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揉着被麻绳磨破的血肉。“大人,这些人想强暴我。” “是吗?”波顿伯爵淡白的眼睛望向瓦格·赫特。“这可不行,这事儿,和詹姆爵士的手的事儿,都做得不对。” 院子里的北方人是勇士团的五倍,还有同等数目的佛雷家丁。山羊再苯,也知道闭嘴。 “他们拿走了我的剑,”布蕾妮道,“还有我的盔甲……” “小姐,在我的城堡作客您无需盔甲,”波顿伯爵告诉她,“您受我的保护。埃玛贝尔太太,替布蕾妮小姐准备一间舒适客房。沃顿,詹姆爵士交给你了。”他不待回答,径自转身上阶梯,裘皮斗篷在身后卷动。与布蕾妮分开之前,詹姆只来得及和她交换一个短促的眼神。 学士的房间在鸦巢下。这位一头灰发、面目慈祥的人名叫科本,他打开包裹断肢的亚麻布,鼻子凑上去嗅了嗅。 “有这么糟糕?我会死吗?” 科本伸出一个指头拨拨伤口,涌出的脓血让他皱起鼻子。“不会,只是过不多久……”他切开詹姆的衣袖,“……腐疮会扩散,您发现了吗?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最周全的办法是把手臂整个截掉。” “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詹姆承诺,“清洗伤口,把手缝回去,让我碰碰运气。” 科本皱紧眉头,“我可以保住您的上臂,从肘部开始截,但……” “你敢!除非把另一只手也截了,否则我掐死你。” 科本注视着他的眼睛,不管看到了什么,总之令他踌躇。“那好吧,爵士,我只把腐疮挖掉,别的都不动。先用沸酒处理,然后敷荨麻膏、芥菜籽和面包霉,或许管用,但其间利弊您可要考虑清楚。我这就去拿罂粟花奶——” “不要。”詹姆不敢睡,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手就真没了。 科本坚持:“这会很痛。” “我会尖叫。” “这会非常非常地痛。” “我会大声大声尖叫。” “您至少喝点葡萄酒行么?” “总主教真的每天祷告吗?” “这我不清楚。我拿酒去,爵士,您先躺下,得把手绑上。” 科本准备好一把利刃和一个碗,动手清洗。他边做,詹姆边大口喝酒,酒浆洒了一身。左手真没用,连嘴巴都找不着。葡萄酒浸湿胡须,掩盖了脓汁的恶臭。 当真的动刀挖掘腐疮时,酒精完全不管用,詹姆大声尖叫,用完好的手拼命锤桌子,一次,一次,又一次。科本将沸酒倒在挖剩的断肢上,他再度尖叫。不管如何赌咒发誓,不管心中多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话儿,你挺熟的嘛,”詹姆虚弱地嘀咕。他咬到舌头,嘴里全是血。 “在瓦格·赫特手下,处理断肢是家常便饭,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缺胳膊断腿。” 科本倒挺面善,詹姆心想,他身材高瘦,语气柔和,一双褐眼透着暖意。“你身为学士,干嘛和勇士团混在一起?” “学城剥夺了我的颈链。”科本放下针线,“您眼睛上方的伤也要处理,发炎得很厉害。” 詹姆闭上眼睛,任科本用酒进行治疗。“把战争经过告诉我,”科本既管理赫伦堡的乌鸦,自对消息一清二楚。 “史坦尼斯大人遭遇火攻和您父亲的偷袭,一败涂地。据说小恶魔让整条大江都烧了起来。” 詹姆仿佛亲眼目睹绿焰爬上晴空,高过最雄伟的塔楼,街市上着火的群众在惨叫。我先前不是梦见了这番场景么?真有趣,但他笑不出来。 “请试着睁眼。”科本用温水浸湿麻布,轻揩眼脸上干结的血块,肿没有消,但詹姆发现右眼总算能支开一半了。学士凑过来,“这伤怎么来的?”他问。 “某位妞儿的礼物。” “一次失败的求爱,大人?” “这位妞儿身材比我壮,长得比你丑。你快帮她治治,她腿上还有打斗中我刺的伤。” “我会照料她,她是您什么人?” “我的保护人。”詹姆荒诞得想笑。 “我留给您一些草药,混进酒里,以止住高烧。明天再用水蛭吸干眼脸上的淤血。” “水蛭,可爱的动物。” “波顿大人最喜欢水蛭,”科本谨慎地说。 “对,”詹姆道,“看得出来。”第三十二章 提利昂 国王门外一片荒芜,惟有烂泥、灰烬和烧焦骨骸,但无家可归的人们已在城墙的阴影下重新搭起帐篷,还有人用桶子和推车贩卖渔获。提利昂骑过人群,觉察到无数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冰冷、愤怒,乃至憎恶。