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2

“也叫苏尔伯雷别放过他。不给他弄上点伤瘢和鞭痕制服不了他。”白背心绅士说。  “我记住了,先生。”干事答道。这功夫,邦布尔先生已经戴上了三角帽,藤杖也整理好了,这两样东西的主人感到很满意,这才与诺亚?克雷波尔一起,直奔苏尔伯雷的棺材铺而来。  在这一边,局势仍不见好转。苏尔伯雷现在还没回来,奥立弗一个劲地踢着地窖的门,锐气丝毫未减。既然苏尔伯雷太太和夏洛蒂把凶残的奥立弗说得那么可怕,邦布尔先生认为还是先谈判一番,再开门进去为妙。他在外边照着门踢了一脚,以此作为开场白,然后把嘴凑到锁眼上,用深沉而又颇有分量的声音叫了一声:  “奥立弗!”  “开门,让我出去!”奥立弗在里边回答。  “奥立弗,你听出声音来没有?”邦布尔先生说。  “听出来了。”  “先生,你就不怕吗?我讲话的时候,难道你连哆嗦都没打一个,先生?”邦布尔先生问。  “不怕!”奥立弗毅然答道。  答话与邦布尔先生所预期的以及他素来得到的相差太大了,他吓了一大跳。他从锁眼跟前退回去,挺了挺身子,惊愕地依次看了看站在旁边的三个人,没有吱声。  “噢,邦布尔先生,您知道,他准是发疯了,”苏尔伯雷太太说道,“没有哪个孩子敢这样跟您说话,连一半也不敢。”  “夫人,这不是发疯,”邦布尔沉思了半晌,答道,“是肉。”  “什么?”苏尔伯雷太太大叫一声。  “是肉,夫人,是肉的问题,”邦布尔一本正经地回答,“夫人,你们把他喂得太饱啦,在他身上培养了一种虚假的血气和灵魂,夫人,这和他的身份极不相称。理事们,苏尔伯雷太太,都是些注重实际的哲学家,他们会告诉你的。贫民们要血气或者是灵魂来干什么?让他们的肉体活着已经绰绰有余了。要是你们让他尽吃麦片粥的话,这种事情绝不会发生。”  “天啦,天啦!”苏尔伯雷太太失声叫了起来,一双眼睛虔诚地仰望着厨房的天花板。“好心好意反得了这么个结果。”  苏尔伯雷太太对奥立弗的好心就是把各种龌龊不堪的、别人都不吃的残羹剩饭慷慨地施舍给他。面对邦布尔先生的严词责难,她都抱着温柔敦厚、自我奉献的态度。其实平心而论,苏尔伯雷太太无论在想法上,说法上,还是在做法上都是无可非议的。  “啊!”邦布尔先生待那位女士的目光重又落到地面上才说道,“依我所见,目前唯一办得到的事就是让他在地窖里关一两天,等他饿得有几分支不住了再放他出来,从今儿个起,直到他满师都只给他吃麦片粥。这孩子出身下贱,天生一副猴急相,苏尔伯雷太太。照看过他的护土、大夫告诉我,他母亲吃尽了苦头,费了好大力气,才跑到这儿来,换上随便哪一个正派女人,早就没命了。”  邦布尔的议论进行到这儿,奥立弗听出,接下来的嘲讽又会冲着他母亲去了,便又开始狠命地踢门,把别的声音全压住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苏尔伯雷回来了。两位女士将奥立弗的罪行逐一道来,她俩专挑最能激起他上火的言词,大肆添油加醋。老板听罢立刻打开地窖,拎住奥立弗的衣领,一眨眼就把造反的学徒拖了出来。  奥立弗的衣衫在先前挨打的时候就被撕破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抓伤了好些地方,头发乱蓬蓬地搭在前额上。然而,满面通红的怒容仍没有消失,他一被拉出关押的地方便瞪大眼睛,无所畏惧地盯着诺亚,看上去丝毫没有泄气。  “瞧你个兔崽子,你干的好事,是不是?”苏尔伯雷搡了他一下,劈头就是一记耳光。  “他骂我妈妈。”奥立弗回答。  “好啊,骂了又怎么样,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混蛋?”苏尔伯雷太太说道,“那是你妈活该,我还嫌没骂够哩。”  “她不是那样的。”奥立弗说道。  “她是。”苏尔伯雷太太宣称。  “你撒谎!”奥立弗说。  苏尔伯雷太太放声大哭,眼泪滂沱而下。  面对太太洪流一般的泪水,苏尔伯雷先生不得不摊牌了。每一位有经验的读者保准都会认定,倘若他在从严惩罚奥立弗方面稍有迟疑,按照夫妻争端的先例,他就只能算是一头畜生,一个不通人情的丈夫,一个粗人;就男子汉的标准而言,只能算一件拙劣的赝品。各色各样合适的名目太多了,本章篇幅有限,无法—一细说。讲句公道话,他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这个范围并不太大——对这孩子还算厚道,这也是由于利益所在,也可能是由于老婆不喜欢奥立弗。不管怎么说吧,这洪水般的眼泪使他无计可施,他当即拳脚齐下,把奥立弗痛打了一顿,连苏尔伯雷太太本人都觉得心满意足,邦布尔先生也完全用不着动用教区的藤杖了。当天余下的时间里,奥立弗被关进了厨房里间,只有一只卿筒和一片面包与他作伴。夜里,苏尔伯雷太太先在门外东拉西扯地说了半天,那番恭维话决不是为了纪念奥立弗的母亲,诺亚和夏洛蒂一左一右,在一旁冷言冷语,指指点点,接着苏尔伯雷太太往屋子里探头看了一眼,命令奥立弗回到楼上那张阴惨可怕的床铺里去。  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奥立弗独自呆在这里,直到此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宣泻出来。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然而此时,四下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奥立弗跪倒在地,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上帝面前倾洒泪水!  奥立弗纹丝不动,跪了很久很久。当他站起来的时候,蜡烛已经快要燃到下边的灯台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又凝神听了一下,然后轻手轻脚地把门锁、门闩打开,向外边望去。  这是一个寒冷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眼里,连星星也似乎比过去看到的还要遥远。没有一丝儿风,昏暗的树影无声地投射在地面上,显得那样阴森死寂。他轻轻地又把门关上,借着即将熄灭的烛光,用一张手帕将自己仅有的几件衣裳捆好,随后就在一条板凳上坐下来,等着天亮。  第一束曙光顽强地穿过窗板缝隙射了进来,奥立弗站起来,打开门,胆怯地回头看了一眼——迟疑了一下——他已经将身后的铺门关上了,走到大街上。  他向左右看了看,拿不准该往哪儿逃。他想起往常出门曾看到运货的马车吃力地往那边小山开去,就选了这一条路。他踏上一条横穿原野的小路,知道再往前走就是公路了,便顺着小路快步走去。  奥立弗走在这条小路上,脑海里清清楚楚地浮现出邦布尔先生头一次把他从寄养所领出来的情景,那时自己贴在邦布尔的身边,连走带跑地往济贫院赶。这条路一直通向寄养所那幢房子。想到这一层,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差一点想折回去。然而他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样做会耽误不少时间。再说,天又那样早,不用担心被人看见,因此他继续朝前走去。  奥立弗到了寄养所。大清早的,看不出里边有人走动的迹象。奥立弗停下来,偷偷地往院子里望去,只见一个孩子正在给一处小苗圃拔草。奥立弗停下来的时候,那孩子抬起了苍白的面孔,奥立弗一眼就把自己先前的伙伴认出来了。能在走以前看到他,奥立弗感到很高兴,那孩子虽说比自己小一些,却是他的小朋友,常在一块儿玩。他们曾无数次一起挨打,一起受饿,一起被关禁闭。  “嘘,狄克。”奥立弗说道。狄克跑到门边,从栏杆里伸出一只纤细的胳膊,跟奥立弗打了个招呼。“有人起来了吗?”  “就我一个。”狄克答道。  “狄克,你可不能说你见过我,”奥立弗说,“我是跑出来的。狄克,他们打我,欺负我。我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碰碰运气,还不知道是哪儿呢。你脸色太苍白了。”  “我听医生对他们说,我快死了,”狄克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回答,“真高兴能看到你,亲爱的,可是别停下来,别停下来。”  “是的,是的,我这就和你说再会。狄克,我还要来看你,一定会的。你会变得非常快乐的。”  “我也这么盼着呢,”那孩子答道,“是在我死了以后,不是在那以前。我知道大夫是对的,奥立弗,因为我梦见过好多回天堂和天使了,还梦见一些和气的面孔,都是我醒着的时候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亲我一下吧,”他爬上矮门,伸出小胳膊搂住奥立弗的脖子,“再见了,亲爱的。上帝保佑你。”  这番祝福发自一个稚气未尽的孩子之口,但这是奥立弗生平第一次听到别人为他祈祷,他往后还将历尽磨劫熬煎,饱尝酸甜苦辣,但他没有一时一刻遗忘过这些话语。  第八章  奥立弗徒步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颇为古怪的小绅士。  奥立弗到达小路尽头用来挡牲口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眼下是八点钟光景。尽管离城已经差不多有五英里了,他仍然时而跑几步,时而溜到路旁篱笆后面去躲一躲,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捉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歇气,第一次开始盘算究竟上何处谋生为好。  他身边就是路碑,上边的大字表明此地距伦敦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想像。伦敦!——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邦布尔先生——能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济贫院里一些老头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伦敦压根儿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像不到的。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助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这些东西从奥立弗脑海里掠过,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去。  