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6

温米克说道:“像澳大利亚那般深奥。”他用笔指着办公室的地板来示意澳大利亚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是一个比喻,相对地说澳大利亚正在地球的对面。“如果说还有什么东西比澳大利亚更加深奥,”温米克把笔放到纸上,补充说道,“那就是他。”  然后我又说,我想贾格斯先生的生意一定干得挺好。温米克说:“很——不——错!”我又问他这里有许多办事员吗?对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  “这里不需要许多办事人员,因为只有一个贾格斯先生,人们又不愿意通过间接方式和他打交道。我们一共有四个人,你要不要见见他们?你现在其实也不是外人了。”  我接受了他的盛情之邀。于是,他从衣领里掏出一根钢铁辫子似的东西,这就是收在他背上的保险箱钥匙。他用这钥匙打开了现金保险箱,从里面取出钱并交给我。这时他已经把所有的饼干一起塞进他那个邮筒似的嘴巴里,便和我一道上楼。房屋中很黑暗,又很破烂,那些在贾格斯先生房间中留下油腻腻的肩膀印的人,看来拖着缓慢的脚步在这里上上下下楼梯也有多年了,因为墙壁已被掠得油亮。二楼前部办公室里的办事员,看上去有点像酒店老板,又有些像捕鼠的人,身体长得大大的,面色苍白,而且有些浮肿。这时他正专心一致地接待着三四位外表很不体面的人,从态度上看,他对待他们很不礼貌,事实上每一位来到这里对贾格斯先生的钱柜有所贡献的人受到的都是这种待遇。温米克先生说:“他在为伦敦中央刑事法庭搜集证据。”我们走了出来。在上面一间办公室中的办事员是个小个儿,毫无生气,行动起来像一只狗,披着头发,大概在他还是小狗的时候就忘记了把毛剪短。他这时也正接待着一个人,这人的视力很差。温米克先生对我说,这个人是一个铸造假币的,他那个熔化金属的小坩锅一年到头都是烧得滚滚的,我随便有什么东西要他帮忙熔化铸造,他都会乐意的。这时,那人身上白色的汗珠正如雨下,仿佛他正在自己身上一试那熔化的高超技艺。里间办公室里有一个高耸双肩的人,可能由于面部神经痛,在脸上扎了一块肮脏的法兰绒布,穿了一件又旧又黑的衣服,看上去像涂了一层蜡,正弯腰驼背地抄写另外两位办事员先生起草的文件,都是为贾格斯先生准备的。  以上是整个律师事务所内的情况。我们又下了楼,温米克把我领到我监护人的办公室,说:“这一间你已经看过了。”  这时我看到那两个令人憎恶的头像,好像射出了凶狠的眼光。我问他:“请问一下这两个头像是谁?”  “这两个头像吗?”温米克说着便爬上椅子,先把可怕头像头上的灰拂去,然后取了下来,说道,“这是两位了不起的人物。他们是两位著名的客户,曾给我们带来极大的荣誉。这一个嘛,怎么啦?你这个老流氓,你一定在夜里偷偷下来,把头探进墨水瓶里,让墨水染上了眉毛!这个家伙谋害了他的主人,一切阴谋安排妥当,连被害尸身也没有找到。”  “这头像像他本人吗?”我问道。一听原来这是个残无人道者的头像,我吓得向后退去,而温米克却吐了一口唾沫在头像的眉毛上,又用袖口把它擦干净。  “像他吗?你知道,这就是他!这个头像是在新门监狱铸造而成的,是在他刚绞死后取的模型。喂,你这个老滑头,你对我特别有好感是不是?”温米克这般说着,一面用手摸摸自己的那枚胸针,胸针上有一位妇女的像,还有垂柳、坟墓以及墓旁的骨灰瓶,算是解释了他那种具有情感色彩的称呼,“你还为我定做了这枚胸针是不是?”  “这女人是什么人吗?”我问道。  “不是什么人,”温米克答道,“只不过是他玩的一个小花样。你不是也喜欢弄些小花样吗,是不是?这和女人没有关系,皮普先生,如果说和某个女人有关系,除非一个,不过她不像这上面的女人那么苗条,你看她也不会专门照看这个骨灰瓶,除非里面装的是美酒。”这时温米克的注意力转向了他的胸针。他把头像放了下来,掏出手帕擦亮这枚胸针。  “另一个人的结果也是这样的下场么?”我问道,“他也有相同的神情呢。”  “你说的一点不假,”温米克说道,“这是真面目。看这鼻孔里多像塞着一根马鬃和一只小鱼钩。他的确也是同样的命运;我敢说,在我们这儿有这种下场的人是不出奇的。这个人是一个花花公子,他假造遗嘱,那些被假立遗嘱的人怕也会给他弄得个长眠不醒呢!”接着温米克先生又对着头像说了起来:“噢,你这个绅士般的家伙,你说你会用希腊文写文章,你这个吹牛大王!你多么会撒谎啊!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你这么会吹牛说谎的人!”温米克这时摸了摸他那只最大的悼念亡人的戒指,说道:“你在临死前一天还叫人买了这个东西来送给我。”然后他把这位昔日故友的头像又放回到架子上的原处。  他把另一个头像也放还原处后从椅子上爬下来。有一个疑问盘旋于我的内心,他那些私人珍宝都是这么得来的吗?当他站在我面前拍着两手的灰尘时,我想既然他并不因此而感到惭愧,我也就大着胆子向他提出了问题。  “噢,确确实实,”他答道,“这些全都是这一类的礼物。一个接一个地送给我,你看,事情就这样。既送之,则收之。这些东西不都很有意思吗,都是财产。也许价值不大,但毕竟是财产,而且是可携带的财产。对于你这个有远大前程的人来讲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为人之道永远是,多捞财产,来者不拒。”  对他的见识我表示敬重,他便也以友好的态度继续讲下去:  “一旦你有空,而且没有别的事可做时,如不在意,不妨到伍尔华斯我家中来玩玩,还可在我家过夜,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荣幸。我没有什么让你欣赏,但也有两三件古董,也许你乐意看一下。我有一座小花园,还有一座凉亭,我是很喜欢的。”  我说我非常高兴接受他的盛情邀请。  “多谢,”他说道,“那么我们就这样决定了,什么时候你感到方便,就请过来。贾格斯先生和你吃过饭没有?”  “还没有呢。”  “好吧,”温米克说道,“他会请你喝葡萄酒的,是上等葡萄酒。我就请你喝混合葡萄酒,当然不是劣等的。现在我有件事要告诉你,你什么时候到贾格斯先生家去吃饭,留意一下他的那位管家妇。”  “我会看到什么不寻常的事吗?”  “是这样,”温米克说道,“你会看到一头被驯服了的野兽。也许你会说,这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不过我的回答是,一切要以原有的野蛮程度,以及驯化所需花费的时间精力为衡量标准,然后你就会了解贾格斯先生的能力了。你得留神观察。”  我告诉他我会留神观察的,因为他的忠告,唤起了我内心的兴趣和好奇。我正向他道别时,他问我有否兴趣再花五分钟去看看贾格斯先生“办公”?  由于各种原因,至少由于我不十分了解贾格斯先生究竟在办什么公,所以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们赶进城,来到一处相当拥挤的违警罪法庭,见到一位生前对胸针特别稀奇的死者的血亲正在法庭上听候审理(当然这里的血亲是指在杀人流血方面关系密切之人),嘴里在不舒服地咀嚼着什么东西。这时我的监护人正在审问一位妇女,或者说在盘问她——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更好——这就使得这女人、法官老爷们、以及每一个在场的人都诚惶诚恐。如果有人,不管他的级别地位有多高,只要说一句贾格斯听不顺耳的话,他便立刻要人把话“记下来”。如果有人不认罪他便说:“我自有方法从他身上挖出供词!”如果有人认罪,他又会说:“看,我已经把你供词挖出来了!”他只要一咬手指,那些司法官们便吓得发抖。无论是做贼的,还是捉贼的都在恐怖中专心地听他的每一个词,只要他的一根眼睫毛对着他们的方向动了一下,他们便会心惊肉跳。我这位监护人究竟在为谁说话,我无法弄清;在我看来,他在这里折磨着所有的人。我只知道,在我跪着脚出来时,他不是在为法官们讲话,因为他指责当时正在主持审问的一位老法官,说他的行为表明他不能代表不列颠的法律坐在主审席上,使得老法官在审判桌下的双腿直抖。    --------第二十五章--------  本特莱·德鲁莫尔是一个紧绷着脸的人,甚至在读书时也好像书的作者伤害了他一样,至于对待他所熟悉的人自然也不会有一张愉快的笑脸。他的身体长得笨重,行动起来笨拙,思考问题笨头笨脑,甚至在面色上也表现出懒散的迟钝。他那条又大又笨的舌头在嘴巴里懒洋洋地动来动去,就好像他懒洋洋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一样。他这个人懒散、骄傲、吝啬、沉默寡言,又疑心很重。他出生于桑麦塞郡的有钱人家,从小娇生惯养成这种性格,到了成年做父母的才发现他是个白痴式的人物。本特莱·德鲁莫尔来到鄱凯特先生家时,比鄱凯特先生高一个头,但在脑筋的灵敏度方面比谁都要差半截。  至于斯塔特普,他被脆弱的母亲宠坏了,应该读书时不读,被关在家里。他一直热爱自己的母亲,对她的崇拜是不可估量的。他长得娇弱秀丽,和女人差不多。赫伯特曾对我说过:“虽然你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但你可以看出她的模样,他和他母亲生得一模一样。”我对待他比对待德鲁莫尔更热情,这是很自然的事。即使从最初几天晚上划船开始,他和我就总是并排划船归家,一路划一路聊天,而本特莱·德鲁莫尔却独自跟在我们后面,沿着高高的河岸在灯芯草丛之中划着。他总是像一头很不安分的两栖动物,即使在潮水迅速地把他冲向前来的时候,他也是偷偷地傍岸而行。我知道他总是在黑暗中跟随着我们,避开江流,而我和斯塔特普的小舟却行驶中流,划破夕阳或冲开月光前进。  