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选择法医学 你全然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什么能让一个年青未婚的、无牵无挂的医生去从事死人的研究?这些病死的、被毁伤的,有时甚至是被肢解了的尸体,似乎都在那么不适当的时间、那么奇怪的地点被人发现。为什么这位医生不穿着白大衣同一帮热情的科技人员一起在一个漂亮干净的实验室工作,或者去从事一项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计划?或者去当一名外科医生,在漂亮的手术室里,以其杰出的成就从死亡线上把病人的生命夺问来?为什么他不去做一名具有学者风度的坚韧不拨的内科医生?或当一名神经病学家、产科学家、儿科专家?这些全都可以做到,要是你有象我在盖氏医院那样优秀的医学学业成绩,你确实可以有很宽广的选择余地。那为什么偏偏要选择与尸体、经常发臭的停尸室、尸体发掘,以及与淫欲和暴行打交道?要随时不方便地被唤到为人遗弃的屋子、伊平森林的小山谷、池塘、妓女的卧室等等地方;还要接受突如其来的挑战,与律师、自负的老法官和迟钝的陪审团进行艰苦的斗智?究竟为什么呢? 噢,有多少医生能享受到比这更为激动人心的生活,他们受到的挑战不但经常来自活人,而且还来自尸体?很少有其他别的专业,象它那样充满着新的可能发生的事件。它们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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