但没人开口,也没人敢挡他的道——全赖一身油亮黑甲的波隆随侍左右。若我孤身出巡,只怕早就被他们拖下马来,用鹅卵石砸个稀烂了,就像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那样。 “这帮家伙简直比老鼠还讨厌,”他抱怨,“他们的狗窝被你烧过,居然半点也不接受教训。” “哼,给我几十个金袍子,我把他们统统杀光,”波隆道,“死人就不会回来了。” “没用,杀是杀不完的,就让他们去吧……但无论如何,只要城墙边出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立刻给我拉倒。不管这帮蠢货怎么想,战争毕竟没有结束。”他朝烂泥门骑去。“今天的视察就到这儿,明日召集各工会,带师傅一起来,商议重建计划。”他叹口气,好吧,烧成这样多半要归功于我,总得做点什么补救。 工作本该由他坚定、可靠、不知疲倦的叔叔凯冯·兰尼斯特负责,可惜这位爵士在接到奔流城传来的消息,得知儿子威廉遭遇谋杀后就完全垮了。眼下,威廉的孪生兄弟马丁也是罗柏·史塔克的俘虏,而他们的长兄蓝赛尔依然卧病在床,伤口溃烂,难以康复。凯冯爵士只有这三个儿子,眼看一个也保不住,便彻底为悲伤和忧惧所淹没。泰温向来倚重弟弟,而今别无他法,只能将理事的胆子托付给侏儒儿子。 重建费用耸人听闻,却又不能不办,因为君临乃全国第二大港口,规模仅次于旧镇,得尽快疏通河道,重开贸易。妈的,钱从哪里来?他甚至开始想念半月之前扬帆远去的小指头了。他倒好,跑去迎娶莱莎·艾林,统治谷地,我则为他收拾烂摊子。欣慰的是,这回父亲总算肯把重任交付给他。见鬼,他永远也不会提名我为凯岩城的继承人,却会无所不用其尽地利用我,上次不还任命我为代理首相么?金袍卫士的小队长在烂泥门前为他开道,提利昂静静地思考。 君临三妓依旧统治着门内的市集广场,但如今已然荒废,石头和沥青桶散居四处。嬉戏的小孩们爬上长长的木制投掷臂,像群猴子似的在上面晃荡,互相追逐。 “待会记得提醒我,要亚当爵士分配金袍子在此看守,”骑过投石机之间时,提利昂吩咐波隆,“傻小子们非得摔下来,折了脖子不可。”这时上方传来一声呐喊,一堆马粪掷在财政大臣前方不远处。提利昂的坐骑人立起来,几乎把他掀翻。“仔细想想,”他一边努力勒马一边说,“还是别管了,就让这帮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像熟南瓜似的落下来砸个稀烂。” 他的心情本就不好,而今这群顽童竟然当众羞辱他,更让他怒火万丈。日复一日,婚姻成了他最大的苦恼。珊莎·史塔克至今仍是处女,而大半个城堡的人似乎都知道!今早上马时,他就听见两名马童在背后叽叽咕咕,偷笑出声。他觉得连马儿都在嘲弄他。一直以来,提利昂每晚耐着性子假装履行义务,寄希望于婚姻的实情不致泄露,可惜一切都归无用。不知是珊莎蠢到向她的侍女倾诉呢?——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瑟曦的人——还是瓦里斯的小小鸟在作怪? 有何区别?反正结果是他受人轻贱。整个红堡,不拿这当笑柄的似乎只有他的“夫人”。 珊莎过得也很凄惨。提利昂每每想打破她用礼貌编织的盔甲,给予她男人的慰籍,但他知道没用。不管嘴上说得多动听,在她眼底,他其实是个丑陋不堪的怪物。况且还是个兰尼斯特。这就是他们给他的妻子,这就是要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她恨他。 同床的夜晚是痛苦之源。提利昂习惯裸睡,而今却无法忍受。他的夫人被训练得很娴淑,从不说半句顶撞的话,但每当她看到他的身体,那种目光简直让人无地自容。于是他嘱咐她穿上睡袍。我想要她,他心想,是的,我也想要临冬城,但最想要的还是她,管她孩子还是女人。我想给她安慰,我想听她欢笑,我想她开开心心地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把欢乐、痛苦、悲伤和欲望与我分享。想到这里,他苦涩地笑了。是啊,我好希望自己如詹姆一般高大,像魔山一样强壮。诸神慈悲!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雪伊。结婚的消息,提利昂不愿瞒她,在成婚的前一天,他吩咐瓦里斯将她带来相见。他们在太监的卧室同床,当雪伊为他宽衣解带时,他扣住她手腕,将她推开。