到伦敦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英里有余,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他顾虑重重,步伐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琢磨自己到那儿去有些什么本钱。他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两双长袜深刻、最全面、最详细的证明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一次葬礼后苏尔伯雷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立弗寻思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长袜子,打过补丁,也还行,一个便士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天里走七十英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奥立弗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自己的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对待,却往往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奥立弗想了好半天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前走。  一天下来,奥立弗走了二十英里,饿了啃两口干面包,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夜幕降临了,他拐进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一开始他吓得心惊肉跳,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又冷又饿,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然而,他毕竟走得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把烦恼忧愁全都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了,他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那枚便士换了一个面包。他走了不到十二英里,夜幕就又垂落下来。他的双脚肿了,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又一个夜晚在阴冷潮湿的露天里度过,情况更糟糕了,当他天亮以后登上旅途时,几乎得要爬着走了。  他在一座陡坡下停住,一直等到一辆公共马车开到近前。奥立弗求外座上的乘客给几个钱,可是没有几个人理睬。有人要他等一会,待马车开上坡了,再让他们瞧瞧书》。,他为了半个便士跑得了多远。可怜的奥立弗竭力想跟上马车跑一小段路,然而由于疲乏,双脚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又把半个便士放回钱包去了,并宣称他是一只懒惰的小狗,不配得到任何赏赐。马车嘎嗒嘎嗒地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烟尘。  有几个村子里张挂着油漆的大木牌,上边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律处以监禁。奥立弗吓坏了,巴不得尽快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些村子,他站在旅店附近,眼巴巴地望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老板娘照例要支使某个四下里闲逛的邮差来把这个陌生的孩子撵走,她断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若是上一户农家去讨点什么,别人十有八九会吓唬他,说是要唤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门口探了探头,就听见里边的人在议论教区干事如何如何——奥立弗的心好像一下子跳到了他的口中——而这往往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立弗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了,落得和他母亲一样的下场,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已经死在通衢大道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异乡,她把这份心情倾注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仅如此——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洒下了浸满同情与怜悯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奥立弗以往遭受的一切痛苦,深深地沉人了他的心田。  奥立弗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冷冷清清,还没有人起来做当天的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识。但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要认识上帝及其所属的超验世,朝霞仅仅是使这个孩子看到,他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坐在一个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在淌血,浑身沾满尘土。  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去去。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奥立弗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向人家乞讨,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纳闷(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功夫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自己。奥立弗开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奥立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那孩子见了,就穿过马路,缓步走近奥立弗,说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立弗年龄相仿,但样子十分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长着一个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十分潇洒地扣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如此。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也许还不到,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立弗说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奥立弗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奥立弗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铁嘴是怎么回事吧。”  奥立弗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  “瞧瞧,有多嫩。”小绅士大叫一声,“嗨,铁嘴就是治安推事,铁嘴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可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  “什么踏车。嗨,就是踏车——就是石瓮里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倒是蛮兴旺,要是老百姓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嗳嗳,你想吃东西,我包下了。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先令,外带半便士,不过,管他呢,我请客了,站起来吧。起来。开步走。乖乖。”  小绅士扶着奥立弗站起来,一块儿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好些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四便士麦麩”。小绅士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掏了一些出来,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这样火腿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小绅士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领着奥立弗拐进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奥立弗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十分专注,时不时地落到他身上。  “打算去伦敦?”小绅士见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立弗问。  “不错。