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名著]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第一章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①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大体上讲的是实话。有些事是他生发开来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回谎的人。这一回不说,另外一回就说。葆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也许还有玛丽,都这样。葆莉姨妈——就是汤姆的葆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一本大体上讲实话的书,有些是生发开来的,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①为本书的姐妹篇,参阅有关本书故事的地点、时间的注。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样: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那个山洞里的钱,这一下我们可都发了。我们俩,一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灿灿的。把钱堆了起来,乍一看,好不吓人。后来,由撒切尔法官拿去放利息,我们俩每人每天得一块钱,一年到头,天天这样——真是多得叫人没法办。道格拉斯寡妇,她把我认做她的儿子。她许下了话,要教我学学文明规矩①。可是一天到晚,耽在这间屋里,有多难受。你想,寡妇的行为举止,一桩桩,一件件,全都那么刻板,那么一本正经,这有多丧气。这样,到了我实在受不了的那一天,我就溜之大吉啦。我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可是汤姆想方设法找到了我,说他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过得体体面面,就可以参加他们一起,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把我叫做一只迷途的羔羊,还叫我别的许多名称,不过,她绝对没有什么恶意。她让我又穿上了新衣裳,我实在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直冒汗,憋得难受。啊,这么一来,那老的一套就又重新开始啦。寡妇打铃开饭,你就得准时到。到了饭桌子跟前,你可不能马上吃起来,你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来,朝饭菜叽哩咕噜挑剔几句,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就是说,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一样,各样菜和在一起烧,连汤带水,味道就格外鲜美。  ①“教我学学文明规矩”(sivilizeme,——应为civilizeme,作sivilizeme乃哈克讲的密苏里土话的发音)。哈克后出走河上,反对这类“文明规矩”是主要原因之一。这既为哈克主导性格所在,亦为全书主旨所在。全书末了一句为了反对“学学文明规矩”因而不愿回家,准备继续远走新区,这回应了本书开宗明义点出的话。可见反对当时“文明规矩”的主旨,和反黑奴制的思想,这两者一起贯串全书。参普烈乞特《美国第一部本土产生的杰作》(1941),载英格《哈克·芬评论资料集——百年纪念评论选》(1984)  吃过晚饭,她就拿出她那本书来,跟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故事①。我急得直冒汗,急着要弄清楚一切有关他的事。不过,她隔了一会儿才点明摩西是死了很久很久的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操什么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是根本没有兴趣的。  ①《旧约·出埃及》,第二章。说的是埃及公主收养以色列一妇女的弃儿。到后代,摩西率领受压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建犹太国家。  没有好久,我就想要抽烟,就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就是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不再抽。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么行事。一件事,来龙去脉,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老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岔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是做得对的喽,因为是她这么做的嘛。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一个细挑身材的老小姐,戴一付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啃了近一个钟点,寡妇这才叫她歇口气。我实在再也熬不住了。可是又是闷死人的整整一个钟点,我实在烦躁得不行。华珍小姐会说,“别把你的一双脚搁在那上边,哈克贝里。”①“别闹得嘎扎嘎扎响,哈克贝里,——坐坐正。”一会儿又说,“别这么打呵欠,伸懒腰,哈克贝里,——为什么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讲到有关那个坏地方②的一切。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在那里,她就气坏了。我可并非心存恶意,我心里想的只是到个什么地方走动走动,我心里想的不过是换换环境,我决不挑三拣四。她说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全是下流坯说的话。要是她啊,她死也不肯说出那样的话来。她可是要活得规规矩矩,为了好升入那个好地方③。啊,我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决不干那样的事。不过,我从没有说出口。因为一说出口,就只会惹麻烦,讨不到好。  ①乃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全名为Huckleberry Finn马克·吐温自称,“芬”这个姓,取自他幼年时的老家密苏里州汉尼拔小镇上一个流浪汉醉鬼Jimmy Finn的姓。但性格上的原型是另一个流浪汉叫Tom Blankenship的,吐温赞他是新区内“唯一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物”(参皮佛《哈克贝里·芬》,伦敦,1987,10、16页)。  哈克贝里,乃一种野生的浆果,可做啤酒。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这个名,可见赋予主人公粗犷色彩与平民色彩。哈克之所以具有反抗以至叛逆性格、不是偶然的(参汤姆斯·英格《百年纪念评论选》,纽约,1984,327页)。  一说,马克·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名“哈克·芬’是因为这个名字发音与他自己的姓名发音相近。“哈克”发音与“马克”相近;“芬’发音与“吐温’相近(参《百年纪念评论选》327页)。哈克·芬与马克·吐温当然不能等同,但又血肉相连,某种程度上,心灵相通。不少资料表明,乡下孩子出身、自学成才的马克·吐温对本书主人公心灵的塑造倾注了心血,其取名是深思熟虑,含意深长的。  ②指地狱。  ③指天堂。  她话匣子既然打开了,便不停地说下去,把有关那个好地方的一切,跟我说得没完没了。她说,在那边,一个人整天干的,只是这里走走,那里逛逛,一边弹着琴,一边唱着歌。如此这般,永永远远如此。因此我对这一些不怎么挂在心上,只是我从没有说出口来。我问她,据她看,汤姆会去那里么,她说,他还差一截子呢。听了这个话,我满心欢喜,因为我要他跟我在一起。  华珍小姐不停地找我的岔子,日子过得又累又寂寞。后来,她们招了些黑奴①来,教他们做祷告,然后一个个地去睡觉。我上楼走进我的房间,手里拿着一支蜡烛,放在桌子上,然后在一张靠窗的椅子上坐下来,存心拣些有劲儿的事想想,可就是做不到。我只觉得寂寞孤单,真是恨不得死去的好②。星星在一闪一闪,林子里树叶在满满作响。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在远处,正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嚎叫。还有那风声正想要在我耳边低声诉说,只是在诉说着什么,我捉摸不透。如此这般,不由得我浑身一阵阵颤抖。我又听见远处林子里鬼魂声响。这个鬼,每逢他要把存在心头的话说出来,可又说不清,于是在坟墓里安不下(禁止)来,非得每个夜晚悲悲切切地到处飘飘荡荡。我真是丧魂落魄,十分害怕,但愿身边有个伴。一会儿,一只蜘蛛爬到我肩上,我一抹,抹到了蜡烛火头上。我没有动一个指头,它就烧焦了。不用别人告诉我,我也明白,这可是个不祥之兆,我认定准要有祸事临头。我便十分害怕,几乎把身上的衣服抖落在地。我立起身来,就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前划个十字。接着用线把头上一小想头发给扎起来,让妖怪不能近身。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人家把找到的一块马蹄铁给弄丢了,没有能钉在门上,才这么做的③,可从没有听说,弄死了一只蜘蛛,也用这个办法消灾避祸。  ①此处第一次写到死,也是本书开宗明义便写到死,结合全书其它部分的描写,表现了哈克对死的敏感性,也使全书在幽默戏谑中透出了黯淡冷峻与悲凉气氛。  原文是nigger,黑人或黑奴,可以无贬义,也可以有贬义,因人因地因上下文而异。据诺顿版注、用nigger这个词,在蓄奴州里、未必有恶意,而是一般指奴隶。从全书看,一般往往有贬义。  ②诺顿版注:马克·吐温经常提到的一个主题是个人的极端孤独,而有关童年哈克在这方面的描写,尤为突出。这从下面描写的树林子里和河上一片荒凉景象,可以想见。此外,哈克的迷信心理,是当时儿童普遍的心理,也是当年拓殖过程中边疆地区普遍的心态。  ③当时迷信,找到一块马蹄铁,即说明要交好运;丢了它,就要倒楣。  我坐了下来,浑身直打颤,取出我的烟斗,抽了一口烟,因为屋子里到处象死一般静,所以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隔了好一会儿,我听到远处镇上的钟声敲响。噹——噹——噹,——敲了十二下。——然后又一片寂静,——比原来还要静。不久,我听到一根枝桠折断声,在那树丛的黑暗深处——啊,有什么东西在响动。我一动也不动地坐着静听。我立刻听到隐隐约约从那边传来“咪——呜,咪——呜”的声音,多好啊!我就发出“咪—呜,咪—呜”声,尽量越轻越好。接着,我吹熄了蜡烛,爬出窗口,爬到了棚屋顶上。再溜下草地,爬进树丛。千准万确,汤姆正等着我哩。  第二章  我们踮着脚尖,沿着树丛中小道,朝寡妇园子尽头往回走,一路上弯下(禁止)子,免得树桠子擦破脑袋。我们走过厨房时,我给树根绊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伏下不动。华珍小姐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名叫杰姆的①,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身后有灯光。只见他站起身来,把颈子往前探,仔细听了一会儿。接着,他说,“谁呀?”  ①企鹅版注:杰姆的原型为马克·吐温幼年时叔叔家田庄上的黑奴叫做丹尼尔的。马克·吐温曾夸他品性好。  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踮起脚尖走下来,就在我们俩的当中,我们几乎能摸到他的身子了。就这样,几分钟、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也没有响动,可我们又都靠得那么拢。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发痒,不过我没有动手抓。接着,我耳朵又痒起来了,然后在我的背上,正在我两肩的中间,又痒起来了。真是再不抓便要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发现有好多回就是如此这般。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处葬仪,或是明明睡不着偏要睡,——不论在哪里,只要那里不容许你抓痒,那你就全身会有一千处发起痒来。不一会儿,杰姆在说:  “喂——你史(是)谁啊?史(是)什么人?我约(要)是没听到什摸(么),才见鬼哩。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坐在这里,等到再听到响声才息(歇)。”  这样,他就坐在地上,就在我和汤姆的中间,他背靠着一棵树,两脚往前伸开,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过我没有抓。接着,我鼻孔里也痒了起来,然后是鼻子底下发痒。我真不知道怎样能这么坐着一动也不动。这么难受的罪啊,一直熬了有六七分钟之久,不过在感觉上觉得不止六七分钟。接着,我身上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以上,我可就要顶不住啦。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顶。就在这个时刻,杰姆呼吸得气粗了。再过一会儿,他打起呼噜来了。——这样,我就马上又舒坦起来了。  汤姆呢,他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发出一点声响,——我们就手脚并用爬开去。爬了十步远,汤姆在我耳朵边低声说,他要把杰姆捆绑在一棵树上,这样好玩儿。我说不行,这样会弄醒他,就会闹将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他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根蜡烛。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杰姆说不定会醒,会跟着来。不过汤姆要冒一冒险,这样,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蜡烛钱。然后,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想溜走,可是怎么也阻止不了汤姆,他非要手脚并用爬到杰姆那边,跟他开个玩笑。