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那样得来的钱很难花出去,戴蒂从来不敢用,因为她怕她的父亲看见这个然后知道了她曾经如此放荡。她把钱藏在了浆粉墙的一个松动的砖头的后面,并且在砖头上做了一个特殊的记号,一个只有她才知道的记号。她说她会在临死前的病床上讲出钱的所在,然后我们得用这笔钱来安葬她。 这个男人一直看着我,但是即使他真的有拉开过裤裆,我也绝不会看见,最后他翘了翘帽子,下车了。这之后还有更多的停靠站,每一站都有人在下车,而且没有人再上车。那些站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黑暗直到最后什么也看不到,只剩下树,外面什么也看不到了,只有树,越过那些灌木丛,越过大雾,灰色的雾,不是棕色的,上面只有黑色的夜空。那些树木和灌木丛非常浓密,天空比我曾经想象过得最黑的还要黑暗,火车最后停了下来,马楼到了。 除我之外没有人下车,我是所有旅客中最后下车的。警卫报了站名,然后走过来帮我搬下行李箱。他说, ‘你一会一定需要有人来帮你搬行李的,没有人来这儿接你的么?’ 我告诉他本来应该有个男人驾着轻便马车来接我去布莱尔的。他问我是不是那种来拿邮件的马车,那肯定已经走了,三个小时以前就走了。他打量了我一番,说, ‘从伦敦来的,对么?’然后他从出租马车里叫来了一个司机,‘她从伦敦来的,打算去布莱尔。我跟她说,布莱尔过来的马车已经来过而且已经走了。’ ‘是的,已经来过了,’那个司机喊道,‘已经走掉了,走了三个小时了。’ 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这里比家里要冷得多,冷得多也黑得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而且人, 我不是说过么,都是些白痴之类的。我说,‘那个车夫不是可以带我一程么?’ ‘车夫?’警卫说着,然后对着那个车夫大喊,‘要个车夫!’ ‘一个车夫!’ 他们都大笑起来知道笑得开始咳嗽起来。警卫拿出了一个手帕,擦了擦嘴,然后说道:‘我的天啊,哦我的天,一个马楼的车夫! ’ ‘哦,混蛋,’我说,‘你们俩真是混蛋!’ 然后我抓起我的行李箱一直走到可以看见一两盏灯亮的地方,我想那一定是村庄里的房屋。警卫说,‘嘿,你真是粗野!我会让威先生知道你的,看他会怎么想,你把伦敦的粗话都给带来了!’ 我不能说出接下来我要去干什么,我也不知道从这里到布莱尔还有多远,我甚至不知道我该走哪条路,伦敦到这里有四十英里远,而且我害怕母牛和公牛。 不过毕竟,村路不像城里的路,这里只有四条路,而且最后都通向同一个地方。我开始步行,直到听到从后面传来马蹄和车轮吱吱作响的声音。一辆马车走到我身边,车夫停了下来,点亮了一盏灯笼,看着我的脸。 ‘你一定就是苏珊.史密斯了,’他说,‘从伦敦来的吧,莫德小姐为你担心了一整天。’ 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名叫威廉姆.因克,是李先生的车夫。他拿起我的行李箱,扶着我坐进了他旁边的座位,然后吆喝着继续赶车,一阵阵的风吹打在我们身上,他感觉到我在不断地发抖,于是拿了一张毛呢毯子让我盖住腿。 到布莱尔大约有六到七英里远,他驾着马车一路疾驰,边驾着马车他还边抽着一管烟。我跟他说起大雾-现在也还有些雾,甚至现在火车也还是慢吞吞的。 他说,‘这就是伦敦,以雾闻名,不是么?以前离开城里到过很远的地方么?’ ‘从来没有这么远过,’我说。 ‘在城里做女仆的,是不是?你最后一个工作的地方好么?’‘相当好,’我说。 ‘你真奇怪,跑这么远来给一个小姐做女仆,’他说,‘以前去过法国么?’ 我又拿出了一张毯子盖住了膝盖,‘一到两次,’我说。 ‘我猜法国的那种皮套裤都很短的,我是说他们腿短。 ’ 那时,我只认识一个法国人-一个入室强盗,他们都叫他德国杰克,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叫,只知道他个子很高,不过为了取悦威廉姆.因克,我说,‘应该是很短的。’‘我也这么想。’他说。 这条路非常安静而且非常的黑,我能够想象着马的声音,车轮的声音以及我们的声音正迅速地传到原野的另外一边。然后我听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收税的鸣钟-一种非常悲伤的声音,至少对于我来说是那样,不像伦敦的钟声那么的欢快。鸣钟一共响了九下。 ‘这就是布莱尔的铃声,听起来像整点报时,’威廉姆.因克说。从那以后我们一直安静地坐在马车上,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一个高石墙处,然后绕到它旁边的一条路继续前行。很快,那个高墙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拱廊,然后我就看到了在它背后的一个略灰的房子的屋顶和有尖角的窗户,窗户的一半都被常青藤覆盖着。我以为会有个很大很壮观的房子,但和绅描述的不同,既不是很大也不是很规整,接着威廉姆.因克放慢车子步伐,我正打算把毯子拿开时,他叫道, ‘等等,甜心,我们还有一半的路没走呢!’栅栏的门口有一个拿着灯笼的人,威廉姆.因克喊着:‘晚安,老兄,你可以在我们之后就关上门了。这就是史密斯小姐,看,安全到达了。’ 我原本以为就是布莱尔的那个建筑物居然仅仅是个入口!我目瞪口呆。我们驶过那里,行驶在两列赤裸裸的黑暗的树中间,树沿着路拐弯的方向排列成两列,在这个开阔的村间小巷里,空气似乎清新了一些,然后又变得浓厚起来。