只要不出远门,就住在伦敦,”少年说道,“我琢磨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是啊,真的,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睡过安稳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绅士说道,“今儿晚上我得去伦敦,我知道有一位体面的老绅士也住在那儿,他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一个钱也不收你的——就是说,只要是他认识的随便哪一位绅士介绍的,都行。他是不是认识我?喔,不。完全不认识。门都没有。肯定不认识。”  小绅士微笑起来,似乎想暗示末了几句说的是反话,是说着玩的,他一边说,一边喝干了啤酒。  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太诱人了,叫人无法谢绝,尤其是紧跟着又来了那位老先生提出的保证,完全可以断言,他会毫不拖延地为奥立弗提供一个舒适的位置。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更为友好,更加推心置腹,奥立弗从中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叫杰克?达金斯,乃是先前提到的那一位绅士的得意门生。  单看达金斯先生的外貌,并不足以说明他的恩人替那些受他保护的人谋取到了多少福利,不过,达金斯的交际方式倒是相当轻浮油滑,进而又承认自己在一帮亲密朋友中有个更出名的绰号,叫“逮不着的机灵鬼”,奥立弗得出结论,对方由于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在道德方面的训诫抛到脑后去了。出于这种印象,他暗暗下定决心,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机灵鬼大致上应了自己的猜测,果真无可救药的话,就一定要敬而远之。  由于约翰?达金斯反对天黑以前进入伦敦,当他们走到爱灵顿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经过安琪尔酒家到了圣约翰大道,又快步走过到沙德勒街泉水戏院就到头的那条小街,通过伊克茅士街,柯皮斯路,走下伦敦贫民院旁边的小巷,再经过以前叫“绝境中的哈雷”的古迹,过小红花山,到了大红花山。机灵鬼吩咐奥立弗一步也别落下,自己飞一般朝前跑去。  尽管奥立弗一门心思盯住自己的向导,却仍然好几次不由自主地往经过的街道两侧偷眼望去。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比这儿更为肮脏或者说更为破败的地方。街道非常狭窄,满地泥泞,空气中充满了各种污浊的气味。小铺子倒是不少,仅有的商品好像只有一群群的孩子,那些孩子这么晚了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里哇哇大哭。在这个一片凄凉的地方,看起来景气一些的只有酒馆,一帮最下层的爱尔兰人扯着嗓子,在酒馆里大吵大闹。一些黑洞洞的过道和院落从街上分岔而去,露出几处挤在一起的破房子,在那些地方,喝得烂醉的男男女女实实在在是在污泥中打滚。有好几户的门口,一些凶相毕露的家伙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一看就知道不是去干什么好事或者无伤大雅的事。  奥立弗正在盘算是否溜掉为妙,他俩已经到了山脚下。他的那位向导推开菲尔胡同附近的一扇门,抓住奥立弗的一条胳臂,拉着他进了走廊,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喔,喂。”随着机灵鬼的一声口哨,一个声音从下边传了过来。  机灵鬼答道:“李子全赢。”  这看来是某种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者暗号什么的。走廊尽头的墙上闪出一团微弱的烛光,一个男人的面孔从一个旧厨房的楼梯栏杆缺口露了出来。  “你是两个人来的?”那个男子把蜡烛挪远一些,用一只手替眼睛挡住光,说道。“那一个是谁?”  “一个新伙伴。”杰克?达金斯把奥立弗推到前边,答道。  “哪儿来的?”  “生地方。费金在不在楼上?”  “在,他正在挑选手帕。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消失了。  奥立弗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同伴,高一脚低一步地登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上得轻松利落,眼见得他对这一路相当熟悉。他推开一间后室的门,拖着奥立弗走了进去。  这间屋子的墙壁和天花板因年深日久,满是污垢,黑黝黝的。壁炉前边放着一张松木桌子。桌子上有一个姜汁啤酒瓶,里边插着一支蜡烛,还有两三个锡铅合金酒杯,一块奶油面包,一只碟子。火上架着的一口煎锅里煮着几段香肠,一根绳子把锅绑在壁炉架上。一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手拿烤叉,站在旁边,一大团乱蓬蓬的红头发掩住了他脸上那副令人恶心的凶相。他裹着一件油腻腻的法兰绒长大衣,脖子露在外边。看来他既要兼顾炉子上的煎锅,又要为一个衣架分心,衣架上挂着许多丝手绢。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在地板上一张挨一张排开。桌子周围坐了四五个比机灵鬼小一些的孩子,一个个都摆出中年人的架式,一边吸着长长的陶制烟斗,一边喝酒。机灵鬼低声向犹太老头嘀咕了几句。这帮孩子围了上去,跟着又一起把头转了过来,冲着奥立弗嘻嘻直笑,犹太老头也一样,一只手握着烤叉,转过头来。  “费金,就是他,”杰克?达金斯说,“我朋友奥立弗?退斯特,”  老犹太露出大牙笑了笑,向奥立弗深深鞠了一躬,又握住奥立弗的手,说自己希望有幸和他结为知己。小绅士们一见这光景,也都叼着烟斗,围了过来,使劲和他握手——尤其是他们之中替奥立弗接过小包袱的那一位。一位小绅士极为热心地替他把帽子挂起来,另一位来得更是殷勤,竟把双手插进他的衣袋里,为的是省去他睡觉时掏空腰包的麻烦,因为他已经非常累了。要不是费金的烤叉大大方方地落在这班热心小伙子的头上、肩膀上,这一番殷勤可说不准会献到哪儿去。  “见到你我们非常高兴,奥立弗——非常非常,”费金说道,“机灵鬼,把香肠捞起来,拖一个桶到火炉边上,奥立弗好坐。啊,我亲爱的,你是在看那些手帕吧,哦。这地方手帕可真不少,是不是?我们正在选一选,打算洗一下。就这么回事,奥立弗,没别的。哈哈哈!”  后边几句话引来一阵喝彩,快活老绅土的那班得意门生乐得大喊大叫。吆喝声中,他们开始吃饭。  奥立弗吃了分得的一份,费金给他兑了一杯热乎乎的掺水杜松子酒,叫他赶紧喝下去,还有一位绅士等着要用杯于。奥立弗照办了。顿时,他感到自已被人轻轻地抱起来,放到麻袋床铺上,不一会儿便陷入了沉睡。  第九章  有关快活老绅士和他那班得意门生的若干新细节。  第二天上午,奥立弗从酣然沉睡中醒来,天已经不早了。屋子里没有别的人,犹太老头正在用一口耳锅煮早餐的咖啡。他匀匀缓缓地用铁匙搅动着咖啡,一边悠闲地打着口哨。时不时地,只要楼下有响动,他便要停下来听一听,直待放心了,才又继续在口哨的伴奏下,像刚才一样搅拌咖啡。  奥立弗已经醒了,却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一般说来,在沉睡和清醒中间存在着一种困盹恍惚的状态,眼睛半睁半闭,对周围发生的事情似醒非醒,在短短五分钟里梦见的东西比起五个晚上紧闭双眼,对一切浑然不觉中所梦见的还要多。在这种时候,人对于自己的内心活动理应十分明了,并且对于它的巨大威力形成某种模糊的意识,它一旦从肉体躯壳的桎桔中挣脱出来便可以超脱尘世,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奥立弗恰好处于这么一种状态。他睡眼朦胧地望着费金,听他低声吹着口哨,连汤匙碰撞锅边的响声都能辨别。与此同时,在他的内心,同样的感觉却与他认识的几乎每一个人都产生了无数的联想。  咖啡煮好了,费金把锅放到炉台上,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会儿,像是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接着他转过身来望着奥立弗,叫了几声他的名字,他没有回答,叫谁看了都会以为他还在睡觉。  费金心里踏实了,他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把门锁上。接着,奥立弗感觉他好像是从地板上某个暗处抽出一个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他打开盒盖,朝里边看去,眼睛里闪出了光彩。他把一张旧椅子扯到桌前,坐下来,从盒子里取出一只贵重的金表,上边的珠宝钻石亮光闪闪。  “啊哈。”费金耸了耸肩,令人恶心地咧着嘴笑起来,把脸整个扭歪了。  “好聪明的小狗。好聪明的小狗。还真撑到底了。没有告诉牧师东西在哪儿。也没告发老费金。他们干吗要供出来?那样做绞索不会松开,也不会晚一分钟拉上去。不,不,不。好家伙。好家伙。”  费金这样那样叽哩咕噜地念叨着,骨子里说的都是一回事,他重新把表放回原处,又接连从盒子里拿出至少半打别的东西,以同样的兴趣观赏着,除了戒指、胸针、手镯,还有几样珠宝首饰质地考究,做工精细,奥立弗连名字也叫不出来。  费金把这些小首饰收起来,又取出一个小得可以握在掌心之中的东西。那上边似乎刻了一些蝇头小字,费金把那个东西平放在桌子上,用手挡住亮光,专心致志看了老半天。他似乎终究没看出什么,只好放下,身子往椅子上一靠,喃喃地说:  “死刑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儿。死人绝不会忏悔,死人也绝不会把可怕的事情公之于世的。啊,对于我们这一行也有好处。五个家伙挂成一串,都给绞死了,没有一个会留下来做线人,或者变成胆小鬼。”  费金絮絮叨叨地说着,又黑又亮的眼睛原本一直出神地望着前边,这时却落到了奥立弗脸上,那孩子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正默默地盯着他。尽管目光的交汇只是一瞬间的事——也许是想像得到的最短促的一瞬间吧——老头儿却已经意识到,有人注意到了自己。他啪地关上盒子,一手拿起桌上的一把切面包的刀,狂暴地跳了起来。他一个劲地打着哆嗦,连吓得要命的奥立弗都看得出那把刀在空中晃悠。  “怎么啦?”费金说道,“你干吗监视我?你怎么醒了?你看见什么了?说出来,小子。快——快!当心小命!”  “先生,我再也睡不着了,”奥立弗柔顺地回答,“如果我打搅了您的话,我感到非常抱歉,先生。”  “一个钟头以前,你没醒过来吧?”费金恶狠狠地瞪了孩子一眼。  “我还没醒。没有,真的。”奥立弗回答。  “你说的是真话?”费金的样子变得更狰狞了,杀气腾腾地叫道。  “先生,我发誓,”奥立弗一本正经地答道,“没有,先生,真的没醒。”  “啐,啐,我亲爱的。”费金骤然恢复了常态,把切刀拿在手里晃了几下,放回桌子上,似乎想借此表明他拿起刀来不过是玩玩。“亲爱的,我当然有数罗,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你。你胆子不小,哈哈!胆子不小啊,奥立弗。”犹太人嘻嘻一笑,搓了搓手,眼睛却依然不很放心地朝那只盒子看了一眼。  “亲爱的,你看到这些个宝贝了?”费金踌躇了一下,手放在盒子上,问道。  “先生,是的。”  “啊。”费金脸上白了一大片,“它们——它们都是我的,奥立弗,是我的一丁点财产。我上了岁数,全得靠它们哩。大家伙管我叫守财奴,我亲爱的——不就是个守财奴吗,就这么回事。”  奥立弗心想,这位老绅士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他有那么多金表,倒住在这么脏的地方。他又一想,老头对机灵鬼和另外几个孩子挺喜欢,兴许花了不少钱,但他只是恭恭敬敬地望了犹太人一眼,问自己是不是可以起来。  “当然,我亲爱的,当然可以,”老绅士回答,“等一等,门边角落里有一壶水,你带过来,我给你弄个盆,你洗洗脸,亲爱的。”  奥立弗爬起来,走到房间另一头,略一弯腰,把壶提了起来,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盒子已经不见了。  他刚洗完脸,又照着费金的意思,把盆里的水泼到窗户外边,把一切收拾停当,机灵鬼和另一个精神焕发的小伙伴一块儿回来了,昨天晚上奥立弗看见他抽烟来着,现经正式介绍,才知道他叫查理?贝兹。四个人坐下来共进早餐,桌子上有咖啡,机灵鬼用帽顶盛着带回来一些热腾腾的面包卷和香肠。  “嗯,”费金暗暗用眼睛盯住奥立弗,跟机灵鬼聊了起来,“亲爱的孩子们,今儿早上你们恐怕都在干活,是吗?”  “可卖力了。”机灵鬼回答。  “整个豁出去了。”查理?贝兹添了一句。  “好小子,好小子。”老犹太说,“你弄到了什么,机灵鬼?”  “俩皮夹子。”小绅士答道。  “有搞头吗?”老犹太急不可耐地问。  “还不赖。”机灵鬼说着,掏出两只钱包,一只绿的,一只红的。  “好像不该这么轻,”费金仔仔细细地点了一下里边的东西,说道,“做得倒真漂亮利索。他可真是把好手,不是吗,奥立弗?”  “先生,是这样,真机灵。”奥立弗说道,查理?贝兹先生一听这话立刻放声大笑,弄得奥立弗莫名其妙,他看不出眼前发生的事有什么好笑的。  “你弄到什么了,亲爱的?”费金冲着查理?贝兹说道。  “抹嘴儿。”贝兹少爷一边说,一边掏出四条小手绢。  “好,”费金仔细地查看着手绢,“还都是上等货色,很好,不过,查理,你没把标记做好,你得用一根针把标记挑掉。我们来教教奥立弗。好不好,奥立弗,呢?哈哈哈!”  “先生,如果你愿意的话。”奥立弗说。  “你也希望做起手绢来跟查理?贝兹一样得心应手,是不是啊,亲爱的?”费金说道。  “先生,”奥立弗答道,“我真的非常想学,只要你肯教我。”  贝兹先生觉得这一句答话中含有某种妙不可言的滑稽意味,不禁又噗哧一声笑起来,这一阵笑声正好碰上他刚喝下去的咖啡,咖啡立刻走岔了道,差一点没把他呛死。  “他真是嫩得可笑。”查理缓过劲来以后说,为自己举止失礼向在场的各位表示歉意。  机灵鬼没有答茬,他替奥立弗把额前的头发扒下来,遮住眼睛,说他要不了多久就会懂得多一些了。快活的老绅士发现奥立弗脸红了,便改变话题,问今天早晨刑场上看热闹的人多不多?听那两个少年的答话,两人显然都在那儿,他们怎么有时间干那么多的活,奥立弗自然对此感到纳闷。  吃过早餐,快活老绅士和那两个少年玩了一个十分有趣而又极不寻常的游戏,过程是这样的:快活老绅士在一个裤兜里放上一只鼻烟盒,在另一个里边放了一只皮夹子,背心口袋里揣上一块表,表链套在自己脖子上,还在衬衫上别了一根仿钻石别针。他将外套扣得严严实实,把眼镜盒子以及手巾插在外套口袋里,握着一根手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模仿一班老先生平日里在街上四处溜达时的那副派头,时而在壁炉边上停一停,时而又在门口站一站,看上去谁都会以为他正全神贯注地在看商店的橱窗。每隔一会儿,他便朝前后左右看看,提防着小偷,依次把每个口袋都拍一拍,看自己是不是丢了东西,那神气非常可笑也非常逼真,奥立弗一直笑啊,笑得泪水顺着脸颊滚了下来。在这段时间里,两个少年紧紧尾随在他身后,动作敏捷地避开他的视线,他每次回过头来都不可能觉察到他俩的举动。终于,机灵鬼踩了老绅士一脚,或者说偶然踢了一下他的靴子,查理?贝兹从后边撞了他一下,在这一刹那,他俩以异乎寻常的灵巧取走了他的鼻烟盒、皮夹子、带链子的挂表、别针、手巾,连眼镜盒也没落下。倘若老绅士发觉任何一个口袋里伸进来一只手的话,他就报出是在哪一个口袋,游戏又从头来过。  这套游戏翻来覆去做了无数次,这时,有两位小姐前来看望小绅士们,其中一个叫蓓特,一个叫南希。她们都长着浓密的头发,乱蓬蓬地挽在脑后,鞋袜也颇不整洁。她俩或许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显得非常丰满、健康。两位姑娘举止洒脱大方,奥立弗觉得她们的确算得上非常出色的姑娘了,这一点倒是毋容置疑的。  两位来客逗留了好一会儿,有一个姑娘抱怨说,她身体里边冷得慌,酒立刻端了出来,谈话转而变得十分欢乐,富有教益。最后,查理?贝兹提出,该去遛遛蹄子了。奥立弗猜出这肯定是法语“出去逛一会”的意思,因为紧接着,机灵鬼和查理便与两位女郎一块儿出去了,那位和蔼的老犹太人还体贴地给了他们零花钱。  “嗳,亲爱的,”费金说道,“这日子可真舒坦,不是吗?他们要到外边去逛一天呢。”  “他们干完活儿了没有,先生?”奥立弗问。  “对呀,”费金说,“是那么回事,除非他们在外边碰巧找到什么活了。他们才不会白白放过呢,亲爱的,你放心好了。跟他们学着点儿,你得学几招,”他用煤铲在炉子边上敲打着,为的是增加话的分量。“他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所有的事都要听他们的指点——尤其是机灵鬼,我的宝贝儿。往后他自个儿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只要你学他的样,他也会让你成为大人物的——亲爱的,我的手绢是在口袋外边吗?”费金说着骤然停了下来。  “是的,先生。”  “看看你能不能把手绢掏出来,又不被我发现,就像今天早晨做游戏时他们那个样子。”  奥立佛用一只手捏住那只衣袋的底部,他看见机灵鬼就是这样做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把手帕抽了出来。  “好了没?”费金嚷道。  “喏,先生。”奥立弗说着,亮了一下手帕。  “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亲爱的,”快活的老绅士赞许地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我还没见过这么伶俐的小家伙呢。这个先令你拿去花吧。只要你照这样干下去,就会成为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人了。上这边来,我教你怎么弄掉手帕上的标记。”  奥立弗弄不懂了,做做游戏,扒这位老绅士的衣袋,为何将来就有机会成为大人物。不过,他又一想,老犹太年纪比自己大得多,肯定什么都懂,便温驯地跟着他走到桌子跟前,不多一会儿就专心致志地投身于新的学业之中了。  第十章  叙述奥立弗对新伙伴的品格日趋了解,他长了见识但代价高昂。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十分重要。  好些日子了,奥立弗一直呆在老犹太的屋子里,挑去手帕上的标记(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手帕带回来),间或也参加前边讲过的那种游戏,那可是两个少年和老犹太每天早晨照例要做的。到后来,他开始感到闷得慌,巴望上外边透透新鲜空气,并且诚心诚意地向老绅士央求过多次,要他让自己与两个伙伴一块儿到外边干活去。  奥立弗对老先生毫不含糊的德性已经有所了解,他越加急切地盼着干点活。夜里,只要机灵鬼或者查理?贝兹空着手回来,费金总是要慷慨激昂地数落好逸恶劳一类坏习惯的可悲之处,连晚饭也不让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切都是不可知的。因果联系只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不具,以便向他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一点不假,有一次,费金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意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奥立弗终于得到了允许,两三天以来,需要加工的手帕已经没有了,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或许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先生答应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反正老先生告诉奥立弗可以去,并把他置于查理?贝兹和机灵鬼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贝兹少爷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奥立弗走在中间,心里琢磨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手艺。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非常懒散,十分难看,纯粹是闲荡,奥立弗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先生的僵化,实际上想用存在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根本不是去干活的。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别的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仍得远远的;查理?贝兹则在财产所有权方面表现出某些概念含混不清,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将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好像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似的。