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我十三岁了。我开始在人前饶舌,又在饶舌者面前假装沉默。人到十三岁,自以为对这个世界已相当重要,而世界才刚刚准备原谅你的幼稚&mdash&mdash原谅在过去,不是这个理由。因为你确实已经十三岁了。十三岁时发生的事情永远也忘不了。 特别留下印象的事,有两件。一件在夏天,另一件也在夏天。第一件:我在夏季的末尾考上了北京市最著名的男子中学。我跟在邮递员的自行车后面飞跑,他手上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我穿过锯木厂的电锯声,一个公共厕所和一大丛美人蕉,在家门口的石影壁前追上了他。我一直感激他,不仅我相信正是他把运气带给了我,而且为了他把快乐带给别人时的快乐。从走进教室的第一天算起,我只在这座学校正式呆了十个月。这个,是他和我都没有想到的。 第二件事,发生在小巷转弯处的破屋门前。我走近的时候,一群孩子正挤在那儿,朝里望。里头很暗,要不就是外边太明亮,我好一阵没有看清那是个老人。虽然是夏天,他身上的棉衣也不该破碎得像一只鹅绒枕头,当然没有那样的洁白。一只麻袋中露出一些肮脏的废纸,摊在地上一只用铁丝弯成的筢子,木柄雪亮,仰面躺着一只同样雪亮的碗和一只生了锈的锅,郑重地放在木床板上,像是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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