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坟场的车票-4

“再叫一辆车还比付钱请他等待划算。况且,我可能会走路回家。”  “这种时候?”  “对啊。”  “走起来很远吧。”  “我喜欢走远路。”  她把海鸥牌门闩和福斯牌警察锁,这两道锁都打开,我们进去之后,她又锁上门锁。除了先前打开的两道锁之外,她还锁上那个只能从里头打开的警察锁。虽然我在几分钟之内又要出去,而且这一道一道的上锁程序既耗时又耗力,我还是很高兴看着她这么做。我正希望她能够养成习惯,每次一进入房内就记得锁上所有的锁。不是大部分时间上锁,而是每次都上锁。  “别忘了出租车的事。”  “出租车怎么了?”  “你最好把所有的出租车资都记录下来,这样我以后才能还钱给你。”她说。------------自己订定收费标准------------  “老天。”我说。  “怎么了?”  “我可不想去操心那种事,”我说,“就算是客户的案子,我也没有这样算钱的。”  “那你都怎么做?”  “我自己订定收费标准,其中就包括我所有的开销。我没有办法保留那么多收据,或是每次搭地铁都把车费写下来,这样我一定会疯掉的。”  “那你帮可靠侦探社做一天工作怎么算钱?”  “那我就必须尽量将所有的花费记录下来,真的令人受不了。不过这是必须的,我只能忍受。反正从今天早上和其中一个老板谈过之后,我以后大概不跟他们做了。”  “发生什么事?”  “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想请一阵子假,他不太高兴,我不确定这件事结束之后他还要不要我回去。不过反过来说,我也不确定自己还想不想回去。”  “到时候你自己就知道了。”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向咖啡桌,拿起一只铜制小猫,把它转过身放在手上,说:“我不是要你保留收据,不是要你把每笔支出几毛钱都记下来,我只是想让你不必花一分钱,从你口袋里拿出去的钱都能再放回去。我不管你如何算出那些金额,只要你觉得信得过自己就好了。”  “我了解。”  她走到窗边,手里仍旧把玩着那只铜猫,我走到她身旁,一起欣赏皇后区的景致。“有一天,”我说,“这些都会是你的。”  “你真有趣。今晚真谢谢你啦。”  “没什么可谢的。”  “有很多值得道谢的事。你将我从严重的密室幽闭症中解救出来,我一定得离开这儿才行。不只如此,我真的玩得很高兴。”  “我也是。”  “反正,我真的很感激,你带我去你那附近的好地方,巴黎绿、葛洛根酒吧。你本来不必那样辛苦让我进入你的世界。”  “至少我和你一样都玩得很高兴,”我说,“而且手里挽着一位美女出现,更不会有损我的形象。”  “我不美。”  “怎么不美?你要我怎么说你才能相信?你也知道自己的模样。”  “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只小狗,”她说,“不过我也知道自己一点也不美。”  “噢,得了。那你是怎么得到对岸那么多房地产的?”  “老天爷,你应该明白,人不必长得像伊丽莎白·泰勒,也是可以过这种生活的。你只要装出某种样子,让男人喜欢和你在一起就可以了。告诉你一个秘诀,这全是一种心灵上的功夫。”  “随你高兴怎么说。”  她转过身,把猫放回咖啡桌上,背对着我问:“你真认为我美丽吗?”  “我一直这么认为。”  “你嘴真甜。”  “我不是在假装甜蜜,我只是——”  “我知道。”  两人一时之间都没再开口,整个房间陷入一片静默中,有段时间好像在看电影时,音乐停止了,电影音效也转成无声。就我印象所及,这样可以增加悬疑效果。  我开口说:“我还是去拿那张素描好了。”  “对啊。不过我最好找个东西来装它,免得弄脏了。我先去看看有什么可以用,好吗?”  她离开之后,我站在房间中,盯着雷·加林德兹所绘制的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画像,努力研究了他的眼神。这样做实在没什么道理,毕竟这是画家画出来的作品,而不是真实相片。况且,莫特利那双眼睛就算是在真人身上,也是一样难以看懂。  不知道他现在在外头干什么,或许他正躲在哪个废弃的房子里嗑药,或许他和某个女人住在一起,正用他的手指尖伤害她,夺走她的钱财,还教训她说她喜欢这种事。或许他已经出城,正在亚特兰大赌博,或是躺在迈阿密海滩晒日光浴。  我一直盯着那张素描,试着想让体内古老的动物本能发挥作用,告诉我他究竟身在何处,告诉我他正在做什么。这时伊莱恩回到房间来,站在我身旁,我感觉到她的肩膀靠在我身侧的轻微压力,而且呼吸着她的清香气息。  她说:“我想到一个卡纸圆筒,有了这个东西,画就不会被折到,把画卷起来,这样就不会弄坏了。”  “你手头上怎么会刚好有卡纸圆筒呢?我还以为你什么东西都不留的。”  “我的确不留东西。不过如果我把剩下的卫生纸从卷筒上拿下来,那么我们就有一个圆筒了。”  “聪明。”  “我也这么认为。”  “不过这样值得吗?”  “一个卷筒卫生纸值多少钱?差不多一块九吧?”  “我不知道。”  “反正大概是这个价钱。这当然值得了。”她伸手指着那张素描说,“等到这件事结束之后,我要这张画。”  “有什么用?”  “我想加框裱好。记得他说过的话吗?‘可以装框?’他是在开玩笑,不过那是因为他没有正经看待这幅作品。这真的是艺术品。”  “你这话当真?”  “那当然。我刚才应该请他签名的,或许我以后可以和他联络看看,问他愿不愿意签名。你觉得呢?”  “我想他一定高兴得不得了。听着,我本来打算复印一两张就好,现在你倒给我一个主意,我打算去印个五十张,然后编号。”  “很好笑。”她一边说着,同时伸手轻轻搭在我手上,“好笑的人。”  “正是本人。”  “嗯。”------------似乎另有意味------------  在那沉默之中似乎另有意味。我清清喉咙打破沉寂,“你洒了香水。”  “没错。”  “刚刚洒的?”  “嗯。”  “闻起来很香。”  “很高兴你喜欢。”  我转身把素描放桌上,回过身来搂着她的腰,将手放在她臀上。她轻轻叹息一声,然后倚着我,将头靠在我肩上。  “我觉得自己很美。”她说。  “本来就是。”  “我刚才不只洒了香水,”她说,“而且还脱了衣服。”  “你现在穿着衣服。”  “是没错。不过我本来穿了胸罩和内裤,现在都没有了,所以,在这件衣服下就只有我而已。”  “只有你而已。”  “只有我和一点香水而已。”她转过身来面对着我,“而且我还刷过牙了。”她歪头仰望我,双唇微启,双眼凝视我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把她拥入怀中。  那经验相当美妙,殷切而不急迫,热情而且舒服,熟悉却又充满惊喜。我们有旧情人的自然,以及新恋人的热情。我们从前一直就配合得很好,幸好岁月也对我俩都很仁慈,这次的滋味更胜从前。  事后她说:“整个晚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我心里想,老天,我真喜欢这家伙,我一直都很喜欢他。如果能再试试这身零件还管不管用,那该有多好。所以呢,换句话说,这一切都是我计划好的,不过都只是在心中。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大概懂。”  “我心里想到这件事就很高兴。然后你告诉我说我很漂亮,突然之间,我站在那儿裤子都湿了。”  “真的?”  “对啊,突如其来的兴奋,就像魔术一样。”  “赢得女人心的方法就是……”  “就是经由她的内裤。你没发现自己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吗?你只要夸奖我们美丽就可以了。”她把手放在我的手臂上,“我想这种方法能够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你让我相信了。不是我真的美,而是你让我相信自己美丽。”  “你的确很美。”  “那是你说的,”她说,“而且你一直这么说。你听过匹诺曹的故事吗?那个女孩坐在他身上说:‘你说谎,你说谎。’”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谎?”  “噢,宝贝,”她说,“我就知道这么做一定很有趣,而且我也知道这件事迟早都会发生。不过,谁料得到我俩对于彼此都是这么热切渴望呢?”  “我明白。”------------好好照顾这幅画------------  “我们俩上一次在一起,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你上次来是三年前,不过那时我们并没有上床。”  “对啊,那又已经是好几年以前了。”  “所以可能是七年前喽。”  “说不定有八年了。”  “这倒说得通。人家不是说,我们体内的细胞七年一次大转变吗?”  “是有人这么说。”  “所以我们两个人体内的细胞,从来都没有见过面。我以前一直都弄不懂,细胞七年一变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你不小心弄了一个疤痕,好几年以后都还看得到啊。”  “刺青也是一样,细胞虽然改变,不过墨水还是留在里面。”  “细胞怎么知道自己要怎么做呢?”  “不知道。”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细胞怎么知道呢?你身上没有刺青吧?”  “没有。”  “亏你还说自己是酒鬼,人家不都是灌了一堆酒之后,就去刺青的吗?”  “嗯,身为一个戒酒的人,我从不觉得那是一种理性行为。”  “不会吧,我不觉得。