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之城-4

她又眨了下眼,把勺子放到鸡蛋上,摇着上面的蛋黄。当她看到蛋黄蛋白弄成一团,又作了另一个鬼脸。‘你要把它们都吃了,’她说,‘你吃了他们,我呢就吃这些面包黄油。’    这里有3个鸡蛋,我不知道她是嫌弃它们什么,这么挑剔。她把它们放到我面前,我吃了,她坐在那里看着我,拿起一小片面包,喝了一口咖啡。    她看了看她的手套,上面有点污渍,她揉搓了许久说:‘看,有点蛋黄印子,就在我手指上,天哪,这黄色在我的白手套上看着真恶心!’    她为这污渍很不开心,一顿饭的时间都皱着眉头。当玛格丽特进来拿走托盘,她回去了她的寝室,再出来她的手套又洁白如新了-她到她的抽屉里拿了双新的。后来我去她寝室放煤的时候,找到了这双旧手套,在壁炉的后面,已经烫变形了,看上去像小娃娃的手套。    她的的确确是个正常人。她想绅在兰特街时说的那样疯狂,或是不正常吗?我想不是的。我觉得她只是有点孤独,有点书呆子气还有点沉闷而已,不过谁呆在这样一个房子里不会这样呢?午饭过后她走向窗边:天是灰的,还下着小雨,但她说她突然有兴趣去散步。‘那,我应该穿什么好呢?’她说。我们跟着就站到她衣橱前,挑选外套,帽子,还有靴子。这就花了快一个小时。我想消磨时间才是她的目的吧。当我笨拙的系着她的花边鞋带时,她把手放在我手上说:    ‘慢慢来,急什么。又没人等着我们,是吧。‘    她笑了,但眼神看来很忧伤。我说,‘没有,小姐。‘    最后,她披上了一件灰色宽大衣,手套外面又套了一个大手套。她有一个小皮包,里面放了手绢,一瓶水,还有一把剪刀:她要我拿着包,没说那剪刀用来干吗。我想是用来剪花的吧。她带我走到去大门的楼梯前,威先生听到我们的声音,跑了过来,‘你好吗,Miss 莫德小姐?’他说,鞠了个躬,又说,‘你好吗,史密斯小姐,’大厅漆黑一片。当我们走到外面,站了好一会才适应外面的天气还有带水汽的阳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大宅时感觉的它严酷无比,那是在白天的光照下;晚上呢,透过雾气,它看上去没那么严酷,不过看上去更糟糕了。我想这宅子也曾经风光过吧,但现在它的烟筒已经倾斜了,屋顶上都是绿色的苔藓和鸟窝。房子到处都是不同的痕迹。墙角堆满了砍下来的常春藤。它有一个很大的门,门间的缝本来挺大的,可是雨水另到大门的木头膨胀了,现在只可以开一半。莫德要压紧她衬裙才可以通过去。    看到她离开这个黑房子是件奇怪的事,就像珍珠走出它的贝壳似的。    不过跟少见的是看到她走进去,像是贝壳还开着,然后在她背后唰的又关上。    但其实花园里也没什么好逛的。就是通向大门的路2旁有很多树。房子本身是建在一片沙砾地上的。还有一个他们叫药草园的地方,其实里面都是荨麻。还有一些给过渡生长的树木挡了的路。在小树林边上有一个由小石头搭的没窗的小屋。莫德说那叫冰屋。‘我们在门缝看看里面是什么吧,’她说,她会站在那里盯着里面成堆的冰块直到受不了为止。在冰屋后面是一条泥巴小路,通向一个荒废了的,又紫杉包围着的小礼拜堂。那是我见过最奇怪,最安静的地方了。连小鸟的叫声都听不到。我不喜欢去那儿,可莫德老喜欢去。教堂有个墓园,里面都是李家的人,其中一个有个小石碑,那是她母亲的坟墓。    她可以坐在那里一个小时,眼都不眨一下。她的剪刀不是用来剪花而是给坟墓处草的。她还会用湿手绢小心的擦拭墓碑。    她会不住的擦,直到手累抖了,呼吸加快为止。她从不让我帮忙。第一次,我想帮忙的时候,她说:    ‘这是做女儿的责任,给她的母亲清理墓碑,你离开一会,别看我。’    我走开了,晃荡在墓群中。踩在硬硬的的上。我走着走着,想起我自己的母亲。她根本没有墓碑。没人会给一个女杀人犯立墓碑的。她的尸体给扔到生石灰里。你见过身上给撒了盐的鼻涕虫吗?约翰干过这事,他看到那虫给烧的丝丝响,乐不可支。有一回他还跟我说:    ‘你妈就像这样,被烧的丝丝响,熏死了10个人!’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说过这话。我哪起一把厨房里的尖刀,架在他脖子上,说,“知道我身上流着坏人的血,就不要激怒我。”当时他的脸色极为难看!    我想知道,如果莫德知道我身上流淌着这样的坏人的血液,会怎么想。    但是她永远不会想到去问。在我跺着脚走来走去的时候,她只是呆坐着,瞪着她母亲的名字。最后她叹了口气,左右看了一下,用手揉了揉眼睛,拉下面纱。    “这是个让人伤感的地方,”她说。“我们走远一点。”    她带着我离开了紫杉林,回到篱笆间的小路,然后离开树林和冰屋,来到了公园的边缘处。这在里,如果你沿着墙边的小路走,你会到达一扇大门。她有钥匙。这门通向河边。在那房子里你是看不到这河的。那儿有一个一半已经腐烂掉的废弃的码头,一条底朝天的小船,可以当作椅子。这条河很窄,安静泥泞,里面有很多鱼儿。两岸是浓密的高大灌木,莫德在其间慢慢地走着,凝视着它们在河水上投下的倒影。我猜她不想在绕弯子了。她折下一根芦苇,掰成两段,将尖梢含在唇间,坐下了。    我在她身边坐下。那天没有风,却寒冷,寂静得让耳朵感觉不适。空气感觉很稀薄。    “水边,多美,”处于礼貌,我说。    一条驳船驶过,上面的男人脱帽向我们致意。我朝他们挥了挥手。    “开往伦敦的,”莫德说,看着它渐行渐远。    “伦敦?”    她点点头。我不知道——谁能想的到呢?——这条小河是泰晤士河的一段。我猜她是指那船会到前面转进某条大河里。同样,所谓到达伦敦——也许指的是经过伦敦桥下吧——让我叹息。我转过身,看着它随着水面起伏,然后消失在视野里。它的马达声渐渐远去,从它烟囱里飘出的烟与天空融为一体。空气再次变得稀薄。莫德依旧含着那段芦苇尖坐着,双眼充满了迷茫。我开始捡石头打水漂。她看着我,每一次的水花溅起都令她的眼里闪烁出某种光芒。然后她带我回去。    我们回到她的房间。她拿出一块布——没有色彩,没有形状,我猜想是不是抹布什么的。我从没有看见过她干过其它的。她把这缝进自己的手套——非常糟糕——走针走的歪歪扭扭的,还有一半露出来了。这让我紧张。我们在闪耀着的炉火前坐下,然后随意的说了点什么——我忘了具体说了什么了——然后天就黑了,一个女佣拿来了蜡烛;接着起风了,窗子咯咯响的厉害,从未有过的厉害。我对自己说,“上帝啊,让绅早点来吧!”