回布莱尔。”  “我不能回,小姐,”他说道。“噢,我不能回!魏先生要活剥了我的皮!”  “我敢说,你婶婶也不想见到你了。”  他摇摇头。“她会说我是个傻瓜,就这么跑了。”  “你追随的是瑞富斯先生。”  他咬着嘴巴,点点头,还是哭个不停。  “那么听我说,”我说道——现在几乎都不能算是说话了,也几乎不能算是耳语,只能算是随呼吸吹出的词句,因为害怕斯皮乐护士听到这些话。“听我说,我能带你去找他。我知道他在哪儿。我知道那个地方!我能带你去找他。不过,首先,你必须帮我从这里逃出去。”  如果说,我知道绅士在哪儿的话并不十分确实,那么,这也不能算一句谎话;因为我有十足的把握,我一到伦敦,得到萨克丝贝太太的帮助,我就能找到他。  不过,之后,我还是撒了个小谎。我敢说你也会这么做的。  查尔斯瞪着我,用手腕抹抹脸。“帮你逃出去,怎么帮?”他说道。“为什么你不可以走着出去,小姐,为什么你不可以高兴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我咽下唾沫。“他们以为我疯了,查尔斯。有人签署了一份文件——得了,别管是谁签的——要把我关在这里。这是法律看到那个护士了吗?看到她的胳膊吗?他们有二十个护士,长着这样的胳膊;这些护士很清楚如何利用他们的胳膊,好了,看着我的脸,我疯了吗?”他望着我,眨眨眼。“这——”  “我当然没疯。可是在这儿,有的疯子非常狡猾,他们像健全人一样过日子,医生和护士都看不到我和他们中任何一位的区别。”  他又看看周围。然后又望着我。正如此前,我望着他那样——仿佛是第一次看到我似的。他看看我的头发,我的衣裳,我的胶鞋。我把脚收到裙子下面。“我——我也拿不准。”他说道。  “拿不准?拿不准什么?拿不准你是想回到你婶婶家,跟猪一起过,还是想去伦敦找瑞富斯先生并成为他的男仆——伦敦,注意!还记得那些大象吗,一个小孩付一先令就能骑一下?为难的选择,我称之为。” 他垂下目光。我看看斯皮乐护士。她看我们的通道,打着哈欠,还拿出一块表。  “猪?”我飞快地说道。“还是大象?选哪个?看在上帝的份上,哪一个?”  他嘴唇动动。一阵恼人的沉默之后,他说道。“大象,”  “好孩子。好孩子。感谢上帝。好了,听着。你有多少钱?”  他吞一下口水,说道,“五先令又六便士。”  “好的。现在说你必须做的事。你必须去找个集市,找一家锁匠铺子;等你找到了,你必须问他们要——”我手按住眼睛。我想我感觉到脑袋里又有水雾腾起,和那个摆动的帘子。恐惧之中,我差点要尖叫了。这时,帘子拉开了——“要个钥匙坯(ward key)来,说是你家主人要的。要是那人不卖给你,你务必偷一个来。好了,不要这个样子!等我们到了伦敦我们会还他一个的。等你拿到钥匙坯,要保管好。下面去找一家铁匠铺子。搞一把锉刀——看到我的手指头吗?——就跟这个一样宽。把这个宽度比给我看看。好孩子,你明白了。锉刀跟钥匙坯一样保管好。把锉刀和钥匙坯带到这儿来,下周——下周三,只有周三才行!你听到没有?悄悄地递给我。明白我说的话吗?查尔斯?”  他瞪着眼。我又要抓狂了。可是他立刻点了点头。这时,他的目光转向我身后,人一激灵。斯皮乐护士已经不在门口了,她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时间到了。”她说道。  我们站起身来。我抓住椅子背,以免跌落到地上。我望着查尔斯,仿佛我的双眼能在他眼中燃烧起来。我本已放开了他的手,此刻却又伸手去抓住他的手。  “你会牢记,是不是,我说过的话?”  他颇受惊吓,连连点头。他目光低垂。他要抽走他的手,准备走了。  这时,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我感觉到他的手滑过我手掌心,我发觉我无法放开他的手。  “别丢下我!”我说道。这话也不知从何说起。“别丢下我,求你了!”  他跳起来了。“那么现在,”斯皮乐护士说道。“我们没时间玩这个了。来吧。”她上来掰我的手。这让她颇费了点工夫。当查尔斯的手被掰出来时,他飞快地将手缩回去,放在嘴边,指节捂着嘴。  “伤心了,是不是啊?”斯皮乐护士对他说道,她抱住我的双臂。我肩膀一耸一耸的。“伤心归伤心,也别太往心里去了。这事儿总是让他们变成这副样子。我们都说,最好压根儿就别来。最好不要让他们想到家里。把他们都撩起来了。”她抱我更用力了。查尔斯缩回去。“现在你知道了吧,跟你家人说见到她如何伤心的样子时,还要跟你家里人这么说呢——不是吗?”  他看看她,又看看我,点了点头。我说道,“查尔斯,我很抱歉。”我牙齿打着颤蹦出这些话。“别把这当回事儿,没事儿,什么事儿也没有。”可是我现在能看到,他望着我,心里想着,其实,我肯定是疯了;要是他这么想,那我就真完蛋了;我就得在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里一直待着了,我就永远也见不到萨克丝贝太太,也再不能找莫德报仇了。这个想法比我的恐惧来的更加强烈。我强自镇定下来,斯皮乐护士最后放开了我。另一个护士走上前去,去瞧着查尔斯出门:他们让我也看着他离开,噢!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强忍住自己,没有跟着他跑掉。  他走的时候,还转过身来,绊了一下,正遇到我的目光。这时,他又是一怔。我用力挤出个微笑,自觉这是个凄凉悲苦的笑。“你一定要记住!”我喊到,我的声音高亢,又有些怪异。“你一定要记住那些大象!”  这时,护士们怪叫着大笑起来。有人推了我一把。我气力尽失,这一推,就把我推倒了。我跌作一团。“大象!”他们说道。他们就站在那儿笑话我,一直笑到眼泪也笑出来了。那个星期着实让人烦恼不堪。我已恢复了神志,这房子好象比以往更加严酷难耐,我也看到,从前我渐渐习惯这儿,我在其中陷得多么深。要是我在七天之内再次习惯了这里,可如何是好?要是我变得蠢头蠢脑了,可如何是好?要是查尔斯回来找我,而我惊吓过度,以致认不出他了,可如何是好?胡思乱想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尽我全力,不让自己再次滑入梦境。我掐自己的胳膊,一直掐到胳膊上满是淤青。我咬自己的舌头。每天早上,我在一阵慌乱的感觉中醒来,为日子一天天溜走,我却并未察觉,而感到心烦意乱。“今天什么日子?”我会问威尔森小姐和皮瑞斯太太。当然了,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威尔森小姐心里总是想着,美妙的星期五。于是我便会问培根护士。“今天什么日子?培根护士?”她会揉着双手,面露痛楚,答道,“受难日,”  然后,最怕的,还是怕查尔斯不来了——我当时太疯狂了——他会迷了心窍,要么就是飞来横祸,让他来不了了。我想到了所有能让他不来找我的事,可能的和不可能的——譬如说,他被吉卜赛人或者盗贼们抓起来了;被牛群撞到了;落到一群诚实的人中间,他们会劝他回家去。有天夜里下雨了,我便想到,他栖身的水沟涨满了水,他就淹死了。  这时候,外面雷电交加;我就想象着,他在树下避雨,手里拿着把锉刀……  一整个星期就是这么过来的。然后星期三到了。格里夫斯医生和克里斯蒂医生坐着马车出去了,上午的晚些时候,斯皮乐护士来到我们病房门口,望着我,说道,“好啦,我们怎么这么迷人吗?楼下有某个小奴隶,回来再次探视。照这样下去,我们要贴个结婚公告出来了……” 她带我下了楼。在大厅里,她戳了我一下。“不要瞎折腾,”她说道。这一回,查尔斯看上去比上次恐惧一些。我们坐到跟前次一样的两个座位里,斯皮乐护士又站到门边上,与大厅里的护士们嬉笑。在沉默中,我们呆坐了一分钟。他脸苍白得象石灰。我低声说道,“查尔斯,事儿你办妥了吗?”他点点头。“钥匙坯?”他又点点头。“锉刀?”再点点头。我手捂住双眼。  “可那个钥匙坯,”他以抱怨的口气说道,“都快把我的钱折腾光了。锁匠说有些钥匙坯比别的更粗坯。这个你都没跟我说过。我把他那儿最粗坯的买来了。”  我叉开手指头,看着他的眼睛。“你给他多少钱?”我问道。“三先令,小姐。”三先令买了个六便士的钥匙坯!我又捂住了眼睛。然后,“别介意,”我说道,“别介意,好孩子……”  接着,我告诉他下一步必须做什么。我说他必须等着我,那天夜里,在克里斯蒂医生的花园院墙外面。我说他必须找到那个树长得最高的地方,就在那儿等我。如果必须,他就得整夜守侯——因为我也说不出,很确凿的,我的逃脱计划要花多长时间。他必须且只须守侯着,同时随时准备跑路。如果我压根儿就没来,他必须明白,那是有什么事发生,把我耽搁住了;然后第二天夜里,他必须回来,再次守侯——他必须这么做,连着三个晚上。  “要是你没来,那么?”他眼睛睁圆了,问道。  “要是我没来,那么,”我说道,“你这么干:你去伦敦,找到一条蓝特街,和住在那儿的一位女士,叫做萨克丝贝太太;然后你告诉她我在哪儿。——她会喜欢你的,因为是我的朋友。她会知道怎么做的。”  我转过头去。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你记住了吗?”最后我说道。“你发誓?”他说他记住了。于是我说道,“把你的手给我,”  当我看到他的手抖得有多厉害时,我又不敢让他把钥匙坯和锉刀偷偷递给我了,因为害怕他会失手把东西弄掉了。他把钥匙坯和锉刀放在口袋里,就在跟他分开的当口儿,我才把这两样东西勾出来——趁斯皮乐护士见到他亲吻我的脸颊,又面红耳赤的样子,斯皮乐护士哈哈大笑的时候。锉刀收到袖子里。钥匙坯就捏在我手里——然后,上楼的时候,我蹲下来,假装提袜子,顺手让钥匙坯落进我鞋子里。  然后,我躺在床上,我想到了我以前听说过的所有夜贼,和所有夜贼吹过的牛皮。现在,我就跟他们一样。我有锉刀,我有钥匙坯。疯人院高墙外面还有我的同伙。现在我所要做的,就是搞到一把钥匙,保存在手里,时间长到够我做一把新钥匙出来。  我是这么干的。  那天晚上,当培根护士坐到她的椅子上,活动手指头时,我说道,“今晚就让我代替贝蒂给你揉手吧。贝蒂不喜欢做这个。她说药膏让她身上有股肉排骨似的味道。”  贝蒂嘴巴撑圆了,下巴也要掉下来了。“噢!噢!”她叫道。“上帝救救我们吧,”培根护士说道。“好象这么热还不够似的。安静点,贝蒂!——象肉排骨,你说的吗?还得了我这么多好处?”  “我没说!”贝蒂说道。“我没说过!”  “她说过,”我说道。“像肉排骨一样,腌好了要下锅啦。你还是让我代替她来揉吧。看看我的手有多利索、多软和。”  培根护士看着我,没看我的手,却看着我的脸。然后她眼睛翻上去。“贝蒂,闭嘴!”她说道。“吵死了,我身上都着起来了。我肯定我不在乎谁来给我揉手;不过我更喜欢找个安静的姑娘,而不是个闹喳喳的姑娘。这儿。”她大拇指指尖儿伸进裙子上的口袋,拉开了口袋。“把这个拿出来。”她对我说道。她说的是她的钥匙串儿。我犹豫一下,然后伸手进去,将钥匙串儿提溜出来。  钥匙上还带着她的体温。她盯着我的一举一动。“那把最小的,”她说道。我挑出那把钥匙,任剩下的钥匙摇荡着,走到橱柜前,取出那罐油膏。贝蒂趴在床上,踢打着脚丫,脸埋在枕头里哭。培根护士坐了回去,拉开了袖套。我坐到她身旁,将油膏抹遍她肿胀的双手,正如我曾见过上百次那样。我揉了半个钟头。她时不时会痛得一颤。然后她眼睛半闭着,从眼皮底下望着我。她用一种温和又若有所思的目光望着我,几乎带着笑意。“还不是太糟糕,是吧?”她喃喃自语道。“哦?”我没回话。我在想心事,不是想她,而是想着夜里,和接下来要干的活儿。要是我脸色变了,她肯定会以为那是羞红的。要是我有些古怪,自己别别扭扭的,那在她眼里又会是什么呢?在那儿,我们都是怪人。  当她终于打起哈欠,抽回双手,伸了个懒腰的时候,我的心大力地一跳;不过她并没有看到。我从她身边走开,去将油膏放回橱柜里。我的心又大力地一跳。我只有一秒钟的时间来做我必须做的事。  钥匙环儿挂在锁上,我想搞到手的那把钥匙——能开所有门的钥匙——正是挂得最低的那把。我不打算偷钥匙,要是我偷了,她会注意到的。不过一直以来,来蓝特街的人们都带着一丁点肥皂,油泥,石蜡……我抓起那把钥匙,迅速却又很小心地按进罐子里。油膏上留下了钥匙的齿形,分毫不差。橱柜门我是关上了,但却只是假装着上了锁。那把钥匙我在袖子上擦了擦,又交还给培根护士,她就如先前一般,用大拇指指尖儿拉开了口袋。我不得不将钥匙放归原处时,她说道,“放进去,一路到底。这就对了。”我没看她的眼睛。我回到床上,她打着哈欠,坐在椅子上打瞌睡,正如她平常所为,一直到斯皮乐护士过来给我们发药。我已习惯了喝我那份药,跟别的女士们一起喝,可是今天晚上我把药倒掉了——这次倒在垫子上——再把空碗还给他们。  接着,我在某种兴奋中,留意瞧着, 要看看培根护士接下来干什么。要是她走到橱柜跟前——万一,去找张纸,或者找块点心,或者拿件毛线活儿,或者找什么小东西;要是她走到橱柜跟前,发现柜门开着,便顺手上了锁,搅乱了我的计划,我可真不知道我会干出些什么事儿来。  我真的觉得,我会杀了她。不过总算是,她没走过去。她只是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她睡了好长时间,长到我开始为她会再次醒来而感到绝望:我咳嗽一声;拎起我的鞋子,再扔到地上;还颠一颠我的床脚——她还睡着。  这时,有梦惊醒了她。她起身,穿上睡衣。我手捂着脸,从指头缝里看她的举动:我看到她站着,正隔着衣裳揉肚子;我又看到她望着所有人,然后望着我,似乎心里在为某个念头反复斗争……不过随后,她便放弃了那个念头。说不定是个邪念(the heat)。  她又打哈欠,将钥匙链挂到脖子上,便上了床;很快打起了呼噜。  我数着她的呼噜。等数到二十下,我就起来了,像个幽灵,蹑手蹑脚地回到橱柜前,拿出那罐油膏。  然后我就锉钥匙。我也说不出花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矬了好几个小时——因为,当然了,虽然锉刀是把好锉刀,虽然我用床单和毯子包住了双手,好闷住锉刀的声音,那铁器的摩擦声似乎还是太响,我只敢趁着培根护士打呼噜的时候锉两下。即便如此,我也没办法锉得快一点,因为我总是要拿钥匙坯跟印模比一比,对一对,确保锉刀锉出的齿牙是对的;然后还有,我的手疼坏了,我不得不停下手来,活动活动关节;要么就是手被汗湿了,钥匙坯捏在手里会打滑。在绝望的心情之下,这是个让人烦乱不堪的活儿。我似乎感觉到夜晚悄悄地溜走了,就好象流沙一般——要么就是,培根护士不扯呼噜了,静下来了,我就停手,看看周围,才想起我自己——想起了床铺,和熟睡的女士们——病房里似乎太静了,我担心是时间停滞住了,而我会被永久地禁闭在这时间里。那天夜里没人叫嚷,没人做噩梦,铃声也没响,每个人都沉沉地躺在床上。我是那座房子里唯一清醒的灵魂——我也可能是全世界,唯一清醒的灵魂;除了,我知道查尔斯也醒着——在克里斯蒂医生的重重高墙之外,等待着我;还有,除他之外,萨克丝贝太太也在等待着——说不定,正在床上唉声叹气呢——要么度着步子,绞着双手,呼喊着我的名字……肯定是这个念头,给了我勇气,也让锉刀锉得准确有力。因为那一刻终于到来了,我把钥匙坯放到罐子里,看到齿牙都全部吻合。  钥匙做好了。我攥着它,心里一阵恍惚。我手上沾满铁屑,还被锉刀擦破了几处,攥得太过用力,手几乎麻木了。即便如此,我也不敢包扎伤口。非常小心地,我起了床,套上花格呢衣裳,拎起了胶鞋。我还拿了培根护士的梳子。——就这些了,没拿别的。我从她桌上拿起梳子,拿的时候,她脑袋动了动:我屏住呼吸,不过她并没有醒过来。我纹丝不动地站着,盯着她的脸看。忽然间,我心里充满了愧疚。我心想,“她该多失望啊,等她发现我如何戏弄了她。”我想起,当我说愿意帮她揉手的时候,她是多么开心。  在这种时候,你心里想的,全是些怪里怪气的事儿。  我又盯了她一分钟,然后就往门口走。慢慢地,慢慢地,我把钥匙插进锁里。慢慢地,慢慢地,我转动着钥匙。钥匙动作时,我低声说道,“求你了,上帝。我余生里一定做个好人,一定做个诚实的人,我发誓——”钥匙卡住,响了一声。“妈的!妈的!”我说道。锁舌(wards)卡住了,我还是没锉好:这时钥匙不动了,不管往前还是往后。“妈的!你他妈的!噢!”我手上更用劲儿了,又试了一回——还是不动——最后我任它去了。我悄无声息地回到床边,拿到培根护士的油膏罐子,偷偷地拿回门口,把油膏涂到锁眼儿上,再吹到锁里。这时候,恐惧得几乎要晕过去了,我又抓住钥匙;而这一回——这一回,它显灵了。这扇门之后,还要经过三道门。  在这三道门上,钥匙的表现一如既往——卡住,必须得上点油膏——每一回,我听到锁头里金属的摩擦声,都要浑身一震,然后行动得更迅速了。不过没人醒过来。走道里既闷热又安静,楼梯上和大厅里都十分静谧。前门上了门闩,用的是一把撞锁,我不用钥匙也能打开。  我出去后,就让前门敞着。这就跟那次我和莫德一起逃出布莱尔一样容易:只是走到了屋前,我受了点儿惊吓,因为我不得不经过一小段石子路时,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一个声音。这声音轻轻地喊道,“嗨!”——听在耳中,我差点没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喊我。这时,又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我看到了人影子:两个男的——贝特斯先生,我觉得是,还有另一个人;一个护士——福洛护士,那个眼睛滴溜乱转的。“你会得到你的——”其中一个说道;不过我就听到这些。他们穿过了房子旁边的灌木丛。福洛护士又笑了。然后笑声被捂住了,一阵静默。我也没等在那儿看这静默之后究竟会如何。我跑起来了——刚开始是轻手轻脚地跑,跑过那段石子路——然后快步跑,跑过了草坪。我没回头看那幢房子。我也没去想那些女士们,依旧住在那里边。我本该高兴地说,我跑掉了,还把我的钥匙扔进了那个小花园,就为了他们中的谁能找到它;不过我没有这么做。除了我自己,我谁也没搭救。我太害怕了。  我找到了那棵最高的树:然后,这又花了我半个钟头,爬到树枝高头——掉下来了,就再试一回——掉下两次,三次,四次——终于爬到最低的一根树枝上,从这根树枝,又攀上高处的树枝——又爬过一根吱呀作响的树干,直到我够着了院墙……上帝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做到了。  “查尔斯!查尔斯!”我坐在墙头上喊道。无人应答。不过我并没有坐等。我跳下来了,我跳到地上,听到一声惨叫。那正是他。他等得太久,就睡过去了;我差点要揍他了。  惨叫声把一只狗招得狂吠起来,就在房后边。那只狗又把别的狗发动起来了,查尔斯手捂住了嘴巴。“来吧!”我说道。我抓住他的胳膊。我们转身背朝院墙,没命地跑啊跑。我们跑过草地和篱笆。夜晚还是一片黑暗,条条小路都躲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异常恐惧,竟没有花费时间看看路。  查尔斯脚底下会时不时地绊一下,要么他就放慢脚步,手按住身侧,大口大口地喘粗气。这时候我就会侧耳倾听;可是除了鸟儿的声音,风声和田鼠的动静,我什么都没听见。很快,天微微亮起来了,我们也辨出了一条灰白色的路。“哪边走?”查尔斯说道。我也不知道。从我上一回站在路上,不得不选一条路走,至今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好象忽然间变得广阔无垠,令人生畏。  这时,我见查尔斯望着我,等我指示。我想到了伦敦。“这边走。”我一面说,一面开步走;那阵恐惧已经过去了。  于是,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回我们碰到十字路口或者三岔路口,我就会呆立一分钟,苦思冥想伦敦的方位;就好象我是迪克.惠廷顿,自会知道(the idea would come to me)我们应该走哪条路。  当天空变得更亮更白时,我们开始听到马匹和车轮的声音。  我们本应该高高兴兴搭个顺风车的,可是,每次我都害怕那马车或货车是从疯人院里开出来追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老农夫,驾着驴车出了大门时,我才觉得,我们可以认定了,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冲到路当中,他拉住驴,让我们坐在他身边,搭了一个钟头的车。  