我不知在哪儿读过一篇报道,说是杀人罪犯刺青的比例非常高。你没听过吗?”  “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  “不明白为什么。这和自我形象有关吗?”  “可能吧。”  “莫特利有吗?”  “自我形象?”  “刺青。你这傻瓜。”  “抱歉,你是说他有没有刺青吗?我不记得了,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他的身体,你看到的部分,远多于我所看到的。”  “多谢你的提醒。我不记得他有刺青,不过他背上有疤痕,以前我告诉过你吗?”  “印象中好像没有。”  “他的背上有好几条疤痕,小时候可能受到虐待吧。”  “有可能。”  “嗯,你想睡觉了吗?”  “有一点。”  “我才不让你打瞌睡。做爱这件事就是这样,总是让女人精神亢奋,而男人却想睡觉。你是一只老熊,我才不让你冬眠呢。”  “嗯。”  “我很高兴你身上没有刺青。现在就放你一马吧。晚安,宝贝。”  我睡着了,中途醒来过几次。我在做梦,不过还没想出内容就醒来了。她的身体紧靠在我身边,我感觉到她的体温,呼吸着她的气息。我伸手探到她侧腹,感受她那滑嫩的肌肤,被自己突然而来的身体反应吓了一跳。  我将她抱入怀中轻轻抚摸,不久她发出类似猫咪的呼声,翻过身配合我的姿势,我轻跨在她身上进入她体内,我们的身体配合着韵律一起舞动。  后来她在黑暗中轻声笑着,我问她笑什么。  “不只一番。”她说。  早上我溜下床,洗澡穿衣,然后把她叫醒,让她在我离开后,立刻再把门锁上。她想确定我是否带上了那张素描,于是我拿起那个从卫生纸中抽出来的卡纸卷筒,加林德兹的辛苦作品就卷在里面。  “别忘了我还要那张画。”她说。  我说我会好好照顾这幅画。  “还有你自己,”她说,“保证?”  我向她保证。------------他不会用真名登记------------  8  回旅馆的路上,我发现一家周末也营业的复印店。我在那里印了一百张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画像,然后把原版和大部分副本留在房间里,只拿了约一打左右的副本和一叠名片。名片是吉姆·费伯给我印的,上面除了我的名字和电话别无他物。  我搭车沿着百老汇大道到上城去,在八十六街下车。第一站是布雷顿会馆,那是莫特利被捕前最后停留的地方。我早料到他不会用真名登记,但是我仍然尝试拿莫特利的画像给柜台的人看。他郑重其事地端详了一会儿,摇摇头。我留了一张画像和我的名片给他:“如果能提供线索,我会给你好处。”  我顺着百老汇大道东侧一路走到一百一十街,拜访沿途和路旁小巷中的旅馆,然后穿过大街,沿着原路走回八十六街,同样一家家探访那些旅馆,再继续走到七十二街附近。我在一家混合古巴、中国菜式的小店吃了一盘墨西哥黑辣豆饭,又再走到百老汇东侧回到先前下车的地方。我发出的名片比画像多,但还是把所有的画像都发出去了,最后只剩下一张。真希望当初多带一些出来。复印一张只要五分钱,照这种价格,即使要在整个城市都贴满他的画像,我也负担得起。  确实有人看到画像后,告诉我莫特利看起来挺眼熟。九十四街一家廉价旅馆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接待员一眼就认出他,他说:“他今年夏天在这里待过。”  “记得日期吗?”  “这实在说不上来,他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星期但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离开。”  “有记录可查吗?”  “如果我记得名字的话,也许可以。”  “他的真名是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这里的客人不一定都用真名,我想应该不用提醒你这一点。”他翻身跳进柜台去看房客记录本,但是这一本只登录到九月初。于是他走进后面房间,拿出上一册记录本。“莫特利,”他喃喃自语,开始翻阅本子,“找不到,我想他不是用这个名字。我不记得他用什么名字,但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认得出来,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可是当你说莫特利这名字时,我却没有什么印象。”  他逐页翻阅记录本,指尖一一划过投宿者的名字,口中念念有词。这个过程引来其他人的注意,一些房客或常客逐渐聚拢来看我们在忙什么。  “你也认识这家伙,”接待员问其中一个人,“他在这里待了一整个夏天。他说他叫什么来着?”  这个人拿起画像就着光线打量着说:“这不是照片,好像是人家帮他画的肖像。”  “是啊。”  “嗯,我认得他,”他说,“画得可真像。你说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莫特利。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他摇摇头。“不是莫特利,也不是詹姆士什么的。”他转身问他的朋友,“吕德尔,这家伙叫什么名字,你记得他吧?”  “嗯,记得。”吕德尔说。  “那他叫什么?”  “画得还真像他,”吕德尔说,“只是头发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短一点,”吕德尔说,“上面短一点,旁边短一点,整个都短一点。”  “非常短,”他朋友也同意,“就像他以前待在那种会把你头发理得很短的地方。”  “那个地方都用旧式的推剪,从你头发的一边推上去,再从另一边推下来。”吕德尔说,“我发誓我记得他,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会知道。”  “我也是。”另一人说。  “科尔曼。”吕德尔说。  “不是科尔曼。”  “不是,但很像科尔曼之类的名字,科尔顿?科普兰!”  “好像是。”  “罗纳德·科普兰,”吕德尔得意洋洋,“我为什么会提到科尔曼,你知道以前有个演员叫做雷诺·科尔曼?这家伙却是罗纳德·科普兰。”  果真其然,房客登录本上有这个名字。登记寄宿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七日,他出狱后的第十二天。住址栏里他登记的是衣阿华州梅森市。我实在无法想像他这么写的原因,但还是很尽责地记录在我的笔记本里。  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房客登记系统相当奇特,登记本里竟然没有他的退房记录,接待员必须在一叠卡片档案里寻找他的退房日期。结果查出他在这儿整整住了四个星期,退房日期是八月二十四日。他没留下联络地址,而接待员记得在他离开之后,没有任何必须转寄给他的东西。即使在他住宿期间,也从未接到任何信函或电话。  这些人都记得他们从未和他说过话。“那家伙总是独来独往,”吕德尔说,“只有他正要出门或正要回房间的时候才见得到他。我是说,他从来不会四处串门子。”  他的朋友说:“他有点奇怪,反正你不会主动想和他说话。”  “他看人的那种感觉。”  “说得对,没错。”  “他盯着你瞧的时候,”吕德尔说,“准叫你后背发冷。那眼神不是严厉,或是存心不良,而是彻底的冷酷无情。”  “冷酷到极点。”  “仿佛他可以没来由就杀了你。你想知道我的看法吗?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就我所知,凡是用那种眼神看人的家伙,都是那种人。”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人就有那种眼神。”他的朋友说。  “我绝不想认识这种女人。”  “这辈子最好也别再遇到这种人。”他的朋友说。------------已经值得某种回报------------  我和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给他们每人一张名片,如果知道莫特利的下落,或者他再出现在这附近时,通知我一声,我一定会给他们报酬。吕德尔认为先前的谈话已经值得某种回报,我没有兴趣和他争论,于是吕德尔,他的朋友,旅馆的接待员,每人各得十元。吕德尔原本想认为该得更多的钱,不过当他拿到十元的时候,也并未显出惊讶的模样。  “你看电视里那些家伙,”他说,“他们总是这里给个二十元,那里给个二十元,即使那些啥也说不出来的人,也拿得到钱。怎么我们就碰不到那种人呢?”  他的朋友说:“因为那种人还没走到我们这里,就已经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眼前这位先生,懂得控制他的钱包。”  我走遍了百老汇大道,这还是第一次有机会把钱花出去。虽然还差一步,但已经算是有所收获。我可以确定他在八月二十四号之前,曾在纽约待了四星期。我还知道他用了假名,依此推断,他一定又犯了什么案子。若他是清白的,何必用假名?  更重要的是,现在我确定加林德兹的画与莫特利目前的长相非常相近。他以前是留短发,但现在离开监狱这么久,可能又留长了。他也有可能开始蓄须或留鬓角,但是他入狱前并无此习惯,即使出狱六周后在本杰明·戴维斯之家住宿期间,也没有开始蓄须,所以推想这种可能性不高。  转了一个圈回到布雷顿会馆时,我开始感到步履沉重。那倒不算什么,这种工作的代价还不只这个,你还必须和数不清的人重复相同的对话,而且大部分时候,简直是对牛弹琴,毫无反应。今天在本杰明·戴维斯之家是唯一的收获,在那之前和之后都只是白费功夫。