再这样过一个星期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打了个呵欠。莫德看着我的眼睛,也打了个呵欠。这让我的呵欠打得更厉害了。最后她把她的针线活儿放在一旁,蜷着腿,头看着沙发的扶手上,好像是睡着了。    这就是这儿在7点之前的所有生活。当七点的钟声传来,她打了个大呵欠,揉了揉眼,起来了。七点是她再次换衣服的时间——同时换上丝质手套——以和她舅舅共进晚餐。    他们一起度过了两个小时。当然,我没看到,我和佣人们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他们告诉我,李先生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听他的外甥女在画室里为他朗读。我猜这就是他的乐趣,因为他们告诉我,李先生几乎没有客人,即使有,也都是从牛津或者伦敦来的书虫;那时,让莫德为大家读书就是他的乐趣。“可怜的女孩,除了读书,她什么也不做么?”我问。“她的舅舅不让她做别的,”一个客厅女侍说。“这就是他珍爱她的方式。几乎不让她出门——怕她变成两半。就像你所知的,他让她一天到晚带着手套。”    “够了!”斯泰尔斯太太说。“李小姐会说什么?”那个女侍不作声了。我坐在那里,想着李先生,想着他红色的帽子,金色的打簧表,绿色的眼镜,黑色的手指和舌头;然后又想到李小姐,对着鸡蛋皱眉,在她母亲的墓前使劲搓着手。这是一种古怪的珍爱,让她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想我完全了解她。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吃着晚餐,听着其它佣人谈话,没有说太多。然后斯泰尔斯太太问我愿意和威先生以及她一起到她的餐室去拿点布丁么?我想我应该去。我坐在那儿盯着那些用头发做成的画儿。威先生给我们读了一张梅登海德的报纸,每说一个故事——什么公牛冲破篱笆阿,牧师在教堂里说的小笑话阿——斯泰尔斯太太都会摇头晃脑,说,“哇,你以前听过这种事么?”威先生就会咯咯地笑,说,“史密斯小姐,你会发现,我们和伦敦一点也不落伍呢, 消息灵通!”    从他声音的上方隐约传来笑声和椅子摇动的声音,是厨房里的厨子,洗碗的女用,威廉姆.因克和那个打下手的男孩,正乐着呢。    然后钟声再次传来,紧接着是仆人的铃声,这意味着威先生要伺候李先生睡觉了,而我也要伺候莫德睡觉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差点又迷路了;即使这样,当她看见我的时候,说。    “是你么,苏珊?你比阿格里斯快。”她继续微笑着。“而且也漂亮些。我不认为一个红头发的女孩,或是浅色头发的女孩会漂亮,你说是么?我希望有一头黑发,苏珊。”    她的晚餐有红酒,我的是啤酒。我想我们都有点醉了。她让我和她一起站在火炉上方的大镜子前,让我的头靠近她的,比较我们头发的颜色。“你的更深一些,”她说。    然后她走开了,让我为她穿上睡衣。    这和为咱们老厨房里的凳子脱衣服可真有点不一样。她坐在那儿,因为寒冷而发抖,说道,“快!我要冻僵了!天!”——她的卧房处处漏风,我的手指又冰凉,让她几乎跳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的手暖和了起来。给一位女士脱衣可是重活。她的束胸衣很长,带钢圈的;她的腰,就像我说过的,很细;医生会说太细了,这女孩生病了。她的裙子上有挂表的地方。她的头发里大概有半磅重的卡子,还有一把银梳子。衬裙和内衣是白棉布的,除去一切,她的皮肤光洁如脂。我觉得,太柔软了。我想象着她大概很容易被擦伤吧。现在她看起来就像剥去了壳的虾。当我为她取内衣的时候,她穿着长袜坐着。双手举过头,双眼紧闭。很快我就回来了,看着她。她一点也不介意这样被我看着。我看到了她的胸,她的臀,她的feather,一切的一切,除去那如鸭毛般深褐色的feather,她苍白的就像公园里柱子上的雕像。如此苍白,仿佛要发光似的。    这不是什么好的苍白,我很高兴能把她遮盖起来。我把她的袍子放回到柜子里。她坐着那儿,打着呵欠等待着我为她打理头发。    她的发质很好,也很长。我握着它们,刷着它们,想着里面可能会有些什么。    “你在想什么?”她说,从镜子里看着我的眼镜。“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的头发好么?”    “她的头发很糟。”我说着,并且为爱丽丝女士感到抱歉:“但是她走路时很优雅。”“我优雅么?”“当然,小姐。”    她的确实的。她的脚很小,关节如同腰一般纤细。她笑了。就像对待我们的头一样,她让我的脚靠近她的,比较她们。    “你的也差不多一样灵巧,”她和蔼的说道。    她爬上床。她说不介意躺在黑暗中。她枕头边有一盏锡质小灯,老式的,过去那种吝啬鬼用的,她让我用蜡烛点燃它;她只是让我闭上窗帘,但是不要系上,这样她就可以看到另外的那间屋子。    “你不会关紧房门吧?”她说。“阿格里斯从不这样。我不希望这样,在你来之前,我会让阿格里斯坐着。我害怕夜里会有恶梦,这样我就会呼喊她。阿格里斯会捏我,你的手,和她的同样有力,但是你的动作很温柔。”    说这些的时候,她用她的手指压着我的;我几乎浑身一颤当我感觉到她婴儿般的皮肤——她已经换上了丝绸的手套。然后她拿开手,将胳膊放在毯子下面。我把毯子整平。我说,“还有什么事么,小姐?”    “没有了,苏珊,”她回答道。她把脸移到枕头上。她不喜欢头发扎在脖子里:她把它们拨到后面,滑进黑暗里,如绳索一般又黑又直,而且很细。    当我拿走蜡烛,阴影扫过她的身体。那盏小灯给她的房间带来了朦胧的光,但是她的床依然处于黑暗中。我扮演自己的房门,听见她抬起了头。“再开大一点,”她轻声喊道,我照做了。然后我坐下搓自己的脸。我到布莱尔仅仅一天;但是这是我一生中最长的一点。拉蕾丝带勒伤了我的手。当我闭上眼,眼前浮现出那上面的钩子。在为她脱衣之后,为自己脱衣毫无乐趣。    最后我吹熄了蜡烛;听见她的响动。整个房子里没有其它声音:我能很清楚的听见她的响动,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听见她拿出钥匙,打开那个小木头盒子。当锁弹开的时候,我起来了。我想,“好,我可以安静,如果你不能。我比你和你舅舅想象中的更轻。”我走到虚掩着的门边窥视。