我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四下里一片寂静,感觉很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绕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他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枝桠上。杰姆身子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对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枝桠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告人说,他们把他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宽。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老远的地方来听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个珍奇宝贝。黑奴一般爱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杰姆总会插一嘴,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念念有词,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没有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能有的礼物。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气起来,目空一切了。  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①里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光。也可能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②,整整一英里。那么宽阔,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  ①指书中的圣彼得堡,原型即作者故乡密苏里的汉尼拔小镇。本为移殖运动中边疆小村,此时已是运输相当繁忙的河港。  ②指密西西比河。  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都宣了誓,表示决心保守秘密,然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我们就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到了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间的地方,那里一片湿漉漉的,又冷。  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  “啊,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索亚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起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人人愿意的。汤姆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好了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因而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里人,那他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处死。凡本帮成员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诅咒,直到永远。  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①。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帅帅的,都有誓词。  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  “这儿的哈克·芬呢②,他可没有家属啊——对他该怎么办才好?”  ①诺顿版注:吐温对孩子们“假发誓”等的心理描写,暗含着作者对浪漫作品及作家一贯的讥刺态度。译者认为,写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孩子们从小抱打不平的侠义心理,而又充满了幻想、想象,写得如此逼真,如此迷人,这是主要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排斥作者借此对消极浪漫派的笔法讽刺一下。  ②诺顿版注:乃哈克贝里·芬的简称和昵称。  “啊,他不是有个父亲么?”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你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睡。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这个人影了。”  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正准备着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个哥儿们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是啊,谁都想不出一个办法来——一个个都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真是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给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一个个都说:  “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哈克能加入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姓名。  “那么”,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什么样的行当呢?”  “就只是抢劫和杀人,其它一律不干,”汤姆说。  “可是我们要抢的是什么呢?房子——还是牲口——还是——”  “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气派。我们是拦路行劫的好汉,我们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头戴面具,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夺他们的钱财。”  “我们非得老是要杀人么?”  “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除非是那类的人,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押在这里,到送来赎金为止。”  “赎金?那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看到书上是这么写的。因此,我们自然也得这么干。”  “我们连那是什么一回事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个干法?”  “别光说泄气话,反正我们得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哦,说说很容易,汤姆·索亚。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些人,他妈的,怎样勒索到赎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这个。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办法?”  “啊,这我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这样,我们把他们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赎金,这就是说,一直到他们死去为止。”  “嗯,这还多少象句话。这能解决问题,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要把他们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会有不少麻烦事,把什么都吃得光光的,还总是想逃跑。”  “看你说的,朋·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人家怎样能溜得掉,只要胆敢一迈腿,就干掉他们。”  “一个警卫。嗯,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决不打瞌睡,就只是为了把他们看押好。我看这是个笨主意。为什么不可以把他们一押到这里,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马上就勒索赎金?”  “就只是因为书上没有这么写——这就是原因所在。朋·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办法么?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么?才不呢!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  “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妇女,我们也杀么?”  “啊,朋·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头笨脑,我不会随便乱说。杀妇女?不——这样的事,谁也从没有在任何哪一本书上看到过。你把她们带到了山洞里。从始至终,你总是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不过,我看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妇女和待赎的人,没有强盗待的地方。不过,就这么干吧,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会儿睡着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了起来,说要回家,回到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  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可气疯了,说他要马上走,把全部秘密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回家转,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  朋·罗杰斯说他不能多出门,除了逢星期天。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会,不过,其余的哥儿们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是邪恶的。这样,问题就定下来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索亚为本帮的首领,乔·哈贝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家了。  我爬上了棚屋,爬进我的窗户,那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刻。  我的新衣服上尽是油渍和土。我困得要命。  第三章  第二天早晨,为了衣服的事,我被华珍老小姐从头到脚查看了一遍,不过寡妇呢,她倒没有剋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土搞干净了,一脸难过的样子。这叫我想到了,要是做得到的话,我也该学得规矩些才是。接下来,华珍小姐把我领到那间小房间里,还做了祷告①。不过祷告没有什么实效。她要我每天都做祷告,还说,我求什么,就能得什么。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我是试过了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钓鱼竿,可就是没有钓鱼钩。没有钓鱼钩,钓鱼竿对我有什么用?我为了钓鱼钩,祷告了三四次,可就是无法搞得灵验。有一天,我请求华珍小姐替我求一求。不过她说我可是个傻瓜蛋。什么原因呢,她可没有说。我自己呢,也捉摸不出一个道道来。  ①诺顿版注:《圣经》上说,“祷告时,要进你的内屋。”华珍小姐严格按照《圣经》行事。  有一回,我在树林子后边坐着,对这件事想了好一会儿。我自个儿盘算盘算,要是一做祷告,求什么就有什么,那么,教堂管事威恩为什么没有能讨回他买猪肉丢掉的钱?寡妇为什么就找不到被偷走的那只银器的鼻烟盒子呢?华珍小姐又为什么不能长得胖一点?不,我对自个儿说,没有那么一回事。我把这个道理对寡妇说了。她说,一个人,做了祷告,所能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礼物”。这对我可太难了。不过,她倒是把她的意思都对我讲了——说我务必帮助别人,该为了别人竭尽一切,并且随时随地照看他们,从不想到自己。据我推想这包括华珍小姐在内。我进了树林子里,在心里琢磨来,琢磨去,琢磨了好长一个时辰,可是我看不出这样琢磨有什么好处——除了对别的人有好处——这样,我想,我又何必为这个操什么心,还是随它去吧。有的时候,寡妇会把我叫到一边去,把上帝讲得天花乱坠,能叫小孩子听了直流口水。可是到第二天,华珍小姐也许会抓住了你,把原先那一套打得粉碎。我就想,这样看来,是有两个上帝。一个穷光蛋,要是能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有出头之日。不过,要是给华珍小姐的上帝管治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捞不到了。我把这个想了又想,想来我还是归顺寡妇那个上帝划得来,只要他肯收我,尽管我不明白,他怎样能比他过去那么样的更好些,因为我明摆着那么笨,那么下贱,脾气又坏①。  ①诺顿版注: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常常思考宗教问题。例子很多,突出的是《神秘的陌生人》。作者常常对之运用喜剧性的评论。  至于我爸爸呢,我可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了。这样,我也乐得能自在些。我根本不想再见到他。