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上有两座屋子。屋里没有烛光,也没有灯光,整整一条街,整个城市,眼睛所及的地方都是如此。 右边的房子只能说是一个屋顶,再也没有比这更简陋的房子;泥墙,草屋顶,屋顶很大,墙壁很矮。墙根一棵高大的尊麻居然能达到屋檐。这所茅屋只有一个狗洞似的门和一只牛眼窗。门窗都是关着的。旁边的猪圈里有猪,这说明草屋里也有人。 左边的那座房子又高又大,完全是用石头造的,屋顶是石板盖的。也是门窗紧闭。这是有钱人的家,对过是穷人的家。 孩子毫不犹豫地走向这座大房子。 两扇沉重的橡木门钉满了大钉子,使人一望而知在门后面有结实的门闩和锁。门上装着一个铁门锤。 拉起门锤的时候有些困难,因为他那一双冻僵的手已经不像手,简直像树桩子了。他敲了一下。 没有人答应。 他又敲了两下。 屋子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他又敲第三次。还是没有声音。 他想他们都睡着了,或者不愿意爬起来。 他便转身到茅屋去。他从雪里拾起一块石头,敲那扇小门。 没有人答应。 他踮起脚尖用石头不轻不重的敲玻璃窗,轻得敲不碎玻璃,重得使人能够听见。 没有声音,没有脚步声,没有烛光。 他想这里的人也不愿意爬起来。 石屋和茅舍都对落难的人装聋作哑。 男孩子决计再走远点,沿着有两排房屋的地岬似的街道向前走去。街上很暗,与其说是城门大街,倒不如说是两个悬崖间的缝隙。 第四章 另外一种荒野 孩子刚才来到的这个地方是威茅茨。 当时的威茅茨可不是今天这个受人重视的华丽的威茅茨。古威茅茨不像现在有一座完美的长方形码头、纪念乔治三世的一座雕像和一家客栈。这是因为当时乔治三世还没有生下来。由于同一原因,人们还未在东山的绿色斜坡上,用削去草地、露出白垩质泥土的办法,勾划出一个占地一英亩的“白马”。马背上驮着国王,马尾,为了向乔治三世表示尊敬,对着城市。这样的荣誉,说来也是应该的。乔治三世晚年丧失他青年时代从未有过的智慧,自然不能对他统治时期的灾难负责。他是没有罪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有雕像呢? 一百八十年前的威茅茨同杂乱的“抛物游戏”一样整齐。据说仙女阿斯塔罗丝背着一个万宝囊到几间来游戏。万宝囊里什么东西都有,甚至有许多小房子,房子里还有许多好心眼的女人呢。许许多多的棚屋乱七八糟地从仙女的口袋里撒到地上,这就是威茅茨的乱糟糟的房子。当然,棚屋里也有好心眼的女人。现在的“音乐家之家”这所房子就是那种房子残留下来的一个标本。这是一堆零乱的雕花木屋(木头都生了蛀虫,可以说这是另外一种雕花吧),一堆歪歪斜斜,摇摇晃晃,简直无法形容的建筑物,有的用柱子撑着,挤在一起,免得被海风吹倒,中间拙劣地留下一条窄狭的空隙,算是弯曲的街道,每逢春秋大汛,大街小巷和十字路口就都变成了泽国。一堆老祖母似的房子拱围着古老的教堂。这就是当时的威茅茨。威茅茨好像一个抛在英国海岸的诺曼底人的村庄。 旅客走进酒店(现在都变成了大饭店),不能豪华得吃一盆煎鱼,喝一瓶二十五法郎的酒,只好委屈一下,喝一盆两个铜板的鱼汤,不过这盆汤倒是别有风味。实在可怜得很。 迷路的孩子抱着捡来的孩子、穿过了第一条街,接着是第二条,以后是第三条。他抬起头来看看楼上和屋顶上是不是有一个有灯光的窗子,但是所有的窗子都是关得严严的,没有一点亮光。他有时去敲敲门。没有人答应。没有比温暖的被窝更使人心如铁石的了。他敲门的声音和动作终于惊醒了小女孩。他所以注意到这个,是因为他感觉到她在舔自己的面颊。她没有哭,以为自己还在母亲怀里呢。 他大概是在斯克兰桥那一带的那些纵横交错的小巷里徘徊,当时在这一带地方,耕作地比房屋多,荆棘篱笆比住宅多。后来他偶然走进一条胡同,这条胡同现在还存在,就在三位一体学校附近。他顺着胡同一直走到海边,那儿当时已经有一个初具规模的码头和一道胸墙。他看见右边有一座桥。 这是把威茅茨和梅尔孔一拉及连起来的威河桥,桥洞下的碇泊所直通黑水河。 威茅茨当时不过是海口城市梅尔孔一拉及近郊的一个小村子。现在梅尔孔一拉及却变成威茅茨的一个区了。村庄并吞了城市。这项工程就是靠这座桥完成的。桥梁是一种奇怪的吸引人口的工具,往往独自聚成一个沿河区,妨碍了对岸老城的发展。 孩子向桥上走去。桥在那时是一座有遮篷的木桥。他穿过了桥。 由于遮篷的关系,桥上没有雪。他那一双赤脚踏在木板上,一时感觉到很舒服。 过了桥就到了梅尔孔一拉及。 这儿的木头房子比石头房子少。这儿是城区,不是郊区。桥直通一条比较漂亮的圣麦斯街。他顺着街走下去。到处都是高高的石雕三角墙和店面。他又敲起门来。他已没有叫喊的力气了。 像在威茅茨一样,梅尔孔一拉及也是一个人也不动。大门都锁得紧紧的。百叶窗遮着窗户,好像眼皮遮着眼睛一样。居民们采取了预防措施,免得不知趣的人来惊动他们,吵醒他们。 这个流浪的孩子感觉到这个睡熟了的城市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压力。这个僵化了的蚂蚁窟静得使人头晕眼花。昏睡跟恶梦溶合在一起,这儿是一群睡魔,从这许多睡熟的人体里逸出来的梦合为一阵轻烟。睡眠跟黑暗的死亡是邻居。进入梦乡的人的支离破碎的思想,在他们自己身上飘荡,汇成一片生与死的雾气,跟空间溶合起来了,说不定它也有思想能力吧。于是盘根错节就接踵而来了。梦境笼罩着人的心灵,有如浮云笼罩着星星,使星光晦明不定。在这一双双合上的眼皮上面,梦幻代替了视觉,阴森森的影子和幻象碎为片片,然后慢慢地扩大到缥缈莫测的程度。许多神秘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通过死亡的边缘,也就是睡梦,跟我们的生活溶为一体的。鬼魂和亡灵在空中纠缠在一起。连没有睡觉的人也会感觉到有一种满是阴森的东西压在自己身上。似真似幻的妖怪围困着他,使他浑身不自在。这个醒着的人在别人睡梦里的鬼影中间穿过,模模糊糊的好像赶走了从他身旁经过的黑影,于是就产生了,或者自以为产生了一种怕跟看不见的敌人接触的恐惧,同时又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冥冥之中好像有一种力量推着他去跟这个无法形容的、一瞬即逝的敌人见面。像这样在别人散乱的夜梦中间行走,使人觉得好像是在森林中走路似的。 这就叫作莫名其妙的恐惧。 成年人能感觉到,孩子更能感觉到。 这许多鬼影似的房屋更增加了黑夜的恐怖气氛。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跟压在孩子身上的那许多悲哀的东西汇合在一起。孩子在挣扎着。 他走进了康奈卡胡同,在胡同的尽头,他看见了黑水河,他以为那是海,因为他弄不清海在哪一个方向。他折回原路,向左走入梅登街,接着又回到圣阿朋街。 在那儿,他不加选择,遇到门就狠狠地敲一阵子。他使尽最后的力气敲门,敲得又乱又急,有时停一会,怒气冲冲地再敲。他心烦意乱地敲着。 有一种声音回答了。 那是报时的声音。 背后圣尼古拉教堂的古老的钟慢慢地敲了三下。 接着又是万籁无声。 没有一个居民打开自己的窗子。看起来好像很奇怪。不过某种程度的沉默往往能说明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说明一下,一六九○年一月,伦敦刚刚发生过一场相当严重的瘟疫,所以各处的居民因为害怕收留有病的流浪汉,而对他们冷眼看待。因为怕呼吸到毒气,有人连窗子都不敢开。 孩子感觉到人比黑夜还要冷得可怕。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冷酷。他在荒野里也没有感觉到心里像现在这样沮丧。现在他回到人类生活当中了,依然还是孤单单的。所以特别痛苦。他已经领略过冷酷的荒野的滋味,可是无情的城市实在使人受不了。 他刚才数过的钟点,对他来说,仿佛又是一个打击。在某种情况下,没有比报出来的时间更令人寒心的了。这是一种公开声明的冷淡。好像永恒在说:“和我有什么相干!” 他站住了脚。在这悲惨的时刻,他弄不清他是不是问过自己:如果躺下来一死了事,不是更简单吗?