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伍尔芙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挚爱推荐·奥兰多BY伍尔芙第一章他,这自然就表明了他的性别,虽说其时的风气对此有所掩饰,正朝梁上悬下的一颗摩尔人(摩尔人,非洲西北部阿拉伯人与柏柏尔人的混血后代,公元8世纪成为伊斯兰教徒,进入并统治西班牙。)的头颅劈刺过去。这骷髅,除了深陷的面颊和一两缕椰棕般干硬的头发,颜色很像只旧足球,形状也有几分相似。它是奥兰多的父亲,或许是他的祖父,从一个魁梧的异教徒肩上砍下来的。当年在非洲的蛮荒之地,月光下他们不期而遇。现在,这骷髅正在微风中不住地轻摆,因为这所府邸属于那位夺命勋爵,在阁楼上的这些房间中,微风回环往复,从不停息。奥兰多的祖先曾在原野上驰骋,那是些开满常春花的原野,荒石遍布,流淌着神奇的河流。他们的刀锋所向,有无数头颅从无数肤色不同的肩膀上滚落下来,他们把这些头颅带回家,挂在梁上。奥兰多发誓,他也要这样做。但此时他只有十六岁,小小年纪,无法与父辈并肩驰骋在非洲或法国。他所能做的,惟有悄悄离开园中的母亲和孔雀,来到阁楼上他的房间,前腾后跃,操练剑术,剑刃划破虚空。有时,绳套被他斩断,骷髅落在地板上,砰砰作响。他只得心怀一种骑士精神,把它重新系好,悬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于是,他的敌人咧着干瘪的黑嘴唇,冲他得意地狞笑。骷髅前后摆动着,因为这幢宅邸巨大无比,在奥兰多所住的顶楼,风好像被禁锢在其中,吹过来,吹过去,无论冬夏。绿色的壁毯和画面上的猎手也在时时晃动。自这些壁毯织就以来,他的祖先就是贵族。他们来自北方的茫茫雾霭,头戴王侯的冠冕。房间中央斑驳的阴影,和反射在地板上的块块黄色,岂不恰恰来自阳光映照下彩色玻璃窗上那个巨大的盾徽?奥兰多恰好站在盾徽的黄色豹身中央。他伸手推开窗户,把手臂放在窗台上,手臂立即变成红、蓝、黄三色,仿佛蝴蝶的翅膀。那些喜欢符号、天生善于破解符号的人,可以观察到,虽然奥兰多线条优美的双腿、健美的躯干和端庄的肩膀都沐浴在盾徽的各色光亮中,但在窗子敞开的一刹那,他的面庞是沐浴在阳光中的惟一部位。这是一张纯洁无邪、郁郁寡欢的面庞。生育他的母亲有福了,因为永远不必生出烦恼;而为他的一生做传的人更应欣喜,因为不必求助小说家或诗人的手段。他将不断建功立业,不断博取荣耀,不断扶摇直上,也有人等着为他树碑立传,直到这一切达至欲望的顶峰。奥兰多的容貌,恰恰就是为这样的一生所预备。一层细细的绒毛覆盖在红润的脸蛋儿上,唇上的绒毛不过稍稍硬一点儿。秀气的双唇有点儿翘,遮住杏仁白色精巧的牙齿。鼻梁不大却箭一般笔挺,深色的头发,小巧的耳朵与头部正好相称。但天啊,描述青春之美,岂能不提额头和眼睛。奥兰多站在窗前,我们恰好可以直接看到他。必须承认,他的眼睛仿佛湿漉漉的紫罗兰,大得好像有一泓碧水充盈其间。太阳穴像两个光润的圆奖章,夹在它们之间的额头似大理石穹顶般浑圆。直视这额头和双目,我们不禁浮想联翩。直视这额头和双目,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有那么多怪僻是每一优秀的传记作者所避之不及的。有些景象令他不悦,譬如看到母亲,一位身着绿衣的美丽贵妇,走到室外去喂孔雀,身后跟着侍女特薇琪;有些景象令他欣喜,譬如鸟儿和树林;还有些景象令他迷恋死亡,譬如夜空和归巢的秃鼻鸦;凡此种种,都像旋转楼梯一样进入他的脑海,那里面有无穷无尽的空间。所有这些景象,还有花园里的各类响动,如击捶声和劈柴声,都开启了激情与心绪的放纵和混乱,这一点,每一传记作者都会有所察觉。但是接下去,奥兰多慢慢定下神来,坐在桌旁,心不在焉地拿出笔记本和旧鹅毛笔,蘸了墨水写起来,人们日复一日在同一时间做同一件事时都会是这副样子。笔记本上标了“埃瑟尔伯特:五幕悲剧”。仅一会儿功夫,他已写满十几页诗行。很流畅,这一点显而易见,但也很抽象。邪恶、犯罪、苦难是他剧中的角色;乌有之邦的君主王后,饱受可怕阴谋的折磨而不知所措;他们心中充满高尚的情感;没有一个字是奥兰多自己会说出来的,但一切又都那么滔滔不绝,那么伤感;考虑到他不足十七岁的小小年纪,况且距十六世纪结束也还有些年头,这实在算是很惊人的成就。不过,他终于收住笔。犹如世上所有青年诗人都会做的那样,他也在描写自然,而且为了与绿阴相吻合,他正在注视(此时他表现得比多数人大胆)自然本身,而它恰好是窗下的一丛月桂。当然,这之后,他就无法再写下去。因为自然中的绿与文学中的绿完全是两码事。自然与文字,天生就不相容;凑在一起,它们会把对方撕成碎片。奥兰多眼中的绿阴破坏了他心中的节奏和韵律,何况大自然还有自己的把戏。一旦望见窗外夕阳斜照,蜜蜂在花丛中飞舞,狗在打哈欠,一旦想到“我还能看到多少次日落”(这种想法太稀松平常,因此不值一写),他不禁抛开纸笔,拿了披风,大步走出房间,脚却绊到大漆柜子上。这倒是常事,奥兰多在琐事上总是有些笨手笨脚。他小心翼翼,想避开所有人。那边路上来了花匠斯塔布斯,他赶紧躲到树后。等他过去后,奥兰多从花园边墙的一个小门溜出去,绕过马厩、养狗场、酿造场、木工房、洗衣房,以及人们做蜡烛、杀牛、钉马掌、缝制紧身无袖皮衣的地方。因为这大宅子本身就是个城镇,处处都有形形色色的手艺人在忙碌自己的活计。他踏上一条上山的路,路边长满羊齿草。这路要穿过一个很隐蔽的大庭园。或许,人的各种禀性密切相连,此处传记作者应注意到,上面提到的笨手笨脚常常与孤僻寡合相连。既然绊到柜子上是常事,奥兰多当然喜爱无人的地方和开阔的景观,而且希望永远、永远、永远只是孑然一身。沉默良久,他终于吁了一口气说:“总算只剩我一人了。”在这个记录中,他是第一次开口说话。他快步向山上走去,穿过羊齿草和荆棘丛,惊动了鹿和鸟儿,来到山顶,上面只有一棵浓阴如盖的大橡树。这里地势高耸,英格兰十九郡尽收眼底;无云的日子能看到三十郡,天朗气清之时更可看到四十郡。远处的英吉利海峡碧波涟涟,近处的河面上游船浮泛。西班牙大帆船出海了,舰队喷出团团白烟,还传来沉闷的炮声;海岸边的要塞和茵茵绿草之中的古堡现出身影;这里一处了望塔,那里一处堡垒,还有一些大宅,譬如奥兰多父亲的这一所,大得像峡谷中一座墙垣环绕的城镇。东西现出伦敦城的尖塔和笼罩城市的烟雾;在天边,没准风向对头的时候,斯诺登峰陡峭的峰巅和锯齿般的山脊,会从云中显露她的峥嵘。半晌,奥兰多站在那里点数,凝视,辨认。一边的宅邸属于他父亲,另一边的属于他叔父。他的姑母拥有树丛中那三座高耸的角楼。荒野和森林属于他们,还有野鸡和鹿、狐狸、獾和蝴蝶。他深深吁了口气,扑向大橡树脚下的土地。他的动作洋溢着一股激情,所以值得用“扑向”这个词。面对夏天转瞬即逝的种种景象,他渴望感受身下大地的脊梁;他觉得橡树坚实的根须就是这脊梁,或者说一个又一个的意象就是这脊梁,譬如胯下骏马的脊背、大海中颠簸的舰船的甲板。其实,是什么并无所谓,只要它坚实可靠,因为他觉得自己这颗浮动的心,需要有什么东西可以依附。这是颗不安分的心,一到傍晚这个时辰,一到室外,它就会波澜起伏,鼓荡着激情和爱欲。他躺倒在地,把心系在大橡树上,渐渐地,内心和周围的骚动都静止了。树叶儿悄没声地挂在空中,麋鹿驻足伫立,夏日天空中的薄云纹丝不动。他的四肢变得沉重起来,摊在那里,无声无息。麋鹿渐渐走近,秃鼻乌鸦在他四周盘旋,燕子俯冲下来,兜着圈子,蜻蜓滑翔而过。夏日傍晚这一切充满生机和柔情的活动,宛如在他的身体四周织成了一张大网。约摸一小时过去,夕阳西沉,白云化为漫天的红霞,把山峦映成淡紫色,树林成了深紫色,山谷则成了黛色。突然,远处响起号角声,奥兰多翻身跃起。那嘹亮的号角声来自山谷,来自山谷深处一个紧凑和突起的小黑点,来自那所属于他的大宅的心脏。那是一座迷宫、一座墙垣环绕的城镇。来自峡谷深处的号角声一遍遍响起,与别的更尖利的声音交叠在一起。刚才那里还是茫茫一片黑暗,不过瞬间功夫,已是灯火通明,有些灯光很微弱,急促地移动,好似仆人们听从指挥,在走廊里飞奔;另一些很明亮,好像空荡的宴会大厅,已灯火通明,准备好接待即将来临的贵宾;还有的灯光上下左右晃动,好像握在一大群仆人手里,他们必恭必敬地躬身、屈膝、起身、迎驾,引领和护送一位刚卜马车的贵妇进门。马车调转头,驶进庭院,马儿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女王驾到了。奥兰多不再眺望,匆匆冲下山,跑进边门,三步并两步攀上旋转楼梯,来到自己的房间。他脱下长袜,甩向房间的一侧,又脱下紧身无袖皮衣,甩向另一侧。他梳理好头发,擦干净手,修剪好指甲,借助一个约摸六英寸大的镜子和一对用了很久的蜡烛,不到十分钟,就已穿戴齐整:猩红色外套、布里奇马裤、蕾丝领圈、塔夫绸坎肩,鞋子上的玫瑰花结大似重瓣大丽花。一切就绪,他脸泛红光,非常兴奋,但他已经到得太迟了。他抄近道穿过一长溜儿房间和楼梯,向宴会厅跑去。这宅子方圆五英亩,宴会厅在宅子的另一端。跑到一半,在穿过仆人住的下处时,他停住了脚步。斯图克雷太太的起居室门开着,毫无疑问,她人不在屋里,肯定是拿了钥匙伺候女主人去了。但是在她的饭桌旁,坐了一个体态臃肿的男子,身边放一只大啤酒杯,面前摆了一张纸。他衣衫不整,棕色粗呢外套,轮形皱领有点儿脏。此人手拿一支笔,却并没有写什么,似乎正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掂量某个想法,直到积聚起令他满意的形态和力量。他的眼珠圆圆的,迷迷蒙蒙,如纹理奇异的软玉,一动不动地盯住一个地方。他并没看见奥兰多。尽管步履匆匆,奥兰多还是蓦地站住了。难道这是个诗人?他是不是正在作诗?“告诉我,”他想说,“这世上的一切,”因为他对诗人和诗,抱有极其疯狂、荒唐的过分想法。但一个人对你视而不见,只看到食人妖魔、森林之神,或许还有海底深处,你又能对他说什么呢?奥兰多呆呆地站在那里,看那人把笔夹在手指间转来转去,凝视,思考,然后急急写了几行字。那人抬起头来,奥兰多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赶忙拔腿就跑。他赶到宴会厅,刚好来得及惶恐地垂下头,屈膝向高贵的女王陛下呈上一只盛满玫瑰水的钵。他太腼腆了,以致除了女王伸入水中的那只戴着戒指的手,其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但这就足矣。那是一只让人难忘的手,瘦骨嶙嶙,细长的手指佝曲着,好似王位上的宝球,又似象征王权的节杖。它是那么神经质、乖戾和病态,又是那么威严,稍稍一抬就会有人头落地。他猜,它附着的衰老躯壳,就像一只衣柜,为了保存皮衣而加了樟脑。这躯壳为华丽的锦缎和宝石所装饰,虽然笔挺,却饱受坐骨神经痛的折磨,虽然从不退缩,却因无数恐惧而不安。女王的眼球是淡黄色的。这一切都是那几个硕大的戒指在水中闪烁时奥兰多感受到的。然后,有什么东西压在他的头发上,这或许说明他没有看到可能对历史学家有用的东西。事实上,此时他的头脑一片混乱,充满截然相反的意象:黑夜和燃烧的蜡烛,蹩脚的诗人和高贵的女王,沉寂的原野和熙熙攘攘的仆人。因此,他什么也没有看到,或者说只看到一只手。同样,女王也只能看到奥兰多的头顶。不过,如果根据一只手就能演绎出一个身体,了解一位伟大女王的所有禀性,她的乖戾、无畏、脆弱和惊惧,如果这是可能的话,那么一位贵妇坐在富丽堂皇的大椅子上俯视人的头顶,肯定也能产生如此丰富的联想。况且如果威斯敏斯特里的蜡像可信,这位贵妇的两眼永远炯炯有神。在她面前,垂着一颗有长长的深色鬈发的头颅,它是如此恭敬,如此天真无邪,暗示了这位贵族少年有两条笔直秀美的长腿、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一颗金子般的心,他还有忠诚和迷人的男子气概。所有这些,都是这位老妇人所无法拥有、因而也就愈发钟爱的气质。因为她老了,厌倦了,顺从命运了。她耳中时时有炮声回响。她总看到闪光的毒药和长长的匕首。她坐在桌旁,就听到英吉利海峡炮声隆隆,她害怕,那是诅咒吗?还是窃窃私语?在这副阴暗背景的衬托下,天真、简单在她看来格外亲切。据说,同一天夜里,奥兰多熟睡之际,她在羊皮纸文件上最后按了手印,加盖了玉玺,作为礼物,向奥兰多的父亲正式转让了那座曾经属于大主教、后来成为皇家资产的大寺院。奥兰多这夜睡得很熟,对此一无所知。女王吻了他,他却浑然不觉。女人的心是复杂的,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单纯、她的嘴唇触到他时他吓了一跳,让她对这位年轻的表亲(他们血缘相通)记忆犹新。无论如何,奥兰多又过了不到两年平静的乡间生活,这期间他可能写了二十来部悲剧,还有十余个历史故事和一些十四行诗,然后敕令降临,命他去白厅作女王的侍卫。“我的傻孩子来了!”(他周身散发出一种宁静的气氛,显得非常天真无邪,其实,这词已不再适合他)她说,看他出现在长长的走廊上,向她走来。“过来!过来!”她正笔直地坐在炉火旁。她让他站在一英尺开外的地方,上下打量起来。她是否正在用不久前那个夜晚自己的期望来衡量眼前的现实呢?她是否发现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眼睛、嘴、鼻子、胸脯、胯部、手,一一打量过来,她的嘴角明显地抽动了几下。最后,她的目光落到他的腿上,她不禁开怀大笑起来。他的模样完全符合一个高贵绅士的形象。但是内心又如何呢?她那双鹰一般的黄眼珠闪闪发光地盯在他身上,仿佛要穿透他的灵魂。在她的凝视下,年轻人的脸红了,红得像一朵大马士革蔷薇。力量、优雅、浪漫、荒唐、诗人气质、青春,他的一切她了然于胸。她当下就从自己(关节肿大的)手指上褪下一只戒指,戴在他的指上,封他为皇家司库和总管。然后她在他身上挂了一堆项链,表明他荣膺的公职,并让他屈膝,在他腿上最苗条的部位系上镶嵌了珠宝的嘉德勋章(嘉德勋章,嘉德勋位为英国最高勋位。)。这之后,自然事事顺遂。她威风凛凛外出寻访,他骑马侍护左右。她派他出使苏格兰,觐见郁郁寡欢的苏格兰女王。他正准备乘船去波兰打仗,她将他召回。她怎能忍心想到他那柔嫩的身躯被撕碎,鬈发飘逸的头颅滚落尘埃?她把他留在身边。在她权倾一世之时,伦敦塔礼炮轰鸣、火药味铺天盖地,呛得人直打喷嚏,窗下人们的欢呼声惊天动地。宫女们为她铺了垫子(因为她确实垂垂老矣),她拉他伏在上面,脸埋在令人惊异的一大堆衣料之中。她已有一月未换衣服,他觉得,那气味足够全世界享用的,让他忆起儿时家里的旧箱子,里面存了母亲的毛皮衣服。他抬起身来,差点儿被那拥抱所窒息。她气喘吁吁地说:“我赢了!”一枚火箭飞上天空,把她的双颊染得绯红。是啊,他颇得这老妇人的宠幸。女王为他设计了雄心勃勃的锦绣前程。是不是男子汉,她一目了然,虽然据说并非以通常的方式。她赐他土地,赐他宅邸。他将是她老年时的儿子、体衰时的拐杖、生命危浅时可依靠的大橡树。她嗓音低哑地说出这些允诺,她的温柔古怪又专横(他们此时在里奇蒙德(里奇蒙德,伊丽莎白女王的行宫。)),她身着僵挺的锦缎,笔直地坐在炉边,不论火烧得多旺,她从没有觉得暖和过。与此同时,漫长的冬季仍在延续。庭园里,棵棵树上雪挂满枝,河水也淌得很缓慢。一天,积雪覆盖大地,镶着木板的房间里光线黝暗,阴影重重,庭园里传来牡鹿的叫声。因为害怕奸细,她四周总有镜子;因为害怕杀手暗算,她命令无论何时都要敞开大门。这时,她从镜子中看到,门外有个小伙子(会不会是奥兰多?)在吻一个姑娘(那恬不知耻的荡妇究竟是谁?)她抽出金柄宝剑,朝镜子猛击过去。镜面四碎,人们纷纷跑来,把她抬回到椅子上。自此之后,她受到巨大打击,不停地抱怨男人的背信弃义,直到生命走向终结。或许,这是奥兰多的过错。但我们应该责怪奥兰多吗?那是伊丽莎白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与我们大不相同。他们的诗人、他们的气候,甚至他们的菜蔬都与我们不同。一切都与我们不同。甚至可以认为,连天气本身,即夏之炎热和冬之寒冷,都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光明灿烂、爱意盎然的白昼与黑夜的区别,有如陆地与水一般分明。落日更红更亮;晨曦更淡更浅。他们从未经历过我们这种半明半暗、朦朦胧胧、挥之不去的拂晓和黄昏。雨要么不下,要么下个不停。天空要么漆黑一片,要么骄阳当头。诗人们惯于将此转移到精神领域,他们讴歌玫瑰的凋零,讴歌这短促的瞬间;瞬间逝去,等待人们的将是漫漫长夜。至于用温室和暖房这类人工方法,来延长或保持玫瑰鲜艳的粉红和玫瑰色,却不是他们的方式。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不但变化多端,而且难以预测,这一切的错综复杂和模糊不清,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在他们那个时代,激烈就是一切。花开花谢,日出日落。爱人来而复去。诗人们诗中所言,年轻人都拿来付诸实践。少女恰似玫瑰花,她们的美貌短暂如花季,必须在黑夜降临之前采撷,否则白昼一去不返,黑夜漫漫无际。因此,奥兰多不过是循着气候、诗人和年龄的引导,去采撷窗台上属于他的鲜花,即便屋外白雪皑皑,屋内女王虎视眈眈,我们也不忍心去责怪他了。他年轻、稚嫩,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率性而为。至于那少女的姓名,我们知道得并不比伊丽莎白女王更清楚。她可能叫多丽丝、克罗丽丝、达丽亚或戴安娜,因为他轮流为她们赋诗。同样,她也可能是宫中的一位女官,也可能是某个婢女。因为奥兰多兴趣广泛,不仅喜爱花圃里的花、野地里的花、甚至野草也让他心仪。此处,我们像传记作家常做的那样,鲁莽地披露了他的一个怪癖,或许,这应归咎于他的某位女性祖先曾穿过粗布衣、提过牛奶桶。肯特郡或苏塞克斯郡的砂石,融人他血管中流淌的来自诺曼底的高贵血统。他喜欢这种棕色泥土与蓝色高贵血统的混合。当然,这就是他为何热衷混迹于下等人中间,尤其是那些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潦倒文人。他与他们好似血缘相通,惺惺相惜。在他生命的这个阶段,奥兰多满脑子充斥着诗歌,入睡前总是浮想联翩。这时,比起宫廷贵妇、客栈老板的女儿面颊似乎就更鲜嫩,猎场看守人的侄女脑子也许更聪明。因此,他开始在夜间频繁出入外坪老台阶(外坪老台阶,位于伦敦东区,伦敦塔附近,台阶直伸至泰晤士河畔的码头。)和露天啤酒馆,裹一件灰色披风,遮掩颈上和膝上的勋章。可想而知,这些地方的建筑很简陋。在沙地和草地的地滚球场之间,他面前摆一只大啤酒杯,听水手讲故事,讲他们如何在西班牙海上经受艰辛、恐惧和残忍,有人丢了脚趾,有人掉了鼻子。口述的故事从不像写成文字的故事,它们不加雕琢粉饰。他尤其爱听他们齐唱亚速尔群岛的民歌,这时,他们从那些地方带回的鹦鹉会来啄他们的耳环,用坚硬的喙叩击他们手指上的红宝石,还会像主人一样说脏话。女人们的言谈举止往往像这些鸟一样大胆、随意。她们坐在他腿上,搂住他的脖子,猜他的厚呢披风下藏着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像奥兰多一样,急着搞清事情的真相。他们的机会真不少。河里从早到晚漂着各式驳船、舢板和大小船只。每天都有驶往印度群岛的大船出海,不时亦有一两条破旧的小船偷偷驶进港口抛锚,甲板上立几个来历不明的野人。姑娘小伙儿日落后在水上调情是常事,看见他们搂抱着酣睡在装珍宝的麻袋之间,听到这样的传言也没人会大惊小怪。奥兰多、苏姬和坎伯兰伯爵三人就有这样一出经历。那天天气酷热,奥兰多和苏姬的恋情也正如火如荼,后来他俩在红宝石当中进入梦乡。入夜,伯爵只身一人,挑灯出来查看他的战利品,他的财富多与西班牙探险有关。灯光照在一只桶上,伯爵吓得大叫一声,连退几步。酒桶边睡着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裹在一件红披风里,苏姬的酥胸如奥兰多诗中咏叹的永不融化的白雪。伯爵天生迷信、又因作恶太多而良心自责,竟以为这一对是溺死水手的鬼魂,从墓中跳出来谴责他。伯爵吓得连连在身上划十字,发誓一定要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希思路上现在还有一排贫民屋,即是这一刻惊恐失措的结果。教区十二个家境贫寒的老妇今日仍在一起喝茶,整晚求老天保佑伯爵,感激伯爵让她们不致露宿街头。因此,那私情本身就是只宝船,但我们此刻略过道德问题不谈。不过,奥兰多很快厌倦了这种生活方式,不仅厌烦它很不舒适,周围的街道弯弯曲曲,而且厌烦人们的举止粗野,与原始人没什么两样。我们务必记住,在伊丽莎白时代,人们可不像我们这样,觉得犯罪和贫穷非常有趣。他们不像我们现代人,羞于埋头书本,也不像我们,以生为屠夫之子为荣,不识字反而成了美德。对我们所谓的“生活”与“现实”多少总是与无知和残忍相关联,他们想都没想过,也根本没有相当于这两个词的同义语。奥兰多结交他们,不是为了寻求“生活”,离开他们,也不是为了寻求“现实”。他多次听他们讲杰克如何掉了鼻子,苏姬如何失去贞操。必须承认,他们把这些故事讲得活灵活现,但他开始对这种重复感到厌倦,因为切掉鼻子的方式只能有一种,少女失去贞洁也是如此,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而千姿百态的艺术和科学却深深刺激着他的好奇心。于是,在怀恋他们的同时,他不再经常光顾啤酒馆和撞柱游戏球道,他将灰披风挂进衣柜,又露出颈上亮晶晶的星和膝上闪闪的嘉德勋章,再次出现在詹姆斯国王的宫廷里。他年轻、富有、英俊,他所得到的喝彩声,无人可比。确实,有许多淑女为他倾倒。至少有三人的名字可在婚姻中与他的名字连为一体,她们是克罗琳达、斐薇拉和欧佛洛绪涅,他在他的十四行诗里如此称呼她们。下面我们来依次介绍。克罗琳达小姐仪态秀美,有六个半月的时间,奥兰多确实与她来往频繁,但她的睫毛是白色的,她又见不得血。父亲餐桌上端来的烤野兔,竟让她昏了过去。她还颇受教士的影响,节省下自己的内衣,送给穷人。她以改造奥兰多、洗清他的罪孽为己任。这让他很厌烦,索性退掉婚约,而巳对她不久患天花而亡倒也不太悲伤。下一位斐薇拉,完全属于另一类型。她是苏默塞特郡一位穷乡绅之女,全凭钻营和察言观色,在宫中步步高升。她总是一身骑手装束,秀美的足弓和优雅的舞步,在宫中赢得一片称许。但有一次,就在奥兰多的窗下,一只小狗扯了她的丝袜(公正而言,斐薇拉的袜子不多,而且大多是羊毛袜),她情急之下欠考虑,竟用鞭子抽它,差一点要了它的命。酷爱动物的奥兰多这下注意到,她的牙齿参差不齐,两颗门牙内凹,他说,在女子身上,这肯定是刚愎自用和性情残忍的征兆,当晚就终止了婚约。第三位欧佛洛绪涅,恐怕是至此让他真正动情的一位。如同奥兰多,她也出身名门,是爱尔兰戴斯蒙德家族的千金。她美丽、健康,从不大惊小怪。她讲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虽然下牙有点变色,但上牙完美,无可挑剔。她的膝边总有一条小狗相伴,她用自己盘中的白面包喂它。在维金纳琴的伴奏下,她的歌喉美妙之极。她很注意保养,总要睡到正午时分,才肯起床梳洗打扮。总而言之,对奥兰多这样的贵族,她堪称一位完美妻子,而且此事已进展到双方律师忙着商量婚约、寡妇授予产、财产赠与、住宅及其宅基、财产保有权,以及两大财富结合之前所需的一切事项;但凛冽的大霜冻突然降临,而凛冽和突如其来那时就是英国气候的特征。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大霜冻是英伦诸岛经历过的最严重的霜冻。飞鸟在半空中冻住,像石头一样坠到地上。在诺里奇,一位身强力壮的年轻农妇过路,旁人看到凛冽的寒风在街角处袭击了她,瞬间她就化为齑粉,像一阵尘灰般被吹上房顶。这期间,无数牛羊死去。人的尸体冻得硬邦邦的,无法与床单分离。常常会看到整整一群猪冻僵在路上,动也不能动。田野中遍布活活冻死的牧羊人、农夫、马群和赶鸟的小男孩。有的人手放在鼻子上,有的人瓶子举到唇边,还有的人举着石头,正要掷向一码远外树篱上的乌鸦,而那乌鸦也像是一只标本。这次霜冻异常严酷,接着发生了石化现象。不少人推测,德比郡的一些地区之所以岩石剧增,不是由于岩浆喷发,因为并没有发生过这种喷发,而是由于一些倒霉的行路人凝固了,实际上他们就在原地变成了石头。教会对此帮不上多少忙,虽然有些土地拥有者把这些遗体尊为圣物,但多数地区宁可用它们作地标、羊搔痒的柱子,如果形状适合,还拿来做牛的饮水槽。时至今日,它们大多仍被派作这种用场。然而,就在乡民生活极端匮乏,乡村贸易停滞不前之时,伦敦却沉浸在一片骄奢淫逸的狂欢气氛中。新王把宫廷设在格林尼治,并乘加冕之机笼络民心。他下令将封冻二十多英尺厚的河床及两岸六七英里宽的地带清扫出来,装饰成公园或游乐园,修建凉亭、曲径、球道、酒肆等等,一切开支由他负担。他令人划出正对宫门的一块地,用丝绳拉上,与百姓隔开,供他与廷臣专用。此地立即成为英国上流社会的中心。面蓄胡须、颈套轮形皱领的大政治家们在皇家宝塔绛红色的遮棚下处理国事。