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皮鼓-8

室的窗户,被防空值班员发现,罚过那么一次钱,现在也自称为什么“反抗战士”、“反抗人士”等等。还是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演讲台下的奥斯卡吧!奥斯卡曾经用鼓声向人民预言过什么没有?他可曾听从他老师贝布拉的劝告,自己掌握行动的过程,并让演讲台前的人民跳舞?他可曾把那么能说会道、世故老练的区训导主任勒布扎克搞得个晕头转向,一筹莫展?他可曾在一九三五年八月某个吃一锅熬食物的礼拜天[注],第一次——以后又有若干次——急速敲击他那面红白两色相间、然而又不是波兰造的铁皮鼓,驱散穿褐色制服者的集会?所有这些,我都干过了,诸君也不得不承认。难道如今我这个疗养与护理院的病人因此就成了反抗战士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并且也请诸君,不是疗养与护理院病人的诸君,仅仅将我看做是一个有点偏执的古怪的人。他出于私人的以及美学上的原因,把他教师贝布拉的谆谆教导铭记在心,一概拒绝制服的颜色和剪裁,拒绝演讲台上流行音乐的节拍和响亮度,因而在一面仅仅是儿童玩具的鼓上,敲出一些抗议的声音来。当时,还可以用一面毫不足道的铁皮鼓来对付演讲台上面和前面的人们,此外,我得补充说一句,我的舞台功夫同我远距离唱碎玻璃的技艺一样,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我不单单击鼓反对褐色分子的集会。不论赤色分子和黑色分子,童子军和穿菠菜色衬衣的天主教青年会,耶和华目击者和基夫霍伊泽团[注],素食者和纯清空气运动的波兰青年,在他们集会时,奥斯卡也蹲在演讲台下。他们应当唱什么,吹奏什么,祈求什么,宣布什么,我的鼓知道得更清楚。不错,我的事业是破坏性的。凡是我用鼓挫败不了的,我便用声音置它于死地。于是,我除去白天破坏演讲台的对称之外,又开始了夜间活动:扮演诱惑者,时间是在一九三六年和一九三七年之间的冬季。诱惑同类的本领,我最初是从我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那儿学来的。那年严冬,她在朗富尔星期集市上摆了一个固定售货摊,换句话说,她穿着四条裙子,蹲在摊子后面,用叹苦经似的声音叫卖:“新鲜鸡蛋,金灿灿的黄油,小鹅,不肥也不瘦!”每星期四是集市日。她从菲尔埃克搭乘窄轨小火车,快到朗富尔时,她脱下火车上穿的毡靴,换上没有式样的橡皮套鞋下火车,挎着两只篮子,朝车站街她的固定售货摊走去。货摊上挂着一块小牌子:“安娜·科尔雅切克,比绍”。当时的鸡蛋多便宜啊!一个盾能买十五六个。卡舒贝产的黄油比人造黄油价廉。我的外祖母蹲在两个渔妇之间,她们喊着:“新鲜的比目鱼!”“美味的鳕鱼唻!”严寒使黄油冻成石块,使鸡蛋保持新鲜,把鱼鳞磨成极薄的刀片;严寒也使一个男人有活可干,有钱可赚。他名叫施韦特费格尔,是个独眼龙。他生了一堆炭火,把砖头架在火上烤热,用报纸包上,租给赶集的女人。我的外祖母让施韦特费格尔分秒不差地每小时用铁耙推一块热砖头到她的四条裙子底下去。她刚撩起裙子,施韦特费格尔就把一块冒热气的纸包砖头塞进去,两下动作,一卸一装,接着,他的铁耙把差不多冷却了的砖头从我外祖母的裙子底下拖了出来。我多么嫉妒储存和散发热量的纸包砖头!今天,我还希望把我当做烤热的砖头放到我外祖母的裙子底下去,而且永远由我来替换我自己。诸君会问:奥斯卡要到他外祖母裙子底下去寻找什么?他是不是要学他外祖父科尔雅切克的样子,对这个老太婆放肆起来?他是想寻找忘却、故乡和最终的涅槃境界吗?奥斯卡回答道:我要到裙子底下去寻找非洲,可能的话,还要寻找那不勒斯;不游此地,枉过一生,谁都这么说。这里是分水界,江河的汇合处;这里的风也特别,或者根本没有风;这里细雨浙沥,但是坐在雨中,衣裳不湿;这里船只有的拴着,有的起锚;这里,慈爱的上帝坐在奥斯卡身边,他总是喜欢温暖;这里,魔鬼在擦他的望远镜,小天使在玩捉迷藏;在我外祖母的四条裙子底下,永远是夏天,不论是圣诞树点燃的时候,还是奥斯卡寻找复活节彩蛋或者礼拜万圣的时候[注]。