我先前已梳开了头发里的发结和发辫,头发就乍着,象棕毛(coir)一样,我又没有帽子,于是便拿查尔斯的手绢包住了头。我说我们是姐弟俩,跟婶婶一起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正要回伦敦去。  “伦敦?哦?”农夫说道。“他们说一个人在那儿住四十年,也碰不见他的邻居。这是真的吗?”  到了集镇外面,他把我们放在路边,还给我们指了路。我猜我们已经走了九里到十里路,我们还要走四十里。当时还是清晨时分。我们找到一家面包店,买了面包;可店里那个女人望着我的头发和衣裳,还有我的胶鞋,目光怪异,我真想丢下面包,饥肠漉漉地一走了之。  我们坐在教堂墓地的草坪上,背靠着两块歪斜的墓碑。教堂的钟声响了,我们俩都吓了一跳。“七点了。”我说道。我忽然感到忧心忡忡。 我望着培根护士的梳子。“现在他们肯定都醒了,发现我的床空着;要是他们还没发现”  “魏先生会擦皮鞋,”查尔斯说道,他嘴唇开始抽搐。  “想想瑞富斯先生的靴子,”我飞快地说道。“我敢打赌,那双靴子得好好擦擦了。伦敦可从来都不善待绅士们的靴子。”  “是吗?”  这令他感觉好多了。我们吃完面包,便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杂草。  有个人扛了把铁锹路过。他望着我们,眼神特象面包店的那个女人。当我们目送他经过时,查尔斯说道,“他们以为我们是补锅匠。”而我却以为这个人是疯人院来的,正四处打听一个身穿花格呢和胶鞋的姑娘。“我们走,”我说道,我们又离开了大路,走上一条横穿田野的安静小路,我们尽量沿着篱笆走,尽管篱笆旁边的杂草长得更高,更不好走,让我们走得更慢。  日头晒得空气也热烘烘的。有蝴蝶和蜜蜂飞来飞去的。我不时地停下来,解下包头的手绢,擦擦脸。我这辈子,还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也没走得这么辛苦过。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的活动范围不过是在疯人院围墙围出的那个小花园里一圈又一圈地转圈。我脚跟起了泡,有先令那么大。我心想,“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伦敦啦!”可是每回我想到这儿,就想起了萨克丝贝太太,我想象着,当我出现在蓝特街门口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然而,对于我,她的面孔好象模糊了。这种模糊令我烦恼不已。我说道,“告诉我,查尔斯,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是褐色的吗?还是蓝色的?”  他奇怪地望着我。“我觉得是褐色的,小姐。”  “你肯定?”  “我觉得是,小姐。”  “我也觉得。”  可我拿不准。我加快了脚步,查尔斯在我身边小跑,气喘吁吁的。  那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走过一排小农舍,就在通往一个村子的路旁边。我叫查尔斯停住,我们站在一段篱笆后面,我看到了门窗。在一扇窗前,一个姑娘站在那儿抖衣裳——不过,过了一分钟她就进去了,然后窗户关上了。在另一扇窗前,一个女人提着个桶,前前后后地跑,也不朝外边看一眼。隔壁农舍的窗子都关着,黑洞洞的;不过我猜想,窗子后边肯定有什么东西,值得一偷:我想走到门口,敲敲门,要是没人应门,就探探门闩。可就在我站在那儿,脑筋运转的时候,从最后一幢房子传来一阵声音:我们张望着,那边院子门口有一个女人和两个小孩。那女人正一面戴帽子,一面跟孩子们吻别。  “好了,珍尼,”她在跟那个大的说话,“仔细留心看着弟弟。我回来会给你的鸡蛋分给你。如果你喜欢,你可以绣绣你的手绢边儿,只要你拿针的时候小心点。”  “是的,妈妈。”那小姑娘说道。她仰起脸给妈妈亲了一记,然后站在门口,摇晃着门。她妈妈快步离开了农舍——从我和查尔斯跟前走过,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们还藏在篱笆后头。  我看着她走远。然后我目光转向那个小姑娘——她现在已经不在院门口,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带着她弟弟,朝敞着的农舍大门走。于是我望着查尔斯。我说道,“查尔斯,命运之神终于要改变我们的方向了。给我一个六便士,有吗?”他在口袋里摸了摸。  “不要那个。你没有新一点儿的吗?”  我把他手里最崭新的硬币拿过来,又在衣服袖子上再抛抛光,让它格外闪亮。  “你要干什么?小姐?”他问道。  “别担心。待在这儿。要是有人过来了,就吹一声口哨。”  我站起来,抻抻裙子;然后从篱笆后边走出来,身手敏捷地钻进农舍院门,就好象我是一直沿小路走过来似的。那个小姑娘转过头,看到我了。  “还好吗?”我说道。“你一定是珍妮。我刚才碰到你妈妈。瞧这儿,她给你什么了。一个六便士。这钱怎么这么好看啊?她说,“请把这个六便士交给我的小女儿珍妮,告诉她快点到商店去,买面粉。”她说她忘记了,刚才。知道面粉是什么吧?知道吗?好姑娘。知道你妈妈还说了什么话吗?她说,“我女儿珍妮可是个好姑娘,告诉她,留半便士,买点糖果。”啊。喜欢糖果,喜欢吗?我也喜欢。好吃,不是吗?不过对你的牙齿可不好。不要紧。我敢说你的牙还没出齐呢。噢!瞧瞧这亮晶晶的小白牙!像串在绳上的珍珠一样!买糖果之前呢,最好先跑到商店去。我会待在这儿,看着房子,好吗?这个六便士可再别闪了!这是你的小弟弟,瞧。你难道不想带他一起去吗?好姑娘?” 这是最卑鄙的骗局,我不喜欢干这个;可是我能说什么呢?我曾经让一个卑鄙的骗局降临到我身上。  我说话的时候,一直飞快地看着四周,看着其他农舍的窗子,还有小路上;不过没人过来。那个小姑娘把钱放进围裙口袋,抱起她的小弟弟,歪歪扭扭地走了;我看她走了,便飞一般地奔进屋子。  这是个非常穷困的家庭,不过在楼上的一个箱子里,我找到一双黑色的鞋子,差不多合我的尺寸,还有一件印花布衣裳,包在纸里。我觉得这件衣裳是那个女人结婚时穿的一件衣裳,我要跟上帝发誓!我基本上没拿那件衣裳;不过到最后,我还是拿了。我还拿了一顶黑色的草帽,一条披肩,一双羊毛袜子,从碗橱里拿了一块馅饼;和一把刀。然后我跑回篱笆后边,查尔斯藏身的地方。  换衣裳的时候,我说道,“转过去。转过去!不要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你这个该死的大姑娘(big girl)。”我说的是莫德。我在想那个小姑娘,珍妮,带着面粉和糖果袋,回到农舍。我在想她的母亲,很快就回家了,要喝茶了,发现她结婚的衣裳没了。“她这个该死的!” 我抓着莫德的手套,撕扯着,撕到线头也露出来了。然后我把它扔到地上,跳上去又踩又跺。查尔斯在一旁看着,一脸惊惶。  “不要看我,你这个傻小子!”我说道。“噢!噢!” 可是随后,我便害怕有人过来。我又捡起手套,将它放回我心口处,再系好帽子上的绳子。我把我疯人院的衣裳和胶鞋都扔到水沟里。我脚上的水泡都破了,象眼睛一样冒着水;可是那双袜子,那是双厚袜子。那双黑鞋已经破了,倒是柔软合脚。那件衣裳上有玫瑰的图样,帽子边儿上缀着雏菊。我想象着我得是个什么样子——像一副画,我觉得,贴在奶牛场墙壁上的,画中是一个挤奶女工。不过那都只是,我觉得,乡下的事。我们离开了田野和幽暗的小路,走回到大路上;过了一阵,又有一位老农经过,他搭我们走了几里路;然后我们又步行。  我们还是走得很辛苦。查尔斯一路上都默不作声。临了,他冒出一句:“你拿了人家的鞋和衣裳,也不问一声。”  我还拿了这块馅饼呢。”我说道。“拿了又怎么样,我打赌你要吃这块馅饼。”  我说我们会把这个女人的衣裳送还给她,还要在伦敦给她买一块新鲜出炉的馅饼。查尔斯有些怀疑地看着我。 我们在一个敞开的谷仓的干草堆里过夜,他躺着,背对我,肩胛骨颤动着。我想知道,趁我睡着了,他是不是会跑掉,跑回布莱尔;我就等着,一直等到他变安静了,便把他一只靴子的鞋带跟我的一根鞋带系在一起,这样一来,他要是想跑,我就会醒过来了。  他是个总要让人大发脾气的人;不过我明白,眼下有他总比没他好——因为克里斯蒂医生的人会寻找一个孤身只影的姑娘,而不是一个姑娘和她的兄弟。  我想,如果我非得这么做,到了伦敦,我就让他溜掉算了。  可是伦敦依旧遥不可及。空气的味道依旧清凉新鲜。有的时候,我夜里醒来,谷仓里都是奶牛:它们站成一圈儿,打量着我们,其中一奶头牛象人一样咳嗽起来。可别跟我说那是自然现象。我叫醒查尔斯,结果他跟我一样惊恐万分。他站起来想跑路——当然了,他摔倒了,差点把我的脚拽掉了。我解开我们俩的鞋带。我们一步步后退,退出了谷仓,然后撒腿就跑,跑一阵又走。  我们看到太阳升起来了,升到一座小山包上面了。“这说明那是东边,”查尔斯说道。  夜里冷得冬天,不过那个小山包挺陡峭,我们爬山,爬着爬着就暖和了。当我们爬到山顶时,太阳高挂在天空中,天已经大亮了。我心想,早晨破壳而出啦。——我想早晨就像个鸡蛋,有一道裂缝,它就会裂开,喷出来。  在我们眼前,英格兰的绿色大地铺展开来,展示着它的一条条河流,它的一条条道路,它的一排排篱笆,它的一座座教堂,它的一根根烟囱,和它袅袅升起的烟雾。烟囱越来越高,道路和河流越来越宽阔,烟雾越来越浓重,大地向远方延伸过去。一直延伸到最后,延伸到最远的那一点,汇聚成一团浓烟,一块黑斑,一片幽暗——一片幽暗,就好象火中之炭的幽暗——一片幽暗,被星星点点的光刺破了,那是太阳照到窗格玻璃的反光,还有圆屋顶和尖屋顶的金色的尖儿上,那隐约闪烁的光。  “伦敦,”我说道。“噢!伦敦!” 第十六章  我们还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走到伦敦。本来可以找个火车站,坐火车去:可是我觉得我们应该留住仅剩的一点钱,去买吃的。我们跟着一个小男孩走了一段路,他背上背了个很大的篮筐,筐里装满洋葱:他给我们指了个地方,那儿有货车,专门往伦敦的菜市场运蔬菜。我们错过了最合适的交通车,不过最后,我们还是搭上了车,跟着一个人和一匹慢悠悠的马。拉着红花菜豆去海默史密斯(Hammersmith)。