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英]乔治·奥威尔-2

"没啦,"温斯顿道。"我这刀片都用了六个星期啦。"  "哟,是么……我就是问问,伙计。"  "真对不起,"温斯顿道。  邻桌那个鸭嗓子,在念富裕部公告的当儿停了片刻,如今又聒噪起来,声音还是那样响。温斯顿突然觉出,不知怎的,他在想帕森斯太太,想她稀疏的头发,跟脸上皱纹里的灰泥。不出两年,她的孩子准向思想警察揭发她。帕森斯太太便会给蒸发。赛姆也得给蒸发。他温斯顿会给蒸发。奥勃良同样会给蒸发。可帕森斯,他却不会给蒸发。那没眼睛的鸭子嗓也不会给蒸发。部里那般在迷宫也似走廊里窜来窜去的甲虫,他们同样不会给蒸发。还有那黑发姑娘,小说总局那个姑娘,她也绝对不会给蒸发。看上去,他本能地摸得准,谁能活下去,谁会给消灭--虽然靠什么才能活下去,他却说不出。  就在这时,他猛然从沉思当中惊醒了过来。邻桌有个姑娘,微微斜着身子,在盯着他看。这便是那个黑发姑娘。她乜斜着目光看着他,那眼神怪得很,颇有些专注。刚碰到他的目光,她便把眼睛转了开去。  温斯顿的后背立时变得汗津津,一阵子毛骨悚然的恐惧,涌遍了全身。这恐惧瞬息即逝,却留下种不安的感觉,挥之不去。她干吗要盯着他?她干吗老是跟着他?不幸的是他记不得,他来的时候她是不是早坐在那桌上,还是在他之后才坐到了那里。可昨天,两分钟仇恨那会儿,她可明明就坐在他身后,哪怕这看上去毫无必要。很有可能,她真正的目的是要偷听他的话,要搞清他是不是叫得不够响。  方才他怎么想来着?或许她还不真是个思想警察,可真正讲来,数业余的特务最危险。鬼知道她盯了他多久。也许总会有五分钟罢--很可能就在这当儿,他脸上的表情没有控制好。耽在公共场所,或者在电幕的范围内,听任自己的思绪信马由缰,这简直是种骇人的危险。最细致的地方,才最能戳穿了你。神经质的抽搐,无意识的忧虑,自言自语的习惯--只要是有那么点行为反常,遮遮掩掩,总归是危险的信号。不消说,脸上的表情不妥当,这本身就活该挨收拾;比方说,人家明明在宣布胜利的喜讯,怎么能显得满肚子怀疑?新话还有个词儿,叫脸罪,说的便是这样的情形。  那姑娘再次把脸转过来。没准儿她还不是真的跟踪他,没准儿全是碰巧,她接连两天跟他挨着坐。香烟早已灭了火,他小心翼翼把它放到桌边上。要是烟丝没给他弄掉,下班后他还能把这截烟屁股吸完哩。很可能,邻座那娘们是个思想警察的特务;很可能,不出三天,他便会落到爱护部的地下室里去。然而不管怎样,烟屁股可是别浪费。这当儿,赛姆叠起他那张纸条,放到口袋里。帕森斯可是又说开啦。  "我还没说哩,伙计,"他叼着烟斗,一面说道。"有次我那俩小家伙,在市场把个老太太裙子给点着啦!那老家伙?她拿B.B.的像片包香肠!他们就偷偷跟着他,拿一盒的火柴烧她裙子。嘿,准烧得她够呛!那俩小家伙,哈?真叫小积极分子儿!这会儿在侦察队,他们受的全是这种一等一的训练。比我小时候还好哩!猜,侦察队最新给了他们什么玩意儿?耳机,能插到钥匙孔里偷听说话!我那小丫头,有天晚上带回了一个--就捅到起居室门上啦。她说,比直接从钥匙孔听,声音足足大上一倍哩!不用你说,这当然是个玩具--可主意倒不坏,咹?"  就在这时,电幕上一声刺耳的哨音响。这告诉他们,该回去上班啦。三个人全跳将起来,跟着大伙一窝蜂地抢电梯,温斯顿香烟剩下的烟丝全掉了出来。六  温斯顿在日记上写道:  那是三年以前。一个晦暗的夜晚,大火车站附近一条狭窄的横街。她挨墙站着,身边是一处房门,头顶是一盏路灯,可是黑古隆冬。她长得挺年轻,浓妆艳抹的。正是抹的粉让我注意,那粉雪白雪白,活像个面具,再加上鲜红鲜红的嘴唇。党的女人,是不兴涂脂抹粉的。街上没有别人,也没有电幕。她说,要两块钱。我……  他一时觉得很难写下去。他闭上眼睛,还用手指头按住眼皮--这情形总是出现在眼前,他一心要把它赶开去。他险险乎按捺不住,要用尽力气高声骂娘。要么,就拿脑袋撞墙,就把桌子踢倒,就用墨水瓶砸窗户--狂暴罢,吵闹罢,疼痛罢,只要能把那折磨人的记忆消灭掉!  他心里想,一个人最要命的敌人,是自己的神经系统。你内心的紧张,随时可能转变成什么一目了然的症候。他想起几个星期以前,在街上遇见一个人。这党员倒是长得挺平庸,三四十岁,高高瘦瘦,还提了个公文包。那会儿他们相差不过几米远,那人的左脸突然抽搐一下,害得那张脸横七扭八的。等他俩擦身而过,那人竟又抽搐了一下--不过是小小的抽动,不过是轻轻的颤抖,迅疾得犹如照像机的快门咔哒一响。然而谁都看得出,这是他的一个习惯动作。温斯顿记得,他当时便想到,这可怜虫完蛋啦。怕人的是,十有八九这动作他根本就没觉察。最最危险的,是睡觉的时候说梦话--据他看来,这般糟糕事儿根本就是个防不胜防。  他吸了口气,接着写道:  我跟着她走进门,穿过后院,进了地下室的一个厨房。靠墙有张床,桌上是一盏灯,灯光捻得暗暗的。她……  他只感到一阵恼怒,恨不得吐口唾沫才好。在地下厨房里跟那婆娘搞在一起,他想起的是凯瑟琳--他的老婆。温斯顿还结了婚哩--换句话讲,是结过婚的:没准儿他还算个结了婚的人,据他所知,他老婆还没死呢。他仿佛又呼吸到地下厨房那种暖烘烘的味儿,那种脏衣服、贱香水外带臭虫味儿。那香水味儿直叫人作呕,然而不乏诱人的地方,因为党的女人绝不用香水,简直没法想象她们也会用香水。只有无产者才兴用香水--在他心里,香水味总如影随形地混杂了另一件事,那便是私通。  这两年以来,他头一遭行为失检,便是搞了这个婆娘。不用说,他们禁止搞妓女,但诸如此类的规矩,有时大可放胆破它一次。这挺危险,但绝对算不上生死攸关。搞妓女若是抓了现行,得强劳营里干上个五年;要是不犯旁的事儿,这就顶了天啦。而且逃起来也容易,谁会在搞事儿的时候给人当场擒拿?贫民区准备卖身的婆娘多而又多,有时只消一瓶杜松子酒,她便会卖了自个儿。对卖淫这类勾当,党嘴上不说,其实是颇有些鼓励的,人们的本能不好一并压抑净尽,总该找上个发泄的出口。一时的放纵算不得大事,只要能做得偷偷摸摸,毫无乐趣,只要搞的是无产阶级下层一文不值的婆娘。党员彼此胡搞,这才真真是不可饶恕。然而--纵然大清洗的被告们一例坦白犯了这样的罪行,真正做出这样的事来,还是叫人觉得无法想象。  说起党的目的,那还不光是防止男人和女人相互忠诚,这样的关系没准儿他们没办法控制。还有那么个秘而不宜的真正目的,便是让性行为变得索然无味。婚姻之内也罢,婚姻之外也罢,真正的敌人不是爱情,倒是性欲。所有党员间的婚姻,必得经过个什么特设委员会批准;要是打算结婚的男女显得爱慕对方的肉体,那申请一准给拒绝--当然啦,其原则从不给说得明明白白。结婚的目的,能承认的惟有一个,便是生育些孩子,好为党服务。性交,那给看成一种小小的手术,像灌肠一样只会惹人厌。当然啦,谁也没有径直说过这一点,然而靠一种曲曲折折的方式,从孩提时开始,它便灌进了每个党员的心里。他们甚至成立些组织,像反性青年团之类,专门倡导男人跟女人完全禁欲。孩子么,可以靠人工授精的办法来生育(新话还有个词儿,就叫人授),交给公家来养活。温斯顿晓得,这一切还没有全部当真干起来,然而它却跟党的意识形态严丝合缝。党是企图扼杀性本能;若是无法扼杀,便去歪曲它,玷污它。他还不晓得为何这样做,只觉得他们的做法真是太自然不过。起码从女人那面讲,党的努力大抵上大获成功。  他又想起了凯瑟琳。他们分手总该有九年,十年--快十一年啦。真怪,他竟然很少想到她。有时候,他甚至整天整天忘了自己曾经结过婚。他们只在一起,过了十五个月。党根本不准离婚,然而若是没有孩子,却会倡导分居。  凯瑟琳个子高高,头发金黄,身形挺直,动作优美。她的面孔轮廓分明,活像只老鹰。要是谁不曾发现,这张面孔的背后几乎空洞无物,任谁都会称赞一句:瞧这张面孔,有多么高尚!刚刚结婚不久,温斯顿便一口断定,他还没见过比她更加愚蠢庸俗空虚的人--当然啦,或许这全怪他对她的了解最切近。她那脑袋瓜里,就没有哪个思想不是口号,任何愚不可及的事情,只要是党交给了她,她一律盲目接受。在心里他给她个绰号,就叫"人体录音带"。然而,若不是为了那件事,他还可以忍住跟她过下去--那事情便是性生活。  只消他碰到她,她便一阵畏缩,全身僵硬。若是拥抱她,那感觉活像拥抱一块木疙瘩。真怪,有时她把他往自个儿怀里拥,他却只觉得她正拼着力气把他推开去。她的肌肉变得绷绷紧,叫他不能不有这样的感觉。她总是闭眼往那里一躺,不反抗,不合作,只是忍受了事。这样的反应真叫人难堪;久而久之,简直叫人觉得可怕。即便这样,他倒可以忍着和她一起过,只消同意禁欲就是啦。可怪的是凯瑟琳居然不同意。她说,只要做得到,他们总该生个孩子才是。于是每个星期,诸如此类的事情准演上一次。她把这事搞得挺有规律,只要不是做不到,她便总要遵守时间。甚至那天的早晨,她便会提醒他一句,一如晚上有什么任务必得完成,万不可忘记。她有两个词儿来叫这件事。一个叫做"生他个小孩",还有一个叫做"咱们为党尽义务"(她还真用了这个词儿!)。要不了多久,只要将到指定的日子,他便真真觉得灾难临了头。幸好没怀上孩子,到头来她也同意,不再试下去了。很快,他们便开始分居。  温斯顿悄没声儿地叹口气。他又拿起笔,接着写下去:  她一头躺倒在床上,等不到任何准备动作,就撩起了裙子。