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41

不,这只是我的错觉,因为两边带点青色的河岸正在向我迅速逼近,连浑浊发黄的、泥泞的、湿漉漉的河岸也清晰可见了。  在这条大河中间,停泊着许多一动也不动的下了锚的桅船;那些总是在自己后面留下一条长长的黑色烟带的汽船和拖轮,它们突突地在这些停着的桅船中间穿来穿去;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条大河竟被那么多船、那么多帆、挤得那么满满的!如果说加龙河曾经使我感到吃惊,那么泰晤士河却使我赞叹不已。在几艘看去象是准备起锚的桅船上,水手们在绳梯上跑来跑去;从远处看,桅杆上的绳梯细得象蜘蛛网一般。  我们乘的这条船,它在自己后面的黄色水面上留下了一条翻滚着泡沫的航迹,那上面飘浮着各种残骸碎片,有木板、短木头、胀得鼓鼓的动物尸体、绞成一团团的干草和漂来荡去的杂草。不时地,总会有一只我叫不出名字的飞鸟平展双翅在这些漂流物上面俯冲掠过,接着它就尖叫一声,腾空而起,嘴里叼着它刚抢到手的食物,直冲云霄。  马西亚为什么要睡觉呢?他现在醒着该多好,这不就是值得一看的妙不可言的景色吗?  随着我们的汽轮向河的上游驶去,景色变得愈来愈新奇、愈来愈好看了;已经不止是帆船和汽轮在吸引你,使你的眼睛盯住它们不放,现在更出现了三帆船、乌黑的运煤船和从老远的国家开来的大火轮;最有趣的是那些载运麦秸和柴禾的小船,看去就象是场院里的干草垛,它们在水面上缓缓地移动着,遇上漩涡,这些红的、白的、黑的大草垛便在河中心打着旋,转着圈子。但是,尤其使你大饱眼福的,是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两边岸上的东西,现在已全都进入你的视线以内,连它们的细微部分你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啊,河边上的那些油漆过的、色彩夺目的房子,绿色的牧场,从未被截枝刀碰过一次的古老大树;还有,沿着航路,不管这里或那里,到处都有的那种架设在黑色淤泥上的、通向河边的、供上人上货用的栈桥以及和它们作伴的那些水位标杆和裹着一层苔衣、呈暗绿色的糊糊糊的系缆木桩。  我睁大着眼睛,出神地看着,心头只有赞叹和惊羡,此外什么也不想。就这样,我一个人痴痴呆呆地待了很长一段时间。  但是,就在这段时间里,泰晤士河两畔的房子已经一幢挨着一幢紧紧地接上了,在河的两岸各出现了一条红色的长长的行列。这时,天色转了,变得阴暗起来,天空出现一层由烟和雾掺和后形成的屏障,在这层屏障里,究竟是雾还是烟更多些,这是谁也无法知道的。接着,大树、牲畜、牧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全都不见了,现在拔地而起的是一根根矗得老高的桅杆,这是一座桅杆的森林。莫非牧场成了锚地,这么多桅船都停泊在那上面了。  我再也按捺不住了,必须马上去找马西亚,我冲下“了望台”,马西亚还在老地方,他醒着,不再是萎靡不振的样子,晕船的感觉已经过去,他一跃而起,和我一起爬上了木箱,他揉着眼睛,注视着眼前那一片桅杆的奇景,他同我一样,也感到惊羡不止,现在可以看得更清楚了,从牧场那边流进泰晤士河的各条小运河里,也同样都挤满了各种各样的船只。  可惜的是,烟雾变得更加浓密了,人们只能断断续续地看到一些近处的东西,船越是往前开去,看出去越感觉到模糊。  汽轮终于减速了,机器接着停了下来,缆绳被扔到了岸上。伦敦到了。我们夹在人群中下船,人们看看我们,但不会有谁来同我们说话,这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是些完全陌生的人。  “我的小马西亚,该是用你英语的时候了。”  马西亚片刻也不犹豫,信心十足地走到一个长着棕红色胡子的胖子身旁,把帽子拿在手上,彬彬有礼地问他去格林广场的路。  