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棕榈,又见棕榈-6

连着又是好几天,天磊都跟着他父母早出晚归地出去拜访亲友,中午晚上都在外面被宴请,宴请时被问同样的问题,回答同样的话。他心里腻烦得很,但又不能不去。两三个星期下来,他的胃倒真的因为装了太多的油腻而泻起肚子来了,他父亲只好为他婉谢其他的邀请,而让他在家里休息。他求之不得。休息的第一天,就赖在床上,阿翠把熬得稠稀恰到好处的粥和两碟小菜端进房来给他喝,他连喝了三碗,点上一支烟,伸伸腿,靠在床上养神。天美进来,看见他这副悠闲的样子,撇撇嘴说:“怕是装出来的病吧? ”“谁装,昨晚还泻了三次,现在一身都没有力气。你坐下陪我聊聊吧,回来之后还没有机会和你谈谈。”天美到厨房叫阿翠把残碟拿走,又回到他房里。“小蓉呢? ”“跟妈上菜场去了。”“她现在真是妈的掌上珠了,”天磊说。“这几年还幸亏有她,给他们两个老人解了不少闷。”“外孙怠是外孙,等你有了孩子,妈才能真正的心满意足呢!怎么样,这个夏天要不要结婚呢? ”天磊把香烟熄了,抓抓头,望望她,又去望天花板。“你不要开玩笑,我们根本还没有机岬ザ涝谝黄鸸  膊恢 辣舜耸欠袷屎希 趺刺傅玫浇峄槟? 喂,你觉得她这个人怎么样? ”“谁? 小蓉蓉呀? ”“见你的鬼! 真的,我要你讲实话。”天美不响,一心一意的玩案头上那个浑圆透亮的玻璃球。那是天磊从美国带回来的摆设,用来压纸的,球里有图案,转一个角度,就可以看见一种图面,很别致。她手里转着球,眼睛看着画,心里却在想着怎么样回答她哥哥的问题。天磊回国以前,她每次到台北,都和意珊见几次,两人一起去看电影喝咖啡,或者意珊来牟家陪天美聊聊。天美对意珊的感觉平平,认为她太娇养,但也认为她心地纯良,嫁给她哥哥,也配得上。但这次哥哥回来,她发觉这十年来他改变太多,很多地方成熟得像个中年人,因此完全失落了她熟知的那份鲁莽,变得很谨慎,很退缩的样子。而象意珊这样娇的女孩,是需要有一个比较有力量、有冲劲的男人做丈夫的,像以前的天磊那样。而现在的天磊,又需要一个解事的、经历过人世的风浪的、有点力量的女孩去配他,意珊却绝对不是那样的,所以她认为他们不相配,可是她也不能这样直说。“小哥,这实在很难说,意珊是个好女孩,她很单纯,也很真,你可能欣赏她,也可能会觉得她幼稚,全看你们相处之后你的想法。我认为,你先别忙着决定什么,在留台期间尽量和她在一起,想办法彼此了解。”“我也这样想,虽然我们通了这些年信,但……”客厅里电话铃响,少顷,阿翠进来说是陈小姐的电话,找天磊。“你正好趁机会约她来玩,小哥。爸去他们家了,意珊知道你抱病在家,特意来问候,唔! ”天磊拍了她一下肩,趿着拖鞋走了,过了一阵,他进来说:“她马上就来,你也别走,我们大家一齐聊聊。”“谁那么傻,我还要上街买点东西呢! ”说着就走了。意珊穿了件粉红旗袍,短发上扎了条粉红缎带,净净的托出那张光洁的脸,清逸、小巧,给夏天的小房间带进一股小凉风似的。天磊招呼她坐下,叫阿翠倒黑松汽水来,意珊喝了一小口,说:“牟伯伯说你不太舒服? ”“没什么,这些日子吃了不少油腻,肚子有点不受用。”就这么交谈了一句,沉默就来了,房里只有细细的,电扇摇撼的声音。意珊坐在写字台前,对着自己那张彩色照片,觉得一切是真,又不是,一切是实在的,又不是,有许多话可以说,那一句说出来都不顶合适。和天磊通信,也足足有四五年了。开始的时候心里觉得好笑,素不相识的人,通通信,怎么通得出感情来呢? 所以一年也懒得写几封,主要还是拗不过她父母的意思,做给他们看看而已,同时,在天磊父母面前也有个交代,因为四个老人都一心一意的希望他们好起来。每次去牟家玩,天磊父母的话题就在他一人身上,几次几次的把他的照相簿拿出来给她看……慢慢的,那个信中、照片中的人由陌生而变成熟悉,他小小的嗜好,他的行动举止,他的蛮以及他的文静,他对母亲意外的孝顺,她全知道了。