赫伯特是我的亲密伙伴和朋友。我的这条小船也让他使用,两人共同享有,这样他便有机会时常来到汉莫史密斯;他的那套房间也供给我使用,所以我也时常去伦敦。我们经常随时在两地之间步行,所以直至今天我对这条路还有深切的感情,虽然在兴趣方面已比不上当年。那种情感表现了人生初始的青春活力,以及对人生前途的无限希望。  我在鄱凯特先生家中住了一两个月后,一天卡美拉先生和夫人来到这里。卡美拉是鄱凯特先生的妹妹。乔其亚娜也来了,我过去在郝维仙小姐家中曾见到过她。她是鄱凯特先生的表妹。这是一位消化道有毛病的独身妇女,把自己的刚硬性格称为宗教信仰,又把自己的肝火旺盛称为充满情意。这批人十分贪婪,又没有得逞,所以用这种失望的怨气把我恨之入骨。现在他们看到我正在走运,又怀着卑鄙无耻的心情对我无限奉承。他们把鄱凯特先生当成一个大孩子,因为他对自身的利益毫不注意,早在郝维仙小姐家中我就听他们自鸣得意地表示过对他的宽容。他们很看不上鄱凯特夫人,不过也承认这个可怜的女人在生活中确实遭受到失望的沉重打击,因为从她身上多少也可照出他们自己的影子。  这些便是我当时在伦敦的环境,我就生活于那个环境,也在这环境中接受着教育。不久我就沾上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如果在几个月之前我一定会认为如此花钱是极其荒唐的;不过,从读书这方面看,不管怎样我还是坚持下去了。当然,这并非是什么了不起的成绩,只不过我对自己在文化方面的缺陷是有足够认识的。由于鄱凯特先生和赫伯特的耐心帮助,我的进步倒是挺快的。不管什么时间他们两个人中总有一个和我在一起,给予我所需要的启发,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假使连这些也疏忽的话,我岂不是也成为了一个像德鲁莫尔一样的大傻瓜了。  我已经有几个星期没有见到温米克先生,我想起这件事便写信给他,说计划在某一个下午到他家中去做客。他回信给我,表示我去访问是他的特大荣幸,并且说他希望我在当天下午六点钟到律师事务所找他。我按约定时间到达他那里,正好钟敲六时,他也正把保险箱的钥匙塞到领子里去挂在背上。  “我们步行到伍尔华斯去,你看怎么样?”他征求我的意见。  “只要你赞成,我们就这么办!”我说道。  “我是双手赞成,”温米克答道,“我整天把两条腿放在办公桌下面,现在让它们活动伸展一下,真太高兴了。现在告诉你我为你准备的晚餐吧,皮普先生,一盘焖牛排,这是家里做的;一只冷烤鸡,这是从饭店里买来的。这只鸡一定很鲜嫩,因为这家店的老板是我们前几天经手案件中的陪审员,我们让他安安稳稳地过了关,没有为难他。在向他买鸡时,我特意提醒他说:‘喂,老伙计,给我拣一只好的,要知道,那次我们本可以多留你几天,为难你一下的。’于是他连忙说道:‘我选一只店里最好的鸡作为送给您的礼品吧。’自然我便接受了他的美意。说到底,这也是件财产,至少是件动产。我想,你不会讨厌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爸爸吧。”  我真以为他说的这个老爸爸是鸡呢,直到后来他说:“因为我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父亲在家中。”于是,我便说了几句礼节上的客套话。  “你还没有和贾格斯先生一起吃过饭吧?”我们一路走着,他一面问我。  “还没有。”  “今天下午听说你要到我家里来,他提到了这件事。我想明天他会请你吃饭,而且他还要请你的好朋友,一共三个人,对吗?”  虽然我并没有把德鲁莫尔作为我亲密圈子中的成员之一,但还是作了肯定的答复。  “是嘛,他准备请你们一帮子人去吃饭。”我感到他用这个“帮”字是不够礼貌的。”不管他请你们吃什么,总是上等品。在花式品种上不要指望太多,但质量上总是头等的。他家里还有一件奇妙的事,”温米克停顿了一下,我以为他所说的奇妙之事是他曾说过的管家妇呢,然而他继续说道,“晚上他从来都是不锁门窗的。”  “他家里从来不会失窃吗?”  “问题就在这里!”温米克说道,“他总是说,并且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我倒想看一看谁敢来偷盗我的东西!’天啦,我曾经在前面办公室中听他对惯偷惯盗讲过有一百次,‘你们知道我住的地方,你们知道我的门窗都不上插销,为什么你们不和我打一次交道?来吧,我那么没有诱惑力吗?你们可以试一试。’先生,真没有一个人有如此胆量去试一下,无论如何没有一个人敢。”  “他们如此地怕他吗?”我问道。  “怕他,”温米克答道,“我想你说得对,他们怕他。其实这是他的心计,他根本无视他们。他家中没有任何银器,先生,连调羹都是铜锡合金的。”  “原来他们没有油水可捞,”我说道,“甚至于他们——”  “嗳!可是他的油水可大呢,”温米克打断了我的话头,说道,“他们哪有不知道的,他掌握了他们的生死大权,他们几十条性命都在他手掌之中。他想捞什么就能捞到什么,只要他一动心机,凡他想捞的就不可能捞不到。”  我正思考着我的监护人可是个伟大的人物,这时温米克说道:  “至于他家中没有银器,说明他懂得人情世故。水有缓急深浅,人有理智情义。他知道如何处理人生常事,不妨看看他的表链,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宝贝。”  “表链的确非常粗大。”  “粗大?”温米克重复了我说的话,“确实如此,不过他的表也是真金的弹簧自鸣表;少说也值一百英镑。皮普先生,在伦敦这个城市中有七百左右个盗贼,他们对这个表的结构一清二楚。在这些盗贼中无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可以说没有一个不认识这表链上的小环,可要是诱惑他们去碰一下,他们会像炭火烧着手一样赶忙丢掉,”  一开始我们谈的就是这些事情,后来我又谈了更加日常的事务,温米克先生和我便这样消磨了路上的时间,接着他就告诉我,我们已经到了伍尔华斯的地界。  这里都是一条条僻静的小巷。沟渠和一座座小花园,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阴郁迟钝的幽静地方。温米克的房子是一幢小小的木屋,在一座花园的中央,屋顶砌得很像一座炮楼,上面还架着炮。  “这是我自己的手艺,”温米克说道,“看上去蛮漂亮,你说呢?”  我高度地赞扬了它,不过我想这是我生平见过的最小的屋子,还有着最奇怪的哥特式窗户,当然多数是些虚饰,另外门也是哥特式的,而且很小,小得几乎难以走进去。  “你看,这是一根真正的旗杆,”温米克说道,“每逢星期天我还要升起一面真正的旗帜。再看这里,这是一座吊桥,过了这桥,再把它升起来,便和外界的交通隔绝了。”  这座桥其实是一块木板,架在一条水沟上,水沟大约四英尺宽二英尺深。看他带着骄傲的神情升起吊桥并把它拴牢倒是挺有趣的。他微笑着,这微笑可是津津有味的,而不是刻板做作的。  “每天晚上九时正,是指格林威治标准时间,”温米克说道,“便开始放炮。你看炮就在那边!听到放炮的声音,我想你会认为这门炮是很有威力的。”  他所说的这门炮是架在一个单独的堡垒上的,堡垒由铁格子构成。为了防止风吹雨打,炮上用柏油防雨布盖住,具有雨伞的功用。  “此外,”温米克说道,“在后面人们看不到的地方——所以不让人们看见,是为了突出堡垒,不阻碍观赏堡垒——我有个原则,想做一件事,便动手去做,还要坚持到底——不知道你对此有何看法——”  我对他所说的话表示了完全的肯定。  “在后面我喂了一头猪、几只家禽,还有几只兔子;我还搭成一个小瓜棚,你看,上面正结着黄瓜;在晚餐时你可以品尝一下用这里的黄瓜做出的色拉。所以,小老弟,”温米克又一次微笑着并严肃认真地摇着他的头说道,“不妨设想一下,要是这个小小所在被包围起来,在供应方面可不用发愁,要坚持多久就能坚持多久。”  然后,他把我引到一个只有大约十来码远的亭子里,可这条路设计得弯弯曲曲,我们抵达亭子倒也花了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一个僻静的所在,我们的酒杯早已整齐地放好了。亭子的旁边是一个装饰性的人工湖,为我们准备的混合酒也已经冰镇在湖水之中。这是一片圆形的水面,中心有一小岛,很可能是为晚餐准备的色拉。在湖中他还设计了一道喷泉,是运用小风车的动力,喷水口有一个软木塞,只要拨开软木塞,喷出的泉水足可以把你的手背喷湿。  “我就是工程师,是木匠,是管道工,还是花园里的园丁,总而言之我是万能工匠,有什么干什么,”温米克很感谢我对他的赞扬,说,“本来嘛,自己动手是件好事,你知道,它可以把从新门监狱带回来的蜘蛛网洗刷干净,它可以使老人欢欣。对了,把老人介绍给你,你不会在意吧?你说行吗?不会惹你不高兴吧?”  我说我十分高兴能见到他,于是我们走进了城堡。我看到一位很老很老的老人坐在火炉旁边,穿着干净的法兰绒外套,精神愉快,恬适自然,保养得也很好,不称心的是耳聋得太厉害。  “老爸爸,你好,”温米克一面说着,一面半开玩笑地和他亲切握手,“你好吗?”  “约翰,我可好呢,真好!”这位老人答话道。  “老爸爸,这是皮普先生,”温米克说道,“我希望您老听清他的名字。皮普先生,你给他点一下头,因为他喜欢别人对他点头。你要高兴就对他点点头,他喜欢点头就像别人喜欢眨眼一样。”  我尽量向他连连点头,老人大声说道:“先生,这里是我儿子的好地方,先生,这是一块相当好的游览胜地。这处地方和里面的美妙杰作在我儿子归天后应由国家接管,让人民大众来享乐。”  “老爸爸,你为这块地方骄傲非凡,是不是?”温米克说道,凝神注视着老人,他那张严峻无情的脸上这时现出了温柔的笑容。“现在给你一点头,”他狠命地点了一下头,“现在给你二点头,”他又狠命地点了一下头,然后对老人说:“你喜欢别人对你点头,是不是?”