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三:冰雨的风暴-5

鲜血的滋味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  “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惟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注一),”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没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呤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注一: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来带指人,上句是“I n’s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故意屈解为男人,答道“And Val’n”。第八章 丹妮莉丝  蔚蓝的海面十分平静,只听见缓慢沉稳的鼓点,以及木桨柔和的划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呻吟着,粗重的牵引绳紧紧绷起,风帆则可怜地从桅杆上悬垂下来,纹丝不动。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前甲板上看着她的龙在湛蓝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称为毒水,只要马不能喝的液体就是不洁的东西。三艘船从魁尔斯起锚的那天,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狱,而不是驶往潘托斯。她年轻而勇敢的血盟卫们注视着逐渐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惧怕,她的女仆伊丽和姬琪则没有这番顾忌,她们死命抓住栏杆,即便再小的颠簸,都呕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萨的其余部众全待在甲板下面,宁可与紧张不安的马匹为伍,也不愿瞧见这个没有陆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后,偶遇一场突来的风暴,当时她透过舱盖听到甲板下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骑手们则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不住祈祷。  但没有风暴可以吓倒丹妮,她的称号便是“风暴降生”。当年,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哭号着出世时,维斯特洛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暴风雨也于同时在海上呼啸。风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城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摧毁殆尽。  狭海上时有风暴,丹妮在孩童时代便穿越过几十次,从一个自由贸易城邦逃到另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在这个过程中,她喜欢上了海洋。她喜欢空气里刺鼻的咸味,喜欢苍穹覆盖下的无垠海面。这虽然让她自觉渺小,却也感到自由。她喜欢此刻跟着贝勒里恩号游泳的海豚,如银色标枪一般穿透波浪,她还喜欢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的歌谣与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顶风使劲拽下一面巨大的绿色船帆时,竟突发奇想地认为,成为一名水手该有多好。她把想法告诉哥哥,却被韦赛里斯狠狠揪住头发,大哭一场。“你是真龙血脉,”他朝她嘶喊,“真龙,不是臭烘烘的鱼。”  