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还是那只斑斓猛虎替布哈依和香格莉做的红娘。那是四个月前的一个傍晚,布哈依转过那道开满杜鹃花的扇岬,突然听到前面山坡传来激烈的豹吼虎啸声。它那时还是单身流浪者,正闲得发慌,便循声而去,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它登上一座石冈,看到原来是一只额上饰有王字黑纹的孟加拉虎,正在追逐一只年轻的母豹。看来,虎和豹已周旋了好一阵,母豹脊背上有一条长长的虎的爪痕,淌着血。在盈江峡谷的森林里,虎是豹的天敌。虎体格比豹伟岸,生性比豹凶残,与豹同属猫科动物,熟悉豹的噬咬手段,较容易将豹置于死地。尤其是孟加拉虎,奔跑起来最高时速可达六十公里,一次扑跃的最远距离可达五米,不管是比赛跑还是比跳远,金钱豹都不是其对手。当然,豹爪豹牙不是豆腐做的,弄不好也能给虎以沉重的伤害,因此,老虎对付豹子比对付麂、鹿、羚羊、草兔要谨慎得多。在对付孱弱的草食动物时,老虎无所顾忌地穷追猛打,但在对豹虎视眈眈时,老虎一开始并不急着和豹咬成一团,而是用凶猛的啸叫进行恫吓,追追停停,欲咬还休,逐渐消耗掉豹的体力,摧垮豹的生存意志,这才认真扑上来进行致命的厮杀。虎豹争斗极容易造成这样一种局面:豹子眼看自己面对贪婪的饿虎,逃,逃不脱,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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