那动作粗俗之极,怕人之极,让你无法想象。我……  他看见自己站在那儿,灯光黑沉沉,满鼻子全是臭虫加上贱香水味儿。在心里,他只觉得挫折,只觉得忿忿不平--尽管在那时,他的思绪掺杂着对凯瑟琳白皙肉体的想望,可那肉体早给党催眠的力量闹得冰冷僵硬。干吗老是这样?干吗他没法有个自己的女人,只能隔三差五搞搞这种破烂货?然而名副其实的做爱,几乎就无法想象。党的女人,一律是如出一辙。禁欲的思想,如同对党的忠诚,早已在她们的心里根深蒂固。小时候周密地训练她们,学校、侦察队和青年团里不断絮叨给她们,再加上竞赛,冷水浴,讲座,游行,歌曲,口号,军乐,自然的情感早就被扫荡一空。理智告诉他,例外一定会有;然而他的心里就是不相信。她们全都是坚不可摧,完全按党的要求干。他希望得到的,早不是有个人爱他,而是打破那贞洁的围墙,哪怕平生只遇到一次。性交一旦成功,那便是反叛。情欲就是思想罪。若他还能够唤起凯瑟琳的欲望,便构成了一次诱奸--哪怕她还是他老婆。  然而剩下的故事必得写下去。他便写道:  我捻亮了灯。我就着灯光看她……  在黑暗里耽过之后,煤油灯昏暗的灯光显得格外亮。他第一次可以仔细把那婆娘打量一眼。他朝她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满心交织着肉欲和恐惧。他痛苦地意识到来这儿的风险。没准儿他一出门,巡警便会把他给擒住;没准儿这会儿,他们就等在门外边!然而他倒是到这儿干吗来!若是他还没干成就走呀--!  这得写下来,这得老实交代。灯光下他突然看出来,那婆娘敢情很老。她脸上的脂粉异常地厚,活像个裂缝累累的纸板面具。头发已经有了银丝;然而真正吓人的,倒是她的嘴巴,稍一张开,露出的竟是个漆黑的窟窿。她一颗牙齿也没有。  他用涂鸦般的字体,忙忙乱乱写下去:  我就着灯光看她,原来是个老太太,少说也有五十岁。然而我走上前去,照干不误。  他又把指头按在眼皮上。他到底把它写了下来,然而依然没什么两样。这个疗法治不了他。那一种冲动,放开嗓子破口大骂的冲动,比什么时候都强烈。七  若是有希望,温斯顿写道,希望在无产者身上。  若是有希望,这希望必是在无产者身上。这般密密匝匝的百姓素来受人贱视,而他们在大洋国竟要占到百分之八十五。惟有在他们身上,才聚得起推翻党的力量。党根本没法从内部推翻。要说它还有什么敌人,他们也根本没法聚在一起,连互相认认清楚也做不到。纵然那神话般的兄弟会真的存在(就算它可能罢),也没办法设想,能有两三个以上的会员聚集起来干些什么。造反--只意味着目光一转,声音一变,往好里说,才意味着偶然的轻声呢喃。然而无产者,只消叫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就根本用不着什么地下活动。他们只消站起来,抖抖身子--一如马儿抖掉身上的苍蝇。要是他们肯做,明天一早便能够把党打倒。迟早他们总会这样做,不是么?但是--!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在一条挨挨挤挤的街上走。就在这时,前面街上几百个女人一齐怒吼起来:"嗷!嗷--!"这声音低沉嘹亮,叫人不寒而栗,带着气愤,又带着绝望,轰轰然,嗡嗡然,如同钟声在回荡。他的心突然狂跳起来。这就开始啦!暴动开始啦!无产者终于砸碎了锁链!可他赶到现场,只看见两三百号女人,团团挤在街头市场的货摊周围,满脸悲惨兮兮,仿佛沉船上一群难逃厄运的乘客。这当儿,那普遍的绝望情绪,骤然分散成无数条嗓子的吵嚷。原来,有个货摊卖起了铁皮平底锅。那些锅子,一例是些个怕摸怕碰的残次品,然而任是哪一种炊具,永远都绝难搞到手。不料,那锅子竟然卖光了--于是那般得了手的,给旁人碰着撞着拥挤着,一心想带着锅子快溜走;然而别的几十个人,依然围着货摊吵吵嚷嚷,骂售货员走后门,生生把锅子留到什么鬼地方去啦。这时,又有人怒声吵了起来--那是两个女人,满脸通红,披头散发,抓着同一只锅子,都想从对方的手里抢下来。她们抢啊抢的,锅子的把手就掉啦。温斯顿满心厌恶地看她们吵架。可是,就是刚才那一瞬,她们的吼声表现出几乎怕人的威力,而她们才不过几百个人!为什么那些要紧的事情,她们却从来不会这样吼?  他写道:  惟有觉醒之后,他们才会造反;惟有造反之后,他们才会觉悟。  他心里想,这简直像从党的什么课本当中抄来的东西。当然啦,按党的说法,它在把无产者从枷锁当中解放出来。革命前,无产者受到资本家残酷的压迫,他们挨饿挨揍,女人也不得不在煤矿里面做苦工(其实,女人如今难道不在煤矿做苦工?),孩子六岁就给卖到工厂去。然而与此同时,按照双重思想原则,党也教导我们,无产者生来便是劣等人,必得靠几条简单的规矩,让他们处在被统治的地位,就如同动物一个样。事实上,谁去管无产者们做什么。多了解他们的情形,根本就没有必要。他们干活,繁殖,而且一直如此,其它的活动便毫不重要。对他们听之任之,犹如阿根廷平原上散放的牛群,他们便回复到自然的生存状态去,回复到古已有之的生存方式去。他们生下来,在贫民窟里长大成人,在十二岁上出门做工;他们的美丽,他们的性欲,短暂得犹如瞬息即逝的花蕾。他们二十岁结婚,三十岁已经步入中年,到六十岁,多半便一命呜呼。操劳卖命,养家糊口,寻衅斗殴,看看电影,踢踢足球,灌灌啤酒,闹闹赌博,他们心里盘算的只有这么多。控制他们,简直易如反掌。在他们中间,总派上几个思想警察的特务,散布些流言蜚语,挑出些可疑的危险分子消灭掉。至于党的意识形态,就根本用不着灌输给他们。无产者不该有什么强烈的政治情感。党单单要求他们有简单的爱国主义思想,一旦需要他们加班加点,勒紧腰带,便好利用一下。有时候,他们也会有点不满,然而这样的不满到头来一无所获;因为他们不懂得普遍观念,他们的不满情绪只能针对琐屑具体的小事,较大的坏处他们老是见不到。无产者家里多半电幕也没有,民警也懒得理他们。伦敦成了个犯罪大本营,小偷大盗,娼妓毒贩,明榨暗骗,全把伦敦当成天造地设的乐园;然而这些罪行,单单充斥在无产者中间,根本就没什么要紧。所有的道德问题,一任他们依照旧时的规矩;性关系上党所倡导的禁欲主义,对他们一概不适用。乱交挨不着惩罚,离婚办得成手续。要是无产者需要个宗教,或者有了这样的意愿,也不妨任他们信去。对无产者,简直不值得怀疑。诚如党的标语教导的那样:"无产者和动物才自由。"  温斯顿把手伸下去,小心翼翼地搔他的脚脖子。这地方又开始刺痒啦。有一个问题永远绕不开,便是没办法知道,革命前的生活究竟什么样。他从抽屈里拿出本小孩子的历史书,那还是他从帕森斯太太手里借来的。他开始把书上的一段抄在日记上:  在大革命前的旧社会,伦敦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美丽的城市。那时,它又黑又脏,让人忍受不了。大家忍饥挨饿,有千千万万的穷人连鞋子也买不起,甚至找个象样的地方睡觉也没有。孩子们还不到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一天要干十二小时的活;手脚一慢,恶狠狠的主人就会用鞭子抽打他们。他们整天吃的是变了味的面包屑,喝的是白开水。大家都那么穷,但也有一些有钱人,住在几幢又高大、又华丽的楼房里,光是伺候的仆人就有三十来个。这些有钱人就叫资本家,他们都长得很胖,很凶,很难看,就像边上这幅图画画得那样。你们看,他穿一件长长的、黑颜色的大衣,那叫大礼服,头上戴一顶古怪的帽子,亮晶晶的,样子像大烟囱,那叫高礼帽。这是资本家才有的打扮,别人都不许穿。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被他们占有,其他人都是他们的奴隶,什么土地、房屋、工厂、金钱,都是他们的。碰到有谁不听话,他们就把他关到牢里,要不,就叫他没有活干,把他饿死。老百姓和资本家说话,必须是很害怕的样子,向他鞠躬,还要摘下帽子,称呼他"老爷"。这些资本家有一个头头,叫国王……  下面列举的一长串,他早就知道。那书上准会提到,主教穿的是细布袖套,法官穿的是貂皮长袍。有手枷,有脚镣,有踏车,有鞭挞,市长大人开盛宴,亲吻教皇脚丫子。还有件事情,唤作jus primaenoctis(初夜权)的,小孩子的课本八成不会说。这条法律的意思是,每个资本家都有权,跟他厂里做工的随便什么女人睡一觉。  这里边有多少谎言,谁说得出来?如今的一般生活比革命之前好,这一点兴许是真的。惟有一个证据截然相反,那便是骨子里无声的抗议,本能地感觉到生存的状态恶劣难忍,而在别一个时代全然不应该如此。这让他觉得,敢情当今时世真正典型的问题,倒不在它太嫌残酷无情,毫不安全。这时代枯燥乏味,暗无天日,疲塌懈怠,这才是它的问题所在。看看身边罢,谁都看得到,这生活根本不像电幕上聒噪的谎话,也绝对不像党企图实现的理想。即便对党员而言,生活的许多方面,依照是倾向中性,不论政治。那是拼死拼活做完沉闷的工作,是地铁里抢个座儿,是补一双破袜子,讨一份糖精片,省一个烟屁股。可党树立的理想呢,却庞大,骇人,晶莹发光。