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当警察的都把这种勤务称之为“挨家挨户敲门调查”,只不过这次我是无门可敲。做这种工作时,我心里清楚得很,其中百分之九十五的时间都是白费的,但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方法。为了要得到那有用的百分之五,其余的努力是必须经的程序。这就好像拿散弹枪打鸟。  这真是累人的差事。我搭公车回到旅馆房间,打开电视,电视正在转播晚场的大学杯美式足球联赛,其中一队的四分卫最近正被媒体吹捧为海斯曼·特罗菲再世。我坐下来开始观赏,终于了解这小子是怎么回事。他也是一个白种男孩,身材壮硕,已经足以加入职业队。我猜他未来十年内的收入肯定比我高。  大概是看着电视时,不知不觉睡着了,电话响起时,我以为正在做梦。我睁开眼睛,把电视音量转小,然后拿起话筒。  是伊莱恩。她说:“哈罗,亲爱的。我之前打过电话,他们说你不在。”  “我没看到留话。”  “我没有留,只是想向你道谢,但不想用留言的方式。你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一定很多人跟你说过。”  “并没有很多人这么说。”我说,“我今天和一堆人讲话,其中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说。大部分家伙都没说出什么来。”  “你今天做了些什么事?”  “找我们的朋友。我找到他出狱后待过的一家旅馆。”  “在哪里?”  “在西区九十几街一家廉价旅馆,叫本杰明·戴维斯之家。我想你大概没听过。”  “我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吗?”  “大概不应该。我们那幅画像很好,这是我勉强归纳出来的结论,大概也是今天得到最重要的消息。”  “你把原稿拿回来了吗?”  “你还是想拿去,对不?”  “我当然想要。今晚有什么打算?要不要把画带过来给我?”  “有些地方还要跑。”  “我打赌你八成有双强壮的腿。”  “我想去参加聚会,”我说,“还不太晚的话,结束后再打电话给你。如果你晚上想要有人陪,也许我可以过来。”  “太好了。”她说,“马修,知道吗?你真体贴。”  “我自己也想这么做。”  “你一向这么浪漫吗?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很感激你为我这么做。”  我挂上电话,把电视声音扭大。球赛已经进入最后一节,所以刚才我确实是睡着了。比赛到此阶段,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了,但是我还是看完结果,再出去吃点东西。------------到同性恋酒吧------------  我拿了一叠莫特利的画像副本和至少一寸厚的名片出去,吃完东西后就往市中心走。我走遍切尔西区的旅馆和出租公寓,再往下走到格林威治村。我算好时间,赶上了派瑞街的聚会。七十多个人挤在仅可容纳四十人的房间里,我到的时候座位已满,只剩下少许宝贵的站位。聚会的内容相当精彩。中场休息的时候人潮渐退,我才占到了一个座位。  聚会十点结束。然后我又绕到一些比较低俗的酒吧转了一圈,克里斯多夫街的靴子与马鞍,格林威治街的牛仔厨房,西街上沿河的无照酒吧等等。同性恋酒吧里总是弥漫着烟雾朦胧的气氛。在现在这种爱滋病风行的年代,我发现那里的气氛更显得不安。可能是因为那里的人,尽管大都穿着优雅的厚棉上衣和牛仔靴,抽着万宝路香烟,轻酌小饮,但人人都像颗定时炸弹,随时都面临着遭病毒传染或发病的可能。不论他们自己清不清楚这种状况,我却一眼看穿他们每一个人。  我凭着一丝微弱的灵感到同性恋酒吧。第一次在伊莱恩公寓看到莫特利时,他的穿着就像那些城市牛仔打扮一样,脚上也穿了一双有金属鞋尖的靴子。我不得不承认,这仍不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喜好作牛仔打扮的同性恋。但也不难想像他混迹在同性恋酒吧里的情景:斜倚着身子,强壮而修长的手指握着啤酒瓶,无情的双眼冷冷打量着四周。就我所知,女人是莫特利攻击的对象,但却无法确定他是否歧视女性。如果他不在乎性伴侣的死活,也应该不会在意其性别。  所以,我四处展示他的画像,打探他的消息。有两个酒保觉得莫特利看起来相当眼熟,但却无法确定。西街一家酒吧,周末时有服装规定,必须穿厚棉衣或是皮衣。穿着两者兼备的保镖把西装笔挺的我拦了下来,指着说明告示。  看看四周穿着牛仔裤和飞行夹克的人也进不去,他们的门禁果然森严。“我不是来找乐子的。”我告诉他,并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他看,问他是否认得此人。  “他做了什么?”  “他伤了一些人。”  “我不会白白提供线索。”  “我也不会让你吃亏。”  “让我瞧瞧。”他拿下太阳眼镜,把画像凑到眼前仔细打量,“对了,就是他。”他说。  “你认识他?”  “我见过他。算不上是常客,不过我认人的功夫特别好。”  “他来过几次?”  “记不得了,四五次吧。第一次见到他,大概是在劳工节①前后,也许更早一点。之后他还来过,呃,四次。也许他现在来的时间比较早,我没有再见过他了。因为我九点才开始上班。”  “他的打扮如何?”  “他吗?我不记得了,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大概是牛仔裤靴子之类的吧。我从来没有拦过他,所以不论他穿什么,一定是合乎我们规定的。”  我又问了一些问题,把名片给了他,并让他留着画像。我告诉他,若是不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着装规定,我想进去给酒保看看莫特利的画像。  “凡事都有例外,”他说,“你是警察,没错吧?”  “便衣。”我答,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冒出这句话来。  “嘿,便衣警察。那更好了,不是吗?”  “是吗?”  “没问题。”他戏剧化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口说,“老兄,就算你穿了龙袍,我也让你进去。”  我跑完所有的酒吧,正好过了午夜。其实还有很多地方我可以去试的,俱乐部的宵夜时间才刚刚开始。但是,我所知道的都关门大吉了,都是受了世纪黑死病的影响。当然其中也还有一两家仍在营业,而且今晚我也知道了几家新开的。我相信,莫特利这时候一定在其中一家,等待别人邀请他到俱乐部后头的厢房一聚。  但是时间已晚,我也累了,实在没有精神再去找他。我徒步走了十几条街,企图清除鼻腔里混合的变质啤酒、下水道的废水、皮革、硝酸水以及地下室里灰尘的腐臭味。走路的确有帮助,如果不是白天已经走了一大段路,我会一路走回家去。最后我还是跳上一辆开过来的出租车,搭车回家。  回到房间我才想起伊莱恩,但时间已太晚,不好打电话给她。我花了很长时间冲澡,然后上床睡觉。------------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9  教堂的名声把我惊醒,我一定睡得不深,否则不会听见钟声。不过,既然已经醒了,我便挣扎起身,坐在床沿。心里总是觉得有些牵挂,但我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我拨电话给伊莱恩,电话占线中。刮完胡子,又再拨了一次电话,还是不通,我决定吃完早餐后再试。  我常去吃饭的餐馆有三家,但其中只有一家星期日开门。等我走到那里,发现已经客满。我不想等,便又走了几条街,到一家最近才开张的店,之前从没来这里吃过饭。我点了一份全餐,但是只吃了一半,食物不但不合胃口,而且还让我食欲尽失,结果当我离开餐馆的时候,已经完全忘了要打电话给伊莱恩这回事。  我继续沿着第八大道走,开始查访时代广场附近的旅馆。现在这种小旅馆的数量比以前少了很多,许多楼房都已经拆除,改建成更大的大楼,大部分的地主都乐得坐收渔利。近年来,市政府为了解决游民问题,提供大量延期偿还的贷款,以协助重建或拆除这些老旧建筑物。  越靠近四十二街的旅馆,大厅里的气氛越显得污秽,走在路上都可以感受到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即使在一些每晚收费五六十元的中级旅馆里,也弥漫着腐败绝望的气味。随着旅馆等级往下降,柜台或橱窗玻璃上张贴的规定也愈来愈多:晚上八点以后不准会客、房内不得烹调、不准携带枪械、长期住宿不得超过二十八天,这是为了避免有人企图成为长期房客,借以获得房租调价的豁免权。  我在那一带逗留了几个钟头,送出不少画像和名片。那些前台的接待员,不是怀着戒心,就是漠不关心,有些甚至集两者之大成。最后等我终于走到港务局公交总站的时候,那里每一个人在我看来,都像是吸食毒品的瘾君子。如果莫特利待在这种地方的话,我又何必花力气把他从这里揪出来?我只需要袖手旁观,这个城市自然会毁了他。  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拨通伊莱恩的号码。听到是我之后,伊莱恩关掉答录机,拿起话筒。“我昨天回家时已经很晚了,”我说,“所以没有打给你。”  “没关系,我很早就上床了,睡得跟猪一样。”  “你大概很累,这一觉正合你的需要。”  “也许吧。”对话中断了一会儿,她说,“你送的花很漂亮。”  我保持平静的口气,“是吗?”  “是啊,我觉得那就好比自己煮的汤一样,第二天的味道更好。”  