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江城-3

绝对的沉默。通常涪陵是一片喇叭与建筑工地的战场,而此时此刻,教师里彻底的安静着了。在沉默中,有尊敬与敬畏,而我也分享于其中。那首诗我读过无数遍了,但知道我站在我的班级面前,倾听他们的沉默时,我才真正听到了它。他们在思考着十四行诗的奇迹。过得一阵,我让他们描绘他们在沉默中所见,中国人眼中的莎氏女子:她的皮肤如同冰雪。她的长发如瀑布;她的眼睛让你过目难忘。她的个头高高。她的小嘴红似玫瑰,眉日柳枝。她的手指细胜青葱。她看似快要开放的荷花。她的长发如瀑布。她的肘弯如新月。她的嘴巴红似樱桃。她的双眼明媚。她如水温柔。她很苗条,长发黑黑。她的眼睛大而明亮,充满娇羞。她的双眉如两道柳枝。她的嘴唇非常迷人。她的肌肤如凝脂。她的头发如金色的波浪。她的皮肤光洁让人想到大理石。她的腰肢柔软如水草,她的手指如洋葱的根。她如乡下的女人一般自然,朴实。她像水晶一般纯洁。她就像一首浮动的诗。在我们想象中,她很美,有种忧郁的情调。在我们中国,有四大美人,也许她就像其中之一————王昭君。对我们来说,言语无法形容其美丽。我们只能说她很美。他们的描写中有一种新颖处,有一种密度,我之前从未在学生作业里读过。部分原因大概在于所学的是外国文学。我们相互交换着陈词滥调,而彼此不知:我并不知道中国传统诗歌中常以青葱比喻女人的手指,他们也不知道莎氏十八首中的诗的永生已被评论了无数遍,几近死亡了。我们的交换使得一切都是新的了:再没有乏味的诗歌,没有演滥的戏剧,没有那种像被医生诊断式研究过的角色。我布置贝奥武夫时没有人在底下做痛苦状抗议———对他们来说,这是个挺好的关于怪兽的故事。这就是我们在教室里学习的核心,在那些好日子里我们从未离开过它。但这儿总有许多东西包围着我们:学校的规章秩序,这个国家和它的政治。这些力量始终存在,在课堂外的某个地方盘旋,有时我总能感觉到它们给我们的压力,当扳机拉动,党介入了。偶尔有些学生会写到说莎士比亚代表无产阶级,在他批评英国资本主义的时候(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中国人对威尼斯商人很熟悉),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个好角色,因为他对农民很关心。其他学生告诉我说,在仲夏夜之梦中,农民乃是最有力的角色,因为所有的力量都是来自无产阶级,那是革命开始的地方。对这些评论我的反应是混杂的。看到学生们和文本发生互动交流,我感觉不错,然而对于莎士比亚被共产党的宣传收编,我就没那么大的热情了。我发觉自己在抵制那些诠释,尽管很小心———考虑到我的学生的背景。我不会那么直言不讳,说仲夏夜梦里的农民只是用作增添喜剧气氛的小丑罢了。但我会有某些方式,来回答那些我认为被误导了的读解。我说到,哈姆雷特是一个伟大的角色,并非出于他对农民深抱关怀,而是因为他深切关怀自己,而且他在这一点上还十分的雄辩;而且我指出莎士比亚乃是个小资产阶级,通过他在戏剧公司的股票而发了家。我第一次开始理解到为何文学会那么经常滑入政治当中。从前我为此挣扎过;在普林斯顿我主修英文,在毕业后我在牛津读了两年的英语和英语文学。我最初的计划是成为一个文学教授,但对英文系的所见所闻让我逐渐失去了对其的热爱,尤其是美国的学校。部分原因和美学有关———我发现我无法读文学评论,因为它那种学术式的僵化感,距离那些好作品中展现出的优雅实在太过遥远。而且大多数的评论我都不能理解其义,那些看上去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笨拙地没了救的词语组合。什么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这些都无法简洁清晰地解释出来———就像我这些涪陵的学生面对历史唯物主义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那般,踉踉跄跄。但主要的,我还是讨厌文学的政治化,在西方:文学被当作社会分析而不是艺术来阅读,书本被用来服务这个或那个的政治理论。很少有一个评论是针对文本本身所作的反应;还不如说文本被扭曲了,让其可以为评论者所持的观念作出注解。