她坐在床边,拿着那漂亮女士——她的母亲——的肖像。将肖像放到嘴边,轻吻,轻轻地对它说些什么。然后拿开,将钥匙放到床边的一本书里。我没有想到去那里找。她锁起了盒子,小心地放回桌上——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回到床上,静静躺着。    我已经很困了,不想再继续窥视了。我也回到床上。我的屋子漆黑一片。我用手摸到毯子和床单,把自己盖好;躺在女仆的小床上,冷得像一只青蛙。    我不知道从那时起自己睡了多久。当我醒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可怕的声音吵醒了我。有一两分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睁开了眼——太黑了,睁不睁眼已经没啥区别了——仅仅当我通过那扇开着的门看向莫德的房间时,我看到了微弱的灯光,然后我才确信自己确实醒了,而不是在梦中。我想,我听到的是一种很大的撞击声,或者是一声喊叫。现在,在我睁开眼的瞬间,一切又安静了下来;但是当我抬起头,叫声再次响起,我的心怦怦直跳。是莫德,充满恐惧的惊声尖叫。她在喊她的上一个女仆:    “阿格里斯!哦!哦!阿格里斯!”    我不知道当我走近她会看到什么——也许,一个破窗而入的夜盗,在她的脑边,剪她的头发。但是,虽然窗子还是咯咯直响,却完好无损;没有其他人,她在床边,毯子被压在下巴下,头发乱成一片,遮住了半边脸。她的脸色苍白,神清怪异。她的眼睛,褐色的眼睛,看起来成了深黑色,如梨核一般,就像波利.帕金斯的一样。她再次喊道,“阿格里斯!”我说,“是苏,小姐。’    她说,“阿格里斯,你听到那声音了么?是关门声么?“”门?“门是关着的。”有什么人在这儿么?一个男人?”她说。“一个男人?一个夜盗?”  “就在门那儿?别走,阿格里斯!我怕他会伤到你!”她很恐惧。她被吓坏了,她这个样子也吓到了我。我说,“没人在那,小姐,让我点上蜡烛瞅瞅。”    但是你有试过用那种小锡灯点蜡烛么?我压根不能让蜡烛芯碰到火苗;而她还是不停的哭泣,喊我阿格里斯,以至我的手抖得厉害甚至握不稳那蜡烛。    我说,“你必须要安静下来,小姐。这儿没有什么男人;如果有,我会喊威先生过来逮住他的。”我说道:“你得安静点,小姐,屋里没有人,如果有人,我会喊魏先生上来逮住他的。”  我提起汽灯,“别动这灯!”她立即哭喊道,“我求你了,别动!”  我说我只是把灯提到门口,给她看那里没有人;她抽抽嗒嗒地揪着睡衣,我拿灯走近通往她客厅的那扇门——战战兢兢地——推开门。    客厅里非常黑。影影绰绰矗立着几件大家具,感觉好象《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藏贼的箱子。我想到,如果我千方百计地从镇子上赶到布莱尔,结果到这里却被强盗杀害了,那光景该有多凄凉!如果最后证实,这个强盗竟是我认识的——比如,艾伯斯先生的一个外甥?!不是说怕什么来什么嘛!  所以我站住,瞪着这个黑漆漆的房间,心里胡思乱想着,斜着身子探进去——万一屋里真有个强盗——他们应该紧攥着拳头吧,而我是他们的目标;屋子里当然没有人,静得象教堂。我快步走到客厅门口,开门看看走廊,走廊里也是黑暗而寂静,只有远处钟表的滴答声和窗玻璃的喀哒声。不过总而言之,这还是让人不太舒服,穿睡衣站在那儿,提盏汽灯,在这么一座又大在又黑的房子里,即便没有强盗进来,也可能有幽灵啊。我赶紧关上门,回到莫德的房间,走到她床边放下灯。    她说道:“你看到他了吗?阿格尼斯?他在那儿吗?”  正要回答时,我忽然停住。因为我看到墙角黑衣柜那边,有什么东西不对。那边有个又长又白的东西,还泛着光,在那里磕着木板……噢,我说过,我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我说过吗?我想那东西是莫德死去的妈妈。我心跳加剧,快蹦到嘴里了,我好象都尝到它的滋味了。我尖叫起来,莫德也尖叫,她抓住我,哭的更凶了。“不要看我!”她哭道。接着:“别丢下我!别丢下我!”  然后我看清那个白花花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了,我跺着脚,几乎要哈哈大笑了。  那是她的裙衬,我本来用她的一只鞋压在上面,现在它弹起来,衣柜门被弹开了,敲打着墙——这就是吵醒我们的那个声音,裙衬挂在一个挂钩上,摇摆着,就是我脚踩过的那个裙衬。  看到这,正如我所说,我几乎要哈哈大笑了;不过等我又看到莫德,她漆黑惊恐的眼睛,惨白的面色,抓我抓得那么用力,我觉得让她看到我笑,这对她太残忍了。  我用手捂住嘴,呼吸从颤抖的指间冒出来,牙齿开始得得打战。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冷,我说道:“什么也没有,小姐,总之,什么也没有,你只是在做梦。”  “做梦?阿格尼丝?”  她把头埋在我胸前,浑身战抖着。我抱着她,抚摩着她腮边的头发,直到她平静下来。  “那么,”我说道。“现在可以睡了吧?来,我给你把毯子盖上。”  而当我要放下她时,她却抱我抱的更紧了,“别丢下我,阿格妮丝,”她又叫道。  我说道:“我是苏,小姐。阿格妮丝得猩红热,已经回老家了,记得吗?现在你必须躺到被窝里,不然也会冻出病的。”  然后她看着我,目光幽黑,又似乎有点清亮了。  “别丢下我,苏,”她喃喃说道,“我害怕,我怕做梦。”  她气息香甜,她的手和胳膊都很温暖,面颊如象牙,又如石膏般光洁。短短几周内,我想——如果我们的计划生效——她就会躺在疯人院的床上。到那时,谁来照顾她?  所以我放开她,随即跳上床,越过她,钻到她身边的毯子里。我伸出双臂抱住她,她立即沉入我怀抱中。这似乎是我能做的最低限度了。我把她拉近一些,她的身子柔若无骨。跟萨克丝比太太不一样,跟萨克丝比太太完全不一样。她更象个孩子。她还有点颤抖,她眨眼时,我能感觉到她睫毛扫过我的脖子,象羽毛一样。然而,这时她不再颤抖了,睫毛又扇了一下,不动了。她身子变沉了,也暖和了,“好姑娘,”我轻声说道,生怕吵醒了她。第二天清晨,我在她之前醒来,她睁开眼,看到我,眼光有点烦乱,好象试图隐藏什么。  “昨天晚上我又梦醒过吗?”她避开我的眼睛,问道。“我说了什么傻话吗?他们说我在梦里净讲废话,就象别的姑娘打鼾一样。”她红着脸笑起来,“可是你真好,到这里跟我做伴儿。”  