然后对我说:“皮普先生,你要不厌烦的话(虽然我知道这对陌生人来讲是够厌烦的),你是不是给他再点一次头?你不会想到这会令他老人家多高兴啦!”  我也用劲地频频给老人点头,老人的兴致很高,振作一下精神喂鸡鸭去了。我们两人便坐在凉亭里开始饮混合酒。温米克一面拍着他的烟斗,一面向我讲述,说他花了许多年时间才把家业治理得如此完美。  “温米克先生,这是你自己的家产吗?”  “噢,是我的,”温米克说道,“我是慢慢地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以国王的名义,这是我世袭的不动产。”  “这是真的?但愿贾格斯先生对此也会敬佩惊叹的!”  “他没有见过这里,”温米克说道,“也没有听说过这里的事。他也没有见过老人,也没有听说过他。须知,事务所是一件事,私人生活是另一件事。我去到事务所就把城堡丢在脑后,我回到城堡又把事务所丢在脑后。如果你对此不感到讨厌,还得请你赞同我这种做法。我不打算在谈业务的时候谈自己的私事。”  自然,我诚心诚意向他表示,我尊重他的请求。混合酒是十分可口的,我们坐在那儿一面饮酒一面叙谈,一直谈到将近九点钟。“就该放炮了,”温米克说着,放下了他的烟斗,“这是老人最愉快的事。”  我们走回城堡,看到老人正在那里把拨火棍放在火上烧,双眼充满了期望的神色,在为这一夜里的伟大典礼做准备工作。温米克一手抓着表站在那里,等待着时刻到来,便从老人手中接过拨火棍,向炮台走去。他带着拔火棍走出去,霎时间,大炮用其巨大的轰隆声表示出自己的雄威,震得这幢小木屋像要倒坍一样,桌上的杯盘碗碟也给震得哗啦啦直响。至于这位老人,我想他本该震得从椅子上跌下来,幸亏他两手紧紧抓住椅柄,总算稳住了。他欢天喜地地喊道:“放炮了!我听到了炮声!”于是我向他连连点头,毫不夸大地说,一直点到头发晕,连他老人家的影子也看不到了。  在晚餐前的一段时间中,温米克领着我参观了他收藏的奇珍异品。特别要说起的是这些东西都与某些重大犯罪案件有关系,其中有一枝著名文件伪造案用的笔、和重大案件有关的一两把刺刀、几把头发,还有几份临刑前写下的交待书。温米克先生最看重这些手稿,用他本人的话来说这是因为“这里的每一份手稿都是在扯谎,先生。”这些东西和一些小瓷器小酒杯杂乱地放在一起,倒颇耐人寻味,另外还有一些该博物馆主人自己亲手做成的各式各样精致玩意儿,以及那位老人刻成的往烟斗里塞烟丝的用具。所有这些东西都展览在那间我被带进城堡时最先到达的房间中。这间屋子不仅是他家的日常起居室,而且也是他家的厨房。我所以如此判断,是因为在炉架上放着一口带柄的小锅,在壁炉上方还有一个铜制的小玩艺儿,看来是挂烤叉用的。  一位穿着很整洁的小女孩侍候我们进餐,白天她是照看老人家的。她把晚餐的一切料理妥当后,便放下吊桥,让她出去,回到自己家过夜。这顿晚餐丰盛可口,虽然城堡里总有一股干枯木头味,闻起来很像变了质的硬果,另外隔壁还喂养着一头猪。无论如何,我对于这顿晚餐是十分心满意足的。晚间,我睡在城堡的小小亭子间里,也感到十分不错,没有什么缺陷。不过,我自己的身体和那根旗杆之间仅隔着一层薄薄的天花板,因此躺在床上时,我就好像不得不整夜都把旗杆顶在头上一样。  温米克在早晨很早便起身了,我仿佛还听到他在洗刷我鞋子的声音。然后,他去园子里干活,我从哥特式的窗口看到他对老人家连连点头,一副非常恭敬的神态,装出想让老人家帮他干些活的模样。这天的早餐和昨天的晚餐一样美味可口。整八时半,我们开始出发,向小不列颠街走去。我们愈向前走,温米克变得愈冷淡无趣和刻薄严厉。他的那张嘴也愈来愈抿得像一个邮筒口。最后我们一走到事务所,他就从衣领里取出那串钥匙。这时,关于伍尔华斯的产业他早已忘到了九霄云外,仿佛城堡、吊桥、凉亭、小湖,以及那喷泉、那老人等等都被那有威力的大炮统统炸得灰飞烟灭了。    --------第二十六章--------  结果发生的事情和温米克告诉我的一样,我很快便得了一个机会来把我监护人的家和他的管帐办事员的家作一个比较,因为他约请我到他家中做客。我从伍尔华斯到达事务所的时候,我的监护人正在他的房间中用香皂洗手。他见到我便把我叫到面前,告诉我他约请我和几位我的朋友到他家做客,和温米克昨天提到过的一模一样。他和我约定,“不需要客气,不需要穿晚宴礼服,日期就定在明天。”我问他我们该到哪里去,因为我委实不知道他府上的地址。他告诉我,“你们到这里来,然后我带你们上我家去。”看来,他总是不愿说那些像似招供的话。趁这个机会来说说贾格斯先生的洗手,他就像一个外科医生或牙科医生,每打发走一位当事人就得洗一次手。他房间中有一个小盥洗室,专门为他洗手而造,里面发出的香皂味简直可以和一家香料铺子里的香气相媲美。在盥洗室有一根滚轴,上面有一条旋转式长毛巾,他习惯洗过手后用这条毛巾擦净擦干。每次从违警罪法庭上回来,或送走一个当事人之后,他首先的任务是洗手。  第二天六点钟,我和几位朋友来到这里。他好像刚刚办完了一件比通常更加肮脏不堪的案件,所以一头钻在小盥洗室内,不仅仅在洗手,而且又是洗脸,又是漱口、情喉。等到这一切都做完后,他又用那块大毛巾擦干,然后掏出铅笔刀来剔指甲缝里的尘灰污垢,最后才穿上外衣。  我们一走出事务所来到街上,就看到像往常一样有一些贼头贼脑的人在那儿走来走去。很显然,他们都极其渴望和他谈事情,可是他身上的那股香皂味就好像光环一样,使他们知道这天不得不放弃找他谈事的希望。我们向西走着,他不时地被街上人群中的某个人认出来,只要一发生这类事,他便扯大嗓门和我说话。他从不表示他认出了谁,对那些已经认出了他的人也根本不加理睬。  他领我们来到伦敦索霍区的吉拉德街,街的南面有一所宅邸,从外表上看十分宏伟,但是外面的油漆业已剥落,窗户上布满了灰尘,呈现出一片凄凉情境。他掏钥匙打开大门,我们全都走进一间石砌的大厅,里面空荡一片,阴森可怖,几乎没有使用过。我们登上了深褐色的楼梯,上了二楼,这里有一套三间深褐色的房间,四面墙壁都有嵌板,嵌板上都按刻着花纹。他站在一圈一圈的花纹中对我们表示欢迎,我心里明白这些圈圈很像绞架上的那一种圈圈。  晚餐陈设在最好的一个房间中;第二个房间是他的盥洗室;第三间是他的卧房。他告诉我们,他虽拥有这一座大房子,但是所用的就这几间。餐桌上的菜安排得很令人称心,没有银器餐具,这是早知道的事。他座椅旁边有一个宏伟阔气的回转式食品架,上面放有各种酒类,以及餐后用的四盘水果。我注意到他总是把每一件东西放在手边,并且亲自动手为大家分配。  房间里放着一个书橱,摆满了书,从书脊一看就知道都是些关于证据、刑法、罪犯传记、犯罪案例、法令之类的书。家具都是上好材料造成的,坚固耐用,就和他的表链一样。一看就知道哪件家具是做什么用的,所以没有一件家具只是摆设性的。在墙角边有一张小小的文件桌,上面有一盏带灯罩的灯,可见他似乎总要带一些公事回家干,把家庭也变成事务所,晚上把文件桌推出来就可以工作。  在这之前,贾格斯先生一直没有注意我的三个朋友,因为在路上时他总是和我走在一起。这时,他站在炉边地毯上,先打铃叫他的女仆,然后便仔细地打量着他们。他立刻对德鲁莫尔发生了兴趣,如果不是唯一对他发生了兴趣,也是主要对他发生了兴趣,这倒使我感到奇怪。  “皮普,”他说道,把他的大手搭在我肩上,推我走到窗口,“我对这几个人还分不清谁是谁。蜘蛛是哪一个?”  “蜘蛛?”我问道。  “就是那个脸上生着疙瘩、叉手叉脚、沉闷不悦的家伙。”  “他是本特莱·德鲁莫尔,”我答道,“那个眉目生得俊俏的是斯塔特鲁。”  他对于眉目生得俊俏的一位根本没有留意,说道:“他就叫本特莱·德鲁莫尔,是吗?我倒挺喜欢他这个长相。”  他马上便开始和德鲁莫尔攀谈起来。虽然德鲁莫尔的答话既沉闷又迟钝,拖泥带水,但这都阻止不了贾格斯的兴趣,总是设法从他那儿逼出话来。我正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俩,管家妇走到我们中间,为我们的餐桌送来了第一道菜。  我猜测她大约四十岁光景,不过我想她的长相可能比实际年龄更年轻些。她身材修长,形体柔软轻盈,面容十分苍白,一双大眼睛黯淡失神,浓密的长发披过双肩。她的两片嘴唇张开,仿佛在喘着气,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患心脏病的原因。还有,她的脸上有一种古怪的表情,好像心绪不宁。我记得一两天之前的晚上我曾到戏院观看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斯》,剧中从女巫的大锅子中冒出来的那些被热气熏得走了形的面孔倒活像这位管家妇的面孔。  管家妇把菜肴放在餐桌上,用一个手指迅速地触了一下我监护人的胳膊,示意他餐桌业已摆好,然后便飘然而去。我们围着圆桌分宾主落座,我的监护人让德鲁莫尔坐在他的旁边,另一边坐的是斯塔特普。管家妇送来的第一道菜是美味可口的鱼,另一道菜是同样精致味鲜的羊肉,再下面一道菜是毫不逊色的野禽。酱油、酒、各种调味品,凡是需要的一切佐料全都是精品,也全都是由我们的东道主从回转式食品架上取下为我们分发的。这些东西依次分发之后,他总要把它们放回原处。我们每吃一道菜,他都要给我们分发一次干净的杯盘刀叉,把用过的餐具丢进他座椅旁边的两个篓子中。除了那位管家妇,再没有见到其他的佣人。她为我们上每一道菜,每次我看到她的面孔,总觉得像一副从女巫的大锅子中蒸出来的面孔。许多年之后,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我曾用一碗酒精燃烧出的光亮照过一张脸,和这女人的面孔极其相像,而且像得可怕。其实,除了飘垂的头发外,别的地方都并不相像。  我特别注意这位管家婆,一个原因是她的面容具有明显的吸引力,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温米克曾提醒过这件事。