越来越浓,我的脸上,嘴唇上分明地感觉到空气中的潮湿,我闭上了眼睛。湿气逐渐散去。我凝视着这一切。渐渐清晰了起来,透过一排排的树,虽然被浓雾所笼罩,仍然是一幅非常清晰的景象—所有的窗子都是黑色而且紧闭着的,墙壁上布满了让人联想到死亡的爬墙虎,从一对烟囱飘出细细的灰烟—这里就是布莱尔, 李莫德 的豪宅,我的家。 我们没有直接从正面进入,而是选择了绕过其侧面的一条蜿蜒小路。那里有一个近乎废弃的院子,还有拱廊,以及更多的黑色墙壁和观者的窗子,并且不时地传来狗吠声。有个建筑上高高的挂着一个白底黑色指针的钟,我曾经在野地里听到过它的钟声。威廉姆.因克 在它下面勒住了马,把我抱了下来。一扇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因为寒冷而双手交叉。 “这是斯泰尔斯太太, 专门为这事赶来,”威廉姆 说。我们穿过那个院子到达她的身边。前面有一个小小的窗子,我想我看到了那里有烛火,但很快就熄灭了。 过了这个门是一条通向厨房的过道,一个宽敞明亮的厨房,由我们在兰特街 的厨房的5倍大,墙壁洁白, 餐具整齐的排成排,天花板上挂着一些野兔。在一张噌亮的餐桌旁坐着一个男孩,一个女人,还有三四个女孩子—当然,她们全部都疑惑地看着我。女孩们在研究我的帽子以及斗篷的裁剪。而她们都是仆人的装扮,我就没有浪费时间去研究了。 斯泰尔斯太太 说:“好了,你们来得真够晚的。再晚一点你们就可能要在村子里过夜了。我们这里天黑得早。” 她四十岁左右,带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说话的时候不喜欢看着对方。她的腰上挂着一串钥匙。 普通的,过时的钥匙,我可能复制过其中的每一把。 我对她行了个半鞠躬礼。我没有说你应该感谢我没有在帕丁顿转头打道回府—也许我应该说。我希望我那样做了。任何人,花像我这么多的时间,远离四十 四十英里,都会发现伦敦是一个值得呆下的地方—但是我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我非常肯定,也非常高兴,最终还是有马车去接我的。”餐桌旁的女孩子们窃笑了起来。有个厨子坐在她们旁边,站起身,拿起一个大盘子为我准备食物。 威廉姆.因克 说,“ 史密斯小姐 从伦敦来, 斯泰尔斯太太。 她还去过几次法国。” “真的” 斯泰尔斯太太说。 “就一两次吧,”我说。我想你们大概都认为我在吹牛吧。 “她说那儿的小伙子腿都很短.”斯泰尔斯太太 点点头。 女孩们又一次窃笑,其中的一个对那个男孩耳语了点什么,他的脸红了。这时我的食物准备好了,斯泰尔斯太太说, “玛格丽特,你可以把这个拿到我的餐饮室去。史密斯小姐,我想我应该带你去洗洗手洗洗脸什么的。” 我猜她的意思是要带我参观一下厕所,于是我回答说好。于是她让我端着一根蜡烛,把我带向另一条短的过道,通往另一个院子,那儿有一个落地壁橱,壁橱的表面上用钉子钉上了一些纸。 接着她把我带到她自己的小房间里。打量这个房间,一个灯罩,上面搁着白色的蜡花,一个相框,里面是一个水手的照片,我猜是出海去了的斯泰尔斯大人;还有另一张照片,是一个黑头发的天使,这个我猜是上了天堂的斯泰尔斯先生。她坐着看我吃晚餐。我的晚饭是羊肉,果酱,还有面包和黄油。你可以想象,在如此饥饿的情况下,我是如何迅速地把它们扫荡干净。在我吃饭的时候,传来熟悉的钟声,九点半的钟声。我问:“会整晚打钟么?” 斯泰尔斯太太点头。“整日整夜,每个整点和半点。李先生喜欢有规律的日子。慢慢你就会发现的。” “那李小姐呢?”我一边擦着嘴角的面包屑一边说,“她喜欢什么呢?” 她整整裙边,回到道“她舅舅喜欢什么,李小姐就喜欢什么。” 然后她抿了抿嘴,说道, “你慢慢会发现,史密斯小姐,李小姐非常年轻,但是却是一个大房子的女主人。仆人们不会去打扰她,他们直接听从我的吩咐。我应该已经说过我是一个有经验的女管家,我知道如何为女主人保护她的女仆—但是,女管家也必须要做她应该做的事情,对这一点莫德小姐非常清楚,我也同样。我从未想过一个像她那种年龄的女孩能够如此聪明,但是我们会看到的。” 我说,“我相信李小姐能够把每件事情都处理好。’ 她说,“我有足够的仆人,以确保一切万无一失。史密斯小姐,我希望你能适应这个井井有条的大房子。我不了解你以前呆过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在伦敦女仆的职责是什么。我从未到过那儿”—她没到过伦敦!--“所以我不知道。但是如果你惹了其它的女孩,我很肯定她们也不会让你的日子好过。那些男人和男孩么,当然,我希望我不会看到你在不必要的时候和他们说话。” 她就这样一直说了一又四分之一小时—就像我曾提过的,由始至终没有过多的注视我的眼睛。她告诉我该从哪进入房间,在哪里用餐,我可以用多少糖,多少啤酒,以及什么时候该洗自己的内衣。至于莫德小姐的茶壶里的剩茶,她说,莫德小姐上一个女仆的习惯是把它交给厨房里的女孩们处理。同样对于莫德小姐烛台上剩余的蜡头:要交给威先生处理。 威先生会对应该有多少蜡头剩下心里有数着呢,因为是他亲自把蜡烛分发出去。塞子们则交给查尔斯,一个厨房里打下手的男孩。皮和骨头交给厨师。 “至于莫德小姐留在她浴缸里的肥皂头呢,”她说,“太干了没什么用了,你可以自己留下。” 哼哼,这些佣人们—总是喋喋不休这些无聊的小破事。就好像我很关心那些蜡头和肥皂头似的。如果说我以前只是感觉到,现在我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那种感觉,一种处于对三千英镑的渴望中时的感觉。 然后她说如果我吃完了,她很乐意带我去我的房间。