他是个傻瓜,大傻瓜,丹妮心想,如果他更理智,更有耐心,那么此刻航向西方以取回王座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虽然她明白韦赛里斯既愚蠢又恶毒,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念他——不是想念那个残酷而软弱的牺牲品,而是想念那个童年时代准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个常给她讲述七大王国故事的男孩,那个为她描绘登上王位以后美好生活的国王。  船长走到她身边,“若是贝勒里恩号能象与她同名的龙一样腾空飞翔,陛下,”他用杂着浓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我们就无需划桨,无需牵引,也无需祈祷起风了。”  “就是这样,船长,”丹妮微笑作答。她很高兴在短时间内把这个人争取了过来。格罗莱船长和他的主子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样,是个老潘托斯,用自己的船搭三头龙令他紧张得像个少女——就连现在船舷外仍挂着数十桶海水,以防万一着火。起初,格罗莱想把龙关进笼子,为安抚他,丹妮答应下来,但龙的可怜模样让她很快改变了主意,坚持放他们自由。  格罗莱船长从这个安排中得到了好处,虽然有过一场微不足道的小火,但比起从前以赛杜里昂号之名航行的时代,贝勒里恩号上突然少了许多老鼠。她的船员们曾经既好奇又害怕,而今却开始对“他们”的龙油然生出古怪而强烈的骄傲,从船长到帮厨小弟,都喜欢看他们三个飞翔……尽管没有丹妮那么强烈。  他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自己,若巫魔女所言非虚,他们还将是我惟一的孩子。  韦赛利昂的鳞片是新鲜的乳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则是暗金色,好似阳光下闪亮的金属。雷哥则由夏天的碧绿和秋天的青铜色构成。他俩在船队上方翱翔,一圈一圈地盘旋,越升越高,竞相攀比。  龙喜欢从高处攻击,丹妮已经知道,爬到对手与太阳之间,就会折起翅膀,尖啸着俯冲而下。接着他俩会互相扣住,纠缠成一团鳞甲的球,一边自天空翻滚下落,一边舞爪甩尾。他们第一次争斗时,她好怕会伤到彼此,结果证明这对他们而言只算活动筋骨。等降到海面,两条龙即刻分离,咝咝尖叫着再度升起,舞动翅膀挥开蒸腾的海水。卓耿也在飞,但早已飞出她的视线范围。他常到远方去捕猎,离船有好多里。  她的卓耿一直很饿,成长也最为迅速。再过一两年,也许就大到可以骑了,到时候我无需用船就可渡过咸水汪洋。  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到来。再说,雷哥和韦赛利昂还只有小狗的体型,卓耿虽比他们大一些,但任何一条狗都比他们重——因为龙的身躯基本由颈项、尾巴和翅膀组成,比看上去要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要回家还得靠木头、帆布和风。  迄今为止,前两者均为她提供了优良服务,变幻无常的风却成为叛徒。六天六夜,海面波澜不惊,而今已是第七天,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惟一值得庆幸的是,伊利里欧总督派给她的船中有两艘是划桨商船,各有两百支桨,并配备了精壮水手。难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她象肥母猪般笨重宽阔,体积大,帆也大,可没桨,无风的时候半点动弹不了。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放出绳索拖拽,她缓慢而痛苦地前进着,三艘船上都挤满人和各种商品。  “我看不到卓耿,”乔拉?莫尔蒙爵士来到前甲板上,站到她身旁,“他又迷路了吗?”  “迷路的是我们,爵士先生。卓耿不喜欢如婴儿般蠕动爬行,我也不喜欢。”黑龙比其他两条胆大,他第一个在水面上展翅试飞,第一个在船只间翱翔穿越,第一个冲入浮云消失无踪……也是第一个开始捕猎杀戮。想当初那条飞鱼刚破出水面,便被一道火焰紧紧包裹,接着卓耿将其一口吞掉。“他能长多大?”丹妮好奇地问,“你清楚吗?”  “传说在七大王国,有的龙能擒出海里的巨海怪。”  