他夏天喜欢喝绿豆汤,喜欢吃红豆冰棒,冬天喜欢抱一本书窝在被里睡一天或几天,喜欢在炭火上烤红薯吃,周末喜欢一连看三四场电影,喜欢和老搭挡一起打桥牌,不太喜欢和大批人混在一起玩,却喜欢找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骑车去郊游,也喜欢抽签或者找瞎子算命,在家里有点霸道等等。当初她答应她父母和天磊通信时,曾经有个条件,她不放弃从大二开始就和她在一起玩的余家俊。余家俊纯粹是廿世纪五十年代的台北产品,念法律,穿小腿裤,打橄榄球,听热门音乐,看武侠小说,读英文会话,骑跑车,擅跳舞,嗜吹牛的男孩。满身满嘴的洋,满肚子的空。怎么考取大学的谁也不知道,怎么混下去的也没有人猜得透。但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他是十足的高级太保。很多女生认为他很叫巾”,很多女生对“帅”字佩服得五体投地,因此他有不少女朋友,意珊则是他的特级“妞儿”。大学毕业之后,余家俊被分发到高雄受训。意珊没有考取留学,想到南部去找事做,被她父母坚决反对了,只好呆在家里。因为无聊,写给天磊的信就开始多了起来。第二年,留学考试她又再次失败。余家俊在受训期间,结交上了一个绰号叫“夜消魂”的舞女王翠娥,所以他赶回台北参加留学考试之后,又匆匆赶回南部,等到榜上无名发表之后,他干脆就在高雄找了事,和王翠娥公开同居起来。意珊一开始时很伤心,倒不是为了失去了他,而是对余家俊的为了舞女而舍弃她,她感到伤害,她就开始与别人出去玩,同时童志远夫妇也替她介绍了许多条件很好的独身,但她与他们玩过几次之后就失去了兴趣。另一方面,她父母还是不舍得她出去为了一两千元钱而坐办公厅,所以她空闲的时间愈来愈多,很自然的,她给天磊的信也愈来愈多。何况,自从她几次留学考试失败之后,她不知不觉的把出国的希望都寄托到天磊的身上。以后的两年,几乎每星期一封,通着通着,她更觉得余家俊没什么味道了。倒并不是天磊会写什么出色的情书,而是他信中告诉她的许多事。并不是那些事的本身有什么出色,而是他所用的笔调令她觉得他很深沉,一觉得对方深沉,就有兴趣探索下去,有些信的片段,她反反覆覆的看了许多遍,现在都能背了,譬如:“今天上了一课,开车到南芝加哥去,那带很脏,满地是纸屑,风来时贴地的吹。大风时吹起来,贴到行人的脸上,行人都是黑皮肤,忽然括上一张张白纸,看了让人觉得又讽刺又悲哀。这一带很不安静,晚上来这一带游逛的人常常会吃到闷棍,然后钱包被割去,运气坏的,把命都送了。以前有个中国学生,深夜在这一带走,忽然肩上被人拍了几下,吓得半死,回头一看,是个黑脸膛。出乎意料之外的,那黑人叫他赶快离开那带是非地,免得遭殃……意珊,黑人也不尽是恶人。”“今天已有春意了,看湖滨大道边上的水就可以知道。芝加哥的春天真短,刚站稳,已经去了,然后就是夏天,长长的,闷人的夏天。夏天里湖滨就挤满了人,从早到晚。我从没去过湖滨的沙滩。我母亲大概告诉过你我在大学时很喜欢游泳的。来了美国之后,好象在人面前,要用衣服把自己紧裹起来,身和心,都不愿露。台湾现在有很多海滨浴场了吗? 我最忘不了的却是水源地……”“有一个柏大的同学自匹兹堡来看我,才一年多,他变得令我不认识了。他的美国太太不久前撞车死了,他带了个两岁大的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关在家里喝酒,一个晚上可以喝到两三打啤酒,不然就没有办法睡觉。我劝他带着孩子回台湾去,他说他宁愿一个人受苦,也不敢浸在别人的怜悯里。我带他出去吃饭,他却以酒代饭。吃完聊天,谈起他太太死的经过,他忽然失声痛哭起来,我想把他带出餐馆,但是喝了一年的啤酒使他发了胖,我根本拉他不动,最后还是好几个侍者扶他到我的车上。