在我外祖母的四条裙子底下,我可以按照日历宁静地度日,那是任何地方也比不上的。她很少让我钻到她的裙子底下去,在星期集市上,她根本就不让我这样干。我蹲在她身边的小木箱上,她用胳臂搂着我,使我得到温暖。我瞧着热砖送来,凉砖拖走,并从我外祖母那里学到了诱惑术。她用一根线拴住文岑特·布朗斯基的旧钱袋,把钱袋扔在人行道踩实的雪地上。这个诱饵肮脏至极,只有我和我的外祖母能看见那根牵着的线。家庭主妇来来往往,尽管样样东西都便宜,她们却什么也不想买,也许想让人白送,或者还想捞点什么外快。一位太太,存着这种念头,弯腰去捡扔在地上的文岑特的钱袋,手指头刚刚触上,我外祖母就把钓饵连同这位穿着讲究、多少有点尴尬相的太太一起钓了上来,把这条活鱼引诱到箱子边上,非常客气地对她说:“噢,太太,买点黄油吧,金灿灿的,要么来点鸡蛋,一个盾十五六个,好吗?”安娜·科尔雅切克就用这种办法卖掉了她的土产。我呢,学会了这种诱惑术,但不是我们楼里十四岁的男孩把苏西·卡特骗到地窖去玩医生和病人游戏的那种诱惑术。那种事情诱惑不了我,我一见就躲,因为有一次,我们公寓里的顽皮孩子阿克塞尔·米施克和努希·艾克当献血的,苏西·卡特当女大夫,他们把我拉去当病人,硬要我服药,这种药虽然不像上回的砖头汤那样尽是沙子,但是留在我嘴里的是一股烂鱼的臭腥味。我的诱惑术几乎是不触及肉体的,而且同受骗者保持一定的距离。夜幕早已降临,店铺关门也有一两个钟头了。我从妈妈和马策拉特身边溜走,站到隆冬的黑夜里。街上静悄悄的,几乎没有行人。我从门口挡风的墙壁凹入处,望着街对面店铺的橱窗,有熟食店、缝纫用品店、鞋店、钟表店、珠宝店,陈列的东西既使人垂涎欲滴,又便于顺手牵羊。不是所有的橱窗都亮着灯。我甚至宁愿让店铺前侧的街灯使陈列物处在半明半暗之中,因为灯光吸引所有的人,即使是最普通的人,可是,半明半暗却能使出类拔萃的人在那里逗留。我所感兴趣的,并非那些过路行人,他们或是朝琳琅满目的橱窗里扫一眼(与其说是看商品,不如说是看价目牌),或是将橱窗当做镜子,看看自己头上的帽子是否端正。在无风而干冷的天气里,在无声地飘落的鹅毛大雪中,或在寒意越浓越显得圆的明月下,我等待的是那些好似应召而来站在橱窗前的顾客,他们不是漫无目的地浏览,而是略瞧几眼以后或者一上来就死死地盯住某一件陈列品。我的计划是猎人的狩猎计划。这需要耐心、冷酷无情以及可靠的敏锐的目力。具备了这些前提,我的声音才能发挥作用,用无痛的、不流血的方式杀死野兽,引诱别人。引诱别人干什么呢?偷窃。我用无声的叫喊把橱窗切了一个圆口,正好在最下一层陈列物的地方,尽可能正对着别人眼睁睁地盯着的那件东西,再用扬起的尾声把切割下的圆玻璃撞落到橱窗内,发出一声迅速消失的声响。这不是玻璃撞碎的声响,连奥斯卡自己都听不到,因为他离得远。可是,那个年轻女人听到了,她身穿兔毛领子褐色冬大衣,大衣面肯定已经翻过一次了。她吓了一跳,连衣领上的兔毛也颤抖了。她想离开,却又站住了,也许因为天在下雪,也许因为在下雪的时候可以没有禁忌,当然这还得是在大雪纷飞的情况下。然而,她还是环顾四周,不信任纷飞的雪片,似乎雪片背后不是雪片而是别的什么。她回头四下瞧着,右手却已经从兔毛暖手筒里溜了出来!她不再回头看,而是把手伸进了切开的圆孔,先把跌落而压在她垂涎的东西上的玻璃推到一边,然后把那双浅黑色的高跟鞋一只接一只地从圆孔里取出来,既没碰坏后跟,也没被锋利的切口划破她的手。这双鞋一左一右进了大衣口袋。奥斯卡见到了她漂亮的、然而毫无表情的侧脸,只有一瞬间,飘落五片雪花的时间,并且脑际闪过一个念头,这也许是施特恩菲尔德商店的时装模特儿,她就不可思议地离去了,消失在稠密的飞雪中,又重现在下一个街灯的昏黄灯光下。随后,她不论是新婚的少妇也罢,还是从橱窗里解放出来的时装模特儿也罢,反正又走出了圆锥形的光柱,飘忽而去。