那是钢筋水泥的世界,机器怪物的世界,可怕武器的世界;那是勇士的战场,信徒的圣殿,团结前进,统一思想,统一口号,永远工作、战斗、胜利和迫害。三亿人民,有的便是这同一张脸孔。而现实呢?城市肮脏凋零,人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依然东奔西走,苟延残喘。他们住的一例是上个世纪千疮百孔的房屋,身边一例是烂白菜跟脏茅坑的臭味。温斯顿仿佛就看到了伦敦城,这庞然大物一片倾圮破败,成百万的垃圾箱塞满了全城;在这城市的惨景上面,再叠印了帕森斯太太的一张照片--满脸皱纹,头发疏落,徒然挣扎着要鼓捣好那堵塞的水管。  他又把手伸下去,搔搔脚脖子。电幕没日没夜在耳边聒噪,拿统计数字告诉你,今天人民吃的多啦,穿的多啦,住的宽敞啦,玩的高兴啦--跟五十年前的人比,他们活得也长,干得也少,个子也高,身体也壮,智力也强,生活也棒,知识也多。这样的宣传,你没法子证明,也没法子反驳。打个比方,党说如今百分之四十二的成年无产者有文化;而革命前,识字的成年无产者只有百分之十五。党还说,如今婴儿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百六十,而革命前却有千分之三百--或者诸如此类。这挺像两个未知数组成了个简单方程。没准儿历史书上的每句话都纯属瞎编乱造,即便人们笃信不移的事情也不例外。谁知道啦,兴许从来没有什么劳什子法律叫做jusprimae noctis,从来没有什么人叫做资本家,也从来没有什么服饰叫做高礼帽。  所有的一切,全在迷雾当中褪去了身形。过去给人擦拭个干净,擦拭的行为又忘了个干净,于是,谎言就变成了真理。平生之中,他只有一次,掌握了伪造行为确凿具体的证据--而且是在事情之后,这一点真是重要非凡。这证据在他的手指之间,停留了三十秒钟之久。那该是一九七三年--总之,那会儿他正跟凯瑟琳闹分居。然而,真正有关的日期,却还要早上七八年。  其实,这事是开始在六十年代中期,便是那时的大清洗,一古脑儿消灭了革命的元老。到一九七○年,除去老大哥,他们已尽数消灭,一个不剩。他们给揭露出来,变成了叛徒反革命。戈德斯坦成功脱逃,藏身在什么鬼地方;至于旁人,有几个消失了踪影,大多数则参加了公审,坦白了罪行,而后处决了事。最后活下来的人里有那么三位,叫做琼斯、艾伦森和卢瑟福。他们遭到逮捕,大约还是一九六五年的事情。像通常一样,他们先消失了一两年,无声无息,生死未卜;而后,又突然给带了出来,按照惯常的方式坦白认罪。他们交代,跟敌人交换过情报(那会儿的敌人也是欧亚国),贪污过公款,暗杀过好几个忠诚党员。他们交代,早在革命以前,便阴谋反对老大哥的领导,他们的破坏活动害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交代了这些,他们便得到宽大处理,恢复了党籍,委派了职位--那工作表面上重要得很,其实纯属挂名而已。他们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冗长的检讨,解剖犯罪的根源,保证革心洗面,重新做人。  他们给放出来以后,温斯顿还真在栗树咖啡馆里见过他们三个人。他还记得,那会儿他用眼角偷着看他们,真个又是着迷,又是害怕。他们的年纪比他大得多,算得上古代社会的遗老遗族,当年党的英雄岁月,他们几乎是最后剩下的显要。在他们身上,还依稀驻留着地下斗争和内战时期的魅力。他对他们彼时活动的事件和日期早不甚分明,然而只觉得,他听到他们的名字,比老大哥还要早哩。可他们是歹徒,是敌人,是不能挨不可碰的危险分子,命定在一两年内给人消灭干净。只要落在思想警察的手里,没有人逃得了这样的下场。他们不过是几具死尸,等着给送回到坟墓里面去。  谁也不坐在他们的附近。挨在这伙人身边,可绝对算不上明智。他们默然呆坐,面前是一杯杜松子酒,那酒一股子丁香味儿,是这咖啡馆的特色酒。这三个人,数卢瑟福的样子给温斯顿印象最深。此公曾是个有名的漫画家,在革命前和革命中,他那尖锐的漫画就鼓舞过人民的激情。甚至现在,他的漫画还会偶而登到《泰晤士报》上。这些新创作的漫画,单单模仿自己早期的风格,死板板,软塌塌,怪兮兮。漫画的主题,永远是旧调重弹:什么贫民区啦,挨饿的孩子啦,街头的巷战啦,戴高礼帽的资本家啦--这般资本家,他们在街垒里边还要戴着高礼帽!好一番徒劳无益的挣扎,无休无止,一心要退回到从前去。这卢瑟福,身材高高大大,花白的头发油腻肮脏,皱纹满脸,松松垮垮,厚厚的嘴唇像黑人一样嘟得挺高。当初他定然是身强体壮,如今这大块头却是歪斜颓唐,臃肿虚胖,像就要向四面八方散了架子。他仿佛会在你的跟前土崩瓦解,像一座倾颓坍塌的大山。  十五点这个时候顶寂寥。如今温斯顿早已记不得,他怎么会在这时到咖啡馆里去。咖啡馆几乎空空荡荡,电幕轻声呢喃着一首温柔的乐曲。那三人坐在角落,几乎一动也不动,话更是一句没说过。服务员用不着招呼,便送上来满杯的杜松子酒。旁边桌上摆了个棋盘,棋子放得齐齐整整,然而没有人下棋。过了没有半分钟,电幕猛可里变了样。播放的频率换了别个,音乐也跟着换了调。那闯将进来的新旋律真个难道难描,它粗哑特殊,戏谑干嚎,温斯顿私下里便叫它黄色小调儿。而后,电幕上有人唱了起来:  这栗树荫荫影迷离,你卖了我,我也卖了你!他们躺那里,我们躺这里,这栗树荫荫影迷离!  那三人依然动也不动。温斯顿又瞥一眼卢瑟福疲塌塌的脸,竟看见他的眼睛满盈着泪水。温斯顿这才发现,艾伦森和卢瑟福的鼻子都给打得歪歪瘪瘪,他的心不禁一阵战栗--然而他也说不上,他的心究竟为什么发颤。  没过多久,这三人重又被逮捕。看上去他们刚给释放,立刻开始新一轮的阴谋活动。他们再次受到审判,这次是坦白了一系列新犯下的罪行,连同旧有的罪行,来个数罪并罚。于是他们给处决掉,这下场记在党史里,给后代做个儆示。可约摸过了五年,在一九七三年,有一次气动管把一卷文件送到温斯顿的桌上。他展开纸卷,发现一块纸片,显然给忘掉了夹在这里边。打开纸片,他登时看出它的重要意义。那是十年前一份《泰晤士报》的半页剪报,刚好剪的是上半版,连日期也留在了上面。剪报上有张照片,照的是纽约的一次党代表会议。照片的中央,顶顶突出的位置,便是琼斯、艾伦森和卢瑟福那伙人;起码这三人绝对不会错,照片下面的说明里还有他们的名字。  问题是在两次公审之中,他们三人都一口供称,那一天他们是在欧亚国的领土上。他们从加拿大的一个秘密机场起飞,抵达西伯利亚的什么指定地点,跟欧亚国总参谋部的人员接了头。他们便把重要的军事机密出卖给人家。这日期温斯顿记得牢之又牢,因为那一天正是夏至;而这样的事情,准记在无数旁的地方。可能的结论只有一个:他们的坦白准是些谎言。  当然啦,这才算不得什么发现。便是那时,温斯顿也从来不曾想过,清洗中消灭的人们,真的犯下了他们被控的罪行。然而这却是个活生生的证据;过去早给人消灭,它却算得上过去的一个碎片,犹如一块骨骼的化石,竟然在明明错误的地层冒了出来,便使得地质学的理论土崩瓦解。要是有什么途径,把这张照片公布于世,让大家了解它的意义所在,这沉重的一击足以让党化为齑粉。  那会儿他本是在工作。一看到这张照片照的是什么,意味着什么,他立即拿一张纸盖住了它。可幸他打开纸卷时,从电幕那边看,照片是颠倒的。  他把拍纸簿放在膝头,将椅子推后,尽量离开电幕远一点。控制住脸上的表情一片漠然,这本不是难事;只消花点子力气,连呼吸也能够控制住。然而心跳,那却没办法控制得了;可电幕却相当灵敏,能够感知得到。他等了约摸足有十分钟,心里担惊受怕--别出了什么情况暴露他,比如他的桌上突然刮过一阵风,害他的掩饰行为前功尽弃。而后,他也不打开桌上的纸片,索性把那张照片连同其它的废纸,一古脑儿丢进记忆洞。再过上一分钟,想必这照片便化成了灰烬。  这事情早过了十年--十一年啦。没准儿如今,他会把那张照片留下来。怪得很,这照片正如它记载的事实一样,早已仅仅剩下记忆中的存在;然而它毕竟曾经捏在他的指间呀,他还是觉得非同一般。难道一纸消失了的证据曾经存在过,这便会使得党的统治不再固若金汤?  然而今天,纵然这张照片能从灰烬里复活,它也早就算不上证据。他发现照片那会儿,大洋国已经不跟欧亚国开战,可这仨死鬼是向欧亚国的特务机构出卖了祖国。打那时以来,大洋国的敌手变来变去--足有两三次哩,他也记不得到底有几次。很有可能,他们的坦白一再改变,起初的日期事件早已经毫无意义。过去不光给篡改了事,它就这样子改来改去。有一件事情最让他觉得噩梦般骇人,便是他从来闹不清楚,为什么要这般大张旗鼓地搞欺骗。篡改过去,眼前的好处自是一目了然,然而终极的动机却显得神神秘秘。他又提笔写道:  我懂得方法,可我不懂得原因。  他想,恐怕他很有点精神失常啦。这一点他已经想过无数次;没准儿,单个人的少数派,便是精神失常哩。从前,相信地球绕着太阳转,便意味着成一个疯子;而今,相信过去无法给篡改,也意味着成一个疯子。或许惟有他独自坚持这信仰;若真是他独自一人,那他便精神失常。然而感到自己精神失常,才不最最让他胆战心惊--骇人的是他也可能走了条错路。  他捡起那本儿童历史书,看着开卷第一页上的老大哥像。那双眼睛叫人昏昏欲睡,紧紧盯着温斯顿看。