军人们在顶铺鸵鸟毛的藤条凉亭里策划如何征服摩尔人和攻陷土耳其。元帅们手擎玻璃杯,在狭窄的小路上踱来踱去,挥手指向地平线,讲述西北通道(西北通道,伊丽莎白时代的探险家沿美洲北部海岸行驶,希望找到一条通往远东的海路。)和西班牙无敌舰队(西班牙无敌舰队,16世纪西班牙舰队,1588年被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派遣去攻打英国,战败。)的故事。情侣们在铺着紫貂的长沙发上调情。王后率领女官们来到室外,冻玫瑰雨纷纷扬扬洒落下来。彩色气球悬在空中纹丝不动。四处燃起一堆堆巨大的松木和橡木篝火,里面撒了大把的盐,火苗因此闪烁着绿色、橘黄色和紫色的火焰。但不管篝火烧得多旺,也融化不了钢一般坚硬的透明冰层。这冰层清澈见底,几英尺下的深处,时而可见一条鲆鱼或一只鼠海豚。一群群鳗鱼纹丝不动,仿佛处于昏睡状态,它们是真死,还是因为窒息而假死,回暖后尚可复生,这是让哲学家疑惑的问题。伦敦桥附近的河面,冰结了近二十英寻厚,河底的一条沉船清晰可见。前一年秋天,这条运苹果的船因超载而沉没于此。有个老妇,身穿彩格呢上衣和环裙,肩负水果,要乘小贩船去对岸萨里的市场。现在她坐在那里,膝上都是苹果,看似正准备向哪位顾客兜售,但她那青紫的嘴唇透露出真情。这是詹姆斯王格外喜爱的一幅图景,他会带领廷臣,在那里极目眺望。简而言之,青天白日下,顶数这景象辉煌、艳丽。但狂欢节最热烈的时刻当在夜里。霜冻仍在持续,万籁俱寂,月亮和满天星斗闪烁着宝石般幽冷的光。廷臣们伴着长笛和小号的优雅音乐,翩翩起舞。不错,奥兰多不属于那种舞步轻盈、擅长跳库朗特舞和伏尔特舞的人,他有点笨拙,还有点心不在焉。与那些复杂花哨的外国舞相比,他宁可跳自己从小熟悉的简单的民族舞。一月九日傍晚六点,他刚跳过几曲四步舞或小步舞,便瞥见一个身影,从莫斯科大公国使馆凉亭那边飘了过来。他的好奇心大发,因为那人身着宽松的俄罗斯式束腰衣裤,让人辨不出男女。这位不知姓名,不辨性别的人,中等身材,苗条纤细,一身牡蛎色的天鹅绒,用罕见的绿色皮毛镶边。然而在那全身散发出的特殊魅力映照下,所有这些细节都淡化了。奥兰多脑中迅速涌出各种最极端和最奢侈的意象和比喻。他称她为西瓜、菠萝、橄榄树、翡翠和雪中之狐,一切都是在三秒钟之内;他不知道自己是听到、嗅到、看到她,还是三者兼而有之。(虽然我们的叙述一刻不能停,但此处我们可以飞快指出,此时他脑中所有的意象都极其简单,符合他的感觉,而且大多来自幼年他所喜爱嗅闻的东西。不过,若说他的感觉非常简单,这些感觉同时也非常强烈,让人难以停下来寻找其中的原因。)……西瓜、翡翠、雪中之狐,他如此狂热地赞美着,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那男孩,天哪,一定是个男孩,女子绝不可能如此敏捷、矫健。那男孩几乎是踮着脚尖从他身边掠过,奥兰多懊恼万分,几乎要揪自己的头发,因为如果此人与他同性,那么一切拥抱就成了泡影。但那人又滑近了,双腿、双手和姿态都像男孩,但没有一个男孩会有那样的双唇;没有一个男孩会有那样的胸脯;没有一个男孩会有那样晶莹剔透的碧眼。最后,不知名的滑冰者停下来,向从旁经过的国王行礼,姿态雍容华贵。此刻,国王正由某位等待加官晋爵的廷臣陪跳曳步舞。她站在那里,距奥兰多只有咫尺之遥。是女子。奥兰多痴痴地望着,浑身颤抖,忽冷忽热;他渴望扑向夏空,渴望踩碎脚下的橡树果,渴望用双臂搂抱杉树和橡树。实际上,他时而抿住嘴唇,时而半张半闭,好像要用秀气、雪白的牙齿咬住嘴唇。而此时,欧佛洛绪涅小姐正依偎着他的臂膀。他发现,那陌生女子名叫玛露莎·斯坦尼罗夫斯卡·达姬玛尔·娜达莎·伊丽亚娜·罗曼诺维奇公主,是随从莫斯科公国大使前来参加典礼的,大使是她的叔父,或是她的父亲。关于莫斯科大公国,人们知道得不多。这些人都蓄长须,戴皮帽,沉默寡言。他们喝某种黑色的液汁,但不时把它们啐吐到冰上。他们都不说英文,但有些人会说法文,而在英国宫廷中,能说法文的人又寥寥无几。下面这件事促成了奥兰多与公主的相识。为款待王公贵族,在巨大的遮棚下摆开了一溜长桌。公主被安排坐在两位青年贵族之间,一位是弗朗西斯·弗瑞勋爵,一位是年轻的摩里伯爵。奥兰多与她隔桌相对。看到她很快让他们陷于难堪,是件很好笑的事,因为他们虽然都是不错的小伙子,但他们的法语与未出世的婴儿相差无几。晚宴一开始,公主便转身对伯爵说(她那妩媚的模样让他销魂):“我想,去年夏天,我在波兰遇到一位来自你们家族的绅士”或“英格兰宫廷贵妇的美丽把我迷住了。我从未见到过像你们王后这样典雅的夫人,还有她那精致无比的发式。”弗朗西斯勋爵和伯爵两人立即面露尴尬之色。于是一人给她盛辣根沙司,一人吹口哨,唤狗过来讨吃髓骨。公主看了,不禁大笑。坐在对面的奥兰多,视线越过桌面上的野猪头和填馅儿孔雀,与她的视线相交,也大笑起来。但他的笑容突然僵住了,因为他感到了某种疑惑。他激动地自问:迄今为止,我究竟爱过些什么人呢?答案是,一位骨瘦如柴的老妇,不计其数的红脸蛋儿妓女,一位成天哀诉的修女,一位刚愎自用、言语刻薄的女冒险家,一位毫无主见、沉浸于花边与礼仪的女人。爱情于他,恍若锯末和炭渣。他的全部体验乏味之极。他惊诧自己如何能够历经一切而不觉厌倦。因为当他注视公主时,他体内的血融化了,血管中的冰化为美酒。他听到水在流淌,鸟在鸣啭,春天降临,荡涤了冬天枯寒的景象;他的男性气概随之苏醒;他跃马冲向凶悍甚于波兰人和摩尔人的敌人;他潜入水底;他看到裂隙中长出危险之花;他伸手……事实上,当公主对他说“劳驾,请把盐递过来”时,他正匆匆作成一首激情洋溢的十四行诗。他的脸涨得通红。“不胜荣幸,小姐,”他回答道,说得一口标准的法语。感谢上帝,这种语言他运用自如,好似母语;他的老师是他母亲的女仆。但是对他来说,也许,从不会说这种语言,从未回答过这个声音提出的问题,从未追寻过这双眼睛射出的光芒……也许结局会更好。公主接着问他,这些蠢家伙是些什么人?那个坐在她身旁、举止像马夫的人是谁?他们倒在她盘子里的是什么?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让人恶心。难道英国人与狗同桌用餐?那个坐在长桌另一端、头发梳得像五朔节花柱(五朔节花柱,英国民间庆祝五朔节时常绕此柱舞蹈、游戏。)的滑稽人物,难道真的就是王后?国王平素吃东西也这样口水四溅吗?那群花花公子,哪位是乔治·维利耶(乔治·维利耶,詹姆斯王的宠臣,后封为白金汉公爵。)?这些问题最初令奥兰多不安,但它们提的是那样俏皮和离奇,奥兰多不禁开怀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一脸茫然,奥兰多看出他们没一人听懂一个字,回答她的提问,也开始变得无拘无束起来,而且像她一样,说地道的法语。就这样,他们两人开始了一种亲昵的关系,而它很快又演化成宫中的丑闻。没过多久,人们就注意到,奥兰多对这位莫斯科女子的关照,远远超出了礼节的需要。他从不离她左右,别人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谈话,却能看出,他们总是谈得很热闹,而且经常脸红,笑出声来,所以哪怕最迟钝的人,也能猜到他们的话题。况且,奥兰多本身的变化令人惊奇。从未有人见过他如此活泼,一晚的功夫,就摆脱了孩子气的笨手笨脚。过去这小伙子整天郁郁寡欢,一进女人屋,总要把桌上一半的饰物碰翻在地。现在他变了,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殷勤有礼的绅士。看他搀那个莫斯科娘们儿(人们就这么称呼她)上雪橇,看他伸出手来请她跳舞,接住她故意掉下的花点手帕,或履行这位高高在上的女人吩咐而其情人等不及的无数义务中的任何一项,那些情景让老年人昏花的老眼发亮,年轻人的心跳加速。但这一切之上,笼罩着一层阴云。老年人不以为然,年轻人窃窃私语,大家都知道奥兰多另有婚约。玛格丽特·奥布莱安·奥代尔·奥瑞利·泰尔科奈尔勋爵小姐(这正是十四行诗中欧佛洛绪涅的真实姓名),她的左手食指上戴着奥兰多送的闪闪发光的红宝石戒指呢。按理说,她最有权得到他的关照。但她即便将自己衣柜(她的衣柜很多)中所有的手帕一条条掉到冰上,奥兰多也不会弯腰去拾。要等他来扶她上雪橇,二十分钟不算多,最后还只能屈尊让黑人仆从伺候。她滑冰时——她的姿态很笨拙——无人在旁喝彩。她摔倒后——她常常摔得很重——也没人会扶她起来,掸去她衬裙上的雪。她虽然生性冷静,难得较真儿,更不愿像多数人那样,以为一个外国女人就能夺走奥兰多对她的爱,但最终,连玛格丽特勋爵小姐本人亦开始怀疑,有什么让她失去平静心境的事件正在酝酿之中。的确,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奥兰多越来越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感情。他会找个藉口,离开刚刚还在一起吃饭的伙伴,或从准备跳四步舞的滑冰者身边溜走。此后片刻功夫,人们就会发现,那莫斯科娘们儿也不见了踪影。而最让宫廷恼怒,同时刺痛其最敏感处,即其虚荣心的,是常有人看到,这一对男女溜出河上用丝绳拦出的皇家圈地,混迹于普通百姓之中。因为公主会忽然跺着脚大喊“带我走。我讨厌你们那些英国痞子。”她此处是指英国宫廷。她说自己已忍无可忍,英国宫廷中处处是热衷窥探他人隐私的老太婆、死盯着人看个不停,还有处处自以为是的男人,只会踩人的脚。他们发出难闻的味道。他们的狗在她的腿中间跑来跑去。活在这里像活在笼子中,不像俄罗斯,他们的河床有十里宽,任六匹马并驾奔驰一天,不见人的踪影。再者,她也想看看伦敦塔、皇家禁卫军仪仗队、教堂栅栏门上的首级,还有城中的珠宝店。于是奥兰多带她到城里看了禁卫军仪仗队和叛匪的首级,在皇家交易所买下她中意的所有珠宝。但仅仅如此还不够,两人都愈来愈渴望整天私下里厮守在一起,躲过众人的大惊小怪或窥视。所以他们没有回伦敦,而是调转头,很快远离了冰封的泰晤士河面上的人群。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一个人影儿,除了海鸟。只有一个乡村老妇枉然地在冰上凿洞,想汲出一桶水,或划拉到干树枝树叶用来烧火。这时辰,穷人不会远离自家的茅屋,富裕一点的人,只要负担得起,都挤到城里取暖享乐去了。于是,这河便归了奥兰多和萨莎独享。萨莎是他送给她的爱称,他儿时有一只俄罗斯白狐,就叫这名字,它浑身雪一般柔软,却有一口利齿,奥兰多曾被它狠狠咬了一口,这之后父亲便令人杀掉了它。现在,他们两人因滑冰和爱情而热血沸腾,裹着皮大氅扑到岸边荒芜的黄柳丛中。奥兰多把她搂在怀里,喃喃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尝到爱的喜悦。两情缠绵后,他们心醉神迷地躺在冰上,他将自己的风流韵事讲给她听。与她相比,那些人不过是木头、抹布和炭渣。她嘲笑他言辞激烈,再次在他的怀中蠕动,而且为了爱,再次拥抱他。之后,他们惊奇身下的冰竟没有因他们的热情而融化,怜悯那贫苦的老妇人没有这副融雪化冰的好身手,只得用冰冷的镐头刨冰。然后,他们裹在紫貂皮袍中,无所不谈:世象和旅行;摩尔人和异教徒;男人的胡须,女人的肌肤;老鼠跳到桌上,从她手里吃食,他家大厅中的挂毯总在晃动;一张面孔,一根羽毛。在这样的对话中,根本不存在话题太大或太琐碎的问题。后来,奥兰多忽然陷入阴郁之中,这在他倒是常事,也许是因为看到冰上蹒跚而行的老妇,也许并无来由。他把脸贴到冰上,注视着封冻的河水,不由想到死亡。有位哲学家说得不错,快乐与忧郁只有一步之遥。那位哲学家还认为,二者是孪生兄弟,因此推论,一切情感的极致,都与疯狂相连,他于是恳求我们去真正的教会(他指的是再洗礼振教会)寻求慰藉,他说,对坠人情海之人,那里是惟一的港口、码头和抛锚地。“死是万物之归宿,”奥兰多阴云满面地坐直身子。(此时他的大脑就是这样活动的,从生到死,大起大落,之间没有任何停顿,因此作传者也不可停顿,而需飞跃得与奥兰多一样快,跟上他在人生这一时刻显然已沉湎其中的充满激情的轻率举动和突如其来的越轨言辞。)“死是万物之归宿,”奥兰多直起身子,坐在冰上。但是萨莎的血管中,流淌的可不是英国血统。在她的家乡俄罗斯,日落时分长些,黎明来得缓些,人们说话常常吞吞吐吐,疑惑怎样结尾最好。萨莎盯着他,一言未发,她或许是在笑他,因为在她眼里,他一定像个孩子。但是,他们身下的冰终于变冷了,她开始觉得不舒服,拉他站了起来。她一张口,就那么迷人,妙语连珠,透着聪颖(遗憾的是,她只说法文,众所周知,这些话一译成英文,立即韵味全无),奥兰多当即忘掉冻冰的河水,忘记夜晚即将来临,也忘记了那老妇人或随便什么。他在成千上万个意象中上下寻觅,想找出一些恰如其分的比喻,但这些意象都如同那些曾经给过他灵感的女人,一点儿没有新意。白雪、奶油、大理石、樱桃、雪花石膏、金丝线?都不是。她似狐狸,似橄榄树,似从高处俯瞰大海的波涛,似翡翠,似未被云彩遮蔽、照耀葱翠山岚的丽日,总之,她不同于他在英格兰的一切所见所知。他搜肠刮肚,寻觅不到适当的辞藻。他渴望另有一番风景,另有一种语言。因为用来描绘萨莎,英语太直白,太甜蜜。她的一切言谈,无论听起来多么坦率、放浪,总有闪烁其词之处;她的一切举止,无论多么大胆,看起来总有点儿躲躲闪闪。因此,那绿色的火焰似乎隐藏在翡翠之中,丽日总被山岚遮蔽。只有外表清晰可见,内里却是一团变幻无常、来去不定的火,从没有英国女子放射出的那种平稳的光束。然而此时,奥兰多想起玛格丽特勋爵小姐和她的衬裙,就又控制不住自己的狂喜,猛力在冰上推着萨莎,愈推愈快,气喘吁吁地发誓要追逐火焰,要潜入水底取宝,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辞藻从他口中喷薄而出,好像一个积郁了满腔痛苦的诗人突然激情爆发。萨莎却沉默不语。奥兰多告诉她,她是狐狸、橄榄树、翠绿的山岚;他向她讲述自己的全部家史;他家的宅邸是不列颠最古老的宅子;他的家族来自凯撒统治的罗马,那时他们可以乘坐镶流苏的轿子行在罗马的主要街道上,他说唯独皇家血统的人才能享有这一特权(他身上流露出的那种高傲的轻信倒挺讨人喜欢)。说着说着,他会停下来问她,她家在何处?父亲是何人?可有兄弟?为何独自与叔叔在一起?她三言两语回答了他的问题,但这之后,两人都觉得很尴尬。最初,他怀疑这是因为她的地位其实并非那样高贵,像她的外表显现得那样;或者她为自己同胞的粗野感到羞愧,因为他听说,在莫斯科大公国,女人蓄胡须,男人以毛皮遮羞。人人为御寒用动物油脂涂身,用手撕肉,住的草棚在英国贵族看来连牲口棚都不如。他便克制自己,不去逼她回答。但是回过头来想,他断定,她的沉默并非为此原因;因为她的下颏很光洁,她身着丝绒,颈戴珍珠,仪态万方,哪会出身牛棚那种地方?如此说来,她又有什么需要相瞒?他的激情之下,潜藏了一股疑惑,宛如一座纪念碑下的流沙,突然移动,整个建筑就会摇摇欲坠。他会突然觉得心如刀绞,火冒三丈,让她不知如何安慰他是好。或许她并不想平抚他的痛苦,或许她恰恰喜欢看他发火,因此故意招惹他。或许这是莫斯科大公国人脾性奇怪的一面,一种精神变态。现在我们继续来讲故事。那天,他们滑得比平时要远,到了船只抛锚的地方,这些船现在都结结实实地冻在河中央。泊船中有一条属于莫斯科大公国,主桅杆上飘扬着那面双头鹰旗帜,桅杆上悬了几码长的五彩冰溜。萨莎说她有些衣服留在了船上。他们猜想船上没人,便爬上甲板,去找衣服。奥兰多还记得以往生活的一些片断,因此倘若有些品行端正的公民在他们之前躲到了那里,他并不会感到惊奇。结果情况正是如此。他们还没走出几步,就有一个漂亮小伙子忽然冒了出来,不知他刚才在那一大卷绳子后面干什么勾当。猜得出他说——因为他说的是俄文——他是个船员,可以帮公主找到她要的东西。他点上一截蜡烛,和她一起消失在船舱里。时间一点点过去,奥兰多沉浸在自己的梦中,只琢磨生活的欢乐、他的宝贝儿、她的不可多得、如何永远永远拥有她,不让她消失。他知道这中间障碍重重,必须克服许多困难。她是决心不离开俄罗斯的,那里有封冻的河流,野性十足的骏马和据她说相互残杀的男人。的确,他并不喜欢松树和雪原构成的景色,还有放浪和屠杀的习惯,也不想放弃自己快乐的乡间生活方式,譬如运动和植树,不想放弃自己的公职,毁掉自己的生涯。他不想放弃野兔而改射驯鹿,放弃加那利白葡萄酒而改喝伏特加。他也不想莫名其妙往袖子里藏把刀。然而,为了她,他愿意做这一切,甚至做得比这更多。至于他与玛格丽特勋爵小姐的婚礼,本定在一周后的这一天举行,而它显然荒唐到家了,他连想也不去想它。她的族人会来兴师问罪,他的朋友会嘲笑他为了一个哥萨克娘们儿、为了雪域荒原毁掉自己的锦绣前程,然而与萨莎相比,这一切都轻如鸿毛。他们将在第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逃走。他们将乘船去俄罗斯。他这样思忖着,一边谋划,一边在甲板上走来走去。他转过身,面向西方,夕阳像只柑橘,斜照在圣保罗大教堂(圣保罗大教堂,这是一个有意的时代误植。旧圣保罗教堂只有一方塔,1666年伦敦大火期间被烧毁。)的十字架上,这情景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它的颜色血红,正在迅速下沉。一定是到了黄昏时分。萨莎已走了一个多钟头。他突然又被那些不祥的预感攫住,他对她的那些信任蒙上了阴影。他钻进船舱,循着他看见他们走的路,在箱子和大桶中间摸索着,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透过远处角落里一星昏暗的灯光,他看见他们坐在那里。有那么一秒钟的功夫,他看见了他们。他看见萨莎坐在那水手腿上,向他俯下身去,看见他们搂抱在一起。这之后,由于愤怒,他眼前的灯光化作一团红云。一声痛苦的嚎叫冲口而出,在整条船中回荡。若不是萨莎挺身挡在两人中间,那水手来不及抽刀,便要被奥兰多掐死。后来,奥兰多感到阵阵致命的恶心,他们只得把他放倒在地板上,给他灌了几口白兰地。他慢慢缓了过来,坐在甲板的一堆麻袋上,萨莎依偎在他身边,轻轻抚着他那昏花的眼睛,仿佛一只狐狸咬了他,又来甜言蜜语地哄骗他,谴责他,让他怀疑自己亲眼所见。难道烛光不是摇曳不定吗?难道影子没有晃动吗?那箱子很沉,她说,那人是在帮她搬箱子。奥兰多一会儿相信她,谁能肯定不是他的怒火幻化出他最怕发生的景象?一会儿又对她的谎言感到更加怒不可遏。萨莎开始变得面色苍白。她在甲板上跺着脚说,如果她一个罗曼诺夫家族的女人,竟躺在一个水手的怀抱中,她当晚就祈求她的保护神来摧毁她。的确,把这两人摆在一起(对此他几乎无法想象),奥兰多为自己内心的龌龊而恼火,竟然想象那么一个长毛畜生将如此娇弱的尤物玩弄于股掌之中。那人膀大腰圆,光着脚也有六英尺高,耳朵上戴着毫不起眼的铁环,看起来像匹负重的辕马,鹪鹩和歌鸫飞累了会落在他的背上栖息。奥兰多屈服了,相信了她的话,求她原谅。但就在他们言归于好,走下船舷时,萨莎停下脚步,把手放在舷梯上,回头冲那个褐色面孔的魔鬼喊出一连串话,不知是打情卖俏,还是嘘寒问暖,她说的是俄文,奥兰多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她的语调中有某种东西(这可能是俄文辅音的毛病),让他想起几天前的一个情景:他碰上她在角落里偷偷啃食地板上捡起的蜡烛头。不错,蜡烛是粉红色的,镀了金,又是从国王的桌上掉在地上的,但它仍是动物脂油,而她竟然啃食它。奥兰多扶她下船走到冰上,不禁怀疑她身上是否有些粗鲁、鄙俗的农夫习气?他想象她四十岁时会变得何等颟顸丑陋,何等无精打采,虽然此刻她纤细如芦苇,轻盈若云雀。然而,他们向伦敦滑去时,他心中的这些疑团再次冰释,他感到自己仿佛被一条大鱼钩住了鼻子,不情愿但又低心下首地在水中飞驰。那个黄昏出奇的美丽。夕阳西下,暗蓝的暮色中,火红的晚霞衬托出伦敦大大小小的穹顶、尖顶、角楼和小尖塔。这边是万字浮雕装饰的查林十字架;那边是圣保罗教堂的拱顶;再过去是雄伟、方正的伦敦塔建筑群;教堂栅栏门尖上的人头,像树丛被剥尽树叶,只留下梢顶的树瘤。威斯敏斯特(威斯敏斯特,伦敦著名教堂,是英王加冕和名人下葬之地。)的窗格里透出燃烧的灯光,如天堂里色彩斑斓的盾牌(这是奥兰多的想象);西方天边仿佛是一扇金色的窗子,在通往天堂的梯子上,成群结队的天使(又是奥兰多的想象)正川流不息地攀上攀下。他们两人似乎一直滑行在飘渺的虚空中,冰层透蓝透蓝的,玻璃般平滑,他们向城里滑去,愈来愈快,白色的海鸥在他们头顶盘旋,双翼有节奏地在空中划动,好似他们破冰而行的冰刀。仿佛为了安抚奥兰多,萨莎比平时愈发温柔可爱。她原本从不谈及往事,现在却向他讲述,俄罗斯的冬天,她会听到狼嗥叫着穿越草原。她三次学狼嗥给他听。他也讲给她听,在乡村,雪地中的牡鹿为了避寒,跑进屋里,有个老人从桶中盛出粥来喂它们。她赞美他,赞美他爱生灵,赞美他的侠义,赞美他的双腿。奥兰多陶醉在她的赞美之中,羞愧自己竟会如此龌龊,认为她坐在水手腿上,四十岁时变得肥胖臃肿,无精打采。他对她说,他不知用何种言语来赞美她,但看到她,他会立即想到春天、绿草和喷涌的泉水。他更紧地抓住她,带着她不停地旋转,直到河中央,连鸥鸟和鸬鹚也与他们一同旋转起来。等到他们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她微吁着说,他像一棵燃着千百万支蜡烛的圣诞树(就像他们俄罗斯的圣诞树),树上悬挂着黄色的小球,闪闪发光,足以照亮整条街。(人们可以这样翻译),在熠熠生辉的双颊、深色的鬈发、红黑两色的披风衬托下,他看起来好像正在光芒四射地燃烧着,那光芒来自他心中的一盏灯。片刻时光,除了奥兰多面颊上的红晕,一切色彩都褪去了。夜已来临。落日橘红色的余辉消失了,取代它的,是奇特、耀眼的白光,它们来自燃烧的火炬、篝火、号灯或河上其他照明工具。一切都发生了奇特无比的变化。大大小小的教堂和王公贵族的府邸,它们正面的白色岩石,都仅露出条条块块,仿佛悬浮在空中。尤其是圣保罗教堂,只剩下了一个镀金的十字架。威斯敏斯特灰色的轮廓宛如一片树叶。一切都变得形销骨立。他们接近游乐场,听见好像有音叉奏响了低音,这声响愈来愈大,最后变成喧嚣一片。不时有欢呼声伴随火箭窜上夜空。渐渐地,他们分辨出游离在巨大人群之外的一些细小的人影,旋转着,像河面上飞舞的蠓虫。在这明亮的光圈之上和它的周遭,是漆黑的冬夜,宛如一只硕大的碗倒扣下来。然而,漫漫黑夜中,时断时续地腾起缤纷的烟火,给人以期待和惊喜:新月、蟒蛇、王冠,形态各异。忽而,树林和远处的山岚露出夏日的葱茏,忽而,四处又是一片严冬的黑暗。此时,奥兰多和公主已接近皇家禁地,却发现有一大群平民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些人已涌到丝绳近旁,不敢再向前了。奥兰多和公主讨厌丝绳另一边那些监视他们的刺人目光,不想结束他们的秘密,便混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之中。学徒、裁缝、渔妇、马贩子、骗子、饥肠辘辘的学生、头裹方巾的女仆、卖柑橘的姑娘、马夫、严肃的公民、猥亵的酒吧招待,还有一大群衣衫褴褛的小孩子,哪里有人群,哪里就少不了他们,尖叫着在人们脚下爬来爬去。实际上,伦敦街头的乌合之众悉数聚集于此,他们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推推搡搡,掷色子、算命,做什么的都有。有的地方熙熙攘攘,有的地方又很沉闷。有人打哈欠,嘴张得一码大,有人像房顶上的寒鸦般寒伧,他们装束打扮各不相同,完全看他们的钱包大小和身份高低了。有人穿裘皮和绒面呢,有人则破衣烂衫,脚上裹了洗碗布,才没有直接踩在冰上。人们蜂拥而至的地方,似乎是一个我们现在演《潘奇打朱迪》(潘奇打朱迪,传统儿童木偶戏,其中潘奇先殴打、然后杀死妻子朱迪,暗指奥兰多看到的是莎士比亚的戏剧《奥瑟罗》。)的箱子或者说是戏台,台上似乎正在上演某出戏。一个黑人挥着手臂高声喊叫,一个白衣女人躺在床上。舞台搭得简陋,演员们在几节台阶上跑上跑下,有时跌跌绊绊,观众们又是跺脚,又是吹口哨,厌烦时还会把橘子皮扔到冰上,让狗去追,但那些奇妙、婉转、抑扬顿挫的台词仍像音乐一样在奥兰多心中唤起了什么。伶牙俐齿连珠炮般吐出的那些台词,让他想起在外坪露天酒馆唱歌的水手。这些台词即使毫无意义,对他来说,也像烈酒一样。时不时,一句台词会越过冰面击中他,让他觉得撕心裂肺。那摩尔人的狂怒似乎就是他的狂怒。那摩尔人把女人扼死在床上,仿佛是他用自己的双手杀死萨莎。戏终于演完。一切复归黑暗。泪水顺着他的面颊淌下来。仰望天空,那里也惟有黑暗。毁灭与死亡笼罩了一切,他想。人生的归宿是坟墓,我们终将被蠕虫所吞噬。我想现在的日月应该晦暗不明,受惊的地球……也要吓得目瞪口呆。((奥瑟罗)第5幕)甚至在他这样说时,一颗苍白的星在他的记忆中升起。夜很黑,漆黑一片,但他们等待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的黑夜,他们正是计划在这样的一个黑夜私奔。他记起了一切。时机已到。他突然冲动地一把搂过萨莎,在她耳边喃喃低语道:“生命之日!”这是他们的暗号。子夜时分,他们将在布莱克弗里亚斯附近的一家客栈汇合。