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他的儿子——查尔斯就长着那么一张小脸——所以我让他们一起坐在前面驾车,我坐在后面车厢里,跟豆子在一起。我脸靠着一个板条箱,眼睛盯着前面的路,那条路会时不时地上个坡,然后再把伦敦送到我们眼前,路变得越来越窄。我本该睡一会儿;可是我无法不保持警醒。  我盯着路面,道路上越来越繁忙,乡村篱笆开始为栏栅和围墙所取代;我看到树叶变成了砖石,青草变成了炉灰和尘土,水沟变成了路牙石。  有一回,马车路过一幢房子,房子上贴着一层层的海报,有两寸厚,不停地飘动着,马车靠近房子的时候,我伸出手来,从海报上扯下一条来——抓在手里,停了一秒钟,便撒手放开,任其飞扬。那上面有一副画,画着一只手,手上抓着一把发令枪。那张纸条在我手上留下些煤灰痕迹。于是我便知道,我到家了。  从海默史密斯开始,我们又步行。伦敦的这些地方于我是陌生的,不过我发现我完全知道该走哪条路——就好象先前在乡下,遇到岔路口,我都知道该走哪条路一样。查尔斯走在我身边,眨巴着眼睛,有时候还抓住我的袖子;最后,我抓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一条街道,他就乖乖地让我抓着手。我在一家大商店的橱窗玻璃反光中看到我们俩——我戴着帽子,他穿着不起眼的粗呢上衣——我们俩活象一对闯进恐怖树林(The Bloody Wood)里的傻宝(Babes)。  后来我们走到了威斯敏斯特,我们得以第一回正眼看那条河,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等等,查尔斯,”我说道,我将手放到心口上,转身跑开。我不想他看到我如此心绪激荡。可是随后,我情绪中最强烈最迅疾的部分就消散了,我开始思考。  “我们暂时不必过河,”我们一面走,我一面说道。我在想我们会忽然撞见谁。试想一下,要是我们不巧撞见绅士?或者,试想一下,他不巧撞见我们?我不觉得他会亲手碰我一根指头;可一万五千镑钱是一笔巨款,我知道他会雇几个坏蛋帮他干坏事。到这会儿,我才想到这个。先前我只想着赶到伦敦。我开始以一种新的眼光环顾四周。查尔斯见我如此。“怎么了?小姐?”他说道。  “没事儿,”我答道。“我只是,害怕这儿还是会有,克里斯蒂医生派来的人。我们抄近路过去。”  我带他走进一条阴暗而狭窄的街道。可随后我想到,要是被逮个正着的话,那么阴暗狭窄的街道就会是最惨的一种。我扭头往回走——我们现在已经在查林十字街附近的地方——没有再往河岸旁走;过了一会儿,我们便走到一条马路的尽头,这里有一两个小摊子,卖二手衣裳的。我走到第一个小摊子跟前,给查尔斯买了一条羊毛围巾。  给我自己呢,买了个面纱。卖面纱给我的男子揶揄我。“不喜欢帽子,喜欢这个?”他说道,“你小脸儿这么漂亮,还要藏起来?” 我伸出手,抓过半分尼找零。“是呀,”我不耐烦地说道。“跟我的屁股一样。”查尔斯听了,吓了一跳。我可不管。我戴上面纱,感觉好多了。  面纱衬着我的帽子和灰白衣裳,样子不太好看,不过我觉得,我会被人们当作满脸疤瘌的姑娘,或者脸上有某种疾病。我让查尔斯围上羊毛围巾,遮住嘴巴,再把帽子拉下来。  他抱怨天热的时候,我说道,“要是带你找到瑞富斯先生之前,我就被克里斯蒂先生的探子抓住了,你想想到那时候你得感觉多么热?”他看着前面,看着拥塞在路得盖特山的马车和马匹。现在六点钟,正是交通最拥堵的时候。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找他?”他说道。“他住得有多远?”  “一点儿也不远。不过,我们一定要小心行事。我得先想好了。让我们先找个安静的地方。”  我们在圣保罗教堂门口停住,走了进去,我在长凳上坐下,查尔斯则在教堂里走来走去,盯着那些雕像看。我心想,“我一定要去蓝特街,也只能去蓝特街,到时候我就有救了”;可一想到绅士会在镇子上散布什么样儿的谣言,我又担心得要命。要是艾伯斯先生的外甥们都调转枪头,一起来对付我,那可如何是好?要是在找到萨克丝贝太太之前,我先遇到约翰.瓦儒,那又如何是好?他可不必调转枪头;就算我戴着面纱,他也认出我。我一定要小心行事。我得先观察一下那幢房子——得看清楚了苗头,再动手。  时时警惕,放慢脚步,可真难捱,不过我想起了我母亲,她就是不够小心。瞧她碰到的都是什么事儿。我打了个寒战。虽说是七月里,圣保罗教堂还是有点冷。下午变成了晚上,窗户上的玻璃也失却了颜色。  在克里斯蒂医生那边,这会儿,他们正把我们叫起来,带我们下楼吃晚饭呢。我们会有面包黄油,还有一壶茶……查尔斯过来坐在我身边。我听到他的叹息。他把帽子捏在手里,金黄的头发闪着光。他嘴唇红润。三个身穿白袍子的少年拿着铜蜡烛台,跑来跑去的,四处点灯引火。我望着他,心想他穿着白袍子,也混到他们中间,该多合适啊。  这时,我看到了他的外套。这是一件好衣服,虽然很沾了些尘土。“现在我们还有多少钱?查尔斯?”我说道。我们还有一个半分尼。我带他进了沃特林街的一间当铺,把他的外套当了,当了两先令。他把衣服交给当铺的时候,哭了起来。  “噢,我,”他说道,“现在怎么才能再见瑞富斯先生一面?他才不想要只穿着衬衣的人呢!”  我说我们一两天之内就能赎回那件衣裳。我给他买了点虾,一片面包,和一杯茶。“伦敦的虾,”我说道。“好吃,不觉得吗?” 他没回答。我们继续走,他跟在我身后一步之遥,抱着胳膊,眼睛望着地面。他两眼通红——因为流了太多眼泪,也因为揉得太多。  我们走黑修士桥(Blackfriars)过了河,虽然我已非常谨慎,不过从那儿开始,我一路更加留意了。我们避开小街小巷,一直沿着大路走;黄昏时分——日光微弱,干见不得人的勾当,适得其时,甚至比黑夜(darkness)还合适——正有助于隐藏我们的行踪。然而,我们每跨出一步,都离我家更近一步:我开始看到某些熟悉的事物——甚至于,某些熟悉的人——我头脑和心胸再次激荡一番,我本以为我会无动于衷。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格里弗街(Gravel Lane)和南沃克桥路(Southwark Bridge Road),到了蓝特街的西头,站在那儿,沿街看过去。我的血液奔腾起来,我的心也提到嗓子眼里儿了。我们背着砖墙休息,我抠着那墙,强自低下头,直到我的热血冷却下来。  开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声音沙哑了。我说道。“看到那个黑的门了吗?查尔斯?上面带个窗户的?那就是我家的门。那位女士就住在那儿,一直待我象我妈妈一样。现在我真想不顾一切跑过去,可是我不能。这不安全。”  “不安全?”他说道。他恐惧地看看周围。我觉得这些街道——在我眼中如此熟悉如此可爱,我简直要趴下去亲吻它们——可能在他眼里,太过低档了。  “不安全,”我又说一遍。“现在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还跟在我们后边。”  不过我顺着蓝特街望过去,看到艾伯斯先生的门,然后又看到门上的窗户。那是我跟萨克丝贝太太一起住的房间窗户。我抓住查尔斯,把他推到我前面,  我们走了几步,然后站到一面墙壁边上,那儿有两扇凸出来的窗户,凸窗之间有一点阴影,我们便站在阴影之中。  几个小孩子走过去,见了我的面纱,都哈哈大笑。我认识他们的妈妈,他们是我们的邻居。我又开始害怕被人看到,再把我认出来。我觉得其实我是个傻瓜,在这条街上走了这么远;随后我又想,“为什么我不跑到那个门口,把萨克丝贝太太喊出来?”也许我真该这么干。我也说不清。因为我转过身去,假装整理帽子;就在我痛下决心的当口儿,查尔斯手捂住自己的嘴,叫出声儿了,“噢!”  那几个笑话我面纱的小孩沿着蓝特街跑远了,然后一群人分散开,让某人从他们中间走过。  那人便是绅士。  他戴着那顶旧的宽边软帽,用一块深红色的布围在喉咙处。头发和胡须都比先前长。我们盯着他悠闲地漫步而来。我想他还吹着口哨呢。这时候,走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他停住脚步,手伸进外套口袋,拿出一把钥匙。他在台阶上磕了磕脚——先右后左——磕掉脚上的尘土。然后将钥匙插进锁里,随意地看一眼四周,便进了门。他以一种你想象中最轻松最熟悉的方式,开了门进了屋。见了他,我浑身便不住哆嗦。可是我的感觉很奇妙。“恶魔!”我说道。我本该杀了他,毙了他,跑上去甩他几个大耳光。可是,真看到他了,这又让我恐惧起来——比我预想的更甚——就好象我还在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里,随时会被揪住,被摇晃,被捆绑,被泡在水里一样害怕。我的呼吸变得奇怪,有些哽咽了。  我不觉得查尔斯注意到了。他在想他的衬衣。——“噢!”他还在说。“噢!噢!”他望着自己的指甲缝,和袖口的污迹。  我抓住他的胳膊。我想跑——跑回去,沿着我们来的路。我一门心思只想跑,其他什么也不想。  我差点就要拔腿狂奔了。“快走,”我说道。“来吧,快点。”这时,我又望一眼艾伯斯先生的店门——想到萨克丝贝太太就在门里面——想到绅士,冷酷又轻松地站在她身边。该死的,竟让我对自己家也产生了畏惧之心!“我才不会被他吓跑!”我说道。“我们要留下,不过我们要藏起来。来,这边。”我抓着查尔斯,手上更用力了,还开始推他,并不是朝着离开蓝特街的方向,而是朝蓝特街深处走。  沿着街这边有些公寓。这时我们来到一幢公寓门口。“有床位吗?”我对门口的一个姑娘说道。  “有半个,”她说道。半个可不够。我们来到隔壁,然后又是隔壁。那两家都客满。最后,我们来到跟艾伯斯先生的店正对门的那户人家。门口台阶上有个女人,手里抱着孩子。我不认识她,倒也正好。  “有房间吗?”我飞快地说道。   “可能有吧,”她答道,想看清楚面纱后的我。  “就前面?”我望过去,抬手一指。“那间?”  “那间要贵一点儿。”  “我们要住一个星期。现在我先给你一先令,明天给你剩下的钱。”她撇撇嘴巴;不过我知道,那是她想喝酒了。“好吧,”她说道。她弯下腰,将孩子放在台阶上,领我们上了一段特别容易滑了脚的楼梯。楼梯平台上有个男人,烂醉如泥了。她领我们进了一个房间,房门上没有锁,只有一块石头撑着才好关门。  