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简·奥斯丁和她的《诺桑觉寺》 简·奥斯丁于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在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文顿村。她的父亲乔治·奥斯丁是当地两个教区的主管牧师,靠着两份牧师俸禄,加上招收学生之所得,养活一家九口人。简·奥斯丁的母亲出身于一个有背景的家庭,因而即使当奥斯丁家陷入逆境时,家里仍然维持着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 乔治.奥斯丁夫妇一共生有八个孩子,六男二女,简·奥斯丁排行第七。简·奥斯丁的大哥詹姆斯上过牛津大学,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教区长职位。二哥乔治因为有病,由专人护理着,始终不得与家人团聚。三哥爱德华从小过继给一位无子女的亲戚,但对骨肉同胞一直情同手足。四哥亨利也上过牛津大学,后来成为简·奥斯丁与出版商的联系人。简·奥斯丁的姐姐卡桑德拉比简·奥斯丁大三岁,和简·奥斯丁一样终身未嫁,是简·奥斯丁的忠实伴侣。 简·奥斯丁的五哥弗朗西斯和弟弟查尔斯参加了英国海军,最后都被晋升为海军将领。 奥斯丁家从未给两位小姐请过家庭教师,也未让她们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简·奥斯丁六岁的时候,曾随姐姐上过牛津女子寄宿学校,不过那不是因为她想念书,而是因为她离不开姐姐。(乔治·奥斯丁太太曾说:“要是有人下令砍掉卡桑德拉的脑袋,简·奥斯丁非得和她一起去死不可。”)上学后不久,简·奥斯丁害了一场大病,差一点送了命。病愈后,简·奥斯丁又陪姐姐去雷丁寺院学校念书,九岁时便永远离开了学堂。简·奥斯丁回到家里,在父母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家里那个五百卷藏书的书房,阅读了大量古典文学作品和当代流行小说,渐渐同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简·奥斯丁早在十六岁,就对写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在她那个时代,体面人一般都谴责小说,而女人写小说当然更是犯禁的,于是她只有瞒着外人,偷偷地进行写作。她坐在书房里,把构思好的内容写在一张张小纸条上,一听到外面有人进来,便赶忙把小纸条藏起来。她每写好一部作品,都要先读给家里人听,遵照他们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约在一七九六年至一七九七年,简·奥斯丁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的初稿《第一次印象》,她父亲写信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请求自费出书,结果遭到拒绝。简·奥斯丁并不因此灰心,在以后的两年里,她又接连完成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的初稿。 一八00年十一月,乔治·奥斯丁牧师决定退休,让詹姆斯接替他的职位。次年,简,奥斯丁随父母和姐姐搬到著名的矿泉疗养胜地巴思。就在这年的一次旅行中,简·奥斯丁遇见一位青年枚师,两人几乎一见钟情,当下约定在某地相见。可是当简·奥斯丁来到约会的地点时,等待她的却是一场悲剧:她接到噩耗说,她的情人不幸死去。后来还有一次,简·奥斯丁同姐姐到朋友家去玩,朋友的兄弟向简·奥斯丁求婚,得到了简·奥斯丁的应允。可是到了晚上,简·奥斯丁又改变了主意,第二天便匆匆离开了朋友家。简·奥斯丁虽然终身未婚,但她非常喜爱自己的侄儿侄女,而这些孩子也很喜爱“亲爱的简姑”。 一八0五年,乔治·奥斯丁牧师去世。第二年,他的遗蠕带着两个女儿移居南安普敦,同五儿子弗朗西斯住在一起。三年后,爱德华的妻子在生第十二个孩子时死去,爱德华十分悲痛,便请母亲和两个妹妹住到汉普郡的乔顿。简·奥斯丁在这个幽静的环境里生活了八年,再一次焕发了创作的激情。她一面修改前三部小说,交出版商发表,一面创作新的作品。一八一一年,简·奥斯丁匿名发表了《理智与情感》,获得好评,以后又接连出版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简·奥斯丁恰在声誉鹊起的时候,她的健康突然恶化了。一八一七年,卡桑德拉陪她去温彻斯特疗养,结果医治无效,于七月十八日离别了人问,终年才四十一岁。翌年,《诺桑觉寺》和《劝导》同时问世。 简·奥斯丁生活的时代,英国小说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十八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坛涌现了像菲尔丁、理查森、斯特恩和斯摩莱特这样的现实主义小说大师,可是到了七十年代,这些大师都已离开人世,他们开拓的现实主义传统基本上被一股“新浪漫主义”,思潮所取代。这股“新浪漫主义”思潮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一种是以拉德克利夫夫人为代表的哥特传奇小说。这些作品虽然曾经风靡一时,但是终因带有明显的感伤、神奇色彩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正由于有这种作品充斤市场,英国小说自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至十九世纪头十年,四十年间没有产生什么重要作品。从一八一一年起,简·奥斯丁相继发表了六部小说,这些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新浪漫主义”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在英国文学史上,简·奥斯丁不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本身又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被人们誉为“无与伦比的简·奥斯丁”。 我们这里介绍的《诺桑觉寺》属于简·奥斯丁的前期作品,初稿写于一七九八—一七九九年,取名《苏姗》。一八O三年,作者对小说作了修改,并将其卖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但不知为何缘故,小说并未出版。直至作者去世后的第二年,也就是一八一八年,经亨利·奥斯丁斡旋,小说才得以出版。 同作者的其他五部作品一样,《诺桑觉寺》是一部爱情小说。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除了爱情纠纷之外,小说自始至终还贯穿着对哥特小说的嘲讽。因此,这可谓是一部“双主题”小说。 小说女主角凯瑟琳·莫兰是个牧师的女儿,随乡绅艾伦夫妇来到矿泉疗养地巴思,在舞会上遇见并爱上了青年牧师亨利·蒂尔尼。同时,她还碰到了另一位青年约翰·索普。索普误以为凯瑟琳要作艾伦先生的财产继承人,便起了觊觎之心,“打定主意要娶凯瑟琳为妻”。索普生性喜欢吹牛撒谎,他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便向亨利的父亲蒂尔尼将军谎报了莫兰家的财产,蒂尔尼将军信以为真,竭力怂恿儿子去追求凯瑟琳。当他们一家离开巴思时,他还邀请凯瑟琳去诺桑觉寺他们家作客,把她视为自家人。