但是呢,她希望我在这段路程中能够保持安静,因为李先生喜欢安静而无法忍受被打扰,而且莫德小姐也有这种习惯,不允许任何人打扰她的休息或者让她感到烦躁。 她就是这样说的;然后她拿起她的灯,我拿起我的蜡烛,她带着我穿过一条过道到达一个黑暗的楼梯前。“这是仆人通道,”她边走边说,“你必须走这条道,除非莫德小姐有其它指示。” 越往上走,她的脚步和声音越轻柔。最后,当我们最终爬完了三套楼梯,她把我带到一扇门前,用一种耳语的声音告诉我这就是通往我卧房的门。把手指竖在唇前,她慢慢地扭开门把。 以前我从不曾拥有自己的房间。我也从未想过要拥有一个。但是现在,既然我一定要拥有一个,那么就这个了吧。它,小小的,陈设简单—也许贴点墙纸壁画什么的会让它看起来好很多。无论如何,至少在壁炉架上放还有个镜子,壁炉前还有个小地毯。床边上—应该是威廉姆.因克提上来的吧—是我的帆布箱子。 在床头附近还有另外一个门,紧闭着而且门上没有钥匙。 “这个门是通往哪里的?”我问斯泰尔斯太太,猜想大概是通向另一个过道或者壁橱什么的吧。 “通向莫德小姐的房间。”她说。 我说,“门背后就是莫德小姐?在床上睡觉?” 也许我的声音的确有点大了;但是斯泰尔斯太太居然颤抖了一下,就好像我发出的是一声尖叫或是弄出了巨大的动静。 “莫德小姐的睡眠非常不好,”她轻轻地回答。“如果她半夜醒来,会希望她的女仆在她身边。她不会喊你,因为你们两现在还不熟:我们会让玛格丽特搬个凳子坐在她门口,玛格丽特也将负责她明天的早餐,以及为她穿衣。至于你,必须做好准备被传唤和审查。”她说她希望莫德小姐能对我满意。我说我也同样。 然后她走了,迈着轻盈的步伐,在门口却又停住了,用手摸了摸她腰上的钥匙。我注意到了她的这个动作,不由得心里一凉:那一刻,在我心里,她仿佛成为一个监狱长。我无法控制自己,问道: “你要我把锁起来么?” “锁起来?”她皱着眉,“为什么我要这样做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她拉着脸审视了我一番,然后关上门离开了。 我对自己竖起大拇指。不错!我想。 然后我坐在床上。床很硬。我很怀疑在上一个女仆离开之后,这些床单和毯子是否被换过。屋子很黑,能见度很低。斯泰尔斯太太带走了她的灯,而我把自己的蜡烛放到地上:它的光投射到地板上成了一个大黑影。我解开斗篷,但是还是把它搭在肩上。由于寒冷和长途跋涉,我感到浑身酸痛;晚饭来的太晚了—它堵在我的胃里,很难受。现在是晚上十点。在家的时候,十二点以前上床睡觉都会遭到嘲笑的。 我感觉像在蹲监狱。这里,只有可怕的寂静,这种寂静会让你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你醒来,走到窗前忘向窗外,你所处的高度会让你几乎昏却,而院子和畜栏是如此黑暗,远处的土地也是如此的寂静和沉默。 我想起了当我随着威廉姆.因克进来时闪耀在某扇窗前的烛光。我在想它是来自于哪个房间的呢? 我打开我的箱子,一件件的审视从兰特街带来的物品—实际上,没有一件东西是真正属于我的,这些都是绅为我到这里来特意准备的。我脱下衣服,在面前捧了一会。这衣服也不是我的;但是我在上面看到了戴蒂的针线,深深地嗅了下去.我想她的针在上面留下了约翰狗皮外套的味道。 我想到莎克斯比太太的现在可能会用剩下的猪头骨熬的汤;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当我想象着他们所有人坐在那里享用这汤,也许也正想着我,也许压根就没有。 如果是那种好哭得女孩,想到这里,现在可能已经开始哭了。但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好哭得女孩子。我换上睡衣,重新在外面套上斗篷,穿着长袜,鞋带松散着,站立着。我看着床头附近那扇紧闭着的门,看着上面的锁孔。我想莫德小姐是不是会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它呢。我在想,如果从那个小孔看过去,我能看到什么呢—不去试试,是不会知道的。于是我蹑着脚走到那,趴在锁孔前,窥视,光线很暗,一切都是阴影—什么也看不清,没有睡着的或者醒着的女孩,什么也没有。 但是,我又想,我是不是可以听见她的呼吸声呢?我摒住呼吸,用耳朵贴着地板。我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血液嘭张的声音。我听到一种细小的声音,大概是虫子在地板里面爬动发出的。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大概听了一分钟,也许两分钟吧。然后我放弃了。我脱下鞋袜上床睡觉:床单潮湿,透着凉气,就像馅饼皮。我把我的斗篷铺在上面—为了让床暖和点;而且,如果有人晚上进来,我可以很容易的抓起它逃跑。你不会明白。蜡烛我就让它继续烧着。如果威先生会抱怨它比预想的短了一些,那真太遭了。 即使小偷也有她的弱点。阴影继续摇曳着。床还是冰冷的。十点半,十一点,十一点半,十二点的钟声依次传来。我躺着,颤抖着,想念着莎克斯比太太,想念着兰特街,想念着我的家。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们叫醒了我。我的蜡烛已经燃尽,厚实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光,所以在我看来,那还是半夜呢。当玛格丽特来敲我的门的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依然还在兰特街的老屋子里。我猜想她是个贼,刚越狱出来找埃比斯先生帮她撬开脚镣。