那仿佛有种巨大的力量压在你身上--这玩意儿直刺穿你的脑袋瓜,捶打你的脑,吓破你的胆,逼你放弃心中的信念,诱你否认眼见的证据。到头来,党不妨宣布二加二等于五,你便好乖乖地一信了之。这一点躲不开避不掉,他们迟早总会这样宣布,他们所处的地位铁定要求他们这样做。他们的哲学,自然要求否认经验有什么效力;而且,这哲学甚至否定了客观现实的存在。一切异端当中顶大的异端--那便是常识。他们会因你心怀异见杀掉你,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有可能正确。说到底,二加二等于四,这如何能够知道?有一种地心引力在作用,这如何能够证明?过去无法给人改变,这如何能够弄清?要是过去跟客观世界,仅仅存在于常识当中,要是意识可以给人控制--那又如何?  然而,不是的!他猛可里满心充满了勇气。奥勃良的面孔出现在他的脑际,这绝非由于什么显明的联想。他晓得,他比以前更加确切地晓得,奥勃良站在他的一边。他写这日记,便是为了奥勃良--便是写给奥勃良:它犹如一封信,长得无休无止,没人读得到它;然而它毕竟写给一个特定的人,这便叫它也变得生动多彩。  党教导你,不得相信你耳闻目睹的证据。这是他们最终的命令,这是他们最根本的命令!他要面对的是何其巨大的力量,那般党内秀才会何其轻易驳倒他!那些论证简直精妙绝伦,他懂也不懂,更何谈反驳。想到这些,他的心头禁不住一沉。然而--他毕竟正确。他们错误,惟有他才正确。显明,素朴,真实,这一切一定要捍卫。自明便是真理,这一点一定要坚持。物质的世界毕竟存在,世界的规律绝不能改变。石头毕竟坚硬,水毕竟潮湿,悬空的物体毕竟落向地心。他觉出自己乃是说给奥勃良,也觉出自己阐明了一个重要的公理,便写道:  自由就是宣称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承认了这一点,其它的一切便会迎刃而解。八  一条胡同的深处,什么地方飘出股烘咖啡的味儿,直溢到当街来--还是真正的咖啡哩,不是胜利牌咖啡。温斯顿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兴许有两秒钟光景,他回到了遗忘大半的孩提时代。而后,一扇门砰然一响,突然间斩断了这股香味,仿佛它也不是气味,倒是声音一般。  他在人行道上走了好几公里,静脉曲张的地方又开始刺痒。三个星期以来,他已有两次没有参加街道活动中心的晚间活动;这样的做法煞是冒失,因为参加活动的次数,一准给人仔细记录下来。从原则上讲,党员的生活不存在余暇;除去上床睡觉,也绝不能够单人独处。依照这样的原则,仿佛你要么工作、吃饭或睡觉,要么必得参加什么集体活动;只消显得喜欢离群索居,甚至独自个儿散散步,便永远有那么点危险。新话里竟然还有个词儿专说这一点,那词便叫做独活--这意味着个人主义,性情怪僻。然而今晚,他从部里走出来,四月天的芬芳直让他心醉神迷。今年以来,他还没见过哪一天,有这样温暖,有这样湛蓝。于是突然间,他再忍不下到活动中心,过一个漫长嘈杂的夜晚,玩什么无聊难缠的游戏,听什么报告,靠灌大酒撑持什么紧绷绷的同志关系。一阵冲动,他便离开公共汽车站,信步走进迷宫也似的伦敦城。他先是朝南,朝东,再朝南,终于不辨路径,迷失在陌生的街道中。  他曾经在日记里写道:"若是有希望,希望在无产者身上。"他经常想起这句话,它正道出了一个神秘的真理,一个显明的悖论。现在他来到一处晦暗朦胧的贫民区,以前的圣潘克拉斯火车站东北。他在一条鹅卵石铺就的街上走,两边一例是小小的两层楼房,破烂的楼门正朝着人行道,--怪得很,这破门总是叫人想起耗子洞。鹅卵石中间,汪着片片脏水。人,到处是密匝匝的人,多得叫人目瞪口呆,在黑洞洞的楼门口挤出挤进,在楼房两侧的胡同里挤来挤去。姑娘漂亮得像朵花儿,嘴唇抹了个鲜鲜红;小伙子馋猫似地追姑娘;婆娘的身体胖乎乎,拐呀拐地蹒跚着走(她们的今天,就是姑娘们的明天!);老头子弯腰伛背,拖着八字腿慢吞吞地挪。小孩子破衣烂衫打赤脚,在脏水坑里边疯玩,妈妈怒骂一声,便四散开去。这街上的窗玻璃,大概每四五块便有一块给砸破,又拿木板堵起来。没什么人注意温斯顿,只有几个人瞧他一眼,那眼光戒备又好奇。两个女人长得高高大大,赤红的胳膊交叉在胸前,掩住身上的围裙,站在一家门口聊大天。温斯顿走过来,正听到她们说着:  "我就跟她说,'是呀,'我说'这挺好的,可你要是我,准一个样!说话是省事啦,'我说'可你哪儿有我的窝心事儿!'"  "嗯,"另一个道,"可真是。就是这码事儿!"  这刺耳的声音登时停了下来。他经过的时候,两个女人带着敌意,默默审视着他。可严格点讲,这还算不上什么敌意,不过是种警惕,是种一时的木讷,犹如什么陌生的动物从身边经过。党员的蓝工作服,在这样的街上可是个稀罕物儿。没话讲,谁看见你到这种地方来,那你可真真蠢笨之极,除非能有什么任务在身。碰上巡警,他们准得拦住你:"请出示证件,同志。你在这儿做什么?你几点下班?你平常走这条路回家?"--这样的问题,总是免不了的。才没有什么规矩,不许你另走一条路回家;可要是思想警察听说这件事,你准在他们那里挂上一号。  突然间,整条街道变得一片混乱。警报器的尖叫响彻四面八方,人们跟兔子一样直往门里窜。就在温斯顿眼前,一个少妇从一道门里霍地蹿将出来,把个泥坑里玩儿的孩子一把抓住,拿围裙一兜,便蹿了回去,只消一刹那的工夫。在这同时,一个汉子,身上的黑衣服活像铁丝网,冲出一条胡同,朝温斯顿直跑过来,还激动地指着天上。  "轮船来啦!"他叫道。"当心,首长!脑瓜顶儿有炸弹!快趴下!"  不晓得为什么,无产者给火箭弹起了个外号,叫做"轮船"。温斯顿当即趴到地上--若是无产者这样警告你,他们多半是正确无误。他们仿佛有一种直觉,火箭飞来时有本事提前好几秒钟觉出来--虽说照理那火箭飞得比声音还快。温斯顿刚用胳膊抱住头,便听得轰然一响,像要把人行道炸飞了起来,什么碎东西阵雨般倾到他的后背上。他站起一看,原来是身边窗户震碎的玻璃泼了他一身。  他往前走下去。两百米开外,有些房子给炸弹炸成了废墟。一团黑烟直冲云霄,靠地面的地方腾起大片的尘土,人群早把那片瓦砾团团围住。在他前面的人行道上,也摊了一小堆灰尘,他瞧见尘土当中,有一条鲜红的东西。他走近前去,竟然是一只人手,齐手腕炸掉了下来。那只手惟有手腕那里血渍一片,其它地方全然是惨白惨白,有如石膏做成的模型。  他把那东西踢进阳沟,避开人群,拐进右边的一条胡同。不出三四分钟,他便离开被炸的地方,街上也依然挨挨挤挤,一切如旧,仿佛一直平安无事。这会儿快到二十点,无产者常来的小酒店(他们管它叫"公店")早已是顾客盈门。弹簧门一片脏兮兮,不断给人开来关去,门里边传出的那股味儿,臊乎乎,湿漉漉,还有种啤酒香。有间房子房门凸出,三个人紧紧挤在拐角,中间一个拿了张折叠的报纸,身边的两位越过他的肩膀盯着瞧。温斯顿还没走近前,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可那模样,还是看得出他们多专注。不用说,他们正挤着看什么要紧的消息。他离他们还有几步远,三个人突地分开身子,其中的两个大吵起来。不消一会儿,他们准得动拳头。  "你他妈不能听我说?跟你说,末号儿七的十四个月没赢过!"  "赢过!"  "没有!整整两年的号码,我全记纸上啦!全记住啦,跟钟表那么准!我跟你说,末号儿从来就不是七……"  "咋没有,七就是赢过!那屌号码我都能说给你。四、○、七,末号儿不是七?就是二月的事儿,二月第二个星期的事儿。"  "滚你妈的二月!我全记下来啦,白纸黑字。我跟你说,从来没有什么号码……"  "肏,闭嘴罢!"第三个人道。  他们是在说彩票呀。温斯顿走出二十米,又回头去看,见他们还在争来吵去,一脸的兴奋热烈,这彩票每星期能开一次奖,奖金不少,这样的活动顶受无产者关注。大洋国的无产者成千上万,恐怕在他们眼里,这彩票称不上他们后半生的惟一目的,起码算得上最重要的目的。彩票,那是他们的快活,那是他们的放荡,止息他们的疼痛,刺激他们的脑筋。那般人可以目不识丁,可一碰到彩票,就算也算得精,记也记得灵。有一大帮子人,他们谋生的手段,便单靠兜售押宝秘诀,预测中奖号码,推销幸运护符。彩票的活动温斯顿未曾参加过,这全由富裕部来管。然而他倒知道(党内的人全知道),奖金基本是付诸阙如。其实付的全是末等奖,高额奖金的得主不过是些个子虚乌有。大洋国的各个部分之间毫无真正的交流,这样的安排轻而易举。  然而若是有希望,那希望在无产者的身上。这一点必得坚持不放。把它付诸言辞,听起来便显得蛮有道理;看看人行道上走过你身边的人群,这就变成了信念。他转进去的街道是个下坡,他觉得曾经来过这附近,不远的地方还应该有条大道。前边什么地方,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街道转了个弯儿,便到了尽头,那里几级台阶,通到一条低洼的胡同,几个摊贩卖着蔫巴巴的菜。就在这时,温斯顿想起了这个地方--这小巷通一条大街,再转个弯儿,走上四五分钟,便是那家旧货铺,他买过那本空白日记簿的。附近还有家小文具店,他曾经买了笔杆和墨水。  他在台阶上面站了一会儿。胡同对面,有一家脏兮兮的小酒店,窗户挂满灰尘,看上去活像结了霜。