那儿有马克思主义评论家,女性主义评论家,后殖民的评论家;他们几乎总是挥舞着他们的理论,好似模具一般,把书本强塞进去,把它们压成同一形状的整齐产品。马克思主义者读后,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得出了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者得出了后殖民。这就好像一遍遍读一本不知所云的书。而且我也讨厌英文学院总是胡乱修改真经,试图制作出一张多元文化的书单来,就好象他们放在本科宣传册上的假照片。在我看来,关于文学,建立和尊敬一个文化的基础是有价值的,现在,在中国,我看到了根基被撕裂后的情状。多少年来,中国人一味开采文学的社会价值,尤其在文革期间,除了如“红色娘子军”等寥寥几个政治作品外,所有的京剧都被严禁。即便今天依然有很多处于失落状态。我们的学生们都知道马克思,而没有人了解孔子。但同时,我现在能以更多的人道眼光来看待政治化的原因。我认识到,伟大文学作品的部分力量,来自于它的世界性,它的普世价值:一个四川农民的女儿能读到贝奥武夫,将之与她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一班的中国学生能够倾听莎士比亚的诗歌,而看到一个无瑕的汉朝美人。但与这种力量相随的是脆弱,因为总有人想要借伟大作家的力量为自己所利用。很自然的,你会希望莎士比亚站在你那边———如果他不是那么合适的话,你就曲解他的文字来服务于自己的意图。或者,如果他拒绝跟随,那就将其从真经的行列里驱逐出去。这些事儿在中国经常发生,而我惊讶发现到,在某些方面,我的学生们比普林斯顿或牛津的学生更懂得回避政治。随着学期渐进,课堂外的政治势力似乎漂得越来越远了,大概因为教材是外文的缘故。这些外国文学那么新颖,那么不同,学生们通常都忘了他们标准化的政治指导路线,而且我们也绕过了美国那些英文学院的许多麻烦。没一个学生介意在这个秋季学期里我们一直学的都是早死了的白人男性作家,就好象他们不介意一个活着的白人男性在给他们上课。对他们而言,我们都只是外国人。不去太多担心政治,他们的能力聚集在理解阅读材料上。他们倾听诗歌的声音,他们掂量故事中人物的分量。他们做得很认真———对他们来说,文学不止是游戏,而其中的人物,得像真人一样来评判。他们学了一段哈姆雷特的概要,之后一个叫莉莉的女孩在日志中回应道:哈斯勒先生,您喜欢哈姆雷特么?我不敬仰他,不喜欢他。我觉得他太敏感,而且保守,自私。他应当把真相告知他亲爱的人,奥菲利娅,请求她和自己一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两个爱人应当同担祸福。还有,我不喜欢他的犹豫。作为一个男人,他想做什么都应当坚决。你不可能在牛津听到这样的话。你不能这么简单地说:我不喜欢哈姆雷特,因为我觉得他这人很糟糕。所有说的话都应当机灵点儿;你得认识到,哈姆雷特是个文本中的角色,你得按顺序解剖这个人物,一层一层的,不仅是剧本它本身,还要考虑到那些人就这个剧本写过的所有东西。你得要考虑所有评论家说的话,他们那些渊博的知识以及他们的胡说八道都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剧本上。你得要考虑这个剧本和当今的潮流,当今社会的事件如何联系。这个过程当然不无那么一点价值,然而对许多读者来说,到精美洗练的正文开始前,连一个喘口气的休息时间都没有。在学生时,这是我一直期望的————一个短暂时刻,让一个简单而真实的想法闪过脑际;我不喜欢这个角色。这是个好故事。这首诗里的女人很美,我猜她的手指像绿葱般细长。这是我在做学生时所寻觅的———我想找到那么一些信号,说文学依然可以是令人愉悦的,人们读它是为了享受,而且它本身就很重要,不需理会其政治上的对错;但通常,很难说情况到底是如何。然而在涪陵,毫无疑问学生们从其阅读中获得享受,而我意识到,直至我人生的终曲,我都要像他们那样对待文学。有时候,当他们做作业而我望向乌江时,我会微笑着想,在这里,我们都是难民。他们得以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逃脱出来,而我从解构主义中逃脱。我们都很快乐,在江边整个涪陵都忙于其生意的时候,阅读诗歌。我们在十月学的哈姆雷特,此时天气还温暖,而秋季的雨水开始在河谷驻留。我把班上同学分了十一个组,叫他们花一天时间准备自己的戏,然后他们将在教室里演出。