但是小女孩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又睡着了。这个盲目的信任催着他继续走下去。 一无所靠的他,觉得自己是这个小女孩的依靠,不容推诿的责任。 这样的见解和这样的处境都不是他这个年龄应该有的。他很可能并不了解它们,他的行动只是出于本能,遇到什么事情就做什么。 他朝约翰士顿街走去。 但是他现在已经走不动了,只能一步一步地往前挨。 他把圣玛利街撇在左面,在一条条胡同里揭来拐去,末了走出一个夹在破房子中间的迂回曲折的小巷,到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这是一块没有盖房子的空地,大概就是现在的极司斐尔广场的原址。市区的房子就到这儿为止。他发现右面是海,左面已经不像城市了。 怎么办?这儿又是乡下了。东面是一大片一大片倾斜的雪地,那是拉狄蒲尔广阔的斜坡。他要继续走下去吗?向前进,回到荒野里去呢,还是向后退,回到城里去?在这两个荒野之间,在一声不响的荒野和装聋作哑的城市之间该怎么办呢?在这两个对他不理不睬的东西之间,应该选择哪一个呢? 世间有“悲天悯人的锚①”,也有“悲天悯人的眼光”。这个绝望的孩子就是用这种眼光朝周围看了一眼。 ①船艏的紧急用主锚,法国人从前叫做“悲天悯人的锚”。 他突然听到一阵威胁的声音。 第五章 厌世者也抚养孩子了 从黑暗里传到他这儿来的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而又令人吃惊的咬牙切齿的声音。 他本来应该往后退。可是他却前进了。 对于害怕寂静的人来说,连嗥叫也变成了安慰。 这个可怕的吼声使他觉得安心。这个恐吓的声音好像给他带来了一线希望。那儿还有一个没有睡着的活东西,哪怕是一只野兽也好。他朝发出咆哮声的地方走去。 他转过墙角,在背后的雪和海的阴森森的反光中,他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东西。不是茅棚,就是一辆篷车。既然有车轮,当然就是一辆车子;既然有屋顶,当然就是一个住人的地方。屋顶上伸出一个烟囱,烟囱里正在冒烟。烟作火红色,里面的火一定很旺。后面突出来的饺链说明那儿有一扇门,门中央有一个方方正正的洞,所以能看见车里面的亮光。他走近篷车。 那个咬牙切齿的东西显然感觉到他走近了。他走到篷车旁边,威胁就变成了愤怒的咆哮。冲着他来的不是叫声,而是怒吼。他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好像是一条猛然拉紧的链条,门底下两个后车轮中间突然露出两排雪白的獠牙。 在狗嘴出现的同时,一个人头从窗洞里探了出来。 “不要叫!”那个人头说。 狗嘴不叫了。 人头又说: “外面有人吗?” 孩子回答: “有。” “谁呀?” “我。” “你,你是谁?哪儿来的?” “我累了,”孩子说。 “现在是什么时候?” “我冷。” “你来干什么?” “我饿了。” 那个人头说: “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有爵爷那样的福气。滚开。” 人头缩进去了,窗子也关上了。 孩子低下头,把怀里的婴儿抱好,振作一下,准备上路。他挪了几步,就要离开小屋。 可是在窗户关上的时候,门就开了。一只踏板放了下来。刚才跟孩子说话的那个声音从车子里怒气冲冲地喊道: “怎么,你干吗不进来?” 孩子转过身来。 “进来吧,”那个声音又说。“是谁把这个又饿又冷,可是不肯进来的无赖鬼给我送来的!” 孩子受到了这种半拒绝半邀请的待遇,站着不动。 那声音又说: “进来呀,你这个小东西。” 孩子下了决心,一只脚踏上第一级踏板。 可是篷车底下又叫起来了。 他倒退了一步。张开的狗嘴又露出来了。 “不要叫!”那人的声音喊道。 狗嘴缩了回去。叫声又听不见了。 “上来吧!”那人接着说。 孩子好容易才爬上了那三级踏板。他的动作受到了婴儿的妨碍。她睡得那么熟,连头包在水手上衣里,活像一个奇形怪状的包裹,所以别人根本不会注意她。 他爬上了踏板,到了门口就站住了。 大概是因为穷的缘故吧,篷车里没有点蜡烛。铁炉子的炉口的火光照亮着小屋。炉子里生着泥炭。炉子上放着的一只碗和一个小锅正在冒热气,看样子里面一定是吃的东西。闻到一股扑鼻的香气。里面的家具是一只箱子、一只凳子和挂在天花板上的一盏没有点着的风灯。板墙上的丁字架上放着几块木板,另外还有一个放旧衣服的架子,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架子上和木板上排列着玻璃器皿,铜器,一架蒸馏器,一架做九药的成粒器和孩子不知道用途的一堆奇怪的化学以及烹饪用具。车子是长方形的,火炉放在前面。这个车子说不上是一间小屋子,只能说是一口大箱子。外面的雪光也比里面的炉火亮一点。车子里的一切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可是炉火反射在天花板上的光亮,使人可以看出下面几个大字:“哲学家于苏斯。” 原来这孩子走到奥莫和于苏斯的家里来了。我们刚才听到的就是前者的叫声和后者说话的声音。 孩子到了门口就发现炉子旁边站着一个高个子老头,瘦瘦的,没有胡子,穿一身灰衣服,秃脑袋碰着屋顶。这个人不能踮起脚后跟。车子跟他的身材一样高。 “进来吧,”说话的人是于苏斯。 孩子走了进去。 “把你的包裹放在这儿。” 孩子把包裹小心翼翼地放在箱子上,生怕吓着她或者惊醒她。 那人接着说: “你看你多么小心!即使是一盒子圣骨也不会比这更小心吧。难道还怕把你的破衣服摔破吗?啊!你这个可恶的无赖鬼!现在还待在大街上!你是干什么的?告诉我。不,现在不用说了。我们先办要紧的事。你身上冷,就光烤烤吧。” 他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推到火炉跟前。 “看你身上弄得多么湿!冻得真够呛!哪有这副样子到人家屋子里来的道理!赶快把这些发霉的衣服都给我脱下来,坏蛋!” 他用一只手猛的一扯,破衣服就变成破布条了,同时他用另一只手,从钉子上取下一件大人的衬衫和一件现在还叫作“快吻我”的毛衣。 “穿上吧,这儿有破衣服。” 他在一堆破东西里面挑出一块羊毛布,在炉火旁边擦着这个头晕眼花的孩子的四肢。这当口,孩子光着身子,浑身暖洋洋的,觉得好像到了天堂。擦完四肢以后,老头又擦他的两只脚。 “嗐!一点也没冻坏,你这个瘦鬼,我刚才还以为你的手或者脚冻坏了呢!我也够俊的!现在不要紧了。赶快穿起来吧。” 孩子穿上了衬衫,那个人替他把毛衣套上。 “现在……” 那人用脚推过来一只凳子,又在孩子肩膀上推了一下,叫他坐下,接着用食指指着火炉上那只冒热气的碗。孩子在碗里又看见了天堂,也就是说,那是一碗猪油炖土豆。 “吃吧,你饿了。” 那人从木架子上取下一片硬面包和一把铁叉子,递给孩子。孩子踌躇了一会儿。 “还要我给你摆一副考究的刀叉吗?”那人说。 他把碗放在孩子膝盖上。 “都吃下去吧!” 孩子已经饿得快要昏过去了。他吃起来了。可怜的孩子,他不是在吃,简直是囫囵吞。车子里响起了嚼面包的声音。那人嘟囔着说: “不要吃得太快,饿鬼!这家伙多贪吃!这种饭桶呀,肚子一饿就狠命地吃。应该看看爵爷怎样吃饭。我往年间也见过公爵吃饭。他们简直不吃;这才叫做尊贵。可是他们喝酒,这倒是实在的。哼!你这头猪,填饱好了!” 耳聋是饥饿的特征,所以孩子对这些粗暴的字眼不大注意,再说,这个人的慈善行为也把它们冲淡了,甚至于把原来的含义颠倒过来。现在,他的注意力已经被两件要紧的事,两件使人忘记一切的事情占去了:烤火,吃。 于苏斯继续嘴里半截、肚里半截、嘟嘟囔囔地骂街: “我看过国王詹姆士本人在挂满鲁本斯的名画的宴会大厅里吃饭;陛下什么都没有动一下。而这里的这个叫化子却拼命地啃!‘啃’这个字就是从野兽来的。我怎么会想起来到这个威茅茨,到这个阎罗王光顾过七次的鬼地方来的!我从早晨到现在,什么也没有卖出去;我对大雪讲话,对飓风吹笛子,分文没有进腰包,晚上还要有穷鬼!讨厌的地方!街上的傻瓜跟我作对,决斗,竞争。他们除了小钱以外,什么也不打算给我。我除了野药以外,也什么不给他们。哎呀!今天什么都没有!路口上连一个傻瓜也没有;钱箱里连一枚便士也没有!吃吧,地狱的孩子!撕吧,嚼吧!