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龙行宫离温莎宫很近,约瑟安娜与女王近在咫尺。但是约瑟安娜仍然喜欢住在那儿。 巴基尔费德罗对女王的影响虽然是根深蒂固的,可是表面上却什么也看不见。没有比拔掉宫廷里的毒草再困难的了;因为它们的根扎得深,一点也不露形迹。要想除掉罗开劳、屈力蒲莱或者勃隆梅尔几乎是不可能的。 女王对巴基尔费德罗一天一天地越来越宠幸。 萨拉·芹宁斯的受宠是人人皆知的,巴基尔费德罗是没有人知道的。他的得宠没有人注意。巴基尔费德罗的名字写不上历史。捕鼹鼠的人是捉不到真正的鼹鼠的。 巴基尔费德罗曾经想做教职人员,对什么都学过一点儿。不过只是一点儿皮毛。人往往会吃omnis res scibils①的亏。脑袋底下长着一个丹乃德的无底桶②,是所有一事无成的学者的不幸。巴基尔费德罗虽然往脑袋里装过一点东西,可是结果还是空的。 ①拉丁文:行行皆通。 ②丹乃德的无底桶,意思是学到的东西人耳即忘,结果一事无成。 头脑跟心灵一样最忌空虚。心灵空虚能够产生爱情,头脑空虚往往产生憎恨。现在正是憎恨当道的时候。 为憎恨而憎恨固然存在,在人类的心灵里,为艺术而艺术的例子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多。 憎恨必须有行动。 憎恨是不要报酬的。多么可怕的字眼。这是说憎恨本身就是报偿。 熊靠舔熊掌生活。 当然不是永远如此。熊掌也需要养料。必须在熊掌里放点东西。 无目的的憎恨是甜蜜的,只能一时得到满足,可是最后必须有一个对象才成。弥漫在宇宙间的仇恨像孤独的享受一样,也是有穷尽的。憎恨没有对象,跟打靶没有靶子一样。这种游戏有趣的地方是它能穿透一个人的心。 不能单单为了面子关系而憎恨。必须有点作料,也就是说必须毁掉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或者别的一个什么人才成。 游戏得有一个目标才有趣,盯着这个目标,仇恨就激起来了,猎人看见了活猎物,兴致就鼓起来了,打埋伏的想到了仇人的热血就要跟烟雾似的滚滚涌出来,就产生了希望,捕鸟的人一觉得仿佛瞥见了百灵鸟徒劳无益的抖动着的翅膀,就心花怒放了。不知不觉地做一头被人瞄准的野兽,对这场游戏来说,就是做了一项绝妙的,也是可怕的工作,虽然做这个工作的人还蒙在鼓里。约瑟安娜替巴基尔费德罗做的就是这项工作。 思想好比一颗子弹。巴基尔费德罗从一开头就用含有恶意的思想瞄准约瑟安娜。意图同马枪是类似的。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约瑟安娜,准备用他心里的恶念射击公爵小姐。你觉得奇怪吗?你拿枪打鸟儿,可是鸟儿犯了什么罪呢?你会说因为你要吃它。巴基尔费德罗也是一样。 约瑟安娜的心是射击不到的,因为谜一样的东西是不容易受伤的;可是她的头,也就是说她的骄傲,是可以击中的。 她自己以为那儿是坚强的,而事实上却是软弱的。 巴基尔费德罗已经看出了这一点。 要是约瑟安娜在巴基尔费德罗的黑暗里能够看清楚,要是她能够看见隐藏在他的微笑后面的东西,这个骄傲的女人虽然地位很高,也会吓得发抖。幸亏她醉生梦死,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在想些什么。 意料不到的事情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发生。人生的奥秘是可怕的。恨不是一个小东西。恨总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它尽管在一个渺小的生物里面,却仍然像一个巨大的怪物。恨就是所有的仇恨。一只受到蚂蚁憎恨的大象,也同样是处在危险里。 巴基尔费德罗甚至在打击以前已经高兴地尝到他要做坏事的滋味。他还不知道要怎样对付约瑟安娜。不过他决心要干一下。作出了决定就是走了一大步。 毁掉约瑟安娜,那真是天大的胜利。他并没有作那么多的打算。不过丢丢她的脸,杀杀她的威风,给她些麻烦,叫她那一对美丽的眼睛急得流些眼泪,已经是一个成绩了。他指望的是这个。只要能使别人受到折磨,他是固执,辛勤,始终如一,绝不让步的。上天生他这么一个人,不是毫无作用的。他知道怎样找到约瑟安娜的金甲的弱点,怎样使这个奥林匹斯山的女神流血。我们再说一遍,他这样干对他有什么好处?有很大的好处:以怨报德。 爱嫉妒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恨照亮他并且使他温暖的光。查依鲁斯①也是为了这个缘故才恨荷马的。 ①这是一个嫉妒荷马的人。 要使约瑟安娜受到现代叫作活体解剖的痛苦,把这个浑身颤抖的女人放在外科手术室的解剖台上,消消停停地作活体解剖,在她痛得大叫的时候,他像个业余爱好者似的慢慢地割她。巴基尔费德罗喜欢这个梦想。 要达到这个目的,自己即使需要吃点苦,在他也是甜蜜的。钳子有时候能夹住自己的手。折刀子的时候也会割破自己的手指。没有关系!既然享受约瑟安娜的痛苦,自己的疼痛也就不算一回事了。用烙铁烙人的刽子手有时候也会受到一点儿灼伤,不过他并不注意。因为别人受的苦比他多,自己受的苦就一点也感觉不到了。看见受苦的人痛得打滚,你就会把自己的痛苦忘得干干净净。 只要能害人就行,不要管它会发生什么事情。 既然想害人,就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负起一些责任。我们把别人推到危险里去的时候,我们自己也要冒险,因为在一连串的事情中自然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真正存心害人的人对这一点是不怕的。他能从受害人的苦痛里尝到乐趣。他想到这种撕心的痛苦,自己心里就发痒。坏人只在穷凶极恶之中寻找快乐。痛苦反射到他身上就变成了舒服的感觉。阿尔伯伯爵在火刑柱上烘手。火堆是痛苦,它反射出来的却是快乐。如果可能掉换一下位置,就会使人毛骨悚然。我们的黑暗面是深不可测的。波丹的书里①的“妙不可言的刑罚”这句话大概包括三个可怕的意思:刑罚的发明,受刑人的痛苦,行刑人的快乐。野心,食欲,这一类的字眼的含义是有的人得到了满足,而另外的人却必须牺牲。希望居然能达到这么邪恶的地步,真是一件悲惨的事。恨一个人就是希望他遭殃。为什么不希望他得福呢?难道说我们的倾向是在恶的一方面吗?正直的人最吃力的工作是经常把最难消除的恶念从人类的灵魂上清除出去。只要检查一下,我们的愿望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在一个坏透了的人身上就发展到非常可怕的程度。“活该别人倒霉”的意思就是“对我倒是好事”。人心的黑暗。地窖似的黑暗。 ①波丹是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 约瑟安娜因为骄傲无知,轻视一切,以为自己处于万分安全的境地。女人目空一切的本能是特别强的。约瑟安娜的目空一切虽然是不知不觉的,但是自信心很强。巴基尔费德罗在她眼里差不多是一件东西。如果有人告诉她他是一个人,她一定会大吃一惊。 她在这个偷偷观察她的人面前过来过去,嘻嘻哈哈。 他却在深思熟虑,等待时机。 他越是等,要在这个女人的生命里制造灰心绝望的决心也越大。 无情的埋伏。 再说,他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我们不应该认为无赖汉缺乏自尊心。他们自言自语说出来的话一点不含糊,他们还会说壮言豪语呢。怎么?这个约瑟安娜周济过他!她有很多的财产,却不过在他身上花了几个子儿,简直跟对待叫化子似的!她把他钉在一个不相称的位子上!是呀,巴基尔费德罗差不多是个神职人员,像他这样一个博学多能,有做主教的才干的人,却被用来登记约伯刮疮的碎玻璃碴儿,如果他的一生都消耗在登记室的顶楼里,庄重地拔这些愚蠢的瓶塞,瓶子外面裹着海里的各种东西,辨认发霉的羊皮纸,霉烂的妖书,肮脏的遗嘱和其他辨认不清的东西。这都是约瑟安娜的过错。怎么!这个女人还跟他说“你”呢! 他怎么能不报仇! 怎么能不惩罚这种女人! 不然的话,天地间就没有公理了! 第十章 人体如果透明就能看见里面的火焰 什么!这个女人,这个古怪的女人,这个梦想淫荡的骚娘们儿,直到现在还是个处女,不过是没有机会罢了,这还是一块禁脔,这个戴着公主冠冕的厚脸皮,这个骄傲的狄安娜,据说直到现在还没有人得到她,也许可能,我同意,这只是机缘不凑巧,这个看不住自己的位子的流氓国王的私生女儿,这个幸运的公爵小姐,作为一个贵妇,她受人崇拜,要是贫穷的话,就会变成妓女;这个所谓贵妇,这个抢一位放逐者的财产的女贼,这个瞧不起人的妓女,因为有一天,巴基尔费德罗没有钱吃饭,又没有地方住,她竟厚着脸皮,让他坐在她屋子里的台角上,叫他别别扭扭地住在她的宫殿里的一个角落里。哪个角落?随便什么角落。也许是谷仓,也许是地窖,那有什么关系?比侍从好一点,比马差一点!她乘他巴基尔费德罗落魄的时候,假惺惺的在他身上做了一些好事,有钱人专门干这种侮辱穷人的事,并且像用绳子牵狗似的牵着他们!除此以外,她帮他这个忙,对她来说,值几个大钱呢?这要看帮忙的人花多少力气而定。她家里有的是空屋子。她来帮巴基尔费德罗的忙!真是一件了不起的恩惠。她因为他少喝一调羹乌龟汤了吗?她因为他的缘故,自己牺牲什么东西了吗?没有。她的东西多得很。她在她那多得不得了的财富上却又加上了一件虚荣,一个奢侈品,她做了一件好事,救一个才子,照顾一个神职人员,好比手上戴了一只戒指。