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奥立弗刚想尽量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真奇怪,名称改来改去,到现在还有人管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然站住,将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什么事?”奥立弗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老先生?”奥立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说道。  “姿势蛮好。”查理?贝兹少爷仔细看了看。  奥立弗惊奇不置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奥立弗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绅士身后靠去。奥立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望着那边发呆。  老先生面容非常可敬,头上抹着发粉,戴一副金边眼镜,深绿色外套配黑色的天鹅绒衬领,白裤子,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老绅士本人的确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样子从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认真真地读下去。  奥立弗站在几步开外,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张手帕。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查理?贝兹,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时,他感到何等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犹太,整个的谜全涌人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害怕,血液在浑身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奥立弗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日袋里,没有摸到手绢,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便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兹少爷不希望满街跑引起公众注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奥立弗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随后发生的事情,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跟诚实的市民们一样参加了追捕。  尽管奥立弗受过一班哲学家的熏陶,然而在理论上,他对于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这一点,或许就会对这类事有所准备了。他完全没有了主意,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朝前奔去,那位老绅土,还有机灵鬼和贝兹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面包师抛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行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喊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木偶戏正演到节骨眼上,全体观众却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向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人们赶上来了,一步步逼近了,眼看他渐渐没有力气了,吆喝却更加起劲,四处欢声雷动。“抓贼啊!”嗨,即使是出于怜悯,看在上帝分上,也务请逮住他。  终于抓住了。多美妙的一击。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请请。”“让他透点空气吧。”“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先生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立弗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土,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妙极了。”  “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说道,“他受伤了。”  “先生,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巴望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周围看了看,似乎想竟自离去。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警官挤进人群(遇上这类案子,警官老是最后一个到场),一把揪住奥立弗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从而发生另一次追逐。  “喂,起来。”警官粗声嘎气地说。  “先生,不是我。真的,真的,是另外两个孩子。”奥立弗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回头看了看,说道,“他们就在附近哪个地方。”  “不,不,他们不在罗,”警官本来想说句反话,可偏偏说中了。机灵鬼和查理?贝兹早就钻进遇到的头一个大杂院逃之夭夭。“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绅士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警官答应着,一把便将奥立弗的外套几乎从背上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我可知道你们这一套,别想骗我。你倒是起不起来,你这小混蛋?”  奥立弗挣扎着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当下便被人揪住外套衣领快步沿街拖走了。老绅士走在警官身边。这帮人当中,凡是有本事的都抢先几步,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奥立弗。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朝前走去。 第十一章  讨论治安推事范昂其人以及他办案方式的一个小小的例子。  这桩案子发生在与首都警察局的一个赫赫有名的分局的辖区内,而且与这个分局近在咫尺。人群得到的满足仅仅是簇拥着奥立弗走过两三条街,到一个叫做玛当山的地方为止。他被人押着走过一条低矮的拱道,登上一个肮脏的天井,从后门走进即决裁判庭。这是一个石砌的小院,他们刚进去就迎面碰上一个满脸络腮胡,拎着一串钥匙的彪形大汉。  “又是什么事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抓到一个摸包的。”看管奥立弗的警察答道。  “先生,你就是被盗的当事人?”拎着钥匙的汉子又问。  “是的,我正是,”老绅士回答,“不过,我不能肯定就是这孩子偷走了手绢。我——我不想追究这事了。”  “得先去见见推事再说,先生,”拎钥匙的汉子回答,“长官他马上就忙完了,过来,你这个小家伙,真该上绞架。”  这番话是向奥立弗发出的一道邀请,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门,要奥立弗进去,在里边一间石砌的牢房里,奥立弗浑身上下给搜了一通,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门又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和大小都有些像地窖,只是没那么亮,里边龌龊得叫人受不了。眼下是星期一上午,打星期六夜里开始,这里关过六个醉汉,现在都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夜里都有无数男男女女因为芝麻绿豆大的罪名——这个说法真不算一回事——就给关进了地牢,与此相比,新门监狱那些经过审讯、定罪、宣判死刑的最最凶暴残忍的在押重罪犯的囚室简直算得上宫殿了。让怀疑这一点的人,无论是谁,来比较一下吧。  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哒一声响,这时候,老绅士看上去几乎与奥立弗一样沮丧,他长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手里的书,书是无辜的,然而所有的乱子又都是因它而起。  “那孩子长相上有一种什么东西,”老绅士若有所思地缓步踱到一边,用书的封皮敲击着自己的下颚,自言自语地说,“某种触动我、吸弓我的东西。他会不会是无辜的呢?他似乎有些像——这个,这个,”老绅士骤然停住了,两眼凝视着天空,紧接着又高声说道,“天啦——我从前在哪儿见过的,跟他的长相很相似?”  老绅士沉吟了半晌,带着同样苦苦思索的神色走进后边一间面向院子的接待室,默默地走到一个角落,将多年来一直掩藏在沉沉大幕后边的无数张面孔唤回到心目中。“不,”他摇了摇头说,“这一定是想像。”  他又一次回顾这些面孔。