他上了车就睡着了,我却难过得好久都没法开车。不是怕出事,而是不知道去何处才好……”“……我坐在公寓里,刚刚准备完明天的教材。外面尽是雪,不是洁白的,而是染了人间的龌龊。这里的冬天真长,每年冬天,我最想念台湾,有时真想狠一下心,放弃了在这里十年辛苦所得的结果,而回到台湾长居。在那一个学校教教书,住在乡间,种点菜,与世无争地过一辈子……”“今天去柏城,竟与以前有许多不同,新来了许多中国人,也不怎么谈得来。刚来的人心理上太年轻,而血太热了。到旧居那个地下室去兜了一下,住着一个印度人,完全剥夺了我留存在那儿的一些孤寂的情调。有些教书的走了,那个很风趣的闻教授,以及我时常向你提起的陆伯渊。他们走时通知了我的,但我不曾去送。现在那个房子还空着,我进去走走,满屋灰尘及蜘蛛网,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在这里的中国人,就这样有目的地而没有目的的飘荡着,换一个地方,换一个职业,也许钱多了,地位高了,但寂寞却永远是个拖着的影子,摔不开的……”“想到就要回到十年不见的地方,心里有一种复杂的感觉,喜也有,悲也有,多半还是迷茫。一般人看起来我是值得羡慕的,有了学位,有了教位,又有一个这样好的女孩在等着我。但是我心里有多惶惑有多怕,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有人间我怕什么,我回答不出来,大概怕一个人寂寞惯了,没有被人关心惯了,忽然受到各种关注,自己会崩溃的。当然也怕你会对我失望。我父母亲嘴里的我已经不是现在的我了。现在我是颗玻璃球,没有一点棱角,从前的我,是惹事,惹人,唯恐天下不乱,现在我既怕人,又怕事。我现在这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意珊的父母在开始的时候就向她暗示过,如果通信情况好,等她毕业之后把她送出去嫁给他,或是请他回来娶她,两人再一起出去。但是她一直反对,觉得这样的婚姻太牵强,而一切要看通信的进展而定。几年通信下来,她不但习惯两家父母口中的天磊,也熟悉了给她写信的天磊,她开始时认为“荒谬”的事也变得很自然了。他是那么寂寞,她用尽心计在信上给他一些她的快乐和热闹,他对她感激,依赖着她的信。很自然的,情感在信上,也在双方的心上发展。可是他们从不提到婚姻。那是一种天磊的父母向他提,意珊的父母向她提,而两人都没有拒绝过的默契。意珊毕业了,但是她的成绩不够好,没有请到美国任何一个学校的奖学金,同时也没有通过留学考试。她出国的希望就幻灭了。陈牟两家暗下都很着急,最后还是陈老伯提出来为什么不让天磊回来一次,去国十年,也应该是回来省亲的时候了。他决定回来之后,意珊的父母就曾向她表示,如果一切事情顺利,他们可以在台湾结了婚,然后以天磊妻子的身份出国,不但牟陈两家可以亲眼看到他们的缔结良缘,而且也可以使他们放下一条心,女儿不必在外国辛辛苦苦的读书了。她父母的意见。她既没有踊跃赞同,但也没有露出一丝不愿意的样子。只那么发娇的说,“妈,你老和我提做什么,总要等人家回来之后才能决定的呵!”现在她对他是否失望了呢? 有一点,他才卅出头,却已满是中年人的消沉了。她原以为他是深沉,见了他,才知道那是一种近乎颓丧的消沉。她实在不能了解象他这样顺利的拿到学位,顺利的找到事,而事业刚刚开始,一切刚刚开始的人会这样的“不开心”、“不积极”。她知道他以前的女友眉立,纵使眉立使他伤了心,但也不会到这种程度的!她也见到过在恋爱上失意的,但那仅是一时的失意,过后还是蓬蓬勃勃的,何况眉立是几百年前的事,何况他现在有她。她的书也许读得不顶好,可是她长得比一般人都好,何况她还真的对他有了感情的呢! 固然,她开始和他通信时是抱着“通通信也无所谓”的念头,但时间一久,她对他真的有了感情。光是为了这一点,他就应该不是这样的。