我似乎觉得马西亚花了很长时间一直在向这个胖子解释,胖子也似乎有好几次要马西亚重复几个同样的字或几句同样的话.当然,我是不愿意怀疑我的好朋友的英语程度的。  马西亚终于回来了。  “很容易,”他说,“只要沿着泰晤士河走就行了。我们可以顺着沿河马路走。”  然而,伦敦是没有沿河马路的,起码在那个时代还没有,房屋都是迳直建筑在大河的边边上的,我们只好沿着那些看来最象是沿河马路的临河小街走去。  这些小街都很阴暗,满是泥泞,街心里摆满了车子、木箱和各种大包小包的东西,我们想要在这些不断出现的障碍物中间成功地穿过去是不很容易的,我用一条绳子拴着卡比,让它跟着我;这时候,虽还只是下午一点钟,商店里却都已经点上了煤气灯,天空飘落着煤灰的细属和污黑的烟炱。  伦敦是这副模样,它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感受同泰晤士河所引起的当然完全不一样。  我们往前走着,马西亚不时地向人打听我们是不是离林肯小旅馆还很远;这一回。他问罢后对我说,人家告诉他,在我们所走的这条马路上,前面横着一座大门,只要穿过大门,离目的地就不远了。老实说,我感到有点奇怪,我怀疑他是不是听错了,但我又不便明说。  他一点儿也没有听错,我们果然来到了一座跨街的虽说不是大门但和大门也差不多的、有着两扇侧门的大拱廊前面,这就是伦敦的巴尔礼拜堂。在那里,我们又重新问路,人们说只要向右据个弯就到了。  现在,我们已经离开了车来人往、闹闹嚷嚷的大街,来到了一些互相交错的寂静的小街小巷中间,我们从这条小街转到那条小巷,就象在原地转着圈子似的,并没有前进多少,很有点象进入了一座迷官。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正当我们认为已经迷了路的时候,突然,我们发现自己是在一座有着许多坟墓的小墓地跟前,墓碑全是黑的,黑得象涂上了炭黑或黑色鞋油似的,这就是格林广场。  当马西亚向一个过路的人影问路的时候,我当时的眼睛已经模糊,我的心口憋得透不过气来,我发抖,我停了下来,极力稳住自己的狂跳的心。  后来,马西亚带着我走了一段路,我们在一块铜牌面前停了下来,铜牌上刻着两个名字:格莱斯和伽雷。  马西亚走上前去要拉门铃,我连忙拦住了他。  “你怎么啦?”他问我,“你的脸色这么苍白。”  “等一等,让我定一定神。”  他拉响了门铃,我们进屋了。  我当时心慌意乱,无法看清楚我周围的一切。我们好象是走进了一间办公室,看到在几盏嘶嘶叫着的煤气灯的灯光下,有两三个人正俯身在办公桌上埋头写字。  马西亚向其中的一个人讲了几句话,当然,我事先早已要求他担承这次谈话的任务,我在他的说话中,听到他几次重复“小男孩”①、“家庭”②、“巴伯兰”这几个字。我明白他是在解释,说我就是我的家庭委托巴伯兰寻找的那个小男孩。    ①② 原文都是英语。  巴伯兰这个名字产生了效果,屋里的人都拾起头来看我们了,那个和马西亚对话的人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间。  我们走进一间堆满书籍和纸张的房间。有一位先生坐在办公桌前,另一位穿着袍子、戴着假发的先生站着,站着的那位先生手里拿着好几个卷宗,正和坐着的那一位在说话。  送我们进来的那个人简单地把我们介绍了一下,两位先生的四只眼睛就同时把我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你们中间谁是巴伯兰养大的?”坐着的先生用法文问。  听见他讲法语,我一下子就感到放心了,向前走了一步,我回答:  “是我,先生。”  “巴伯兰在哪儿?”  “他死了。”  两位先生马上相互看了一眼,戴假发的那位就抱着他的卷宗出去了。  “那你们是怎样来到这里的?”从一开始就是由他问话的那位先生继续问下去。  “我们用腿走到布洛涅,从布洛涅乘船到伦敦,我们刚下船。”  “巴伯兰给您钱了吗?”  “我们没有见到巴伯兰。”  “那你们怎么会知道应该到这里来找我们?”  我尽可能简要地讲述了他要我回答的问题。  其实我也有几个问题急着要向他提出来,其中一个问题已经几次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人家不让我有这个时间。  人家现在等着要我讲清楚:我是怎样由巴伯兰养大、又怎样被这个人卖给了维泰利斯,在这个主人死后我又怎样被阿根家收留和阿根老爹又怎样被送进监狱吃债务官司,最后我又怎样重操旧业、当上了流浪歌手和卖艺人。  我讲的时候,那位先生做着记录。他用一种使我感到窘迫的眼神瞧着我。应该说,他的面孔是冷酷的,微笑中隐藏某些狡诈的东西。  “这个孩子是谁?”他用铁笔尖指着马西亚问,好象要用一支箭把他射穿一样。  “是我的朋友、同伴、兄弟。”  “很好。是在马路上流浪的时候结交上的,对吗?”  “他是我最亲密、最真挚友爱的兄弟。”  “哦!我并不怀疑。”  我认为现在该是我提出那个从我们对话开始时就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问题的时候了。  “先生,我的家是在英国吗?”  “当然,还在伦敦,至少在目前是这样。”  “我就能见到吗?”  “不用等多久,您很快就会见到了,我派人带您去。”  他拉响了铃。  “对不起,先生,我还有一句话要问,我有父亲吗?”  我差一点说不出这个字眼。  “不但有一个父亲,还有母亲和兄弟姐妹呢。”  “啊!先生!”  门打开了,打断了正从我心头倾泻出来的激情,我只是用满含泪水的眼睛看着马西亚。  先生用英语和进来的人说了几句话,我相信他是要那个人带着我们去。  我站了起来。  “喔,我差点忘了,”先生说,“您姓德里斯科尔,这是您父亲的姓。”  尽管他面目可憎,我相信,如果他肯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跳起来去搂他的脖子的,可是,他用手给我们指了指门,我们就出去了。第十三章 德里斯科尔一家  带我去父母家里的那个办事员,是个干瘪小老头,皮肤皱缩,一脸皱纹,穿一身磨损得发亮的黑色衣服,打一条自领带。当我们走出门口来到街上的时候,他急不可待地、甚至有点象发神经病似的拼命地握他的两只手,还使劲掰他的手指关节和腕关节,让它们发出格格的响声;他又非常用力地抖动、摔踢他的两条腿,好象有意要把脚上的后跟已经穿坏的靴子踢到天上去一样;他还仰起鼻子前空中深深地吸了好几口雾气,象一个被长期关在监牢里的人,现在被释放了出来,正在由衷地感谢天主所赐的真福。  “他觉得这里的空气很好闻!”马西亚用意大利语对我说。  老头儿瞪了我们一眼,他不同我们说话,只是向我们发出“嘬嘬”的声音,就象人们向一条狗示意一样,意思是要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免得走丢了。  我们很快来到一条挤满车辆的大街,他拦住一辆驶过的街车,这是一辆有车厢的双轮马车,但那个车夫却不象通常那样坐在马屁股后面的驭座上,而是立着、笔直地高高地站立在车厢的后面,他的背后是临空没有依托的;他站得比车厢的顶盖高出许多,以致那个车盖就成了摆在他面前供他放手的桌子了。他居高临下,握着两根长长的缰绳,通过车厢顶盖,遥遥地驾驭着前面驾车的马匹。这种希罕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后来才知道,它的名称叫卡普①。    ① 卡普:英国的一种旧式的有车厢的单马双轮或四轮车。  办事员让我们上了这辆前面敞开的、没有车门的卡普;通过开在车顶上的小窗孔,他和车夫说着话,有好几次提到“贝司纳尔格林”这样一个地名。我想这一定是我父母居住的那个区的区名。