“等等,”他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讲。明天……我就要和……” “……珊莎·史塔克结婚。我知道。” 他半晌说不出话来。这事连珊莎本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你怎么知道?瓦里斯讲的?” “我送洛丽丝去圣堂祷告时,听见某个侍酒跟塔拉德爵士闲话,而他又是从一位恰好听见凯冯爵士和你父亲谈话的女仆那里听说的。”她挣脱抓握,将衣服流畅地拉过头。和从前一样,里面没穿内衣。“我不担心,她不过是个小孩子,您会搞大她的肚子,然后回到我身边来。” 他内心的一部分渴望相信她。相信她,他苦涩又嘲讽地想,唉,侏儒,雪伊果真是你渴望的一切啊。 烂泥道上人潮汹涌,但在金袍子的驱赶下,兵士和平民都为小恶魔的队伍让道。眼窝深陷的儿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声乞讨。提利昂从钱包里取出一大把铜板,抛掷出去,孩子们旋即展开争夺,互相叫喊推挤。他们中的幸运儿大概今晚能吃上一块霉面包。市集广场从未有过如此拥挤,提利尔家已运来无数补给,但食物的价格仍高得离谱。六个铜板买一个南瓜,一个银鹿换一堆玉米,一枚金龙的价值则是一刀牛肉或六只骨瘦如柴的猪崽。虽然如此,买家依旧络绎不绝。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围满每一辆马车、每一个货摊,而那些凄惨无助的人则站在巷子口,阴郁地观看。 “这条路……”他们来到钩巷口,波隆开口问,“你想去……?” “没错。”视察河滨只是幌子,提利昂另有目的。这件事他不想去做,但别无选择。于是他们离开伊耿高丘,朝维桑妮亚丘陵底部那堆由弯曲小巷组成的迷宫走去。波隆当先领路,提利昂不时回头,查看是否有眼线跟踪,但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有一个驱策马车的货郎,一个在窗边倒夜壶的老太婆,两个用木棍打闹的小孩,三名押送俘虏的金袍子……他们看起来都很无辜,但他却不放心。八爪蜘蛛瓦里斯可不是那么好欺瞒的。 他俩转过一个拐角,接着是另一个,然后缓缓骑过一群妇女。波隆带他在弯曲的窄巷里穿梭,走了很长一段,经过破碎的拱门。马蹄“得得”地踏过石阶梯,阶梯上有一具战斗中烧焦的马尸。这里的建筑又矮又挤,待波隆在一小巷口停下,前方的路已不容两人并骑。“前面转两个弯到头,那家伙就在最后一栋房子的地窖里。” 提利昂翻下马。“在我返回之前,不准任何人出入。我不会待得太久。”他把手伸进斗篷,确保那些金龙还在隐藏的荷包里。三十金龙!对这无赖而言,真是笔意外之财。他快步踱进小巷,一心只想早点完事。 这间酒肆十分狭小,黑暗而潮湿,墙上装点着硝石,天花板极矮,若是波隆进来,非得低头不可。提利昂·兰尼斯特则没这种烦恼。此时,前厅只有一个目光呆滞的女人坐在粗木吧台后面,她递给他一杯酸葡萄酒,说:“他在后面。” 后面的房间更黑,只在矮桌上有根摇曳的蜡烛,旁边是一壶酒。桌边的男人十分猥亵,他很矮——所谓的“矮”并非针对提利昂而言——稀梳的棕发,粉红的脸颊,扣上骨扣的鹿皮夹克也遮掩不住他的大肚子。他用柔软的双手死死握着一把十二弦木竖琴。 提利昂在他对面坐下,“银舌西蒙?” 对方点点头,他头顶中央已经秃了。“首相大人,”他回话。 “错了,当今首相是我父亲。我只是他的听差。” “您会再发达的,我相信,我相信,像您这样有本事的人可不多。亲爱的雪伊小姐告诉我,您最近结婚了,怎不叫上我呢?让我为您的婚宴表演一曲。” “够了,我老婆最受不了别人叽叽喳喳,”提利昂道,“至于雪伊,咱俩都清楚她不是什么贵族小姐,假如你不提她的名字,我将非常感激。” “遵命,首相大人,”西蒙说。 提利昂记得上次见到他时,只需稍加言辞,便能令他汗流浃背,而今这歌手却不知从哪儿找到几分勇气。大概是那壶酒的功劳,或者是我自己的失误——我威胁过他,却不曾实现,想必他把我当成无牙的狮子。想到这里,他叹口气,“别人都说,你是个极有天赋的歌手。” “您这么讲,真是太好心了,大人。” 提利昂逼自己微笑,“依我看,你应该将你迷人的音乐传播到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潘托斯和里斯都堪称音乐之都,那里的人们对你这样的明星可谓礼敬有加。”