一个很老很老的老头儿,弓着腰,动作却挺灵活,白胡子朝身前挺挺的,仿佛对虾的长须。他推开弹簧门,走进了酒店。温斯顿站在那里只顾看,他想:这老头儿少说也有八十岁,革命那会儿便已经中年。像他那样的人早成了凤毛麟角;而今资本主义世界已经被消灭,他们便是跟那失落的世界最后的联系。在党内,已经很少有人,在革命之前便形成了思想。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几乎扫净了老一代的人;而硕果仅存的一小批,早给吓破了胆,在思想上彻底缴枪投了降。若有谁活下来,又能照实告诉你世纪初的情形,就非是个无产者不可。突然间,温斯顿想起他从历史书上抄到日记里的那段话,立时觉出一种疯狂的冲动。他得进那家酒店,跟老头儿攀谈,问他些问题。他得对老头说:"给我说说你小时候的日子。那会儿过得怎么样?跟现在比比,是更好,还是更糟?"  他匆匆走下台阶,穿过窄巷,唯恐动作一慢,便生出害怕的心思。没话讲,这样的做法纯属发疯。一般说来,还没有什么具体规定,不准跟无产者说说话,不准常去他们的酒店;然而这样的事情简直不同凡响,没法不给人注意。若是碰见巡警,不妨跟他们辩解,说自己觉得头晕要昏倒,不过恐怕他们不会信。他推开房门,扑面就是股酸啤酒味儿,臭哄哄的像乳酪。他一走进去,嗡嗡营营的声音便低了下来,他只觉得在身后,人人都在盯着他的工作服。房间另一头,正玩着一场投镖赛,也给打断了那么几十秒钟。他随着进来的那老头儿站在了柜台前,跟服务员正吵着什么。服务员岁数不大,长得高高壮壮,鹰钩鼻,粗胳膊。一伙人围在他们身边,端着酒杯看热闹。  "我够客气啦,咹?"老头儿挺直腰杆,一副好斗的架势。"你敢说这他妈的店里,找不着个一品脱的杯子?"  "什么叫他妈的一品脱?"服务员拿手指尖抵着柜台,往前探出身子。  "你们听听!还服务员哩,生不知道一品脱!跟你说,一品脱就是半夸特,四夸特就是一加仑。快教你念ABC啦。"  "没听说过,"服务员干脆地说。"一公升,半公升--我们就这么卖。喏,杯子在那儿,你眼前那架子上。"  "我要一品脱,"老头儿挺执拗。"倒一品脱,多省事儿。我年轻那会儿,可没他妈的公升。"  "你年轻那会儿?我们全住树梢哩,"服务员朝旁的顾客瞥了一眼。  他们哄堂大笑,温斯顿闯进来闹出的不安仿佛也早烟消云散。老头儿胡子拉茬的脸涨得通红。他转过身,自顾自地叨叨咕咕,一头撞在温斯顿身上。温斯顿轻轻扶住了他。  "能请你喝一杯么?"他说。  "你真够绅士,"老头儿又挺直了腰杆。他仿佛看也不看温斯顿的工作服。"一品脱!"他凶巴巴地向那服务员说。"一品脱咕噜!"  服务员取了两个厚玻璃杯,在柜台下面的桶里涮了涮,打上半公升黑乎乎的啤酒。无产者店里,只喝得到啤酒,杜松子酒照说不准他们喝--其实他们要搞到手,才容易得很哩。投镖赛重新热闹起来,柜台前的那伙人又聊起他们的彩票。有那么一会儿,没人记得有个温斯顿还在这儿。窗下有一张松木桌,他跟老头儿在那儿聊,就不用怕给谁偷听到。这样做固然是万分危险;然而还说什么?这屋里竟然没有电幕!刚一进屋,这一点他就弄清啦。  "他就是能给我一品脱,"老头儿放下酒杯坐下来,嘟囔道。"半个公升不够喝,喝不足性。一个公升又忒多,勾我撒尿。钱哩又贵!"  "从年轻那会儿起,你准见好多事情都变啦,"温斯顿试试探探地说。  老头儿那浅蓝色的眼睛,从投镖板瞅到柜台,又从柜台瞅到男便所,仿佛就等着酒店变它个样子。  "那会儿啤酒才好哩!"他终于说道。"还便宜呢!那会儿我还年轻,我们管淡啤酒就叫咕噜。一品脱才四便士!那是在战前,当然啦。"  "哪次战前呀?"温斯顿问。  "管它哪次,"老头儿含含糊糊地说。他拿起酒杯,又挺起了腰杆。"祝你健康!"  他瘦瘦的脖子上,喉节一阵上下乱动,快得惊人,啤酒便给解决了。温斯顿到柜台去,又带回两个半公升来。老头儿仿佛忘了他烦透了喝一公升啦。  "你比我大好多,"温斯顿道。"我还没生下来,你就长大啦。你该记得从前,革命前,是个什么样子。我们年轻人,对那会儿真是一点儿不知道。我们光从书上读到过,谁知道书上讲的对不对。我想听听你说。历史书说,革命前生活跟现在一点儿不一样。那会儿人人吃苦受穷,简直怕人--糟糕得想都想不出来。我们伦敦城,好多人一辈子就没吃到过饱饭。一半的人穿不起鞋。他们一天干十二小时活儿,他们九岁就失了学,他们一个屋子要住十个人。可是同时,还有那么几千个人,叫做资本家,却是有钱有势。所有好东西都得归他们。他们住着好房子,三十个仆人伺候着,坐的是汽车跟四驾马车。他们喝的是香槟酒,戴的是高礼帽……"  那老头儿突然活跃起来。  "高礼帽!"他说道。"好玩,你说高礼帽啦。昨儿我还想它哩,也不知为了啥。我只是想,有多少年没见过高礼帽啦。全过时啦!我最后那次戴高礼帽,还是给嫂子办葬礼。那可是--嘿,我也说不清哪年啦。准有五十年啦!不用说,我可是租来戴的,你知道。"  "倒不是高礼帽多要紧,"温斯顿耐着性子说。"问题是那帮资本家当家作主,连靠他们活着的律师牧师什么的也是。什么都得为他们好才行。像你这样,一般人,工人,就只是他们的奴隶。他们想怎么对你,就怎么对你。他们拿你当牲口,把你运到加拿大。要是高兴,他们就跟你闺女睡觉。他们叫人拿什么九尾鞭揍你们。每个资本家,全带一帮子走狗……"  老头儿一下又活跃了起来。  "走狗!"他说。"这词儿有日子没听过啦。走狗!这叫我想起从前来,可不是?想当年,可有年头啦,有时候我赶在礼拜天下午,就去海德公园儿听人家讲话。救世军啦,天主徒啦,犹太人啦,印度人啦,全都有哩!有个家伙,我也记不住他名儿,讲得可真有劲儿!一点儿面子也不给!他就说,'走狗!资产阶级的走狗!统治阶段的奴才!'他还叫他们寄生虫哩!还有鬣狗--他就管他们叫鬣狗!他叫的是工党,当然啦,你知道。"  温斯顿觉出来,他们的话题简直满拧。  "我想知道的是这样,"他说。"你觉得如今你的自由,是不是比那会儿多?旁人待你是不是更像人?从前,那些有钱人,上等人……"  "上议院,"老头儿依依地说。  "就上议院好啦,要是你愿意说。我想问问,是不是那些人,拿你低人一等,光是因为他们有钱,你没钱?比方说,要是碰见他们,你得叫声'先生',还得摘帽子?"  老头儿仿佛沉思起来。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才答道:  "是啊,他们愿意看你朝他们摘帽子。这是尊敬么。我倒不喜欢,可我也常这么做。该说,谁也得做呀。"  "我得说句历史书的话--那伙人,还有他们的仆人,常把你们从人行道推进阳沟么?"  "有个家伙倒推了我一次,"老头儿说。"我还记得起来哩,就跟昨天的事儿似的。那晚有划艇赛,我么,在沙夫茨伯里街上,就撞了个小伙子。碰上划艇赛,他们晚上全闹得吓死人!他倒是个绅士,穿衬衫,戴礼帽,还有黑大衣什么的。他在人行道上,走得歪歪扭扭的,我一下撞着了他。他就说,'走路怎么不看着点儿?'他就说。我说,'你当这他妈人行道给你开的?'他说,'你再要横,打你个满脸花!'我说,'你醉啦。有你半分钟,送你见老警!'我说。爱信不信,他举手推我胸口,差点儿送我公共汽车轱辘下边!那会儿我年轻,就想还他一拳,可是……"  温斯顿只觉得无可奈何。老头儿的记忆,全是些细节琐事堆成的垃圾。问他一天,也问不出个正事儿来。党的历史依然有可能正确;甚至,这历史很可能全然正确。他最后试了一次。  "可能我没说清楚,"他说。"我再跟你说说。你活得很久了,一半儿日子在革命前过的。比方一九二五年,你已经挺大啦。按你记得的,还能不能说得出,一九二五年的日子,比当今好还是不好?要是你能选,你会在那会儿过,还是在现在过?"  老头儿直盯着投镖板,沉思起来。他放慢速度,喝光了杯里的啤酒。仿佛这啤酒让他觉得通泰舒服,等他再开口,那神情一派隐忍达观。  "我知道你想我说什么,"他说,"你想我说,我想要返老还童。大多数的人,你去问罢,准保想返老还童。年轻人嘛,身体也好,劲头儿也大。到我这把年纪,就全不成啦。腿脚净是毛病,膀胱也有毛病哩。一个晚上,起夜总得起个六七次。另一面说啦,当老头儿也有不少好处。从前的愁事儿,不用再犯愁啦。不搞娘儿们,这才是大事哩!我有三十年没碰个娘儿们,你爱信不信!而且,我也不想啦。"  温斯顿挺起身,靠在窗台上。再问下去,也没什么用啦。他打算再去买点啤酒,那老头儿却突然站起身,拖着脚急忙便走--他是到房间对面臭哄哄的茅房去,可见那多喝的半公升,早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坐了一两分钟,盯着自己的空酒杯,不注意他的双腿,又重新送他回到了街上。他心里想,过上二十年,这简单而又重要的问题,"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好?",就再得不到答案啦。诚然即便如今,其实这也无法回答,因为古代世界屈指可数的幸存者,他们早已做不到在两个时代做比较。他们还记得一百万件无用的琐事:跟同事拌嘴啦,寻找气管子啦,妹妹尸体的表情啦,七十年前一早刮风扬起的尘土啦。然而所有要紧的事情,他们却视而不见。他们非常像蚂蚁,看得见小东西,却看不见大的。