那里有备好的马在等待他们。为他们的私奔,一切都已安排就绪。于是两人分手,返回各自的帐篷。还有一小时的时间。距子夜还有好久,奥兰多便已等在那里。夜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这对他们很有利,但在这万籁俱寂之中,马蹄声或婴儿的啼哭声,半英里远处就能听到。确有许多次,在小院子中踱步的奥兰多听到石子路上平稳的马蹄声,或女人裙裾的簌簌声,心都提了起来。但那夜行者只是某个迟归的商人;或是当地某个不那么清白的女人。过后,街上愈发静谧。又过了一会儿,在狭小拥挤的城市贫民区,楼下的灯光开始移到楼上的卧室,然后一盏盏熄灭。在这些边缘地带,街灯本来就寥寥无几,加上巡夜人玩忽职守,常常远在黎明到来之前,街灯就没了光亮。四周更黑了。奥兰多不时查看一下提灯的灯芯儿,紧紧马匹的肚带;给手枪装满火药,再看看枪套是否合适。这些事他至少已做了十几遍,再没有什么还需要他操心的了。虽然距午夜还有二十来分钟,他却无法说服自己进屋去。客栈的厅堂里,老板娘还在给几个水手斟萨克葡萄酒和廉价的加纳利葡萄酒。水手们坐在那里,高声唱着小调儿,讲述德雷克、霍金斯和格伦维尔(德雷克、霍金斯和格伦维尔,均为16世纪英国海军战功卓著的著名将领)的故事,直到掀翻板凳,滚到沙地上呼呼大睡。还是黑夜更怜悯奥兰多那颗膨胀和剧烈跳动的心。他留神每一声脚步,揣摩每一分动静。每一声醉醺醺的喊叫、每一声因分娩阵痛或其他病痛而发出的尖叫,都让奥兰多揪心,恐怕给他的历险带来厄运。但他并不担心萨莎。她很勇敢,这样的历险不算什么。她会独自前来,披风、裤子、马靴,一身男子装束。她的脚步轻盈,即便万籁俱寂,也难以听见。就这样,他在黑暗中等待着。忽然,他的脸上挨了一击,软软的,但很沉重,打在一边的面颊上。他的神经因期盼正绷得紧紧的,禁不住心中一惊,手按到剑上。这击打又在前额和面颊上重复了十几下。干冷的霜冻持续的时间太长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是天上落下的雨点,下雨了。最初,雨点落得很慢,不慌不忙、一滴一滴的。但很快,六滴就变成了六十滴;然后是六白滴,再后就汇集成瓢泼大雨。仿佛凝为一体的整个天空像个丰沛的喷泉,一泻而下。只有五分钟,奥兰多就被淋成了落汤鸡。他赶紧给马找了个避雨处,自己躲到门檐下,因为在那里,他仍能看到院子里的动静。此时空气愈发窒闷,大雨发出巨大的吱吱声和嗡嗡声,已不可能听到任何人声或马蹄声。本已坑坑洼洼的道路,漫溢雨水,或许根本就无法通行了。然而,这会对他们的私奔有什么影响,他几乎想也不想。他的所有感官都凝神于那长长的、此时在路灯下闪着光的石子路,等待萨莎的到来。有时,在黑暗中,他似乎看到她,夹裹在雨中。但幻影消失了。一个可怕和邪恶的声音,一个充满恐怖与惊惧、令奥兰多毛骨悚然、惊魂不定的声音响了起来,那是圣保罗教堂午夜第一声报时的钟声。它又无情地敲响四下。奥兰多心怀恋人的迷信,断定她会在钟声敲响第六下时到来。但第六下钟声的回音已经远去,然后是第七下、第八下。他那颗疑惧重重的心感到,它们似乎先是预示,然后宣告了死亡和灾难的到来。第十二下钟声敲响了,奥兰多明白,他的劫数已定。靠理性去推测她可能迟到、受阻、迷路都没有用途。奥兰多那颗多情善感的心明白事情的真相。别处报时的钟声也接二连三响起,仿佛全世界都在宣告她是个骗子,都在嘲弄他。原本潜藏在他心底的疑惑,如洪水决口般奔涌而出。无数条毒蛇在吞噬着他,一条比一条恶毒。大雨滂沱,他一动不动站在门洞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的腿开始瘫软。大雨不停地下,风雨声最激烈时,仿佛大炮轰鸣。橡树挣扎和撕裂的巨大响声传来,还有野兽的咆哮和非人的可怕呻吟。而奥兰多呆呆站在那里,直到圣保罗教堂的钟声敲响两下,他才咬牙切齿地狂吼“生命之日!”声调中充满讥讽。他把提灯摔在地上,飞身上马,毫无目的地疾驰而去。必定有某种盲目的直觉——因为他已失去理智——驱使他沿了河岸,驶向大海。破晓时分,他发现自己来到外坪边的泰晤十河畔。这天的拂晓来得格外突然,天空现出淡淡的黄色,雨已经停了。在他的眼前,展现出一片奇观。三个多月来,此处只有厚如岩石的坚冰,整个城市的骄奢淫逸全部建筑在这坚冰之上。此刻,这里却成了一片汪洋,到处奔流着浑浊的黄水。泰晤士河在一夜之间获得了自由。仿佛一股硫磺泉(许多哲学家喜爱这类景观)从地下火山区喷薄而出,撼天动地,顷刻将坚冰撕成碎片。仅仅看一眼这河水,就足以令人头晕目眩。到处是一片嘈杂混乱,河里布满冰山,有的宽似草地滚木球场,高似高宅大屋,有的小到像人的帽子,但扭曲成乱糟糟的一团。不时有整列冰块顺流而下,碾过挡住它去路的一切。有时,河水奔腾翻卷,如一条饱受折磨的大蟒,在碎冰之间腾跳咆哮,把它们从一岸抛向另一岸,可以听到碎冰撞击码头和柱子的巨大声响。但最可怕、最恐怖的景象,是看到前一晚就给困在那里的人们,他们惊恐万状、焦虑不堪,在岌岌可危的栖身小岛上踱来踱去。无论是跳人洪流,还是呆在冰上,他们的毁灭已经注定。有时,一大群这样的可怜人被挟裹着一起顺流而下,有人跪在冰上,有人还在哺乳婴儿。一位老翁似乎正高举《圣经》大声诵读。还有时,会看到一个不幸的家伙只身在自己狭窄的领地上走来走去,他的命运或许是最可怕的。在滚滚洪流冲向大海之际,可以听到有人枉然地狂呼救命,疯狂许诺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发誓倘若上帝听到他们的祈祷,他们一定为他建造祭坛,捐输财富。其他人已吓得呆若木鸡,不知所措地盯着前方。一群年轻的水手或邮差(根据他们所穿的制服判断),好像为了壮胆儿,高声唱着淫秽小调儿。水冲得他们撞到一棵树上,沉没时嘴里还在骂骂咧咧。一个老贵族——他身上的裘皮袍子和金链子宣告了他的身份——在离奥兰多不远的地方沉下水去,他用尽最后一口气高喊要向爱尔兰叛匪复仇,是他们策划了这场罪恶。许多人在陷于灭顶之灾之前,怀里还紧紧抱着银壶或别的宝物;至少有些倒霉的家伙是因为贪心而淹死的,他们宁可从岸上扑到水中,也不愿放弃一个小金球,或者眼看一件皮袍从他们面前消失。因为洪流卷走了家具、贵重物品和各式各样的财富。还可以看到其他各种各样的怪异景象,一只猫在吞噬幼仔;一张布好丰盛晚宴餐桌,足够二十人享用;一对夫妻睡在床上;还有无数炊具。奥兰多感到天旋地转,目瞪口呆,好一阵,他什么也不能惟有眼看狂暴的激流从身旁奔腾而过。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什么,沿着河岸,向大海的方向策马狂奔。拐过河流蜿蜒处来到两天前大使们的舰船还被封冻得结结实实的地方,急切清点数着所有的船只,法兰西的、西班牙的、奥地利的、土耳其所有的船都漂在水上,虽然法兰西的船已漂离泊位,土耳其自舷裂了个大缝,水正在迅速倒灌进去。惟有俄罗斯的那条舟见了踪影。有那么一刻功夫,奥兰多觉得它一定是沉没了;他踏在马镫上,站高了一些,用手遮住光线,凭着鹰一般的目力刚可以分辨出,远方地平线上,有一条船的轮廓,桅杆顶部飘着黑鹰的旗帜。莫斯科大使馆的那条船正停在出海口处。奥兰多猛地跳下马,仿佛在震怒之中要与洪流决一死战。他站在没膝的水中,使出了女性注定摆脱不掉的所有最恶毒字眼,痛骂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他骂她无情无义、反复无常、水性杨花;骂她是魔鬼、荡妇、贱人。湍急的河水打着漩涡,卷走了他所说的一切,而抛到他脚边的,只有一只破罐和一根细细的水草。第二章此刻,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对此,与其掩饰,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此前,讲述奥兰多的生平,无论是依靠私人文件,还是依靠历史文件,传记作者都有可能履行其首要职责,沿着无法抹去的事实真相的足迹,一路直行,不环顾左右,不贪恋花草,不理睬路边的阴凉,只管踏踏实实走下去,直至蓦地跌人坟墓,然后在头顶的墓碑上镌刻“剧终”二字。但是现在,我们遇到了一段插曲,横亘在路上,无法回避。然而,这是一段阴暗、神秘的插曲,没有文件记载,因此无法解释。要解释这件事,可以写上几大卷;整个宗教系统就建筑在其意义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叙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自己去推断。那是个灾难频仍的冬季,霜冻过去,洪水又来,成千上万的人命丧黄泉,奥兰多的希望也彻底断送。他遭到宫廷的驱逐,失宠于当时的权贵。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而国王呢,他与爱尔兰人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可不欣赏这火上加霜。那个冬季过后,夏天来临时,奥兰多回到乡间自己的庄园,在那里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六月的一个早晨,确切地说,是十八日星期六早晨,到了起床的时辰,他的房间里却没有动静。男仆去唤,发现他睡得很沉,无论如何唤不醒。他躺在床上,没有明显的呼吸,仆人们把狗放在他窗下吠叫,在他屋里不断敲鼓击钹,又把荆豆枝放在他的枕头下,把芥末膏药贴到他的脚底板,他仍然整整七天七夜没有醒过来,不吃东西,也没有任何活着的迹象。第七天早晨,到了平素起床的时候(七点三刻),他却自己醒来,把一大群尖叫的妇人和占卜的村民赶出了房间。这倒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奇怪的是,他好像浑然不知自己昏睡了好几天,而是穿好衣服,令人把马牵来,仿佛自己只是小睡了一夜。但人们怀疑,他的大脑必定发生了某种变化,因为他虽然表现得非常理智,举止也比以往严肃、安详,对往事的记忆却仿佛残缺不全。人们谈到大霜冻、滑冰和狂欢时,他只是听着,从未表现出亲历这些事件的任何迹象,除了用手抹一下眉毛,仿佛要抹去天上的乌云。如果讨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件,他似乎并不似人们料想的那样悲伤,却好像是为记不清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而苦恼,或正在努力回忆别人讲过的故事。据人们观察,若提到俄罗斯、公主或船,他会很不自在地陷入忧郁之中,或者站起来望向窗外,或者唤来一只狗,或者拿刀在雪松木上刻点什么。不过,那时的医生并不比现在高明多少,他们开出的药方无非是休息或锻炼、饥饿疗法或加强营养、社交活动或闭门独处、整日卧床或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加上通常服用的镇定剂和兴奋剂,五花八门,全看他们的想像力了,例如起床后服大量水螈涎水,或睡前服一剂孔雀胆汁。经过种种尝试之后,他们不再理会他,结论是他不过睡了一星期而已。然而,倘若这是睡眠,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睡眠倒是什么性质的呢?它们会不会是一种疗法?在昏睡中,一只黑色的巨大翅膀,把最痛苦的记忆,即可能让人的生活一蹶不振的记忆,一笔勾销,抹去它们的苦涩,为它们涂上光亮的色彩,甚至对最丑陋、最卑贱的记忆也是如此。会不会是死的愤怒必得时不时地遮蔽生的喧嚣,免得它把我们撕成碎片?会不会我们天生必得每天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死亡的滋味,否则就无法继续存活?那么,在我们并不情愿的情况下,那些渗透我们最隐秘的生活方式,改变我们最宝贵的自制力的神奇力量究竟是什么呢?奥兰多是否因痛不欲生而死去一星期,然后死而复生?倘若如此,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对此类问题的答案,我们等了大半个钟头,既然毫无结果,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吧。眼下,奥兰多完全沉湎于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他在宫中遭受了奇耻大辱,他悲痛欲绝,这些都是原因,但他没为自己辩解半句,也从不邀请别人前来造访(虽然他有许多朋友乐意这样做),似乎闭门独守父亲留下的大宅正对他的脾气。孤独是他的选择。无人知道他是如何打发时间的。他养了一大群仆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打扫空荡荡的房间,掸平从未有人睡过的床罩。漆黑的夜晚,他们围坐在一起吃蛋糕喝麦芽酒。这时,他们看到一星灯光沿走廊移动,穿过宴会厅,上了楼梯,一直进到卧房,他们知道这是主人独自在宅子里游荡。无人敢跟随他,因为这宅子里有形形色色的鬼魂出没,而且宅子很大,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或者从暗处某个隐秘的楼梯上跌下去,或者刚打开一扇门,恰好一阵风刮来,门就会在你身后永远关上。这样的事故并不罕见,因为经常发现死人和动物的遗骸,姿势都很痛苦,就证明这一点了。一会儿功夫,灯光完全消失了,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会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没遇上什么倒霉事。牧师会说,爵爷肯定是在小教堂里,跪在祖先的墓穴中间。小教堂位于南边的弹子盘庭园,有半里路远。杜普尔先生说,爵爷他是因为罪孽而感到愧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了立即反唇相讥道,我们谁又不是呢。此时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和老保姆卡彭特都会亮开嗓门,齐声赞美她们的爵爷。男仆们发誓,看到如此高贵的一位爵爷无精打采在宅子里闲逛,真让人糟心遗憾,他本该去打猎的。甚至小小年纪的洗衣女工和正为大家递酒杯和糕饼的厨房女工,朱迪啦,菲丝啦,也要极力证明爵爷的豪爽,因为再找不到比他更善良的绅士了,他从不吝惜,经常赏些小钱给她们,可以买蝴蝶结或花朵插在头上。他们说个没完,直到那个被他们称为格雷丝·罗宾逊的黑摩尔人也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他们给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让她皈依基督教。她也赞成爵爷是位英俊、快活、勇敢的绅士,但她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只有咧开大嘴,露出满脸的笑意。一句话,奥兰多的所有男女仆人都对他交口称誉,诅咒那个让他倒了大霉的外国公主(不过,他们对她的称呼可要比这粗野得多)。杜普尔先生想象爵爷在墓穴间游荡很安全,不用他去寻,或许不过因为他胆小,或许是他想留下来喝热麦芽酒,但他多半并没有错。奥兰多眼下正沉浸在一种奇特的喜悦之中,他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他手秉蜡烛,缓缓走过长长的走廊和舞厅,细细观看墙上的每一幅画作,仿佛在寻觅某个失去了踪影的人的肖像。随后,他来到教堂里家庭专用的包厢,一连几小时坐在那里,看彩幛飘动,月光摇曳,四周只有蝙蝠或骷髅天蛾与他为伴。他甚至觉得这还不够,他必须下到地窖去,那里排列着一排排的棺椁,他的祖先葬在那里,有整整十代人。这地方很少有人光临,老鼠于是大行其道,奥兰多经过时,一根大腿骨挂住了他的披风,否则他真有可能会踩碎滚到他脚下的某位马利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块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地,挖得很深,在宅子的地基之下,好像这个家族的第一位勋爵,即那个与征服者(征服者,即征服者威廉,指1066—1070年征服英国的诺曼底公爵,史称威廉一世)一同来自法兰西的人,一心证明浮华建筑在腐朽之上,肉体依附在骨架之上;我们这些在上面载歌载舞的人,最终也会躺到下面来;大红丝绒化为尘土;戒指(奥兰多弯腰用灯一照,就可捡起一只金指圈,上面的钻石已经滚到角落里)上的红宝石已经遗失,曾经明亮的眼睛也光彩不再。“这些王公们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奥兰多会说,有点儿夸张了他们的地位,这也可以原谅,“除一根手指外。”他拿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动着它的关节。这是谁的手呢?他接着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青年的手?它曾用来驱策战马,还是用来穿针引线?采摘玫瑰,还是擎握冰冷的生铁?它——?但是此处,或者是他虚构不出来了,或者更可能是,它给他提供的例子太多,一只手可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他像以往一样退缩了,不想去费尽心思删除多余的东西。他把那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起,并想起有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托马斯·布朗,英国医生、作家、爵士,把科学和宗教融为一体,名著有(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等。)的作家,此人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他论述这些主题的著作曾使奥兰多非常着迷。于是,他拿起蜡烛,小心翼翼地把那些骨头摆放整齐,因为尽管生性浪漫,他的井井有条却是罕见的,一团线掉在地上都令他无法容忍,遑论先祖的头骨。他重又陷入那奇怪、阴沉的情绪,接着在走廊里踱步,在画像中找寻着什么。这情景终于被一阵真切的呜咽所打断,他看到了一幅无名画家的荷兰雪景画。这时,他觉得生活不再值得继续。他忘掉了先祖的遗骨,忘掉了生命如何建筑在死亡之上,他站在那里,不住地哽咽,全身颤抖,皆因为渴望一个女人,一个穿俄罗斯裤子、眉梢上斜、噘嘴、颈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她弃他而去。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这样呜咽着,摸索回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看到房里的烛光,从嘴边挪开大酒杯,说赞美上帝,爵爷他又安全回屋了;因为这半天,她一直觉得他给人邪恶地谋杀了。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旁;打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开始探索这位医生最长亦是最精妙的一段奇谈怪论。虽然这些事情并不值得传记作者去发挥,但是对读者而育已经足矣,他们根据零星的暗示,猜想出一个活生生人物的整个身世和现状。他们能够从我们的窃窃私语中听到活的声音,往往我们还未张口,他们已经猜出他的模样。无须任何引导,他们就能确切知道他的想法。我们的写作正是为了这样的读者。那么对这样的一个读者来说,很明显,奥兰多的性格是由多种气质混合而成,这很奇特。他忧郁、懒散、冲动、喜欢独处,更不用说本章开篇时提到的所有那些怪异和细微之处了。当时,他冲那黑鬼的骷髅头砍去,斩断了绳子,又很有骑士精神地把它吊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随后坐到窗台上读书。奥兰多幼年时就对书感兴趣。孩提时代,男侍有时发现他半夜仍在读书。他们拿走蜡烛,他就养萤火虫来照明。他们拿走萤火虫,他就用火绒,几乎把房子烧掉。简而言之,他是一位患上文学病的贵族。其他的说起来就很复杂,还是留给小说家去发挥吧。在他那个时代,许多人,尤其是他那个阶层的人,都避开了这种传染病,因此,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奔跑、骑马或做爱。但有些人很小即染上一种细菌,据说这种细菌来自希腊和意大利,它们由常春花的花粉培育而成,有致命的效果。感染了这种细菌的人,出击时手会颤抖,寻找猎物时眼会昏花,求爱时言语会变得结结巴巴。这种疾病的致命之处,在于它让人以幻象代替现实。因此奥兰多,虽然命运赐给了他一切,衣食住行样样不缺,还有仆人在旁伺候,却只要打开一本书,就把他所拥有的巨大财富忘得干干净净。他的占地九英亩的石砌大宅消失了;他的一百五十名家仆消失了;他的八十匹坐骑不见了;计算地毯、沙发、服饰、瓷器、盘子、调味瓶、火锅和其他动产(多是金箔)太费时间,反正它们也像弥漫的海雾一样蒸发了。就这样,奥兰多独自坐在那里读书,一个人,再无其他。现在,这病在孤寂的奥兰多身上迅速蔓延。他常常连续读书六小时,直到深夜。仆人们来请示是否宰牛或割麦,他推开手边的对开本,好像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这太糟糕了,驯鹰师豪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和牧师杜普尔先生都为此大为伤心。他们说,这么好的绅士根本不需要书,还是把书留给那些瘫痪和垂死的家伙吧。但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因为阅读的毛病一旦形成,人体的机能也随之削弱,很容易成为笔墨中所潜藏的另一灾祸的牺牲品:那可怜的人开始写作。穷人沾上这事,已经麻烦多多,但他毕竟没有很多东西可以失去,或许漏雨的屋顶下一桌一椅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但对富人而言,写书是一件极端悲惨的事情。他有房屋、有牛群、有女仆、有财产、有各式亚麻制品,但这一切对他来讲味同嚼蜡,惟有写书的念头,折磨得他坐立不安,仿佛被滚烫的熨斗烫,被臭虫咬。他愿交出自己的每一个铜板(这正是那细菌的危险之处),只为写成一本小书并因此成名。然而,即便是秘鲁的所有金矿,也尤法为他买来一行优美动听的诗句。他为此心力交瘁,绞尽脑汁,回壁枯坐。他在人们眼中的姿势并不重要。他已经穿越死亡之门,品尝过地狱之火的滋味。所幸奥兰多体格强健,(因上文指出的原因而罹患的)疾病打垮过他的许多同龄人,却从未打垮过他。但他中毒至深,以后的故事会表明这一点。有天晚上,他在读托马斯·布朗爵土的书,读了差不多一小时,外面传来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喊声,表明万籁俱寂的深夜已经来临。他走到房间对面的墙角,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银钥匙,打开嵌在墙里的一个大柜子。柜里大概有五十个雪松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面都贴了一张标签,上面是奥兰多工整的笔迹。他犹豫了一下,好像是拿不定主意,究竟打开哪个抽屉。一张标签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张写着“皮拉姆斯的诞生”,其他分别写着“奥利斯的伊菲格涅亚”、“希波吕托斯之死”、“默勒阿格洛斯”、“奥德修斯之归来”等等(埃阿斯、皮拉姆斯、伊菲格涅亚、希波吕托斯、默勒阿格洛斯、奥德修斯均为希腊神话中神的名字。)。事实上,这些标题几乎个个涉及身处逆境的神话人物。每个抽屉里都放着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奥兰多亲手所写。事实上,奥兰多罹患此病已有多年。奥兰多儿时对纸张的贪求,比男孩讨吃苹果都要强烈;对墨水的贪求,也要赛过他们讨吃甜食。他常常在谈话和游戏进行中间溜走,藏在窗帘背后,或躲在牧师的小房间里,或藏到母亲卧房后面的柜子里,那里的地板有个大洞,散发出紫椋鸟粪的可怕味道。他会一手端着牛角制的墨水瓶,一手拿笔,膝上放一卷纸。