她可以摆着架子说:“在施舍上,我是不吝惜的,我养活一个文人,我是他的恩人。这个可怜的家伙找到我多么幸运!我是个多么热心的艺术之友啊!”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在她的屋顶下一个邋遢的顶楼里放一张矮脚床罢了。至于巴基尔费德罗靠约瑟安娜弄来的海军部里的位子,算了罢,多好的职位!巴基尔费德罗现在的一切,都是约瑟安娜一手提拔的。提拔?好!就算这样吧。不过这个提拔等于零。比零还不如。因为这种可笑的工作,他觉得委屈透了,大材小用,简直变成个残废了。他欠约瑟安娜什么情份呢?不过是一个被母亲弄成驼背的人欠他母亲的那种情份罢了。看看这些享受特权的人,这些幸运者,这些暴发户,可恶的命运女神的这些宠儿吧!可是巴基尔费德罗这个有才干的人却必须站在梯子上,向跟班鞠躬,夜里爬上顶楼,对人客气,勤恳,快活,和气,脸上总得挂着必恭必敬的笑脸!难道这不值得咬牙切齿!可是那个轻佻的女人这时候却正在把珍珠挂在脖子上,同大卫·第利—摩埃那个蠢货谈情说爱! 千万不要叫别人帮你的忙。他们会趁这个机会欺骗你的。千万不要让人家利用你饥饿的弱点。他们会来周济你。就是因为他在挨饿,这个女人才能找到借口给他吃东西!他从此就成了她的奴隶!肚子里想吃,那就是一条终身的锁链!感激人家便是让人家剥削你。幸运的人,有权有势的人,利用你伸手的当儿,赏给你一个子儿,从此你就是一个把自己变成奴隶的懦夫。而最坏的是变成一个接受施舍的奴隶,一个非得爱施主不可的奴隶!多么丢脸!多么无聊!简直丧失了自尊心!完了,你瞧,你已经终身注定了,你必须说这个男人的心眼好,说这个女人长得漂亮,总是比人低一等,总得赞成,赞扬,钦佩,崇拜人家,自己总得屈服膜拜,跪得双膝起茧,哪怕怒火在燃烧你的心,愤怒的呼声涌上喉头,在你心里激动得比海洋里的狂风巨浪还要厉害,这当儿,你还得非说好听的话不可! 有钱的人就是这样把穷人变成了俘虏。 因为一时不小心而让人家做的这种好事,跟粘胶一样,涂在你身上,使你永远陷入泥沼。 一接受了施舍便再也不能挽回了。感恩戴德就是瘫痪。救济像一种讨厌的粘东西似的缠住你,剥夺了你的行动自由。那些可恶的、吃得饱饱的有钱人知道,他们的怜悯已经缠住了你。完了。你现在归他们所有。他们已经把你买去了。多少代价?他们省下来的一根狗啃的骨头。他们把骨头扔在你头上。他们在赏给你骨头的时候就揍了你一下。其实这也无所谓了。你啃过骨头没有?你在狗窠里也有一个位子。所以,谢恩吧。永永远远的感谢吧。崇拜你的主人。永远屈膝下跪。恩典就表示你自己情愿低人一等。他们强迫你把他们看做神明,把自己当作可怜虫。你贬低自己就是抬高他们。你弯背哈腰,他们的身子就挺得更直了。他们的声音里有一股目空一切的味儿。他们家里的事情,如婚姻啦,洗礼啦,臭娘们怀孕啦,生孩子啦,都跟你有关系。他们生一个狼崽子,好,你得写一首短诗。因为你是诗人,就得这样低三下四。难道这还不能气死人!再发展下去,他们就会叫你穿他们的旧鞋子了! “您府上是个什么东西呀,亲爱的?长得多丑!是个干什么的?”“我不知道。我养的是个作家。”这些愚蠢的火鸡就是这样讲的。甚至没有压低声音。你在那儿听着,还得机械地保持和蔼可亲的样子。此外,如果你生了病,你的主人会打发医生来。不是他们自己的医生。有时候他们也问问你的情况。他们因为跟你不是同样的人,因为他们高不可攀,所以对你和气。他们知道你的身分不可能跟他们的一样。正是因为他们瞧不起你,所以才对你客气。吃饭的时候,他们向你点点头。有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你的姓是怎么写的。他们只在满不在乎地践踏你的情感的时候,才让你感觉到他们是你的保护人。还说他们待你好! 这还不够可恶的吗! 当然应该赶快惩罚一下约瑟安娜。非叫她知道她在跟谁打交道不可!啊!有钱的大人先生们,你们的东西因为吃不完,因为丰富的东西引起消化不良,这说明你们的胃不比我们的大,总而言之,把剩下来的东西分给别人比扔掉好,所以你们才拿一些狗食扔给穷人,而你们却把这种行为说是壮举!啊!你们因为给我们面包吃,给我们屋子住,给我们衣服穿,给我们工作做,你们的无耻,疯狂,残酷,愚蠢和荒唐,居然糊涂到认为我们会感恩不尽!面包是奴隶的面包,房子是奴仆的住室,衣服是仆役的号衣,工作是荒谬可笑的工作,也有工钱可拿,不错,可是这是一种牛马似的工作。啊!你们认为给我们住的,吃的,就有权侮辱我们,你们想像我们是债务人,指望着我们感谢洪恩哪!好吧!我们要吃你们的肠子!好,美人儿,我们要掏光你的五脏,我们要把你们活活地吞下去,我们要用牙齿嚼你们的心! 这个约瑟安娜!岂不是很荒唐吗?她有什么长处?她所完成的杰作是到世界上来证明她父亲的愚蠢和母亲的丑事。单单因为她肯帮我们的忙,在世界上活下去,成为社会上的一个耻辱,他们给了她几百万。她拥有土地和城堡,养兔场,猎场,湖沼,森林,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这一切都使她变成大家的笑柄,可是却要给她写诗!至于巴基尔费德罗,他学习过,工作过,吃过苦,眼睛和脑子里装满了厚厚的书,一直跟书和科学作伴儿,才学出众,能指挥军队,要是他愿意的话,还能跟奥脱魏和德莱顿一样写悲剧,真是天生的做皇帝的料,像他这样的人居然落到让这个渺小的女人把他从饥饿的边缘救出来的地步!可恶的命运选中的这些有钱人的强取巧夺,还能这样继续下去吗?他们装做对我们慷慨,对我们爱护,对我们微笑的样子,我们应该喝了他们的血,再舔舔嘴唇!王宫里的这个下流女人居然有做思人的可恨的权力,而这个杰出的人却命中注定,要去拾一些从这样的手里掉下来的残肴剩饭,再也没有比这更不公平的了!这个建立在不均衡和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是个什么社会!所有这一切,什么台布啦,疯狂的宴会啦,狂饮啦,醉酒啦,宾客啦,手肘搁在桌子上的人啦,四只爪子藏在桌子下面的畜生啦,傲慢无礼的施主啦,接受施舍的傻瓜啦,等等,最好是兜着四个角儿统统扔到天花板上去,扔到老天爷脸上去,最好是把整个的地球扔到天上去!现在呢,我们先把爪子插进约瑟安娜的胸膛。 巴基尔费德罗这样默默地想着。这是他的灵魂的怒吼。心存嫉妒的人喜欢把个人的怨恨跟社会上的不平扯在一起,来替自己辩护。各种怨恨的情绪都在这个恶汉的脑海里荡漾。在十五世纪出版的两半球的旧地图角上,有一块很大的空白,没有图,也没有名字,上面写着:Hic sunt leones①。人心里也有这样一个黑暗的角落。激愤的情感在我们心里的什么地方转来转去,发出怒吼,在我们灵魂的黑暗里也可以说“这儿有狮子”。 ①拉丁文:这儿有狮子。 这类洪水猛兽似的思想是完全荒谬的吗?没有一点属于正义的地方吗?我们得承认:不是的。 如果想到我们心里的判断不是正义的,那就太可怕了。判断是相对的。正义是绝对的。只要想想法官和正直的人之间的区别就行了。 坏人用力把良心引到邪路上去。作伪也是要经过锻炼的。诡辩家就是蒙蔽真理的人,他遇机会还要摧残良知。有一种柔中带刚的灵活的逻辑替恶服务,善于在黑暗中伤害真理。这是魔鬼回敬天主的老拳。 被傻子崇拜的诡辩家,除了在人类的良心上留下许多伤痕以外,没有其他的功劳。 不幸的是巴基尔费德罗事前预见到自己的失败。他进行着一项巨大的工作,总而言之,他至少怕害人害得不够厉害。一个堕落的人,有钢铁般的意志,金刚钻似的仇恨和渴望灾祸的好奇心,怎么能不杀人放火,毁灭一切!像他这样的破坏力,这样强烈的仇恨,这样的一个幸灾乐祸的人,像他这样的一个受造物者(因为不管是天主还是魔鬼,都没有关系,反正总有一个造物者),一个用各种材料造成的巴基尔费德罗,说不定弄到末了,只能打个榧子,这怎么成!巴基尔费德罗会不会打不中目标呢?一个能够投掷大石的弹簧,放松之后,却只能在一个装模作样的女人前额上砸一个疙瘩!强弩只能造成一些轻微的伤害,真是事倍功半!徒劳无益!一架能够粉碎世界的大机器,发动了所有的机件,这架马利出产的机器在黑暗中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可是结果却不过把一只纤细的玫瑰色的指尖儿夹了一下,多么丢脸啊!他转动一块一块大石头,谁知道结果怎样,说不定只能在宫廷的平滑的水面上造成一点儿皱纹呢!上夭有浪费大量的力量的怪癖。一座大山移动了。不过使鼹鼠搬了一次家。 除此以外,这个宫廷是一个奇怪的场地,瞄准敌人,一击不中,没有比这个更危险的了。首先你暴露了自己,激怒了敌人,其次,特别重要的是会引起主人的不悦。国王对笨手笨脚的人是不喜欢的。不要打伤人,不要打得人家头青脸肿。尽管杀死所有的人好了,可是千万不要叫人家鼻孔流血。聪明的人杀人,笨蛋打伤人。国王不喜欢别人打断他们的仆役的腿。如果你把他们壁炉上的瓷器碰裂一条纹,或者把侍从室里的人员打伤,他们就会恨你。宫廷里一定要井井有条。你打碎了一件东西,马上换上新的,那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且这样做正投合国王喜欢听别人的坏话的嗜好。讲坏话不要紧,可是不要干。要是干的话,千万要干得彻底。 用刀子戳,不要用针刺。除非针上有毒药。这样还可以原谅。请读者注意,巴基尔费德罗当时就是这样。 每一个恶毒的小人都像一只装着所罗门的龙的瓶子。瓶子虽然小,龙却硕大无朋。这是一个可怕的浓缩现象,时机一到,就会膨胀起来。现在闲得无聊,只好默想着爆发的情况来安慰自己。瓶子里的东西比瓶子大。一个潜伏的巨人,多么奇怪!鲦鱼的肚子里却藏着九头蛇!矮子的肚子里藏着一个怪物,好比一个魔术箱;所以他又痛苦又幸福。 因此,任何东西都不能使巴基尔费德罗放弃他的打算。