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以一字为褒贬者春秋之法也据事实録而善恶自见者后世作史之体也故自司马氏以来各立凡例不敢纯用春秋之法○朱文公资治通鉴纲目间或防用春秋之法而不尽用今纪载本朝之事则虽纲目之例亦不敢尽用谨摭本朝诸帝纪及文公纲目防订立为正例杂例凡十五条其余变例有该括不尽者随事斟酌而书之 正例 一灾祥 厯代诸纪凡例各不同按文公纲目惟日食地震大水江河决溢旱蝗火灾必书 今从其例如只一方小小灾变非因事不书自余星变灾异之类或因避殿减膳下诏求言或因臣僚奏论则书之 一沿革 凡制度改更及申明科禁之属 一号令 凡诏诰命令之属 以上二条凡有关于治体民俗者必书之 一征伐 贞观三年以李靖为某道行军总管讨突厥四年李靖袭破突厥于阴山颉利可汗遁去夏四月行军副总管张寳相擒颉利可汗以献此书大征伐例也其余小征伐多书云某国犯边命某人御之 又如徽宗纪云宣和二年十月睦州青溪妖贼方腊反十二月以童贯为江淮荆浙宣抚使以讨之三年春正月方腊陷婺州又陷衢州守臣彭汝方死之夏四月贼平此书大盗贼例也小者书法又从简畧 以上二条今仿其例随事斟酌书之或疆小警及小小冦盗则不书 一杀生 贞观二年冬十月杀瀛州刺史卢祖尚○四年秋八月杀大理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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