她并不是想他整天笑,可是她多么想他能高兴一些! 象童志远,他在美国读了好几年书,连个博士都没有拿到,可是回来之后,娶了太太,在大学教书,还不是很兴冲冲的在过日子? 在很多人的场合,讲些他在美国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闹过的笑话,引得大家既羡慕,又高兴,他自己也高兴。天磊那一方面都比他强,比他有光采,可是过去几次宴会在一起,人家请他说些在美国的事,他总是那么懒洋洋的说:“没有什么可说的,中国人在那边,不管是做事,还是读书,都寂寞得很。”那个神情,好象他一个人在沙漠里住了十年似的。她也知道他早几年做各色各样的苦工,虽然细节不知道。但是她们学校里,早几年毕业的在美国读书,还不是照样端盘子,采果子、擦玻璃、推草? 唯其如此,人应该活得更起劲才对! 唯其吃过苦,现在回来,他应该尽情的享受才对!也许,她能使他快乐起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去试,但是她要试试看。她把那个放着自己照片的相架拿在手里。那个架子很特别,就是两块玻璃,后面那块有两根圆柱一样的玻璃棒,托立着架子。因为没有框,更托出照片的彩色及她脸上的光采及她笑着所露出来细牙上的一排光亮。“好乖巧的一个架子,台湾的镜框,和这一比,显得真土气。”他站起来立在她身后,和她一起看那个框子,而眼睛却不由自主的落在框里那个人、那张脸,那双眼睛上。眼睛正等着他。那是双年轻,充满了对生活的光明的期待的眼睛。他把手轻轻放在她旗袍衣领外的颈子上,然后弯着上身,轻轻在她头发上吻了一下。“这是第一次我们单独在一起,是不是? 意珊? ”她没有料到他触摸她,也没有料到是这一种只有柔而没有热的接触。从前她和余家俊在一起玩,才跳了两次舞,送她回家的三轮车里,余就吻了她,那么不懂得柔的粗暴。她将他推开,骂他昏了头,他却那么样的把眼睛斜着看她,半笑不笑的说: “好没见过世面,人家美国男孩子第一次带某一个女孩子出去,送回来时就可以吻她,我们已经在一起玩过五六次了! ”她当然还是生气,可是又觉得他的话有道理。美国的电影、小说都这样描写的。接吻一开始,当然也是别的亲昵的动作的开始,她有时恼他的蛮横,但是她也没有十分断然的拒绝过他。蛮一点的男人,对她讲来,代表一种男性。所以天磊那个举动,有点令她难以了解。但也许是陌生的关系,她想。虽然他们通了几年信,但事实上等于初交的朋友。人可以代表全部的信,信只能代表人的一小部分。“第一次。幸好你不舒服了,不然恐泊还荽过好几夫。”“我真是伯了,一天吃两顿大酒席,还要讲那么些客套话。”“我还以为你们在美国什么都吃不到,恨不得回来吃上十天十夜呢!我在美国的同学写信来都是这么说。”“当然很想吃,但不是被人宴请,要说些客套话,装着笑,人家说的事,明明觉得不对,还得点头敷衍着,这样吃东西,就完全没有味道了。”“不过他们都是牟伯伯当年的老朋友,他们是好意。”天磊在床沿上坐了下来说: “你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并不是不领情,而是觉得我自己领不了情。这样吧,今天没有应酬,你带我去吃点小馆子什么的,好吗? ”“你不是肚子不舒服吗? ”“那没关系,我们吃点清淡的好了,主要的是去逛逛街。不是以留学生的身份,而是象一个出门旅行多年的人回到旧居那样,好吗? 那天我看见火车道边上的小食摊不见了,心里很不舒服,好象明明记得抽屉里放着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过几年回来戏而没有找到那种失望。”“有些吃食店都搬到中华商场里面去了,象“吴抄手”,“真北平”、“点心世界” 等等。”“可是我相信那个味道一定不一样。”“美国有小吃店吗? ”“有,但每个小吃店都是吃同样的东西,热狗与肉饼。”