我注意到每一次她走进房来,总是两眼紧紧地盯着我的监护人,她把菜肴放在他面前,想放开手,又迟疑不放,仿佛担心他会叫她把菜再端回去,似乎表示如果他有什么话要说,那么趁她在这儿的时候就对她说。我又观察我监护人的态度,发觉他完全意识到这一情况,不过是故意地让她感到进退两难而已。  晚餐进行得非常愉快。虽然我的监护人似乎总是人云亦云,不大主动触及某些问题,我知道他其实正在专心留意我们每个人在性格上的致命弱点。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两片嘴唇一分开,话就没完,表明了我追求荣华富贵、挥金如土的倾向,而且自以为是赫伯特的恩主,处处夸耀自己的远大前程。我们几个人个个如此,特别是德鲁莫尔,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快地暴露出自己的劣根性。第一道鱼还没有吃完时,他那种善妒好疑、冷嘲热讽的倾向已经被逼了出来,原形毕露。  没有多久我们就开始吃乳酪,谈话的主题涉及到了我们不断增长的划船本领。我们开始一致攻击德鲁莫尔,说他就像一头慢吞吞的两栖动物,晚上划船时总是跟在我们后面。德鲁莫尔不甘落后,对我们的东道主说他就是喜欢和我们相隔一段距离,因为在划船的技巧方面连我们的师傅也比不上他,至于力气,我们不过是糠批而已,一下子便可把我们给筛出去了。我的监护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把他逗得发起火来,甚至准备要比试一下。他把袖口挽起,露出胳膊,夸示他的肌肉多发达,于是我们大家也都挽起袖口,露出胳膊,这种举动简直滑稽可笑。  这时,正巧管家妇走来收拾桌上的杯盘残羹,我的监护人根本对她没有注意,面孔背着她,只顾靠在座椅上,咬着他的食指指背,表示出对德鲁莫尔的极大兴趣。说实在的,对他的神情我完全不能理解。这时,管家妇正把手伸向桌面,说时迟,那时快,他啪的一声把他的大手打在她的手上,就像老鼠夹夹住了老鼠一样。这一记来得如此突如其来,又如此闪电迅速,使我们愚蠢的争论立时结束。  “讲气力嘛,”贾格斯先生说道,“我让你们见见世面。茉莉,让大家见识一下你的手腕。”  她那只被抓住的手正被按在桌上,但是她的另一只手已经放到背后去了。“老爷,”她用低低的声音说着,两只眼睛恳求地盯望着贾格斯先生,“不要这样。”  “我要让你们看一下这只手腕。”贾格斯先生又说了一遍,毫不为她所动,铁石心肠地要让别人看她的手腕,“茉莉,让大家欣赏一下你的手腕。”  “老爷,”她又低低地说道,“那就请大家看吧!”  “茉莉,”贾格斯先生根本没望着她,只是一味地看着房子的另一边,说道,“让大家欣赏一下你的两只手腕。来,拿给他们看。”  他先松开手,然后把她的手腕翻过来,放在桌上。她把另一只手从背后伸过来,两只手并排地放在桌上。第二只手相当难看,有深深的伤疤,一道道重叠在一起。在她把手伸出来时,她就不再看贾格斯先生,却转动着眼睛,警惕地顺序看了一下所有其他的人。  “力气就在这里,”贾格斯先生说道,冷冷地用食指指着手腕上的肌肉,“绝大部分男人的手腕也比不上她手腕的力气。只要看这双手抓起人来,那就是惊人的了不起。我见识过的手算是多的了,可是,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我还没有见过一双像这双手有力气。”  贾格斯先生用悠闲的批评家的风度说着这番话,而她仍然一个个地打量着坐在这里的我们。他的话一说完,她的目光又转向他。“茉莉,这就可以了,”贾格斯对她微微一点头说道,“大家都欣赏了你的手腕,你可以走了。”于是她撤回双手,离开了这个房间。这时,贾格斯先生从回转食品架上取出有圆玻璃塞子的酒瓶,先将自己的杯子斟满,然后挨个为大家斟酒。  “诸位先生,”他说道,“九点半我们一定要结束,请大家珍视这宝贵的时光。今天能见到大家我是非常快慰的,德鲁莫尔先生,我来敬你一杯。”  贾格斯先生专门为德鲁莫尔敬酒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诱出他的人性弱点,那做得是很成功的。德鲁莫尔那副紧绷着面孔自以为是的神态,显然是对其余人的藐视,而且越来越无札,最后达到无法容忍的地步。他人性大暴露的过程,都被贾格斯先生津津有味地看在眼里。德鲁莫尔似乎成了贾格斯先生的佐酒极品。  我们是孩子,不免有孩子气,缺乏谨慎自重,我心里有数,大家酒喝多了,话也就多了起来。我们易干动怒,对德鲁莫尔的讽刺忍受不了,因为他指责我们花钱太大方。于是,我们火气上冒,顾不了谨慎从事,以怒对怒,也指责他不要自以为是,因为就在一个星期之前,他还当着我的面向斯塔特普借过钱呢。  “是有这件事,”德鲁莫尔顶嘴道,“我自然会还给他的。”  “我并不是说你还不还,”我说道,“我是想要你闭上嘴巴,我们怎样花钱和你无关,用不着你来管。”  “你是想!”德鲁莫尔又反驳道,“噢,我的天啦!”  “我敢打赌,”我继续说道,语气十分严厉,“要是我们缺钱用,我看你是不会借钱给我们的。”  “你说得对,”德鲁莫尔说道,“你们从我这儿是借不到一个铜子儿,谁也不要想从我这里借到一个铜子儿。”  “我说,在这种情况下向别人借钱可太卑鄙了。”  “你说!”德鲁莫尔重复道,“噢,我的天啦!”  局势越来越恶化,此人的感觉那么迟钝顽固,我对他简直无能为力,尽管赫伯特一再劝我消气,可我还是无可再忍地说道:  “得了,德鲁莫尔先生,既然扯上这件事,我倒要告诉你,你借钱的时候,赫伯特和我是怎么说的。”  “我根本就不想知道赫伯特和你是怎么说的。”德鲁莫尔愤愤地说。我记得他还低低地骂了些什么,说我们该下地狱等等。  “无论如何我得告诉你,”我说道,“无论你想不想知道我也得说。当时你非常高兴地把借来的钱塞进口袋中,我们说你似乎心里在想,这个人竟如此软弱,反而借钱给你,你心里感到很好笑。”  德鲁莫尔听后大笑,坐在那里当面嘲笑着我们,两只手插在裤袋中,圆滚滚的肩膀耸得高高的。很明显,我们讲的是事实,他把我们都当成驴子一样笨而轻视我们。  这时,斯塔特普也看不下去,不能袖手旁观了,不过他的语言比起我的来要文雅得多,他尽力地劝告对方说话要客气一些。斯塔特普是一位生性活泼、聪明机灵的年轻人,而德鲁莫尔正和他相反,因此一直把斯塔特普怀恨在心,当成最有威胁的肉中刺眼中钉。他用粗俗迟钝的语言讥笑斯塔特普,而斯塔特普却用些有趣的语言企图把争吵岔开,逗得我们都笑了起来。德鲁莫尔对他这次大显身手并获得空前的成功更加大为不满,事先没有恫吓,也不警告,就慢慢地把手从口袋中掏出来,放下耸起的圆乎乎的肩头,然后大骂一声,拿起一只玻璃酒杯,就要向他对头的头上砸去。幸亏我们的东道主手快眼尖,霎时间抓住了杯子,没有让他摔过去。  贾格斯先生慢条斯理地把酒杯放下,然后拉出他那块有粗金锭的自鸣弹簧金表,对我们说道:“先生们,十分遗憾,我不得不告诉大家,现在是九点半了。”  一听到贾格斯先生的提示,我们都起身告辞了。还没有走出临街的大门,斯塔特普便快乐地称呼德鲁莫尔为“老兄”了,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可是这位老兄却根本不理他,甚至也不愿意和他一道回汉莫史密斯。赫伯特和我留在城里过夜。只见他们两人各自走在马路的一边,斯塔特普稍前一点,德鲁莫尔稍后一点,而且慢吞吞地走在屋檐的阴影中,和他跟在我们后面划船时的情况一模一样。  贾格斯先生的大门还没有关,我要赫伯特稍等一会儿,因为我想上楼去和我的监护人讲几句话。我看到他正在盥洗室中洗着手,旁边放着他各式各样的靴子。他正在拼命地擦手,要把我们留下来的气味全部擦干净。  我告诉他,我跑上楼来是为了向他道歉,因为刚才发生了实在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希望他不要更多地责备我。  “呸!”他一面冲洗他的面孔,一面透过水珠对我说,“没有事,皮普。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那只蜘蛛。”  他把脸转过来对着我,摇着头,又是扶鼻子,又是用毛巾擦脸。  “先生,你喜欢他我很高兴,”我说道,“不过我可不喜欢他。”  “你说得对,对,”我的监护人同意我道,“不要和他多讲什么,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不过,皮普,我倒是喜欢他,他属于实心眼儿的人,唉,要是我能算命的话——”  他把眼睛从毛巾中露出来,正好和我的眼睛对视了一下。  “但我不是算命的,”他说道,又把大花彩般的毛巾捂在面孔上,擦着两边的耳朵。“你晓得我是干哪一行的,是吗?那么再见,皮普。”  “先生,再见。”  大约一个月以后,蜘蛛和鄱凯特先生的租约到期,便搬回到自己老家的蜘蛛洞中去住了。除了鄱凯特夫人,我们大家都感到解除了一大忧患。    --------第二十七章--------   亲爱的皮普先生:     葛奇里先生请我写一封信给你,告诉你他准备到伦敦去   一次,由汉甫赛先生陪同。如果你愿意他去看你,他是非常乐   意的。下星期二早晨九点钟,他会去巴纳德旅馆。万一你不   愿意他去看你,也请留个条子在那里。你可怜的姐姐还是老   样子,和你走时一样没有起色。每天晚上我们都在厨房谈论   你,猜你在说些什么,在做些什么。你要是觉得我们这样未免   过分,也请你看在昔日友情的面上而原谅我们。亲爱的皮普   先生,不再多叙了。               永远感谢你、热爱你的仆人                        毕蒂      他要我特别写上“真开心啊”这几个字。他说你一见这几   个字就会明白其中的意思。