脑子记不住,记录篡改过--一旦如此,党要宣布改善了人民生活,你便只能够接受了事,因为能够检验真伪的标准并不存在,而且永远不会存在。  就在这时,他的思绪突然间停顿了下来。他驻足抬头看,原来走到了一条窄窄的街巷,一片公寓当中,点缀着几家黑魆魆的小店。就在他的头顶,挂了三个褪色的铁球,依稀看得出曾经镀成了金色。这地方他好像认得--没错!就是那家旧货店,他买过那本日记簿的地方。  温斯顿心里一阵恐惧。当初买那本子,已经够冒失啦,他也曾发誓再不来这边。然而他刚刚听任思绪信马由缰,他的腿竟然把他带回了这里。他还巴望靠写日记,便阻止得了自己诸如此类自杀般的冲动哩。与此同时,他发现那家店铺,虽然快到二十一点,却还没打烊。他想还是进去罢,这总比在人行道上瞎转悠更少惹人疑,于是走进了店门。要是谁问,他或许可以回答,他想来买几片刀片。  店主刚点起了一盏煤油吊灯。吊灯的味儿不算干净,可却有那么点和气可亲。店主有六十岁,体弱背驼,长长的鼻子带着种慈祥,目光温和,戴副厚厚的眼镜。他的头发几乎全白,眉毛却依然很浓很黑。那眼镜,那轻柔琐屑的动作,再加上他那件破旧的黑绒夹克,分明给了他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一如他是个什么文学家,什么音乐家。他说话的声音轻柔得很,好像哑了嗓子,而他的口音,也不像多数无产者那样难听。  "你还在人行道上,我就认出你啦,"他立时说道。"你买了那年轻太太的纪念簿。那本子的纸张,可真叫漂亮。奶油直纹纸--就是这样的名字。这样的纸,早不生产啦--嗯,我敢说足有五十年啦,"他从眼镜上面盯着温斯顿瞧,"我能卖你点什么?还是只想随便瞧瞧?"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糊地说。"我只想看看。还不想买什么。"  "好罢,"店主说。"我想也没什么能够满足你,"他软软的手做个道歉的动作。"你也知道;瞧,这店都空啦。咱们俩说说,买卖旧货--就要完啦。谁也不需要,货也没有啦。家具,瓷器,玻璃容器--一天天都在坏下去。当然啦,金属的东西,多半也给回了炉。我多少年都没见过黄铜烛台啦。"  其实,这小店塞得满满吞吞,然而大多实在没什么价值。小店固然空间有限,因为四壁周遭堆满了蓬头垢面的画框,橱窗里又满是些杂七杂八的垃圾废物--一盘一盘的螺丝螺母,烂凿子,破旋刀,黑乎乎的钟表显然早就停了摆。只有墙角一张小桌子,上面零零星星还有点稀罕物儿--漆器鼻烟盒、玛瑙胸针之类,仿佛还找得到点有趣的东西。温斯顿信步走过去,便注意到一个浑圆光滑的东西,在灯光下轻柔地闪着微光,他便把它拣了起来。  这是块挺重的玻璃,一面弯曲,另一面平滑,形状像个半球。玻璃的颜色跟质地全都极其柔和,一如雨水一般。玻璃球的中央,给那弧形的表面放大了一些,里面是一个粉红色的怪东西,卷卷曲曲,像玫瑰,又像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简直给迷住了。  "这?是珊瑚,"老头儿说。"该是从印度洋上搞来的东西。他们常把珊瑚镶到玻璃里边。少说也有一百年啦。瞧,准还要久些哩。"  "真漂亮,"温斯顿说道。  "真漂亮,"店主感激地赞叹道。"不过如今,肯说这话的人太少啦,"他咳了一声,"你要是想买,算你四块钱好啦。我还记得--从前这样的东西值八镑,八镑--唉,我也算不出个价,总归不少钱罢。这全是货真价实的古董呀--如今还有几个人识货?"  温斯顿马上付了四块钱,那渴慕的东西便藏进他的口袋。真正吸引他的,倒还不是那东西美丽无比,而是它的氛围,分明与当今时世绝不相同。那柔和的玻璃宛如雨水一样,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更叫他感兴趣的,是那东西显然毫无用处--诚然他猜,它倒满可以当块镇纸用。放在口袋里,这东西沉甸甸的,不过幸好,还不至于显得鼓鼓囊囊。只消是旧货,看上去再有那么点漂亮,往往会招来莫名其妙的怀疑。老头儿收了他四块钱,显然更加愉快--温斯顿觉出,给他两三块钱,这东西他也会卖。  "楼上还有间屋子,你或许乐意看一看,"他说。"屋里也没多少东西。就剩几件啦。要上楼,我就点个灯。"  他又点了盏灯,便弓着背慢吞吞在前面引路。爬上磨得光溜溜的楼梯,穿过窄窄的走廊,便来到一个房间。这房间不临街,窗外是个鹅卵石铺路的小院,还看得见树林一般密匝匝的烟囱。温斯顿发现,房里摆着家具,好像还要住人一样。地上铺了块地毯,墙上挂了一两幅画,壁炉旁边还摆了张扶手椅,椅面深陷,邋邋遢遢。炉架上是一座老式玻璃钟,还是十二小时制的,正嘀嘀嗒嗒走个不停。窗户下面,有一张硕大无朋的床,差不多占了房间一小半,床垫还铺在上面呢。  "老伴儿死前,我们一直住这儿,"老头儿的声音有点歉意。"我一点点把家具全卖啦。就剩这张床,红木的,挺漂亮,当然啦,得先把臭虫弄干净。不过我敢说,你准觉得它太累赘。"  他把吊灯举高,便照亮了整个房间。灯光暗暗的,暖暖的;怪得很,房间给照得说不出的诱人。温斯顿不由得掠过一丝念头:兴许,一个星期出上几块钱,很容易就会把这房间租下来哩。当然,这得要他敢冒这险才成。这样的念头纯属异想天开,必得马上丢个干净;然而这样的房间,却唤醒了他的思乡病,唤醒了他古老的回忆。仿佛他全然知道,坐在这样的房里会有怎样的感觉--熊熊的炉火旁边,坐在扶手椅里,双腿放在围栏上,水壶吊在炉架上;孑然一身,安然无虞,没有眼睛盯着你,没有声音逼着你,除去水壶的低吟,和座钟友善的呢喃,你的身边万籁俱寂。  "这里没电幕!"他不禁喃喃说道。  "哦,"老头儿说。"我从来没安过那东西。太贵啦。反正,我也没觉得有这份必要。那边角落里,还有张折叠桌,挺好的。当然啦,要用折板,就得换个新折叶啦。"  房间的另一个角落,还有个小书柜,温斯顿早饶有兴致地走了过去。除去破烂,柜子里什么也没有。无产者区,就跟大洋国旁的地方一样,搜书焚书早搞了个完全彻底。在大洋国,只消一九六○年以前印行的书,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老头儿还举着吊灯,照亮了一幅檀木框的画--它就挂在壁炉的另一边,正对着那张大床。  "要是你对这些旧图片感兴趣的话……"他开始轻轻地说。  温斯顿走过来,端详这幅画。它是幅蚀刻钢板画,画面是一幢椭圆形的建筑,有长方形的窗户,前面还有座小尖塔。建筑周围是一圈栏杆,后面仿佛有一座塑像。温斯顿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似乎有些面熟,可那塑像,他却再记不起来了。  "画框镶在了墙上,"老头说,"不过我敢说,我可以帮你卸下来的。"  "这房子我知道呀,"温斯顿终于说道。"早倒啦。就在正义宫外面当街那边呀。"  "是呀。就在法院外边。给炸掉啦--唉,都多少年啦。从前它是个教堂呢。就叫圣克莱门特丹麦人,"他抱歉地微笑,仿佛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点滑稽。"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  "你说什么?"温斯顿问。  "哦……'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我小时候唱的歌儿。我都记不住啦,不过还知道最后一句,'一根蜡烛照你睡,一把砍刀砍你头!'是个舞蹈。大伙儿伸着胳膊让你钻过去,唱到'一把砍刀砍你头',就放下手来抓住你。歌里唱的,全是些教堂名儿。伦敦城所有的教堂全给唱了出来--所有主要的,当然啦。"  温斯顿的思绪朦朦胧胧,闹不清这教堂属于何年何月。伦敦的那些建筑,要定个年代总是难乎其难。随便什么高大雄伟的房子,只要外表还算光鲜,就自动自觉地归功给革命以后;要是看上去时间太早,索性就判给那暗无天日的什么中世纪。资本主义那几百年,据说就没造出过有价值的东西。建筑上固然学不到历史,正如书本跟历史毫不相干一个样。塑像,铭文,纪念碑,街道名--所有的一切,只要能借以搞清过去,就全给有计划地改变得面目全非。  "我还不知道它从前是个教堂,"他说。  "剩下的还不少哩,其实,"老头儿说道。"可全给派了别的用场。那歌儿怎么唱来着?哈!我想起来啦!  '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  圣马丁的钟声说,你欠我仨铜板……'  嗐,我就记着这么多啦。一个铜板,是个小小的铜币,样子挺像一分钱呢。"  "圣马丁在哪儿?"温斯顿问。  "圣马丁?它还在呀。就在胜利广场,画廊的旁边。那房子的门廊三角形,前边是柱子,台阶高得很哩。"  这地方温斯顿挺熟悉。这是座博物馆,展出着各色各样的宣传品--火箭跟浮堡的模型啦,表现敌人暴行的蜡像啦,如此等等。  "那会儿它是叫原野上的圣马丁,"老头儿加了一句,"可我早想不起,那边有什么原野啦。"  温斯顿没买那幅画。有这么个东西,比那玻璃镇纸还要不妥当;而且,要不是从画框上面取下来,又怎能把它带回家?