丹妮微笑:“令人惊叹。”  “这只是传说而已,卡丽熙,”被放逐的骑士说,“传说中,有些睿智的老龙甚至能活一千年呢。”  “那龙究竟能活多久?”她抬起头,只见韦赛利昂低低地掠过商船,翅膀缓缓拍打,扇起疲软的风帆。  乔拉爵士耸耸肩,“龙的天然寿命比人长得多,至少歌谣里这么讲……七大王国的人民最熟悉的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他们为战争而繁殖,也在战争中死去。屠龙很难,但并非不可企及。”  那个侍从白胡子起初站在精雕的船首像边上,用消瘦的手拄着长长的硬木拐杖,此刻转过身来,“黑死神贝勒里恩在仲裁者杰赫里斯一世统治时期方才死去,共活了两百岁。他大得出奇,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陛下,龙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拥有食物和自由。”他本名阿斯坦,因为满脸白胡须,所以被壮汉贝沃斯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这个绰号也很快被大家所接受。他虽不及乔拉爵士肌肉结实,却比后者高大,眼睛是浅蓝色,长长的雪白胡子如丝绸一样顺滑。  “自由?”丹妮略感不解,“什么意思?”  “在君临,您的先祖为他们的龙盖了一栋圆顶巨堡,称为‘龙穴’,迄今仍矗立在雷尼丝丘陵顶,只是早成废墟。昔日,王室的龙就在那居住,好像一个大洞穴,外面有非常宽阔的铁门,里面可容三十个骑士骑马并肩通过。即便如此,龙穴里的龙却从没长到他们祖先的大小。学士们都说,这是墙和圆顶的关系。”  “见鬼,假如墙能限制体积,那农民该像侏儒,而国王该像巨人,”乔拉爵士说,“事实恰恰相反,茅屋里往往生出大个子,城堡中住的却是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龙是龙。”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以示轻蔑,“还真把自己当那么回事。”被放逐的骑士不喜欢这个老人,打一开始就表现得很明显。“那有劳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龙的知识,怎么样呢?”  “不,我也不甚了解。但好歹我当初在君临生活期间,铁王座上坐的是伊里斯国王,有幸见过悬挂在王座厅墙上的巨龙头骨。”  “韦赛里斯对我提起过那些头骨,”丹妮道,“据说篡夺者把它们取下来收藏,因为不堪忍受它们日日俯瞰他坐着偷来的王座。”她招手示意白胡子靠近。“你见过我的父王吗?”国王伊里斯二世在他女儿出生前就死了。  “我很荣幸地见过他,女王陛下。”  “他是否善良温和?”  白胡子尽力掩饰自己的感受,但那些感受其实清清楚楚地写在他的脸上。“陛下他……通常很和善。”  “通常?”丹妮微笑,“不是一直?”  “对于心目中的敌手,他会非常残酷。”  “明智的人决不会成为国王的敌手,”丹妮说,“那么,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吗?”  “据说没有人真正了解雷加王子。我只在比武会上见过他,也听他弹过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只怕是和成千人一起参加丰收宴会时听的吧,亏你还没宣称自己是他的侍从。”  “我当然不敢如此夸口,爵士。雷加王子的第一任侍从是米斯?慕顿,接下来是瑞卡德?隆莫斯。他俩后来都被他亲手册封为骑士,并成为他终身的伙伴。除此之外,王太子殿下还有许多密友,包括年轻的克林顿伯爵,以及老朋友亚瑟?戴恩。”  “拂晓神剑!”丹妮愉快地喊道,“韦赛里斯跟我说过那把不同寻常的白剑,他还说亚瑟爵士是全国上下惟一可与我哥匹敌的骑士。”  白胡子低头,“我没资格质疑韦赛里斯王子的话。”  “他是国王,”丹妮纠正,“虽未经加冕,但依旧是七国之君,韦赛里斯三世。好啦,你刚才什么意思?”他的回答并不如她预期。“乔拉爵士曾说我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我以为他定是个非常厉害的战士,对吧?”  “陛下,”白胡子道,“龙石岛亲王的确很厉害,但……”  “说,”她催促,“尽管直说。”  “遵命。”老人斜倚在硬木拐杖上,皱起眉头。“无可匹敌的战士……好动听的评价,可是女王陛下,您知道吗?评价往往不能决定胜负。”  “刀剑能决定胜负,”乔拉爵士生硬地说,“而雷加王子精于刀剑。”  “不错,爵士,他确实武艺高强,可……我目睹过上百次的比武和比我愿意见到的多得多的战争,无论哪个骑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草地中的小小污点,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然的风向改变却会赐予你胜利,”他瞥了乔拉爵士一眼,“或者手臂上女士赠予的信物。”  莫尔蒙脸色一沉,“小心你的舌头,老头子。”  阿斯坦见过兰尼斯港外那场比武会,当时莫尔蒙手缠女士赠予的信物,赢得了长枪比试,也赢得了那位女士——海塔尔家族的琳妮丝——的心,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高贵而美丽……但她毁了他,抛弃了他,如今对他而言,关于她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别生气,我的好骑士,”她将手搭在乔拉胳膊上,“阿斯坦无意冒犯。”  “遵命,卡丽熙。”乔拉爵士的声音很不情愿。  丹妮回身面对侍从,“除了韦赛里斯的故事,我其实不大了解雷加,而长兄去世时,他只是个小男孩。说说看,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首先,他很有才干。他坚定、沉着、忠实、诚恳。关于他有个著名的故事……无疑乔拉爵士也知道。”  “我想听你说。”  “如您所愿。”白胡子说,“龙石岛亲王小时候好学得有点过分,他比别的小孩早得多就能识字读书,以致于人们常说蕾拉王后怀他时一定吞了书本和蜡烛。雷加对孩童的玩耍没兴趣,他的智慧令学士们惊奇,而他父亲手下的骑士们则酸溜溜地开玩笑说,圣贝勒又回来了……直到有一天,雷加王子从卷轴里发现了某些东西,突然改变了性格。没人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某天一大早,那孩子出现在较场上,正穿戴盔甲的骑士们惊讶地望着他直走向教头威廉?戴瑞爵士,说:‘给我长剑和铠甲,我必须成为战士。’”  “他真的是个战士!”丹妮高兴地说。  “是的,”白胡子鞠了一躬。“请原谅,陛下。说到战士,壮汉贝沃斯起来了,我必须去服侍他。”  丹妮回头扫了一眼。太监正通过船中间的扶手爬上甲板,他体格虽庞大,动作却极灵敏。贝沃斯人不高,但胸膛宽阔,估计体重超过十五石,厚实的棕色肚子上横七竖八地满是淡白的旧疤痕。他穿着松垮的短裤,系一条黄丝肚兜,镶铁钉的皮背心则小得有些可笑。“壮汉贝沃斯饿了!”他朝所有人吼叫,“壮汉贝沃斯要吃东西!”他转身发现前甲板上的阿斯坦,“白胡子!你给壮汉贝沃斯拿吃的来!”  “你去吧,”丹妮告诉侍从。对方又鞠了一躬,然后离开,前去服侍他的主人。  乔拉爵士注视着他的身影,那张生硬而坦诚的脸皱成一团。莫尔蒙高大健壮,有强硬的下颚和厚厚的肩膀,虽谈不上英俊,却是丹妮此刻最真诚的朋友。“这老头说话添油加醋,希望您明查,”白胡子走远后,他告诉她。  “女王须要聆听所有人的话,”她提醒他,“尊贵的人与低贱的人,强壮的人与弱小的人,高尚的人与堕落的人。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综合许多人的意见才能得到真相。”这是她从书中读来的。  “那么请听听我的话,陛下,”被放逐的骑士说,“这个白胡子阿斯坦在欺骗您!您不觉得作为侍从,他太老了吗?况且他若真的侍奉一个呆头呆脑的太监,怎会如此善于言谈?”  确实古怪,丹妮不得不承认。壮汉贝沃斯从前是个奴隶,在弥林的斗技场中长大受训。他声称伊利里欧总督派他来保护她,而她也确实需要保护。铁王座上的篡夺者用领地和爵位来招募杀手,有一次暗杀就在她眼皮底下发生。而今她越接近维斯特洛,想必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不待离开魁尔斯,男巫俳雅·菩厉便派出遗憾客,来为尘埃之殿中被她烧毁的不朽之人复仇,据说,男巫有仇必报,而遗憾客决不失手。此外,大多数多斯拉克人也与她对立。昔日卓戈卡奥的寇们都有了自己的卡拉萨,一旦发现她这小队人马,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攻击,屠杀和奴役她的子民,并把丹妮本人带回维斯·多斯拉克,逼她加入多希卡林的枯瘦老妪们。札罗·赞旺·达梭斯帮过她,但魁尔斯巨商的目的只是她的龙。