房间又小又昏暗,房中有两张矮床和一把椅子。朝街面的窗户都关上了,窗玻璃旁边挂着一根带钩儿的棍子,是用来开窗户的。  “你这样开窗户,”那女人说道,说着边要教我们。我拦住她。我说我眼睛有点小毛病,不喜欢太阳光。  因为我已经一目了然地看到,那窗户上有些小孔,基本上正合我心意;等那个女人拿了我们的钱,走了之后,我关上房门,摘下面纱和帽子,再凑到窗玻璃上,望到外面。  可是,外面没什么可看的。艾伯斯先生的店门还紧紧关闭着,萨克丝贝太太的房间窗户黑洞洞的。我观察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查尔斯在旁边。  他站在那儿,盯着我,两手捏着帽子。别的房间里有个男人大嚷一声,他吓得跳起来。  “坐下,”我说道。我又凑到窗户上。  “我想要我的夹克,”他说道。  “你拿不到夹克。当铺关门了。我们明天去拿。”  “我不相信你。你跟那位女士说了个谎,说什么眼睛不好。你拿了那些衣裳、鞋子,还有馅饼。那块馅饼让我恶心。你还带我到了这么可怕的房子里。”  “我把你带到伦敦来。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我以为伦敦会不一样。”  “你还没看有到最好看的部分呢。去睡一觉。明早我们就把你的夹克拿回来。到时候你就会觉得自己焕然一新了。”  “我们怎么把夹克拿回来呢?你把我们的钱都给那位女士了。”  “明天我会再搞到一先令。”  “怎么搞?”  “你不必问了。去睡一觉。你不累吗?”  “这张床上有黑毛儿。”  “那就睡那张床。”  “那张床上有红毛儿。”  “红毛儿又伤不了你。”  我听到他坐下来,搓着脸。我以为他可能又要哭了。不过后来,停了一分钟,他开口了,声音全变了。  “不过,瑞富斯先生的胡子不嫌长吗?”  “怎么不长,”我眼睛还在窗户上。“要我说啊,他需要一个小鬼来帮他修饰胡子。”  “可不就是!”他于是叹息连连,面朝天躺在床上,帽子盖住眼睛;而我则一直贴在玻璃上观望。 我一直盯着,就好象猫儿盯着老鼠洞——时间在流逝,也不管不顾,除了我眼里的事物,其他什么都不想。夜深了,街上——夏季里,那条街挺繁忙的——变得既空荡又安静,孩子们都上床了,男男女女从酒馆里出来,各回各家。各家的狗也睡着了。  这幢房子里的其他房间里,人们走来走去,还拖着椅子走;有个婴儿在哇哇大哭。有个姑娘——她喝醉了,我觉得——笑个不停。我仍在观望。有钟声敲响,报送钟点。  这会儿听到钟声,我没法儿不心惊肉跳,我清清楚楚地听到每一下钟声:最后到十二点了,接下来是十二点半,  我就听着外面的动静,听了三刻钟——一直在观望,一直在守侯。  不过或许,我也开始怀疑,原以为能看到些什么事情,可能看不到了。正在这时候,我看到:萨克丝贝太太的房间里出现了一点灯光和一个影子;然后是一个人影——就是萨克丝贝太太本人!我真是肝肠寸断啊!  她头发好象都白了,身上穿着那件旧的黑塔夫绸衣裳。她站在那儿,手里提着灯,脸转过去,下巴在动——她在跟房间里的人讲话,有人在她身后,当她朝房中走去时,那人却走上前来。  一个姑娘。一个姑娘,腰肢非常纤细……我一见她,便开始颤抖。她继续走着,萨克丝贝太太围着她满屋子转,取下她的胸针和指环。她径直走到窗前。  她抬起胳膊,将胳膊放在窗格的横栏上,然后站在那儿,额头靠着手腕,人不动了。只有手指头还在动,她手指头无目的地戳着窗户上的布条儿。她手上没戴手套,头发也是卷的。我心想,那才不会是她。这时,萨克丝贝太太又在说话,那姑娘抬起脸来,街灯的光照过来,将她的脸照个正着;于是我大叫一声。  她也许是听到我的叫声——虽然我不认为她听得到——因为她扭过头来,似乎望着我,似乎穿过了肮脏的街道和夜色,看到了我的眼睛,看了足有一分钟。  这整个过程里,我不觉得自己眨过眼睛。我也不觉得她眨了眼,她的眼睛定定地张着——我见了那双眼睛,便终于想起它的颜色。  这时,她转过身朝房中走了一步,拿起灯;当她将灯光调暗后,萨克丝贝太太便走到她身边,帮她抬起双手,开始帮她解胸衣背后的挂钩。然后是一片漆黑。  我从窗前退开去。我苍白的脸印在窗玻璃上,街灯灯光投射其上——正照见眼睛下面的两颊——照出个心形。我转过身,我的哭声将查尔斯惊醒,我觉得我的样子十分古怪。  “小姐,怎么了?”他低声说道。  我手捂着嘴巴。“噢,查尔斯!”我说道。我踉跄着朝他走了一两步。“查尔斯,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别叫我小姐,我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虽然他们骗我做小姐。——噢!她把我的一切都夺走了,查尔斯。她夺走了一切,又心术不正,把一切都据为己有!她骗取了萨克丝贝太太的爱,因为她骗取了——噢!我要杀了她,就今晚!”  于某种狂热之中,我跑回窗边,望着那幢房子的正面。我说道,“好,我能跳到那边窗户上吗?我能撬开插销,再爬进去,再趁她躺着睡觉,给她一刀。那把刀呢?”  我又奔过去,把刀翻出来,摸了摸刀刃。“不够锋利,”我说道。我看看身边,捡起那块挡门的石头,将刀刃放在石头上,拉了一下。  “象这样?”我对查尔斯说道。“还是象这样?怎么能把刀刃磨利了?来吧,来吧。你是最会磨刀的小伙子了,不是吗?”  他满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颤抖的双手教我如何磨刀。  我磨着刀。“这样才好,”我说道。“刀尖插进她的胸膛,这样感觉才好嘛。”这时我停住了。“不过,你难道不觉得,其实,给人一刀扎死,死得是不是太快了?我是不是应该想个慢一点的法子?”——我想到闷死,用绳子勒,用棍子打。——“我们有棍子吗?查尔斯?用棍子能把时间拖长一点儿;噢!她死的时候,我应该让她认出我。你得跟我一起去,查尔斯。你得搭把手。——怎么了?”  他人已经走到墙边,站在那儿,背靠着墙壁,开始打寒战。  他说道,“你不是——你不是在布莱尔时的那个女士!”  我说道,“看着我。你也不是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有血性。”  “我只想找瑞富斯先生!”  我哈哈大笑,那是一阵疯狂的笑。“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瑞富斯先生也的确不是你原先认为的那种绅士。瑞富斯先生是个恶魔,他是个流氓。”  他上前一步。“他不是!”  “可他是的。他带着莫德小姐跑了,告诉别人我是莫德小姐,还把我关进了疯人院。你觉得还会有谁,去签署关押我的文件?”“要真是他签的,那当时肯定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他是个恶棍。”  “他是男仆的珍宝(gem)!在布莱尔每个人都这么说。”  “他们都不象我这么了解他。他是坏人,他坏透了。”  他两手握成拳头。“我不在乎!”他叫道。  “你想成为恶魔的男仆?”  “不止是男仆,不止——噢!”他跌坐在地板上,脸埋起来。“噢!噢!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这么伤心了。我讨厌你!”  “我也讨厌你。”我说道,“你他妈的娘娘腔。我手里还抓着那块石头,我将石头扔过去。  石头擦着边儿飞过,没砸中他;不过击中墙壁和地板的声音却十分可怕。现在我也浑身发抖,抖得快跟他一样厉害了。我看看手里的刀,然后将刀放在一旁。我摸摸自己的脸。我的脸颊和额头都大汗淋漓,湿漉漉的。我走过去,跪在他身边。他想把我推开。  “放开我!”他叫道。“要么现在就杀了我!我不在乎!”  “查尔斯,听我说。”我用稍平稳些的声音说道。“我并不是真的讨厌你。你也不必讨厌我。我是你的一切了。你在布莱尔的差事已经丢了,你婶婶也不想见你了。现在你没办法再回乡下。另外,没有我帮你,你永远也找不到出南沃克的路。你会流落街头,变得痴痴傻傻的;伦敦城里都处都是那种铁石心肠的残忍的人,他们会金头发的男孩子干一些难以启齿的事。你会被某个船东抓起来,然后死在牙买加。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事呢?别哭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开始抽噎。—“你以为我不想哭?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狠的那个人,这会儿正躺在我的床上,我自己的母亲还抱着她。这远不是你能够明白的事情。这事关生死。我就是太蠢了,才会说出今晚要杀了她的话。不过再给我一两天的时间,容我好好想一想。钱就在那边——我发誓钱在那边儿,查尔斯!——我家人也在那边,他们一旦知道我如何叫人陷害了,就会倾其所有,搭救我,让我回到家中……”  他摇摇头,还是哭;而此时,终于,我也开始哭了。我抱着他,他靠在我肩膀上,我俩抱头痛哭,一直哭到后来,隔壁有人开始邦邦邦地敲墙壁,嚷嚷着叫我们不要哭了。  “行了,好了,”我擦擦鼻子说道。“现在你不害怕了吧?你会象好孩子一样去睡觉吗?”  他说他想他会的,只要我一直在他身边;于是我们一起躺在那张有红毛儿的床上,他睡着了,粉嫩的嘴唇张着,呼吸变的均匀平稳。  可我一直醒着,一整夜都醒着。我想到莫德,就在街那边,躺在萨克丝贝太太怀里,嘴唇也像他这样张着,像朵花儿似的,她的脖颈纤细优雅,光洁无比。  清晨来临之际,我已经开始行动了。我站在窗边,望着艾伯斯先生的店门,看了一会儿,不过后来看到无人上门,便放弃了。  现在我需要的是钱。我知道怎么搞到钱。我让查尔斯梳梳头,帮他把头发分好,然后悄悄地把他带出那幢房子,从后门走。  我带他去白教堂(Whitechapel)——这个地方,我觉得,离镇子可够远的,远到可以让我冒个风险,不戴面纱地跑来跑去。我在高街找了个地方(High Street)。“站在这儿,”我说道。他照办了。  “好了,还记得你昨晚哭的多伤心吗?再让我们看一看你是怎么哭的。”  “干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把。他尖叫一声,然后开始呜呜地哭。