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这个角色的重要性非同寻常。这个官员身兼多种职能,综合了县长、法官、司法局长、财政局长、估税官、警长、税务局长、饥荒救济委员会主任、验尸官和公共道德卫士的所有职权,俗称&ldquo百姓的父母官&rdquo。知县手下有一大套班子,其中有书记员、征税员、巡捕、听差、狱卒和随从。他可以把各种公务分派给下属去办,但他仍然要对辖区内的每一个政府行为独自负责。知县的俸禄每年从100两到300两银子不等,外加数倍于这个数目的&ldquo养廉银&rdquo。从知县直到帝国最高层的所有官员都由皇帝任命。在清朝统治下,任何官员都不得在他的原籍省份任职,而且除总督之外,在任何一个地方的任期都不得超过3年。偶尔会有一位官员在一个职位上连任到3年以上,但这是不合规制的例外。满人不容许官员们在一个地区扎根,或者结成可能威胁皇位的朋党,于是不断地将官员调任异地。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巨大冲击,许多条条框框都被打破,早期的满人一直小心翼翼防范的局面开始形成。官员结成了朋党,于是有了曾国藩和左宗棠的湖南帮与李鸿章的安徽帮。全国更多的官员置身于这两个集团。对于这种结党颠覆皇位的恐惧是毫无理由的。恰巧相反,这两个集团的领袖们
评论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