还有阴影之地的魁晰,戴红漆面具的神秘女子,以及她深奥莫测的忠告。她也是敌人吗?还是危险的朋友?丹妮说不上来。  乔拉爵士把我从施毒者手中救出,白胡子阿斯坦替我挡住蝎尾兽,也许下一次就轮到壮汉贝沃斯。他体格宽阔,手臂粗如小树干,而随身携带的那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锋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虽然他光滑的棕色脸颊长不出胡子。他脾气跟小孩似的,作为保护者,还缺乏很多素质。谢天谢地,我有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以及——我的龙。总有一天,魔龙将成为她最好的护卫,正如三百年前,他们守护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妹妹们一样。然而目前,他们给她带来的危险多过于保护。全世界只有三头活龙,三头属于她的活龙,他们不仅是重生于世的奇迹与恐怖,更是无价之宝。  她满腹思量,突然感到后颈一阵凉气,一缕银金色的头发披散下来,在额头飘荡。上方,风帆动了起来,嚯嚯作响,欢呼声响彻贝勒里恩号。“风!”水手们大喊,“风来了!风!”  丹妮抬头,只见大商船的帆鼓胀波动,帆绳紧紧绷起,来回敲打,弹奏出这漫长的六天来他们一直期盼的甜美乐章。格罗莱船长冲到船尾,高叫着发号施令,潘托斯人兴高采烈地爬上桅杆,开始工作。连壮汉贝沃斯也袒露出大肚子,跳了一会儿舞。“诸神保佑!”丹妮说,“你看到了吗,乔拉?我们又上路了!”  “对,”他说,“但我们上哪儿去呢,女王陛下?”  风吹了一整天,开始从东方,接着是狂乱的阵风。太阳在红晕之中落下。我离维斯特洛仍有半个世界那么远,丹妮提醒自己,但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更加接近。她试图想象第一眼看到那片她注定要统治的土地时,会是什么感受。那是世上最美的海岸,我知道的,怎可能不是呢?  那天深夜,当贝勒里恩号在黑暗中穿梭,丹妮盘腿坐在船长室中的床铺上——“即便在海上,”格罗莱非常客气地宣布,“女王仍然优先于船长”——喂龙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伊丽已在床铺下睡着了(三人同睡太挤,今晚轮到姬琪跟她的卡丽熙共享柔软的羽毛床),但听见敲门声,尽职的女仆还是起身走向门口。丹妮拉起床单,夹在腋下,她裸着身子,根本没料到这个时刻会有访客。“进来,”她说。一盏摇曳的灯下,站着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低头走进来,“陛下,很抱歉打扰您休息。”  “我还没休息呢,爵士先生。来,过来看。”她从膝上的小碗里取出一块咸肉,举起来让她的龙看见。他们三个都饥渴地盯着。雷哥展开绿色的翅膀,搅动空气,而韦赛利昂的脖子跟随她手的移动前后伸缩,仿佛一条乳白的长蛇。“卓耿,”丹妮轻柔地说,“dracarys,”随后将肉抛到空中。  卓耿的动作比眼镜蛇还快。他吼叫着喷出火焰,鲜红、橙色和黑色掺杂在一起,肉未坠落,已被烤焦。他用尖利的黑牙猛地咬住,雷哥的头也飞快地伸过来,仿佛要从哥哥嘴里偷取战利品,但卓耿一口把肉吞下,抬头尖声喊叫,较小的绿龙只能发出沮丧的咝咝声。  “别这样,雷哥,”丹妮恼火地说,一边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上次是你吃到的,别太贪嘴嘛。”她朝乔拉爵士微笑。“瞧,我无需用火盆为他们烤肉了。”  “是,我看到了。dracarys?”  听到这个词,三头龙同时转过头来,韦赛利昂喷出一道淡金色火焰,逼得乔拉爵士急速后退一步。丹妮咯咯笑道:“小心哟,别说这个词,爵士先生,否则休怪他们把你胡子烧掉。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龙焰”的意思。我在训练他们,得选择无人会碰巧说出来的口令。”  莫尔蒙点点头。“陛下,”他说,“能否私下讲几句?”  “没问题。伊丽,请先离开。”她把手放在姬琪裸露的肩膀上,将另一个女仆摇醒。“你也一样,亲爱的,乔拉爵士有话跟我说。”  “是,卡丽熙。”姬琪从铺位翻身而起,裸着打了个哈欠,浓密的黑发披散下来。她迅速穿上衣服,跟伊丽一起离开,并关上舱门。  丹妮把剩余的咸肉尽数给了龙,让他们去抢,然后拍拍身边的床铺。