我希望,也不怀疑,虽然你现在是   个上等人,也一定会很高兴见他,因为你永远有一颗善良的   心,而他又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我把写的所有话都读给他   听过,除了最后一个短句。他希望我特别把“真开心啊”这几   个字再写一遍。又及。  我接到邮局给我送来的这封信时已经是星期一的早晨,所以第二天便是约定的会面日期。至于乔的前来使我情感波动万千,这里我得从良心上忏悔自己。  我固然和乔之间有着千丝万缕情感上的联系,然而对于他的来访,我心头仍颇感不快。非但如此,我心头还感到杂乱无章、羞耻惭愧。我们两人的地位如此不一致,如果利用金钱的力量可使他不来,我宁愿付给他钱。不过稍使我安心的是他是到巴纳德旅馆,而不是到汉莫史密斯,自然也就不会撞上本特莱·德鲁莫尔。我倒不太担心他见到赫伯特或他的父亲,因为我对他们两人都很尊敬,但是一想到会被德鲁莫尔见到,我内在的情感就受到了残酷的破坏,因为我轻视他。人生在世,往往由于为了躲开最轻视的人,却犯下了最卑鄙的恶行。  我早就开始装饰我的几间房,而且总是用很不必要和很不恰当的方法来装饰它们,何况是巴纳德旅馆中的房间,实在要花费很多的钱。现在这几个房间和我刚来时已大不相同,我有特殊的荣幸,居然在附近一家家具店中赊帐可观,项目已占了好几页。我的生活要求越来越高,不久前还雇佣了一个小仆人,让他穿上了一双高统靴子。虽说是仆人,我却不得不承认,自从雇他以来,我反而受了他的束缚和奴役。他简直是个小怪物,本来只是我的洗衣妇家中的废物,我却雇佣了他,让他穿上蓝外衣、黄背心、白领结、奶油色马裤,并蹬上刚才提到过的高统靴,每天还得为他找些活儿干,给他许多东西吃。他像幽灵般地缠绕住我,天天要我答应他这两个可怕而讨厌的要求。  我叫这个讨债的幽灵于星期二上午八时站在厅堂里值班(这厅堂只有两英尺见方,由于铺地毯时记录在册,所以记得)。赫伯特提出了几样早点,认为乔会喜欢吃这些东西。我对他由衷地表示感谢,因为他既表示出关心,又想得周到,不过在内心还是有点儿气愤和怀疑,觉得如果乔是来看他的,他就不会如此活泼主动了吧。  总而言之,我在星期一晚上便来到城里,准备第二天迎接乔。我一大清早便起身,把起居室和早餐餐桌布置得非常富丽堂皇。可惜天公不作美,一早便降下氵蒙氵蒙细雨,即使天国派天使来也掩饰不住巴纳德旅馆现实的景象:窗外流着泪,泪水是乌黑的,好像是扫烟囱的巨人在流泪。  约定的时间愈来愈近,本来我早想逃跑了,无奈按照规定,那个讨债鬼正守在厅堂里。不一会儿我就听到乔上楼梯的声音,那种笨手笨脚上楼的脚步声,一听就知道是他,因为他穿的那双出门的靴子太大,而且每爬上一层楼他都要把这一层住客的姓名读出来。最后,他来到我这套房间的门前。我听到他用手指摸了摸标在门上的我的名字,然后又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呼吸声,这声音是从钥匙孔里传进来的。接着,他在门上轻轻地敲了一下,这时佩勃(我给那个讨债鬼仆人暂时起的一个名字)通报道:“葛奇里先生到!”我正在想着怎么他在门口的擦鞋垫上擦个没完,再这样我得走出去把他拉进来才是;这时他却进来了。  “乔,你好吗,乔?”  “皮普,你好吗,皮普?”  他那张善良诚实的面孔上光彩夺目,他把帽子丢在我们两人中间的地板上,抓住我的两只手,来来回回地晃着,简直把我当成了一台新发明的抽水机。  “乔,我见到你可多高兴啊。把你的帽子交给我。”  可是乔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把帽子从地上捡起来,像捧着一窝鸟蛋似地捧着它,不情愿让这笔财产离开他的手。他坚持捧着帽子站在那里同我谈话,场面非常尴尬。  “你现在长大了,”乔说道,“你现在长胖了,你长得更像上等人了。”乔思考了一会儿才想出了下面的一句话:“我敢肯定你已经成为国王陛下和国家的光荣了。”  “乔,你看上去也好极了。”  “托上帝洪福,”乔说道,“我倒是还不错。你姐姐还是和过去一样,不好也不坏。毕蒂永远身体健康,干活敏捷。除沃甫赛外,所有亲友也都不好不坏。沃甫赛的运气不佳。”  在这所有的时间里他都小心翼翼地捧着他那“一窝鸟蛋”,两只眼睛在房间四周转来转去,在我睡衣的花饰图案上转来转去。  “他运气不佳,乔?”  “唔,是的,”乔说着,把声音放低下来,“他已经离开了教堂,去演戏了,而且正是因为演戏才把他带到伦敦,才和我同行。他说,”这时乔用左边路肢窝夹住那只鸟窝,而把右手伸到里面去,好像在摸鸟蛋一样,“把这个东西给你看一下,不知你介不介意。”  我接过乔递给我的东西,原来是伦敦大都会里一家小戏馆的一张揉皱了的戏报,上面说该戏馆在本周将由“著名的地方业余演员(其名声可与古罗马著名喜剧演员罗西乌相比)登台献艺,演出我国诗坛之圣莎士比亚的最伟大悲剧,演艺超群,在当地曾引起轰动。”  “乔,你观看过他的演出吗?”我问道。  “我观看过。”乔用强调而严肃的口气说。  “真引起过轰动吗?”  “唔,”乔说道,“是这样,确实丢了许多桔子皮,特别是他见到鬼魂的那一场。先生,要是你自己,不妨想一想,正当他同鬼魂交往时,你却用‘阿门’来打断人家,这怎么能让人家安心地演好戏?虽然他有过不幸,在教堂里干过事,”乔这时放低了声音,用一种动感情的议论语调说道,“但是你没有理由在这种场合和人家捣蛋。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父亲的鬼魂都不能去关注,那么又能去关注谁呢,先生,你说呢?再说,他头上的那顶丧帽真是太小了,以至于插上黑羽毛便容易掉下来,可是他却稳稳当当地戴在头上。”  乔的面容上忽然现出见了鬼似的表情,我一看就知道是赫伯特回到了房间,便给他们介绍。赫伯特把手伸过来,乔却把手缩了回去,并且捧着鸟窝不放。  “先生,向你问安,”他先对赫伯特说道,“小的希望你和皮普——”这时讨债鬼正把一些早点放到餐桌上,乔的目光落到了他的身上,很显然,他打算把讨债鬼也计算进去,我连忙向他挤眉弄眼,他才没有说出来,不过这使他更加不知所措了。“我是说,你们两位先生住在如此狭窄的地方,身体一向可好?按照伦敦人的看法,目前这个旅馆是相当不错的,”乔这时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我知道这个旅馆是第一流的,不过要我到这里来养猪我也不高兴,看来在这个地方养猪是肥不了的,而且这里养大的猪连肉味也不会鲜美。”  乔说完了不少夸奖我们旅馆的话,但可以听出,他不时地对我也用起“先生”来了。我请他坐在餐桌旁,他东张西望,想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放他的帽子,好像在这里根本就没有几处帽子可以容身的地方。最后在那壁炉的尖角上他总算把帽子安顿好了,但在那儿帽子可不太稳,不时就要从上面掉下来。  “葛奇里先生,你是喝茶还是喝咖啡?”赫伯特说道,他早餐时总是坐在首位。  “谢谢你先生,”乔从头到脚都是局促不安的样子,说道,“只要你们喜欢,我喝什么都行。”  “那么喝咖啡怎么样?”  “谢谢你先生,”乔答道,从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对这个建议有些失望,“既然你诚心诚意为我准备咖啡,对于你的建议我是不会反对的。不过你不觉得喝咖啡有些热吗?”  “那么我们就喝茶吧。”赫伯特一面说一面就开始倒茶。  这时乔的帽子从壁炉架上掉了下来,他连忙从座位上起身,把帽子捡起来,又端端正正地放在原来的地方。虽然帽子放在那里马上又会掉下来,但他好像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优良教养的高贵风度。  “葛奇里先生,你什么时候来到伦敦的?”  “是昨天下午来到城里的吧!”乔用一只手捂住嘴咳嗽了几声,好像他来到伦敦有不少日子,已经染上了这里的百日咳毛病。他说道:“哦,不是昨天下午,哦,是昨天下午。是的,的确是昨天下午。”他的神情显得既智慧,又宽慰,还不离公正。  “你在伦敦逛了街吗?”  “先生,自然逛过街了,”乔答道,“我和沃甫赛先生到鞋油厂去看过,不过,我们觉得这个厂和店铺门口的那些红色招贴画比起来要差些。我是说,”乔对自己说的话加以解释,“那画上面的建筑真——够——气——派。”  他说的“真够气派”这个词倒真使我想起见到过的有气派的建筑物。本来我以为乔还要把这个词拖长,好像唱圣诗一样,不过这时他的注意力又被快要下跌的帽子吸引住了。确实,他要时时刻刻不忘帽子会掉下来,要拿出板球场上守门员眼尖手快的本领。他玩得不错,表演得也极其精彩。有时帽子刚往下落,他就冲过去,一把接住,干净利落;有时帽子已经下落,他便在空中把帽子捞起,双手托上,顺势在屋中转个圈子,把墙上糊的花纸撞个遍,然后才感到放心地把帽子放归原处;最后,帽子掉进了洗碗杯的水盆中,溅起一片水花,这时我不得不冒昧地一把抓住了它。  至于他的衬衣领子和外衣领子简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是个不能解决的谜。为什么一个人为了要使自己所谓衣冠齐整而偏偏让自己的脖子被擦来刮去呢?为什么一个人一定要穿上节日礼服使自己左右不是才算是必须的清洁齐整呢?这时,乔进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境界,神思恍惚,一时从盘中叉起食物不送进嘴巴,却停在半空;一时两只眼睛东张西望,不知道在注意什么;一时咳嗽咳得自己苦恼难挨;一时又离桌子远远地坐着,掉下来的食物比吃进去的还要多,却还装模作样好像自己什么东西也没有掉。幸亏这时赫伯特离开我们自顾到城里去了,我这才松了口气,心情愉快起来。  其实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既没有很好地理解他,又没有体贴他的情感。