他在等待时机。时机会不会来呢?那有什么关系呢?他等待。一个坏透的人就会有一种自尊心。为了追求比你的地位更高的幸福,你在宫廷里挖掘地洞和地道,你冒着所有的危险,挖啊挖的,尽管是藏在地底下,我们再说一遍,你还是觉得这是很有趣的。这种游戏使人入迷,使人觉得仿佛在写一首叙事诗。小东西跟巨人打仗是一个壮举。跟狮子搏斗的跳蚤是一个英雄。 骄傲的兽王被跳蚤叮了一口。暴跳如雷,要找这个原子似的小东西算账。即使遇见老虎也不会这么吃力。瞧啊!它们的地位改变了。狮于被小虫叮了一下,受了凌辱,而跳蚤却可以说:“我喝饱了狮子的血。” 不过这只能满足巴基尔费德罗一部分的欲望。这不过是一种安慰,一时的慰藉罢了。戏弄人固然是一个成功,能折磨人更好。巴基尔费德罗时常不愉快地想到,他只能损伤约瑟安娜的表皮。他那么卑贱,她又高高在上,还有什么更多的希望呢?他希望亲眼看见这个女人赤裸裸的鲜血直流,连皮也活活地剥光,希望亲耳听见她的叫声,那末只损伤一点表皮,实在太不够味儿。他有这种欲望而又无法施展,多么恼人啊!唉!太不称心了! 总之,他只好听天由命。既然力不从心,只好打算实行一半的梦想。无论如何,只要能要一下恶作剧,也算是达到一个目的。 得了人家的好处还要报仇,多么了不起的人!巴基尔费德罗就是这个了不起的巨人。一般的说,忘恩负义就是忘了人家的恩惠;可是对这个罪恶之子来说,却是怀恨在心。一般的忘恩负义的人好比是一个灰罐子,巴基尔费德罗是个什么玩意呢?他是一只炉子。炉子是用仇恨、忿怒、沉默和怨恨砌起来的,专等待约瑟安娜来作燃料。从来没有一个男子汉会无缘无故地恨一个女人恨到这种田地。多么可怕!她是他的失眠的原因,是他念念不忘、烦恼和怨恨的目标。 也许他有点儿爱上了她。 第十一章 在埋伏中的巴基尔费德罗 寻找约瑟安娜的弱点,准备下手,这便是巴基尔费德罗不可动摇的决心,其中的原因我们刚刚已经说过。 单有愿望是不够的,还须要有能力。 那么,怎么办呢? 问题就在这儿。 普通的无赖总是把他们打算做的坏事事先小心翼翼地布置好。他们觉得没有足够的力量抓住意外的事件,用正当或者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它替他们服务。狡猾的无赖却看不起这种事先的策划。像巴基尔费德罗一样,他们根据他们邪恶的本能行事,充分武装好,准备好各种必需的东西以后,就安安静静地等机会。他们知道预先作好的计划有跟将要发生的事件不适应的危险。既然不能掌握可能发生的事件,也就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你不能事先跟命运讨价还价。未来的事情是不会服从你的命令的。机会是不守纪律的。 所以他们等待着机会,机会一到,不用什么开场白,就马上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它跟他们合作。没有计划,没有图案,没有草案,没有不适合意外事件的方案。一下子栽到黑暗里去。能干的无赖有迅速地利用对自己有利环境的急智,这种本事能使一个普通的无赖变成魔鬼。敢于冲撞命运才是天才。 能随手拾一块石头打人的人才是真正的恶人。 有本事的坏人靠意外事件做坏事,多少罪恶都是靠这惊人的助手做成的。 抓住突然发生的事件,立时进行自己的工作;没有比这种才能更富有诗意的了。 现在还得弄清楚你是在跟什么人打交道。要测量好地点。 对巴基尔费德罗来说,女王安妮就是地点。 巴基尔费德罗已经来到女王跟前了。 他离她这么近,有时候好像能听见她自言自语的声音。 有时她们姐妹俩谈话,他也在场,因为她们根本不注意他。他偶尔插一句嘴,别人也不禁止他。他利用这种机会贬低自己。这是一个取得信任的方法。 有一天在汉顿宫的花园里,他站在公爵小姐背后,而公爵小姐又在女王背后。他听见女王安妮按照当时的风气,发表一些愚蠢的感想。 “动物是幸福的,因为它们没有进地狱的危险,”女王说。 “它们已经在里面了,”约瑟安娜答道。 这个粗鲁的用哲学代替宗教的回答,使女王听了不大高兴。别人偶然说一句有意义的话,安妮就会觉得扫兴。 “亲爱的,”她对约瑟安娜说,“我们谈地狱活像两个傻子。我们问问巴基尔费德罗吧,他应该知道这些东西。” “像问魔鬼一样吧?”约瑟安娜说。 “像问动物一样!”巴基尔费德罗答道。 他鞠了一躬。 “小姐,”女王对约瑟安娜说道,“他比我们聪明多了。” 像巴基尔费德罗那样的人,走近女王,就意味着掌握了她。他可以说:我已经把她抓在手里了。现在该研究怎样利用她了。 他在宫廷里已经有了地位。能在那里立足,是一件很好的事。什么机会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已经不止一次逗起过女王阴郁的微笑。这就等于取得了打猎的许可。 但是,有没有禁止猎取的野兽呢?这张打猎许可证许他伤害像女王陛下的妹妹这样的人的爪子或者翅膀吗? 第一点应该弄清楚的是,女王是不是爱她的妹妹。 错了一着,就什么都完了。巴基尔费德罗在进行观察。 赌客在下注以前,得先看看自己的牌。他有什么王牌?巴基尔费德罗从这两个女人的年龄下手:约瑟安娜二十三岁;安妮四十一岁。很好。他有王牌了。 女人的年龄一过了春天,就到了冬天,这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这是女人家对逝去年华的怨恨。年青的美人儿好像怒放的花朵,香味是属于别人的,对你来说,跟芒刺在背一样,只能感觉到玫瑰花的尖刺。仿佛是她们夺走了你的娇艳,你的容颜衰退了,那只是因为美丽长到别人身上去了。 利用这种秘密的忧郁心情,剜一个四十岁的女王脸上的皱纹,这是巴基尔费德罗应该做的事情。 羡慕最容易引起嫉妒,正像老鼠能把鳄鱼从洞里引出来一样。 巴基尔费德罗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安妮。 他注视女王像注视一泓死水一样。池沼可以一望到底。脏水里可以看到罪恶,浑水里可以看到愚蠢。安妮不过是一泓浑水。 在她的呆笨的脑子里活动的是一些粗浅的感情和幼稚的观念。 里面的东西看不清楚。只能看到一点儿轮廓。尽管看不出形象,里面却确实有些东西。女王在想这个,女王在想那个,很难弄清楚究竟在想什么。只能看见死水里正在进行着一些模糊的变化,很难加以研究。 女王平时虽然保持缄默,不过有时候会突然间暴露一些愚蠢的思想。他必须注意这种机会。当场把这些细节记在心里。 女王安妮的心里究竟要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怎么样呢?要她好呢,还是不好? 巴基尔费德罗对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 只要这个问题一解决,就可以作进一步的行动。 巴基尔费德罗遇到过好几个机会。而主要的还是他耐心的侦察。 安妮的丈夫跟一位王后——那位侍从成百的普鲁士国王新娶的妻子之问,有点亲戚关系。安妮有她一帧照梅英的妥盖的方法画在珐琅上的像。这位普鲁士王后也有一个私生的妹妹—一泰丽嘉男爵夫人。 有一天,安妮在普鲁士大使面前提起这位泰丽嘉男爵夫人,当时巴基尔费德罗也在场。 “听说她很有钱。” “很有钱。” “她有不少的宫殿吧?” “比她的姐姐王后的还要富丽。” “她打算嫁给谁?” “一位地位很高的贵族,高懋伯爵。” “漂亮吗?” “很漂亮。” “她还年轻吧?” “年轻。” “跟王后一样美吗?” 大使放低了声音回答: “还要美。” “多么荒唐!”巴基尔费德罗喃喃地说。 女王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 “这些野种!” 巴基尔费德罗注意到她用的是复数。 另外一次,大家从教堂里刚出来,巴基尔费德罗在两个宫廷神职人员背后,离女王很近。这当儿,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从两行宫女中间穿过,他那潇洒的风度引起了一阵骚动。他走过的时候,女人们啧啧地说: “多么潇洒!”“多么潇洒!”“多么高贵的风度!”“长得多么漂亮!” “多讨厌!”女王喃喃地说。 巴基尔费德罗听到了这句话。 这一来,他拿定了主意。 伤害公爵小姐是不会得罪女王的。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 现在是第二个问题。 他怎样才能伤害公爵小姐? 要达到一个这样困难的目的,他的可怜的职位能帮他什么忙呢? 显然,什么忙也帮不上。 第十二章 苏格兰、爱尔兰和英格兰 我们再补充一个细节:约瑟安娜有le tour(旋橱)。 只要想一想,虽然不怎么亲,她是女王的妹妹,就是说,只要想一想她是个公主,就能明了其中的道理了。 有“旋橱”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圣约翰子爵,即蒲林勃洛克,写信给苏赛克斯伯爵多玛士·兰那说:“使人伟大的东西有两种:在英国是‘旋橱’,在法国是le pour。” 在法国,le pour就是法国国王旅行时,宫廷先遣官在晚上驻节的地方,安排跟随国王的人员的住处。在这些贵族中间,有的人享有很大的特权。“他们有le pour,”一六九四年的《历史年报》第六页上写道,“那就是宫廷先遣官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上一个Pour(为)字来标志宿舍,例如:Pour(为)苏比士亲王,不是亲王就不加Pour(为)字,单单写上名字就完了,如:叶士弗尔公爵,马萨林公爵,等等。”写在门上的这个v。