我没跟她讲裙衬的事。到了八点,她去找她舅舅。中午一点,我过去接她——这回特别小心,留意着地板上的手指标志。  然后我们散步,去花园,去墓地和河边;她做针线活儿,打瞌睡,她晚餐的钟声响起;我跟斯黛尔太太坐在一起吃晚餐,一直吃到九点半,到她上床休息的时间了。这些都跟我到这儿的头一天一模一样,一切重复了一遍。她道过晚安,就躺到枕头上;我在我的房间里,听到她打开那个盒子,我从门缝里隐约看到她拿出那幅小画像,亲亲它,再把它放回去。  接着,我正要吹灭蜡烛,就听到她轻声唤道:“苏——!”  她说她睡不着,她说她冷,她说她还想跟我一起睡,免得半夜又被噩梦惊醒。  过了一晚,她又这么说,之后都是这样了。  “你不介意吧?”她问我,她说阿格妮丝从不介意这些,“你有没有,”她问道,“在梅费尔陪爱丽丝女士一起睡过?”  我能告诉她些什么呢?就我所知,小姐和女仆两厢里挤在一起睡,象别的姑娘那样,这应该是件稀松平常的事。    刚开始一切正常,对她,对我,都无异常。她的噩梦再没来惊扰她,我们睡在一起,象姐妹一样。事实上确实象姐妹,我一直想要个妹妹。  然后,绅士来了。第四章估计在我到布莱尔大约两周后,他来了。    虽然只有短短两周,可在布莱尔的每分每秒都过得那么慢,每天——千篇一律的——都如此平静,安闲,漫长,时间好象翻了一倍。无论如何,这日子漫长得足以让我了解这宅子里所有的奇怪规矩,足以让我习惯其他仆人,也让他们习惯我。曾经一度,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我走到楼下厨房里,不管在那儿遇到谁,我都会说句:“你好吗?”    “你好吗?玛格丽特?”  “好吗?查尔斯?”(就是那个打杂的男孩。)  “你好,凯克布莱德太太。”(这是厨师,那是她真名,不是玩笑,也没人笑话她。)  查尔斯会看着我,仿佛吓得说不出话了;而凯克布赖德太太会回应我,用一种凶巴巴的腔调答道:“噢,我好得很,谢谢你。”    我觉得是我的存在令他们恼火,我会使他们想起,身处于这么个宁静而落伍的地方,他们永远也见不到伦敦那光鲜的一切。然后有天,斯黛尔太太把我拉到一旁,她说道:“希望你别介意,史密斯小姐,我有几句话要说。我不清楚你前一位主人家里是怎么打理的——”她跟我说什么话都以这句开头。“——我不清楚你在伦敦当女仆都做些什么,不过在这儿,在布莱尔,我们对彼此关系的处理都非常小心……”    这说明凯克布莱德太太认为,我先跟厨娘和打杂的男孩说“早上好”,再跟她打招呼,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而查尔斯以为我祝他“早上好”,根本就是想揶揄他。    这都是些最无关紧要的闲言碎语,够让一只猫哈哈大笑了;可对他们来说,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我想,如果你不得不指望靠端盘子、烤蛋糕度过四十年余生,这对你也会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总之,我明白了,如果我要跟他们相处下去,就得注意言行。我给了查尔斯一点巧克力,那是我从镇子上带来没舍得吃的,给了玛格丽特一块香皂,至于凯克布莱德太太,绅士让菲尔从销赃仓库帮我搞的那些黑色丝袜,我给了她一双。    我说我希望这样不会令人太难堪。如果早晨在楼梯上碰到查尔斯,我眼睛就望向别处。这之后,他们都对我友善多了。    那样才象个仆人。一个仆人说,“一切为了我的主人,”意思也是说“一切为了我自己”。这是这句话的两个含义,而我不能容忍这这个。在布莱尔,他们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揩油,而他们偷偷摸摸耍的那些小伎俩会让一个货真价实的扒手羞红了脸——比如说,把该给李先生煮肉汤里肉,悄悄拿去卖给屠户家小厮,这是凯克布莱德太太干的;或者,把莫德内衣上的珍珠纽扣摘下来,藏起来,说扣子丢了,这是玛格丽特干的。现在说魏先生:他鼻子上有块红斑——在蓝特街我们称之为酒糟鼻,你觉得他为什么会长斑呢?他有一把李先生酒窖的钥匙,拴在钥匙链上,你都没见过哪把钥匙会那样闪闪发光!当时呢,我们在斯黛尔太太的餐室里吃完饭,他会装模做样地收拾盘子——而我见过,他还以为没人看见,他把所有酒瓶底的酒倒进一个大杯子里,然后一饮而尽。  我都看到了——不过,当然,我就让自己知道。我来这儿不是惹麻烦的。即便他酗酒醉死,也与我无关。反正我大部分时间是和莫德一起消磨。我也渐渐习惯她了。她确实有她挑剔的地方,不过这都微不足道,并不妨碍我接纳她的挑剔。而且我擅长收拾家务,从帮她收拾裙子,帮她整理别针、发卡、梳子和盒子时,我开始体会到某种乐趣。我以前习惯帮婴儿穿衣服,现在慢慢习惯帮她穿衣服了。  “抬下胳膊,小姐,”我会这么说道,“抬一下这只脚,好,这只脚。”  “谢谢你,苏,”她总会喃喃说道,有时她会闭上眼睛。“你真了解我,”她会说。“我想你对我了如指掌。”  我知道她一切好恶,我知道什么东西她吃,什么东西她不吃——比如说,如果厨师老煮鸡蛋送上来,我就下去告诉她,送汤上来,不要煮蛋。  “清汤,”我说道,“尽量清淡点,好吗?”她做个鬼脸,说道:“斯黛尔太太会不喜欢的。”  “这汤不是给斯黛尔太太喝的。”我答道,“而且斯黛尔太太不是莫德小姐的女仆,我才是。”  于是她就送汤上来。莫德把汤喝得精光了,“你为什么笑?”她吃完,以她特有的紧张问道,我说我没笑。她放下汤匙,又皱起眉,跟以前一样,为她的手套。手套上沾了汤汁。  “那只是水,”我看着她的脸,说道。“不会让你觉得难受的。”她咬着嘴唇,手放在腿上坐了片刻,偷眼看着她的手指,越来越不安了。最后她说道:“我觉得汤里有点油……”  好,与其坐那儿眼睁睁看她着急,还不如到她卧室里帮她拿双干净手套, “让我来,”我边说,边帮她解开手腕上的钮儿。尽管起初她不让我碰她脱了手套的手,但很快——因为我说我会很小心——她就不介意了。如果她指甲长了,我就用她的一把银剪刀帮她剪指甲,那剪刀形状象只飞鸟。她指甲很软,非常干净,长的也快,有点象小孩指甲。我剪的时候,她有些畏惧。她手上肌肤很光洁——不过,象她身上肌肤一样,光洁的不正常。每次看到,我都会联想到一些东西——粗糙的,或尖利的——会在她身上留下印记或伤害的东西。看她把手套戴起来,我会觉得很安慰。  剪下的指甲屑掉在我腿上,我收集起来,扔到火里。她会站在那儿看着指甲屑变黑。