就这样,未满二十五岁,他已经用散文体或韵文体、法文或意大利文完成了四十七部剧本、历史故事、爱情故事和诗歌,而且全是大部头的浪漫传奇。有一部书稿他让奇普塞德圣保罗教堂十字架对面的约翰·保尔的羽饰和头饰店印了出来。每次看到它,他都会欣喜若狂,但他从不敢拿给母亲看,因为他知道,对贵族来说,写作已是莫大的耻辱,遑论出版。然而,时至深夜,万籁俱寂,他又是独自一人,便从这一宝库里,挑出厚厚的一本,标题无非是《克赛诺菲拉,一部悲剧》什么的,又挑出薄薄的一本,标题很简单,就叫《大橡树》(在那一大堆手稿中,这是惟一单音节的标题)。他坐到墨水瓶旁边,用手指捋了捋鹅毛笔,又做了其他几个手势。有此恶习的人开始仪式时惯于如此。但他忽然停了下来。这一停顿对他的一生意义重大,实际上,竟要胜过许多导致众人屈膝、血流成河的征服行为。我们因此有必要提问,他为何停下来?经过充分的思考,原因大致如下。大自然在我们身上耍了无数古怪的花招,它很不公平地用不同的材料造就我们,或者陶土或者钻石,或者虹或者花岗岩。它把我们塞进一副躯壳,往往又生搬硬套,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而屠夫却长了一张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把事情搞得乱七八糟、神神秘秘,所以至今(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一日),我们仍然搞不清自己为何上楼,又为何下楼,我们日常的作为,如同一条船在神秘的海域航行,桅杆上的水手用望远镜了望天边的地平线,问道:那边可有陆地?对此,我们若是先知,就回答“有”;我们若诚实,就回答“没有”;因为或许除了这一笨拙、冗长的句子外,大自然还有许多事情等着处理,它已使自己的任务更加复杂,它不仅往我们头脑里塞进了一大堆琐事,琐碎得好似五颜六色的碎花布,例如一条警察的裤子与亚历山德拉王后的结婚面纱并排摆在一起,让我们莫名其妙,而且设想出用一根细线,把一切都轻巧地连缀起来。记忆就是这位女裁缝,而且是位变幻无常的女裁缝。记忆的针线上下翻飞,里外穿行,我们不知下一个出现的,或再下一个出现的会是什么。因此,世上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譬如坐在桌旁,把墨水瓶拉向自己,就可能搅出千百种古怪和支离破碎的联想,时明时暗,仿佛大风天,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晾在一根绳子上,它们上下摆动、飞荡、飘扬。我们的日常作为往往并不是单一的、直截了当的,有时令人感到羞愧,而且有各种反反复复。奥兰多就是这样,他用笔蘸了墨水,眼前却现出弃他而去的公主那张讥讽的脸,他立即有无数问题要问自己,这些问题都像狂风中坠落的前。她在哪里?她为何抛弃了他?那大使究竟是她的叔叔还是情人?他们是串通好了,还是她迫不得已?她是否已经嫁人?她是否已经不在人世?凡此种种,有如毒液浸透了他的全身。好像为了发泄痛苦,他将鹅毛笔狠狠地杵进墨水瓶,墨水溅了一桌子,人们无论怎么解释(或许不可能有什么解释,因为记忆是不可解释的)这一行为,公主的脸立即被一张完全不同的脸取代了。但这是谁呢,他问自己?他必须等等看,研究一下这叠加在旧影像上的新影像,就像幻灯片,前一张模模糊糊地透了出来。可能过了半分钟,他才能自言自语道:“是那个邋遢的胖子,许多年前老贝斯女王(即伊丽莎白女王。)光临时,他坐在特薇琪屋里;我当时看见了他。”奥兰多接着说,又抓住一块色彩鲜艳的花布头。“我下楼时见他坐在桌旁,一双眼睛奇特无比,”奥兰多说。“但他究竟是谁呢?”奥兰多问。此时,在额头和眼睛之外,记忆先加上了一圈粗糙、油腻的皱领,然后是一件棕色紧身上衣,最后是一双笨重的靴子,奇普塞德的居民穿的都是那种靴子。“他不是贵族,不属于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大声把这话说出口,因为他是文雅绅士;但这表明贵族血统对精神的影响,顺便说说,也表明贵族要成为作家有多困难)。“一位诗人,我敢说。”按惯例,记忆在足足把人打扰了一番之后,现在本该把这件事整个抹去,或者再往下回想起某件极其愚蠢和不协调的事,例如狗追猫,或老太婆拿一块红棉布手帕擤鼻涕等等,然后奥兰多就会因无法跟上记忆的变化多端而绝望,开始认真在纸上写作。(因为只要我们有决心,就能把记忆那个轻佻女子和她的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扔出去。)但奥兰多停了下来。记忆仍在他眼前展现那个邋遢男人的形象,还有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他仍在看,仍然停在那里。正是这些停顿带来了我们的毁灭,叛乱分子攻进要塞,我们的军队也造反了。在此之前他停过一次,那次是爱情冲了进来,带着它可怕的喧哗、它的肖姆管、它的铙钹、还有血淋淋的头颅,刚从肩膀上扯下来,还带着一绺绺头发。因为爱,他曾饱受折磨。而现在,他又停了下来。名叫抱负的泼妇、名叫诗歌的女巫和名叫名望的淫妇看到有机可乘,立即携手跳了进来,奥兰多的心成了她们的舞场。他笔挺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中,发誓要成为宗族中第一个诗人,给他的姓氏带来永恒的荣耀。他说(引证先祖的名字和功勋),他们个个征战沙场,杀人如麻;包利斯爵士血战穆斯林;加韦因爵士血战士耳其人;麦尔斯爵士血战波兰人;安德鲁爵士血战法兰克人;理查德爵士血战奥地利人;乔丹爵士血战法兰西人;赫伯特爵士血战西班牙人。但那一切杀戮征伐、荒淫无度和骑马狩猎,留下了什么呢?一个头盖骨、一根手指头。然而,他说,又停了下来,转向桌上摊开的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书。那些话语的神圣旋律此起彼伏,仿佛是晚风中和月光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飘出来的咒语。为了不被它们吓得连这一页也不敢再写下去,我们还是让它们躺在坟墓中不要出来,它们没有死,只是涂了防腐的香料,它们的肤色是那般鲜艳,它们的呼吸是那般平稳,奥兰多把这一成就与他的祖先的成就相比较,不禁惊呼他们连同他们的所作所为,轻薄如粪土,而这个人和他的话语永垂不朽。但他很快就发现,当年麦尔斯勋爵和其他人为赢得一个王国与武装的骑士搏斗,他现在为赢得不朽与英国语言搏斗,相比之下,那种艰苦的程度不及他的一半。对创作的甘苦稍有了解的人,无须多说就知道个中细节:写得时候颇为得意,读一遍后又觉失望;改了又改,撕掉重来;删改、添加;喜出望外;灰心丧气;朝思暮想;灵感突发又稍纵即逝;明明看到自己的著作摆在面前,而它忽然烟消云散;一边吃饭,一边扮演自己作品中的角色;一边走路,一边默念;时哭时笑;在两种风格之间摇摆不定;忽而喜欢夸张雕琢,忽而喜欢平实简朴;忽而是藤比河(藤比河的溪谷,位于希腊奥林匹斯山附近,常因风景优美而在古典诗歌中受到赞誉。)的溪谷,忽而是肯特郡或康威尔郡的田园;拿不准自己究竟是天下最大的天才,还是最大的傻瓜。经过数月的狂热劳作后,为了解决这最后一个问题,奥兰多决定打破多年离群索居的生活,恢复与外界的来往。他在伦敦有个朋友,名叫贾尔斯·艾沙姆,是诺福克郡人,虽然出身高贵,却结识了不少作家。毫无疑问,他有办法让奥兰多接触到那个令人尊敬的神圣行业中的某些成员。因为,此时此刻,着了迷的奥兰多觉得,凡写书还能把它印出来的人,都是天之骄子,那书的荣耀超出了家族和地位带来的一切荣耀。在他的想象中,有此天资、思想非凡的人,外表也必定完美无缺。他们头上有光环萦绕,呼吸散发清香,口舌间绽放玫瑰,而他自己或杜普尔先生当然就不是这样。他觉得哪怕能坐在窗帘后面听他们谈话,也是莫大的幸福。想象那些自在无碍、洋洋洒洒的交谈,甚至使他感到,过去他和宫中的朋友们有多么愚蠢,无非是声色犬马、赌牌斗气一类。他自豪地提醒自己,过去他总被人称作学者,因为喜爱独处和读书而受人讥讽。他一向不喜欢恭维,常常呆立在一旁,面孔绯红,步态笨拙得像一个掷弹手踏进了贵妇人的客厅。他有两次因为心不在焉而从马上跌了下来。还有一次,他在做一首压韵诗,不小心碰坏了温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怀了一个无以言喻的希望,急切地回忆自己与社交生活格格不入的例子,希望年轻时代的所有骚动,他的笨拙、腼腆、长时间散步、热爱乡间生活,都证明他属于那神圣的一族。他天生是个作家,而不是贵族。自那个大洪水之夜以来,他头一次感到非常快乐。奥兰多委托诺福克的艾沙姆先生,向住在克利福德大院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传递一份文件,表述了奥兰多对其作品的仰慕之情(因为尼克·格林是当时远近遐迩的一位作家),以及与他相识的愿望;因为无以回报,这一点他几乎不敢奢求;但尼古拉斯·格林先生若肯屈尊来访,一辆四轮马车将于格林先生自定的时间,在费特巷的拐角处恭候他,并将他安全送至奥兰多的宅邸。后面说些什么,随便人们自己去补充好了。人们还可以想象,格林先生不久就接受了这位尊贵勋爵的邀请,乘车于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七点,准时抵达主楼南面的大厅,而奥兰多此时别提有多高兴了。奥兰多的大宅接待过众多的国王、王后和大使。在职法官、全国最可爱的贵妇和最骁勇的武士,都曾光临此地。这里悬挂的旗帜曾在弗劳顿和阿金库尔(英格兰人1513年在弗劳顿战役中打败苏格兰人,1415年在阿金库尔战役中打败法兰西人。)上空飘扬。这里陈列了彩色盾徽,上面绘有雄狮、猎豹和小王冠。这里的长桌上摆满金制和银制的盘子,这里的壁炉用意大利大理石砌成,一夜可烧掉整整一棵大橡树,还有树上无数的叶子和鸟巢。而此时站在这里的诗人尼古拉斯·格林,手拎小包,软沿儿帽和黑色紧身上衣看上去毫不起眼。急急赶出来迎接的奥兰多不免有点儿失望。诗人至多只能算中等身材,体态平庸,瘦削而有些驼背。他进门被獒犬绊了一下,那狗上去就咬了他一口。此外,奥兰多尽管阅人无数,却有点儿闹不清他应该算作哪类人。他身上有些东西,看上去既非奴仆、亦非乡绅或贵族。饱满的前庭和鹰钩鼻子还算差强人意,但脸颊凹陷下去。眼睛明亮,但嘴角耷拉,有点儿流口水。不过,令人别扭的是他整张脸的表情,既无贵族那种悦人的庄重和沉静,也无训练有素的家仆常有的那种体面的驯服。这是一张东拼西凑、生拉硬扯到一起的脸。虽为诗人,他却似乎更善于诟骂而非赞美,更善于吵闹而非倾谈,更善于争抢而非听任自然,更善于抗争而非息事宁人,更善于恨而非爱。而且他的动作急躁,眼神中流露出暴躁和猜疑。奥兰多有点左右为难,但还是请他一起用餐。对众多家仆和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过去奥兰多习以为常,此时却第一次莫名其妙地感到羞愧。更奇怪的是,他反而自豪地提醒自己,他祖上曾有人挤过牛奶,因为一般说来,这想法并没有令人愉快之处。他刚要提及那一卑贱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诗人却抢先一步,说别看格林这个姓氏毫不起眼,他们却与征服者一起渡海而来,而且曾是法国的名门望族,尽管这听起来有点儿奇怪。不幸的是,如今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惟一的作为,就是把姓氏留给了皇家格林尼治区。此类谈话继续下去,全是讲些失去的城堡、盾徽、表亲在北部是准男爵、与西部贵族联姻、拼写姓氏时格林家族的有些成员在词尾加e,有些不加等等,一直持续到鹿肉端上餐桌。此后,奥兰多想方设法谈了几句女祖先和她的奶牛,直到野味摆在面前,他才觉得轻松一些。直等到酒过三巡,奥兰多才敢提及,自己禁不住想到一件比格林的姓氏或奶牛更重要的事情,即诗歌这一神圣主题。他没想到诗歌一词刚出口,诗人眼里登时进出火花,一改刻意摆出的雅士风致,砰地一声放下酒杯,开始讲起故事来。除了从弃妇口中,这是奥兰多迄今为止听到过的最冗长、最繁复、最动情、也是最尖刻的故事。它们有关格林的一个剧本、另一位诗人和一位评论家。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只能感觉到,诗歌比散文更难卖出去,此外就是诗行虽短,写起来却更费时间。谈话就这样枝蔓交错地进行着,直到奥兰多冒险暗示他本人不揣浅陋,一直在写作,但这时诗人忽然从椅子上跳起来。护墙板里有一只耗子在叫,他说。他接着解释,事实上,他的精神状态不好,听见一只耗子吱吱叫,就会心烦意乱两星期。毫无疑问,这宅子里处处都有害虫,但奥兰多从没听见过它们的叫声。随后,诗人向奥兰多详细讲述了过去十年来他的健康状况。他的健康糟透了,活在世亡实属奇迹。他患过瘫痪、痛风、疟疾、水肿,还连续罹患三种热病;此外,他的心脏肿大、脾脏肥大、肝脏也有病。他告诉奥兰多,尤其是他的脊椎,有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上数第三节有个包火烧火燎,下数第二节也有个包冰凉冰凉。有时,他一觉醒来,脑袋里好像灌了铅,有时又像点燃了一千支小蜡烛,体内充满烟火。他说,他能透过床垫感觉到下面有一片玫瑰叶子,而他在伦敦认路几乎全凭脚下的石子。总体上说,他是一架精妙的机器,无比奇特地组合在一起(此时他仿佛无意识地举起手来,而这只手的形状确实美妙无比),因此他无论如何弄不明白,他的诗为什么只卖出五百册。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有人阴谋反对他。最后,他一拳头砸在桌上,断言道,他惟一能说的是,诗歌的艺术在英格兰已经死灭。这怎么可能呢?莎士比亚、马洛(英国戏剧家、诗人,发展无韵诗体,革新中世纪戏剧,为莎士比亚等人开辟了道路)、本·琼生((1572-1637),英国戏剧家、诗人、评论家。)、布朗、多恩((1572-1631),英国诗人,玄学派诗歌代表人物。),所有这些人当前都在写作或刚刚停笔,奥兰多一口气报出他最景仰的这些英雄的名字,想象不出格林的说法怎么可能。格林放声大笑,声音中充满讥讽的味道。他承认,莎土比亚是写过一些还算不错的剧目;但他主要是抄袭马洛。马洛是个可爱的家伙,但对一个活了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你能说些什么呢?至于布朗,他赞成以散文入诗,而人们很快就会厌烦这类别出心裁的玩艺儿。多恩是个江湖骗子,用艰涩的词句来掩盖意义的贫乏。人们会上当受骗,但那种风格一年以后就会过时。至于本·琼生嘛,本·琼生是他的朋友,他从来不说朋友的坏话。他断言,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伊丽莎白时代无论从哪方面说,都不如古希腊时期。那时,人们珍惜他称为荣耀(他的发音是“荣悦”,因此奥兰多最初并没弄明白他说的是什么)的神圣理想。如今,所有的年轻作家都受雇于书商,大量生产能卖钱的垃圾。莎士比亚就是这类生产的罪魁祸首,而且莎士比亚已经在付罚金了。他说,当代的特征是十足的造作和疯狂的猎奇,而古希腊人片刻都不能容忍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虽然这么说他也很伤心,因为他热爱文学,宛如热爱自己的生命,但他看不出当代有什么好,对未来也不抱希望。说到这里,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奥兰多听了这些理论,非常震惊,但他不禁注意到,批评者本人似乎并不沮丧。相反,愈是诋毁自己的时代,他就愈是沾沾自喜。他说,记得有一天夜里,在舰队街的考克客栈,科特·马洛和其他一些人都在场。科特那天情绪高涨,喝得醉醺醺的(他是沾酒即醉),非要说些蠢话。他现在仿佛看见他,一边对众人挥舞杯子,一边打着嗝说:“天哪!比尔(这是针对莎士比亚),大浪涌来,你就站在浪尖上。”格林解释说,他这是指,他们正处于英国文学伟大时代的边缘,而莎士比亚将成为一个略有影响的诗人。幸而两天后他在一次酒后斗殴中丧命,不致活着看到这一预言的结果。“可怜的傻瓜,”格林说,“说这种话!伟大的时代,确实,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因此,我亲爱的爵爷,”他接着说,一边用手指摩挲玻璃酒杯,并让自己在椅子上坐得更舒服些,“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一点,珍惜往昔,尊重那些作家,即那些效法古代、为荣悦而不为报酬写作的作家,他们现在已经所剩无几。”(奥兰多可能曾希望他的发音会更标准一些)“荣悦,”格林说,“可以鞭策高尚的头脑。我要是拿到三百英镑的年金,而且按季度支付,我就将只为荣悦而生。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公元前106一前43),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和哲学家。)。我会效仿他的风格,让你们看不出我与他们有什么不同。这就是我所说的优雅文体,”格林说,“这就是我所谓的荣悦。不过,必须要有年金,才能这样做。”到此时,奥兰多已彻底放弃与诗人讨论自己作品的希望,因为谈话转到莎士比亚、本·琼生和其他人的生活和品德问题,这话题相比之下也就无所谓了。格林与他们大家均有私交,他有一千条他们的逸闻趣事可以公布于世。奥兰多一生从来没有如此开心地笑过,而以往这些人在他心目中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中间半数人酗酒,个个拈花惹草,大多与妻子打得不可开交,无一不撒谎骗人或搞阴谋诡计。他们的诗全都是垫着街门口印刷所学徒的脑门,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哈姆莱特》就是这样付梓的,《李尔王》也同样;还有《奥瑟罗》。格林说,难怪那些剧本漏洞百出呢。其他时间,他们在小客栈和露天啤酒馆里寻欢作乐,讲起话来,只管俏皮,不问信仰,做出事来,连廷臣们的胡作非为也相形见绌。格林津津有味地讲述这一切,奥兰多听得欣喜若狂。格林的模仿有起死回生的效果,他对书的赞美可达到极致,只要这些书是三百年前写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奥兰多对他的客人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喜爱和蔑视,钦佩和怜悯交织在一起,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但同时,这其中又有某种可怕而诱人的东西。他不停地谈论自己,却不失为谈话的好伙伴,听他讲自己患疟疾的故事,你永远不会腻烦。他是那样风趣,那样傲慢无礼,那样滥用上帝和妇女的名义。他精通五花八门的古怪手艺,脑袋里塞满各种奇谈怪论。他能做三百种不同的沙拉;他知道天下所有的调酒办法;他能演奏好几种乐器;他是在意大利大壁炉上烤奶酪的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但他分不清石竹与康乃馨,橡树与桦树,獒与驯犬、二岁羊与牡羊,小麦与大麦,耕地与休耕地。他不知道庄稼需要轮耕,以为橘子长在地下,蔓菁长在树上。他喜欢一切城市景观,厌恶一切田园风光。这一切乃至更多更多的事情,都使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过去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女仆们即便看不起格林,也给他的笑话儿逗得嘁嘁窃笑;男仆们虽然讨厌他,仍聚在周围听他讲故事。的确,他给这深宅大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所有这一切都令奥兰多深思,他不禁把这种生活方式与过去相比较。他回想起过去习以为常的那些话题,不是西班牙国王中风,就是母狗交配;他回想起往日多是在马厩与衣柜之间度过的时光;他还记得爵爷们趴在酒杯旁呼呼大睡,谁唤醒他们,就要倒霉。他想起他们如何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些想法让他不安,同时他又无法平衡自己的心情,于是开始得出结论:他把一个讨厌的精灵引入家中,从此不得安宁。而此时此刻,尼克·格林恰恰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一天早上,他躺在床上,头枕松软无比的枕头,身盖平滑无比的被单,他向窗外望去,视线落到那片三百年来没长过蒲公英或野草的草坪上。他想,除非能够逃出去,否则他会活活闷死在这地方。起床,听到鸽子的咕咕叫声,穿衣,听到喷泉的潺潺流水声。他觉得,除非听到马车轰隆隆轧在舰队街的石子路上,否则他就再写不出一行字。他想,长此下去,听男仆在隔壁房间添火,在桌上摆放银餐具,我会睡着,甚至(此刻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睡死的。于是他来到奥兰多的房间,解释说,因为四周太静,他整夜无法入睡。(的确,宅子四周有一片方圆十五英里的庭园,还有一道十英尺高的围墙。)他说,天下万物,寂静最令他的神经难以忍受。他请奥兰多原谅,因为他当天早上就得结束这次造访。对此,奥兰多觉得如释重负,但又不很情愿放他走。他觉得,没有他,这房子里显得很沉闷。分别之时(因为他从不喜欢提到这个话题),他冒昧地把自己描写赫克利斯之死的剧本塞给诗人,征求他的意见。诗人接了过去,嘟囔了几句荣悦和西塞罗,奥兰多打断他,允诺按季度付他年金;格林大大表白了一番自己的仰慕之情,然后跳上马车走了。马车滚滚而去,大厅显得前所未有的庞大、堂皇,或者说空旷。奥兰多明白,他再不会有那份心情,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他再不会有那份机智,去嘲弄意大利绘画;再不会有那份技巧,把潘趣酒调得像模像样;也再不会那样妙语连珠了。然而,不再听到那个牢骚满腹的声音,是多么大的解脱啊!又能一人独处简直是奢侈!他一边想,一边放开拴了六个星期的獒犬,因为它只要见到诗人,就要扑上去咬他。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尔巷的拐角处下了车,他发现几乎一切如故,也就是说,格林太太正在一间房间里生孩子,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房间里喝杜松子酒。房间里扔得遍地是书,晚餐很简陋,摆在靠墙带抽屉的桌上,孩子们一直在那桌上捏泥饼。但格林觉得这里的写作气氛浓厚;在这里,他可以写作,而且也就写了起来。他有了一个现成的主题:好客的贵族。乡间贵族造访记,他的新作将用这样一个标题。他的小儿子正拿着他的笔在捅猫耳朵,格林上去一把夺过来,插进充作墨水瓶的蛋杯里,当场完成一首活泼的讽刺诗。他写得让人一看就明白,他所讽刺的青年贵族是奥兰多:从他私下的言行、热衷的事情、说的傻话,直到头发的颜色,发r这个音时的外国腔调,无不描绘得栩栩如生。倘若还有人怀疑,看了格林几乎毫不掩饰地引用那贵族气派的悲剧《赫克利斯之死》之中的几段,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格林还说,如他所料,这几段哕哕嗦嗦、夸夸其谈到了极点。格林的这本小册子立即印行了好几版,格林太太第十次分娩的开销因此有了着落。很快有留意此类事宜的友人将这小册子送到奥兰多本人手中。奥兰多读时,从始至终不动声色,最后摇铃唤进男仆,用钳子夹起小册子,命他扔到园里臭气熏天的大粪堆上去。男仆转身要走,他又叫住他,吩咐说:“去马厩牵一匹快马,星夜赶赴哈维奇,登上去挪威的船,到挪威国王的养狗场给我买最上等的纯种皇家猎犬,公的母的都要。立即带回来,不准耽搁。因为,”他嗫嚅道,转向自己的书,“我再不想和人打交道。”训练有素的仆人俯首鞠躬,消失在屋外。他的任务完成得很不错,三周后的这天,他牵着三条上等的挪威猎犬返回,其中一只母犬,当晚就在饭桌下产下一窝八只可爱的小狗。奥兰多命令把它们抱到自己的卧室。“因为,”他说,“我再不想与人打交道。”然而,他依然按季度付给格林年金。就这样,这位年仅三十岁的青年贵族不仅饱经沧桑,而且看破了红尘。爱情与抱负,女人与诗歌,都是同等的虚浮。文学不过是闹剧而已。读过格林的《乡间贵族造访记》,当天夜里,他将自己的五十七部诗作全部付之一炬,只留下《大橡树》,那是他童年的梦想,而且篇幅很短。现在世上他仍然信任的只有两样东西,那便是狗和自然;挪威猎犬和玫瑰丛。