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我接到美国常春藤某大学副校长的一封来信,他要我帮助品评他们一位历史系副教授应否给予固定的教职。对我来讲这算作一种荣誉工作,也算是对同事们应尽的义务。因为这位副教授专长是研究传统中国的财政,而我在剑桥大学出版的一本专著《十六世纪明代的财政与税收》也是同样的范畴。最低限度她的立论和我所著书没有抵触。我准备赞成学校里给她。是否外界会说因为她支持我的意见,因此我也在捧她以作报效?而且这大学的来信,还包括一纸名单,有当今美国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18个学者,要我评判该校的副教授在学术界的成就,在他们之上,还是在他们之下?我没有看过所有人的著作,倒是对其中三五人,至少有相当的了解。可是各人所学的背景立场不同,其论点当然也有差异,如何可以品评高下?又如何我说的即能算数? 经过一段思考之后,我复信给这所大学,说明我赞成给她固定的职位,承认她学术上的成就和今后前途上的展望。她所著书引用资料之丰富,已经是有目共睹。 至于她的专长和我自己的相同,不禁使我踌躇。趁此机会我就指出大凡我们研究一个社会与政治体制,当中之因素与我们所处现局不同的话--明清社会也在这情形之内--我们势必要了解这体制的高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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