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比吃白食的人更厚颜无耻的了。拿我的东西来养肥你吧,寄生虫!这家伙岂止是饥饿,简直是饿疯了。不是胃口好,而是狼吞虎咽。他也许染上狂犬病了。谁知道呢?他也许染上了瘟疫。你是不是害瘟疫病,强盗?要是传染给奥莫!不!不!你们这些贱骨头都死掉好了,我可不希望我的狼死掉。哎呀,我也饿了。我正式声明,这真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我今天干活一直干到深夜。人生在世总有受折磨的时候。我今天晚上就是这样。我只有一个人,我需要生火。我只有一只土豆,一块面包,一口猪油,一滴牛奶,我把这些东西烧一烧。我对自己说:‘很好!’心想马上就要吃饭了。正在这当儿,噗通一声,一条鳄鱼打天上掉下来了。他坐在食物和我中间。瞧吧,我的餐厅被洗劫了。吃吧,梭子鱼!吃吧,鲨鱼!你嘴里有几排牙齿呀?拼命地吃吧,狼崽子!不,我收回这句话,我是尊重狼的。吞掉我的食物吧,蟒蛇!我今天干活一直干到深夜,饿着肚子,喉咙在发痛,胰脏也遭了殃,五脏就跟撕烂了似的,结果我眼看着另外的一个人吃掉我的东西,这就是我得到的报偿。没关系,大家分着吃吧。他吃面包、土豆和猪油,我的一份是牛奶。” 正在这个当口,篷车里突然发出一阵悲惨的叫声,持续了好大一会儿工夫。那人听了一会儿。 “你现在倒哭起来了,坏蛋!你为什么哭?” 孩子转过身来,显然,他没有哭。他嘴里还塞满了食物呢。 哭声还没有停。 那人走到箱子那儿。 “原来是这个包裹在哭!奶奶的,连包裹也大嚷大叫起来了!你的包裹为什么哇哇叫?” 他打开水手上衣。里面露出一个婴孩的头,它张开口在哭。 “哎哟!这是什么呀?”那人说。“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还有一个。什么时候才能完呢?口令!举枪!班长,叫卫兵来!噗通一声,又闯进来一个!你给我带来的是什么东西,强盗?你看,她渴了。得让她喝点东西。太好了!我现在连牛奶也喝不成了。” 他一面从木架上乱七八糟的东西中间取出一卷亚麻布,一块海绵,一只瓶子,一面愤愤地嘟哝着: “该死的地方!” 他瞧了瞧婴儿。 “这是一个女孩子,从叫声里就可以听出来。她也湿透了。” 像刚才替男孩子做的那样,他把她穿的(最好说是缠在身上的)破衣服脱下来,把她包在一块破亚麻布里,布虽然粗,却干燥,干净。他匆匆忙忙替她换衣服时,把她触怒了。 “看她叫得多凶,”他说。 他咬下一块狭长的海绵,从布卷里撕下一方块布,抽下一些布丝,打炉于上拿起盛牛奶的小锅”,把牛奶倒在小瓶里,把半截海绵塞住瓶口,用布包住突出的一端,用线扎好,再把瓶口放在自己的面颊上,试试是不是太烫,然后再把这个拼命哭的婴孩夹在左胳肢窝底下。 “来,喝吧,小东西!咬住奶头。” 他把瓶口塞在她嘴里。 婴孩贪婪地吮着。 他扶着瓶子,保持一个适当的斜度,嘟囔着说: 一他们全是一样的胆小鬼!一得到他们希望的东西,就不声不响了。” 小女孩吮得那么贪馋,把上天指定的这个坏脾气的保护人递给她的奶头咬得那么紧,结果她呛得咳嗽起来。 “你想把你呛死呀,”于苏斯骂起来。“又是一个好样的贪吃鬼!” 他把她吸吮着的海绵抽出来,等咳嗽停了,再把瓶子放在她嘴里说: “吸吧,坏东西。” 这当儿,男孩放下了叉子。他瞧着婴儿吃奶,自己忘记吃东西了。刚才在他吃东西时,他眼里流露出来的是满足的神气,现在却变成了感激。他看到婴儿已经再生。这个再生是从他开始的,所以他眼睛里充满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光亮。于苏斯继续气呼呼地嘟哝着。这个受人责骂、可是却很感动的孩子,不时抬起泪汪汪的眼睛望着于苏斯。这是一种他能感觉到,但是没有能力表达出来的情感。 于苏斯粗暴地对他说: “喂!吃呀!” “您呢?”孩子浑身发抖,眼里噙着泪说,“你什么也没有了?” “都给我吃掉吧,小崽子!叫我一个人吃还不够呢,都给你吃掉也不会多。” 孩子又拿起叉子,但是没有吃。 “吃呀!”于苏斯嚷道。“这难道是为了我吗?谁对你谈过我呢?穷教区的赤脚的坏教士!都吃掉吧,我跟你说。你是来吃,喝,睡的。吃呀,要不然,我就把你同你的小贱货一起赶出去!” 孩子受到了这个威吓,才接着吃起来。其实他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碗里剩下的那点东西吃光了。 于苏斯自言自语道: “这屋子不严。冷气打玻璃窗里往里钻。” 真的,前面一块玻璃打破了,不是车子震破的,便是被顽皮的孩子用石头打坏的。于苏斯本来用纸剪了一个五角星,贴在碎玻璃上,现在已经脱胶了。冷风就是从那儿吹进来的。 他弯着身子坐在箱子上。婴孩躺在他怀里和膝盖上,津津有味地咂着瓶子,那种幻梦似的天真烂漫的神气,好像是天主面前的天神,或者母亲怀中的婴儿。 “她喝得太多了,”于苏斯说。 他接着又说: “你们得发誓节食才行!” 风把玻璃窗上贴的纸片刮开,吹得它满车乱飞;尽管如此。也没有阻挡住两个孩子的新生。 在女孩吮牛奶,男孩吃东西的时候,于苏斯自言自语地埋怨道: “纵酒从襁褓中就开始了。钦洛森大主教居然自找麻烦,大声疾呼地反对酗酒!多讨厌的溜门风!再加上我这个破炉子,漏出来的烟简直能熏瞎你的眼睛。火跟寒冷一样,也在找你的麻烦。熏得你看不清楚。这个家伙简直是喧宾夺主。哎呀,我还没有看清这个畜生的脸呢。这里一点也不舒服。朱底特在上,我喜欢在一间关得严严的房子里吃一席精美的酒席。我辜负了我的使命,我生来就是个享乐主义者。最伟大的哲人费洛克习耐斯希望自己长一只仙鹤脖子,为的是更长久地享受饭桌上的美味。今天一点收入也没有!一整天没有卖出去一点东西!真是不幸。居民们,侍候贵人的先生们,市民们,医生在这儿,药也在这儿。你在浪费时间呀,老朋友。把你的药包起来吧。这里的人都无病无灾。没有人生病的城是一个该死的城。只有老天爷在泻肚子。多大的雪啊。安那克萨古拉斯说雪是黑的。他说得对,寒冷就是黑暗。冰就是黑夜。暴风真厉害啊!我相信海上的人一定很高兴。飓风是魔鬼打这儿经过的声音,是一群恶鬼在我们头上颠颠倒倒的旋转,奔腾跳跃的闹声。云里的恶鬼,这一个长一条尾巴,那一个长两只角,这一个有条火舌头,另外的一个翅膀上长着爪子,有的跟大法官一样大腹便便,有的跟法兰西学院的院士一样长着一颗大脑袋;你能从每一个声音里看到一种形象。不同的风,不同的魔鬼;耳听,眼看,哗啦一声,又出现了一个面孔。暖呀!很显然,海里有人。朋友们,尽量想办法摆脱风暴吧,我呢,我为了摆脱生活中的苦恼,也够苦的了。喂,难道我是客栈的掌柜吗?旅客干吗到我这儿来?普遍的贫困的污泥居然溅到我这穷汉身上来了。我的小屋里掉下来两滴人类泥沼的可怕的污水。我听候贪婪的旅客的摆布。我是牺牲品。快饿死的人的牺牲品。冬天,夜,一个纸盒似的小屋,外面车底下的倒楣的朋友,风暴,一个土豆,拳头大的火炉,寄生虫,罅缝里吹进来的风,一个铜板也没有,大叫大嚷的包裹。你打开包裹,看见里面有个臭要饭的。这是什么命啊!再说,这是触犯法律呀!啊!你这个浪荡鬼,还有你这个女要饭的,坏心眼的扒手,不怀好意的矮子,哈!宵禁以后你还在街上溜达!要是我们的好皇上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客气地把你打进地牢,教训你一顿!先生带着小姐在夜里散步,零下十五度的天气,光着头,赤着脚,要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有王法,有法律,你这无法无天的乱党。流浪的人必须受到惩罚,有房屋的正人君子必须受到保护,皇上是百姓的父亲。我可是在自己家里!你要是凑巧碰上他们,便会在广场上吃一顿鞭子,这也是罪有应得。礼让之邦不能没有秩序。我刚才不该不到警察那儿去告你。不过,我这个人真没有办法,我懂得道理,可是尽做错事。啊,坏蛋!把我这儿弄成这个样子!他们来的时候我没有注意他们身上的雪,可是现在雪已经化了。这所房子全湿了。我家里闹起水灾来了。不知道得烧多少煤才能烘干这个水池子。一斛煤要十二个铜板。车子里怎能容得下三个人呢?我现在可完了,我变成奶妈了。我的家变成英国叫化子的育婴所了。我今后的职务和使命就是教养贫困这个婊子养下来的先天不足的胎儿,使小无赖鬼变得更加丑陋,并且使小偷儿从小就学会哲学家的风度。