五彩缤纷的世界,多姿多彩的生活,到也不过如此简单。狗和花丛包含了一切。摆脱掉一切虚幻后,他一身轻松地唤了狗群去庭园散步。他与世隔绝的时间太久了,只是写作和读书,几乎忘记了自然的可爱动人,那动人之处在六月可以是无与伦比的。他攀到山峦高处,在那里,天朗气清之时,可以看见大半个英格兰和一小块与之相连的威尔士和苏格兰。他扑到自己热爱的大橡树下,感到如果再不必与任何人对话,他的狗不会进化出言语的器官,他再不会邂逅一位诗人或公主,那么余下的岁月尚可忍受。在这之后,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他经常光顾此地,看桦树化为金色、蕨菜萌发嫩芽;看月圆月缺;看(或许读者能想象出下面的句子)四周草木由绿变黄,又回黄转绿;看日升月落,雨过天晴,四季循环往复。天下之事,二三百年一成不变,惟有些许尘灰、几只蛛网,一位老妇人半小时就可以抹净。如此一来,人们不禁觉得,只须使用“岁月荏苒”(此处可在括号内标上确切时间)、万事依旧这类简单用语,一切就尽在其中了。然而,不幸的是,时光尽管精确无比地创造了动植物的兴衰,对人的心智却没有同样简单的功效。此外,人的心智对时光的作用也同样奇特。一旦嵌入人的精神的奇异成分,一小时就可能拉长,甚至可能超出其时钟长度的五十或一百倍。另一方面,在人的心智的计时中,一小时又可能由一秒钟来精确表示。对钟表表示的时光与心智的时光之间这一奇特的差距,人们知之甚少,因此很值得进一步充分探讨。但如我们所说,传记作者的兴趣很有限,他必须局限于简单的陈述:一个人年至三十,即像奥兰多现在这样,思考时时间就会大大拉长,行动时时间就会大大缩短。因此,奥兰多发号施令和管理自己庞大庄园的时间也就是那么一刹那,但他独自一人来到山上,来到大橡树下,时光立刻开始膨胀变大,仿佛永远不会滴落。此外,它们充满了各种奇特的问题。因为他发现自己面对很多连智者亦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譬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不仅如此,但凡他开始思考这些问题,往日的时光,在他看来,其漫长也极其纷繁的往昔,立即就会挤进水珠般正在滴落的时光,体积膨胀数倍,颜色五彩缤纷,充满宇宙中的一切零星琐碎。他就是在这类思考(或者有其他适当称呼)中度过时光的。说他早饭后外出时三十岁,返回家吃晚饭时至少已是五十岁,倒也并不夸张。有的星期,他的年龄增加了一百岁,有的星期,他的年龄又至多只增加了三秒钟。总之,估计人的寿命长短(有关动物的寿命,我们不便冒昧评论),这差事超出我们的能力,因为我们刚说寿命很长,就有人提醒我们,它比玫瑰叶落地还要短暂。有两种力量,即短促与漫长,它们交替而且同时主宰着我们不幸的傻瓜,而后这一点更让人困惑。在这两种力量中,奥兰多有时受到象腿女神的影响,有时受到有翼昆虫的影响。他觉得生命惊人的漫长,同时又是那样倏忽即逝。然而,即使在生命延伸至最长、时光膨胀到最大、他仿佛独自漫步于永恒的沙漠时,也没有时间来舒解人生三十年郁积在他心头的乱麻。他还远远没有把爱情思考清楚(这期间大橡树已十二次新芽萌出,又十二次枯叶飘落),抱负就已把爱情挤出场地,而抱负又被友谊或文学所取代。第一个问题是何为爱情。因为并未得出答案,稍加触动、甚至毫无来由地它就浮现出来,把书籍或意象或生命的意义挤到一边,等待时机重新人场。这一过程延续了很久,原因在于,伴随这一切的,有形态:老态龙钟的伊丽莎白女王,侧卧在绒绣沙发上,身着玫瑰色锦缎长袍,手握象牙鼻烟盒,身边放一把金柄宝剑;有味道:她身上喷了大量的香水,散发着香气;有声音:那个冬日,牡鹿在里奇蒙德的庭园里叫个不停。于是,关于爱情的思考就因为雪和冬日的朦胧、燃烧的炉火、俄罗斯女人、金柄宝剑、牡鹿的鸣叫、老詹姆斯王的流涎、焰火、伊丽莎白时代大帆船上一袋袋的珍宝,呈现出琥珀色。他发现,任何一件事,只要他想在脑子里把它剥离开,它便会与其他事情纠缠在一起,仿佛掷到海底的一块玻璃,一年以后,周遭缠满了骨头、蜻蜓、硬币和溺水女人的长发。“天啊,又一个意象!”他这样说时会惊呼(藉此可以看出他头脑思维的混乱和反复无常,并解释了为何大橡树花开花落多少次,他对爱情仍然得不出一个结论)。“这又有何意义?”他自问道。“为何不用几个简单的词来表明呢?”这之后,他会用半小时——抑或是两年半?——来思考如何用几个简单的词表明何为爱情。“那种形象显然不真实,”他争辩说,“因为除非极例外的情况,蜻蜓没法活在海底。倘若文学不是真理的新娘和伴侣,她又是什么呢?该死,”他叫起来,“已经说了新娘,干吗还要说伴侣?为何不直截了当表明自己的意思了事?”于是为了取悦诗歌朴实无华的精神,他试图只说草绿天蓝。虽然现在,他与诗歌的距离很远很远,但他仍然对诗歌保持敬畏。“天蓝,草绿,”他说,一边抬起头来,他所看到的景象却恰恰相反,天好似一千位圣母头发上坠下的面纱;草色幽暗,迅速摆动,宛如一队少女在躲避着魔的森林中跑出的长毛鬼的拥抱。“说实话,”他说(因为他已经养成了大声说话的坏习惯),“相比之下,我看不出哪个更真实,都是彻头彻尾的虚假。”他不禁心灰葸冷起来,觉得根本解决不了何为诗歌和何为真理的问题。此处,我们最好在他的独白中间停下来,思考一下眼前的景象有多么古怪。我们看到六月的一个早晨,奥兰多头枕着胳膊,躺在那里,我们看到这么一个才华横溢、体格强壮(只要看看他的脸蛋儿和四肢就可以明白)的好人,这么一个冲锋也不怕、决斗也不怕的人,会如此受制于思想的呆滞,如此敏感,一旦涉及诗歌及他本人在这方面的能力问题,他就会腼腆得像个躲在农舍门背后的小姑娘。我们相信,格林对他的伤害不下于公主,前者戏弄他的作品,后者戏弄他的爱情。不过,现在我们回到……奥兰多在继续思考。他不时俯看草地,仰望天空,试图想象一位真正的诗人,一位在伦敦出版过韵体诗的诗人,会怎样描写它们。与此同时,记忆(它的习惯我们已经描述过了)不断在他的眼前展现尼古拉斯·格林的面孔,仿佛那个热衷冷嘲热讽、喜欢信口开河、已证明自己忘恩负义的家伙,就是缪斯本人,奥兰多必须为他奉献赞美之辞。于是在那个夏日的早晨,奥兰多向他献出各种诗句,有些朴实无华,有些花团锦簇,而尼克·格林始终在摇头,耻笑他,或喋喋不休说些荣悦、西塞罗和我们时代的诗歌已经完结什么的。最后,奥兰多站起来(这时已是严冬),发了他一生中最惊人的毒誓。因为发了这个誓让他注定得去服严酷的劳役。“我若再写一个字,或试图再写一个字去取悦尼克·格林或缪斯,天打五雷轰。从今日起,是好是歹,我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此刻,他的样子好似在撕碎整整一叠纸,然后掷向那个热衷冷嘲热讽、喜欢信口开河的家伙。听到这话,记忆仿佛一个胆小鬼,你向他投掷石块,他忽地弯下腰去,藏起了尼克·格林的肖像,取而代之的是——什么也没有。而奥兰多依然在思考。他的确有很多事情可以思考。因为在撕毁羊皮纸文稿的同时,他也撕碎了那涡旋花体字和纹章装饰的名册,那是他为了开心,独自躲在房间里写出的,一如国王任命大使,他自命为家族第一位诗人,当代的第一位作家,赐予他的灵魂永恒不灭,赐予他的肉体葬在桂冠和人们永世景仰的这些无形旗帜之中。所有这一切尽管很雄辩,他已把它们撕碎,扔进垃圾箱。“名望,”他说,“犹如(既然现在已无尼克·格林来阻挡,他就转而陶醉于各种形象之中,我们仅选其中最沉静的一两个)一件碍手碍脚的镶穗外衣,一件让人憋气的银盔甲,一个遮了稻草人的彩色盾牌”等等。他这些话的要义是,名望只能起到阻碍和限制的作用。无名无闻则像雾一样,把人夹裹于其中;无名无闻是昏暗、宽大和自由的;由于无名无闻,大脑可不受阻碍地自由驰骋。无名者的四周幸运地弥漫着昏暗,无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可以寻找到真理并把它说出来;惟独他是自由、诚实的;惟独他获得了安宁。他在大橡树下进人心平气和的境界,大橡树坚硬的根须露出地面,让他感到一种内心的安宁。他长时间陷入沉思,思考寂寂无名的意义、思索它带来的快乐,正如海浪回归大海深处。思考寂寂无名如何可使厌倦的心摆脱妒忌和怨恨,血脉中自由流淌慷慨和宽宏大量,给予与索取无须感激或赞美。他假定(尽管他对希腊文的了解不足以证明他的假定是正确的)所有伟大的诗人必定如此,因为他觉得,莎士比亚必定那样写作,教堂的建造者必定是那样建造,隐名埋姓,不指望感激和名望,他们需要的只是白天工作,晚上来一点儿麦芽酒。“多么美好的生活啊,”他想,在大橡树下舒展了一下四肢。“为何不现在就享受一下这样的生活?”这想法如子弹一般射中了他。野心像铅块骤然坠地。他摆脱了失恋和虚荣心受挫引起的怨恨,摆脱了所有其他痛苦。在他渴望名声时,这些生活的烦恼纠缠着他。而现在他不把荣誉放在心上,它们也就再不能使他痛苦。他睁开眼睛,其实他的眼睛始终睁得大大的,但那时他只能看到思想,现在他看见了峡谷中那座属于他的大宅。它沐浴在春天的朝晖之中,与其说它是个宅子,不如说是个城镇。但这个城镇并非是人们随心所欲拼凑而成,而是经过一位建筑师的缜密思考,遵循一个整体的设计。庭院和房屋是灰、红和青紫三色,布局对称有序;庭院或方或长,院中有喷泉,喷泉内有雕塑;房屋高低错落,鳞次栉比,小教堂和钟楼点缀其中;大片的绿草夹杂着簇簇雪松和花圃;所有这一切都被一道高墙蜿蜓环抱,但它们的布局精致,以至每一部分看似都有适当扩展的余地。无数烟囱烟尘袅袅,缭绕空中。这井然有序的庞大建筑群可容纳一千人和两千匹马,奥兰多想,不知多少无名的工人建造了它。多少世纪以来,这里居住着我的默默无闻的家族,多少代无声无息。这些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们,没有一人在身后留下自己的象征,而这些人用镐头、用针线,共同劳作、繁衍生息,最后留下了这个大宅邸。它从未显得如此高贵,如此富有人情味。那他有什么理由希望超越他们呢?试图超越这一出自无名之手的杰作,超越那些已消失的双手的劳动成果,看上去不免极端虚荣和傲慢。生而默默无闻,但身后遗下一个拱顶,一个盆栽棚,一道硕果累累的墙垣,终归胜于一颗流星,瞬间辉煌之后,不留一丝灰烬。奥兰多遥望山下绿丛中的大宅,不禁心潮澎湃,他说,居住大宅中的老爷太太虽然默默无闻,毕竟从未忘记留下一些东西给后人,给会漏雨的屋顶,给会倒下的大树。厨房中总有温暖的角落留给衰老的牧人,总有食物留给饥民。他们即便病倒,高脚酒杯总是擦得雪亮;弥留之际,屋里也总有灯火点燃。他们身为贵族,却心甘情愿与捕鼠者和石匠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被遗忘的建设者,他热情地呼唤他们,他的热情反驳了那些批评他冷漠、无情、怠惰的人(事实上,我们追求的品德与我们往往只有一墙之隔)。他用动人心弦的演讲来呼唤他的宅子和家族,最后轮到演讲的结束语,因为缺了结束语怎能成其为演讲?这时,他开始有些支吾。他想在结束语中用些华丽辞藻,譬如他将追随前人的足迹,为他们的建筑再添砖石之类。然而,这建筑群已经占地九英亩,似乎连再添一砖一石都很多余。那怎么办?难道在结束语中大谈家具?大谈桌椅和床边的小地毯?反正结束语里无论缺少什么,都是宅子所需要的。此刻,他暂时放弃了结束语,漫步下山,决心从此之后全力以赴装饰这大宅。善良的老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到要她立即前来陪他的消息,老泪纵横,因为她现在已经很老了。她随他一起在房子里巡视了一遍。国王卧房(“是吉姆王(即詹姆斯王),老爷,”她说,暗示国王来他们这里下榻,已是很久远以前的事,但邪恶的议会时代已经结束,英国又恢复了王室)的毛巾架缺了一条腿;公爵夫人侍从官接待室外面的小房间里没有放水罐的台子;格林先生用讨厌的烟斗抽烟,弄脏了地毯,她和朱迪无论如何擦洗不净那块污迹。奥兰多开始算计用红木椅、雪松木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装饰宅子里的三百六十五间卧室,才明白这绝非轻而易举之事。他的家产即使还余下几千英镑,也仅够几条走廊悬挂壁毯,宴会厅摆设几把精致的雕花椅子,皇家寝室添置纯银镜子和同样金属的椅子(他格外喜爱银这种金属)。他开始着手认真置办这一切,只须看看他的名细账,这一点就确定无疑了。现在我们来看一眼他这次的采购清单,页边留日处列出了开销的小计,但我们把它省略了。一百条西班牙毛毯,相同数量的红白两色塔夫绸窗帷,配红白两色丝线绣花白缎子短幔……七十把黄缎面座椅和六十张硬麻布面矮凳……六十七张核桃木圆桌……十七打匣子,每打内装五打威尼斯玻璃杯……一百零二块小地毯,每块三十码长……九十七块镶银色羊皮纸花边的猩红花缎靠垫,薄绸面脚凳和相配的椅子……五十盏枝型吊灯,每盏十二个灯头……我们已经开始打哈欠了,这都是那清单在作怪。不过我们不再继续,倒不是那目录到此为止,而是因为它实在枯燥。其后还有九十九页,总开销高达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数百万。奥兰多爵爷的日子如果都是这样度过,人们可能会发现他在时时计算,人工每小时十便士,铲子一百万座鼹鼠丘需要多少钱;五个半便士买半品脱钉子,修理方圆十五英里庭园四周的篱笆需要多少重量的钉子等等。我们说了,这类算计颇为枯燥,因为柜子与柜子之间基本上没什么两样,一百万个鼹鼠洞也没都大区别。他为此兴致勃勃地奔波,也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冒险经历。譬如有一次,他为了给一张有银制华盖的大床定制帐帘,把布鲁日(比利时西北部城市,当时欧洲的商业和纺织中心)全城的织绣女工忙得团团转。另外,或许他在威尼斯遭遇摩尔人的冒险故事,也很值得一讲,此人卖给他(不过是在刀尖威逼之下)一个漆柜。谈到工程,也不乏繁多的花样:一次,大队人马从苏克塞斯拖来几棵大树,锯了铺走廊的地板;还有一次,从波斯运来一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柜子,而最终,从中只掏出了一只盘子或一只黄晶戒指。最后终于走廊里再没有地方可以多放一张桌子,桌上再没有地方可以多放一只瓷器,橱里再没有地方可以多放一个玫瑰花钵,花钵里再没有地方可以多放一点儿百花香,处处都是满满当当。简言之,这大宅子里已经是应有尽有,一应俱全。花园里,雪莲、番红花、洋水仙、木兰、玫瑰、丁香、紫菀、晶种齐全的大丽菊、梨树、苹果树、樱桃树和桑树,以及各种珍稀开花灌木和多年生常青树,盘根错节,枝繁叶茂,浓荫如盖。更有甚者,他还从国外购进羽毛斑斓的野猫头鹰和两只马来熊,他相信,在它们的鲁莽举止背后,是一颗值得信任的心。一切准备就绪,黄昏降临,无数盏银制壁式烛台点亮了,走廊中永不停息的轻风拂动着蓝绿相间的壁毯,仿佛马背上的猎手真的在奔驰,达弗涅真的在逃逸。银器闪闪发光,漆器熠熠生辉,木器光彩夺目,雕花的椅子伸出臂膀,墙上的海豚背负美人鱼破浪前行。这一切,乃至远远超出这一切的一切都已完工,奥兰多如愿以偿。他心满意足地巡视了全宅,身后跟着几条挪威猎犬。他想,现在他有题材了,可以完成演讲的结束语了。或许,还是重新开始更好。可是,他一边巡视,一边仍然觉得少点什么。桌椅金镂银雕,沙发镌了狮爪形装饰,下装天鹅曲颈般的沙发腿,床上铺了柔软无比的天鹅绒垫,但仅仅这些并不算完整。只有人坐和人躺,才能给它们以生气。于是,奥兰多开始设宴款待四方贵族乡绅。有时大宅里可以整整一个月宾客如云,三百六十五间房间挤得满满当当,五十二条楼梯上客人摩肩接踵。备膳室里三百仆人忙得不可开交,应付几乎每晚必开的宴会。结果短短几年光景,天鹅绒便磨光了绒毛,奥兰多的财产也散去多半,但他赢得了四乡邻里的一片赞誉。他在县里担任了数个公职,每年都有感激涕零的诗人送来十几大卷诗作,献给勋爵老爷,极尽谄媚之能事。尽管现在他有意不与作家打交道,而且处处避开外国血统的女子,他对女人和诗人仍太过慷慨,这两种人对他自是无限倾慕。然而,每当宴会达到高潮、宾客们欣喜若狂之时,奥兰多便会抽身而去,独自回屋,紧闭房门。在确信没人会来打扰后,他拿出一个旧笔记本,上面用男孩稚嫩的字体写着“大橡树——诗一首”。这本子是当年他偷了母亲的丝线缝在一起的。他会在这本子上一直写到午夜报时的钟声敲响,乃至更晚。不过,他写进去多少行,又会划掉多少行,到年底,它们的总行数甚至往往少于当初,仿佛在写的过程中这诗歌反而消失不见了。因为,若要文学史家来评论的话,他的文风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他的绚丽和丰饶受到了抑制,散文的时代正在使这些温暖的源泉凝结。外部的景观本身也少了很多斑斓,蔷薇丛不再那么多刺和盘根错节。或许,感觉本身就多了些许迟钝,味觉已不再受到蜂蜜和奶油的诱惑。同时,街道的下水系统更通畅,室内的采光更明快,毫无疑问,这对他的文风都有影响。一日,他正勉力给《大橡树——诗一首》添加一两行字句,忽然眼角的余光瞥到一道阴影。他很快就看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女子的身影,她头戴骑手风帽,身披骑手斗篷,正掠过他房间外面的庭院。在所有庭院中,这个庭院最为隐秘,而且奥兰多并不认识这位女士,因此非常惊奇她如何到了这里。三天后,同一幽灵又出现了,接着星期三中午再度现身。这回,奥兰多决意跟踪她,而她显然并不怕给人发现,因为等他走近,她反而放慢脚步,突然转身,和他撞了个满怀。别的女人若在贵族的私宅中被抓住,定会吓得魂飞胆破。别的女人若有那样一张脸、那样的发式和外观,也定会用花边披纱头巾来遮掩。因为这位女子的模样活像一只跳兔,一只受了惊吓而又很执拗的跳兔,一只愚蠢、厚颜无耻因而不知胆怯的跳兔;一只坐得笔挺、凸出两只大眼睛、怒视追赶者的跳兔。它两只耳朵竖起,簌簌直抖,鼻子尖尖,不断翕动。不过,这只跳兔足有六英尺高,还梳了一种古典发式,显得愈发高了。她直勾勾地盯着奥兰多,目光中交杂着强烈的羞怯和厚颜无耻。首先,她恰如其分但多少有些笨拙地向奥兰多行了个屈膝礼,请他原谅她擅自闯入。然后,她直起身体,她的身高一定超过了六英尺二英寸。她接着说,她是罗马尼亚的芬斯特—阿尔霍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海丽特·格里塞尔达。她不时发出几声神经质的笑声,话也说得吞吞吐吐,不断发出嘿嘿和呃呃声,奥兰多不禁觉得,她一定是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她说,她的最大愿望,就是与他相识。她寄宿在帕克盖茨一家面包房的楼上。她看过他的画像,觉得他很像自己一个早已过世的姐妹,说到此处她嘎嘎笑了几声。她目前正在拜访英国宫廷。王后是她的表姐妹。国王是个不错的家伙,但上床时从来都是醉醺醺的。说到这里,她又开始嘿嘿呃呃起来。总之,奥兰多无计可施,只有请她进屋喝上一杯。进到屋里,她的举止恢复了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本应有的神气活现。若不是她表现出一般女子少有的对酒的了解,并对火器和本国的运动家晶头论足,而且说得很有道理,他们之间怕是无话可说。最后,她跳起来,宣布第二天还要来访,然后深深行了个屈膝礼,走掉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跑了出来。第三天,他背转身子不理睬她。再下一天,他把窗帘拉了下来。到第五天,天下起雨来,他实在不忍心看一位女士在屋外淋雨,也并不完全反对有人陪伴,于是请她进来,拿出一副祖上披过的盔甲,问她觉得是雅可比还是特欧普打制的。他倾向特欧普,她持另一观点,其实是谁并不重要。但它对我们的故事发展有某些重要性,因为女大公海丽特为了说明她的论点,而这又与如何摆开钮结有关,所以她拿起纯金的胫罩,套在奥兰多的腿上。我们已经说过,奥兰多有两条曲线优美的长腿,这样的腿是别的贵族所没有的。或许是她扣脚踝搭扣的方式,或许是她弯腰的姿态,或许是奥兰多长期以来的与世隔绝,或许是两性之间天生的相互感应,或许是勃艮第葡萄酒起了作用,或许是炉火,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成为原因。因为像奥兰多这样一位有教养的贵族,在家里款待一位女土,她比他年长很多,脸有一码长,眼神呆滞,穿着打扮也有点可笑,不顾天气已暖,还穿斗篷戴风帽,而奥兰多仍突然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征服,不得不离开房间,那么这里一定是有原因的。但我们实不妨问道,这倒是哪种激情?答案是双重的,有如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不过我们暂时不把爱情扯进来,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当女大公海丽特·格里塞尔达弯腰系搭扣时,奥兰多忽然莫名其妙地听到爱情在远处扇动翅膀。那柔软的羽毛在遥远的地方轻轻摇动,唤醒他心中无数的记忆:奔腾的河水、皎洁的白雪和负心的洪水;那声音愈来愈近,他的脸涨得通红,浑身战栗;他被感动了,而他本以为自己再不会受感动;他准备抬起手,让那美之鸟降落到他的肩膀;忽然,恐怖!,开始回荡起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好似乌鸦从树上落下,天空一片昏暗,到处是丑陋的黑翅膀,嘶哑的声音、稻草棍、木屑和羽毛纷纷飘下,落到他肩膀上的,是世界上最笨重最肮脏的鸟——兀鹫。他冲出房间,命仆人送女大公海丽特上车。现在我们可以回到爱情这个话题。爱情有两张脸,一白一黑;爱情有两个身体,一个光洁,一个粗糙。爱情还有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的确,一切都有两个,完全相反的两个。然而,它们紧紧相连,无法分开。在奥兰多的情况下,爱情开始向他飞来,白脸对着他,露出光洁、可爱的身体。爱情离他愈来愈近,随风飘送来纯美的香气。突然(也许是看到了女大公),爱情倏地转身,露出自己漆黑、多毛、野蛮的一面。不是爱情这天堂之鸟,而是淫欲这兀鹫,沉重地、令人恶心地落在奥兰多肩上。他因此而逃走,因此唤来仆人。但驱逐那大雕并非轻而易举。女大公不仅继续寄宿面包房楼上,奥兰多也日夜被那讨厌的幽灵所纠缠。似乎他家里装饰了银器、墙上悬挂了壁毯都是徒劳的,因为随时都可能有一只湿乎乎、沾满粪水的猫头鹰落到他的写字台上。她就在那里,在椅子中间笨拙地飞来飞去;他看到她摇摇摆摆、呆头呆脑地穿越走廊。这会儿,她暂栖在炉栏边。他逐她出去,她又回来,用喙敲击玻璃窗,直到把玻璃啄碎。奥兰多终于意识到,他的家已成了不可栖居之地,必须采取对策,立即了结此事。他请求查理王委任他为驻君士坦丁堡特命全权大使。换了别的年轻人,处在他的地位,也会这样做。当时国王正在白厅散步,奈儿·格温(查理二世的情妇。)依偎在他身旁,给他敲榛子仁儿。那多情的贵妇叹息道,太可惜了,如此的两条美腿,却要远走他乡。尽管如此,命运无情,她惟一能做的,是在奥兰多乘船启程之前,回头送他一个飞吻。第三章在奥兰多的职业生涯中,这一阶段是他在官场上最为活跃的阶段,但我们对此掌握的资料最少,这当然很不幸,令人十分遗憾。我们知道,他出色地履行了职责,受封巴思勋章和公爵爵位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们知道,他参与了查理王与土耳其人之间某些最机密的谈判,对此,档案馆档案柜中的条约可以为证。但是,在他的任内,爆发了革命,紧接着又发生一场大火,损毁了载有可信记录的所有文件。因此,我们的叙述很不完整,这不免可惜。往往,一句最要紧的话,中间却烧得焦黑。有时,我们以为,这下可以破解百年来让历史学家困惑不清的秘密,结果手稿上却突然出现一个指头大的窟窿。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试图根据虽已烧得支离破碎却存留至今的文件,一点点拼凑出一个梗概,却常常还得去推想、猜测,甚至要凭空虚构。奥兰多的日子似乎是这样度过的。他大约七点起床,披一件土耳其长袍,点一支方头雪茄,然后支着双肘,靠在露台的矮墙上。他站在那里,凝视身下的城市,显然非常入迷。这个时辰,四周总是浓雾弥漫,圣索菲亚大教堂的穹顶和其他一切仿佛都悬浮在空中。慢慢地,浓雾散去,可以看到那些气泡似的圆顶显露出来,稳稳地固定着,然后河流露了出来,还有盖勒塔大桥。可以看到缠绿色包头、遮住鼻眼的香客沿街乞讨,无主的野狗刨食垃圾,包头巾的女人,无数的驴子,男人手持长竿骑在马上。瞬间,整个城市洋溢着清脆的鞭声、锣声、声嘶力竭的祷告声、抽打骡子声、包铜车轮的嘎吱声。空气中弥漫着发面饼、焚香和调味香料混合而成的酸味儿,一直飘到皮拉山的高峰,似乎它就是这个吵吵嚷嚷、多姿多彩的野蛮民族的气息。