后来,索普追求凯瑟琳的奢望破灭,便恼羞成怒,连忙把以前吹捧莫兰家的话全盘推翻,进而贬损莫兰家,说她家如何贫穷。蒂尔尼将军再次听信谗言,以为莫兰家一贫如洗,气急败坏地把凯瑟琳赶出了家门,并勒令儿子把她忘掉。但是两位青年恋人并没有屈服,他们经过一番周折,终于结为伉俪。显而易见,作者如此描写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是对金钱和门第观念的无情针针砭。 凯瑟琳在巴思期间,正热衷于阅读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哥特小说《尤多尔弗的奥秘》。后来听说将军邀请她到诺桑觉寺作客,她不禁欣喜若狂,心想她终于能到古刹中去,“历历风险”,“尝尝心惊肉跳的滋味”。其实,诺桑觉寺只是座舒适方便的现代化住宅,仅仅保留着旧日古色古香的名称而已。可是凯瑟琳住进来以后,却凭着哥特小说在她头脑中唤起的种种恐怖幻影,在寺里展开了一场荒唐的“冒险”活动。她第一次走进自己的卧房,见到壁炉旁边有只大木箱,便疑心箱里有什么奥秘,胆战心惊地好不容易把箱子打开,不想里面只放着一条白床单!夜里上床前,她猛然发现屋里还有一只大立柜,战战兢兢地搜索了半天,终于在橱柜里找到一卷纸,她如获至宝,以为发现了什么珍贵的手稿,不料熬到天亮一看,竟是一叠洗衣帐单!凯瑟琳碰了两次壁,虽然羞愧满面,但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相反,她那传奇的梦幻还在进一步升级。她参观寺院时,突然“臆测到一种不可言状的恐怖”,时而怀疑蒂尔尼将军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时而怀疑他把妻子监禁在哪间密室里,于是又在寺院里搞起了“侦破”活动。后来,因为让亨利撞见了,听他说明了事实真相,批评了她疑神疑鬼,她才从哥特传奇的梦幻中省悟过来,当即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判断什么或是做什么,全都要十分理智”。在这里,简·奥斯丁给她的女主角打了一剂清醒剂,也着实挖苦了哥特恐怖小说。 顺便应该指出,简·奥斯丁无论对哥特小说还是对感伤小说,都不是全盘否定的。在她看来,这两类小说虽然具有矫揉造作、脱离现实等消极因素,但却一反当时文坛过于严肃的气氛,对于打破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作者在小说第五章离开故事的发展线索,向传统的小说观提出了挑战,使用饱含激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 ……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fin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这既是作者对小说的精辟见解,也是对她本人作品的恰如其分的概括。作者这段义正词严的文字,被后人视为小说家的“独立宣言”。 同作者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诺桑觉寺》也是一部充满幽默情趣的喜剧作品,其幽默情趣不仅见诸对情节的喜剧性处理,而且见诸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凯瑟琳是个幼稚无知的姑娘,艾伦太太作为其保护人,本应处处给以指点才是,可她全然无视作长者的责任,除了自己的穿戴以外,对别的事情概无兴趣。她同索普太太碰到一起时,一个炫耀自己的衣服,一个夸赞自己的女儿,“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索普太太的长女伊莎贝拉是个漂亮的姑娘,但是禀性虚伪,好使心计。她嘴里说“讨厌钱”,心里就想嫁个阔丈夫。她同凯瑟琳的哥哥詹姆斯订婚时,激动得一夜夜地睡不着觉,说什么她“即使掌管着几百万镑,主宰着全世界”,詹姆斯也是她“唯一的选择”。后来,见更有钱的蒂尔尼上尉向她献殷勤时,她又得意忘形地抛弃了詹姆斯。最后,蒂尔尼上尉遗弃了她,她居然有脸写信恳求凯瑟琳,企图与詹姆斯重温旧情。以上这几位女性,加上前面提到的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构成了小说中的滑稽群。比起女主角凯瑟琳来,这些人物尽管着墨不多,但一个个无不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为小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简,奥斯丁写小说,如果说她的最大乐趣是塑造人物,她的拿手好戏则是写对话。她的对话鲜明生动,富有个性,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难怪评论家常拿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比如伊莎贝拉总是爱唱崇尚友谊忠贞爱情的高调,但是话音未落,总要露出心中的隐情。一次,她对凯瑟琳说:“我的要求很低,哪怕是最微薄的收入也够我受用的了。人们要是真心相爱,贫穷本身就是财富。我讨厌豪华的生活。我无论如何也不要住到伦敦。能在偏僻的村镇上有座乡舍,这就够迷人的了。”天花乱坠地表白了一番之后,紧接着又加了个话尾:“里士满附近有几座小巧可爱的别墅。”从乡舍溜到别墅,一语道破了她那爱慕荣华富贵的真情实感。类似这样的绝妙对话在小说里俯拾即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简·奥斯丁的小说,确能使读者从说话看出人物来的。 简·奥斯丁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有谁又嫌它小呢?简·奥斯丁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译者 上卷第01章 凡是在凯瑟琳·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把女儿关在家里。她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女人,她性情平和,而更为了不起的是.她身体健壮。她在凯瑟琳出世之前生过三个儿子。在生凯瑟琳时,人们都担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还是活了下来,接连又生了六个孩子,并且眼看着他们在她身边长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养了十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被人们称作美好的家庭。不过,莫兰家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好称道的,因为这些孩子大都长得很平常。而凯瑟琳多年来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样难看。她细瘦个儿,笨里笨气的,皮肤灰里透黄,不见血色;头发又黑又直,五官粗粝。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样不适宜作女主角。她对男孩子玩的游戏样样都喜爱。她非但不喜欢布娃娃,就连那些比较适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儿爱好,诸如养个睡鼠。喂只金丝雀,浇浇玫瑰花,她都觉得远远没有打板球来得有趣。