如果我对他平易一些,他也就会感到自由轻松一些,而我对他耐心不够,还对他发脾气,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给我的却仍是像炉火一样的赤诚。  “先生,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乔开口说道。  “乔,”我有些生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头,“你怎么叫起我先生来了?”  乔看了我一眼,似乎稍带了一些责备。他的领带和领子尽管十分令人可笑,然而从他的目光中我窥探出一丝儿严厉。  “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他接下去说道,“我想我再过几分钟也得走了,不能再耽搁,所以在谈话结束时我想说,其实也没什么可说,只是说一说我怎么会有如此的荣幸来到这里的。”乔像往常那样直截了当地说明道,“我所希望的就是对你有好处,否则我怎么能够到这里来,怎么能有如此荣幸到上流人的住宅中和上流人同桌共餐呢?”  我不情愿再看他的那种眼色,所以对他的这种语气没有再提出奉劝和抗议。  “唔,先生,”乔这时说道,“我就告诉你这件事吧。皮普,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在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里,”他一动真情,便会称呼我皮普;但是一旦他要客套,就会叫我先生,“正好彭波契克驾着马车来了。就是这个人,”乔说着,在这里话锋转到一个新的方向,“在镇上,镇里镇外地胡说他是你幼年时代的伙伴,又说你自己也把他当成一同玩耍的朋友。有时他把我弄得火冒冒的,我简直气坏了。”  “全是胡说八道。只有你,乔,才是我幼年时代的伙伴呢!”  “这我完全自信,皮普,”乔说道,把头稍稍昂起一些,“虽然现在说来也没什么,先生。唔,皮普,还是这个家伙,他怒气冲冲地来到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直向我冲过来。先生,你知道我们干活儿的人,在那里抽口烟喝杯酒,轻松一下,不是追求过分的刺激。而这个家伙对我说:‘约瑟夫,郝维仙小姐她要找你谈一下。’”  “乔,郝维仙小姐找你?”  “她要找我谈一下,这是彭波契克讲的。”乔坐在那里,两只眼睛对着天花板转着、望着。  “乔,是这样吗?再说下去。”  “先生,第二天,”乔望着我说道,仿佛我离他很远,“我自己梳洗于净后,便去看爱小姐。”  “乔,爱小姐是谁?是郝维仙小姐吗?”  乔好像在立他的遗嘱一样,用一副正正经经的合法神气一板一眼地说:“我说的是爱小姐,她也叫郝维仙,她见到我向我说,‘葛奇里先生,你和皮普先生通信吗?’我接到过你一封信,所以我就说,‘是。’记得当年我和你姐姐结婚,先生,我对她说愿意,而现在,皮普,我回答你朋友提出的问题,我用了‘是’。她对我说,‘那么你告诉他,埃斯苔娜已经回家了,她很乐意和他见面。’”  我望着乔,面孔感到火辣辣的。我深深了解,我脸上发热的一个间接原因是我的良心意识到,如果早知道乔是为了这件事而来,我本应该对他更热情一些。  乔继续说道:“我从她那里回家,便要毕蒂写信告诉你,可她不大赞成。毕蒂说,‘我知道他最喜欢有话当面讲,反正现在是假期,你还是去看看他吧!’于是我就作了决定,先生。”乔说着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皮普,我祝你永远健康,永远发财,步步高升。”  “乔,你现在就要走吗?”  “是的,我要走了。”乔答道。  “乔,不过,你要回来吃饭啊?”  “不回来吃饭了。”乔说道。  我们四目相遇,他向我伸出手来,那“先生”一词在刚强的男子汉心中便消融殆尽了。  “皮普,我亲爱的老弟,生活本来就是由许多不同的零件组合而成的。就说人吧,有的人是铁匠,有的人是银匠,有的人是金匠,还有的人是铜匠。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既有相逢,又有别离,何足为奇?今日相逢,我们之间如果有什么错事,错误都归于我。你和我二人在伦敦、在任何地方都到不了一块儿,除非回到自己家中,才能重新成为好朋友,相互了解。我一走你就看不见我穿这套衣服了;穿这套衣服不是为了自尊,而是为了需要;错就错在这些衣服。我一离开铁匠铺,一离开厨房,或者一离开沼泽地,就会感到不舒服。要是你想起我穿着打铁的工作服,手上拿了铁锤,甚至嘴上叼着烟斗,也许你就顺眼了。要是有一天你希望来看我,你就来,把头伸进铁匠铺的窗户,看一眼铁匠乔,那时他正站在老铁砧的旁边,腰间围着被烧得焦黄的旧围裙,操持着他的老本行,你看我就会顺眼了。我是很迟钝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讲的话都是在铁砧上千锤百炼出来的。哦,亲爱的老朋友皮普,我的老弟,愿上帝保佑你,上帝保佑你!”  在我的想象中我对乔没有误解,他的心地既纯朴又尊严。就从他所说的这一番话可以看出,不相称的衣服算不了什么,他的尊严却令人佩服,即使到了天国,他的尊严也不会比现在更高。这时,他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额头,便悄然离去。等我从恍馆之中清醒过来,匆忙举步追去,在附近的几条街上寻找他,然而他已经踪迹皆无。    --------第二十八章--------  显然,第二天我将不得不回到我故乡的小镇。一开始,由于内心的忏悔和歉意,所以觉得很自然我该住在乔的家里。后来,我预定好次日返镇的马车,到鄱凯特先生家去请过假,心情又起了变化,踌躇不定是不是要住在乔的家里,于是我编造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说我应该住在蓝野猪饭店。什么住在乔家中会带来许多不便啦;什么我突如其来地跑去,他们对我的住宿会一无准备啦;什么我住的地方不能离郝维仙小姐的家过远,她这个人十分严厉,不能使她不高兴啦。天下所有的骗子比起自我欺骗的人来就算不上什么了,而我就是这样一个自我编造理由来欺骗自己的人。我干的就是这么奇怪的事。假使我把别人的假币当作真币收下来,那是我的无辜所致,不是什么怪事;现在的问题是我明明知道这是我自己造的假币,却骗自己说是真币。要是有一个陌生人,表示对我感谢,假装为了保险起见,替我把钞票用纸包好,暗中却抽去钞票,换上了废纸,这还情有可原;可问题是我自己包上了一堆废纸,却递给自己当作钞票!  刚刚决定必须住在蓝野猪饭店,在另一个问题上我又犹豫不决了,心头颇为不安,即我究竟该不该带着讨债鬼去呢?如果带上这个穿着讲究的小跟班,让他站在蓝野猪饭店里的马房拱道口显示他的高统皮靴,那有多么得意;而且要是这个讨债鬼突然出现在那个裁缝铺里,准保把那个特拉布所雇的不懂礼貌的小伙计吓得要死。不过,从另一方面看,特拉布的小伙计也许会巴结他,表示热情,把我的一切底细向他揭露;说不定这个小伙计会把我的跟班给轰到街上去,因为我知道他是个轻率鲁莽、不顾死活的家伙。还有,我的女恩主一旦听到这件事,也许不会赞成。前思后想,最后还是决定把讨债鬼留在伦敦。  我所乘的是在下午开出的一班马车,这时正值冬季来临,所以要到天黑之后两三个小时才能抵达目的地。马车从交叉钥匙形的旅馆招牌那里开出的时间是二时整,因此我提前了一刻钟到达开车地点,由讨债鬼侍候我上车。其实,侍候这个词只是说说而已,如果能够推托,他是不会侍候我的。  在那个时代,到我们家乡去的驿车上通常要装运几个囚犯送到监狱船去。我过去常听人说起这些坐在车顶上面的乘客,而且也不止一次地亲眼见到过他们,坐在公路上奔驰的马车顶上,悬着两条戴着镣铐的腿,晃来晃去。所以,这次赫伯特赶到车站的院子里为我送行并告诉我今天有几名罪犯在车上和我同行时,我一点不感到大惊小怪。不过,一听到罪犯这个词我就会不自觉地感到畏缩,其实这早已是陈年往事,也没有必要再闻之失色。  “汉德尔,和囚犯同车你不在意吗?”赫伯特问道。  “噢,我不在意。”  “我看你似乎不喜欢他们,是吗?”  “我不能装出喜欢他们,我想你也不会特别喜欢他们吧。不过我不在意他们。”  “看,他们来了!”赫伯特说道,“他们从一家小酒吧中出来了。他们看上去多么卑鄙下贱啊!”  我猜想这两个犯人是去请他们的差官喝酒的,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看守跟着,三个人从酒吧出来都用手擦着嘴巴。这两个犯人手上戴着手铐,腿上戴着脚镣——这种镣铐的样式我很熟悉。他们穿的衣服我也很熟悉。他们的看守带着两把手枪,胳肢窝下还夹着一根结结实实的大头棒,不过他对两个犯人倒很体贴,让他们站在他的旁边,一起看着套马车;从他的态度上看,这两个犯人好似暂时还不作正式展出的展品,而他本人则像一位博物馆馆长。两个犯人中有一个比较高些,也比较强壮,但却穿着一套比较小的囚犯号服。也许这个世界大会捉弄人,无论对犯人或自由人都一个样,许多事都神秘莫测。他的双臂双腿就像大大的针插,衣服紧束在身上使身体都变了样,真令人感到荒谬绝伦。他那只半睁半闭的眼睛,我一眼便认了出来,这就是那个我在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看到的人。那是个星期六的夜晚,他坐在长靠椅上,用无形的手枪瞄准着我。  一望而知,他还没有认出我来,就好像在这一生中从没有见过我一样。他的眼光飘过来望着我,估价着我的表链,然后他随便吐了一口痰,对另一个囚犯说了些什么,他们两人便一齐大笑起来,接着把两个人铐在一起的手铐眶哪一响,他们便又一齐转过身去,望着别的什么东西了。