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而我呢,只要有他在一起,总是溜进林子里去。这一回,人家说,有人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说是在离镇上十二英里那边。他们说,反正是他,没错。说淹死了的那个人,身材是他的身材,穿着破烂的衣衫,头发长得出奇——这一切正是我爸爸的模样——不过从脸上就看不出什么了,因为泡在水里太久,脸就不象脸了。人家说,他身子躺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安葬了。不过我并没有能舒坦多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人决不是脸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断定,那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穿了男人衣服的女子。这样,我就舒坦不起来了。我断定,老头儿有一天又会出现,尽管我不希望他会回来。  如今有一个月光景,我们还是玩充当强盗那码子事儿。后来我退出不干了。哥儿们一个个全都退出了。我们并没有抢劫过什么人,我们并没有杀过什么人,不过是装成这样罢了。我们总是从林子里跳将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赶着车把菜蔬运往菜市场去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做“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做“珍宝”。我们会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我们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不过我看不出这一套有什么好处。有一回,汤姆派一个哥儿们,手里举着一根正燃着的火棍,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棍叫做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哥儿们集合的)。接着,他说他获得了他派出去的密探所得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随带有两百匹大象,六百匹骆驼和一千多头“驮骡”,满装着珍珠宝贝,他们的警卫才只四百个人。因此,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不妨来一个伏击,把这伙子人杀掉,把财宝抢过来。他说,我们需得把刀枪擦亮,做好一切准备。他连一辆装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却非得把刀枪全都擦洗好,准备一切。其实刀枪不过是薄木片和扫帚把,你再擦,擦得累死累活,这些东西原本是那个料,不过是一堆灰烬罢了。我可不相信我们能打垮这么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那些骆驼啊,大象啊之类的。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击时我也到场。一得到消息,我们就冲出林子,冲下小山。不过不见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见骆驼,不见大象。就只是主日学校举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级生参加。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小孩子们冲进了洼地。不过东西呢,我们什么也没有捞到,就只是一些炸面包、果子酱。朋·罗杰斯总算捞到了一只破旧的洋娃娃,乔·哈贝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小册子。接着,他们的老师赶来了,我们只能把一切全扔掉,赶快溜走。我可没有见到什么钻石。我也对汤姆·索亚这么说了。他说,反正那里一驮驮有的是。他还说,那儿还有阿拉伯人哩,还有大象哩,还有其它等等的。我说,怎么我看不见啊?他说,只要我不是这么笨,并且读过一本叫做《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这么问了,就会懂得了。他说这是魔法搞的。他说,那儿有士兵成百上千,有大象,有珍珠宝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过,我们还有敌人,他把他们叫做魔法师,是他们,把整个儿这一切这么一变,变成了主日学校,就只是为了存心捣鬼。我说,那么好吧,我们该干的就是要去寻找那些魔法师了。汤姆·索亚说我真是个呆脑壳。  “那怎么行,”他说,“一个魔法师能召唤出一大批精灵。在你们还没有来得及喊一声哎哟,他们就能把你们剁成肉酱。  他们的身子有大树一般高,有一座教堂那般大。  “啊,”我说,“要是我们能让一些精灵帮我们那就好了——那样我们就能把那群人打垮了吧?”  “你怎么能搞到他们呢?”  “我可不知道。人家又怎么能搞到他们的呢?”  “啊,他们把一盏旧的白铁灯或者铁环那么一摸,精灵们便在一阵阵雪声隆隆、一道道电光闪闪、烟雾腾腾中,呼的一声涌现了。然后叫他们干什么,他们便马上干什么。要他们把一座炮弹塔从塔基上拔起来,或是要他们用皮带抽打一个主日学校监督或是别的什么人的脑袋,在他们看来,那都不在话下。”①  ①诺顿版注:上边这些记叙,仿自《天方夜谭》(关于神灯)和十七世纪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既表现汤姆的心态,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对幼时读书的美好回忆。有关孩子们“假想”“假作真”的描写,既是逗趣性质,又提供了哈克与杰姆后来河上真实历险的一个背景。  另据马克·吐温童年时的一位友人在1913年的回忆,当时汉尼拔没有什么书可供阅读,全镇只有一部《天方夜谭》,是马克·吐温的父亲的书,马克·吐温对书中的故事颇为熟悉。  “谁叫他们这么飞快赶来的呢?”  “怎么啦,当然是那个擦灯、擦铁环的人啰。他们得听从擦灯、擦铁环的人的指挥,他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干。要是他叫他们造一座皇宫,四十英里长,用珍珠宝贝砌成,里边装满了口香糖,或是别的什么的,还搞来一位中国皇帝的公主嫁给你,那他们也得服从命令去办——并且非得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以前办好。还不只如此,——他们还得把这座宫殿在全国各地来回地搬来又搬去,只要你高兴到哪里就到哪里,你懂么?”  我们这件事想过来、想过去,想了两三天功夫。最后决定我不妨试它一试,看究竟有没有道理。我搞到了一盏破旧的白铁灯,还有一只铁环。我到了林子里去,擦啊,擦啊,擦得我全身汗湿透,湿透,活象个野人,为的是指望建造一座皇宫,然后把它出售。可是啊,怎么也不管用,始终不见精灵出现。我就断定,这全是汤姆·索亚撒的谎,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件罢了。我估摸,他还是相信阿拉伯啊,大象啊那一套,我可不是那么想。这全是主日学校的那一套罢了①。①诺顿版注:哈克把传奇小说中属于幻想性质的东西跟宗教里面神鬼之事联系了起来。这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幽默逗笑中对传统观念那一套刻意讥刺的笔法。  第四章  三四个月就这样过去了。如今是到了冬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大多是去学校的。我能拼音,能读书,能写一点儿,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②。可是要再背字去,我一辈子也做不到了。反正我就不相信数学那一套。  ②诺顿版和企鹅丛书版等都说哈克“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这里照译。国内也有译本译为“背到五七三十五”的。本书译者认为马克·吐温原意,有可能是在戏谑逗笑中对传统的教育制度讥刺一下。并且译者对原文无权改动。  开头,我恨学校。不过,慢慢的,我变得能将就将就了。只要我厌倦得厉害,我就逃学。第二天挨的揍对我也有好处,能给我鼓鼓劲。这样,上学的日子越长,也就越加好过些。再说,对寡妇的那一套,我也习惯一些了,她们对我也不是那么急躁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往往被管得够紧的。不过,冬季来临以前,我经常偷偷溜出去,有时候还睡在林子里,这在我真是一种休息。我挺喜欢过去我那种生活。不过,慢慢的,我也有点儿喜欢新的生活了。寡妇说我有长进,尽管慢些,可还稳当,表现不差。她说,她觉得我没有丢她的脸。  一天早晨,吃早饭时,我打翻了盐罐。我急忙伸手抓一些盐,往左肩后面扔,免得遭到恶运。不过华珍小姐已经抢在我前面,为我划了十字。她说,“哈克贝里,把手拿开——你老是弄得一塌糊涂。”寡妇为我说了句好话。不过,这也不能叫我消灾避祸,这我心里明白。早饭以后,我走出门来,心事重重,不知道哪里会有什么灾祸临头,又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灾祸。有些灾祸是有法子防止的,不过目前可不是这样一类的灾祸,因此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心里颓丧,打算事事留心些。  我走过了下面屋前的园子,爬上梯子,爬过高高的木栅栏。地上已有寸把积雪,我看到了有人留下的脚印。这些人是从采石场走过来的,在梯子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绕过园子里的栅栏往前去了。这些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却没有进来,这有点儿怪。是怎么回事,我可摸不清,反正有点儿离奇。我打算顺着脚印走,我弯下(禁止)来先看一看脚印,开头没有发现什么,可是再一看,却发现有一个左边鞋跟上用大钉钉的十字留下的印子,那本是为了防邪才钉上去的。  我马上直起身子,一溜烟似地冲下山去。我往后边左右张望,不过没有发现什么人。一会儿就飞快到了撒切尔法官家。  “怎么啦,我的孩子,这么上气不接下气的,是为了你的利息来的么?”  “不是的,先生,”我说,“是有些利息归我的么?”  “哦,是的,昨晚上半年到期。有一百五十来块钱。对你来说,可是不小的一笔数目啊。最好还是由我连同你的六千块钱一起生息,你一取去,就会花掉。”  “不,先生,”我说,“我不打算花掉。这笔钱我不要——六千块钱也不要了。我要给你——那六千块钱和所有的钱。  他显得大吃一惊,仿佛摸不清头脑。他说:  “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  我说,“请你别问我问题,你会收下这笔钱的,是吧?”  他说,“真把我搞胡涂了,是出了什么事吧?”  “请收下,”我说,“别问我——我也不愿撒谎。”  他考虑了一会儿,接着说:  “哦,哦,我想我懂得了。你是想要把你全部财产都卖给我——不是给我。这是你的本意。”  接着,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立刻读了一下,然后说:  “上面写着——你看是这样写的,‘作为报酬’。这意思是说,我从你那儿把这个买了下来了,给你付过了钱的。这儿是一块钱。好吧,你在上面签个字吧。”  我就签了字,走开了。  华珍小姐的黑奴杰姆有一个拳头大的毛球,是从一只牛身上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是用这个来施展法术①。据他说,这里面藏着一个精灵。这个精灵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我就在一个晚上去找他,告诉他说,我爸又出现在这里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我要问明白的是,他究竟想干些什么呢,还有他是否要在这里耽下去?杰姆就把毛球取了出来,对着毛球口中念念有词,先往上一抛,再落到地上。落得稳稳当当,只滚了寸把远。杰姆又来了第二回,然后又来了一回,情况跟第一回一个样。杰姆双膝趴地,耳朵凑着毛球,仔细地听着。可是不济事。他说,它没有说话。还说,不给它钱,它有时候就不肯说话。我对他说,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旧伪币,又旧又光滑,已经不能用了,因为银币已经露出一小块铜,反正人家不肯收了。即使没有把铜露了出来,也不好使用,因为旧得象抹上一层油那样油腻腻的,一眼就给看出来了。(我心里盘算,法官给我的那块钱,我可不能说啊。)我说,这是个伪币,不过毛球也许肯收下,因为它认不出真假所在。杰姆把伪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他说,让他来想个法子,好叫毛球以为这是真的银币。他说他可以把一块爱尔兰土豆掰开,把伪币夹在当中间,这样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见铜的影子了,也不会滑腻腻的了。镇上的人谁都会一眼就收下它,不只是毛球会收。是啊,我原本知道土豆有这个效果,可一下子把这个忘了。  ①诺顿版注:动物内脏里的东西,古代人认为可作占卜之用。  杰姆把那个两角五分的钱币放在毛球下边,自己趴下(禁止)子来又听。这回?了。他说,我要是想知道我一生命运的话,它会告诉我的。我说,好啊。这样,就由毛球告诉了杰姆,再由杰姆告诉我。他说:  “你的老爸爸还布(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呢。他有时候说要走,有时候又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听任老头儿哀(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头上正有着两个天使在转。一个白的,光闪闪,一个黑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来,把事情弄得搞垮为止。现在还不知道哪个会占上风。不过你不会有什么事。你一生中会有些马(麻)烦,也会有些灰(欢)乐。你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到最后总会逢胸(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黑。一个富,一个穷。你先娶的是穷的,后来娶富的。你忌水,要尽可能离水远远的,别冒轩(险)。因为卦上说,你命中要杯(被)吊死。”  后来,当晚我点上蜡烛,走进我房间时,我爸爸正在那里。正是他本人。  第五章  我把房门关上。一转身,就见到了他。我往常总是害怕他。他揍得我可凶啊。我心想,这回我也会害怕了。不过,顷刻之间,我知道我可错了。就是说,开头吓了一跳,真可说是连气都喘不赢,——他来得太突然了,不过一会儿以后,我知道我用不着怕他什么。  他差不多五十了,论样子也象这么个年纪。头发长长的,乱糟糟,油腻腻,往下披。你只见他的眼光一闪一闪,就象他正躲在青藤后面。只见一片黑色,不是灰色的。