大功告成——守候、窥伺、不许擂鼓、歌唱和切割坚冰似的玻璃,这些都是艰辛的工作——我同那个女贼一样,怀着一颗一半炽热、一半冰凉的心,返回家去,只是没有赃物。我的诱惑术并不总能像上述情况那样取得百分之百的成功。我的目标之一是要使一对情侣变成一双窃贼,但每每失败。不是两个人都不干,便是男的刚一伸手,女的就将他的手一把拉回来,或者女的胆量十足,男的却双膝跪下,苦苦哀求,直到女的听从为止,但从此瞧不起他。有一次下雪天里,我诱惑化妆品商店前一对特别年轻的情侣。男的充当了好汉,抢了一瓶科隆香水。女的哭哭啼啼地说,她什么香水也不要。男的要她散发香味,坚持己见,走到第一盏路灯下。可是,那个丫头像是有意要惹我恼火,她在灯光下踮起脚尖,感情外露地亲吻他,直至他沿着自己的足迹跑回去,把科隆香水送还到橱窗里。有时,我在年岁较大的绅士身上也碰到了类似情况。我本来期待他们的并不仅只是在冬夜里快步行走。他们凝神站在雪茄店的橱窗前,心里想的却是哈瓦那、巴西和布里萨戈岛[注]。而当我的声音按一定的尺寸作了切割,并让切下的玻璃落在“黑色智慧”牌的小盒上时,那些绅士的心也怦然一跳,像一柄折刀猛地合上。他们转过身子,摇动手杖,穿上马路,从我和我家大门旁急匆匆地走过,但没有发现我。奥斯卡看到这些老绅士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像撞见了魔鬼似的,便不由得暗自发笑。这晒笑中含有淡淡的忧虑,因为这些绅士不仅是抽雪茄的老烟鬼,而且都已到了风烛残年,他们出完一身冷汗,又出一身热汗,尤其在变化不定的天气里,大有得感冒的危险。那个冬天,我们市郊大多数保过偷盗险的店铺,都遭到可观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得不给予赔偿。尽管我从未造成大规模的偷盗,并且在切割橱窗时也有意识地限制尺寸,只让别人拿走一两件陈列品,可是,这些被称之为破门窗偷盗的案件却日积月累,次数渐增,弄得刑事警察们不得安宁,并被报界骂作饭桶。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三七年三月,即在科克上校在华沙组成一届国民阵线政府的时期内,在这类破门窗偷盗案中,企图作案的有六十四起,已成事实的有二十八起。当然,在这些中年妇女、穿着过分讲究的年轻店员、女佣人以及领养老金的中学教员中,有一部分并不是一心想做贼的,刑事警察不久便破案并没收了他们的赃物;还有一些外行小偷,在搞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之后,反倒整夜不得安眠,左思右想,结果第二天就到警察局去自首说:“唉,请您千万原谅。我担保不再重犯。昨夜我站在橱窗前,突然玻璃上出现一个窟窿。走到半路,我总算镇定下来,但离开那个橱窗已有三个十字路口。这时我才发现,我把一副极好的、不说买不起也肯定是很贵的鞣皮男手套非法地塞进了大衣左口袋里。”警察局不相信有什么奇迹。因此,所有的人,不论是被抓到的还是自首的,统统得蹲班房,刑期是四星期至两个月不等。我本人有时也被关在家里,因为妈妈自然猜到了我的比玻璃更硬的声音同犯罪事件有关,虽然她不说出口,并且很聪明地不去向警察局坦白。马策拉特则相反,装出遵守法纪的样子,板起面孔,要审问我。我一概拒不招认,并手腕越来越高明地用我的铁皮鼓作护身符,用我永远像三岁小孩似的个子作挡箭牌。每逢马策拉特审问完了,妈妈总是这样大声嚷道:“是那个矮小子的罪过,就是他,他吻了奥斯卡的前额。我当时就预感到,这可不是好事情,因为奥斯卡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我承认,我受了贝布拉先生的影响,影响虽不大,但持续时间很长。甚至家庭禁闭也管不住我,我总能遇到一些良机,溜出去个把钟头,而且没有人来盘问我。我于是又用歌声在缝纫用品店的橱窗上割开一个臭名昭著的圆窟窿,使一位看中了橱窗里某件陈列品的有为青年捞到一条真丝的紫红色领带。要是您问我,我把擦得锃亮的橱窗割开一个巴掌大的圆孔,这种诱惑力已经相当不小,是否还有邪恶在左右我增加这种诱惑力呢?