他吮了一口酒。很劣,也很重。“你可以周游九大城邦,好好享受音乐的快乐,就算一城待上一年,也决不会枯燥。”他伸手进斗篷,摸到隐藏的金币。“眼下港口有待重建,只好麻烦你前去暮谷城坐船,记住,我的部下波隆会为你准备上好的马匹,而我也将欣然提供旅行费用……” “可是,大人,”对方抗议,“您还没听过我唱呢。至少听一曲,好吗?”他的指头熟练地伸到琴弦上,轻柔的乐声随即充溢地窖。西蒙放声歌唱: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岗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没完呢,”换气的时候歌手声称,“噢,很长很长,尤其是叠句,自以为写得特别好: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够了,”提利昂将拳头从斗篷里抽出来,把钱放在桌上,“这首歌再也不要让我听到,否则……” “否则?”银舌西蒙放开竖琴,喝一口酒,“可惜,可惜。不过说实在话,正如我师傅的教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歌,这点您无法否认的。好吧,既然您不喜欢,我只好找识货的人啰。或许,去找太后?您父亲大人?” 提利昂揉揉鼻子上的伤疤,缓缓地说:“我父亲对歌手毫不关心,而我老姐并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么慷慨。聪明的歌手应该明白,有时候沉默比歌唱挣得更多。”他认为自己说得够明白了。 西蒙没有忽略他的暗示,“我的价码很公道,大人。” “很好,”提利昂一开始就担心三十金龙不足以平服事端,“说吧。” “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对方道,“歌手们将举行一次盛大的表演。” “没错,上场的还有戏子、小丑和跳舞的熊。” “熊只有一只,大人,”对瑟曦的精心安排,西蒙显然比提利昂在乎得多,“但歌手共有七位。包括库伊家族的葛勒昂,‘妙指’蓓珊妮,伊蒙·科托因,伊森人阿里克,‘琴手’哈米西,科里罗·昆延提斯和旧镇的奥兰多,他们将彼此竞争,奖品是一把镀金银弦竖琴……不幸地是,居然没人邀请全君临最最厉害的歌手。” “让我猜猜,你指的是银舌西蒙?” 西蒙谦虚地笑了,“大人您放心,我将在国王和朝廷面前证明我的实力。鄙人没有夸口,您瞧那哈米西,老得连歌词都背不住,而科里罗呢,带着可笑的泰洛西口音!包您三句里听不懂一句。” “表演由我亲爱的老姐亲自安排,我无从插手。退一步讲,就算把你安插进去,也显得很不协调。你看,七大王国,七重誓言,七次挑战,七十七道大菜……八个歌手怎么成?总主教会如何评论呢?” “您居然这么虔诚,真让我吃惊,大人。” “我虔诚与否并不重要,关键是形式无法更改。” 西蒙再喝一口酒,“其实……咱们做歌手的,性命都挺轻贱。我们在酒店和旅馆中表演,观众多半是无法无天的醉汉,假如您姐姐考虑的那七位人选中有谁出了意外,我瞧自己完全能替代。”他狡诈地笑笑,仿佛对自己的暗示很满意。 “哼,不错,六位和八位一样不行。那好吧,我会一一确认他们的状况,假如有谁委实无法胜任,我会派波隆来通知你。” “很好,很好,大人。”西蒙得意极了,在胜利的喜悦中,他变得滔滔不绝,“我将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好好表演,为满朝文武献上最优秀的作品,那些我上千次弹唱的拿手歌谣。从前,我在酒坊巷弄里埋没……而今……对了,这也是新歌上场的最好机会。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你放心吧,”提利昂道,“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波隆很快就会来找你。” “很好,很好,大人。”秃顶的大肚子歌手再次拿起竖琴,沉浸在自己的迷梦中。 波隆和马儿等在巷子口。他一边扶提利昂上马,一边问:“我什么时候带这家伙去暮谷城?” “不用了。”提利昂调转马头。“三天之后回来,告诉他‘琴手’哈米西断了胳膊。之后你得指出他的服装完全不合宫廷要求,必须立刻制作新袍子,要他马上跟你走。他会乐意的。”提利昂扮个鬼脸。