这种事儿有时会发生;有时那些贼会是我们认识的善良的男人们,有的时候就是亡命的恶棍。有一次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埃比斯先生的喉咙上,因为他嫌埃比斯先生的动作太慢了。所以,当听到玛格丽特的敲门声,我从床上跳起,大喊道,“等一下“--至于我是说的等什么,等谁,我不能告诉你,当然也不能告诉玛格丽特。她贴在门上轻声说,“你喊了我么,小姐?”她给我带来一壶热水,并且帮我升了火;然后从床底下取出夜壶,清空至她的桶里,并用腰上挂的湿抹布擦了干净。 在家的时候,我也清洗过夜壶。现在,看着玛格丽特把我的尿液倒在她的桶里,我不确信自己喜欢这种感觉。但是我还是说,“谢谢你,玛格丽特”--很快,我就后悔这样说了,因为她听到之后把头一甩,好像在说,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谢谢我? 这些佣人们!她说我应该去斯特尔斯太太的餐室吃早饭。然后,她离开了,在离开的途中还不忘快速地扫视了一番—我想大概是在看我的鞋,我的上衣以及我开着的箱子吧。 在炉火完全燃起之后,我起来穿戴整齐。太冷了,以致连洗漱都成了一种折磨。我的睡袍感觉湿冷湿冷的。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我看见—昨晚在烛光下无法看见的—由于潮湿,天花板上生成了一道道的褐色的痕迹,而墙壁上则是白色的霉点。 隔壁的房间传来低吟声。我听见玛格丽特说“是,小姐。”然后是关门声。 之后是沉寂。我下楼吃早餐—在仆人专用楼梯下的黑暗的过道里迷路了,走到了那个有厕所的院子里。这个厕所周围长满了荨麻,野草穿过院子的墙壁顽强地滋生蔓延着。这幢房子四壁被爬墙虎所包围,有些窗子也是残破的。绅是对的,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值得破门而入的地方。同样,他对那些佣人的描述也很准确。最后,当我找到斯泰尔斯太太的餐室时,有一个男人已经在哪儿了,穿着马裤和丝袜,头上戴着一定脏兮兮的假发。这就是威先生。据他自己说,他已经伺候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喜欢这份工作。上早餐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被服务的对象。他吃的腌猪腿和一个鸡蛋,再加一杯啤酒。这儿的人吃饭总是喝啤酒,这儿有一整个屋子都是用来酿这玩意的。但是他们还说伦敦人奢侈。 威先生几乎没有对我说话,只是向斯泰尔斯太太交待工作事宜。然后,他问我关于我上一个主人的事情,我说是梅菲尔威克街的邓文家。他点点头,好像若有所思,说他可能认识那个男主人。他真是个不怎么高明的骗子。 七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他走之前,斯泰尔斯太太是不会离开餐桌半步的。在她终于可以离开的时候,对我说, “你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的,史密斯小姐,昨晚莫德小姐睡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如何,她继续说道, “莫德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她想见你。在见她之前你是否想洗个手呢?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样,非常细致。” 在我看来,我的手是足够干净的;但是我还是洗了,在这个餐室的一个小石砌水池那儿。 她带我上去。和上次一样,我们走仆人专用楼梯,但是却选择了一条漂亮得多的过道,通向的也只仅仅一两个门。她敲了其中一个。我没有听清里面的回答,但是我想她肯定听到了。她挺直了要,转开铁把手,让我进去。 和所有的屋子一样,这也是个黑暗的屋子。整墙都贴着黑色木头,地板秃秃的,除了铺着两条陈旧得都卷起了边的,并不起眼的土耳其地毯,同样,地板也是黑的。有几个笨重的桌子,一两个硬硬的沙发。一幅褐色山丘的画,一瓶已经凋零的花,以及一条死蛇搁在一玻璃瓶里,嘴里还含着一白色的蛋。窗外的景色是灰色天空和近乎干涸的河流。窗格很小,暗淡,在窗架里摇晃着,发出卡塔的响声。 很大的一个壁炉,里面还闪耀着点点火星,在这壁炉前方—有位小姐站在那里,默默注视着这即将湮没的火和烟,但是当听见我的脚步之后,她的眼中闪烁出了某种光芒—没错,这就是李小姐,这个房子的女主人,我们阴谋的女主角。 从绅的描述中,我设想她会很漂亮。但是其实不然。至少在我看来,她不是那么漂亮,只能说是相貌平平。她比我高一到两英寸—普通身高,因为我是算矮的;她的头发比我漂亮一些—但是也不能说非常漂亮—她的眼是褐色的,淡褐色。她的脸和唇丰满圆润—但我必须承认,她比我还是强点的,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的脸上还有雀斑,而且看起来太瘦了。我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于这一点—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李小姐实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看着我进来,上前一两步走到我的身边,她的脸被炉火映得通红。