然而,他还是多耽了一会儿,跟那老头儿说话。他发现,光看门口的招牌,准保以为老头儿名叫威克斯--可实际上,他的名字却是查林顿。这查林顿先生六十三岁,早死了老伴儿,在这店里已经住了三十年。他老想改掉橱窗上的名字,却老是不曾做起来。他们谈着天,温斯顿的脑里把那忘了一半儿的歌谣转了又转。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圣马丁的钟声说,你欠我仨铜板!真怪,这样一念叨,就仿佛真真听到了钟声,那早失落掉的伦敦钟声--那声音固然不绝如缕,然而伪装了面孔,忘到了脑后。他仿佛听到那钟声的轰鸣,从一个鬼魂般的尖塔传到另一个。可从他记事以来,他还从来没真正听过教堂的钟声。  他离开查林顿先生的小店独自下楼,省得老头看见他出门前,要偷偷把大街瞄上几眼。他已经打定主意,隔上一段时间,比方一个月罢,他还要冒险到这小店来一趟。比起不参加街道中心的活动,这未见得危险多少。顶傻顶蠢的倒是,他买了那日记簿倒也罢了,然而还不知道店主是不是可靠,竟要再到小店来!然而……!  他又想,是的,他还要再来。他还要买些美不胜收的奢侈品的残渣余孽。他要那幅圣克莱门特丹麦人,从画框上面卸下来,塞在工作服下带回家。他要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当中,把那歌谣的余下几句挖出来。甚至那疯狂的想头,要租下楼上房间的想头,他也蓦地又想了起来。或许总有五秒钟,他得意到放松了警惕,也不朝窗外先瞟一眼,便一头闯到了人行道上。他甚至编个曲调,哼了起来--  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圣马丁的钟声说,你欠我……  他的心陡然一冷,险乎惊了个屎尿横流。有个人身穿蓝工作服,沿着人行道走下来,离他还不到十米远。便是那黑发姑娘,小说总局那个姑娘。灯光暗淡,然而也不难认出她的模样。她径直看着他的脸,而后便迅疾走开,仿佛根本没有见到他。  一时间,温斯顿给吓得动也动不了。然后他转向右边,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前走,有那么一会儿,连走错了方向也没注意。无论如何,有个疑问,已经不成问题--那姑娘铁定是在监视他。她准是跟着他到这里,因为跟他同一个晚上,走到同一条偏僻的胡同--这条胡同离任何党员居住区,全有好几公里远!--却纯粹出于偶然,这样的巧合根本就不可能。她真是思想警察的特务也罢,单是好管闲事的业余特务也罢,这一点原本就无所谓。她在监视他,这便足够啦。或许她也见他进了那家小酒店。  连走路也得费点子力气。那块玻璃,放在他口袋里的,走一步便撞一下他的腿,他几乎要把它掏出来扔掉。最要命的,是他的肚子一阵疼。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不马上找个厕所,简直憋不住啦。然而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公厕。而后,那一阵痉挛平息了,剩下的惟有隐隐的痛楚。  这条街竟然是条死胡同。温斯顿停下脚步站了几秒钟,迷迷糊糊不知该做什么。而后,他掉转身来,开始往回走。就在转身的当儿,他想起那姑娘离开他才不过三分钟,他跑上几步,还满可以追上她。他不妨跟着她,到个僻静的所在,拿块石头砸烂她的脑袋瓜。他口袋里那块玻璃挺沉,干这勾当倒也很合适。然而,他立时放弃了这念头,单是想想这样做,也早就叫他没法忍下去。他不能跑,他也不能揍谁一下子。更何况,她是年轻力壮,准会自卫的。他又想,快快赶到街道活动中心,耽到关门为止,好算个他晚间在场的佐证。然而,这同样根本行不通。他的全身,只觉得死一般的困乏无力。快回家罢,坐下来安静一会儿--他满心想的就只有这句话。  等他回到公寓,时间早过了二十二点。到二十二点三十分,电灯就要拉闸啦。他到厨房里,生灌了足有一茶杯的胜利牌杜松子酒。而后,他到壁龛里的桌前坐下来,从抽屉里取出了日记本。然而,他沉了一会儿,没有打开来。电幕上一个女人,粗喉咙大嗓门嚎着什么爱国歌曲。他坐在那里,盯着日记本的云石纸封面,徒然想把这声音从他的意识当中赶出去。  他们会在夜间来抓你。总是在夜里的。该在给他们抓住之前便自杀。毫无疑问,有些人便这样做了。许多失踪的人,其实就是杀死了自己。然而这样的世界,完全搞不到枪支,或者随便什么迅速有效的毒药,自杀也需要天大的勇气。惊人的是,那些痛苦和恐惧,却无法督促你的肉体下决心;而人的肉体,又如此毫不长进--一旦需要它特别做点事,它一准木呆呆地束手无策。要是他动作足够快,满可以杀那黑发姑娘来灭口;然而那极端的危险,反叫他失却了行动的能力。敢情面对危险,要对付的根本不是外在的敌人,倒永远是你自己的身体。如今,灌了杜松子酒,肚子却依然隐隐发疼,害得他没法有条有理想个问题。就是那般俨然的英雄场合、悲壮时刻,其实还不是一个样。战场也罢,刑房也罢,沉船也罢,谁也记不得自己的奋斗所为何来,因为你的肉体膨胀开来,添满了宇宙。你可以不至于吓得木呆呆、疼得嗷嗷叫,生命却依然只算场一瞬间到另一瞬间的斗争,斗争的对象,不过是饥饿、寒冷和失眠,不过是腹痛或牙痛。仅此而已。  他把日记本打开来。写点什么罢,这毕竟十分要紧。电幕上那女人开始唱一支新歌曲,声音活像玻璃碴儿,生生刺进他的大脑里。他试着去想奥勃良,这日记便是为他写--便是给他写的呀。然而头一件,他想的却是,一旦思想警察逮住他,接下来会出些什么事。马上杀掉你--这倒没什么关系。送掉性命,纯属意料之中。然而送命以前,照例要熬过坦白交代这一关--爬着尖声叫讨饶,打断骨头揍掉牙,满头满脑血淋淋。这一切,任谁都是三缄其口,然而早已是铁定的常识。若是结局没什么不同,何必要忍受严刑拷打?没有人逃得了提审,也没人扛住不坦白。只要死心投靠了思想罪,早晚必得掉脑袋。既然这样的恐怖早已是无所改变,往后干吗还得经受这一关?  他还在试着回想奥勃良的模样,这回才算勉强想起了一点。"我们会在个没有黑暗的地方再见面,"奥勃良这样对他讲过。他知道这话的意思--起码他觉得自己知道。没有黑暗的地方--便是想象的未来,没有办法见到,然而凭借着先知先觉,却能够分享这未来。这真是件神秘莫测的事情。然而电幕那声音在他的耳边直聒噪,害得他没法循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他把支香烟放在嘴里,一半的烟丝登时掉到舌头上--那东西苦得很,吐也吐不净。他的脑际浮现出老大哥的脸孔,盖住了奥勃良的形象。像几天前那样,他从口袋里掏出枚硬币盯着瞧。那脸孔朝上盯着他,孔武有力,神色平静,叫人心里安宁。然而,那一口黑胡髭呀,它背后藏的是怎样的笑容?于是,那几句口号,又在他的耳畔想起,一如闷雷般的丧钟声:  战争就是和平自由就是奴役无知就是力量第二部一  一天上午,温斯顿离开办公间,到厕所里去。  长长的走廊灯光通亮,一个孤独的人影,正从对面朝他走过来,正是那个黑头发姑娘。那晚他在旧货铺门口碰到她,已经过了四天。他发现她的胳膊打了绷带,这绷带跟她的工作服一个颜色,在远处注意不到。或许是转大万花筒"构思"小说的时候压伤了手--在小说总局,这算是常见的事故。  离他将有四米远,那姑娘绊了一跤,险乎趴倒在地上。她疼得尖叫一声,准是正正摔着了她的伤胳膊。温斯顿立刻停下脚,见姑娘已经跪了起来。她脸色蜡黄,反显出嘴唇加倍地鲜红。她的眼睛紧紧盯着他,那神情一片恐慌,倒没有多少疼痛。  温斯顿觉得挺奇怪。眼前就是个企图取他性命的敌人,然而却也是活生生的人,痛不可耐,兴许摔断了骨头。他本能地走上几步,去帮她的忙。见她正摔了打着绷带的胳膊,他直感到如同自己疼痛一个样。  "疼么?"他问。  "没事儿,我的胳膊……一会儿就好。"  她的心仿佛在怦怦直跳。瞧她的脸色,有多么苍白!  "不会摔坏吧?"  "没,没事儿。就疼了一下,真的。"  她把那只好手伸给他,他就扶她站了起来。她的脸色恢复了一些,显得好了许多。  "没事儿,"她又简短地说。"就手脖子碰了一下。谢谢啦,同志!"  于是她径直朝原来的方向走过去,动作轻快得很,仿佛真的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事情前后还不到半分钟。不叫脸上的表情显出内心的感觉,这早已习惯成自然,而且这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们恰恰站在个电幕的前面。尽管如此,那一阵惊异他还是几乎按捺不住--在帮那姑娘起身的两三秒钟内,她竟把个什么东西塞在他手里。没说的,她一准成心干的这件事。那小东西扁扁平平;走进厕所门的时候,他把这小东西藏在口袋里,还用指尖探了一下。原来是张纸条,给她折成了方块儿。  他站着撒尿,一面想办法就用手指把它展了开来。不用说,她准把想说给他的什么事情写在了上面。一时间他就想跑到哪个马桶间,看上面到底写了什么。然而他也知道,这样干简直愚不可及。电幕对人们的监视从不间断,不管什么地方,也不会更妥帖一点的。  