他那长长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这样。他脸上则尽是一片白色。从脸上露出的部分看尽是白色。不是一般人的白色,是叫人见了十分难受的那种白色,叫人浑身起(又鸟)皮疙瘩的那种白色——象树蛙的那种白色,象鱼肚白那种白色。衣服呢——穿得破破烂烂,那就不用说了。他一条腿搁在另一只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张开了口,两只脚趾露了出来,他还把两只脚趾不时动几下子。他的帽子给扔在地下,是顶黑色的旧垂边帽子,帽顶陷了进去。  我这边站着,看着他,他那边看着我。他坐的那张椅子往后翘着点儿。我把蜡烛放好。我发现窗子往上开着。这么说来,他是从搁子上爬进来的。他始终盯着我看。后来他说:  “浆得挺挺的衣服——挺挺的。你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了,是吧?”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  “别跟我顶嘴,”他说,“自从我走以后,你可越来越神气了吧。我非得刹一刹你的威风,不然我和你就没个完。人家说,你还受了教育,能读会写。你以为你如今比你老子强了,因为他不会,是吧?看我揍你。谁教你干这样的蠢事,嗯?——谁告诉你可以这么干的?  “是寡妇,是她告诉我的。”  “嘿,那寡妇?——可又是谁告诉寡妇,有权插手根本与她不相干的事?”  “没有人对她讲过。”  “好,让我来教训教训她,瞎管闹事,会有什么下场。听我说——不准你上学去了,听到了吧?一个小孩子,装得比他老子还神气,装得比他老子还强,教他这么干的人,我可要好好教训他。不准你跟着学校转了,给我发现了可不依你,听到了没有?你妈她生前也不会读,不会写。一家人在他们生前谁也不会。我也不会。可如今,你倒神气起来了。我可不是容得下这一套的人,听到了吧?——让我听听你是怎样读的。”  我拿起一本书来,从讲到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的地方读起。我才读了半分钟,他一伸手把书抢过去,摔到了屋子那一头去。他说:  “这么说,你还真行。你对我说的时候,我还有点疑疑惑惑的,现在你听好,不准你再这么装腔作势,我不答应。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我会守候着的,要是你给我在学校附近逮住了,会够你受的。首先,你要知道,一上学,你就会信教。我可从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的一个儿子。”  他拿起了一幅小小的画片,上面画着几头牛和一个小孩子。他说:  “这是什么?”  “这是人家奖我学习好发的。”  他一把撕了,说:  “我会给你比这更强的——给你一根皮鞭子。”  他坐在那儿,气狠狠地唠叨了一会儿,又说:  “难道你还够不上一个香喷喷的花花公子了么?一张床,又是床单被褥,又是一面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你的老子只能在旧皮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儿子。我非得刹刹你的威风,不然我跟你没有完。哼,你那个神气可算得上派头十足啦——人家说,你发了财,啊——这怎么回事?”  “人家撒谎——就是这么回事。”  “听我说——该怎么样跟我说话,这可得留点儿神。我什么都经受过了——所以不许你瞎讲。我回镇上两天了,我听到的,都说你发财了。我在下面河上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回来的。明天你把钱给我——我要这笔钱。”  “我可没有什么钱。”  “撒谎。撒切尔法官收着。在你名下。我要这笔钱。”  “我跟你说了,我没有什么钱。你不妨去找法官撒切尔,他也会对你这么说的。”  “好吧,我会问他的。我会叫他交出来的①,再不然,我要他把理由讲讲清楚。再说——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我有用。”  ①诺顿版注:哈克的父亲认为自己对儿子的财产,依法有所有权。也因为这个缘故,第四章写哈克一发现他父亲的脚印,便急忙设法把自己的钱在名义上归撒切尔法官所有。  “我只有一块钱。我有我的用处。——”  “你有你的什么用处,这无关紧要,你把钱交出来。”  他把钱拿了去。咬一咬,看是真是假。接着说他要到镇上去,买点威士忌。说他一整天没有喝到酒了。他爬出窗子,上了棚屋,一会儿又探进头来,骂我装出一付派头,仿佛比他还强。后来我估摸着他应该已经走了,可他又转了回来,又探进了头来,要我认真看待不许上学的事。还说,要是我不肯停止上学,他会守候在那里,狠狠揍我一顿。  第二天,他喝醉了。他到了撒切尔法官家里,对他一味胡搅蛮缠,想方设法要他把钱交出来,可就是做不到。他就赌咒发誓,要诉诸法律,逼他交出来。  法官和寡妇告到了法院,要求判我和他脱离关系,让他们中的一个充当我的保护人。不过这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不了解老头儿的情况,所以判决,非到万不得已,法院不能强迫干预,拆散家庭。他不主张叫孩子离开父亲。这样一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不得不作罢。  这样,老头儿就高兴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说,要是我不能给他凑点钱,他便要狠狠地揍我,搞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爸爸拿去,喝得大醉,醉后到处胡闹,乱骂人,装疯卖傻,而且敲着一只白铁锅,闹遍了全镇,直到深夜。人家就把他关押了起来。第二天,把他带到法庭之上,又给判了关押一个星期。可是他呢,却说他挺满意的,说他是能管住他儿子的主子,他准定会叫他够受的。  老头儿放出来以后,新上任的法官说,他要把老头儿变成一个新人。他把老头儿带到了他自己的家里,让老头儿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早饭、中饭、晚饭,都跟他全家人一起吃,真是说得上对老头儿诚心诚意的了。吃过晚饭,又跟老头儿讲戒酒之类的一套道理,讲得老头儿大叫自己在过去简直是个傻瓜,把一生的光阴白白虚度了。可如今,他要翻开一页新的篇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谁也不会为了他感到羞愧,但愿法官能帮他一把,别看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这些话,他要拥抱他。这样,法官他就哭了起来,他妻子也第二回哭了起来。我爸爸说,他过去是那么样的一个人,总是遭到人家的误解。法官说,这话我信。老头儿说,一个落魄的人,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说得在理。这样,他们就又一次哭了起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刻,老头儿站起来,把手朝外一伸,一边说:  “先生们,全体女士们,请看看这只手,请抓住它,握握它。这曾经是一只猪的爪子,可是如今不是了,如今是一个正开始新生的人的手了。我宁愿死,也决不走回头路。请注意这些话——别忘了是我说的。如今这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了——别怕。”  这样,他们便握手,一个一个地握,握了个遍,还哭了。法官的太太,她还亲了这只手。接着,老头儿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是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庄严神圣的时刻,总之说了许多如此这类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送进一间陈设漂亮的房间,那是间空余的房间。有一次,到了晚上酒瘾一发,他就爬到门廊顶上,抱住了一根柱子滑了下去,把他那件新的上衣换了一壶“四十杆子”①,然后又爬回房间,乘兴快活了一番。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来,这时已经烂醉如泥,沿着门廊滑下来,左胳膊两处跌断了,人家在太阳升起后发现他时,他都快冻死了。等他们要到那间客房去看一下究竟的时候,只见房间里一片狼藉,简直无处伸脚。  ①诺顿版注:指烈性威士忌酒。  法官呢,他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他说,我捉摸着,也许人家得使一枝枪才能把那个老头儿改造过来,他看不出有什么别的法子。  第六章  时隔不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转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过我,是为了我没有停止上学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几回,还揍了我。不过我还是我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的前边。早先,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不过,我看啊,我如今上学,是为了偏偏要气气我爸爸。法律诉讼是件慢吞吞的事,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这样,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两头,我得为了他向法官借两三块钱。而每回拿到了钱,他就喝得烂醉,每次烂醉,便闹得全镇不得安生。每次在镇上胡闹,就每次给关押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在寡妇家那边转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可要对他不客气了。啊,难道他不是疯了么?他扬言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哈克·芬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只小艇,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棚,那是在密林深处,不知道的人是无法找到那里的。  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捞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棚里。他总是把木棚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枕头下面。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木棚里,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里去,渡口去,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来威士忌,回转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并且揍我一顿。再说那寡妇呢,后来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个男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枪来,把他赶了回去。在这以后不久,我对这种生活也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这当子事。  生活过得懒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烂又脏。我看啊,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喜欢的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洗那个,你得就着盘子进食,你得梳理好头发,每天得准时睡觉、起身,你得每天为了一本书惹出种种烦恼,还得无时无刻不遭到华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爸爸并不反对。  总而言之,在树林子里,日子过得挺称心如意的。  不过,我爸爸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我全身都是伤痕。再说,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锁了三天。我太孤单了。我推断,他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无法出去了。这下子我可吓坏了。我下了决心,怎么也得想方设法逃离这里。我曾经好多回试着逃出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只狗进出。我无法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口子太窄。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木棚里决不留下一把小刀之类的东西。我在屋里也找遍了,前前后后找了总有上百遍了。我把时间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一回啊,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我找到了一把生满了锈的旧锯子,连把子也没有。是搁在一根缘子和屋顶板中间的。我在上面抹了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免得风从木头缝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子下边,把毯子掀了起来,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节,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不错,这工程得花些时间,不过,正当我干得差不多了,我听到了我爸爸的枪声在林子里响了起来。我赶快把锯木屑收拾干净,把毯子放下来,把锯子藏起来,不一会儿,爸爸就走了进来。  爸爸今天脾气不好——他就是这么个生性。他说他今天到了镇上去,一切都是颠三倒四的。他的律师说,他估摸着他会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这笔钱,只要人家能动手审理。可就是人家有的是办法,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长时间,何况撒切尔法官懂得种种的门道。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人家还说,猜想起来,这一回啊,她能赢。我吓得吃了一惊,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那么受拘束,还得象人家所说的那样守文明规矩。