奥斯卡的回答是:没错,是邪恶。仅仅由于我站在黑洞洞的大门口,就证明我是受邪恶左右的。因为众所周知,门洞是邪恶最爱呆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也不想缩小这种诱惑术的邪恶的性质。因此,今天,在我既没有机会去诱惑别人,也不再有这种癖好的时候,我必须对自己和我的护理员布鲁诺说:奥斯卡,你不仅满足了所有默不作声但心中深爱自己目的物的那些冬季行人较小的和不大不小的愿望,而且还使站立在橱窗前的人们认识了自己。某些体面的、穿着时髦的太太,某些规矩的老绅士,某些笃信宗教以保持青春的老小姐,如果他们没有受到你的声音的诱惑而去偷窃的话,他们是决不会认识到自己身上还会有窃贼的禀性的,更不用说那些正人君子的转变了,他们在受你诱惑之前,甚至将一个本领不到家的小小扒手都看做是罪该万死的危险家伙。有一个人,我每天晚上埋伏着窥伺他,他也曾三次拒绝偷窃,最后还是动了手,并且成为从未被警方发现的窃贼。此人便是埃尔温·朔尔蒂斯博士,检察官,州高级法院里令人畏惧的起诉人。他变成了一个温柔、宽容、在判决时几乎最讲人情的司法人员,因为他已经献身于我这个窃贼崇拜的小半仙,并且抢了一个真灌毛的修面刷。一九三七年一月间,有一次我久久地忍着冻站在一爿珠宝店对面。这家店铺开在市郊一条林阴道上——栽种的通常都是械树。尽管地点偏僻,但是招牌很响。在陈列首饰和手表的橱窗前,有那么一些可以诱惑的对象,要是他们站在别家店铺的陈列品前,譬如女用长统袜啦、兔绒皮帽啦、利口酒啦等等,我早就毫不犹豫地施展我的法术了。这就是珠宝对人产生的影响。人一见珠宝,性子就变慢了,变得爱挑剔了,像看珍珠项链似的,可以没完没了地转着围看下去。我也不再用分秒来计时,而是改用“珍珠年”,因为我考虑到,珍珠比脖子耐久,腐烂的不是手镯而是手腕,在坟墓里挖掘到的不是手指而是戒指;总而言之,我也在慢吞吞地选择,嫌这个看橱窗的人充阔老充得太过分,因此不配让他戴珠宝首饰,又嫌那个过于小家于气。珠宝商班泽默尔的橱窗里陈列品并不多。几块精选的手表,瑞士的优质货,天蓝色丝绒上几枚同一种式样的结婚戒指,橱窗中央,有六件,确切地说,七件精选出来的陈列品:一条盘了三圈的蛇,用不同色泽的黄金打成,细工镂刻的蛇头上镶有一块黄玉,还有两颗金刚钻以及两颗作为眼睛的蓝宝石,因此显得格外贵重。我本来是不喜欢黑丝绒的,但是,在珠宝商班泽默尔的这条蛇下面衬上黑丝绒,却是最合适不过了。同样,在因简朴而迷人、以匀称而夺目的银制物品下面村上灰色丝绒,会产生一种宁静感,吊足观赏者的胃口。一枚戒指,镶着一颗非常可爱的宝石,使人一看便知道这枚戒指将磨坏同样可爱的妇女们的手指,而它自身则变得越来越可爱,直至达到不朽的程度,而不朽则是珠宝所独享的。谁戴了都要受罪的小项链。谁戴了都要磨损脖子的项链。还有一种轻巧的项链,挂在大致模仿颈根肤色的浅黄色丝绒软垫上。一张编织得很精巧的网,织成又破,破了又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蜘蛛,竟能分泌出金丝来把六颗小的和一颗较大的红宝石同住呢?蜘蛛潜伏在哪儿?它守候着什么呢?它当然不是守候着更多的红宝石,而是守候着某个人,这个人的目光被网里似凝结成颗粒状鲜血的红宝石勾引住了——换句话说,这条项链按我的意思,或者按吐金丝的蜘蛛的意思,应该送给谁呢?一九三七年一月十八日,在被人嘎吱嘎吱踩硬了的雪地上,在一个散发出更多雪的味道的夜里,在一个可以使人存着希望把一切事情都推给雪来负责的黑夜里,我看见扬·布朗斯基从我埋伏处右边横越过马路,头也不抬地走过珠宝店,随后又踌躇不前,不,不如说是应了谁的招呼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去,或者说,他被什么力量扭转过身去。就这样,扬站在橱窗前几棵白雪覆盖的无声的械树间。