“噢,这里圆山动物园附近有个地方吃美国热狗的,好多人去吃。”“味道怎么样? ”“不怎么样。但是生意却很好。”天磊忍不住笑了,不是那种开心的笑。“当然,那是因为热狗是美国东西。”然后他忍不住说:“才回来不久,我发现一般人崇拜美国的心理到了畸形的程度,一样东西,只要沾上美国两个字,就都是好的。”“你当时出国,怕不也是崇拜美国吗? ”“也许是,当然是! 唯其如此,我才晓得这种心理要不得。因为我自己在美国住了十年,真正尝过了所谓辛酸,才觉得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你到底在那边吃了些什么苦,能不能讲一点给我们听听? ”“没有具体的苦可以讲,而我所谓的苦并不是我做苦工,贱卖我的劳力而觉得苦。那是一种无形的东西,一种感觉。和美国人在一起,你就感觉到你不是他们中的一个,他们起劲的谈政治、足球、拳击,你觉得那与你无关。他们谈他们的国家前途、学校前途,你觉得那是他们的事,而你完全是个陌生人。不管你个人的成就怎么样,不管你的英文讲得多流利,你还是外国人。那么就和自己人在—起,而中国人分很多种,很成功的,自成一派,因为他们是在美国成功的中国人,寻常的中国人不敢和他们来往。另一种就是平常的,如果已经结婚,就把心全部寄托在家,在家里找到温暖,四墙之内,有他的乐趣。如果没有结婚,惶惶恐恐的找对象,整个心思都在组织家庭这件事上,找女孩子,追女孩子、钉住一个女孩子。还有一种是不成功而又没有家可以躲藏的,就躲在别的不成功的人的友谊里,一群人在一起,因为一群人在一起时,时间走得决一点。或者,干脆就流落,做各式各样低贱的工作,然后豪赌狂饮,忘了自己,纽约有很多这样的中国人。你必定要问我,我是那一种,我属于既没有失败也没有成功,既没有家,也没有一群人,也无法失掉我自己的那一种,我是一个岛,岛上都是沙,每颗沙都是寂寞。”“我没有愿你这么不快乐。”“我没有不快乐,也没有快乐。在美国十年,既没有成功,也涣有失败。我不喜欢美国,可是我还要回去。并不是我在这里不能生活得很好,而是我和这里也脱了节,在这里,我也没有根。”“我相信伯父母也不愿意你就这样留下来。”他忽然很注獾乜醋潘 骸澳隳? ”“我什么?”她睁着那双圆眼睛,毫不解事地回看他,他看不出来她是装的,还是真不懂他的意思。“如果我们………。象我父母说的那样,你愿意我留下来吗? ”她毫不考虑的摇摇头: “不。”“为什么呢? 我在这里至少可以给自己的同胞做点事,在那边,我教的是别国人的子弟。”她思索了很久说,“我觉得台湾地方太小,没有办法发展一个好的事业。一个人,总要先想到自己,再想到国家,是不是? ”“但是如果我不愿意有什么事业,而只想清清静静的找个糊口之处,过一辈子呢? 那么你对我的兴趣是不是还那样高? ”她有点不愿意了,脸上的笑晕一层层的减少。“我还没有那么样的势利。”然后她眼睛扑克着别的地方问他:“你当时出国的目的,难道是为了今天回到台湾来过一辈子清静的日子?”他沉吟了半天。“出国的时候只想在外建立一番事业,在外十年之后只想回来找个清静地方住住。”“我不懂你的意思。”“我不相信你能懂。那么我们暂时不谈这些,我们到外面去走走,顺便吃点东西。”小巷里烦热异常,好象一天的阳光,盛在巷子里,发散不出去。出了巷子,还是热,天磊觉得台湾的热,一面从头上洒下来,一面从脚底冲上来,人就夹在当中。加上马路两旁的树叶,盛着满满的灰沙,把绿叶给入的凉的意念也赶散了。到马路上,意珊看他忙个不停的揩汗,抖衬衫领口,以手作扇,她扪着嘴,忍着笑说:“走,我带你去冰果店,看你热的这样。”站在冰店门口,他愣住了。记得当年的这家冰店只有狭狭的一个门面,满地湿,穿着木屐的人晃进晃出,把地上的水溅得高高的。他的印象就是一个赃字,但因为他的家就在附近,夏天时常常到这家来。