接着,老头子开腔骂起人来,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一概都骂。接着,又一个不漏地重新咒骂一遍,好能确保没有漏掉任何一个,包括了连他们的姓名他都叫不上来的人。点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然后一直骂开去。  他说,他可要瞧一瞧,看寡妇怎样能把我弄到她手心里。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他还说,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外有个去处,好把我藏在那里,人家怎么搜寻也搜不出来,无法找到我,最后只好歇手。这又叫我心慌了起来。不过,这种感觉,一刹那间也就过去了。我估摸着,在这个时刻来临的时候,我早已不在了①。  老头儿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五十镑一袋玉米,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威士忌酒。还有一本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②,还有一些粗麻绳③。我挑回了一批,回来在船头上坐着歇口气。我把一切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里去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竿一起带走。我估计,我也不会固定耽在一处地方,肯定会周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了打猎、钓鱼维持生计,并且会走得好远好远,老头儿也好,寡妇也好,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时间,后来爸爸吼了起来,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①诺顿版注:哈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  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  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  “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  “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这么说的。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什么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让我走过去呢。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在他耽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卖掉。啊哈——这是何等的怪事一桩,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了一付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游闲浪荡、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②给逮起来,并且——”  ①《文库》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这以前,根据1787年的西北法令,当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无选举权。选举权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诺顿版注:据《汉尼拔的赛姆·克莱门斯》的作者狄克逊·威克特说,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密苏里州还有身份自由的黑人。  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有气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翻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说说,西说说,没个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那条小腿跳,再轮换。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滚到东,滚到西,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开腔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怎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晚饭以后,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唤,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翻到东来翻到西。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只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狂野,满屋子跳过来跳过去,一边狂叫有蛇①。他一声声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啊。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颈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也实在累垮了,倒下来喘得不行,接着又滚到东、滚到西,滚得猛快,又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困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声音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  ①《文库》本注:以下几段被认为马克·吐温写发酒疯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当时戒酒运动中对发酒疯的描述。  “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抓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放了一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一边爬开,一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  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于他,对他说,我只是哈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来,总算保了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谁是谁。  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手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过得多慢啊,又是多么静啊。  第七章  “起来,你怎么搞的!”  我张开眼睛,四下里一望,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太阳已经升起,我是睡得熟了。爸爸站在我面前,一脸不快的模样——而且病歪歪的。他说:  “你摆弄这枝枪干什么来的?”  我断定他对自己那场所作所为全不知晓,就说:  “有人想进来,我埋伏好了。”  “干什么不叫醒我?”  “我叫过,可叫不醒,推你也推不醒。”  “嗯,好吧。别一整天站在那儿,废话连篇。跟我一起出门去看看,看有没有鱼上钩,好弄来吃早饭,我一会儿就来。”  他把上了锁的门打开了,我走了出去,上了河岸边。见到有些树枝之类的东西往下漂去,还有些树皮。这样,我就知道大河开始涨水了。我思量,如果我是在那边镇上的话,如今该是我的大好时光了。六月涨水,我往常总会交好运。因为一开始涨水,总有些大块木料漂下来,还有零散的木筏子——有时候会有整打原木捆绑在一起的,你只要拦住,便可以卖给木材场或者锯木厂。  我往河岸上走去,一只眼睛留意着爸爸,另一只眼睛留心看这回涨水能捞到些什么。啊,但见一只独木小舟,看起来多么漂漂亮亮的,长十三、四英尺,浮在水上面活象一只鸭子。我象一只青蛙一般,从岸上纵身一跃,身上的衣服还全都没有脱,朝独木小舟游去。我料想,会有人躺在船身里,因为人家往往喜欢这么作弄人,只等有人把船划近,他就直起身来,把人家取笑一顿。可是这一回倒不是这样。这是一只漂来的无主的独木小舟,肯定是如此,我爬上了这独木小舟,划到了岸边。我心想,老头子一见到,准定会高兴——这小舟能值十块大洋。不过我一上岸,不见爸爸的影子。我把小舟划到了一条类似溪沟的小河浜里,水面上挂满了藤萝和柳条,这时我心生一计。我断定,小舟我能藏好,不会有差错,等我出逃时,不必钻树林子了,不妨下到下游五十英里开外的去处,挑一个地方露营扎寨,免得靠双脚走,搞得累死累活的。  这里离木屋很近,我仿佛老觉得老头儿正在走回来。不过,我还是把独木小舟给藏了起来。接着,我走了出来,绕着一丛杨柳树,往四下里一张望,但见老头儿正沿着小径往下走来,正用他那枝枪瞄准了一只小鸟。这样说来,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啰。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使劲把拦河钩绳①往上拉。他责怪了我几句干得太慢之类的话,不过我对他说,我掉进了河水里,这才把时间拖久了。我知道,他会看到我湿漉漉的身子,还会问这问那。我们从拦河钩上搞到了五条大鲶鱼,就回到了家里。  ①诺顿版注:拦河钩绳是一条很长的钓鱼绳,上面拴着许多钓鱼钩,横在河上,一头放在水底,一头拴在岸旁树枝上。  吃了早饭以后,我们开始休息,准备睡一觉。我们两人全都累坏了。我可得盘算盘算,要是我能找到个什么法子,不让我爸爸和那个寡妇老缠着我不放,那就肯定比光靠运气要来得强,好叫我在他们还没有发觉以前,就来个远走高飞。啊!暂时嘛,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法子。这时,爸爸起身又喝了一罐水。他说:  “下一回再看见有人蹑手蹑脚到这儿转游,务必把我叫醒,听到了吧?此人来者不善,我要打死他。下一回,你可要叫醒我,听到了吧?”  说过,就往下一躺,又睡了。——可他的话激起了我恰恰正急切需要的一个念头。此时此刻,我得打定一个主意,好叫谁也不用想来追踪我。  十二点钟左右,我们出了门,沿着河岸走动。河水流得好急。随着涨水,不少木料淌过去——有九根原木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我们驾着小船追过去,拖到了岸边。接着,吃了中饭。除了爸爸,谁都会一整天守在那里,好多捞些东西,可他不是那种风格的人。一回有九根原木,那就足够啦。他必须立时立刻搞到镇上去,把原木给卖了。这样,他就把我锁在了屋内,驾着小船,把木筏子拖走,时间是下午三点半钟。我断定,今晚上他是不会回来了。我安心等着,等到他早已动身了,便取出了我那把锯子,又对那个原木干开了。在他划到河对岸以前,我已经从洞中爬了出来,他和他那节木筏子在远处河上只是一个黑点子罢了。  我拿了那袋玉米粉,拿到了藏那只独木小舟的地方,拨开了藤萝枝桠,放到了小舟上。接着把那块腌肉和威士忌酒瓶放到了小舟上。还拿走了所有的咖啡和糖,还有火药,也全部带走。我还带走了塞弹药的填料,还有水桶和水瓢。还有一只勺子和一只洋铁杯子。还有我那把锯子,两条毯子。还有平底锅和咖啡壶。我还带走了钓鱼竿、火柴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凡是值一分钱以上的东西,一股脑儿带走。我把那个地方都给搬空了。我需要一把斧子,不过没有多的了,只有柴堆那边唯一的一把了。我懂得为什么要把这个留下来。我找出了那杆枪。这样,我此时此刻,一切都搞好了。  我从洞洞里爬出来,又拖出了这么多的东西,把地面磨平得相当厉害。因此我就从外面用心收拾了一下,在那里撒些尘土,把磨平的地方用锯屑给盖住了。接下来把那段木头放回原处,在木头下面垫上了两块石头,另外搬一块顶住那节木头,不让它坠下来——因为木头正是在这儿有点儿弯,并不贴着地面。你要是站在四五步外,不会知道这节木头是锯过了的。再说,这是在木屋的背后,没有人会到那儿去转游。  从这里到独木小舟那边,一路上尽长着青草,因此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沿路察看了一遍。我站在河岸上,望着外边的大河之上。一切太平无事。我便提了枪,走进了林子,走了有一箭之遥,想打几只鸟。这时,我发现了一头野猪。家养的猪,从草原之上的农家一跑出来,不久便成了野猪。我一枪把那头野猪打死了,往回拖到住处。  我拿起了斧头,砸开了门——我又劈又砍,使了好大劲,才成功了。我把猪拖了进去,拖到了离桌子不远之处,一斧头砍进了猪的喉咙口,把它放在地上流血——我这里说的是地上,因为这确实是地面上。是夯结实的地面,没有铺木板。好啊,下一步呢,我拿来了一只旧的麻袋,往里面放进了不少大的石头——能拖来多少就拖多少——就从猪身子旁边开始,拖着口袋,拖到门口,推进林子,拖到河边,扔进河里,口袋就沉了下去,不见踪影。你一眼便可看出,在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地面上给拖过了的。我但愿汤姆·索亚能在这里。我知道,他对这类玩意儿肯定会兴趣十足,搞出些异想天开的点子来。在这方面,没有人赶得上汤姆·索亚那么内行。  啊,最后呢,我拔了我的几根头发,在斧头上涂满了猪血,并且把头发沾在斧头的一边。接下来,我抱起那只猪来,贴紧了我胸前的外衣上(这样血就不会滴下来),一直到我找定了屋外一处理想的地方,然后扔进了河里。在这么一个时刻,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念头。我便走回去,把那袋玉米和我那把锯子,从独木小舟给取了出来,送回了木屋。把袋子放回平常安放的原处,用锯子在口袋底下钻了一个小洞,因为那里没有刀子或者叉子——爸爸烧菜总是光用他那把折叠刀。接下来,我背着那个袋子,走了一百码的光景,经过那片青草地,穿过屋外东手那个柳树林,到了那浅浅的湖边,有五英里宽,长满了芦苇——你不妨说,一到季节,还会有野鸭哩。在湖面的另一头,有一个水沟或者一处溪沟,可以通出去几英里之外,不知道通往何处,不过并非是注入大河的。王米粉一路漏出来,到浅湖边上,留下了小小的一道印子。我把爸爸的磨刀石也掉在那里,人家一看,会以为是无意间掉下来的。然后我把玉米粉袋的口子给缝了起来,不会再漏了,便把那个袋子和我那把锯子又带回了独木小舟上。  这时,天擦黑了,所以我把小舟放到了河上,河岸上的几株柳树覆盖着小舟,我就在那儿等着月亮升起。