这个清秀的、总有点唉声叹气的、在工作上唯命是从、在爱情上劲头十足、半是傻瓜半迷恋于美的扬·布朗斯基,这个靠我妈妈的肉体活着,并用马策拉特的名义生了我(这一点我至今还半信半疑)的扬,此时此刻,身穿时髦的、可能是某个华沙裁缝做的冬大衣,站在橱窗前,一动也不动,成了一座石雕像。他的目光死盯着金项链上的红宝石,就像站在雪地里的帕西代尔[注],直愣愣地盯着雪地上的血迹。我本来可以把他唤走,或者用鼓声把他唤走。我带着铁皮鼓。它在我的大衣里面。我只要解开一个扣子,它就能一跃而出,进入寒夜之中。我只要把手伸进大衣口袋,就能拿到鼓棒。猎人胡贝图斯[注]见到一只非常奇特的鹿在他的射程内,他不也没有射箭吗?扫罗皈依成为保罗[注]。罗马教皇莱奥伸出戴戒指的手指,阿蒂拉一见,便掉转马头撤兵[注]。但是我呢,照旧射箭,不改变信仰,也不撤兵,照旧当猎人。奥斯卡要达到他的目的,不解开大衣扣子,不让铁皮鼓跳到寒夜里,不用鼓棒敲击冬天似洁白的铁皮,不让一月之夜变成鼓手之夜,而是无声地响了一声,也许像一颗星星,或者像海底的鱼似的喊了一声,先破坏寒夜的结构,使它终于落下新的雪来,随后把声音传到玻璃上,传到厚玻璃上,贵重的玻璃上,便宜的玻璃上,透明的玻璃上,把世界分隔为两个的玻璃上,圣母的、神秘的玻璃上,扬·布朗斯基和红宝石项链之间的橱窗玻璃上,割开一个洞,刚好像我所熟悉的扬的手套那样大小,让割开的玻璃像活门似的倒下,既像天堂的门,又似地狱的门。这时,扬并不畏缩后退,而是将戴着鞣皮手套的手从大衣口袋里伸出来,伸进天国,手套离开了地狱,从天国或者地狱里取走了一串项链,那上面的红宝石能使所有的天使,包括已故的在内,笑逐颜开。他将捏着红宝石和黄金的手又插进口袋里,却始终还站在开口的橱窗前,尽管站在那里是危险的,尽管已没有鲜血似的红宝石硬要他的或者帕西伐尔的目光死盯着那个方向。圣父、圣子、圣灵啊!现在圣灵该显神通了,否则圣父,扬,就得遭殃。圣子,奥斯卡,解开大衣纽扣,赶紧拿出鼓棒,在铁皮上敲出了呼唤声:父亲,父亲!直至扬·布朗斯基转过身来,很慢很慢地横穿过马路——啊呀,实在太慢了,他在家门口找到了我,奥斯卡。仍旧木然发呆但快要清醒的扬望着我时,天又开始飘雪花了,这一刻多美啊!他伸出一只手,但是没有戴那只接触过红宝石的手套,搀着我默默地但并非心情悒郁地回家去。在家里,妈妈正在为我担忧,马策拉特还是那副老样子,铁板着面孔,吓唬我要去叫警察,其实并不认真。扬没作解释,也没有久留,尽管马策拉特已经把啤酒摆上桌子并请他玩施卡特,他还是辞别了。临走时,他抚摩奥斯卡的头,我则困惑不解,究竟是扬要我严守秘密呢,还是要得到我的友谊呢?此后不久,扬·布朗斯基把项链送给了我妈妈。她肯定知道这件首饰的来历,所以只在马策拉特不在家的时候戴着它独自欣赏,或者戴给扬·布朗斯基看,或者还戴给我看。战后[注]不久,我在杜塞尔多夫的黑市上,把这串项链换了十二条“吉祥”牌的美国香烟和一只公事皮包。没有出现奇迹今天,我躺在疗养院的病床上,时常惦念当年我得心应手的那种能力。它将我的声音送进寒夜,融化冰花,割开橱窗,给小偷打开方便之门。比方说,我现在多么想把病房房门上方三分之一处那个窥视孔的玻璃除掉,好让我的护理员布鲁诺直接观察我。在我被强制送入疗养院前的那一年里,我的声音失灵了,我可真是苦恼。夜间在街上,我喊出一声,急切地期待它产生效果,但却徒然。这时,厌恶暴力的我,竟捡起一块石头,向杜塞尔多夫市郊一条寒伧的街上某家厨房的窗子扔去,这种事情在当时完全有可能发生。尤其在见到那个装饰师维特拉的时候,我多么想做点示范动作给他看看呀!我见到他时,往往已经过了午夜。他站在国王林阴道上一家男用时髦物品店或者以前的音乐厅附近一爿化妆品店的橱窗玻璃后面。他的上身被帷帘遮着,但我根据那双红绿相间的短统羊毛袜认出了他。虽然他是或者可能是我的信徒,但我仍旧想唱碎玻璃给他瞧瞧,因为我始终难以断定,究竟是叫他犹大好,还是叫他约翰[注]好。维特拉是贵族出身,他的名字叫戈特弗里德。我唱了几声,毫无效果,好不丢脸,只是轻轻地敲敲那扇完好无损的橱窗玻璃,引那位装饰师注意我。于是,他便走到街上,同我闲扯一刻钟光景,并嘲笑他自己的装饰艺术。这时,我不得不叫他戈特弗里德,因为我的声音已经不能产生奇迹,而我也就没有资格叫他约翰或者犹大了。