我手放在他肩膀上,东张西望地看着这条街,万分焦急的样子。  有几个人好奇地望着我们。我把他们都招到跟前来。“求求你,先生,求求你,女士,”我说道。“我刚碰到这个可怜的孩子,他早上从乡下进到城里来,跟主人走散了。你们能不能施舍他一个便士半个便士,打发他上路回家?可以吗?他孤身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也不知道乌尔韦奇镇(Woolwich)的法院路(Chancery Lane)。外套也落在他主人的马车上了。——上帝保佑你,先生!别哭了!伙计!看吧,这位绅士要给你两便士呢。这边给的更多!他们都说伦敦人心肠硬着呢,在乡下就——不是这么说的吗……?”  当然了,一个绅士要给他钱的想法,让查尔斯哭的更凶了。他的眼泪好似有某种磁力。我们搞了三个先令,第一天——可以付房钱了;等第二天我们在另一条街道上,如法炮制同一套把戏后,我们要到四个先令。  这就够我们吃晚饭了。剩下的钱我收着,跟查尔斯衣服的当票收在一道,藏在我的鞋子里。上了床我也还是穿着鞋子。  “我想要我的夹克,”查尔斯一个钟头里要念叨上百次;每次我都回答他,“明天。我发誓。我保证。就再多等一天……” 然后,所有的日子里,我都会站在窗前,眼睛贴着心形的孔,我在观察那幢房子,总结其中规律。我像盗贼一样地耐心,注意着它。  我看到一个个小偷上门,给艾伯斯先生捎来一个个袋子:我看到他锁上门,放下窗帘。  看到他的双手,看到他诚实的面孔,这着实令我想哭。我心里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过去找他?”然后,再过一会儿,我就看到绅士,便再一次充满恐惧。然后,我就看到莫德。我看到她站在窗前。她喜欢站在那而,脸贴着窗格——她仿佛知道我在观察似的,好象还在嘲笑我!  每看到一项新事物,我就会站在那儿,用力将脸贴在窗玻璃上,窗框都被我压得咯吱作响。  到了夜里,当那幢房子漆黑一片时,我会拿着蜡烛,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前前后后,从这面墙壁走到那面墙壁。  “他们已经把他们都掌握住了,”我会说道。“达蒂,艾伯斯先生,还有萨克丝贝太太,我敢说约翰甚至还有菲尔。就像两只大蜘蛛一样,他们已经织好了网。我们已经防着了,查尔斯。噢,我们没有防着!因为,要是他们已经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了,我跑了,那可如何是好?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着呢,查尔斯。他们在等我上门。她从不出门——真聪明!——因为,一直待在那儿,她就好一直守着萨克丝贝太太了。可是他却走了。我已经见过他了。我也在等。他们可不知道我在等。他走了。下次他一周,我们就可以行动了,我就是他们想抓住的那只苍蝇。他们休想抓住我。我们要把你派过去。他们才想不到这招!嗨,查尔斯?”  查尔斯是不会回答的。我让他待在昏暗的屋子里,待得太久了,什么都不干,他的面孔已经变得苍白,双眼也开始变得呆滞无光,像布娃娃的眼睛。  “我想要我的夹克,” 他时不时地,用一种可怜巴巴的语气,有气无力地冒出这么一句来。可是我觉得,他早已把他想要回夹克的初衷忘得精光了。所以,终于有一次,他又说起这句话,我便答道:“好吧。今天你就能拿到夹克。我们等得时间已经得够长了。今天是我们的日子。”  他并没有露出开心的样子,相反,他瞪着眼睛,一脸恐惧。也许是他认为他从我眼中看到了某种狂热的东西。我也不知道。  似乎于我而言,我这辈子头一回,像骗子一样地盘算着心事。我把他带回到沃特林街,从当铺里将他的夹克赎回来。不过一直由我拿着。然后我带他坐上一辆巴士。——“我请客,”我说道。“看看窗户外面,那些店铺。”  我发现我们旁边有个抱小孩的女人。我将帽子放在腿上。然后望着那个孩子。那女人与我对视一眼,我露出微笑。  “漂亮孩子,”她说道。“不觉得吗?可就是不听他妈妈的话,不好好睡觉。我抱他坐巴士,车子颠一颠他就睡着了。我们从弗海姆坐到宝坞;现在我们要回去了。”  “他可真是个小桃子,”我说道。我凑过去拍拍他的脸。“瞧瞧这眼睫毛!将来他会让别人心碎,肯定的。”  “他才不会!”  于是我便坐直了身子。到了下一站的时候,我带着查尔斯下车。那女人说了句再见,车子走了,她还在窗户里招手。不过我没招手回应她。因为,在查尔斯外套的包裹之下,我已将她的腰带摸了个遍;还把她的表偷过来了。那是一块小巧的女士表,正是我所需要的。我拿给查尔斯看。他望着表,就好象那是一条蛇,会咬他一口。  “你从哪儿搞来的?”他说道。  “有个人给我的。”  “我不信。我的夹克给我”  “等一分钟。”  “我的夹克还给我。”  我们正走在伦敦桥上。“闭嘴,”我说道,“不然我就把夹克扔到河里。——这还差不多。好了,告诉我:你会写字吗?”  他不肯回答,直到我走到桥栏边,扬着他的衣服;这时他才哀号一声,说他会写字。“好孩子,”我说道。我带着他又走了一小段路,一直走到我们找到一个叫卖纸笔的人。  我买了一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把查尔斯带回住处,叫他坐下来写个字母。我站在一旁看着,手捏着他后脖梗子。“写,萨克丝贝太太,”我说道。 他说道,“你怎么拼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吗?”  他皱皱眉头,然后动笔写起来。在我看来一切都好。我说道,“现在你这样写。写:我被那个恶棍你的朋友——曾称之为!——绅士关进了疯人院里——” “你说得太快了,”他边写边说。他歪着脑袋。“被那个恶棍你的朋友——”  “——曾称之为!——绅士;还有那个婊子李莫德。——你必须把这些名字写得醒目一点。”  铅笔移动着,这时就停住了。他满脸通红。“我是不会写那个词的,”他说道。  “哪个词?”  “那个B字头的词。”  “什么?”  “李小姐前面的。”  我掐了一下他的脖子。“你给我写,”我说道。“你听到没有?然后你写这句,要写得又大又漂亮:狗屁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犹豫一下;然后咬着嘴唇,继续写。  “这就好。现在写这句。写:“萨克丝贝太太,我已经逃出来了,让这个小伙儿帮我捎个信儿。他是个朋友,就是他写的字条,他名叫查尔斯。请信任他,也相信我——噢!要是这也不成,那我就死了!——请相信我跟你的亲生女儿一样忠诚一样好——这里你必须空一行。”  他照办了。我从他手里拿起那张纸,在纸的最下面,写下我的名字。  “不要看我!”写的时候,我说道;再亲一下我写过的地方,便将纸折好。然后我说道,“接下来你必须要做的事是,今天晚上,等绅士——瑞富斯先生——离开了那幢房子,你就走过去,敲门,找艾伯斯先生。就说你有个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能认出他:他是个高个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跟着;他问了,你就必须很有把握地说甩掉了。然后他会问是谁让你来的。你就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你就说,“通过一个伙计,叫乔治的。”要是他问哪个乔治,你得说,“乔治.乔斯林,矿工区(Collier's Rents)里边那个。”  “乔治什么,哪儿里面?”  “乔治.乔斯林,矿工区——”  “噢,小姐!我做什么都不能做这个!”  “难道你更喜欢铁石心肠的残忍的人,还有那些难以启齿的事儿?牙买加?”  他吞了一下口水。“乔治.乔斯林,矿工区里边那个。”  “好孩子。接下来你把这块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不过,无论他给你什么价钱——譬如说,一百镑或是一千镑——你都必须说这个价儿太低了。你说这是块好表,是日内瓦的做工。就说——我也不知道了——就说你老爹是做表的,你了解行情。稍微让他难受一点。再怎么着,他都会卸掉表的后盖——这就能给你观察周围的机会。你要找的是这个人:一位女士,很老了,银白色的头发——她会坐在一把摇椅上,说不定腿上还放着个孩子呢。那就是萨克丝贝太太,就是她把我抚养成人的。为了我,她什么事都肯干。你想办法走到她身边,把这个字条给她。你把字条给她了,查尔斯,我们就得救了。不过你仔细听好了。要是还有个板着面孔,一脸坏主意的男孩子在旁边,千万不要招他,他是跟我们作对的。有个红头发姑娘也一样。还有,要是那个忘恩负义的李莫德小姐也在旁边,你就把脸藏起来,不要给她看到。明白吗?要是给她看到——比那个男孩子还糟——那我们就完蛋了。”  他又吞了一下口水。他将字条放在床上,坐在那儿,神色恐惧地盯着字条。他在练习他的部分。我站在窗观察,静候时机。黄昏降临,然后是黑夜;在黑夜的掩护下,绅士出现了,他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门里闪身而出,歪戴着帽子,脖子上围着那块红布。  我看着他离开;为以防万一,我又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我望着查尔斯。“穿上你的外套,”我说道。“到时候了。”他小脸儿变得煞白。我把他的帽子围巾塞给他,还帮他把领子竖起来。  “那张字条你收好了吗?很好。勇敢点,好了。不能掉以轻心。我会一直盯着的,别忘了。”他没说话。  他出去了,过了一小会儿,我看到他过马路,站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他走路的样子,活象一个走向绞索的人。  他将围巾稍微扯高了一点,包住脸,然后回望一眼,正看到我藏身的那扇窗户。当他回头时,我心想,“不要回头看,你个傻冒!”这时,他又拉拉围巾;然后举手敲门。我正担心着,他是不是要从台阶上跑掉呢。他那副样子看起来似乎会跑掉。可就在他将跑而未跑之时,门开了,是达蒂开的门。