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理区分为意识与无意识,这是精神分析学的基本前提;而且只有这个前提才使精神分析学有可能解释心理生活中的病理过程&mdash&mdash这些病理过程的普遍性象它们的重要性那样值得重视&mdash&mdash并把它们安置在科学的结构之中。换句话说,精神分析学不能把心理的主体置于意识中,但是必须把意识看作心理的一种性质。这种性质可能和其他性质一起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如果我可以设想所有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都阅读这本书的话,那我就应该难备好看到我的一些读者会在此停顿下来,不再读下去;因为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精神分析学的第一句行话。对于大多数受过哲学教育的人来说,关于有不是意识的心理的东西的思想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以致在他们看来这种思想是荒谬的,仅用逻辑就可驳倒的。我相信这只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对使这种观念成为必要的催眠和梦的有关现象&mdash&mdash除了病理现象以外一&mdash加以研究。他们的意识心理学在解释梦和催眠的各种问题时显得无能为力。 &ldquo被意识&rdquo(&ldquobeing conscious&rdquoƛ首先是一个纯粹描述性的术语,它基于具有最直接
评论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