ur(为)说明里面住的是一位亲王或者宠臣。宠臣比亲王差一些。国王赐Pour的称号像授勋位或者爵位一样。 在英国有“旋橱”虽然没有那么荣耀,可是比较实在得多。这是跟国王有亲密关系的标志。凡是因为出身或者受国王特宠的关系,直接同国王往来的人,在他们卧室的墙壁上有一个能够旋转的旋橱,上面装着一只铃。铃一响,橱门就开了,一只金盘里或者天鹅绒垫子上放着国王差人送来的一个文件,橱门随后就重新关上。这不仅表示亲密,而且还表示庄严。亲近之中还带点儿神秘。“旋橱”没有旁的用处。铃声一响,就说明国王的信件来了。你看不见送信的人。再说,送信的人不过是国王或者女王的一个侍从。利赛斯德在伊丽莎白时代,白金汉在詹姆士一世时代都有“旋橱”。约瑟安娜虽然不很得宠,在女王安妮时代也有“旋橱”。有“旋橱”的人好比是一个跟天上的小邮局有往来的人,天主不时地打发邮差送信来。没有比这一项特权更让人羡慕的了。这项特权也带来了更深的奴性。使你更像个奴隶。在宫廷里,提高就等于降低。“Avoir ie tour”(有“旋橱”)本来是法国话;这种英国仪式可能是从法国古代的风俗来的。 约瑟安娜小姐,上议员夫人,像伊丽莎白女王一样,还是个姑娘。她随着季节的变化有时在城里,有时在乡下,过着公主的生活,差不多可以说她也有一个宫廷,大卫爵士和几个别的人便是她的朝臣。既然没有结婚,大卫爵士可以同约瑟安娜小姐一起在公共场所出现,而不会受到别人的讥笑,他们也很高兴这样做。他们常常坐在一部马车里到戏园子和跑马场去,他们坐在包厢里。他们俩的结婚不仅是得到许可,而且势在必行,所以反而减低了他们的热情,不过他们总是很高兴见面。一对未婚夫妇所容许的这种不拘俗礼的生活是很容易超过界线的。不过他们不超过这个界线,因为容易到手的事总是乏味的。 当时最精彩的拳击比赛总是在兰培斯举行,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在这儿有一所官邸(虽然那里的空气不好)和一所庋藏丰富的图书馆,这个图书馆有一定的开放时间,只有高尚的人可以进去。一个冬天的晚上,牧场上闭着门举行了一场拳赛,大卫爵士也陪着约瑟安娜去了。她问他:“女人能进去吗?”大卫回答她说:Sunt foeminoe magnates。这句话意译起来,就是:“普通的女人不能进去。”直译起来,就是:“贵妇人可以进去。”一个公爵小姐没有不能去的地方。因此,约瑟安娜看到了拳击比赛。 约瑟安娜稍微迁就了一下,她是打扮成一个骑士的样子去的,女扮男装在当时非常流行。女人不改装很少出门。在六个坐着温莎宫的马车出门旅行的人中间,总有一两个穿男装的女人。这是高贵的表示。 因为陪着一个女人的缘故,大卫爵士不好在比赛里露面,只能作为一个普通的观众。 约瑟安娜小姐只有一个动作泄露了她的身份,那就是她使用一只望远镜,当时只有贵族使用这个玩意儿。 这次“精彩的拳击比赛”是由叶门爵士主持的。这个爵士的曾孙或者侄孙在十八世纪末叶当了上校,曾经在作战时逃走,谁知后来却当了国防大臣,他虽然逃过了敌人比斯开人的毒手,却没有逃过谢立丹①的挪揄,这比榴霰炮弹还要厉害。许多贵族都下了赌注。卡尔登的哈雷·培罗,一个自称为培拉一阿瓜的失掉上议员资格的贵族,跟海德爵士亨利,邓希维德区(也叫做劳塞斯顿区)的议员对赌;配利格林·培蒂先生,屈露罗区的议员,跟汤姆士·古配坡先生,梅斯东的议员对赌;洛珊边境上的兰梅宝的一位地主跟蚌林区的山缪尔·屈力富西士对赌;圣伊甫区的巴苏罗米·格雷司徒先生跟又名洛伯茨爵士,康诺依郡的保安官查理·包特维先生对赌。除此以外,还有别的许多人。 ①英国十八世纪演说家,戏剧家。 两个斗士,一个是爱尔兰人,叫作费仑—奇—梅顿,这是他的故乡铁波拉莱的一座山名;一个是苏格兰人,叫作亨姆斯盖。 他们每个人都代表着自己国家的光荣。爱尔兰同苏格兰遭遇,这是爱林①同加汝赛②作决斗。所以赌金总数超过了四万几内亚,秘密的赌注没有计算在内。 ①爱尔兰的古名。 ②指苏格兰。 两个选手赤身露体,一条短裤扣在臀部上,一双钉着钉子的凉鞋扎在脚踝上。 苏格兰人亨姆斯盖虽然还不满十九岁,但是他的额角却已经缝过一次了,怪不得人家在他身上赌二又三分之一比一。一个月以前,他把一个叫作西克斯麦尔华特的拳击家的肋骨打伤,眼球挖出来;所以大家很兴奋。当时在他身上下注的人赢了一万二千英镑。除了在额角上有缝线之外,亨姆斯盖的牙床骨也受过伤。他长得匀称活泼,跟一个小个儿女人差不多高,结实,短小精悍,咄咄逼人。他把天生的优点全部保存了下来;浑身的肌肉都受过拳击训练。结卖饱满的胸膛呈黄褐色,像黄铜一样闪闪发光。笑的时候,因为缺了三颗牙齿,所以他的笑容特别动人。 他的对手又高又大,也就是说,孱弱。 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六尺高,犀牛样的胸膛,样子倒还温和。他一拳能打穿甲板,但是他不会使用它。爱尔兰人费仑—奇—梅顿虚有其表,他仿佛是到场子上来挨打,而不是来打人的。看起来他可以受得住长时间的痛击,像没有煮烂的牛肉一样,嚼不动,咽不下。跟当地的土话说的“生肉”一样。他有点斜眼。好像满不在乎似的。 头一天夜里,两个人在一起过夜,睡在一张床上。他们用一只杯子喝酒,每人喝了三指高的红葡萄酒。 双方都有一群面貌凶恶的帮手。在必要时,他们怒吼着威胁评判员。在亨姆斯盖的帮手中间,有背上能放一头牛的约翰·葛罗门,还有一个叫约翰·勃雷的家伙,有一天他背了十蒲式尔的面粉,每一蒲式尔有十五加仑,再加上磨坊主,他这样走了两百步。在费仑—奇—梅顿这方面,海德爵士从劳塞斯顿带来了一个叫开尔脱的人,这人住在绿堡,他能把一块二十磅重的石头扔得比城堡的顶高的塔还要高。开尔脱、勃雷和葛罗门这三个家伙都是高诺依人,他们是那一州的光荣。 其他的帮手都是些粗野的汉子,宽背,罗圈腿,老茧百结的大手,笨头笨脑,衣服破破烂烂,天不怕地不怕,差不多都跟法院打过交道。 这许多家伙都有灌醉警察的本事。真所谓“行行出状元”。 选择的场地比熊园还要远一些,那儿本来是斗熊、斗牛和斗狗的地方,坐落在最后几所正在建筑中的房子再过去一点,靠近被亨利八世拆除的欧弗利圣马利亚修道院的地方。当时正是北风带来薄霜的天气。蒙蒙的细雨很快地结成了薄冰。在到场的人中间,有的还是一家之主呢,这从他们张着的雨伞可以看出来。 在费仑—奇—梅顿这方面,评判员是孟克雷甫上校,开尔脱做助手。 在亨姆斯盖这方面,评判员是蒲克·布玛利先生,从基尔卡利来的台苏登爵士做助手。 进场以后,在别人对表的时候,两个斗士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一会儿,他们才走过去拉拉手。 “我可真想回家,”费仑—奇—梅顿向事姆斯盖说。 “无论如何,不要使这些先生们失望,”亨姆斯盖悠闲地回答。 他们光着身子,当然觉得很冷。费仑—奇—梅顿浑身发抖。牙齿格格作响。 伊立诺·夏泼博士,约克的大主教的侄子,向他们喊道:“动手吧,孩子们。打打就暖和了。” 这句温暖的话提醒了他们。 他们动起手来了。 双方都没有生气。开头是不带劲儿的三个回合。可敬的耿德莱斯博士,万灵学院四十个院士中的一个,嚷道:“给他们灌点杜松子酒!” 虽然天气很冷,两个评判员和两个助手还是坚持比赛规则。 有人叫着:“first blood!”“第一次血战”宣布了。他们让这两个斗士面对面站好。 他们互相注视着,走近了以后,伸出胳臂,用拳头互相碰了碰,又向后退却。突然间小个儿亨姆斯盖猛的一跳。 真正的战斗开始了。 费仑—奇—梅顿的脸上,在两眼中间被击中了一拳,满脸流血。观众嚷起来:“亨姆斯盖打开了红葡萄酒!”接着来了一片喝彩声。费仑—奇—梅顿伸出胳臂像风车的翼子似的四面乱打。 配利格林·培蒂先生说:“眼睛看不见了!可是还没有瞎。” 这时亨姆斯盖听到四面八方传来了鼓励的叫声:“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一般地说,这两个选手选得挺不错,虽说天气不大好,大家知道这场比赛一定很成功。巨人似的费仑—奇—梅顿虽然有占便宜的地方,可是也有吃亏的地方;他的动作迟缓。他的胳臂好像木棍,可是他的身体笨重。矮小的对手跑呀,打呀,跳呀,咬紧牙关,又快又有劲儿,而且还会运用策略。一方面是原始人的拳法,野蛮,没有经过训练,蒙昧无知。另一方面却是文明人的拳头。亨姆斯盖打起来不仅使用肌肉而且也使用神经,机智和体力并用。费仑—奇—梅顿好像一个动作迟缓的大槌,还没有打到别人却先挨了一顿打。这是艺术与自然的战斗。恶人与野人的战斗。 显然,野人会被人打败的。不过,也不会败得太快。兴趣就在这里。 一个矮小的人对高大的人的战斗。矮小的人有利。猫同狗打架总是猫占便宜。所以大卫总是打倒歌利亚①。 ①大卫生得矮小,歌利亚是个巨人,结果大卫用绳子拴着石头,打败了歌利亚。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第二三——五四节。 四面八方传来了向斗士们密集的叫声:“好极了,亨姆斯盖!好!打得好!山沟里的好汉!”“费仑,现在该你的了!” 亨姆斯盖的朋友们重复着他们好意的劝告:一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亨姆斯盖打得比挖眼睛更凶。他低下头,像爬虫似的猛地一窜,站起身来击中了费仑—奇—梅顿的胸骨。巨人摇晃了一下。 “这是犯规!”伯纳子爵嚷道。 费仑—奇—梅顿倒在开尔特的膝盖上说:“我觉得暖和了。” 台苏登爵士向评判员提出了建议:“休息五分钟。” 费仑—奇—梅顿显得支持不住了。开尔脱用一块一块法兰绒擦他眼睛上的血和身上的汗,随后把一个瓶子塞在他嘴里。他们已经打了十一个回合。