我把梳子和刷子上的头发清理出来,丢到火里时,她也会这么看着,皱着眉头,看着那些头发在煤火里象虫一样扭动着,伸展反转,变成灰烬。    在布莱尔,因为没什么新鲜事值得注意,老待在屋子里,所以你看到的都是诸如轻烟、浮云之类的事物。    每天我们散步到河边,去看河水涨落。“到秋天,就发洪水了。”莫德说道,“芦苇都淹没了,我不在乎这个,有的晚上,水面飘起白色水雾,几乎要飘到我舅舅的房子这边……”她战抖着,她总是说“我舅舅的”,她从不说“我的”。  地上土质松软,踩在鞋底,她说道:“小草多脆弱啊!我想河水会结冰的,我想河水已经结冰了,你看到河水在挣扎吗?它想流过去,可是寒冷不让它流。你看到了吗?苏?这里,芦苇中间的?”她蹙眉凝望。看到她神情变化,我说道——跟那个汤一样:“那只是水,小姐。”  “只是水?”  “褐色的水。”  她目光闪动。  “你会冻着的,”我说道。“回来吧,我们回家。我们出来时间太长了。”我挽起她的胳膊。我想也没想就这么做了;她胳膊还有点僵硬。  不过后来,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她又挽起我的胳膊,她自己也没那么僵硬了,这之后,我觉得我俩自然而然地就手挽手了……我也说不清。    稍后我觉得有点纳闷,想回想一下。可那时,我只注意到哪次我们分开走,哪次我们一起走。  反正,她只是个姑娘,他们都称她为女士。她只是个从不知乐趣为何物的姑娘。一天我收拾她的裙子,在裙子里找到一副纸牌。她说她觉得那肯定是她妈妈的。她认识牌,不过也仅此而已——她称J为骑士!——于是我教给她一两个镇子上的小游戏——全四牌和Put。开始我们用火柴和塞子做筹码;后来在另一个抽屉里又发现一盒小筹码,筹码是用珍珠母做的,做成小鱼、菱形和新月形;这之后我们就用这些筹码玩了。珍珠母拿在手里,感觉特光滑特凉爽——我是说我的手,莫德的手当然一直戴着手套。她出牌时,牌码得很整齐,新出的牌边边角角都跟上一张牌对齐。玩了一会,我也开始学她这样放牌了。我们边玩边聊。她喜欢听我讲伦敦。  “伦敦真有那么大吗?”她会问。“那儿有戏院吗?还有那些——应该怎么说?时尚馆?”  “有餐馆,各种各样的店铺,还有公园,小姐。”  “公园?跟我舅舅的公园一样?”  “有点象,”我会答道,“不过公园里挤满了人,当然——小姐,你大?还是你小?”  “我大。”她出了张牌。“——挤满了人,刚才你说?”  “我更大,瞧。”  “你玩的真好!——真的,你说,挤满了人吗?”  “当然,不过里边很黑。你要吗?”  “很黑?真的吗?我以为伦敦象他们说的那么辉煌明亮,灯火通明——我想——瓦斯灯?”  “钻石形的灯!”我说道。“戏院里和会堂到处都是。你可以在那儿跳舞,小姐,特别是晚上——”  “跳舞?苏?”  “跳舞,小姐。”她神色一变,我放下牌。“你喜欢跳舞,对吧?”  “我——”她脸红了,垂下眼帘。“我从没学过跳舞。你觉得,”她抬起眼说道,“我可以成为,在伦敦,如果我能去那儿,”她赶紧加了一句,“如果我能去那儿,你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伦敦女孩——不跳舞的伦敦女孩吗?”  她手按在嘴唇上,很紧张的样子。我说道:“我觉得你可以的。不过你不是喜欢学新东西吗?你可以找个舞蹈老师。”  “我可以吗?”她看上去有些拿不定主意,摇了摇头。“我不确定——”  我猜到她在想什么。她在想绅士,如果绅士知道她不会跳舞,他会说什么?她在想伦敦那些跟绅士周旋的姑娘们,她们都会跳舞。我看她颇为烦恼。于是站起来说道:“看这儿,这很简单,瞧——”  我走了几个舞步给她看,然后拉她起来一起跳。她站在我臂围里,僵硬地象根木头,不知所措地盯着自己的脚。她拖鞋碰到土耳其地毯。我就把地毯卷起来,她活动起来更自如了。我先带她跳了一段快步舞,然后是波尔卡。我说道:“看,现在我们飞起来了,感觉到了吗?”她紧紧抓着我的衣服,衣服都快被她扯破了。“这样,”我说道。“现在,我是个绅士,记住。当然,跟真的绅士一起跳舞,更好玩——”  这时她脚下又跳错了,我们朝不同的方向旋转着,分别跌到椅子里。她手放在身旁,呼吸急促。    她兴致很高,面色潮红,裙子象荷兰姑娘的裙子一样铺开了。  她看到我的目光,笑起来,尽管看上去还有点胆怯。  “到伦敦,”她说道,“我就能跳舞了,我能吗?苏?”  “你能的,”我说道。说这话的那一瞬间,我对此深信不疑。  我又拉她起来跳舞。跳了一会,我们停下来了,她有点冷,就到壁炉前烤手。我就记得这么多,当然,她不会记得这些。    因为,我知道她的命运——我非常清楚她的命运,而我正在把她推向那命运!——或许我对她命运的了解,就如同你了解某个故事或某出戏主人公命运一样。她的世界如此怪异,静谧,封闭,倒显得外面世界——外面那个寻常的、两面三刀的世界,我置身其中,身边是猪头晚餐和酒杯,萨克丝贝太太和约翰.威儒微笑着憧憬我将如何挥霍绅士骗来的钱——显得这个世界好象无比险恶,但事已至此,再谈险恶毫无意义。    一开始我就叮嘱自己,“绅士一来我就如此这般,”;要么,“他一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就如此那般。”可是我这么说了,再看到她;她这么单纯,这么善良,这些想法就都抛到九霄云外了,我会给她梳头,给她拉直裙子腰带,直到我死。    我并不是觉得歉疚——没那么内疚,也不是那会儿。我就是觉得,既然我们一下投入这么多时间,那么对她好点,别总想着要把她怎么样,这样比把一切都计划好,再时刻感受计划的残忍要令人舒服些。    当然,她不一样,她感受不到这些。她喜欢聊天,可也更喜欢一言不发,喜欢想心事。她一想心事,我就能看到她神色变换。晚上我躺在她身边,感觉到她辗转反侧,心神不定——黑暗里,感觉到她暖和过来了,说不定还脸红了;那我就知道她在想着绅士,计算着他多久才到,忐忑着他是否也在想着她。——我告诉过她,他也想念着她。可她从不说起他,从不说他的名字。只有一两次,她问起我的老姨妈,就是他所谓的保姆。我希望她不要问这些,因为一说起这位姨妈,我心里想的都是萨克丝贝太太,这令我非常想家。然后就是那个清晨里,我们知道他要回来了。  那是个平常的早晨,莫德醒来了,揉着脸,神情不适——或许那就是人们说的,一个前兆。只是我后来才想到这个。当时见她恼火地揉着脸,我问道:“怎么了?”  她张嘴,“我想我在长牙,”她说道,“有个小尖顶着我。”  “我看看,”我说道。“哦,是有点儿尖,”  “比毒蛇的牙还尖?”