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我的家庭情况我的家在湖南省永兴县油麻圩下青村。我小时家中有父、母、姐、兄、弟和我一共六口人;当我离开学校,参加革命时有十口人,因我兄弟均已结婚,老兄已有两个孩子。家中有水田三亩多点,旱土二三亩。(湖南旱土不收田赋,从来不大准确。)有住房六小间,与另一户农民合养一头耕牛。还租种公会水田五亩多点,议定每年交田租谷子十五石多点。(每石老秤约九十斤左右。)大旱年请田主来吃饭,看禾议租。借高利贷有二十多元,年利加三,即每一元每年交利息三角;不还利息,则利上加利。在收成好、人不害病、牲畜不死亡的情况下,一年劳动所得,勉强可以糊口,半年吃粗米,半年吃红薯、杂粮。如果遇到灾年,或者人、畜出问题,就要借债。 我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出生,生日折合阳历,恰好是10月1日。父亲名叫黄清主,母亲姓邓。 我家住的那个村子坐落在两条自西向东流的溪水之间,村北的一条叫做杨家江,村南的一条叫做沙子江,都是由西边山上流下来的溪水。村庄坐西面东,背靠青山,村前面是一片起伏的水田。沿两条水溪筑有一道道堤堰,可以引水自流灌溉。两溪之间还有几道泉水流向田间。溪水冬夏长流,夏季水少时,宽不过二三十米,人可1以徒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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