费仑—奇—梅顿不但额角上有伤,他的胸膛也被打得走了样,肚子鼓得很大,头顶骨也受了伤。亨姆斯盖却没有一点伤。 人群中起了一片骚动。 “这是犯规,”伯纳子爵又说了一遍。 “赌注不算数!”兰梅宝的地主说。 “我收回赌注!”汤姆士·古配坡说。 圣伊甫区的议员,巴苏罗米·格雷司徒先生说: “把我的五百几内亚还给我,我要走了。” “停止比赛!”观众大声说。 但是,费仑—奇—梅顿像个醉汉似的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说: “我们继续比赛,不过有一个条件,我也应该有违反规则打一下的权利。” “同意!”四面八方嚷着说。 亨姆斯盖耸了耸肩膀。 五分钟过去了,他们继续比赛。 这一次的拳击对费仑—奇—梅顿来说,简直是垂死挣扎,而对亨姆斯盖来说,却好像是游戏。 这才叫做学问!一个矮小的人居然能把一个巨人“夹住”,换句话说,亨姆斯盖突然把左臂弯作新月形,像个钢夹子似的,把费仑—奇—梅顿的大脑袋夹在胁下,使大汉弯着脖子,后颈窝压得很低,这当儿,他的右拳像铁锤敲钉子似的,从下朝上,打他的对手,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对手的脸打烂了。等到费仑—奇—梅顿终于脱身,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他的脸了。 原来是鼻子、眼睛和嘴巴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块浸饱了血的黑色海绵。他吐了一口。人们看见四颗牙齿掉在地上。 接着他就倒下去了。开尔脱用膝盖接住了他。 亨姆斯盖差不多没有受什么伤。他身上只有几个不关紧要的青块和锁骨上的一处抓伤。 现在没有人觉得冷了。他们用十六又四分之一比一,赌亨姆斯盖胜费仑—奇—梅顿。 哈雷嚷道: “没有人在费仑—奇—梅顿身上下注了。我可以在亨姆斯盖身上拿我培拉一阿瓜的爵位和培罗爵士的爵位来同坎特伯雷的大主教的一顶旧假发赌一下。” “抬起头来,”开尔脱对费仑—奇—梅顿说。他把沾着血的法兰绒塞进瓶子里,沾着金酒给他擦脸。嘴巴又露出来了,费仑—奇—梅顿张开了一只眼皮。太阳穴的骨头好像已经裂了。 “再来一个回合,我的朋友,”开尔脱说。他接着又说:“替下城争一口气。” 爱尔兰人能听懂威尔士话。但是费仑—奇—梅顿一点也没有听懂助手的话的表示。 开尔脱扶持着他站起来。这是第二十五个回合。大家看了这个独眼巨人(因为他只剩一只眼睛了)站的姿势,都明白这是最后一个回合,谁也不怀疑他是真的完了。他把一只手举在下巴上面保卫自己,这是一个垂死的人保护自己的笨拙姿势。亨姆斯盖身上差不多没有汗水,他大声说:“我在自己身上下注。一千对一。” 亨姆斯盖举起一只胳臂进攻,说也奇怪,两个人竟一齐倒下去了。于是传来了一阵可怕的笑声。 这一回得意的是费仑—奇—梅顿。 原来他利用亨姆斯盖狠狠打他的头盖骨的机会,违反拳击规则,对准对方的肚脐,还敬了一拳。 亨姆斯盖躺在地上,喉咙里格格作声。 观众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亨姆斯盖,说:“一报还一报!” 大家都鼓掌,连输了的人也不例外。 费仑—奇—梅顿用犯规报复了犯规,他有权利这样做。 有人用一副担架把亨姆斯盖抬了出去。大家认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洛伯茨爵士嚷道:“我赢了一千二百几内亚。” 很明显,费仑—奇—梅顿也终身残废了。 约瑟安娜离开的时候,挽着大卫爵士的胳臂,这在已经订婚的人中间是容许的。她对他说: “太美了,不过……” “不过什么?” “我本来以为拳击可以消除烦闷,可是没有。” 大卫爵士停了下来,他注视着约瑟安娜,闭上嘴,鼓起双颊,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注意!”接着,他对公爵小姐说: “要消除烦闷,只有一个药方。” “什么药方?” “格温普兰。” 公爵小姐问道: “格温普兰是什么?”--------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 第一章 我们前面看见了这个人的行动,现在来看看他的面貌吧 大自然毫不吝惜地赏给格温普兰许多恩典。它赏给他一张跟耳朵连在一起的大嘴巴,两只拉过来可以碰到眼睛的耳朵,一只奇形怪状、可以架着摇摆不定的小丑眼镜做丑相的鼻子和一张谁看到了都要忍不住发笑的脸。 我们刚才说格温普兰得天独厚。但是究竟是不是大自然赏的呢? 难道没有人帮它的忙吗? 两个洞算是眼睛,一道裂缝算是嘴巴,一个扁平的肉瘤和两个窟窿算是鼻子和鼻孔,脸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平了似的,这一切的效果是“笑”,很显然,单单大自然是不会创造出这样的杰作来的。 可是这个笑容是不是快乐的同义词呢? 如果这个走江湖的一出现(因为他是个走江湖的)我们就会有一种欢乐的印象,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这个人的脸,就会发现艺术的痕迹。这样的脸不是天生的,而是有意造出来的。自然界里不会有这么完美的东西。人力不能创造美,只能创造丑。你不能把霍屯督人①的脸变成罗马人的脸,可是你能把一个希腊式的鼻子改变成蒙古人的鼻子。只要切除鼻根,压扁鼻孔就行了。所以中世纪的拉丁土话创造了denasare②这个动词,不是没有来由的。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就值得别人注意,使人给他改变面貌吗?为什么不呢?哪怕只供人展览和牟利,也是值得的。从外表上看起来,靠儿童赚钱的人曾经在这个人脸上下过一番功夫。很明显,一种精深的、也许是很神秘的科学(它与外科的关系跟炼金术与化学的关系一样)一定在这个人很小的时候,有目的地切开他的面皮,创造了这个面孔。这种精于外科手术、麻醉术和缝合术的科学,切开他的嘴巴,割掉嘴唇,除去牙向,把耳朵切开,除去软骨,改变眉毛和两颊的位置,拉紧颧骨的肌肉,夷平伤疤和缝线留下的痕迹,把皮肤贴在伤口上,使脸上保持一个嬉笑的神气,于是在雕刻家的深刻有力的刀子底下,产生了这个面具:格温普兰。 ①非洲西南部的居民。 ②拉丁文:劓鼻。 这不是天生的。 不管怎么说,格温普兰的人工造型是完全成功的。格温普兰是神灵赐给人类的一件消除烦闷的礼物。是什么神灵呢?是魔鬼还是天主?我们对这问题不必加以答复。 格温普兰是个走江湖的。他在公共场所当众露面。没有比他的效果更大的了。患了忧郁病的人一看见他就会好。戴孝的人应该回避他,因为一看见他就会发笑,顾不到悲哀和庄重了。有一天刽子手来了,格温普兰也把他引笑了。看见格温普兰的人都得拿手捧着肚子;他一开口讲话,他们就在地上打滚。他同悲哀的距离像两极一样远。忧郁在一边,格温普兰在另一边。 因而在市集上,村庄的广场上,人家很快就给他起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可怕的人”的绰号。 格温普兰是用自己的笑容引人家笑的。但是他自己并没有笑。他的脸笑,他的心不笑。天生的,或者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手艺制造出来的这个面具在笑。这跟格温普兰毫无关系。外表与内在无关。他没有命令他的前额、腮颊、眉毛、眼睛和嘴笑,他无法摆脱这个笑容。别人一劳永逸地把笑容印在他脸上。这是一种机械式的笑容,正因为它像化石似的没有变化,所以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谁也逃不过这张笑嘻嘻的嘴巴。嘴有两种动作能够感染人,那就是笑和打呵欠。由于格温普兰孩提时代可能受过的一种神秘的手术关系,他面孔上的每一个部分都配合着这个龇牙咧嘴的笑容,他整个的面貌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像车辐都指向车毅一样。他所有的情绪都只能加重,说得更恰当一些,只能加深这个奇怪的快乐表情。不管是他受到惊恐也好,觉得痛苦也好,突然间生气也好,觉得怜悯也好,都只会加深他的快乐的表情。如果他哭的话,他也在笑。不管格温普兰做什么,希望什么,想什么,只要他一抬头,观众(要是有观众的话)就会看见他在狂笑。 只要想一想一个满脸笑容的墨杜萨①就够了。 ①希腊神话中的怪物,奇丑无比,谁看她一眼,马上变成石头。 不管你在想什么,一看见这张意想不到的怪脸,就什么全丢在脑后,只有狂笑的份儿了。 古代的希腊艺术往往在戏院的门相上刻着一个有笑嘻嘻的面孔的铜质浮雕。这个浮雕叫作“喜剧”。浮雕好像在笑,也引别人笑,其实它却在沉思。所有引人发狂的滑稽和体现智慧的讽刺都凝结在这个面孔上了。焦虑、幻灭、厌恶、悲哀都从这副严正的面容里流露出来,化作一个伤心透顶的狂笑;一只嘴角翘起来讽刺人类,另外一只嘴角翘起来凌辱神圣。大家望着这个包含着讽刺和蕴藏在每一个人心里的嘲笑的理想典型;围着这个静止不动的笑容的人不停地更换,大家都在这个坟墓般的冷笑面前笑痛了肚子。如果把这种古代喜剧的阴沉的面具装在一个活人身上,我们差不多可以说这个人就是格温普兰。他脖子上安着一张地狱般狞笑的脸。永恒的笑容,这对一个人的肩膀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永恒的笑容。让我们来解释一下。照牟尼①的信徒的说法,绝对也有时会屈服,天主也有时会让步。