他们把讲桌推到教室一侧,清扫地板作为舞台。所有的学生把课桌和凳子挤到教室的后排,从那儿看戏。表演把他们完全改变了———在课堂上他们羞涩得叫人难受,但戏剧却把一切改变。每一个手势都夸大了,每一处情感都泛滥;他们的反应动作总是无可救药地过了头,在逐渐习惯了他们的羞涩后,看着他们在光秃秃的舞台上喊叫嘶吼,感觉非常怪异。有时我想这和传统中国戏的影响有关,在那儿表演总是夸张的,风格化的,但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出于释放,宣泄,在这个情感很少开放的社会里。不管怎么说,看他们演出都是陌生的体验;他们几乎认不出来了,就和这出戏本身一样,同学们和哈姆雷特都在我眼中焕发了新意。罗杰扮演死去国王的鬼魂,一个咆哮挣扎的鬼魂,头戴一顶圆锥形的中国式的王冠,是他用湿纸加胶做的。在任何一个哈姆雷特的演出中,基调都是有这个鬼魂定下,而在这里,正是罗杰和他的皇家礼帽———一出丹麦戏中的中国触觉。在第二场中,哈姆雷特前往朝见葛特露和克劳狄斯,由简和萨丽扮演。罗曼斯对我的学生来说始终是棘手的话题;在公众场合下,即便最随意的两性接触都是禁忌,而去扮演一个妻子或女朋友对大多数女孩来说实在尴尬。经常,她们就用简和萨丽的方式来简化问题,以同性来扮演夫妻,因为在涪陵,同性朋友们公开表现情感倒是普遍的。是以萨丽抚摸简的头发,而简则爱抚着另一个女孩的胳膊,然后,意识到哈姆雷特盯着他们看,萨丽蛮横地问道:怎么你头上依然悬着愁云?而哈姆雷特———扮演者乃是巴博,一个紧张的,取错了名字的男孩,他戴着厚厚的眼镜,和廉价的皮革外套———回答道,不再有了,陛下。我现在阳光晒得太多了。简的手摸到了萨丽的大腿上。她们两个都是漂亮的女孩儿,长发滑顺如黑缎子。巴博皱眉不悦。简软绵绵地贴在萨丽身上,发出猫咪似的声音:好哈姆雷特,脱下你的黑衣让你的眼睛看起来友善一点不要继续为你的父亲而哀伤你知道每个人都会死的他们自己写作了对白——剧本中的语言对他们来说太困难了,他们只保留一些最著名的段落,其他的,就用通俗对话。哈姆雷特第三幕中的独白由索迪来表演,他是班长,独自立于全班之前,念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是无所事事,默默忍受好呢,还是挺身反抗克劳狄斯来结束这一切的困扰。死了吧,睡去吧——不再烦忧——在睡梦中结束一切可怕的困扰!死了吧,睡去吧——去睡吧——或许还能做个梦:嗯,阻碍就在这儿……他是个大块头的孩子,有一双慵懒的眼睛,来自四川北部的乡村,其他的学生叫他老大,一个从香港黑帮片中学到的浑名,外号,这里有一种敬意,体现出了索迪的权威。但尽管他在班里的等级体系中身居高位,他的学习其实不怎么样。他的写作还不错,但口语非常糟糕,在上课时没什么信心。他几乎从不开口提问或回答。我从不理解为什么同学们尊敬索迪,直到那天他站在我们跟前表演哈姆雷特。他的英语还是很烂———他在独白时经常卡壳,有些没法听懂。但那些都没关系,因为现在他的才华突然展现无遗了;就好象他伸出双臂,用手掌抓住了他的才华,把它在掌中来回翻上一两遍,以确定我们都注意到了。他念得很慢,是故意的。他在教室里踱着步,在他的动作里有些川剧的痕迹,一件斗篷搭在他的臂弯;一把木头凳子搁在地上,作为他移动的中心,直到他把那道具表现出了宫殿的气派。而多数时候,他的声音是完美的————他控制着自己说话的步调和音调,哈姆雷特的情感如火辣的海水般起伏。索迪也知道如何运用喧嚣和沉默,有时大吼出他饱受挫折的沮丧,让言语在他每周打扫的教室中回响。他不停息地踱着步子;他卧于凳子上;他把头埋在双掌之中;他吼叫,咆哮;他向空气踢去;突然间,他沉默了——然后,待沉默彻底时,他安静地吐声:意识让我们都成了懦夫,当我们想有所行动时我们的思想阻止了我们遗忘了动作的名字他就是哈姆雷特,他也是老大;不再有任何问题。同学们看得心荡神迷,在收尾时疯狂鼓掌。余下的一年里,每次我见到索迪,见到他的方下巴,斗鸡眼,他那黑黑的农民的面庞,我就看到了丹麦王子。在四川的农村,哈姆雷特就该是这副模样。在另一个班的演出中,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磕头,几乎把他们的前额给擦破了,然后站起身来,手挽着手聆听国王的指示。在四川男性朋友手拉手乃是很普遍的———当然,当你稀里糊涂地被人发配去死神那儿时,你会想要握住某人的手。