熊的舌头就是老天爷的凿子。如果我在过去三十年中间没有被这类家伙吃光,我早就发财了,奥莫也会养得肥肥胖胖的,我也会有一个诊所,里面摆满古董,跟国王亨利八世的外科医生林那克尔博士一样的外科手术用具,各种动物,埃及的木乃伊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了!我也会变成医学院的博士,得到使用名医贺浮在一六五二年建筑的图书馆藏书的权利,并且可以到那个俯瞰伦敦全城的圆塔里工作了!我也可以继续观察太阳上的黑斑,证明这个天体上逸出的是一种朦胧的气体。这是约翰·开普勒①的意见,他是圣巴托罗缪节大屠杀②前一年出生的。他是皇帝御用的数学家。太阳好像一个壁炉,有时候也会冒烟。我的炉子也是这样。我的炉子比不过太阳。我本来很可以发财,我也会做一个跟现在大不相同的人物,不会这样无声无臭,在路口上贬低科学价值了。因为老百姓不配听什么学说,他们不过是一群疯子,一个包括各种年龄、性别、脾气和社会条件的人的大杂拌儿,从古到今,所有的有智之士都看不起他们,即使是最温和的哲人也厌恶他们的狂暴。唉!我对世上存在的一切都厌透了。常此以往,人是活不长久的。人生瞬息即逝。但是也不能这样说,人生也是很长的。为了不让我们太消极,为了使我们肯拿出活下去的傻劲儿,为了使我们不去利用钉子和绳子给我们的大好机会去上吊,大自然有的时候好像还在顾惜人类。不过不是今天晚上。大自然这个阴险的家伙,照样会让小麦成长,葡萄成熟,黄莺唱歌。有时也能得到一道曙光,一杯杜松子酒,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一条细细的镶边围绕着一块巨大的灾难的殓尸布。魔鬼织布,老天爷在布上滚一圈镶边,这就是我们的命运。现在呢,你把我的晚饭吃掉了,小偷儿!” ①约翰·开普勒(1571—1630),德国天文学家。 ②指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圣巴托罗缪节那天,法王查理九世下令屠杀新教徒。 在骂街的时候,他一直轻轻地抱着那个婴儿,她有气无力地闭着眼睛,这是心满意足的表示。于苏斯看看瓶子,埋怨道: “他喝完了,这个厚脸皮的小妞儿!” 他站起身来,左臂抱住婴儿,右手掀开箱盖,拿出一张熊皮,读者还记得,这就是他叫作“真正的皮”的那一张。 在他办这件事的时候,他听见另外的那个孩子吃东西的声音,就白了他一眼。 “如果需要养活这个正在发育的贪吃鬼的话,可就够忙的了!这是一条啃我的劳动收入的蛔虫。” 他还是用一只手和肘弯,尽可能地把熊皮摊在箱子上,同时极力减轻动作,免得把刚刚入睡的小女孩惊醒。随后他把她放在皮上离火炉最近的地方。 放好以后,他把空瓶子放在炉子上,大声说: “我渴死了!” 他向小锅里瞧了瞧。里面还有几口牛奶;他把锅子凑近嘴唇。正在要喝的时候,他的视线又落在小女孩身上。他重新把小锅放在炉子上,拿起瓶子,打开瓶塞,把剩下的牛奶都灌在里面,正好把瓶于装满,放上海绵,包上布片,再把瓶口扎起来。 “我是又饿又渴,”他说。 他接着又说: “要是没有面包吃;就只好喝水。” 炉子后面有一个破了口的罐子。 他拿起来递给那个孩子: “你喝水吗?” 男孩子喝了一点水,又继续吃东西。 于苏斯拿起罐子,凑近嘴边。罐子对着火炉的地方水热,背着火炉的地方水冷,温度不一样。他喝了几口,皱了一下眉头。 “水啊,你的纯洁原来也是假的,真像虚伪的朋友:表面热,底下冷。” 这当儿,孩子吃好了。碗里的东西不仅吃光,跟洗过一样,干干净净。他拾起一些撒在膝盖上的毛衣的折裥里的面包屑,若有所思地吃着。 于苏斯转过身来望着他。 “还没有完呢。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嘴巴不是单单为吃的,它也是为了说话。现在你身上暖和了,肚子也吃饱了,畜生,小心点,你该回答我的问题了。你是打哪儿来的?” 孩子回答: “不知道。” “怎么,不知道?” “我是今天晚上被人丢在海岸上的。” “嘿!无赖鬼!你叫什么名字?他是个坏蛋,连父母都不要他了。” “我没有父母。” “你得注意我的脾气,千万要小心,我可不喜欢撒谎。你既然有妹妹,就一定有父母。” “她不是我的妹妹。” “不是你的妹妹?” “不是。” “那么她是谁?” “是我拾来的。” “拾来的!” “不错。” “什么!难道真是你抬来的吗?” “是的。” “从哪儿拾来的?如果你撒谎,我就把你打死。” “从死在雪里的一个女人身上拾来的。” “什么时候?” “一个钟头以前。” “在哪儿?” “离这儿四公里。” 于苏斯的眉头皱起来了,这是一位激动的哲学家特有的那种皱眉的表情。“死了!她是有福气的!我们最好还是让她躺在雪里。她在那儿很好。在哪一个方向?” “靠海的方向。” “你过桥了吗?” “过了。” 于苏斯打开车后的窗子,向外张望了一下。天气还是不好。大雪还在忧郁地落着。 他关上了窗子。 他走过去、用破布把窗上的破洞堵好,炉子里加上泥炭,把箱子上的熊皮完全推开,从角落里拿出一本大书,放在熊皮底下当枕头,把睡着了的小女孩的头放在上面。 随后他转过身子望着孩子。 “你睡在这儿。” 孩子听从他的吩咐,躺在小女孩身边。 于苏斯把熊皮卷在两个孩子身上,接着又把他们脚底下塞好。 他打木架上取下一条有口袋的布带子束在腰里,口袋里大概装的是一盒子外科用具和几瓶强心剂。 他从天花板上摘下那盏灯笼,点着它。这是一种可以明暗自由的风灯。灯点着以后,那两个孩子仍旧留在黑影里。 于苏斯把门开了一条缝说道: “我出去一下。你们不要害怕。我一会儿就回来。好好地睡吧。” 接着他放下踏板,大声叫: “奥莫!” 一阵亲热的吠声回答他。 于苏斯提着风灯走下去,拢上踏板,美好门。车子里就只剩下两个孩子了。 于苏斯的声音从外面问: “喂,吃掉我晚饭的孩子,你睡着了没有?” “没有,”孩子答道。 “好,要是她哭,你就把剩下的牛奶喂她好了。” 接着听到一阵解链条的声音,随后是人和牲畜越走越远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两个孩子都睡熟了。 两个呼吸混合在一起,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比贞洁还要进一步,是一种混沌无知;是一个未解风情的新婚之夜。这个男孩子和这个女孩子赤着身子躺在一起,在这静悄悄的时刻,这是黑暗中的一种天神般的男女混杂。在他们这种年龄,这个人的梦可能有很大一部分飞到另外一个人的梦境里。他们合上的眼皮底下,大概闪耀着星光。如果结婚这个字眼在这里不算过分的话,他们俩就是一对神仙夫妻。在这样的黑暗中而又如此天真,在这样的拥抱之中而又如此纯洁,只有儿童能够预尝这种天堂的滋味,没有什么能够跟儿童的伟大相提并论的东西。在所有的深渊中间,这是最深的一个。把死者套上锁链,拖到生命之外的可怕的永恒,海洋对失事船只的无比的仇恨,和掩盖遗体的一望无垠的白雪,也没有这两张在睡梦中碰在一起、可是不能算是接吻的孩子的嘴那样动人。这也许是订婚;说不定是不幸。未知的命运压在他们的结合上。这倒是挺迷人的;谁知道,说不定是挺吓人的呢?我们觉得忧心如焚。天真比德行更可贵。天真是神圣的黑暗的产物。他们睡熟了。他们无忧无虑。他们身上温暖。他们搂在一起的赤裸的身子同灵魂的贞洁融合在一起。他们在这儿跟躺在深渊里的窝巢里一样。 第六章 睡醒了 白昼一开始就很凄凉。一线黯淡的光透进车子。这是滴水成冰的黎明。苍白的光线把那些被黑夜蒙上撞憧鬼影的物体的轮廓都悲哀而又忠实的勾画出来了,不过没有把熟睡的孩子们惊醒。车子里很暖和。他们的呼吸像两个安静的波浪一样此起彼伏。外面,风暴息了。曙光慢慢地照亮了地平线。星星像蜡烛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熄灭了。只剩几颗大星还在坚持。海洋上远远传来了无限空间的歌声。 炉子里的火还没有完全熄掉。朦胧亮慢慢地变成了大天亮。男孩子睡得没有小女孩那样熟。他心里有点更夫和守护人的责任感。当一条特别亮的光线打玻璃窗里透进来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儿童的睡眠使人忘记了一切。