我们也来谈一下意志。我们永远不相信意志会完全无能为力。所有的存在都好像一封信,可以用附笔把它们推翻。格温普兰的附笔是:由于意志的力量,他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并且在任何情绪都不来扰乱他、分散他的努力的条件下,他能够把永恒的笑容挂在脸上不动,上面好像罩着一层悲惨的罩纱,这个时候,观众再也不笑了,他们吓得浑身发抖。 ①波斯人,牟尼教的创始人,牟尼教认为善是从天主、精神和光明来的,恶是从魔鬼、物质和黑暗来的。 我们应该说,格温普兰差不多从来不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艰苦累人的努力,而且紧张得令人不能忍受。再说,只要稍微分一分心或者有一点情感的痕迹,刚刚消失的笑容就又像怒潮似的回到他脸上来了。情感越强,不管是什么情感,这个笑容的力量也越强。 在这种绷着脸的时候,格温普兰的笑差不多可以说是永恒的笑容。 大家看见了格温普兰就笑。笑过以后便掉过头去。女人特别害怕。这个人很可怕。痉挛的笑声好像是观众出的税,他们快乐地,差不多可以说机械地忍受它。后来等笑声冷下来以后,女人一看见格温普兰就受不了,要注视他简直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方面,他高高的个儿,长得很匀称,灵活矫健,除了脸以外,一点儿不残废。这一点又一次证明,格温普兰不是大自然的作品,而是艺术的产物。格温普兰既然身段生得美,他的脸也很可能同样的美。他生下来的时候,大概跟普通的婴儿一样。他们让他的身体保留原来的样子,只改造了他的脸。格温普兰是被人故意造出来的。 至少可能是这样。 他们让他保存着牙齿,笑需要牙齿。连骷髅也都保留着牙齿。 给他动的手术一定是很可怕的。他不记得了,可是这并不能证明他没有动过手术。这类外科造型只有应用在年纪很小的孩子身上才会成功,所以他不大了解他遭到的事情,很容易把刀口当做病痛。除此之外,我们记得,当时已经有使病人入睡以及减除痛苦的方法了。不过当时叫作妖术。我们现在叫作麻醉。 除了这个脸以外,抚养他的人还让他受到了软功和技巧运动的锻炼。他的骨节已经被人用巧妙的方法脱了节,并且受到小丑的训练,可以向反面弯过去,并且像一扇门的铰链一样,能够向四面八方转动。凡是走江湖所需要的训练一样不缺。 他的头发已经染成赭石颜色,而且永不褪色。这个秘密方法直到现代才被重新发现。漂亮的女人使用这种染发术;过去看成丑的,现在却看成美了。格温普兰的头发是黄的。染头发用的可能是一种腐蚀剂,摸上去好像粗羊毛似的。在一头直竖的黄毛(与其说是头发不如说鬃毛)底下,藏着一颗高尚的、专门容纳思想的脑袋。不管手术究竟是哪一种,虽然损害了面貌的和谐,打乱了肌肉的结构,可是没有碰到脑壳。格温普兰的面角大而有力。藏在这个笑容底下的灵魂,跟我们的一样,也有自己的梦想。 除此以外,这个笑容对格温普兰来说,是一种本领。他毫无办法,只能加以利用。他就靠这个笑容谋生。 格温普兰(读者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就是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被人抛弃在波特兰海岸上,后来又在威茅茨被人收容在一个破篷车里的那个孩子。 第二章 蒂 那个孩子现在长大成人了。十五年过去了。现在是一七○五年。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于苏斯收养了两个孩子。现在这是一个流浪的家庭。 于苏斯同奥莫都老了。于苏斯的头顶已经完全秃了。狼也变成了灰狼。狼的年龄不像狗一样有一定的限度。照莫兰的说法,有的狼可以活到八十岁,像小“古巴拉”狼(cavioe vorus)和赛依的香狼(canis nubilus)都是。 从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的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个儿姑娘了,一头棕色头发,面色苍白,身体柔弱,腰身苗条,由于过分孱弱,显得微微颤抖,使人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她似的,可是长得很美,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充满了亮光。 那个不幸的冬夜把要饭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一起推倒在雪地里,一下子害了两个人。它杀死了母亲,弄瞎了孩子。 黑内障永远蒙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眼睛。她现在已经长成大人了。在她那张日光照不到的脸上,两只忧郁的搭拉下来的嘴角表示出她的痛苦。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奇怪的是别人看起来是亮的,可是对她来说,却永远熄灭了。它们活像一对神秘的火炬,只能照亮外面;她自己没有光,却发射着光。她没有眼睛,可是她的眼睛却光芒四射。黑暗的这个俘虏却照亮了她置身其间的沉闷环境。她从无法医治的黑暗深处,从我们叫做盲目的那道黑色的墙壁后面,射出了一道光明。她看不见身外的太阳,别人却看得见她身内的灵魂。 在她看不见东西的眼光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b天的凝视。 她是属于黑夜的,这种不可救药的黑暗和她溶合在一起,结果她却变成一颗星星。 于苏斯爱用拉丁名词,给她起了名字叫蒂①。他曾经同他的狼商议过。他向它说:“你代表人,我代表畜生。咱们属于地上的世界;这个小女孩将要代表天上的世界。柔弱无能到了极点就变成了万能。这样一来,我们的小屋就容纳了整个的宇宙:人,畜类和神。”狼没有表示反对。 ①蒂(Dea),拉丁文的意思是女神。 这个拾来的孩子于是就叫蒂了。 对于格温普兰,于苏斯并不需要给他另起名字。在他发现男孩子破了相,女孩子瞎了眼的那天早上,他问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我格温普兰,”孩子回答。 “那么你就叫格温普兰吧,”于苏斯说。 在演出的时候,蒂做格温普兰的助手。 如果人类的苦难可以概括的话,格温普兰和蒂两人就是这种概括。他们两个人好像都是从坟墓里生出来的;格温普兰是从可怕的坟墓,蒂是从黑暗的坟墓里生出来的。他们的命运是用两种不同的黑暗做成的,材料是从黑夜的两个可怕的斜坡上找来的。蒂的黑暗在里面,格温普兰的却在外面。蒂身内有妖怪,格温普兰身内有鬼魂。蒂跌在悲哀里,格温普兰还要糟。有眼睛的格温普兰有一种刺心的痛苦,是没有眼睛的蒂所没有的,那便是拿自己和别人比较。但是像格温普兰那样,能够跟其他人比较,结果反而使他无法了解自己。像蒂那样丧失了视力,固然是很大的不幸,可是跟“自己是自己的谜”、“感到缺少一点东西,那就是他自己”、“看见宇宙的一切,就是看不见自己”比起来,这个不幸还是比较小的。蒂蒙在一层黑夜似的罩纱里;格温普兰却戴着一副面具——他的脸。无法解释的是,格温普兰所戴的面具就是他自己的皮肉做成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的脸是什么样子,因为他原来的脸已经永远消失了。人家放在他脸上的是一个假的他。他的脸没有了。他的头还活着,他的脸已经死了。他连有没有看见过他的脸也不记得。人类对蒂和格温普兰来说,是外界的事物,离他们很远很远;她是孤独的,他也是孤独的。蒂的孤独是可怕的,她什么也看不见;格温普兰的孤独是悲惨的,因为他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对蒂来说,世界不超过听觉和触觉的范围,现实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距离很近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什么也没有了;她没有别的天地,只有黑暗。对格温普兰来说,人生就是望着人群,而又与人群隔绝。蒂被剥夺了光明,格温普兰却被人逐出生活之外。当然喽,这两个全是绝望的人。他们已经达到了灾难的最深的地方。他跟她一样不幸。凡是看到他们的人都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什么苦没有受过呢?显而易见,灾难压在这两个人身上,再也没有比环绕着这两个无辜者的这种灾难,这种把命运变成酷刑,把生活变成地狱的灾难更厉害的了。 但是,这两个人却好像生活在天堂上。 他们互相爱着。 格温普兰热爱蒂。蒂崇拜格温普兰。 “你长得多么漂亮啊!”她时常这样对他说。 第三章 OCULOS NON HABET ET VIDET① ①拉丁文:她虽然没有眼睛但却能够看见。 世界上只有一个女的能够看见格温普兰。她就是那个瞎了眼的女孩子。 她从于苏斯那儿知道格温普兰对她的种种好处,因为这个男孩子曾经把他从波特兰到威茅茨一段艰苦的路程和他被人抛弃以后所遭受的苦难向于苏斯说过。她知道她在很小的时候,躺在亡母的胸口上,吮吸着尸体的乳房,作垂死挣扎,这时候,这个比她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把她抱了起来。