她问道。  “要我说,我会说比针还尖,小姐。”我答道。我到她针线盒里拿了个顶针,一个银顶针,跟那把飞鸟样的银剪刀配套。  莫德摸着自己的下巴,“你知道有谁被蛇咬过吗?苏?”她问我。    你该说什么?她脑袋里老想这种事。可能这就是乡村生活。我说我不知道。她看看我,又张开嘴,我套上顶针,用顶针帮她磨那颗尖牙。我见过好多次萨克丝贝太太帮婴儿们磨牙。——当然,婴儿会挣扎躲闪。莫德安静地坐在那儿,粉红的嘴唇张着,脸向后仰着,眼睛开始是闭着的,后来又睁开了,看着我,面颊微红。她喉咙起落,咽了一下。在她呼吸间,我手指潮湿了,她眼皮阖动,望着我的眼睛。    这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俩都跳起来了,我退到一旁,来的是个礼宾女仆。她托盘上有一封信。“莫德小姐的信。”她说道,行了个屈膝礼。我看着自己的手,立刻明白那是绅士的来信。我的心一沉。我想莫德也有同感。  “信放在这儿,好吗?”她说道。然后又道:“把披肩递给我,好吗?”她脸上红晕已褪,只有我手指按过的地方还有一点红。当我帮她披上披风时,感觉到她在发抖。    我观察着她,若无其事地走进她的房间,收拾书和垫子,放回顶针,收好针线盒。  我看她把信翻过来,摩挲着——当然,她戴着手套,实际上没摸到信。她偷望了我一眼,手放下来——还在抖,而这显示出一种漫不经心,意味着这封信对她来说无所谓,并不是重中之重——她摘下一只手套,手指伸进信封封口拿出信,用没戴手套的手拿着信纸,开始读信。然后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拿起一个靠垫拍打着灰尘。    “好消息,是吗?小姐?”我说道,我觉得我该这么说。  她踌躇着,答道:“非常好——我意思是,对我舅舅来说非常好。瑞富斯先生从伦敦来的信,你猜怎么着?”她微笑着。“他明天就回布莱尔!明天!”一整天她都挂着笑,那笑容象画上的颜料一样。    下午从她舅舅那儿回来后,她没有坐下来做针线,没出去散步,甚至不玩牌,她就在屋子里度来度去,有时站到镜子跟前,揪揪眉毛,摸摸她那丰满的嘴唇——几乎没跟我说一句话,也几乎没看我一眼。    我拿出纸牌自己玩。我想起绅士,他在蓝特街的厨房里抽出K和Q,把我们带进他的计划。又想起达蒂,她妈妈——淹死了,我见过她用纸牌算命,算过好多次。    我看看莫德,她对着镜子做着白日梦。我说道:“你想知道你的未来吗?小姐?你知道你能从纸牌上了解未来吗?”    听了这话,她目光从镜子里自己脸上移开,转过来看着我。停了一下,她说道:“我以为只有吉普赛女人会干这个。”  “好,不过别告诉玛格丽特和斯黛尔太太,”我说道。“要知道,我奶奶是个吉普赛公主。”  当然,我的祖辈可能是吉卜赛公主,我就知道这些。我把牌收起来,递给她。她犹豫着,走过来坐在我身边,裙摆铺开了,说道:“我该做什么?”  我告诉她,她得闭上眼睛一分钟,想想心里最想知道的事,她依言行事。然后我说她得拿着牌,抽出最上面的七张牌,正面朝下放桌上——我记得达蒂的妈妈就是这么玩的,也可能是九张牌。最后,莫德抽了七张牌。我看着她的眼睛,说道:“现在,你真想知道你的命运吗?”  她说道:“苏!你吓我!”  我又说道:“你真想知道?你得听从命运的安排,不满意这张牌而要求另选一张的话,会带来厄运的。你得保证尊从命运在这儿的指示。”  “我会的。”她轻轻地说道。  “好,”我说道,“我们面前这些牌,就是你的一生,让我们看看第一张。这些牌代表你的过去。”  我翻开头两张,第一张是红桃Q,第二张是黑桃三。我知道这两张牌,因为她紧闭双眼正襟危坐时,我挑过牌。我想谁换到我的位置上都会这样。  我研究了一下,说道:“嗯,有个好心又美丽的女士,瞧,分离,然后开始抗争。”  她大睁着眼睛,手放到喉咙上,“继续,”她说道,此时她面色苍白。  “让我们看看,”我说道,“看下面三张牌,这代表你的现在。”  我神秘兮兮地翻开牌。  “方片K,”我说道,“有个严厉的老绅士,梅花五,干渴的嘴,黑桃J——”  我顿了顿,她朝我凑过来。  “是什么?”她问道,“骑士?”  我说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年轻人,他心地善良;她难以置信地望着我,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她低声说道:“现在我很怕,不要翻后面的牌了。”  我说道,“小姐,我必须翻下去,不然你的运气会跑光的。这些代表你的未来。”  我翻开第一张,黑桃六。  “要出一次远门,”我说道。“可能,跟李先生一起出去?也许,可能是为爱情踏上旅程……”  她没应声,就坐在那儿盯着我翻开的纸牌。“给我看最后一张,”她低声说。我翻开最后一张,她先看到牌。“方片Q,”她说道,眉头忽然蹙起。“这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以为是红桃二,表示情人的。反正不管了,浑水摸鱼吧。  “方片Q,”我最后说道,“代表巨大的财富,我觉得。”  “巨大的财富?”她坐直了,转头看看四周,褪色的地毯和黑色橡木护墙板。  我收起牌,洗着牌,她掸掸裙子站起来,“我才不信,”她说道,“你说你祖母真是个吉卜赛人,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了。我不相信。而且我也不喜欢你那套财富的说辞,这是仆人们玩的游戏。”  她走过去又站到镜子前;我以为她会转过来说些好听话,可她没这么做。  当她搬动椅子时,我看到了那张红桃二。那张牌掉在地上,她踩在脚下,牌折了,她脚后跟正踩在折儿上。  那道折儿很深。后来我们玩牌时,我一直记得那道折儿。而那天下午,她却让我把牌拿走,说看到牌就她就头晕。夜里她也很烦躁,都上了床,又叫我给她倒一小杯水,我脱衣服时看到她拿出个小药瓶,取出三颗药,放到杯子里。那是安眠药,我头一回看到她吃这药。药物令她昏昏睡去。可我第二天醒来时,她已经醒了,躺在那里望着床顶篷,一绺头发落在腮边。    “梳头的时候用力点,”当她起来要我帮她更衣时,她对我说道,“用点力好让头发亮一点,噢,我脸白得可怕,快帮我捏捏,苏。”她抓着我的手按到她脸上,“帮我捏捏,别担心捏青了,我宁愿一脸淤青,也不要这种可怕的白脸!”  她眼睛幽黑,这大概是安眠药的作用。她眉头紧蹙。听她说到淤青,我不由心神烦乱。我说道,“别动,不然我没法帮你更衣了——好,就这样。