他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他身旁的是什么东西,并且也不打算去回想它,他一味地望着天花板,像做梦似地漫无目的地望着“哲学家于苏斯”这几个字。他不识字,所以不知道这一行字的意义。 他听见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于是抬起头来。 门开了,踏板放下去了。于苏斯走了进来。他走上三级踏板,手里提着熄灭了的风灯。 同时有一只四蹄动物叭哒叭哒地走上踏板。这是跟着于苏斯回来的奥莫,它也回到自己家里来了。 这个睡醒的孩子吓了一跳。 也许是肚子饿了,狼张开嘴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它走到踏板中间的地方,便停了下来,把两只前爪伸进车子里,两只腿弯搁在门槛上,活像一个立在讲坛前的教士。它远远地嗅了嗅箱子,因为它对住在车子里的这两个客人还感到不习惯。狼嵌在门洞里的半个身子经晨光一照,显得乌黑。最后它下了决心,走了进来。 孩子一看见狼走进车子,就打熊皮里跳出来,站在熟睡的孩子面前。 于苏斯刚刚把风灯挂在天花板的钉子上。他一声不响,用一种机械的动作,慢慢地解开挂着用具袋的腰带的扣子,把腰带放在木架上。他什么也没有看,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他的眼珠子好像是玻璃的。他好像正在想一件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他终于又恢复了常态,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了。他大声说: “她真是个有福气的!死了,确实死了。” 他蹲下身子,在炉子里加了一铲子煤渣,翻了翻泥炭,嘟囔着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她。阴险的未知之神把她埋在两尺深的雪里。要是没有嗅觉跟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脑子同样灵敏的奥莫,我现在还在深雪里蹚来蹚去,跟死神捉迷藏呢。提奥奇尼斯①提着灯笼找正人君子,我提着灯笼找女人。他找到的是讽刺,我找到的是悲悼。她身上冰凉!我摸摸她的手,简直像一块石头。她那两只眼睛多么沉静!怎么会有这种傻人,居然撤下孩子死了!现在在这个匣子裹住三个人,实在不大方便。真是不测之祸!我现在也有个家了!有儿有女。” ①古希腊哲学家。轻视安乐,住在桶里,白昼点灯寻找正人君子。 在于苏斯说话的当儿,奥莫走近火炉。睡着了的小女孩的一只手在火炉和箱子的中间搭拉着。狼开始舔这只手。 它舔得那么轻,所以没有惊醒她。 于苏斯转过身来。 “很好,奥莫。我做父亲,你做叔叔。” 接着他又继续做哲学家的工作,也就是说继续生炉子,嘴里不停地自言自语。 “我来抚养他们。好,一言为定。再说,奥莫也愿意。” 他站起身来。 “我倒想知道谁应该对这个女人的死亡负责。是人类呢,还是……” 他望着上空,望着天花板外面的天空,嘟哝着说; “是你吗?” 随后他低下头,好像头上有一种压力似的,他又说: “杀死这个女人的是黑夜。” 他抬起眼睛,看见了那个正在听他讲话的、睡醒了的孩子的脸。于苏斯突然问他: “有什么好笑的?” 孩子回答道: “我没有笑。” 于苏斯心里一惊。他不声不响的望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 “你真可怕。” 昨天夜里车子里很暗,所以于苏斯没有看清这个孩子的面孔。现在天亮了,他才能看清楚。 他把两只手掌放在孩子的肩膀上,带着越来越注意的神情,又看了看他的脸,嚷道: “不要再笑了!” “我没有笑。”孩子说。 于苏斯从头到脚打了一个寒战。 “我对你说,你还在笑。” 如果不是出于怜悯,就是出于愤怒,他抓住孩子,用力摇了一下,粗暴地问他: “谁把你弄得这副模样?” 孩子回答道: “我不懂您这是什么意思。” 于苏斯又说: “你脸上这个笑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直是这样,”孩子说。 于苏斯朝箱子那边转过头去,低声说道: 一我还以为这种作品已经绝迹了呢。” 为了不吵醒婴儿,他轻轻地把那本垫在婴儿头底下当枕头的书抽出来。 “让我们看看《征服篇》,”他嘟哝着说。 这是一本用软羊皮纸装订的对开本的书。他用大拇指翻了一会儿,才停在一页上,然后把书打开,放在炉子上,读道: “De Denasatis①。在这里。” ①拉丁文:指劓鼻。 他接着读下去: “Bucca fissa usque ad aures,genzivis denudatis,nasoque murdridato,masca eris,et ridebis semper。①” ①拉丁文;将嘴巴一直割到耳朵,剔开牙向,割开鼻根,面具就完成了,你就永远笑了。 “一点也不错。” 他把书又放在木架上,嘟哝着说: “不必深入追究了。我们还是到此为止吧。笑吧,我的孩子。” 小女孩醒了。她的问候是一阵哭声。 “来,奶妈,喂奶吧,”于苏斯说。 扶着婴儿坐好以后,于苏斯打炉子上拿起瓶子给她喝。 这当儿,太阳刚刚爬上地平线。红色的光线打官子里透进来,正好落在小女孩转过来的脸上。她那两只一动不动地望着太阳的眼珠像两面小镜子似的,反射出两个深红色的圆点。眼珠子一点也不动弹,眼皮也是如此。 “瞧!”于苏斯说,“她是个瞎子。”--------第一卷 过去永远存在,这几个人就是人类的一面镜子-------- 第一章 克朗查理爵士 1 在那些日子里,流行着一个古老的传说。 传说的是关于林诺·克朗查理爵士的事迹。 这位林诺·克朗查理男爵是克伦威尔①的同时代人,我们赶紧补充一句,他还是少数赞成共和国的英国上议员中的一个。他赞成共和国当然有他的理由,其实也很明显,那是因为共和政体当时已经胜利了。只要共和国得势,克朗查理爵士就赞成这一政体,这也是很简单的。可是在革命终止,议会政府垮台以后,克朗查理爵士却仍旧坚持下去。本来贵族元老很容易回到重新改组的上议院,因为悔过的人总会得到复职的待遇,而且查理二世对回头的人,够得上说是一位仁慈的皇上;但是克朗查理爵士不识时务。全国欢呼国王恢复英国王位,议会一致通过了这项决议,老百姓欢天喜地迎接君主政体,王朝在光荣和胜利中重新建立起来了,过去已经变成了未来,而未来也变成了过去,在这个时候,这位爵士却还是执迷不悟。他坚决不肯投合这种欢乐的局面,自愿流亡到外国去。一个有权利当上议员的贵族,却宁愿做一个受法律制裁的人。多少年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直忠于已经覆灭了的共和国,人也慢慢老了。因此他变成了大家的笑柄,对于干这种傻事的人来说,当然是自取其咎。 ①克伦威尔(1599—1658),英国政治家,推翻王朝,建立共和国任护国公。 克朗查理爵士隐退在瑞士。他住在日内瓦湖边上一幢高大的破房子里。他在日内瓦湖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选择了这所住宅,位于当年囚禁波尼瓦①的锡隆堡和勒得罗②的坟墓所在地维浮之间。峻峨的阿尔卑斯山环绕在他周围,色调暗晦,满山风云。他就在那儿,在高山的阴影里生活下去。过路人很难遇到他。这位先生抛乡离井,几乎可以说也离开了他的时代。在那个时候,一个消息灵通、深明大势所趋的人,不应该反对既成事实。英国全国都高兴。国王复位好像是一对破镜重圆的夫妻;国王和国家不再分居了,没有比这更动人,更快乐的了。大不列颠光彩照人,有了一位国王,就很了不起,何况还是一位可爱的国王呢。查理二世是一个和善的人,一个寻欢作乐又能够治理国家的人,照路易十四的意见,还不失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有品格的人。查理二世受到人民的崇拜。他跟汉诺佛作过战,当然他知道为什么要打仗,不过知道的只有他一个人。他把邓扣克卖给德国,这是国家的政策。民主的上议员中的张伯伦说过:“可恶的共和国的臭气沾染了好几个高贵的议员。”