他凝视着此刻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景色想道,它们与苏瑞郡和肯特郡的乡间风光,或是与伦敦和坦布里奇韦尔斯的城市风光,真可谓天壤之别。左右两侧高耸着光秃秃的亚洲山脉,岩石突兀、荒凉贫瘠。峭壁上或曾有过一两个强盗头子的城堡,现在已经了无生气。那里没有牧师寓所,没有采邑庄园,没有农舍,没有橡树、榆树、紫罗兰、常春藤,也没有野蔷薇。那里没有树篱可供蕨类生长,亦没有田野可以放牧牛羊。白色的房屋,像蛋壳一样秃裸。他很惊奇自己这个地道的英国人,何以从内心深处迷恋这一荒凉的全景,久久凝视山口的隘道和遥远的高原,盘算只身徒步前往那些昔日只有山羊和牧人出没的地方;何以喜欢那些鲜艳的奇花异草;怜爱那些毛发蓬乱的野狗,甚至冷落了家中的挪威猎犬;何以急不可耐地用力吸嗅街上刺鼻的酸味。他怀疑这是不是因为十字军东征时,他的一位祖先曾与某个切尔卡西亚农妇相好,想想觉得可能,又猜想自己肤色有点儿黑当是这个原因,然后回到屋里,开始沐浴。一小时后,他已准备停当,薰了香,卷好头发,涂了油膏,开始接待大臣和其他高级官员的来访。这些人鱼贯而人,人人携带只有他的金钥匙才能开启的红盒子。盒内装有利害攸关的重要文件,至今仅剩一些碎片,时而有些花饰,时而有些盖在烧焦丝绸上的印章痕迹。因此,它们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只能证明奥兰多当初公务繁忙,忙着盖印和决定以不同方式系各种颜色的蝴蝶结,用大字体清晰端正地书写各种官衔,描画大写字母周围的花饰,直到午宴开始,这或许是一顿有三十道菜的午餐。餐毕,男仆通报他的六轮马车已在门外等候,他便出发拜访其他大使和政要显贵。土耳其禁卫军土兵身着紫衣,手擎高过头顶的巨大鸵毛扇,一路小跑,在车前开路。拜访的仪式千篇一律。抵达庭院之后,禁卫军士兵上前用扇子拍打大门,大门立即敞开,现出装饰得富丽堂皇的接待大厅,厅内端坐两人,一般是男女各一。宾主相对鞠躬、行屈膝礼。在第一间大厅,只允许谈论天气。寒暄完毕天气的阴晴冷暖,大使来到另一大厅,厅里又有两人起身相迎。此处只准把君土坦丁堡作为居住地与伦敦比较;大使自然说喜,欢君士坦丁堡,主人自然说,尽管未到过伦敦,伦敦却更让人喜欢。进入下一大厅,须得谈论一阵查理王和苏丹的健康。下一大厅;谈论大使的健康和主人妻子的健康,但简短一些。下一大厅,大使恭维主人的家具,主人恭维大使的衣饰。下一大厅,仆人奉上果脯,主人谦称入不得口,大使则称赞其滋味纯正。整个仪式最终以吸水烟袋和饮咖啡结束;不过,虽然吸烟和饮咖啡的招式一丝不苟,实际上烟斗里没有烟叶,杯子里也没有咖啡,因为如果都是真的,人的身体会因吸饮过度而垮掉。因为,此一轮拜访结束后,大使紧接着要去履行下一轮拜访。在其他政要的府邸,要以完全同样的顺序,重复六七遍同样的仪式,回到家里往往已是夜深。奥兰多出色地履行了这些职责,从不否认它们或许就是外交官职责最重要的一部分,但他无疑因此疲惫不堪,时常情绪消沉抑郁,晚餐时宁可独自一人,仅仅与狗为伴。不错,人们可以听到他用自己的语言和它们说话。据说,他有时会在夜阑人静之时走出家门,化装得连哨兵都认不出。他会混迹于盖勒塔桥上的人群,或在集市上溜达,或脱掉鞋子,加入清真寺朝拜者的行列。一次,在宣布他身体欠佳后,到市场卖山羊的牧人传说,他们曾在山顶遇到一位英国贵族,听到他向自己的上帝祷告。人们认为这必是奥兰多,所谓祷告无疑是高声吟诵一首诗,因为据说他仍随身携带一本标有很多记号的手抄本,藏在披风下的怀中;仆人们在门外,常听到大使独自一人时,怪声怪调地咏唱着什么。就是凭借这类支离破碎的片断,我们力图拼凑出一幅奥兰多在这一时期生活和性格的图画。直至今日,对奥兰多在君士坦丁堡的生活,仍然存在一些无根据的流言蜚语、传说和轶闻(前面不过引了其中少数几条)。它们有助于证明,时值盛年的奥兰多有一种引人注目的力量,人们常常记住了他的引人注目,却忘记了产生这种引人注目的更持久的气质。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集俊美、血统和某种罕见的天赋于一身,我们可简单地称其为魅力。一如萨莎所说,“千万支蜡烛”在他身上燃烧,而他不必费力去点燃一支。他走起路来像只牡鹿,丝毫不必顾及腿的形状。他说话不用提高嗓门,四周就会响起银锣般的回声。于是他周围出现各种传闻。他成了无数女人和某些男人仰慕的对象。他们未必与他交谈过,甚至未必亲眼见过他,只是自己想象出一个衣冠楚楚的贵族身影,常常以浪漫的景色或日落为背景。他对穷人和不识字者,有对富人同样的魔力。牧人、吉卜赛人、赶驴人至今仍在吟唱“掷翡翠人井”的英国贵族。这无疑是指奥兰多。好像有一次,他在盛怒或狂喜之下,从身上扯下珠宝,掷入喷泉。后来,这些珠宝被侍者打捞上来。但众所周知,这种浪漫的力量往往与极端内向的气质相联系。奥兰多似乎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就人们所知,也没有对谁产生爱慕之情。某位贵妇为接近他,不远万里从英国跑来,对他纠缠不休,但他继续孜孜不倦地履行大使的职责,以致在金角湾(金角湾,博斯普鲁斯海峡南口西岸土耳其欧洲部分的细长海湾。此处泛指土耳其。)任大使不到两年半,查理王就表明有意提升他至同侪中的最高官职。妒忌他的人说,这是奈儿·格温忆起了他的美腿,赞美有加的结果。然而,她只见过他一面,当时还忙着为她的皇主敲榛子壳。因此,替他赢得公爵爵位的,很可能是他的业绩,而不是他的腿肚子。此处我们必须打住,因为到了奥兰多生涯的一个重要时刻。由于奥兰多获得公爵爵位,是个闻名遐迩又争议颇多的事件,现在为描述这一事件,我们不得不尽量在烧焦的纸片和布条中间摸索寻觅。巴思勋章和公爵爵位的特许状,是在斋月的大斋结束后,随亚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指挥的快船一起到达的。奥兰多为这一时刻举办了君士坦丁堡有史以来最辉煌的盛会。那晚天朗气清,人声鼎沸,大使馆内灯火通明。此处同样缺少细节,因为大火烧毁了所有的记录,最重要的关节全都模糊不清,只留下一些令人浮想联翩的断片。不过,根据当时作为宾客在场的英国海军军官约翰·芬纳·布里格的日记,我们猜想,各国人土挤在院子里,摩肩擦背,像“桶里的鲱鱼”。布里格被挤得很不舒服,不一会儿就爬到一棵南欧紫荆树上,从那里,倒是便于更好地观察事情的全过程。当地人纷纷传言(又一次证明奥兰多激发人们想像力的神奇力量),即将出现奇迹。“因此,”布里格写道(但他的手稿遍布焦痕和窟窿,一些句子根本无法识别),“当火箭开始飞上天空,我们都感到惶恐不安,惟恐当地人会……控制……充满大家都不愉快的结果……英国的太太小姐在场,我的手握住了短弯刀。幸而,”他继续唠唠叨叨地写道,“那些恐惧当时似乎并无根据。观察当地人的举动……我断定,展现我们在烟火制造方面的技术,这一点很重要,即使只是向他们表明……英国人的优越性……的确,那景象之壮观无法描述。我发现自己一会儿赞美上帝,他允许……一会儿祝福我可怜和亲爱的母亲……遵照大使的指示,长窗全部敞开,这些长窗体现了东方建筑气势恢弘的特征,虽然他们在许多方面很愚昧……;我们看到窗里是一幅活生生的图画,或者说是舞台造型,英国的绅士淑女们……在表演假面剧……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但看到如此之多的同胞,雍容华贵……我感动得热血沸腾,对此我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尽管无法……我正专心致志地观察某夫人的奇怪举动——这种举动的性质就是给她所属的女性和国家带来耻辱,让人人的眼睛盯住她,当时——”不幸的是,紫荆树的一根树杈突然折断,布里格中尉坠落在地,日记的其他部分只剩下他感谢上帝(上帝在这日记中举足轻重),还有伤势的轻重问题了。幸而佩内洛普·哈托普小姐,同名将军的女儿,在室内目睹了当时的场景,她在一封信中继续讲述了这一故事。这封信也是面目全非,但它最终辗转到她的一位女友之手,这位女友住在坦布里奇韦尔斯。比起上面那位勇武的军官,佩内洛普小姐同样也毫不吝惜自己的热情。“令人陶醉,”她在一页纸上第十次这样宣称,“奇妙无比……根本无法描绘……纯金盘子……枝形烛台……穿长毛绒马裤的黑人……冰堆得像金字塔……尼格斯酒的喷泉……果冻做成国王陛下舰队的模样……天鹅烤成睡莲的形状……鸟关在金鸟笼中……绅士们身着猩红开衩丝绒礼服……淑女们的头饰至少有六英尺高……八音盒。……佩里格林先生说我看上去可爱极了,这话我只向你一人重复,因为,我亲爱的,我知道……啊!我太思念你们大家了!……胜过我们在潘泰勒斯看到的一切……酒应有尽有……有些绅士拜倒在……白蒂夫人很迷人……可怜的博纳姆夫人犯了个不幸的错误,没有椅子,空坐下去……男士们都很勇武……一千遍希望你和亲爱的贝特西……但所有其他人的视线,众所瞩目……是大使本人,众人都承认,因为无人能邪恶到否认这一点。如此俊美的双腿!如此迷人的面容!如此高贵的举止!仅仅看他走进房间!冉看他走出去!他的表情中有某种有趣的东西,不知为何让人觉得他在遭受痛苦的煎熬!他们说,是因为一个女人。那没有心肝的魔鬼!!!在我们这些生性温柔的女性中,竟然会有如此无耻之人!!!他还未娶妻,到场的女士中有一半人苦苦渴求得到他的爱……一千个吻,给汤姆、加里、彼得和最亲爱的喵喵(显然是她的猫)。”我们从当时的《时事报》上收集到,“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大使出现在悬挂名贵壁毯的中央阳台,左右两侧各站六位手擎火炬、身高六英尺多的土耳其皇家卫队队员。他的身影一出现,烟花立即飞向高空,人群中欢呼声鹊起,大使深深鞠了一躬,然后用土耳其语讲了几句致谢的话。他的才艺之一是讲一口流利的土耳其语。之后,亚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身着全套英国海军元帅服,走上前来。大使单腿屈膝,元帅把至高无上的巴思勋章套在他的脖颈上,又把星章别在他的胸脯上。之后,外交使团的另一位先生走上前去,郑重其事地将公爵的锦袍披在他的肩上,并呈递上一个大红垫衬,上面是公爵的小冠冕。”奥兰多深深地垂下头,然后自豪、笔挺地站起身来,拿了草莓叶金圈,套在自己的额上。他的姿态格外尊贵高雅,令人过目难忘。而就在此刻,开始了最初的骚动。或者是人们期待的奇迹没有发生,因为有人说,先知预言金雨即将从天而降,或者是奥兰多的这个动作被当作开始攻击的信号;似乎无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在奥兰多把小冠冕套到额上的一刹那,人群中响起了巨大的喧嚣。钟声骤起,鼎沸的人声之上可以听到先知沙哑的嘶叫声;许多土耳其人匍匐在地,不断磕头。突然,一扇门大开,当地人一拥而上,挤进宴会厅。女人们发出尖叫。某位女士,据说极其渴望得到奥兰多的爱,抓起一盏枝形烛台,摔在地上。若没有亚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和一队英国水兵在场,谁也说不清会发生什么事。但元帅命令吹号,一百名水兵当即立正站好,混乱平息了,现场一片肃静,至少当时是如此。到此为止,我们还有确凿的根据说明事实真相,即使这根据还有些褊狭。但那天夜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迄今无人确切知晓。不过,哨兵和其他人的证词似乎都证明,人群散去后,到夜里两点,使馆像往常一样关闭了大门。有人看到,大使依然佩戴着勋章,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有人说他锁上了房门,但这有悖他的习惯。有人坚称,那个深夜,听到院子里奥兰多的窗下,响起一阵乡间风味的音乐,好像牧人的音乐。有个洗衣妇,因牙疼一直无法入睡,说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裹着披风或睡袍,走出来站在阳台上。然后,据她说,一个女人,裹得严严实实,但显然是个农妇,那男人放下绳子,把她拉上了阳台。据洗衣妇说,在阳台上,他们“恋人”般紧紧拥抱,然后一起走进房间,拉上窗帘,最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好像牧人的音乐。有个洗衣妇,因牙疼一直无法入睡,说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裹着披风或睡袍,走出来站在阳台上。然后,据她说,一个女人,裹得严严实实,但显然是个农妇,那男人放下绳子,把她拉上了阳台。据洗衣妇说,在阳台上,他们“恋人”般紧紧拥抱,然后一起走进房间,拉上窗帘,最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翌日早晨,秘书们发现公爵——我们现在必须这样称呼他——生气全无地沉睡着,身上的睡衣皱皱巴巴。房间里一片狼藉,小冠冕滚落到地板上,披风和袜带儿在椅子上堆成一团,桌上散落着纸片。开始并没有人疑心,以为他前一夜确实太累了。但到了下午,他依然没有醒来。他们召来医生,使用了以前出现这类情况惯用的办法,膏药、荨麻、催吐剂等等,都不见效验。奥兰多继续昏睡。他的秘书们这时才想到应该检查桌上的纸片。他们看到,许多纸片上潦草地涂写着诗句,大多提到一棵大橡树。还有各种国书和私人性质的文件,涉及他在英格兰的庄园的管理。不过最后,他们看到了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它实际上相当于一份结婚契约,一份由荣膺嘉德骑士等称号的奥兰多爵爷与罗莎娜·皮佩塔起草、签署并经人作证的结婚契约。这罗莎娜·皮佩塔是个舞女,身世不明,据说她父亲是吉卜赛人,母亲则为盖勒塔桥下市场卖废铁的小贩。秘书们面面相觑,惊愕万分。奥兰多依然在沉睡。他们日夜守着他,但除了呼吸正常,两颊依旧红润外,他浑身没有一丝生气。为唤醒他,他们真可谓用尽了一切科学的办法和手段,但他依然在沉睡。到他昏睡的第七天(五月十日,星期四),布里格中尉察觉出征兆的那场恐怖、血腥的暴动打响了第一枪。土耳其人揭竿而起,要推翻苏丹的统治。他们放火焚城,凡落入他们之手的外国人,或死在剑下,或遭受笞刑。有几个英国人逃脱了,但正如人们所料,英国使馆的先生们誓死护卫红盒子,万不得已,他们宁可吞下钥匙串,也不让它们落人异教徒之手。暴民冲进了奥兰多的房间,但看到他直挺挺地躺在那里,一副死人模样,就没有碰他,只抢走了他的冠冕和嘉德袍。此处,再次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顶好它能再含糊一点,我们几乎已在心中呼喊,顶好它能含糊不清到我们根本无法穿透这重重迷雾,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我们此时是否就应拿起笔,给我们的作品划上句号!我们是否可以干脆告诉读者,奥兰多死了,下葬了,省得他担个心事。然而此时,唉,事实、坦率和诚实这三位守在传记作者墨水瓶旁的神祗,厉声喊道“不行!”他们举起银号,放在唇边,吹响了“真相”!这是他们所要求的。他们又呼喊“真相”,并第三次齐鸣“真相,真相,只要真相!”此时,赞美上苍给了我们一个喘息的机会,门轻轻敞开一条缝儿,仿佛吹来一阵神圣无比的轻风,三个身影走了进来。最前面的是“纯洁”小姐,她额上束一条洁白无比的羊羔毛发带,长发如崩塌的积雪,手中拿一根白色的鹅仔毛笔。她身后跟着“贞操”小姐;步态更加庄重,头上戴一顶冰溜王冠,状如燃烧未尽的塔楼,她的双目如晶莹的星星,她的手指触到你,会冻彻你的肌骨。紧跟其后的,是三姊妹中最柔弱也最秀丽的“谦恭”小姐。她其实是躲在两位庄重的姐姐的庇护下,只露出窄窄的一条脸,如镰刀状的新月,一半藏在云后。三人都走向屋子中央,奥兰多仍躺在那里沉睡。“纯洁”小姐姿态迷人而威严,她第一个说:“我是这沉睡的小鹿的守护神;白雪是我的宝贝,还有初升的月亮、银色的海面。我用袍子遮盖有斑点的鸡蛋和深色斑纹的灰色贝壳;我遮盖邪恶和贫穷。我的面纱降下,遮盖一切脆弱、阴暗或可疑之物。因此,不要说话,不要泄漏。宽恕,啊,宽恕!”此时号角声大作。“纯洁走开!纯洁滚开!”贞操小姐言道:“我的触摸让人变为冰块,我的注视让人变为石头。我让闪烁的星星和汹涌的波涛凝结不动。高耸入云的阿尔卑斯山是我的居所;我行走时,闪电在我的头发上闪光,我的目光飘落之处,万物凋敝。与其让奥兰多醒来,不如把他冻透。宽恕,啊,宽恕!”号角声又鸣响起来。“贞操走开!贞操滚开!”谦恭小姐开口了,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是男人称为谦恭的女子。我是处女,永远是处女。我不喜欢硕果累累的田野和丰饶的葡萄园,我厌恶增产。苹果迅速生长、羊群繁殖时,我逃跑,我逃跑;我让斗篷掉落在地,头发遮住眼睛。我看不见。宽恕,啊,宽恕!”号角再次高声鸣响。“谦恭走开!谦恭滚开!”三姊妹现出悲伤惋惜的样子,手拉手,缓缓起舞。她们掀开面纱,边走边唱:“真相你勿要跑出可怕的洞穴。藏得更隐蔽吧,可怕的真相。你在光天化日之下,炫耀最好未知和未做的事情;你揭示耻辱,让真相大白。藏起来!藏起来!藏起来吧!”她们好似要用自己多褶的长袍,把奥兰多蒙起来。同时,号角仍在高声吹奏。“真相,只要真相。”三姊妹听到,想用面纱捂住号嘴,不让它们发出声响,但这些努力并没有奏效,却招来号角齐鸣。“可怕的三姊妹,滚开!”三姊妹发狂似地齐声尖叫,依然旋转不停,把面纱掀开又拉上。“情况变了!男人不再需要我们;女人憎恶我们。我们走,我们走。(“纯洁”说)我去鸡窝。(“贞操”说)我去未被霸占的萨里高地。(“谦恭”说)我去长满常春藤和有许多窗帘保护的舒适角落。”“那里,不是此处(三姊妹齐声说,手拉手对躺在床上昏睡的奥兰多绝望地打手势告别),在安乐窝和闺房、公事房和法院,仍有人爱我们,尊重我们,那些处女和市民,律师和医生,那些禁止别人、拒绝别人的人,那些无缘无故敬畏、莫名其妙赞美的人,那些为数依然众多(赞美上苍)的可尊敬的人,那些宁愿视而不见、孤陋寡闻的人,喜爱阴暗的人,毫无来由仍然崇拜我们的人,因为我们给了他们财富、成功、舒适和悠闲。我们干脆离开你们,去找他们好了。来吧,姐妹们,来!此处不是我们久留之处。”她们匆匆退下,举动带褶的装饰物在头上挥舞,仿佛要遮挡住什么她们不想看到的东西,同时,她们关上了身后的房门。现在只有我们与沉睡的奥兰多和号手们留在屋里。号手们站成一排,齐声吹奏可怕的一声:“真相!”奥兰多应声醒了过来。他伸伸懒腰,起身笔挺地站在我们面前,全身赤裸,号角齐鸣“真相!真相!真相!”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承认:他是个女人。号角声渐渐远去,奥兰多赤身裸体站在那里。开天辟地,从未有人看上去如此令人销魂。他的形体融合了男子的力量与女子的妩媚。他站在那里,银号拖长了乐音,好似不愿离开它们的齐鸣所唤醒的美丽景象。贞操、纯洁和谦恭无疑受到好奇心的驱使,透过门缝窥视,像扔毛巾似地向那裸体扔去一件衣裳,遗憾的是,它却落在了离奥兰多几英寸远的地方。奥兰多面对一面长穿衣镜,上下打量自己,没有现出丝毫慌乱的样子,然后径直向浴室走去。我们可借叙述中的这一暂停,来做某些说明。奥兰多已经变为女子,这一点确定无疑,但在其他所有方面,奥兰多均与过去别无二致。性别的改变,改变了他的前途,却丝毫没有改变他的特性。他的脸庞实际上还是原样,这一点有他的画像为证。他的记忆——但是今后为方便起见,我们必须用“她的”来代表“他的”,“她”来代表“他”。那么是她的记忆,毫无障碍地重温了她过去生活的所有事件。偶尔有些朦胧之处,好似几滴浑水落入一池清澈见底的记忆之水;某些事情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仅此而已。这一变化好像是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完成的,而且完成得很彻底,以致奥兰多本人对此未流露出丝毫惊异。许多人考虑到这一点,并且认为这种变性违背常情,于是费尽心机要证明(1)奥兰多向来是女子,(2)奥兰多此刻是男子。这一点还是让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来决定吧,我们则只须陈述简单的事实:奥兰多三十岁以前是男子,后来变为女子,此后一直是女子。不过还是让别人来论述性别和性的问题,我们要尽快了结这类可憎的题目。奥兰多已洗浴完毕,穿上那些不分男女一概适用的土耳其外套和裤子。她现在不得不开始考虑自己的处境。一直抱同情态度关注她的故事的读者,首先想到的,必定是此时她的处境极其险恶,也极其令人尴尬。她年轻貌美,出身高贵,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的处境对一位有身份的年轻女子而言,真是再危急不过了。此刻,即使她摇铃、尖叫或昏厥过去,我们也不会发出非难之辞。可是奥兰多没有现出丝毫不安的迹象。她的一切举动都很从容,真有可能让人觉出有什么预谋。首先,她仔细查看桌上的纸张,挑出那些上面似乎写了诗句的,揣进怀里;然后唤来塞琉西猎犬,这么多天,这猎犬始终守在她的床榻旁,寸步不离,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奥兰多喂饱它,又为它梳理毛发。然后,她拿出两支手枪别在腰间,又在身上缠了几串精美的东方翡翠和珍珠,它们曾是大使衣饰的一部分。这之后,她从窗口探出身,低低吹了一声口哨,然后走下摇摇欲坠而且血迹斑斑的楼梯。她跨过满地狼藉的废纸篓、条约、快信、印章、印蜡,来到院子里。在一棵高大的无花果树的暗影中,一位骑驴的吉卜赛老人在等她。他还牵了另一头带辔头的驴,奥兰多抬腿跨了上去。就这样,在一条瘦狗的护卫和一个吉卜赛人的陪伴下,大不列颠驻苏丹国朝廷的大使,骑驴离开了君士坦丁堡。他们赶了几天几夜的路,历尽千难万险,不论是面对人祸还是天险,奥兰多每次都表现得很勇敢。不到一星期,他们就来到伯鲁沙城外的高原,奥兰多投靠的吉卜赛部落的主要营地设在那里。在使馆时,她常从阳台上眺望这些山脉,渴望到那里去。那里是她一直向往的地方,对喜欢沉思的人来说,那里可以给予思想充分的滋养。然而,有些时候,她太喜欢生活的这种变化了,不忍让它因思考而遭到破坏。不再需要盖章或签署文件,不再需要描摹花饰,不再需要拜访什么人,这种快乐已经足矣。吉卜赛人逐草而居,草给牛羊吃光了,他们就会迁移到别处。她若要洗浴,就去溪流;不会有红盒子、蓝盒子或绿盒子呈递给她;整个营地都没有一把钥匙,更不用说金钥匙了;至于“拜访”,则是闻所未闻。她挤山羊奶,拾柴,不时偷个鸡蛋,但总当场留下一个铜板或一颗珍珠。她牧牛,摘葡萄,踩葡萄轧汁,灌满羊皮囊,擎囊而饮。当她想起过去每天此时,都要面对没有咖啡的杯子和没有烟草的烟斗,摆出饮咖啡和吸烟的动作,就禁不住放声大笑,一边再给自己切一大块面包,或向老拉斯多姆讨来旧烟斗抽一口,尽管那烟斗里装的是牛粪。那些吉卜赛人似乎视她为自己人(这向来是一个民族所能给予的最高礼遇),显然,她在革命前就与他们保持了秘密联络,而且,她的深色头发和肤色也证明,她天生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她在襁褓中被一位英国公爵从榛子树下抱走,带到了那个蛮夷之邦,那里的人因体弱多病而受不了风餐露宿,所以住在房子里。因此,尽管她在许多方面劣于他们,他们还是乐于帮忙,让她变得更像他们;他们向她传授做奶酪和编筐的手艺、偷窃和捕鸟的本领,甚至准备考虑让她嫁给他们中的一员。不过,奥兰多在英国养成的一些习惯或毛病(随你怎样认为),似乎无法驱除。一天傍晚,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血红的夕阳,映照在特萨利安山上,奥兰多高声感叹:“多好吃啊!”(吉卜赛语里没有“美”这个字的对应词,“好吃”即是最接近的。)在场的男女青年哄堂大笑。天空好吃,想想看!而见识过更多外国人的老人却起了疑心。他们注意到,奥兰多常常几个钟头枯坐在那里,除了四下张望,什么也不做。他们会在某个山顶上碰到她,她的眼睛直勾勾地凝视前方,根本不管羊群是在吃草,还是已经走散。他们开始怀疑,除了他们的信仰外,她还有别的信仰。老人们觉得她落入了大自然的魔掌,而在所有的神祗中,大自然最邪恶、最残酷。他们的想法并非太离谱。热爱大自然那这种英国流行病,在她来说是与生俱来。这里的自然,要比在英国宏大得多,也强悍得多,她前所未有地落人它的掌心。这病众所周知,常有人对其加以描绘,因此除简短叙述外,我们无须再加重复。那里有高山,有峡谷,还有溪流。她攀登高山,漫游峡谷,在溪流边小坐。她把山丘比作城堡、鸽子的胸脯和母牛的胁腹。她把花朵比作珐琅,草皮比作土耳其旧地毯。树是枯槁的女妖,羊是灰色的卵石。实际上,每个东西都是其他的东西。她在山顶上发现一个小湖,差点儿跳进去探寻她认为湖中蕴藏的智慧。