确实,她不喜欢花园、偶尔采几朵花,那多半是出于好淘气,至少别人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她专采那些不准采的花。她就是这个脾气。她的资质也同样很特别。无论什么东西,不教就学不会,弄不懂,有时即使教过了,她也学不会,因为她往往心不在焉,时而还笨头笨脑的。她母亲花了三个月工夫,才教她背会了一首诗《乞丐请愿歌》,结果还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凯瑟琳并非总是很笨.决非如此。《兔子和朋友》这个寓言,她比英格兰哪个姑娘学得都快。她母亲希望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认准自己会喜欢音乐,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无人问津的旧琴,于是她从八岁起便开始学习音乐。没想她学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兰太太对女儿们力不从心或是不感兴趣的事情从不勉强.因此她让凯瑟琳半途而废了。辞退音乐教师那天,是凯瑟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并不特别喜爱绘画,不过,每逢能从母亲那儿要来一只信封。或是随便抓到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纸头,她就信笔画起来,什么房子啦,树啦。母鸡和雏鸡啦,画来画去全上一全模样。她父亲教她写字和算术。母亲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门都学不好,一有机会便逃避上课。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怪人!十岁的年纪亦表现得如此放纵不羁。可她既没坏心眼,也没坏脾气,很少固执己见,难得与人争吵,对弟弟妹妹十分宽和.很少欺侮他们。此外,她喜欢吵闹和撒野,不愿关在家里,不爱清洁,天下的事情她最爱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绿茵坡上往下打滚。凯瑟琳·莫兰十岁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到了十五岁,她渐渐有了姿色,卷起了头发,对舞会也产生了渴望。她的肤色变得好看了,脸蛋儿也变得丰满起来,因而五官显得十分柔和。她的眼睛更有生气,身段更加惹人注目。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脏里脏气了,而是讲究起服饰来,人越长得漂亮,就越于净利落。如今,她有时能听到父母夸她出落得像个人样了,“凯瑟琳这丫头越长越好看,今天几乎漂亮起来了。”她耳朵里不时听到这样的赞语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一个女孩子生平十五年来一向相貌平平,乍一听说自己几乎漂亮起来了,那比一个生来就很美丽的少女听到这话要高兴得多。 莫兰太太是个十分贤惠的女人,很希望自己的孩子个个都有出息。可惜她的时间全让分娩和抚养幼小的孩子占去了,自然顾不上几个大女儿,只能让她们自己照管自己。因此,也就难怪凯瑟琳这么个毫无女主角气质的人,在十四岁上居然宁可玩板球、棒球、骑马和四下乱跑,而却不喜欢看书,至少不喜欢看那些知识性的书。假如有这么一些书,里面不包含任何有益的知识,全是些故事情节,读起来用不着动脑筋,这样的书她倒也从不反对看。然而,从十五岁到十七岁,她在培养自己作女主角了。但凡做女主角的,有些书是势必要读的,记住内中的锦言,借以应付瞬息多变的人生,或者用来聊以自慰,而凯瑟琳也把这些书统统读过了。 她从蒲柏那里学会指责这样的人他们到处装出一副假悲伤的样子。 从格雷那里学到他们的芳香白白浪费在荒原从汤姆生那里, 学到的是启迪青年人的思想, 这是桩赏心乐事还从莎士比亚那里学到大量知识,其中有 像空气一样轻的小事, 对于一个嫉妒的人, 也会变成天书一样有力的证据。 还有被我们践踏的一只可怜的甲虫, 它肉体上承受的疼痛, 和一个巨人临死时感到的并无异样。 一个坠入情网的少女,看上去总像是墓碑上刻着的“忍耐”的化身, 在对着悲哀微笑。 她在这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其他方面也获得了巨大的进展。她虽然不会写十四行诗,却下定决心要多念念。她虽然看上去无法当众演奏一支自编的钢琴序曲,让全场的人为之欣喜若狂,但她却能不知疲倦地倾听别人演奏。她最大的缺欠是在画笔上,她不懂得绘画,甚至不想给自己的情人画个侧面像,也好泄露一下天机。她在这方面实在可怜,还达不到一个真正女主角的高度。眼下,她还认识不到自己的缺欠,因为她没有情人可画。 她已经长到十七岁,还不曾见到一个足以使她动情的可爱青年,也不曾使别人为她倾倒过,除了一些很有限度和瞬息即逝的羡慕之外,还不曾使人对她萌发过任何倾慕之心。这着实奇怪!但是,如果找准了原因.事情再怪也总能说个分明。原来,这附近一带没有一个勋爵,甚至连个准男爵都没有。她们相识的人家中,没有哪一家抚养过一个偶然在家门口拣到的弃婴,也没有一个出身不明的青年。凯瑟琳的父亲没有被保护人,教区里的乡绅又无儿无女。 但是,当一位年轻小姐命中注定要做女主角的时候,即使方圆左近有四十户人家从中作梗,也拦她不住。事情的发展,定会给她送来一位男主角。 莫兰一家住在威尔特郡的富勒顿村,村镇一带的产业大部分归一位艾伦先生所有。艾伦先生听了医生的嘱咐,准备去巴思疗养痛风病。他的太太是个和悦的女人,很喜爱莫兰小姐。她八成知道:如果一位年轻小姐在本村遇不到什么奇缘,那她应该到外地去寻求。于是便约凯瑟琳同去巴思。莫兰夫妇欣然同意,凯瑟琳也满心喜悦。 上卷第02章 我们已经介绍了凯瑟琳·莫兰的姿容和资质。在行将开始的巴思六周之行中,她的姿容和资质就要经受种种艰难险阻的考验。为了让读者对她有个比较明确的认识,免得往后越看越糊涂,也许还要说明:凯瑟琳心肠热切,性情愉悦直爽,没有丝毫的自负与造作。她的举止刚刚消除了少女的忸怩与腼腆。她很讨人喜欢,神色好的时候还很妩媚。和一般的十七岁姑娘一样,她的头脑也是那么蒙昧无知。动身的时刻临近了。莫兰太太是做母亲的,当然应该满腹焦虑才是。亲爱的凯瑟琳就要离家远得,做母亲的唯恐她遭遇不幸。应该忧念丛生,哀伤不已,临别前一两天应该哭得泪人似的。在她房里话别时,她应该凭着自己的老于世故,向女儿提出许多极其紧要,极其实用的忠告。有的贵族和准男爵爱把年轻小姐拉到偏僻的乡舍里,倘若莫兰太太此刻能告诫女儿提防这些人行凶作恶,她那满腹的忧虑必定会松快一点。谁说不是呢?可惜莫兰太大并不了解贵族和准男爵,对他们的恶作剧一无所知,因而丝毫也不疑心女儿会遭到他们的暗算。她的叮咛仅限于以下几点:“我求你,凯瑟琳,晚上从舞厅出来的时候,可要把脖子裹暖和了。我希望你用钱时能记个帐,我特意把这个小帐簿送给你。” 萨利,最好叫萨拉(因为普通绅士家的年轻小姐到了十六岁,有哪个不尽可能改改名字呢?)由于处境的缘故,此时,一准是她姐姐的挚友和知己。可是,值得注意的是,她既没坚持让凯瑟琳每天都给她写封信,也没硬要她答应把每一个新朋友的人品来信描述描述,或者把巴思可能出现的每一起趣谈详细报导一番。莫兰一家人冷静而适度地处理了与这次重要旅行有关的一切事项。这种态度倒是十分符合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感情,但是并不符合那种优雅的多情善感,不符合一位女主角初次离家远行时,照理总应激起的那种缠绵柔情。她父亲不但没给她开一张随行支取的银行汇票,甚至也没把一张一百镑的钞票塞进她手里,他只给了她十个几尼,答应她不够时再给。 