我知道英文“格林”是绿色的意思,它使我产生了一种想法,认为这个区一定栽满了各种好看的树木;那么,我住进去以后,它一定会使我感到惬意和称心;这个区想必同我们刚到达伦敦时看到的那些阴暗、可怜、糟糕透顶的街道是完全不一样的。住在一个大都市里,尤其是住在这个大都市里的一大片绿油油的树木中的一幢宅子里,那肯定是了不起的。  给我们带路的人同马车夫之间出现了争执,争执的时间还相当长。有时是这一个人抬头伸长着脖子,冲着小窗孔作出各种解释;有时是另一个人似乎要从他站着的位置上一下子钻进小窗孔里来申明他根本不知道对方问他的事情。  马西亚和我,我们紧紧挤在车座的角落里,卡比趴在我们两个人的腿中间。我听了他们的对话,对自己说,一个车夫连贝司纳尔格林这样漂亮的地方也不认识,这确实使人吃惊。要不,伦敦一定有着许多绿化区,因为相同的地方多了,就容易把它们的名字弄错;但这不同样也很叫人吃惊吗?因为根据我们所看到的,我倒宁肯相信整个伦敦都黑得如同烟囱里的烟炱。  我们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随后驰进狭窄的街道,接着又回到宽阔的马路上。但是我们的马车是被如此浓密的大雾包围着,车窗外面的东西,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天气开始变冷了,我们感到呼吸困难,憋得有点透不过气来。我说的“我们”,指的是马西亚和我,因为我们的向导正好相反,他显得很惬意,不管天气怎样,他总是在用力地呼吸;他用鼻子吸气的时候,连嘴巴也张得大大的,看去他是急于要在他的肺库里储存越多越好的空气;另外。他还在继续做着掰手指头和伸腿、踢腿的动作。难道他好几年都没有动弹过和呼吸过了吗?  一想到只要再过一会儿功夫,也许只要再过几秒钟,我就要拥抱我的亲人,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了,这种想法使我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非常急躁和异乎寻常的兴奋情绪,然而我还是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对自己说,应该看看我们正在穿越的这个城市,这不就是我的家乡、我的祖国吗?  但是,尽管我把眼睛睁得很大,其结果还是没用,因为除了在浓雾中燃烧着的瓦斯灯所发出的红色亮光外,我几乎什么也看不见。车外的大雾,厚得象天上滚动的云块,稠得象烟囱里冒出来的浓烟,我们已经连从对面驰来的车辆的车灯也看不见了。我只感到我们坐的这辆卡普在时不时地紧急刹车,很明显,它随时都有可能碰着或者压着街上的拥挤的人流。  我们一直在奔跑着。从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里出来已经很久了,我心想,这就证明我父母是住在乡下,也许我们很快就要离开狭窄的街道在田野上奔驰了。  我和马西亚手拉着手。当我想到很快就要见到我父母的时候,我把他的手捏得紧紧的,我感到有必要对他说明;我现在是、而且永远是他的朋友。  我们不但没有到乡下去,反而走进了更狭窄的小街,我们听到了火车尖厉的鸣笛声。  于是我让马西亚问向导,我们是否很快就要到家了,马西亚的回答是令人失望的。他说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的办事员讲,他从未到过这个贼窝。也许是马西亚弄错了,他没有听懂人家的回答。不过马西亚坚持说,办事员用的那个英文字“西埃夫”①,法语的意思正好是“小偷”;他认为这是不用怀疑的,他决没有弄错。我一时真有些困惑不解,心里想:向导这样害怕小偷,那正好说明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乡下。“格林”这个字是在“贝司纳尔”的后面,正好符合那里有着一片树林或草地。