我把独木舟系紧在一株柳树上。我吃了口东西,隔了一会儿,在小舟上躺了下来,吸了口烟,然后计上了心头。我在心里算计,人家会跟踪这袋石块,一直追到岸边,然后往河里寻找我。人家还会跟踪这玉米粉袋,一直追到湖面上,然后沿着从湖水流出的小溪,寻找那些杀死了我、抢劫了财物的强盗。人家往河里找的,无非只是我的尸体。不用多久,人家就会找得厌烦了,不会再为了我烦心。好吧,我哪里都可以去得。杰克逊岛①呢,对我来说,可说是个好去处。这座岛我挺熟悉,没有别的人去过。这样,到了夜晚,我就可以划到镇上去,到处偷偷地遛遛,捡些我用得着的东西。杰克逊岛恰好是这样的去处。  ①诺顿版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写了杰克逊岛,乃虚构的名字、实为格拉索克岛,在马克·吐温故乡附近的密西西比河上,后被淹没掉了。  我也真累了,不知不觉便睡着了。待到醒回来,一时间不知道身子在何方。我直起身子,四周一张望,可吓了一跳。不久就又回想起来了。河面上仿佛有好多英里宽。月亮通明,那往下漂过的圆木,我几乎能数得清清楚楚。离河岸上百码外,一片漆黑,一片寂静。一切死一般静悄悄。看来不早了,你闻得出来,时间不早了。我是什么个意思,你准知道——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才能表达我的这个意思。  我打了一个呵欠,伸了一下懒腰,刚准备解开绳子打算走的时候,听到远处河面上传来一点声响。我仔细听了一下。很快,我就听出来了。这是每逢寂静的夜晚,船桨在桨架子上发出的那种有节奏的沉闷的声音。我从柳树枝桠缝缝里往外偷偷张望,可不——河对面正有一只敞篷平底船。上面有多少人,我一时间还看不清。它正迎面驶来,等到几乎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才见到原来只有一个人。我心想,也许正是我爸爸吧。尽管我才不盼望是他呢。他顺着水势,在我的下面停了桨,在水势平稳的地方划到岸边。他离我离得那么贴近,我要是把枪杆支出去,就能触着他的身子。啊,正是爸爸,千真万确——并且不是喝醉的样子,这从他划桨的那个模样可以看得出来。  我毫未迟疑,马上就沿着岸荫底下,悄悄地、快速地朝下游划去。我划了两英里半,然后朝河中央划了四分之一英里多一些,因为我很快便会划到渡口,人家可能会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插到了漂着的木头中间,然后在独木小舟上往下一躺,听任着它漂到哪里就是哪里。我躺在那里,舒舒服服地休息,吸了一口烟,望着远处的天空,只见万里无云。在月光下,躺着望天,才发现天这么幽深,这是我从前所不知道的。象这样的夜晚,河上的声音,老远老远都听得到!渡口那边的说话声,我也听到了。还一个字一个字听得一清二楚。只听见有一个人在说,现今是快到日长夜短的时刻了。另一个人说,依他看,今晚上还不是夜短的时刻——接着他们笑了起来。这人把上面的话又说了一遍,两人又笑了起来。接下来,他叫醒了另一个人,对他也说了一遍,并且笑开了,可是这人并没有笑,只说了句气话,叫人家别惹他。第一个人说,他要把这话告诉他老婆——她准定会认为说得很对。不过,要是和他当年说过的一些话相比,这就算不上什么了。我又听见一个人在说,快三点钟了,但愿等天亮,不必象等一星期那么久。在这以后,谈话声越来越远,再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了,不过还能依稀传来些声响,间或有一声笑声,从远处传来。  现今我已经漂过了渡口。我直起身来,杰克逊岛就在眼前啦,就在河下两英里半外,林木深深,耸立在大河中央。又大,又黑森森,又沉稳,活象一只没有点灯的大轮。岛上顶端的沙洲,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见——如今都沉在水里了。  我没有花多大功夫就划到了那里。水流很急,我的小舟箭一般划过岛的顶端。接下来划到了静水地段,便在面对着伊利诺斯州的一边上了岸。我把小划子划到了我本来熟悉的一个深湾里去。我得拨开柳树丛的枝桠,这才进得去。等我们小划子栓好后,谁也无法从外边看到它的影子。  我上了岸,坐在岛顶端一根圆木上,朝外一望,只见前边是大河,还有黑森森漂流着的木头,三英里路外便是镇上了,只见三四点光亮在闪闪烁烁。上游一英里路外,正有一排庞然大物似的木筏子漂过来,木排正中间点着一盏灯。我看着它慢悠悠地过来,快到跟前时听到一个男子在说,“喂,摇尾浆啊!往右边掉头!”听得一清二楚,就仿佛这人是在我身边说的话。  天上有些发灰了。我便钻进了林子,躺了下来,在吃早饭以前,先打个瞌睡吧。  第八章  等我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我看,该是过了八点钟了吧。我躺在草地上阴凉的树荫里,一边思量着,觉得身上已经歇过气来了,挺舒服的,挺满意的。透过树荫的一两处空隙,我能见到阳光。不过,这里到处是一棵棵巨大的树木,一片阴森森的。有些地方,阳光透过树叶,往下筛落,留下了地上几处斑斑点点亮色。每当这些地方亮色摇曳,便知道有微风吹拂过。枝头有几只松鼠,态度友好地对着我吱吱地叫着。  我还是一味懒洋洋的,舒舒服服的,——还不想起身做早饭。是啊,我又打起了瞌睡。可是忽听得河上远处传来重重的“轰”的一声,我连忙爬了起来,支起一只胳膊,仔细地倾听。没有多久,又传来了一声。我跳起身来,走出去,通过树叶的空隙往外张望,但见远处大河之上一团黑烟——大约是在渡口附近。渡船上挤满了人,正往下游漂来。到了这一刻,我已懂得是怎么一回事了。“轰”,我看到渡船一侧喷出白烟。要知道,他们这是在河上放炮,指望我的尸体能浮到水面上来。  我正饿极了,不过眼下可不是我生火的时刻,因为人家会望见烟的。所以我就坐下来,看着炮火冒的烟,听着炮轰声声。大河河面有一英里宽,每到夏天早晨,一片好风光——这样,看着人家忙着找寻我的尸体,委实是一种乐趣。只要我能有一口东西吃就好。嗯,我突然想起,人们往往把水银灌到面包圈里,然后让它们在水面上漂,因为它们往往对准了沉在下面的尸体漂去,一到那里便停下来不动了。我自言自语:我得留心看着,看有没有漂到我身边来找我的面包。要是有的话,定要给点颜色给它们看看。我移到了岛上靠伊利诺斯州一边的地方,看一看我的运气究竟如何。事情倒并没有叫我失望,一只特大的面包漂了过来,我靠了一根长棍子,几乎把面包捞到手了,只是脚一滑,它就漂向远处了。当然,我是等在水流最靠近河岸的地方的——这个窍门我是精通的。可是不久又漂来了第二个,这一回啊,我可就旗开得胜啦。我拨开上面的塞子,把那一点儿水银给抖了出来,就咬了一口。这可是“面包房的面包”——是供上等人吃的——可不是你们下等人吃的那种玉米面包。  我在树荫深处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去处,在那边一根原木上一坐,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那只渡船上的热闹,好不开怀。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一个念头涌上我的心头。我对我自己说,据我现时推想起来,那寡妇或是牧师,或是别的什么人,肯定做过祷告,但愿这块面包会把我找到。如今它漂过来了,结果是如此这般,这已经毫无怀疑的余地。其中毕竟有些什么奥妙吧,这就是说,当寡妇或者牧师那样的人做了祷告,结果却在我身上便不灵验,这其中必定有些什么奥妙,我推想,大概必须是对路的人才灵,不然就不灵吧。  我点起了烟斗,痛痛快快吸了一口,一边继续看望着。渡船还在顺着水势漂流。我心想,渡船漂过来的时候,我肯定能有机会看一看清楚,船上究竟是哪些人,因为渡船势必会逼近面包沉下的地方漂过去。渡船顺水朝着我这个方向开来的时候,我把烟斗熄灭了,走到了我捞那块面包的地方,伏在一小片开阔地的岸边一根木头后边。透过木头桠叉的空隙,我能向外偷看到一切。  渡船慢慢漂了过来,离岸很近了,只要架上一块跳板,便能走到岸上来。几乎全部人马都在船上:爸爸,法官撒切尔,贝茜·撒切尔,乔·哈贝,还有汤姆·索亚和他的老阿姨葆莉,还有西特和玛丽等其他很多人。一个个都在谈论暗杀的事,不过船长插话说:  “注意了,注意了,水流在这儿离岸最近,说不定他给冲上了岸,在水边矮树丛里给绊住了,至少是我但愿如此。”  我可不愿如此哩。大伙儿便挤在一起,在船栏杆上探出身子,几乎跟我脸对脸。他们一齐静静地站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察看着。我能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们就是看不见我。接着,船长忽然高声喊:  “站开”!一声炮响,简直就是在我面前放的,震得我耳朵都聋了,炮灰几乎弄瞎了我的眼睛。我心想,这下子我可完了。要是他们放进几颗子弹的话,我看他们这回准定能找到他们寻找的那具尸体。啊,谢天谢地,我没有受伤。渡船继续往上面漂去,到了岛岬那边就见不到了。我时不时听到老远传来的炮声,一个钟点以后,就听不见了。这个岛有三英里长,我判断,他们已到了岛尾,便决定不找了。可事实上他们还是继续找了一会儿的。他们从岛尾往回转,开足马力,沿着密苏里州一侧的水道找,一路上偶尔也发了炮。我跑到了岛的那一侧去,看着动静。船开到了岛尖,他们便停止了炮轰,停靠在密苏里州一边的岸边,纷纷回到镇上各人的家里去。  到了这一刻,我知道一切平安无事了。不会再有人来寻找我了。我把独木小舟上的物品取了出来,在密林深处搭了个小巧的营帐。我利用毯子搭了个帐篷,下面堆放了我那些物品,免得遭雨淋。我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用我的那把锯子剖开了肚子。日落以前,我烧起了篝火,吃了晚饭。接着放了鱼竿,好钓条鱼以备明天的早餐。  天黑了,我在营帐边上抽着烟,心里觉得挺满意的。慢慢地又感到有点儿寂寞。我便在河岸上坐下,倾听着流水冲刷河岸声,数数天上的星星,数数从上游漂下来的木头和木筏子,然后去睡觉。在寂寞的时候,这是消磨时间最好的办法了。你不会老是这样的,你很快就会习惯的。  就这样,三天三夜过去了。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一切照旧。不过,到第二天,我走遍了全岛,好好巡视了一番。我是一岛之主啦,这岛上一切全归于我啦,不妨这么个说法嘛。我得通晓这儿所有的一切啊。不过,话说回来,主要原因还是为了消磨时光。我找到了好多好多的杨莓,熟了的,最好的杨莓,还有青的野萄萄和青的草莓,还有青的黑莓子。这些不久都会熟透。依我看,你随手可以摘来吃。  好,我在密林深处转悠,到后来,我估计已经离岛尾不远了。我随身带了枪的,不过我没有打过什么东西,只为了防身之用,只是想到了离家不远处,打几只野味。就在这时,我差点儿踩在一条大蛇身上。这时,这条蛇正在青草和花丛中游过。我追过去,满心想给它一枪。我正在向前飞跑,突然之间,我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烬,并且还在冒烟呢①。  ①诺顿版注:哈克发现篝火灰烬,乃富于戏剧性的细节,可与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第十一章发现脚印的细节先后媲美。  我的这颗心啊,简直要跳出来啦。我一刻也没有停下来察看,马上把枪上的扳机拉下来,踮着脚尖,偷偷往回缩,缩得越快越好。间或有时候放下脚步,在密密的一簇簇树叶丛中停个片刻,仔细倾听一下,可是我喘气喘得这么厉害,很难听到别的声音。一路之上,情况便是如此。要是看见一根枯树桩,我便当作是一个人。要是我踩在了一根树枝上面,踩断了,我便觉得仿佛有人把我的喘气砍成了两半,我只剩了半口气,而且是短的那半口气。  回到宿营地,我不再是那么急躁了,我原来的那股勇气所剩不多了。不过,我对自己说,没时间磨蹭了。我就把自己的什物再一次放到了独木小舟上,免得给人发现。我把篝火熄灭了,把灰烬往四周撒开,好叫人家见了以为是一年前的灰烬似的。接下来,我便爬上了一棵树。  依我估算,我爬在树上有两个钟头。不过我什么也没有见到,什么也没有听到——我只是自以为自己听见了、看见了上千桩事情。啊,我可不能老耽在那里啊。我终于爬了下来,不过我还是耽在密密的林子里,自始至终留着神。我能吃到的只是草莓,还有早饭吃了剩下的。  到了晚上,我可饿慌了。所以天黑尽的时候,我趁着月亮还没有上来,便划离岸边,找到了伊利诺斯州岸边——大致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一段路。我上了岸,进了林子里,烧好了晚饭,正当我快要打定主意,准备在整个儿一晚上都耽在那边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声“得——得——得——得”,我便对自个儿说,是马来了。接下来听到了人的说话声。我赶紧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了独木小舟,偷偷穿过林子,看一看究竟。走不好远,就听到一个男子在说:  “要是我们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最好在这儿宿营,马快累垮了。让我们四下里察看一下。”  我没有耽搁,便抄起桨来,划了出去。我把独木舟栓在老地方,思量着不妨在小舟里睡它一下。  我没有睡多久。不知怎么搞的,一想心事,便睡不着。每一回醒来,总仿佛觉得有人卡住了我的脖子。这样,睡也无益。后来,我对我自个儿说,我这样不行,我得弄明白究竟是谁跟我一起在这岛上。不弄清楚,便完蛋了。这样一想,我马上心里好过些。  这样,我便抄起桨来,先把小舟荡开,离岸一两步,再让小舟顺着黑影往下淌。月色皎洁,除了阴影处以外,亮得如同白昼。我小心翼翼地漂了近一个钟头。满世界如同一块岩石那般寂静,睡得好香,不知不觉间快到岛尾了。一阵凉风微微地吹来,这等于说,夜快尽了。我掉转船头,系到了岸边。然后带上枪,溜进了林子的边边上。我在那里的一棵圆木上坐下,透过一簇簇树叶,向外张望。但见月亮下沉,一片黑暗遮住了大河。不过没有多久,只见树梢头出现了一抹鱼肚白,便知白天正在来临。我就带了枪,朝发现了篝火灰烬的方向溜去,每隔一两分钟便停下脚步,倾听一番。可是,该我运气不好,仿佛总是找不到那块地方。不过,隔了一会儿,千真万确的,通过远处的树丛,我发现了火光一闪。我小心谨慎地慢慢地朝这个方向走去。慢慢逼近了,能看清了。啊,有一个人正躺在地上。这下子啊,真是吓得我簌簌打颤。他毯子蒙住了脑袋,脑袋凑近篝火。我坐在一簇矮树丛里,离他大约六英尺光景,眼睛盯住了他。现在天色灰白了。一会儿,他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掀掉了毯子,啊,原来是华珍小姐的杰姆啊!见了他,我有多高兴。我说:  “哈啰,杰姆!”我跳了出去。  他一下子蹦了起来,一脸狂野地瞪着我。接着他双膝下跪,双手合拢地说:  “别害我,别害我!我从尾(未)伤害过一个鬼魂。我一相(向)喜欢死人,尽力为他们做毫(好)事。你回到河里去吧,那是你的地方,可碧(别)伤害老杰姆,他可丛(从)来都是你的好朋友。”  不用花多少功夫,我便叫他弄明白了我没有死,我见到了他又多么高兴。我对他说,如今我便不寂寞了。我并不怕他会把我现今在哪里告诉别人。我一直说着话,可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我,不吭一声。我就说:  “大白天了。来,吃早饭。把你的篝火生生好。”  “生篝火有什么用处?草莓这类东西也用得着煮?不过你有一枝枪,不是么?我们能弄到比草莓祥(强)的东西。”  “草莓一类的东西,”我说,“难道你只靠这些活命?”  “我找不到碧(别)的东西啊,”他说。  “啊,杰姆,你在岛上有多久了?”  “就在你被杀的那一天,我道(到)岛上的。”  “啊,来了这么久?”  “是的,确确实实。”  “除了这些玩意儿,没有吃到别的?”  “没有——没有碧(别)的。”  “啊,你一定是饿慌了,是吧?”  “我看我能吞下一匹骂(马)。你在岛上又有多久?”  “从我被杀害的那一个晚上起。”  “啊,你靠什么活呢?不过你有枝枪。哦,是啊,你有枝枪。这就毫(好)。你现在可以打点什摸(么)来,我来生火。”  我们就一起到了系船的地方。他在树林里开阔地带草地上生起火,我去拿玉米、咸肉、咖啡和咖啡壶、平底锅,还有糖和洋铁皮杯子。这些把这个黑奴可吓了一跳,因为他认为这些都是魔法变出来的。我又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由杰姆用他的小刀收拾干净,放在锅里煎了。  早饭准备好了,我们便歪在草地上热菜热汤吃开了。杰姆使劲往肚子里塞,因为他实在饿慌了。等到肚子一装满,我们便懒洋洋躺了下来。  后来杰姆说:  “不过听我说,哈克,要不是你被杀死的话,那又是谁在那个小见(间)里被杀死的呢?”  我就把全部经过一古脑儿倒给他听。他说,这干得漂亮。他说,就是汤姆·索亚也不会干得比你这下子更漂亮的了。”  我就说:  “杰姆,你是怎样到这儿来的呢?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呢?”  他神色大为不安,有一阵子一声也不响。接下来他说:  “也许我还是不说的好。”  “为什么,杰姆?”  “嗯,是有原因的。不过嘛,要是我告诉你的话,哈克,你不会告发我的,是吧?”  “杰姆,我要是告发的话,我就是个混蛋。”  “好,我相信你,哈克——我是逃跑的”  “杰姆!”  “当心,你说过你不会告发的——你知道你说过决不告发的,哈克。”  “好啊,我是说过。我说过决不告发,我说了话算数。说老实话,我决不反悔。当然啰,人家会骂我是一个下贱的废奴主义者①,为了这个看不起我——不过这没有什么关系。我不会告发。反正我也决不会再回那儿去了。所以说,把事情原原本本全说一遍吧。”  “好吧,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老小姐——就是说华珍小姐——她从早到晚挑剔我——对我可凶啦——不过她老说,她不会把我卖到下游奥尔良②那里去。不过我注意到,最近有一个黑奴贩子,老在这里走动,我就心神不定。啊,一天晚上,我偷偷到了门口,那是很晚了,门没有关京(紧),我听到老小姐告诉寡斧(妇),说她要把我卖到下游奥尔良去。说她本不愿意卖,不过卖了能得八百块大羊(洋),这么泰(大)的一个数目,她不能不动心。寡妇劝她别这羊(样)干,不过我没有等她们说完,就急急忙忙溜之大吉了,就这样。  ①当时密苏里这个新成立的州是蓄奴州,当地白人普遍认为废奴主义者是大逆不道者,就连马克·吐温年幼时也曾视奴隶制为当然的事。马克·吐温在《自传》第二章中说,“我读小学的时候,对蓄奴制还并无反感。当时我并没有认识到这样的制度有什么不对。”(参见皮佛《哈克贝里·芬》,3页。)  ②诺顿版注:当时伊利诺斯州法律上是自由州,和蓄奴州(包括密苏里州),仅隔了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河。黑人如果身上没有已获自由身份的证件而进入该州的,可被逮捕,并受到一定的处罚。杰姆当时如果要进入对逃亡黑奴表示同情的北方各州,切实可行的办法是越过俄亥俄河。  “我溜出家门,急忙赶下山去,原想到镇上一处地方偷一只小船。不过,那里人来人往。我就多(躲)在岸边那个箍桶匠的破屋子里,等人家一个个走开。我等了镇镇(整整)一个晚上,总是有人。直到早上六点钟,小船一条条开过。到八九点钟,每一条经过那里的小船都说,你爸爸怎样来到镇上,又怎样说你是如何如何被杀害的。一些船上挤满了太太和老爷们,去到现场看个究竟。有的停告(靠)在岸边,歇一歇再开。所以从他们的谈话里,我得知了你被杀死的全部情况。你被杀,我很难过。不过现在不难过了,哈克。  “我在刨花堆里躺了一整天,也真饿了。不过我心里并不黑(害)怕。因为我清楚,老小姐和寡妇一吃过早饭便去参加野营会,要去一正(整)天。她们知道我白天要伺候生(牲)口,因此她们在那里不会看到我。在天黑以前,她们不会想到找我。说到其余的佣人,他们也不会找我,因为一看到老家伙不在家,他们便早已逍遥直(自)在去了。  “是啊,天一黑,我便溜出门去,沿着大河走了两英里多路,到了没有人家住的地方。我该怎么办,我对此下钉(定)了决心。要知道,如果我光靠两只甲(脚)走路,狗会追中(踪)而来。要是我偷一只船渡过去,人家会发现自己家的船失踪了,并且会知道在对面什么地方上岸,这样也会跟踪而来。所以我对自个儿说,最好是找一个木筏子,这不会留下踪迹。  “一会儿工夫,我看到岛尖透出一道亮广(光),我就跳下水去,抓住一根木头往前推,泅到了河中央,游到漂着的木头堆里,把脑袋放得低低的,逆着水势游,一直等到有木筏子过来。接着,我游到木筏的后梢,紧紧爪(抓)住不放。这时候,天上起了云,一时间天很黑。我便乘机爬了上去,躺在木板子上。木筏上的人都聚在木筏中间有盏灯的地方。大河帐(涨)潮了,水势很猛。我估摸着,到早上四点钟光景,我可以下去二十五英里了。到那时候,天亮以前,我会溜下河里,游到岸上,舟(钻)进伊利诺斯州那一边的树林子里去。  “不过,我运气不好。快到岛尖了,一个人却提着登(灯)走过来。我一看不好,不能再耽搁了,便溜下了水,朝岛尖游去。我本以为,哪里都能尚(上)得去,可是不行——河岸太陡。快到岛尾,我才找到一个好去处。我钻进了树林子,心想木筏上灯移来移去的,我再也不跟木筏子打交道啦。我把我的烟斗和一块板烟①,还有一盒火柴都塞在我的帽子里,因此没有弄潮,所以我的日子还好过。”  ①诺顿版注:指一种劣质烟叶。  “这样说来,你这阵子当然没有吃到肉和面包,是吧?你为什么不捉几只甲鱼吃呢?”  “我怎么个捉法?总不能偷偷地过去,光用手就能捉住吧?又怎么能光靠一块石子就打中它?在黑夜里怎么个干法?再说,在大百(白)天,我才不会在岸边暴路(露)我自己呢。”  “好,说得对。当然啰,自始至终,你得躲在树林子里。你听到了他们的炮声么?”  “哦,听到的,我知道这是冲着你的。我看见他们在这里过去的,我透过矮树重(丛),丁(盯)住了他们的。”  有几只小鸟飞来,一次飞一两码,便歇一歇。杰姆说,这是一种预兆,要下雨了。他说,小(又鸟)这样飞的话,就是一种预兆,因此他推想,小鸟这样飞,便也是一种预兆。我想捉它几只,可杰姆不同意。他说,这样会死人。他说,他父亲当年病得很重,有人捉了一只小鸟,他年老的妈妈说,父亲会死去,后来他果真死了。  杰姆还说,凡是你准备在中午煮来吃的,你不能去数它一数究竟是多少,不然会招来恶运。太阳落山以后,你要是把桌布抖一抖,也会得恶运。他还说,一个人如果养了一窝蜂群,一旦这人死了,必须在第二天日出以前把死讯让蜂群知晓,不然,蜂群会病歪歪的,不采蜜了,死去了。杰姆说,蜂子不会蜇傻瓜蛋,不过我不信这个,因为我自己便试过好几回,可就是不蜇我。  这类的事,我以前也听说过了一些,不过听得不全。杰姆可懂得所有形形色色的预兆,他说他几乎什么都通晓。我说,据我看,仿佛预兆全都是坏的预兆,因此我问他,究竟有没有好运的预兆。他说:  “很少很少——再说,好的兆头对人一无用处。你要知道什么时候交好运,这有什么用处?难道是为了自个儿能笃(躲)过它?”他还说,“要是胳膊上是毛茸茸的,或是胸后是毛茸茸的,这是预兆你要发财。啊,这样的预兆还有点儿用,因为那是好旧(久)以后才会来的事。要知道,说不定你非得先穷个很长的时间,要不是你知道终究有那么一天你会发才(财),说不定你会灰心伤(丧)气到自杀的地步。”  “那你有没有毛茸茸的胳膊、毛茸茸的胸口,杰姆?”  “还用问?你没有看见我都有么?”  “那么,你发了财吗?”  “没有。不过,我是发过了的。下一回,我还会发。有一回,我有十四块大羊(洋)。我用来做了投(又鸟)(机)生意,结果都裴(赔)光了。”  “你搞的什么投机生意,杰姆?”  “嗯,我先搞的是股票。”  “什么样的股票?”  “啊,活股票。牲口嘛①,你明白么?我买一头奶牛化(花)了十块大洋。以后我可不会在牲口上冒险化(花)钱啦。那头牛一到了我手上就私(死)啦。”  ①活股票,英语中“活”与“股票”(livestock)合起来,即成另一个词:牲口。  “那你丢了十块钱?”  “不,我没有全赔光。我损失了十分之九。我把牛皮和牛邮(油)给卖了一块一毛钱。”  “你剩下了五块一毛钱。你后来又搞了什么投机生意了么?”  “搞了的。你知道波拉狄休老先生家那个一条推(腿)的黑奴么?他开设了一家银行。他说,谁存进一块钱,满一年可得四块钱。啊,黑奴全去存了。不过他们全没有很多钱,我是唯一有钱的一个。我坚持要比四块钱更皋(高)一些的利息。我说,不然的话,我自己另开一家银行。急(结)果呢,那个黑奴自然要阻挡我加进他们这一行,因为据他说,没有那么多的生意供两家银行干的。他说,我可以存进五块钱,年低(底)他给我三十五块大羊(洋)。  “我就干了。我还捉摸着不妨把三十五块大羊(洋)麻(马)上就投出去,好叫钱活起来,有一个黑奴叫鲍勃的,他买了一条平底蚕(船)①。他的主人对这事并不知道。我从他手里买了这调(条)蚕(船),告诉他,到年底,那三十五块大羊(洋)就是他的了。不过,就在那一个晚上,有人把蚕(船)给偷走了。第二天,一条腿的黑奴说,他的那家银行倒闭了。所以我们两个人谁也没有拿到钱。”  “那么,那一毛钱你是怎么用的呢,杰姆?”  “啊,我正打算化(花)掉它呢。可是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告诉我该把钱给一个叫做巴鲁姆的黑奴——人家为了叫起来方便,叫他巴鲁姆的驴②。他可是个傻瓜脑袋,你知道吧。不过,人家说这人生来云(运)气好。我呢,我自己知道生来云(运)气不好。梦里交代我,该把一毛钱叫巴鲁姆去投放,他会给我赚钱的。好吧,巴鲁姆收下了这个钱。有一回,他上教堂去,听到传教士说,谁把钱给穷人,就是把钱给了上帝,他会得里(利)一百倍。巴鲁姆就把那一毛钱给了穷人,等着看急(结)果会如何。”  ①诺顿版注:一种运木材的平底船。  ②诺顿版注:巴鲁姆(Balum)是杰姆把音念别了。应是巴兰(Balaam)。巴兰的故事见《旧约·民数记》22章21—34节。巴兰骑的乃仙驴。驴看见了天使挡住去路,且持刀在手要杀他。这些巴兰自己看不见。仙驴避开天使改道走,却一次次遭到看不见天使的巴兰鞭打。这里作者故意取笑杰姆纠缠,但也提示了杰姆在下一章中预测到了自己前途的凶险。  “那么结果如何呢,杰姆?”  “什么急(结)果也没有。我想尽办法也拿不回这钱,巴鲁姆也无发(法)。以后我要是看不到底(抵)押品,决不把钱放出去。传教士说什么可以得里(利)一百倍!要是我能把一毛钱收回来,我就认为是公平交叶(易),云(运)气不错啦。”  “啊,反正那没有什么,杰姆,反正你迟早还是会发财的嘛,杰姆。”  “是啊,——我如今已经发才(财)了。你想吧。我自己这个人,归我自个儿所有。我值八百块大羊(洋)。我但愿我自个儿有这笔钱。再笃(多)呢,我也不要了。”  第九章  我打算到岛中央一处地方去细看一下,那是我最初察看的时候便发现了的。我们就出发了,一会儿就到了那里,因为这个岛不过三英里长、四分之一英里宽嘛。  这个地方是个相当长相当陡的小山头,或者说山脊。有四十英尺高。我们爬到了顶顶上也够累人的。两侧的坡坡也挺陡,矮树丛生得密密的。我们围着这处地方爬上爬下,终于发现了山岩里有一个大山洞,是对着伊利诺斯州那一边的,快到山顶了。山洞里边有两三间房子合起来那么大,杰姆能直起了身子走动。里边阴凉得很。杰姆主张把我们的什物立刻搬进去。不过我说,我们可不愿意因此一天到晚爬上爬下的。  杰姆说,要是我们能把独木小舟找到一个很好的去处给藏起来,然后把什物放在山洞里,一旦有人到岛上来,我们就能直奔那边。除非带狗来,人家永远也别想能发现我们。再说,他说过,小鸟已经告诉我们说,天快下雨了,难道我乐意叫东西给淋湿么?  这样,我们便往回走,找到了独木小舟,划到了和山洞成一直线的地方,把什物都推进了山洞。等下来,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地方,把划子藏在密密的柳树丛下。我们从钓鱼竿上取下了几条鱼,再把鱼竿放好,就开始弄中饭。  洞口很宽,连一只大木桶都能滚进去。洞口的一边朝外突出了一小块地方,地势平坦,倒是生火的好地方。我们便在那里生火做饭。  我们在里边铺了些毯子作为地毯,就在那里吃饭。我们把其余的东西放在山洞紧里边顺手拿得到的地方。过了不多久,天黑下来了,只见雪电交作,可见鸟儿的话有道理。接下来,下起了雨。好个倾盆大雨!风又吹得如此猛烈,可是我从没有见到过的。夏天的雷阵雨,就是这样的阵势。天变得一片黑漆漆的,洞外又青又黑,十分好看。雨又急又密,斜打过去,不远处的树木看起来朦朦胧胧,仿佛给一张张蜘蛛网罩住了。突然吹来一阵狂风,把树木吹弯了腰,又把树叶背面苍白的一片片朝天翻起。接着又一阵狂风,但见树枝猛烈摇撼,简直象发了疯的一般。说话间,正当最青最黑的一刹那——唰!天亮得耀眼,只见千万棵树梢在暴风雨中翻滚,和往常不同,连几百码以外也看得清清楚楚。再一刹那间,又是一片漆黑。这时只听得雷声猛烈地炸开,轰隆隆、呼噜噜从天上滚下来,朝地底下滚过去,活象一批空空的木桶在楼梯上往下滚,而且楼梯又长,知道吧,就连滚带跳,不亦乐乎。  “杰姆,这有多痛快!”我说,“我什么地方也不想去了,就爱这里。再递给我一块鱼,还要一点儿热的玉米饼。”  “啊,要不是杰姆,你就不会得(耽)在这里,你就会留在林子里,没有饭吃,还会给淋得半死,真是这样,乖乖。(又鸟)知道天什么时候下雨,鸟也知道,伙计。”  大河在十天到十二天中不停地涨水,后来淹没了河岸。岛上低洼处水深三四英尺,还有伊利诺斯州河边低地上也是这样。在这一边,河面有好几英里路宽。不过在伊利诺斯州那一边,还是原来那样的距离——半英里路宽——因为在伊利诺斯州那一边,沿岸尽是一堵堵高墙似的峭壁。  在大白天,我们坐了划子划遍了岛上各处。即使大太阳在外面晒得热辣辣的,密林深处还是到处树荫,一片阴凉。我们在树丛里穿进穿出。有些地方,藤蔓长得过密,我们得退回来,另找路走。啊,每一棵吹断倒下的老树,都能见到兔子和蛇这类东西,水漫全岛的一两天中,它们因为饿得慌,就变得那么驯顺,你简直可以划近了,高兴的话,可以用手摸它们身子。不过,蛇和鳖可不行——这些东西往往一溜就溜进了水里。我们那个山洞所在的山脊那里,到处是这类东西,你要是高兴的话,可以捉到好多这类玩物。  有一个晚上,我们截到了一小节木筏子——九块松木板。有十二英尺宽,十五六英尺长,筏面露出水面六七英寸,就好象一片结实、平滑的地板。在白昼,有时可以见到锯成的一根根木头淌过,我们听任它们漂去,因为我们白天不露面。  另一个晚上,天快蒙蒙亮了,我们正在岛尖,上游漂来一座木头房子,是在西边的一头。房子有两层,只见歪歪倒倒的。我们划了过去,爬了上去——从楼上窗口里爬了进去。  可是天太黑,看不清楚。我们便把小舟系好,等着天明。  我们到岛尾以前,天开始亮了起来。我们就窗口朝里边一望,看得清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两张椅子,地板上各处还有些什物,墙上还挂着几件衣服。屋角里地板上仿佛躺着什么东西,看上去象是一个男子模样。杰姆就说:  “哈啰,你好啊!”  可是他并不动弹。我便也喊了一声,杰姆接下来说:  “这人并非是睡着了,——他死了。你别动——让我去看。”  他去了,弯下(禁止)子,细看以后说:  “是个死了的男子。是啊,正是这样,而且还光着身子。是背后开枪打死的。估摸着,死了有两三天了。哈克,你进来,可是别看他的脸——样子太可怕了。”  我根本没有看他的脸。杰姆扔了几件旧衣服,遮住了他的脸。其实他不需要这么干,我不想看他。油腻腻的纸牌,这儿一堆,那儿一堆,散遍了地板各处。还有威士忌酒瓶,还有黑皮做成的几个面罩。墙上到处都是用木炭涂的字和画,尽是最愚蠢无聊的那一类。还有两件脏旧不堪的花洋布衣服,还有一顶太阳帽和几件女人的内衣,都挂在墙上。墙上还挂着几件男人的衣服。我们把一些东西放到了独木舟里。也许会有用得着的地方吧。地板上有一顶男孩子戴的带花点儿的旧草帽,我把这个也拣了。还有一只瓶子,里面还有牛奶,上面还有一个布奶头,是给婴儿咂奶用的。我们本想把瓶子带走,可是瓶子破了。还有一只破旧的木柜,一只带毛的皮箱,上面的合叶都已经裂开了。皮箱没有上锁,是敞开着的,不过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从东西凌乱散了一地来看,我们估计,人家是匆匆忙忙离开的,没有来得及定下主意把哪些东西带走。  