就在这般惨淡的光景中,凯瑟琳辞别家人,登上旅程。一路上一帆风顺,平安无事。既没碰上强盗,又没遇上风暴,也没有因为翻车而幸会男主角。只有一次,艾伦太太担心把木屐丢在旅店里,后来幸而发现这只是一场虚惊。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发生令人惊恐的事情。 他们来到了巴思。凯瑟琳心里不觉急煎煎,乐滋滋的。车子驶近景致优美、引人入胜的城郊,以及后来驶过通往旅馆的几条街道时,只见她两眼左顾右盼,东张西望。她来这里是想玩个痛快,她已经感到很痛快了。 他们很快便在普尔蒂尼街的一幢舒适房子里住了下来。 现在应该来介绍一下艾伦太太,以便让读者能够判断:她的行为今后将会如何促成本书中的种种烦恼,可能如何使可怜的凯瑟琳陷入狼狈不堪的境地。究竟是出自她的轻率、粗俗或是嫉妒。还是因为她偷拆了凯瑟琳的信件,诋毁了她的声誉,甚至把她撵出门去。 世上有许多这样的女人,你在同她们的交往中只会感到奇怪:天下居然会有男人喜爱她们,甚至还和她们结为夫妻;艾伦太太便是这样一位女人。她既不美貌,又无才无艺,还缺乏风度。像艾伦先生这样一个洞达世故、通晓情理的人之所以挑中她,全是因为她有上流社会的淑女气派、性情娴静温厚,还喜欢开开玩笑。她和年轻小姐一样,喜欢四处奔走,无所不看,就这点来说、她倒是极其适宜作年轻小姐的社交引介人。她爱好衣着,有个完全不足为害的癖好:总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先费了三四天工夫,打听到穿什么衣服最时兴,并且还买到一身顶时髦的衣服,然后才领着我们的女主角踏进社交界。凯瑟琳自己也买了些东西。等这些事情筹措停当,那个事关重大的夜晚来临了,她就要被引进上舞厅啦。最好的理发师给她修剪了头发,她再仔仔细细地穿好衣服。艾伦太太和她的使女看了都说,她打扮得很好看。受到这番鼓励,凯瑟琳便希望自己打人群中穿过时,起码可以不遭到非议。至于说赞赏,真有人赞赏当然可喜,但是她并不抱这个奢望。 艾伦太太磨磨蹭蹭地打扮了半天,致使两人很晚才步入舞厅。眼下正赶上闹季,舞厅里拥挤不堪,两位女士用力挤了进去。却说艾伦先生,他径直奔牌室去了,让两位女士在乱哄哄的人丛中去自寻乐趣。艾伦太太光顾得当心自己的新衣服,也不管她的被保护人是否受得了。打门前的人堆里穿过时,小心翼翼地走得飞快。幸亏凯瑟琳紧贴在她身边,使劲挽住她朋友的胳膊,才算没被那推推搡搡的人群冲散。但是,使她大为惊奇的是,打大厅里穿过决不是摆脱重围的办法,她们越走人群似乎变得越挤。她本来设想,只要一进门,就能很容易地找到座位,舒舒服服地坐下来看人跳舞。谁想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她们虽说经过不懈努力挤到了大厅尽头,但是境况却依然如故,全然看不到跳舞人的身影,只能望见一些女人头上高耸的羽毛。两人继续往前走,看见了一个比较好的地方。她们凭借力气和灵巧,经过进一步努力,终于来到最高一排长凳后面的过道上。这里的人比下面少些,因此莫兰小姐可以通观一下下面的人群,也可以通观一下刚才闯进来时所冒的种种危险。这真是个壮观的景象,莫兰小姐当晚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在舞会上。她很想跳舞,但像这里没有一个她认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艾伦太太只能安慰她几句,时常温声细语地说:“好孩子,你要是能跳跳舞就好了。但愿你能找到个舞伴。”起先,她的年轻朋友很感激她的好意,谁知她这话说得太多了,而且全然不见效果,凯瑟琳终于听腻了,也就不再谢她了。 她们好不容易挤到这里,领受一下高处的宁静,可是好景不长。转眼间,大家都动身去喝茶,她俩只得跟着一道挤出去。凯瑟琳开始觉得有点失望了:她讨厌让人挤来挤去的,而这些人的面孔大多也没有你什么让人感兴趣的地方,再说她同这些人素不相识,因而无法同哪位难友交谈一两句,来减轻困境的烦恼。最后终于来到了茶室,她越发感到找不着伙伴、见不着熟人、没有男人相助的苦恼。艾伦地先生连影儿也见不到。两位女士向四下看了看,找不到更合适的地方,无可奈何地只好在一张桌子的一端坐下来。桌前早已坐好一大帮人,两人在那儿无事可做,除了彼此说说话,也找不到别人交谈。 两人刚一坐定,艾伦大太便庆幸自己没把长裙挤坏。“要是给拉破了,那就糟糕了,”她说,“你说是吧?这纱料子可细啦。老实跟你说吧,我在这大厅里还没见到叫我这么喜欢的料子呢。” “这儿一个熟人也没有,”凯瑟琳低声说道,“可真别扭啊!” “可不是吗,孩子,”艾伦太太泰然自若地答道,“确实别扭。” “我们怎么力呢?同桌的先生女士们似乎在奇怪我们来这儿于什么,好像我们硬是夹进来的。” “是的,像这么回事。真令人难堪。这儿能有一大帮熟人就好了。” “哪怕认识一两个也好啊。那样总有个人好凑凑热闹。” “一点不错,好孩子。我们要是认识什么人,马上就去找他们。斯金纳一家子去年来过,他们要是现在在就好了。” 既然如此,我们是不是是索性走了好?你瞧,这儿连我们的茶具都没有。” “的确是没有。真气人!我看我们最好还是坐着别动,人这么多,非挤得你晕头转向不可。好孩子,我的头发怎么样?有人推了我一下。我怕头发给碰乱了。” “没有,的确没有,看上去很整齐。不过,亲爱的艾伦太太,你在这么多人里当真连一个也不认识?我想你一定认识几个人吧。” “说实话,我谁也不认识。我但愿认识几个人。我真心希望这儿有我一大帮子熟人。那样一来,我就能给你找个舞伴。我真想让你跳跳舞。你瞧,那儿来了个怪模怪样的女人!她穿了一件多古怪的长裙啊!真是件老古董!瞧那后身。” 过了一阵,邻座里有个人请她们喝茶,两人都很感激地接受了,顺便还和那位先生寒暄了几句。整个晚上,这是旁人同她们唯一的一次搭话。直到舞会结束,艾伦先生才过来找她们。 “怎么样,莫兰小姐,”他立即说道,“舞会开得很愉快吧?” “的确很愉快,”莫兰小姐答道,尽管想憋住,但还是打了个大呵欠。 “可惜她没有跳成舞,”艾伦太太说道。“我们要是能给她找个舞伴就好了,我刚才还在说,假使斯金纳一家子不是去年冬天来的。而县今年冬天来的、那该有多好啊。或者。仅使帕里一家子果真像他们说的那样来到这里,那莫兰小姐就可以同乔治·帕里跳舞啦。真遗憾,她一直没有舞伴。” “我希望下次来的时候会好一些,”艾伦先生安慰说。 舞会结束了,人们开始散场。地方一宽敞,余下的人走动起来,也舒畅了。我们的女主角在舞会上还没大显身手,现在可轮到大家注意她,赞美她了。每过五分钟,随着人群的进一步减少,都要给她增加几分显现魅力的机会。许多原来不在她近前的年轻人,现在看见她了。不过,大家看归看,谁也没有为之惊喜若狂,大厅里听不到嘁嘁喳喳的询问声,也听不到有人称她是仙女下凡。然而,凯瑟琳着实迷人,那些人要是见过她三年前那副样子,现在准会觉得她俊俏极了。 不过.确实有人在瞧她,而且是带着几分艳羡之情,因为她亲耳听到两个男子说她是个漂亮姑娘。这些赞语产生了应有的效果:莫兰小姐立刻觉得。这个晚上比她先前感觉的更令人愉快,她那点卑微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她十分感激那两个青年对她发出这简短的赞语甚至连一个名符其实的女主角听说别人写了十五首歌颂她美貌的十四行诗时,也不会像她那样感激不尽。她去乘轿子的时候都很和颜悦色。她对自己受到的那点公众的注目, 已经感到十分满足了。 其实,艾伦太太与凯瑟琳后来的遭遇毫无关系。作者之所以这样说,旨在讽刺哥特传奇小说,因为在哥特传奇小说中,女主角的不幸都是由于姑母等人的嫉妒造成的。上卷第03章 现在,每天上午都有些固定的事情要做:逛逛商店,游览游览城内的一些新鲜地方,到矿泉厅转悠个把钟头,看看这个人望望那个人,可是跟谁也搭不上话。艾伦太太仍然热切希望她在巴思能有许多熟人,但当每天上午都证明她压根儿不认识任何人时,她便要重新絮叨一遍这个希望。她们来到了下舞厅。在这里,我们的女主角还比较幸运。