他们号衣的背后写着很大的号码,好像是两扇街道店铺的门。他们皮肤上生着癞疮,又粗糙又难看,真像低等动物。他们腿部过镣铐的地方扎着手帕,也许是为了挡住羞耻。大家都望着他们,却又躲开他们。正如赫伯特所说,他们太卑鄙、太下贱了,简直令人难以人目。  这可不是最糟的事,最糟的事还在后面。问题在于车顶上的那块地方已经由一户搬离伦敦的人家放满了东西,因此这两个犯人便没有地方坐了,只有坐在车夫后面的一排前座上。有一个易发怒的旅客原来预定的是前排第四个座位,这一来便大动肝火。他说这是破坏合约的行为,竟然让他和如此的无赖同坐,这简直是恶毒的、坏心肠的、卑鄙下流的和可耻的等等,一切骂人的话都用上了。这时马车已准备就绪,车夫本人也不耐烦了,我们全体旅客正准备上车,两个犯人和他们的看守也来了。他们一来就带来一股面包肉汤的气味,还有粗呢子气味、搓绳场的麻绳气味以及炉石的气味。  “先生,请不要太介意这件事,”看守向那位发脾气的旅客恳求说,“我来坐在你的旁边,让他们两人坐在边上好了。他们一定不会妨碍你的,先生。你只当根本没有这两个人就是了。”  “不要怪我,”那位我认识的犯人大声喝道,“我本来就不想去,我本来就想留下来。依我所想,谁来代替我都欢迎。”  “也欢迎代替我,”另一个犯人也粗鲁地说道,“如果以我的方式做,我一定不会妨碍大家。”说毕他们两人大笑起来,并且开始剥硬果吃,果壳随便乱吐。我想,要是我自己也处于他们这种境况,如此地受人轻蔑,我一定也会和他们的行为一样。  最后,对于这位怒气冲冲的先生来讲毫无补救的余地,要么他认倒霉,和犯人同坐,要么等到下一班再走。他还是上了车,嘴里仍然是抱怨不断,骂骂咧咧的。看守坐在他的旁边,两个犯人也费力地爬上了车。我认识的那位犯人正坐在我后面,嘴里的热气全呼在我的头发上。  车子离开时,赫伯特对我说:“汉德尔,再见!”我心里暗想,多么幸运啊,亏他给我起了个名字,而没有叫我皮普。  要描述这位犯人的呼气有多么剧烈是不可能的,不仅一口口热气喷在我后脑勺上,而且顺着我的脊梁骨向各处分散,一直钻进我的骨髓,还带着一股酸味,一直酸到牙齿的根上。他呼出的气比任何一个人都多,呼气的声音也比任何一个人都响亮。我只有蜷缩身体,尽量忍受住他的呼气,不过这样一来,我感到自己一边的肩越耸越高。  天气是要人命的阴湿,这两个犯人一直在抱怨着寒冷。马车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大家似乎都进入了冬眠状态,感觉迟钝,兴趣索然。马车一过中途的驿站,我们干脆哆哆嗦嗦地打起瞌睡来,一声不响地保持着安静。我思考着究竟要不要在他离开马车之前把两镑钱还给这位犯人,用什么样的方法还更好,就这样我自己也沉入了梦乡。突然,我身子向前一冲,好像自己要跳进马群里一样,在一阵惊恐之中醒来,于是刚才的问题又出现在心中。  我想我一定睡着了很长时间,因为车外一片黑暗,闪烁着摇晃的灯影。虽然我双眼辨别不清外面的事物,可是车外吹来阴冷潮湿的风却使我嗅到了故乡沼泽地的气息。我后面的两位犯人缩成一团,越来越靠近我,看来把我当成为他们挡住冷气的屏风了。我听到他们正在谈话,听到的第一件事正是我在思考的“两张一英镑钞票”。  “他怎么弄到的?”那位我从未见到过的犯人问道。  “我怎么知道?”另一位犯人答道,“他弄到后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总之,我想,是朋友送他的吧。”  另一位犯人骂了一声寒冷的天气,说:“要是现在有可多好。”  “有两张一英镑钞票,还是有朋友?”  “有两镑钞票。我可以为一张一英镑钞票出卖所有的朋友,一英镑钞票便可以成交。唔,所以他说——?”  “所以他说,”我认识的那位犯人答道,“他在船坞里的一堆木材后面对我说的,只不过半分钟时间,他说,‘你很快就要被放出去!’是的,那时我就要释放了。他问我愿不愿意找到那个给过他饭吃又为他保守了秘密的孩子,把这两张一英镑的钞票给他。我答应了他,我也做到了。”  “你这个天大的傻瓜,”另一位犯人愤愤地说,“要是换成我,老子就要像个人一样花个痛快,去吃喝一顿。他一定是个生手。你不是说他对你一无所知吗?”  “他不认识我,我们是两帮子,关在两条船上。后来他因为越狱,抓住后被判为无期徒刑。”  “说真的,你在这一带乡下干活只那么一次,是吗?”  “就只一次。”  “你对这儿有什么看法?”  “这是个最恶劣的地方,泥泞、大雾、沼泽、苦役;苦役、大雾、沼泽。泥泞。”  他们两人都用最刻毒的语言咒骂这个地方,最后骂得没有词了,才慢慢地停了下来。  我偷听了他们的这一段对话之后,真想立刻下车,离开这里,躲到公路上一处僻静黑暗的地方。幸亏这个犯人没有对我产生怀疑,没有认出我来。确实,我本人也长大了,完全变了样,穿的衣服不同了,所处的地位也不同了,如果不遇到特殊情况,没有神鬼的帮助,任他怎样也不会把我认出来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天下事无奇不有,这次既然能偶然巧合同乘一辆马车,就完全可能有另外的巧合,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哪里冒出一个人直呼我的名字,他们一听就会认出我。正是出于这一担心,我决定马车一进镇子就下车,及早离开他们远远的。我的这一设想实施得相当成功,小手提箱就放在车厢里我的脚旁,不用费劲就可把箱子拉出来。当车子停在镇口第一处石级上的第一盏路灯旁时,我先把手提箱放下车,随即自己也跳下了车。至于这两个罪犯,他们还得随马车而去,我知道他们要被押送到那条河边。在我的脑海中,仿佛出现了一条由犯人划的船,正在一处被泥溅得又脏又滑的小码头边等着;耳朵中仿佛又听到了像骂狗似的粗鲁声音:“你们快划!”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在那一片黑色的水面上停着一艘罪孽深重的挪亚方舟。  我根本说不出自己究竟怕什么,因为我的担心是说不清的,是模糊的,只是有一种莫大的恐惧压在心头。一路向着旅馆走去的时候,我感到有一种恐惧,这种恐惧不是仅仅怕被认出来而感到痛苦和难受,而且也就是这种恐惧使我瑟瑟发抖。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恐惧是说不出缘由的,莫名其妙的,只不过是童年时代的恐惧暂时复苏而已。  蓝野猪饭店的咖啡厅中空无一人,直到我叫了饭菜,坐下来开始用膳时,茶房才认出了我。他连忙向我道歉,说一时没有想起来,并且问我,是不是要派人去给彭波契克先生送个信?”  “用不着,”我说道,“确实用不着。”  这位茶房就是上次我和乔定师徒合同在这里吃饭时,跑上来转达楼下客商提出严重抗议的茶房。他听了我的口答,显得很惊奇,抓紧机会递过一张肮脏的旧报纸,我拿起来读到下面一段文章:     “不久前,本镇附近的一家铁匠铺中,有一位青年铁匠传   奇般地飞黄腾达了。想来读者对此一定颇感兴趣(但愿本镇   的作家、本专栏的诗人托比,能够运用他的诗才,对此作一佳   文,虽然他目前尚未名扬天下)。这位青年的早期恩主、同伴   和朋友,是一位非常值得尊敬的人,他从事粮食和种子生意,   公司宽敞方便,设备齐全,在大街的百里之内,久负盛名。这   位恩主简直和《奥德赛》中泰勒马库斯的老师一样,我们听之   不能无动于衷。他为别人奠定下了幸福的基础,我们都该引   以为骄傲。我镇是否有善于深思的圣贤或者能明察事理的佳   丽想探求一下究竞是谁得到如此幸运?我们只要一提大画家   昆丁·莫赛斯曾经是安特卫普的铁匠,就一语道破天机,无须   穷究。”  从大量的经验事实我可以断定,在我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即使我去到北极,不论遇到的是游牧的爱斯基摩人,或是文明人,都会对我说,我早年的恩公、我幸运的奠基人不是别人,乃是彭波契克。    --------第二十九章--------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身,然后走到外边。由于天时过早,还不能到郝维仙小姐家去,所以我便在街上闲逛,向郝维仙小姐住的那个方向走去。那不是到乔那里的方向,我可以明天到乔那里去。我一路想着我的女恩主,幻想着她为我安排的一切锦绣前程。  她收养了埃斯苔娜,现在也等于收养了我,她不可能不对我们两人的联姻作出精心的安排。她要把恢复荒芜家园的重担交付给我,要我重新把阳光引进黑暗的房间,把停止走动的钟重新拨准,把冰冷的壁炉再次燃旺,把蛛网撕开,把一切害虫消灭,简而言之,要我像传奇的年轻骑士一样,做出光辉的事业,然后和公主成婚。我停下步子向我经过的宅邸张望,一排憔悴的红砖墙,所有的窗户都已堵塞;刚健强壮郁郁葱葱的绿色常春藤沿烟囱攀爬而上,四面伸开它的嫩枝和筋蔓,好像是老人筋肉结实的胳膊,构成了一处丰富多彩、引人人胜的神秘所在,而我就是这神秘所在的英雄。埃斯苔娜是这儿的灵气,是这儿的中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虽说她已经俘获了我的灵魂,虽说我把我全部的幻想和希望都倾注在她的身上,虽说她对我童年时代的生活与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的整体性的影响,但我不会说她有什么优良的品质,她只是迷了我的心窍,即使在这具有浪漫意义的早晨也是如此。我在这里特别提到这一个问题,是出自一种明确的目的,因为这是一条线索,顺着这条线索我被引进了不幸的迷宫。就我个人的亲身体会而言,世人那种对情人的传统看法不可能永远是真的。不容辩驳的真相是,当我以一个男人的情感爱上埃斯苔娜时,仅仅是因为我发现有一种内在的抑制不住的情感非爱她不可。