“你可以留下他的舌头——但愿那真是银舌。其余部分,要干净彻底地从世界上消失。” 波隆咧嘴而笑,“跳蚤窝里有不少食堂专门做一种褐汤,听说里面什么肉都有。” “哼,横竖我是不吃。”提利昂踢马前进。他想洗澡,越热越好。 可惜这点安慰他也未能享受,刚到房间,波德瑞克·派恩便告诉他立刻赶去首相塔。“大人想见您,我是说,首相大人,泰温公爵。” “我知道首相是谁,”提利昂道,“我掉了鼻子,可没掉脑子。” 波隆忍俊不禁,“别把这小子吓傻啰。” “有关系吗?反正他从不思考。”提利昂感觉事有蹊跷,难道父亲也知道了?泰温可不会找他共进晚餐或喝酒,中间一定有问题。 当他走进父亲的书房,只听有人正在解释:“……剑鞘用樱桃木做,红皮革包裹,装饰一排纯金狮子头,眼睛用石榴石……” “用红宝石,”泰温公爵道,“石榴石缺乏火气。” 提利昂清清喉咙,“大人,您找我?” 父亲抬眼一看,“不错,你先过来看这个。”桌子上有个油布包裹,公爵手中则有一柄长剑。“这是给乔佛里的新婚贺礼,”他告诉提利昂,一边左右检查剑锋,光线穿过钻石形状的窗棱照耀在既黑且红的刃面上,剑柄和圆头则闪耀着金光。“那些闲人一天到晚谈论史坦尼斯和他的魔法剑,咱们也不能给比下去。我要送给乔佛里国王一件特别的武器。” “这玩意儿小乔可举不动,”提利昂评论。 “他会长大的,来,你试试。”他将长剑剑柄在前递过来。 它比他料想中轻。他拿它上下翻转,终于明白其中原因——世上只有一种金属可以打造得如此细薄,同时还不失致命的威力,这些波纹,都是锻治时千锤百炼的印记。“瓦雷利亚钢剑?” “对,”泰温大人道,语气里透出极度的满足感。 终于到手了,父亲?瓦雷利亚钢剑是稀世之宝,流传至今的只有几千把,其中约有两百在维斯特洛大陆,但没有一把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父亲每每为之扼腕。古代的凯岩王有过一把著名的瓦雷利亚巨剑“光啸”,后来国王托曼二世带它前去瓦雷利亚进行那愚蠢的冒险,人剑便双双失落。提利昂的小叔叔吉利安,那位活泼的叔叔,也于八年前在寻找族剑的旅途中一去不返。 泰温公爵至少三次找到王国中穷苦潦倒的家族,提出愿用重金购买对方的瓦雷利亚钢剑,但均被回绝。世家望族乐意与兰尼斯特家族结亲,然而族剑之事,无可商量。 提利昂不知这把如何得来。重新打造的么?世上知道如何锻冶瓦雷利亚钢的武器师傅屈指可数,而制造这种物质的秘密早在末日降临古瓦雷利亚时便告失传。“色泽挺奇特,”他将剑在日光下翻转,品评道。大多数瓦雷利亚钢剑都沉暗乃至于黑,但这一把除了暗色,还蕴涵了一股深沉的红。两种色彩相互交割,每道波纹各不相同,好似暗夜和血红的波涛在互相搏斗。“怎么回事?我没见过这样的剑。” “我也没见过,大人,”武器师傅说,“我必须承认,颜色不在意料之中,我很惊讶自己能做出这样的成品。您父亲大人要我将剑染成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我便遵令而行。其中过程非常艰苦,瓦雷利亚钢异常顽固,正应了我们匠人间那句俗话‘撼山易,撼古剑难’。我用了几十道咒语,一点一点将红色渗进去,而它持续抵抗,好象能吸收一切颜色。所以您看,这些波纹有的黑,有的红,就是这个缘故。两位兰尼斯特大人,若是您们不满意,我可以再试一次,只是时间上——” “不必,”泰温公爵说,“这样就好。” “绯红的剑会更漂亮,但说实话,现在这样却有摄人气势,”提利昂道,“奇幻的美让它无与伦比,我想,这把剑真正做到了世上无双。” “不错,”武器师傅伸手到桌上,解开油布,拿出第二把剑。 提利昂放下乔佛里的剑,拿起另一把。两把剑即便不能称为孪生兄弟,也必定是近亲。只是后者比前者更厚重,宽度和长度分别增加了半寸和三寸。两者的力度和色泽完全相同,共同拥有黑红两种波纹。这第二把剑从剑柄到顶端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国王的剑只开了两道。小乔的剑柄装饰更华美,两头嬉戏的怒吼金狮,用红宝石的爪子互相搏斗,但两者的握柄皆包裹了精加工的上好红皮革,圆头是黄金狮子头。 “神兵,”即便握在提利昂这样的菜鸟手里,这把剑也仿佛有了生命,“它的平衡感真是无以复加。” “这把是给我儿子的。” 不用问是哪个儿子。提利昂默默地放下詹姆的剑,心里不禁好奇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放哥哥回来。