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了眼前,要把遮挡了它们如此之久的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老绅士到底没有想起谁的相貌与奥立弗有些相像。他长叹一声,向自己唤醒过来的往事告别,幸好他只是有些恍榴。老绅士把这一切重新埋进那本书的宇里行间,那本帮不上什么忙的书。  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肩膀,他顿时醒悟过来,拎钥匙的汉子要老绅士随他一道进法庭去。他赶紧合上书,当下便被领去拜见声威赫赫的范昂先生。  法庭是一间带有格子墙的前厅。范昂先生坐在上首的一道栏杆后边,可怜的小奥立弗已经给安顿在门边的木栅栏里,叫这副场面吓得浑身发抖。  范昂先生很瘦,中等身材,腰板细长,脖子不大灵便。他头发不多,大都长在后脑勺和头的两侧。面容严厉而又红得过头了些。如果他确确实实没有饮酒无度的习惯,他完全可以起诉自己的长相犯有诽谤罪敲它一大笔损失费。  老绅士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朝推事的写字台走过去,递上一张名片,说道:“先生,这是我的姓名和住址。”说罢,他退后两步,又彬彬有礼地点了一下头,静候对方提问。  范昂先生那功夫刚好正在研读当天早报上登载的一篇社论,文章谈到了他最近作出的一次裁决,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政大臣对他特别加以注意。他火透了,抬起头来的时候满脸的不高兴。  “你是谁?”范昂先生发话道。  老绅士带着几分惊愕,指了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范昂先生傲慢地用报纸把名片挑开,“这家伙是谁?”  “先生,我的名字么,”老先生拿出了绅士风度,“我名叫布朗罗,先生。请允许我问一声长官大名,长官居然倚仗执法者的身份,无缘无故地羞辱一个正派人。”布朗罗先生说着,眼睛在法庭里扫了一周,好像是在寻找一个能给他以圆满答复的人似的。  “警官,”范昂先生把报纸扔到一边,“这家伙犯了什么案?”  “大人,他没犯案。”警官回答,“是他告这个小孩,大人。”  推事大人明知故问。这一手也太气人了,又用不着担风险。  “看来是告这个小孩,是吗?”范昂先生盛气凌人,将布朗罗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叫他起誓。”  “起誓之前,我必须声明一句,”布朗罗先生说,“就是说,要不是亲身经历,我的的确确不敢相信——”  “先生,住嘴。”范昂先生专横地说。  “先生,我非说不可。”老绅士毫不示弱。  “立刻给我住嘴,不然我可要把你赶出法庭。”范昂先生说道,“你这个傲慢无礼的家伙,你怎么敢威胁一位推事?”  “什么!”老绅士涨红了脸,大叫一声。  “叫这个人起誓。”范昂朝书记员说道,“别的话我一概不听。叫他起誓。”  布朗罗先生大为光火,然而,或许是考虑到发泄一通只会伤害到那孩子,便强压住自己的感情,立刻照办了。  “噢,”范昂说,“指控这孩子什么?你有什么要说的,先生?”  “当时,我正站在一个书摊边上——”布朗罗先生开始讲述。  “先生,停一停。”范昂先生说,“警官。警官在哪儿?喏,叫这位警官起誓。说吧,警官,怎么回事啊?”  那名警察相当谦恭地讲了一遍,他如何抓住奥立弗,如何搜遍全身,结果一无所获,他所知道的也就是这些了。  “有没有证人?”范昂先生问。  “大人,没有。”警官回答。  范昂先生默默地坐了几分钟,然后向原告转过身去,声色俱厉地说:  “喂,你倒是想不想对这个孩子提出控告,唔?你已经起过誓了,哼,如果你光是站在那儿,拒不拿出证据来,我就要以蔑视法庭罪惩治你,我要——”  要干什么,或者说找谁来干,没有人知道,因为就在这当儿,书记员和那名警察一齐大声咳嗽起来。前者又将一本沉甸甸的书掉到了地板上,就这样,那句话没听完整,纯粹是出于偶然。  尽管遇到无数的胡搅蛮缠与翻来覆去的凌辱责骂,布朗罗先生还是想尽办法将案情说了一遍,他说,由于一时感到意外,见那孩子一个劲地跑,自己便追了上去,他表示了自己的希望,虽然孩子并不是在行窃时被拿获的,假如庭长相信他与几个小偷有牵连,也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宽发落。  “他已经受伤了,”布朗罗先生最后说道,“而且我担心,”他望着栏杆那边,郑重其事地补充了一句,“我确实担心他有病。”  “噢,不错,也许是吧。”范昂先生冷笑一声,“哼,少来这一套,你这个小流氓,骗是骗不了我的,你叫什么名字?”  奥立弗竭力想回答一声,可是说不出话。他脸色惨白,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他的眼前旋转起来。  “你这个厚脸皮的无赖,叫什么名字?”范昂先生追问道,“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是冲着站在栏杆旁边的一个身穿条纹背心的热心肠老头说的。老头弯下腰来,又问了一遍,发现奥立弗已确实无力对答。他知道不回答只会更加激怒推事,加重判决,就大着胆子瞎编起来。  “大人,他说他名叫汤姆?怀特。”这位好心的警察说道。  “喔,他不是说出来了,是吧?”范昂先生说道,“好极了,好极了。他住在什么地方?”  “大人,没个准儿。”他又装作听到了奥立弗的答话。  “父母双亲呢?”范昂先生问。  “他说在他小时候就都死了,大人。”警官铤而走险,取了一个常见的答案。  问到这里,奥立弗抬起头来,以哀求的目光看了看四周,有气无力地请求给他一口水喝。  “少胡扯。”范昂先生说道,“别当我是傻瓜。”  “大人,我想他真的有病呢。”警官进了一言。  “我比你清楚。”推事说道。  “警官,快扶住他,”老绅士说着,情不自禁地扬起了双手。“他就要倒下去了。”  “站一边去,警官,”范昂嚷道,“他爱倒就倒。”  承蒙推事恩准,奥立弗一阵晕眩,倒在地板上。法庭里的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动一动。  “我就知道他在装疯卖傻,”范昂说,仿佛这句话便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根据。“由他躺在那儿吧,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躺得不耐烦了。”  “您打算如何断案,大人?”书记员低声问道。  “即决裁判,”范昂先生回答,“关押三个月——苦工自然是少不了的。退庭。”  房门应声打开,两个汉子正准备把昏迷不醒的奥立弗拖进牢房,这时,一位身穿黑色旧礼服的老人匆匆闯进法庭,朝审判席走去。他面带一点凄苦的神色,但看得出是个正派人。  “等一等,等一等。别把带他走。看在上帝的分上,请等一会儿。”这个刚刚赶到的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  尽管法律的各位守护神在这类衙门里对女王陛下的臣民,尤其是对较为贫困的臣民的自由、名誉、人品,乃至于生命滥施淫威,尽管在这四壁之内,荒唐得足以叫天使们哭瞎双眼的把戏日复一日,衍演无穷,这一切对于公众却始终是秘而不宣的,除非通过每天的报纸泄漏出去。范昂先生看见一位不速之客这般唐突无礼地闯进门来,顿时勃然大怒。  “这是干什么?这是谁呀?把这家伙赶出去,都给我出去。”范昂先生吼声如雷。  “我就是要说,”那人大声说道,“别想把我撵出去。事情我都看见了。书摊是我开的,我请求起誓,谁也别想封住我的嘴巴。范昂先生,你必须听听我的陈述,你不能拒绝。”  那人理直气壮,态度十人强硬,事情变得相当严重,马虎过去是不行的了。  “让这人起誓,”范昂先生老大不高兴地喝道,“喂,讲吧,你有什么要说的?”  “是这样的,”那人说道,“我亲眼看见三个孩子,另外两个连同这名被告,在马路对面闲逛,这位先生当时在看书,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孩子,我看见他下手的,这个孩子在旁边给吓呆了。”说到这里,可敬的书摊掌柜缓过气来了,他比较有条理地将这件扒窃案的经过情形讲了一遍。  “你干吗不早点来?”范昂顿了一下才问。  “没人替我看铺子,所有能给我帮忙的全撵上去了,五分钟以前我才找着人,我是一路跑来的。”  “起诉人正在看书,是不是啊?”范昂又顿了一下,问道。  “是的,那本书还在他手里哩。”  “呵,是那本书么,哦?”范昂说道,“付钱了没有?”  “没有,还没付呢。”摊主带着一丝笑意答道。  “天啦,我全给忘啦。”有些优惚的老绅士天真地高声叫道。  “好一位正人君子,还来告发一个可怜的孩子。”范昂作出滑稽的样子,希望借此能显得很厚道。“我想,先生,你已经在一种非常可疑、极不光彩的情形之下把那本书据为己有了,你兴许还自以为运气不错吧,因为产权人不打算提出起诉。喂,你就当这是你的一次教训吧,否则法律总有一天会找上你的。这个小孩子以释放。退庭。”  “岂有此理。”布朗罗先生强压多时的怒气终于爆发了。“岂有此理。我要——”  “退庭。”推事不容他分说。“诸位警官,你们听见没有?退庭。”  命令执行了。一手拿着书,一手握着竹杖的布朗罗先生虽说忿忿不平,还是给轰了出去。激奋与受到的挑衅使他怒不可遏。他来到院子里,怒气立刻烟消云散。小奥立弗?退斯特仰面躺在地上,衬衫已经解开,太阳穴上洒了些凉水,脸色惨白,身上不住地抽动,发出一阵阵寒颤。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罗先生朝奥立弗弯下腰来,“劳驾哪一位去叫辆马车来,快一点。”  马车叫来了,奥立弗给小心翼翼地安顿在座位上,布朗罗先生跨进马车,坐在另一个座位上。  “我可以陪您一块儿去吗?’书摊老板把头伸了进来,说道。  “哎呀,可以可以,我亲爱的先生,”布朗罗先生连声说道,“我把您给忘了,天啦,天啦。我还拿着这本倒霉的书呢。上来吧。可怜的小家伙。再不能耽误时间了。”  书摊掌柜跳上去,马车开走了。  第十二章  在这一章里,奥立弗得到前所未有的悉心照料,回头接着谈那位快活的老绅士和他的那一帮年轻朋友。  马车辚辚,沿着与当初奥立弗由机灵鬼陪着首次进入伦敦几乎完全相同的一条路驶去,过了爱灵顿街的安琪儿酒家便折向另一条路,一直开到本顿维尔附近一条幽静的林阴道才停了下来。在这里,布朗罗先生亲自督阵,立刻安排好一张床,把小家伙安顿得十分周到舒适。在这里,他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殷切照料。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奥立弗对一班新朋友的精心照料却始终漠然不知。太阳升起来,落下去,又升起来言存在先验的普遍价值标准,它是人们评价“价值”的共同,又落下去,数不清多少天过去了。这孩子依然直挺挺地躺在那张来之不易的床上,经受着热病的熬煎,一天天变得消瘦。蛆虫蚕食死尸也不如用慢悠悠的文火烤干活人来得那么有把握。  这一天,瘦骨嶙峋、苍白如纸的奥立弗终于醒过来了,仿佛刚刚做完一场漫长的噩梦似的。他从床上吃力地欠起身来,头搭拉在颤抖的肩上,焦虑不安地望了望四周。  “这是什么地方?我这是在哪儿?”奥立弗说,“这不是我睡觉的地方。”  他身体极度衰弱,说这番话的声音非常低,但立刻有人听见了。床头的帘子一下子撩开了,一位衣着整洁、面容慈祥的老太太从紧靠床边的一张扶手椅里站起来,她先前就坐在那儿做针线活。  “嘘,亲爱的,”老太太和蔼地说,“你可得保持安静,要不你又会生病的,你病得可不轻——别提病得有多厉害了,真够玄的。还是躺下吧,真是好孩子。”老太太一边说,一边轻轻地把奥立弗的头搁到枕头上,将他额前的头发拨到一边。她望着奥立弗,显得那样慈祥,充满爱心,他忍不住伸出一只瘦弱的小手,搭在她的手上,还把她的手拉过来勾住自己的脖子。  “哟。”老太太眼里噙着泪珠说道,“真是个知恩图报的小家伙,可爱的小把戏。要是他母亲和我一样坐在他身边,这会儿也能看见他的话,会怎么想啊。”  “说不定她真的看得见我呢,”奥立弗双手合在一起,低声说道,“也许她就坐在我身边,我感觉得到。”  “那是因为你在发烧,亲爱的。”老太太温和地说。  “我想也是,”奥立弗回答,“天国离这儿太远了,他们在那儿欢欢喜喜,不会来到一个苦孩子的床边。不过只要妈妈知道我病了,即使她是在那儿,也一定会惦记我,她临死以前病得可厉害了。她一点都不知道我的情形。”奥立弗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要是她知道我吃了苦头,肯定很伤心,每次我梦见她的时候,她的脸总是又好看又快乐。”  老太太对此没有口答,先擦了擦自己的眼睛,随后又擦了一下放在床罩上的眼镜,仿佛眼镜也是脸上的重要部位似的。她替奥立弗取来一些清凉饮料,要他喝下去,然后拍了拍他的脸颊,告诉他必须安安静静地躺着,要不又会生病了。  于是奥立弗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打定主意,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听这位好心老太太的话,另一方面呢,说真的,刚才说了那么一番话,他已经筋疲力尽,不多一会儿就打起盹儿来。不知什么时候,一支点亮的蜡烛移近床边,他醒过来,只见烛光里有一位绅士手里握着一只嘀嗒作响的大号金表,搭了搭他的脉搏,说他已经好得多了。  “我亲爱的,你感觉好得多了,是吗?”这位绅士说。  “先生,是的,谢谢你。”奥立弗答道。  “喏,我心里有数,你也感到饿了,是吗?”  “不饿,先生。”奥立弗回答。  “唔。是啊,我知道你还没感觉饿。贝德温太太,他不饿。”这位看上去十分渊博的绅士说道。  老太太很有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意思好像是她也认为大夫是个非常渊博的人,大夫本人看来也很有同感。  “你还是很困,想睡觉,我亲爱的,是不是?”大夫说道。  “不,先生。”奥立弗回答。  “是那么回事,”大夫带着一副非常干练而又心满意足的神气说,“不想再睡了,也不感到口渴,是吗?”  “不,先生,有点渴。”奥立弗答道。  “和我估计的一样,贝德温太太,”大夫说道,“他感到口渴是很自然的。太太,你可以给他一点茶,外加一点面包,不要抹奶油。别让他睡得过于暖和了,太太,但更要注意别让他感觉到太冷,你懂这个意思吧?”  老太太又点了点头,大夫尝了一下清凉饮料,表示认可,便匆匆离去了。下楼的功夫,他的靴子叽嘎叽嘎直响,俨然一副大亨贵人的派头。  过了一会儿,奥立弗又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差不多十二点。贝德温太太慈爱地同他道了一声晚安,把他移交给刚来的一位胖胖的老太婆照看,老太婆随身带着一个小包袱,里边放着一部开本不大的祈祷书和一项大睡帽。老太婆戴上睡帽,将祈祷书放在桌子上,告诉奥立弗,自己是来跟他作伴的。老太婆说着把椅子拉到壁炉边上,管自接二连三地打起瞌睡来。她时不时地向前点头哈腰,嘴里咿哩呜噜发出各种声响,忽而又呛得接不上气,连瞌睡也吓跑了,不过,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不良影响,她顶多也就是使劲揉一揉鼻子,便又陷入了沉睡。  就这样,长夜慢慢逝去。奥立弗醒了一些时间了,他忽而数一数透过灯心草蜡烛罩子投射到天花板上的一个个小光圈,忽而又睡眼朦胧地望着墙壁上复杂的壁纸图案。屋子里幽暗而又寂静,一派庄严肃穆的气氛,这孩子不禁想到,无数个日日夜夜以来,死神一直在这里流连徘徊,可怕的死亡来过了,也许处处都留下了它那阴森可怕的痕迹,奥立弗转过脸,伏在枕头上,热烈地祈祷上苍。  逐渐地,他进入了谧宁的睡乡,这是一种只有大病初愈的人才能享受到的安宁,一种宁静祥和的休憩,令人舍不得醒来。即便这就是死亡,谁又愿意再度被唤醒,起来面对人生的一切争斗纷扰,一切近忧远虑,而在这一切之上的是,谁愿意再去回首痛苦的往事。  当奥立弗睁开双眼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他感到神清气爽,心情舒畅。这场大病的危机安然度过了,他重又回到了尘世。  整整三天,他只能坐在一张安乐椅里,舒舒坦坦地靠在枕头上。他身体依然过于衰弱,不能行走,女管家贝德温太太叫人把他抱到楼下的小房间,这间屋子是属于她的。好心的老太太将奥立弗安顿在壁炉边上,自己也坐了下来,眼见奥立弗身体好多了,她本来还高高兴兴的,却立刻哇哇大哭起来。  “别见怪,我亲爱的,”老太太说,“我是欢喜才哭的,这是常有的事。你瞧,没事了,真够舒坦的。”  “你对我太好了,太太。”奥立弗说。  “嗳,你可千万别在意,我亲爱的,”老太太说道,“你还是喝你的肉汤吧,顶好这就把汤喝下去。大夫说布朗罗先生今天上午要来看你,咱们得好好打点一下,咱气色越好,他越高兴。”老太太说着,盛上满满一碗肉汤,倒进一口小炖锅里热一热——真浓啊,奥立弗思忖道,要是按规定的浓度掺水,少说也够三百五十个贫民美美地吃一顿了。  “你喜欢图画吗,亲爱的?”老太太见奥立弗目不转睛,看着对面墙上正对着他的椅子挂着的一幅肖像画,就问道。  “我一点也不懂,太太,”奥立弗的目光依然没有离开那张油画。“我压根没看过几张画,什么都不懂,那位太太的脸多漂亮,多和气啊。”  “哦。”老太太说道,“孩子,画家总是把女士们画得比她们原来的样子更漂亮,要不,就找不到主顾啦。发明照相机的人没准知道那一套根本行不通,这买卖太诚实了,这买卖。”老太太对自己的机智大为欣赏,开心地笑了起来。  “那——是不是一张画像,太太?”奥立弗说。  “是的,”说话间,老太太的眼睛离开了肉汤,她抬起头来。“是一张画像。”  “太太,是谁的?”奥立弗问道。  “噢,说实话,孩子,我也不知道,”贝德温太太笑吟吟地答道,“我琢磨,不管是你还是我,都不认识那上边的人。你倒像是挺喜欢那张画,亲爱的。”  “画得真好看。”奥立弗应道。  “哟,敢情你没叫它吓着吧?”老太太发现奥立弗带着一脸敬畏的神情凝视着那张画,不禁大为惊异。  “喔,没有,没有。”奥立弗赶紧回过头来。“只是那双眼睛看上去像是要哭,随便我坐在哪儿,都好像在望着我一样,弄得我的心都快蹦出来了。”奥立弗小声地补充道,“像是真的,还想跟我说话呢,只是说不出来。”  “上帝保佑。”老太太嚷嚷着,站了起来。“孩子,你可别那么说。你病刚好,身体虚弱,难保没点疑神疑鬼的。来,我把你的椅子调个个儿,你就看不见了,行啦。”老太太嘴里说着,果真这么做了。“现在看不见了,再怎么也看不见了。”  然而,奥立弗透过自己的心扉,把那张肖像看得如此真切,仿佛他坐的方向全然不曾改变似的。不过,他想还是别再让这位好心的老太太操心才好,所以当老太太打量他的时候,他温顺地笑了笑。贝德温太太看见他比刚才大有起色,这才心满意足。她往汤里放了些盐,把几片烤面包掰碎加了进去,准备工作如此重要,自然要忙乎一阵。奥立弗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喝完了汤。他刚吞下最后一匙肉汤,门上便响起轻轻的敲门声。“请进。”贝德温太太说道,进来的是布朗罗先生。  喏,老绅士步履轻快地走了进来,这是可想而知的,但不多一会儿,他便把眼镜支到额头上,双手反插在晨衣后摆里,久久地,仔仔细细地端详起奥立弗来,脸上出现种种奇怪的抽动。大病初愈的奥立弗显得非常樵瘁,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出于对恩人的尊敬,他强打精神想站起来,结果还是没能站稳,又跌坐在椅子上。事实上,如果一定要实话实说,布朗罗先生胸襟十分宽阔,比起一般心地慈善、气质淳厚的绅士来,他一个当得上六个。他的心通过某种水压作用将两汪热泪送进了他的眼眶,说起这种程序,由于我们在哲学方面不能算是博大精深,是无法作出解释的。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罗先生说着清了清喉咙。“贝德温太太,今天早晨我声音有点沙哑,恐怕是伤风了。”  “但愿不是,先生,”贝德温太太说道,“你所有的衣服都是晾干了的,先生。”  “不知道,贝德温,不知道怎么搞的,”布朗罗先生说道,“我倒宁可认为是因为昨天吃晚饭用了一张潮湿的餐巾,不过没关系。你感觉怎么样,我的孩子?”  “很快活,先生,”奥立弗回答,“您对我太好了,先生,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  “真是乖孩子,”布朗罗先生胸有成竹地说,“贝德温,你替他加了补品没有?哪怕是流质的,喏?”  “他刚喝了一碗味道鲜美的浓汤。”贝德温太太略微欠起身来,特意在最后一个词上加重了语气,意思是一般的流质与精心烹制的肉汤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啊。”布朗罗先生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喝两杯红葡萄酒对他要有益得多。是不是,汤姆?怀特,晤?”  “我叫奥立弗,先生。”小病人显出一副大为诧异的样子回答。  “奥立弗,”布朗罗先生推敲着。“奥立弗什么?是叫奥立弗?怀特,嗯?”  “不,先生,是退斯特,奥立弗?退斯特。”  “这名字真怪。”老绅士说道,“那你怎么告诉推事你叫怀特呢?”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先生。”奥立弗感到莫名其妙。  这话听上去很像是在胡编,老绅士望着奥立弗的面孔,多少带了点愠色。对他是不可能产生怀疑的,他那副瘦削清癯的相貌特征处处都显示出诚实。  “这肯定搞错了。”布朗罗先生说道。然而,尽管促使他不住地端详奥立弗的动机已不复存在,那个旧有的念头却又一次袭来,奥立弗的长相与某一张熟识的面孔太相似了,这意识来势迅猛,他那专注的眼光一时竟收不回来。  “先生,求您别生我的气,好吗?”奥立弗恳求地抬起了双眼。  “不,不,”老绅士答道,“嗨。那是谁的画像?贝德温,你瞧那儿。”  他一边说,一边忙不迭地指指奥立弗头顶上的肖像画,又指了指孩子的脸。奥立弗的长相活脱脱就是那幅肖像的翻版。那双眼睛、头型、嘴,每一个特征都一模一样。那一瞬间的神态又是那样逼真,连最细微的线条也仿佛是以一种惊人的准确笔法临摹下来的。  