典礼官给她介绍了一位很有绅士派头的年轻人作舞伴。他姓蒂尔尼,约莫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高大,面孔和悦,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如果说还不十分漂亮,那也差不多。他谈吐优雅,凯瑟琳觉得自己非常走运。他们跳舞的时候、顾不上说话。但是坐下喝茶的时候,凯瑟琳发现蒂尔尼先生就像她料想的那样,非常和蔼可亲。他口齿伶俐,谈笑风生。谈吐中带有几分调皮与诙谐,凯瑟琳虽然难以领会,但却很感兴趣。周围的事物自然成为他们的话题,谈了一阵之后,蒂尔尼先生突然对她说道:“小姐,我这个舞伴实在有些失礼,还没有请教你来巴思多久了。以前来过这儿没有,是否会过上舞厅、剧院和音乐厅,是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我太疏忽了——不过。不知道你现在是否有空来回答这些问题?你若是有空,我马上就开始请教。” “先生,你不必给自己添麻烦了” “不麻烦,小姐,你尽管放心。”接着,他做出一副笑脸,装作柔声细气地问道:“你在巴思呆了很久了吧,小姐?” “大约一个星期,先生,”凯瑟琳答道,尽量忍住笑。 “真的!”蒂尔尼先生假装大吃一惊。 “你为什么惊讶,先生?” “为什么惊讶?”蒂尔尼用自然的口气说道,“你的回答似乎总要激起某种感应,而惊讶最容易作出来,也最合乎情理。好啦,我们接着往下说吧。你以前来来这里吗。小姐?” “从来没有,先生。” “真的!光临过上舞厅吗?” “去过,先生。上个星期一去过。” “上过戏院吗?” “上过,先生。星期二看过戏。” “听过音乐会吗?” “听过,先生。在星期三。” “很喜欢巴思吗?” “是的,很喜欢。” “说到这儿,我得傻笑一声,然后我们再恢复理智。” 凯瑟琳别过头去,不知道是否可以贸然一笑。 “我知道你是怎么看我的,”蒂尔尼一本正经地说道,“明天,我在你的日记里要露出一付可怜相了。” “我的日记?” “是的。我确切地知道你要说什么:‘星期五,去下舞厅。身着带枝叶花纹的,镶蓝边的纱裙,脚穿素黑鞋,显得非常漂亮,不过奇怪得很,被一个傻里傻气的怪家伙缠扰了半天,硬要我陪她跳舞,听他胡说八道。” “我才不会这样说呢。” “要我先找你该怎么说吗?” “请讲。” “经金先生介绍,与一位十分可爱的小伙子跳舞。同他说了很多话。仿佛是个非凡的天才,希望进一步了解地。小姐,这就是我希望你要说的话。” “不过,兴许我不写日记呢。” “兴许你不坐在这屋里,兴许我不坐在你身边。这两点也同样可以引起怀疑吧。不写日记!那你别处的表姊妹如何了解你在巴思的生活情况?每天有那么多的寒暄问候,要是晚上不记到日记里,怎么能如实地向人讲述呢?要是不经常参看日记,你怎么能记住你那些各式各样的衣服,怎么能向人描绘你那种种的肤色特征、种种的卷发样式?亲爱的小姐,我对年轻小姐的特点,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一无所知。女人一般都以文笔流畅著称,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记日记的良好习惯。众所公认,能写出令人赏心悦目的书信,这是女人特有的才具。天性固然起一定的作用,但是我敢断定、主要还是受益于多写日记。” “我有时在想,”凯瑟琳怀疑地说,“女人写信是否真比男人写得好。也就是说,我并不认为我们总比男人高明。” “就我见过的来说,女人的写信风格除了三点以外,通常都是完美无缺的。” “哪三点?” “普遍空洞无物,完全忽视标点,经常不懂文法。” “老实说,我刚才不必担心拒绝了你的恭维。照这么看,你并非把我们看得很高明。” “我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女人写信比男人写得好,就像不能一概认为女人唱二重唱比男人唱得好,画风景画比男人画得好一样。在以情趣为基础的各项能力上,男女双方是同样杰出的。” 两人正说着,不想让艾伦太太给打断了。“亲爱的凯瑟琳,”她说,“快把我袖子上的别针给摘下来。恐怕把袖子扯了个洞吧。要是真扯了个洞,那就太可惜了。因为这是我最喜爱的一件长裙,尽管一码布只花九先令。” “我估计的也正是这个价钱,太太,”蒂尔尼先生边说,边瞧着那细纱布。 “你也懂得细纱布吗,先生?” “在行极了。我总是亲自买自己的领带,谁都承认我是个杰出的行家。我妹妹还经常托我替她选购长裙呢。几天前,我替她买了一件,女士们见了个个都说便宜极了。一码才花五先令,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印度细洋纱。” 艾伦太太十分惊羡他的天赋。“男人一般很少留心这类事情,”她说。“我从来无法让艾伦先生把我的一件长裙同另一件区分开。你一定使你妹妹很满意吧、先生。” “但愿如此,太太。” “请问,先生,你觉得莫兰小姐的长裙怎么样?” “倒是很漂亮,太太,”他说,一面郑重其事地审视着。“不过,我看这料子不经洗。恐怕容易破。” “你怎么能这么——”凯瑟琳笑着说道,差一点没说出“怪诞”两个字。。 “我完全赞成你的意见,先生,”艾伦太太应道。“莫兰小姐买的时候,我就对她这么说过。” “不过你知道,太太,细纱布总可以改派别的用场。莫兰小姐完全可以用它来做一块手帕。一顶软帽或是一件斗篷。细纱布可以说从来不会浪费的。我妹妹每当大手大脚地把布买多了,或者漫不经心地把布剪坏了,就要念叨细纱布浪费了,我已经听见几十次了。” “先生,巴思可真是个迷人的地方,有那么多好商店,我们不幸住在乡下。索尔兹伯里倒是有几个很好的商店,但是路太远了。八英里是够远的了。艾伦先生说是九英里,标准的九英里。可是我敢肯定,不会超过八英里。跑一趟真苦啊,我回来的时候都给累趴了。再看这儿,你一走出门,五分钟就能买到东西。” 蒂尔尼先生倒比较客气,似乎对她说的话还挺感兴趣的。艾伦太太抓住细纱布这个话题.同他谈个不停,直到跳舞重新开始。 凯瑟琳听着他们的谈话,心里不禁有些担忧,觉得蒂尔尼先生有点过于喜欢讥诮别人的缺点。“你在聚精会神地寻思什么?”他们走回舞厅时,蒂尔尼先生问道。“我想不是在想你的舞伴吧,因为从你的摇头可以看出,你沉思的事情不尽令你满意。” 凯瑟琳脸上一红,说道:“我什么也没想。” “你回答得很委婉很深奥啊。不过,我倒宁可听你直截了当地说,你不愿意告诉我。” “那好吧,我不愿意。” “谢谢你。我们马上就要成为好朋友了,因为以后一见面,我都有权利拿这件事来和你开玩笑,开玩笑最容易促进友谊。” 他们又跳起舞来。舞会结束后.双方分手了。就女方来说,她至少是很愿意继续交往的。她喝着温热的搀水葡萄酒,准备上床的时候,是否还一个劲地想着他,以至于入睡后还梦见他,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希望,她只不过是昏昏欲睡中梦见他,或者充其量只是在早晨打盹时梦见他。有位名作家认为,男的没有向女的表露钟情之前,女人不应当爱上男的。 假如确实如此,那么一个年轻小姐在尚不知道男方是否先梦见她之前,居然就先梦起男的来,那当然是很不得体的事。但是,蒂尔尼先生作为一个梦中人或情人究竟如何得体,艾伦先生也许还没考虑过。不过。他经过打听,并不反对蒂尔尼同他的年轻保护人交个普通朋友,因为当天傍晚他就费心调查了凯瑟琳舞伴的情况,结果了解到:蒂尔尼先生是个牧师,出生在格洛斯特郡的一户体面人。上卷第04章 第二天,凯瑟琳怀着异常殷切的心情,赶到矿泉厅,心想准能在午前见到蒂尔尼先生,准备对他笑脸相迎。哪知她根本用不着陪笑脸----蒂尔尼先生没露面。到了热闹的时候。巴思的人除他以外,都陆陆续续来到了矿泉厅。每时每刻,都有一群群的人走进走出,在台阶上走上走下。这是些谁也不介意、谁也不想见的人们。唯独他没来。“巴思真是个可爱的地方,”艾伦太太说道。这时,两位女士在大厅里逛累了,便挨近大钟坐了下来。我们要是这儿有个熟人。那该有多快活。”