他虽然流离失所,整个的世界都不理他,但是却听见了她的哭声;虽然人人对他装聋作哑,但是他却没有对她这样做。她知道这个孩子孤孤单单,又瘦又弱,被人撂在荒野上,世界上没有他安身的地方,一个人在荒野里踯躅,疲惫,仿惶,但是却从黑夜手里接过一个重担——另外的一个孩子。她知道他虽然对盲目分配幸福的命运之神不能存什么希望,却负起了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她知道他虽然赤贫、苦闷和不幸,却做了另外一个人的救护神。上天虽然把他关在门外,可是他的心却是敞开的。她知道他自己虽然没有希望了,可是却救了她的生命。她知道他虽然没有房屋或者躲避风雨的地方,却收容了她。她知道他就是她的母亲和奶妈。她知道他在世界上虽然孑然一身,却抚养了一个被遗弃的人。她知道他在黑暗之中树立了这个榜样。她知道他自己的担子虽然已经够重了,却还要把另外一个人的苦难加在自己身上。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什么都没有他的份儿,可是他却发现了自己的责任。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犹豫不前的时候,他却毅然前进。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退避的时候,他却毅然答应了下来。她知道他把手伸进坟墓里,把她,蒂,拖了出来。她知道因为她冷,他虽然衣不蔽体,还把自己的破烂衣服给了她。她知道他虽然在挨饿,却还想替她寻找吃的和喝的东西。她知道为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他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他在各种环境中,在冬天,雪、荒野、恐怖、寒冷、饥饿、干渴和风暴中,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为了她,蒂,这个十岁的巨人曾经跟无边的黑夜搏斗。她懂得他在小的时候已经干了这许多事情,现在他已经长大成人了,自然是她的孱弱的力量,贫乏的财富,疾病的治疗,盲瞽的视觉了。她能够透过包围着她的这个无边无际的未知世界,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热诚、舍己为人和勇敢。英雄行为在非物质的领域里是有形象的。她能抓住这个崇高的形象。无法解释的抽象境界是思想活动的地盘,虽然阳光照不到,可是蒂却可以看见德行的神秘的线条。许多看不见的事物总是在围着她转动,这是她对现实世界的唯一的印象;死水般的忧虑一直在笼罩着她,使她觉得好像随时都会遇到危险;无法自卫的感觉总是在缠绕着她,瞎了眼的人一辈子都受这种折磨。但是她知道格温普兰在保护她,知道他永远不会对她冷淡,永远不会离开她,永远不会一去不回来,知道他温柔,体贴,可靠。这种信念和感激时常使她感动得浑身发抖,在忧虑折磨她、使她精神恍惚的时候,她就从深渊里抬起充满黑暗的眼睛,望着天顶,望着他那善良的强烈的光辉。 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所以格温普兰光照着蒂。 而观众呢,因为万头攒动,所以无法思想;因为众目睽睽,所以视而不见,他们本身就像水面,所以也只能留在水面上。对他们来说,格温普兰不过是个小丑,玩把戏的,走江湖的或者怪物罢了,比畜生差不了多少。观众只是以貌取人。 对蒂来说,格温普兰是把她从坟墓里救出来的救星,是使她可以生活下去的安慰,是她在这个叫做盲瞽的迷宫里的向导。格温普兰是她的兄弟,她的朋友,她的引路人和靠山;他是天主的化身,是她的身披霞光而在太空邀游的丈夫。虽然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怪物,可是蒂却认为他是天上的神仙。 因为瞎了眼的蒂能够看见灵魂。 第四章 一对理想的情人 哲学家于苏斯了解他们中间的关系。他赞成蒂的爱情。 他常说: “瞎子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他还说: “良心就是视觉。” 他常常望着格温普兰喃喃地说: “真是五分像妖怪,五分像神仙。” 在格温普兰这方面,他也热爱着蒂。眼睛有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种,前者是瞳孔,后者是精神。他是用有形的眼睛来看她的。理想使蒂眼花缭乱,现实使格温普兰眼花缭乱。格温普兰不是丑,而是可怕。蒂却跟他完全相反。他越可怕,她越可爱。他是丑的化身,她是美的化身。她好像是一个梦,一个略具形态的梦。她整个的身体,比方说,她那风神似的缥缈的体态啦,芦苇似的苗条的身材啦,仿佛长着一对无形的翅膀的肩膀啦,隐隐约约、只可意会的女性的曲线啦,洁白透明的皮肤啦,那双看不见尘世的、神圣的庄严肃穆的眼神啦,天真烂漫的笑容啦,等等,简直跟天神差不了多少,可是她同时还是一个有女人味儿的女人。 我们上面说过,格温普兰比比自己,比比蒂。 说起来也真是一宗希罕事儿,格温普兰的一生可以说被两个命运同时选中了。这是下界黑暗的光线和天上洁白的光线的交叉点。善与恶的喙可以同时啄一粒面包屑,恶咬它,善吻它。格温普兰就是一粒受到伤害而又受到抚慰的面包屑,就是这个原子。格温普兰是不幸和神伤的混合产物。不幸降临到他身上,幸运也随着一齐来了。两个极端不同的命运注定了他这奇异的一生。他既受到诅咒,又受到祝福。他是一个被诅咒的选民。他是谁?他不知道。他看看自己,只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可是这个不认识的人是个怪物。格温普兰像被人砍掉了头,现在的脸不是他自己的脸。这张脸很可怕,可怕到能使人发笑的程度。它使人害怕,使人发笑。滑稽到荒唐的地步。人类的相貌沦为畜生的脸谱。汹涌的浪涛淹没了一切。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完全没有人类相貌的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道地的讽刺画,即使是在恶梦里,冷笑的鬼脸也没有那么可怕一,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女人所厌恶的东西像这样完全集中在一个男人的脸上。这颗被这张脸歪曲、遮盖起来的心,恐怕要像压在墓石下面一样,永远在孤独中生活下去。可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凶神做尽了坏事之后,看不见的善神的援助就接着来了。善神突然把这个绝望的人举起来,在他招人厌恶的地方放上吸引人的东西,在顽石上放上磁石,打发一个灵魂,一只安慰绝望者的鸽子,迅速地飞到这个不幸的人那儿去;让美去崇拜丑。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让美人儿看到他那张破了相的脸。他的幸运必须建筑在她的不幸上。上天因而剥夺了蒂的视觉。 格温普兰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是赎罪的对象。他为什么要受罪?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赎罪?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一圈圆光环绕着他的烙印。等到格温普兰到了能够了解事情的时候,于苏斯把孔贵斯博士的de Denasatis①的原文读着解释给他听,他们在另外一页上也把于果·柏拉刚译的Nares habens mutilas②读了一遍。可是于苏斯小心谨慎地避免“假设”,不作任何结论。如果可以设想一下的话,很可能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受到过暴力的迫害。可是对格温普兰来说,只有暴力留下的痕迹是明显的。他命中注定要带着这个烙印活一辈子。干吗要有这种烙印?没有人回答。寂静和孤独笼罩着格温普兰。关于这件悲惨的事情的许多猜想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这个可怕的痕迹是肯定的。在格温普兰意志消沉的时候,蒂像天上的神明似的出来阻止他陷于绝望。虽然面目可惜,可是他却看到一个善良的姑娘对他的温柔,他很感动,心里感觉到了温暖。快乐的诧异使他那张妖怪似的脸也显得柔和了一些。虽然狰狞可怖,可是在理想的领域里,却出人意料的受到光明的钦敬和崇拜。虽然面相凶恶,可是却感觉到有一颗星星在注视他。 ①拉丁文:论劓鼻。 ②拉丁文:被人割掉鼻子的人。 格温普兰和蒂是一对情人,这两颗痛苦的心互相热爱着。一个窠和两只鸟儿,这就是他们两人的全部经历。他们符合一般的规律:他们互相爱悦,互相寻求,互相亲爱。 所以说仇恨之神估计错了。迫害格温普兰的人,不管他们是谁,还有这个谜一样的仇恨,不管它是打哪儿来的,都没有达到目的。他们打算把他弄到绝望的境地,谁知却把他造成一个幸运者。他们好像预先安排好,使他跟一个能够医治创伤的受难者,跟一个能够抚慰人的苦命人结合在一起似的。刽子手的钳子悄悄地变成了女孩的温柔的手。格温普兰的脸很可怕,这是人为的,被恶人的手弄出来的。