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马西亚。一个向导害怕小偷,使我感到非常可笑,没有出过城的人有多蠢!    ① 原文是英文“贼”字,译文是谐音。  然而没有任何显示乡村就要出现的迹象,但这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英国本来就是一个叫作伦敦的污泥和石头的城市①。谁说不是呢,现在污泥溅满了我们的车子,一块块黑泥一直溅到我们身上;一股股恶臭的气味从四面八方把我笼罩起来也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这一切都表明我们是在一个肮脏的城区,很可能这是到达贝司纳尔格林草地的最后一个区。但我又感到我们好象在原地转悠,车夫还不时放慢速度,似乎连他也弄不清到了什么地方。果然,他一下子把车子停了下来,我们车顶上的小窗孔打开了。    ① 在原文中这段话较费解。这是作者描写的雷米当时的心理。雷米年幼无知,当时又处在极度慌张迷惑的心理状态中,他先把贝司纳尔格林这个地名拆开来理解,成了贝司纳尔树林或贝司纳尔草地;现在他在自我安慰中把英吉利这个词按法文“昂格勒坦尔”一词拆开来,法文称英国为“昂格勒坦尔”(这里是中文谐音),这个词的前半部“昂格勒”(谐音,下同),在法文中作“角”或“隅”的意思讲,因而可作“一小块地方”去理解;这个词的后半部“坦尔”,在法文中为“土地”,因而可作石头和泥土去理解。把两部分加在一起,成了石头和泥土的一角,或泥土和石头的一隅之地。于是,雷米认为英国比伦敦大不了多少,伦敦基本上就是英国;无论是英国还是伦敦,无非都是石头和泥土的城市。作者这样描写,是表明孩子式的无知和孩子式的思想混乱。  一场对话,或者说一场争论开始了。马西亚对我说,按照他的理解,我们的车夫不愿意再向更远的地方走去了,因为他不认识路;车夫要求向导给他指出去贝司纳尔格林的方向,而向导的回答还是“我不知道这个贼窝在什么地方”。现在“贼”这个英文字,连我也听得一清二楚了。  但是,我认为他们指的并不是贝司纳尔格林区。  争吵继续通过小窗孔进行下去,车夫和向导彼此都以同等程度的火气从这个不大的窟窿里向对方送去有来有往的责问和反驳。  最后,向导把车钱付给了嘀嘀咕咕的马车夫,他跳下卡普,又一次对我们发出“嘬嘬”的示意声,很明显,该轮到我们下车了。  我们在浓雾中来到一条满是泥浆的街道,有一间灯火辉煌的店铺,里面的瓦斯灯的灯光,通过镜子、镀金器皿和多棱玻璃砖酒瓶的反射,透过雾障,一直照射到街上阴沟旁的水潭里。这是一家小酒店,但是为了让它体面些,可以象英国人那样叫它“豪华的酒家”①,也可以简单一点叫它“金宫”,也就是说,这是一家卖杜松子酒②的酒店。当然,它也卖其他各种烧酒;只要是烧酒,杜松子酒也一样,都离不开以粮食或甜菜为原料的酒精。    ① 豪华的酒家:英俚称卖杜松子酒的小酒店为“豪华的酒家”或“金宫”。杜松子酒的英语译音为“金”,在我国称“金酒”。是烈性酒。  ② 原文为刺柏子酒,在译文中为了和金酒统一,改泽为杜松子酒。  “嘬嘬,嘬嘬!”我们的向导又发出了这个声音。  我们和他一起走进了这间“豪华的酒店”。我们刚才还认为这里是个穷人区,其实是大错特错了。店堂里到处都是镜子和镀金器皿,酒柜是银色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豪华的排场。但是那些坐在酒柜前或者肩靠在墙壁和酒桶上喝酒的人,却都衣衫褴褛,有几个人的脚上甚至连鞋子也没有,他们肯定不久前还光着脚在垃圾和污泥中走过路,因为那一只只光脚上都好象有着一层厚厚的、乌漆墨黑的、还没有擦干的黑鞋油。  在漂亮的银色柜台上,我们的向导要了一杯香味醇厚的白甜酒。这个刚才贪婪地吸着雾气的人,现在又贪婪地将这一杯甜酒,只一口就喝干了;于是他开始和袖子卷到肘上为他倒酒的那个人攀谈起来。  