这些上议员总算良知未泯,还能识时务,没有脱离自己的时代,又在上议院恢复了他们的议席。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消宣誓效忠国王就够了。大家想到所有这些现实,想到这个美丽的国家,杰出的国王,想到慈悲的上天因为爱老百姓而赐还给他们的那些令人敬畏的亲王;所有的人都在窃窃议论,像蒙克以及后来的杰弗利这一类人物,又集合在国王周围,他们的忠心和热诚换来了肥美的职位。克朗查理当然不会不知道,只要他自己愿意,就能够坐在他们中间,享受富贵。现在由于国王的关系,英国攀上了繁荣的顶点,伦敦到处都是宴会和狂欢,大家生活富裕,人人兴高采烈;宫廷富丽,快乐,气象万千。这时候,如果有人远远地离开这些繁华,在一个晦暗、凄凉、暮色苍茫的时刻,偶然瞥见这个穿着平民百姓衣服的老头子,面色苍白,神情恍惚,弯着腰(也许是预备钻到坟墓里去吧)站在湖边,对风暴和冬天一点也不在意,目光迟钝,白发随着夜风飘动,寂寞,孤独,若有所思地郁郁徘徊。不拘谁瞥见他这副模样,都难免微微一笑。 ①波尼瓦(1493—1570),日内瓦政治家。 ②勒得罗(1617—1692),英国政治家,是判处查理一世死刑的法官之一。 真是个疯子。 想到克朗查理爵士,想到他可能得到的地位,和他当时的情况,微笑还算是厚道的。有的人高声大笑。甚至还有的人要大发脾气。 这不难理解,梗直的人对他这种遗世独立的傲慢,自然会觉得不痛快。 不过有一点应该原谅他,那就是克朗查理爵士根本没有什么才干。大家都承认这一点。 2 看到别人固执己见,总是一件不痛快的事。我们可不喜欢那种摹仿赖古鲁斯①的人;舆论方面总是拿这个当作谈笑的资料。 ①古罗马将军,以忠贞不屈见称。 他这种倔强好像是在责备别人,别人自然也有权利讥笑他。 何况,总的来说,这种刚愎自用,这种不近人情的傲岸,难道也算是美德?这种过分的克制自己和夸张,难道不是沽名钓誉?这是炫耀,如此而已。要不然,为什么孤独地流亡国外,这样小题大做呢?万事切勿过分,这是贤者的箴言。你有反对的意见,可以,要是你愿意,骂两句也行;不过得有分寸,要喊:“国王万岁!”真正的美德是合乎时宜。应该垮台的,垮台,应该成功的,成功。上天的安排自有他的道理。他把王冠放在适当的人头上。你以为你比上天懂得更多吗?大局已经决定,一个政体代替了另外一个政体,成功决定了谁是谁非,谁失败谁胜利,到了这时候就不可能再有所怀疑了。正直的人跑向胜利的一面,这对他的财产和家庭虽然有些好处,但是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因为他是为了公共的福利,才去帮助胜利者的。 要是大家都不肯替国家服务,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是一切都要停顿了吗?各守岗位是一个善良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的爱好应该牺牲一下。职位必须有人担任。总得有人牺牲自己。忠于公职就是为国尽忠。公职人员都撒手不干了,国家就要瘫痪了。怎么回事,你自己放弃?可怜。想给别人立个榜样?多么无聊!想挑战吗?那太胆大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人?要知道,我们也不见得比你差。我们呀,我们可不临阵脱逃。如果我们愿意,我们也是不好惹的,也是驾驭不了的,比你还要厉害呢。不过我们愿意做聪明人。因为我是特里玛西翁①,你就以为我不能做加图吗?多么荒唐! ①古罗马作家贝特龙作品里的人物,贪图口腹。 3 再也没有比一六六○年的事情更清楚,更明确的了。对于一个一心向善的人来说,应该走的路线再也没有比这一次指得更清楚的了。 英国摆脱了克伦威尔的统治。在共和政体下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事。他们造成了不列颠的优势。靠着三十年战争,击败了德国;靠着福隆德战争,使法国屈服,靠着勃拉甘塞公爵的帮助,削减了西班牙的权力。克伦威尔压服了马萨林,在签订条约时英国的护国公的名字写在法国国王上面。使荷兰七省联盟政府偿付八百万罚款,蹂躏阿尔及尔和突尼斯,征服牙买加,羞辱里斯本;在巴塞罗那挑起对法国的斗争,在那不勒斯挑拨麦赛尼罗的争雄;使葡萄牙跟着英国走,把从直布罗陀海峡到克利特岛的海盗肃清,用胜利和商业这两种方式建立了海上霸权。一位打过三十三次胜仗、自称为“水手的祖父”、曾经战胜西班牙舰队的上将马丁·赫伯茨·屈朗泼,也在一六五三年八月十日被英国舰队打败了。大西洋里的西班牙海军、太平洋里的荷兰海军和地中海里的威尼斯海军,都被英国海军赶走。利用航海法案,英国占领了全世界的海岸,并且通过海洋控制了全世界。在海上,荷兰国旗低声下气地向英国国旗敬礼;法国有个叫做孟西尼的大使曾经跪着觐见握利弗·克伦威尔。克伦威尔像拍毽子那样耍着加莱和邓扣克。英国可以叫大陆颤抖,可以指令和平,发动战争,英国国旗在每一个屋顶上飘扬。护国公的一团铁骑兵就像整个军队,使欧洲害怕。克伦威尔常常说:“我要叫他们尊敬英吉利共和国,像从前尊敬罗马一样、”再也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在大街上爱讲什么就讲什么,他们印他们爱印的东西,不受限制,不受检查。各国国王间的均势被破坏了。整个欧洲的君主专制(斯图亚特家族就是其中之一)都给推翻了。现在总算摆脱了这个讨厌的制度,英国又获得了大家的谅解。 仁慈的查理二世发表了《勃莱达宣言》。他让英国忘记亨了顿的啤酒商的儿子①骑在路易十四头上的那个时期。英国忏悔已过,这时该透口气了。正如刚才所说的,大家都心花怒放,此外,绞死弑君犯的刑架更使举国欢欣鼓舞。复位像微笑一样动人;但是绞死一两个人也无伤大雅,多少总得平平民愤呀。不受约束的思想已经革除,忠君报国的气节又重新建立起来。从今以后唯一的愿望便是做顺民。人们从政治狂中清醒过来,他们讥笑革命,讽刺共和政体,嘲笑把“人权,自由,进步”常常挂在嘴上的那个古怪时代,他们取笑这种过火的言论。理智的恢复多么使人钦佩;英国好比做了一场大梦。走出迷途,多么值得庆幸啊!还有比那些东西更愚蠢的吗?要是随便谁都要求权利,那还像什么话?要是每一个人都要管理国家,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你想想看,百姓管理城市,那还了得?百姓是拉车的牲口,拉车的牲口可不是车夫。用投票来决定,那简直是向清风讨主意。你愿意国家跟浮云一样在天空里飘荡吗?混乱不可能建立秩序。混沌如果是建筑师,建筑物就成了巴别塔了。此外,这种所谓自由是多么不讲道理呀!我呀,我只想玩乐,不想过问国家大事。投票是麻烦事;我想跳舞。幸亏有国王替咱们办事!当然喽,国王很慷慨,肯替咱们办事!除此以外,他学的就是这个,他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是他的事情。和平,战争,立法,财政,这些事情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当然,老百姓得出钱,得出力,可是这也就够了。百姓在政治上也有地位;军队和预算这两样东西就是老百姓拿出来的力量。纳税,当兵,难道这还不够吗?他们还要什么呢?他们是军队和财政的得力助手。多庄严的任务。国王为他们统治。他们当然应该出这点力。捐税和户口册子就是百姓拿出来的薪水,这是国王应得的待遇。百姓出血,出钱,人家才肯领导他们呀。自己领导自己,是多么荒唐的想法!他们需要一个向导。因为愚昧无知的缘故,他们是亮眼瞎子。瞎子不是要带一条狗吗?可是老百姓带的是一头狮子,也就是国王,国王愿意做老百姓的狗。多么仁慈啊!但是老百姓为什么愚昧无知呢?因为他们应该这样。愚昧无知是美德的守护神。没有远见,就没有野心;无知是对人有好处的黑暗,它遮住你的眼睛,消除你的妄想。那就是天真。识字的人会想,会想的人会追根究底。不追根究底才是本分,也是幸福。这是毫无疑问的真理,也是社会的基础。 ①指克伦威尔。 英国健全的社会原理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也是这样重建的。