对此艾伦太太不知道感叹过多少回了,总是白搭,所以她没有特殊理由认为,这次会交上好运。但是常言道:“凡事不要灰心”,“孜孜不倦便能达到目的”。艾伦太太每天孜孜不倦地抱着这个希望,最后总会如愿以偿的。且说她坐下不到十分钟,只见旁边坐着一位与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已经专心致志地盯着她瞧了好一阵。随即便彬彬有礼地同她搭话:“我想,太太,我不会看错人吧。我很久以前荣幸地见过你,你不是艾伦太太吗?”。艾伦太太连忙称是,那位生客说她姓索普。艾伦太太一瞧那面孔,马上认出她是自己过去的同窗挚友,各自出嫁后仅仅见过一面,而且还是多年前的事情。这次重逢,真把两人高兴坏了。不过这也难怪,因为她们已有十五年互无音讯了。两人先是恭维了一番彼此的容貌,接着便说起上次分别后时间过得真快,万万没想到会在巴思相遇,旧友重逢有多高兴呀。随后又谈起了家人、姐妹和表姐妹的情况,简直是问的问,答的答,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结果谁也没听见对方说些什么话。不过,索普太太家里有一大帮孩子,说起话来比艾伦太太占便宜。她大讲特讲她儿子们的才干,女儿们的美貌,叙说着各自的职业和志向,约翰在牛津,爱德华在商裁公学,威廉从事航海,兄弟三个在各自的岗位上备受爱戴和尊敬。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们。艾伦太太没有类似的内容可说,没有类似得意的事情向她的朋友灌输,因此她的朋友也不用勉勉强强、将信将疑地来听她的。艾伦太太迫不得已,只好坐在那里,仿佛一字不漏地静聆她那做母亲的絮聒。不过,使她感到聊以自慰的是,她那敏锐的眼睛很快发现,索普太太那件长裙上的花边还赶不上自己的一半漂亮。 “瞧,我的几个宝贝女儿来了。”索普太太大声嚷道,一面用手指着三个模样俏丽的姑娘,她们手挽着手,正朝索普太太走来。 “亲爱的艾伦大太,我正渴望着介绍她们,她们会十分高兴见到你的。个子最高的是伊莎贝拉,我的大女儿。难道不是个漂亮姑娘吗?另外两个也很受人羡慕,不过,我认为还是伊莎贝拉最漂亮。” 三位索普小姐介绍过后,暂时被抛在一边的莫兰小姐也给作了介绍。索普母女听到莫兰这个姓,似乎都愣住了。那位大小姐彬彬有礼地同她谈了几句之后,便高声对其他人说道:“莫兰小姐真像她哥哥!” “简直跟她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索普太太嚷道。母女几个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道:“莫兰小姐无论在哪儿,我都能认出是她妹妹!”一时间,凯瑟琳感到很惊异。但是,索普太太和她女儿刚开始叙说她们同詹姆斯·莫兰先生的认识经过,她便猛然记起,她大哥最近和一个姓索普的同学来往很密切,他这次圣诞节放假,最后—周就是在伦敦附近他们家里度过的。 整个事情解释清楚以后、三位索普家的小姐说了不少亲切的话语,希望同莫兰小姐加深交往。希望由于双方兄长间的友谊,彼此能一见如故等等。凯瑟琳听了十分高兴,搬出了脑子里所有的动听言语来回答。为了初次表示亲热,索普大小姐马上邀请莫兰小姐挽着她的臂,在矿泉厅里兜了一圈。凯瑟琳在巴思又多了几个相识,不觉有些得意,同索普小组攀谈时,险些忘了蒂尔尼先生。友谊无疑是对情场失意的最好安慰。 她们谈论的是这样一些话题,在这些话题上畅所欲言,一般能促使两位年轻小姐骤然形成的友谊日臻完善——什么衣着啊,舞会啊,调情啊,嬉戏啊,不一而足。索普小姐比莫兰小姐大四岁,起码比她多四年的见识,因而谈论起这些话题来,明显占了上风。她可以把巴思的舞会同坦布里奇的舞会相比较;把巴思的风尚同伦敦的风尚相比较;可以纠正她这位新朋友对许多时髦服装的看法;可以从任何一对男女的相互一笑中发现儿女私情;可以透过水泄不通的人群指出谁在嬉闹。这些本领对凯瑟琳来说完全是陌生的,自然使她很钦佩。这股油然而生的钦佩之情,险些使凯瑟琳感觉有些敬而远之,幸亏索普小姐性情快活,谈吐大方,一再表示结识她很高兴,因而使她消除了一切敬畏之感,剩下的只是一片深情厚意。两人越来越投契,在矿泉厅转悠了五六圈之后,仍然依依不舍,索普小姐索性把莫兰小姐送到艾伦先生的寓所门口。当她们得知晚上还要在剧院里见面,第二天早晨还要到同一座教堂做礼拜时,相互才感到欣慰,亲呢地握了半天手才告别。随即,凯瑟琳直奔楼上,从客厅窗口望着索普小姐顺街而去,对她那优雅的步履、袅娜的体态和入时的装束,艳羡不已。有机结识这样一位朋友,她理所当然感到庆幸。 索普太太是个寡妇,家境不很富裕。她性情和悦,心地善良,对子女十分溺爱。她的大女儿长得很美,两个小女儿装作与姐姐一样漂亮,学着她的神态,作着同样的装扮,倒也颇有姿色。 我们对这家子人作个简要的介绍,为的是不必让索普太太自己罗罗嗦嗦地说个没完没了。她过去的那些经历和遭遇,细说起来要占据三四章的篇幅,那样一来,势必要详尽叙说那些王公贵族及代理人的卑劣行径,详尽复述二十年前的一些谈话内容。 上卷第05章 当天晚上,凯瑟琳坐在剧院里,见索普小姐频频向她点头、微笑,当然要花出很多工夫进行回敬。但她没有顾此失彼,没有忘记左顾右盼,往她目力所及的每个包厢里寻觅蒂尔尼先生。可惜她始终也没找到。蒂尔尼先生看戏的兴趣,并不比去矿泉厅的兴趣大。莫兰小馆希望第二天能走运一些。当她祈求天公作美的愿望得到应验,次日早晨果见天晴气朗时,她简直不怀疑自己要交好运了,因为在巴思,星期天天气一好,家家户户都要出来玩耍。这时候,仿佛全镇的人都在到处散步,见熟人便说:今天天气多好。一作完礼拜,索普一家和艾伦夫妇便急忙跑到了一起。大家先到矿泉厅玩了了一会,发现那里面人太多,而且见不到一副优雅的面孔。在这个季节,每逢星期天,都有这个感觉,便又匆匆赶到新月街,去呼吸一下上流社会的新鲜空气。在这里,凯瑟琳和伊莎贝拉臂挽着臂,无拘无束地畅谈着,再次尝到了友谊的欢乐。她们谈了很多,而且也很带劲,但是凯瑟琳重见她的舞伴的希望又落空了。蒂尔尼先生哪儿也碰不见。早晨的散步也好,晚上的舞会也罢,总是找不到他。无论在上舞厅还是下舞厅,无论在化装舞会上还是便装舞会上,哪儿都见不到他,在早晨散步、骑马或赶车的人们中间,也找不见他。矿泉厅的来宾簿上没有他的名字,再怎么打听也无济于事。他一定离开巴思了,然而他并没说过只呆这么几天呀。男主角总是行踪神秘,在凯瑟琳的想象中,这种神秘感给蒂尔尼的容貌和举止增添了一层新的魅力,使她更迫切地要进一步了解他。她从索普家那儿探听不到什么情况,因为她们遇见艾伦太太之前,来到巴思仅仅两天。不过,这是她和她的漂亮朋友经常议论的话题。她的朋友极力鼓励她,要她不要忘掉蒂尔尼先生。因此,蒂尔尼先生给她留下的印象一直没有减淡。伊莎贝拉确信,蒂尔尼先生一定是个很迷人的青年。她还确信,他一定很喜欢亲爱的凯瑟琳,因此很快就会回来的。她还因为他是个牧师,而越发喜爱他,因为“说老实话,我自己就很喜欢这个职业”。伊莎贝拉说完这话,不由自主地像是叹了口气。也许凯瑟琳不该不问问她为何轻声叹息,但她对爱情的花招和友谊的职责毕竟不够老练,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插科打诨,什么时候应该迫使对方吐露隐衷。 艾伦太太现在十分快活,对巴思十分满意。她终于找到了熟人,还非常幸运地发现,她们原来是她的一位极其可敬的老朋友的一家人。而且,使她感到无比庆幸的是,这些朋友的穿戴绝没有她自己的来得豪华。她每天的口头禅不再是:“我们要是在巴思有几位朋友就好了,”而是变成:“我真高兴,能遇见索普太太!”她就像她年轻的被保护人和伊莎贝拉一样,迫不及待地要增进两家人的交往。一天下来,除非大部分时间是守在索普太太身边,否则她决不会感到满意。她们在一起,照她们的说法是聊聊天,谁知她们几乎从不交换意见,也很少谈论类似的话题,因为索普太太主要谈自己的孩子,艾伦太太主要谈自己的长裙。 凯瑟琳与伊莎贝拉之间的友谊,一开始就很热烈,因而进展得也很迅速。