对街两个年轻人斜靠在一家军需用品店的铁卷门边,不时观察街上情势,偶尔瞄我几眼。我说:“我想过去。”  “好啊。给我一个钟头好吗?”  “我就知道。”  她笑,“不过,你听起来不像很高兴的样子。好吧,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五分,你可不可以一点钟到,或者晚一点也可以。这样可以吗?”  “没问题。”  我挂上电话,对街那两个男孩仍然盯着我瞧。我突然很想冲过去,问他们到底在看什么,那只会自己替自己找麻烦,但我还是很想那么做。  我最后还是转身走开。走了约半条街远之后,我回过头看他们。他们还待在同样的地方,并没有移动的迹象。  或许,他们根本不是在注意我。  我遵照伊莱恩的指示,等了一个小时又十五分钟。大半的时间,我就像第八街那两个无聊小伙子一样,埋伏在伊莱恩公寓对街一栋大楼的门口,窥伺着大街。来来去去的人里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也许在找莫特利吧,但是他没有出现。  一直等到一点整,我才走到伊莱恩的住处,向门房表明身分。他拨了对讲机,把话筒交给我。她问我画像是谁画的,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停了一会儿才说,是加林德兹。我把话筒交还给门房,让她告诉门房我可以上楼。上去之后,敲了门,她从门上的窥镜孔确认是我,才打开所有的门锁。  “对不起,”她说,“这些程序大概很可笑。”  “没关系。”我走到茶几旁,花朵绚烂的色彩和室内黑白装潢恰成对比。我只认得其中几朵,有一些外国的品种,天堂鸟和蕨类。我猜这一把花起码价值七十五元。  她靠过来,亲了我一下,身上穿了一件黄色的丝质上衣,黑色的宽管裤,光着脚。她说:“你看我说得没错吧?这些花比昨天还漂亮。”  “随你怎么说。”  “有些花苞开了,我想,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今天比较美。”然后,她大概发现我的口气不太对劲,看着我,问我发生什么事。  “这束花不是我买的。”我说。  “你选的花不是这些吗?”  “我没有送你花,伊莱恩。”  她很快就会意过来。我看着她的脸,感觉到她心情的变化。她说:“天哪。你不是在开玩笑吧,马修?”  “当然不是。”  “上面没有留言。但我压根儿也没想到,竟然不是你送的。我昨天还打过电话向你道谢,记得吗?”  “你没有提到花。”  “没有吗?”  “没有特别提到,你只是谢谢我的浪漫。”  “你以为我指的是什么?”  “不知道,那时候我有点迷迷糊糊的,正在电视机前打瞌睡。我以为你是指我们前天晚上在一起的事。”  “我是啊,”她说,“有一点这个意思。我心里把花和那晚的事都联想在一起。”  “没卡片吗?”  “当然没有。我想,你一定认为不需要卡片,我也会知道是谁送的。我的确想到是你,但是——”  “但不是我。”  “显然不是。”先前听到这消息时苍白的脸色,现在已经恢复正常,她说,“我有点没办法接受这事实。一整天以来,我都沉浸在这束花所带来的幸福感中,而现在却发现,花不是你送的。是他送的吧,对不对?”  “除非还有别人会送花给你。”------------有任何线索吗?------------  她摇头,“我想,我的男性朋友们不会送花给我。天哪,我真想把它扔出窗外。”  “这还是十分钟前的那束花。”  “我知道,可是……”  “我什么时候打电话给你的?大概五点?”  “差不多。”  “大约比那早一、两个小时吧。”  “谁送来的?”  “我不知道。”  “花店的小弟吗?记不记得花店的名字?包装上有任何线索吗?”  她摇头否认,“没有人送来。”  “什么意思?它们总不会自动出现在你门口吧?”  “就是这样啊。”  “你打开门,然后这些花就放在那里?”  “差不多。那时我恰好有一个访客,我开门让他进来,然后他就把花交给我。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他送的。但又觉得不可能,接着他告诉我,他到这里的时候,花就已经在门口的布垫上。那时,我立刻认为是你送的。”  “你觉得我会把花放在门口,然后走人?”  “我想你可能是叫人送来的。我之前在洗澡,大概没有听到门铃。所以花店的人就把花留在那儿。还有可能他是交给门房,门房以为没有人在,就把花放在门口。”她伸手放在我的手臂上。“老实说,”她说,“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很感动,很吃惊。”  “因为我送花而感动?”  “是的。”  “我希望这些花真的是我送的。”  “噢,马修,我无意——”  “我真这么希望。不可否认,这些花真的很美。我刚才应该闭嘴,让你以为是我送的。”  “你这样想吗?”  “是啊,送花的确是很浪漫的事。