同时也恢复了美丽的文学。大家轻视莎士比亚,崇拜德莱顿。“德莱顿是英国和本世纪最伟大的诗人”,翻译《亚奇托费尔》的亚拖伯雷曾经这样说过。就在这个时期,苏梅士驳斥和侮辱《失乐园》的作者,于是阿弗朗失的郁埃主教就在信上对他说:“弥尔顿①这样的无知之辈,哪里值得您浪费精力?”什么都复活了。一切都各就各位了。德莱顿在上,莎士比亚在下;查理二世在王位上,克伦威尔在绞架上。英国又从过去的狂妄与羞辱中抬起头来了。君主政体恢复了国家的秩序和文字的正统趣味,这对国家来说,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①弥尔顿(1608—1674),英国作家,《失乐园》的作者。 有多少这样的好事,居然还有人不承认,真是难以置信。冲着查理二世转过背去,对他登极时的那种宽宏大度不表示感激,难道这不是令人痛恨的事吗?所以正直的人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十分痛心。国家幸福了,而他却噘着嘴赌气,这简直是精神错乱! 不错,我们知道在一六五○年上议院曾经颁布过这样一个文告:“我赞成废除君主政体和贵族制度,宣誓效忠共和政体。”而克朗查理爵士以曾经发过这种荒谬的誓言作借口,住在国外,尽管举国幸福繁荣,他却认为自己只有独自伤感的权利。他郁郁不乐地尊敬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奇怪地留恋着已经变成泡影的事物。 对他饶恕是不可能的;连心肠最软的人也同他断绝了关系。有些尊敬他的人,很久以来一直认为他置身共和分子中间,只是为了就近观察共和部队的缺点,等到为国王的神圣事业进行斗争的日子一到,可以更有效地打击它。像这样潜待时机,以便从背后杀死敌人,也是属于效忠国王的范畴的。本来大家期待于克朗查理爵士的,就是这样的行动,大家对他多么周到啊。可是大家看到他坚持不懈地忠于共和政体,也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看法了。显然,大家已经公认克朗查理爵士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傻瓜。 厚道人的这种解释,既像孩子的固执,又像老年人的偏颇。 可是严肃的人,耿直的人,就不会这样了。他们诅咒这个变节者。愚蠢固然有自己的权利,可是也有一定的限度。你可以做一个野人,但是不应该造反。再说,克朗查理爵士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呢?逃兵。他离开了自己的阵营——贵族阶级,加入了敌人的阵营——平民阶级。这是一个忠实的叛徒。这个“叛徒”背叛了强者,效忠弱者。说实在的,他抛弃的是胜利者的阵营,他依附的是战败者的阵营。由于他“大逆不道”,他牺牲了一切,牺牲了政治特权、家庭、上议员的头衔和祖国。除了受人嘲笑以外,什么都没有得到;除了流亡异乡以外,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这一切证明什么呢?证明他是一个大傻瓜。同意。 显然,这是个叛徒,同时也是个傻瓜。 只要不给别人立坏榜样,做什么样的傻瓜都悉听尊便。我们只要求傻子老老实实,这样他才可以说他是君主政体的基础。克朗查理的思想狭隘到使人难以想像的地步。革命的幻影迷得他眼花缭乱。他受到了共和政体的蒙蔽,后来又被抛弃了。他是他的国家的耻辱。他这种态度是十足的大逆不道!他离开自己的国家,就是一种侮辱。他像逃避瘟疫似的,躲开公众的幸福。他自愿走放逐的路,只是为了避免看到举国狂欢。他把王位视作传染病。他是被他叫作验疫所的王国的欢乐中的一面黑旗。怎么!他居然对重建的秩序,兴盛的国家,复兴的宗教这么仇视!居然在宁静的生活里投下一个黑影!憎恨兴高采烈的英国!甘心作蔚蓝的晴空中的一个黑点!这简直是一种威胁!他居然反对全国人民的意志!不同意全体人民所同意的东西!如果不是滑稽,就是令人讨厌。这个克朗查理没有注意到大家可以跟着克伦威尔走入歧途,但是应该跟着蒙克回来。看看人家蒙克。他统率共和政府的军队。流亡国外的查理二世听说他为人刚正,写了一封信给他。蒙克是个德智兼备的人,起初隐蔽不动,后来突然间率领军队解散了反叛的议会,把国王拥上王位。蒙克被封为阿尔倍马尔公爵,获得拯救社会的荣誉,发了大财,替他那个时代增添了不朽的光辉,得了嘉德勋位,还有葬在西敏寺的希望。这才是一个忠君报国的英国人的光荣。克朗查理爵士绝不会想这样尽自己的责任。他固执地迷恋着流亡生活。拿空话安慰自己。骄傲使他麻木。其实什么良心啦,人格啦,等等,到头来也不过是几个字眼。我们必须往深处看。 克朗查理没有往深处看。他的良心有近视病,在采取行动以前,他先凑到跟前仔细瞧瞧,嗅嗅味道。这就是他令人讨厌的地方。一个心灵脆弱的人做不了政治家。把良心看得太重,往往使人优柔寡断。顾虑好像一个面对权杖而没有胳膊的残废人,一个面对着结婚幸福的阉人。千万要小心,这种顾虑会把你引得太远。不近人情的忠实如同一条通到地窖里去的扶梯一样。一级,一级,接着又是一级,你就到了黑暗里了。聪明人会退回来,只有傻子才留在那里。良心不应该随随便便这样认真。不然,你就会一步一步陷入政治节操的黑暗里。结果就无法自拔了。克朗查理爵士的情况就是如此。 到了末了,这些原则就变成了深渊。 他双手背在身后,沿着日内瓦湖散步,多么好的前程! 在伦敦,大家有时提起这个流亡者。他在舆论法庭之前差不多可以说是个被告。有的人替他辩护,有的人攻击他。辩论结束之后,幸亏他愚蠢无知,才宣告无罪。 前共和政府的许多热心家,现在都依附斯图亚特王朝了。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当然,他们多少总要说他几句坏话。和气的人总是讨厌顽固分子的。有一些受皇上宠幸,在朝里地位高的知情达理的人,对他这种可恶的态度讨厌透了,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说:“他没有回到皇上这儿来,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好位子……”“他想要大法官的位子,可惜皇上已经给了哈以德爵士了,”等等。他的一个“老朋友”甚至低声说:“这话是他亲口对我说的。”林诺·克朗查理虽然深居简出,有时也会碰见几个被判了罪的流亡者,或者犯了弑君罪的人(像住在洛桑的安德烈·布鲁东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上边的这些话也会传到他的耳朵里。克朗查理不过微微地耸一下肩膀,表示他毫不在乎。 有一次,他耸耸肩膀,又嘟嘟囔囔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可怜那些相信这种事情的人。” 4 连查理二世这个好人也瞧不起他。在查理二世统治下,英国不单单是幸福,而是欣喜欲狂。复辟好像重新上漆的一幅年深日久的发黑的油画;过去的又重新出现了。美好的古风也跟着来了,美丽的妇女又出来治理国家。爱浮林就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在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到:“穷奢极欲,亵渎圣器,凌辱上天。在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亲眼看见国王在游戏殿里跟朴茨茅斯、克莉夫兰、马萨林和另外两三个宫女在一起;所有的宫女都差不多不穿衣服。”我们觉得这种描写有点儿不怀好意,不过,爱浮林是个爱发牢骚的清教徒,沾染了共和政体的梦想。他自然不会欣赏各国的君王在这些盛大的巴比伦式的狂欢中所作的有益的榜样,这种狂欢毕竟带来了享乐的资料。他不懂得恶习的用处。有一句格言说:要是你喜欢风骚女人的话,那就不要革除大家的恶习。要不然,你就是个爱蝶而灭蛹的傻子。