“坐吧,好骑士,你想说什么?”  “三件事,”乔拉爵士道,“关于壮汉贝沃斯,白胡子阿斯坦和派他们来的人——伊利里欧?莫帕提斯。”  你怎么又来了?丹妮把床单拉高,搭到肩膀上。“怎么回事?”  “魁尔斯的男巫们警告过您:命中注定您将经历三次背叛,”被放逐的骑士提醒她,韦赛利昂和雷哥在一旁又抓又咬。  “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丹妮忘不了不朽之人的话。“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  “意味着还有两个叛徒……现在他们同时出现了。是的,我就担心这个,不要忘记,劳勃许诺只要有人能杀了你,即可受领封地成为贵族。”  丹妮倾身向前,抓住韦赛利昂的尾巴,将他拖离绿色的兄弟身边。移动时,床单自胸前掉落,她连忙抓紧,重新盖住自己。“篡夺者已死,”她说。  “他儿子接替他继续统治。”乔拉爵士抬起头,深色的眼睛对上她的目光。“一个忠实的儿子会为父亲讨债。即便是血债。”  “这个男孩乔佛里或许会想致我于死地……如果他还记得我的话。不管怎么说,这跟贝沃斯或白胡子阿斯坦有何关系?那老人甚至连剑都没有,你亲眼看到的。”  “我当然看见了,我看见他如何熟练地使用那根拐杖。还记得他在魁尔斯杀死蝎尾兽的事吗?他要敲碎您的喉咙也一样容易。”  “没错,可他没有下手。”她指出,“要害我的是那蛰人的蝎尾兽,他则救了我的命。”  “卡丽熙,您不觉得白胡子和贝沃斯跟杀手是串通好的吗?这多半是为了骗取您的信任而布下的陷阱。”  她朗声大笑,吓得卓耿咝咝叫起来,而韦赛利昂拍拍翅膀跃到舷窗上,“好厉害的陷阱。”  被放逐的骑士却没有笑,“这是伊利里欧的船,伊利里欧的船长,伊利里欧的水手……壮汉贝沃斯和阿斯坦也是他的人,不是您的。”  “伊利里欧总督庇护过我。壮汉贝沃斯还说,听到我哥死的消息时,他哭了。”  “是啊,”莫尔蒙道,“但他是为韦赛里斯而哭呢,还是为自己落空的计划掉泪?”  “他的计划没有落空!伊利里欧总督一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他非常富有……”  “他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因为慈善而发财致富。男巫们预言第二次背叛是为了钱,而除了钱,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还有什么看重的东西呢?”  “他的性命。”房间另一头,卓耿不安地挪动着,蒸汽从他嘴里升起。“弥丽·马兹·笃尔因为背叛而被我烧死。”  “弥丽·马兹·笃尔是您的奴隶,而在潘托斯,伊利里欧将是您的主人,情况不一样的。请相信我,我不仅了解你,也了解总督。他精于算计,聪明无——”  “为赢得铁王座,我正需要聪明人。”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那个下毒的酒商也很聪明。聪明人往往不怀好意。”  丹妮不由自主地把腿收到床单下面,“可你会保护我,还有我的血盟卫。”  “就凭四个人?很好,卡丽熙,看来您信得过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坚持让自己被不了解的人所包围,比如臃肿的太监和全世界最老的侍从。我只是求求您,从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那儿吸取教训。”  他本意是好的,丹妮提醒自己,一切皆源于对我的敬爱。“在我看来,不信任任何人的女王跟信任所有人的女王一样愚蠢。我很明白,每接纳一个人都是一次冒险,但不冒风险又怎能赢得七大王国?难道靠一个被放逐的骑士和三个多斯拉克血盟卫去征服维斯特洛吗?”  他顽固地咬紧下巴,“我不否认,您的道路需要冒险,但遇到骗子或阴谋家还加以接纳,结局将和您哥哥一样。”  他的固执令她恼怒。他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壮汉贝沃斯连早餐都得靠别人安排,好个阴谋家!而白胡子阿斯坦撒过谎吗?”  “他是假扮的!你瞧他今天说话莽撞,哪里有侍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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