我在珠宝店前那次歌唱,使杨·布朗斯基成了窃贼,使妈妈成为红宝石项链的主人。此后,我便暂告一个段落,不再在陈列令人垂涎的物品的橱窗前耍弄歌唱术了。妈妈变得虔诚了。是什么使她虔诚的呢?同扬·布朗斯基的关系,偷来的项链,过私通生活的女人甜蜜的痛苦,使她变虔诚了,使她在圣礼之后变得欲念更旺。要背一本所犯罪孽的流水账是轻而易举的。礼拜四,在城里会面,把小奥斯卡留在马库斯处,到木匠胡同幽会,多半曲尽其趣,再去魏茨克咖啡馆喝穆哈,吃糕点,到那个犹太人那里去接小儿子,领受马库斯献的一番殷勤,买走一小袋丝线,价钱之廉几乎等于白送。回到五路电车站,我妈妈微笑着享受兜风之乐,脑子却不知想到哪里去了。她乘着电车经过奥利瓦门,穿过兴登堡林阴大道,对体育馆旁边马策拉特每星期日在那里度过午前时光的五月草场,她几乎连一眼都不瞧。电车绕体育馆拐弯时,她咬牙忍受着——方才一场欢喜,见了这方箱形的建筑,能不恶心吗?电车又往左边拐弯,沾满尘土的树木背后,显现出康拉德学校以及戴红帽子的小学生——要是见到小奥斯卡也戴着一顶绣金色“C”字的小红帽站在那里,那会是多么可爱啊!他十二岁半了,要上学的话,也高小三年级了,现在正开始学拉丁文,他准是个名副其实的康拉德学校的小学生,勤奋用功,还有那么点狂妄自大的劲儿。过了铁路旱桥下的通道,电车朝帝国殖民区和海伦·朗格学校的方向驶去时,阿格内斯·马策拉特太太仍一个劲儿想着康拉德学校,仍一个劲儿想着她的小儿子奥斯卡错失了的机会。电车又往左拐,经过有葱头状尖顶的基督教堂和马克斯·哈尔贝广场,我们在皇帝食品杂货店门口下车。妈妈瞧了一眼她的竟争者的橱窗,步履艰辛地走进拉贝斯路,就好像向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方走去:又开始冒头的坏脾气,手里搀着的畸形孩子,内疚,恢复疲劳的要求,既不满足又觉厌烦,对马策拉特既厌恶又钟爱。在这种复杂感情的折磨下,妈妈手搀背着新鼓的我,拿着几乎等于白送的一小包丝线,艰难地穿过拉贝斯路,朝店铺走去,走向麦片,鲱鱼小桶旁的煤油,无核小葡萄干,葡萄干,杏仁,姜味烘饼香料,厄特克尔博士发明的发酵粉,贝西尔牌(今天仍叫贝西尔牌)和乌尔宾牌洗衣粉,马吉牌和克瑙尔牌浓汤料,卡特赖纳牌和哈格牌咖啡,维特洛牌和帕尔明牌人造黄油,屈内牌醋以及什锦果酱,走向那两条蜜甜的粘蝇纸,粘在上面的苍蝇发出音区不同的嗡嗡声。那是我妈妈挂在柜台上方的,夏天每两日换一回。而她自己也怀着一颗同样甜蜜的心,一年三百六十天,无论寒暑,诱发出或高或低的嗡嗡声的罪孽,每礼拜六去一次圣心教堂,向维恩克圣下[注]忏悔。正如妈妈每星期四带我进城,并使我成为所谓的共犯一样,她每星期六也带我走进教堂大门,踏上冰凉的、天主教的方砖地。她事先把鼓塞在我的套头毛衣或小大衣里,因为不带鼓我是不干的,肚皮前要是没有铁皮,我决不会用手触前额、前胸和两肩,画天主教的十字,并像穿鞋似的单膝跪在地下,我决不会太太平平地坐在磨得锃亮的教堂木板凳上,让鼻梁上的圣水慢慢地干掉。关于圣心教堂,自我受洗礼那一天起的事情,我都还记得起来。由于他们给我起了一个非基督教的名字,因此遇到了麻烦。在教堂大门口,我的父母坚持用奥斯卡这个名字,我的教父扬也唱同一个调子。于是,维恩克圣下便朝我的脸上吹了三口气,据说这样可以赶走我心中的撒旦[注],随后画了十字,用手抚顶,撒了盐,又采取了若干对付撒旦的措施。进了教堂,我们又站定在真正的洗礼唱诗班前。在向我念信经和主祷文时,我一直很安静。之后,维恩克圣下又念了一遍“撒旦离去”。他摸了摸奥斯卡的鼻子和耳朵,以为这样就使我开窍了,其实我是一生下来就懂事的。接着,他想听我清楚而大声地说话,于是问道:“你抛弃撒旦吗?你抛弃它的一切行为吗?你抛弃它所炫耀的一切吗?”我还来不及摇头——因为我并不想抛弃——扬就代表我说了三声“我抛弃”。我并没有讲任何同撒旦断绝关系的话,维恩克圣下便在我的胸口和两肩之间涂了圣油。