两人一步步地越来越亲密,不久,无论她们的朋友还是她们自己,再也见不到还有什么进一步发展的余地了。她们相互以教名相称,总是挽臂而行。跳舞时相互帮着别好长裙,并且非在一个组里跳不可。如果逢上早晨下雨,不能享受别的乐趣,那她们也要不顾雨水与泥泞,坚决聚到一起,关在屋里一道看小说。是的,看小说,因为我不想采取小说家通常采取的那种卑鄙而愚蠢的行径,明明自己也在写小说,却以轻蔑的态度去诋毁小说。他们同自己不共戴天的敌人串通一气,对这些作品进行恶语中伤,从不允许自己作品中的女主角看小说。如果有位女主角偶尔拾起了一本书,这本书一定乏味至极,女主角一定怀着憎恶的心情在翻阅着。天哪!如果一部小说的女主角不从另一部小说的女主角那里得到庇护,那她又能指望从何处得到保护和尊重呢?我可不赞成这样做。让那些评论家穷极无聊地去咒骂那些洋溢着丰富想象力的作品吧,让他们使用那些目今充斥在报章上的种种陈词滥调去谈论每本新小说吧。我们可不要互相背弃,我们是个受到残害的整体。虽然我们的作品比其他任何文学形式给人们提供了更广泛、更真挚的乐趣,但是还没有任何一种作品遭到如此多的诋毁。由于傲慢、无知或赶时髦的缘故,我们的敌人几乎和我们的读者一样多。有人把《英国史》缩写成百分之九,有人把弥尔顿、蒲柏和普赖尔的几十行诗,《旁观者》的一篇杂文,以及斯特恩作品里的某一章,拼凑成一个集子加以出版,诸如此般的才干受到了上千人的赞颂;然而人们几乎总是愿意诋毁小说家的才能,贬损小说家的劳动,蔑视那些只以天才、智慧和情趣见长的作品。“我不是小说读者,很少浏览小说。别以为我常看小说。这对一本小说来说还真够不错的了。”这是人们常用的口头禅。 “你在读什么,小姐!”“哦! 只不过是本小说!小姐答道,一面装着不感兴趣的样子,或是露出一时羞愧难言的神情,赶忙将书撂下。“这只不过是本《西西丽亚》,《卡米拉》,或是《贝林达》。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假如那位小姐是在看一本《旁观者》杂志。而不是在看这种作品,她一定会十分骄傲地把杂志拿出来,而且说出它的名字!不过,别看那厚厚的一本,这位小姐无论在读哪一篇,其内容和文体都不可能不使一位情趣高雅的青年人为之作呕。这些作品的要害,往在在于描写了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件,矫揉造作的人物,以及与活人无关的话题;而且语言常常如此粗劣,使人对于能够容忍这种语言的时代产生了不良的印象。上卷第06章 两位女友之间的以下谈话,是她们相识八九天后的一个早晨,在矿泉厅进行的,可以充分显现出她们之间的热烈情感,显现出彼此的敏感、审慎和独出心裁,以及高雅的文学情趣。”这一切表明了她们的热烈情感是那样合乎情理。她们是约好了来的。因为伊莎贝拉比她的朋友早到了将近五分钟,她的头一句话当然是这样说的:“我的宝贝,什么事把你耽搁得这么晚?我等了你老半天了!” “真的吗?太对不起了,我还以为我很及时呢。才刚刚一点,但愿没让你久等。” “哦!至少等了老半天了!肯定有半个钟头了。好了,先到大厅那边坐下来松快松快。我有一肚子话要跟你说。“首先,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我生怕要下雨。真像是要下阵雨的样子,差一点把我急死了!你知道吧,我刚才在米尔萨姆街一家商店的橱窗里见到一顶帽子。你想象不到有多漂亮。跟你的那顶很相仿,只是绸带是橙红色的,不是绿色的。我当时真想买呀。不过,亲爱的凯瑟琳,今天这一早你都在干什么?是不是又看《尤多尔弗》了?” “是的,早上一醒来就在看。已经看到黑纱幔那儿了。” “真的吗?多有意思啊!哦!我说什么也不告诉你那黑纱幔后面罩着什么!难道你不急于想知道吗?” “噢!是的,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呢?不过,请别告诉我,无论如何也别告诉我。我知道准是具骷髅。我想准是劳伦蒂纳的骷髅。噢!我真喜爱这本书!实话对你说吧,我真想读它一辈子。若不是要来会你,我说什么也丢不开它。” “亲宝贝,你真好。等你看完《尤多尔弗》,我们就一道看《意大利人》。我给你列了个单子,十来本都是这一类的。” “真的!那可太好了!都是些什么书?” “我这就念给你听听。全记在我的笔记本里。《乌尔芬巴赫城堡》,《克莱蒙》,《神秘的警告》,《黑树林的巫师》,《夜半钟声》,《莱茵河的孤儿》,以及《恐怖的奥秘》。这些书够我们看些日子啦。” “是的,真是太好了。不过,这些书都很恐怖吗?你肯定它们都很恐怖吗?” “是的,保险没问题。我的好朋友安德鲁斯小姐把这些书全看过了,她真是个甜姐儿,一个天下顶讨人爱的姑娘。你要是认识安德鲁斯小姐就好了,你会喜欢她的。她正在给自己织一件要多漂亮有多漂亮的斗篷。我觉得她像天使一样美丽,使我感到恼火的是,男人们居然不爱慕她!为此,我要狠狠地责骂他们。” “责骂他们?你能因为他们不爱慕她,就大加责骂?” “是的,我就是要责骂。我为了自己的真正朋友,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爱起人来不会半心半意,我不是那种人。我的感情总是十分热烈。今年冬天,在一次舞会上,我就对亨特上尉说:他要是整个晚上老是跟我开玩笑,我就不同他跳舞,除非他承认安德鲁斯小姐像天使一样美丽。你知道,男人总以为我们女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决心要让他们看看事实并非如此。我要是听见有人说你的坏话,我马上就会冒火。不过,那压根儿不可能,因为男人们最喜欢你这样的小姐。” “噢,天哪!”凯瑟琳红着脸嚷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我很了解你。你性情十分活泼,这正是安德鲁斯小姐所缺少的。坦白地说,她这个人没意思极了。噢!我得告诉你,我们昨天刚一分手,我就见到一个小伙子在使劲地看你。我敢断定,他爱上你了。”凯瑟琳脸上绯红,再次否认。“那是千真万确的。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你是除了一位先生以外,对谁的爱慕都无动于衷,那位先生我就不点名道姓啦。得了,我不能责怪你了。”(语气更加严肃)“你的心情很容易理解。我很清楚,你要是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不喜欢别人来献殷勤。凡是与心上人无关的事情,全都是那样索然寡味!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不过,你别让我觉得自己就这么想念蒂尔尼先生,我兴许再也见不到他了。” “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的宝贝,别这么说啦。你要是这么想,肯定要垂头丧气了。” “不会的,决不会。我也不装模作样,说什么我并不喜欢他。不过,当我有《尤多尔弗》可看的时候,我觉得谁也不能让我垂头丧气的。噢!那条可怕的黑纱幔!亲爱的伊莎贝拉,我敢肯定,它后面准是劳伦蒂纳的骷髅。” “我觉得真怪.你以前居然没看过《尤多尔弗》。不过我想,莫兰太太反对看小说。” “不,她不反对。她自已就常看《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不过,新书落不到我们手里。” “《查尔斯·格兰迪森爵》!那是一部十分无聊的书,对不?我记得安德鲁斯小姐连第一卷都无法看完。” “它和《尤多尔弗》完全不同,不过我还是觉得很有趣。” “是吗?真让我吃惊。我还以为不堪卒读呢。不过,亲爱的凯瑟琳,你有没有定下今晚头上戴什么?无论如何,我决定跟你打扮得一模一样。你知道,男人有时对这种事还挺注意呢。” “他们注意有什么关系?”凯瑟琳十分天真地说。 “有什么关系!哦,天哪!我向来不在乎他们说什么。