他们都很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角色。有些人对哈姆雷特感到不耐烦,有些人觉得奥菲利娅太可悲,但每个人都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他们喜欢这两人那种爱偷窥的毛病,喜欢他们倒霉的死法儿,身为仆人被骗,把自己的处决通告送到英格兰的国王那儿。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处妙笔———在丹麦故事中可嗅到的中国味道。这有点像三国中的苗泽,他背叛了自己的的妻舅马腾(何伟搞错了苗泽和马腾的关系),想去赢得权倾一世的曹操欢心。但曹操在杀了马腾后,转向苗泽,说到,“一个这么不忠的人不配活下去,”,立即把他以及全家都在广场上处决了。或者,这故事有点像林彪,毛泽东的大将,他想用文化大革命为他本人服务,但最后却成了其牺牲品。无论是哪个案例,我的学生都了解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这种角色————他们在很多年代的很多故事中都见过他们。即便今天,你也可以在干部的办公室里看到类似人物。演出在一片的刀光剑影和功夫拳脚中结束,雷欧提斯,哈姆雷特和克劳狄斯被卷入了一场香港功夫片式的高潮当中,直到最后,哈姆雷特与霍拉旭在全班面前,蜷曲在地上。他们由维克和懒惰扮演,他们都穿着很低廉的西服,在演出前,他们很小心在地上铺满了报纸,以免王子死得脏脏的。班上有人在嬉笑———但当演出开始了,懒惰背靠住墙,抱起了哈姆雷特,全班都噤了声。懒惰紧紧抱住他,安抚他,如同对待一个小孩,但这种接触很是自然,在中国,男人们可以如此触摸。哈姆雷特呻吟着,想要说话,咳出了最后几句遗言;霍拉旭吞声道出永别,把他的朋友在自己的臂膀中轻晃。整个班都静静观看。演员们都是矮小的男人,在地板上显得更小,他们躺在布满灰尘的黑板下方。哈姆雷特边咳嗽边道:我不能活着听到从英格兰传来的信息了但是我支持福丁布拉斯。他得到了我临死前的认可。去把这个告诉他吧———此外仅余沉默了。就这样,哈姆雷特死了———有那么一阵,我忘了自己是在一个中国的教室中,忘了霍拉旭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喜欢睡觉,自称为懒惰,他温柔地搂住哈姆雷特,轻声说着,悲伤的,懒懒的,晚安,亲爱的王子,愿成群的天使用歌唱抚慰你安息。深秋的雾气覆盖住了白坪山,教室里愈来愈冷。这里没有暖气———涪陵这里很少公共建筑有暖气———最后,我选择在上课时关了们。学生们开始穿上大衣,围巾,手套;他们的手指肿胀,耳朵红了。我能看见他们在拥挤的教室里呼出的水汽。我们读了斯威夫特,沃兹华斯,还有拜伦。当我们大声朗诵时,词句以愉悦的整齐性在课堂中回响———水汽直升向天花板。屋外,长江来的冷风劲吹。在课桌下,学生们跺着脚。他们请求我再排演一处莎士比亚的戏,最后我同意了,部分是为了取暖的原因。我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写了个概要,他们演出了。索迪和他的同学们用课桌搭了个阳台,一个摇摇晃晃的塔楼,露西勇敢地站在上面,而索迪在下方引诱她。五场戏后,格蕾丝念出了朱丽叶的独白,在她准备吞下福莱尔的安眠剂时。她的家庭齐力反对她,罗密欧被放逐了,当戏演到中段,格蕾丝哭了。她是个漂亮活泼的女孩,我最喜欢的学生之一,因为她总是直抒己见而不怕尴尬。中国的女孩本不当如她那样———但格蕾丝并不在乎。这一天,格蕾丝演着朱丽叶,她的黑色长发平平滑过肩膀,眼里闪动泪光,呼吸中冒出白汽。几天前,当他们准备这出戏时,我注意到一个男孩独自站在他的小组之外。他的英文名字叫沉默的山。“我总是沉默的”,在九月时他解释说。但他的写作非常优美,一个爱思考的人,从250人的小村庄走出来,他憔悴的脸上总挂着轻微的笑意。那天我注意到他独立一隅,他牢牢盯住剧本中的一处,会意微笑。我问他在看什么,他不出声地指向朱丽叶的台词:我唯一的爱啊,从我唯一的仇恨中燃起!要是不该相识,今日何必相逢!“你理解文中的意思么?”我问道,以为他碰到了问题。“是的,”他说。“我觉得很美。”我停顿一下,再看一遍句子。“我想你说得对,”我道,有那么一阵我们都没说话。沉默的山和我一起凝视着那诗句。