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切事物不是在自身内,就必定是在他物内。二 一切事物,如果不能通过他物而被认识,就必定通过自身而被认识。三 如果有确定原因,则必定有结果相随,反之,如果无确定的原因,则决无结果相随。四 认识结果有赖于认识原因,并且也包含了认识原因。五 凡两物间无相互共同之点, 则这物不能借那物而被理解,换言之,这物的概念不包含那物的概念。六 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 七 凡是可以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则它的本质不包含存在。〖命题一〗实体按其本性必先于它的分殊。〖证明〗据界说三及界说五此理自明。〖命题二〗具有不同属性的两个实体彼此之间没有共同之点。〖证明〗这也是据界说三推来,其理甚明。因为每一个实体均各个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因此这一个实体的概念不包含另一个实体的概念。〖命题三〗凡是彼此之间没有共同之点的事物,这物不能为那物的原因。〖证明〗假如两物之间没有共同之点,则据公则五这物不能借另一物而被理解,所以据公则四这物不能为那物的原因。此证。〖命题四〗凡两个或多数的不同之物,其区别所在,不是由于实体的属性不同,必是由于实体的分殊各异。〖证明〗一切存在的事物不是在自身内必是在他物内据公则一,这就是说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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