到了施洗池前,他们再度念了信经,终于将我在水里浸了三次,在我的头皮上涂了圣油,给我穿上一件白袍,准备将来在那上面沾上污点,又给了一支准备在黑暗的日子里点的蜡烛,最后遣散[注]。马策拉特付了钱。扬抱着我走出圣心教堂大门时,一辆出租汽车在晴转多云的天气下等候着。我问附在体内的撒旦说:“全都顶住了吗?”撒旦蹦了几下,低声说道:“你看见教堂的窗户了吗,奥斯卡?全是玻璃的,全是玻璃的!”圣心教堂是在公司滥设时期[注]建造的,因此在风格上属于新哥特式。由于它是用色泽很快就变暗的砖头砌的,尖顶上包的铜也很快长了一层铜绿,显得年代很悠久。因此,在哥特式和晚近的哥特式砖砌教堂之间的区别,只有行家才能识别并因此而感到不悦。但是,无论新老教堂,听忏悔的方式却是相同的。同维恩克圣下一样,数以百计的圣下们,在星期六机关下班、商店打烊之后,便坐在仟侮室里,把毛茸茸的神甫耳朵贴在一个因磨损而发亮的、微黑的栅格上,教区信徒们便设法把那条罪孽线——罪孽像廉价珍珠似的一颗接一颗地串在线上——穿过铁丝网,穿到神父的耳朵里去。我妈妈通过维恩克圣下的收听渠道,根据《告解箴言》上开列的问题,向这个唯一能救世的教会的主事报告她做了的和只想而没有做的事,还有她的思想、言论和行为。这时,我由于无可忏悔,便从过于光滑的教堂木凳上溜下来,站在方砖地上。我承认,天主教堂里的方砖地,天主教堂里的气味,以及整个天主教教义,直到今天还莫名其妙地吸引着我,好似一个红发姑娘使我迷恋,虽然我很想将她的红头发染成别种颜色;我也承认,天主教教义一直向我灌输亵渎神明的灵感,这些读神的灵感一再表明,我无可变更地已经受了天主教的洗礼,尽管毫无用处。往往在一些毫无意义的过程中,譬如在刷牙的时候,甚至在大便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在编弥撒的解说词:在大弥撒时,基督重新流血,于是血就流出来洗涤你,这是盛他的血的圣杯,基督的血一流出,葡萄酒就变成真正的血,基督的真正的血就在眼前,见到这神圣的血,灵魂也就洒上了基督的血,珍贵的血,用血清洗,在化体时血流出来,血迹斑斑的圣巾,基督的血的声音渗透到诸天,在上帝面前,基督的血散发出芳香。我得承认,我多少还保留着天主教的腔调。以前,我可没有耐心等有轨电车,除非一边心中想着童贞女马利亚。我称她为深情的、有福的、受祝福的、童贞女中的童贞女,大慈大悲的母亲。你,受称颂的,你,应受一切尊敬的,你,生育了他的,甜蜜的母亲,童贞女母亲,荣耀的童贞女,让我尝一尝耶稣这个名字的甜蜜,一如你在你这位母亲的心里尝到过的那样,这是真正值得的和正当的,应得的和有益的,女王啊,有福的,受祝福的……有时,尤其在妈妈带着我每星期六去圣心教堂的时候,“受祝福”这个词使我心中感到万分甜蜜,却又使我中了毒。因此,我要感谢经过洗礼后尚附在我体内的撒旦,感激他给我提供了一种抗毒剂,使我一边亵渎神明,一边挺直身子走过圣心教堂的方砖地。耶稣——这个教堂就是以他的心命名的——不仅在圣礼上显现,而且多次在十字形回廊的彩色小画上显现,另有三次是以五彩塑像的形式,姿势还各不相同。其中有一尊染色石膏像。耶稣站在金色基座上,长发披肩,身穿普鲁士蓝的长袍,脚踏便鞋。他解开长袍,袒露前胸,违反自然地从胸腔中央掏出一颗西红柿那样红的、美化了的、鲜血淋漓的心。这样一来,这所教堂就可以用这个器官来命名了。我初次见到这位剖胸掏心的耶稣,当即断定,这位救世主酷肖我的教父、表舅与假想之父扬·布朗斯基。瞧这双流露出天真的自信和想入非非神情的蓝眼睛!这张随时准备号啕痛哭、似盛开玫瑰的接吻的嘴!这种使双眉紧蹙的男性的痛苦!等着挨揍的丰满而通红的面颊!简直一模一样!他们两个都有那种引诱女人抚摩的挨耳光的嘴以及一双疲倦的、女人似的娇嫩的手,不做手工,精心保养,它像展示为亲王宫廷做活的珠宝匠的杰作一般展示基督的创伤。布朗斯基的眼睛使我误以为他是我的父亲,现在这双眼睛又画到了基督脸上,使我见后伤透脑筋。因为我也有那么一对蓝眼睛,那目光只能鼓舞人的热情,但不能使人产生信心。奥斯卡转身离开中堂右侧的耶稣的心,从十字回廊的第一站即耶稣背起十字架这一站起,快步走到第七站即他不堪重负第二次摔倒在地的那一站[注],然后走到主祭坛前,那上面挂着另一尊耶稣全身塑像。