你若是不给他们点厉害瞧瞧,让他们识相点,他们往住会胡来的。” “是吗?这我可从没注意到。他们对我总是规规矩矩的。” “啊!他们就会装腔作势,自以为了不起,天下人数他们最自负。噢,对了,有件事我都想到上百次了,可总是忘记问问你:你觉得男人什么脸色的最好看?你喜欢黑的还是白的?” “我也说不上。我没怎么想过这个问题。我想还是介乎两者之间的棕色最好,不白也不很黑。” “好极啦,凯瑟琳。那正是他嘛。我还没忘记你是怎么形容蒂尔尼先生的:‘棕色的皮肤,黝黑的眼珠,乌黑的头发。’唔,我的爱好可不一样。我喜欢淡色的眼睛。至于肤色,你知道我最喜欢淡黄色的。你要是在你的熟人里见到这种特征的,可千万别泄露我的天机。” “泄露你的天机!你这是什么意思?” “得了,你别难为我啦。我看我说得太多了。我们别再谈这件事吧。” 凯瑟琳有些诧异地依从了。沉默了一阵之后,她刚想再提起她当时最感兴趣的劳伦蒂纳的骷髅,不料她的朋友打断了她的话头,只听她说:“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我们离开这边吧。你知道,有两个讨厌的年轻人盯着我瞅了半个钟头了,看得我真难为情。我们去看看来了些什么人吧。他们不会跟到那边去的。” 她们走到来宾簿那儿。伊莎贝拉查看来宾登记的时候,凯瑟琳就负责监视那两个可怕的年轻人的行踪。 “他们没朝这边来吧?但愿他们别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们。要是他们来了,你可要告诉我一声。我决不抬头。” 过了不久,凯瑟琳带着真挚的喜悦告诉伊莎贝拉,说她不必再感到不安了,因为那两个男的刚刚离开了矿泉厅。 “他们往哪边去了?”伊莎贝拉急忙转过身,问道,“有个小伙子长得还真漂亮。” “他们往教堂大院那边去了。” “哦,我终于把他们甩掉了。真是太好了?现在吗,就陪我到埃德加大楼,去看看我的新帽子,好吗?你说过你想看看。” 凯瑟琳欣然同意了。“只是,”她补充说,“我们或许会赶上那两个年轻人的。” “哎!别管那个。我们要是赶得快,马上就能超过他们。我一心急着让你看帽子呢。” “不过,我们只要再等几分钟,压根儿就不会再碰见他们。” “老实对你说吧,我才不这样抬举他们呢。我对男人就不这么敬重。那只会把他们宠坏。” 凯瑟琳无法抗拒这番理论。于是,为了显显索普小姐的倔强性格,显显她要煞煞男人威风的决心,她们当即拔腿就走,以最快的速度向两个年轻人追去。 上卷第07章 半分钟工夫,两位小姐穿过矿泉院,来到联盟路对面的拱廊底下,不想在这儿给挡住了去路。凡是熟悉巴思的人都会记得,要在这个地方穿过奇普街,真是困难重重。这的确是一条很伤脑筋的街道,偏巧连着去伦敦和牛津的大道以及城里的大旅馆、因此不管哪一天,一群群的妇女无论有多么重要的事情,无论是去买发面饼、女帽,还是像眼下这样去追赶小伙子,总要在街边给拦住,让马车、骑马人或大车先过去。伊莎贝拉自从来到巴思以后,这种苦头每天至少要吃三次,每次都要哀叹一番。现在,她注定要再吃一次苦头,再哀叹一番。且说她们刚来到联盟路对面,便望见那两位绅士正在那条别有风味的小巷里绕着边沟,穿过人群往前走。恰在这当儿,偏偏来了一辆双轮轻便马车,挡住了她们的去路。赶车的是一个非常神气的人,赶着车在高低不平的街道上猛跑,随时可能危及到他自己、他的伙伴和那匹马的性命。“噢!这些讨厌的马车!”伊莎贝拉举目望了望说。“我对它们憎恶极啦!”然而,她的憎恶尽管理由充分,但持续的时间却不长,因为她再定睛一看,不禁惊叫起来:“太好了!原来是莫兰先生和我哥哥!” “天哪!是詹姆斯!”凯瑟琳同时嚷道。两位年轻人一看见她们,便猛地一下勒住了马。险些没把它蹲倒。仆人急忙赶了来,两位先生跳下车,把马车交给他照料。 这次相遇完全出乎凯瑟琳的意料,她欣喜若狂地迎接哥哥。这位哥哥是个性情非常和蔼的人,对妹妹十分钟爱,因而同样表现得很高兴。当他尽情表露自己的喜悦之情时,索普小组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直在朝他溜来溜去,想勾起他的注意。随即,莫兰先生带着半喜半窘的神情,向索普小姐问起好来。假若凯瑟琳能善于揣摸别人感情的发展脉络,而不要仅仅沉湎于自己的感情之中,那她或许会认识到:同她自己一样,她哥哥也认为她的女友十分漂亮。 这当儿,约翰·索普先是在吩咐马的事,随后也走过来,凯瑟琳马上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因为他一面漫不经心地轻轻拉了拉伊莎贝拉的手,一面笨拙地将一条腿往后一退,另一条腿一弯曲,向凯瑟琳微微鞠了个躬。他是个体魄健壮的青年,中等身材,面貌粗俗,体态笨拙。他似乎唯恐自己太漂亮,所以就穿了一身马夫的衣服,唯恐自己太文雅,所以便在应该讲究礼貌的时候表现得十分随便,在可以随便一点的时候又表现得十分放肆。他掏出表,说道:“‘你猜我们从泰特布里到这儿走了多少时间,莫兰小姐?” “我不知道有多远。”她哥哥告诉她是二十三英里。 “二十三!”索普大声嚷道,“足有二十五英里。”莫兰加以分辩,而且搬出了旅行指南、旅店老板和里程碑作证据。可是,他的朋友全不把这些放在眼里,他有个更稳妥的距离测量法。“根据路上的时间来计算,”他说,“我敢肯定是二十五英里。现在是一点半,城里的钟打十一点的时候,我们从泰特布里旅馆的院子里赶车出来。全英格兰有谁敢说我的马套上车每小时走不到十英里。这不恰好是二十五英里。” “你少说了一个钟头,”莫兰说,“我们离开泰特布里的时候,才十点钟。” “十点!肯定是十一点!我把钟声一下下都数过了。莫兰小姐,你这位哥哥是想把我搅糊涂啊。你只要瞧瞧我的马,你生平见过这么快的马吗?”[ 仆人刚刚跳上马车,准备赶开。]“这样出色的纯种马!说什么三个半钟头只跑了二十三英里!瞧瞧那匹马,你认为这可能吗?” “看样子的确汗淋淋的!” “汗淋淋的!我们直到沃尔考特教堂,它都没倒一根毛。你瞧瞧它的前身,瞧瞧它的腰,只要看看它走路的姿态。它不可能一个钟头走不了十英里。把它的腿捆起来,它也能往前走。你觉得我这辆马车怎么样,莫兰小姐?轻巧吧?弹性真好,是城里造的。我买了还不到一个月。本来是给基督教会学院①的一个人定做的,那是我的一个朋友,人很不错。他用了几个星期,后来想必手头紧了,就想脱手。恰在这时,我想找一辆轻便马车,虽然有双马拉的我也想买。说来也巧,上学期我在马格达仑桥上遇见了他,他正赶车去牛津。‘哦!索普,’他说,‘你想不想买这么一辆小车子?这类车里它算最棒的了,不过我可用腻了。’‘噢!该死,’我说,‘我买了。你要什么价?’莫兰小姐,你猜他要了多少?” “我当然猜不着。” “你瞧,完全是双马双轮马车的装潢:座子、行李箱、剑匣、挡泥板、车灯、银镶线,你瞧,一应俱全。那铁制部件跟新的一样,甚至比新的还好。他要五十几尼。我当即同他拍板成交,把钱一扔.这车就归我了。” “的确,”凯瑟琳说,“我对这种事一无所知,无法断定究竟是便宜还是贵。” “既不便宜也不贵。也许我可以少出点钱,但我不喜欢讨价还价,再说可怜的弗里曼需要现钱。” “你心眼真好,”凯瑟琳十分高兴地说道。 “噢,该死!在有能力为朋友帮点忙的时候,我讨厌小里小气的。” 这时,两位先生问起两位小姐打算到哪儿去,问明之后,便决定陪她们一起去埃德加大楼,顺便拜访一下索普太太。詹姆斯和伊莎贝拉在前面引路。伊莎贝拉觉得自己十分走运,眼前这位先生既是她哥哥的朋友,又是她朋友的哥哥,心里一高兴,免不了要想方设法让他一路上愉愉快快的。她的心情是那样纯洁,丝毫没有卖弄风骚的意味,因此,当他们在米尔萨姆街赶过那两个讨人嫌的年轻人时,她全然不想去挑逗他们的注意力,只不过回头望了他们三次。 约翰·索普当然是和凯瑟琳走在一起啦。沉默了几分钟之后,他又谈起了他的双轮轻便马车:“你将发现,莫兰小姐,有些人还是会认为我买了个便宜货,因为第二天我本来可以一转手多卖十几尼的。奥里尔的杰克逊一开口就给我六十几尼。当时莫兰也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