等他回到办公间里坐下来,把那纸片大剌剌放在桌上的纸堆里,戴上眼镜,把听写器拉到近前来。"五分钟,"他对自己说,"至少等上五分钟!"他的心在胸膛里怦怦怦地跳啊跳,声音响得好吓人。幸而眼下他干的纯粹是件例行公事,纠正一长串数字什么的,不需要多加注意。  那纸条上无论写了什么,准具有政治意义。他能够想出的情形不外两端。其一,比较可能的一种,是那姑娘真的是思想警察的特务,一如他生怕的那样。他不晓得思想警察何以要用这样的方式来送信,不过或许,总归有他们的道理。纸片上写的,或者是对他的威胁,或者是给他的传票,或者是要他自杀的命令,要么就是别的圈套。然而另一种可能,虽则更其不切实际,却一再露头,他压也压不掉。或许这纸条根本不是思想警察送给他的,倒是什么地下组织给他的信息!或许兄弟会也真的存在!或许这姑娘也是个成员!没说的,这想头好生荒谬不经,然而刚接到纸条,他脑里想到的便是这一点。过了好几分钟,他才想到那个更加可能的解释。可即便现在,尽管理智跟他说,这信息可能就意味着死亡,他却依然不予置信,那毫不合理的希望依然挥之不去。他的心脏怦怦直跳,在对着听写器呢喃数字时,也几乎抑制不住声音的颤抖。  他把做完的一堆工作卷起来,丢进气动管。这会儿已经过了八分钟。他正了正鼻梁上的眼镜,叹一口气,把下面的一批工作拉到了近前--那张纸条便在最上边。他展平纸条,见上面写的是几个稚嫩的大字:  我爱你。  他惊得晕头转向,有好几秒钟,甚至忘了把这招祸的东西扔进记忆洞。他终于想起来把它丢进去;这时,明知道显得太感兴趣甚是危险,他还是耐不住再看上一遍--哪怕只是为了闹闹清楚,上面写的真是这样几个字。  于是上午便没法干活儿啦。他固然得集中精力,处理那些个琐屑的工作;然而更糟的是,他还得掩饰住心里的激动,不叫电幕看出来。他只觉得在肚里,仿佛熊熊烧着一把火。食堂里拥挤酷热,喧嚣一片,吃中饭简直是受罪。他本想一个人吃饭,也好单独耽一会儿,不幸那笨蛋帕森斯,就在他的身边一屁股坐下来。这家伙的汗臭,盖住了炖菜的一点点香味儿,嘴里还没完没了聒噪着仇恨周的准备工作。他特别热切地讲到,他女儿的侦察队做了个老大哥的头像,足有两米高哩。恼人的是他们的周围一片营营嗡嗡,他说的什么温斯顿根本就听不见,只好一遍遍叫他把那些蠢话再说一次。温斯顿只有一回瞥见那个姑娘,她跟两个姑娘,坐在食堂的另一边。她仿佛没有瞧见他,他也便未朝那边再看一眼。  下午的情形好受一点。吃完午饭,便有件繁难的工作送了来,得推掉旁的事情,干上几个小时。这项工作,要伪造两年前的一批生产报告,好叫个核心党高干名誉扫地,这家伙如今已开始失宠。这样的工作温斯顿干得很漂亮,有两个小时,他简直把那姑娘完全忘在了脑后。而后,他又想起了她的面容,一阵炽烈难耐的欲望,迫他极想一个人耽上一会儿。若不是独自考虑一下,他便绝难把这新出的情况理清楚。今晚,他又该参加街道活动中心的活动;他便在食堂狼吞虎咽吃了顿没滋没味的晚饭,而后赶到活动中心,参加个"讨论小组"一本正经的蠢蛋讨论,玩两盘乒乓球,灌几杯杜松子酒,听半小时叫什么"英社与象棋的关系"的报告。这一切真叫厌烦难忍,可只有这一次,他没有产生冲动,企图逃避活动中心的晚间活动。自从看到我爱你这三个字,他陡然激起种活下去的欲望,冒这般小小的风险,立时就变得愚不可及。直到二十三点,他回到家躺在床上,才能连贯地想事儿--在黑暗当中,只消不出声,便能够躲开电幕,平安无事。  有一个实际问题得解决:怎样跟那姑娘接触,安排次约会。他再不认为,她可能给他设置了什么圈套。他知道这不可能,因为她把纸条递给他时,明摆着激动不安。她心里显然怕得很呢;她怎能不害怕!他也从不曾想过,要拒绝她的示爱。只是五天以前,他还企图拿石块砸碎她的脑袋瓜,不过这又有什么要紧!他思想她赤裸年轻的肉体,这身体在梦中他也见过呀。他曾经设想,她正和旁人一样蠢,脑袋里满装着谎言和仇恨,肚子里冷得像冰块。想到可能失去她,那白皙年轻的肉体会从他手里溜开去,他心里便充满了狂热!最怕人的一点,是若他不快快跟她接触上,她可能就此变了心思。然而要跟她约会,又有多少实际困难!犹如在走象棋,明明早给人将死,依然要垂死挣扎,走上一步。不论朝着哪一边,电幕都对着你的脸。其实,读了她的字条,五分钟之内,他就想遍了跟她联系的所有种可能。如今,思考的时间给了他,他便把这些途径逐个想一番,仿佛在桌上把些个工具一字摆摆开。  很明显,今天早晨那样的相遇,没法照样再来上一次。要是她的工作也在记录总局,事情就比较简单;可小说总局,他只是极其模糊地知道在楼里什么地方,也没什么借口能往那边去一趟。要是知道她住哪儿,什么时候下班,他倒满可以想法在她下班的路上见她一面。可跟着她回家未免太不安全,这得在真理部楼外溜来逛去,难免招人注意。至于到邮局给她寄封信,那根本就不可能。所有信件都需要开封检查,这样的例行手续早不是秘密。其实,很少有人还写什么信。有时真需要传递些信息,索性就用那种印好的明信片,上面印好了一长溜儿句子,只消把不适用的划掉就是啦。不用说,他连那姑娘的名字也不知道,地址更是个闹不清。最后他定好,最最安全的地方依然是食堂。要是他趁她独自个儿的时候凑过去,地点再选到房间的中央,不至于离电幕太近,周围又一片鼎沸,人人都忙着说话--若是这样的条件持续个三十秒,便能够说上几句话儿呢。  此后的一个星期,生活就如同无休无止的梦境。第二天,他快离开食堂的时候她才来,那会儿哨声也早响过了。想必她改值了夜班。他们擦身过去,看也不看一眼。第三天,她倒是在该来的时候到了食堂,却跟三个姑娘在一块儿,头顶又正正有一个电幕。在此之后,她足足三天没露面,害得他整个的身心,都变得紧张难忍,脆弱不堪,仿佛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接触交谈,都成了莫大的痛苦。睡觉时,他会梦到那姑娘的形象。这些天,他连日记本也不敢碰。若还有什么能纾解,便是他的工作--有时他竟能嗒然自忘,足有十分钟之久。他全不知她出了什么事,打听一下根本不可能。她兴许早给人蒸发,兴许早已经自杀,兴许给调到大洋国的另一端--而糟糕透顶的往往最最可能:她不过改变了主意,决意离开他。  第二天,她又出现在食堂里。她的胳膊早去了悬吊的绷带,只是手腕还贴了一圈橡皮膏。见到了她,便是一阵如释重负,他禁不住径直朝她看了几秒钟。第三天,他险乎跟她成功说上话儿。走进食堂,她正独自个儿坐在一张桌子前,离墙挺远挺远。那时时间还早,屋里人不很多。买饭的长龙慢吞吞地往前移;温斯顿就要到柜台,队伍却停了两分钟--前面有个人抱怨说,他没有领到糖精片。温斯顿领了托盘朝那姑娘桌上走,那会儿她还是独自一个人。他若无其事往她那边走过去,眼光找的却是她身后的哪张桌。她离他不过三米远,只消两秒钟,便会成功啦。就在这时,身后有人嚷了一声:"史密斯!"他装没听见。"史密斯!"那人又喊了一声,还提高了嗓门儿。没有用啦。他只得掉转头去--原来是个傻乎乎的金发小伙子,名叫维尔舍。这小伙子他本不熟悉,可他笑嘻嘻地,邀请温斯顿来坐他桌上的一个空位子。拒绝他的邀请可是够危险,旁人认出了他,他再没法去跟个独自个儿的姑娘坐一块儿。这样做委实太招眼。他只好友善地陪笑脸,在维尔舍那边坐下来。那金发的蠢脸蛋,也对他笑脸相迎。温斯顿不由得暗想,顶好朝那张蠢脸劈头来一斧,砸他个稀巴烂。没过几分钟,那姑娘的桌上也便坐满了人。  然而她必是瞧见他往她那边走,或许也明白了他这个暗示。下一天他成心去得早,果然她又是坐在老地方,而且还是独自一个人。队伍里他前面那人矮个子,动作快手快脚,脸庞扁扁平平,细小的眼睛疑神疑鬼,模样活像只甲虫。温斯顿端着托盘刚离开柜台,见那小个子径直朝姑娘的桌子走过去。他的希望,怕又要徒劳无功。再远点的一张桌子也有空位,可看那小个子的模样,显然他极端留意让自己舒舒服服,准保找一张最空的桌子。温斯顿心里一阵冰冷,只好跟在他后面。除非跟那姑娘单独耽一会儿,否则又有什么用?就在这时,猛听得咕咚一声,小个子跌了个四脚朝天,摔了盘,打了碗,咖啡菜汤流了一地。他爬起身,恶狠狠瞥了温斯顿一眼,显然怀疑他绊了他一跤。然而管他娘!过了五秒钟,温斯顿的心一阵乱跳,他终于坐在了姑娘的桌上。  他根本不看她一眼,只顾放下托盘迅速吃起来。要紧的是趁旁人没来快说话,然而他突然觉出阵骇人的惊惧。她接近他,早已是一星期前的事。她没准儿变了心思--她准保变了心思!想闹成这样的事情其实绝无可能,现实生活里这种事根本就无法发生。这会儿他见到长发诗人安普福思,正端着托盘拐呀拐地找座位,这才下定决心开了口--不知怎的,那安普福思对温斯顿情有独钟,只消看见温斯顿,他一准得坐在这张桌子上。行动的时间,或许只有一分钟。温斯顿跟那姑娘都在吃饭,吃的是清炖菜豆,稀乎乎的像菜汤。温斯顿便低声咕哝起来。两人都不抬头,一边把稀乎乎的菜汤直往嘴里送,一边低声交谈必需的句子,脸上可是一片毫无表情。  "几点下班?"  "十八点三十。"  "哪儿见?"  "胜利广场。纪念碑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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