一旦爱上了她,我就再也不能不爱她。我自然了解这对我会带来多少的悲伤与痛苦,而且这些悲哀时时刻刻缠绕住我,日日夜夜萦绕在心头。我爱她是违背常理、是妨碍前程、是失去自制、是破灭希望、是断送幸福、是注定要尝尽一切的沮丧和失望的,可是,一旦爱上了她,我再也不能不爱她。虽然我知道这一切,可是我对她的爱一分也不会减少,也不会使我有所克制,相反,我却更把她奉为人间最优秀的绝代佳丽。  我计算好散步的时间,来到大门前,刚好是昔日来到这里的时刻。于是我伸出颤抖着不听使唤的手拉了门铃,立即背转过身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尽量使激烈的心跳平稳下来。我听到里面边门打开的声音,听到从院子里走过来的脚步声。当大门随着生锈的铰链吱呀一声打开时,我有意装着没有听见。  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使我惊得回过头来。更使我吃惊的是,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穿深灰衣服的男人。我真没有料到在郝维仙小姐的家门口,在这样一处所在,竟遇到这样一个人。  “奥立克!”  “噢!小少爷。不光你变了,一切都变了。不过,还是快进来。不然,把大门老开着,这是违反主人命令的。”  我一走进去,他便关上门,又上了锁,把钥匙抽出来。他只顾领我向里面走去,走了几步转过面孔来对我说:“我现在可到了这里了!”  “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他用带有责备性的口吻说道:“我是用两条腿走来的,行李是用车子推来的。”  “你以后就好好呆在这里了?”  “小少爷,我看我可不是在这里捣乱的。”  对于他讲的话我不敢确信,在心中细细推敲着,他那些带有责备语气的话。这时,他缓慢地把他迟钝的眼光从铺石地面上抬起,然后从我的脚尖移到我的双腿,再移到我的胳膊,最后移到我的脸上。  “那么你已经离开铁匠铺了?”我问道。  “你看这里像个铁匠铺吗?”奥立克答道,用受了侮辱般的神气向四周望望,“你说,这里像不像铁匠铺?”  我问他离开葛奇里的铁匠铺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在这里天天都差不多,”他答道,“我没有计算过,不知道有多久了。不过,你走后,我过了一阵就来到了这里。”  “这话你不说我也知道,奥立克。”  他冷淡地对我说道:“噢!那你得是个学问家。”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室内,我看到了他住的房间,就在边门里面,有一扇小小的窗户正对着院子。从比例上看,这间房子很小,和巴黎看门人的小房间比起来,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没有什么不同。各种不同的钥匙挂在墙上,这时他把大门的钥匙也挂在了上面。墙壁凹进去的地方摆着他的床,上面铺着补丁叠补丁的被子。整间屋子的面貌很不整洁。很狭窄,而且令人昏昏沉沉的,就好像是关了一只人形睡鼠的笼子。他像幽灵似的站在窗边一角的阴影之中,又黑又笨,真像关在笼子中的人形睡鼠,其实,他又何尝不是人形睡鼠呢?  “过去我从来没有见过这里有个房间,”我说道,“不过,过去也没有看门的人。”  “没有看门人,”他说道,“那是过去的事。后来流言很多,在这么一大幢房子里没有保护措施肯定是很危险的,这个地方有逃犯,有毛贼,有坏蛋,有乌合之众,他们来来往往。所以,有人介绍我到这里来,说我可以对付一两个人,我就接受了。这里比起拉风箱和破铁锤来可容易得多了。那是装了子弹的,真的。”  我看到在壁炉上面放了一支枪,枪托包着铜皮,他的目光也随着我望着枪。“好吧,”我说道(因为我不想和他谈更多的话),“我现在可以去看郝维仙小姐吗?”  “我要是知道,就烧死我!”他顶了我一句,先伸了伸懒腰,然后晃动着身子,“少爷,我的任务仅此而已。现在,我在这里用锤子把这个钟敲一下,你沿着过道走去,直到遇见人招呼你。”  “我想,里面正等着我呢。”  “我要是知道,就烧死我两次!”他说道。  他说完,我便转向长长的过道。我记得第一次来时,我曾穿着笨重的皮靴子踏着这条过道。这时,奥立克敲响了钟。走到过道的尽头,钟声仍在震荡着余音,我看到了莎娜·鄱凯特。大概是由于我的原因,她的面色变得黄中泛青。  她说道:“噢!是你吗,皮普先生?”  “鄱凯特小姐,是我。我很高兴地给你带来消息,鄱凯特先生和全家人都好。”  “现在他们聪明些了吧?”莎娜阴郁地摇着她的头,“他们真该聪明起来。噢,马休啊,马休啊!先生,你认得路吗?”  以往我在黑暗中爬这道楼梯已有许多次,还能认识怎么走,何况这次我爬楼所穿的皮鞋比以往穿的要轻得多。这次像以往一样,我在郝维仙小姐的门上叩了两下。马上我便听到她的声音:“这是皮普的敲门声;皮普,进来。”  她像过去一样坐在那张老梳妆台的旁边,依旧穿着过去穿的衣服,双手交叉地放在手杖上,下巴搁在双手上,双眼正注视着火炉。坐在她旁边的是一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女郎,手上正抓着那只从来未穿过的白色新鞋,低着头仔细地看着。  “进来,皮普。”郝维仙小姐继续喃喃地说着,没有抬头也没有转过头来,“皮普,进来。皮普,你好吗?来,把我当成女王,吻一下我的手,呢?怎么样?”  突然,她抬起双眼望着我,仅仅是抬起眼睛,用严酷的玩笑口气又说了一遍。  “怎么样?”  “郝维仙小姐,你的口信我收到了,”我这时简直不知所措地说道,“谢谢你的好意。你带信要我来看你,所以我这就来了。”  “怎么样?”  那位我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的女郎抬起了她的眼睛,诡诈地望着我。这时我才认出,这一对眼睛就是埃斯苔娜的眼睛。她是大大地变了,变得更加楚楚动人,更具有女人的魅力,她的一切都值得羡慕赞叹,她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而我比起她来,什么长进都没有。我看着她,不由在幻想之中又无药可救地变成了粗鲁的寻常孩子了。我感到我和她之间有距离,而且两者悬殊很大,她简直是不可高攀的天仙。  她把手伸给我。我结结巴巴地说我能又见到她真是太高兴了,我很久很久就盼望着这一天的来到。  “皮普,你觉得她的变化很大吗?”郝维仙小姐问道,神情是那般热切。她用拐杖敲了一下她们两人之间的一张椅子,示意要我坐在上面。  “郝维仙小姐,我一进来时,真看不出这副面容和形体中有任何埃斯苔娜的影子,不过现在定下心来一看,和过去的样子非常地——”  “什么?你说她还是原来的埃斯苔娜?”郝维仙小姐打断了我的话头说道,“那时她又骄傲又会伤害人,你不是想躲开她吗?你还记得这件事吗?”  这一问把我的心绪给打乱了,慌乱地说那些都是昔日旧事,当时我也不懂事,等等。埃斯苔娜微笑着,神情十分沉静。她说我的看法是对的,不过她当时也的确很难对付。  “你看他变了吗?”郝维仙小姐问埃斯苔娜。  “他变化很大。”埃斯苔娜望着我说道。  “不像那时粗鲁了,也不像那时俗气了?”郝维仙小姐一面说着,一面用手摸着埃斯苔娜的头发。  埃斯苔娜大笑起来,看着手上的那只鞋,然后又大笑起来,然后又看看我,最后把鞋放了下来。她依然把我当作一个孩子,另一方面又在诱惑我。  我们坐在幻若梦境的房间中,周围依然是曾经迷惑我心灵的那种神秘气氛。谈话中,我知道她刚刚从巴黎归来,不久又准备奔赴伦敦。埃斯苔娜依然保留着往日的骄傲和任性,不过现在她的骄傲任性只是为了衬托美貌,至少我认为,不能把骄傲任性和美貌分隔开来去看。说句老实话,见到她,我不可能不想起童年时对金钱、对上流社会的可悲热望,这些热望不断地扰乱了我的童心;不可能不想起童年时使我为贫贱出身、为乔的粗鲁而羞愧的那些失控的志向;不可能不想起童年时的幻觉,她的面容会在熊熊的炉火中浮现,会从铁砧上敲打出来,会在深夜的黑暗中显现,从铁匠间的木窗外伸进来张望,仅那么一会儿,便又在黑夜中消失了。总而言之,我不能和她分离,无论是过去,无论是现在,她都深藏在我内心,成为我生命的生命。  我们说定,白天我和她们在一起,晚上回旅馆休息,然后明天返回伦敦。接着,我们继续谈了一会儿后,郝维仙小姐要我们两人到那座荒芜的花园中去散步,她还说,等我们散步回来后,我要像过去一样用车子推着她转几圈。  于是,埃斯苔娜和我便通过一扇门进入了花园。记得我曾经就是因误人了这扇门而遇上那位苍白面孔的少年绅士的,也就是现在的赫伯特。这时我内心万分激动,甚至在微微颤动,多想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却十分平静,决不会对我有任何崇拜。在我们快走到当年比试的地方时,她停下脚步,对我说道:  “那时候我也是个奇妙的小东西,那一天我躲在一处偷看你们打架,看得很清楚,而且还看得很高兴。”  “你那一天还给了我重赏呢。”  “有这回事吗?”她用一种随意的淡忘神情答道,“我不会忘记你的那个对手,我非常讨厌他,因为他给带到这里来就是要折磨我的,我被他纠缠得真动了气。”  “现在他和我已经是好朋友了。”我说道。  “是吗?我想起来了,你正在他父亲的指导下读书?”  “对”  我简直是勉勉强强地说出这个字的。这完全像一个小孩子的口气,其实她待我不是更像待一个小孩子吗?  “自从你的命运转变以后,和你交往的伙伴也变了。”埃斯苔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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