现在,你想穿哪件裙子?”  “灰色的怎么样?”  “灰色的看起来太淡了,不如,蓝色的……”  蓝色衬托出她头发的柔美,她站在镜前面看着,我帮她系紧裙子。然后她望着我,看到我的褐色衣裙,她说道:“你穿的太单调了,苏——不是吗?我想你该换换了。”  我说道,“换换?我就这一件。”  “就这一件?天哪。我看这衣服都看烦了。你给好心的爱丽丝女士当女仆时,都穿什么?她不会把自己的衣服拿给你穿吗?”  我感到——我确实有这种感觉——绅士送我来这儿,只带了一件象样的衣裙,这着实令我有点难堪。    我说道:“嗯,小姐,事实是,爱丽丝女士象天使一样好心肠,不过她也很小气。她把我的衣服都收回去,带到印度给新女仆穿。”  莫德的黑眼睛眨了眨,看上去有点抱歉,她说道:“伦敦人就是这样对待他们的女仆吗?”  “这只是那些小气的人,小姐。”我答道。  接着她又道:“还好,我没什么值得小气的东西,你应当并且必须再有一套衣裳,应付这里的生活。也许还派得上其他用场,总有需要换衣裳的时候——对了,如果有人拜访我们?”  衣柜门挡住了她的脸。她又说道:“现在,我相信我们俩身材尺寸一样,这里有两三件衣裳,你瞧,我没穿过,也不该放着,我看你喜欢长裙子。我舅舅不喜欢我穿长裙子,他觉得长裙子不利健康。不过他当然不会在意你。你只要把裙边放下来一点,你肯定会放的,对吗?”    是的,当然,我以前经常拆针线活,如果有必要,我缝的针脚也很直。  我说道:“谢谢你,小姐。”她拿了件衣裳对着我比了比。那是一件怪里怪气的橙色天鹅绒衣裙,流苏裙边,裙摆宽大,看上去好象是大风卷过女士裁缝铺,卷出这么一件衣裳来。    她打量着我,然后说道:“哦,试试这件吧,苏珊,来吧,瞧,我来帮你。”她上前几步,开始动手帮我脱衣裳。“看,我也会做这些事,跟你做得一样好。现在我是你的女仆,你是小姐。”  她笑起来,忙活时一直有点紧张。“来,到镜子跟前看看。”    最后她说道:“我们简直是姐妹俩!”  她吃力地帮我把褐色衣裙拽下来,再把那件怪里怪气的橙色衣裳套到我头上,她让我站到镜子前,她在后面拽衣带挂钩。  “吸气,”她说道,“再吸气!这裙子很紧身,不过这会给你一个淑女的新面貌。”    当然,她腰身太细,个子也比我高一寸,我头发颜色比她深,我俩看上去并不象姐妹,倒象两个怪人。这套衣裳让我脚脖子全露出来了,如果给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会立马倒地,气绝身亡。可这里没有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镇子上的姑娘们也看不到。那衣裳料子是质地上好的天鹅绒。我手划着裙子上的流苏,莫德奔过去,到她珠宝盒里拿了枚胸针别到我胸前,然后歪着脑袋看别得好不好看。    这时客厅传来一阵敲门声。  “是玛格丽特,”她说道,脸上粉红一片。她叫道:“进来,到卧室来,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进来行了个屈膝礼,直愣愣看着我,她说道:“我来收拾盘子,小——噢,史密斯小姐!是你吗?那个?我没见过你穿成这样子过,我肯定!”  她脸红了,莫德站在床幔阴影里,手捂着嘴,看上去文静秀气。她笑得花枝乱颤,黑眼睛闪烁着。  “如果,”玛格丽特走后她说道,“如果绅士象玛格丽特一样,把我们搞错了,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花枝乱颤,我注视着镜子,也笑起来。因为我身上被赋予了某种东西,不是吗?这使我成了一个淑女?这就是我妈妈想要的。  反正到最后,她的衣服和珠宝都归我。我只是提前享受一下而已。  我收下那件橙色衣裳。她去她舅舅那儿之后,我坐下来,把裙边放出来,把腰身也放松了。我可不想为了十六寸的腰身,而让自己活受罪。  “现在,我们看起来漂亮吗?”我接莫德回来时,她说道,“不过这儿有点灰尘,”她叫起来,“我舅舅书架上蹭的!噢!书!那些该死的书!”  她都快哭了,绞着双手。  我掸掉灰尘,真想告诉她,她这是庸人自扰。她穿麻袋片也好,长一副运煤人的面孔也好,只要银行里有一万五千镑钱写着莫德李小姐的名字,绅士还是要追求她。    看到她,就会觉得这一切几乎是种折磨,我知道一切,却要装作一无所知;如果换了其他性格的女孩,这可能有点滑稽。我会说,“你不开心吗?小姐?要我帮你做什么吗?要我帮你拿个小镜子照一下吗?”她会回答道:“不开心?我就是太冷了,走走就暖和了。”要么,“镜子?苏,我为什么要照镜子?”  “我觉得你比平时更注意自己的相貌,小姐。”  “我的相貌?我为什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我不能说,小姐,真的。”  我知道他的火车四点到马洛村,威廉.英克尔已被派去等火车了,就象上次被派去等我一样。到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口旁做针线活,那儿光线好。当然,那会儿天都快黑了;不过我什么都没说。    喀哒作响的窗户和堵风的沙袋旁有个小椅子,那是房间里最冷的地方;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钟头,披着披风,歪着脑袋做针线,不时偷偷望一望窗外的路。    我觉得,如果这不叫爱情,那我肯定是个荷兰人,如果这是爱情,那这些爱人们都是小白鸽和大笨鹅,我很高兴,我不是其中之一。  最后,她手按在心口上,发出一阵压抑的叫喊。她看到威廉英克尔马车上的灯光了。她赶紧离开窗口,站到壁炉前,双手绞在一起。然后传来马蹄声,我说道:“这是瑞富斯先生,是吗?小姐?”她答道:“瑞富斯先生?天有这么晚了吗?哦,我想我舅舅该多高兴啊!”  她舅舅先接待他。她说道,“他或许会叫我去,欢迎瑞富斯先生。——我的裙子现在怎么样?我是不是该穿那条灰色的?”    而李先生没有叫她去。我们听到楼下有说话声和关门声,可过了一个钟头后,才有个礼宾女仆上来,传达瑞富斯先生抵达的消息。  “瑞富斯先生在他原先的房间里安顿好了吗?”莫德问道。  “是的,小姐。”  “我猜,瑞富斯先生应该非常累了,跑了这么多路?    瑞富斯先生传口信过来,说旅途劳累并无大碍,他盼望着与李小姐和李先生共进晚餐。在此之前,他不想打扰李小姐。  “我知道了,”听到这些,她说道。