他们打算使他永远孤独,先让他离开家庭(如果他有家庭的话),然后再离开整个的人类。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把他变成了废墟。但是大自然使废墟恢复了原状,正像它使一切的废墟恢复原状一样。大自然安慰了这个孤独的人,正像它安慰所有的孤独的人一样。它总是帮助所有被遗弃的人的。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它把一切都放在那儿。它使所有的废墟都重新发青,开出花朵。它有给石头的长春藤,有给人类的爱情。 这是黑暗的宽宏大量。 第五章 乌云里露出来的青天 这两个可怜的人相依为命,蒂有了依靠,格温普兰也有了寄托。 孤女有孤儿,残废人有畸形人。 他们同命相怜。 从他们苦难中升起了动人的谢恩祈祷。他们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谁? 感谢伟大的冥冥之神。 只要自己心里感恩,那就够了。感恩祈祷是有翅膀的,它会飞到它应该去的地方。你的祈祷比你懂得的多。 多少人自以为向朱庇特祈祷,而实际上是向耶和华祈祷!万能的神垂听了多少相信符咒的人啊!有多少无神论者不懂得他们的善良和忧伤本身就是在祈祷天主啊! 格温普兰和蒂心里充满了感激。 残废好比流放。盲替好比深渊。现在呢,被流放的人找到了安身之处,深渊也变成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命运的安排像梦境似的,格温普兰仿佛看见了一道白光降在自己身上,那道光好像一朵女人形态的美丽的白云,好像一个有一颗心的光彩夺目的幻象,这个云朵似的幻象其实是一个女人,她拥抱着他,这个幻象吻着他,这颗心在爱他;格温普兰不再是畸形人了,因为有人爱上了他。玫瑰花要跟毛毛虫结婚,它把毛毛虫当作天上的蝴蝶。被人遗弃的格温普兰中了选。 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就什么都称心了。格温普兰既满意地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蒂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 这个五八怪得到了安慰,他的卑贱升华、膨胀,变成了陶醉、欢乐和信仰;有一只手来引导在黑夜中摸索的瞎子了。 两个人的不幸互相吸引,走进理想的境界。两个不幸的人互相体贴。两个缺点合在一起就能够互相补足。他们是因为互相需要而结合起来的。这个人缺少的,那个人却有很多。这个人的不幸正是那个人的幸运。要是蒂的眼睛没有瞎,她会看中格温普兰吗?如果格温普兰的脸没有缺点,他会爱蒂吗?她很可能不要畸形人,他也很可能不要残废人。格温普兰面目狰狞,对蒂来说,是一件幸事!蒂瞎了眼睛,对格温普兰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如果没有上天的安排,他们的相爱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实,他们的爱情是建筑在双方极端的互相需要上的。格温普兰救了蒂,蒂救了格温普兰。两人难中相遇,因而同舟共济。这是两个被深渊吞没的人的拥抱。没有比这更亲密,更绝望,更美妙的了。 格温普兰想道: “我没有了她,会成为什么样子?” 蒂也想道: “我没有了他,会成为什么样子?” 两个被流放的人找到了一个祖国。两件无法挽救的悲惨的事情,格温普兰脸上的烙印,蒂的双目失明,使他们在欢乐中结合在一起。这在他们就够了,他们除了他们两人以外不想别的。两人一起谈谈是一种乐趣,互相依偎更是幸福无穷。由于双方的直觉的关系,他们能做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事情。蒂听到格温普兰的脚步声,便想到神仙的足音。他们好像待在充满了香、光明、音乐、发光的建筑和梦想的恒星的阴影里。他们相依相属,知道他们将永远在同样的欢乐、同样的狂欢中待在一起。没有比这两个叮怜虫建造的伊甸园更奇怪的了。 他们非常幸福。 他们把地狱变成了天堂。爱情啊!你的力量多么大啊! 蒂能听到格温普兰的笑声,格温普兰能看见蒂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造成了理想中的幸福,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快乐,解决了奥妙的幸福问题。他们是谁?是两个可怜虫。 对格温普兰说来,蒂是荣华的化身;对蒂说来,格温普兰是下凡的神仙。 神仙是圣化冥冥之神的神秘,这个神秘又产生了另外的神秘——信仰。在宗教里,只有这一点是不灭的。只要有这点不灭的东西也就足够了。我们看不见这个法力无边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只能够感觉到它。 格温普兰就是蒂的宗教。 有时候她爱他受到疯狂的地步,就像一个美丽的尼姑膜拜一个笑口常开的土地老爷一样,跪在他面前。 我们只要想一想深渊里的一片光明的绿洲,上面有一对与世隔离的恋人就够了。 没有比他们的爱情更纯洁的了。蒂不知道接吻的味道,虽然,说不定她心里在梦想着接吻呢;因为一个瞎子,特别是女人,会有种种的幻想,虽然怕同未知的世界接近,但是却不反对。至于格温普兰因为年纪轻,所以缩手缩脚,顾虑重重。他爱得越厉害,胆子也越小。他本来可以跟他这个童年时代的伴侣,跟这个像没有见过光明一样,不知道什么叫做错误的姑娘,跟这个只知道一味崇拜他的瞎了眼的女孩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是他觉得她愿意给他的东西好像是偷来的。他只得郁郁不乐地满足于神仙似的爱情,同时他对自·己的畸形的感觉也使他保持着矜持的纯洁。 这一对幸福的人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他们好像是一对待在两个天体上的夫妻。他们只能对着蓝天放出磁力,这在无际的宇宙里叫做引力,在地球上叫做异性的吸力。他们只用灵魂接吻。 他们一直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只知道这样待在一起。蒂的童年时期正好是格温普兰的少年时期。他们俩是在一起长大的。他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很久,因为篷车并个是一间大卧室。他们睡在箱子上,于苏斯睡在地板上,也只好这样安排。有一天,蒂还很小,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小伙子先开始害羞了。他对于苏斯说:“我也要睡在地板上。”到了晚上他跟老头儿一同躺在熊皮上。蒂哭了。她要跟她在一张床匕睡觉的伙伴,格温普兰不安了,因为他已经爱上了她,他没有让步。从那时起,他一直同于苏斯一块儿睡在地板上。到了夏天,在夜晚天好的时候,他同奥莫睡在外边。蒂到了十三岁,还因为这个不高兴,她晚上常常说:“格温普兰,你来陪我呀,你来了我才睡得着。”这个天真的女孩子必须小伙子陪着才能睡着。裸体必须看见才行,所以她不知道什么叫作裸体。这是阿卡狄亚或者塔希提①式的天真。天真未凿的蒂时常弄得格温普兰很生气。有几次,这时蒂已经是个姑娘了,她坐在床上一面梳她的长发,一面喊格温普兰,她的衬衣没有扣好,半裸着上身,露出来女性的轮廓,已经有点像夏娃了。格温普兰涨红了脸,低下了眼睛,在这个天真的处女面前,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嘟嘟囔囔地掉过头去,惊慌失措地走了。不幸的达夫尼在不幸的史萝厄②面前逃走了。 ①阿卡秋亚是希腊的一个世外桃源。塔希提是太平洋中的一个岛。 ②达夫尼和史萝厄是古希腊作家龙古斯的小说中的一对神话式的恋人。 这是悲剧式的牧歌最精彩的场面。 于苏斯对他们说: “相爱吧,你们这两个野人!” 第六章 启蒙师和监护人于苏斯 于苏斯接着说: “早晚要耍他们一下,让他们结婚。” 于苏斯把爱情的原理教给格温普兰。他对他说: “你知道天主怎么点爱情之火的吗?他把女人放在底下,魔鬼放在中间,男人放在上面。只要一根火柴,也就是说,只要看上一眼,就燃烧起来了。” “不一定非看一眼不可,”格温普兰想到了蒂,回答说。 于苏斯反驳他说: “蠢家伙!难道灵魂还要用眼睛看吗?” 于苏斯有时就是个魔鬼。格温普兰时常因热爱蒂的缘故变得忧郁,就跟躲开一个证人似的,躲开于苏斯。有一天于苏斯对他说: “算了!不要再缩手缩脚了。在爱情方面,得雄鸡先露脸才行。” “鸡是鹰总是藏起来的,”格温普兰回答。 有一次于苏斯独自说: “最好是用木棒挡住爱情女神的车子。他们爱得太厉害了。将来可能引起麻烦。千万不能让火烧起来。应当平息他心中的火焰。” 于苏斯于是如此这般地劝告他们。当格温普兰转身的时候,他对蒂说: “蒂,你不要那么爱格温普兰。把自己的心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危险的。自·私是幸福的根源。女人不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再说,格温普兰到未了说不定会骄傲自大。他的成就太大了!你想不到他的成就是多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