她停下,将手放在身前,贴着她的裙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有像她这样的年纪女孩穿这样的裙子—宽而短,连膝盖都盖不住;她的腰细的惊人,上面缠一根腰带。她都上插着一朵紫罗兰。脚踏一双毛绒拖鞋。她双手白皙,带着直到手腕的白色手套。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就是史密斯小姐吧?就是你专程从伦敦赶来做我的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么?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苏珊;我同样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这应该不难,我想,实际上。” 她的声音缓慢,甜美,温柔,在说话的时候,她微抬着头,看着我,脸颊依旧是红红的。我说,“我相信我会喜欢您的,小姐。” 然后我想起了我在兰特街的练习课,抓住裙摆行了一个屈膝礼。当我再次直立起来,她微笑着,上前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看向一直把我藏在门后的斯特尔斯太太。 “你可以走了,斯特尔斯太太,”她非常和蔼地说道。“我知道你会对史密斯小姐好的。”她再次把目光投向我的眼睛。“你也许已经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和你一样。当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来到布莱尔:那时我很小,没有人对我好。我不知该如何才能向你描述清楚,在那个时期里,斯特尔斯太太是如何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含义。”(delta_ray注:好酸,我想puke,幸亏还没有吃饭。。。) 她微笑着偏过头去。斯特尔斯太太没有和她对视,但是脸有些许犯红,眼皮跳动了几下。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将她与什么慈爱的母亲联系在一起;但是仆人们对主子们肯定是不一样的(delta_ray:阿谀谄媚),就像狗儿们喜欢欺负弱小同样道理。你就相信我说的吧!无论如何,斯特尔斯太太在那一刻里眨了一下眼,看起来似乎很心虚地样子;然后她离开了。莫德小姐再次微笑,把我带到一个硬靠背的,靠近火炉的沙发那儿。我们并肩坐着。她问我关于我这一路的情况—“我们还以为你丢了呢!”她说,所处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背后。然后她又问了是否喜欢我的床,对早餐是否满意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你真的是从伦敦来的么?”她又问。自从我离开兰特街,所有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就好像我是骗人的一样!但是,这一次,她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不是咄咄逼人,寻根问底,只是一种好奇而已—就好像伦敦对她来说有某种特殊意义,而非常渴望地听到关于伦敦的事情。 当然,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delta_ray:有钱的土包子…) 接下来她向我解释了我作为她女仆的职责:大概是这样的,就如同我以前已经知道的一样,坐在她的身边陪伴她,陪她到公园里散步,整理她的睡衣。 她看向地面,“你会发现我们这儿有自己的习惯和规矩。我想也许会有点麻烦,因为我们人手太少。我舅舅只喜欢看着我安安静静,整整齐齐。但是你,应该已经习惯伦敦的生活方式。” 我想起了戴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外套。“非常习惯,”我说。 “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继续说道,“她人好么?我想她会嘲笑我的吧!” 她说着这话,脸依旧红的厉害,并且再次把目光转向我;我想到的是,“你的确是个傻鸟!” 但是我说的却是,爱丽丝女士—绅为我凭空捏造出来的所谓的女主人—非常的善良,不会嘲笑任何人,亦不会以貌取人。然后说莫德小姐看起来也是同样的人。我想,说这句话是明智的,因为听到这里,她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看着我,脸也不是那么红了,再次抓起我的手,说,“苏珊,你是个好女孩,我认为。”我说,“爱丽丝女士也一直这样认为,小姐。” 我想起了绅为我伪造的推荐信,现在该是时候拿出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递给她,她打开,拿到窗口光亮处。在那里,她呆站了很久,然后诡异地对着我一笑;我的心跳瞬时加快,以为她觉察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其实不然:我注意到她握着那封信的手在颤抖;我猜想她只是为我的优秀人格所震惊(delta_ray:信里胡吹海吹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突然想到她没有母亲,我感到一阵难过。 “好了,”她说,把信揉成一团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爱丽丝女士的确对你的评价很高,我想你一定很不想离开她吧。” “我的确感到非常的遗憾,小姐,”我说。“但是,你知道的,爱丽丝女士去了印度。我想在那里她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她笑了。“你喜欢这儿灰蒙蒙的天空么?你知道的,这儿永远不会有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舅舅设法挡住了阳光,因为强光会毁坏印刷品的。’ 她很开心的笑了,露出了她的牙齿,小巧而洁白。我笑了,但却紧闭着嘴唇——因为我的牙是黄的,虽然我敢说不是那么的黄,但是和她的一对照,就会显得更黄了。 她说,“你知道我舅舅是个学者么,苏珊?”我说,“我听说过,小姐。” “他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整个英格兰最大的。我想你很快就可以看见它了。” “我相信那儿一定很棒,小姐。” 她又一次微笑。“你一定喜欢读书吧?” 我吞了一口唾沫。“读书,小姐?”她点点头,等待着我的回答。“不少,”最后我还是这样回答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能接触那么多的书籍文献,我相信我会的。其实我的意思是”——我咳了两声——“如果可能的话。” 她瞪大了眼睛。 “我指,我可以学。”我说。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然后表示质疑地发出一声短笑。“你在开玩笑吧,”她说。“你不是在说,你不识字吧?不会吧?一个字也不识?”她的微笑一半变成了皱眉。在她身边,有一个小书桌,桌面上有一本书。依旧是半微笑,半皱眉的神情,拿起那本书递给我,用一种非常和蔼的语气对我说,“我想你是在谦虚。给我读一段,别怕犯错。“ 我接过那本,不发一言,全身冒汗。我打开一页,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印刷体。我又翻到另一页,更糟。莫德正注视着我,我感觉就像有火在我脸上烧一般。可怕的沉默。我的脸开始发烫。搏一把吧,我想。 “我们的父亲,”我尝试着朗读,“什么艺术在天堂——” 后面的是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合上书,咬着嘴唇,眼睛看着门外。我非常难过地想,“完了,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她肯定不会想要一个既不能为她朗读,也不能写字的女仆!”我抬起眼看着她,说, “我可以,而且我愿意学,小姐。我相信我能行的,而且不会需要太久——” 但是她摇着头,似乎若有所思。 “学习?”她说,走过来拿走那本书。“哦,不用,不用,我可不答应你这样干。不要读书!阿,苏珊,如果你是我舅舅的外甥女,一直呆在这个房子里,你就会知道那有多么讨厌了。实际是,你应该知道!” 她微笑,注视着我的眼睛,微笑,然后传了缓慢而沉重的钟声,八下,她的笑容退去了。 “现在,”她说,转过身,”我必须去见李先生了。当一点的钟声响起,我可以再次自由活动。” 她这样说让我感觉她是某个故事中的女孩。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么,其中的女孩有着不可思议的舅舅——巫师,野兽,或者是某种无法理喻的东西?她继续说, “一点整到我叔叔的房间来找我,苏珊。” “好的,小姐,”我说。 她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环顾了四周。壁炉上有面镜子,她走到那里,用她那带着手套的手捂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整了整衣领。我看着她。她的短睡衣后面领口开得狠下,露出了腓骨。 她从镜子里注意到了我正在背后注视着她,于是我行了一个屈膝礼。 “我能走了么,小姐?”我问。 她踱了回来。“等一下,”她摇着手说,“能帮我整理一下房间么?” 然后她走到门口,停下了,说, “我希望你能够在这儿过得开心,苏珊。”她的脸再次变得通红。当我注意到这一点,我感到双颊发凉。“我希望你的姨妈,在伦敦,不会太过于想念你。是姨妈吧,我想,就像瑞弗先生提到的?”她把目光投向地面。“当你见他的时候,瑞弗先生还好么?” 她有意将这个问题轻描淡写,好像这并不重要;其实我知道自信的男人也会采用同样的方式,将一个真正的先令扔在一堆假币之中,让所有的硬币看起来都好似诚实的。对她而言,瑞弗先生就是那个真先令,而我和我的年迈姨妈就是那堆假币! 我说,“他很好,小姐。并让我向您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是她已经打开那扇门,将自己半隐在门后。“真的么?”她问。 “真的,小姐” 她看着门板轻轻地说,“我想他是个好人。” 我想起绅歪坐在厨房的椅子里,将手伸到衬裙下面,说,可爱的婊子。 “我确信他是个好人,小姐,”我说。 然后,从房间的某个角落传来急促,带着几分淘气般清脆的闹钟声,“是我舅舅!”她喊道,眼神慌乱。她转身跑开,让门半开着。在她下楼的时候,我能听到她拖鞋发出的啪啪声以及楼梯的吱吱作响。 我呆站了一秒,走向门,用脚踢上它,走到火炉边暖了暖手。自从离开兰特街我还没有感到过温暖。我抬起头,透过刚才莫德照过的镜子,盯着自己的脸——盯着这张长着雀斑的脸以及我的牙齿。我还伸出舌头看了看。