插旗山山有两个名字,桃花山和插旗山,它从两江交汇处升起,高临于学校。在春秋和冬季,山顶经常笼罩在河谷的薄雾当中,在夏天,当暴烈的太阳明亮燃烧时,靠近山顶的桃花林看似在热气中颤抖。花儿在三月末或四月初出现,短暂的两个粉色星期,给了大山前一个名字。但在涪陵几乎没人叫它桃花山,虽然另一个名头的起源更其短暂————在十九世纪太平天国起义中的一个短暂瞬间,中国的历史来到了涪陵,穿越过了大山,继续前行。这大概乃是涪陵唯一一次和中国的中心事件发生接触了,一个世纪后其回音仍旧袅绕,大山的名字,就是对那一次古怪而暴烈的革命的纪念。太平天国起义,在1840年代中期,由洪秀全发起,他是来自广西省的一个穷人。他科举考试四次落第,备受挫折,下了决心说他是上帝的儿子,是耶稣的小弟。在那以后,事情的发展就很迅速了。到1851年,洪秀全已有了两千个跟随着,他宣布说自己乃是一个崭新朝代的天王。他的士兵们留着长发,打起仗来都不畏死亡,他们信仰一种野蛮化了的新教原教旨,是松散地建立在一些外国传教士的教本之上的。在1853年,他们夺下了东部的城市南京,把它叫做新耶路撒冷,在那时候,他几乎统治了半个中国。太平天国,他们是反对鸦片的,反对束脚,反对卖淫,赌博,以及烟草,它从农民那里获得了不少支持,农民对腐败的清朝统治者是没多少同情的。但洪秀全以及其他的革命领袖们都缺乏长远的眼光,也没有经验来治理一个国家,权力让他们中的大多数陷入奢侈的生活,以及内斗。他们开始染上了他们想要推翻的王朝的那些毛病;黄色的丝绸长袍;成群的佞臣,无数的宠姬。但他们还是太强大了,清廷没法打败他们,即便在血腥的权力斗争不断升级时,太平军还是牢牢控制着南京。洪秀全的头号大将为石达开,他又被称为翼王,五千岁。在所有最初的领袖当中,他是最有能力的,眼见太平军的内斗不止,他的理想幻灭了,最终于1857年离开了南京。带领着十万个将士,他展开了一段长达六年的军事行动,预演了共产党的长征。他的太平军以Z字形穿越了中国的东部和南部,最后抵达了长江河谷。后来他们抵达了涪陵,顺着桃花山的山坡向上,他们的山顶竖起了天国的旗帜。在干净的日子,从插旗山的山顶望去,涪陵的一切可尽收眼底。但在秋季,当季节性的雨水和雾气厚厚笼罩于城市之上,有些日子里视野会被云层遮挡,江那头的涪陵就只留了声音:喇叭,马达以及建筑工地的声音从浓雾那头传来。有些时候雾气会持续几天甚至几周时间。但这时就会有些什么出现了————温度的急剧变化,一阵持续的风———突然间,视野清晰了。大山的南边相当陡峭,急剧落入了梯田山谷,靠近乌江处,大地在河东区被分割为一片片区域:师专,从远处看上去很小;陶瓷厂,它的烟囱向空气中排出黄色的灰;长长的水泥码头,以及老旧的轮渡船。河水缓缓流淌,像群山之间细细长长的灰色丝带。在雾气中,涪陵城看上去又脏又旧,它的建筑好像被粗心大意地乱扔在群山之间,不过它看上去也很大。在地面上看时,根本无法对涪陵的体积有所认识,但从插旗山上望去,城市的大小突然就很清楚了。灰色的建筑群一堆一堆,伸向远远的天际线,越过远处针一般的纪念碑,到达革命烈士墓。然而以中国标准来说,它还是个小城———一个镇,应该说———在乱七八糟的建筑周围,群山翠绿,很是醒目。但它们中没一座能真正算是野山。从插旗山上四处眺望,大概每个方向都能望出六英里那么远,在每一块区域,几乎每一寸土都被开垦过。大山本身也是:在山顶时一个果园,一个花园,有一个很大的农场躺在山的一侧,斜坡被分割成了梯田,把山坡变成了块块的平地。在山顶种植着桃树和橘子树从,这儿太陡了,没法作梯田。稍微低点儿,坡度变缓,农民们将山地开垦为片片的菜地———卷心菜,土豆,大豆,萝卜。再低点,宽阔的平地足够种植谷物了,现在是秋季,快到时候种植冬麦了。农民们会在十一月和十二月播种,每两三道之间,他们会留出两英尺的空隙。在三月,冬麦收割的两个月前,他们会在空隙处种上玉米。没有土地会被浪费的,没有任何事会被拖延或是匆忙完成;每件事有它的季节,每个季节都有农民们用自己的双手做着简单的工作。大山的更低处,稻田已在几个星期前便收割过了;现在田地干燥,黄色的残株从土里伸出。绝大多数稻田都分布在南侧的山边河谷,在那里,土地平壤,足够被留出一块块能够蓄水的平台。在大山的所有作物中,稻谷的程序最为复杂。它在三月里播种,密密地种植,然后在四月里,青青的秧苗被拔出,用手移植到水淹了的田地中。在七月和八月,稻谷收割了,打谷了,干涸的田地可被用作种植蔬菜或冬麦。