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查理二世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一个叫克朗查理的叛徒,可是詹姆士二世却很注意。查理二世的统治,比较马虎,他就是这个作风;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成绩倒不怎么坏。有时水手会在挡风的绳子上打一个松松的结,风一吹结子就紧了。这就是风暴愚蠢的地方,老百姓也是如此。 松松的结很快就变成一个抽紧的结。查理二世的王朝也是这样。 到了詹姆士二世就比较顶真了。其实闹过革命之后也应当稍徽严肃些。他要做一个掌实权的国王,这种抱负实在值得称赞。照他的意见,在查理二世治下不过只画了一个复兴的轮廓。詹姆士二世要建立比较完全的秩序。一六六○年只绞死十个弑君的议员,他认为很遗憾。他是一个真正重建王权的国王。他颁布了许多严肃的法则。他建立了一个真正的司法机构,这比感情作用的雄辩强得多了,因为它首先关心的是社会利益。由于这些保护性的严格措施,大家都称他国家之父。他把司法权交给杰弗利,宝剑交给苛克。苛克是个效法前人榜样的人。这位热心的上校在一天之内把一个共和分子一连吊了三次,每一次都问他:“你肯弃绝共和国吗?”这个坏蛋每次都说“不”。最后一次才把他结果了。“我把他绞了四次,”苛克洋洋得意地说。重新开始处死叛国犯是王权增长的有力信号。李尔夫人虽曾送她的儿子去讨伐蒙茅茨①,但是因为家里窝藏过两个叛徒,也被处死刑。另外一个女叛徒,因为老老实实供认一个浸礼女教徒曾经掩护过她,被宣告无罪,而那个掩护她的女人却被活活地烧死。苛克知道有一个城市赞成共和政体,有一天,为了让他们看看颜色,他绞死了那儿的十九个市民。说实在的,这些报复的行为也是合法的,因为我们记得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曾经把教堂里的石头圣像割掉鼻子和耳朵。提拔杰弗利和苛克的詹姆士二世,是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国王。因为他那些情妇长得丑陋,他才实行禁欲。对哥仑比埃神父唯命是从。这位仟海师差不多跟舍米乃神父一样圆滑,但是比较热情。他上半辈子荣任詹姆士二世的顾问,下半辈子是玛利·阿拉各格的灵魂导师。正因为这种宗教的培养,詹姆士二世以后才能坚强地忍受放逐,而且在他隐居在圣日尔曼的时候,表现出一个国王也能应付逆境,怡然自得地摸着瘰疬,同耶稣会士聊天。 ①查理二世的私生子,曾领导清教徒背叛英王。 我们不难了解,像这样的一位国王自然要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之流的叛徒保持一定程度的注意。世袭的上议员资格是有一定的前途的,所以很显然,如果能够对这位爵士采取什么以防万一的措施,詹姆士自然不会犹豫的。 第二章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 1 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并不是一辈子都是老头子和流亡犯。他也有过热情的青年时代。哈利逊和没拉特告诉我们,克伦威尔年青时喜欢女人和娱乐,这一点(妇女问题的另外一面)往往就足以说明这是个作奸犯科的家伙。裤腰带松的人,千万不要信任。Male praecinctum juvenem cavete。 克朗查理爵士像克伦威尔一样,也有一个放荡时期。听说他有一个私生子,一个男孩。这个儿子是在共和国垮台的时候在英国出生的,这时他的父亲已经出国了。所以他没有看见过他的父亲。克朗查理爵士的这个私生子是在查理二世的宫里充当侍从长大的。大家都称他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是册封的爵士,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大家闺秀。当克朗查理爵士在瑞士过猫头鹰生活的时候,这位母亲因为长得漂亮,决定不再绷着脸过日子。她找到了第二个情人以后也就原谅了她第一个野蛮的情人。第二个情人是文明人,甚至还是一个保王党,因为他就是国王。她曾经做过查理二世的情人,尽管时间不长,可是足够使陛下(他很高兴从共和国手中夺回这个美丽的女人)封他的猎获物的儿子小大卫爵士为宫廷侍从。这么一来,这个做了官的私生子不但在宫廷里领一份俸禄,而且还变成一个热情的斯图亚特派。大卫爵士,作了一个时期的侍从,也就是一百七十个佩剑的人中间的一个;接着又升为执戟侍从,也就是说四十个执金戟者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是亨利八世设置的国王随身侍从,在国王的御席上有端碟子的特权。当他流亡的父亲的头发越来越白的时候,大卫爵士却在查理二世手下飞黄腾达了。 之后,他在詹姆士二世手下也很得意。 国王亮了,国王万岁!这就是所谓non deficit alter,aurells①。 ①拉丁文:一个贵人垮了,另外还有一个呢。 直到约克公爵①做了国王,这位青年才被允许叫做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从他刚去世的母亲手里继承了苏格兰大森林里的一块封地,森林里有一种叫做“克猎葛”的鸟,能用鸟嘴在橡树于上凿窠。 ①即詹姆士二世。 2 詹姆士二世是国王,可是偏想做将军。他喜欢青年军官们围绕着他。他高兴骑着马在公共场所出现,戴着钢盔穿着铁甲,一头浓密的假发在钢盔底下和铁甲上面搭拉着;这是一种类似愚昧时代的骑马打仗的雕像。他喜欢年轻的大卫爵士的风度,他喜欢共和分子的这个保工党儿子;一个被否定的父亲并不妨碍他在宫廷里的前途。国王提拔大卫爵士做寝宫侍从,每年领一干利弗的薪俸。 这是一种了不起的升级。一个寝宫侍从每天晚上在国王旁边的一张临时搭起来的床上睡觉。一起有十二个人轮班。 大卫爵士当寝宫侍从的时候,还担任国王的粮袜署长,专管御马的饲料,每年拿二百六十利弗的薪俸。在他手下有五个御用车夫,五个御用挽马骑手,五个御用马夫,十二个御用跟班和四个御用轿夫。他照管国王养在亥麦开脱的六匹赛马,陛下每年的负担是六百利弗。负责国王衣饰的部门,也是他来作主,嘉德爵士们的礼服也是这个部门供应的。国王的黑棒官见了他要一躬到地。詹姆士二世时的黑棒官是杜伯骑士。王室的书记官贝苛先生和议会的书记官勃朗先生也要对大卫爵士客气三分。富丽堂皇的英国宫廷是一位好客的主人。大卫是主持御宴和召见的十二个侍从中间的一个。在施舍日——国王拿拜占廷金币献给教堂的时候,颈饰日——国王戴着品级颈饰临朝的时候,圣体日——国王和亲王们领圣体(这时只有他们领圣体)的时候,他有站在国王背后的光荣。每逢建立圣体节,就是他把十二个穷人带到陛下跟前的,国王按照自己的年龄赏给他们同样数目的铜板,按照自己在位的年数赏给他们同样数目的先令。国王生了病,他负责引进两个宫廷神父来帮助陛下,并且负责阻止没有国务会议的许可而擅自求见国王的医生进宫。除此以外,他还是苏格兰禁卫军的中校,禁卫军行军时用苏格兰进行曲。 他以中校身分出征过几次,每一次都带来了光荣。他是一位勇敢的爵爷,体格魁梧,长得漂亮,心地慷慨,举止文雅。他的相貌正跟他的品质一样。出身高贵,身材也高大。 有一个时期,他差点儿被任命为御衣侍从,当了御衣侍从就有侍候国王穿衬衫的特权;但是只有亲王和有上议员资格的贵族才能够担任这个官职。 要把一个人提升为上议员,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因为必须建立上议员的头衔。这会引起许多人的嫉妒。这种恩宠能给国王拉来一个朋友,却要制造一百个敌人,这还没有把这个朋友忘恩负义的可能性计算在内。因为政治关系,詹姆士二世不大愿意册封上议员爵位,可是很高兴转让。转让爵位不会引起轰动。不过是一个名分的继续。不会影响贵族制度。 这位和善的国君并不反对把大卫·第利—摩埃爵士擢升到上议院去,只要他能够有一个候补上议员的门路。国王陛下如果能有机会把大卫·第利一库埃的名义上的爵士变成正式的爵士,是求之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