在山顶上,她眺望远方马尔马拉海彼岸的希腊平原,并辨出(她的视力令人钦佩)雅典卫城,那一两道白色,在她看来,必定是帕特农神庙。她的心灵随之膨胀,她祈祷自己也能分享山峦的壮美、平原的宁静,恰似所有持这种信仰的人。她低头看到红色的风信子花和紫色的蝴蝶花,欣喜若狂地高声赞美自然的善与美。她抬头看到鹰在空中翱翔,想象它的狂喜,也因此欣喜若狂。回家的路上,她向每一颗星、每一座山峰、每一堆篝火致敬,仿佛它们只向她一人发出信号。最后,她终于返回吉卜赛帐篷,扑到自己的草垫上,仍忍不住再次大声呼喊,多好吃啊!多好吃啊!(奇怪得很,人类的沟通方式尽管如此不完美,想说“美”,却只能说“好吃”,他们仍然宁可忍受嘲笑和误解,也不肯把任何经历存在心里,不与他人分享。)年轻人哄堂大笑,拉斯多姆·埃尔·萨蒂老人却坐在那里;沉默不语。是他用毛驴把奥兰多带出君士坦丁堡。他长了一个鹰钩鼻子,脸上布满深深的皱纹,好似经年累月遭受铁球般冰雹的袭击。他脸色黝黑,眼光锐利,坐在那里,一边往水烟筒里装烟,一边仔细观察奥兰多。他很怀疑她的神是大自然。一天,他发现她在流泪。他觉得是她的神惩罚了她,于是对她说,他并不感到奇怪。他给她看他左手的手指,给霜冻坏了;他给她看他的右脚,给山上落下来的岩石砸伤。他说,这就是她的神对人类的所作所为。她用英文说“但是多美啊!”他听了直摇头;她再次重复这话时,他很生气。他看得出,她不相信他的信仰。尽管足智多谋、德高望重,这也足以让他勃然大怒。在此之前,奥兰多一直很快乐,现在,这种看法上的不合让她颇感不安。她开始思考自然究竟是美妙还是残忍,然后又开始自问何为美;美在事物本身,还是只在她自己心中。她追究现实的本质,这又引得她追问何为真理,继而是爱情、友谊、诗歌(如在家乡高地上的那些时日);由于这些冥思苦想无法说出,她对笔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渴望。“啊!若能写下来该多好!”她大声说(很奇怪,她也像那些写东西的人一样认为,写下来的文字可以分享)。没有墨水,纸也不多,但她用浆果和葡萄酒作墨水,利用“大橡树”手稿的页边和行间空白,琢磨出一种简略的速写方式,写素体长诗,描绘风光景色,或与自己对话,简洁地探讨美和真相的问题。她常为此一连几小时心花怒放。但是吉卜赛人起了疑心。首先,他们注意到,她挤奶和制作奶酪不如以前熟练;其次,她在回答别人的提问时,常常心不在焉。一次,一个吉卜赛小伙子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她的眼睛正盯着他。有时,整个部落成年男女几十人,都会感到这种紧张气氛。这是因为他们有了那种感觉(他们的感觉非常敏锐,大大胜于他们的词汇),即无论做什么,一切都会在他们手里化为乌有。譬如,老婆婆在编筐,小伙子在剥羊皮,他们大声唱歌或哼哼小调,对自己的杰作很是自得其乐。这时奥兰多走进营地,扑到火边,凝视火苗。她甚至不需要看他们一眼,他们就能感觉到,有那么一个人什么都怀疑;(我们对吉卜赛语做了一个粗糙但尚可一用的翻译)有那么一个人不为做事而做事,不为看而看;有那么一个人既不相信羊皮,也不相信筐子,而是从中看到(此时他们开始疑惧地打量帐篷周围)别的什么。这时一种朦胧但令人不快的感觉开始影响那小伙子和老婆婆。他们会折断柳条,割破手指。他们会怒火中烧。他们希望奥兰多离开帐篷,永远别再走近他们。可是,他们承认她性情欢乐、有求必应,而且她的一颗珍珠,就足以买下布鲁沙最好的羊群。久而久之,她开始感到与吉卜赛人之间有某种隔膜,这隔膜有时让她犹豫不定,拿不准该不该结婚,该不该永远生活在他们中间。开始时,她试图如此解释这个问题:她出身一个古老、文明的种族,而吉卜赛人是一个无知的民族,比野蛮人好不了多少。一天晚上,他们向她打听英格兰的情况,她忍不住带了几分自豪的口气夸耀她出生的宅子,里面有三百六十五间卧房,而她的家族拥有这宅子,已有四五百年光景。她还补充了一句说,她的祖先是伯爵,甚至是公爵。这时,她再次注意到,吉卜赛人现出很别扭的神态,但没有像她以前赞美自然时那样愤怒。他们很有礼貌,但又很不安,仿佛出身高贵者看到陌生人不得已暴露自己出身低贱或贫穷时的那种模样。拉斯多姆独自跟在她身后走出帐篷,他说,如果她的父亲是公爵,拥有她所描绘的那些卧室和家具,她也不必在意,他们无人会为此而看不起她。这之后,她倒真有了一股羞愧难当的感觉。显然,在拉斯多姆和别的吉卜赛人看来,四、五百年的宗系实在是再微贱不过。他们自己的家族至少都有两、三千年的历史。在基督诞生数百年前,吉卜赛人的祖先就建造了金字塔,因此对他们来说,霍华德和安茹家族(均为古老的英格兰家族,前者为王族,后者是贵族。)与史密斯和琼斯宗系没多大区别,均属微不足道。此外,在牧童都有如此古老宗系的地方,吉卜赛人显然觉得,出身古老家族并无任何值得特殊纪念或仰慕之处,这是流浪汉和乞丐都不缺少的东西。尽管出于礼貌,他们把这不会说出口,但吉卜赛人显然认为,当他们拥有整个世界时(当时是黑夜,他们正在一个山顶上,四周耸立着逶迤的山峦),再没有比拥有百来间卧房更平庸的野心了。奥兰多明白,从吉卜赛人的角度看问题,公爵不过是巧取豪夺者和强盗而已,一心从那些根本不在乎土地和钱财的人手中攫取这些东西。这些人甚至再想不出有什么事情可以胜过盖三百六十间卧室,其实一间就足矣,一间没有反而更好。她无法否认,她的祖先积累了无数的田地、房屋和封号,却没有一人是圣人或英雄,也没有人造福人类。她也无法反驳以下观点(拉斯多姆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不会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但奥兰多明白),任何人,再去做祖宗三、四百年前做的事,都会给人指责为粗俗的新贵、投机取巧者和暴发户,尤其会受到自己家族的大声指责。她试图用熟悉但转弯抹角的方式,证明吉卜赛人生活本身既粗鲁又野蛮,来对付上述说法。于是没过多久,他们之间就产生了更多的恶意,这类龃龉足以引起流血和革命。城镇曾因小小不然的芥蒂而遭洗劫,无数殉道者宁愿上火刑柱,也不肯在此处辩论的观点上退让一步。人们心中最大的激情莫过于渴望说服别人相信自己的信仰。而最伤人感情也令人愤怒的,莫过于自己所珍重的信仰遭到贬损。辉格党和保守党,自由党和工党,不为自己的名望,他们为何还争斗不休呢?地区之间反目为仇,教区之间相互拆台,为的不是对真理的热爱,倒是为了占个上风。人人追求心境的平静和他人的恭顺,而非真理的胜利和道德的升华。但这些道德话题如沟中死水,枯燥无味,它们属于历史学家,还是留给他们来论说吧。“在他们看来,四百七十六间卧房一文不值,”奥兰多叹道。“在她看来,一群羊还不如下山的太阳,”吉卜赛人说。怎么办,奥兰多说不清。离开吉卜赛人,再去做大使,对她来说似乎无法容忍。但永远留在这里,同样也不可能,这里既无纸墨,又无对塔尔伯特家族或众多卧室的敬畏和尊崇。一个天朗气清的早晨,她在伊索山的斜坡上,一边牧羊,一边思索。这时,她所信任的自然或是欺骗了她,或是创造了奇迹——对此同样众说纷纭,孰是孰非无法说清。奥兰多郁郁不乐地凝视面前陡峭的山崖。其时正是仲夏时节,我们倘若必须把周围的风景比作什么,可以说它们是嶙峋的瘦骨、羊的尸骸、被千百只秃鹫啄食过的巨大白色头盖骨。热气蒸腾,奥兰多躺在一棵小小的无花果树下,它的惟一作用,只是把枝叶的图案映在她身上薄薄的长袍上。突然,对面秃裸的山坡上凭空出现了阴影,颜色愈来愈深,没一会儿,原来岩石嶙峋的地方,就出现了一片翠绿的山谷。她眼看那山谷愈来愈深,愈来愈大,在山脊上展开了一大片状似庭园的空间。在那庭园中,她可以看到草坪茵茵起伏、橡树点缀其间、树枝上歌鸫跳跃。她可以看到树荫之间有小鹿在敏捷地奔跑,甚至可以听到昆虫的低鸣和英格兰夏日轻柔的叹息和颤动。她着迷地看着这一切,一会儿功夫,天上开始飘起雪花,金色的阳光消失了,整幅景致迅速被淡紫色的阴影所覆盖。她看到大车沿路驶来,满载沉甸甸的树桩,她知道,树桩要锯了用来烧火。接着,她家的屋顶、钟楼、塔尖和庭院都出现了。大雪霏霏,她可以听到雪滑下屋顶、落到地上的劈啪声。无数烟囱冒出的青烟冉冉升上天空。一切都是这般清晰,这般细腻,她甚至看见一只寒鸦在雪地上啄食蚯蚓。后来,渐渐地,淡紫色的阴影越变越深,盖没了马车、草坪和大宅。一切都被吞没了。翠绿的山谷什么也没有留下,茵茵草坪变成了燃烧的山坡,光秃秃的,仿佛已被一千只秃鹫啄食干净。看到这里,她不禁泪流满面,慢慢走回吉卜赛人的营地,告诉他们,她第二天非得乘船回英国不可。她多亏这样做了,吉卜赛青年已在策划阴谋,要置她于死地。他们说,这是荣誉的要求,因为她的心思与他们不同。但他们其实不想割断她的喉管,因此很欢迎她即将离去的消息。幸运的是,有一艘停泊在海港的英国商船,正准备启航返回英国。奥兰多于是又从项链上取下一颗珍珠,不仅付了船票,而且在钱包里留下了几张钞票。她本想把这些钞票送给吉卜赛人,但她知道他们蔑视财富,无奈只好满足于与他们拥抱了,至少在她这一方面,这拥抱非常真诚。第四章奥兰多从变卖项链第十颗珍珠的所得中,拿出一些,给自己添置了一整套眼下流行的女装。现在,她坐在“痴情女郎”号的甲板上,俨然一副英国淑女模样。此前,她很少留意自己的性别,这听上去离奇,却是事实。或许,这与她始终穿土耳其裤子有关,那裤子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吉普赛女子,除一两个重要的特例外,与吉普赛男子别无二致。无论无何,直到感觉出裹在腿上的裙子,以及船长极为殷勤地提出要为她在甲板上支一副凉棚,奥兰多才大吃一惊,意识到自己所处地位的得失。而这一惊绝对出乎她的意料。原因并非仅仅在于想到贞洁和如何保持贞洁。正常情况下,年轻美貌的女子孑然一身时,除此不会想到其他。因为女性道德行为的大厦,就建筑在这一基石之上。贞洁是女性的财富、女性最引人注目的品行,女性会狂热地捍卫自身的贞洁不遭劫掠,甚至情愿舍身一死。但若某人身为男子三十年,还荣升为大使,搂抱过女王,而且若那些不那么高尚的传闻属实,还搂抱过其他一两位贵妇,若他娶过一位罗莎娜·皮佩塔等等,他或许就不会如此大惊小怪。奥兰多吃惊的原因很复杂,很难立即概括出来。本来也一向无人说她脑筋机敏,事事都能立即抓住要害。整个形成中,她一直在从道德角度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吃惊,而我们也将按她的节奏来跟随她的思路。“上帝啊,”她想,平躺在凉篷下,已恢复常态,“这当然不失为一种快活、懒散的生活方式,”她想,踢了踢腿。“可是,裙子拖到脚后跟,也够讨厌的。不过这料子(碎花棱纹丝)着实漂亮。我还从未看到过自己的肌肤(她把手放在膝盖上)像现在这样美丽。不过,我能穿着这样的衣裳跳下水去游泳吗?当然不行!因此,我不得不信任水手的保护。对此我会不会反对呢?会不会?”她疑惑起来,在一连串顺畅无阻的论据中第一次遇到障碍。她还来不及解开这个结,晚餐已摆到面前,随后是船长本人——尼古拉斯·本笃·巴托罗斯船长,一位仪表堂堂的海船船长——为她搛了一片咸牛肉,同时解开了这个结。“来一点肥的怎么样,小姐?”他问。“我只给你切手指甲大的一丁点儿。”听到这话,她感到一股甜蜜的震颤流过全身。鸟在鸣啭,激流在奔腾。这让她忆起,许久许久以前她第一次见到萨莎时,那种无以形容的愉悦。那时,她在追求;如今,她在躲避。两种做法,哪个更让人心醉神迷?男人的还是女人的?它们会不会是一码事?不,她想(谢了船长,但表示拒绝),最美妙的是拒绝,是看他眉头微蹙。好吧,如果他希望如此,她就吃一小片,世界上最薄、最小的一小片。在所有感觉中,最美妙的还是让步并看到他的微笑。“因为,”她想,重又坐到甲板上,继续思辩,“世上的事,最有意思的就是先拒绝再让步,拒绝和让步。精神因此达到其他一切无法企及的快感。”她继续想,“因此,我可不敢肯定,我就不会跳下海去,仅仅为了获得让水手搭救的那种快乐。”(读者莫忘记,此时她就像一个刚刚拥有游乐园或玩具柜的孩子。她的论点不会为成熟女人所接受,因为这类事,她们一辈子碰得多了。)“不过,为得到水手搭救的快乐而跳海,对那种女人,过去我们‘玛丽·罗斯’号士官室的年轻人,会怎么评价?”她说。“我们有个词儿称呼她们来着。啊!我想起来了……”(但此处我们略去了这个词儿,因为它极为不雅,出自女人之口尤其不可思议。)“上帝!上帝!”她再次把自己思考得出的结论喊出声来,“莫非我得开始尊重另一性别的意见,不论我觉得这个意见有多么荒谬?我如果想穿裙子,我如果不会游泳,我如果非得让一个水手搭救我,上帝啊!”她喊道,“我就必得如此!”想到这里,她开始闷闷不乐。她天性直爽,厌恶各种形式的闪烁其词,说谎让她觉得无聊。在她看来,这无异于兜圈子。不过,她思考道,碎花棱纹丝和让一位水手搭救的快乐,倘若这些只能通过兜圈子的方式获得,她猜想,人就只得兜圈子。她记起自己当年身为青年男子时,坚持认为女性必须顺从、贞洁,浑身散发香气、衣着优雅。“现在,我自己不得不为这些欲望付出代价了,”她想。“因为女人并非(凭我亲身作女人的短暂经历)天生顺从、贞洁,浑身散发香气、衣着优雅。她们只能通过最单调乏味的磨练,才能获得这些魅力,而没有这些魅力,她们就无法享受生活的乐趣。仅梳头一项,”她想,“早上就要用去我一小时。照镜子,又要一小时,还要系紧身胸衣的搭带,洗浴敷粉,还要频频更衣,从丝绸到蕾丝到棱纹丝,还要经年累月保持贞洁……”她不耐烦地猛抬了几下脚,露出几分脚踝。此刻恰巧有一个水手从桅杆上向下张望,看到此一情景,大惊失色,一脚踩空,险些丧了性命。“倘若看到我的脚踝,就意味着一个老实人丧命,而那人无疑是拖家带口的,那我倒真得慈悲为怀,把它们遮掩起来,”奥兰多想。但她的双腿美轮美奂,她不禁思忖,要是惧怕水手从桅杆上跌下来,就必须掩饰一个女人的美,可真够荒唐的。“见他们的鬼去吧!”她说,第一次意识到,处于另一情形下,她儿时将受到何种教育,那一定是做女人的神圣职责。“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她想,“我就再不能这样诅咒了。我再不能猛击某人的头顶,再不能戳穿他的诡计,再不能拔剑刺穿他的身体,再不能坐在贵族中间,再不能头戴小王冠,再不能走在队列中,再不能判处某人死刑,再不能统领军队,再不能雄赳赳气昂昂地骑马走过白厅,也再不能胸前佩戴七十二只不同的勋章。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惟一能做的就是给老爷端茶倒水,察言观色。要放糖吗?要放奶油吗?”她装腔作势地说出这些话,而后恐怖地觉察到,自己现在是多么看不起另一性别,即所谓的男子气概,而她过去曾对身为男子非常自豪。“只因看到女子的脚踝,”她想,“就从桅杆上跌下来;穿着如盖伊·福克斯(盖伊·福克斯,一个英国天主教徒,为1605年阴谋炸死詹姆斯一世的英国火药阴谋案的同谋。英国民间每年11月15日焚毁他的模拟像,喻穿着怪诞、荒唐),招摇过市,只为得到女人的赞扬;拒绝让女人受教育,惟恐她会嘲笑你;明明拜倒在穿衬裙的黄毛丫头脚下,却俨然装出创世主的模样,老天爷啊!”她想,“他们可真能哄骗我们啊,我们又有多傻!”此处她的措辞有些含糊,好像同时在指摘男女两性,仿佛她本人既不属于男性,也不属于女性。而且的确她此刻似乎也在犹豫不决,说不清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因为她洞悉个中奥秘,兼有两性的弱点。她的头脑处于最困惑、最混乱的奇异状态。她似乎完全失去了无知带来的无忧无虑,成了狂风中飘摇的一根羽毛,她招惹两性对立,轮番发现两性都有可悲的缺陷,因此不能确定自己此身谁属,也就不足为奇。她差点儿喊出声,说自己想返回土耳其,再作吉卜赛人,也就不足为奇。不过此时,船锚落人海中,溅起巨大的浪花,船帆降了下来,她方才意识到(她一直陷入沉思,好几天对一切视而不见),船在意大利海岸抛锚了。船长立即派人来问,能否有幸陪她乘大艇上岸。翌晨,她回到船上,重新躺到凉篷下的一把躺椅上,端庄地整理好衣裙,遮好脚踝。“尽管与另一性别相比,我们无知、贫穷,”她想,接着前一天未结束的思路,“尽管他们全副武装,尽管他们连字母也不让我们识,”(就这些开场白来看,前夜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把她推向女性一边,她现在的口气俨然更像女子,而且还流露出某种满足)“他们还是得从桅杆上跌下来。”这时,她打了一个大哈欠,睡着了。待她醒来,船已离岸很近,正乘着徐徐清风向前行驶。峭壁上的城镇,若无巨大的岩石和盘根错节的橄榄古树遮拦,仿佛就要坠入水中。大片的橘林,枝头挂满累累硕果,散发出阵阵橘香,一直飘至甲板。十几条翘尾的蓝色海豚,不时高高跃出水面。奥兰多伸出双臂(她已得知,臂没有腿那样致命的影响),感谢上苍,没有让她正雄赳赳气昂昂地骑马走过白厅,甚至没有让她去判处某人死刑。“贫穷也罢,无知也罢,它们本来就是女人遮身蔽体的外衣,这世界不妨留给别人去治理;军事野心、迷恋权力,以及男人其他的一切欲望,都可以抛到脑后,只要能够更充分地享受人类精神所知晓的最崇高的愉悦,”她大声说,她深受感动时总是这样,“那就是冥思、隐居、爱情。”“赞美上帝,让我成为女人!”她喊道,几近陷入为自己的性别感到自豪的愚蠢境地。无论男女,最令人头疼的莫过于此了。突然有一个词让她顿了一下,尽管我们尽量让它安分守己,这个词仍偷偷出现在最后一个句子的末尾:爱情。“爱情,”奥兰多说。爱情当即(它就是这样急不可耐)现出人的形状(它就是如此骄傲)。因为其他想法可以满足于始终抽象,但这个想法,除非有血有肉,有提花纱巾和衬裙,有长统袜和紧身皮衣,否则就无法得到满足。况且在此之前,奥兰多爱过的都是女人。现在虽然她也是女人了,但人的精神状态适应常规总有一种滞后,所以她爱的依然是女人。倘若意识到她与她们性别相同会起什么作用,那就是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她身为男人时的那些感觉。因为过去她觉得莫名其妙的千百种暗示和奥秘,现在都变得了了分明。过去的朦胧感,现在均已消失。那些朦胧感分隔开两性,使无数暖昧的想法久久隐藏在阴暗之处。如果说可以从诗人对真与美的描写中有所收获,那就是这种爱在美之中获得了因虚假而丧失的一切。最后,她喊道,她明白萨莎是怎么回事了。她欣喜若狂,沉迷于这一发现的热情之中,追逐着露出真相的所有宝藏,以致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竟仿佛一颗炮弹在她耳旁炸响。那男子说:“小姐,请吧,”一只男子的手扶她站起来,那男子的手指指向地平线,中指上文了一条三桅帆船。“英格兰的峭壁,小姐,”船长说,他抬起刚才指向地平线的手,行了一个礼。奥兰多又一次大吃一惊,吃惊的程度还要甚于前一次。“耶稣基督啊!”她喊道。幸亏看到久别的故乡能作为吃惊和脱口惊叫的借口,否则她很难向巴托罗斯船长解释此时她心中沸腾的愤怒和矛盾的感情。她如何告诉他,别看她此刻依偎在他的臂膀上,浑身颤抖,她却曾是位公爵和大使?她如何向他解释,别看她如今裹在棱纹丝皱褶中,如一枝百合,她却曾让人头落地,而且在郁金香盛开、蜜蜂嗡嗡飞离外坪老台阶的夏夜,与些荡妇酣睡在海盗船上的珍宝中间?她甚至无法向自己解释,当船长的右手坚定地指向英伦三岛的峭壁时,她为何会怦怦心跳。“拒绝和让步,多么令人愉悦;”她喃喃道,“追求和征服,多么令人生畏;思考和推理,多么崇高。”在她看来,这些词如此组合,并没有什么不妥。然而,白色的峭壁越离越近,她开始感到内疚和耻辱,觉得自己很下流,而对一个从未想过这一问题的人来说,这些本来是很陌生的。他们离岸愈来愈近,直至肉眼能够看到悬在峭壁半空采海蓬子的人。奥兰多看着他们,感到犹如幽灵附体,萨莎在她的身体里上蹿下跳,不一会儿就要撩起她的裙子,炫耀着不见了。这是她失去的萨莎,她记忆中的萨莎,她刚才还在意想不到之间证实其真实性的萨莎。她觉得,萨莎扮着鬼脸,冲峭壁和采海蓬子的人打出各种不体面的手势。水手们开始哼唱“再会,再会,西班牙女人,”歌词在奥兰多忧郁的心头回旋,她觉得,无论上岸意味着何等舒适、富裕、出人头地和地位显赫(因为她无疑可以嫁个王公贵族,作为他的配偶,统治大半个约克郡),但如果这意味着循规蹈矩、奴役、欺骗,意味着拒绝她的爱情、束缚她的手脚、闭紧她的嘴巴,限制她的言语,她宁肯调转船头,再次扬帆驶向吉卜赛人。然而,在这些走马灯似来去匆匆的想法当中,突然有什么东西冉冉升起,如同一座平滑、洁白的穹顶。无论是虚是实,这穹顶都使她激情荡漾的心受到很大震动,她停留在这个意象上,犹如看到一大群颤动的蜻蜓,心满意足地落在一个玻璃罩上,玻璃罩里是鲜嫩的菜蔬。在想象的一瞬间,玻璃罩的形状,勾起了她挥之不去的久远记忆。在特薇琪的起居室里,那个天庭饱满的男子,坐在那里写作,或者说只是向前看去,他当然不是看她,因为他似乎根本就没有看见衣着华丽的她,尽管她无法否认,自己当时是个翩翩美少年。每次想起他,这想法就会在记忆周围,铺开一层银色的静谧气氛,宛如汹涌的水面上升起一轮明月。她把手伸向怀里(另一只手仍搭在船长臂上),她本来可以在那里放一块护身符的,但现在,那里安安稳稳地藏着她的诗稿。性别及其含义给她带来的烦恼逐渐消失了。她现在想到的惟有诗歌的辉煌。马洛、莎士比亚、本·琼生、弥尔顿(1608—1674,英国诗人、文豪,对18世纪英国诗歌具有深刻影响。)等人的不朽诗句,开始在她眼前闪现,在她耳边回响,仿佛一只金钟锤敲击大教堂塔尖上的金钟,而这金钟就是她的意识。事实上,她眼前隐约出现了一个大理石穹顶的意象,她因此联想到一位诗人的前额,引发了一连串无关的遐想,而这个意象并非臆造,而是现实。船在泰晤士河上御风而行,这个意象变得赫然在目,它恰恰就是大教堂的穹顶,巍然耸立在众多精雕细刻的白色塔尖中。“圣保罗大教堂,”站在她身旁的巴托罗斯船长说。“伦敦塔,”他接着说。“格林尼治医院,已故的威廉三世陛下为纪念他的妻子玛丽王后而建。西敏寺,议会。”随着他的话音,这些闻名遐迩的建筑物一一映人眼帘。这是九月的一个上午,天气晴好。熙熙攘攘的小船不停地穿梭往返于两岸之间。在返乡游子的眼中,再没有比这更欢乐、更有趣的景象了。奥兰多倚身船首,沉醉在眼前的奇观之中。岁月蹉跎,她的双目已习惯了野蛮人和大自然,现在,城市的壮观景象不能不令她陶醉。接下来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这教堂是她离开时雷恩先生((1632—1723),英国建筑师、天文学家、数学家,伦敦大火后设计了圣保罗大教堂等50多所伦敦的建筑物。)的杰作。近处,一根柱子上飘起一绺金发,她身旁的巴托罗斯船长告诉她,那是纪念碑;他说,在她离开期间,曾发生了瘟疫和一场大火。她禁不住热泪盈眶,她记起女人流泪并无不妥,才任由泪水流淌下来。她想,此处,曾是狂欢节旧址。此处,在波涛拍岸的地方,当年矗立着皇家凉亭。此处,她第一次邂逅萨莎。约摸是在此处(她俯视波光粼粼的水面),人们可以看到那个冻僵的女贩,膝上放着苹果。当时的种种辉煌、种种腐朽,都已一去不返。黑夜、惊心动魄的滂沱大雨、脱缰野马般的洪水,亦已一去不返。当年,黄色的冰山旋转奔腾,挟裹走惊惶万状的人们,如今这地方只有几只高雅的天鹅漂浮水面,怡然自得。自最后一别,伦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记得,当年的伦敦满是黑乎乎、了无生气的小房子。礼拜堂栅栏的铁尖顶上,挂着反叛者面目狰狞的头颅。鹅卵石的人行道,散发出垃圾和粪便的臭味儿。现在,船驶过外坪,她瞥到宽阔整洁的通衢干道。高头大马拉着富丽堂皇的马车,停在一排排房屋前。弧形的圆肚窗、格子玻璃窗、闪亮的门环,都显露出主人的富有和尊贵。女士们身着花绸衣(她把船长的望远镜举到眼前),在加高的人行道上漫步。男士们身穿绣花外套,在街隅的路灯下吸鼻烟。她瞥到彩色的店招随风晃动,上面画着烟草、各色衣料、牛奶、金银器、手套、香水或其他千百种商品,让人一看就立即明白那是家什么商店。船向伦敦桥旁的锚地驶去,她刚好能够瞥到咖啡馆的窗户。由于天气晴朗,咖啡馆的阳台上闲坐了许多有身份的市民,身前的桌上摆着瓷碟,身边放着黏土烟斗,其中一人正在朗读报纸,不时被其他人的哄笑和评论打断。这里可都是小酒馆?这些人可都是才子或诗人?她问巴托罗斯船长。他热心地告诉她,他们现在正经过可可树村,如果她稍稍向左侧一下头,顺着他的食指所指的方向看去,也许可以看到艾迪生先生(艾迪生(1672—1719),英国散文作家、剧作家、诗人、期刊文学创始人之一,与人合办(看客)杂志。)正在喝咖啡。瞧,他在那里。另外两位绅士,“那边儿,小姐,电线杆右边一点儿,一个驼背,另一个跟你我差不多,”是德莱顿先生(德莱顿(1631一]700),英国桂冠诗人,剧作家、批评家。)和蒲伯先生。(蒲伯(1688—1744),英国诗人,长于讽刺,善用英雄偶体,主要作品有《劫发记》等。)(随便查阅哪本文学教科书都能知道,船长必定是弄错了;但这错误无伤大雅,我们姑且不去纠正它。——作者注)“不可救药的家伙,”船长说,意指他们是天主教徒,“不过照样儿是能人,”他补充道。然后匆匆走向船尾,安排靠岸的事情。“艾迪生,德莱顿,蒲伯,”奥兰多重复道,仿佛这是些咒语。刚才她还看到布罗沙耸立的高山,只一眨眼的功夫,就踏上了故乡的河岸。