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头探幽&mdash&mdash股份制企业的萌芽 最早的股份制的雏形,远在古罗马业已出现。那时,&ldquo包税商&rdquo组成股份委托公司,在五年一度由新监察官主持的公开投标中,竞争承包税收、代国库收税的权利。然后,在实际征税中抬高税额,牟取利益。包税制度延续很久,政府在缺乏预算的情况下,希望提前得到一定数目的资金,或者知道未来可指望的收入有多少,就把税收卖给或租给一个股份公司。 历史上最著名的、常被引用来说明股份制早期特征的,是12世纪热那亚人组织的&ldquomaona&rdquo。热那亚人为征服和开发塞浦路斯岛,成立了一个股份信托公司&ldquomaona&rdquo,用它来筹集海上大远征的资金。这种方式使政府得以以经济利益作号召来筹集战争款项。对参与者来说,这有一定的风险性,但它取代了原先政府以强制性的法律来得到急需款项的做法。 &ldquo包税商&rdquo和&ldquomaona&rdquo都采用了类似于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它们的业务显示了股份合作形式的一方面的职能,即于特殊情况下筹集资金。同时,它们代表了股份公司发展中的一条路线:为国家财政和战争需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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