这样循环不息,一季一季,一年又一年,有时,在一片小小的耕地上,可以看见一年里所有的作物更替:从稻子到蔬菜,从蔬菜到小麦,从小麦到稻谷。山脚处被临近乌江的一条漫布灰尘的马路切开。在马路之下,山坡变得陡峭,但即便这块常被洪水淹没的地方也用来种植冬日的土豆和芥菜。这些小小的菜地一直延伸到乌江的岩石岸边,那儿有一条生锈的小船停在两江交汇处。船的甲板上没有货物,船舱上飘着面红色国旗。这船抵达了长江,旋转着适应水流。它的马达咻咻作响。有一阵它停顿下来,被江水定住了———在大山下,在城市前方,被交汇的水流锁住。然后螺旋桨抓住了快速流淌的江水,船身逆流而上。石达开和他的部队从涪陵往西,沿着河谷而上。他们行军过了重庆和泸州,然后他们离开了长江,进入了四川西部的山区。在这时,行军已有多年的时间了,在南京的天国已是摇摇欲坠,到得最后,这次勇敢的探险成了撤退。部队沿着大渡河两岸前行,这是一条大山里的河,在四川的西部,河水碧绿而冰冷。这条大河从前曾目睹过伟大的战役————三国年间,十六个世纪以前。现在,清政府的追兵已近了,想要把石达开和他的军队困在这狭隘的河谷当中。那是1863年。为了庆祝石达开喜得贵子,军队在河谷停顿了三天时间。仪式颇为精心,因为这男孩是天朝的王子———翼王之子,圣灵的闪电,五千岁。但天朝已经快入历史的尘埃了,石达开的五千岁也即将被切断。在大渡河的停留后果是致命的;清廷的军队包围了反叛者们,在协商了他的五个妻妾以及孩子们免除酷刑后,石达开投降了。他请求他的逮捕者处决了他而放过他的忠实跟随者,现在的人数已从十万减少到了两千。清廷的将领耐心倾听了他的请求,然后把太平军悉数屠戮,将翼王凌迟处死。七十二年后,毛泽东带领他的共产党军队,在长征的核心时刻,也来到了这同一条河。国民党军队已经到了将红军摧毁的边缘,历史的教训告诉毛不能拖延。他的部队稳步向北方挺进,直到他们到达了泸定桥,一座古老的铁索桥,由国民党的军队严密防守。情形看似无望了。三十个红军士兵志愿突破。在机关枪的掩护下,他们爬过了铁桥,一个接着一个,铁索连着铁索,冲破障碍,突破了敌人的枪林。整个共产党部队成功越过了大河,挺过了长征中最关键的一战。那年的尾声,八千个毛的士兵,从出发的八万人中仅余的士兵们,在陕西省北部结束了他们的翻山越岭。他们建立了根据地,力量稳步增长,一个村落连着一个村落,一个省连着一个省,他们征服了国家;在每个城镇他们宣传他们的教条,那是一种野蛮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松散地建立在苏联的模式之上。十四年后,在1949年,毛泽东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反对鸦片,裹脚,卖淫,赌博,他们从中国农民那儿获得了广大支持,农民们对地主和腐败的国民党没多少同情。但毛泽东缺乏足够的眼光和经验来治理一个国家,权力欲鼓动他建立起了一种个人崇拜。那些领头的干部们开始染上了他们所推翻的统治者的奢侈病;大宅,佞臣,姬妾。但即便到了1990年代的末期,在国家的经济快速私有化,腐败的故事开始猖獗时,官方所持的历史观点依然稳固。共产党的历史观对过往的农民造反总是理想化的,好比太平天国,即便在涪陵这么偏远的地方,公园里还有石达开的雕塑。而对该运动的一些其他方面,则相反的,予以淡化———中国的历史书中很少提到太平天国那种奇怪的基督教,在涪陵,许多学生不知道洪秀全自称是耶稣的兄弟。但学生们知道他是农民革命者,知道毛泽东成功了而洪秀全失败了。这种回音被看作是合法性的依据,而不是一个征兆,显示中国的历史,就和其土地一样,总是沿着循环的模式进行。大渡河往南奔向乐山,在那儿,在世界上最大的雕刻佛像漠然的注视下,流入岷江。岷江向西南流去宜宾,在那儿融入长江,然后,大江奔向西北,三百英里后,掠过插旗山的葱绿梯田。今天在山的圆顶上没有旗帜飘扬。重名的大山巍巍屹立于大江之上,它那坚实的体型让人想起四川诗人杜甫于一千年前所写:国破山河在。第三章跑步我常在早晨跑去插旗山的山顶。边跑我边读着路两边的宣传标语,虽然起初它们中我不认得几个。