我们找到了一盏旧的白铁皮灯盏,一把铁把子的割肉刀。还有一把崭新的巴罗牌大折刀,在随便哪家铺子里卖,也值两毛五分钱。还有不少牛油蜡烛,一个白铁烛台,还有一把葫芦瓢,一只白铁杯子,一条破烂的旧被子丢在床边,一只手提包,里边装着针线、黄蜡、钮扣等等东西。还有一把斧头和一些钉子。还有一根钓鱼竿,跟我的个指头一般粗细,上面还系着几只特别大号的鱼钩。还有一卷鹿皮,一只牛皮做的狗项圈,一只马蹄铁。还有几只没有标签的药瓶。正要离开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只马梳子,东西还可以。杰姆找到了一把破旧的提琴弓,还有一只木制假腿。上面的皮带已经裂开了,不过除此以外倒是好好的一条腿。只是对我来说嫌太长,对杰姆来说嫌太短,那另外的一条呢,我们找遍了,也没有找到。  这样,整个儿算起来,我们发了一笔大财。我们准备划走的时候,已经是在小岛下游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段。已是大白天了。所以我让杰姆躺在小舟里,用被子蒙上。因为如果他一坐起来,人家老远就能认出是个黑奴。我们划到了伊利诺斯州岸边,接着往下淌了半英里,我沿着岸边静水往上划,一路之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也没有见到什么人。我们太太平平回到了家。  第十章  吃过早饭以后,我本想讲讲有关死人的事,猜猜他是怎样会被杀害的,不过杰姆不乐意谈,他说,这会带来恶运。他还说,再说他也可能会来,给我们作祟。他说,一个人要是没有入土埋葬,那么与平常埋葬的人比起来,更会到处游荡。这话听起来也很在理,我便没有再说什么了。不过呢,我不由得不想到要琢磨琢磨这回事,心里总希望能弄清开枪打死那个男子的是谁,又究竟为了什么缘故。  我们把搞来的衣服翻了一遍,在一条旧呢毯大衣的里子里找到了八块大洋。杰姆说,他推想,是那间屋子里的人偷了这件大衣,因为如果他们知道里边有钱,便不会把衣服留在那里。我呢?我说,我琢磨起来,是他们杀了他的。不过,杰姆不愿多谈这件事。我说:  “你啊,以为这是件倒霉的事。可是前两天我摸了我在山脊上发现的蛇皮壳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呢?你说,我用手去摸蛇皮,那是会遭到世界上最倒霉的恶运的。好啊,如今是你所说的最倒霉的恶运啦。我们拣到了一大堆东西,还有那八块大洋。杰姆,我但愿每天都遭到什么恶运才好呢。”  “别忙啊,乖乖,别忙啊。先别太高兴啦。眼看恶运要临头了,听我说,眼看恶运要临头了。”  真是恶运临头了。我们说这番话的时候,那是星期二。啊,星期五,吃过晚饭,我们躺在山脊顶的草地上。我的烟草抽光了,我到山洞里去取一些,发现那里有一条响尾蛇。我把它打死了。我把死蛇卷了起来,放在杰姆的毯子脚跟头,就象一条活生生的蛇。心想,等到杰姆猛一见,会有好玩的事可看的。啊,到晚上,我压根儿把蛇的事全给忘了。我点灯的时候,杰姆往毯子上一躺,那条蛇的老伴正在那里,咬了他一口。  他大吼一声跳将起来。灯光照处,照见的第一件事是那条可恶的东西昂起头来,正要再窜一回。我抄起一根棍子,一刹那间打死了它。只见杰姆抓起爸爸那个酒罐,大口往嘴里灌。  他是光着脚的,蛇就对准了他脚跟咬了一口。就是我这个傻瓜蛋忘了那里有死蛇,它的老伴就会游过来,盘在上面。杰姆要我把蛇头砍下来,给扔了,然后把皮剥掉,把蛇肉烤一段吃。我照着做了。他吃了,还说这能治病。他叫我取下尾巴上的响鳞,他缠到了他的手腕子上。他说这也管用。随后我悄悄地溜了出去,把死蛇扔到了矮树丛里。我不打算告诉杰姆说,那都是我的过错。只要做得到,我就不对他说实话。  杰姆对着酒罐呷了又呷。时不时的神志不清,跳来跳去,高声叫唤。每一回醒过来,便又去对着酒罐呷酒喝。他那只脚肿得好粗,小腿也肿得厉害。不过,慢慢地酒力见效了,我断定他没有事了。不过,我宁愿给蛇咬,也不愿意喝爸爸的酒。  杰姆躺了四天四夜,肿全消了,他又活动起来了。我打定了主意,从此不说什么用我的手摸蛇皮的话了。惹了这场大祸,不是很清楚了么?杰姆说,他估摸,下回我会信他的话。他还说,摸蛇皮的恶运非同小可,说不定我们遭到的灾祸还没有尽头呢。他说,他宁愿朝左肩后望新月一千遍,也不愿手摸蛇皮一回。是啊,我也开始觉得我自己在这么想了,尽管我一向认为,往左肩后边望新月,可说是一个人最抽劣、最愚蠢的事了。老汉克·朋格这么干过一回,还大吹大擂的,不到两年,他喝醉后,从制弹塔上摔下来,摔得简直可说是象一张薄饼,摊在地上。人家把仓房的两扇门板作为棺材,把他的尸体给塞了进去。这是人家这么说的,我没有亲见。是爸爸对我说了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吧,这么傻呼呼地张望新月,就得了这么个下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大河河水又往下回落,在两岸当中流淌。我们干的第一件事,大概就是把一只兔子剥了皮系在大鱼钩上,放下去,结果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简直象一个人那么大,长六英尺两英寸,重两百磅以上。我们当然对付不了它,它会把我们一下子扔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我们便光是坐着,看着它又蹦又跳,直到死在水里。我们在它的胃子里找到一只铜扣子和一只圆球,还有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们用斧头把那个圆球劈了开来,里边有一个线轴儿。杰姆说,线轴儿耽得时间久了,外面裹上了各样东西,成了个圆球。我看,这么大的一条鱼,是密西西比河上钓到的最大的鱼了。要是在村子里的话,能值很多钱。人家会在市场上论磅出售,每个人都会买一点。肉象雪一般白,煎着吃美味可口。  第二天早上,我说,日子过得太慢,太沉闷,我要来点儿热闹的。我说,不妨由我偷偷渡过河去,打听打听各方面的情况。这个主意杰姆很听得进。不过他说我必须晚上去,眼睛又要放得尖一些才行。接着,他端详了一番。然后说我能不能穿上旧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姑娘家呢?这可是个好主意。我们就动手把一件印花布衫子剪短,我把我的裤腿卷到膝盖上,穿上了衫子。杰姆用钩子替我在背后收紧了些,就弄得合身了。我带上了女用的遮阳大草帽,系到我的下巴颏儿上,这样,人家要细看我的脸,就好比要从火炉筒子往下看一样的难。杰姆说没有人能认出我来,即使是白天也难。我操练了一整天,让自己能掌握一些诀窍,慢慢地也就相当熟练了。不过杰姆说,我走起路来,还不象姑娘家的样子。他还说,我千万不可以把衣衫一提,把手插进裤子口袋,这个习惯必须改掉。这一点我注意到了,就有些进步了。  天黑以后,我便坐划子前往伊利诺斯州的河岸那边。  我在渡口下面不远处朝镇子划去。水流把我带到了镇梢头。我把独木舟系好了,沿着河岸往前走。有一间小小的草屋,已经好久没有人住了,如今点着亮亮的灯光。我心想,不知道是谁住在那里。我轻手轻脚走过去,从窗口朝里偷偷一望。只见有一位妇女,四十岁上下,正就着一张松木桌上的蜡烛光做针线活。她的脸我没有见过。她是个外乡人。镇上人的脸没有我不认识的,这也是该我的运气好。当时我正在心虚,开始懊悔这回该不该来。人家也许会听出我说话的声音,就会识破真相。不过嘛,如果这个妇女到小镇上来了两天了,那我想知道的一切,她准能告诉我。这样,我便敲了敲门,并且打定主意,要自己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个姑娘家。  第十一章  “进来”,那个妇女说。我就走了进去。她说:  “请坐。”  我坐了下来。她那亮亮的小眼睛把我端详了个仔细,接着说:  “你叫什么名字啊?”  “莎拉·威廉斯。”  “你住哪里?是在这儿附近么?”  “不。是在霍克维尔,这儿下面七英里地。我一路走得来,实在累了。”  “我看也饿了吧。我给你找点东西吃。”  “不,我不饿。本来我倒是饿得很。我在离这儿两英里路的一家农庄不能不歇了一口气,所以不饿了。这样我才会弄得这么晚。我妈在家有病,又没有钱,我是来把情况告诉我叔叔阿勃纳·摩尔的。我妈对我说,他住在这个镇上的那一头。这儿我还没有来过呢。你认识他吧?”  “不,我还不认识什么人哩。我住在这里还不到两个星期。要到镇上那一头,还有不少路呢。你最好这晚上便歇在这里。  把你的那顶帽子给取下来吧。”  “不”,我说,“我看我歇一会儿,便往前走。天黑我不怕。”  她说她可不能放我一个人走。不过,她丈夫一会儿便会回来,大概是一个半钟头左右吧。她会让她丈夫陪我一起走。接下来便讲他的丈夫,讲她沿河上游的亲戚,讲她下游的亲戚,讲她们过去的光景怎样比现在好得多,怎样自己对这一带并没有搞清楚,怎样打错了主意到了这个镇上来,放了好日子不知道过——如此等等,说得没有个完。这样,我就担起心来,深怕这回找到她打听镇上的情况,也许这个主意是错了。不过,不一会儿,她提到了我爸爸以及那件杀人案,我就很乐意听她唠叨下去。她说到我和汤姆·索亚怎样弄到六千块钱的事①(只是她说成了一万块钱),讲到了有关爸爸的种种情况,以及他多么命苦,我又是多么命苦。到后来,她讲到了我怎样被杀害。我说:  ①诺顿版注:在本书第一章中,以及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都说是一万二千元,此处恐是作者记错了。  “是谁干的?在霍克维尔,我们听到过很多有关这件事的说法,不过是谁杀了哈克·芬的,我们可不知道。”  “嗯,据我看,就在这儿,也有不少人想要知道是谁杀了他的。有些人认为,是老芬头儿自己干的。”  “不吧——真是这样么?”  “开头,几乎谁都是这么想的。他自己永远不会知道他怎样差一点儿就会落到个私刑处死。不过,到了天黑以前,那些人主意变了。据他们判断,认为是一个逃跑的黑奴名叫杰姆的干的。”  “怎么啦,他——”  我把话打住了。我看,最好我别则声。她滔滔不绝讲下去,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插话。  “那个黑奴逃跑的那一个晚上,正是哈克·芬被杀害的日子。因此上,悬赏捉拿他——悬赏三百块钱。还为了捉拿老芬头儿——悬赏两百块钱。你知道吧,他在杀人后第二天早上来到了镇上,讲了这件事,然后和他们一起在渡轮上去寻找,可是一完事,人就走了,马上不见人了。在天黑以前,人家要给他处私刑,可是他跑掉了,你知道吧。嗯,到第二天,人家发现那个黑奴跑了。他们发现,杀人的那个晚上,十点钟以后,就不见这个黑奴的人影了。知道吧,人家就把罪名安在他头上。可是他们正嚷得起劲的时候,第二天,老芬头儿又回来了,又哭又喊地找到了撒切尔法官,索要那笔钱,为了走遍伊利诺斯州寻找那个黑奴。法官给了他几个钱,而当天晚上,他就喝得醉醺醺的,在半夜前一直在当地。半夜后,他和一些相貌凶恶的外地人在一起,接下来便和他们一起走掉了。啊,从此以后,再没见他回来过。人家说,在这件案子的风头过去以前,他未必会回来。因为人家如今认为,正是他杀了自己的孩子,把现场布置了一番,让人家以为是强盗干的,这样,他就能得到哈克的那笔钱,不用在诉讼案件上花费很长一段时间了。人家说,他是个窝囊废,干不了这个。哦,我看啊,这人可是够刁的了。他要是在一年之内不回来,他就不会有什么事了。你知道吧,你拿不出什么证据来定他的罪。一切便会烟消云散。他就会不费气力地把哈克的钱弄到手。”  “是的,我也这么看。我看不出他会有什么不好办的。是不是人家不再认为是黑奴干的呢?”  “哦,不。不是每个人都这么个看法。不少人认为是他干的。不过,人家很快便会逮到那个黑奴,说不定人家会逼着他招出来的。”  “怎么啦,人家还在搜捕他么?”  “啊,你可真是不懂事啊!难道三百大洋是能天天摆在那里让人随手一拣就到手的么?有些人认为那个黑奴离这儿不远呢。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不过我没有到处说就是了。才几天前,我对隔壁木棚里的一对老年夫妇说过话,他们随口讲到,人们如今没有去附近那个叫做杰克逊岛的小岛。我问道,那里有人住么?他们说没有。我没有接下去说什么,不过我倒是想过一想的。我可以十分肯定,我曾望见过那儿冒烟,是在岛的尖端那边,时间是在这以前的一两天。我因此上曾自个儿盘算过,那个黑奴多半就在那边啊。这样就值得花工夫到岛上去来个搜捕,在这以后,就没有再见到冒烟了。我寻思,说不定他溜走了,要是他就是那个黑奴的话。不过,我丈夫反正就要上那边去看一趟——他和另外一个人要去。他出门到上游去了,不过今天回来了,两个钟点以前,他一回到家,我就对他说过了。”  我搞得心神不安,坐也坐不住了。我这双手该干点什么才好啊。我就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只针,想要穿通一根线头,我的手抖抖的,怎么也穿不好。那个妇女话头停了下来,我抬头一望,她正看着我,一脸好奇的神气,微微一笑。我把针和线往桌子上一放,装做听得出神的样子,——其实我也确实听得出神——接着说:  “三百块大洋可是一大笔钱啊。但愿我妈能得这笔钱。你丈夫今晚上去那边么?”  “是啊。他和那个我跟你讲起的人到镇上去了,去搞一只小船,还要想想方法,看能不能弄到一支枪。他们半夜以后动身。”  “他们白天去不是能看得更清楚么?”  “是啊。可是那个黑奴不是也会看得更清楚么?半夜以后,他兴许会睡着了吧。他们就好穿过林子,轻手轻脚溜到那边,寻找到他的宿营地,乘着黑夜,找起来更方便些,如果他真有宿营之处的话。”  “这我倒没有想到。”  那个妇女还是带着好奇的神色看着我,这叫我很不舒服。  “亲爱的,你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玛——玛丽·威廉斯。”  我仿佛觉得,我最初说的时候并没有说是玛丽,所以我没有抬起头来。我觉得,我最初说的是莎拉。我因此觉得很窘,并且怕脸上露出了这样的神气。我但愿那个妇女能接着说点什么。她越是一声不响坐在那里,我越是局促不安。可是她这时说:  “亲爱的,你刚进门的时候,说的是莎拉吧?”  “啊,那是的,我是这么说了的。莎拉·玛丽·威廉斯。莎拉是我第一个名字。有人叫我莎拉,有人叫我玛丽。”  “哦,是这样啊。”  “是的。”  这样,我就觉得好过了一些。不过,我但愿能离开这里。  我还抬不起头来。  接下来,那个妇女就谈起了时势多么艰难,她们生活又多么穷困,老鼠又多么猖狂,仿佛这里就是它们的天下,如此等等。这样,我觉得又舒坦了起来。说到老鼠,她讲的可是实情。在角落头一个小洞里,每隔一会儿,就能见到一只老鼠,把脑袋伸出洞口探望一下。她说,她一个人在家时,手边必须准备好东西扔过去,不然得不到安生的时候。她给我看一根根铅丝拧成的一些团团,说扔起来很准。不过,一两天前,她把胳膊扭了,如今还不知道能不能扔呢。她看准了一个机会,朝一只老鼠猛然扔了过去,不过,她扔得离目标差一截子,一边叫了起来:“噢!胳膊扭痛了。”她接着要我扔下一个试试看。我一心想的是在她家里的老头儿回来以前就溜之大吉,不过自然不便表露出来。我把铅团子拿到了手里,老鼠一探头,我就猛地扔过去,它要是迟一步,准会被砸成一只病歪歪的老鼠。她说我扔得挺准,还说她估摸,下一个我准能扔中。她把一些铅团子拿过来,又拿来一绞毛线,叫我帮她绕好。我伸出了双手,她把毛线套在我手上,一边讲起她自己和她丈夫的事。不过,她打听了话说:  “眼睛看准了老鼠。最好把铅团团放在大腿上,好随时扔过去。”  说着,她便把一些铅团子扔到我大腿上,我把双腿一并接住了。她接着说下去,不过才只说了一分钟。接下来她取下了毛线,眼睛直盯着我的脸,不过非常和颜悦色地问:  “说吧——你的真名字叫什么?”  “什——什么,大娘?”  “你真名是什么?是比尔?还是汤姆?还是鲍勃?——还是什么?”  我看我准定是抖得象一片树叶子。我实在不知所措。可是我说:  “大娘,别作弄我这样一个穷苦的女孩吧,要是我在这里碍事,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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