他们说了几句话,她让他等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艾伯斯先生;然后她又回到门口,眼睛上上下下扫了一遍街道。他像个傻子一样,也随着她的目光东张西望,好象要看清楚她在找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进屋了。他跟进去,门关上了。我想象着她那白皙洁净的手扭动锁纽。于是我就等着。  也许过去了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我希望什么事发生呢?也许是,希望那个门开了,萨克丝贝太太从里面飞出来,艾伯斯先生跟在她后面;也许只是希望她进了自己的房间——点一盏灯,发个信号——我也不知道。  可那幢房子却始终静悄悄的,等那店门终于再次开启时,出来的又只是查尔斯,达蒂还在他身后;然后,门便关上了。查尔斯站在那儿,哆哆嗦嗦的。到这个时候,我才习惯看他哆嗦,心里想,从这他副样子看,我就知道坏事了。我看到他抬头望过来,看着我这扇窗户,想跑过来。——“别跑呀,你个狗娘养的!”我说道,手砸了一下窗玻璃;也许他听到了玻璃的声音,因为他低下头,穿过马路,回到这边来,上了楼。进房间的那一刻,他面色通红,脸上糊着眼泪和鼻涕。  “上帝救救我吧,我本来不打算干这事的!”他冲进来说道,“上帝救救我,她把我认出来了,还强迫我!”  “强迫你什么?”我说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这个小把戏?”我一把抓住他,不住地摇晃。他双手挡住脸。“她从我手里把字条拿过去,看了。”他说道。  “谁看了?”  “莫德小姐!莫德小姐!”  我满心恐惧地望着他。“她看到我了,”他说道,“她认得我。我都照你说的办了。我把那块表给他们,那个高个子男人接过去,把后盖打开了。他觉得我戴围巾有点古怪,还问我是不是牙疼。我说我确实牙疼。他给我看了一对圆环,他说那玩意有助拔牙。我觉得他在说笑话。那个板着脸的男孩子在家,在烧纸,他叫我——叫我小白鸽。红头发的姑娘看也没看我一眼。不过那个女士,你妈妈,在睡觉。我想挪到她身边,可是莫德小姐看到我手里的字条了。于是她就看着我,就认出我了。她说,“过来,孩子,你手上弄伤了。”她抢在其他人看到之前,就把我拽过去,她把字条拿到桌子下面看,她扭我的手指头,劲太大了——”  他的话语开始模糊,消解,就好象他眼泪水中的盐分。“别哭了!”我说道。“你这辈子就少哭一次吧,再哭我就揍你!我发誓!现在告诉我,她做什么了?”他喘了一口气,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她什么也没做,”他说道。“不过她把这个给了我。她从她身边的桌子上拿的。她把这个塞给我,好象这是个秘密;然后告诉那个高个子把表装好,还把我推到一边。他给了我一镑钱,我收下了,那个红头发姑娘就让我出来了。莫德小姐看着我走,她的眼睛就好象是望着一团火;可是她一句话也没说。她就是把这个给了我,我觉得她给你这个,肯定是有意的,可是,噢,小姐!你可以说我是个傻子,可是上帝救救我,让我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吧!”  他把那件东西递给我。她折得很小了,我花了点工夫,打开一看,  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我站在那儿,傻呆呆地望着那件东西。“就这个?”我说道。查尔斯点点头。  那是一张扑克牌,是她在布莱尔玩的那副旧纸牌中的一张。那是一张红桃二,已经有些油腻了,布满折痕;可是那道痕迹还在,那是她脚跟的形状,正横在一颗红心上。我拿着纸牌,想起我跟她一道坐在她的客厅里,翻开一张张纸牌,将她的命运告诉她。她穿着那件蓝色衣裳。手掩着嘴。她说,你在吓唬我!后来想到这一幕,她肯定窃笑不已!  “她在向我挑衅,”我说道,我的声音已经不是很平稳了。“她把这个交给我,你确定她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别的记号或者信号?她给我这张牌,是想嘲弄我。还会为了什么呢?”  “小姐,我也不知道。她从桌面上拿到这张牌。她飞快地拿起来,她眼睛里——有一股狠劲。”  “什么狠劲?”  “我也说不清。她看上去,不像她自己了。她没戴手套。头发卷着,有点奇怪。身边还有个玻璃杯——我不该说——我觉得杯子里是酒。”  “酒?”我俩面面相觑。“我们该怎么办?”他问我。我也不知道。  “我得想想,”我说道,我开始到处度步。“我得想想她要干什么。她会告诉绅士——不是吗?——给他看我们的字条。然后他就行动起来了,非常迅速,来找我们。他们没看到你回这边来吧?就算他们没看到,也会有别人看到。我们也拿不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占上风的;现在我们的运道要变了。噢!要是我没拿那个女人的结婚礼服就好了!——我早就知道这件衣裳要让我们倒大霉!运气就跟潮水一样:退潮了,就退得特别快,挡也挡不住。”  “别再说了!”查尔斯叫道。他两手紧紧绞着。“把那个女人的衣裳送回去,成吗?”  “你这样可糊弄不了老天爷。你最好这么做:想办法面对它,盯着它。”  “盯着它?”  我又走回窗边,凝视着那幢房子。“这会儿萨克丝贝太太在家,”我说道,“我说得话一个字都不起作用吗?我什么时候被约翰瓦儒吓倒过?达蒂我觉得她不会伤害我;艾伯斯先生也不会。莫德听起来,有点喝高了。查尔斯,把刀给我。我们这就过去。”  他站起身,大张着嘴,一动不动。我自己拿了刀,然后拽住他的手腕,拉着他出了房间,走下那段容易滑脚的楼梯。  一个男子和一个姑娘站在楼下,正吵得不亦乐乎;不过我们下楼的时候,他们的声音低落下去,齐齐扭过头来望着我们。也许他们看到了我的刀。我找不到地方藏刀。  街上刮着风,纸片儿和沙土都刮起来了,夜晚依旧炎热。我头就光着。现在任何人看到我,都会认出我就是苏珊.钱德;不过也顾不上了。我带查尔斯跑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敲敲门,然后让他一个人站在台阶上,我闪到一旁,背贴着墙壁。过了一分钟,门开了,只开了一条缝。  “你来得太晚了。”是达蒂的声音。“艾伯斯先生说——噢!又是你。怎么回事?改主意了?”门又打开一点。查尔斯站在那儿,舔舔嘴唇,眼睛看着达蒂,然后又看着我;她见他如此,便探出头来也要看。这时她惊叫一声。  “萨克丝贝太太!”我喊道。我猛地冲到门上,达蒂便飞出去了。我抓住查尔斯的胳膊,拖着他进了店里。“萨克丝贝太太!”我又大喊道。我奔到厚呢隔帘前,一把掀开帘子。后面的通道黑黢黢的,我脚底绊了一下,查尔斯跟着我也绊了一下。这时我手摸到了通道尽头的门,便狠命推开了门。  扑面而来的热气,烟气,灯光,让我眨巴了几下眼睛。我先看到艾伯斯先生。他听到所有的嘈杂声音,正要过来查看,才走到一半。  当他看到我时,便停住脚步,双手猛地举起来。他身后是约翰.瓦儒,穿着他那件狗皮外套;约翰.瓦儒身后——我一见她,就会象个傻姑娘一样号啕大哭——是萨克丝贝太太。桌子旁边,萨克丝贝太太的大摇椅上,正是莫德。  椅子下面是查理魏格。它已经开始为这阵骚动而狂吠不止了。这时,看到我,狗叫得更凶了,甩搭着尾巴,扑上来立在我面前,爪子便要抓过来。那狂吠声非常可怕。  艾伯斯先生伸出手来,抓住狗脖子上的项圈,猛地把狗拉回去。他拉得太用力,查理险些给他勒死。    我吓得跳到一旁,抬起了胳膊。其他人都望着我。如果他们先前没看到我手里的刀,那现在也看到了。萨克丝贝太太张大了嘴。她说道,“苏,我——苏——” 这时达蒂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里奔过来,在我身后叫道,“她在哪儿呢?”她两手早握了成拳头。她把查尔斯推开,就看到我了,她跳着脚。“你个厚颜无耻的东西,来呀。回来了。你个婊子!你让萨克丝贝太太伤透了心!”  “别拦着我,”我挥挥手里的刀子说道。她万分震惊地望着刀,然后退到一旁。我倒希望她没有退缩,因为这里还有更可怕的事。她毕竟只是达蒂。刀也开始抖了。“萨克丝贝太太,”我扭头对着她,说道。“他们跟你说的都是谎言。我从来没有提防过——他们骗我——绅士和她!我费了这么长时间——从五月开始,这么长的时间!——才能回来找你。”  萨克丝贝太太手捂着心口。她的样子非常惊讶,非常恐惧,可能是因为我拿刀对着她。她看看艾伯斯先生,又看看莫德。然后,她好象回过神来了。她轻巧地三步并做两步,穿过厨房走过来,张开双臂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好姑娘,”她说道。  她把我的脸按在她胸前。有个硬东西硌着我的脸了。那是莫德的钻石胸针。  当我感觉到硌时,我叫道,“噢!”我挣扎着让开。“她从我这里把你抢走了,用珠宝!用珠宝和谎言!”  “好姑娘,”萨克丝贝太太又说一句。  可是我却望着莫德。她见了我,并没有像别的人那样,她没有退缩,也没有发作;她只是——只是像萨克丝贝太太那样——抬手捂住心口。她穿得像个镇子上的姑娘。可她的面孔却避开了光线,眼睛藏在阴影里——她看上去既俊俏,又骄傲。尽管如此,她的手却颤抖着。我见她如此,便说道,“这就对了,你发抖了。”  她咽了一下口水。“你最好没来过这儿,苏,”她说道。“你最好别待在这儿。”  “你可以这么说!”我叫道。她的声音清晰而甜美。这时,我想起在疯人院的梦境里,听到过这个声音。“你可以这么说,你个骗子,你个毒蛇,你这个毒辣的家伙!”  “大姑娘打架啦!”约翰拍了下巴掌叫道。  “嗨!嗨!”艾伯斯先生说道。他掏出了手帕,正在擦拭额头。他望着萨克丝贝太太。她的双臂仍旧抱着我,我看不到她的面孔。不过我能感觉到她伸手去拿我手里的刀时,胳膊松了。  “干嘛?他是个精明人,不是吗?”她说着,露出一个紧张的笑容。她轻轻地将刀放在桌子上。我侧身又把刀抢到手中。  “不要把刀,”我说道,“放在她能拿到的地方!噢,萨克丝贝太太,你可不知道她是什么样儿的魔鬼!”  “苏,听我说。”莫德说道。  “好姑娘,”萨克丝贝太太抢过她的话头,又说道。“这怪事可太叫人吃惊了。这可太——就看着我!