父亲一定得到了什么消息,否则怎会专门铸剑呢? “你干得很好,莫特师傅,”泰温公爵夸奖武器师傅,“去吧,总管会支付一切费用,别忘了,剑鞘上要用红宝石。” “是,大人,您真是太慷慨了。”对方将两把剑重新放入油布包裹,夹在腋下,随后跪地。“能为首相大人服务,真是无上的荣幸,这两把剑,我将在国王成婚的前一天献上。” “不可误期。” 随后卫兵护送武器师傅离开,提利昂爬上凳子。“瞧……一把给小乔,一把给詹姆,而您的侏儒儿子连把匕首也没有。这不太公平吧,父亲?” “所得的金属只够打造两把剑,三把是不成的。你想要匕首,去军械库随便挑就好。劳勃收集了一百多把上等货。别的不说,单吉利安送他做结婚贺礼的那把就是奇物,刀刃镀金,握柄是象牙,圆头则为蓝宝石。来自异域的东西也很丰富,这十几年来,海外诸国使节摸透了劳勃的脾气,每次都献上宝石匕首和镶银剑。” 提利昂微笑:“想讨好劳勃,他们不如献上自己的女儿咧!” “没错。他虽爱匕首,但一生中只使用过一把,那是小时侯琼恩·艾林送他的。”泰温公爵挥挥手,示意不再谈论劳勃国王及他的匕首。“你去河滨视察,情况如何?” “一片狼籍,”提利昂道,“甚至还有死人死马未被埋葬。重开港口之前,务必疏通黑水河,因为到处都是沉船。此外,四分之三的码头亟需修缮,许多部分必须彻底拉倒重建。整个鱼市完全毁灭,临河门与国王门被史坦尼斯的攻城锤损毁,得着手更换……费用合计起来,十分庞大。”你不是拉屎都有黄金吗,父亲?快快找个地方方便吧。他想这样说,但很明智地闭上了嘴巴。 “找钱是你的事。” “是么?上哪儿找?我告诉过你,国库早就空了。事实上,我们连炼金术士和铁匠的账都没结清,瑟曦居然还要我负责乔佛里婚礼一半的费用——想想看,那七十七道该死的菜,一千位宾客,装满鸽子的巨型派饼,歌手,戏子……” “铺张自有铺张的用处。这是向全天下展示我们凯岩城富裕和力量的最好机会。” “那么,费用应当全记在凯岩城账上。” “到底怎么回事?我见过小指头的帐本,经由他的打理,财政收入比伊里斯时代整整提高了十倍。” “你不见开支增加多少!劳勃挥霍钱财就跟他挥霍‘种子’一样慷慨。此外,小指头的钱多半是借的——对此你应该很清楚才对,他从你这儿借得最多。不错,他的确生财有道,可惜增加的财富又为贷款的利息所抵消。你愿意勾销国库拖欠兰尼斯特家族的债务吗?” “当然不行。” “那么,照我看来,七道菜完全足够,宾客数目也应缩减到三百人。事实上,不要什么跳舞的熊也能举办一次美满的婚礼。” “这样的话,提利尔家会把我们当吝啬鬼。我的决心不变,操办婚礼和河滨重建的事都必须执行,假如你找不到钱,我就换一个财政大臣。” 如此迅速的去职将让提利昂无颜见人。“……妈的,我去找!” “这是你的职责。”父亲说,“此外,你还得把你老婆的床找到。” 他果然知道了。“我知道它在哪儿,谢谢你的关心。这件家具放在窗子和壁炉之间,上面有天鹅绒罩子和鹅毛床垫。 “我很高兴你没忘记。下一步,你要试着去了解和征服这张床上的女人。” 女人?她还是个孩子。“是八爪蜘蛛在你耳边嘀咕,还是应该感谢我亲爱的老姐呢?”瑟曦自己的床上秘密提利昂从未泄露,他还以为她不会过分到这般地步呢。“告诉我,为何珊莎所有的侍女都是瑟曦的人?居然连我的卧室都不放过,简直恶心透顶!” “你不喜欢谁,尽可以赶走重新雇,这是你身为一家之主的权利。我关心的只是你何时能履行婚姻义务,这件事……说实话,令我有些困惑。你和妓女乱搞是出了名的,这个史塔克家的女孩究竟有什么问题?” “我他妈的把鸡巴插进谁的身体关你什么事?”提利昂质问,“珊莎还小。” “还小?她哥哥一死,她就是临冬城的主人。你越早占有她,就离北境之主的地位越近,关键在于让她怀孕。需要我提醒吗?没有完满的婚姻是可以随时废除的!” “那是总主教或宗教会议的事,我看不必担心,咱们亲爱的总主教大人不过是个橡皮图章,叫他说一他不敢说二,比月童还听话。” “或许我该把珊莎·史塔克交给月童才对,至少他知道怎么对付女人。” 提利昂紧紧抓住椅子扶手,“够了,我听够了这些关于我老婆的议论。既然说到这个,为何不谈我老姐即将来临的婚礼?记得——” 泰温公爵不让他说完,“梅斯·提利尔拒绝让他的继承人维拉斯迎娶瑟曦。” “拒绝咱们家可爱的瑟曦?”提利昂开始感到有趣了。 “当我首度提议时,提利尔大人似乎并不反对,”父亲说,“但一天之后,一切就全变样了。都是那老太婆的功劳,她使出百般解数吓阻他儿子。据瓦里斯说,她告诉公爵,你姐姐年纪大又放荡,不配她宝贝的独腿孙子。” “瑟曦或许会喜欢上他咧,”提利昂微笑。 