然后我搓着手咯咯地笑了:她真的和绅说的一样,完全爱上了他;那三千磅似乎已经进了我的腰包而且烙上了我的名字,而医生也已经站在了精神病院门口等着莫德呢。 这就是我在见到她之后所想的。 但是想到这些,我并不是那么的开心;那咯咯的笑声,我必须承认,也不是发自内心的。虽然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这是为什么。我猜想,这是阴郁造成的——因为这房子在她走后似乎变成从未有过的黑暗和寂静。壁炉里只有燃尽的灰,窗格摇动着发出吱吱的响声。我走到窗边。冷气袭人。虽然窗台上放着沙袋试图阻挡它们,但是并不起什么作用;所有的沙袋都湿了并且发霉了。我将我的手放到其中一个上面,手指很快就变成了绿色。我站立着,同时颤抖着,看着窗外的景色——如果这还能被称作景色的话,只有单调的草和树木。几只黑色的鸟儿从草地上琢起虫子。我在想哪个方向是通向伦敦的呢. 我非常想听到婴儿的哭声,或者是埃比斯先生姐姐的也行。我愿意支付五磅以换取一小包猪肉,或者一些假币,用来磨去光泽消磨时间。 接着我想到了其它的一些事情。莫德说过,把我的房间打扫一下;这里只有一个房间,我想这是她的工作室,所以其它地方应该还有一个房间,她的卧房。现在,这间屋子的的墙壁上镶满了黑色的橡木板,让人感到非常忧郁和沮丧,门非常完美地被包在门框里,不会被损坏。我仔细地,从我的所在地,让目光穿过墙壁,我看到了一个裂口,然后是一个门把;一扇门在我眼前展露无遗,凸凸的白色,就像日光。这是通往她卧房的门,就像我原来猜测的;当然,这个房间还有另外一扇门,通向我的卧房,通向我昨晚偷听她呼吸声的地方。现在看来,那举动真的非常愚蠢,现在我已经看到了墙壁另一边的一切。只是一间普通的女士房间——不是特别宽敞,但也是足够宽敞了,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味,高高的四帐杆卧床,老式的遮篷。我不确信如果自己睡在这样一张床上是否会打喷嚏:我想那遮篷里一定有很多灰尘,死苍蝇和蜘蛛,因为它看起来至少有九十年没人动过了。床已经被稍稍整理过,不过上面还是散乱着一床被子——我把它折了起来放到枕头下面;有一两根落发,我拾起来扔到了壁炉里。女仆的工作真是琐碎阿。壁炉墙上是一面很棒的老式镜子,镶着灰色和银色的大理石。这旁边是一个老式的立式衣柜,雕刻着花和葡萄,黑漆漆的发亮。我敢说这位小姐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衣柜,因为里面仅仅乱七八糟堆着六七件很薄的内衣,就已经让架子嘎吱作响了,还放着有一个装衬裙的篮子,这个篮子抵住了柜门,所以门只能虚掩着。看到这里,我再次为莫德没有母亲感到难过:否则她母亲肯定会让她扔了这些古董,而去买一些更时尚讲究的东西。不过有一件事是在兰特上讨生活的人必须要知道的 – 如何打理贵重物品。我要整理那些袍子—它们都是又小又短又女孩的样式,拿出来抖抖,把它们好好的放进柜子里。然后我把一只鞋子压在一条衬裙上让它平整。在这之后,门自己关上了。这里一边是一个壁橱,令一边是一个梳妆台。上面放满了刷子还有瓶瓶罐罐,还有配的一套精美的抽屉。当然这都归我打理。我把抽屉打开,里面的放的满满的,全都是手套。比商店里的手套都多。最上面那个放的是白手套;中间放的是黑色真丝的;黄色软皮的就在最下面。 每一副手套的里面,靠近手腕的地方都用深红色的线绣了字,我想那应该是莫德的名字吧。其实吧,我挺想用剪刀和大头丁把这些字给弄掉。 当然,我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我只是把那些手套整齐的放好。我再一次巡视的整个房间,确认自己已经熟悉了所有地方。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是一个小木盒子,上面还镶了象牙,就放在她床边的小桌上。 盒子是锁上了的,我拿起来时它还发出了沉闷的咔吃声,就近的地方没有钥匙,我想她把它随身带着,说不定就在一串钥匙中。这锁是那种很简单的锁,其实逆只要有一个铁丝就可以很容易的打开了,不会比扔只蚌到水里让它打开壳更困难。我就用了一根她的发卡。 木盒挺顺利的打开了,里面衬有绒布。接口是银的,涂了油使它润滑。我不确定里面会放了什么—说不定是绅给她的东西,什么纪念品呀,情信呀,定情物啥的。但是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袖珍人像,框在金像框里,还配了一条褪了色的绸带。那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有一对慈爱的眼睛。她的打扮是20多年前的那种,像框也很老式了。她虽然长的不太像莫德,不过她应该是莫德的母亲。但是如果她是的话,莫德不把它带在身上而是锁在盒子里的做法倒是挺奇怪的。 我对这个疑惑了好久,看着这幅人像,翻看有什么记号之类的,直到那个像框在我手上都变暖了。突然间我听到了动静,由房子的某处传来的,我想那会是谁呢?但不管那是莫德,玛格丽特,或是斯泰尔斯太太进了房间,发现我站在打开的木盒边,手里还拿着那人像,我就完了。我忙吧东西放回去,用发卡把它重新锁上。那发卡我为了撬锁折过,我把它收在身上。我不想给莫德看到而联想到我是个小偷。 收拾完这些我就无所事事了,我站近了窗边。在11点的时候一个女仆拿了一个托盘进来。一看到那银质茶壶我就说:‘莫德小姐不在这儿’。但其实这茶是给我的。我尽量淑女的把茶喝进去,好让它喝久一点。我把托盘放下了,打算帮那女仆走一趟。当她们看到我把东西拿到厨房去的时候,那里的女孩们都盯着我看,厨子说话了:‘嗯,我从来都不会认为玛格丽特不够神出鬼没。