他是在问路,这是很明显的,我没有必要再去问马西亚。  我们又跟在向导后面上路了。现在街道变得更加狭窄,因而尽管有雾,两旁的屋子也还能看清楚;我们头顶上有很多绳子,它们从这边的屋子被拉到那边的屋子,上面挂满衣服和破烂,这肯定不是为了要晒干它们才晾上去的。  我们在哪儿呢?我开始不安了。马西亚不时看看我,但他什么也不问。  我们先进入一条小巷,然后来到一个院子,又穿过这个院子进入另一条小巷;这里的房子比你在法国最贫穷的乡村所能看到的还要破旧,很多是用木板钉的,象车棚或牛栏;然而这又的的确确都是些住家。头上没有帽子也不包头巾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在这一家或那一家的门口挤进去挤出来。  当我们借着微弱的亮光能较为清晰地看一看我们周围的时候,我发现这些女人脸上都没有一丝血色,亚麻色的黄头发技在肩上,孩子们几乎都光着身子,只是背上还挂些破布条似的东西。在一条小巷中间,我们还发现有几只猪在死水潭里乱拱,发出一股令人恶心的臭气。  我们的向导很快停了下来,他肯定是迷路了。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身穿紧身蓝色礼服、头戴漆皮帽的人向我们走了过来,他的袖口上有一圈黑白饰带,腰带上挂着手枪枪套。这是警察,用英国人的叫法,他们是“警察局的人”①。  一场谈话又开始了。不一会儿,我们跟在警察后面上了路;我们穿过了一些小街、几个院子和弯弯曲曲的街道,我仿佛觉得周围的房子都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样子。    ① 原文是英语。  我们终于在一个院子里停了下来,院子中央有一个水塘。  “这里就是红狮院”,②警察说。    ② 原文是英语。  这个名字我已听到过几次了,马西亚曾对我说过这三个字的意思。  我们为什么要停下来?这里不可能就是贝司纳尔格林,我的父母难道就住在这个院子里?可是……  我没有时间去琢磨在我不安的头脑里所产生的这些问题,警察敲了敲用木板钉成的牛栏一样的门,向导谢了谢他,这样,我们算是到了。  马西亚没有放开我的手,他紧紧地握着,我也紧紧握着他的手。我们两个都知道彼此心里在想什么,搅得我心神不定的忧虑也同样在折磨他。  我是那样的心慌意乱,连警察敲过的门是怎样在我们面前打开的都不太清楚了。我们走进一间空空荡荡的房间,里面点着一盏灯,炉算上燃着煤火;这时候,我的神志又恢复清醒了。  在炉火前面,有一张草编的安乐椅,它的式样有点象那种供圣像的木龛,那上面坐着一个头上戴顶黑色软帽的白胡子老人,他象尊雕像,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另外有一男一女面对面地坐在一张桌子的两头,男的有四十岁上下,穿一身灰丝绒服装,他的面孔显得聪明而冷酷;女的比他要年轻五、六岁,一头金发垂在一块交叉系在胸前的黑白方格披肩上,她的眼睛呆滞无神,在她的应该说是很漂亮的面容上显出一种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冷漠的表情,至于她的姿态,那也同样显得无精打采。屋里还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都是一式金黄色头发,就象他们母亲的亚麻色金发一样;最大的男孩看去有十一、二岁,最小的女孩刚只三岁样子,她正在地上蹒跚地学步。  以上这一切,在我们的向导,那位格莱斯和伽雷事务所的办事员,他还没有把话说完之前,我只瞥了一眼,便全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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