泰温公爵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这次提议,她不知情,我也不准备让她知道。从今往后,对我们家族而言,这件事从未发生过,记清楚,从未发生过。” “是嘛?”提利昂怀疑父亲会让提利尔公爵在将来的某个时刻为此“还债”。 “眼下问题的本质并没有变,你姐姐必须嫁出去,但对象该换谁?我有几个候选人——”他还不及说,便传来扣门声,一名卫兵通报派席尔大学士求见。“请他进来,”泰温公爵道。 派席尔拄着藤杖,颤巍巍地走近来,行到中途,他死死瞪着提利昂,目光好似能凝固牛奶。他曾谓为可观的白胡子——被某人不幸地削掉后——如今变得稀疏而脆弱,只剩几根难看的粉色发丝垂在下巴。“首相大人,”老人一边说,一边极尽所能地弯腰鞠躬,“黑城堡又有信鸦过来。我们可否私下谈谈?” “不必,”泰温公爵挥手让国师落座,“提利昂可以留下。” 噢噢噢,是嘛?他揉揉鼻子,凝神倾听接下来的话题。 派席尔清清喉咙,咳嗽了半天。“这封信和上次一样,由那个叫波文·马尔锡的人送出。他自称代理城主,信上说,莫尔蒙大人发现大批野人正兼程南下。” “长城之外的土地能供应的人口殊为有限,所以——”泰温公爵不为所动,“——这种警告真是陈词滥调。” “可是,大人,这回莫尔蒙的报告从鬼影森林里传来,他说自己正遭到攻击。此后不久,信鸦们纷纷归还,但没一只绑有信息,因此这个波文·马尔锡认为莫尔蒙大人和守夜人的巡逻队已遭不测。” 提利昂相当喜欢老杰奥·莫尔蒙,喜欢他粗鲁的幽默和会说话的鸟。“消息可确定?”他问。 “不能确定,”派席尔承认,“基于莫尔蒙的队伍无一归来的事实,波文·马尔锡推测他们悉数为野人所杀,而野人的目标正是长城。”他伸手到袍子里取出一张信纸,“这是信的原件,大人,发给五位国王,恳求将能搜罗到的人手全部调拨给他。” “五位国王?”父亲颇为不悦,“维斯特洛只有一个国王,这帮穿黑衣的白痴想从陛下这里讨点便宜,先懂得识时务再说。你回信的时候,告诉他,蓝礼丢了性命,而其他几个不过是叛臣贼子。” “他们会了解的,大人。长城毕竟地处偏远,消息闭塞,”派席尔伸伸脖子,“那么,马尔锡的要求怎么办呢?似乎应该召开御前会……” “毫无必要。所谓的守夜人军团,不过是小偷、杂种、杀人犯和乡野匹夫的集合,他们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当然,若有人约束,也能收归我用。目前就是机会,莫尔蒙死了,他们得有个新司令。” 派席尔阴险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您真是一语中的,大人,我正好有合适人选,杰诺斯·史林特。” 提利昂可不喜欢这提议。“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向来由黑衣兄弟们自行选举,”他提醒他们,“而史林特大人只是个新人,我很清楚他的情况,正是我把他送去的。短短时日,他怎可能超越前辈们当选呢?” “因为,”父亲缓缓地说——那声调似乎在嘲讽提利昂的单纯,“他们若不乖乖选他,就一个援兵也得不到。” 妈的,这招好狠,提利昂倾身向前,“但是父亲,请听我一言,杰诺斯·史林特实在是个无能之辈,影子塔和东海望的长官都比他强。” “影子塔的守备队长来自海疆城的梅利斯特家,东海望的则是位铁民。”很明显,泰温公爵不相信他们能为他所用。 “杰诺斯·史林特是屠夫之子,”提利昂继续规劝父亲。“你自己也告诉过我——” “我记得我说过什么,但黑城堡不是赫伦堡,守夜人也不等于御前会议。每样工具都有其专门的用途,而每个任务都需要专门的工具。” 提利昂为父亲的固执而恼火,“听我说,杰洛斯大人是个名不副实的恶棍,况且谁出价高,他就会倒向谁。” “我把这视为他最大的优点,试问谁能比我们出价更高呢?”他转向派席尔,“立刻去写信,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对莫尔蒙总司令以身殉职的高尚行为感到无比钦佩,并致以诚挚的哀悼,遗憾的是,由于叛臣贼子四处作乱,一时抽不出多余人手。但只要后顾无忧,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因此守夜人军团必须以行动来维护王权。