在伸往大山的路上有三处标语,对我来说,它们看似如此:CONSTRUCT A SPIRITUAL 文化, REPLACE THE OLD CONCEPT OF GIVING BIRTHCONTROLLING人口GROWTH PROMOTES SOCIAL DEVELOPMENTEDUCATION是 THE FOUNDATION WHICH A 国IS BUILT译注:(建设精神文化 更新生育观念 控制人口增长 促进社会进步 教育是立国基础)我在校园的中心结束我的晨跑,这儿离教学楼不远,这儿有一块石墙为背景,刻着一排三英尺高的大字:TEACHING EDUCATES 人,ADMINISTRATION EDUCATES 人,SERVICE EDUCATES 人,ENVIROMENT EDUCATES 人译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头几个月里,中文在我眼中就是如此。到涪陵的时候,我认得四十个字,全都很简单的字:人,中,国,上,下,长,男,女。没多少时间学;和平队在成都给了我们两个月时间的密集训练,但重点是学足够的普通话口语,功能性的。要学汉语文字,我们得靠我们自己,到涪陵之间我没足够时间。我到涪陵是为了教书,但我还有另外两个动机:我想这经历能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作家,还有,我想学中文。这些都是很清晰的目标,但如何实现,则不那么清晰了。我希望写作能自发进行———我会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做很多笔记,最终,当我感觉准备好了,我就将开始写作。但中文是另一回事儿了,我从来没试过这样的事儿。这也是我决定通过和平队来中国的原因,因为我知道他们会教我汉语。他们的成都培训课程是很棒的;课堂很小,老师富于经验,进步相当容易。然而,到了涪陵,学习语言就是我自个儿的事儿了。和平队愿意为我们花钱请家教,但我得自己去找到他们,而且我得自己决定用什么教科书,如何来架构我的课程。这任务叫人心悸———我得弄明白怎么去学中文。在头几个星期,傅主任帮亚当和我去找家教。他跟我们一样茫无头绪———他从没见过一个外国人想要学中文的,而且我怀疑,私底下他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外国人学不了中文———涪陵的每个人都知道。当我们尝试时,我的学生们觉得很搞笑。他们会让我说一点中文,或写下一两个字,然后嘲笑我的努力。开始我不介意,但很快就感到烦了。他们以为我只是随便玩玩而已,事实上我是认真的:我知道学习中文将是我在涪陵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许许多多的事儿都依赖于掌握这门语言———我的友谊,我在这城里的工作,我对这城市的理解。我想学中文,也可以说是出于我的固执,因为身为外国人,人们认为你根本做不到。这种相当低的期望值可有个悠久传统了;早在1800年代的初期,中国人向外国人传授语言是违法的,有不少中国人因为做了英国小孩的的家教而入狱,甚至被处决。历史的这一页让我着迷:有几种语言是那么神圣到禁止外传的呢?当然,这些法律在一百多年来改变了许多,但中国在对外开放上态度依旧暧昧,而语言问题则是核心。如果够明智的话,我就不会来这儿呆上两年,也不会去学说中文。对我来说,学习中文就和完成我的教师职责一样重要。但其他的所有人都并不明白我的这种需要。傅主任花了很长时间来找家教,大概他指望我们自己慢慢就忘了这回事儿。我们不需要中国人来教我们,毕竟我们已经懂了不少,足以去买杂货,去当地馆子吃饭了。那就够了,人们想。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被看作教英语的机器,或者说农庄的动物———昂贵而又顽劣的拉货的马匹,来教文学与文化。他们给了我们干部的公寓住,给了我们长虹牌的彩色电视,带遥控的。我们的卧室里有空调。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不错的厨房,以及两个漂亮的阳台。我们的学生很顺从,又尊敬我们。尽管给了我们这么多东西,领导们还是私下给我们的同事和同学指示说,在课堂外避免跟我们接触。这很正常。外国人总是不乏风险的,尤其在政治层面上,在任何情形下,我们也不需要在学校里结交什么亲密伙伴。我们可以在白天教书,晚上回到我们舒适的鸟笼里,而且,如果我们需要友谊的话,我们本来就有两个人嘛,可以自己跟自己玩。他们甚至给了我们电话,可以打给四川其他地方的和平队志愿者。某些较具深度的学生察觉到,我们的生活并不完整。