你或许要去跟斯泰尔斯太太谈谈了。不过呢,你去跟菲小姐谈谈更好,她到是从来都不会骂人懒的。’ 菲小姐是一个爱尔兰女仆,现在患上了猩红热。虽然对她自鸣得意不是啥好事,不过我也不想当啥好人。 我什么都没说。我想:‘你们不喜欢,莫德小姐还是喜欢我的!’起码呢,她是唯一一个,在这里的人,对我说过友善的话。突然间我渴望时间过的快点,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快点看到她。 起码在Briar你总会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12点整,再过个半小时,我会走到后楼梯,站那儿直到一个客厅女仆走过,她会带我去图书馆。这是一个在一楼的房间,你呆在那里准会成为一个大学者。在通向图书馆的门旁,有一个木盾,上面镶了好多配了玻璃眼珠的动物的头:我站在那儿,把手指放在那些小白牙上,等着钟敲下1点的钟声。透过门传来莫德的声音-很虚弱,很慢,好像她在跟她舅舅念书似的。 当钟声一响,我松开了手,去敲门。一个细细的男声要我进去。 我先看到的是莫德,她坐在桌旁,面前放着一本书,她的手放在书面上。她的双手露在外面,那对小小的白手套旧放在一旁,由于她做在台灯边上,灯光直照着她的手指,在书页的衬托下,她的手苍白的就像尸体似的。在她的上方还有一扇窗,玻璃上涂了黄色的涂料。房间的其他地方,都是柜子,柜子里都是书,你无法想象的多。真是太多了。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呢?我看着它们就颤抖。莫德站了起来,合上她面前的书。她拿起那双手套把它们戴上。 她抬头望向右面,房间的更深处,由于门挡着,我看不到是谁。就听到一个声音说: ‘什么回事?’ 我把门再推开一点,看到了另一扇窗,更多的柜子,更多的书,还有另一个大桌子。这张桌子上由好多纸,也有另一盏台灯。坐在那儿的是李先生, 莫德的舅舅;接下来我会好好的形容他。 他穿了天鹅绒的外套,天鹅绒帽子,上面还有短短的红色羊毛绒,以前可能是上面的装饰绒吧。他手上拿了一支笔,面前的纸是空白一片的;不过他的手倒是黑的,不像莫德的手干干净净的。他的手都染成了印度墨水,像一般的男人手上会给烟熏过似的。他的头发都变白了。下巴刮的光光的。嘴巴挺小的,一点血色都没有。但他的舌头,都是黑的,应该是他舔手指翻页造成的。 他双眼昏黄虚弱,带了一幅眼镜,带绿色的,他看到了我,问: ‘你他妈的是哪位? 莫德在系她手套上的扣子,轻轻的说 ‘她是我的新女仆,史密斯小姐‘ 透过李先生的绿眼镜,我看到他的眼睛抬起来了,变的更昏暗了。 ‘史密斯小姐,‘他看着我不过对他的侄女说道:’他跟上一个一样是天主教徒吗?‘ ‘我不知道,‘莫德 说’我没问过她,你是天主教徒吗?苏珊?‘ 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只好说:‘不,小姐,我不是‘ 李先生马上捂起了他的耳朵。 ‘我不在于她的嗓子,‘他说,’不过她可以安静点?柔和点吗? 莫德 微笑说:‘她可以的,舅舅’ ‘那她在那里打扰我干吗?’ ‘她是来接我的。’ ‘来接你?’他说‘钟响了吗?’ 他把手扯向他背心上的表链,扯出一个古老的大金转发器,歪着脑袋听着打鸣声,张开了他嘴巴。我看着莫德,她站着不动,手不住的摆弄手套上的流苏;我往前站了一步,示意要接她。但正当他看的我的动作时,这老头突然像木偶戏里的潘趣先生似的抽搐,他黑色的舌头也伸出来了。 ‘那手指!女孩’他叫着‘手指!手指!’ 他把他黑色的手指指向我,还不住的摇笔,墨都飞出来了。我后来发现他桌子前面的地毯上都黑了好大一块了,所以我想他是时常的摇笔吧。不过在当时他的举止太奇怪了,话声很尖锐,我真吓死了。我想他应该是时常的发作吧。我又走上前一步,但这令他叫的更疯狂了。后来莫德走了过来拍着我的手臂。 ‘别害怕,’她轻轻的说。‘他指的是这个,看‘她指给我看,在我脚下,有一些黑色的地砖,就在门道根书柜之间,上面有一个黄铜制的手伸出了一个手指。 ‘舅舅在不在意仆人看着他的书,‘她说,’但他害怕他们会弄坏他的书。所以他要求不可以越过他房间里的这个记号。‘ 她把她的拖鞋放在了记号上。她的脸像蜡似的滑,声音像水似的柔。 ‘她看到那个了吗?’她舅舅问。 ‘是的’她答,收回了她的鞋,‘她看的很清楚,她下次会注意的,是吧,苏珊?’ ‘是的,小姐,’我说,我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要看谁说。这所有的对我来说都太新鲜了,盯着出版物看就会弄坏它们?不过天知道呢。再说了,这老头真古怪,给我见识了这一招,我都分不清这是不是真的了。‘是的,小姐,’我又说了一遍,‘是的,先生’我又说。 我行了一个屈膝礼。李先生哼了一下,死死的透过绿眼睛看着我。 莫德扣紧了她的手套,我们准备离开。 ‘让她学温柔点,莫德,’他说,当她推开我们后面的门时。 ‘我会的,舅舅,’她低声说。 现在走廊看上去更暗了。她带我走出去,上了楼梯到了2楼,去了她的房间。那里早就放好了午饭,还有放在银茶壶里的咖啡。当她看到午饭的内容时,做了个鬼脸。 ‘鸡蛋’她说,‘软软的,就像你应该有的温柔一样。你觉得我舅舅怎么样,苏珊?’ 我说,’我想她一定很聪明吧,小姐。 ‘还在写一本,嗯,字典?’ 她眨了眨眼,点了点头说;‘对,就是字典,费时的体力活。我们才写到F。’ 她看着我,好像想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似的。 ‘厉害,’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