但是此时,奥兰多将要领略到,面对铁面无私的法律,激情的作用是多么微不足道;法律之坚,胜过伦敦桥的岩石,法律之严,胜过大炮的炮口。她刚回到布莱克弗里亚斯的家,就不断有博街的跑腿儿和法庭派出的严肃差官,前来通知她,她已成为三大官司以及由此产生、或取决于此的无数小官司的当事方。那三大官司均是在她缺席的情况下提起诉讼的。对她的主要指控是(1)她已死,因此不应拥有任何财产;(2)她是女人,这基本上与(1)是一回事;(3)她曾是英国公爵,娶了舞女罗莎娜·皮佩塔,育有三子,这三子现在宣称其父已去世,他的所有财产应归其所有。如此重大的指控,当然需要时间和金钱来应付。官司期间,她的所有财产由大法官监管,头衔归属待定。因此,现在不能确定她是死是活,是男是女,是公爵还是寻常百姓。就是在这种极端暖昧的情况下,她回到自己的乡间居所。法律允许她在司法判决之前,隐名埋姓居住于此,但是作为男人还是作为女人,还要视诉讼的最后结果而定。那是十二月一个美丽的傍晚,她到家时,天空中正纷纷扬扬飘着雪花,那横斜的淡紫色阴影,恰似她在布罗沙山顶所见。大宅在雪中闪烁着褐、蓝、玫瑰、紫各色斑斓,屋顶上的烟囱忙碌地冒着白烟,仿佛焕发出自身的生气。与其说它是栋宅子,毋宁说它是座城镇。奥兰多看到它蛰伏在草坪中,宁静、浩大,禁不住冲口喊了起来。黄色的马车驶进庭园,车轮从两侧树木成行的小道上滚滚轧过,几只赤鹿昂起头,好似在期待什么。它们没有露出天生的腼腆,而是跟随马车之后,马车停下后,它们站在了院子四周。踏板放下来,奥兰多踏着它们下了车,赤鹿又是摇头晃脑,又是用蹄子蹬地。据说,还有一只,真地跪在了她面前的雪地上。她的手刚要触到门环,两扇大门豁然敞开,格里姆斯迪奇太太、杜普尔先生和由仆人组成的全体随从,高擎烛灯和火炬,列队迎接她。但挪威猎犬卡努特的狂热首先扰乱了这井然有序的队列,它热情地扑向女主人,险些把她掀翻在地。格里姆斯迪奇太太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喘着粗气连声说老爷!夫人!夫人!老爷!奥兰多亲切地吻了她的两颊,以示安慰。在此之后,杜普尔先生开始朗读一张羊皮卷子,但他没能有多少进展,狗就吠叫起来,猎人们吹响号角,成年牡鹿也趁着混乱跑进院子,冲着月亮乱叫一气。大家簇拥着女主人,千方百计表明,她回来带给了他们无比的欢乐,这之后,他们在屋内散开。没有人现出瞬间的疑惑,怀疑奥兰多不是他们所熟悉的奥兰多。即使人们头脑中有疑问,鹿和狗的举动已足以驱散这些怀疑,因为众所周知,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灵判断身份和特征的能力,远远超过我们。此外,那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一边喝中国茶,一边对杜普尔先生说,老爷现在若是变成了夫人,那可就是她见过的最可爱的夫人。根本不必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他们就像一根树枝上结的两个桃子,哪一个都不错。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然后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过去她早有怀疑(此处她非常神秘地点点头),她对此并不感到惊奇(此处她非常会意地点点头),而且就她而言,这不啻是个很大的安慰;因为毛巾需要缝补,小教堂会客室窗帘的镶边流苏已被虫蛀,他们现在正是需要女主人的时候。“再有一些小男主人和小女主人,”杜普尔先生补充说,凭他所担任的圣职,他有权对这类微妙的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老仆们在下屋里闲言碎语之时,奥兰多再次秉烛信步走过那许许多多的大厅、走廊、方庭、卧室;再次在冥冥之中,看到她的祖先,某位科波尔爵士、某位张伯伦爵士面色阴沉地俯视着她。她时而坐在贵宾椅上,时而斜倚欢乐榻,观察壁毯不断地晃动,看策马飞奔的猎手和惊惶逃逸的达弗涅。月光透过窗上盾徽的豹身,洒下一片黄光,她像儿时喜欢做的那样,把手臂沐浴在这一片黄光之中。她沿走廊那些打磨光滑的木地板滑行向前,这些木地板的反面,是粗糙的木材。她摸摸这块丝绸、那块绉纱,想象木雕上的海豚在水中遨游。她拿起詹姆斯王的银发刷,刷刷头发,把脸埋在百花香中,这些干花的制法,依然恪守几百年前征服者威廉的教诲,而且使用同样的玫瑰。她眺望花园,遐想酣睡的番红花、休眠的大丽菊,看到仙女们袅娜的白色身影在雪地和大片的紫杉丛中闪现,那些紫杉丛在漆黑夜幕的衬托下,浓密如房屋。她看到柑橘园和参天的欧楂树。她从这一切以及我们粗粗记下的每一景象、每一声响中得到慰藉,心中充满渴望和欢乐。最后,她终于疲惫不堪地走进小教堂,趺坐在古旧的红色扶手椅上,她的祖先曾坐在这把椅子上听礼拜式的乐曲。她点燃一支方头雪茄(这是她在东方养成的习惯),打开了那本祈祷书。这是一本金线装订的小书,丝绒封面,当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在断头台上,手握的就是这本书。信徒的眼睛可以察觉出,书上有一块褐斑,据说这是一滴带有皇家血统的血迹。然而,看到在所有的交流中,与神的这种交流是最不可思议的,谁敢说它在奥兰多心中引起多少纯洁的遐想,又抚平多少邪恶的激情?小说家、诗人、史学家把手放在这扇门上,却都犹豫了。甚至信徒本人,也没有能给我们以启示,难道他比别人更乐于献身、更渴望与他人分享财产?难道他不是与别人一样,拥有众多的婢女和车马?而且在拥有这一切的同时,又有一个信仰,他说因为这信仰,财产化为虚幻,死亡成为渴求。在女王的祈祷书中,除了血迹,还有一绺头发和一小点儿面饼渣,现在,奥兰多又给这些纪念品添加了一小片烟叶,于是,奥兰多一边读祈祷书,一边吸雪茄,深受头发、面饼、血迹、烟叶所有这些尘世混合物的感动,陷入沉思,因而显露出一种与周围环境相符的虔敬神色,虽然据说,她并未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上帝交流。讲到众神,只有一个上帝;讲到宗教,只有说话者信仰的宗教。虽然这种假定再普通不过,但它同样也再傲慢不过。看来奥兰多有自己的信仰。她正以世上最炽热的宗教情怀,思考自己的罪孽和偷偷潜入她精神状态的不完美之处。她反思到,字母S是诗人笔下伊甸园中的撤旦。她竭尽全力,但在《大橡树》的第一节中,仍有太多这些罪恶的爬行动物。不过在她看来,相比用“ing”结尾,“s”不算什么。现在分词是魔鬼本身,她想(既然我们现在处于相信魔鬼的境地)。她的结论是,逃避这种诱惑,是诗人的首要责任,因为既然耳朵是灵魂的前厅,诗歌肯定就能比欲望或弹药更多地掺假,并摧毁更多的东西。那么,诗人的职责就是最高的职责,她接着往下想。诗人的言语传得比别人更远。莎士比亚一首无聊的歌,对穷人和坏蛋所起的作用,超过天下所有的传道士和慈善家。因此,为了让传播启示的通道少一些扭曲,花多少时间和精力都不为过。我们必须塑造自己的辞藻,直到它们能够最清晰地表达我们的思想。思想是神圣的。因此,很显然,她又回到自己宗教的地盘,她不在英国的这段时间,她的宗教只是更加坚固,而且迅速获得了信仰的那种不宽容。“我长大了,”她想,终于拿起细蜡烛。“我正在失去某些幻想,”她说,合上玛丽女王的书。“也可能又生出其他的幻想,”她从埋葬先祖尸骨的墓地间走下来。然而,甚至先祖麦尔斯爵士、杰维斯爵士、还有其他人的遗骨,也多少失去了它们的神圣意义,这从那天晚上在亚洲的莽莽高原上开始,当时拉斯多姆·埃尔·萨迪大手一挥,对这一切根本不屑一顾。不过三、四百年前,这些骷髅的主人,如同现代的所有新贵,正在这个世界上奔走钻营。如同所有的暴发户,他们建大宅,谋高官,终于显赫一时。而或许诗人,乃至有思想、有教养的人,则更喜欢乡村的静谧。为此选择,他们付出了代价,沦为赤贫,如今或者在斯特兰德大街兜售大幅双面印刷品,或者在乡下牧羊。这些想法让她心中充满自责。她站在教堂的地窖里,想到埃及金字塔和那下面埋葬的尸骨。有一会儿,与这个拥有众多房间的府邸相比,马尔马拉海边那些连绵起伏、人烟稀少的山脉,似乎是更好的栖居之地,尽管这里每张床上都有锦被,每个银盘都有银盖。“我长大了,”她想,拿起细蜡烛。“我正在失去某些幻想,也可能又生出其他的幻想,”她说,漫步走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她的卧室。她想,这是一个不愉快的过程,一个麻烦多多的过程。但令人惊奇的是,这也是一个有趣的过程,她一边想,一边把腿伸向炉火(因为此时没有水手在场),她循着往昔的时光,回顾自己的进步,仿佛它是一条两侧楼宇林立的林荫道。少年时代,她多么喜欢声音,在她看来,发自口中的一连串喧闹音节,是最美妙的诗歌。后来,或许是萨莎和她引起的幻灭起了作用,在阴郁情绪的笼罩下,她由狂热变得怠惰。慢慢地,某些复杂、千头万绪的东西,在她内心展开,只有打着火炬,才能在散文而不是韵文中寻觅到这些东西。她记得自己曾经狂热地研究那位诺维奇的布朗医生,他的书就在她手边。与格林的事情了结后,她孤独地在这里形成或试图形成一种抵御的精神,因为上帝知道这些成长需要漫长的过程。“我将写作,”她曾经说,“写我所喜欢写的。”于是她潦草地写出二十六大卷。然而,她出门旅行和历险,她不断深刻思考和转变,尽管如此,她依然处于成长过程中。未来可能带来什么,只有上帝知道。变化不断,而且变化永不会止息。思想在激烈斗争,本来好似岩石般牢固持久的习惯,在另一些思想的触动下,如阴影般坠落,露出无遮无拦的天空和光闪闪、亮晶晶的星星。此时,她走到窗前,窗外寒气逼人,她仍忍不住推开窗,探出身去,感受寒夜潮湿的空气。她听到树林里有一只狐狸在叫,一只野鸡扑簌扑簌在树枝中穿行。她听到雪在移动,从房顶滑落到地上。“就我的生活而言,”她高声宣布,“这里胜过土耳其一千倍。拉斯多姆,你错了。”她喊道,仿佛在与那吉卜赛人辩论(她想出一个论点,不断与本不存在因而无法与她抗辩的人去论争,靠了这一新生的力量,她再次显示了自己灵魂的成长),“这里胜过土耳其。头发、面饼、烟叶,我们就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的混杂物,”她说(想到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人的头脑真是一个幻影,一个矛盾的汇合体。我们一会儿哀叹自己的出身和现状,渴望苦行的高尚,一会儿又为一条古老花园小路的气息所征服,为听到歌鸫的啁啾而流泪。”一如既往,事物的无奇不有令她困惑,这些事物需要得到解释,却只留下讯息,没有任何关于含义的暗示。她把方头雪茄扔出窗外,上床去睡了。第二天一早,她拿出纸笔,循着这些思路,重又开始写作《大橡树》。对一个曾用浆果和页边勉为其难地应付写作的人,纸笔充足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喜悦。于是,她时而因删去一词而陷入绝望的深渊,时而又因添加一个词而攀上喜悦的巅峰,正在这时,一道阴影落在纸上,她赶紧把手稿藏了起来。她的窗户面向方庭中央;她吩咐过,不见任何人;她谁也不认识,而且从法律上讲,也没有人认识她,所以刚才看到人影,她始则惊讶,继而气恼,然后(她抬起头来,看到其原因)又喜出望外。因为这个熟悉、怪诞的身影非同小可,她正是罗马尼亚芬斯特—阿尔霍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海丽特·格里塞尔达。她正大步跑过方庭,依然身着一袭黑色女式骑装和披风,连头发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那么,这就是那个从英国一直追逐她的女人!这就是那个猛禽,那个代表淫欲的秃鹫——那个给人带来灾难的猫头鹰!想到自己为了躲避她的勾引(现在变得极其无味),一路逃到土耳其,奥兰多不禁大笑起来。那情景有一种无法表达的滑稽味道。奥兰多以前就觉得,她酷似一只畸形的跳兔,眼睛直勾勾的,两颊瘦长,发式也像那种动物。她现在停下脚步,活像一只跳兔蹲在玉米地里,以为无人看到它。她盯着奥兰多,奥兰多也从窗里盯着她。两人对视了一段时间,奥兰多别无办法,只好请她进来。很快,两位女士就开始相互赞美,女大公一边掸掉披风上的雪。“愿上天降祸于女人,”奥兰多自言自语,去拿柜子里的葡萄酒杯。“她们从不肯给人片刻安宁。世上再没有人比她们更爱多管闲事,更爱搬弄是非。就是为了逃避这个瘦高个儿,我才离开英格兰,现在……”说到这儿,她回身将托盘递给女大公,却看到站在那里的,是一位身着黑衣的高个儿绅士。一堆衣服搭在火炉的围栏上。她现在是独自与一个男人在一起。奥兰多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别,她刚才已把这一点忘得干干净净。她也意识到他的性别,而男性现在遥远得同样令人不安。奥兰多突然觉得头晕目眩。“啊呀!”她喊道,手捂住肋骨,“你简直吓死我了!”“可爱的人儿,”女大公高声说,一条腿跪下来,同时把一种烈性甜酒贴在奥兰多的唇上。“原谅我曾经欺骗你。”奥兰多啜着那美酒,大公跪在她面前,吻她的手。简言之,有那么十分钟的时间,他们两人热烈地扮演了男人和女人的角色,然后才进入自然的交谈。女大公(以后得称他为大公了)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是男人,而且从来就是男人;当年他看到奥兰多的一幅画像,无可救药地坠入爱河;为达目的,他男扮女装,寄宿面包房;奥兰多逃到土耳其,他因此而痛不欲生;现在耳闻她的变化,他匆匆赶来为她效劳(此处他的窃笑令人无法容忍)。哈里大公说,这是因为,在他眼里,奥兰多一直是而且永远是女性的典范、佼佼者,完美无缺。若不是其间夹杂诡异的窃笑和呵呵大笑,这三个形容词会很有说服力。“倘若这就是爱情,”奥兰多此时站在女人的角度,看着火炉围栏另一侧的大公,心说,“此事可未免太荒唐了。”哈里大公双膝下屈,热烈地宣布向她求婚。他对她说,他拥有差不多两千万达克特(达克特,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通用的金币或银币名。天回来听她的答复。),存在他城堡里的一个保险箱中。他名下的土地超过英国任何一个贵族。那里是狩猎的好地方,他保证她能猎到一口袋雷鸟和松鸡,英格兰或苏格兰的大沼根本就比不上。不错,他不在时,野鸡患了口疫,雌鹿早产,但这些都可恢复正常,而且是在她的佐助之下,只要她肯与他一起住在罗马尼亚。说着说着,眼泪溢满了他那暴突的眼睛,顺着粗糙、瘦长的两颊淌下来。曾经身为男人的奥兰多根据亲身经历,明白男人经常像女人一样毫无来由地啼哭;但她开始意识到,男人当着女人的面流露感情,女人应该感到震惊,而她也确实感到震惊。大公向她道歉。他很快控制住自己,说他现在要走了,第二这是星期二。他星期三来,星期四来,星期五来,星期六又来。事实上,每次拜访都以求爱开始,以求爱继续,以求爱告终,其间则是长时间的沉默。他们分坐壁炉两侧,有时,大公踢翻了火铲火钳,奥兰多把它们拾起来。然后,大公记起,他曾在瑞典射中过一只赤鹿,奥兰多问这赤鹿是不是很大,大公说没有他在挪威射中的驯鹿大;奥兰多问他是否射中过老虎,大公说他射中过一只信天翁,奥兰多又问(半掩饰她的哈欠)信天翁是不是有大象那样大,大公说些非常理智的话,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奥兰多没有听见,因为她正在看自己的书桌、窗外或门。大公说:“我崇拜你,”而就在同时,奥兰多却说:“看哪,下雨了,”对此,两人都觉得很尴尬,脸涨得通红,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的确,奥兰多已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说。若不是记起一个名叫“苍蝇卢牌”(卢牌戏,古代一种有赌金、罚金的纸牌游戏。)的游戏,而这游戏又是无须费神就可以输掉大笔钱,她寻思自己怕非得嫁给他不可了;因为她不知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可以甩掉他。这游戏很简单,仅需三块方糖和足够多的苍蝇。用这个办法,可以克服交谈中的尴尬,避免谈论婚嫁。眼下,大公将出五百英镑,赌一只苍蝇会落在一块而非另一块方糖上。于是,整个上午,他们都有了一个观看苍蝇的消遣(在这个季节,苍蝇当然是懒洋洋的,往往一小时只围着天花板飞来飞去),直到某只美丽的青蝇终于作出选择,游戏于是分出输赢。在这一游戏中,成百上千的英镑在他们之间转手,天生就是赌徒的大公发誓,这游戏毫不逊于赛马,他可以永远玩下去。而奥兰多很快就厌烦了。“若是每天都得拿出整整一上午,与一位大公一起看青蝇,”她自问,“那么女人年轻貌美又有什么用呢?”她开始讨厌看到方糖,苍蝇也让她头晕。她觉得,总应有个办法摆脱困境,但耍弄女性的各种计谋,她依然做不到得心应手。既然不再能给男人当头一击,或用长剑刺透他的身体,她就想不出比下述更好的办法了。她抓了一只青蝇,轻轻把它碾死(它已经半死,否则她那么怜惜不会说话的生灵,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再用一滴阿拉伯树胶,把它牢牢粘在一块方糖上。在大公死盯着天花板时,她巧妙地把这块方糖与她押下赌注的那块方糖掉了包,然后大喊:“罚钱、罚钱!”宣布她赢了赌注。她猜大公精通体育与赛马,必定会察觉她的作弊。既然在卢牌戏中作弊是最卑鄙的罪行,男人因此会被永远逐出人类,只能在热带与类人猿为伍,她算计他会有足够的大丈夫气,拒绝再与她有任何往来。但她错误地估计了那可爱贵族的单纯。他对苍蝇的判断力极差。在他眼里,死苍蝇与活苍蝇是一回事。她对他耍了二十次同样的把戏,他付给她一万七千二百五十英镑(合我们现在的四万零八百八十五英镑六先令八便士),直到奥兰多的作弊明显到连他也无法视而不见。他终于意识到真相,接踵而来的是一幅痛苦不堪的场面。大公腾地站直身子,脸涨得通红。泪珠一颗颗从他的面颊上滚下来。她从他身上赢走大笔钱并无所谓,他很乐意她这样做;她欺骗他,这有点儿问题,想到她能这样做,他觉得受了伤害;但最不可原谅的,是在卢牌戏中作弊。他说,爱一个在游戏中作弊的女人是不可能的。说到这里,他彻底崩溃了。略微恢复后,他说,幸好没有旁人在场。她毕竟只是个女子,他说。简言之,他正准备发扬骑士风度,宽、恕她,已经躬身请她原谅他的语言粗暴,当他低下他那高傲的头颅时,她把一只小小的癞蛤蟆塞到他的皮肤和衬衫之间,于是这件事戛然而止。公正地说,她宁可用长剑。癞蛤蟆冷冰冰、湿腻腻的,藏在人身上整整一上午挺难受。不过既然不能用长剑,就只好诉诸癞蛤蟆了。而且有时,癞蛤蟆和大笑制造的效果,恰恰是冰冷的铁剑所不能。她大笑。大公开始脸红。她大笑。大公开始诅咒。她大笑。大公砰地一声摔上了门。“赞美上苍!”奥兰多喊道,笑个不止。她听到四驾马车的车轮疯狂驶过庭院。她听到它们沿路发出的格格声,这声音渐渐远去,最后彻底消失。“就剩我一人了,”奥兰多说,既然没有别人,她的声音就很大。喧嚣之后的静寂愈显深沉,这一点仍然有待科学来证实。但刚经过求爱,孤独会显得更明显,许多女人都可以发誓证明这一点。随着大公四驾马车的车轮声渐渐消失,奥兰多觉得,离她一点一点远去的,是一位大公(对此她并不介意),一份家产(对此她也不介意),一个头衔(对此她同样不介意),婚姻生活的安全感和氛围(对此她仍不介意),但她听到生活,还有恋人,正在从她身边远去。“生活和恋人,”她喃喃自语道;走到书桌旁,用笔蘸了墨水,写道:“生活和恋人”——不合韵律的一行诗,与先前所写的也不合拍——那是用正确的方法给羊洗药浴,免得羊得疥癣。读了一遍,她的脸红了,又重复道。“生活和恋人。”她把笔放到一边,走进卧室,站到镜子前,整整脖颈上的珍珠项链。她觉得,与枝状花纹的棉布晨袍相配,珍珠显不出华丽,于是换上鸽子灰塔夫绸,又换成有桃花图案的塔夫绸,又换成酒红色锦缎。没准儿需要敷一点脂粉,头发盘绕额头,或许会显得更漂亮。之后,她把脚伸进尖头的浅口便鞋,又戴上一只翠玉戒指。“这下好了,”一切收拾停当后她说,并点燃镜子两旁银制壁式烛台上的蜡烛。看到奥兰多当时看到的雪中之火,哪个女人会不激动呢?因为镜子四周都是白雪覆盖的草地,她好似一团火,一丛燃烧的灌木,而她头颅两旁蜡烛燃烧的火苗是银的树叶。或者说,镜子是绿水,她是颈挂珍珠的美人鱼,是洞穴中的塞壬(塞壬,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鸟的女海妖,以美妙歌声诱惑过往水手,使驶近的船只触礁沉没。),用歌声诱惑水手探身船外,落入水中,拥抱她。她是如此幽暗,又如此光明,如此坚硬,又如此柔媚,只可惜当时无人用简单的英语直截了当地说,“真该死,夫人,你是美的化身。”确实如此,甚至奥兰多(她对自己的身体并不自负)也明白这一点,因为她不由自主露出的笑容,正是女人的美貌似乎不属于她们自己,而宛如水滴洒落或喷泉升起,突然在镜中出现时,她们露出的笑容。奥兰多露出的即是这种笑容,然后她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只听到风中树叶的簌簌声和歌雀的啁啾声,她叹了口气说:“生活,恋人,”旋即转身,扯下颈上的珍珠项链,脱去缎子衣裙,换上普通贵族男子灵便利落的黑绸灯笼裤,站得笔挺,摇铃唤来仆人,命令立即备好六驾马车,她有急事要去伦敦。于是,大公离去还不到一小时,她就乘车离去。沿途照旧是朴素的英格兰风光,无须再加描述,但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在奥兰多驾车时,使读者特别注意叙述过程中不经意插入的一两处议论。譬如,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在受到打扰时,奥兰多把手稿藏了起来。然后,她久久注视镜子里自己的身影;而现在,她驾车去伦敦,人们又可以注意到,马跑得飞快时,她吓了一跳,极力抑制,才没有叫出声来。她写作时的谨慎、她对自己身体的虚荣、她对自己安全的担心,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暗示了一条,即我们不久前所说的,奥兰多作为女子与男子没什么两样,已经不再完全正确。她正在变得如女人那样,对自己的头脑多少有些疑惑,对自己的身体多少有些虚荣。某些感情正在发挥威力,有些则在渐渐消失。一些哲学家会说,换装与此有很大干系。他们说,看似无关紧要,其实衣服的功能绝不仅仅是御寒。衣服能改变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也改变世界对我们的看法。举例来说,巴托罗斯船长看到奥兰多的裙子,旋即令人为她支起一架天篷,并竭力劝她再吃一片牛肉,乃至邀她与自己一起乘大艇上岸。倘若她的裙子不是飘垂的,而是紧紧包在腿上,剪裁得像紧腿裤那样,她就不会得到这些恭维。而且我们在得到别人的恭维时,有责任加以回报。奥兰多行了屈膝礼;她遵从礼节,恭维那位可敬的先生非常幽默;如果他的紧腿裤是女人的裙子,他的镶边外衣是女人的缎子上衣,奥兰多就绝不会这样做。因此,有很多事实可以支持这个观点,即不是我们穿衣服,而是衣服穿我们;我们可以把它们缝制成手臂或胸脯的形状,而它们则根据自己的喜好塑造我们的心、我们的脑、我们的语言。因此,既然奥兰多穿裙子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在她身上可以看到某些变化。读者读一读第八十八页,即可发现这些变化,甚至她脸部的变化。对男性奥兰多的画像与女性奥兰多的画像加以比较,我们会看到,他们无疑是同一个人,但依然有某些变化。男子的手可以自由自在地握剑,而女子的手必须扶住缎子衣衫,免得它从肩膀滑下来。男子可以直面世界,仿佛世界为他所用,由他随意塑造。女子则小心翼翼,甚至疑虑重重地斜视这个世界。男女若是穿同样的衣服,对世界或许就有同样的看法了。这是某些哲学家和智者的观点,但总体说来,我们倾向于另一种观点。幸好男女之间的差异深不可测,服装不过是象征了某种深藏不露的东西而已。是奥兰多本身的改变,指令她选择女性的服装和女性的性表现。或许,如此这般,她只是表现了发生在多数人身上、却没有表现得如此明了的某些东西,她只是比通常更开放而已,而开放本是她的天性。此处,我们再次陷人两难的境地。因为性别虽有不同,男女两性却是混杂的,每个人身上,都发生从一性向另一性摇摆的情况,往往只是服装显示了男性或女性的外表,而内里的性别则恰恰与外表相反。对由此产生的复杂和混乱,人人都有亲身体验;但此处,我们姑且撇开一般,仅仅注意它在奥兰多这个特例中产生的奇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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