奥立弗不明白这番突如其来的惊呼是怎么回事。因为承受不住这一阵惊诧,他昏了过去。他这一晕过去,替笔者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回过头去表一表那位快活老绅士的两个小门徒,以解读者悬念,且说——  当时,机灵鬼和他那位手艺高超的朋友贝兹少爷非法侵占布朗罗先生的私人财物,结果导致了对奥立弗的一场大喊大叫的追捕,他俩也参加了这场追捕,这一点前边已经叙述过了。他们这样做,是基于一种非常值得钦佩而又十分得体的想法,那就是只顾自己。既然国民自主和个人自由是任何一个纯正的英国人最值得骄傲的东西,本人简直无需提请读者注意,这一行动自然会大大抬高他俩在所有公民和爱国人士心目中的身价。同样,他们只关心自己平安无事这一铁证,完全足以使一部小小的法典得以确立,受到公认,某些博古通今、驰名遐迩的哲人将这部法典定为一切本能行为的主要动机。这班哲学家非常精明,将本能的一切行为归纳成格言和理论,又巧妙地对本性的高度智慧和悟性做了一番不着痕迹的恭维,便把良心上的考虑,或者高尚的冲动和感情,全都扔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说起来,这些东西毕竟不能与本性相提并论,世所公认,本能远比人所难免的种种瑕疵、弱点要高尚得多。  两位处于这么一种极其微妙的境地中的小绅士在品格特性方面富有严谨的哲理,倘若需要更进一步的佐证,笔者信手便可以举出他们退出追捕这一事实(本书前边一部分已经讲了),人们当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奥立弗身上,他俩立刻抄最近便的捷路溜了回去。尽管我并不打算断言,取捷径也是那班声望赫赫、博学多才的哲人在得出什么伟大的结论时常有的作派——他们的路程的确因迂回曲折,举步磕磕绊绊而拉长了一些,这就和那班有一肚子念头憋不住的醉汉一开口就滔滔不绝一样——但我的确想指出,并且要明确指出,许多哲学大师在实施他们的理论时都表现出了深谋远虑,他们能够排除一切可能出现的、完全可以估计到的、于他们不利的偶然因素。因此,为了大是,不拘小非,只要能达到目的,任何手段都无可非议。是耶?非耶?抑或二者之间到底有多大区别,统统留给当事的哲学家,让他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作出头脑清醒、综合平衡、公平不倚的判断。  两个少年以极快的速度跑掉了,穿过无数迷宫一般错综复杂的狭窄街道和院落,才大着胆子在一个低矮昏暗的拱道下边歇一歇。两人一声不响地呆了一会儿,刚刚透过气,能讲出话来,贝兹少爷便发出一声喜滋滋的感叹,紧接着爆发出一阵无法遏制的大笑,他倒在一个台阶上,笑得直打滚。  “什么事儿?”机灵鬼问。  “哈哈哈!”查理?贝兹笑声如雷。  “别出声,”机灵鬼细心地看了看周围,劝道,“笨蛋,你想给捉进去了不是?”  “笑死我了,”查理说,“笑死我了。你想想,他没命地跑,一闪就转过街角去了,再一下撞到电线杆子上,爬起来又跑,活像他跟电线杆一样也是用铁做的,可我呢,抹嘴儿插在口袋里,大喊大叫地在后边追他——呃,我的妈唷。”贝兹少爷的想像力十分生动,将刚才的场景稍许有些过火地展现了出来。说到这儿,他又在台阶上打起滚来,笑得比先前更欢了。  “费金会怎么说?”机灵鬼趁伙伴又一次停下来喘气时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怎么说?”查理?贝兹重复道。  “是啊,怎么说?”机灵鬼说。  “嗨,他能怎么说?”查理见机灵鬼全然不是说着玩的,满心欢喜顿时化为乌有。“他能怎么说?”  达金斯先生管自吹了一会儿口哨,跟着把帽子摘下来,搔了搔头,脑袋接连点了三下。  “你是什么意思?”查理说道。  “吐噜罗噜,腊肉烧菠菜,他又不是青蛙。”机灵鬼聪明的脸上挂着一丝淡淡的嘲笑,说道。  这就算解释,然而并不令人满意。贝兹少爷也有这种感觉,便又问了一句:“你是什么意思?”  机灵鬼没有回答,只是重新戴上帽子,把拖着长尾巴的外套下摆拉起来塞在腋下,用舌头顶了顶腮帮子,摆出一副亲昵而又意味深长的神气,用手在鼻梁上拍了五六下,向后一转,拐进一条胡同,贝兹少爷若有所思地跟了上去。  上述这番对话进行之后不过几分钟,那位快活老绅士听到楼梯上响起一阵嘎嘎作响的脚步声,不由得一惊,此刻他正坐在壁炉旁,左手拿着一条干香肠和一小片面包,右手握一把小刀,壁炉的三角铁架上搁着一只白锡锅。他回过头来,苍白的脸上露出一道狰狞的笑容,一双眼睛从棕红色的浓眉底下灼灼地往外看去。他把耳朵侧向门口,专注地谛听着。  “嗨,怎么回事?”老犹太的脸色变了,喃喃地说,“只回来两个?还有一个哪儿去了?他们出不了事的,听听。”  脚步声越来越近,到楼梯口了。房门缓缓地推开,机灵鬼与查理?贝兹走了进来,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第十三章  向聪明的读者介绍几位新相识,捎带着叙述一下他们的各种与这部传记有关的趣事。  “奥立弗哪儿去了?”犹太人杀气腾腾地站了起来,说道,“那小子在哪儿?”  两个小扒手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师傅,似乎被他的火气吓了一跳,彼此忐忑不安地看了一眼,没有回答。  “那孩子怎么啦?”费金一边死死揪住机灵鬼的衣领,一边用可怕的诅咒恐吓他。“说啊,不然我掐死你。”  费金先生的神气全然不像是在开玩笑,查理?贝兹一向认为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明哲保身都是上策,估计第二个被掐死的肯定就是自己了,他立刻跪倒在地,发出一阵响亮的、绵延不绝的嚎叫——既像是发了疯的公牛叫,又像传声筒里的说话声。  “你说不说?”费金暴跳如雷,狠命地摇拽着机灵鬼,那件宽宽大大的外套居然没把他人整个抖出来,真是不可思议。  “唷,他给逮住了,就这么回事,”机灵鬼沮丧地说,“喂,你放手啊,你放不放?”机灵鬼晃了一下,一使劲挣脱了身子,将肥大的外套留在了费金手里。机灵鬼猛地抓起烤面包的叉子,照着这位快活老绅士的背心就是一下,这一下要是叉中了的话,管保叫他损失不少乐子,决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恢复过来的。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费金往后一闪便躲开了,真叫人猜不透,他表面上衰老不堪,这一进一退之间却十分敏捷。他抓起白锡锅,准备冲着敌方头上砸过去。就在这时候,查理?贝兹发出一声恐怖万分的嚎叫,岔开了他的注意力,他突然改变了目标,把锅子照准那一位小绅士摔去。  “嗬,风风火火的,还真来劲哩。”一个低沉的嗓音忿忿不平地说,“是谁把啤酒往我身上乱泼?幸好砸在我身上的是啤酒,不是那口锅,不然我可得找谁算账了。我就知道,除了一个无法无天、坐地分赃的混账犹太上老财,恐怕谁也破费不起,抓起饮料乱设,大不了也就是泼水——那也得每个季度骗自来水公司一回。费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妈的,如果我围脖儿上沾的不是啤酒的话,哼哼。进来呀,你这个鬼头鬼脑的杂种,还不肯进来,总不成还替你家主人害臊。进来!”  发这一通牢骚的是一个年约三十五六岁,长得壮壮实实的汉子。此人穿一件黑色平绒外套,淡褐色马裤脏兮兮的,半长统靴,铅灰色套袜里裹着两条粗腿,腿肚上肌肉鼓得高高的——这两条腿,又是这样一副装束,看上去总让人觉得是一件尚未完工的半成品,单缺一副脚镣作为装饰。他戴着一顶灰色帽子,脖子上裹了一条龌龊的蓝白花围巾,一边说话,一边用长长的、已经磨破的围巾角擦去脸上的啤酒。啤酒擦掉了,一张呆板的宽脸膛露了出来,胡子已经三天没刮,两只阴沉的眼睛,有一只眼睛周围什么颜色都有,那是最近挨了一击留下的。  “进来,你听见了没有?”这位引人注目的煞神咆哮起来。  一只毛蓬蓬的白狗躲躲闪闪地跑进来,脸上带着二十来处伤痕裂口。  “你先前干吗不进来?”那汉子说道,“你也太骄傲了,当着大家连我都不认了,是不是啊?躺下吧。”  这道命令伴随着一脚,把那畜生打发到了屋子的另一头。然而,狗显然已经习以为常,它悄无声息地蜷在角落里,没发出一点响动,一双贼眼一分钟约莫眨巴了二十次,看样子正在考察这间屋子。  “你人什么?在虐待这些孩子吗,你这个贪得无厌,贪——心——不——足的老守财奴?”汉子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我真纳闷,他们怎么没有杀了你。我要是他们,准会于掉你。我要是你徒弟的话,早这么做了,嗯——不,宰了以后你就卖不出去了,你还就值当一件丑不可耐的古董,装在玻璃瓶里,就是他们恐怕吹不出这么大的瓶子。”  “嘘,嘘!赛克斯先生,”老犹太浑身直哆嗦,说道,“不要说那么大声。”  “什么先生不先生的,”那恶棍回答,“你来这一手,从来就没安过好心。你知道我名字,只管叫我的名字。时候一到,我不会丢人现眼的。”  “好了,好了,那——比尔?赛克斯,”费金低声下气地说,“你好像不太高兴,比尔。”  “很可能,”赛克斯回答,“我看你也不怎么舒坦,除非你不把到处乱摔白锡锅当回事,就跟你胡说——”  “你疯了吗?”费金扯了一把赛克斯的衣袖,指了指那两个少年。  赛克斯先生打住话头,在右耳下边做了一个打结的动作,头一偏倒在右边肩膀上——老犹太对这类哑剧显然心领神会。接下来,赛克斯照着帮口里的说法,要了一杯酒。他的话里这类玩意儿多的是,如果一一记录下来,恐怕谁也看不懂。  “你可留神,别往里边下毒。”赛克斯先生说着,把帽子放在桌上。  这话是说着玩的,可说话人如果看见老犹太咬着惨白的嘴唇朝柜橱转过身去时那邪恶的一瞥,大概会想到这一警告并非纯属多余,或者说,希望对酿酒师傅的绝活略加改进的这种想法(措词且不论)在老绅士的乐天派心怀中并不是一点也没有。  两三杯烧酒下肚,赛克斯先生亲自对二位小绅士做了一番垂询,这一善举引起一番谈话,谈话间奥立弗被捕的起因与经过都给详详细细讲了出来,顺便也作了若干修改加工,机灵鬼认为在这种场合进行一些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我担心,”费金说道,“他会讲出一些事,把我们也搭进去。”  “很有可能,”赛克斯恶狠狠地咧嘴笑了笑。“你倒霉了,费金。”  “你瞧,我是有些担心,”老犹太仿佛对这一番打岔毫不在意似的,说话时眼睛紧紧盯着对方。“我担心的是,如果那场把戏牵连上我们,事儿可就闹大了,况且这档子事对你比对我更为不妙,我亲爱的。”  赛克斯身子一震,朝费金转过身来。可老绅士只是把肩膀耸得快碰着耳朵了,两眼出神地盯着对面墙壁。  话头中断了好一会儿,这可敬的一伙中的每一名成员似乎都各自陷入了沉思。连那只狗也不例外,它多少有些狠巴巴地舔了舔嘴唇,像是正在盘算,到了外边怎么着也要一口咬住在街上遇见的第一位先生或者女士的脚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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