这个耶稣闭上了眼睛,或许由于过度疲乏,或许是为了使出最后的力气。瞧这个人的一身肌肉!一见这个十项运动员的身材,我顿时把圣心布朗斯基忘了个一干二净。每当妈妈向维恩克圣下忏悔时,我便站在祭坛前,凝神观看这个运动员。您见了准会以为我在祈祷。我称他为可亲的运动员,运动员中的运动员,是被人用规定尺寸的钉子钉在十字架上的这项运动的世界冠军。他不抽搐,不抖动。永恒的光尚且抖动,但他却以最高分完成了这个项目。跑表滴答作响。人们在计算他的时间。在圣器室里,辅弥撒者不干不净的手已经在擦那面准备奖给他的金牌。但是耶稣搞体育运动不是为了争荣誉。我顿时想到了信仰。只要我的膝盖允许,我就屈膝跪下,在我的鼓上画十字,并设法把“受祝福的”或“痛苦万分的”这类词同杰西·欧文斯和鲁道夫·哈比希[注]联系在一起,同前一年在柏林举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一点我并不能每次都做得到,因为我不得不指出,耶稣同那两个盗贼[注]的比赛并不光明正大,因此只好取消他的比赛资格。我向左边转过脸去,见到圣心教堂内堂里这位天国运动员的第三个塑像,于是产生了新的希望。“我第三次见到你时,我就先祈祷。”我结结巴巴地说着,又用鞋底找到了方砖地,按照这个棋盘的方格朝左侧祭坛走去。我每走一步都感觉到,他在目送你,圣徒们在目送你。有彼得,人家把他头冲下钉在十字架上;还有安得烈[注],人家把他钉在歪斜的十字架上,它因此而得名,称圣安得烈十字架。此外,在拉丁十字架或称受难十字架旁有一个希腊十字架。描摹在衣料、图画和书籍上的,有双十字架、条顿十字架、基督受难地十字架。我在浮雕上见到爪形十字架、锚形十字架和苜蓿叶十字架。格雷芬十字架真美,马耳他十字架使人垂涎,带钩十字架[注]已被禁止,还有戴高乐十字架,洛林十字架,在海战上则叫做圣安东尼十字架,“T”字形十字架,挂在链条上的刽子手十字架,难看的盗贼十字架,教皇气派的教皇十字架,又名拉撒路十字架的俄国十字架。此外还有红十字。不掺酒精的标志是蓝十字。黄十字毒气毒死你,巡洋舰自己凿沉,十字军使我改宗,十字纹蜘蛛互相吞食,在十字路口我与你失之交臂,纵横交叉,诉讼双方对证人发问,纵横填字字谜在说:解开我吧!我累得腰酸背疼[注],转身,背对十字架,也背对十字架上的运动,冒着被他踢腰背的危险,因为我是向童贞女马利亚走去,她一手扶着童子耶稣坐在她的右大腿上。奥斯卡站在左耳堂左侧祭坛前。马利亚的脸部表情,他的妈妈过去肯定有过,那是她十七岁在特罗伊尔当店员的时候,因为没钱买电影票,只好对着阿斯塔·尼尔森演的电影的招贴画望梅止渴,感同身受。她对耶稣并无兴趣,而是瞧着右膝前的另一个男孩,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让我赶紧说出他的名字来吧!他是施洗者约翰[注]。这两个男孩同我一样高矮。可是耶稣看上去要高两公分,尽管根据《圣经》所载,他比施洗者年轻。把这个三岁的救世主塑造成一个一丝不挂的、粉红色的形象,必定使雕塑匠感到挺有趣的。约翰由于后来要进沙漠,所以他身披一块巧克力色的蓬乱的毛皮,盖住了半个胸脯、肚皮和“洒水壶”。奥斯卡真不该接近这两个孩子,倒不如站在主祭坛前或者自由自在地待在忏悔室旁边为好。这两个孩子的目光同奥斯卡的目光相像得吓人,而且也相当早熟。他们自然也是蓝色的眼睛,也是他那种栗色的头发。所缺的就是雕塑匠没把他们蠢乎乎的螺旋形卷发剪掉,让他们同奥斯卡一样留一个平头。我不想同那个施洗童子多纠缠。他用左手的食指指着童子耶稣,仿佛正要开口念点数游戏的急口令:“我和你,缪勒的牛……”我不理这一套,而是仔细打量耶稣,并且断定,他简直同我长得一模一样。他可能是我的孪生兄弟。他不仅体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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