然后她咬着嘴唇,“请告诉瑞富斯先生,小姐不认为他晚餐前来拜访是打扰……”  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红着脸字斟句酌;礼宾女仆终于得了信儿,走了。女仆去了一小时又一刻钟才回来,后面跟着绅士他走进房间,刚开始没看到我,他眼里只有莫德。他说道:“李小姐,在这一番旅途颠簸后,我十分感激您给予我的款待。”  他声音温柔有礼,如果一定要挑毛病——嗯,无可挑剔,我猜他已经在房间换过衣裳了。他头发油光水滑,胡子修剪得很整洁,小拇指上戴了一个戒指,其他手指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样子,跟他自己期望的一样——看上去是个英俊又聪明的绅士。当他终于看到我时,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行了个屈膝礼,我甚至有点害羞。  “这是苏珊.史密斯!”他认出身着天鹅绒衣裳的我,嘴唇抖了两下,摆出个笑容,“不过刚才我以为她是个小姐,真的!”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过来,他说道:“我希望你会喜欢布莱尔这个职位,苏。我希望,你的新主人已经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了。”  我说道:“我也希望如此,先生。”  “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莫德说道。“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真的。”  她的语气既不安又感激——就好象你跟陌生人聊天,没话找话说,就谈起你的狗。  绅士捏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道:“当然,她确实非常好,我应当说,李小姐,有你做榜样,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学好。”    她原本神色黯淡,此刻又鲜亮起来。  “你真好,”她说道。  他摇摇头,咬了一下嘴唇,“你这么善良,美好,没有哪个绅士会视若无睹。”    现在他的脸跟她的一样红。我敢说他肯定是用了什么办法屏住呼吸,把脸憋红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她也注视着他,微笑起来,进而笑出了声。  那时我想,他是对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想。她漂亮,她美丽又轻盈——看到她在他身边,眼睛粘在他身上。小白鸽和大笨鹅。大钟响了,他们惊觉,各自移开目光。    绅士说他待得太久了,“我应该在晚餐时才见到你,跟你舅舅一起。”  “跟我舅舅一起,是的。”她平静地说道。  他朝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就要出门时,他好象忽然想起我,做了个手势,拍拍口袋找硬币,他摸出一个先令,招手让我过去拿钱。  “苏,给你,”他说道。他拽起我的手塞给我一先令。那是枚假钱,“怎么样?”他轻声加了一句,轻到莫德听不到。  我说道:“噢,谢谢你,先生!”我又向他行了个屈膝礼,再冲他使了个眼色——两样事放在一起做有点怪,我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我担心使眼色会搅乱屈膝礼;我确信,屈膝礼让我使的眼色消于无形。  不过我看绅士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满意地笑笑,又微微鞠一躬,就离开了。    莫德看看我,一言不发地走进她的卧室,关上门——不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我坐在外面,直到一个半钟头后,她叫我帮她换晚餐的衣裳。  我坐在那儿,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假钱能象真钱一样闪闪发光。”  而我思绪杂乱,也不知是为什么。    晚餐后,她在画室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听,待了一两个小时。我那会儿没见过画室。只有吃饭时听魏先生和斯黛尔太太偶然谈论,才知道没我陪着她时,她都做些什么。我还是在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里消磨晚间时光,消磨那些个无聊乏味的晚上。而这个晚上不一样了。  我下楼进厨房,看到玛格丽特拿着一块烤火腿,火腿上叉着两把叉子,凯克布莱德太太正往上面舀蜂蜜。玛格丽特撅着她的胖嘴,说这是蜜汁火腿,瑞富斯先生最喜欢吃的菜。凯克布莱德太太说很荣幸为瑞富斯先生做晚餐,她没穿她的旧羊毛袜子,穿上了我给的那双黑丝袜。礼宾女仆也换了帽子,换了一种有摺儿的帽子。查儿斯,就是那个打杂的小厮,头发梳顺溜了,发缝分得刀切般整齐:他坐在炉边的凳子上,边吹口哨边帮绅士擦靴子。    他跟约翰.威儒年纪相当,不过他白一点,约翰黑一些。他说道:“斯黛尔太太,瑞富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笼子里,就跟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就能骑一次大象,你觉得怎么样?”  “噢,上帝保佑我。”斯黛尔太太说道。  她在往衣领上别领针,那是个服丧的领针,上面有些黑毛。    大象!我心想。我几乎看到绅士走到他们中间,象一只公鸡走到一个母鸡窝里,叫母鸡们炸了窝。他们说他长相英俊,他们说他教养比有些公爵都好,他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仆人。他们说,有个象瑞富斯先生这样聪明的年轻人又来到这所房子,这对莫德来说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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