要象个守规矩的——哈,哈!——士兵一样。”她抹抹嘴。“现在你坐下来,好好说,如何?要是看到李小姐让你觉得难受,那就让她上楼去,如何?哦?这儿还有约翰和达蒂:我们让他们,”——她脑袋忽地抬起来——“也到楼上去?”  达蒂动脚的时候,我叫道,“不要让他们走!她留下,他们都留下!”我舞着刀子。“你,约翰.瓦儒,待着,”我说道。然后又对着萨克丝贝太太和艾伯斯先生:“他们会去找绅士!不要信他们!”  “她失心疯了,”约翰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我作势刮了一下他外套的袖子。“我说了,待着!”他看看萨克丝贝太太,她则望着艾伯斯先生。  “坐下,孩子。”艾伯斯先生轻轻地说道。约翰坐下了。我冲查尔斯点点头。  “查尔斯,站到我后面去,站到通道的门旁边。”他早就摘下了帽子,正在咬帽子上的带子。他走到门边儿上,小脸儿煞白,到了暗处,看上去似乎要发出光来了。约翰望着他,笑起来。“你别招他,”我立即说道。“他是我的朋友,可比你强多了。萨克丝贝太太,没有他,我就永远也不能回来见你了。我就永远都不能重获自由,从那个——那个疯人院逃出来了。”  她手捧着自己的脸。“他帮了你这么大的忙,是吗?”她说着,眼睛盯着查尔斯。她露出微笑。“那他真是个好孩子,我们肯定要好好报答他,对吧?艾伯斯先生?”  艾伯斯先生什么都没说。莫德从椅子上探过身子。  “你必须走,查尔斯,”她用她那清晰的声音,低声说道。“你必须离开这里。”她望着我。那神情有些古怪。“绅士回来之前,你们两个都必须走。”  我对她撇撇嘴。“绅士,”我说道,“绅士。你学镇子的规矩,倒学得挺快嘛。”  血色涌到她脸上。“我确实有所改变,”她喃喃说道。“我不是原来那个我了。”  “你确实不是。”我说道。  她垂下眼帘,望着自己的双手。然后,仿佛才见到赤条条的手似的——又仿佛这只手能掩护那只手似的——她忽然双手紧握。这时传来金属撞击的叮当声:她的手腕上,戴着三两只银手镯,正是我过去喜欢戴的那种手镯。她按住手镯,让它们安静下来。然后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  我的声音难过而平稳:“你做个千金小姐还不满足,还非要到镇子上来,拿走我们的东西?”她没做声。“嗯?”我说道。她试着想取下镯子。“拿走,”她说道,“我才不想要这些玩意!”  “你以为我想要这些玩意?”  萨克丝贝太太快步向前,两只手朝莫德的手飞过去。“留着,别动!”她叫道。她声音嘶哑,她望着我,然后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好姑娘,”她退回去说道,“银子算什么?在这个房子里?就说见到你这张小脸儿,我那股高兴劲哟,比起来,银子算什么?”她一只手按在脖子上,另一只手抓着椅子背,身子弯下去。她人弯得太狠,椅子腿儿撑在地板上,咯吱作响。  “达蒂,”她说道,“给我拿杯白兰地来,好吗?这一连串的事儿,实在叫我吃不消啦。”  跟艾伯斯先生一样,她也拿出一块手帕来,抹了抹脸。达蒂把酒递给她,她喝了一小口,然后坐下来。  “过来,坐到我身边来,”她对我说道。“把那把老刀子放下吧,好不好?”然后,见我犹豫着:“干嘛,怕李小姐?有我和艾伯斯先生——还有你自己的小兄弟查尔斯——关照你,你还怕什么?过来,坐。”  我又看一眼莫德。我原本以为她是条毒蛇,可是,趁达蒂拿酒倒酒,灯让她提着满屋子转的空当,我借着灯光看清楚了,她是多么瘦弱,多么苍白,多么疲倦。  被萨克丝贝太太一喊,她便停住不动了;可是她的双手仍旧颤抖不止,她将头靠在高高的椅子背上,仿佛承受不起脑袋的分量。她一脸沮丧。几绺头发粘在脸上。她的双眼比原先更加幽亮阴郁,好像要发射出光线似的。  我坐下来,把刀摆在面前。萨克丝贝太太抓住我的手。我说道,“我被他们害得太惨了,萨克丝贝太太。”  萨克丝贝太太缓缓地摇摇头。“我亲爱的,我感觉到了,”她说道。  “老天知道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鬼话!真相是,从一开始,她就卷进去了,她跟绅士是一伙的。他们把我拉进去,放在他们中间,好取代她;他们把我送进了疯人院,那儿每个人都以为我是她——”  约翰吹了一声口哨。“被出卖掉,”他说道。“干得漂亮,不过——噢!”他大笑。“你个白痴!”  我早知道他会说这种话;不过如今,这些话都无关紧要了。萨克丝贝太太怔怔地盯着,没盯着我,而是盯着我俩握在一道的手。她的大拇指轻轻地摩挲着我的手。  我以为她被这些事吓呆了。  “真是坏,”她轻轻说道。  “比那个更坏!”我叫道。“噢,坏多了,坏多了!疯人院,萨克丝贝太太!那里面的护士,打我,还想饿死我!我被他们打过一回,打得好狠——!我被他们扔到——我被他们扔到澡盆子里——!”  她抽开手,抬手挡在面前。“别再说了,好姑娘!别再说了。我听不得这些事。”  “他们拷打你了吗?用火钳?”约翰问道。“他们给你穿紧身衣了吗?”  “他们给我穿花格呢衣裳,穿的鞋是——”  “铁做的?”  我犹豫了,然后看一眼查尔斯。“没鞋带的鞋,”我说道。“他们觉得,要是给我鞋带,我就会投缳自尽。还有我的头发——”  “他们给你剃头了?”达蒂坐在那儿,一只手掩着嘴。她嘴边有块消褪的淤青印子——那是约翰打的,我觉得。“他们把你的头发都剃光了?”  我又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他们把我的头发都盘到顶上,扎起来。”  她双眼满含泪水。“噢,苏!”她说道。“我发誓,刚才我叫你婊子,我真的没有那个意思!”  “没关系,”我说道。“你也不了解情况。”我又转过去,对着萨克丝贝太太,手摸着我身上穿的裙子。“这件衣裳是我偷的,”我说道。“还有这双鞋。我是走回来的,进伦敦的路我都快走遍了。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到这里,找到你。因为,一想到绅士肯定会跟你鬼话连篇,说我跑到哪里哪里去了,对我来说,这比在疯人院遭受的所有折磨都更令我感到痛苦。刚开始我以为,他会说我已经死了。”  她又抓住我的手。“他可能,”她说道,“是想这么说来着。”  “可是我知道你会追问我尸体的下落。”  “我怎么不会!一杆子追到底!”  “于是我猜想他会说什么。他会说我把钱卷跑了,把你们大伙儿都耍了。”  我凝视着萨克丝贝太太的面孔。“可是我知道,你不会相信的,”我说道。“你不会相信你的亲生女儿会这样。”  “他是这么说的,”约翰说道,他嘬了一下牙。“我就说你没那个胆儿呢。”她攥着我的手,手上忽然加了力。“我就知道你会找我,不找到我不罢休。”  “好姑娘,我——噢,再有一个月的工夫,我也能找到你!——只是,你知道,我一直在悄悄地找你,没让约翰和达蒂知道”  “你找过她,萨克丝贝太太?”达蒂说道。  “我亲爱的,我找过。我派了个人去找,偷偷地去找。”她抹抹嘴巴,又看一眼莫德。可莫德的眼睛盯着我。我觉得那灯光照亮了她的脸,也照亮了我的脸,因为她忽然柔声说道,“你看上去很憔悴,苏。”  这是她第三次说出我的名字。我听在耳中——我不禁——想起先前她叫我的名字,也是这么温柔,我觉得自己脸红了。  “你看上去真的筋疲力尽了,”达蒂说道。“你看上去,好象一个星期都没睡觉。”  “我是有一个星期没睡了,”我说道。  “那为什么,”萨克丝贝太太说道,作势欲站起身来,“你现在不上楼去,好好睡一觉?到明天,我和达蒂会上来,帮你收拾一下,就给你穿你以前的衣裳,再帮你梳梳头——”  “别睡在这儿,苏!”莫德说道,她从椅子上探起身子,手伸向我。“这儿有危险。”  我又抓起了刀,她便收回了手。我说道,“你因为我不知道危险?你以为,看到你的脸,从你那张脸——虚伪的脸,还有一张戏子的巧嘴巴——脸上还假装着羞红了,和两只狡诈的褐色眼睛,我都看不出危险来?”我说出这番话,好似吐出舌尖上的滚烫煤渣:这些话很不象话,可是我必须痛快地说出来,否则,把这些话吞进肚子,会噎死自个儿的。  她迎着我的目光,她眼里好似一丁点狡诈也没有。我把玩着手里的刀。刀刃将灯光反射过去,正投射在她脸上。“我来这儿就是要杀了你。”我说道。萨克丝贝太太坐在椅子上,身子动了动。莫德幽亮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的眼睛。“你来布莱尔,”她说道,“也是要这么干……”  这时我移开视线,任手中的刀掉落在地。我忽然觉得疲惫不堪,非常难受。  我觉得我这一路上的辛苦,还有小心翼翼地窥视,如今跟我先前认为的相比,什么都不是了。我转过来对着萨克丝贝太太。“你能坐在这儿,听凭她挑衅我,而无动于衷吗?你知道了她蒙骗我的恶毒把戏之后,还能眼睁睁看着她在这儿,却不掐死她?”我故意说出这些话;可是这话听起来却像是恐吓。我环顾房间。“艾伯斯先生,你能吗?”我说道。“达蒂,你就不想帮我讨回公道,上去把她撕成碎片吗?”  “我怎么不想!”她挥挥拳头。“骗了我最好的朋友,是你吧?”她对莫德说道。“把她锁到疯人院里,还把她的头发都扎起来?”莫德什么都没说,头却微微地转到一边。达蒂又挥挥拳头,然后放下拳头,望着我的眼睛。“这好象是一桩很丢人的事儿,苏。李小姐搞出这么一个局,和所有的事儿。挺厉害的?上个星期我还帮她穿了耳朵眼儿,她连叫也没叫一声。后来,我又帮她把针抽出来,自然——”  “好了,达蒂,”萨克丝贝太太飞快地说道。我又望着莫德——望着她小巧的耳朵,这时我才看到,她耳朵上有一副水晶耳坠垂下来,耳坠悬在金线上;我目光又落到她美丽秀发的卷儿上;和她深色的双眉上。  那眉毛被人修剪成两道优美精致的曲线。她椅子上方——这也是我之前没有看到的,可是这跟她的耳坠儿,发卷儿,眉型,和她手腕上的手镯一样——她椅子上方,有个柳枝编起的笼子,挂在房梁上,笼子里装着一只鸟儿。我觉得泪水涌到了喉咙口。  “你把原本属于我的一切都夺走了,”我说道。“你夺走了一切,还变本加厉。”  “我夺走了一切,”她答道,“正因为这些东西原本是属于你的。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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