在信的末尾,告诉马尔锡,代陛下向他忠实的朋友和仆人——杰洛斯·史林特大人——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是,大人。”派席尔点点满是皱纹的头,“您真高明,我即刻去办。” 我真该削下你的脑袋,而不是胡子,提利昂心想,我真该把史林特和他亲爱的朋友亚拉尔·狄姆一起推到海里去。至少在银舌西蒙身上,我没有犯下同样的错误。看见了吗,父亲?他想声明,看见我学得多快了吗?第三十三章 山姆威尔 阁楼上女人在吵吵闹闹地生孩子,下面火盆旁男人奄奄一息。山姆威尔·塔利说不准哪一样更让他害怕。 他们为可怜的巴棱盖了一堆毛皮,并把火生得旺旺的,可他仍只会说:“冷,帮帮我,好冷。”山姆喂他洋葱汤,但他吞不下,勺子灌得有多快,嘴唇漏出来就有多快,汤汁顺着下巴滴落。 “这家伙死定了。”卡斯特边咬香肠,边冷漠地看了巴棱一眼,“问我的话,给他一刀比灌汤来得仁慈。” “我们没问你。”巨人身高不过五尺——他真名贝德威克——但性情暴躁,“杀手,你问过卡斯特吗?” 被他点名,山姆不由得缩了缩,一边拼命摇头。他又舀起满满一勺,送到巴棱嘴边,试图从唇间小心翼翼地灌进去。 “食物与火,”巨人说,“我们只问你要这个。而你连吃的都不给。” “我没有拒绝给火,你就应该满足了。”卡斯特生得粗壮,而他身上的羊皮背心使他看上去更加凶悍——他整日整夜穿着这件臭烘烘的破烂东西。他长着扁平的鼻子,下垂的嘴唇,还缺了一只耳朵,乱蓬蓬的头发和纠结的胡须正由灰转白,但那双疙疙瘩瘩的手仍强壮有力。“我已尽力喂饱你们了,是你们这帮乌鸦自己贪嘴。怎么说,我也是个敬神的人,否则早把你们赶走了。你以为咱想要他这种家伙死在咱家地板上?你以为咱想多出来这许多嘴巴,矮子?”野人啐了一口。“乌鸦,黑色的鸟儿,能带来什么好事,嗯?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更多汤汁从巴棱嘴角流出,山姆用衣袖替他擦,对方则眼神涣散地回瞪。“冷,”他又虚弱地说。学士也许知道如何救他,但我们没有学士。九天前,白眼肯基砍了巴棱毁伤的脚,喷出的脓血让山姆恶心作呕,但那远远不够,而且也太迟。“好冷,”苍白的嘴唇重复。 大厅里,二十余衣衫褴褛的黑衣弟兄散坐在地板或粗糙的长凳上,喝着同样稀薄的洋葱汤,啃吃块块硬面包。有几个伤势比巴棱更严重。佛尼奥已好几天昏迷不醒,拜延爵士肩上渗出恶臭的黄色脓水。离开黑城堡时,游骑兵黄伯纳带了几口袋密尔火、芥末膏、大蒜粉、艾菊、罂粟、铜板草及其他药材,甚至有甜睡花,可以赐人无痛苦的死亡。但黄伯纳死在先民拳峰,而没人想到拯救伊蒙学士的药品。作为厨师,哈克了解一些草药知识,但他也死了。因此只剩几个事务官来照料伤员,这是不够的。虽然这里干干燥燥,有火取暖,但他们还需要更多食物。 大家都需要更多食物。连续几天,人们都在抱怨。畸足卡尔反复宣称,卡斯特定有秘密地窖,总司令听不到时,旧镇的加尔斯也跟着附和。山姆想为伤员讨些有营养的东西,却没勇气开口。卡斯特的眼神冷酷又恶毒,每当他望向山姆,手都会微微抽动,仿佛随时准备捏成拳头。他知道上次路过,我和吉莉说话的事吗?他有没有揍她,逼她讲出来呢? “冷,”巴棱说,“帮帮我,好冷。” 山姆自己也冷,尽管卡斯特的大厅里充满热气和烟雾。他更累,累得快散架了。他想睡,但每当闭上眼睛,就梦到大雪纷飞,死人摇摇晃晃地走来,黑色的手,明亮的蓝眼睛。 阁楼上,吉莉发出一阵颤抖的哭泣,在低矮无窗的长厅里回荡。“用力,”他听见卡斯特一个较年长的老婆发话,“再使点劲。再使点劲。要喊就喊出来。”于是她开始尖叫,把山姆吓了一跳。 卡斯特扭头怒目而视。“够了!”他朝楼上喊,“给她一块布咬着,否则我上来让她尝尝巴掌的滋味。” 山姆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卡斯特共有十九个老婆,可他踏上梯子的时候,她们中没一个敢反抗。就两天前的夜里,他狠狠揍过一个更年幼的女孩,黑衣弟兄同样没干预。当然,有人嘀嘀咕咕。“他会杀了她的,”格林纳威的加尔斯说,而畸足卡尔笑道,“他不想要这小甜心,给我啊。”黑伯纳低声怒骂,而罗斯比的阿兰起身出门,这样听不着声音。“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游骑兵罗纳·哈克莱提醒大家,“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