有次和张平天两入坐在店里比赛吃冰棒,各人面前一盘,盘里吗根红豆冰棒,吃完再加,一共拿了十盘来,各人吃到廿根,店里的人及顾客都围过来看,黑压压的站了一地。天磊嘴里每一分肉及整个舌头都冻僵得吸不进冰汁,又嚼不动红豆,但是他还是直着脖子努力吃着,吃到廿一根,满嘴冻得发麻,觉得两片唇胀得不能说话。张平天少吃一根,输给他,看热闹的人拍手庆贺他,然后张平天请他去看詹姆斯梅逊的《七重天》。踏进冰果店,这件旧事全部兜回来,连电影名字都未忘,但是冰店与他的记忆中的完全不同了。比原来的大了三倍,比原来的整洁了三十倍。“以前我常来,又脏又黑,怎么现在这么干净了? 二定是赚饱了钱。”他叫了两客西瓜。“啊呀,你不知遭这家冰店现在多出名呢!全台湾都晓得,到处有分店,台北还有个厂!这家冰淇淋比那家都好吃,老板可阔呢:有好几个别墅,阳明山一个,台中郊外那个家,一色美式配备,几个儿子都送到美国去了! ”三句离不开美国,儿子女儿在美国代表许多种意义,家里有办法,子女有出息,将来前途无量。他想说什么,又忍住了。却说:“西瓜很好,再来一客好吗? 啊,对了,从前的西瓜大王还在吗? ”“晤。但还卖别的,美国的西瓜好吃吗? ”啊,又是美国!“美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美国的西瓜当然比中国甜罗!”因为他是带笑说的,所以意珊也没有办法生气,“你真是,我也不过问问。走吧,我带你去逛街。”他们坐三轮车到衡阳街。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坐三轮车。高高在上,任人观望,而又由,个比他还瘦小的入吃力的骑着他和意珊加起来的重量,真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做学生时代多半是骑自行车,和眉立出去玩也县带着她,又自由又亲密又凉快。偶尔雨天,他和眉立坐三轮车,一张雨篷,就隔绝了前面的人和他们,他也就看不见踩车人吃力的样子。也许看见了,当时也没有想到什么,可是现在就觉得很别扭,觉得自己不应该。车子到了新公园,他就忙忙的叫他停了下来。“做什么? ”意珊问;用一块香香的手绢擦脸。“下来算了,我们走吧。”他给了车资,又抽了张十块钱的台币给他,车夫一面道谢,一面对他好奇地望着,象医生望病人那样。“你给他太多了! ”“这么大热天,人家踩得好累。你没看见他满脸都是汗? 不好意思。十元钱只值两角五,喝两杯可口可乐。”“大家都说美国回来的人挥金如土,果然不错。”他觉得她又误会了他的意思。“不是我故意表示我是美国回来的,而是我觉得不好意思。大概我十年没有要别人替我行路,有点不习惯。啊,新公园我也不认识了! ”公园已非往昔荒芜冷落的面目,一眼望过去,尽是红。红色的秋千架,儿童转轮,红色的小亭,红色的椅子,在将去的阳光下闪着刺眼的红光,他走了一圈,觉得这样一装饰恰象一个不会穿衣服的乡下姑娘,反而失去了原来的个性了。出了公园,意珊说:“要不要转转书店? 牟伯母说你以前总爱逛书店。”他看了她一眼,她说话时那种爱娇的神情令他想起十多年前的眉立。当他初看到意珊的照片时候,他觉得和眉立有点象,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象。现在猛然知道了,并不是她们象,而是她们所代表的同一年龄,以及同一年龄很自然的相仿的举动:那种没有经验过什么不愉快事情的年龄。“也好,听说台湾翻版各种书籍,也许我可以买一些带回去。”翻版的书多得令他震惊,科学及入文方面都有,摆在进门的台子的却是美国当时的畅销书,纸张很薄,字也印得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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