在日志中,索迪写给了一张短条,用第三人称很礼貌地说:皮特和亚当来到我们的学校教英文,不收取酬劳。我们感谢这样的行为。但我们为皮特与亚当的生活而担心。比方说:皮特和亚当几乎不懂汉语,所以他们看不了中国的电视节目。我想你们的生活会很困难。我想知道你们是如何打发空闲时间的。这是个好问题。我的教学与备课时间加起来,一个星期也用不了三十个小时。我在清晨跑步,有时到山上散布。亚当和我会打篮球,玩飞盘。我在电脑上写作。我作些未来的打算———以后在课堂上要用到的题目,可能的旅行目的地。然而,我最多想到的,还是这城市里有许多有待探索,发现,但在最初时,这儿是个最难向我开放的地方。从我的阳台望去,涪陵的下城区看上去不错。我经常望过乌江,望向涪陵迷宫般的街道和石级,聆听远方传来的日常生活之音,我会猜想藏于江城中的种种神秘。我想要调查这一切———我想要走下码头,观察船只;我想要和棒棒军聊天;我想要探索穿越旧城的石级组成的网络。我渴望弄明白这城市如何运作,它的人们如何思考,尤其因为从没有外国人干过这个。这里不像北京或上海,那儿有足够多的外国人去发现城市里有些什么。跟其他外国人相比,涪陵只是我们的———至少当我们弄明白了它以后。但在我真的到了下城区后,发现它看上去并不怎么样。部分是因为尘土和噪音;涪陵主城的污染和噪音难以置信。它不像其他部分的中国有那么多重工业,但这儿也有些大型的工厂,向空中喷出烟和尘。乌江岸边的发电厂烧着煤炭,街道两边无数的小餐厅也是一样,而汽车的尾气排放没有什么规范。在冬天里,空气尤其污浊,但即便夏天情形也很糟糕。如果我去到城里,擤个鼻子,纸巾上会有缕缕的黑色油腻。这叫我想到空气会如何怎样影响到我的肺部,有一阵我想着该怎么办。最后,我决定在擤完鼻子后不去看纸巾了。噪音更令人侧目。它们大都来自汽车的喇叭,很难理解这喇叭声为何没完没了。我可以这么开始形容:涪陵的驾驶者喇叭揿得很勤。这里的汽车不是很多,然而也足够了,它们总是急不可待彼此掠过,不知奔向何方。其中的大多数是的士车,几乎涪陵的每辆的士都重装过喇叭,变速杆的头上加了一个按钮。这样做是为了方便触发;因为山路缘故,驾驶者经常换档,把手放在档把上也能揿响喇叭。他们对其他的车子嚷嚷,对路人嚷嚷。他们无论经过什么人,或者被谁经过,都要把喇叭大揿特揿。在没人经过,但考虑到或许有人要过时,他们也揿。当道路上空空的,只是有人或许要经过的念头闪过司机脑际时,他们还揿。就是这样,生理反射一般,上了路,驾驶者就要揿喇叭。他们揿太多了,按钮上的手指已经麻木,而其他的驾驶者和路人对此已完全习惯,他们压根儿就没听见喇叭声。没有人对喇叭声作出任何反应;根本没用,毫无意义。涪陵这儿的一声喇叭好似森林里倒下一棵树———就作用而言,这声音乃是沉默。但在开始亚当和我还是听得到这声音。最初的几个星期里,我们经常抱怨喇叭声和噪音,就像我们抱怨自己的鼻子和变黑的纸巾那样。但一个简单的事实,你对噪音或污染无能为力,这就意味着它们或者是很重要,很烦人,或者它们一点也不重要。为了保持清醒,避免发疯,我们做了第二项选择,跟本地人所作的一样,很快,我们就学会去转向其他事情了。在十一月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变化,那时有一个叫斯科特克莱默的大学同学来访。他在曼哈顿住了五年,然而涪陵的噪音叫他彻底的瞠目结舌;他听到了每一声喇叭,每一个叫喊,每一次扬声器里的通知。在他离开时,我们坐了一辆的士,从学校到码头,而克莱默,因为在华尔街工作而有数字意识,算了算司机穿越城市所揿的喇叭数。十五分钟的车程,司机揿了566次按钮。每分钟37次。若不是克莱默计算的话,我不会注意到这个,我发现自己很早前就已经对喇叭声失聪了,就好象当地的其他人一样。事实上,克莱默是全城里听到喇叭的唯一一人,这就解释了为何他被整得那么惨。整个城市对他揿了一个星期的喇叭。对我来说是另一个情形,在一个月后,涪陵的种种不快处已不那么重要了,不足以阻止我进城。尽管有噪音和空气污染,这还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我还是想要探索它的犄角旮旯,发现它的秘密。但语言是巨大的问题,在起初城市让我处处受挫,甚至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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