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有人说鲜花能够赢得美人心。”  她的脸色转为柔和,双手圈着我的腰。“噢,亲爱的,”她说,“你觉得你需要对我用鲜花攻势吗?”  后来我们在静默中并肩依偎了一会儿,没有睡着,也不完全清醒。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轻声笑了起来。显然音量不够低,因为她接着便问我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我说:“素食者。”  “什么?噢。”她转身面对我,张开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完全不吃荤的人,”她说,“时间久了,会有维他命B12不足的问题。”  “很严重吗?”  “会造成致命的贫血症。”  “听起来好像很糟糕。”  “是啊,会致命的。”  “真的?”  “他们是这样说的。”  “你可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吧?”我说,“严格的素食习惯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吗?”  “就我所知确实如此。”  “难道不能从乳制品中摄取B12吗?”  “应该可以吧。”  “你不吃乳制品的吗?我记得冰箱里有牛奶和优酪乳。”  她点头。“我吃乳制品,”她说,“人可以从乳类制品中补充B12。我想,小心一点总是比较保险,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想也是。”  “何必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没有人会想得到致命的贫血症。”  “而且,一盎斯就可以预防——”  “不只一盎斯而已,”她说,“应该比那多一点,大约一汤匙的份量吧。”  我一定又睡着了。醒来时,我发现只剩我一人独自瘫在床上,浴室里传出莲蓬头的水流声。过了几分钟,她从浴室出来,围一条毛巾。接着我也冲了澡,擦干身体,穿好衣服。回到客厅时,咖啡已经准备好了,还有一盘切好的生菜,和一盘切块奶酪。我在餐桌旁坐了下来,用手拿奶酪吃。午后和煦的阳光里,浓郁的花香充满整个屋内。  我说:“那个把花送到你手上的人。”  “怎么样?”  “他是谁?”  “一个男人。”  “如果是莫特利派他送花给你,那就是一条线索。”  “他不可能。”  “你怎么这么肯定?”  她摇头说道:“相信我,不可能的,这个人已经好几年了。”  “他刚巧经过这里?”  “我们约好的。”  “什么约会?”  “我的老天哪,”她说,“你以为会是什么样的约会?他来和我讨论一个钟头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吗?”  “他是你的客人?”------------我会有什么问题?------------  “那当然。”她严厉地看着我,“有问题吗?”  “我会有什么问题?”  “我不知道,有吗?”  “没有。”  “这是我的职业,”她说,“我靠这行生意为生也不是什么新闻。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就已经干这行了。”  “我知道。”  “那么为什么我觉得你对这件事有意见?”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是以为——”  “什么?”  “嗯,以为最近这段时间你都没有做生意。”  “没错。”  “这样啊。”  “我的确没有,马修。我没有接任何旅馆的生意,还拒绝了好几个常客,更别提让新客人上门来。昨天下午来的这家伙已经是多年的固定客户,每个月总有一两个星期六会来找我。他不会有问题,我为什么不能让他来?”  “没错。”  “那么,你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女人也得赚钱才能过活,不是吗?”  “马修——”  “得多存点钱,多买几栋房子,是不是?”  “你没有权利说这种话。”  “什么话?”  “你没权利。”  “对不起。”我说话的同时拿起一片奶酪。这算是乳制品,维他命B12的来源,于是我又把它放回盘子里。  我说:“早上我打电话过来的时候,”  “怎么样?”  “你不让我立刻过来。”  “我要你给我一个钟头。”  “应该是一个钟头又十五分钟。”  “随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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